性侵犯算不算暴力的一种,我想答案是不容置疑的,问题是性侵犯(准确说夫妻、情侣强迫发生性关系)能否也与家暴产生关系。
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平常了,丝毫没有觉得半点儿的不可思议,因为人总是伴随着情绪到来的动物,尤其是女人,在绝对的议论漩涡面前,老喜欢对于那些落入阴沟流水狗的痛斥,在她们看来,家暴这种行为是异常的不绅士、不人道,何况施暴的对象恰好又是女人,神经当然也会变得异常敏感过条,甚至会义愤填膺,脏话满地跑,时常挂在嘴角边满口仁义道德的所谓的正义,只不过是居高临下的同情而已,恰好是怜悯每次出现在眼前的可怜之人。
我曾不止一次想过,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甜蜜相爱的两人最后恶语相向,拳打脚踢,是生活的压力的本身还是敌不过——“泰坦尼克号极限”的魔咒。
年幼如读中学的我那时是还个理想主义者,过于听从大人们说的话,在当时,有个地方著名的主持人开了一档节目叫,其中有个话题是涉及到家暴的,他说为什么相爱的两人一起甜蜜地步入婚礼教堂,到最后怎么下得了手去拳打对方,怎么对得起曾经的海誓山盟?(大意)。
说实话,那时的我确实被洗脑了,直到自己有了性伴侣,开始了同居的生活,才明白,事情不是那么一两句话就能解释得清清楚楚。因为人在不理智时犯下的错,妄想在理智时用理所当然的想法来表达自己的不可思议,这跟那些“精虫上脑”的男人找女人发泄一通后,在他整理好自己的衣领时,准备丢下一沓钱扬长而去时,还不忘冷嘲热讽说那些小姐身上肮脏,婊子无情,眼里只有钱。
可是,刚才正跟肮脏小姐床上快活的不也是你?凭什么人家靠自己的努力用身体挣钱就说人家脏,说什么为了钱出卖自己的灵魂。这跟嫖客有关系么?
床上的买卖,睡后各分散。很平常的交易,结果在某些男人眼里成了肮脏之人,难不成嫖娼发泄完自己的兽性后变回正常人就一定比小姐靠身体挣钱来得高贵么。
(男人在有了兽性时的找女人发泄性欲过后,进入贤者模式都会“出去后生生性性做人啦”,千万不要一时想不开呀。)
为什么当初他们结婚时不是男的跪下来诚恳地跟女方咬牙切齿地说,“我求你嫁给我好么,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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