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责任(1)
——朱自清
在很古的时候,做父母的对于子女,是不知道有什么责任的。那时的父母以为生育这件事是一种魔术,由于精灵的作用;而不知却是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那时实是连“父母”的观念也很模糊的;更不用说什么责任了!(哈蒲浩司曾说过这样的话)他们对待子女的态度和方法,推想起来,不外根据于天然的爱和传统的迷信这两种基础;没有自觉的标准,是可以断言的。后来人知进步,精灵崇拜的思想,慢慢的消除了;一般做父母的便明白子女只是性茭的结果,并无神怪可言。但子女对父母的关系如何呢?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如何呢?那些当仁不让的父母便渐渐的有了种种主张了。且只就中国论,从孟子时候直到现在,所谓正统的思想,大概是这样说的:儿子是延续宗祀的,便是儿子为父母,父母的父母,……而生存。父母要教养儿子成|人,成为肖子——小之要能挣钱养家,大之要能荣宗耀祖。但在现在,第二个条件似乎更加重要了。另有给儿子娶妻,也是父母重大的责任——不是对于儿子的责任,是对于他们的先人和他们自己的责任;因为娶媳妇的第一目的,便是延续宗祀!至于女儿,大家都不重视,甚至厌恶的也有。卖她为妓,为妾,为婢,寄养她于别人家,作为别人家的女儿;送她到育婴堂里,都是寻常而不要紧的事;至于看她作“赔钱货”,那是更普通了!在这样情势之下,父母对于女儿,几无责任可言!普通只是生了便养着;大了跟着母亲学些针黹,家事,等着嫁人。这些都没有一定的责任,都只由父母“随意为之”。只有嫁人,父母却要负些责任,但也颇轻微的。在这些时候,父母对儿子总算有了明显的责任,对女儿也算有了些责任。但都是从子女出生后起算的。至于出生前的责任,却是没有,大家似乎也不曾想到——向他们说起,只怕还要吃惊哩!在他们模糊的心里,大约只有“生儿子”、“多生儿子”两件,是在子女出生前希望的——却不是责任。虽然那些已过三十岁而没有生儿子的人,便去纳妾,吃补药,千方百计的想生儿子,但究竟也不能算是责任。所以这些做父母的生育子女,只是糊里糊涂给了他们一条生命!因此,无论何人,都有任意生育子女的权利。
近代生物科学及人生科学的发展,使“人的研究”日益精进。“人的责任”的见解,因而起了多少的变化,对于“父母的责任”的见解,更有重大的改正。从生物科学里,我们知道子女非为父母而生存;反之,父母却大部分是为子女而生存!与其说“延续宗祀”,不如说“延续生命”和“延续生命”的天然的要求相关联的,又有“扩大或发展生命”的要求,这却从前被习俗或礼教埋没了的,于今又抬起头来了。所以,现在的父母不应再将子女硬安在自己的型里,叫他们做“肖子”,应该让他们有充足的力量,去自由发展,成功超越自己的人!至于子与女的应受平等待遇,由性的研究的人生科学所说明,以及现实生活所昭示,更其是显然了。这时的父母负了新科学所指定的责任,便不能像从前的随便。他们得知生育子女一面虽是个人的权利,一面更为重要的,却又是社会的服务,因而对于生育的事,以及相随的教养的事,便当负着社会的责任;不应该将子女只看作自己的后嗣而教养他们,应该将他们看作社会的后一代而教养他们!这样,女儿随意怎样待遇都可,和为家族与自己的利益而教养儿子的事,都该被抗议了。这种见解成为风气以后,将形成一种新道德:“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因此,做父母便不是一件轻率的、容易的事;人们在做父母以前,便不得不将自己的能力忖量一番了。——那些没有父母的能力而贸然做了父母,以致生出或养成身体上或心思上不健全的子女的,便将受社会与良心的制裁了。在这样社会里,子女们便都有福了。只是,惭愧说的,现在这种新道德还只是理想的境界!
依我们的标准看,在目下的社会里——特别注重中国的社会里,几乎没有负责任的父母!或者说,父母几乎没有责任!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疯人,白痴都可公然结婚,生育子女!虽然也有人慨叹于他们的子女从他们接受的遗传的缺陷,但却从没有人抗议他们的生育的权利!因之,残疾的、变态的人便无减少的希望了!穷到衣食不能自用的人,却可生出许多子女;宁可让他们忍冻挨饿,甚至将他们送给人,卖给人,却从不怀疑自己的权利!也没有别人怀疑他们的权利!因之,流离失所的,和无教无养的儿童多了!这便决定了我们后一代的悲惨的命运!这正是一般做父母的不曾负着生育之社会的责任的结果。也便是社会对于生育这件事放任的结果。所以我们以为为了社会,生育是不应该自由的;至少这种自由是应该加以限制的!不独精神,身体上有缺陷的,和无养育子女的经济的能力的应该受限制;便是那些不能教育子女,乃至不能按着子女自己所需要和后一代社会所需要而教育他们的,也当受一种道德的制裁。——教他们自己制裁,自觉的不生育,或节制生育。现在有许多富家和小资产阶级的孩子,或因父母溺爱,或因父母事务忙碌,不能有充分的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致不能养成适应将来的健全的人格;有些还要受些祖传老店“子曰铺”里的印板教育,那就格外不会有新鲜活泼的进取精神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父母照料更不能周全,便更易有这些倾向!这种生育的流弊,虽没有前面两种的厉害,但足以为“进步”的重大的阻力,则是同的!并且这种流弊很通行,——试看你的朋友,你的亲戚,你的家族里的孩子,乃至你自己的孩子之中,有哪个真能“自遂其生”的!你将也为他们的——也可说我们的——命运担忧着吧——所以更值得注意。
父母的责任(2)
现在生活程度渐渐高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教养一个子女的费用,足以使家庭的安乐缩小,子女的数和安乐的量恰成反比例这件事,是很显然了。那些贫穷的人也觉得子女是一种重大的压迫了。其实这些情形从前也都存在,只没有现在这样叫人感着罢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新兴的知识阶级最能锐敏地感到这种痛苦。可是大家虽然感着,却又觉得生育的事是“自然”所支配,非人力所能及,便只有让命运去决定了。直到近两年,生物学的知识,尤其是优生学的知识,渐渐普及于一般知识阶级,于是他们知道不健全的生育是人力可以限制的了。去年山顺夫人来华,传播节育的理论与方法,影响特别的大;从此便知道不独不健全的生育可以限制,便是健全的生育,只要当事人不愿意,也可自由限制的了。于是对于子女的事,比较出生后,更其注重出生前了;于是父母在子女的出生前,也有显明的责任了。父母对于生育的事,既有自由权力,则生出不健全的子女,或生出子女而不能教养,便都是他们的过失。他们应该受良心的责备,受社会的非难!而且看“做父母”为重大的社会服务,从社会的立场估计时,父母在子女出生前的责任,似乎比子女出生后的责任反要大哩!以上这些见解,目下虽还不能成为风气,但确已有了肥嫩的萌芽至少在知识阶级里。我希望知识阶级的努力,一面实行示范,一面尽量将这些理论和方法宣传,到最僻远的地方里,到最下层的社会里;等到父母们不但“知道”自己背上“有”这些责任,并且“愿意”自己背上“负”这些责任,那时基于优生学和节育论的新道德便成立了。
这是我们子孙的福音!
在最近的将来里,我希望社会对于生育的事有两种自觉的制裁:一、道德的制裁;二、法律的制裁。身心有缺陷者,如前举花柳病者等,该用法律去禁止他们生育的权利,便是法律的制裁。这在美国已有八州实行了。但施行这种制裁,必须具备几个条件,才能有效。一要医术发达,并且能得社会的信赖;二要户籍登记的详确(如遗传性等,都该载入);三要举行公众卫生的检查;四要有公正有力的政府;五要社会的宽容。这五种在现在的中国,一时都还不能做到,所以法律的制裁便暂难实现;我们只好从各方面努力罢了。但禁止“做父母”的事,虽然还不可能,劝止“做父母”的事,却是随时、随地可以作的。教人知道父母的责任,教人知道现在的做父母应该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就是人们于生育的事,可以自由去取——教人知道不负责及不能负责的父母是怎样不合理,怎样损害社会,怎样可耻!这都是爱作就可以作的。这样给人一种新道德的标准去自己制裁,便是社会的道德的制裁的出发点了。
所以道德的制裁,在现在便可直接去着手建设的。并且在这方面努力的效果,也容易见些。况不适当的生育当中,除那不健全的生育一项,将来可以用法律制裁外,其余几种似也非法律之力所能及,便非全靠道德去制裁不可。因为,道德的制裁的事,不但容易着手,见效,而且是更为重要;我们的努力自然便该特别注重这一方向了!
不健全的生育,在将来虽可用法律制裁,但法律之力,有时而穷,仍非靠道德辅助不可;况法律的施行,有赖于社会的宽容,而社会宽容的基础,仍必筑于道德之上。所以不健全的生育,也需着道德的制裁;在现在法律的制裁未实现的时候,尤其是这样!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我们希望他们自己觉得身体的缺陷,自己忏悔自己的罪孽;便借着忏悔的力量,决定不将罪孽传及子孙,以加重自己的过恶!这便自己剥夺或停止了自己做父母的权利。但这种自觉是很难的。所以我们更希望他们的家族,亲友,时时提醒他们,监视他们,使他们警觉!关于疯人、白痴,则简直全无自觉可言;那是只有靠着他们保护人,家族,亲友的处置了。在这种情形里,我们希望这些保护人等能明白生育之社会的责任及他们对于后一代应有的责任,而知所戒惧,断然剥夺或停止那有缺陷的被保护者的做父母的权利!这几类人最好是不结婚或和异性隔离;至少也当用节育的方法使他们不育!至于说到那些穷到连“养育”子女也不能的,我们教他们不滥育,是很容易得他们的同情的。只需教给他们最简便省钱的节育的方法,并常常向他们恳切的说明和劝导,他们便会渐渐的相信,奉行的。但在这种情形里,教他们相信我们的方法这过程,要比较难些;因为这与他们信自然与命运的思想冲突,又与传统的多子孙的思想冲突——他们将觉得这是一种罪恶,如旧日的打胎一样;并将疑惑这或者是洋人的诡计,要从他们的身体里取出什么的!但是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究竟还不是固执的,魔术的怀疑因了宣传方法的巧妙和时日的长久,也可望减缩的;而经济的压迫究竟是眼前不可避免的实际的压迫,他们难以抵抗的!所以只要宣传的得法,他们是容易渐渐的相信,奉行的。只有那些富家——官僚或商人——和有些小资产阶级,这道德的制裁的思想是极难侵入的!他们有相当的经济的能力,有固执的传统的思想,他们是不会也不愿知道生育是该受限制的;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不适当的生育!他们只在自然的生育子女,以传统的态度与方法待遇他们,结果是将他们装在自己的型里,作自己的牺牲!这样尽量摧残了儿童的个性与精神生命的发展,却反以为尽了父母的责任!这种误解责任较不明责任实在还要坏;因为不明的还容易纳入忠告,而误解的则往往自以为是,拘执不肯更变。这种人实在也不配做父母!因为他们并不能负真正的责任。我们对于这些人,虽觉得很不容易使他们相信我们,但总得尽我们的力量使他们能知道些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的道理,使他们能以儿童为本位,能“理解他们,指导他们,解放他们”;这样改良从前一切不适当的教养方法。并且要使他们能有这样决心:在他们觉得不能负这种适当的教养的责任,或者不愿负这种责任时,更应该断然采取节育的办法,不再因循,致误人误己。这种宣传的事业,自然当由新兴的知识阶级担负;新兴的知识阶级虽可说也属于小资产阶级里,但关于生育这件事,他们特别感到重大的压迫,因有了彻底的了解,觉醒的态度,便与同阶级的其余部分不同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留着:现存的由各种不适当的生育而来的子女们,他们的父母将怎样为他们负责呢?我以为花柳病者等一类人的子女,只好任凭自然先生去下辣手,只不许谬种再得流传便了。贫家子女父母无力教养的,由社会设法尽量收容他们,如多设贫儿院等。但社会收容之力究竟有限的,大部分只怕还是要任凭自然先生去处置的!这是很悲惨的事,但经济组织一时既还不能改变,又有什么法儿呢?我们只好“尽其在人”罢了。至于那些以长者为本位而教养儿童的,我们希望他们能够改良,前节已说过了。还有新兴的知识阶级里现在有一种不愿生育子女的倾向;他们对于从前不留意而生育的子女,常觉得冷淡,甚至厌恶,因而不愿为他们尽力。在这里,我要明白指出,生物进化,生命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则,是前一代牺牲于后一代,牺牲是进步的一个阶梯!愿他们——其实我也在内——为了后一代的发展,而牺牲相当的精力于子女的教养;愿他们以极大的忍耐,为子女们将来的生命筑坚实的基础,愿他们牢记自己的幸福,同时也不要忘了子女们的幸福!这是很要些涵养工夫的。总之,父母的责任在使子女们得着好的生活,并且比自己的生活好的生活;一面也使社会上得着些健全的、优良的、适于生存的分子;是不能随意的。
为使社会上适于生存的日多,不适于生存的日少,我们便重估了父母的责任:
父母不是无责任的。
父母的责任不应以长者为本位,以家族为本位;应以幼者为本位,社会为本位。
我们希望社会上父母都负责任;没有不负责任的父母!“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这是生物学、社会学所指给的新道德。
既然父母的责任由不明了到明了是可能的,则由不正确到正确也未必是不可能的;新道德的成立,总在我们的努力,比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尤其重大的,这是我们对一切幼者的责任!努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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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篇(1)
——张贤亮
一
儿子带回通知来,学校要开家长会。儿子再三叮嘱:每个家长都要去的!那神情一扫平时的幼稚,十分严肃而郑重。在他那个世界,这个会无疑相当于联合国大会,是一项大事。我说,好,我一定去。那么你去不去呢?他说,老师光叫你们,我要在家做作业。看来,这还是一次“背靠背”的会呢。
会在他们的教室里开。夏天,小小的课堂里挤满大人。每个人都蜷缩在自己孩子的座位里,不但身体缩小了,心灵仿佛也一下子缩小了许多。老师在讲台上睥睨着我们。我们翻开早已放在课桌上的卷子。这是孩子们期中考试的。翻的时候都忐忑不安,好像是关乎自己提级升干的考卷似的。看到我孩子的成绩还不坏,语文八十几分,算术九十几分,不免沾沾自喜起来。抬头看看别人,有的和我一样,面有喜色;有的皱着眉头,满脸懊丧。坐在我邻桌的是位时髦女士,翻卷子时就香风四溢。她还带着自己的女儿。大约女儿考得很好,母女俩喋喋不休,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我又有点不平了:这分明是次“背靠背”的会,怎么不遵守规定呢?我儿子和我都老实巴交的,叫怎么样就怎么样……一时,竟好像体会到时下流行的遵守法纪的吃亏感了。
正想着,老师看人到得差不多了,叫开会。我不由自主地想起立,但看见别人纹丝不动,并没有起来致敬的意思,也就作罢。两位都是女老师,一位教语文,一位教算术。教语文的是班主任,由她主持会议。她先把我们到会的人表扬了一番,说你们都是关心孩子的好家长,孩子的教育,应该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配合才行,等等等等。这样的话平时我也会说,并且肯定说得头头是道,但今天在台下听老师如此说,像是更加深了自己的认识,不住颔首称是。又好像这道理是我先发现的,今天得到老师的赞同而心满意足似的。
表扬完了,老师话锋一转,开始批评起家长来:不帮助和检查孩子做作业的,溺爱孩子的,不督促孩子学习的,放纵孩子不遵守校规的等等。虽是不点名的批评,可一下子搞得人人局促不安。当然,也有无动于衷的。我想,无动于衷的人不是好学生的家长,便是本身就是坏家长吧。而我,几乎以为每一项批评都针对着自己。这倒不是说我是个好家长,却是多年形成的毛病。我至今还有在台上讲话仍以为是做坦白交待;在台下听批评、特别是不指名的批评总以为有我一份的感觉。有人说我做报告和演讲十分坦率,爱讲真话,其实那并非生性诚实,不过是一种强迫性的习惯而已。现在检查自己,要说溺爱孩子,我还不是过分溺爱的,弄不好也打两下,“扑作教刑”;放纵却也没有,这孩子生来性格内向,管束紧了并不适宜;督促嘛,想起来还是喊几句的。总之,因为自己小时候就缺乏管教,到老来也没有坏得不可收拾。某些错误,倒常常是人家强加给我的。真正属于我的思想错误,又非品质恶劣所致,相反,品质恶劣的人却与思想错误无缘,恶得巧,大奸似忠,说不定还能获得“思想好”的评语呢。所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对孩子我一向主张采取老庄的态度,顺其自然。但这分寸也难掌握,因我并不知何谓自然,又常常要用自己的模式来要求他。因而,我管孩子就是在管与不管之间,说得不好听,其实是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了。唉!给我当儿子大概也是很难的。
老师一边批评家长,一边诉说现在为师之难。两位老师要求家长注意孩子的卫生,说,夏天,五十多个孩子挤在这么一间小屋里,光气味就熏得人头疼。“不信,你们在这教室里呆一个小时试试看!”班主任带着牢骚训我们。果然,这时我才发觉屋里弥漫着一股臊味。在《灵与肉》中,我把这种气味写成“干燥的阳光味”,那不过是美文字的修饰罢了,实际上是尿臊夹着汗臭。如此空气浑浊,一个小时尚且受不了,何况要闻好几小时,并且天天如此呢!我刚刚说那位女士香风四溢,看来是冤枉她了。她也不过是淡妆素抹。只是在这样的房间中,不臭,反成了异味了。我儿子既不爱洗头又不爱洗澡,多好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三天便成了搌布,还没有当文人却已有了文人不修边幅的作风。对别的批评我还不能肯定,这项批评无疑有我一份,看着自己穿得干干净净,不觉暗自惭愧。
父子篇(2)
观察老师,两人大约都不超过四十岁,但已显得很憔悴,脸上都表现出平日的辛苦。少年早熟,中年早衰,我们的“超前消费”如果仅指商品而言还不可怕,令人担忧的是人生命的“超前消费”。于是,对老师们,我不由得产生一种内疚了。让孩子别散发出臭气。使老师们呼吸的空气洁净一点,这我还是能做到的吧。
然而又想,现在做小学生也不易。孩子每天抱回的家庭作业总是一大堆。到家就伏在小桌上,案牍劳神,一个部级首长批阅文件也没有这样辛苦。每在后面看着他耸起瘦削的肩胛骨,就像鲁迅在《药》里描写的那样成一倒八字,也于心不忍。回想自己儿时,只知顽皮,寒暑假作业从没完成过,也常感生逢其时,幸亏岁数大了点了。
到底还是“背靠背”的会。散会后,班主任告诉我,儿子不爱说话,叫他站起来回答问题或背书,吱吱唔唔地总不开口,十分腼腆。却也没有说身上臭的话。
我想,关于腼腆问题,等他大了自然会改变的。像我一样,到一定岁数脸皮就厚了。但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
总之,还是随他去吧。
二
在家长会上挨了老师的训,又同情老师,想使老师呼吸的空气洁净一点,所以我就很注意儿子的卫生。
孩子自小不爱洗澡理发。上幼儿园的时候,为了省事,只好给他留一个所谓的“妹妹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个女孩子。向别人解释,却说这是日本男孩流行的发式。这既是自我辩解,又有点“为亲者讳”的意思。也常带嘲讽地想,等他到了要交女朋友的时候,自己就会爱干净爱漂亮起来。到那时,恐怕成天头疼的倒是供不应求于香波香皂名牌时装之类了。因而也随他头发乱长。
我自己小时也不爱理发。那时小孩的发式一律是“和尚头”,虽不用刀刮,但坚硬的金属推子直接贴在嫩皮细肉上拱,滋味也难受。理发,总有一种受制于人,令人摆布的感觉。我从没见过一个爱理发胜过玩耍的孩子,大概是人生来便不愿受制于人。到大了,逐渐知道外表的重要性,所谓人活得要像个人,其中就包括有必须经常理发洗澡这一程序,似乎理了发洗了澡人便像个人了。在劳改队,队长对犯人实行人道主义最典型的表现,莫过于定期督促犯人理发洗澡;我国的附加工资中还有“洗理费”这一项,更体现出我们国家对人民的家长式的关怀,要使我们国家的这些儿女们个个容光焕发。果然,后来条件稍一具备,不经常理发洗澡,真感觉到不像个人了。孩子在懂得顽皮但不懂得做人的时候,当然没领会到洗澡理发的必要,更不领会自由有一定限度,做人首先须受制于人的道理,于是,带他去理发店总须威胁利诱一番。上了理发椅,就像上了美国式的电刑,其表情堪怜堪叹。但为了使他像个人,也只得横下一条心来。
先是跟我谈条件:光剪发不洗头。但光剪不洗等于不理,头仍是臭烘烘的。所谓“干燥的阳光味”加汗味、头油味、尘土味等等,熏得人退避三舍。所以我们父子俩常常在理发店就争论起来。我儿子还有个优点:他是金钱物质不能引诱的。我也从来没有用“物质刺激”的手段鼓励过他。一次,他拿了一张“大团结”去跟同学换三张贴画,可见他还不懂得钱的价值。所以,谈判也并非在经济范围内进行。他是个自尊心挺强的孩子,已经开始好面子了,针对这种特点,我总是从怎样别讨人嫌这方面来开导他。我并不长于谆谆善诱,本应从卫生学的观点来阐释洗头的必要性的,却常常过分强调了讨人嫌的可怕性。我想,从长远的观点看,这是对孩子将来做人没有好处的。但人总是急功近利,没有办法,从小就灌输了他“他人即地狱”的存在主义思想。
有时是我胜,就洗头;有时是他胜,就带着满头满脸发槎回家。他胜也好,说明他居然不怕讨人嫌,还有直面他人冷脸的勇气。看他满头满脸的发槎竟敢招摇过市,也不禁羡慕他活得洒脱,而我们大人倒是活得累且拘谨了。我们大人怕个人影响不好、别人的印象不佳,怕流言,怕蜚语,怕的事情太多。孩子之为孩子,就是什么都不怕,不是有“初生之犊不怕虎”的成语吗?什么都怕的人当然仰慕什么都不怕的人,因而孩子有时也会成为我仰慕的对象。但是孩子总归会大的,而我却是不会再小了。他将来也会变得和我一样,什么都怕。他的变,有我的一份所谓教育在内。而我的教育又是要改变他身上令我羡慕的东西,所以我时常迷惑于父教的价值,就像他拿着一张十块钱的钞票似的。书包 网 想看书来
父子篇(3)
父亲年纪太大,孩子年纪太小,便会使父亲生出许多迷惑来。年轻父亲就不管那么多,只管孩子有吃有穿就行了。他自己对许多世事还搞不清,带孩子时顾虑便少,孩子多半是他愉悦的玩具。年纪大的父亲背着沉重的经验包袱,对小小的儿子进行教育时常要掂量自己的每一句话,总要付出很大的心理能量开支。
但带他洗澡却有不同。替他擦背,翻过来掉过去摆弄他瘦小的胴体,会想起老托尔斯泰描写安娜抱着他儿子时“感受到一种生理上的愉快”之用语精确。家里虽有卫生间,可是烧热水麻烦,冬天我们都是到公共澡堂去洗。牵着儿子的手,儿子拎着盥洗用具,一边走一边聊,或是争辩洗头不洗头的问题,还没进澡堂就好像已经热水淋身遍体温暖了。有时我们到政府设的内部澡堂,有时去商业性的澡堂。后者设有雅座,父子俩独占一间。这时,孩子与我都有浑然无间的感觉,代沟也不存在了——不是他变大了而是我变小了。人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重新体验到儿童的快乐。
平时怕他身上脏,这时反觉得他越脏越好。在他身上搓下的泥垢越多,就感到收获越大。洗出一澡盆污水,简直有一种丰收的愉快。
然而,遗憾的是他逐渐逐渐地要大起来,几年以后他就不会再和我共洗一个澡盆了,更不用我替他搓澡了。真是人生的乐趣愈来愈少!
三
有朋友说我儿子走路的步态完全和我一样,“看看你儿子的姿势,就知道你自己走路的德行:一副外八字!”我自己不觉,还以为步态很潇洒,想不到在别人眼中原来是鸭子步——我儿子就是那种样子。
由此我就想到遗传。细细回想,我儿子的步态似乎又和我父亲相像。过去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虽然老查我父亲祖父直至曾祖高祖,但想念他们的时候几乎没有。倒不是因为想念是一种罪过而怕得不敢想,实在是由于理智的思索已到了穷途末路。审查人员要了解的是他们担任过的职务、干过的坏事,至于他们长什么样子、有什么生活习惯等等,却不多追究。但他们担任过什么职务、干过什么坏事有的我的确不知道,有的我又一时想不起来。现在检查,为什么会想不起来呢?我并没有“为亲者讳”的孝心,那时确实想戴罪立功的——上代人犯的罪会累及下代,而下代人交代出上代罪行的多少又会影响对下代人罪行的量刑,也是这种司法制度的奇妙之处。职务好说,他们干的坏事却常使我挖空心思而不得,惹得审查人员总是大骂我不老实,每次判决书上都把我捧为“孝子贤孙”,实令我对政府和先人两方面都感惭愧。直到今天我才发现,他们干的坏事也罢、好事也罢,主要不是能靠理智的思索而应靠形象的回忆才交代得出来的,即文学创作上说的“形象思维应大于理性思维”。如果当时我能多想想他们的模样(用当时的话说是“嘴脸”)、他们的生活习惯等等,也许我就能更多地交代出他们的罪行了。这真是那种审查制度的缺欠和不科学之处。如今我把我的心得提供出来,以使那种审查制度趋于完善。以后再碰上这样的机会,审查人员应多从形象上加以启发,更佐以人情味的诱导,肯定立奏奇效。
写到这里好像离了题,其实不然。这一连串想法及对那种审查制度的思考,都是从我——我儿子——我父亲的步态上产生的。步态的一脉相承当然是一种遗传。
有道是“养儿才知父母恩”,在我来说,养了儿子也并不记得先人多少恩惠,所忆及的倒是坏处多。整了二十多年,已经把我的亲情感全部整光。好像芥川龙之助写过一篇名叫《河童》的小说,说婴儿钻出母体之前,应有选择是否愿意涎生在这个家庭的自由。如果我有这样的自由,从那瞭望孔看到这家又有沙发又有弹簧床并且铺了地毯,肯定会缩回去在母腹中自尽,免得大了交代不清。
不过,由于生物繁衍的本能,现在养了个儿子,因儿子的像我,不时会联想到我与先人是否有某些相像之处。回忆时既无悲凉惆怅,更无温郁馨暖,仅仅有点遗传学的兴趣,如此而已。
从形象上回忆祖父和父亲,就想起他们的许多坏事来了。我祖父曾作为蒋介石的特使出使过尼泊尔,尼泊尔国王送给他很多礼品,其中仅一把宝刀就镶满钻石,这些东西他都没交给国家,以后全被他挥霍了。这是他为政不清廉之一例。他还特别爱吹牛,三十年代初他率领一个华侨代表团归国观光,蒋介石与他们照集体照,他老人家单单把他和蒋二人挖下来另洗,两人肩并肩,好像很亲密的样子。一九五○年,他住杭州,明明是回南京,却在大门口贴张条子说毛主席邀请他北上共商国事去了。他还说一九一九年他去北京开大学校长会议时,在李大钊家与毛主席谈得极为投机,当场慷慨解囊,资助了中国早期的共产主义运动,等等。这些话真假掺半。我想见大概是见过一面的。在“文革”初期,八十多岁的他被扫地出门蹲在一间小破房里瑟瑟发抖,他竟托江青转呈毛主席一封信,历数艰辛,而不几天,上海“工总司”(当时革委会还没有成立)居然把他解放了出来。尽管文史馆群众批他是“三迷”(官迷财迷色迷)要揪斗他,但他仍逍遥法外,一直逍遥到一九七七年九十四岁才彻底逍遥。在很多民主人士寻死觅活的时候,他竟然天天拄根“司狄克”遛大街、下馆子。小轿车没得坐了,上公共汽车就挥舞“司狄克”一阵乱敲,叫别人给他让座位。不知底细的人还以为他是一个老造反派呢。
父子篇(4)
从满清、辛亥革命、北洋军阀、国民党、共产党、“四人帮”及“四人帮”之后,历朝历代他都风光。早期,他可说拥有万贯家财,破产以后,即使在“四人帮”时代,外援加工资,每月收入也不下七百元。在那时,这就是个大数目了。然而在他更为逍遥时,我姑妈检视他的存折,见上面仅剩一块钱的压底。真可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得和死得都痛快了。我在劳改队辗转于生死之间的时候,曾没出息地向他求过援。他寄来十块钱,并附了一张他和他干孙女的合影。说正在教这位干孙女英文,她如何如何可爱云云。姑娘眉眼妩媚,巧笑倩兮。那时一斤粮票要卖七元,一斤黑面点心三元,十块钱刚好买一斤粮票后再去买一斤点心。不到十分钟我就把点心吃得连渣子都不剩,但从此再也没和他通过信。十四年后,农工一级工资从二十三元调到二十七元,水涨船高,我不得升级也补发了近百元,同时农场正忙于“批林批孔”打派仗,顾不上我这个死老虎,于是我突发游兴,向我妹妹要了四十元,横穿于半个中国窜到上海。这是自一九五○年分别后我们祖孙第一次相聚。老人家并未老泪纵横,我也没激动得要死。倒是对街市的兴趣比对他的兴趣还大。聊天聊到他早已瘐死于狱中的儿子,他也没有表示痛悼之情,只是说,我父亲和母亲结婚的时候,他给了他们一箱金叶子,我父母到北京又买房子又买车,还养一匹阿拉伯大马。“你爸爸妈妈都是花钱的能手!”他这样笑着评价他死去的儿子儿媳。一天,他谈兴很高,颇为自得地说他还可以给江青写封信转毛主席,请他们在农场给我谋个坐办公室的差使,免得拿铁锨把苦受。虽然是孙子,我毕竟也有三十八岁了,我赶忙把话头岔开,笑他善于利用枕旁风。幸亏我还有点小聪明,不然“四人帮”当道时我交代不清楚,“四人帮”垮台后仍说不清楚,真是让他连累一辈子了。
如果说我还能搞搞文学的话,这种才能大概并非来自他的遗传,或者说我老写不好,就因为没从他那里传下文学细胞。老人家早先在南京有一座大花园,叫“梅溪山庄”,是他和著名的“辫帅”张勋打麻将赢来的。小时我见过很多本《梅溪山庄酬唱集》,唱和的都是当时的名人雅士,但里面的文字毫无灵感,只弥漫着一股酒肉气。这种书只能自费出版拿去送人。一九五七年正当批斗我的Gao潮中,他老人家又自费出版了一本《辛亥革命回忆录》,承他送了我们学校图书馆一本。不送倒好,送了等于给我教书的学校提供了批斗我的材料:原来你还有这么一个老官僚的祖父没有交代!
那年离开上海的前一天夜里,听见姑妈和他争论。姑妈叫他多给我一点钱,说你只有这么一个孙子,又是长房长孙,用你一点钱也是应该的。而他仅答应出一份回程的车票。我想大概也是我父母用他的钱太多,而他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之故吧。很多年以后,听到一些革命历史不短的老同志竟会想尽千方百计为儿孙经营谋划,不禁感叹这些老同志还不如他这个老官僚把人生看得透了。
有一年我去美国,在芝加哥大学图书馆,并不费事地就查到了有关他的资料,我还不知道他早在二十世纪初即在华盛顿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拿了两个学位。但他学的是在当时中国毫无用处的东西——法律。因学不能致用,所以后来学问一点也没长进,反而把所谓民主自由平等忘得光光的。比如说吧,他老人家在南京卧室的布置,现在想起来就令我发笑。他把他的卧室称作“寝宫”,床称作“龙床”。“龙床”四周饰以夫子庙买来的京剧舞台上用的帷幔帘帐。帘帐上挂着他顺手捞来的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像烟盒里的锡纸、镜片、红红绿绿的丝线粽子、玻璃珠子等等,琳琅满目,熠熠生辉。他呼唤佣人从不叫名字,总是大喊“来人呀!”骂人一律是“混账王八旦”。这种口吻,看过吴趼人写的《官场现形记》的读者一定会很熟悉。每日,他就由一个并不漂亮的女护士陪伴在“寝宫”中乐陶陶,文人雅士所爱好的琴棋书画他从没兴趣。我敢说他收集的古董没有一件是真品,但满抽屉的鸡血、田黄却是地道货。这些比金子还贵重的石头连同当代书法家如于右任、张大千等人亲笔题赠他的书画,后来都不知散失到哪里去了。他更为逍遥以后,姑妈只交给我一个铜墨盒,算是他留下的遗产。这件东西,多年以后我又托李欧梵教授转给了我在台湾的姑妈,让她远在海峡那边权且当做念物吧。
父子篇(5)
然而,就这样一位人物,却在满清时支持同盟会,在北洋军阀时支持南方国民党,在共产党还没成立时就和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人结交,在共产党时代又去巴结“四人帮”,总而言之,说好听点,他一向追求“革命”,说不好听的话,他老是不安分,倾向于当时的叛逆。我想,这并不完全是由他思想主导的,更不是出于对当时统治者的不满,而是他的天性使然。每想到他的这种天性也许会遗传给我,不禁汗毛凛凛,经常自诫还是夹起尾巴做人的好。
作为他的孙子,我的确不知道他的主导思想和人生追求是什么。要说从政吧,凭他的资历官会当得很大,而他当的最大的官不过是二十年代“宁汉分裂”时武汉政府的外交部长。谁都知道这个官是空架子。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后他在安徽天长县当民国第一任的县太爷,他曾自满地跟我说过他最得意的政绩就是废除了在大堂上打ρi股。这大概是到底喝过洋墨水的缘故。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了。要说是图财吧,他一生大把钱进又大把钱出,可是并不经营生财之道,损失了财产也不痛惜,同时对自己决不吝啬,又非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说他贪恋美色吧,姨太太是娶过几个,但据我所知没有一位姿色出众的,反而是我的亲祖母最漂亮,而她却被他活活气死。所以革命群众批判他是所谓的“三迷”,也确实冤枉他了。
因为他不做学问,所以就搞不清他的思想。“五四”前他是安徽政法大学堂校长,所教的东西不过是他从美国贩来的原装货,于国于民都无补益。他有不少藏书,我敢说他很少去读,至少我从未见他捧着书吟哦过。有人“述而不著”,他却是既不述亦不著。我想,他年轻时与人酬唱,多半也是请人捉刀吧。那本让我倒霉的《辛亥革命回忆录》我无缘拜读,到我粗解文字时,我倒是见过他编的《健身》。为什么编这样的书,我将在另一篇文章里再谈。因编那本书和我这里说的遗传无关。那篇文章将会揭开一个解放前轰动南京的骗局或说是趣闻的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