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的态度十分明确,就是要以“铁手腕”坚决、彻底地镇压反革命!
但怎样才算彻底“镇反”呢?
广东省公安厅根据国家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份《镇压反革命彻底程度判定书》,供各地“验收”之用。
就是说,要以两条标准作为判断一个地区“镇反”运动是否彻底的依据。
镇压反革命彻底的地区,必须具备有如下条件:
一、五方面的敌人(即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及其他半公开的反革命分子),应该杀的已经杀了,应该关的已经关了,应该管的也基本管起来了。因而民愤平了,社会秩序安定,基层组织纯洁。
二、群众已经充分发动起来,普遍受到了教育,觉悟程度及政治警惕已经提高,绝大多数群众敢于检举、控告、管制反革命分子,生产情绪高涨,在镇反运动中已经涌现出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并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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