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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车可以不坐,饭总是要吃的。拢着袖子在冰冷的大街小巷,我是又冷又饿,直如宋代词人所说,凄凄惨惨冷冷清清,切切。走过很多家餐馆,里面飘逸出来的酒菜香味,都让我如痴如醉痛不欲生。爱过才知情浓,饿过才知腹空,好几次我都想推门而入,管它三十二十一,先把肚子填饱再说。可是理智就像一条坚硬的竹竿,三番五次地把我高高挑起,继续孤魂野鬼般飘浮在海拉尔冰冷的夜色里。吃白食,不仅颜面无存,而且如果运气不好,可能还会尸骨无存。当地人的凶悍,我可是刚刚领教过的。
奄奄一息地走到一家名为“草原酒家”门前,我擦去额头上由于饥饿而渗出的冷汗,默默地凝视“草原”两个大字。我又想起了桃花。在那陌生而神奇的草原上,有我今生今世最想疼爱与厮守的恋人。为了她,我一定要活下去,哪怕贱如野狗!
想到这里,我就一鼓作气地推开玻璃门,对迎上来的服务员颔首微笑。我对服务员的热情受之无愧,很是镇定地点了两大盘菜,一荤一素,另外要了一瓶白酒,一瓷盆米饭。
我吃得风卷残云,边上的女服务员看得目瞪口呆。等到用舌头把瓷盆里最后一粒米饭卷进咽喉,我才开始后悔吃了这顿饭。因为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摆在我的面前:我根本没有能力结账。
我想了一想,快手快脚的撂起桌上的碗盘,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问那个百无聊赖正在不断转换电视频道的服务员:大姐,这几个碗我帮你洗了吧?
服务员握着遥控器,眼睛也不看我,直接冲里屋喊道:强哥,有人想吃白食!
话音刚落,里面就冲出三条彪形大汉。前面一个穿着皮夹克,满脸横肉,两只细小的眼睛散发着阴郁的光采;后面两个头戴白帽,手里抄着菜刀和锅铲,显然是厨子。
皮夹克把我上下瞅了一眼,问女服务员:谁、谁、谁胆子这么肥,想、想吃、吃、吃、白食啊?
这位被服务员称为强哥的皮夹克就是店老板,他长得人高马大,外形非常吓人,可是居然有些口吃,这让我感到有点儿好笑。
我咧开嘴,刚想笑出声来,皮夹克已经一记直拳砸在我的脸上。我摇摇晃晃地扶着桌角,脸上的笑容虽然被生生扼杀,不过看起来还是笑意盎然。皮夹克更加恼怒,飞起一脚踢在我小腹。我哇的一声,刚刚吃下去的酒食还没来得及消化,立即从嘴腔喷涌出来。
我瘫在地上,任凭皮夹克拳打脚踢,丝毫没有感觉疼痛。只是想起自己这一路来的艰辛,以及现如今这非人般的遭遇,心想如果桃花看到我现在这样熊样,恐怕也会不高兴的。想到这里,我就破罐子破摔了。我躺在地上笑眯眯地对皮夹克说:哥们,打得好!
皮夹克越发的恼怒,他抄起板凳拍在我的肩膀上,立即让我像虾米一样弓起来。他势如疯虎,仿佛我不是吃了他一顿白食,而是十年的白食,因此苦大仇深。迷迷糊糊中,我注意到那个女服务员拉住强哥,冷笑道:强哥,行了吧,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事情闹大了谁也讨不了好,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老婆今天不是已经回来了吗,你还抠什么气呢。
皮夹克不听还好,一听这话,更是焦躁,狠狠踹我一腿后,恨声说道:那个臭娘们,有种就别回海拉尔好了!一个个的,翅膀还没硬就想远走高飞,还以为自己真是草原的红鹰呢!
就在这时,厚厚的棉布门帘被搴起,走进一个人来,冷冷地问皮夹克:说谁呢?臭娘们说谁呢?
那两个厨子和女服务员见了来者,都面面相觑,然后各自忙活去了。那皮夹克神情更是好笑,仿佛遇见老猫的小老鼠。他冲女服务员的背影指了指,对来者媚笑道:我说她呢。对了,老婆,你今天刚回来,怎么不在家里好好歇歇着,这么冷的黑天,你跑店里干什么啊,我一个人就能招呼过来的。
我眯起眼睛看了眼来者,心里微微惊讶,她竟然是白天在火车上给孩子喂奶的那个少妇!
那少妇似乎也认出我来了,她的眼里掠过一丝讶色,但很快就恢复常态,淡淡地问皮夹克:这是怎么回事?
皮夹克陪着笑脸说:这小子看来是外地来的流浪汉,奶奶的,蹭吃蹭喝蹭到咱们店里来了——老婆,你别生气,我刚才已经把他狠狠揍了一顿。嗯,对了,我给图格玛打个电话,让他过来把这小子带到派出所去,再好好关他几天。
那少妇默不作声,细细的打量我。在火车上,我虽谈不上丰神俊秀,但好歹也算玉树临风,仪表堂堂;可是此时此刻,挨过皮夹克一顿饱揍之后,我已经鼻青脸肿,玉树临疯了。因此在少妇丝绸般的目光下,我羞涩地闭上眼睛,仿佛自己已经*地躺在大庭广众之中。
半天,忽听少妇问:这个人有没有手脚?
那皮夹克显然一头雾水,吃吃地说:他当然有手有脚。怎么,老婆,难道你想让我剁掉他的一只手?这、这……这恐怕会很麻烦。
少妇哼了一声:剁他的手?你有这个胆量吗?我是说,他既然有手有脚,我们为什么不把他留下来干活,以赔偿我们的损失?
皮夹克斯斯艾艾地说:留下来?我看不用吧。这小子长得细皮白肉,能干什么粗活?你想想,我们把他留下来,还得供他吃住,这很划不来的。万一他是什么逃犯,我们更加吃不了兜着走了。我看,把他撵出去就得了。
少妇气哼哼地说:撵出去?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不行,我要把他留下来做工。行了,该打烊了,你们都走吧!让我清静清静,我要算算这个月的营业额!哼,查查你又偷走多少钱去养小狐狸!
皮夹克干咳两声,压低声音说:老婆,我怎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怎么会养小狐狸呢。
少妇冷笑:打不着狐狸惹一身骚呗!
皮夹克又陪着笑说:老婆,今晚让我也住在店里吧。你走了快半个多月了,我……我……
少妇没好声气地说:去去去,别给我添乱了。
没大会儿,两个厨子和女服务员一起走了。皮夹克走在最后,他用靴子在我腿上碰了一下,问少妇:这小子呢?现在怎么处理他?
少妇站在柜台内正拨弄算盘,这时瞥我一眼,漫不经心地说:今晚就让他在店里睡餐桌,一会儿我就让他洗碗拖地,还要让他去后面的马房给马添草料——如果干不了活儿,明天一早我就让他滚蛋。
皮夹克只得悻悻地推门出去。门缝打开,灌进一阵彻骨的寒风,我浑身打了个哆嗦,慢慢地爬起来,找来墙角的拖布,一瘸一拐地拖地。
那少妇也没理我,只是专心致志地把算盘拨得叭叭直响,一张张地翻看面前厚厚一沓流水账单。
等我拖到柜台附近时,少妇停下来,用圆珠笔敲了敲桌角,对我说道:喂,行了,你已经拖第四遍了,再拖下去,要把地板拖坏了。嗯,别拖了,你去厨房给我烧些开水,一会儿我洗澡用。
我怔住了,屈辱感再次像爬山虎那样爬满全身,我简直成了不折不扣的小厮。少妇见我半天没反应,就过来问我:怎么,刚才伤得很重吗?
她脸上居然流露出关切之意,声音居然也很是温柔。我知道她这是在可怜我,就勉强一笑,摇了摇头,一步步走到厨房去烧水。
等我将水烧好,那少妇打了个呵欠,伸着懒腰向内屋走去。那柜台上堆着厚厚的钞票,她也没有收走。我心里非常奇怪,就叫住她:老板娘,你的钱就放在外面,难道不怕我拿了逃走吗?
少妇回过身来,淡淡一笑,懒洋洋地说道:你不是那样的人。对了,冰箱里有半瓶酒,还有些熟牛肉和花生米,你自己动手吧。
说完她就走进内屋,不一会儿就响起哗哗的撩水声。我一时愕然,难道这就是蒙古女性的性格脾气吗?不管怎么说,我心里都充满了被信任的感激。
屋外是寒风呼啸的冬夜,屋里却生着炉子,暖意洋洋。灯光把我萧索的影子投在对面墙壁上,在这沉寂的夜里,显得分外的凄凉和孤独。我打开冰箱,取出半瓶酒水,在这诡异莫测的灯影之下,自斟自饮。烈酒入腹,浑身暖烘烘的,让我几乎忘掉身上的伤痛。
不知饮到第几杯的时候,我感觉有一双手轻轻搭在我的肩膀上。回过头去,正是那少妇。她身穿花格子睡袍,头发湿湿的,左手拿着一瓶什么药物,右手拿着热气腾腾的湿毛巾。
我似乎知道她要干什么,就苦笑着摇了摇头。那少妇却若无其事地说道:雄鹰折断翅膀就再也飞不上蓝天。这是祖传藏药,专治跌打损伤,市面上买不到的。你把上面的衣服脱下来,我给你抹上去。
如狼似虎续集(005)
我不无讥讽地笑道:我是没用的绵羊,哪里是什么雄鹰。
少妇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道:什么都瞒不住我的眼睛。你不是一般的人。你是一条龙,困在没有水的沙滩上,遭受虾米的侮辱。
她一边说着话,一边来解我的衣服。她的手似乎有些颤抖,动作颇为笨拙,牵动了我背上的伤处,痛得我低声呻吟,额头直冒冷汗。
幸亏我所著所少,就西服、毛衣、衬衫这小三件。除下衣服,少妇用湿毛巾轻轻在我背上擦拭。在她打开药瓶准备给我敷药的当儿,我瞅到那条搭在椅背上毛巾沾满血污。
她用纤纤手指将瓶里的膏药挑到掌心,轻轻摁到我的背上,慢慢地摩挲。膏药是冰凉的,她掌心的温度却是烫热的。
我闭上眼睛,享受异乡这来历不明的温柔。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停止摩挲,鼻腔里发出粗重的喘息。我微微一惊,便要站起,她却用力将我稳住,糯糯的说道:别着急,让我多揉搓一会儿,这样药力才能来得更快。
可是,她原先的摩挲有板有眼,甚有规律,现在却有一搭没一搭,非常的神出鬼没。我自是提高警惕,暗中预防一切突发事件。就在我惴惴然受之有愧之际,背后窸窸窣窣,似乎是衣裳委地之声。
我还没完全回过神来,她那一对炽热、浑圆、坚挺的|乳峰就像贴烙饼一样贴到我的背上,拼命地挤压,像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她的欲望强烈明快,呼啸而来,就像一条发情的响尾蛇在草丛间东奔西突,飞快游走。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就像一个悲愤交加的捕蛇者,灵敏地擒住这条主动爬上身的响尾蛇,将她横抱在膝间。俯下沉重的头颅,我啄木鸟般地在她光滑结实的肌肤撕、咬、扯、啄、吞、吐……
这与原始的欲望无关,与男人间的报复无关,而与我的内心的某种信念相关。金庸的《天龙八部》有一章叫做“王孙落魂 怎生消得解 杨枝玉露”,说的是被逐了王位的段延庆,落魄潦倒,浑身血污,伤口甚至长满了蛆,在菩提树下意外得到段正淳皇妃刀白凤的身体后,重新获得生命的信念:“段延庆在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之际,突然得到这位长发白衣观音舍身相就,登时精神大振,深信天命攸归,日后必登大宝,那么眼前的危难自不致成为大患。他信念怀坚,只觉眼前一片光明”。
男人是种很奇怪的东西,他有时候如果在世界找不到信心,往往会千方百计在女人身上寻找信心。坦白地说,由于刚到海拉尔便遭遇抢劫和暴打,我的自信心严重失挫,因此只好失之桑榆收之东隅,拆东墙补西墙吧就。
此外,天花板筛下的昏黄的灯光,搭在椅背上沾满血污的毛巾,也多少撩起我内心深处那罪恶的念头。我忘了深爱的桃花,忘了世间的一切,双手使劲地揉搓坐在我膝上的成熟少妇。
她低声地呻吟,挣扎着来解我的腰带。我扫了她一眼,发现她眼光迷乱,双颊潮红。见我在细细打量,她就娇喘着说道:唔……如果你征服了草原上的女人……唔……就能像雄鹰一样,征服整个草原的天空……
听了她的话,我忽然全身一震,我想起了桃花!我抛弃都市的一切,千里迢迢去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本是一种纯粹的信念在支撑着。现在,如果破坏了这种纯粹,那么我的信念必将轰然倒塌,化为齑粉!
我浑身直冒冷汗,双手也胶滞在少妇的香肩上,岿然不动。她感觉到异常,把双手搭在我的脖子上,身子像丰收在望的麦浪,在风中起起伏伏,摇个不停。
我索性把她从膝上移开,站起来郑重其事地说道:抱歉!
她立即饿虎扑食般地发起冲击,扑到我的身上,双腿紧紧夹在我的腰间。我能明显感到腰间潮湿发烫,可我已经心不在焉。掰开她紧扣的十指,我叹了一口气:对不起,真的很抱歉。
妇人的身子忽然冷却,就像通红的铁条捅进了冰水。她愤怒地盯着我,咬牙切齿地说:为什么?我长得不够好看?不是?那就是嫌我水性杨花了!哼,如果不是在火车上注意你半天,偷偷地喜欢上你,我会这样随便吗?
我摸出一支烟,点上,递给她,然后自己点了一支。吐出的烟雾,不知怎么的竟然熏出了眼泪。幸好缭绕的青烟中,我眼角的泪水没有被旁人察觉。深吸一口气,我平静地告诉她:跟你没关系。我想起了我的女朋友。我从北京跑到海拉尔,就是要找到她,然后跟她结婚。
妇人问我:她在什么地方?海拉尔市吗?
我摇头:不知道。应该在牧区吧。嗯,她的童年是在牧区长大的。
灯光下,我和妇人隔桌而坐,慢慢的就着熟牛肉和花生米下酒。我把自己和桃花、杨晓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听到最后,她竟然满眼泪花,紧紧地抓住我的手:去吧,你明天就去苏木(乡、镇之意),你在市里面是找不到她的。你想,她连北京这么繁华的城市都不愿意待下去,还会待在海拉尔市吗?她肯定在苏木,在牧区!快去给我找到桃花,我喜欢她!对了,我认识新巴尔虎旗查干若尔戈察牧民村一位朋友,她叫斯格巴娜,以前在海拉市做边贸生意,后来家里出了事情,她回苏木去了。不过我们的交情还在,我介绍你去找她,在牧区,她可是个远近闻名的女强人。也许,她能帮上你什么忙……
这一晚,我们聊得很晚,彼此相安无事,再也没有什么绮念。我得感谢她——苏妮亚——教给我很多关于蒙古草原上的常识。
她告诉我:去草原游玩的外地观光客,都想尝尝骑马放羊的滋味,不过对草原牧民来说,随便动他们的马是有失礼貌的,那会让他们非常不高兴的,甚至跟你翻脸动粗。如果你想去草原牧区,千万可要记住,不要随便碰主人的马,除非主人让你骑马你才能骑。草原人就像爱眼睛一样的爱他们的马儿,草原上流传着一句谚语:好骑手不能动闲缰。
还有,就是不要随便得罪牧民的狗。牧民视马和狗为自己的生命。没有马,他们没法放牧,没有马肉可吃,同时也会失去重要的经济来源;没有狗,他们危险重重,无法防范小偷和偷袭的饿狼。
苏妮亚还告诉我一个有趣的信息:如果你去蒙古包睡觉,有的草原人会让女人挨着你睡。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以为天上掉馅饼了。因为男主人会亲自给你盖好被子,天亮后男人看你动没动。你一定不能动,翻身都不行,一动他有记号。这还不算完,第二天他们会对你进行检查的,男主人让你喝一大杯冷水,如果你没事,他们会当你是真君子;如果你有反应,比如头上发汗,脸色发白,就证明你夜里搞了小动作,那你可就遭殃了,男人会把你打得鸡飞狗跳,轰出蒙古包。如果你反应太慢,连自己的腿怎么瘸了都不知道……
这些关于草原的典故常识,我听得津津有味,并暗自牢记在心。当然,我最关心的还是桃花,于是就向苏妮亚打听草原牧区的女人。在我脑子里,草原女人是什么样子,我的桃花受其影响,多少也会是什么样子的。
苏妮亚说她曾经为草原女人抱不平,因为那里的女人是最苦的。在寒冷的冬季,每天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女人就要起来,为男人生上炉子,把外边的衣服裤子拿回来穿上——
听到这里,我好奇地打断苏妮亚的话:把外边的衣服裤子拿回来穿上?
苏妮亚莞尔一笑:在冬天的草原,由于虱子太多,人们睡觉都不穿衣服。晚上没事的时候,人们就坐在油灯下噼里啪啦烧虱子——蒙古包里的炉火是铁皮做的,晚上生上火,男女都*在家烧虱子。可是虮子(虱子的卵)没法从衣服上抓下来烧死,人们只好把衣服放在蒙古包外面。由于虮子的生命力很顽强,一般不易冻死,只有在零下40度才能死去。(《淮南子》载:“夫大生小,多生少,天之道也。故丘阜不能生云雨,荥水不能生鱼鳖者,小也。牛马之气蒸,生虮虱;虮虱之气蒸,不能生牛马。”蒙古牧区多有牛马,因此虮虱成害也就不足为奇了。)
女人们把外边的衣服裤子拿回来穿上,还要还要挤牛奶,烧奶茶,男人吃饱喝足出去放牧,或者去了,自家的草甸上割草,女人这时才休息一小会儿。然后又要忙着管理家庭琐务和照料牲畜,还有制作不完的针线活。布力亚特人至今仍保留着穿戴自己手工缝制的衣裙衫裤的习惯,而这些,全是布力亚特女人的杰作。在海拉尔的商场里,如果你看到妇女一下子买许多布匹,那一定是布力亚特人。她们个个都是女红能手,虽然不会像苗族女人那样织布刺绣,但她们却有苗族妇女不会的制皮手艺和赶羊毛毡毯的技术。如果你是远道而来的贵客,她们会亲手为你缝制新郎官才穿的布力亚特盛装,这将是客人莫大的光荣。
如狼似虎续集(006)
苏妮亚告诉我,布力亚特每个家庭的兴衰,全是由妇女的能干与否决定的,换句话说,布力亚特妇女是家庭中的顶梁柱,乃至灵魂人物。
说到布力亚特人的时候,苏妮亚脸上似乎有种自豪的神气。我问她是不是布力亚特人,她笑着摇摇头:我的朋友斯格巴娜是布力亚特人,她人长得非常漂亮,也非常的能干,如果你见到她,一定会被她深深迷住的!
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斯格巴娜就是在火车上赠我毛衣的女人。对于苏妮亚的打趣,我一笑置之,不复作辩。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桃花!杨晓不可谓不温柔漂亮,苏妮亚不可谓不成熟*,她们在我面前都始终没能势如破竹,那个斯格巴娜又是何方神圣,可以将我深深迷住?除非是九尾灵狐转世。可是这世上有九尾灵狐吗?没有。所以我是不可能被她迷住的。
谁知苏妮亚开了句玩笑之后,神色忽地黯然下来。她续上一支烟,玩世不恭地吐出长长的烟柱,将头靠在椅背上,懒洋洋地说道:你们汉人有句古话叫红颜命薄,对不对?人强不过命啊!斯格巴娜要模样有模样,要本事有本事,可是摊上那么一个男人……唉,不说了!我替她难过,可这是命中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如果你能找上她,替我问候她……
004
第二天一早,苏妮亚从库房里翻出一件陈旧的军大衣,让我披在身上。她说:别嫌旧,穿上它,不然还没找到心爱的姑娘,你就会冻死在草原上。
我并未拒绝,依言穿上。苏妮亚领我出门,径直往城南的农贸市场走去。她一边走路,一边打量马路上的行人。刚开始,我还以为她是担心被丈夫撞上,后来才发现她的目光只在那些穿民族服装的男女身上游走。我暗自纳闷,却是不便相问。
走到一条丁字路口,迎面走来两位身穿民族服装的年长妇女。她们步履匆匆却颇为沉稳,体态略为肥胖,肤色黑黢黢的却显得十分健康,脸上神情非常的认真、专注。苏妮亚低声告诉我:这两个人一定来自遥远的牧区,我们过去问问,看她们肯带你去牧区不。
经过询问,这两位果然是居住在锡尼河一带的布力亚特人。她们以为我是外地来的观光客,很高兴地同意了。不过,她们由于在海拉尔采购了一大堆草原上没有生活用品,比如布匹、瓜果和青菜等等,因此她们问我愿不愿意帮她们将这些东西搬到长途车站去。
这是微不足道的力气活儿,我当然拍着胸脯答应了。既然事情已经办妥,苏妮亚便要跟我告辞。她紧紧攥住我的手:等你找到桃花,两个人一起来我的餐馆,我要为你们的爱情干杯!
我凝视着她,缓缓地点了点头。
她的目光和我对视半刻,毅然转身,大步往来路赶回。走出一米来远,苏妮亚掉过头来对我大声说道:小心车上的小偷!碰到大方的牧民,你可以不用花钱;碰到小气的,你就用钱跟他们交换!
我一愣,下意识地去摸军大衣的内兜,居然从里面摸出一小沓钱来,细点之下,竟然有千元之数!等到抬头望去,苏妮亚已经消失在前方街口的人流之中……
我们坐的汽车从海拉尔开出,途经南屯(巴彦托海镇),前往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锡尼河牧民区。海拉尔虽然是草原城市,但丝毫领略不到草原的风味,只有走这条路上,我才平生第一次看到这样空旷、平坦、辽阔的草原!不愧是世界四大草原之一的呼伦贝尔草原,她就像上苍最为宠爱的*,自古以来没有被人耕种过,甚至从来也没有被任何一个私人占有过——她是仙女,世俗的凡人不配占有她。
然而,呼伦贝尔草原又散发着母性的伟大光辉,宛如历史的摇篮,培育出一代代的游牧民族。乌桓人、鲜卑人、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无不在这个摇篮里渐渐养肥,羽毛渐满,然后展翅飞向外面花花世界。
历史学家们都承认,呼伦贝尔草原是历史上的闹市,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元太祖铁木真在进入呼伦贝尔草原之前,一直在额尔古纳河和斡难河之间的弹丸之地来回滚动,可是等他征服塔塔儿人占领了这片草原,不到七年就让蒙古各个部落,诚如他在写给丘处机的诏书中所说的“七载之中成大业,六合之内为一统”。尽管他在诏书中把这归功于“受之天佑”以及“金之政无恒”,但仍然难掩呼伦贝尔草原在战略上的重大意义。便是汉人皇帝朱元璋,也深知这块草原的地理重要性。在元顺帝丢掉大都(今北京)、抱头鼠窜到呼伦贝尔草原后,朱元璋没有穷寇莫追,愣是派遣开平王常遇春的小舅子蓝玉大将军追到捕鱼儿湖(今贝尔湖)附近,在草原中全歼元顺帝的散兵游勇……
历史上,呼伦贝尔草原这只大摇篮培养了那么多的英雄豪士;在今天,呼伦贝尔草原是让我那寻找至爱的梦想茁壮成长,最终取得正果,还是温柔地把它扼杀在摇篮里?
谁知道!
也许老天知道吧!可是天若有情亦老,老天不会昭示我、帮助我。它是无情的,所以才能永远不老。我们人类有情,所以才会慢慢变老,直至死亡。
可是我深信,人活着就有希望!
汽车到了锡尼河,我看到很多用毡子围起来的灰白色的帐逢,这是布力亚特牧民的家。同时我注意到,同行的两位年长妇女脸上都露出欢愉之色。是啊,回家的感觉真好。在这一刻,我的心情莫名地灰暗。
下车后,我帮两位大婶将随身物品卸到地面,其后自有她们的家人朋友前来迎接。我裹了裹军大衣,微笑着谢绝了她们邀我至家做客的好意,迎着刺骨的寒风,在青黄杂糅的草地上迈步疾行。
没有准确的目的地,完全是信马由缰。
我知道漫天撒网不如攻其一点,可问题是,谁能给我这个点?谁能告诉我桃花的具体方位?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立足点和一根足够长的杠杆,我就可以撬动地球。”很多人把这句话捧为经典,事实是,阿基米德的老婆长得圆墩墩,像只皮球,而且性格凶悍无比,常常把阿基米德扫地出门,令其露宿街头,因此他老兄愤愤不平,发明这句话来影射自己老婆。所以说,这句话没什么可牛的,这样的话我也能说:给我一匹快马和一根足够长的缰绳,我就可以飞奔月球。
月球,月亮也。我深爱的桃花,就是我心中的明月。唔,我是太阳——据说想做太阳的人都会疯掉,可是只要能跟桃花在一起,疯掉又如何?人非圣贤,孰能无疯——桃花是月亮,我们在一起那是天作之合,满天的繁星,全是我们膝下调皮的儿女……
正如那首歌所唱——
我在仰望 月亮之上
有多少梦想在自由的飞翔
昨天遗忘啊 风干了忧伤
我要和你重逢在那苍茫的路上
生命已被牵引 潮落潮涨
有你的远方 就是天堂
(……)
我等待我想象 我的灵魂早已脱缰
马蹄声起马蹄声落 看见的看不见的
瞬间的永恒的 青草长啊大雪飘扬
节奏响起 煽动了想象
让摇曳的身体开始开始思想
马头琴悠扬 马奶酒穿肠
我的爱情奔跑在呼伦贝尔草原上
你的善良 我不能不能抵抗
你的纯洁 将我的心紧紧捆绑
OH 你的笑容 让我找到了最后信仰
美丽的月亮 你让霓虹黯淡无光
我绝对相信,这首歌就是为我和桃花量身订做的。这世上再也没有旁人,能够比我们更适合聆听这首歌了。
可是现在,我只能形单影只地奔走在茫茫的草原上。夕阳西下,又是一日过去。如血的残阳里,我在为选择投宿东边牧民区还是西边牧民区犹豫不决。地平线的剪影中,浮动着我孤独踟蹰的影子。
《诗经》的《邶风》有首“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踯蹰。”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有位很正点的淑女,说要在城墙的角落里跟我约会,等我赶到之后,却发现被她放了鸽子,于是我就挠下满地的头皮屑,非常郁闷地来回走动。
我现在也非常郁闷地来回走动,然而并非在什么城墙角落,而是无边无涯的草原之上。造成我跟古代这位倒霉蛋反差如此之大的原因,在于他的马子是三棒子打不出一个响屁的淑女,而我的桃花却是扎死人不偿命的辣妹,一个草食性动物,一个肉食性动物。
想到此节,我不禁仰天长号:桃花,你丫把我害惨了!哪天逮到你后,看老子怎么收拾你吧!
如狼似虎续集(007)
就这样信马由缰,在草原上奔走了一个多星期。累了,就坐在草原上歇息片刻,抽支当地卷烟厂出品的呼伦贝尔香烟。据说该烟有一句特别狠的广告词,就叫“不抽呼伦贝尔,没人跟你亲嘴儿”。得,为了以后能跟桃花亲嘴儿,咱豁出去,抽了。
至于饿了困了,自是找当地的牧民解决。诚如苏妮亚所言,遇到大方豪爽人家,你在享受对方待客之道后,如果言辞之间吐露出想拿钱酬谢的意思,他们会不高兴;相反,碰上精打细算的,你如果没有适当酬谢的意思,他们同样会不高兴。一样水土养百样人,这个正常,世界各地概莫例外。
牧民有牧民的饮食习惯,我入乡随俗,自是不能横挑鼻子竖挑眼;何况,草原有些食物绝对可以跻身美食之列。最让我没齿难忘的,是他们的早餐。牧民的早餐多数是油饼和馒头,配以香味可口的奶茶,就能让你喝得大汗淋漓,五内如焚,乃至助你打通任督二脉,无意中完成小周天圆运行。早餐当中的亮点当数布力亚特包子,它用草原上特产野韭菜、羊肉和羊下水做馅,皮薄馅多,是布力亚特人款待贵客不可或缺的传统美食。一般人只要吃上两三个,就可以饱上一整天。有一次我吃了五个,步履沉重地离开牧民区,躺在无人的草地上数了半天白云,才总算让胃囊松过气来。
当然,能够吃到布力亚特包子的机会并不多,除非遇到心情特别痛快的主人。像我这样手无寸铁东逛西荡,身穿一件不知猴年马月出厂的军大衣,且胡子拉碴神色憔悴,牧民朋友没让草原骑警把我抓走,做人已经谈得上厚道。
在一次军大衣被两条蒙古獒咬出七八个窟窿后,我决定听从牧民朋友的建议,买了一件布力亚特袍,一双高筒靴子,一把蒙小刀。脱胎换骨后,狗们果然看我顺眼多了,最多围过来嗅几嗅,摇摇尾巴就会相继走开。
如此东逛西荡,日子过得甚快,半个来月弹指即逝。让我沮丧的是,桃花至今仍然毫无音讯;让我着急的是,苏妮亚赞助我的一千块钱消耗过半。远虑近忧,可谓内外交困。趁着尚未下雪,我决定一边给牧民打短工,比如放羊放牛,剪羊毛挤年奶啥的,一边慢慢寻访桃花。
经过辗转打听,我大概摸清了在草原劳动的等级行情。第一等是放骆驼,骆驼的放牧最有规律,10天看一次就能掌握它们的去向。富裕的家庭可以拥有1万余只驼骆。不过这属于特种行业,里面颇有学问,据说是世袭的,并不外传;第二等是放马,7天左右看一次,数量在1000至3000匹;第三等是放牛,数量在600至900头;第四等是放羊,数量在1800至2600只;第五等就是做杂活。
稍作考虑,我决定替人放牛或者放羊。可惜问过数家,均以不缺劳力谢绝。
这一日,我又从一座蒙古包里怅怅然出来,看看天色,已是黄昏时分。我脚下加快步伐,想到三里左右另外一个蒙古包里打听打听。
落日余晖将我的影子拖得细细长长。
正埋头赶路,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似乎是什么动物发出的。猛然回过头去,却是一条黑乎乎的瘦狗。看它走路踉踉跄跄,浑身剔不下几斤肉的样子,大约跟我一样,是条丧家的乏走狗。
狗在草原中享有崇高的地位,除了两种特殊的原因,牧民一般都会把狗视同自己的性命,由它扮演守护神的角色。全世界的狼数苏联狼最大,就拿苏联狼来说吧,一般的猎狗三头就能对付一条狼,而蒙古獒两头就能搞定一条。我曾听草原的老牧民说过,两头细狗能把人从马背上掀下来,三头强壮的蒙古獒甚至可以对付一只熊瞎子……
那么是哪两种特殊原因呢?一是胆小懦弱,根本起不到保护马牛马等作用的;一是会学狼叫的。对付这两种狗,牧民往往逐其出门,让它变成无家可归的野狗,日夜流浪在茫茫草原;或者干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直接送它归西。
我眼前这头瘦狗,显然是被逐出家门的野狗。它是被清理门户,我是主动叛出山门,细考起来,还是我要高级一些。于是乎,我就蹲下身来,到处寻找石头,想把它砸跑。可草原哪里有石头呀,有的只是牛粪,我就四处搜寻牛粪。搜了半天,好不容易在一处草丛中发现半坨牛粪,欣喜之下,我就抄在手里,几下捏成结实的粪团。正欲奋力掷去,却蓦然发现斜阳之下,它的影子同样被拖得细长而单薄。我心中一震,仔细朝它端相,又发现它的眼神是那样的忧郁、孤愤、哀怜,甚至还有一点点儿复杂,似乎在说:喂,大哥别撵二哥,咱俩一块儿混得了。
我心下一软,从袍里掏出些许干粮,撒在地上。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心中难免凄憷,心说:小子,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你们狗类身上啊。如果你胆子够大,见了偷袭主人牛羊的恶狼敢奋不顾身扑上去的话,那么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瘦狗吃完,盘踞在草地上,狗头高高昂起,目光忧郁地投向远方。它没有对我大摇尾巴,我也胸无芥蒂。施舍才需要回报,我对它,本来就并非施舍。
我继续往前走,瘦狗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中途经过一个水甸,我掬起清水给瘦狗洗澡。洗过之后,不由得让我眼前为之亮:这败落户通体黄毛,虽然由于营养不调而甚无光泽,但看上去整齐伶俐,极为养眼。我怜爱之意大增,摸摸它的脑袋,问道:小子,我给你取个名字,你丫男的女的?
它两眼直勾勾地瞪着我,很一头雾水的样子。我斜眼往它胯下瞅去,并无奇峰突起,遂哈哈大笑,对它说道:原来是个娘们!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个效果我比较满意。以后我叫你黄毛丫头,嗯,就这么着。
从此以后,黄毛丫头就日夜追随于我,可谓形影不离。有一天途中和两位老牧民相遇,我请他们帮助鉴定一下黄毛丫头的品种。老牧民见多识广,一搭眼就心中雪亮。他们告诉我,这种狗叫蒙古细狗,生性凶猛顽强,具有速度快、体能佳、战斗力强的优点,是牧民们用来当做猎狗用的。老牧民对我平空获得此犬非常艳羡,因为蒙古细狗现在越来越少,已经成为稀少品种了。(据《元都丞志》等史料记载,成吉思汗当年铁蹄横扫欧亚,曾携带蒙古细狗协助作战,可见此狗战斗力之强)
说来很是惭愧,有句话叫不看僧面看佛面,放到我的身上,居然变成不看人面看狗面。有一家男主人名叫巴塞尔的牧民,由于男主人要出远门办事,需要十天半月的时间,因此家里的2000余只绵羊需要找人代为放牧。恰好那天我送货上门,问他们需不需要人手帮忙。巴塞尔打量着我,满面狐疑,犹豫半天,似乎就要拒绝。就在这时,黄毛丫头一溜烟奔进蒙古包,伸出舌头一个劲儿地舔我脚后跟。巴塞尔眼里放出光芒,得知我就是狗主人时,立即拍板同意要我。
男主人走后,这户人家就只剩下女主人和两个女儿。女主人的名字很是拗口,我如今已忘得干净;那两个女儿一个十二三岁,一个*岁,在盟里的初中和小学念书。
我来到她家就是放牧那2000余只绵羊。单独住在一个男主人临时搭建的简陋帐逢里,每天四点钟左右起来吃早点。所谓的早点,就是三块咧巴(俄语音译词,就是长棍状面包,俄罗斯族家庭的传统食品,抹上黄油或奶油即可食用),两勺酸马奶,一碗奶茶。我在海拉尔听苏妮亚讲过,在牧民家里吃东西一定要记住六字真言,那就是:只许吃,不许拿。你可以放开肚量狂吃滥喝,就算活活撑死也没人找你麻烦;可是你一丁半点也不能拿走食品,否则就会很难看,给揍的。
规矩虽是如此之严,女主人又阴阳怪气得很,但我惦记着外面的黄毛丫头,因此第一次早餐我就将两根咧巴塞进袍子里。喝水不忘掘井人,我老灭能有今天,还不是沾了丫头的光?
早饭过后,我把羊群轰出羊圈。由于第一次放牧,我完全没有经验,害怕羊群放开后不好合拢,就没有按照女主人的吩咐把羊放开,而是圈在一个草窝子里。
如狼似虎续集(008)
这一带是真正的草原腹地,一望无垠,现代化设施的电灯电话统统没有,便是交通设施,也完全缺失。偶尔能见到在草甸上蜿蜒的窄路,那都是人、畜踩出来的,到了春夏之季,水丰草茂,这些路就会完全消失。极目望去,能看到在不到一平方公里的范围之内,有三户牧民分疏而居。这是牧民的特殊属性决定的,那是为了各户的牛、马、羊有足够的草场吃食,所以在草原很少见到群居现象。但牧民之间甚是团结,相互存在紧密的走动和联系,真正是一家有难,八方相援。
等到晚上,我费尽九牛二毛之力,总算把全部的羊群赶回羊圈。这真是旗开得胜,初次放羊便能如此顺利。
正自喜不自胜,女主人看羊来了。只见她摸了摸羊肚,捏了捏羊粪球,立即就怒气冲冲地发作道:羊粪都是瘪的,这些羊都没吃饱!你到底长耳朵没有,我跟你说过,尽量把羊群散开!明天最好不要让我操点心!
咆哮完毕,女主人转身朝外走去。我搓搓手,叫住她:那个谁,老板娘,有没有羊扒肉?给我切一盘来,如果再加一碗奶茶,那就更好了。
女主人冷笑:羊扒肉没有,人扒肉要不要?
我肃然道:老板娘,不开玩笑,我晚上还没吃饭呢。
女主人面露愠色:羊都没有吃饱饭,你还想吃什么饭!
她如此强横,我倒也没辙儿。这天晚上,我搂着黄毛丫头,各自空腹而眠。大约到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我猛然惊醒,只听外面敲锣声、人语、狗吠、马嘶、羊蹄乱踏声纷纷成乱,响成一片。
肯定出什么大事了!我慌忙溜下床,套上袍子往门口走去。黄毛丫头哼哼唧唧的跟在身后。刚到门口,外面奔过五六匹乘骑,骑马的人手里抡着缀满钢针的大头棒。我正隐隐感到不妙,女主人面如土色地冲过来,颤声对我喝道:狼来了,快把狗稳住,别让它乱跑!
那骑马的有两个翻身下马,帮着女主人拢羊,剩下的几骑往别的蒙古包跑去报信了。坦白地说,所谓“狼来了”,我只在小时候听我外婆讲过故事,从来没有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被吓得手脚冰凉。女主人的情形比我更严重,浑身筛糠般抖个不停。那两个骑马而来的大老爷们,也是表情紧张,如临大敌,一口粗气也不敢出。
这种剑拔弩张的气氛持续了大约15分钟。大家正自松了一口气,一件意想不到的祸事发生了:黄毛丫头突然挣脱我的控制,冲到门外,昂头长嗥!声音凄厉绵长。这哪里是狗叫,分明是狼嚎!
我们几人都是大惊失色。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其中一个汉子低声喝道:完了,要把狼招来了!快!快把它嘴捂上!
捂上也来不及了。转眼之际,淡淡的月华之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浮出五条大狼。其中一条灰狼体形格外硕大,昂首阔步,看来是条头狼。其余四条狼蹲在地上,吐着舌头。我甚至能看到长长的涎水从它们的舌尖缓缓滴下。
那条头狼却在慢慢靠近黄毛丫头。
我朝那两位哥们打手势,询问是不是大家伙齐心协力来对付群狼,他们却都缓缓摇头。后来牧民告诉我,狼是群居性极高的动物,喜欢协同作战,它们在侦察、布阵、伏击和奇袭等方面都有非常精密的分工;但它们又纪律严明,没有狼头的允许,从来不会袭击人和牲畜,甚至从羊群中穿过去也不会动它们一根羊毛。这一点令我想起中国足球。国足为何那么臭不可闻?这或许跟球员身上缺乏一种狼性有关。
我用胳膊紧紧夹住黄毛丫头的脖子,左手牢牢捂住它嘴巴。群狼环伺之下,没有本地牧民的进一步指令,我只能打起精神惟命是从,哪怕心里是火烧ρi股地焦灼;我的右手攥着手机,颤巍巍给这五条狼拍照。小时候听狼外婆的故事,学生时代迷恋齐秦的《北方的狼》,参加工作后见识过一些狗肺狼心的家伙,今儿个见着了如假包换的真狼,我心里是既然紧张害怕,又隐隐地感到莫名的兴奋。
就在这时,头狼发动攻击了。它攻击的目标既非羊圈里的羊,亦非我胳膊下的黄毛丫头,而是区区在下老灭同志!朦胧的月色里,头狼一跃而起,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而诡异的弧线,仿佛一张妖邪的咒符,径直朝我粘贴过来。
头狼突然暴起,显然都出乎大家意外。女主人和那几个男牧民都是轻噫一声,而我则被完全吓呆,泥雕木塑的呆立当场。
说时迟,那时快,在此紧要关头,黄毛丫头怒吼一声,从我胳膊里挣脱出来,后腿借地使劲,整个身子似乎被推出炮膛,炮弹般向尚在空中的头狼撞去。
两物相击,轰然落地。黄毛丫头翻滚起身,对着头狼的腹部狠狠咬去。头狼吃痛,几个连滚躲开。黄毛丫头趁势追击,细长的尾巴向头狼的脸部抽下,随即敏捷地跑开。接着,她又从另一个角度对头狼展开撞、咬、抽、跑的战略战术。
我惊魂稍定,密切关注黄毛丫头和头狼的厮杀。严格来说,这谈不上你死我活的厮杀,因为头狼一直在退让,似乎不愿和黄毛丫头兵戎相向。
我摸了摸鼻子,忽然有个大胆的猜测:黄毛丫头幼时必定因为某种机缘,得以在狼窝长大,因此骨子里渗动着狼的孤傲、凶狠、忧郁;后来被人收为牧羊犬,狼性犹存,时尔模仿狼的嚎叫,因此被主人逐出,沦为草原上的丧家狗。此外,在黄毛丫头幼年颇具传奇色彩的经历中,由于她长得可爱漂亮,窈窕淑狗,狼子好逑,蠃得了狼们的追求。在众多的追求者中,这条灰色的头狼力挫群狼,胜算最大。可惜狼狗殊途,狼注定要成为掠食者,狗注定要成为被豢养者,因此无可奈何狗逃去,似曾相识狼归来。
尽管婚姻不能得偕,头狼还是始终保持绅士风度,对黄毛丫头的疯狂攻击节节退让。它的颈部、腹部、腿部到处沾满了血迹,只守不攻,明显吃尽大亏。夜风轻起,卷起头狼掉在地上的狼毫,有几绺扬到我的脸颊之上,让我更加真实地感到这场狼狗大战的惨烈。
不仅仅是我,便是那四条蹲在场外的狼,似乎也感到头狼的惨烈。它们嘴里发出低呜之声,似乎在对老大的不抵抗政策发出某种建议或者抗议。
这一幕委实让我触目惊心。正不知如何了局,那两个骑马来报信的牧民互相使个眼色,忽然抡起手中的缀满钢刺的马棒,面目狰狞地向那四条蠢蠢欲动的狼砸去。那马棒有铁锹的柄身一般粗,骑兵的军刀一样长。牧民的身手极是敏捷凶悍,在这条狼的头灵盖上使颈敲了一记,也不管它是死是活,脚步跳跃,欺近另一条狼的身边,对着它脑门子又是致命一击。转眼之际,四条狼有两条脑浆迸裂,登时毙命,另外两条遭受重创,在地上翻滚悲嚎。牧民一不做二不休,扑过去各自补上两大马棒。
女主人拍手欢呼,对两位牧民竖起大拇指称赞不已,并且提醒他们:头狼!还有那条头狼!快把它一起杀了!
同类顷刻之间惨死当场,那条头狼昂头长嗥,声音凄厉,充满悲愤之感。趁着黄毛丫头愣怔的当儿,头狼将它撞个跟斗,迅速夺路而逃。
其中一个牧民紧撵两步,抡起马棒便要出手。头狼在刚才与细狗的搏斗中,由于始终保持绅士风度,因此遍体鳞伤。此时跑路,也是一瘸一拐的甚不利索。眼见牧民的马棒就要落到头狼的脑门,冷不防斜刺里飞来一物,直接将牧民扑到在地。
我慌忙定睛看去,发现扑到牧民的居然是黄毛丫头!
待到牧民爬将起来,那头狼已经如惊弓之鸟,跳跃着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
看着众人怒不可遏的神色,我知道黄毛丫头闯祸了。在草原上,狼是牧民的头号大敌,人人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进入到新世纪以来,草原狼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但人们对狼的惧意和恨意丝毫未减。现在白白让一条头狼逃走,既丧失大赚一笔的机会,又为日后的安全埋下极大的隐患,因此大家的愤怒可想而知了。
那被扑倒的牧民更是暴跳如雷,挥着马棒,声称要将黄毛丫头活活打死。我拦住他,我说打狗还得看主人,我是她的主人,希望你不要动它。
我为其牧羊的女主人双手叉在水桶腰上,对着我口水乱溅,不无威胁:喂!今天的事情,全是因为你这条狗引起的,用脑子想一想,如果没有巴特和塞图这两位草原上的勇士,那我羊圈里两千多只绵羊可全都要遭殃了!今天你必须要把这条狗交出来,交给我来处理,不然……不然就请你走路,我这里不需要你了!书包 网 想看书来
如狼似虎续集(009)
让我主动献出黄毛丫头,这简直门缝儿都没有。古代的易牙,为了做官,把自己的儿子蒸熟献给领导品尝。我不是易牙,所以不会把黄毛丫头献出去,尽管她是一条狗。有些时候,有些动物其实比人还要高贵得多。想到这一点,我就摸摸鼻子告诉女主人,我说那好啊,你把工资结算清楚,我明天就可以离开。
女主人哼了一声,磨磨叽叽的似乎不愿算账,但是在我一双虎目的威严审视下,她总算答应了。然而,她提出一个附加条件,就是让我替她杀羊,以便做宴答谢前来报讯的几位牧民。
刚听到她开出的条件,我未免愁肠百结。我平时虽然心狠手辣,比如见到蚊子飞来飞去我会把它拍死,见到蚂蚁来来往往我也从来没有绕道而行,但让我去杀羊,确实勉为其难了,何况是我白天曾经放牧过的羊!
记得《孟子》里面讲过一个关于杀羊的典故:齐宣王坐在堂上,有人牵牛而过,宣王盘问缘故,那人说是要把牛杀了祭祀,宣王说,还是把牛放了吧,我不忍看它恐惧的样子,就像没有罪去赴死一样。那人问,那还要不要祭祀了,宣王大手一挥说,祭祀当然不能废掉,不过可以用羊代替。
像齐宣王这种皮厚心黑的政棍,见了牛也不忍它去死,何况我等善良如羊的平民百姓。因此我苦着脸对女主人说:我不会杀羊,你家里有没有不听话的牛,我帮你杀牛吧。
女主人撇撇嘴:草原上的男人,如果连羊都不敢杀,那就不算男人!别啰嗦了,快些动手,我要赶着招待我尊贵的客人!
那两位前来报信的牧民已经端坐在蒙古包里,一边慢慢享用主人奉上的奶茶糕点,一边心安理得地坐等主人杀羊待客。
在女主人的监督之下,我只得翻进羊圈抓出一只5岁的羊(可以通过羊的牙齿来辨别羊的年龄,牙齿的颗数就是它年龄)。女主人告诉我,羊的寿命一般只有8年,也就是说只能活8岁。8岁的羊是老羊,它的肉很难煮烂,也嚼不动;2岁的羊最好吃,1岁之内的叫羔羊,其肉鲜羊香嫩……说到羊肉的吃法,女主人两眼放光,神采飞扬,在边上得意洋洋地向我卖弄相关的知识。油灯光下,她的面目说不出的狰狞,让我莫名地憎恶——其实草原人不吃肉也不行,因为冬天的草原特别寒冷,人要是一天不吃肉的话,就无法摄取足够的热量,从而无法与严寒抗衡,情况恶劣的甚至会被活活冻死……
在女主人的循循善诱之下,我学着牧民的样子,把羊翻了个仰面朝天,左手抓住羊的前蹄,并用臀部把它牢牢压在地面上;然后用腿压住羊后腿,右手执刀,朝着羊胸的心脏部位划去。做完开膛破腹工作,迅速将手Сhā进羊心,用力一拱,可以摸到两根管状物:一根食管,一根气管。手里使劲,将气管生生揪断,这样就可以把羊杀死。如果是山羊,面临宰割它会哞哞叫个不停,让人心烦意乱;绵羊则是一声不吭的。我杀的正是绵羊(在呼伦贝尔草原上,布力亚特人喜欢吃绵羊肉,很少吃山羊肉,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山羊太膻,有骚味),它默然无语,对命运如此安排毫无意见,似乎已经参透生亦何欢、死亦何悲的真谛。可是,当我手指罪恶地Сhā进它心脏的那一刹那,它的眼里分明流露出痛苦之色,并且很留恋地朝这个世界瞥了最后一眼……
那一刻,我的心里似乎被什么东西猛烈地撞击了一下,整个人都颤抖起来。我扔下兀自抽搐的绵羊,不顾女主人的质问眼神,跑到角落里剧烈地呕吐。
等到吐完,我几乎把胃全部掏空了。女主人不屑地问我:你为什么吐?见不得血腥?像你这么胆小,在草原上会寸步难行的——草原属于强者,只有勇敢的人才能去征服她。
我自然不屑置辩,只冷冷地说道:哦,我把肚子给清空一下,一会儿可以多吃两块羊肉。
酒席置妥之后,我果然风卷残云,吃得比谁都凶猛。我也不去和牧民推杯换盏,独自坐在角落,抱着烤得冒油的羊腿,啃得天昏地暗刀光剑影。我在心里说:羊啊羊,冤有头债有主,今天可不是我老灭成心跟你过不去;至于我吃得比谁都带劲儿,你也别见怪,既然大家都在吃,你给谁不是吃呢……
不错,我只是一个俗人,七情六欲,一样不少,在十丈软红中碰得头破血流也要争取自己所要,显然属于红男绿女中的一员,跟那些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是丝毫无缘的。
所以,我需要多吃羊肉,来抵抗这人世间的严寒,去寻找这人世间的至爱……
结束了为期一天的放羊生涯,我和黄毛丫头又踏上流浪的征途。我们相依为命,有人吃香的,就有狗喝辣的,总之,我和黄毛丫头的感情一日千里。可惜她是一条狗,又可惜我心中已经有了桃花,如果她是一个女人,而命运又没安排我邂逅桃花,那么完全有可能我会娶黄毛丫头为妻。
由于有了给人放羊的经验,因此没过几天,我就重新获得一份给人放牛的工作。
蒙古草原的地名有些又长又拗口,很是难记,有些地方我至今也搞不清楚它叫什么名字。我为他放牛的那家牧民,我只知道是在小兴安岭附近的牧民区,也只记得男主人名叫桑巴。
桑巴家里有一百余头奶牛。在正式放牧的头天,他让我先学会骑马,因为牛有时发疯跑起来是很快的,必须用马才能撵上截住。在执缰驰骋之前,桑巴教我如何跟马儿套近乎,比如给它梳理鬃毛,抚弄脑门儿,喂它吃草料、饮水等等。
这些准备工作做完后,桑巴才让我跨上马鞍。哪知这马甚是欺人,我还没完全坐稳,它就咬着马嚼子没命价的狂奔,我使出吃奶的力气去拽也毫不济事。要命是的是,不远处就是一个斜坡,马儿奔跑的速度更是疾速无伦。迎风掠来的寒风犹如刀片,把我的脸颊刮得隐隐生痛。古人用“势如骑虎”来形容处境危急,其实“势如骑马”也够你受的。没奈何,我只得死死攥住缰绳,低伏在马背上。耳畔只听得呼呼风声,骑在马背上,我恍然以为自己回到了“咸阳游侠多少年”、“系马高楼垂柳边”的古代。
可这是狂奔中的疯马,不是被系住的马儿!我额头冷汗直冒,但转眼就被风刀刮走。在冷汗第N次冒出来的时候,我大声惊呼——前面有一个草堀仑(草堀仑就是防火道,是草原防火用的),大约有3米宽,深度约有2米出外。我登时傻住,心想这回可彻底玩完了。我的脑子里飞快地浮现出老爸老妈、桃花、杨晓、斯格巴娜、苏妮亚等人的音容笑貌,难道今生今世,我再也不能跟她们见面了?
想到至今音讯全无的桃花,我实在心有不甘!我他妈的真不想死啊!记得刘德华在一部电影里说过,说他还没有结过婚,还不想死。我也没结过婚,虽谈不上冰清玉洁一尘不染,但无论如何,也没有好好活人呢!想到刘德华,我忽然想起当年的刘皇叔,他马跃檀溪,靠的是运气,我老灭何不也碰碰运气呢!这么想着,我就两腿并拢,在马肚上狠狠一夹。想不到的是,这马跟一些孙子挺像,脾气很大,本事也很大,只听飕的一声,居然腾空而起,跃至对面。这时如果你在附近看到,一定会以为我是人马合一,战神再现,从而震天价地喝彩;事实上,我当时都尿裤子了。
平安得到彼岸,我还没来得及喜极而泣,祸事倒是接踵而来。原来马在腾跃的过程中,马肚子会猛然收缩,这么一收,马鞍就滑到马脖子的部位,马吃重低头,就把我给摔下来了。我尚未尘埃落定,马儿居然从我头上跃了过去,将主人桑巴赠我的一顶皮帽生生踢飞。我这一惊确实非小,如果运气坏些,马蹄踩在我的头颅之上,那今天恐怕就要成为蹄下冤魂。东汉有件著名的青铜器,叫做马踏飞燕,是永世留芳的艺术瑰宝;如果马踏老灭,算什么回事,谁知道?谁记得?谁在乎?
很多时候,其实没人在乎你,是我们自己太把自己当回事儿,所以活得累。人啊,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也不能太把自己不当回事儿,这样才算成熟吧!
当然,我知道桃花一定在乎我的。
摔下马背之后,我手里仍然紧紧拽着缰绳。我不能让马儿跑了,那样我就无法向桑巴交待。此外,我今天一定要打败马儿,不能让马儿打败我,因为我要骑在马背之上去寻找我的桃花,那样肯定会事半功倍,比徒步行走更有见效。早一秒钟见到她,也是好的……
如狼似虎续集(010)
我紧拽缰绳,任由马儿拖着我在草地上奔跑。这时已是隆冬,草原远非春夏之交那般水丰草茂,所过之处,多有祼露的沙砾,或者被冻得坚硬的牲畜之粪,像石头般碰撞你的身体……我苦苦支撑,感觉自己就像一条失控的小船,颠扑在苦多乐少的命运之海。忽地想起东坡学士的一首诗: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事业,黄州儋州惠州。
我暗叹一口气,把后面两句篡改为:问我平生所爱,桃花桃花桃花!
这般胡思乱想,那马又跃过一条草堀仑,跌得我头昏脑胀,四肢锐痛,仿佛经历一场车裂之刑。迷迷糊糊中,我看到桑巴骑着一马黄马朝这边疾驰而来,还看到黄毛丫头健步如飞,紧紧随在马蹄之后……
那天我受伤不轻,桑巴问需不需去盟里的医院看病,我摇头拒绝了。桑巴竖起大拇指,称赞我的勇敢,他说:看起来,你斯斯文文,像个读书人,没想到骨子里这么硬朗——好好磨练吧小伙子,如果你在草原上是条打不垮的汉子,那么无论以后走到那里,你都会是一条汉子。
我勉强地笑了笑。
桑巴看我很是坚强,既肯死命保护他的财产,又不肯花他的钱去医院,十分的满意,主动提高了我的工资。第二天,他就安排我跟一个名叫宝来的布力亚特青年一起出去放牧。他说: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像你这样的新手,刚开始只能打打杂,做些给牛圈搞卫生的活儿,比如清除牛粪、给牛涮毛之类的;但是你很勇敢,我就破例让你跟宝来一起去林区放牛吧。
次日早晨,我和宝来冒着呼呼的西北风,骑着马儿,拉着行李和蒙古包,带着宝来的老婆,轰着一千多头奶牛到灰通河畔放牧。灰通河也叫灰河,是东北流向苏联的一条河流,与鄂伦春自治旗邻近。灰通河周围山峦起伏,绵绵不断,有一片原始森林,50米以外连牛群都找不找,因此放牛得格外小心。人们在灰通河很难辨别东南西北,指南针在那里根本不起作用。它只有一条河道,最宽的有5、6米,窄的仅1米多。流水湍急,水边杂草丛生。宝来指着水边的草丛提醒我,说那里深及人腰,要是没有流水声的话,走过去很容易陷下去。据宝来说,大约在15年前的时候,这里每到傍晚就有野兽都来此饮水,天上飞的鹰、雕、白鹤,地下跑的有狼、野猪、熊瞎子、豹、狐狸……似乎万物生息都仰仗着这片风水宝地。进入到21世纪的今天,草原的生态资源发生巨大变化,这里飞禽走兽已经销声匿迹,平时难得一见。从这里过去,一直到了扎兰屯,原始森林的气氛才会渐渐消失,取代而之的是一座美丽的山城。
当天我们安营扎寨,在河畔搭起两个简单的蒙古包,以及一个牛棚。白天我们把牛赶到草多且青的地方,让牛吃饱,傍晚返回,牛入牛棚,人入蒙古包。我独住一间较小的包里,宝来和他老婆住在一间较大的包里。他老婆名叫哈穆,相貌平平,但长得很是健康瓷实,据说十来岁的时候在雪地里曾经和两条饿狼厮打过,身上狼牙留下的伤疤至今犹存。哈穆白天负责给我们做饭、送饭,烧制奶茶等等,夜里则负责给宝勒烧洗脚水、暖被窝。
从那天开始,我就在灰通河畔开始了牧牛的生活。闲暇之际,就到处向牧民或者鄂伦春的猎人打听桃花的消息。每每看到牧民区的蒙古包,我就满怀希望地闯进去,问主人20年前有没有抚养过一位北京知青的女儿,她名叫周杰……每每又颓然而返。就这样,我每天在希望与绝望的轮回里摇摇晃晃,仿佛醉汉。
七、八天过去后,在宝来的帮助下,我基本掌握了放牛的技巧和注意事项。这一天,一头母牛受了伤寒病倒,给它喂豆饼它也不肯吃,看来情况很严重,宝来决定将它送到盟里的兽医院医治。这么一来,我就只能独自轰着牛群到山洼处去放牧。
我帮助宝来把病牛绑上牛车(放牧用的车叫“漠河黎达车”,就是一头牛拉着一个单人床板,上面拿柳条支着,放上毡子,能挡风沙,一头都是编的柳条,另一头是空的,上面以棉布帘子挡住),目送他缓缓离去。哈穆本来是想跟丈夫一起去的,但宝来的意思是往返路长,留下我一个人看守这么多的牛毕竟很不放心,结果他还是一个人去了,留下哈穆给我做饭烧茶。
我独自将牛群轰着牛棚,和黄毛丫头一起,将它们带领到一个山洼处吃草。我任由牛群吃草,自己来到背风处仰面躺下。嘴里咬着一根草茎,我默默的凝视那铁灰色的天空、一望无际的丘陵,还有南面一座拔地而起的山峰。听宝勒说,这座山当地人叫做“摸摸山”。宝勒在向我提起这座山的时候,还嬉皮笑脸地告诉我,布力亚特的女人从来都不带什么|乳罩,但她们的Ru房总是像摸摸山一样,坚挺、漂亮、高耸,只要你一搭上手,就会像行走在彩云之间,丧失所有的方向和重心……想起宝勒说这番话时的鬼鬼祟祟,我不禁感到好笑。我这个人,固然谈不上阅女无数,但多少还是经历过一些场面,绝非毛毛糙糙的少年可比。在我的心里,只有桃花,她像珠穆朗玛峰一样,充满神奇的魅力,吸引着我去追寻、攀登、征服……
正自胡天胡地的遐思,忽然听到几声奇怪的叫声。我慌忙翻身坐起,跑上两步,只见那头最大的公牛头,甩着尾巴闻着一只晒了很久、肚子被掏空五脏、就剩下一个头骨的残骸。然后公牛俩前蹄跪在地上,呜呜地嘶叫唤。
我正自心惊,只见所有的牛全部跪了下来,呜呜地叫唤,声势浩荡,气吞山河。我想,所谓的惊天地泣鬼神,也许就是形容这样的场面吧!
更让我惊惧的是,牛的眼角都有泪水在流淌。一头,两头、三头……我一路检视过去,所有的牛居然都在流泪,为它们死去的同伴悲伤。我不知道它们同伴是怎么死的,但是它们的举动说明,它们是在祭奠自己的同伴!这一举动,大约持续了20来分钟。
看着看着,不知为何,我的眼角居然不争气地流下泪水。
泪眼朦胧中,我看到公牛头慢慢站起,摇着尾巴蹒跚而行。这时其它的牛才站起来走了。过了很久很久,草原上似乎还在地回响着那只公牛的叫唤。这叫声是悲壮、凄凉的,这叫声呼唤着群牛的心,也在拷问着我们人类的良心。我在想,有些人是最残忍、最可怕的动物。他们恐怖、凶残、你争我夺,坏事做绝;他们残杀同类、动物、植物;他们滥杀无辜,他们可知道,再过几百年,世界还会是这样的吗?要是下辈子他们轮回成动物该怎么办?我为他们惋惜、为他们悲哀……我有时会奇怪地想:如果我是无所不能的救世主该有多好,我要把这些面临屠杀的生灵拯救出来,将它们驱入芳草萋萋自由自在的绿洲……
就在我被这幕惊心动魄的场景深深摄住之际,我的马儿也缓缓靠近这牛残骸的身边,闻着它的气味。突然它耳朵立着,眼睛瞪着,竖着毛,鼻孔冒着粗气。我一看它这样,赶紧下马,我知道它害怕了(它是一头阉马),果不其然,它挣着缰绳,连连后退。我便赶紧上马跟着牛群走了。
骑在马背上,我却禁不住想:动物之间也存在惊天动地的感情,而况人乎?可惜现在物欲横流,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多数出现扭曲、脆弱,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更多的是*祼的利用、利益、利害关系,真正纯粹的感情已经凤毛麟角,濒临绝灭。
对桃花的感情,我不敢说惊天动地,但我深信能够经得起时空的考验:时间上,我可以等她一年、三年、十年,哪怕等到花儿也谢了,我也乐此不疲——等待,也是一种爱;空间上,不管她是在茫茫草原,还是浩翰沙漠,是天堂,还是地狱,只要知道大概的方位,我一定会星夜兼程马不停蹄地赶到她的身边!
我独力将牛群赶回住处,已是暮色四起。
哈穆帮我将牛驱进棚内,端来热汤让我洗脸。在草原上,我依然保留着早晚洗漱的习惯,这一点让我和当地的牧民迥然相异。据说草原人一生当中,就洗两次澡:生下来洗一次,结婚洗一次。你如果看见哪个女子在河边洗澡,那就说明马上就要出嫁了——不是说你出嫁,是说那个洗澡的姑娘。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个说法固然有失偏颇,但在草原之上,洗澡确实很不方便,尤其是在寒冷的秋冬、初春之际。
如狼似虎续集(011)
待我洗漱过后,哈穆已安排好晚餐。手扒肉、腌制的牛耳朵、牛尾巴,还有浓香清洌的马奶酒。这奶酒发轫于蒙古族的先民,早在汉代就有“马逐水草,人仰潼酪”的说法,这个“潼酪”就是指奶酒。哈穆心灵手巧,酿出来的马奶酒格外好喝,常常令我贪杯。举筷之际,我才发现今天的晚餐似乎格外丰盛,哈穆的气色也似乎格外精神。喝了一口酒,我笑着问她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摇曳的灯光下,哈穆笑而不答,只是催我喝酒吃菜,并且热情地将菜夹到我的碗里。如果是在平时,我会坦然承受,因为这是草原人的热情;可是今晚宝来不在家,我和哈穆孤男寡女的,这让人隐隐感到别扭。尽管我对她没有丝毫的兴趣,但内心里面,却有一些龌龊的念头电闪而过稍纵即逝,例如想像在她一身布力亚特袍下面,会藏着怎样结实光滑的*……我很怀念天真无邪的少年时代,目光可以像巡洋舰那样在异性身上横冲直撞,但却从来没有把她们干沉的意思;长大成|人以后,尽管目光变得更加沉稳平和,但在这份平和下面,总有一些千奇百怪莫名其妙的思想,仿佛是邪恶的渊薮,一旦溃堤,势必洪水滔天,泛滥成灾。因此,我必须用理智筑成坚固的长堤,成天在上面如履薄冰。
现在,我发现哈穆似乎想攻溃我的长堤。她的脸颊通红,眼波流动,好像钱塘江的波涛,一浪接一浪地朝岸边拍来;又好像金戈铁马,蹄声阵阵,酷似当年铁木真和他部下的战马旋风般碾过茫茫草原……
为了避免浑身湿透或者死于铁蹄之下,我匆匆喝完杯里的残酒,起身跟哈穆辞别。
回到自己的蒙古包,我也没有掌灯,直接和衣躺在床上。想起刚才辞别的时候,哈穆好像十分平静,既没有失望之色,也没有挽留之意。我在心里对自己责骂一顿,魔由心生,看来不过是我自己在胡思乱想罢了。唉,自从和前女友燕姿分手、桃花跟我合租以后,在*方面,我相当低调,基本上过着苦行僧般的禁欲生活。和桃花在一起的时候,我固然只想狠狠地相爱一番,比较天真无邪;问题是桃花离开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而我又是一个健康正常的世俗男人,并非得道的正人君子。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呵呵,我这样宽慰自己。
点燃一支烟。通红的烟头诡异地浮在黑暗中,仿佛妇人情动时的*……
正自想入非非,门外响起急促的脚步声,随即门帘翻动,一条黑影鬼魅般钻了进来。
借着微弱的光线,我发现来人的轮廓依稀就是哈穆。我慌乱之心稍减,翻身坐起,干咳一声:是谁?
来人正是哈穆,她似乎有点意外:咦,你还没睡?我以为你刚才挡不住酒力,所以才着急过来睡觉呢。
我蓦然心惊,这哈穆也忒色胆包天,居然想浑水摸鱼,趁我不胜酒力的时候过来偷鸡摸狗——不,过来强行邀我宠幸——这简直是*祼的逼宫啊。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我按下心头怒火,点亮床边的油灯,淡淡地对她说道: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情何不等到天大亮了再说。
昏黄的光圈中,哈穆显得急不可耐,只听她操着生硬的汉语说道:来不及了!
我心下大骇,心想草原上的女人真是匪夷所思,难道她们的欲望就像自来水一样,只要拧动龙头,就哗哗哗流淌不停?这水资源确实丰富得可以,可你总得考虑人家是否属于缺水城市吧?就算你知道我是属于缺水城市型的,可你总得考虑人家是否只喜欢喝订购的桶装水吧?无论如何,哪有像哈穆这样一厢情愿对人喷薄欲出的呢。
我正在不可思议,谁知哈穆又接着说了一句:你快跟我去牛棚,有一头母牛难产两个多小时了!
我莫名其妙地说:我的专业又不是妇产科,你让我去能有什么用?要不去找兽医吧?
哈穆过来拖我,笑着说道:你是男人,力气大,肯定能帮上忙儿。快走吧!再耽误下去,母牛和小牛都会死掉的!
我一听,感觉这事还挺严重,就随着哈穆往牛棚赶去。
赶了牛棚,我看到牛仔的一条腿伸在母牛*外面,进退两难,不停地抽搐。母牛已经奄奄一息,身下一大滩鲜血。虽然是畜牲的生产,但这种场面还是让十分紧张,我对哈穆抱怨道:情况看来很糟糕,你为什么不早些找我啊?
哈穆摊摊双手,无辜地解释道:我怕影响你休息嘛,刚才我一个人忙碌半天,还是没能把事情办好——谁让我是女人呢?谁让你是男人呢?
她后面两句话似乎暗含玄机,但我被母牛难产的场面震憾,一时倒没有捉摸住。
我撸起袖子,在哈穆的指点下,先用脚猛踹母牛的ρi股,接着把牛仔的小腿塞进母牛子宮,然后手伸进去一转,牛仔的头部就露了出来,随即整个身体都慢慢出来。
哈穆不无惋惜地说:唉,是头小公牛啊。
我把湿淋淋的小牛仔擦干,交给哈穆,让她抱到蒙古包里用被子给它取暖。哈穆接过小牛仔,却站着不动,说:我们得把它给杀了。
我吃了一惊:你们真是残忍好杀,这头小牛刚刚生下来,你就想要它的命!牛羔肉真的那么好吃吗?我真是服了!
哈穆摇摇头:这头母牛是第一次生小牛,不认自己的儿子,我们不杀小牛,它自己的妈妈也要杀它的。还有,我们草原上有一个传统,牛群中生下母牛要留下,放到牛群里养在;要是生下公牛,就杀掉。
我坚决不肯同意。这头小牛仔是我亲手接生的,怎么可以忍心让它去死?无论如何,它好歹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啊。这个世界虽然并不十分美妙,能晒几天温暖的阳光,也是好的。阳光,本来就是恩赐给世间所有生命的,不分贵贱。
在我的坚持下,哈穆只好把小牛仔放回牛栏,放到它妈妈的身边。让我惊奇的是,刚才死里逃生的母牛果然不认自己亲生儿子,气呼呼的用牛角去顶对小牛仔,用牛蹄去踩它。
这一幕把我看得目瞪口呆。哈雷碰碰我的胳膊:你看,我没撒谎吧。我们赶紧把小牛仔杀掉,再过一会儿,它就要被它妈妈踩得稀巴烂,那样就没法吃了。
我愠怒地瞪了哈穆一眼,不满地责怪她:吃吃吃,除了吃,你还能不能想点别的事情?
哈穆一愣,眼里随即闪过一丝狡猾的光芒。她吐吐舌头说道:那你把小牛留下来好了,等它长大了,也许会保护你。
初时我以为这是哈穆的讥讽,谁知道半年之后,在我即将离开呼伦贝尔草原的前几天,西部牛仔(我后来给小公牛取的昵称)还真保护过我。那次是当地一个莽汉欺负我,他骑着马,用套马杆拖着我跑,把我摔得鼻青脸肿。就在这时,我身边的西部牛仔(半年后,它已经有长成一头半大牛了)怒气勃勃,突然冲了上去,尾巴一撅,嘴吐白沫,一低头用它尚未成熟坚硬的小牛角顶了过去。这一下子顶个正着,直接顶在那家伙的ρi股上,三四寸长的牛角穿出两个洞,痛得他哇哇痛叫。事情闹得有点儿大,有人帮忙把西部牛仔拽开。我看到那家伙一边ρi股一个洞,上面鲜血淋漓。这时西部牛仔还想往前冲,被我大吆喝,才悻悻作罢——当然,这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那天夜里,我把小牛抱回自己的蒙古包,哈穆亦步亦趋跟在后面。我以为她要传授给我一些经验——当然是仅仅限于如何更好地让小牛茁壮成长这方面的——就没有提醒她夜其实已经很深。
回到包里,我找出牛奶给小牛喝下。看它浑身打颤的可怜样儿,我想给它穿上一件衣服,可是遍寻整个蒙古包却一无所获。我就让哈穆回去找找,看有没有多余的棉布,以便给小牛穿上御寒。
完全出乎我意外的是,摇曳的灯光下,哈穆居然慢慢解开自己的袍子。我先是一惊,看她把袍子加在小牛身上,才稍感心安,满怀感激地看了她一眼。
谁知哈穆还在继续解脱身上的衣服,一件、两件……直到完全*!
她身上的肌肤光滑结实,在灯光下熠熠生辉,流动着生命的活力,蠕动着原始质朴的欲望,让人恍然回到史前年代……
我愕然地看着她,脑子里一片混乱。哈穆慢慢走过来,将我的手放在她的胸上,引导我展开按图索骥式的活动。见我毫无反应,她微微一笑,用平静的语气说道:我不是坏女人,我只是需要生一个孩子。
如果说我先前头脑还有些昏昏沉沉,那么她这番话就像一勺冰水泼在我的头上,立即让我冷静下来。我掰开她的手,淡淡地说道:你需要儿子跟宝来有关系,跟我有什么狗屁关系?我又不是配种站里的种马。
哈穆忽然紧紧抱住我,身体像常春藤一样绞在我的身上。她喘息着说:帮帮忙,如果不生孩子,宝来的父母会嫌弃我的——他很孝顺,也是个好人,可是喜欢把责任推到我一个人的肩膀上……
我哭笑不得,这种忙也可以帮的吗?任何帮忙,都是需要两厢情愿的,否则那叫胁迫。我推开哈穆,告诉她这个忙我帮不了,我说:我们不是马牛羊,可以随便配种,我们是人,多少要讲点感情吧——这种事情,我是办不到的,你还是找别人吧!
让我吃惊的是,哈穆忽然跪将下来,抱住我的双腿,低垂下头。她这个举动让我手足无措,目光慌乱。油灯的光芒把她*的身体影在对面的蓬布上。蒙古包里静得怕人。哈穆的喘息也不再粗重。
我弯下腰,正要把她扶起,只见她抬起头,泪流满面: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够漂亮,可我身子是干净的,除了宝来,我这辈子没再让别的男人碰过!
我轻轻将她搀起,为防止她再次跌进怀里,我走到角落里,背对着她说道:你错了,这跟你漂亮不漂亮没有关系。你不知道,我来海拉尔草原,就是想寻找一位我深爱的姑娘。嗯,我心里只有她一个,再也容不下别人了,所以,我只能说抱歉。
沉默良久,哈穆才恨恨地说道:我才不相信你的鬼话。哼,如果斯格巴娜*衣服站在你的面前,你还能这样假正经,我才能相信你刚才的解释。
我摸摸鼻子,心想既然不需要解释,那我闭嘴好了。不过,斯格巴娜这四个字再次烙进我的脑子。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居然如此出名,除了苏妮亚承认她迷人之外,连哈穆这个普通的牧民之妻也知道她的名头。什么时候,我应该去拜访她一下。我不是想去考察她到底是否漂亮迷人,而是苏妮亚曾经告诉过我,斯格巴娜是个女强人,也许可以帮我找到桃花。
如狼似虎续集(012)
第二天,我起个大早,出门捡了许多牛羊粪,主动帮助哈穆烧制奶茶。昨晚的事情让我们很是尴尬,彼此始终不敢互相对视。我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边帮哈穆生火,一边跟她没头没绪的搭讪。
伫立在寒风中,我头皮阵阵发麻,却要努力谈笑风生。可是哈穆显然心里有气,脸色阴郁黑暗如同牛粪,她要么故意装作没听见,要么冷冷的差使我去做些琐事。为了从她嘴里探出斯格巴娜的相关信息,我只得忍气吞声,奴颜婢膝。
蒙古包外寒风呼啸,天色和哈穆的脸色一般阴郁,看来似乎便要下雪。我搴着门帘发了半天呆,回过身来,哈穆已经将奶茶端到桌上。
慢慢地喝着奶茶,心里却在盘算如何才能尽快找到斯格巴娜。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往往会忽视客观规律地想当然。经过苏妮亚和哈穆的渲染,斯格巴娜在我心中似乎成了草原上的女神,神通广大,找到了她,就有法子找到我心爱的桃花。
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了桃花,什么样的苦难,什么样的屈辱,我都可以闭上眼睛忍受,只求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就可以看到她!
可是一旦想到桃花,我又如坐针毡,对现在的处境感到莫名的憎恶。哈穆坐在对面,故意将碗勺碰得叮咣叮咣响,以这种方式变相地发泄不满。这更加让我坐立不安,像惊鹿那样直欲逃遁。
哲人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论断,叫做“闭上眼睛,世界与我无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于是我闭上眼睛,试图检验这句话真伪。谁知阖上眼皮还没到5秒钟,哈穆尖锐的声音就把我吓了一跳:喂!还闭目养神啊,把精神养得那么好做什么?还不赶紧把牛领出去,饿死它们你准备一个人赔啊?
哈穆以前给我的印象是一个标准的劳动妇女,吃苦耐劳,沉默寡言,可是昨夜求种未遂,她居然变得如此面目全非,实在让我吃惊。通过这件事情,让我发现一个真理,那就是男女事实上是永远无法平等的。比如说,当女人*衣服站在男人面前,男人除了三下五除二的脱掉脱掉统统脱掉,似乎别无选择,否则女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而当男人*衣服站在女人面前的时候,女人除了*衣服,还可以大声喊人,或者拔打110——你说,这能平等吗?
这种不平等多少会给男人带来屈辱感,至少我就感到无形中似乎被扎了一下——针扎的扎,不是结扎的扎。我痛苦了两秒钟,立即像沈从文先生《顾问官》里的赵颂三那样,用一个油滑的微笑,拔去那根看不见的刺。我对哈穆说:今天天气很不好,看样子恐怕要下雪,咱们就歇一天,给牛喂些草料就行了。
哈穆毫不买账:我们运来的那些草料,是准备春节的时候拿来用的,平时不能随便乱动——你怎么知道要下雪,我看你是想偷懒!哼,偷情不会,偷懒倒是相当会!
我明白她后面的话是指昨晚的事情,不禁暗暗好笑,但仍然一脸诚挚地说道:我不是偷懒。今天我想去盟里办点事情,随便买点东西。对了,天气越来越冷,我给你买瓶护肤霜吧——像你这么棒的皮肤,应该严肃认真地对待,好好保护它,不要随便暴露在冰天雪地里,如果冻伤了,可就暴殄天物了。
我掉了几句文,也不知她能否完全听懂,但她明白我是在夸她皮肤好,因此本来寒如严霜的脸色,就渐渐的缓和下来。她叹了一口气:宝来是个粗人,哪里懂得欣赏什么皮肤,你就不用破费了,有句话叫无功不受禄,我怕承受不起呀。
说到后面,哈穆眼波流动,身子也扭扭捏捏起来。我见她口气有所松动,心里微觉兴奋,但又怕她误会我的意思,于是赶紧站起身来,快刀斩乱麻地说道:嗯,那就这样吧,我先去给牛搬些草料,然后骑马去盟里一趟。如果事情顺利,我争取晚上赶回来。
大约我的神情是一本正经水泼不进的,哈穆眼里闪过一抹失望之色,不再说话。我也没有心情再继续敷衍下去,搬了十多捆草料扔进牛棚,套上马鞍,打了个唿哨,蜷伏在蒙古包一角的黄毛丫头立即窜出,扑到我的肩膀上。这丫头简直拿我当情人看待,呲牙咧嘴的伸出舌头,一个劲儿地往我脸上舔来。我笑着将她放到地上,拍拍她的狗头说:丫头,走吧,跟我去碰碰运气。如果运气好的话,会很快见到你的女主人的。
我准备妥当,过去向哈穆打听斯格巴娜,问应该如何才能找到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本来坐着喝茶的哈穆,忽然端起茶碗朝我迎面泼来。她像被马蜂蜇了似的跳起来,指着我恶狠狠地骂道:王八蛋!给我买护肤霜是假,去找斯格巴娜是真!什么寻找心爱的姑娘,骗鬼去吧!我昨晚只不过随便提到斯格巴娜的名字,你今天就像丢了魂一样,想去找她亲热——做梦去吧,她才不会看上你呢!你给她提鞋都不配呢!
我缓缓抹去溅到脸上和袍上的奶茶,淡淡地说道:你又错了,我只知道给女人脱鞋——有脚气的除外,从来不会给女人提鞋——桃花除外。
哈穆歇斯底里地嚎道:桃花又是谁?就是你来草原要寻找的女人吗?
我没再理她,转身走出蒙古包。我听到哈穆在里面放声大哭,但却丝毫不为所动。我深信,没有她的指点,我一样能找到斯格巴娜,一样能找到桃花!
我骑在马背上控缰疾驰,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只要看到牧民区的蒙古包,我就下马进去打听斯格巴娜和桃花的消息。黄毛丫头起初还能飞快地奔跑,后来体力不支,渐渐落后,我就把她抱上马背继续赶路。
驰骋了两个多时辰,天色越来越是晦暗。过不多时,西北风呼啸,居然将硕大的雪花从天下折腾到地下。漫天飞雪,我仍然控马疾行。风雪无阻!
渐渐地,草原上的雪积得厚了。“雪尽马蹄轻”,马的速度明显放慢。
路越来越难走,气温也越来越低,我渐渐抵挡不住,四下眺望,想找个蒙古包烤火暖暖身子。可四周白茫茫地,哪有牧民区的影子。
如狼似虎续集(013)
正自焦躁,怀里的黄毛丫头忽然对着南面狂吠起来。极目望去,只见远处有两个黑点迅速朝这边移动。黑点越来越大,原来是两匹黑色的快马,马背上坐着两位腰挎双筒猎枪的猎人,戴着狍头皮帽。我知道这一带是草原和森林的交界处,既有放牧的布力亚特人,也有狩猎的鄂伦春人。
这两个人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其中一位勒住马头,那马长嘶一声,生生顿住。鄂伦春猎人大声地问我:喂,哥们!你从哪边过来?有没有看到一只瘸了腿的雪狼?
他的腔调里隐隐透着难掩的兴奋,看来那只倒霉的雪狼定是被他们猎枪打中的。这也难怪,现在的草原狼越来越少,尤其是通体雪白的雪狼,更是难得一见,现在被他们撞上,着实值得高兴。可是我在路上并没有碰到什么雪狼,于是我就朝他摇了摇头。
这猎人转身对另外一位说道:唉,西克腾,我们真是倒霉啊!它明明伤得很厉害,居然能跑这么远的路!看来找不到它了,唉,我本来是想把狼皮献给斯格巴娜的,她难得来阿荣旗一趟,我忘记不了她的……
斯格巴娜!这四个字让我浑身打个激灵,看来这两个鄂伦春猎人一定知道她的下落。谢天谢地,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正想凝神听他们往下说,那个叫西克腾的猎人打断同伴的话:嗨,别灰心,我们再到附近的林区找找。它一直在流血,肯定跑不了多远的——唔,但愿别被树枝上掉下来的积雪埋掉。
这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拔转马头,冲我友善地笑了笑,然后放缰疾驰。我一夹马肚,纵蹄跟了过去。还指望他们带路呢,哪能等闲放过。
这雪下得正紧,纷纷然,茫茫然,十分的壮观。我不远不近地随着两位鄂伦春猎人后面,根本没有心情观赏这北国风光万里雪飘;所幸风声不是很紧,否则大风将雪花吹得天花乱坠,视野得到干扰,恐怕就难以展开跟踪了。
奔出一刻余钟,前面现出银装玉裹的林区。以前的绿林江湖有条规矩,叫做“逢林莫入”,意思是树林里往往暗藏危险,如果你追踪的敌人跑进树林,你最好不要进去,以免遭遇危险。现在是和平年代,人为的危险固然全无可能,但还是有一些自然的风险,特别是在这样的大雪天。
为了防止山路滑溜造成马失前蹄,或者树枝间落下的积雪引起马惊,我只得减慢速度,控辔缓行,同时放下怀里的黄毛丫头,让她跑到前面发挥闻嗅气味的作用,以免失去那两位鄂伦春猎人的踪迹。
鄂伦春人毕竟出身狩猎民族,他们在山地林区远比在草原上更为如鱼得水,刚拐过两个斜坡,那两人竟然消失不见,如同雄鹰飞上天空,蛟龙潜入深海。
对此我并不感到吃惊。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鄂伦春人基本从狩猎转向畜牧,但多多少少还保留着狩猎民族的烙印。要知道,森林是一个比草原更为古老的人类的摇篮,对猎人来说,她本身就具有无法抵挡的神奇魅力。恩格斯似乎说过,一直到野蛮的低级阶段,人们还是生活在森林里,但是当大家习惯于游牧生活以后,就再也不会想到从草原自愿地回到他们祖先住过的森林区域里面去了。我倒是想,如果从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角度去看,这话很对;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我认识一些鄂伦春朋友,他们虽然都迁居到草原上,但始终没有放下手中的猎枪,甚至还保留着更早时期的弓矢。他们已经并非为了狩猎而狩猎,更多的是去体验那逝去的时光,往日的情怀。人既有物欲的一面,也有感情的一面。感情丰富的人,往往喜欢怀旧……
那两个鄂伦春猎人消失后,我害怕再也碰不上他们,从而失去一个接近斯格巴娜的大好机会。我在马ρi股上重重拍了一掌,让它加快步代,同时打了个唿哨,命令黄毛丫头设法撵上前面那两匹座骑。
黄毛丫头对我一向言听计从,让我飘飘然有做皇帝的初体验,谁知今儿个,她似乎吃错了药——我吹过三遍口哨,它仍然站在道旁的雪松下面,傻乎乎的昂着头,似乎在聆听什么,又好像在捕捉空气中飘忽不定的异常气味。
过了片刻,黄毛丫头忽然低吼一声,往斜刺里奔去。我看她举止反常,心下很是讶然,就调转马头跟在后面,想瞧个究镜。这丫头本领见长,原先是她围着我转悠,现在改成我围着她转悠了。
黄毛丫头一路狂奔,在不远处的树丛边停下,对着里面呜呜低吼,前爪在雪地里乱挠乱刨,显得十分惶急。我跳下马背,几步奔近,蓦地大吃一惊:树底的雪窝里,赫然跪伏着一条通体白毛的雪狼!它的后腿上有一个窟窿,周围血迹斑斑,令人触目惊心。很明显,这条雪狼就是那两个鄂伦春猎人一路追寻的瘸狼。
这雪狼体质健壮,毛色鲜艳亮丽,看来年纪并不老大;不过由于失血过多,它一直微微低垂狼头,似乎已无力支撑。在我靠近时,它似乎闻到异常的气味,勉强抬起头凝视我。它的眼神显得非常复杂,惊惧、痛楚、乞怜、倨傲等等,纷至沓来又稍纵即逝,最后又慢慢垂下狼头。
看得出来,这条雪狼已是强弩之末,只能坐以待毙了。我狂乱的心跳逐渐恢复正常,头脑也变得清醒许多,心想如果趁此机会将雪狼就地解决,拿去献给鄂伦春猎人,他们一欢喜,自然就肯带我去见斯格巴娜。
退后两步,我的目光在枝桠间游弋,想去折取一根粗壮的木棍,然后手起棍落将雪狼结果掉。我打杀雪狼,只为取悦鄂伦春人,并非为了沽名钓誉,事后向世人吹嘘我是杀破狼的英雄。古往今来,有无数所谓的英雄,其实是踏在弱者的尸骨上搔首弄姿,卖弄*的。在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应该是以弱战强,至少要势均力敌,那样才可以算数。
可是,当目光重新飘落到雪狼,我的手不禁停顿在已经弯曲破裂的树枝上。在这白色的雪地里,雪狼耷拉着头颅,满裹血污的伤腿微微在抽颤,这让它看上去显得无比的孤独、可怜……
我像被谁踩了一脚,猛然缩回搭在树枝上的手掌,转身朝座骑走去。我已不忍下手。我这个人,有时候铁石心肠,有时候柔肠寸断,相当矛盾。因为矛盾,所以痛苦——我知道今天多半撵不上鄂伦春猎人了,就算撵上,人家不明我的底细,也未必肯答应带我去和斯格巴娜见面。
当然,尽管这样,我还是必须抓紧时间赶路。这时雪势略见式微,地面上的马蹄印依稀可辨,设若运气好些,或许还有可能撵上那两个鄂伦春猎人。
我跨上马背,大声招呼还在树丛边发愣的黄毛丫头。瞧她神神叨叨的样子,我不禁暗暗好笑,敢情这雪狼是条公狼,黄毛丫头想来个美人救英雄?
我大声吆喝,黄毛丫头只是循声望来,脚下丝毫没有挪动的迹象。呔!这还了得,我正要发作,丫头忽然昂起头来,张开喉咙发出绵长凄厉的狼嗥之声!
我正自心惊,黄毛丫头已经像一枝离弦的箭,疾速无伦地地向这边飞跃而来。我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她已经窜至马背,扑上我的肩头。这下子猝不及防,我立即从马背上滚落下来,幸好地面上都是厚厚的积雪,否则不把我摔得鼻青脸肿才怪。
我以为这畜牧*大发,想来赚我,就慌忙翻身,紧握双拳蓄势待发。丫头幼时曾经和狼鬼混,一身狼性至今尚存,绝非一般的猎狗可以比拟,一旦跟她反脸,不能不让人如临大敌。
谁知黄毛丫头咬住我的袍角,拼命向树丛那边捱去。我看看树丛里的那头雪狼,心下顿时雪亮,原来这丫头不忍雪狼就这样在伤痛和严寒中死去,想让主人替它施以援手。
我被黄毛丫头和雪狼之间情义深深感动,顿时忘了追踪鄂伦春人这档子事儿。我从腰间摸出蒙古小刀,将布力亚特袍一角割下,过去给雪狼包扎腿上的伤口。
我先用积雪给它擦去伤口周围的血污,然后将袍布条一匝匝的裹上。包扎完毕,无意中发现雪狼居然在凝视我,目光柔和。
我被雪狼的这份柔和深深触动,遂大着胆子,将它紧紧搂在怀里。黄毛丫头在边上乐得蹦来跳去,时不时的过来*,用潮热的舌头舔我的脸……
我虽然把雪狼拥在怀里,但还是为自己异常的胆大感到吃惊,这简直太不可能了,恍然若梦。认真想去,也许正是雪狼柔和的目光触动我内心深处的某根弦,弹响了属于我的悲歌。雪狼的伤口在腿上,我的伤口却在心上。这些日子在草原上的奔波,时常让我感到自然界的博大,自己的渺小;桃花的遍寻不获,多少打击了我的信心,让我感到渺小的我没有完整的幸福,因此偶尔会觉得心空,像悠长的山洞,忽拉拉的,一个劲儿地漏风,漏风。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也许我身上潜伏着某种狼性,此刻显然把雪狼引为同类,同是天涯沦落狼……
正在感慨,忽听山坡那边隐隐传来马嘶之声。
如狼似虎续集(014)
听到马嘶,我不禁有些心惊肉跳。
置身白茫茫的林海雪原,尽管一丁半点的现代气息都难以体验,但现在好歹是21世纪,那些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绿林好汉,基本已经成为遥远的传说;我害怕的是那两个鄂伦春猎人,如果他们来个回马枪,事情可就棘手。我本身跟他们无怨无仇,倒也好说,主要是这条雪狼,恐怕难保。我和它惺惺相惜还不到一支烟功夫,如果它落入猎人手中,我该怎么办?拼命保驾还是袖手旁观?如果动硬的,且不说能否成功,得罪了鄂伦春人怎么办?我还指望他们带我去见斯格巴娜呢!
正自惊疑,那马来得好快,转眼就奔到眼前,主人一声吆喝,生生顿住,前蹄腾空,后碲踢在雪中,激起好大一团雪沫。
雪沫散去,我看清来人正是那两个鄂伦春猎人。那个名叫西克腾的鄂伦春人两眼放光,指着树丛这边大声叫道:嗨!嗨!你看到了吗,雪狼就在那里!哈哈哈!我就让你别灰心,它逃不掉我们哥俩手掌心的!
另外那个鄂伦春猎人跳下马背,端起猎枪向我身边的雪狼瞄准,脚下慢慢一步步的挨过来。
我靠,他们简直太不把我当回事儿了!我说过,人不要太拿自个当回事儿,也别太不拿自个当回事儿。想到这里,我就迎面走过去,挡在鄂伦春人前面,皮笑肉不笑的告诉他:哥们,这条狼是我救起来的,现在我是它的主人,请你不要伤害它。
鄂伦春人勃然大怒,指着我鼻尖喝道:这条狼是我们开枪打中的!我和西克腾追它半天,现在好不容易得手,你却想强吞我们的猎物!我不管你是蒙古人还是汉人,想占我的便宜,小心子弹不长眼睛!
这小子满脸横肉,胡子拉茬,神态颇有几分当年强盗的狰狞,看样子似乎不像在吓唬人。他对我予以警告后,继续端枪瞄准树丛下的雪狼,手指弯曲,便要扣动扳机。
我手无寸铁,何况对方还是两个人,一旦动粗,无异于鸡蛋碰石头;此外,我还指望他们带路,实在不敢过于得罪他们。我叹了口气,扭头去看那头马上要死于非命的雪狼,算是最后一眼,为它送行。
那雪狼凝视着我们这边,似乎已经知道大限已到,目光里满是忧郁和悲伤。我看它时,它的目光正好移开黑洞洞的枪口,像一条风雨中的小舟,摇摇晃晃的朝我驶来。目光交接,我浑身一震。它的目光尽管充满忧郁和悲伤,可是却散发着两股摄人的光芒,就像两支微乎其微却又锋锐异常的钢针,将我麻木的灵魂刺得皮开肉绽,血花翻飞……
什么利害、利用,统统滚蛋吧!在这一刻,我的眼里只有一条生命,是雪狼的生命,也是我朋友、我亲人的生命!
现在,我得捍卫这生命的生存权利。我往前跨出一步,伸手使劲朝枪杆挡去。只见“砰”的一声,也不知是走火,还是鄂伦春人已经扣动扳机,子弹嗖的往天空射去,枪口窜出缕缕青烟,还有呛人的火药味。我的胳膊也被震得隐隐生痛。
鄂伦春人也被震住。他愣了几秒钟才回过味儿,怒骂一声,抡起猎枪朝我劈头盖脸的砸过来。我脚下错步,闪身躲开,一头撞在他的怀里,将他撞得四脚朝天,两个人搂在一起,在雪地上翻翻滚滚。
我在呼伦贝尔生活了一段时间,体格比以前更为强壮,但跟经常在马背上讨生活的鄂伦春猎人相比,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短兵相接一阵子,我的体力渐渐不支,明显落于下风。很快,那小子趁势翻到上面,骑在我身上,将我死死摁在雪地上。
就在这时,那个西克腾又过来帮忙,将高筒马靴踩在我的脸上,俯下身笑嘻嘻地说:你小子本事不怎么样,胆子倒是很大,居然敢跟我们哥俩争抢猎物。怎么样,被人踩在脚下的滋味好受吗?
我努力挤出一丝笑容,对他说道:如果你养成天天洗脚的良好习惯,也许我会好受一些。
说完这话,我刚感到脸部压强逐渐加大,西克腾却突然挪走了他的臭脚——准确地说,他整个人都扑倒在雪地上。造成这种戏剧效果的不是什么天外飞仙,也不是如来佛祖,而是我的黄毛丫头!它见我处境危急,瞅准空档,从树丛下飞奔过来,整个身子炮弹般撞上西克腾胸膛,当场将他撞倒在地,捂住胸口半天直不起腰。
丫头出手相救,让我平添许多勇气。我咬牙切齿,攒起浑身力气,猛然将骑在我身上的鄂伦春人拱落下来。这小子也许被刚才同伴撞飞的场面惊住,待到反应过来,我已经踉踉跄跄站立在雪地上。可是这小子身手非常敏捷,还没等我站稳,他手里的猎枪就横扫过来,砸中我的膝盖。
金属砸在骨头上的脆响,钻心的疼痛,以及狗抢屎般趴倒在地,让我悲愤交加。娘希匹,这两个王八蛋不是在打架,简直在玩命!既然要玩,那我就陪你们玩到底吧。我在心里叹息。
我听到不远处西克腾在哼哼叫唤,并大声提醒同伴,让他把我往死里打,至少也要搞个半身不遂。然后,我就看到那个鄂伦春人掂着猎枪,朝我一步步走过来。
“呼”的一声,猎枪那被雪地烛出光芒的枪管砸在雪地,离我脑袋不到两寸的地方。又听“呼”的一声,我慌忙连滚带爬避开,同时偷偷摸出怀里的蒙古小刀,紧紧攥在右手。我的左手挡在头顶,右手Сhā进厚厚的雪堆,同时大声警告鄂伦春人:你别乱来!你别逼我啊!
鄂伦春人朝雪地上重重吐了口痰,用鄂伦春土语骂了句什么,面目极其狰狞地朝我疾冲过来,高高举起猎枪,斜刺里劈将过来。我用蒙古刀挑起一块积雪,朝他面部掷去。趁着雪片纷纷扬扬,对方视线有所模糊之际,我连滚几个身——不是朝外滚,而是朝里滚,朝着这小子的脚边滚去。抵达脚边时,我手里的蒙古刀立即送出,Сhā在对方的小腿之上,然后迅速朝外围滚去。
鄂伦春人杀猪般地嚎叫起来。我不管这么多,脚下狂奔,同时嘴里打个唿哨,黄毛丫头立即向我奔近,跟在我的后面。让我惊讶的是,树丛下的雪狼,居然也一腐一拐的跳跃而来,大有见机不妙、和我一起脚底抹油的意思。
可惜我们还没跑出多远,该死的鄂伦春人就开枪了。清脆的枪声划破寂寥的林海雪原,听起来是那样的撕心裂肺,惊心动魄。是的,我的魂魄在剧烈地动荡,我的身子却像中了邪,愣愣的杵在雪地,再也动弹不得。
“砰”的一声,可恶的鄂伦春人开了第二枪,子弹几乎是擦着我的脸颊飞过去的。脸上火辣辣的痛,我下意识伸手一摸,居然有淋漓的鲜血。傻傻的转身,那个鄂伦春人居然还在瞄准,看来我今天不中弹毙命,他是绝不罢休的。
我的脑子在飞快地转动。那家伙现在就像被捅了窝的马蜂,没完没了,直至蛰到人为止。告饶、哀求不仅没用,反而会徒增屈辱。电光石火间,我想起怀里的那些剩钱,大约还有几百块,此时此刻,也许只有它们才能帮我渡过险关。
想到这里,我马上摇出怀里所有的人民币,两手扯着,高高举过头顶。我大声朝鄂伦春人叫道:喂,别开枪了!我烂命一条,你开枪也是浪费子弹。我这里有四百块钱,你们哥俩拿去喝酒吧,算我赔礼道歉。
古人发明一句话,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到了今天,这句话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的举动果然立马见效,那家伙不再开枪,但手指还搭在扳机上,显然在犹豫不决。
这时那被黄毛丫头撞倒的西克腾已经恢复常态,只见他走到同伴身边,一只手按住猎枪,另一只向我招手。
我让黄毛丫头和雪狼待在原地,自己慢慢的朝鄂伦春人走过去。到了面前,我依然恭恭敬敬地高举人民币。西克腾马上伸手夺走,自己两张塞进怀里,另外两张递给端枪的同伴,并对他劝说道:老弟,算了吧?现在物价飞涨,一颗子弹值好多钱呢——何必为这家伙浪费子弹?
那家伙阴着险没说话,先把小腿上的蒙古刀拔出,自己撕下布绦包扎。也不知是那刀扎得不够深入浅出,还是鄂伦春猎人生命力过于旺盛,那家伙看起来似乎并无大碍。
我正要轻吁一口气,被扎伤的鄂伦春人脸上忽然露出狞笑,对同伴西克腾说道:你身上不是有刀吗?我们就用刀捅死他,这样也能节省子弹。
西克腾见同伴如此执著,倒也不置可否。我却慌了神,这时如果他们两个一起扑过来,那我绝对九死一生。于是我就陪着笑说道:两位大侠,刚才很明显是误会,现在咱们何必加深误会呢?你看,这钱你们也……
我还没说完,鄂伦春人猎枪横伸过来,在我肩上重重戳了一下,阴阳怪气地说:什么叫误会?你把刀子Сhā到我小腿上,这也叫误会吗?
这家伙不再理我,掉头对西克腾说道:你要不想动手,就把刀子给我,让我来!别浪费时间了,我们得尽快赶回去,谁知道斯格巴娜什么动身啊!
听到斯格巴娜四个字,我忽然灵机一动,脱口说道:我认识斯格巴娜,我是她的好朋友!书包 网 想看书来
如狼似虎续集(015)
两个鄂伦春猎人顿时愣住。西克腾摸摸胡子,目光冰凉如蛇,在我身上到处游走,似乎寻找什么破绽。他的同伴就没那么容易对付了,这家伙在我肩头推了一把,恶声恶气地说道:什么?!你是斯格巴娜的好朋友?胡说八道!斯格巴娜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朋友?你这孬种,哪有资格和斯格巴娜交朋友?
我对这小子未予理睬,而是把游说的重心移向西克腾。看得出来,这人更加理性,至少懂得权衡利弊得失。不过,我并没有说自己是想找斯格巴娜帮忙找人的,只是反复强调我和她是好朋友,已经有几年没有见面,这次来找她确实有很重要的事情。最后,我握住西克腾的手,深情款款地对他说道:哥们,我的事情很重要,麻烦你带我去和斯格巴娜见面,她一定会很感激你的——她全家都会感激你的。
我本满口胡诌,谁知西克腾一脸凝重,若有所思。等我说完,他不无焦灼地问我:你是从北京来的吗?杜玛大哥怎么样?有他最近的消息吗?
我只知道国家杜马是指俄罗斯议会下院,至于西克腾所说的杜玛大哥,我可完全是云山雾罩,不知所谓。可是,为了不露出蛛丝马脚,我仍然笑着频频点头:能吃能喝,挺好的,你放心吧。
西克腾叹了一口气:唉!但愿杜玛大哥早日出来,重新回到呼伦贝尔草原。他本是草原上的雄鹰,是森林里的猎豹,现在被关进铁笼子,英雄无用武之地呀!唉,还苦了我尊贵的朋友斯格巴娜……
我暗吃一惊,不知这杜玛和斯格巴娜是什么关系;旋即又想,只要见到斯格巴娜,请她帮忙找到桃花即可,其他的事情,关我什么事呢?一花一世界,一个桃花,就是我惟一的世界!
西克腾对我胡乱搪塞的话深信不疑。眼见就要大功告成,另外那个鄂伦春人实在可恨,又狡猾得紧,他两眼灼灼的盯在我脸上,用猎枪在雪地上慢慢划字儿,冷冷地问我:斯格巴娜那么出名,谁都可以打着是她朋友的旗号招摇撞骗——你声称是斯格巴娜的朋友,那就说说她的外表长相,说对了,我们带你去见她;说错了,小心你的狗命!
这小子枪枪不离靶心,幸好我从苏娓亚和哈穆那里间接听说过斯格巴娜,知道她是位美丽迷人的女性,因此我就清清嗓子,故弄玄虚地说道:对不起,我忘记她长什么样子了。
鄂伦春人凶相毕露:说什么!你是她的朋友,怎么会忘记她的长相?这算什么狗屁朋友?我早知道你是个狡猾的狐狸,可是怎能逃过猎人的眼睛?
我不紧不慢接着说道:因为每次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都会被她漂亮迷人的风度搞得昏头转向,找不着北。她是草原美丽的女神,我从来不敢多看她一眼,因为我怕自己世俗的眼光玷污了她——作为她的朋友,我始终认为,这是我前辈子修来的福气。
那家伙还想继续盘问,西克腾打断他的话:时间已经不早了,让他跟着我们走!如果见到斯格巴娜,而她根本不认识他的话,我西克腾第一个要他的狗命!
那个鄂伦春人阴着脸慢慢点了点头。就这样,我被他们用布条蒙上眼睛,骑在马背上跟着他们驰骋——鄂伦春人本来四处张望,想要寻找雪狼的踪迹,可是附近只影也无,只有两道细碎的脚印蜿蜒到山坡的后背。
我暗暗高兴,看来黄毛丫头和雪狼见机不妙,已经悄悄相携逃走;同时也生起一抹惆怅,那丫头不会有了新欢,只顾跟着雪狼私奔,从而抛弃我吧?随即想起很快就能看到斯格巴娜,情绪又高涨起来,因为那样的话,我离桃花就又近了一步……
重见天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很简陋的圆锥形木屋里。屋中央生着一堆红红的炭火,四壁以桦树皮搭盖而成,上面悬着几张兽皮。这就是鄂伦春人有名的“斜人柱”(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现在已经很少见到,一般为秋冬季外出狩猎时搭建,用于休息或躲避风寒。
西克腾掏出手机,给我拍了一张照,然后告诉我:这是我们临时搭建的房子,你先在这里待着,哪里也别去——要是到处乱跑,被野兽咬伤了,那就活该,我可不会负责——我们去问问斯格巴娜,看她愿不愿意见你。
撂下这话,两个鄂伦春人也不管我的反应,前后出了门。我闪到门口,只见天色晦暗,那雪犹自不紧不慢地筛下来,西克腾和他同伴已经去得远了,雪地上只留下一行纵横交错的马蹄印。
我心想,这斯格巴娜到底何方神圣,居然如此大的派头,一般人等闲还见不着她呢。可是我,又算什么人呢?我现在跟那些落魄的流浪汉,又有何区别?
在这陌生神奇的草原上,我感到自己狗屁不是;对远处城市里的亲朋好友而言,我无怀疑犯了严重的背叛之罪。总而言之,我现在是孤家寡人,惶惶然如丧家之犬。这一切,尽管以崇高的爱情为名,可我的内心深处,似乎感到隐隐的不安,不自觉地在颤栗。也许,只有见到我深爱的桃花,我才能得到完全的宁静……
墙上挂着一瓶残酒,我取了下来,坐在火堆旁边,大口大口的吞咽。火光把我的影子映到对面的墙壁,是那样的臃肿,寂寞……添进两块柴禾,火堆里跳起毕剥的声响,貌似热闹,却将天地衬得愈加无声,无情,无义……
正自埋头喝酒,门帘翻动,抢进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她见到我先是一愣,随即过来抓住我的手,摇晃道:叔叔,叔叔!我妈妈生了大病,求求你快去看看她!
我放下酒瓶,愕然说道:你爸爸呢?妈妈生了病,可以去找医生啊。我在这里还要等一个重要的人——就是去了,我也帮不上忙的,你快去找医生吧。
小女孩毫不气馁,使劲地拽我:爸爸去海拉尔了,妈妈就要病死了,你快去帮帮她吧!
她如此固执,我也毫无办法,只得硬起头皮,出门跟在她后面,在雪地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走。那小女孩走得毛躁,跌了好几跤,我就把她背在身上,继续冲风冒雪。
走出五里地,山坡下露出一幢土木结构的房屋。门前泊着两辆漠河犁达车(从漠河犁达车的数量可以判定贫富,三辆车以上属于中等,五辆车以上属于富裕,一至二辆的,属于贫困户)。轻轻推开门,一股腥臭无比的气味立即扑鼻而来。
屋里光线昏暗,没有开灯,也没有生火。朦胧之中,我看到一位少妇*地躺在床上。心里正在惊疑,只听她用虚弱不堪的声音说道:对不起,我要生孩子了,我男人不在家,你帮帮我吧。
这种场面还是平生第一次遇到,我心里狂跳不已。昏暗之中,不时响起少妇疼痛难忍的尖叫。我大着胆子靠近,只见她脸色惨白,肚子高高隆起,肚皮涨得似乎随时都有可能爆炸开来。更加恐怖的是,婴儿的一只小手臂已经伸出*——据我所知,这似乎叫逆产,应该非常麻烦。
刚才从外面看来,这房屋孤伶伶地,可谓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除了屋里我们几个人,外面半个鬼影也难以碰到。怎么办?怎么办?我简直束手无措,可是如果不立即展开援助,呣子二人可能都要完蛋。
惶急之中,我想起哈穆的话。在为那头母牛接生的时候,她说人和动物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人是高级动物罢了。想到这里,我倒了一盆温水,先把自己的双手洗净,再把她肚皮擦拭干净,然后脱下靴子坐到床边。
我命令少妇叉开双腿,然后抓住婴儿的手臂,将它往母亲里的*里慢慢送去,同时轻轻地转动。等到婴儿的头部明显往外时,我立即喊道:用力!快用力!
少妇脸上青筋突起,咬牙切齿地使劲。只听一声响亮的啼哭,婴儿的头部终于露到*外面!随着少妇持续用力,婴儿终于顺利地娩出母亲身体,溅了我一身的羊水和血污。
那少妇自己用牙齿咬断脐带,疲倦地微笑,刚阖上眼睛,随便又紧紧抓住我的胳膊问道:男孩还是女孩?
生下来的是个男婴,我高兴地告诉她。我把婴儿擦干,交到少妇手里,我说:好了,我该走了,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少妇用微弱的声音挽留我:求求你,好事做到底,麻烦你去烧一锅热水,帮我洗洗下身,要是被感染了,我就死路一条了。
真是没有办法,她这么可怜巴巴地说话,我只得皱着眉头照办。等到水烧开,我用盐水把那少妇的*清洗干净。让我吃惊的是,她居然努力坐起来,对我说道:谢谢,谢谢!你是一个好人!能抱抱我吗?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如狼似虎续集(016)
此时此刻,我无法拒绝,只得紧张双臂,将她紧紧搂住。她同样紧紧抱住我,疯狂地亲吻我,吻得我都差点儿喘不过气来。我知道,她是在感谢我救了她们呣子的性命,因此也不忍把她推开。
过了许久,少妇才松开我。她告诉我,她叫额姬,是俄罗斯过来的白俄人。大约七八年前,额姬随团到呼伦贝尔草原旅游,结识了一位年轻英俊的鄂伦春猎人。谁知在为猎人生下一个孩子后,猎人另结新欢,把她呣子胡乱安排在这间木屋里,自己与情侣逃之夭夭。额姬爱恨交加,心有不甘,一直在这里苦苦留守,盼望猎人浪子回头,重新回到她母女的身边……
说到这里,额姬忽然抓住我的双手,激动地说:我们结婚吧!我可以带你去俄罗斯。我妈妈早就死了,我爸爸是牧场主,养了很多牛、马,手里有很多很多的钱,他从小就非常非常喜欢我,顺着我。我爸爸最喜欢中国的小伙子,到那时候,我们一定可以过上好日子!如果你感到委屈,我们可以办一个小型的牧场,每天自由自在。反正,反正比在这里强多了!
屋子中间的火盆里,被我添进一些干燥的柴禾,此刻发散出红红的火光。在这火光的映照之下,我发现额姬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目光深沉如湖,长长的睫毛向上弯曲,鼻梁高耸,似乎在诉说曾经的骄傲。她那惨白的脸色似乎也变得绯红,神采奕奕,竟是个相貌不恶的妇人。
我忽然想起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一篇小说。在那小说里,有个平时足不出户的贵妇,某日偶然到郊外踏青,被一个粗鲁的农夫按倒在草垛上,强行玷污。让人意外的是,贵妇居然爱上农夫,宁愿与他在乡下过子,受尽种种苦楚,也不肯返回城市。
面前的额姬,与那小说里的贵妇,似乎有几分相似。我在心里叹息着,轻轻剥开紧紧扣在我腕上的手指,找了一件衣服,给赤身*的妇人披上。我对她说:我要在这里寻找一个很重要的人,我不会跟你去俄罗斯的。唉,再过几天,等身子复原了,你想回俄罗斯就回吧——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傻傻地等待一个人;比这更加痛苦的,那就是傻傻地等待一个根本不该去等的人!
额姬显然把我的肺腑之言当成了耳边风,她扯下衣服,再次捉住我的双手,并死死按在她那雪白丰满的Ru房上,使劲地揉搓,百折不挠地继续对我游说:求求你,跟我走吧!你把我全身都看了个遍,还帮我生下孩子,救了我们呣子的性命,我这辈子都是你的人!
几下揉搓,她的*湿湿的有|乳汁渗出,|乳香沁人心脾。我不无羞愧地抽开手,退开两步,讷讷的说道:额姬,我只是无意中帮了一个小忙,你、你根本不必放在心上。
她急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我保证服伺你一辈子,一生一世,永远不来背叛你!要是你不相信,我可以发誓!
说着说着,额姬挣扎下床,到墙壁的吊篮里掏出一把刀子,明晃晃攥在手心。我惊出一身冷汗,以为她色诱、利诱均告失败后,便要动用武力解决问题。我对本土的女人已经很缺乏研究,只是懂得一些皮毛,更甭提外国的了——天知道额姬接下来想干什么!
让我大吃一惊的是,额姬居然拿起刀子往自己的胳膊扎去!刀光闪动,我看到一缕鲜血从伤处汩汩冒出!
额姬惨然一笑,对我说道: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话,但一定要相信我的血——我发誓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我慌忙过去抢下刀子,并赶紧给她包扎。这时新生的婴儿在啼哭,那个七八岁的小姑娘也害怕得哇哇直哭……外面,是风雪天,我的内心,也是风雪天。我很同情额姬,可是我却无法听从她的意愿。同情归同情,同情并不能产生爱情。而我,如果不是执著地追寻爱情,怎么会从繁华的都市跑到这个苦寒之地?
面对额姬的举动,我摇头苦笑,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幸好经过这番折腾,她重新露出虚弱的倦态,脚下摇晃。我将她扶到床上,继续柔声向她解释,语气尽量委婉,措词尽量恰当。她和我一样是性情中人,我虽然不可能如她所愿,却也不忍去伤害她,哪怕是一丝一毫。
我的固若金汤以及寸土不让,令额姬陷入绝望。沉默许久,她的眼里涌出泪花,盯着我说道:你能再抱抱我吗?我非常、非常地喜欢你!爱你!你知道吗,我害怕一个人过日子!在这里,我就像野狗一样无依无靠——我舍不得你!真的,你懂吗?懂吗?
她抓住我的胳膊,一边哭诉,一边使劲地摇晃。
我心下酸楚,缓缓地点点头,伸手把她揽进怀里。
我们就这样紧紧拥抱。她丰满的|乳峰抵在我的胸前,我干燥的手指搭在她光滑的肌肤。可我是那样的心无旁骛,没有半分心猿意马的杂念。
额姬把头伏在我的肩膀,轻轻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好最好的人……
我心下感动,自己无非帮了她一个小忙,可是却让她如此铭感于心。同时,我又在盘问自己:什么样的人才算好人?我真的是一个好人吗?我不在乎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知道,如果为了桃花,除了杀人放火,任何事情我都可以去做!
正在这么想着,屋外马蹄声响,随即门帘晃动,走进几个人来。额姬慌忙松开我,把光溜溜的身子缩进被窝,两只蓝色的眼睛圆溜溜地朝门口张望。
当先进来的正是那两个鄂伦春猎人。西克腾一看到我就惊叫起来:是你!我说怎么找半天看不到你的人,原来在这里!你在这里做什么?
另外那个家伙看我坐在床边,还以为我要非礼良家妇女,眼睛瞪得滚圆。让我奇怪的是,他居然忍气吞声,没有过来找我麻烦,甚至连问都没问我。
就在这时,我看到最后进屋的斯格巴娜。
这个世界说大很大,说小很小,居然是她!那个我在从北京到哈尔滨列车上曾经邂逅的女人!我的身上,现在还穿着她赠送的毛衣呢!我被命运如此精妙的安排弄得张嘴结舌,只是把目光胶在斯格巴娜的脸上,哑巴似的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斯格巴娜看我一眼,迅速移开目光。她走近床前,俯下身关切地询问额姬的情况,并让西克腾从外面搬进一些食物和日常用品,甚至有小孩子的过冬衣物。看她做事如此熟稔和自然,她和额姬显然并非初次见面。
果然,额姬紧紧握住斯格巴娜的手,哽咽着说:斯格巴娜,谢谢!你总是会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唉!你是草原上美丽又好心的女神,我下辈子再来偿还你的恩情吧!
斯格巴娜微微一笑:傻妹妹,我们自己姐妹,什么还不还的,说得那么难听。唉,姐姐现在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要不然,我会帮你请一个保姆来的。
额姬泪眼婆娑:姐姐,我是劳苦的命,哪里敢用保姆?唉,如果没有姐姐的救济,我这个卑贱的人恐怕早就死在这里了。老天爷在用一个坏人来惩罚我,也用一个好人来帮助我——哦,不,现在有两个了……
额姬的目光移到我身上,简单地把我介绍给斯格巴娜。让我微微奇怪的是,额姬的眼里似乎有一抹薄如轻纱的幽怨。
斯格巴娜面对额姬的时候,一脸的关切,可是当她朝我看来时,脸色很是冷漠,只是淡淡地问我:听他们说,你在找我?
我不答反问:你就是斯格巴娜?就是那个在草原上很出名的斯格巴娜?
斯格巴娜冷冷地说:我是不是斯格巴娜,跟你有关系吗?
她语气竟然如此冷漠,颇让我感到意外。就算她不是那个深孚众望的斯格巴娜,好歹我们曾经在火车上相识一场,也算是熟人了,难道她丝毫也不记得了?
无论如何,面前这个漂亮倨傲的女人显然对我不够友善。这尴尬的气氛,连额姬也感觉到了,她冲斯格巴娜笑道:姐姐,他……他……不是坏人呢……
那两个鄂伦春猎人一直把手袖在袍子里,这时摩拳擦掌,蠢蠢欲动。西克腾走到我身边,厉声喝问: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骗我们,说你是斯格巴娜的朋友?
我掀起布力亚特袍,露出里面那件黑色的毛衣,笑嘻嘻地说道:这件毛衣,就是斯格巴娜送给我的,你说,我和她是不是好朋友?我跟你不是朋友,我想把你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然后把你扔到雪地里冻死,又怎么会送你衣服呢?这么简单的道理,相信你能够理解。
另外那个鄂伦春人恶狠狠地说道:在我们草原上,如果是好朋友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互相拥抱,可是根据我的观察,斯格巴娜好像没打算理睬你呀!
这个时候,我已经相信面前这个神秘的女人就是斯格巴娜,因此面对这两个鄂伦春人,也就用不着再装孙子。我冷笑着说道:我们本来对拥抱充满兴趣,可是有你在旁边,这个兴趣就被破坏了。
我一边说话,一边留神斯格巴娜。只见她的眼角微微抽动,用毫无感*彩的语气问我: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如狼似虎续集(017)
本来,我想私下跟斯格巴娜交流一番,可她当众问起,我如果再支支吾吾,可就显得不够磊落。于是,我就把自己来草原寻找桃花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斯格巴娜,虽谈不上娓娓道来,但也算是情真意切。
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包括爱情在内,很多东西已经成为奢侈品,让男男女女精打细算,像我和桃花这样傻乎乎的爱情,绝对属于凤毛麟角了,说惊天地泣鬼神有点夸张,但确实够震撼人心的。额姬和那两个鄂伦春人都听得呆了。从他们惊诧的表情来看,我相信他们的心灵一定受到某种程度的刺激。
额姬眼里光芒闪动,她一边抱起婴儿喂奶,一边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哦,真好,真好……祝福你们,希望在斯格巴娜的帮助下,你可以早日找到那个可爱的桃花……
可是这个斯格巴娜依然面无表情,似乎一尊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丝毫没有被我的儿女情长所打动。她走开两步,把自己隐到灯光照不到的阴影里,淡淡地说道:你的故事很感人,听了你的故事,就像看了一场美国大片。可是,抱歉得很,我恐怕帮不上你什么忙的。你还是自己慢慢找吧,只有这样,老天爷才会被你感动,让你找到自己心爱的女人——光我们几个感动,有什么用呢?
她说完这句话,俯身跟额姬告别,然后带着两个鄂伦春人前后鱼贯而出。马蹄声响,竟然去得远了。
到嘴的鸭子,可不能让她飞喽!我胡乱向额姬告别,抓起搭在椅背上的袍子,匆匆套在身上,转身向门外跑去。
额姬忽然叫道:喂!喂!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额姬一脸郑重,似乎真有非常重要的事情。无奈之下,我只得走到她身边,勉强按住性子,我说我要赶着去撵斯格巴娜,你有什么事情就快点说出来吧。
我着急如无头苍蝇,额姬看在眼里,脸上隐隐辗过一丝不满之色。她凝视着我,嘴唇蠕动,欲语还休。我的急性子又上来了,大声对她说道:你是不是真的有话要说?如果你真的有话要说,你能不能尽量快点说出来啊?虽然我很聪明,虽然你用充满诚意的眼睛望着我,可是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呢?很多事情,如果你不说出来,别人是永远不知道的啊!你知道嘴巴是用来干什么的吗?除了吃饭,它就是用来说话的……
我的话还没说完,额姬忽然搂住我的脖子,用嘴唇堵住我的嘴。我正想发作,额姬松开嘴,声音颤颤的说道:我知道你讨厌我,想马上离开这个倒霉的地方,去追赶美丽的斯格巴娜。可是,你是我的恩人,我必须提醒你,别的女人的你可以随便碰,但是千万不要去碰斯格巴娜,要不你一定会后悔的……
简直晕死,她截住我居然是为了说这番话。我知道她是一番好意,可本人现在一门心思都放在桃花身上,哪里还有功夫去搭讪别的女人呢。我来不及跟额姬过多解释,只是飞快地在她额头上吻了一吻,然后飞快地奔到门外,顺着浮满马蹄印的道路,像野马那样狂奔起来。
奔出一里来路,体力渐渐不支,心浮气躁地摔倒在雪地上。想起斯格巴娜的绝情而去,想起桃花的茫无音讯,想起自己的仰息他人,我不由得悲中从来,趴在雪地之上,像孩子那样放声痛哭。
正哭得聚精会神天人合一,只听身后有人冷冷地说道:真不要脸儿,一个大男人,竟然好意思哭。在吊嗓子吗?
这声音居然有几分京片子的味道!难道我哭得惊天动地,老天动了恻隐之心,终于把桃花给我了?惊喜交加地循声望去,雪地上俏立着一位纤长苗条的女人,手执马鞭,却是斯格巴娜。
我的心就像一盆炽热的火炭被浇了半桶雪水,拔凉拔凉的。随即一想,斯格巴娜既然肯回来找我,一定是回心转意,决定帮我寻找桃花了。于是火星四溅,希望重新被架到火堆上烧烤。我一跃而起,弹去身上的雪花,嘿嘿地冲斯格巴娜干笑。
斯格巴娜冷冷地瞅我一眼,转身向不远处的座骑走去。我跟在她后面,极尽溜须拍马之能事,我说:那天在火车上,我本来被旅途的枯燥乏味搞得昏昏欲睡,可是看到你后,我的眼前为之一亮,你那美丽的外表让我自惭形秽,深深折服。更加想不到的是,在这美丽的外表之下,竟然藏着一颗善良的心……
斯格巴娜敏捷地跃上马背,晃动缰绳,冲我冷笑道:你可真懂得讨取女人欢心,可是这一套骗骗小姑娘还可以,在我面前,还是省着点儿用吧!
她说话这么单刀直入,还真让我疲于应付。我立在雪地上,一时不知如何搭讪。
斯格巴娜一夹马肚,那马儿呼哧呼哧围着我转圈。斯格巴娜冲我喝道:别磨磨蹭蹭了,快上马!天气预报说傍晚有暴风雪,我们必须尽快离开林区!
她的声音透着一股不可抗拒的威严,我慌忙跨上马背,坐在她后面。她身上的香味阵阵袭来,让我颇感局促不安,两只手紧张地搁在自己的大腿上。
等我坐稳,斯格巴娜扬起手中的马鞭,叭的一声,在空中漂亮地甩了个鞭花,那马立即在雪地上奔跑起来。我坐在后面,耳畔只听得呼呼风响,闭起眼睛,恍然置身云雾之中。
经过一道斜坡时,那马跳得猛了,竟然把我颠下马背,顺着坡道连滚带爬。幸好到处是厚厚的积雪,否则手脚骨折都有可能。尽管这样,等我勉强稳住身子时,头上脸上甚至嘴里,都沾满了白雪。
斯格巴娜见我如此狼狈,不禁在马背上格格娇笑。自结识她以来,她脸上要么毫无表情,要么冷若冰霜,此刻露出笑容,竟是如此生动,犹如雪地里一朵灿烂夺目的雪莲花……
我们在雪地里驰骋了一盏茶功夫,眼见就要冲出林区,前面山道上迎面奔来一匹黑马,在它后面,紧紧缀着一条黄|色的大狗。
这马正是我的座骑,这狗正是我的黄毛丫头!
我兴奋地大叫起来,吓了斯格巴娜一跳。
我没理她的白眼,纵身下马。黄毛丫头箭一般地冲到,扑进我的怀里。我把她紧紧抱住,喃喃地说:丫头啊丫头,你还知道回来找我!
正在感慨万千,斯格巴娜不停地催我快些上路。我跃上自己的马儿,对她说道:咱们一人一骑,这样也能加快速度。
斯格巴娜冷冷地瞥我一眼,不再多说,抢先往前方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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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狼似虎续集(018)
从那以后,我辞去桑巴那边的工作,和宝来夫妇告别,来到斯格巴娜身边。经过她的介绍,我继续帮当地的牧民放羊。雇主名叫包格图,是斯格巴娜的好朋友,对我很是客气,粗重的活儿一般都让另外的雇工去做,似乎不大敢使唤我……就这样,我一边帮人打工,一边耐心地等待斯格巴娜的消息——她交游甚广,常常骑马在草原上东驰西奔,有机会为我打听桃花的下落。
通过和牧民朋友的攀谈、了解,我知道斯格巴娜以前是当地的名门望族,祖上曾经大大施泽于呼伦贝尔草原。到了她这一代,家道渐渐中落,但仍然在草原上享有崇高的威望。她目光挑剔,等闲的男人看不上眼,将近三十岁的时候,才嫁给驰名草原的勇士杜玛。他们夫妇同心,从草原牧民手里收购羊毛羊皮,然后倒卖到俄罗斯,生意一度如日中天。后来,杜玛染上吸毒的恶食,不仅把家产全部玩完,还沦为抢劫犯。有一次杜玛前往北京跟人洽谈一笔生意,见对方包里揣着数十万的巨额现金,一时手痒,重施旧伎,把人勒晕在客房里,自己拎起包儿夺门而逃,还没逃出酒店,就被闻讯赶来的保安掀倒在地……杜玛被关进北京的深牢大狱,他妻子斯格巴娜悲伤过后,打起精神继续从事边贸生意。她赚来的钱,除了周济草原上的贫困户,以及自身必要用度,基本上都消耗在为丈夫疏通关节上。我那次在北京至哈尔滨的列车上遇见斯格巴娜,想来她定是前往北京探望牢中的杜玛。
我为他们的夫妻情深感动,可是内心隐隐感到不妥:斯格巴娜赠我的那件黑色毛衣,显然是送给她丈夫杜玛的,那么当她从北京返回的时候,为何毛衣还在包里呢?我不由得想起斯格巴娜在火车上那句冷彻肌肤的话:我把它给你,不是因为你需要它,而是因为我不需要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们不需要的东西就像垃圾一样,所以,你根本不用感谢我。相反,我应该感谢你,因为你替我回收了垃圾……
当然,这个问题我并没有深入思索。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自己的经已经相当难念,哪里还有余暇去顾及旁人呢。另外,让我颇有微辞心情抑郁的,是斯格巴娜的态度,每次我过去向她打听桃花的下落,她似乎满脸不高兴。她居住的蒙古包装饰豪华,拥有草原难得一见的发电机,里面现代化设备十分齐全。和我那临时搭建的简陋蒙古包相比,简直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这样悬殊的差距,多少让我对她的蒙古包留连忘返,乐不思蜀。可是,往往ρi股还没把板凳坐穿,斯格巴娜就变相地下逐客令,说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恐怕惹人非议,还请自便什么的。
直到春节那天晚上,斯格巴娜才亲自光临我寒碜的蒙古包,面带笑容地邀请我去她那边共度新春。难得见她如此平易近人,我收起重重的乡愁,打起精神应承下来。
到了那边,帐里已经摆了满满三桌酒席。让我微微失望的是,同去的还有二十来条蒙古汉子,其中有的是帮斯格巴娜四处收购羊毛的帮工,有的是附近牧民区无依无靠的光棍。这些人粗放豪迈,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说话的声音好像不是从嘴里出来的,而是从火山口喷发出来的,震耳欲聋又振聋发聩。
我本来是想和斯格巴娜对饮一番的,虽谈不上互诉衷曲,但她好歹是个成熟的女人,酒席之间,我可以和她切磋一些有关感情的问题,顺便请她指点迷津的。然而,这个美好的愿望显然被这些从天而降般的大汉扼杀了。我原不喜欢热闹的,加之心情郁郁,就拣了个最角落的座儿。酒入愁肠愁更愁,别人以牛肉羊骨下酒,我以对桃花那络绎不绝的的思念下酒……
斯格巴娜和那帮大汉欢声笑语,举杯同饮,越发烛出我的孤独来。我只是低了头,闷闷的喝酒。就在这时,过来一条敞露胸口的大汉,胸膛杂毛蓬生,倒有几分吓人。
我正瞧得入神,大汉把牛角制成的酒器重重拍在桌上,酒气轰轰地对我说道:喂,小北京(和当地的牧民相处久了,他们都知道我是从北京过来的,因此以小北京相称,有的是出于亲热,有的似乎含着某种轻蔑),怎么一个人喝酒啊?来来来,我们连干三大碗,你敢不敢啊?
我微微一惊,偷眼向斯格巴娜觑去,只见她端着酒杯放在嘴边,两只会说话的眼睛却朝我瞥来。四目交接,她迅速移开视线,慢慢的抿了一口酒,脸上似笑非笑。
那汉子貌似粗鲁,其实心思比腋毛还要细腻,我的一举一动竟然没能逃过他的眼睛。他把一只蒲扇般大的手搭在我的肩头,乘着酒兴说道:喂,我知道你是来干什么的,你是外地人,是绵羊,不是草原上的雄鹰,你在这里混是没有什么前途的。哈哈,如果不是斯格巴娜为人仗义,在冬天的蒙古草原,你一天都混不下去。哦,斯格巴娜对你已经够意思了,现在我找你喝酒,你不会还去向她求助吧?你还是男人吗?哈哈哈!
随着他放肆的笑声,其他人也纷纷狂笑,并朝我射来轻蔑的目光。我心下恼怒,冷冷地盘问面前的大汉:你叫什么名字?
大汉白眼一翻:本来嘛,我是不会向自己的名字告诉大狗熊的,可是看在斯格巴娜的面子上,我就随随便便告诉你好了——我的名字叫乌吉,你可要好好记住。
我呵呵一笑,打趣道:你的妹妹一定叫白凤,你们兄妹俩加在一起,就是乌鸡白凤丸了——哦,三碗不够,五碗怎么样?
那汉子愣了一愣,显然没能理解乌鸡白凤丸的含义,但随即吼道:五碗就五碗,喝完的是勇士,喝不完的是王八蛋!
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我和乌吉各饮五大碗浓烈的蒙古烧酒。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喝过酒,这哪里是人在喝酒,简直是牛在饮水。我酒量向来不是十分深湛,这次纯粹是一时赌气,冲动之下才跟人家如此拼命的。五碗喝尽,那酒在我肠胃之间东奔西突,仿佛一条火龙在里面不停地翻滚。强烈的灼痛让我满头大汗,可是为了面子,我咬牙切齿,硬是一声不吭。
如果我当场趴下,乌吉或许会很不屑地放过我,可我打肿脸皮充肿子的做法,深深激怒了乌吉。他把蒙古袍扒掉,远远扔到角落里,*着上身,双眼通红地对我喝道:好小子,你还死撑,今天还收拾不了你吗?来来来,你跟我到外面去,我们每个人骑一头马,到雪地上跑一个钟头,谁先回来谁就输,谁输了谁就马上离开斯格巴娜!
乌吉似乎稳操胜券,而众人对乌吉显然也满怀信心,因此对这个非常危险的游戏居然异口同声地附和。斯格巴娜轻轻皱起眉头,劝阻乌吉:乌吉,你以前一个人杀过三条狼,是草原上有名的勇士,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你已经不用证明什么了。来,大过节的,如果酒还没喝够,大家就继续喝酒吧。
斯格巴娜明明在委婉地阻止乌吉,可我乍听之下,感觉这话好像是冲着我来的。是啊,乌吉是勇士,已经不用证明什么,那就是在挤兑我呗,说我还需要证明什么呗!
想到这里,我腾地站起,脱去身上的布力亚特袍,还有斯格巴娜当垃圾处理的那件黑色毛衣,和乌吉一样*上身。脱掉衣服,我抢先向门边奔去,口齿不清地叫道:去你大爷的乌鸡,来就来,谁怕谁啊!
乌吉当然不甘示弱,大步流星地出了蒙古包。外面站着一溜的马儿,我和乌吉各自挑了座骑,翻身跃上马背。这时节,清冷的下弦月落寞地悬在天际,筛下满地凄凉的月华,雪地上光可鉴影。
斯格巴娜纤长的身影轻轻拢来,我抬起醉眼,冷冷地盯着她。我认为,这个女人骨子里一直在轻视我,今晚请我赴宴,也不是出于朋友之间的情谊,而是可怜我身在他乡,孤苦伶仃罢了!
斯格巴娜叹了口气,声音就像月光那样柔软:这样的游戏,很好玩吗?你要是冻坏身子,那个桃花就算找到又有多大意义?听我一句话,去向乌吉认个输吧,你不用向他们证明什么的。
她的话我现在已经全然听不进去,呵呵,我是向他们证明什么吗?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头脑发热,双腿使劲在马肚上一夹,人和马就向远处茫茫的雪地驰去,转眼之际,牧民区已经远远抛在后面,直至完全消失不见。
我在雪地上发疯似地狂奔,酒意上涌,我嘴里嗬嗬大叫,一会儿深情地呼唤桃花的名字,一会儿对这个世界破口大骂。如果这个时候你恰巧在蒙古包做客,又恰巧酒喝多了到外面雪地里方便,再恰巧看到我这个样子,那保准你会吓得尿意全无。
如此驰了许久,我身上竟然阵阵发热,丝毫没有感到寒冷。正在暗自得意,迎风扑来一阵寒风,打得我浑身寒颤。抬头再看那轮下弦月,居然很快地闪进乌云堆里。
雪地上忽然阴暗下来。风再来时,竟然夹着肥大的雪花。在这风雪交加中,我的座骑迷失了方向,徒劳地在原地兜圈。最要命的是,我开始感到浑身发冷,两排牙齿格格的互相打架。
勒住马儿,我不无悲伤地想,难道大年三十夜,我就这样葬身雪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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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晚上要收看奥运会开幕式,因此不能更新5千字,在此向各位忠实的读者朋友表示歉意。我争取明天让大家看到桃花吧:)
如狼似虎续集(019)
可是就这样活活被冻死,我实在心有不甘。记得前两个月在北京,那个下雪的早晨,桃花相当孩子气地闹着要我陪她去天山看雪,她说:外面下这么大的雪,可是马上就融化了,一点儿都不好玩。天山的雪是终年不化的,肯定特别漂亮。嗯,我还想到天池里去洗澡,四处飘荡着白雾,就像一个仙女——老灭,你说我像仙女吗?
我当时很牙疼地说她是魔女,桃花嘿嘿的笑,说不管她是仙道还是魔道,我都别想逃出她的手掌心……
如今言犹在耳,可飞雪满天,只把我一个人孤独地包裹,似乎老天爷要把我打包寄到另一个世界了。以前颓废时节,我想过生死的问题,觉得生亦何欢,死亦何悲,对生死,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现在,我有了心中牵挂的桃花,开始变得像蝼蚁一般贪生怕死。一座城池,如果里面有你留恋的人,那你就会留恋这城池;一个世界,如果其中有你留恋的人,那你就会留恋这世界……我多么渴望桃花的手掌可以穿越这重重的风雪,出现在我的面前啊!那样,我会使出最后一丝力气,在她的手掌心里写下“我爱你”三个字。呵呵,这三个字是很俗,可我本是俗人一个。
俗人,总是要死的,不管对世界多么留恋。我光着膀子的身体,终于抵挡不了风雪刺骨的寒冷,委倒在马背之上。随着雪越积越厚,马儿已经不再兜圈,它的四腿深陷在雪地里,仰天悲嘶,苦苦挣扎。
我心想,横竖是死,何必搭上另外一条生命,我何不让马儿逃生去呢,万一它颇具灵性,可以找回原处,没准还有通风报信的作用。于是滚身下马,在马臀上狠击一掌。那马终究和我没有任何感情,忽然吃轻后,兴高采烈地长嘶,随即迈开四蹄奔跑,转瞬消失在白蒙蒙的风雪里。
我跌坐在雪地里,蜷成一团。风雪继续无情地袭击,我的意识在一点一点地流失,流沙般难以遏止。我感到自己的灵魂逸出肉身,在风雪的包围圈里踉踉跄跄,慌不择路。前面不远处,浮出一个白色的影子,仔细看去,竟是身穿白色棉服的桃花!她脸色是那样的惨白,浑身倦倦的,可她在向我招手!我心中的狂喜难以抑制,可脚下却非常的沉重,每迈出一步都要费尽力气,似乎在跨越千山万水!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回头看去,居然是身穿白色婚纱的杨晓!她手执白晃晃的尖刀,飞快地朝我冲来!近得身来,杨晓一声不吭,将刀深深刺入我的胸膛!尖锐的疼痛从胸口开始弥漫,就像这漫天的雪花……
疼痛让我恢复了意识,飘荡的灵魂重新附丽到肉身。我睁开眼睛,模模糊糊中,看到一条狗正咬住我的小腿,拼命地拖动。黄毛丫头!是她在救我!
莫名的感激让我呻吟出声。我重新萌发出求生的意志,在雪地上吃力地爬动。虽然速度比毛毛虫的蠕动快不了多少,可离牧民区近一步,就多一分获救的希望。只要有一线的希望,我们就要付出百倍的努力!
我和黄毛丫头正在努力,前面有两个黑影在移动。我心里一惊,如果撞上夜里出来觅食的草原狼,那我绝对要彻底玩完。随着黑影的看近,我发现是直立的人影,顿时心头大慰。张开被冻得发硬的嘴唇,我却只能发出微弱的声间,根本无法大声呼救。所幸的是,黄毛丫头停下对我的拖动工作,昂头吠叫。
那两条黑影听到狗吠,立即加快速度向我这边靠近。微弱的雪光下,我只能辩出这是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我听到其中一人说道:喂,这个人好像快要被冻死了,救不救?
另外一人说道:靠,你以为你是神仙菩萨?别忘了我们是逃犯,时间就是生命!快,我们一起动手把这条大狗弄死了,喝些狗血暖暖身子。
先前那个人答应道:好!这鬼天气冷得要人命,我怕我们没死在草原骑警手里,反而要死在老天爷手里——对了,这里到俄罗斯还有多远?
这两个人原来是逃犯,这已经让我吃惊不小;更让我吃惊的是,听他们的说话,显然要对黄毛丫头下手;最让我吃惊的是,其中有一个人的声音依稀有些熟悉,只是我处于极度的寒冷之中,神志混乱,一时想不起此人到底是谁。
黄毛丫头似乎也察觉出来人的敌意,立即昂头大吼,发出狼一般的嗥叫。那个声音较熟的人吃惊地说道:喂喂,这是狼,不是狗!
另外那个人似乎对草原了如指掌,一边向黄毛丫头拢近,一边淡淡地说:放心吧,这是一条猎狗,蒙古细犬,比平常的牧羊犬凶,但我们两个人完全可以对付的。
我挣扎着想去阻止他们的恶行,可是嘴不能说话,手脚也基本冻僵,只能在雪地里无声无息地蠕动,跟一条昆虫差不了多少。幸好我的眼睛还能睁开,我看到那个声音较熟的人抢到黄毛丫头身边,抢起拳头向她头部砸去。黄毛丫头怒叫着跳开,随即一个虎扑,朝着那个人迎面撞去。那个人手脚非常灵活,居然毫不躲闪,而是飞起一脚,踢在丫头的咽喉。丫头闷叫着滚落在雪地,那个人不容她有喘息之机,立即奔近,抡起拳头使劲砸向丫头的脑门。那个人出手十分凶狠,几个拳头下去,丫头已经停止挣扎,一动不动地瘫倒在地。
在我悲愤难当之际,两个逃犯轮流吞咽丫头的血液。过了一会儿,那个熟悉草原的人走到我的身边,蹲下来拨动我的头部,然后对那个人说道:这家伙还活着,我们得把他弄死,不然走漏风声就麻烦了。
另外那个人扔掉丫头的尸首,抹去嘴边的鲜血,走近两步对同伙说道:算了吧,这样的天气,完全可以把他冻死,用不着我们动手的。再说了,一般情况下我不喜欢杀人。
这个时候,我终于认出了这个人,他居然是我的大学同学阿飞!这小子不是在北京服刑的吗,怎么跑到这茫茫大草原来了?哦,他们两个肯定是从北京越狱逃跑的,想穿过呼伦贝尔草原偷渡到俄 罗 斯去……
我使出吃劲的力气,想要出声招呼阿飞,可是话到嘴边,仿佛被冻住一般,再也无法脱口。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地走出视线,走进混沌的风雪。
燃起的希望,再次湮没,我的内心纠缠着愤怒和悲伤。我愤怒的是他们杀死了我的黄毛丫头,我悲伤的,则是命运弄人,昔日的同学曾经出现在面前,可是我只能眼睁睁看他溜走,继续在雪地里等死。
时间分分秒秒的过去,我的意识再次陷入流失的状态。
在我即将完全昏迷之际,我感到自己被一个人轻轻托起,背到身上,行走在这无边无涯的风雪之中……
如狼似虎续集(020)
我伏在这人背上,双手耷拉在前面,根本无力环住这人的脖子,也无从辨认这个人到底是谁。起先,我以为是路过的草原牧民;但从其幽幽的体香,以及光滑的颈部,我判断出这是一个女人。女人?难道是桃花?!想到这里,我心神荡漾,想要大声地呼唤她的名字,可是如中梦魇,张开嘴半天难以出声。我就攒足力气,对着她白得透明的耳垂吹气。尽管没有传说中吹气如兰的效果,这个人还是有所感觉,只听她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这个人很奇怪,让人捉摸不透——你快要冻死了,你不在乎吗?
她声音幽幽的,里面有爱怜,也有责怪,原来不是桃花,而是斯格巴娜!惆怅惊涛拍岸似的向我涌来,紧紧抿上嘴唇,我再也不想多说。可我的内心,分明有一个声音在呐喊:如果这个人就是桃花,你是愿意这样死去的!桃花的身体,是你葬身的风水宝地,如果长眠在她的背上,你这一生,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然而,人生不如意事七*,活着,无可奈何;死去,还是无可奈何……
重重的失落宛如薄薄的刀片,出手如风地削弱我求生的意志。我对斯格巴娜主动热情的搭讪无动于衷,伏在她温软的脊背上,沉沉地睡去,风雪的咆哮,仿佛幼年时节妈妈在摇篮边哼的小曲,为我催眠。想到妈妈,我的内心好像一条被腰斩的蚯蚓,痛苦地翻腾、挣扎,我努力睁开眼睛,可是眼皮却像两道重如千钧的断龙闸,缓缓地阖上,再也难以启开,世界从此一分为二——属于别人的,是光明和热闹,属于我的,是黑暗和孤寂……
我昏迷过去的当儿,斯格巴娜仍然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勇敢地救活了我,这件事后来成为附近牧民区的新闻,人们无不赞叹斯格巴娜的勇气和仗义。如果你体验过草原之夜的暴风雪,你一定会和我一样,对斯格巴娜充满惊叹甚至畏惧的臣服心理。当她背着我在雪地里艰难穿行的时候,完全可以把她看成是一条锐不可挡的草原狼,而平时,她看起来却那样的美丽、高雅,简直判若两人。后来,在一个我至今感到愧疚的环境里,我问斯格巴娜为什么要救我,她咬了咬嘴唇说:我们做很多事情,其实都不需要理由的——想去做,就去做。
就这样,我被斯格巴娜毫无理由地救回到她的蒙古包里。她将我放到床上,在床边生起一个旺盛的火盆,然后脱去我身上渐渐变软的衣服。
我*地躺在床上,斯格巴娜找来烧酒,往我身上连续擦了三遍,我的肉色才恢复到潮红,整个人也可以慢慢地动弹。
睁开眼睛后,我发现自己赤身*地躺在斯格巴娜面前,不禁羞得满面通红。她倒是神色自若,先用一条薄毯盖住我的羞处,然后把一碗蒙古烧酒捧到我手里,轻声说道:把这杯酒喝下去,暖暖身子,我再给你按摩按摩,促进血液循环,不然你身上有些肌肉会被冻坏掉的。
我心下感激,依言喝下烧酒,心里热烘烘的。斯格巴娜双手搭在我肌肤上,慢慢地揉搓拿捏。我舒服地闭上眼睛,一下子从冰天雪地跌到温柔乡里,让我恍然若梦。使劲咬了咬嘴唇,却能感到疼痛,还有火盆里火星溅动的轻响,也依稀可以听到。我终于确定,这并非梦境。
蒙包里很静很静,静得都能听到斯格巴娜手指在我肌肤上的滑动。她的指甲长长的,凉凉的,手指和掌心却是潮热的。这让我莫名地产生一阵冲动,甚至感到那条薄毯发生了变化,仿佛地表出现运动——借用地质术语来说,相当于水平地表柱形非匀速隆起。我在心里对自己痛骂不已,斯格巴娜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却怀着如此龌龊的念头,你丫还是人吗?可让我委屈的是,我心里其实并没有什么想法,只是感到非常的舒适惬意,然而……
然而,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斯格巴娜忽然停止按摩,我不明其意,只是紧闭眼睛,也不敢睁开眼睛去看她。过了一会儿,盖在我身上的薄毯被轻轻挑起,有人像猫一般的跨到我腰上……我感到自己先是在河边徜徉,湿淋淋的,随即仿佛遇到传说中的黑洞,整个人瞬间被卷入、吞没,从而天昏地暗风起云涌飞沙走石……
斯格巴娜的娇喘让我睁开眼睛。她的脸色红如热炭,身体前后左右地扭动,就像一个舞技高超的拉丁女郎。她的鼻尖,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随着身子的动弹,一颗颗滚落到我的胸膛之上,仿佛棒槌击打战鼓,訇然有声。古人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恍然之中,斯格巴娜的模样幻化成我朝思暮想的桃花,我的体内迸发出强烈的征服欲,嘴里奇怪地低吼,翻身将斯格巴娜紧紧压在下面……
风平浪静后,悔恨伴随着疲倦一波接一波地袭击我。你们处于那种场合氛围,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会怎样去应对,我无从知晓,反正我是严重地堕落了的。我默默地抽烟,觉得很对不起桃花,尽管她现在音讯全无,生死未卜。也许很多时候,我们忠诚的并非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个抽象的信仰。
斯格巴娜将脸贴在我的胸膛,乌黑的长发散满枕席。她接过我抽到半截的香烟,吸了一口,懒洋洋地说道:我丈夫的事情,你应该也听说一些。他叫杜玛,蒙古王孙的后代,以前是呼伦贝尔有名的勇士,我们曾经非常恩爱。他犯事被抓进监牢,我四处奔波去打通关节,我告诉他,不管多久,我都愿意等你出来。可是,上次我去北京探监,得知他刚刚逃狱被抓回来,加了五年的刑期——
我忽然想起在雪地上遇到的两个逃犯,阿飞和那个对草原很是熟悉的人。我无法肯定那个人会不会是杜玛,只是淡淡的问斯格巴娜:哦,他为什么要逃?逃回来看你?
斯格巴娜扔掉烟头,语气平静地说道:他吸过毒,毒瘾犯了,就逃出到外面。让我真正无法接受的是,他在外面又犯下一件案子,是*未遂……
听到这里,我心里莫名地打了个突:我和斯格巴娜算什么?通奸?纸里包不住火,如果以后被桃花知道,她会原谅我吗?
我越想越是不安,翻身坐起,准备离开这个十分荒唐的冬夜。斯格巴娜像蛇一样的绞住我,柔声说道:我是个傻瓜,你也是个傻瓜,我们都为自己相爱的人付出那么多的努力。可是,现在,我已经变得聪明了,有的人根本不值得你去付出,你付出越多,你就越会后悔,越会痛苦……
我握住她的手,认真地说道:斯格巴娜,谢谢你救了我的命,这份恩情,希望以后我有机会还给你。
斯格巴娜抱住我一顿长吻,吻得我差点透不气来。我本想推开她,但随即想起刚发生过的床第之欢,此刻再装什么清高也来不及了,因此只得由她。
吻毕,斯格巴娜将下巴抵在我的脖子上,一本正经地说道:今天上午,一个朋友骑着快马给我报信,说他在海拉市看到通缉杜玛和另外一个逃犯的布告。你知道吗,杜玛又逃狱了,而且这次肯定是往蒙古方向逃,然后逃到俄罗斯。他现在是个无赖,肯定会来找我要钱……
我默然无语,因为根本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斯格巴娜语气忽然一变:我不要以后,我就要现在!你明白吗?我们一起去乌克兰吧,我手头还有一些积蓄,那边还有我的朋友,我们可以在那边开个酒吧,里面挂满好听的风铃——你愿意的,是不是?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那天在火车上,你的眼神就告诉我了!
我苦笑,也没有仔细斟酌,随口说道:那是因为,你脸部的轮廓长得跟桃花有几分相像,所以我当时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心里也有奇怪的好感,没想到……没想到……
我没想到斯格巴娜居然狠狠地掴了我一巴掌。她的脸色变得惨白,然后就伏在软软的棉被上无声地抽泣。我捂着热辣辣的脸颊,一时为之茫然。人生避免不了犯错,但如果犯的是花田里的错,那真的会后患无穷!
斯格巴娜抽泣片刻,终于完全爆发开来,她的双拳雨点般落在的我身上,歇斯底里地嚎道:你这个王八蛋,算我瞎了眼!男人都是狗,没一个好东西!
她披头散发,完全成了泼妇。
正闹得不可开交,蒙古包外隐隐响起两声沉闷的狗吠。斯格巴娜毕竟在草原上生活甚久,警惕性极高,立即停止发颠,快手快脚地把衣服穿上,并用眼色示意我也穿上衣服。
我们刚穿好衣服,门外就响起低低的敲门声,一个压得极低的男声说道:斯格巴娜,快开门!我是杜玛,我回来了!
如狼似虎续集(021)
杜玛不就是那个到处被通缉的逃犯,也就是斯格巴娜的丈夫吗?我惊出一身冷汗,心里飞快地盘算脱身之策。斯格巴娜同样惊慌,但她很快镇定下来,居然用牛骨梳子慢慢梳理乱蓬蓬的长发。
斯格巴娜梳到第五下的时候,我的额头开始渗出肥胖的汗珠。
幸好斯格巴娜蓝眼睛骨碌一转,已经想到办法,她指了指床底,示意我赶快钻进去。我正要矜持一番,门外杜玛已经等得焦躁,使劲地拍门。没奈何,我只得连滚带爬钻进床底。刚在床底找到一个比较舒适的姿式,脚步声动,斯格巴娜过去开门,迎接她的丈夫杜玛。
床底的灰尘呛得我差点咳嗽。紧紧捂住嘴巴,我忽然想起南宋大词人周邦彦。据野史记载,周邦彦和李师师颇有一腿,而李师师又被宋徽宗赵佶宠幸。某晚,周邦彦去找飞将军李师师喝酒,顺便畅谈人生、文学以及理想。正在兴头上,外面忽传赵佶驾临。周邦彦惶惧之下,只得钻入床底躲避。李师师迎进赵佶,极尽温柔*。床底的周邦彦一一听入耳朵,醋海翻波,事后填《少年游》一首,影射李师师和赵佶的*韵事: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我想,如果此事属实,我和周邦彦倒是难兄难弟了,然而他能够安全脱身,继续叽叽歪歪地吟诗作词,我呢?逃犯多是心狠手竦的亡命之徒,如果杜玛察觉屋里有人,后果一定会很严重。想到这里,我贴身的衬衣已经完全湿透……
屋里响起急促沉重的脚步声,杜玛进来了。随即是急促的喘息声,以及嘴巴吧唧吧唧的打击乐。他们夫妇阔别多时,此刻相见,自然要好好亲热一番。可是很快,杜玛就在吼叫:为什么?嫌我坐过牢了?
斯格巴娜淡淡的声音:你不是坐过牢,你是现在还在坐牢。你以为从里面逃出来,就能像雄鹰那样,自由自在地飞向天空吗?不,你不能的,你就像惊弓之鸟,每天都要生活在阴影中——听我的,回去自首吧!
杜玛倒吸一口冷气:自首?!你疯了,让我回去自首?我会被他们打死的!家里还有多少钱?你都拿出来吧,我要和朋友去俄罗斯。他非常能干,我们准备去那边做大买卖,到时候我接你过去享福。
斯格巴娜的口气还是冷冷的:家里?你还有这个家吗?我身上没多少钱了,我也不想去俄罗斯享福——这辈子,恐怕我都没这个福气了。
杜玛忽然口气一变,恶狠狠地问斯格巴娜:你一直在做生意,怎么会没钱?钱呢?钱哪去了?你都拿去养小白脸了?
斯格巴娜一声叹息,语气还是冷如冰霜:养小白脸?还没尝试过。自己的老公都靠不住,我还会笨得去靠别的男人吗?
啪的一声,是手掌重重扇在脸上的声音。杜玛暴跳如雷地吼道:贱货!当年我是怎么对你的,都忘了吗?没有我杜玛,你斯格巴娜在草原上狗屁都不是!现在老子坐牢了,你他娘的想见死不救,有这么便宜的事情?我呸!你靠边站着,老子自己动手!
我凝神屏息,看见一双高筒马靴四处走动,随即听到翻箱倒柜的声音。许久不见斯格巴娜说话,想来她伤心过度,所有的语言都梗塞在咽喉了。
我正在为斯格巴娜伤感,杜玛可能已经找到钱物,兴奋地叫道:哈哈!斯格巴娜,这些钱我都拿去做本钱了。你就放心吧,我很快就会翻本的。唔,我要赚很多很多的钱,让你继续受到大家的尊重。来吧,宝贝,让我亲热亲热。在这草原上,只有我杜玛才能征服你,满足你,其他的男人,统统都是小白脸,中看不中用,赔钱的买卖。你懂不懂啊?
斯格巴娜忽然说道:这些钱,你要拿去就都拿去,只是,你别碰我。这几天,我感冒了,身子不舒服。
杜玛冷哼一声:感冒?你的脸色红红的,怎么会感冒?骗鬼去吧!实话告诉你,今天我是钱也要,人也要——你本来就是我的老婆,我要你,那是天经地义!
我听到撕扯衣裳的裂响,随即是一记耳光,斯格巴娜毫无感*彩又不无威严地说道:我的身子,已经给了别的男人,现在不能再给你了。杜玛,你还是去找别的女人吧,不过,希望你事先能取得对方的同意。这样才算男人,不然和野狗有什么区别?
杜玛显然恼羞成怒,他抬脚将斯格巴娜踹倒在地,一边飞快地脱下衣服掷到地面,一边骂骂咧咧:贱货!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偷男人,看我怎么收拾你吧!嘿嘿,一会儿我玩够了,还要让我的朋友进来玩玩——玩死你个骚货!
斯格巴娜外柔内刚,自然拼命反抗,手脚并用地对杜玛又抓又踢。
我从床下望出去,发现那个杜玛正骑在斯格巴娜身上,粗暴地撕剥她的衣服。那杜玛长得虎背熊腰,留着络腮胡子,相貌甚是狰狞。我的内心发生剧烈的斗争:我该怎么办?是出去帮助斯格巴娜,制止杜玛的暴力侵犯,还是闭上眼睛等这一切风消云散?可是如果出去,一个是难以对付凶悍的杜玛,第二个,杜玛好歹是斯格巴娜的丈夫,她愿意我现身吗?
正在这么犹豫,斯格巴娜可能耍了什么花招,杜玛痛得哇哇大叫,随即左右开弓,抡起手掌不停地掴向斯格巴娜的脸颊。
在这渐深的夜里,耳光清脆的响声听起来是那样撕心裂肺。斯格巴娜十分好强,竟然一声不吭,只是拼命地挣扎反抗。可是我的心里,仿佛有一只老鼠在里面拱来拱去,让人极端烦躁。
只听杜玛嘿嘿地冷笑:想跟我倔,你是成心找死吧。嘿嘿,现在我就是那勇猛的成吉思汗,你别东看西看,没有人会来救你的。哈哈!老婆,我们多久没有好好恩爱了,昂?呃……你别怕,我马上就会把你送进天堂的……唔……
斯格巴娜忽然说了一句让杜玛莫名其妙的话:胆小鬼,亲眼看着自己的女人被别人侮辱,你也不管吗?
杜玛停下撕剥的动作,困惑地问道:我怎么胆小了?谁侮辱你了?你快告诉我,一会儿忙完我们的事情,我就去杀了他。哼,敢碰杜玛的老婆,那个王八蛋肯定吃错药了。
杜玛不明白斯格巴娜这句话的意思,我明白,她这是暗示我出去帮忙呢。可是,这绝非普通帮忙那样简单,杜玛是逃犯,亡命之徒;而我深更半夜藏在斯格巴娜的床底,和女主人的关系自然非同一般,这一点同样会激怒杜玛。
然而,斯格巴娜,这个刚和我有过肌肤之欢的女人,她既然明白地向我发出求救信号,我就难以继续袖手旁观,否则甭说斯格巴娜看不起我,便是我自己,也会在内心鄙视自己的。
我在床底东掏西摸,触到一块条形的木板,沉甸甸颇具份量,显然不是普通的三合板之类。我抄在手里,轻轻爬出床底。从侧面看去,杜玛膀阔腰粗,人高马大,如果我不搞突然袭击,而去跟他正面交锋的话,无异于飞蛾扑火。
爬出床底,我立即跃起身,飞快地奔到他们身边,趁着杜玛愕然之际,狠狠向木板往他后脑勺拍去。我心想,这下子如果把他拍晕过去就OK了,剩下的事,可以通知草原骑警来处理。
万万没想到的是,杜玛一声惨叫,捂着脑袋猛地站起,两眼滚圆地瞪着我。他的脸部严重地扭曲,眼里满是恐惧和奇怪的神色。
辣块妈妈!这一记板条可能刚好给杜玛挠痒痒。我的心跳急剧加速,似乎就要弹出胸腔之外。退开三步,我强自镇静地冲杜玛喝道:别动!我是追捕你的警察,已经在床底埋伏了三天三夜,外面有我的同事,你还是乖乖投降吧!
然而,出乎我和斯格巴娜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杜玛刚抬脚迈出一步,立即轰然扑倒。他的后胸勺赫然有两个小洞,鲜血欢快地奔涌而出!
我慌忙举起手中的板条细看,上面竟然有两枚并排的铁钉!杜玛的鲜血正沿着铁钉滚动,然后无声无息地滴到地面。
我和斯格巴娜都完全吓呆,两个人面面相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蒙古包里静得怕人,只听到杜玛的鲜血汩汩地冲出来,在地板上弯弯曲曲地延伸……
斯格巴娜紧紧攥住我的胳膊,摇晃呆如木鸡的我,说道:他不行了,我们赶快走吧!
我机械地问了一句:走?怎么走?
斯格巴娜此时流露出可怕的冷静:我们连夜去满洲里,那边有我的好朋友,他可以安排我们去俄罗斯,然后转道乌克兰。嗯,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只要我们还在一起。
我心乱如麻,几乎丧失思考的能力,只是盯着地上的杜玛发愣。
正在手足无措的时候,门外有人使劲拍门、撞门。
我和斯格巴娜吓得面无人色,还没完全反应过来,一条高大的人影已经闪进屋内。
如狼似虎续集(022)
进来的人正是阿飞,这让我多少定下心来。现在我最怕的就是警察,如果被抓捕逃犯的警察撞到,那被抓捕的人就是我老灭了。由于先前在雪地里认出阿飞,我现在并没有特别的意外。杜玛对斯格巴娜说外面还有朋友的时候,我就猜到阿飞肯定藏在外面,他们俩一个进屋取钱,一个在外把风。大概刚才杜玛的惨叫颇为响亮,惊动了阿飞。这小子耳聪目明,反应一直非常灵敏。
阿飞看见倒在地上的杜玛,已经大吃一惊;等他阴郁的目光扫向我时,更是惊骇万分。他大着舌头问我:罗、罗、罗小城?
我点点头,暗中凝神防备。我杀了阿飞的同伴杜玛,谁知道他会对我采取什么行动。从杜玛的话判断,他俩原本相约共同逃往俄罗斯的,现在作为关键人物的杜玛被失手打死,等于阿飞偷渡的桥梁从中断开。
此外,我想起惨死在阿飞手下的黄毛丫头,心里对他也颇有怨怼。阿飞虽然说是我大学的同学,我们的关系一直处得不错,那次在印刷厂,他甚至卖给我一个面子,饶过桃花的弟弟周峰……可是,黄毛丫头不是一条普通的狗,在这一个多月的草原生涯中,我和她已经结下深厚的友谊,她了为救我,甚至不惜和草原狼拼命……想起丫头被阿飞和杜玛轮番喝血的惨状,我禁不住紧紧捏起拳头。
谁知阿飞并不过问地上的杜玛,甚至都没多看一眼,而是好奇地问我:活见鬼!你丫怎么跑到蒙古来了?跟我一样犯事了?哈哈,我一直以为你丫是个好人呢。唔,这样也好啊,杜玛死了,咱哥俩正好有伴,我们一起偷渡到俄罗斯去……
我苦笑摇头:阿飞,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那个桃花你还记得吧?我来蒙古,就是为了寻找她!她好像跑到蒙古来了。
阿飞向我要了一支香烟,目光透过重重的烟雾,打在我的脸上,声音却充满了讥讽:现代版的殉情记?那个桃花我当然记得,她是个好女孩,可是哥们,你该醒醒了,不是你的你怎么找也找不到,是你的你怎么逃也逃不掉。听我一句话,放手吧!你脑袋一直很灵的,现在怎么变得这样愚蠢了?只要你有钱了,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呢?一句话,跟我去俄罗斯吧!
我望着阿飞,还是摇头。说实话,我现在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过失杀人罪,到底应该判几年?我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如果换成见义勇为的话,估计会从轻发落。可是,斯格巴娜会为我作证吗?如果想变成见义勇为,那么先前和斯格巴娜的缠绵就得一笔勾销,否则就有我和斯格巴娜通奸、杜玛捉奸、我杀杜玛的嫌疑。
想到这里,我走开两步,刻意和斯格巴娜保持距离。谁知道,她也许恋奸情热,也许别有用心,反而当着阿飞的面,过来紧紧抱住我:我们和他一起走吧,去俄罗斯!我再也不想在蒙古生活了。
阿飞扫了我和斯格巴娜一眼,忽然冷笑: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总算完全明白了,嘿嘿。别张嘴爱情闭嘴爱情的,你丫现在就一杀人犯,咱们现在是三只绑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还是一块儿想辙吧。
听了阿飞后面这句话,我差点儿崩溃,因为我想起了前几个月的那天,我和老妈途经知春路农贸市场时,我对幸福下的定义——到底什么 样的生活才算幸福呢?我想,最重要的不是宝马香车,也不是席丰履厚,而是找一根绳子,把自己当成蚂蚱,再找到另外一只自己钟爱的蚂蚱,一起绑上。然后,两只蚂蚱不离不弃,在春夏秋冬里活蹦乱跳,直到老得再也蹦不起来——那时我还想,那只将与我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会是桃花吗?
我正在悠然出神,阿飞一脚踩灭烟蒂,大声对我说道:小城,你他妈的别再这么婆婆妈妈了行吗?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只要我们三个顺利逃到俄罗斯,谁会动我们一根鸟毛?我们在那边做生意,你和她结婚,我随便找个俄罗斯女人,逍遥快活一辈子,多他妈的好!你不会连这样的账也算不来吧?
我斟酌片刻,对阿飞说:阿飞,我们都去自首吧!逃,能逃到什么时候?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这样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阿飞和斯格巴娜的脸色都变了变。阿飞冷笑:自首?你有病吧?你这件事,如果有人作证,判个十来年;如果没人作证,判你几十年都有可能。到那时候你出来,估计头发胡子都白了。再说了,能不能活到那个年龄还是个问题呢!知道我为什么要逃狱吗?因为受不了里面的非人折磨,暴力、*、贪污、苦工,等等,等等,反正有你好受的。你丫如果要自首,那就自己去吧,我要再拦着,我他妈的就是孙子!
斯格巴娜在边上扇风点火,对我说道:我的账户里还有一笔钱,足够我们到俄罗斯生活一段时间的。我在乌克兰还有朋友,如果我们能够顺利过去,其他一切事情都包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