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里小雨方歇,阳光还含羞带怯。广阔的天空也是含蓄的深深的蓝,还有疏云点点。群山还在远处,淡淡的。
而山野无边,正是乱草茂盛,雨后弥漫着浓郁的绿。细细看来,更有浓郁的紫色、浓郁的粉色,野花星星点点,湮没在深绿的海洋中。
先有两人并行那么宽的水泥路,如一条丝带,飘落在荒野中。渐渐地,变做黄土的小路。
我们问大叔:“还有多少路啊?”
大叔还是声音嘹亮:“不远喽,就到喽。”
其实已经几乎是平地了,但是小伙子显然载不动大叔了。所以,大叔还是背着背篓,一路地走,脚步仍然轻快,像是春游的孩子刚刚下了车,兴高采烈地走在公园里,时而还会采一朵路边的小野花,拈在手中。
而我和振光早已经是骑车骑得吁吁带喘,连聊天也没有力气了。
渐渐地,黄土的小路越来越窄,也愈不平整起来,骑得我们都蹦蹦跳跳的。野草也愈长了。
振光终于忍不住了,又问:“大叔,还有多少路才到啊?”
大叔答:“不远喽,很快就到喽。”
上一次大叔说“不远”的时候,是一个时辰之前。
我问:“大叔,您的村子在拉市海的哪边啊?”
“就在后面不远的地方。”
“离拉市海有多少路啊?”
“大概###公里吧。”
振光看看我,我看看振光,我们这才知道,我们原来是要去到一个距离拉市海比丽江更远的地方。也就是,从丽江到大叔的村子,起码要有16公里的路。
大叔还是脚步轻盈,还是一脸烂漫的笑,如山花遍野。于他而言,这些路,只是在家门前散散步而已。
我问振光:“你说过你很记路的,是不是?”
“是的。”他一脸的诚实。
“那你记得回去的路吗?”
“应该记得的。”
他一脸的认真,我却十分狐疑,我们的地图只画着拉市海到丽江的路。而下了盘山公路以后,我们已经转了数不清的弯了。
大概又过了一个时辰,原本淡淡的远山,赫然出现在我们眼前。袒露着岩石的群山巍峨,有碎云绕肩。
大叔说:“看,前面就是我们村子。”
就在山脚的尽头,隐约有一小片青瓦屋檐,再近些,看见了屋檐下黄土的墙,暗红的门楣。一个古老的小村落,无声无息地睡在沉寂的大山脚下,终年望着野草丛生的无边山野。
“穷地方,你们不要嫌弃喔。”大叔带着我们往村里走。
村里的情形好像真的并不好,黄土的路和土砌的垣墙,不少孩子的衣服都有补丁。但是,屋子再旧,屋檐上都有美丽的雕花,染成彩色的。大门再旧,都有喜气的红联,工工整整地写着吉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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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十 尊重(3)
家家户户柴火堆得不多,却都养着美丽的鲜花,各色地盛开着,从黄土的院墙中伸出头来,笑脸迎人。
家家户户的人,看见大叔带着我们3个陌生人回来,都跑出来热情地招呼着,孩子绕着我们前边后边地跑。而大叔因着我们这些客人,露出很自豪的笑容来。
“我们这里泥土不好,只出产油菜、小麦和棉花,所以生活困难一些。”大叔笑着向我们解释。
“但是你们这里的风景好美啊。”振光说。
“你们村子里的房子也好漂亮啊。”我说。
小伙子流着汗,推着平板车走在最后。
大叔家的房子,在村子里,算是很大的。前后左右四间屋子,中间围着个四方的院子。
“我们家里最早就这么一间屋子”,大叔指着最旧的那间屋子说,“后来我爸爸造了这一间,这间最新的是我前些年造的”。说着话,大叔把我们让进了最新的那间屋,招呼我们坐下,又给我们沏上了茶。
天色已是过午了,大叔说:“我老婆出去种地还没回来,我来弄点吃的给你们。男人弄的总没有女人好,你们不要介意喔。”
过了一会儿,大叔拿来一大碗青梅,说:“你们先吃着。”
青梅又大又脆,是他们自家泡的。
过了一会儿,大叔生起了炉子。
那个小伙子老老实实地坐着,话不多。我和振光坐不住了,溜出屋子去看大叔做饭。
大叔坐在院子里,一边做面饼,一边在小炉子上炸,执意不让我们帮手。
大叔家里人今天都出去忙农活了,大大的灶间里冷冷清清的,只有一只老猫在方凳上危坐,一脸严肃地打着瞌睡。
有灶间的那栋大屋子,木头柱子和三对对开的木门都漆成了深红色,门上的雕花是精致的龙凤,扇扇都不相同,上了金漆。
我们待的那栋屋子,也是深红色的漆,门上是细碎而规则的小花图案,金色勾描。
对面那栋屋子,木头楼梯和整排木门一律漆成了明艳的金黄|色,是莲花与水鸟的图案,也是一扇一种姿态,正红、正绿和金色的颜色相配,分外鲜艳。
我被那间屋子挂在过道处的一扇门帘吸引,眼睛直直地走过去细看。那完全是用一颗颗彩色的椭圆串成的,每一颗椭圆上都不规则地着了各种颜色和花纹,使得整扇门帘变得如此绚丽斑斓。
大叔听我们一直赞叹他的屋子,有些不好意思了,他说:“乡下人的房子,有什么好看的。”说着,端了两盘炸好的面饼,起身招呼我们:“来,进屋,先吃点东西。”
“大叔,您这门上的雕花,都是谁做的呀?”我边吃边问。
“呵呵,”大叔有些害羞地笑了,“那边都是我自己雕的,早些的,是我爸爸雕的”。
“啊,”我和振光一起惊呼,“您自己雕花?自己漆颜色吗?”
“是啊,我们村里每家每户门上的雕花,都是自家弄的,我们这里差不多人人都会啊。”
我嚼着面饼,抬头间,发现屋子的天花板上也雕刻满了精致的图案。虽然屋子里很暗,但是依然能够清晰地看见那淡绿的底色,和细致的橙色勾画。
篇章十 尊重(4)
很难想像,这里人们,穿着带补丁的衣服,靠双脚行走,用黄土砌墙,终日在贫瘠的土地上劳作,与气候和野草争夺着仅有的几种作物的收成,靠一个孩子的工钱供另一个孩子念书,然而,他们如此精心地修饰自己的家园。
看得出,这不仅是代代相传的一门手艺,还有这里世世代代的人心中从没有熄灭过的美好。
“你们不知道,大叔不但有雕花的好手艺,而且舞蹈也跳得很棒。”沉默的小伙突然发话了。
“啊。”我和振光再次惊讶地看着大叔,从他沟壑纵横的笑脸,我们并不能看出端倪。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了,现在跳得不好了,”大叔再次害羞起来,“我们村里常常聚在一起,穿上漂亮衣服,唱歌跳舞,人人都会的”。
“我见过。”小伙子笑了。
面饼剩下好多没吃完。可能是太累了,转眼工夫,小伙子和振光都东倒西歪地睡着了。
大叔看到我特别喜欢拍照,就带我到他们家二楼去。他指着外面说:“这里可以拍到我们全村的景色呢。”
说是二楼,其实是个通风的半层阁楼,专门用来堆柴草的。阳光下,堆得整整齐齐的柴火分外有致。
阁楼的两面没有墙,靠着栏杆,当风而立,眼前是分外开阔的天地。
云渐密,层层叠叠,天色又有些阴郁了,而远方天边的一抹蓝色,还是那么深邃动人。远山浅淡,稍近些,可以遥望拉市海,像一块锦缎在开阔的山野中泛着明亮。再近些,是浓郁的绿色环抱,是一顶顶错落的青瓦屋檐,屋檐的岔角处一律都向上扬着,像是有一种仰头望天的骄傲。
拍了许久的照片,不知不觉,身边多了振光。
我问:“睡醒啦?”
笑答:“嗯。”
问他:“你看,这些屋檐为什么都是向上翘着的?”
他说:“这是一种象征。最早的习惯应该是,屋檐上都有龙,而龙头的方向就是屋檐岔角的方向,后来简化成向上翘着的造型。”
振光喜欢在各个国家研究当地的建筑,他的职业和兴趣。
“那这对屋檐的功能有帮助吗?”
“没有,纯粹是一种造型和装饰。”
这个黄土砌墙,而屋檐上的龙头依然高高昂起的地方。
站在阁楼上,我在想,这个地方,大自然除了美丽的风景以外,其他的赋予几乎苛刻。命运永远会苛待许多人,令他们的一生辗转艰辛,明明付出了很多努力,却没有报偿,有时候甚至连些许安慰也没有。
上天不懂得锦上添花,却常常是雪上加霜。
我想像这里的泥土给人们带来的失望,气候常常会带来的灾难。拉市海那么遥远,只有遥望的美丽,却没有一点对饱暖的帮助。
我想到我们的生活中,那些命运多舛的人们。
面对命运的艰涩,大多数的人会怎样呢?或者怨天尤人,或者放弃努力,放弃生活,放弃自己,愤怒或颓废。
而我在这里看见的,这些贫瘠土地上,骄傲的屋檐和美丽的雕花,还有我们不曾见的美丽歌舞。在命运无止境的敲打中,他们依然保有着坚硬的尊严,对美好的珍视。
篇章十 尊重(5)
这是一种对生活的尊重啊。昂着颈项背负命运给予的重负,既然这就是你的生命,就要去承受,去经历,还要为所有没有被命运剥夺的美好,而挥毫,而高歌。
也许,命运带走了你的财富,你的健康,却不能够带走你的爱,所以,你有什么权力放弃自己的生活?
从出生到死亡,不论你遭遇什么,这就是你在这个世上的痕迹,你又怎能衣衫不整,满屋狼藉,得过且过?
曾经在展览会上,看过很多幸运儿的艺术品,我要说,我更爱这里人们的雕花,因为那并不浑然的雕刻中,有生活的重。
振光忽而说:“富庶闻名的江南也是有这样的飞檐,只是形状不大一样,感觉就更不一样了。”
我点头,望着他笑了。
不觉中,天色渐晚。
大叔说:“留在这里住一个晚上吧,有地方住的。”
振光坚决推辞,他没带隐形眼镜的盒子和药水。我有些不舍,但是想到要骑车回去,也不敢耽搁了。
我和振光商量,想留些礼物下来,可是身边只有干粮。于是振光拿了些钱,想留给大叔,感谢他的招待。
大叔坚决不肯收,只说,希望下次再过去做客,而且一定要住几天才好。
留下了大叔的地址,知道了大叔姓杨,住在玉龙县拉市乡南饶村南饶三队。
回去的路上,振光果然没能记住来路。
走出了很远,绕来绕去,竟然陷进了一条满是泥泞的小路,不但不能骑车了,而且要车骑人才能前进,我们两个面面相觑,哭笑不得。
虽然是迷路了,还是被今日所见的美丽感动着。
陷入在野地中,我们几乎被无边的长草淹没。天却意外地明朗起来,云散日开,蓝天再次如洗。斜斜的阳光传递着暖意,广袤的野草地闪闪发亮。
远处的群山脚下,我们可以望见那个美丽的村落,浓郁的绿意中土黄的墙垣,暗红的屋梁,青黑的屋檐,小小的遥远的村落,沉睡在大山的怀抱中,辽阔山野的那头。
我知道,那片浓郁的颜色,从此落在了我的心底深处。
走出了泥泞的包围,我们终于回到了水泥路上。归途中,凑巧地经过了拉市海边。
与天相接的水,平坦一如蓝天。无际的滩涂这边,是无际的草场,成群的牛羊在悠闲漫步,背上的茸毛在夕阳下画出美丽的轮廓。
不远处有骑马的地方,已经结束了,曾经听客栈老板阿芯说,游客骑一圈要60元。
身后,望见一块广告牌,原来这里还有三文鱼养殖基地。
近水的地方,果然富庶。
几天后,振光回了新加坡。我又独自行走了一段时日。
每日里坐长途车在高原穿行,背着灰扑扑的大背包,完全不同的生活,沿途居住农舍,自己洗衣,只有打开电脑写字的时候,才会感觉和过去生活的一点联系。
沿途的山区有不少贫瘠的所在,常常望见,有的墙上写着大标语,“扶持女娃上学,利国利民利家”。
在那些地方,隔了很远才会有几间农舍,还是陈旧的平房,但是房子的屋檐和门廊一律有雕砌的装饰,可以想见他们建屋子时对未来家园的种种向往,即使土地依然贫瘠,屋子渐渐变旧,每家每户依然不是在墙边栽花,就是在门前挂上各种装饰。磨难和坎坷,可以令他们对生活更加尊重。
篇章十 尊重(6)
倒是挂着某某建筑公司的那些簇新的房子,新是新,大也大,却像火柴盒一样方方正正,没有滋味。
只要还对生活怀有敬畏之心,人活着就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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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十一 幻境(1)
丽江,就像是一个久负盛名的美人。但凡去过那里的人,回来都是一脸的神往,很多人,很多年前去的,一直还在心心念念,好似那个美人,真的在短短几天里,耗尽了他们所有的爱慕。
丽江只是我旅行计划中的一个中转站,我总觉得,太多人去过的地方,不过是一个旅游景点而已,再出色,也是一个景点。
在大理的客栈里,遭遇了7天的雨,也缠绵地重病了一周,听窗外淅沥不停的雨声,心烦不已。所以,刚刚能行走自如,就无心再等雨停,丢下没看过一眼的苍山洱海,坐着摇摇晃晃的大巴,直奔丽江去了。
大巴行驶在环山公路上,连绵多日的雨竟然就此歇了,当车子超越了山腰,透过窗户往下望去,脚下是一重重洁白的云朵,透过云层,才能望见人间的风景,那感觉竟像坐在飞机上一样。
就在这样神奇的路程中,大理远了,丽江近了。
记得是从古城一条不知名的小路进去的,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穿过很窄的石子路,弯曲而没有尽头,两边古老的宅院,旧门紧锁,屋檐投下沉默的影子,轻柔的蓝天白云下,岁月从静谧中安然流过,迷路,一时不知身在何岁,何地。
后来知道,这是丽江古城靠近外围的一带,平时没有什么人来,里面的热闹就完全是两个世界了。
一个漂亮伶俐的纳西族女孩,穿着彩色的衣裙,带我走进古城,一路上,还是一样的石子路,道路越来越开阔,两旁的古宅大门渐渐敞开,一家家都是商店,客栈和咖啡座。跟随愈来愈繁华的行踪,一路走到了著名的四方街,很大的一个广场一样的空地。
雨歇,阳光刚刚铺洒下来,清澈的石子闪闪发亮,街边绿树成荫,露天的咖啡座上坐满了衣着鲜艳的人群,空地上人来人往,虽然旅游旺季已过,还都是游客,带着快乐而兴奋的笑容,忙着拍照,忙着四处欣赏,忙着甜蜜相依。
很累了,所以无暇停留,根据我在大理时遇到的一个上海同乡的指点,顺着四方街石桥对面的一条小路,沿台阶而上,找到了他和我说过的那个客栈,住下。
客栈的老板娘已经不再是那个同乡和我说起过的一个上海女孩,而换作了一个肤色健康,笑容可亲的新疆女孩,名叫阿芯。
阿芯说,如果还有精神,就去享受一下丽江的夜吧。
夜色还未落下,华灯初上,我换了身衣服,沿石级而下,穿过石桥,四方街上还是熙熙攘攘,像个大公园,让我觉得有些烦闷。但是,欢乐的声浪不断高昂,迫我接受这份闹意。
灯火点起了,石桥下潺潺的流水中,一点点莲花般的花灯正顺水而下。沿河的酒吧正是灯火通明,酒吧前是一排排露天的桌椅座位,与水相畔,鲜花簇拥,一盏盏灯笼在夜风中摇曳。无数欢乐的人群,在愈暗的夜色和愈醉人的灯火中,欢歌笑语,充满了整个古城。
我沿河而下,走在沸腾的人群中。我看见一堆堆围坐的中年人在唱着他们年轻时候的歌,齐声唱的,每一处起,总会引得众人注视,然后是掌声。好像是一些俄罗斯的歌吧,还有我们小时候听过的校园歌曲,这里那里,此起彼伏。这些有着持重脸庞的人,今夜快乐得像一个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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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十一 幻境(2)
还有无数情侣们在梦幻般的美景中许愿,今夜的花灯和今夜的誓言,也许真的可以永恒。一群群少年在赌酒买醉,放浪不羁的年纪,他们特有的资本。
一张张无忧无虑的笑脸从我眼前不断掠过。夜更深了,这忘忧的时空在不断延伸,人群丝毫没有散去的意思,好像纵情的欢乐过了今夜,就不会再有天明。混迹在这样的人群中,我不禁微笑了。
朋友短信问我,丽江怎样?
我故作矜持地回答,这个美人虽然天生丽质,但是妆浓了些,处事圆滑了些,生意头脑多了些,而且这么晚了,她还一点没有睡意。
不过,确实是个美人,浓妆和圆滑,也许正是她的诱人之处。
第二天醒来,已经近午。久违的阳光从窗帘外透进来,没想到,一来到丽江,就受到了阳光的款待,于是心情也晴朗起来。
洗了脸,闲坐在客栈的小阳台上,可以望见整个古城的风景。
多日阴雨后的阳光,少了几分爽朗,多了几许温婉,带着温暖的颜色铺满了整个古城。
远处绵延的雪山像躲懒的孩子,把脑袋藏在柔软的云堆里。层层叠叠古旧的青瓦屋顶,在蓝天下堆砌着最沉静的诉说。而阳光普照的大街小巷里,处处奢侈地堆满了各色的鲜花,游人如织,委婉的笛声悠悠四起,随风飘荡。
漫步城中,碧树参天,映着一栋栋老屋精致的窗花和鲜艳的门楣。清亮的溪水顺着石头的河道沟渠,在四处轻轻地流淌,鲜红的金鱼欢跃地游戏水中。
放生的金鱼池沿途可见,红鱼绿草和一旁静静看书的美丽姑娘。花灯还未点起,年轻的女孩已经在张罗着折纸花。情侣们在街上来来往往,挑选彩色的披肩。结伴的朋友在街边露天的饭馆吃饭,把酒高谈阔论,从中午一直到晚间。
终于明白人们对丽江的爱慕,这里不是现实的世界,一个幻境般的美丽地方,充斥着人们对理想生活的所有向往。
这个地方,天生的是自然的纯美,沉淀的岁月,来到这里的人们又极尽自己的想像,把所有工的浪漫种植在古城中,日复一日,终于把这里变成了一个理想的家园。
这样的一个地方,完美得如同梦境,完美得不真实,一个日日夜夜纵情欢乐的无忧国度,却让我觉得忧伤。这里的鲜艳,只能映衬出现实的黯淡,而我总是一个过于清醒的人。就如同隔着一扇玻璃看窗外的繁华,这个虚拟国度的一切,本来就是与我无关的,无论是欢乐,还是沉醉,都与我无关。
丽江的日间是很长的,充沛的阳光从一早一直延续到晚上8点,一直是明朗的白天。丽江的时间是慢慢的,不分今天和明天,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散散淡淡地过着日子,晒晒太阳,喝喝茶,闲聊或是发呆。
来到这里,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奢侈。奢侈的阳光、奢侈的时间、奢侈的颜色、奢侈的鲜花和美酒,还有奢侈的欢乐。
有时候,习惯性地看表,排计划,赶时间,但是根本没有人配合你。你准备出行,向导可能明天心情不好,不想出门。你想吃饭,饭店老板娘说,等下,我先生个火。你进商店想看一个工艺品,老板说,就在那个,你自个儿拿了看吧。你要订一个鞋底,鞋匠指着一堆鞋子说,搁那儿吧,过一个礼拜你来看一下,看好了没有。
篇章十一 幻境(3)
周围都是慢吞吞的,满不在乎的人,阳光也仿佛让时间停止了流动,让我觉得,不应该批评他们没有效率,而只能责怪自己把现实生活中的强迫症带过来了。
最有趣的是,我的客栈老板娘阿芯也一直懒得收我的房租,总是我在后面追着给,而阿芯一副完全不热心的样子,说,明天吧,今天不想再记账了,多麻烦。
阿芯有一头柔顺的长发,小麦颜色的皮肤,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喜欢穿朴朴素素的颜色,为人处事能干却不张扬,说话和和气气的,但是很直率。
夜了,我们一起坐在院子里喝茶,看电视,等着公用浴室轮流洗澡。月亮挂在院子不大的天空上,刚洗的衣服晾在二楼的走廊里,散发着肥皂的清香,外面,此起彼伏的歌声和笑声传来。
再夜些,月亮困了,一半躲进云雾里,浴室里的水声停了,大家纷纷上楼去睡了,电视剧演到了尽头,煤炉上的开水灌满了所有的暖瓶。外面的歌声还在继续,毫不疲倦的样子,偶尔有喝醉的趔趄脚步声和醉话,三三两两,穿过我们的门前。
没有睡意,和阿芯聊天。她问我,喜欢这个城市吗?
我说,还说不上,只是有一种古怪的感觉,好像这是一个中了诅咒的城市,一夜之间,所有安静古老的住宅全部变成了商店、酒吧和客栈,一个本来可以很静谧的古城,就这样被完全掏空,变成了一个应有尽有的旅游景点。
阿芯说,你还不了解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吸引人的,就是这里的人和故事,还有他们留下的这许多看上去很人工、很商业的东西,越堆越多。这里不仅仅是个旅游景点,这是一个城市,很多人留下过一段生活的城市。
阿芯告诉我,她原来是一个大城市里的女孩,新疆的一个城市,像所有的大城市一样有着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和汽车尾气。像所有大城市的女孩一样,她的家人为她计划升学和就业,她也很理智地按部就班,进行自己的人生。
她在自己的城市里,没有恋爱过,因为考虑年龄、学历、经济条件、家庭状况等等,太多的衡量,最后发现好像真的没有特别合适的。其实,就算有合适的,这么考虑下来,也没了感觉。
工作了几年后,她抽了个假期,和几个朋友出来旅行,来到了丽江。本来只是计划玩几天的,没想到遇见了阿佳,一个来自泸沽湖的男孩。在一个浪漫得不真实的世界里,她和这个男孩共享着毫无尘埃的时光,丽江这个古城和城中的一切都是远离现实的,但是他们的爱情是再真实不过的。
阿芯就这样留了下来,再也没有回去她的城市,她的生活从此离开了原来计划多年的轨道,落在了这个花一样美丽的虚拟的城市里。
阿芯问我,有没有爱着的人。
我答,有吧。
阿芯说,想爱了,就一定要去爱,相信我,如果你这样选择了,你一定不会后悔的,就算你知道,有一天总会失去他。爱过了,等你老了的那一天,才不会觉得,你是空手而去的。
她这样认真地跟我说了这些话,望着我的眼睛,令我的心有一刻的哀恸。如果可以选择,但是,对很多人来说,没有如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用牺牲换来爱情,也不是每对爱侣都有尘缘,即使是在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里,相守几天的光阴。
篇章十一 幻境(4)
夜更深了,阿芯回房睡了。我爬上阳台,俯瞰这个古城,密密层层的青瓦屋檐泛着如水的月光。屋檐下是灿烂的灯火和醉意阑珊的欢歌,欢乐是不知时光的,在这个古城重演,穿越每个并不漫长的夜晚,很快又遭遇了东方既白。
第二天中午,阿芯带着我去吃古城的小吃,她说,游客都喜欢去一些大餐馆,又贵又不地道。她带我去一个叫做大石桥的地方,下桥后一拐,就看到很多小吃店,用脸盆装着凉粉、玉米棒、鸡爪什么的,木头的矮桌矮凳。阿芯最喜欢吃鸡豆凉粉和鸡爪。我跑到隔壁小巷,吃了几个烤土豆。
阿芯又带我去逛衣服店,很多店主自己设计,还有自己手绘的美丽衣裙。丽江出售的服装就是这个古城的标志,有着古意盎然的精致,有着完全不实用的浪漫,还充满着这些生活在幻境中的人们丰富的想像力。
丽江满街都有绣花的布鞋卖,大多是店主手工缝制的。薄而熨帖的布底,走在光滑的石子路面上,可以清楚地触摸到那鹅卵形状的有韵致的起伏,而双脚就此在轻盈中飞起了两簇精细的绣花。
丽江最多的是披肩,丝织的、羊毛的、棉质的,图案和颜色的铺陈,长长大大的,裹在身上,围在肩上,在满街的人身上,随意地随风在飘。
丽江的颜色是满眼的明亮和绚烂,让人感动,仿佛是高原的阳光把自己的一缕缕都分作丝线,织入了这个虚拟之城的衣裙中。
丽江的衣裙都是仿古的式样,可常常变化成不对称的剪裁。手工的绣花,偏偏配上店主随意的几片彩笔的图案。最喜欢是那些宽宽大大,飘飘荡荡的形状,质料或精致光滑到像晚宴的礼服,或粗糙到拙朴。
这样飘逸得张扬的彩衣,肆无忌惮地曳地的长裙,只有在这样的古城里,才可以穿了满地走,让时空停留在一个不是古代也不是今日的幻境,让女孩们像一个个精灵在梦境中飞舞。
这里的人,没有年龄,没有身份,只有无穷无尽的轻盈的心情,同样鲜艳和烂漫的服饰装扮着他们的今天。
而在昨天和明天,他们自己的城市里,他们有着自己一衣橱的外壳,灰暗的,凝重的,收敛的,代表着他们的身份和年龄,社会的制服,他们努力置办得妥帖,为的是和他们同一个类型的人更相像。
在衣服店里,看见一个女孩订做了好多,准备寄回家去。我跟阿芯说,这真是浪费,这些衣服,离开了这个古城,就根本没机会穿了。阿芯笑说,看着也开心呀,就让她挂在衣柜里当纪念吧。
把幻境中的纪念品搬回家里,和把自己的生活搬到幻境中,就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了。
阿芯说,她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了半年以后,钱差不多用完了,就开始在现在这个客栈帮忙。客栈的老板娘就是我那个在大理的同乡指引我来找的上海女孩,我依稀记得在客栈里好像看见过她的相片,长发,笑得很灿烂。
又过了一段时间,上海女孩忽然想回去上海了,准备盘掉她做了几年的这个客栈,阿芯就问家里借了笔钱,盘了下来。
这个客栈继续在演出着这个幻境中舞台一角的故事,几年前是那个上海女孩,我们不知道她为什么来,为什么停留,又为什么离开。几年后,换作了阿芯。
篇章十一 幻境(5)
阿芯说,不知道自己会在这里待几年,命运自会安排,但是在这里的光阴,真是太美好了。
我们两个人,说说走走,回到客栈时已是7点多,天还敞亮,饭菜香已经飘了起来,阿芯客栈的两个小妹手艺都不错。于是在院子里的矮桌上摆上饭菜,热热闹闹地一起吃饭,一会儿就把几个盘子抢个空空的。而天色也渐渐地暗了下来。
一到晚上,隔壁客栈的一伙男子就在院子里用自动麻将桌搓麻将,有时候还是出去一起吃了饭,喝得醉醺醺地回来搓麻将,这是阿芯很不喜欢的。
那家客栈的老板,外号叫做公公,一个中等个头的中年人,爱戴帽子,是丽江当地的一方老大。据说他原来当过兵,做过生意,现在不但有这家客栈,还在泸沽湖经营着一个农场。在这儿,喝醉酒打架动刀子,和资助贫困孩子上学的事情,他都做过。
常常出入他这里的有王哥,北京人,牛高马大的,30出头吧,原来在深圳做计算机网络的,前些年定居在这里,在泸沽湖开了家客栈,叫做“时光”。那个客栈和公公这个,都被他整成了能够无线上网的所在。
一个台湾人,王健章,40好几了吧,留着蛮艺术家的长发。问下来才知道,和我原来是同行,在新加坡做了多年的电视导演。现在打算长住在丽江,但还是要北京、深圳,几个地方奔波去赚钱养家,因他的太太也一起来了。
扎西,大脸盘,肤黑齿白,听他报自己的名字,以为是藏族的,结果是我的上海同乡。据说他在上海的家前些年有了很悲惨的变故,他就隐姓埋名,从此生活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本来姓什么。他没什么收入,这里住一晚,那里吃一顿,平时在古城里拉些客人,做做导游,赚些日常花销。
来来往往还有很多人,记不真切了。这伙人聚在一起玩的时候,虽然一把年纪了,其实真的像一帮大男孩,吵吵嚷嚷的,喝着酒,闹到大半夜,甚至天亮。
到了夜里,我抱着我的电脑,过去他们那里上网,常常和他们聊天,很风趣的一些人。可是到了白天去找他们,到下午两三点,那里客栈的小妹说,还没有起床的动静呢。
有一天中午,我刚吃过午饭回自己客栈,路上遇到王哥和王健章,说正要去吃午饭呢,拉我一起去坐坐。他们说,丽江有一个很有名的牛肉馆子,带我七拐八拐进了一条小路,从老宅上二楼,循着香气在一个有顶的大露台上坐下了。
牛肉很香,老板送上了自酿的苦瓜酒,酒清冽泛着翠色,香气更加诱人。虽然被严格禁酒,我还是忍不住尝了一口,可能是两口,酒味甘甜透着清香,热辣辣的还挺有劲。
王哥和健章聊着一些生活的闲话,就酒吃肉,一顿饭又用了大半天的时间,好不容易酒肉告罄,刚买了单,外面忽然淅沥沥下起雨来,雨随风势,一下子打湿了半边桌子。
于是把桌子往里挪挪,抽着烟,喝着新沏的绿茶,闲望雨景,看古城在骤来的雨中,变得润泽而清亮起来。
街上的人四散躲雨,而我们就在这个露台上,听着屋檐的雨声,安静地等着雨停,整个下午。
在丽江,想找到同伴和我一同往下走,结果听说,就在我们对门的客栈,有个“超人”叫做阳光,常常组织人去徒步。
篇章十一 幻境(6)
据说,阳光是那个客栈的老板之一,二十五六岁的光景,一个俊朗的年轻男孩。他喜欢在背包客的网站上活动,召集一些比较过火的徒步行动,他来领衔担纲,挺爱出风头的一个孩子。久而久之,成了网站上的名人,他的客栈也成了很多网友聚集的地点。
所以,他合伙的客栈,生意明显得比客栈好,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的网友。网友们来到丽江,就直奔他的客栈,常常出现宁愿在他的客栈里搭帐篷住的盛况。
可惜我到丽江的时候,他刚刚带着一伙人离开,据说要从泸沽湖徒步走到稻城,背着帐篷,带了一大堆粮食。这条线路从来没人走过,沿途没有什么人烟,而且估计没有十天半个月是走不到的。
公公客栈的那些人都说,他是做不到的,肯定会半途折返,他以为自己是“超人”啊。
去他们客栈的时候,客栈住着的年轻人们刚刚吵吵嚷嚷地聚餐完,收拾着院子,争着说,谁做的哪道菜好吃,哪道菜味道简直可怕。啤酒瓶摆了满地,偶尔有一两个滚了出来,在石头地面上咕噜噜做响。
他们跟我说起阳光的故事。阳光原来是一个中学的历史老师,有一天来到丽江,就留在了这里,先是四处徒步,把周边的云南、四川和西藏都走了走,后来就干脆在这个客栈合伙,安顿了下来。
故事好像总是这样开始的。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过着按部就班的日子,有一天来到丽江,从此丢掉了过去的生活,留了下来,变成了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幻境中的时光也在流动,不舍昼夜,而留在这里的人们从此任性地挥霍着岁月,好像没有人再去想昨天和明天。
后来,出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风尘仆仆地又回到丽江,这里柔软明丽的风景,和悠扬的笛声依旧。
我回到阿芯这里,她还给我留着我最喜欢的二楼带阳台的那间小房间。她埋怨说,喔哟,去这么长时间,担心死我了。
我来到鞋匠那里,那双布鞋的鞋底总算是上好了,鞋匠笑着问,都去了哪些地方啊。
这一路出去,居然还碰巧在半路上遇到了阳光那一队人胜利归来,还同住在中甸的一家客栈里。世界都这么小,丽江自然不用说了。
我在一路上搜罗了大大小小一大堆刀子,爱极了那些寒光逼人的家伙,怕不经过整理,带回去就锈了。于是问阳光,丽江哪里有整理刀刃的地方。
阳光说,不用找啊,我们客栈就有一个胖子,也有一大堆刀子,对刀特别有研究,一套工具都有,他也会弄。
吃了中饭,我抱着我的一堆刀子,跑到阳光的客栈里,说要找“胖子”。“胖子”光着脚从房间里出来了,竟然完全不胖,连小肚子也没有,戴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
“你是胖子吗?”我问。
他说:“是啊,我是胖子。”
“你就是那个喜欢刀子的胖子吗?”
他答:“是啊,我就是那个喜欢刀子的胖子。”
“那你怎么一点也不胖呢?”
旁人嘻嘻哈哈地Сhā进来说:“他原来来的时候,有两百多斤呢,现在瘦下来了呀。”
篇章十一 幻境(7)
我好奇地问:“你来了多久了?”
胖子答:“有一年了吧。”
“一直住在这里?”
“对啊,就这间。老板早就忘了要收我房租了。”他笑。
他的工具果然齐备,大大小小全套的磨刀石,防锈喷剂,连抛光剂都有。原来爱刀的人不少,好多人围过来比画我那些刀子,胖子也拿出他的刀子来给我们看。热闹了一阵,然后散了。
午后耀眼的阳光照在刀身上,闪闪发光,老树上的苔藓寂静无声,院子里只剩下单调的磨刀声。在丽江的一个下午,我和一个刚刚认识的爱刀的人一起,在安静的院子里磨刀,任时光在刀刃上流转,直到阳光的颜色渐渐黯淡。
胖子原来是一个银行的信贷员,工作原因,吃成了一个胖子,也许也渐渐厌烦了每天的虚伪客套,不想再看见那些奉迎的笑脸。记得是工作了4年以后吧,也是一次旅行,在丽江打了个电话回去辞职,从此留在这里。
“我的移交手续到现在还没回去办呢。”胖子还挺得意的。
记得我们那天总共磨了9把刀,刀开了刃,锋利伤人,但是心被磨得很平和了,在那个安静的午后,单调有致的磨刀声中。
总觉得,丽江这个幻境一直是与“年老”相连的。永远灿烂温暖的阳光,永远慵懒任性的生活,无休无止的欢乐,还有不知不觉中旖旎流淌的有限时光。
在这样一个梦幻之城,真不知道是害怕年老的那天就这样到来了,还是希望年老的那天立刻来临,好不用去面对这段美丽岁月会突然消逝的恐惧。
人总是会老去的,最大的幸福莫过于一生不用经历现实的风雨和悲苦,就这样,平静地晒着太阳,老在丽江。
晚上,抱着刀子回到客栈自己的房间里,刚沏上茶,阳光他们一伙人的电话打来了:“未来,出来泡吧,我们都在喝酒呢。”
根据他们说的方位,沿着漂满了花灯的河流一路找去,河边树下一排排亮着灯笼的酒吧露天座位上,还是一样漫溢着嘈杂的欢乐。这时,细细地下起了小雨,灯火更加迷蒙,而欢乐却愈加鼎沸了。
凑巧地,望见了阿芯和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依偎着走过来,阿芯的脸上映着花灯的红晕,我想,那一个就一定是她的阿佳吧。
阿芯说,我们正要去泡吧呢,一起去吧。
我赶忙推辞说,不了,那边有朋友约了我。
阿芯看着我的笑容,假嗔地拍了我一下,说,怎么笑成这样啦。然后挥手和我道别,挽着她的阿佳,很快消失在人群中。
找到阳光他们的时候,好像这些年轻人都已经喝了不少了,在酒吧的长条桌前坐成一长排,倒酒一个传一个,两个摆在中间的花生碟让大家都要伸手抓。
因为酒吧里的人太挤了,每个位子都坐满了人,所以只能坐成这样。还有围成一桌桌的人,但是和另几桌的都是背贴着背。看那些人中间,更多的是中年人,但是这样坐着,都不以为忤,只管喝酒唱歌。
这时,门口撞进了一个背着吉他的男孩,粉雕玉琢般的漂亮,一身白衣,歪戴着一顶帽子,酒吧里的眼睛一下子集中到他的身上。
篇章十一 幻境(8)
他是谁?我问阳光。
阳光答,他是一个歌手。
他告诉我,丽江“漂”着很多这样的歌手,靠每晚上在酒吧卖歌为生,不是固定的演出,而是有哪桌点了他的歌,就会付一首歌的钱。
靠每天晚上背着吉他,在许多酒吧穿行,这些歌手既有了表演的机会,又可以唱着自己喜欢的歌,在自己喜欢的古城生活下去。
男孩拨弄着琴弦,丁东几声,展开了歌喉。他的歌声嘹亮,似还带着孩子的稚气。酒吧里立刻安静下来。
是一首在丽江四处传唱的歌,歌名叫做“把爱做够”。
“如果我老了,不能唱歌了,你还会爱我吗。如果我老了,不能Zuo爱了,你还会爱我吗。陪我到公园晒晒太阳,听我诉说伤心往事,数你的白发,数我的皱纹,今生今世共度一生??”他清脆的歌声,很快变成了整个酒吧的齐声合唱。
如果真的能在丽江相爱到老,老,又算得了什么呢。
临回上海的前些天,和阳光那间客栈里的一伙人,一起去古城外买当地的音乐光盘。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阳光带着我们七拐八拐,来到了古城的最高处。
夜风扑面,我们站在山顶上,俯瞰全城,整个古城层层叠叠的古老屋顶,和纵横阡陌的大街小巷,像一幅完整的美轮美奂的图卷,展现在我们眼前。
还是寂静的屋檐,屋檐下的欢歌鼎沸和灯火阑珊,还有悠扬的笛声丝丝环绕在古城的上空。这个美好得不真实的幻境。
记得那晚在一起的人中,有阳光。有阳光从小玩到大的一个伙伴,一个魁梧的海员,却有孩子一般的脸。还有望月姐姐,循着网络前来的朋友,一个在加拿大做了多年图书管理员的女子。
我们吹着夜风,在古城之巅,俯瞰这样一个深夜不眠的梦幻之城,大家一时间都不说话了,心中竟蓦然地觉得空空荡荡起来。
静了许久,我问阳光,我们要走了,你会在这里一直待下去吗?
阳光答,应该不会的,最多是几年的时间吧。
我问为什么。
他似也不知道理由,只是说,本能地觉得,这么美好的生活,应该不会持续一生的吧。
事实上,留在古城生活的人,也只是几年的停留,没有人是真的在这里终老的。也许这就是这个梦幻之城对人世的诅咒吧。人在世间走这一遭,也许本来就为历尽坎坷而来,也许本来就无福消受过于纯粹的美好。太过完美的时光,想握在手中,很快就灼伤了我们脆弱的掌纹。
阳光说,他最喜欢的是,在这里,总是可以遇到各种各样的过客。我想,那种感觉可能就是,坐在江边的一块大石上,看千帆过尽,云卷云舒的心情吧。
听说,前一天晚上,阳光和两个游客喝酒,聊得火热,第二天,公安局突然把这两个人抓走了,说是潜逃了很久的杀人犯。阳光还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这两个人还挺和气,前一天和他勾肩搭背的,他就没害怕过。
想来,丽江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这样一个方圆可以步行到达的旅游景点,却真正像是一个虚拟出来的城市。她的区号是“888”,不知是不是有心的安排。飞机线路特别安排了直飞那里的航班,往来于全国各个重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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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十一 幻境(9)
而来往或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可以没有过去,也可以随意编造一个过去,没有人会去考证这一些。而你愿意在这里小住,或是常年居住在这里,来来去去,也没有人会去干涉。
在这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欢乐和自由。
在这里,你可以扮演老大,你可以扮演艺术家,你可以扮演浪子,你可以扮演离乡背井的人,你也可以扮演与世无争的隐士。总之,你也可扮演任何你想扮演的角色,只要你愿意。
这倒十分类似于三四十年代老上海的氛围,来来去去的没有姓名和过去的人,充满了想像力的生活和建筑,无数人实现或没有实现的梦想,留在了那个城市褪色的过去,渐渐变作传说。
一个虚拟的城市,之所以有了生命,是因为来到这里的人。
今天来到丽江旅行的过客,是为着观看这里居住的人和一幕幕故事而来。丽江的居住者们观看着往来的过客,而过客们又一批批前来,观看这些离开现实生活的居住者,终日熙熙攘攘,相看不厌。过客因着居住者的恬淡从容,体味着慵懒的快乐。居住者也因着过客即时的放纵和尽兴,而一同感染着没有时空的欢乐。
人们在娱乐自己的同时,也娱乐了大家,人世间的欢乐,就是这样单薄。而即使是这样的欢乐,也随时会无疾而终。
那个深夜,我们伫立在古城上空,望这个梦幻之城的灯火明灭万点,忽而仰头,浩瀚的星河正穿越无际的夜空,寂静的银光绚烂,如此宽广无涯。
也许是丽江的灯火太繁杂,在城中时,我竟从来未仰望过星空。而此时,俯瞰幻境的欢乐无涯,我们只是过客,仰视横亘的星河无垠,我们短短的生命,更如蜉蝣般脆弱,轻轻的一瞬,转眼就过去了。何以奢求无尽的欢乐,又何以喟叹时光的流逝呢。
这就是丽江这个城市,留在我心中最后的印象了。
临走的那天早上,阿芯一早起来给我做了一大碗面条,拌了自制的肉酱,还加上了一个煎鸡蛋。起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拼着赶不上车,也把那碗面条吃了个一干二净,然后盛着满满的回忆,背起旅行包,大步离开了古城。
坐了11个小时的大巴,一路颠簸到达了昆明,下车的时候,腿都肿得站不住了。昆明也只停留了一宿,隔天又坐上了返回上海的火车。现实在飞快地向我靠近,而我欣然迎接,不觉胆怯。
该要自己承担的,总要自己去肩负,哪怕人生真的是一场从始至终的折磨,连半晌的春梦都不得。
回到上海,照常是把自己吝啬地挤压到没有一点空隙,照常是在自己的磨盘上兜兜转转,周而复始,命令自己行走在让身边的人安心的轨道上。很长时间,无暇回忆起丽江的点点滴滴。
直到3个月后的一天夜里,夏季将尽。我写字写得疲累,推开书房的窗户,都市熟悉的嘈杂扑面而来。我不能确定这是不是幻觉,我竟然在人声和汽车声中,听到了其间夹杂着悠扬的笛声,宛若在有着汽车尾气的闷热浑浊的空气中,忽而闻到了丽江的风。
一刹那,现实和幻境叠加在一起,让我分不清我的所在。我想,我一定是太累了,才会有这样的幻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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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十一 幻境(10)
第二天,还是差不多的时候,打开窗户,许是为了否定自己的昨天的幻觉,但是,竟然又听到笛声。
整整一个星期,我天天在深夜都市的声音中,听到同样的笛声,那样悠悠的婉转,那样深深的孤单,盘旋在繁华喧闹的现实上空,像一只幻境中无法落地的小鸟。
那笛声越来越清晰,让我开始相信这真的不是幻觉。
终于有一天,我奔下楼去,去我窗前繁华的所在,去找寻笛声的源泉。真的有笛声,愈近了。我循声而去,在公共汽车站前的一排卖小挂饰的地摊尽头,我看见了那个吹长笛的人。
是一个老者,结实健壮,脸上刻着岁月的忧伤,他站在那里卖力地吹着长笛,脚前放着一张牛皮纸,用小石块压着,牛皮纸上用很粗的水笔整整齐齐地写着:“为供双胞胎女儿上学,献艺筹钱,孩子妈妈在病中,我下岗了。”
笛声是一样优美动听的,无论是在丽江的青瓦屋檐间,还是这个闹市街头的公共汽车站。而此时此刻的我,尴尬之间,却不由得想起了小学语文老师的教诲—“幻境”的反义词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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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十二 平凡(1)
菜场在丽江古城的外围,通往那里的路拐拐绕绕,越走越安静,不再有景点一样的喧闹。
四周愈静了,阳光把屋檐和树的影子,静止地画在我们走过的小路上。只有清澈的溪水,顺着小路两侧的沟渠,轻轻地向一个方向流下去,轻轻的流水声。
两旁的民居,屋门虚掩,偶尔有一两个居民,在路旁的溪水里洗着家用的器皿。
看见一个老妇人,提着满满的菜篮,从小路对面迎面走来。再往前走。这就到了菜场。
今天起床出门,一大早的,遇到扎西,他拉着我,说要带我去吃早餐,丽江最好吃的汤圆,只有丽江的菜场里有。这一带我走,就几乎走到了古城边上。
菜场,当然不会和景点一样,被安排在古城中心。
早上的菜场,热闹和鲜艳得让人想家。扎西拉着我,从菜摊和菜摊的空隙,从买菜的人群夹缝中,一路挤过去,耳边是熙熙攘攘的叫卖声,琐琐碎碎的讨价还价声,夹杂着秤砣秤杆的碰撞声。
丽江的菜场特别大。巨大的集市,满是摊位。摊位上堆得都特别丰盛,满满的箩筐叠着箩筐,台面上也是堆得高高的。
红的番茄、绿的辣椒、紫的茄子、青的黄瓜、金黄的玉米,那些蔬菜都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茁壮,饱满而鲜艳的,像是饱含着高原阳光的热力。
卖菜的人们,从容地整理,摘菜,过秤,互相间聊着家常,黝黑的脸上挂着淡淡的喜悦,也许是因为今天早上的阳光和闲适的微风,也许只是因为这样日复一日安然富足的生活。
买菜的人们,提着菜篮从一个个摊位前走过,这里看看,那里问问,像是在不厌其烦地欣赏着一个天天开门的展览会,饶有兴味地找寻其中每天细微的差别。
我嗅着新鲜的蔬菜散发的清香,满目是这些泥土中生长出的天然颜色,和这些阳光下露着笑容的人们。我淹没在这片生活丰盈的滋味中,竟兀自有些醉了。
幸福,是从平凡中缓缓流淌出来的滋味。
扎西带着我在一个摊位前坐下,石头的台面下,有大大小小的容器,还有炉子。老板是一个年轻的妇人,看见扎西,很熟悉的样子,问:“她和你吃一样吗?”
扎西点头。她便开始做了。
端上来一人一碗,舀起来一尝,虽然外观看起来有些不同,但是味道很熟悉。是上海人爱吃的糯米芝麻汤圆,我小时候常吃的。
扎西和我一样是上海人,难怪他会喜欢常常来这里吃早餐。
扎西曾经跟我说过,他几年前遇到了可怕的变故,家产全没有了,父亲和母亲也相继去世,亲戚朋友见到他,都装作不认识。
在很短的时间里,他熟悉的城市,他熟悉的家,他那对视多年的双亲的脸庞,还有他以往二十几年里,虽然有着种种烦恼和不如意,却一直平静如水的生活,从此不再属于他。
他于是离开上海,在各个陌生的地方四处漂泊,这里一宿,那里一宿。丽江算是住得比较久的了。
没有人知道他原来的姓名,他只说他叫扎西农布。
而没有名字,没有家乡的他,还是天天早上来到这个摊位,吃一碗很像上海糯米芝麻汤圆的早点。
篇章十二 平凡(2)
我不知道,他在每天尝着这熟悉的味道时,心里的滋味。是回味旧时父母身边平凡的岁月,是想念着家乡的街道草木,还是在这完全陌生的地方,寻一口熟悉的味道。
我只盼望,如果他日日早上来到这里,尝一碗相同的汤圆,看着这个菜场平凡的热闹日复一日不变地上演,也许他就可以渐渐忘却过去的伤痛,停止这种自我放逐式的漂泊,有一天,为着另一个新的家庭,为着他爱的人,提着菜篮,到这里来盛载属于他的幸福。
我是个路痴,却记住了去往菜场的路。
我开始常常去那里,直到离开丽江的前几天,还特地去走上一走。是雨后的下午,菜场里依然很是热闹,摊位前,人来人往。
我看到有些卖菜的妇人带着自己的孩子,孩子们在摊位周围游戏,纷繁的集市在他们眼里是个乐园。
有些下班的丈夫或妻子,披着雨披,推着自行车,前面的车篮里装满了菜,正努力开出一条道路,穿过人群,急急地想赶回家。
丽江的菜场处处有卖花的摊位,丛丛簇簇鲜艳的花,四处盛开。常常看见有人买了菜,又买了花回去,手里拎着,怀里抱着,一副拿不下的狼狈的满足。
菜场是这样一个琐碎而必然的存在,活色生香地上演着我们一天天的生活,如果你静静地站在事外,观看几分钟,你会动容。
是啊,这就是我们的生活了,你可以说它平庸,你可以说它单调,但是,它就是这样反反复复地铺陈着我们生命中的喜怒哀乐,渐渐地让我们彼此的爱,堆积得厚重。
我年轻时曾经深深爱过一个人。我什么都不曾要求过他,只一次,我对他说,我想要你给我一件东西,那就是平凡。
我向往着的平凡,只是凡夫俗妇手拉着手去菜场,只是我可以下厨为他调配盐和糖,只是一日两餐有人相对。但是,他没有给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每路过人声喧闹的菜场,我都会有一种心痛的感觉,痛到仿佛要窒息。
那时的他,年轻气盛,才华横溢,有着太多的不平凡,有太大的世界等着他去征服。想来,他那时或许还根本不屑于平凡,或许也从没有相信过,当时高傲如我,会真心只要一份平凡。
这么贵重的东西,随随便便地,暂时搁置在了一边,再回头去找,却已经不再是属于我和他的了。
母亲曾经跟我说过一个她童年的故事。
她小时候是家里的宝贝,外祖父和外祖母非常疼她,家里也富裕,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她说自己当时不懂事,总是嫌生活太平淡,总是暗暗希望有轰轰烈烈的事情发生。
结果,真的有事情发生了,外祖父急病去世,家里的天塌了。日子从此艰辛。几年后,又是外祖母的离开,留下幼小的母亲,一个人在这个无依的世界中。
母亲说,她一直责怪自己,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不懂事的愿望,使这一切的厄运发生。如果能够重来,她宁愿要平凡,永远的平凡。
然而,母亲还是没有能给我们平凡。
也许是童年就开始努力在世上拼斗,她把事业,把地位,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她日以继夜地想要世界承认她不平凡的能力,不经意间,挤干了平凡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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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十二 平凡(3)
自我们记事以来,我们就知道,我们的母亲不是一个守在摇篮边的,或是整日缝缝补补的,或是在厨房忙碌的母亲。我从没有和我的母亲一起去过菜场,不知道在她退休之后,是不是会有这样的机会。
世上有很多不平凡的人,他们的不甘造就了他们的不平凡,也赋予了他们坎坷动荡的经历,和日日夜夜内心的煎熬。如果可以让他们重新选择,不知道他们在执著和平凡之间,会怎样取舍。
他们的执著,不要伤着自己才好,不要伤着爱着他们的人才好。
拍了不少丽江菜场的照片,色彩很好,人物的神态也正鲜活。但是翻看的人大多不会对这几张称赞。赞的往往是雪山啊,鲜花啊,这些说来高雅的景物。
反应也是正常,菜场毕竟是不能用来待客的,就像平凡是无法拿出来炫耀的一样。很多人甚至还羞于在菜场中被熟人看见呢。
而我,是这样迷恋着菜场的一景一物,只愿这样的吵吵嚷嚷,琐碎无奇,覆盖住我的一生才好。
我要每天早上醒来,听见我的爱人问我,今天我们吃些什么。我要每天下班前接到电话,听见我的爱人问我,今天晚上吃些什么。我要每天走过菜场的鲜活,提着满满的菜篮回家。当厨房里飘起诱人的香气时,我要我的爱人从电视机前寻香而来,偷看锅里满盛的幸福。
平凡,就是这样的一件贵重的东西,你要付出一生全部的代价去交换,换来了却无法在人前炫耀,只有你爱的人,他们会懂。那已经足够了。
平凡,是生命中最坚忍的爱。
篇章十三 公公(1)
公公之所以叫做公公,是因为他喜欢别人这么叫他,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所以大家也没有其他选择。
公公居住在丽江,他开了间客栈叫做“忽悠”。“忽悠”许是台湾人带进来的词汇,意思是“摆龙门阵”,还有虚虚实实的意思。这个奇怪的名字总是引得经过的游客侧目。
客栈的木质招牌高悬着,院子里搭着白色帆布的凉棚,闲闲挂着几串用麻绳串起的铜铃,院子的栏杆外种着细碎的野花。虽然是一个男人做的老板,却也有几分丽江的柔软。
公公的身边总是簇拥着许多人,一味地把他当作“老大”,前呼后拥,随声附和。他自己显然乐于此,于是客栈里总是有一伙朋友,一起“忽悠”,一起用电动麻将台通宵搓麻将,就像古时的王公贵族养了许多门客。
我住的客栈紧挨着公公的客栈,因为上网的缘故,常常到他们那里讨扰。他们的客栈有无线网络,而我的手提电脑有无线网卡。
第一次过去,是公公的一个朋友王哥带去的,深夜。
我对王哥说谢谢,王哥很知趣地说,不要谢我,我不是做主的。他指向自动麻将桌的方向,我很容易地从大家的姿态和神情中认出了谁是“做主”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公公。一个精神的中年人,并不高大,但很结实,戴一顶帽子,穿一件中式的羊毛毡外套,夜凉。
有几天,客栈里那伙人中的一个,晚上在酒吧打架伤了人,被打的那一方不依不饶,强烈要求警方给个说法。结果,公公每天去当地公安局“上班”,替他“摆平”这档子事。公公处理事情明显比他的追随者们有经验,轻驾笃就的感觉,但不是圆滑的温和,相反有一种狡黠的邪气。
听说,公公出身于一个海军高干的家庭,在海军当兵一些年,然后出来做生意,不小的生意,不小的风险,一做就很多年,出生入死,浮浮沉沉。有这么多年的历练,在这样一个小地方处理一些事情,确实会有一种游戏的轻松。
人的智力和性格固然会有差异,经历其实更加决定一个人的高下,虽然经历未尝不是负担。
那几天,公公身边的人几乎是带着崇敬的心情,在这个与世无争的客栈里,晒着慵懒的太阳,听刚从公安局回来的公公讲述他适才的机敏应对,天天如此,如同一个连续剧。
公公是喜欢这些仰视的目光的,既然做了“老大”就要付出,若不是这个原因,公公应该不会喜欢处理这些繁琐的纠纷,牛刀杀鸡,看得出来,他常常不耐烦。
公公的朋友们也有几分故意捧他,“老大”愿意出头处理各种麻烦事,“老大”愿意慷慨请客,有个“老大”有什么不好的。
有一天,“老大”提议组织大家到中甸和梅里雪山去走一走,还要组织一路的徒步。当时我正是也准备往那个方向去,于是想和他们同行,结果被我客栈里的朋友极力阻止。
朋友阻止的理由是,你看那个客栈里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呀,成天里“忽悠”,没句真话,你怎么能放心和他们去。
那个客栈的一伙人,确实平日里没什么正经话,和他们谈话的实际效率往往等于零。比如说,问他们这次远行的路线怎么走。一个说,还没定呢,临时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一个说,主要去徒步,准备连着走十几天,半道谁不行的,就地扔下,放块石头当墓碑。一个说,路上可能会碰到熊,不要搏斗要自己跳崖,留下搏斗的都会被熊掳回去当伴,来年生下“人熊”满山跑。
篇章十三 公公(2)
再问,回来路上是否会途经泸沽湖。一个说,你想去就大家和你一起去呗。一个说,去了就不要回来了,爱住多久住多久,在那里走婚多好啊,我们陪着你,也不回来了。一个说,生儿育女,那时间可没个限度咯。
公公也爱说笑,混在他们中间,你一句,我一句,像一个彩球被抛来扔去,让听者哭笑不得。
临行前,是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在公公客栈的院子里,大家依然围坐聊天,还是悠闲,不似出发前。我终于还是不知确切路线,还是决定和他们同去,原就不知畏惧,还因为信赖公公,一个想做英雄的人做不出不负责任的事,即使和旁人一样有这样的念头。
怕为给公公添麻烦,我坦言,我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路上可能会有些问题。公公犹豫了下,还是说,同去。
那晚,很感动于他的担当。
第二天,晚了一些,终于也是浩浩荡荡出发了,场面有些混乱,这种混乱延续了以后的全程。部队出生的公公显然很不耐这种拖拉和混乱,丽江的柔软里孵化的人们,有与部队迥然不同的散漫。尽管公公让他们在同一间军用品商店,买了一样的军裤、军鞋和军用水壶,结果看上去也没有更齐整些。
一同行走,接触多了,发现公公是个很矛盾的人。他心中似乎有个少年,一直在提出认真和苛责的要求,他一路上常常发脾气,也常常对我抱怨这个成员不懂事,处理事情不妥当,那个成员一直惹是生非,等等。但是他心中的那个成年人又一直在原谅,心软地重新接纳这些他认为不妥的朋友,还是照顾维护他们,还是顾全大局。
到了中甸以后,在一个装饰华丽的餐厅吃饭,鲜艳的布幔,大红的长桌,出行在外,大家纷纷要求喝酒,这才发现公公酒量不佳,好酒,但一直被旁人劝阻。
大家告诉我,公公有个众人皆知的脾气,喝了酒就会寻衅打架,还会拔刀捅人,尤其是当外人招惹了他的朋友,他的凶悍是令人害怕的,拦不住,会闯下大祸。
看着满面通红的公公正在餐桌上滔滔不绝地说话,我不仅哑然失笑,想不到这样一个混迹生意场多年的男子,还会有这样的少年心性。
一周以后,我们一同徒步攀越雪山,公公自豪于他从小的敏捷和走山路的熟,他一个箭步从一块很高的大石头上跳下去,然后稳稳站住,回头向我们炫耀,那分明就是个可爱的少年人。
后来想,没错啊,一个还甘于担当,甘做“老大”的人,怎不是一个单纯耿直的少年。虽然公公还有太多世故的一面,这是他再努力擦去过去,也不能改变的过去的印记。
一日,我们一行接到公公命令,改变行程,过午不食,赶到了一个叫做奔子栏的地方。车子从山路驶近人烟,远远看见公公在一家饭馆门前招手,原来他约了他的朋友—东竹林寺的丹增活佛—在这里一起吃饭,而公公是搭了活佛的车先过来的。
丹增活佛是个面目慈善的中年人,长方脸,戴眼镜,穿着也很随和。王哥很详细地介绍了活佛的种种事迹,包括他转世的渊源。看得出,公公因有活佛这样的朋友很自豪,而公公的朋友们也一起很自豪。
篇章十三 公公(3)
活佛很简朴,吃得也很随意,据说日前,公公在丽江打电话过去,问活佛要给他带些什么过来,活佛想了半天,说是他的鼻烟壶需要一个套子,就给他带个皮质的过来吧。
公公很懂得人情世故,在世俗地界算得是真诚而体贴,在这些淳朴的地方,却不免露出技巧的痕迹,因为纯熟,反而显得不自然。
饭后,大家随活佛去到了一个山中的小学。那个小学叫做“白马慈善小学”,是丹增活佛募集资金办起来的。因为这里的孩子住得分散,山太大,有的孩子出来上一天学,倒要走几天的山路。为了保证他们学习,这个学校除了教学,同时免费提供孩子们的食宿,这是丹增活佛想得周到的地方。
公公和活佛谈,说是要帮助这个学校组织资金的募集工作,而且要在全国开展。公公说,我们准备做一个网站,利用这个媒介,让更多的人知道活佛你的工作,知道这个小学,让更多人来资助这些孩子。
这个小学正在选址,准备造新校舍,公公说,可以找人来做一个预算,然后在网上公开募集筹建款项,当然还要建立一个公开的监督机制,来管理这些募捐款。公公的建议被大家讨论了许久,就这样又你一句我一句,“忽悠”了半日。
活佛很高兴,可能在这里很少能听到这样的建议,虽然在外面的商业社会里,这些计划很平常。
与丹增活佛告别后,继续前行的路上,公公说起,他在泸沽湖还有一个农场,里面所有的物产都是用来捐助失学的孩子,他的面包车平时拉游客,收入也是用于捐款的。而他常穿的那件羊毛毡外套,就是当地人为了感谢他,由方圆手工最好的人缝了送给他的。
但是,不一会儿,他和王哥聊天,说起丹增活佛在白马雪山和梅里雪山这一带的影响,他又思忖说,我们为活佛做了那么多工作,如果能用他的影响,让当地政府特批一条梅里雪山的直升机旅游航线给我们,那不是等于开了一个印钞机吗?
公公的过去到底是怎样的,没有人能详述,只能用一个规律来推断,到丽江生活的人,都是希望抛掉自己过去的人,但是过去又如一个惯性的磨盘,动不动又滚过来,压住了人们的现在。
公公是有一个女朋友的,在丽江时一直住在他的客栈里,平日里就一直坐在阳光铺满的院子里,坐在他身边,不怎么做声,只忽闪着大眼睛看着他。那是一个还在念大专的女孩子,很年轻,像是一朵还未接触过空气的初开的花。
进山,女孩也一路跟着公公,一路地徒步,从不喊累。
公公对别人都很和气,唯独对她态度很差。环境恶劣时,照顾的事总是最后一个想到她,就连山路陡峭时,削竹竿当作登山杖分发,也会漏了想到她。女孩却不在意,她反倒觉得这样是公公把她当作了自己人,克己奉公是理所应当的。
公公常常吩咐她去照顾别人,她于是听话地忙前忙后,还是很开心。但是公公还总是没理由地对她发脾气,有时候说很重的话,说要分手,这个她受不了,有一天,眼睛红红地整个下午,最终还是留下了,她说,她真的现在走了,公公会很没面子,怎样向这么多同行的人交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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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十三 公公(4)
到达梅里雪山中的雨崩村那天,女孩又在哭了,晚上和我一起洗澡,夜冷水凉,她躲在门后,哭个不止。她说,没有人知道公公的脾气有多么坏,总是莫名地发怒和暴躁,公公很多疑,永远不相信她是一心爱他,仿佛两个人越靠近,他就愈要伤害她。
她说,王哥还特地跟她谈过,说公公是个危险的人,劝她不要再和公公在一起。她很犹豫,更加伤心,因她是真心爱他,而她原本更期望公公能给她一种新的生活,让她离开父母离异的可怕家庭,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我不知道这女孩的爱情,是不是更多是种依赖。我只本能地觉得,公公应该有很多不快的往事,这些往事还活着,在他现今的生活中时时出现,折磨他的内心,让他不能安详。
离开雨崩村的那天晚上,又是一场热烈的聚餐,众人围坐。公公又喝了不少酒,他提到了他多年前离婚的妻子,提到了过去的片断,当兵的生涯,做生意的漫长经历。
他说他曾作了一首诗,名叫《两辈子》。他只念了第一句“如果我有两辈子”,就忘了词,于是女孩一句一句在旁边提醒,她竟是早就背下了的。
我也记不住原文了。只记得诗大概意思是,如果人能有两辈子,有了中年时对生活的领悟,回头再来享受年轻的纯真和激|情,如果人生能在人懂得如何生活以后,重新再来一遍,那一切该是多么完美。这是一个还有少年心性的中年人,饱经世事后的感慨。
但是,人只能有一辈子。所以注定要在走向安详的途中,背负不安详的过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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