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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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上重播《我本善良》,爱恨交缠,生死恋歌。
年少时最迷这部剧集,爱上齐浩男,欲罢不能,总以为,一个女孩的一生,总会有个齐浩男在等着她,只是遇上的早晚而已。长大后才明白,即使遇上一个爱你的石家荣,都是一件难得的事。
那个时候非常不待见齐浩男的前女友,一个所谓的楚楚动人的淑女,优柔寡断,举棋不定,伤人又伤己。后来她终于自杀,竟觉得十分快意。
这么多年后,才终于能够渐渐理解,当年她如何的心灰如死,决然离去,明明她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她,但在彼此心里,总是爱得不够,抑或爱得不真诚,心中天平失了衡,终究分手。
黛安娜真是傻。要爱,又要自尊,要关怀,又要自由。世间哪来的这等好事,全被你占尽,你总只能选择有限的几样。她明白,于是离开,却拿得起,放不下,终于自毁。
我永远都不要成为她那么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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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刚毕业就进入正洋,最初是在正洋的产业公司的综合管理部,一年后便被调入总部。
那时正洋的集团化运作刚开始,总部公司也刚正式成立,所有人员皆司龄越过三年,经验丰富,只除了沈安若。并且她是唯一的女子。
那时她原先的部长张效礼已被调至总部,力排众议要将她一起带走。张效礼说:安若虽司龄短,经验少,做事却是条理漂亮,再多的头绪从不见杂乱慌忙。最难得对任何人员皆一视同仁,对职位高者不卑不亢,对职位低者亦有礼有节。
几年后沈安若升职,人力资源部照例抽调人员进行考察。临时项目组的同事说,沈安若有见解,无锋芒,肯尊重他人意见。清洁工说,沈小姐待人和气,不张扬,这么多年,从未见她发脾气。她的现任上司批语:安若工作努力认真,性格沉稳平和。
沈安若自己知道,自己火气明明很大,只是甚少人前发作。
幼儿园的时候,被大人冤枉,于是小小的沈安若掏出小猪扑满里的所有硬币,套上厚外套,壮烈地离家出走。其实也没走太远,安若跑到平时爷爷常带她去的小公园,坐在角落里看老奶奶们扭秧歌,看老爷爷们下棋,从中午一直看到夕阳西下,甚至还跟着奶奶们学了一阵子。家里那厢却是人仰马翻,险些要报警。
小学三年级时,沈安若突然不愿意去上学,嫌离家太远。大人们逼了几回,最后她竟一病不起,高烧不退,在医院整整住了两周。后来终于转了学,几周后,沈安若便又成为老师同学人人称赞的好学生,最后抱着大摞的奖状证书毕业。父母坚信,安若是在学校受了委屈才要求转学,但从来都没套出任何原因。
其实儿时的她还偷偷点过蜡烛烧自己的头发与手指,看着几丝头发嗤嗤几下,在烛火几厘米处便蜷成一团成了灰,而手指则感受到灼热的微痛时,心里的郁闷就渐渐地散了。
后来年纪渐长,便不再这样伤筋动骨。贺秋雁给沈安若总结三条发泄方法:剪头发,虐待胃,浪费钱。
沈安若留长发,但总是没有特别长,只因为她常常在心情不太好的时候自己拿了剪刀,卡嚓一声便剪下一寸。有时候剪得过狠,便不得不去理发店请人重修。她平常吃得不多,常常饥一顿饱一顿,但是抑郁的时候,便跑去最喜欢的店里,一直吃到撑。后来看《瘦身男女》,那些男人女人因失恋将自己吃成巨胖,忍不住冒汗,似乎见着自己未来写照。在外念书时她大多时候一个人逛街,总是坐到公车的终点站,离学校远远的,在旧书旧货市场转一天,买回大堆好看不实用的东西。有时候也买衣服,并不贵,一下子买一包,大多扔进柜里,连穿的机会都没有。于是她出门尽量少带现金,因为总会花光。有一回,只给自己留了公车路费,却不想已经没有公交车,只好打车回校,在楼下打电话请室友送车费下来。
贺秋雁说:沈安若,你貌似平静,其实骨子里有一种毁灭因子,真是可怕。
沈安若其实从小便不与人交恶,与人客气,让人三分,印象里几乎从没与同学或者小伙伴们吵过架。同样的,她也便没有特别交心的朋友。闺蜜也算有几个,但也甚少互抖隐私。聚到一起,大多是因为有共同爱好,比如同喜欢一位作家,同喜欢一部电影,或者同是运动盲,体育课总要补考。
贺秋雁是个例外。两人并无太多共同喜好,但兜兜转转,每次回首,不管哪个方向,这人总在灯火阑栅处,从中学、大学一直到踏入社会,于是便默认了这缘份。
贺秋雁总说,沈安若,像你这样明明有脾气却忍着不发作的人,最是自虐,早晚窝出病来。不如学我,虽然有失淑女风度,但是多么爽。那时候她刚结束一段恋爱。还在僵持中时,男方这边尚未分手,那边已经另有别人。她们俩恰在餐厅与那姿态亲昵的一对碰个正着,贺秋雁端了杯子过去,礼貌地打过招呼,然后将酒泼了男方一脸,又一个巴掌甩过去。
直到几年后安若想起当时的场面,仍是笑到发抖。贺秋雁说,笑什么,我还有更英武的事迹你没亲眼见到。安若带一点敬意说,我十分庆幸你没去泼那位女士。贺秋雁一脸认真:我当然分得清事非,欠抽的是男人们,我们女子同胞定要互相珍重关怀,为何要内讧。
安若在这一点上十分崇拜贺秋雁,因为换作她,打死也做不到。她想,她只会装作没看见,安静地转头走掉。或者躲不掉时,便落落大方地上前打招呼,然后回家自己将这个心结慢慢消化。
其实也真有过那么一次,很凑巧地,亲眼看见妙龄女子对江浩洋投怀送抱。后来她真的什么都不问,反而是江浩洋沉不住气:沈安若,你为什么都不问?问她是谁,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你若觉得有必要解释,自然就会主动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又为什么要问。沈安若答得心平气和。
我不明白,安若。在你心里,究竟把我当作什么?你可曾把我当作将来要共度一生的人?还是你觉得,我只不过是陪你走过一段旅程的路人?
那么,江浩洋,你也跟我说,你有把我当作将来要共度一生的人吗?还是,你只把我当作你的备胎之一?你终于调研出结果了么?
那个时候,两人已经完全闹僵,就如蜘珠网,明明细细密密纠缠不清,偏偏看起来那样脆弱,仿佛被风吹一下都会破,就这样死撑着一天算一天。有一阵子江浩洋被派到下面乡镇去锻炼,这样两人便整整几星期都不见面,沈安若竟觉得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有天晚上同事聚会,在一起喝了不少酒,划拳说笑猜谜语,热闹非凡。后来又去唱歌,安若最拿手王菲的《催眠》,几乎把嗓子喊破。那天她觉得十分轻松快乐,又忍不住怅然地想,为何与普通朋友在一起相处这样容易,反而是所谓相爱的两人,却是整日里互相折磨伤害。
不如一切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是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
当时有同事唱《边走边唱》,突然便想落泪,急急走进洗手间,直到洗了脸才出来。那天她提前走掉,却不想在公司宿舍楼下见到了江浩洋,顿时愣在原地。他一脸倦容,却仍站得挺直。
那天本是她的阳历生日,因为这天本是个节日,所以连她自己也忘掉。江浩洋一向不去记各种纪念日,觉得十分的无聊,不想几周未见的今天,他竟然出现了。
本来前几晚上两人打电话,已经到了话无可说的地步。安若说:“江浩洋,我们现在这样子,还要怎么走下去?”江浩洋的声音在另一边也同样没有温度:“你说怎样就怎样。”“那好,我们不要再互相折磨,大家都解脱吧。”电话那边久久没有声音,沈安若的心也越来越冷。其实她也只不过要一句话,只要他轻描淡写一句“不”,或者哪怕他轻蔑地说“你别想”,她都觉得那是一种心灵的安慰。可是根本连句话都没有,天地间几乎只剩下安若自己的呼吸声。终于还是她先沉不住气,一言不发挂掉了电话,就这样一直到今天晚上。
回到宿舍,虽然已经吃很饱,安若还是努力地又塞下大块的水果蛋糕。两位室友也有份,于是集体倒戈:“安若,你真不像话,浩洋等你整整三个小时。”
那天晚上沈安若挤在何双艳的床上睡了一晚,将自己的房间留给江浩洋。何双艳直推她:到你自己屋里去,我们什么也看不见。沈安若后来想,正是因为心中有那样的不确定与不安,所以才始终不愿将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天还未亮,江浩洋便要赶最早的长途车回他目前的工作地,要两个半小时的车程。两人四点半便出门,在路边摊吃了豆浆油条,安若送他去车站。两人一路无言,一直到江浩洋的车要开动,江浩洋突然打开车窗,探身出来:“安若,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那是《春光乍泄》里的一句台词,那一年,哥哥刚刚离世,安若觉得有一瞬的伤感。当时太阳刚刚升起,向着安若站立的方向投射出万道虽然没有温度却灿烂夺目的光芒,直晃得她睁不开眼睛。江浩洋背向着太阳,安若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只见他被笼在一层光晕里,觉得心底又有东西在坍塌,融化。就这样,总是这样,反反复复,在她左思又想,辗转难眠后,终于又一次下定决心要离开时,他轻描淡写一句话,便留住了她。
回宿舍时,两位室友都还未起床。小小客厅的桌上瓶中Сhā了大捧白色的香水百合,想想江浩洋那种个性,竟然亲自捧了花送上来,真是难为他,安若想起那情形,嘴角便不自觉地扬起弧度。安若从未告诉他,其实她最不喜欢百合,花姿张扬又娇柔,香气又太过馥郁。但此时心里某处一寸寸地软化,只觉任何花都无法与它的姿色相比。后来花枯叶败,仍不舍得扔掉。
这究竟是第几回闹,安若也记不清。第一回闹分手,安若把当时已经几乎齐腰的长发剪得比赫本当年更短,她以为可以干脆利落地了断,其实到底还是输。江浩洋后来总爱将她短得像男孩子的头发揉乱,又用手指帮她梳理整齐,带点宠溺地笑:“这样好,显得精神多了。”于是沈安若恍惚觉得,两人持续多日的僵持,冷战,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
再一回,沈安若趴进被子哭了整夜,其实自己都奇怪,明明并没有真的那样伤心。第二天头痛欲裂,眼睛红肿,根本无法见人,只好佯病请假。那一次她起毒誓,这样的拖泥带水磨磨叽叽,完全失了她的本性。如果自己还走不开,不如下辈子投胎作一只猪。江浩洋一周以后才打过电话来,偏偏三言五语,又将她迷惑。
那时候,沈安若其实十分恨自己,明明居于下风,却总似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在意江浩洋对她的不在意,气恼江浩洋对她不珍惜,却又每每因为他一点点的在意和珍惜而心软。她其实已经分不清爱或者不爱,两人的相处,到了那时,竟成为一场竞赛,谁先认输,谁沉得住气,谁心软,谁头脑清晰。
暗恋
沈安若总是记不起与江浩洋到底为何事而陷入僵局,冷战,以至终于结束。她只隐隐地记得那些模糊的片段,并不连贯,仿佛电视剧结束时消了音的片尾曲。
这样也好,是谁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却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不过,她倒是十分清楚地记得那曾经的开始。有时候回想,便仿佛重看一部老电影,明明距离遥远,却又显得那样亲切而熟悉。那是她人生的章节之一,总不能因为结果的不如意,便连过程也漠视。
沈安若第一次听到江浩洋的名字,才刚进大一没几天,那时候,她们为期两周的军训都还没结束。安若第一次远离家乡,夜深人静时,便有点想念父母,睡不着,想起熄灯前写了一半的家信,悄然起床,打算到走廊上继续写完。
没想到走廊尽头有低低抑抑的细语声,原来是有人在打电话。那时候,手机在校园里还是基本绝迹,宿舍里的电话也刚刚才装上,所以原来安置在每层走廊尽头的公用投币电话,仍然没有被拆掉。安若将信纸放在洗刷间的台面上,借着灯光专心写信,无奈走廊里实在太静,尽管她刻意离得远,而那边声音也刻意压低,仍是模模糊糊听得到大概。最后那边的女声似乎开始压抑地低泣,隐约地听她说“江浩洋,你说话。你究竟有没有在听?你不要把电话拿开!”她的哭声渐渐大起来,压抑着,抽泣着,只听她一遍遍地说,“江浩洋,你不能这样对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沈安若觉得有这样的自己很罪恶,虽然她本质无辜,于是收了东西想悄悄回宿舍。刚出洗刷间,不想那女子已经低头闯了进来,只一瞥,安若已经看清,那是本系大三的学姐,舞蹈队的队长,天鹅一般美丽骄傲的女子,在院里举行的迎新生晚会上领舞,惊艳全场。如今头发凌乱,泪水纵横,狼狈不堪。
那时候,她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的恋爱,所以弄不明白,为什么本该甜蜜的恋爱却让人哭哭啼啼,本该幸福的女子却心甘情愿地将自己低到了泥里去。
后来回想,莫非正是这样坏的开头,才使得自己在与江浩洋相处时,时时警告自己,永远都不要让自己沦入这样狼狈的境地,时时准备好抽身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所以才最终让两个人无法走下去。那时江浩洋说:“沈安若,你又何尝真心对过我,放心地把你的未来交给我。我希望我将来的妻子是你,我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可是你,你曾经想像过我们的未来吗?你对我连这份信任都没有。”几年后,回想起这一段时,沈安若承认,总是一只巴掌拍不响,他们俩,谁又负了谁,根本没有一只好鸟。
那时很快便又听到江浩洋的名字。新生们已经正常上课,就像所有的新生们那样,每晚熄灯后,便是姐妹卧谈会。毫无例外的,女生们的话题永远是男人。
“你们今天见着徐志毅身边的女孩了么?大一新生耶,可真厉害啊,这开学才几天啊。”孙冰冰一惊一咋。
“徐志毅是谁?”
“我们院的学生会外联部长啊。沈安若啊,你真孤陋寡闻。”
“说不定人家以前就认识呢。”张俪猜。
“不可能,那女生家是本地的。”许芝得意宣称,“还有,今天我和飞飞一起跟踪了那女生,是会计系的耶。”
“切,好无聊啊你们。”白欣雅也发话了。
安若很想睡,但是她上铺的孙冰冰正挤着躺在她旁边。本来她正戴着耳机听音乐,对校园八卦没兴致,又觉得失礼,便摘一只耳机,腾出一只耳朵,孙冰冰很不客气地把那只耳机戴上,“啊,安若,你竟然听徐小凤。好老啊。”“嗯,催眠。”
“听说江浩洋跟季雅婷分手了。你们没看季大美人这几天憔悴的啊。”
“江学长真是有本事啊,那天隔壁学姐跟我说,他上一任女朋友,是外语学院的院花呢。”
“人家那是有实力嘛。还是自己院的人比较好,不容易引发外交冲突,听说上回,外语院的那些人骂死我们院。”
“你怎么知道是江浩洋负心了,分分合合很正常嘛。江学长现在有新女友吗?”
“目前还没有。有也要藏着啊,不然怎么抵挡舆论的谴责……”
安若有几分昏昏欲睡,Сhā一句:“江浩洋这名字听起来这么熟……”
“沈安若,拜托,我们的学生会主席啊,迎新会那天是不是你睡着了……”孙冰冰有点抓狂了。
啊,安若想起来。刚才谁说什么来着?季雅婷,原来那位学姐叫这个名字,果真人如其名。只是……
“江浩洋,三个字都带水吗?他莫非五行缺水,才取这个名字。”安若突发奇想。
她是真的没有注意到江浩洋。迎新会那一天,她的目光全盯在另一名男生身上。那男生长得不算特别帅,带一股冷冷的气质,上台唱一首张学友的《祝福》。他上台时,并没觉特别的出彩,因为当日台上帅哥靓女太多,但是当他一开口,全场便安静了,他的声音温润悦耳,尾音又带磁,安若觉得他唱得比学友甚至还要好。在他退场时,突然回头看一眼,朝观众席笑了笑。就在那一霎那,安若似乎听到胸口里土壤松动种子萌芽的声音。以前看小说时,总形容女孩子一见钟情,“心中仿佛开出一朵花”,她总笑那是十分胡扯的事情,如今她终于信了。
那个男孩子叫李海剑,也是大四生。其实安若当时并没有任何想法,只知道自己会因为在校园里偶遇他而心情愉悦,会因为整日没见到他而觉得沮丧。
刚开学有迎新生篮球联赛,球盲安若天天准时地守在篮球场,一场都没落下,弄得她们班男生队员直要请她吃饭:“沈安若,就你最够义气,天天来给我们打气。”安若觉得内心歉疚,她哪里是来看他们,于是第二日买了巧克力请他们吃,于是这帮男生,就这样喊着她妹妹,整整罩了她四年,完全是无心Сhā柳。
学校二号食堂的菜最是不好吃,安若每天早晨都在那里报道。室友问,便说“那边人少,好排队。”其实,李海剑每天早晨也会出现在那里。
她每天中午走那条七曲八折的圆石路,那样的路,最磨损鞋跟,但是安若在那条路上碰见李海剑的次数最多。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擦肩而过,但某一日,当安若跟他迎面走过时,他突然朝安若灿然一笑,安若仿佛看见周围有千百朵鲜花同时盛放。那天晚上,宿舍每一个人都问:“沈安若,你捡到钱啦,嘴角含笑,这样诡异。”其实后来安若想,或许是她看他时面带微笑,所以他也回应她。
后来她甚至去参加他任社长的台球社,天知道沈安若多么讨厌一切体育运动,哪怕是台球。
就这样,沈安若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的一半时间,几乎都用来暗恋。
连她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子。看得越多,时间越久,沈安若便越来越明白,这个男生,明明就不是她从小向往的男孩子,甚至他有很多缺点,是她很一向很不待见的。比如他有时很小孩子气,很爱现,很看重得失,可是,当那些缺点呈现在他身上时,竟成为熠熠闪光的亮点,使得他个性鲜明,真实可爱。沈安若觉得很鄙视自己。
晚上她躺在床上睡不着,打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写日记:我终于明白,原来情感与理智,是这样的不可调和。
其实沈安若真的什么想法都没有,她享受这样的过程,仿佛小时候踩着椅子偷喝过一口爸爸藏在橱柜中的酒,又苦又辣,但内心窃喜。
她在日记里写:不如放纵自己一回吧,只此一回就好。其实我爱的不是他。我初次离家,心灵无所寄托。我将爱我自己的那份感情,恰好系到他身上。我总要有所寄托,如果不是他,也许就是一棵树,一朵花,甚至一块石头。只不过正好是他而已……
沈安若小心呵护着自己的秘密,直到李海剑毕业,也不曾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她曾经把整颗心都系在了某个人的身上。很多年后,与贺秋雁回忆大学往事时偶尔提起,秋雁很是吃惊:
“沈安若,我真服了你。第一,你竟会喜欢他,他完全不合你的标准嘛。第二,你竟然藏得这么严实,装得这么像。那时候我每周至少跟你见面三次,我竟然都不知道。还有,你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呢?至少给他暗示,让他知道啊,兴许他也喜欢你呢。这样你都不会觉得可惜么,换作我,遗憾死了。”
安若想,若是李海剑真的追她,只怕她会吓得转头跑掉吧,那明明不是她想要的那种男生。她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他,但总是控制得住不要失去自我。为什么要表白呢,明明就不求结果,暗恋是一个人的电影,自己当导演,编剧,演员,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可恋爱却是两个人的游戏,要服从规则,要学会妥协,甚至,要愿赌服输。
似曾相恋(1)
沈安若没想到那么快便有机会直面传说中的江浩洋学长。经济院承办了一项规模不小的活动,需要很多人手,大一新生最是踊跃,连极懒的白欣雅都报名志愿者了。
沈安若不愿凑热闹,看看名额已满,乐得清闲。大好的周末大清早,舍友们要么去帮忙,要么出去玩,只有她安静地在宿舍里听着音乐看小说,正看到精彩处,宿舍电话响了,孙冰冰哭腔哭调地求她立即去图书馆自修室最后排找一个她忘在那里的绿色文件袋给院学生会办公室送去。“那份材料学办9点要用的,学姐千叮万嘱过我。可我们马上要出发了,安若你一向最好,拜托了,我爱你,挂了。”
“哎,你等一下……”安若还没问清,孙冰冰已经收了线。她发了几秒钟呆,看看表已经八点四十,顾不上去琢磨孙冰冰奇怪的要求,立即认命地快速换好衣服小跑到图书馆去,果然找到绿色文件袋,想必孙冰冰和男朋友又一大早又跑这儿来吃早饭了。又跑到学办,已是气喘吁吁,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位学姐已经一把将文件拿走:“我的天,你总算送来了。不是说好要提前十分钟送到的吗?几乎急死我。”
“对不起,我已经尽力地快了。”
学姐说:“咦,你是新来的吧?”
“嗯。”
“唉,算了,下次别再忘了。”
沈安若正努力地调整呼吸,顾不上解释。她刚才跑得太急,觉得口干舌燥,呼吸困难。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句:“健忘,迟到,这跟新生非新生有什么关系。”那声音非常有磁性,语气却不冷不热。安若一抬头,便正对上了一张可称之为英俊的脸。虽然如今长得不歪都可叫作“帅哥”,但可以用这个俗之又俗的“英俊”一词来形容的男生,毕竟还是少数。安若正在心头算计着给这男人的长相气质以及表现打几分,只听学姐说:“浩洋,到时间了,咱们该走了。”安若心头一亮,啊,原来是他,不禁多看几点。他明明语气冷淡,表情却很柔和,非常具有欺骗性。“道貌岸然”这个词在安若脑中轻轻浮起,打了个圈,安若努力把这个念头压下,却忍不住弯起嘴角。
江浩洋斜靠在桌旁,微微侧头看她:“你怎么没带工作证?”
“可我不是……”
学姐说:“走啦。”
江浩洋从抽屉里抽出一张工作证递给她:“戴好。你们的车是不是已经走了?跟我们的车一起走吧。”又往她手里塞了一瓶矿泉水,“以后应该早起跑操,你上个楼就喘成这样?”
沈安若突然从心中钻出小小的冒险念头,对这次活动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兴趣,于是乖乖地跟在他们的后面。
他们那次是到近郊的一个福利院去做社工。江浩洋在路上就发现了她误打正着的冒名顶替,不过并没说什么,到了集合地后,把她扔到一个组里就走了,后来沈安若发现那其实是工作最轻松的一个组。
直到晚上,沈安若想起江浩洋那仿佛很镇定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幻了好几种颜色,仍然有着恶作剧得逞般的窃喜,仿佛替素不相识的那位师姐报了一点小仇。上铺孙冰冰想是白天累了,早早躺下,迷迷糊糊地问:“安若,你今天怎么也去了?”
“大概他们缺人手吧。”安若也觉得累,躺下看着双层床的床顶,“哎,孙冰冰,我跟你说件事,你可千万要冷静,别跳到我床上来。”
孙冰冰十分配合:“哀家准许你说。”
“你今天失去了一次跟你心爱的江浩洋学长的同车机会。如果你自己去送文件的话……”
“啊——”上铺果然传来尖叫。安若还没来得及堵住耳朵,孙冰冰已经神速爬下床来,扼住她的脖子:“你这个坏蛋,你存心刺激我!”
“咳咳,谁叫你大清早就奴役我,还毁我一天周末好时光。你明明可以自己去取……”
“上帝啊,我为什么不敢自己去送资料啊,不是怕给浩洋学长留下坏印象嘛?啊,为什么啊为什么?上帝请您告诉我为什么啊。”孙冰冰整晚都在沈安若耳边重复同一句话,安若被她念得脑袋疼,忍不住Сhā嘴:“江浩洋到底有什么好啊。”
“你竟然这样问?你这个得便宜卖乖的坏东西,我掐死你!江学长哪里不好啊?高大英俊成绩好,篮球足球都很棒,人缘也佳,听说连他家里条件都很优。啊,上帝,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啊。”
沈安若很没气质地对着空气翻了个白眼,反正没有人看见。
经济院一年一度的传统大戏普通话大赛开始了,沈安若所在的211宿舍被班里指派代表班级参赛。她们班级四十几人,一共只有六名女生,恰在一个宿舍,虽然不是每人都貌美如花,却也个个生得整齐干净,又常常集体出行,排在一起算是校园里养眼的一景,工商2班众男生对此感到非常荣耀与自豪,平日里也是对她们保护有加,但遇上诸如此类事件时,就顾不得什么绅士风度了,以三十几票对六票的绝对优势,决定本次赛事由女生们出面搞定。
六名女生集体出动找素材挖创意,最终采纳了沈安若临时起意的念头,大家各自分工,竟然一天之内就把剧本写好了。那是一个模拟法庭节目,根据当年晚报上连载了几天的一个非常热点的民事纠纷案改的。一位女职员被同事诬陷后家庭破裂精神崩溃,最后把诬陷者告上法庭。
之前的参赛节目无非都是诗和散文朗诵,舞台剧独白,还有快板绕口令,无甚惊喜。211女孩们一上场,先扮作八卦女长舌妇,叽叽喳喳窃窃私语搬弄口舌是非极尽毒舌之能事,把女主角气得发抖,很有喜剧效果,台下已是低笑声不绝。到第二幕,现场立即改作法庭,除了女主角和诬陷者,其他四人迅速捡起藏在台角的戏服,十几秒内就由恶女分别扮作一本正经的法官、书记员以及双方律师,台下的笑声更响了。
她们事前已经排练无数遍,此刻虽然紧张无比,却觉得那些已经熟背于心的话完全不用经过大脑,便自然地脱口而出。许芝与沈安若分别扮作被告及原告律师,她俩本来就口齿清晰,如今各自戴上眼镜,很像回事。受害人白欣雅长一副清纯面孔,带一副软软的腔调,显得十分楚楚可怜,被告孙冰冰则是彻底的恶女相。张俪的声音珠圆玉润于是派她去做法官,至于普通话不太好,带一口乡音的赵慧,则让她扮只有几句台词的书记员。其实剧本写得很粗糙,有多处法律错误,庭辩场面场面更是胡乱综合了港剧美剧以及古装戏种种。但一群青春洋溢的女孩子在台上这样的装模作样一本正经,是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安若记得,比赛结束的第二天,她们宿舍收到大捧的花,落款写道:工商系全体男士敬献211的小妹妹们,祝贺以及感谢你们终于打倒会计系,替我系争光。
当时安若正与许芝在台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正辩到精彩处,偏偏台上灯光闪了几下,突然灭掉了,大家一时傻了眼,台下立即开始鼓噪。白欣雅最沉不住气,直扯沈安若:“怎么办?我们怎么办?”没想到那话筒还是通电的,白欣雅的声音立即通过音箱传到台下,台下有哄笑声,场面很尴尬。沈安若也不知自己哪来的急智,立即把话筒举到嘴边,用刚才辩论的腔调一字一句地说:“俗话说,好事多磨。你放心,胜利会属于我们。”许芝的反应也极快:“现在胜负还未分,你们说什么大话呢。”法官张俪也反应过来了,用木槌敲着桌子,口气严肃地说:“肃静!肃静!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法庭纪律?双方律师继续!”
台下安静了几秒钟,瞬间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沈安若她们的节目便得以在黑暗中继续进行。没有了几百双眼睛的注视,又经历了刚才的紧张与尴尬,她们反而沉静下来,完全超水平发挥。很巧的,快到结尾,灯光系统恢复了正常,舞台一片明亮。按剧本设定,沈安若一方赢了官司,与被告方的律师握手。许芝与沈安若用力地握手,在台下看来状似还在继续较劲,安若当然明白她们分明是在庆贺刚才两人的配合默契。
工商2班的节目无争议地得了第一名。江浩洋与院领导一起坐在评委席里,轮到他举牌时,他嘴角噙着笑意,给了10分,全场哗然。
似曾相恋(2)
很快就到了学生会换届,大四生退出,大一生补进。孙冰冰与许芝最积极,连日在宿舍准备拉票演讲,总拖着甚少去自修室学习,整晚混在宿舍里的沈安若当观众兼评委。公布候选人名单的那日,沈安若下课后抱了课本慢腾腾地下楼,碰见几个熟识的同学,均朝她道“恭喜”、“加油”,沈安若一头雾水,直到遇上孙冰冰:“沈安若,你行啊,跟地下党似的。”她脸色很不好看。
沈安若费了很大劲才得知,原来孙冰冰并没进入院学生会的侯选人名单,而沈安若的名里却列在其中。安若大吃一惊,立即跑到学生会办公室,屋里几位面熟的学长正在忙。“我是沈安若。对不起,我想知道,我没有申请入会,为什么候选人里有我的名字?”
“原来是你。”上回那位学姐很和气地朝她笑,“江浩洋帮你报的名,作你的推荐人。”
“可是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
“啊?没人跟你说吗?唉,我也不清楚。你等一下浩洋吧。哎,他来了。”
沈安若回头,看见江浩洋正站在她身后。他比她高许多,此刻与她站得太近,她需要仰着脖子才能直视他的眼睛。
“江学长,谢谢你,但我对入学生会没兴趣。”
“哎,你可真是开门见山。我觉得你合适。我有义务在卸任前推荐我觉得适合的人加入。”
“你至少应该征求我本人的同意。你不觉得吗?”
“咦,你没收到消息吗?我给你留了信,可能是没交到你手里?”江浩洋又露出他那很迷惑人的温和笑容,“别人都争取不到的机会,你却不要。你是淡泊呢,懒惰呢,还是胆怯呢?”
“你不用对我用激将法,我才不上当。还有,我也不领你的情。”沈安若觉得怒气上涌,很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她看见江浩洋又开始微笑,索性转身走掉。
最后沈安若还是进入了学生会。晚上她回宿舍跟大家说起这事时,211的姑娘们一致认为,沈安若即使不为自己,也该代表大家去参选,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入选机率大。优秀而美丽的工商2班211宿舍的姑娘们,怎么能在学生会里没有地位呢?连孙冰冰都放下失落心情鼓励她:“沈安若,你进了学生会,等明年我想进时,就有人替我说话了。”
任命那天有辞旧迎新聚餐会,酒喝过、场面话说过后,领导们便退席了,只留了新老交替中的学生会全体成员。他们新人坐一桌,与各位师兄师姐也都熟识,间或便来来往往的敬酒。后来上任学生会主席江浩洋学长端一杯啤酒过来,依旧是充满亲和魅力的微笑,还没走近,安若身边的邹佳佳就小声说:“浩洋学长真有型啊。”
沈安若垂下头,以免自己会忍不住翻白眼。听得江浩洋用又磁又润的声音说:“我敬各位学弟学妹一杯,加油,好好干。”突然就冒出一个坏心的念头。待那杯酒喝完,大家提议要集体回敬学长一杯时,安若抬头朝江浩洋嫣然一笑:“江学长是我们院的荣耀,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大家当然要一个个单独敬他。我先来吧,师兄,我干了,您随意。”沈安若仰头便喝光那杯啤酒,因为心里有一点紧张,险些把自己呛到。江浩洋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脸上浮起笑意,一抬手也全喝光了。新生最爱起哄凑热闹,不过也总有叛徒,两个一起敬,当然是小女生们,心疼江浩洋喝太多。饶是如此,江浩洋仍被连灌了七八杯,那杯子有二两半,喝到最后一杯时他直摇头,分了几口才吞下。沈安若在心里暗笑,有做了坏事的刺激感,抬头时,却见已经走远的江浩洋正回头看她,于是朝他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
大学生活比高中舒坦N倍,学习并不累,学生会的工作也不算太多,沈安若过得游刃有余。学长李海剑的影子渐渐淡去,沈安若的暗恋生涯如愿以偿的平静终结。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至,晚上总混在宿舍看小说的沈安若也不得不抱了课本去占座上晚自习。某日正看书看得专心,面前突然传来声音:“同学,可以挤一挤吗?”那声音很熟,一抬头,竟是江浩洋。
沈安若环视教室一眼,的确没有空座位了,大多数人自己占了一张桌子,偶尔两人一桌的,多半是情侣,或者暖昧期男女。她抿着唇瞪着江浩洋,对方说:“每个教室都没座位了,真的。难得找见一个熟人。”沈安若想回一句难道我们俩很熟么,想想又不妥,嘟着嘴,很不情愿地把自己的东西都推到一边,腾出半张桌子给他。
江浩洋看书很安静,连翻书页的声音都很轻。沈安若斜瞥一眼,竟是考研书。看不出来他要考研,他明明每天下午都在球场打球。过了一会儿,安若学得无聊,便抽出闲书看,才看了几分钟,手里的书便被抽走了。
“《没有月亮的晚上》?呓,这是哪一科教材?你们还考通俗文学?”
“还给我。”沈安若一把抢回来。
“年轻女孩子看这种消极文学多影响身心健康,不如读一读《女训》。”
沈安若又被气到,狠狠瞪他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挖苦说:“学长你怎么知道这本书消极,啊我知道啦,是你某任女朋友……”还没说完,就见江浩洋用食指靠在嘴上发出“嘘”声,让她小声,又指指旁边正学习的同学。自习室里其实没那么安静,总有小情侣在叽叽喳喳打情骂俏,也有人小声地认真讨论问题,但被他示意,沈安若仍觉得十分尴尬,于是不再理他,换了微积分课本开始做题。过了一会儿,她又要换书时,见江浩洋递过早已准备好的纸条,上面写着:“学不下去了?出去吧,我请你吃东西。”
沈安若也不知道那天怎么就真的跟了他出去。他们去吃的油炸冰淇淋,江浩洋冷得直抖:“现在是冬天好不好,为什么会有人卖冰淇淋?这么冷热交加,你这么贪吃,将来胃准出毛病。”后来沈安若的胃真的很不好,不要说冬天,就连夏天,都几乎不怎么敢吃冰淇淋。
遇见江浩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总是神出鬼没。直到放假前,也就见过他三四回。不过一起上过自习,又一起吃过冰淇淋后,他们似乎相熟了很多,见面就像朋友一样打招呼。后来还请人转交给她两本亦舒的二手港版书,说是大四生们要清理拍卖的,被他捡出来。
转眼第二学期也过了两个月,大四学生纷纷返校,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每人把自己弄成白领状,一到周末便行色匆匆。最自在的当属已经考上研究生的那群人,比如江浩洋,沈安若经过篮球场时,总见他在里面挥汗自如。
某日沈安若难得地在图书馆自修室里学习,学到闷,又掏出小说,不想刚看一会儿,书又被人抽走。江浩洋说:“这么闲?帮我个忙吧。”原来他让她帮忙抄毕业论文。
沈安若不理他:“你自己明明有手,干嘛找别人抄?”
江浩洋伸出右手,食指上包了纱布:“打球时碰伤了。”
于是安若很认命地帮他一字字誊写。江浩洋陪坐在一边,拿了沈安若的小说看,安若有看不清的字便问他。他的字很好看,带一股挺拨俊秀的味道,很像他的人。安若写到手累了,便停下来一边甩手一边愤愤地看他。江浩洋笑着小声说:“你别把眼睛瞪那么大,会提前长皱纹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主动要求帮我抄,我都没用她们。”
“我真荣幸啊,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哪里哪里,她们的字都太秀气。只有你的字,一笔一画的正楷,跟小学生似的,导师只当我认真写字,比较不会多问。”
江浩洋的毕业论文通过后,专程找了沈安若,要请她吃饭作答谢。沈安若拒了几回没有拒成,于是选了怡和园,离学校非常远的地方,不至于被同学们碰见。他们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又走了十分钟的路。那里都是特色小吃,点菜前要先用钱换了餐票,非常麻烦。沈安若只吃了铁板烧米饭就饱了,江浩洋十分的无奈:“我们来回要走两小时的路,你就吃这么点?”因为时间很早,索性又去看电影,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奥那多的那部后现代版,看完后两人都有点郁闷。
江浩洋说:“这两人死的……还真是不值。多可惜的大好年华,不能在一起又怎样,总要各自好好地活着。”
“对啊,莎士比亚的悲剧里,这一部的结尾最让人郁闷了,死得多可惜,不得其所。”
“他们才见了一眼,怎么就能决定一生。年轻人,真是轻率……”
“所以才要早点死,在相爱的时候死去,不然等结婚了,指不定成了怨偶……”
沈安若觉得这种对话真是很污辱电影。
回学校已经挺晚,快要熄灯了。江浩洋陪安若一路走到宿舍楼前。
“沈安若?”
“呃?”
“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为什么一定要有男朋友?”
“可以帮你打水买饭占位子陪你逛街,你闷的时候还可以找他们出气。”
“这些事你都做过?鬼才信呢。”
“哦,我例外,都是别人为我做这些事。”
沈安若笑出声来:“自大狂!”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门口了,安若说:“一个人多自由,打水买饭占位子逛街,我都可以自己做。”
她已经准备进大门,听得江浩洋又喊她:“沈安若?”
她回头看他。
江浩洋站在路灯下,灯光在他身上、脸上罩了一层柔和的光:“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吧。”
沈安若转身跑掉,甩给他一句:“我什么都没听见!”
但是沈安若在后来的三年里,终究是没有过任何一个男朋友。她有很多的机会,有好几位男生,与她很合得来,但她只一句大学里不想谈恋爱便全数推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执意,是否与江浩洋有关。江浩洋远在几千里之外读研,大约每周给她写一封邮件,偶尔也写纸信。那时候学生宿舍还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安若便每周去一次校外的网吧,并不是特别期待,但收到信后,仍是觉得心情愉快。他并不打电话,因为安若不想被舍友们问东问西,一般是安若打过去,说上一两分钟后,江浩洋便说:“我给你打回去吧。”
沈安若毕业的时候,江浩洋研究生也毕业。他很早便定下了Y市的工作,与沈安若通电话时说:“安若,你不如也到这边来工作,这里山明水秀气候怡人,安静又闲适,也并没远离潮流,适合你的性子。”
沈安若没有答应他,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将大多数的简历投到了Y市的企事业单位。她与Y市的正洋集团签订协议时,她的家乡,还有读书所在的省城,都有非常好的单位对她表达强烈的接收意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Y市。她对自己说,我不是为江浩洋而去,而是因为正洋的待遇与机会是最好的。其实她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为了什么。
就是这样的平淡,连承诺都没有。直到很久以后,沈安若终于承认,其实这已经算是恋爱,虽然与别人轰轰烈烈的恋情似乎不一样,淡而无味,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但是之于她,却已经是所能付出的所有。
总以为这样平淡的开始,从容的过程,便会一直这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下去,直到修成正果。但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疏远,漠视,挑刺找碴,相见两厌,终于还是在如水流逝的时光里,一切都改变。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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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每夜熄灯后便是卧谈会,话题天南海北包罗万象。那日有人说:如果两人注定不能相守,那么希望在最相爱的时刻分离,这样便可以彼此守住美好记忆,在余下的岁月中回想怀念。
当时我究竟有没有反对呢?其实当时我想的是,那样多么虐身虐心,既然已经无法在一起,便不如一切都放下吧,还是向前看吧。如果换作我,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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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与江浩洋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
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锻炼的江浩洋,结果话不投机半句多,没多久又开始闹。其实连吵架都不算,因为早就懒得吵,江浩洋的口气极不耐烦,只不断地重复一句话:“沈安若,你够了没有?你自己都不觉得烦吗?我们明天再说好不好,今天我真的很累了。”
最后沈安若终于说:“江浩洋,不用等明天了。我们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让两个人都过得不痛快。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意冷心灰,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帐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对了,她还曾经与贺秋雁合谋整自己的那个肥妞同桌,因为她甚至都当着安若的面说她坏话。那一回,贺秋雁写了肉麻的匿名情书寄给安若的同桌,信里约她到某处见面。小肥妞精神恍惚了一整天,后来忍不住遮遮掩掩地向安若请教,她们几乎要偷笑破肚皮。那个玩笑很恶质,后来安若很担心伤了她,不过还好,小肥妞同桌不但没受到打击,反而从此变得自信美丽,令安若很有什么不着反而怎样的郁闷。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是不指望了,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真的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的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不会是你自己取的名字吧?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沈安若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大笑,直笑得发抖。
正在这时,觉得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可惜气质上弱了三分,显得有点委琐。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那男人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这位先生是查户口的?”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真可惜,真可怕,这男的不得不PASS掉。
她扁扁嘴唇权当作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作借口的。我是真心的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急性子,竟上前拉住沈安若的手。安若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呆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在琢磨着,头顶方向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去。她闭上眼睛,已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怀抱。
那男人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嗨,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两人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娘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的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抓安若手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下意识地拿餐巾纸擦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起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紧张了一下,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浑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是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很无辜,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了,“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入口处倪总的身后帮忙引路,程少臣一下车时,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的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太多面。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似乎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下次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 沈安若也微笑,“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突然想起那部电影的结局,说出来未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如今,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她已经喝掉那杯“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液,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口,终于开始皱眉:“这里面有威士忌?我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来喝饮料?多矫情。”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着他轻笑。“你知道不知道,霓虹其实是两回事,红外紫内叫作虹,紫外红内叫作霓,在虹的外圈,我们甚少能见到。我爸以前说,我出生那天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喝那杯紫色的?”
“我第一次听说有这回事。沈霓虹这名字也很好听,适合你现在的样子。你喝过酒,话多了许多。”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那杯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什么时候离开?你的朋友呢?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替她喝掉好几杯彩色的鸡尾酒,一直等到她要离开。后来去结帐,程少臣说:“请允许我来。”沈安若斜睨他:“先生您贵姓?”“敝姓程,我以为你已经记住了。”在公众场合拉扯其实很不好看,他按住她的手,他的手指很有力,她挣不开,只好看着他付款。
沈安若即使喝醉都会非常镇定,走路时十分的稳,何况此时她根本没醉。但程少臣仍离她十分近地走在她旁边。走出门口时,后面突然有人贴身快速冲过去,安若被撞得退了一步,程少臣一把扶住她,她顺势倒进他的怀里。外面的风很冷,被风一吹,酒劲倒真是有几分上涌,其实她喝的真的不算多,但这男人的怀抱很令人安心,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她想起今天早些时候兴起的那个邪恶的念头,脑里有两股力量交战。
程少臣扶着她上车,替她系好安全带,又将车窗开一条缝。有风吹过,脑子真是晕,听得旁边的人问:“你住哪儿?”见她没作声,稍后又问:“你打算去哪里?”
沈安若听得自己的声音似乎从很遥远处传来:“随便去哪儿都行。”她有点昏昏欲睡。
那男声也很遥远,仿佛在笑:“这是该从淑女口中讲出来的话吗?”车子仿佛发动了,一会儿又说:“拜托你,别睡着。沈小姐?沈安若?你究竟明不明白,在男人面前不要这样不设防,你会很危险。你不怕我把你怎样?”他竟然去捏她的耳朵。
沈安若吃痛,倚着车门勉强睁开眼,斜看他:“你跟喝了酒的女人独处,也很危险啊。哎,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巴不得你把我怎样。”她尽量让自己媚眼如丝,可惜经验欠佳。
程少臣愣了片刻,开始大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赤果果’的调戏?”
“不,这是‘赤果果’的勾引。”沈安若晕晕然地回答。今天她喝酒的状态很不佳,其实她本可以喝得更多都没事。
沈安若陷入沉睡前,隐约地听见程少臣在一边轻叹着低语:“思路还真够清晰的。”
结束
沈安若醒来时,只觉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她坐起来,渐渐地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事情,每一件,甚至包括睡着前的最后一句话。她的衣服仍然很整齐,只有大衣和鞋子被脱掉,身上还盖了一床蚕丝被。
多么可悲,连买醉撒欢的权利都没有,她本以为可以一醉长眠,醒来时已经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她一向引以为傲的清醒思维,此刻正如拿着铡刀的小鬼一般寸寸凌迟她的脑袋。
周围一片黑,远处角落里却亮着落地灯,晕黄的灯光让人心安几分。她晕晕地向光明处走去,发现自己仍可以走得很稳,甚至都没有蹒跚一下,只是头痛得厉害。
这房子的结构很奇怪,似乎没有墙壁。沈安若按着额头在落地灯旁一张矮矮的软椅上坐了一会儿,感觉到屋里似乎比刚才明亮许多,抬起头,看见程少臣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看她。他穿宽松休闲的居家服,头发还湿着,想来刚洗过澡。
见她坐在那里,他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很快转成淡淡的笑意:“你醒得真快。”
沈安若定定地看着他。以前几次见他都在正式场合,西装笔挺,一丝不乱,如今他这种居家男人的形象之于她,十分的陌生。为了掩饰尴尬,或许她应该惊慌地站起来叫一句:我怎么会在这里?为了保持淑女风范,或许她该微笑地向他伸手:你好,谢谢你收留我。为了……究竟哪一种举动更适合当下情形呢?安若想此刻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呆,因为头痛阻碍了她的思考。
还好程少臣没有在那里立多久,他绕过安若,随后不远处传来声音:“你要喝水吗?热的,还是凉的?”
“温的,谢谢。”沈安若听见自己镇定的回答。
沈安若灌了几口水,仍觉无所遁形。昨晚规划的戏码她没勇气继续演,只好索性装傻:“今夜麻烦你。我想我该走了。”
“留在这里吧,已经三点了。”程少臣的语气平静无波。
沈安若觉得心脏抽紧,只听他又说:“我很困,没法开车,不能送你。在这附近也很难找到出租车。”
“我可以打电话……”
“不安全。”他说完这句突然若有所思地笑了,补充一句,“不会比跟我在一起更安全。”
安若正消化他话里的消遣意味,听他又说:“你可以去洗个澡,我在浴室放了新的睡衣、毛巾与牙刷。”抬头见他已经夹了枕头与被子走开。
沈安若去胡乱洗了一把脸,又和衣躺回床上,程少臣给她留了灯,让她能找到路。这房间的构造与灯光都奇怪,她不知道程少臣在哪里,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见。她留了床头的灯,将光调到微弱。
屋里非常静,除了自己的脉搏,还有脑部血管突突在轻跳的声音。明明这样的安静,却又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叫嚣,连耳朵都轰鸣。她拖出枕头蒙住自己的头,就这样辗转反侧,直到天空开始泛白,才恍惚睡去。
再度醒来时已经接近中午,还好是周六。沈安若终于得以看清这房间,原来是全开放式空间,所有的功能区都只以天花板和地板区别,卧室、书房或是客厅都只有百页式的实木屏风稍作遮挡,色彩线条都很简洁,家具也少,并不像居家的样子。偌大的空间,这样的规划,很是奢侈。
程少臣竟然还睡着,裹着被子歪在沙发里,手脚都露外面,嘴唇半抿半翘,有几分孩子气,浑然不像他平日里谈吐优雅气定神闲的模样。她蹑手蹑脚走开,洗漱完毕出来,见他已经醒来,揉着眼睛问她:“你会不会做早餐?”
程少臣的厨房十分干净,所有电器与用具一应俱全,甚至连米面调味料都有,只是大多连封口都没开,冷藏柜里还有一些新鲜蔬菜。沈安若觉得这人十分的诡异。最后做了鸡蛋饼和小米稀饭,用白菜与黄瓜拌了两种咸菜。后来收拾整齐,她准备离开,见程少臣已经换了出门的衣服:“我送你。”
“不用麻烦,我打车回去就好。”
“你住在新区吧?我今天在那边有事情,顺路。”
程少臣的车开得快,但是极稳。沈安若仍是头痛,她想起从昨天晚上手机就关了,怕公司有事,于是开机。她的手机设了关机来电提醒,几秒钟后,叮叮当当,响起一串又一串提示音。她查看信息,显示江浩洋未接来电,一共六个,从12点一直到凌晨2点。沈安若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口气,将信息连同号码一起删掉。删那个号码按“确认”键时,她犹豫了一下,心底有一处微微刺痛,但仍是断然地删掉了。
路程不近,程少臣开车很专心,两人一路静默,沈安若突然很感激程少臣的话少。
正在沉默间,手机铃声突然又响起,安若正捏着手机想事情,被铃声一惊,手机竟从手中滑落。程少臣欠身替她捡起,递过去,沈安若觉得有点窘。铃声仍然一遍遍响着,虽然已由一个名字变作一串长长的数字,但仍然是熟记于心。她觉得眼睛有点发酸,想是被跳动的数字晃花了眼。
她感觉程少臣似乎扭头看了她一眼,于是朝他强笑一下:“骚扰电话,打来好多回了。”铃音终于停下,很久没再打回来,沈安若轻轻松口气,又有一丝难解的失望,终于再度关了机。她不知道程少臣在旁边能观察到几分,只觉得又开始发窘。
车内静寂得让人无法透气,程少臣突然说:“通电状态直接把电池取下,拨不通会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内。如果你不想下班时间也被公司烦,不妨试试这一招。”
“真的吗?我第一次听说。”
“哦,你上回提过的电影,我知道是哪一部了。”
没想到他转话题这样快,沈安若心里更窘了几分,换一副轻松语调说:“男士也会看《落跑的新娘》吗?”
“咦,原来是这一部吗?我还以为是《化身博士》。”
沈安若愣了片刻,几秒钟后才意识到,他分明在戏谑她昨晚行为失常。她无言以对,索性闭紧嘴巴,扭头看一眼程少臣,见他也同时转头,给她一个无辜的笑容。
今天他穿毛衣与休闲外套,非常闲适的样子,显得年轻许多,笑容也多了,跟她以前印象中的大不相同,他才具有杰克医生与海德先生双重人格。
到底还是到了目的地。沈安若道谢正要下车,突听程少臣说:“你何时有空,我请你吃饭。”
“呃?”她刚站起来,觉得头一阵晕,一时回不过神来。
“谢谢你今天早晨替我做早餐。”
沈安若已经站在车外,程少臣没有下车,她看不真切他的脸。
她似乎听见自己说:“应该是我请你才对。等你有空时给我电话吧。”她又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直到程少臣的车走远,她仍站在原地发呆。此时虽然是冬天,太阳仍明晃晃地刺眼,她觉得头晕目炫,几乎睁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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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里写不开,我放到这里吧.
我把前面提过的几部电影说一说,不然会让很多人一头雾水。可能有人没看过。
沈安若最初想说的电影是《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1995年出品,休.格兰特和安迪.麦克道威尔主演,男女主角先后两次在婚礼上相遇,因为对爱情有恐惧,对感情不确定,总是缠绵过后就分手。第三次婚礼是女主角的,男主意冷心灰,于是也决定与另一女子结婚。中间隔了一场葬礼,两人共同的好友。第四次婚礼是男主角的,结果女主角出现,告知男主角她已经离婚,于是男主的那场婚礼也崩了。后来这两人终于在一起,但是相约永不结婚。
因为男女主角关系暖昧,所以沈安若说完后便觉得失语,不肯再提电影的名字。
程少臣当然后来知道是这部电影,但是沈安若立即用另一部也是婚礼场面多多的《落跑的新娘》来塞他,这样便免去自己的尴尬。《落跑的新娘》是1999的片子,理查?吉尔与朱莉娅.罗伯兹主演,恐婚的新娘屡次从婚礼上逃跑。
因为她过分敏感,反应又快,所以程少臣才想戏弄她,顺便说《化身博士》的电影名。这部1941年的电影,改编自史蒂文生的同名小说,当年英格丽.褒曼彻底改变了戏路,并且演一个配角,是一部恐怖片,在2005年被重拍过。故事发展到现在,还没到2005年,所以程少臣指的就是那部老片。电影里正人君子、文质彬彬的杰克博士为了科学研究,以身试药,试图发掘人心的另一面,分离人性中的善恶,结果使自己具备了双重人格,时时化身作邪恶的海德先生,做尽坏事。程少臣MS说自己,其实就是调戏沈安若昨晚与她平常大不相同。
好了,这样解释很明白吧。因为很多人没看过这些电影,尤其是最后一部。他们两人在不熟的情况下都不着痕迹地斗智斗勇,所以才会有后文。
疗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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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秋雁看完一本小说后感慨:总有那么多不得已的原因,让相爱的人分开,变成一生的遗憾。
我说:那明明是因为爱得不够。如果没有东西比爱更重要,那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总还可以一起死。
贺秋雁叫:沈安若你受刺激了!你污蔑爱情!
其实我不过在分析事实而已。哪有什么至高无上不可替代的爱。如果爱得难舍难分,却仍然无法在一起,那总是因为有比爱更重要的东西,金钱,名誉,亲情,友情,甚至是内心的安宁……不一而足。
儿时看武侠小说,最爱李寻欢,侠气盖天,情深意长,每每看他憔悴神伤地在木头上一刀刀刻出爱人的面孔,埋于漫天大雪中,便几乎落泪。长大后我才明白,当年他舍林诗音那般翩然洒脱,友情比爱更重那只是原因之一,他求一个心安理得的心愿,也远胜于他那青梅竹马的爱恋。后来他那般的不舍与自虐,不过是因为他心底愧疚罢了,因他的私心,令三人都不幸。这不妨碍我继续爱他,只是,他在我心中,不再那样完美。
最不待见小说里,意气风发的男主角,得到天下,失去所爱,于是时时唏嘘缅怀。既然爱早已不是最重要的,何必还要装情圣,明明就是太过富足,所以空虚,偏要以爱为名,真是可笑。如果他们一清二白正为了五斗米折着腰卖命中,只怕也顾不上回想曾经的爱人。
年少时我觉得,所谓爱情,不过是一种感觉,如同奶嘴之于婴儿,拐杖之于脚伤者,毒品之于瘾君子。当婴儿长大,当伤者痊愈,当瘾君子戒掉毒瘾……当你不再需要它,它便什么都不是。而如今我更明白,爱情不过是一件装饰品,比如耳环,戴上它或许让你更美几分,但也会时时扯得你痛,甚至让你耳垂发炎,苦不堪言。我从不打算打耳洞,我耳垂容易过敏,我也不需要耳环,并从未因此觉得缺少了什么。那么,我又何必需要爱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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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沈安若回到家,吞下两片治头痛的阿斯匹林和两片安定,便一头栽到床上沉沉睡去,连衣服都没换。后来她终于被刺耳的门铃声闹醒,勉强起身时发现天色已黑,站在门口的却是一脸焦虑的贺秋雁。
“你为什么关机?我按了整整五分钟你才开门?”贺秋雁见她没事,松口气之余便怒气冲冲。
“这门铃的声音真难听,我要换一个。你觉得鸟鸣的怎么样?”
“沈安若!”
“拜托不要吵,你的声音也很难听。你怎么来了?”沈安若觉得头痛似乎仍未减轻。
“江浩洋给我打电话,让我来看看你。他说联系不上你。”
再听见这名字,已经有点陌生,仿佛已隔了千山万水,但仍是心口抽了一下。沈安若没说话。
“你们又怎么啦?整天闹腾,累不累啊?”
“没有了,以后不会闹了。你跟他说我没事,我手机坏了,我不想跟他说话。秋雁,改天跟你聊,今天我累。”
贺秋雁以为这是两人的又一次争吵,也不以为意,絮叨了许久,又陪着沈安若吃了一碗泡面当晚餐后终于离开。沈安若却再也睡不着,索性找出DVD一张张地看,专挑喜剧片。《办公室的故事》是前苏联的老电影,那一双男卑女尊的冤家从初见面就互不顺眼天天吵闹不修以至于终于大打出手,结果修成了正果,她喜欢这部电影,以前总是边看边笑,觉得吵架也是一种甜蜜,如今嘴里却在微微地泛苦,这样吵吵闹闹的婚姻,终于有一天也会累了倦了厌了吧,然而我们所能看到的,永远都只是“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以后呢,谁知道?还有《出水芙蓉》,男女主人公误会一场,也是又打又闹,男主角受尽虐待,最终仍是和好。其实所有的电影里,幸福都是瞬间的,分离才是长期的,而我们总为了那几秒钟的甜便忘记那一两个小时的苦。又看《费城故事》,是60年前凯瑟琳.赫本的那一部,富家女将要结婚,结果几乎爱上另一个人,最后重新嫁给了前来祝贺的前夫,他们以前是因为酗酒和家庭暴力而分手的,他们竟然不怕重蹈覆辙……多奇怪,以前这些看了令人开心无比的片子,如今竟然都令她感到质疑与无奈。再后来,她索性按着快进键看片,半小时就看完一部,一部又一部,明明脑里糊成一堆浆,意识有点不清了,仍是不想睡。
没想到她真的有一张《化身博士》,在英格丽.褒曼的一套合集里。她通常不会买这种灰暗的电影,她只看大团圆结局,上回在电视上看这部片子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即使是半世纪前的影像,音乐画面仍是恐怖,不是视觉上的惊恐,而是让人紧张到窒息,沈安若觉得很害怕,索性关掉了。
屋子里十分的静,这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两个月前刚付了首付款,因为公司宿舍的舍友总带了男友回去过夜,安若觉得很尴尬。那时她与江浩洋不吵时也能好好讲话,当时江浩洋说:“你又犯傻了,我们分的房子三月份就交钥匙了。你再忍耐他们几天,就有地方住了。”沈安若说:“哼,谁要住你那里。再说现在房价疯涨成这样,只要投资就一定会赚啊。”“看我多幸运,老婆还未嫁就已经会持家。”“你少臭美了,我要给自己留个地方,将来你若惹我生气我就自己搬回来住,才不要你。”她抚住仍抽痛的额头,努力将回忆挤出大脑。
分手是对的吧,最近很长一段时间了,她在人前冷静扮淑女,在私底下对江浩洋狂燥不耐烦,每每吵过后觉得十分后悔,便又温柔顺从善解人意,再这样下去,只怕自己真的已经善恶彻底分离到无从协调,成为另一个杰克-海德女士。
外面的天色又渐白,原来只需要两天时间,便可将生物钟倒换。沈安若强迫自己洗了澡,强迫自己睡下。又一个中午醒来后,她将每一间屋子彻彻底底地打扫过,连窗户都擦得明亮如镜,然后,她去理发店将头发修整,去商场买了件新外套。
这样多好,明天过后,她便又成为光鲜亮丽温婉动人的气质派白领女性沈安若,表里如一。
疗伤(2)
星期一她到底躲不了江浩洋,他直接拨了她的办公电话。沈安若低声说:“我给你打回去。”便拿了手机到更衣室。这句话以前江浩洋说的最多。她不愿意他打到大学宿舍里,免得舍友们问东问西,所以一直都是她给他打。他怕她花掉太多电话费,总是几句话后便说“我给你打回去”。那个时候她从未觉得两人已经在恋爱,如今想想,其实已经算是吧。
电话接通了,那边久久都没有声音。沈安若一直担心,如果他再说“不如我们重新开始”,她做了整整两天的心理建设会不会再度功亏一匮,幸好他什么都不说,他或许比她更觉得累。沉默很久,沈安若深深地呼吸,镇定地开口:“江浩洋,我是认真的,没有意气用事。你从不是拖泥带水的性格,我也是放得下的人,我们保全一点彼此的气质吧。”那边仍是不说话,她又说,“谢谢你这些年来对我好。你多保重。”
其实那一瞬间,她突然想说:“江浩洋,你胃不好以后不要再喝那么多酒。”话到嘴边突然便生生咬住唇。她想起一个故事,离婚的男人走出家门,在楼下抬头望一眼妻子晒在阳台上的白色床单,突然不舍,于是又跑回去,故事又循环上演。而她,这一次再不要回头。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一秒钟,她当时已经没有时间的概念。电话另一头的江浩洋轻声说:“你也保重,好好照顾自己。”隐约听见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仿佛倦累至极,又仿佛如释负重。但那些,都已经跟她无关了。
下午沈安若正整理会议记录,听见同部门的林丽晶与部长张效礼激烈地辩论,屡屡打断她的思路。林丽晶入厂已十年以上,是正洋最元老一级的员工,又一直是张效礼的部下,工作之余的时间里跟张效礼一向没大没小的。原来是张部长交待了新的工作给她,而林丽晶坚持说工作量太大,令她不得不连日加班,正怨天怨地,要请人力部临时借调人手过来。张部长已经有几分恼意,而林丽晶还在继续争执:“我回家还要伺候老公,照顾孩子。安若没牵挂,最悠闲,为何不让她做。”
“这工作不属于安若份内。”
“我的工作计划里也没有这一项。”“这是下达的任务,不是在跟你商量。”两人同时说,气氛十分紧张,办公室内的其他人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沈安若Сhā个空隙,轻声道:“部长,我可以帮林姐一起做的。”
“那好,以丽晶为主,安若有空的时候帮帮忙。但安若你本周计划内的工作必须完成。”争辩终于告一段落。
下班后,沈安若整理好办公桌,在本子上做了当日工作小结,列好明日计划,正要离开,听得张部长说:“沈安若,过来。”
他脸色并不好看。沈安若一向尊重这位上司,当年他亲自面试她,给了她加入正洋的工作机会,手把手教会她一切,又带她从子公司到总部,平日里待她如兄如父。
张效礼说:“你刚认识林丽晶吗?你不了解她的个性?你明知道今天你帮了她,她也不会感激你,只说你爱出风头爱表现。”
见安若不说话,他又说:“你也该知道,我对她近来的工作很不满意,尤其不满她摆老员工架子,连那些年轻的部长她都不放在眼里。今天我就是想借题发挥,整一整她。你难道看不出来?我难道会对你的两肋Сhā刀表示赞赏?”
他极少批评沈安若,所以沈安若只能低头不语。
“安若,好心要用在对的地方,你一向聪明又敏感,为何今天神经大条。工作不在于做得多,对领导而言,你一个月只做一件像样的工作,胜过你天天忙得团团转实际碌碌无为。你若想以后有发展,记住我的话。还有,你今天出面帮林丽晶,下次你若不帮她,她都会对你有意见。你就等着吧。”
“林姐一向只是刀子嘴豆腐心。”沈安若忍不住替林丽晶辩解。
“沈安若,你看,我才刚说完你好心要用在对的地方,你又犯傻。我现在对林丽晶正在气头上,你替她说话,我听得进去吗?我只会更气,连你也一起迁怒。林丽晶当我下属当了十年了,她的好处坏处我比你更了解。你平常话少的可以,偏偏不需要你说话的时候,你又多嘴。还有,你看你今天的这份纪要,明明一句话就可以交待清的事,又是非重点,你写了整整两段。沈安若,你就擅长把简单的事弄复杂,又把复杂的人和事看得过于单纯。我该说你什么?”
“对不起,部长。”沈安若觉得除了这句,也没别的话可讲。
“我这是为你好,你一向聪明,应该明白。这里没有别人,我的话,你听过就算了。你很不高兴对不对,明明应该受表扬,结果挨一顿训?”
“没有,部长,您说的对。”沈安若低眉顺眼。
张效礼叹口气:“就你这脾气,我还真拿你没办法,你若多学学林丽晶倒好。你今天一天气色都不好,觉得不舒服明天去医院看看吧,准你一天假。”
“没,只是早晨在上班路上看见一只小狗被车压死,心情不好。”
张效礼几乎要笑出来:“安若,你以前不是说你讨厌小动物。”
“部长,讨厌是一回事,同情是另一回事。我看见那场面觉得难过。”
连着几天晚上,沈安若都陪林丽晶在公司加班。是为了一个项目立项建几组数据库,要查找近十年的资料,偏偏最早那几年的资料都没有电子文档,只好在资料室里从一份份档案里调出来,再一一录入,十分麻烦。每晚7点多林丽晶便找个借口先走,留沈安若一个人,一直做到10点半。她很喜欢这份工作,需要全神贯注,偏偏又不用动脑筋,正好填满她的空余时间,等回家后洗个澡,困意便已然袭来,睁开眼又是新的一天。
她只用了三天晚上便做完了这项工作,到了周五时竟有些犯愁,不知晚上该做点什么。她正想打电话约贺秋雁去看电影,不想手机响起,是一个陌生号码。按下通话键,一个悦耳男声传出:“如果沈小姐晚上没有约会,可否陪我吃顿饭?我是程少臣。”
猫鼠游戏(1)
6点钟,沈安若准时走出公司大门,片刻后,程少臣已将车开至她面前。他十分绅士地下车替她打开车门。
“你喜欢吃什么?想去哪儿?”程少臣发动车子的时候问。
“这一顿应该我来请的。”沈安若还记得那天的话。
“好吧。你请客,我买单。”
沈安若正想坚持,程少臣淡淡地说:“不要跟男人抢着付帐,这是淑女的基本礼貌。”她只好沉默。
他开车的时候很认真,话极少,偶尔说一两句,也并不转头,眼睛定定地直视前方。沈安若也坐得笔直,目不斜视,但仍感觉得到他似乎偶尔会看她一眼。这个人的存在感很强。
他们去了沈安若推荐的川菜馆,程少臣吃得少,大多数时候在看沈安若吃。
“这里的迷踪鱼味道很好,平时都不允许打包的。你不尝一下吗?……你不吃辣么?”
“我午餐吃得晚,现在不饿。”程少臣终于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鱼肉,一边看着它的油滴滴落下一边说,“我甚少见女士们这样大方地吃这种油辣的东西。我的女同事们,一口辣都不肯吃,怕长疙瘩,有油的东西更不沾。”
“那是精致女性。马斯洛说,人总要先满足了基本需求才能去追求更高层次的享受,我目前与祖国一样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胃的满足比外表美丽更重要。”
程少臣笑出声来:“你是学经济的?”
“管理。”
后来两人零星地聊一些话。社交礼仪书上说过,不相熟的人,聊天气之类的话题最是安全得体,于是两人真的一直聊天气,北方的三九天南方的梅雨季直到伦敦大雾与美国西部龙卷风。安若中学时地理成绩十分好,她猜程少臣的大概也不差。
那天沈安若吃了很多,迷踪鱼、水煮鱼,夫妻肺片与小龙虾,几乎都是她在吃,程少臣动得很少,弄得安若几乎不好意思。
“你看起来这样瘦,胃口倒还不错。”程少臣的表情,似乎看她吃比自己吃要有意思得多。
“你是夸我还是损我?”
“当然是夸你,你怎会听不出来?胃口好的女孩子令人心情愉快。”程少臣微微抿唇,露出酒窝。他看起来并没笑,但眼睛里似有笑意。这男人的表情总是暖昧不明。
其实他更有意思,吃米饭时根本没有挟一口菜,竟然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吃了半碗。沈安若在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
或许他根本不吃川菜,却肯陪自己来,安若觉得有感激也有歉意。后来他们俩真的再没单独去过川菜馆,但沈安若始终不知道程少臣是否真的不吃川菜,因为与其他人一起聚会时,他明明也肯吃几口。
其实沈安若才不能吃川菜,她吃过的第二天总会肠胃炎发作。
第二天贺秋雁去她那里混饭吃,结果最后不得不帮她炒菜煮粥。她毫不同情地看一眼躺在床上全身无力的沈安若:“怎么?你又去吃四川菜自虐啦?活该,让你再不长记性。”
“不吃辣的你永远都不会明白,那一刻的快乐,足以抵得过此时的痛苦。”
“我呸,沈安若,你好像在写Se情小说。”
“是‘情Se’,OK?字形虽像,意境大不同。”沈安若气息奄奄地说。
“沈安若,你此刻虽然看起来像只苍白鬼,精神倒不错。”贺秋雁松口气。她几次欲言又止,但终究只字未提江浩洋,安若也暗暗地松口气。
没想到一周后程少臣又约她。当时已经下班,但安若公司正在搞体育活动,她在一片嘈杂里接了陌生号码来电:“您好。请问您哪位?对不起,我这里听不清,请您大声一点。”
“你好,我是程少臣。”
沈安若有些小小的尴尬。她对数字十分迟顿,很难记住电话号码,超过百万位就犯晕。
她走到安静处,听清程少臣质感清冷但语调温和的声音:“如果沈小姐明日有空,可否帮我一个忙。”
他语气诚恳,理由听起来如此充分,第二天又是周末,沈安若觉得很难拒绝。
程少臣的一对前辈夫妇明日要来Y市,程少臣请安若作陪。沈安若说:“你的女同事们呢?”
“她们不合适。而且,那位阿姨与你是老乡,你不想来认识一下?”
沈安若跟程少臣一起去车站接了那对老夫妻,便明白程少臣为何要找她。那位老先生,头发花白,精神矍铄,表情严肃,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笔挺中山装。而那位老阿姨,虽然慈眉善目,笑容可亲,但一身打扮分明像八十年代政工女干部。想来程少臣口中那些精致的女同事,入不了这二位的眼,还是端庄朴素的她更能胜任。这天她穿了耐磨的平底鞋与素色的短羽绒衣,扎起头发,没化妆,打扮得跟学生一般。
果然老先生跟程少臣打完招呼后,看见安若便眼睛一亮:“少臣,这丫头好,端庄秀丽,温婉大方,可比你前两回带来的那些强十倍。你看女人的眼光总算长进了。”他声音十分洪亮,几米外都听得见。立即有人回头打量沈安若,她找不到地缝钻,只好作出“端庄温婉”的表情微笑。
这二老是程少臣父辈的好友,又从小看着他长大。每年这时候都要来Y市一趟,通常只要程少臣有空,便会陪同他们。
他们去了灵安寺,有两小时的车程。本来沈安若坐副驾位,结果阿姨嫌老先生坐她边上不吭气,太闷,便逼着老先生跟安若换位子。
“当年我大病,我们家李老头子便去灵安寺跪地许愿,只要我好了,愿意年年回来还愿,所以我们每年这时候都要去进香。”这位孙阿姨提起往事就眉开眼笑,脸上皱纹都显得年轻。
那李老先生走路极快,步子迈得很大,走山路如履平地。
沈安若悄声问:“李老以前是军人?”
“嗯,我爸的战友,小时候管我比我爸都狠。”
正说着,李老已回头大声喊:“少臣,跟上来,你年纪轻轻体力怎么那么差!”又瞬间变一副温柔面孔朝向安若:“沈丫头,你陪你孙姨慢慢走,别累着。”
孙阿姨挽着安若的手在后面慢腾腾地走,絮絮叨叨讲述当年事。原来这位孙阿姨真的与她同乡,两人上的还是同一所小学,只是隔了三十年。安若觉得十分亲切,听得倒也津津有味。结果她话题一转,开始谈程少臣:“我们少臣是个好孩子,对长辈有礼貌,对小辈又有耐性。小时候他见我一人在家怕我闷,就常去陪我,讲笑话给我听,还帮我去买米买面。那些坏男孩子们整日欺负得女孩子们哇哇哭,少臣从不跟他们一伙……咳,将来嫁给少臣的女孩子肯定很幸福。对了,少臣有个好人家啊,程老他们是极好的人,不会让媳妇受委屈的。”
沈安若自觉冒犯地想,前眼这位阿姨整个一业余拉皮条的,便忍俊不禁:“孙阿姨,我跟程少臣只是普通朋友。”
“哎呀,哪一对夫妻不是从普通朋友做起啊。”
那一对老夫妻进香十分虔诚,互相搀扶着,恭恭敬敬地拜。沈安若在远处看得有些动容,转头对程少臣悄声说:“多幸福的一对老人。”
程少臣压低了声音凑近她的耳朵:“其实他们年轻时总吵架,最凶的时候都动刀子。”
“你瞎扯的吧,真不厚道。”
程少臣抿嘴笑,不再说话。过一会儿问:“你要不要去进一柱香许个愿?”
“我不信这个。寄希望于神灵,还不如靠自己。你为什么不去?”
“我以前许过愿,不灵。后来也不信了。”
猫鼠游戏(2)
事情总是这样,有了第一第二回,就总又有三有四。后来程少臣再约沈安若,她就不好意思摆了拒绝的姿态,三回里,倒是有两回都允诺。
程少臣平日里似乎工作很忙,并不打电话,通常只在周末约她。安若并没特别的消遣和爱好,周末无非逛街与清扫卫生,程少臣又特别懂得吃和玩,安若觉得跟他相处愉快。
沈安若也搞不明白程少臣到底想做什么。她一向最有自知知明,他那样的人,多半看不上自己这种清清浅浅的女性。
他并没有追求之姿,向来坦坦荡荡,目光清澈,表情从容,文质彬彬,除了不得己的情况下,连她的手都不碰。上一回他们一起出海去钓鱼,只在上船时,浮桥因前面有人在行走而左摇右晃,他轻轻扶着她的腰,后来见她仍是怕得不敢挪步,于是在说一声“失礼”,便抱了她上去,一走过浮桥立即又将她放下来。
程少臣是很精彩的人。有时见他接电话,似乎是工作上的事情,锁着眉头,紧抿唇,表情严肃,分明十分不满,但他只是耐心听,甚少发言,偶然一两句,听起来竟和颜悦色,与他此刻凝重的表情完全不符,而通常那只言片字便将事件盖棺论定,再不容反驳。沈安若在心里暗暗叹服,觉得他十分具有领导气质。更多时候他都是歉然一笑,转身到外面去接听。他爱好广泛,在吃喝方面十分讲究,虽然每次都吃得极少。又常带沈安若去各处游玩。沈安若来Y市已有两年多,很多地方都是跟他去,才第一次知道。有一回他们甚至去看了一场艺术学院学生的行为艺术表演比赛,那些节目选材诡异,表现形式光怪陆离,沈安若本以为自己还算有艺术欣赏细胞,但仍被雷得瞠目结舌,程少臣在剧场里也装模作样看得认真,到了车上便笑了一路。安若终于找到二人的共同点,原来他们俩都是那种表面有礼实则不厚道之人。
最初他们只是两人一起吃顿饭,他便送她回家。再后来,他渐渐地邀她出来玩,都是一堆友人一起,通常只是大半天时间。每次他到她公司或她所住的地方接她,知她不愿意很多人看见,都将车停得颇远,送她回家时,如果已经十分晚,便送她上楼直到门口,但从来不进屋,其实沈安若也从未邀请他进去坐一坐。
他第一次带沈安若见朋友时,有人的笑里带着诧异,但瞬间隐去。沈安若隐约明白他们吃惊什么,因为那些人所带的女伴,个个都时尚摩登,娇娆艳丽,举头投足间带着诱惑。相比之下,她过于清淡素雅,仿佛只有底稿还没上色的画。她的长相本来就比实际年龄显得小很多,周末不穿职业套装也不挽发,只穿简单宽松的休闲外套与牛仔裤,平底鞋,涂浅色口红,显得年纪更小。那天喝过酒,一个朋友便笑:“少臣改吃嫩草啦?这位妹妹高中毕业了没?”
他的朋友都很有趣,举止得体,至多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对身边的女伴很尊重,虽然这群女性里环肥燕瘦浓妆淡抹各具特色,但他们对待女性的态度却都差不多,不会在人前做出过度亲狎的姿态。每次聚会男士们基本固定,女伴们倒是常常换,难得见到熟面孔,或许也有妆容改了沈安若便认不出的可能。沈安若觉得,在她不肯出来或者程少臣没有约她的那些周末,程少臣应该也会带了另外的面孔来赴约,想必他也有一支候补女伴小分队。这个想法竟然令她觉得十分的安心。
那时冬天已过,春暖花开,一群人便时常到郊外去游玩,上山下海。沈安若虽然不好动,但是他们所去之处通常都很美,天空碧蓝如洗,几朵洁白云朵悬空,沿途皆是果园,正值花季,一树一树满枝头,开得郁郁葱葱好不热闹,桃花随着杏花去,梨花依旧笑春风,每次都有极好的景致可以观赏。一晃眼,她与程少臣这样的相处,竟也快半年了。
他们一群人爬到山顶,男士们打牌,女士们便撑了阳伞在一起聊时尚资讯与娱乐八卦,沈安若能准确拼写的高级服装品牌不太多,也并不愿意嚼舌,索性安分地作听众,不争不辩,偶尔在某人话题遇冷时搭个腔,但也听得很有趣。后来当地村民送了米面菜肉与用具上山,还带了几大桶水,他们就在山上支起了锅与烤肉架,甚至有几个人在折腾着做“叫花鸡”,弄得一手泥巴。这群人实在是玩乐高手。
人人都有任务。问了一圈,女士里只有沈安若勉强会做饭,于是她被留下炒菜。山上突然起风,那菜炒得极为尴尬,沈安若被呛得直咳嗽,此刻想必已灰头土脸,风把她的头发吹乱,最后连系头发的丝带也吹落,她的头发便不时飘到眼前。安若一只手拿铲,另一只手按住头发,很担心有发丝落进锅里。正手忙脚乱着,突然有人在她后面蹲下,替她把头发全顺到脑后重新绑了。
她回头见是程少臣 ,便讶然地笑了:“你还会这个?”
“这么简单,谁不会。我还学过剪头发,你要不要试试?”
“我怕不能见人,谢谢。”这人的爱好原来这么广泛。
沈安若回头专心炒菜。程少臣从她颈间抽走了丝巾,从后面似乎很熟练帮她把头发裹了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头发掉进锅里了。之前自己居然没想到,这一位才是专家,沈安若很心服口服。
去钓鱼的那一天,海上有微风。那船虽然够大够稳,仍有人吐得一塌糊涂。沈安若帮忙照料了一会儿,又回到船头。太阳很温和,海风很湿润,她悠哉地倚着栏杆吹海风晒太阳,看他们钓鱼。她准备充分,从头到脚捂得极严实,涂了四五层防晒霜,并不太担心后果严重。
那堆人竟然是正正经经地在钓鱼,技法纯熟,表情认真,每每有鱼上钓,便又叫又闹,跟孩子一样。
沈安若也不明白他们明明自己就玩得高兴,却偏偏要带一群女子出来,其实都是累赘,尽添乱,什么忙也帮不上。
她问程少臣,答曰:“大家都带,就只好也带一个。其实我也一直没搞明白。”笑得她肚子都痛。不过后来程少臣又说,“你可算不上累赘,多半时候都有用,没事时安静坐一旁,也算养眼。”这可算一句褒奖,只是沈安若不免觉得他跟她混一起时间久了,连审美水准都下降。
他钓鱼的样子非常好看,全神贯注地在钩上穿了鱼饵,扔出去,一气呵成,十分洒脱,令安若想起一部很喜欢的电影《大河恋》。电影里的二弟将钓鱼当作一种艺术般的专注,看只背影都迷人。那已是十几年前片子,布拉德.彼特当年笑容阳光如八九点钟的太阳。
不过倒也没见程少臣钓上很多的鱼,有时收线时见鱼太小,便又扔回海里去,见她在一边窃笑,便说:“出来钓鱼享受的是这安静闲适的过程,不在于结果,就像茶道一般,也不见那样复杂泡出的茶多好喝,只是寻求那过程里宁静而已。”
甚少见他这样诗意,安若想起某天王每每不进球时还理直气壮,“打球关键在于姿势好看,进不进球不重要。”于是不顾气质与礼貌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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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晚上沈安若与贺秋雁有约。白天她恰与程少臣一起,后来他将她直接送到了她们约定的地点。贺秋雁有几分诧异:“刚才送你过来的,是程少臣?”
沈安若也愣一下:“你也认识他?”
“最近找你经常不在,原来是跟他在一起?没脑子啊你,跟这群二世祖混在一起做什么,你们是一路人么?”
“什么二世祖?你用词真难听。”
“你不知道他是谁?”
“……TZ的市场总监。”本来她以为她知道,现在倒不太确定了。
“切,TZ虽是大公司,但那算什么。他是安凯的少东,程家的二公子,别跟我说你不知道。”
“哪个安凯?”
“沈安若,你白痴啊你。”
原来竟是这样,那他可真是身价不低。她惊讶的是程少臣行为举止并不张扬,虽然自然流露出身家良好的背景,但并没有纨绔之气。
安若这边自转着自己的心思,贺秋雁兀自在那边念念叨叨:“你若没打算下个狠注赌一把自己是否有当仙蒂瑞拉的命,就离他远点吧。他前几任女友,哪个看起来都比你精明十倍,可是被他甩得干脆利落。”
“啊,原来程少臣竟是本城名人,我都没想到。”
贺秋雁笑:“我是媒体人嘛。他那家世,在我们这省,倒也算是声名赫赫,足够唬人了,军政商还有文化界,哪里掺了一脚。哎,关于程少臣的江湖传闻真是很有趣,比如倒追他的女部下被他一句话就发派到上海无归期,有女员工写血书向他告白结果还被损,好像还有被他拒了以后闹自杀的……对了,还有一个传闻最扑朔迷离,就是他曾经与他哥哥,就是安凯的总经理为一个女人大打出手的事,这故事版本甚多,你说那女的要有多厉害啊。据称他跟他家程董事长关系僵得很,一度要脱离父子关系,所以安凯那么大的规模,偏偏他就是不肯回去帮忙,宁可自己在外面打混游荡。这人也算有种……”
“贺秋雁,你们杂志社什么时候增加八卦版了?”
“哎,别转移话题啊。这样的人物,沈安若你根本就不是对手嘛,小心陪了夫人又折兵。”
沈安若听了贺秋雁那些关于程少臣“江湖传言”的故事,竟也没有多大的反应,反正与她无关。她仍是没搞明白为何程少臣对她有兴趣,索性不去费脑筋。她觉得和他一起相处很愉快,但是想到他兴许还有别的女伴,也并不觉得心里别扭。有时候她也会想一想,这样的关系究竟何时会结束呢?也许是程少臣烦了,也许是她自己厌了,但她并不觉得那一天会让她难过。
程少臣究竟想从她这里得到些什么呢?沈安若想,或许他正与她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等她屈服顺从,便是游戏的结束。但他从来都很绅士,连过分的玩笑话都不曾有过。程少臣多半时候都是态度温和,举止有礼,很难看出他的真实情绪,但在他自以为无人之时,便会表情空洞,一脸的漠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外人又何必要知情呢,她从来不想探究。
沈安若记得儿时总爱到离家不远的小剧场去看话剧团彩排,在幕与幕之间,幕布后面正匆忙换台之时,便有无关紧要的人物出来串串场,以免冷了场子,无聊了观众。或许自己正是这样的一个小角色也说不定。但只要届时能够安然退场,那又何妨呢?
无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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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刚刚上了中学。
学校离家不远,走路只要十五分钟。可我常常走到了一半时,发现我竟走在通往我的小学方向的路上。
后来我为了不再因为走错而迟到,便总是提前十分钟出家门,并且每每在路上突然定住脚步,茫然失措。
再后来,我似乎渐渐染了那种传说中叫作强迫症的怪病,虽然症状很轻,只有我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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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在春天将要结束的时候,竟染上了风寒感冒,缠缠绵绵拖了两个星期才渐渐痊愈。程少臣对此觉得很好笑,认为安若缺乏锻炼体质过差,便拖了她到休闲会所去打网球。
沈安若本是体育盲,憎恨一切的体育项目,死活都不肯去,但程少臣态度坚决,声称曾将看起来比她更没有潜质的新手培育成校队选手,非常有信心沈安若可以很有底气地参加她们公司的秋季网球赛。
折腾了大半天,沈安若觉得全身已经散了架,赖在草地上再也不肯起来,程少臣终于认输:“真是奇怪,明明看起来很机灵的样子。”
他见沈安若一脸的意兴阑珊,便放软口气安慰她:“你虽然没有打球天分,动作倒是十分优雅。”
沈安若隐隐地觉得这句话十分的熟悉,蓦地想起,刚毕业的那年冬天,她也是染上感冒,好了坏,坏了好,拖了差不多一整个冬天。江浩洋那阵子很忙,但仍是每个周末拿出一天时间来跑了半个城市把她从宿舍挖出来去打羽毛球。任江浩洋如何的努力,她倒底是没成为羽毛球高手,每次只是摆摆架子,害得江浩洋满场捡球,最后直抱怨:“沈安若,跟你打一场球,比跟当年我们大学的校际冠军连打三场还累。”沈安若觉得十分没面子,愤愤地说:“谁希罕你陪我打球,我今天本来安排了许多事情要做。”江浩洋就一边窃笑一边安慰她:“你球技虽差,但动作优美,像舞蹈家一样。只看你挥拍也算享受。”那是他曾经说过的最肉麻的甜言蜜语。
沈安若定定地望着远处正与别人对决的程少臣,他挥拍的动作很漂亮,扣球时又狠又准,与他平日里闲适的样子极为不同,令她忍不住想起一句极为老套的话:“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初与他接触时,便觉得他身上有种熟悉而安定的气息,尽管听到关于他的种种传言,仍是感到安心。最初连她自己都奇怪,她并非轻信的人,对非同路人更是敬而远之,但偏偏就觉得程少臣对她无害,而如今,她隐约地找到答案,竟有种荒谬的感觉。
原来从来没有联想过的事情,如今串到一起,竟觉得惊人的巧合。他们都挺拔高瘦,与本省典型男人的魁梧粗壮身材相比,似乎显得文弱,其实他们都是运动高手,接近全能。她一直有几分欣赏程少臣的气质,看似温和有礼,其实冷淡疏离,与周围人群隔着一层安全的距离感,很少大笑,通常笑意达不到眼睛,而眼睛在笑的时候,偏偏嘴角并不弯翘。她努力回想自己初见江浩洋的时候,分明也类似的感觉,只是那时他尚年轻,有些东西浑浑沌沌并未成型,后来他们又太熟悉,他在她面前的样子,总是过于真实,少了观察距离。偶尔见江浩洋与别人相处的样子方觉得那才是真正的他,优雅的,礼貌的,冷漠的,如同戴着面具的,完美无可挑剔。
天空碧蓝,绿草如荫,阳光暖洋洋,而沈安若觉得有点冷。她有想不通的事情时便会偏头痛,而如今她的头便有些抽痛。她想起小时候,为了跟大人赌气,便常常闹出一些事出来,事后并没有大人跟她算秋后帐,反倒是她自己,反思自省很多日,觉得一定要下不为例。而如今,她竟有了与当年相同的那种羞愧感与荒唐感,觉得对不起很多的人和事,包括她自己。
后来连着两个星期,程少臣再打电话约沈安若出来,她便借口公司有事或者已有安排,不肯再出去。沈安若其实很珍惜与程少臣和睦的相处,而如今她心里发虚,便不知该如何坦然与他面对,只怕最终要将这场君子之交搅乱,不欢而散,那样的结果她实在不乐见。
程少臣一向是洒脱之人,她不肯出来,他既不多问,也不勉强,被她拒过几回后,便也不再打电话给她,而沈安若更不会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两人已经一个半月没再见面。
那样莫名其妙的开始,倒也有个顺理成章的结束。沈安若有一点点遗憾,但更多的是释然。
那段时间,沈安若的公司有很大的人事变动,张效礼部长被派到外省的分厂去做主事者,原先的部门主管孙向辉升了部长,又从子公司调了人员补充进来。虽然沈安若分管的工作并无变动,但部门格局被打破,原来很多微妙的牵制力量便开始显山露水,她已经够明哲保身,仍是常常成为被殃及的池鱼。沈安若觉得头痛,她们部门工作头绪杂乱,要将每件事情做好已经不易,偏偏有些人将那么多力气都用来对付与工作无关的事,大家那本来就不太多的聪明才智全成了内耗。孙向辉也很头痛,他与蔡一祥同一年加入正洋,单从才华上讲,蔡是公认的才子,比他出众许多,而蔡又是出名的刻薄,张部长在时,年长资深,罩得住他,换成孙部长,蔡便时时不服。林丽娟姐姐更是不好惹,现在部门里她最是资深,以前都敢与张效礼叫板,更不要提一度喊她“师姐”的孙向辉。正洋“人制”远胜“法制”,选拔干部总是最看重性情,所以孙向辉即使有气,也仅能旁敲侧击一下,只要他们没有太过分,他实在没法把他们怎样。安若一向乖巧少言,部门有事他也多半找安若先商量,久而久之,倒让从来没有敌人的安若的日子也不好过。
晚上沈安若蜷在沙发里看影碟,那阵子她看很多的艺术片,多半是又长又闷,三十秒钟后镜头仍是定格在原先的位置,要么对白枯燥无味,要么两个小时只三两句台词。早些年她实在不明白怎么这样的电影也有人拍有人看,如今她已懒得去弄明白,可是她看得津津有味。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枯燥乏味,如同她最近的办公室生活,充斥满了鸡毛蒜皮与叽叽歪歪,虽然无聊,但是无害。
张效礼出发前,他们部门一起吃了饭。虽然是高升,但张效礼仍有几丝不舍,喝了酒后说:“这人与人的缘份深深浅浅总没有定数,今天在一起,明天又分开。不过十年才修得同船渡,我们能在几十亿人里面能够相遇,这缘也算够深了的。”大家都喝得醉意迷蒙,也不知几个人听了进去,但张部长这番话,却令沈安若怅然了一整个的晚上。她想起很多的人,小学中学大学,那些记得住记不住的面孔,那些在返校或回家途中遇上的路人,江浩洋,还有程少臣,就算再无机会相见,也都终归是缘份一场。那日她打了车送几位喝高的同事回家,司机师傅放一盘极老的碟带,当年还很年轻的叶倩文肆意地唱:“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觉得有东西憋在胸口,令人心头郁结,呼吸不畅。
无题(2)
一天下午,沈安若接到通知,晚上要与倪董事长一起去参加一个慈善拍卖酒会,还特别被叮嘱要打扮隆重一点。
沈安若有点发蒙,她们公司有公关组,需要美丽花瓶的场合便直接请专业礼仪人员,这种事从来轮不到她做。于总助解释说,会场里有重要客户,一旦问起近期公司现状,沈安若对情况熟悉,又能掌握信息透露的分寸。
“于助理,我以前从未参加过这种活动,不合适的,别的部门也有人选。”
“沈安若,推三阻四不是你的风格,这也是工作好不好?你不如这样想,这总部里所有的女员工,比你聪明能干的没有你年轻漂亮,比你年轻漂亮的没有你聪明能干,所以你最合适。”
沈安若笑:“于助理,你怎么不说,没我年轻漂亮的都比我聪明能干,没我聪明能干的都比我年轻漂亮。”
“咳咳,安若,你总跟自己过不去。别磨叽了,快去准备。”于助理在电话那头笑不可抑。
沈安若只好下班后便匆匆地回家换衣服。衣服倒有现成的,不必用动公司的专用款,某日她脑子发热烧掉大半月的薪水买了一件湖绿色丝质小礼服,压在箱底根本没机会穿,如今总算废物利用。大学时代无聊时女孩子们便混在宿舍里照着时尚杂志互相化妆造型极尽创意与恶搞,个个练就一身本领,竟也恰好派上用场。
倪董一见安若,愣了一秒钟开始笑:“原来是安若,变化这么大,我快要认不出来。”
沈安若微微尴尬地笑,倪董又说话:“安若你到公司几年了?”
“三年。”
“原来这么久。刚来那会儿是小女孩的模样呢,如今像个成熟汝子了。最近常有人向我打听‘你们家企划部那小姑娘有男朋友没’。”
“倪董,您消遣我呢。”
沈安若不喜欢这种场合,只见一群人穿着戏装戴着假面具演着蹩脚的戏。明明满桌美食,偏偏没有人动筷子,她也只好忍着饿。
倪董代表正洋拍下一个清代瓷瓶,沈安若与他一起上台去接收。步距是精心计算过的,微笑也是有尺寸的,以前上过的礼仪课终于也大派用场。她的背也挺得比以往直许多,觉得自己的身高可能至少被拔高了2厘米。只是那裙子领口是交叠式的,她瘦,便显得更低,裙摆也短,很令人不自在,还好她的妆也够浓,便仿佛戴了面具,可以掩耳盗铃。
作戏一场,沈安若小心翼翼又袅袅婷婷地走下台,一瞥之间竟忍不住叹息,她跟程少臣的缘份可绝对不止修了十年,否则怎么会连这种场合也能碰见?
他坐在离台很近的一张桌子旁,又是西装笔挺一丝不乱玉树临风的样子。沈安若匆匆一眼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觉得她看他的时候,他似乎也朝她看了一眼,后来在她走回座位的路上,便疑心有眼睛在注视她,又不能回头确认,有点全身不自在。
她已经很久没见着程少臣,乍又见面有些异样的感觉。其实自从他们相处较频繁以后,她便再也没见着他如今的这副社会精英的样子。周末他穿得休闲随意,下班直接来接她时通常也把领带扯掉,解了衬衣领口的纽扣。现在他那副样子,倒像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宴会散场时,程少臣过来打招呼:“您好,倪董事长。”
“少臣,原来你也在。干嘛这样客气。”
“倪叔叔。”程少臣顺从地改口,表情淡然。
“这是我们公司的小沈,沈安若。安若,这是程少臣。”
沈安若垂下眼,微微欠身致意,没说话,觉得场面有点搞笑。
程少臣却浅浅一笑:“沈小姐,好久不见。”
安若抬头看他,见他笑容柔和,但眼里分明有促狭之意。而当他看向倪董时,那眼神瞬间又变作恭谦。
沈安若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句,他已对倪董说:“倪叔叔,有同事在等,我先行一步。沈小姐,再见。”
她往他身后看一眼,果然候着一位佳丽,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礼服,妆容精致,见他走近身边,刚才还冷冷的表情顿时灿烂如阳光,连女强人气质都立即柔弱了几分。
那红裙极为惹眼,沈安若记起她似乎刚才上场了一回,惊艳了一地的眼球,倒没留心是哪家公司的。不过程少臣似乎并没有出面,或者是她只顾看着眼前的看似好吃又不能多吃的东西,漏掉了有趣的情节?
她突然很不合时宜地想起,红色其实是最诱发食欲的颜色,所以K记M记里总是大片的红,这女子想必有备来来。这样想的时候,她脑子里立时生出儿童不宜的恶搞画面,于是翘起嘴角微微笑起来。
她正边窃笑边暗自赞赏自己天才的想像力,突然瞥见已经走远的程少臣恰好也回头,朝向她的方向微微一笑,于是笑容有点尴尬地僵在嘴角,却见身旁的倪董向程少臣挥手。程少臣朝他们的方向行了一个童子军式的礼,终于转身走掉了,沈安若大大松口气,又觉得有一小点的失落。
“咦,安若,你认识安凯的程小二?”
“上回您家倪公子的婚宴,他也有参加啊。”程小二这称呼还真是……沈安若记起倪总的家也在W市,兴许两家很熟,还是老实一点,不要在领导面前留个说谎坏名,于是又补充,“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吃过几次饭。”
“哎,对,倪峻的婚礼,我都忘了。他们一起玩玩闹闹地长大,分明就像是昨天的事,一转眼竟然都这么大了,看来我真是老了。”
沈安若觉得此刻沉默很不礼貌,只好问一句:“倪董跟他们家以前是邻居?”
“住得不远。少臣跟我家阿峻是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两家很熟。”倪董一打开回忆之匣便少有的健谈,“程董就是好福气,事业兴顺,孩子们也听话。少卿那绝对是从小到大的模范儿子,少臣小时候也乖,别家孩子在外面打架时,他就老老实实在屋里练琴。”
“钢琴?”沈安若这下可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还有小提琴,都级别不低,聪明又乖巧是不?我当年可羡慕得不得了。”
“那程少臣怎么没到安凯工作啊?”安若有些心虚地想,这纯粹是在附和领导,绝不是挖掘人家隐私。
“跟他家老爷子闹别扭呗,怎么也不肯回家。这孩子性子犟得很,跟他爹有得一拼。不过再怎么着,也就是离家几小时的路,程董想他了,随时都能过来看他。倪峻倒从不跟我别扭,整天承诺要孝敬我,却两三年才见上一回。那天跟程董一起吃饭听他笑着叹气说‘这辈子谁都不怕,就头痛他的小儿子’,可我看他分明是乐在其中嘛。”
与老子斗,其乐无穷。沈安若脑子里轻轻滑过这样一句奇怪的话,突然觉得自己十足的无聊。
回到家时间还算早,沈安若在落地镜前将自己打量了一番,除了领口低点、裙子短点,妆浓了点,好像也没与平常差太多,但程少臣今天看她的眼神分明是在肚子里偷笑的样子,她跟他认识时间也算够长,这一点还看得出来。可是比起他那身材惹火明艳照人的女伴,沈安若明明已经清淡得像路边小花了。
她换下衣服,因为不常化浓妆,足足洗了三遍脸。后来她找了一张据说极闷极无聊的影碟,将电视机调为两小时后自动关机,便缩到了床上。电影果然很闷很无聊,她又觉得累,很快便睡着。恍惚间,似乎手机在响,间歇地鸣一下,是短信提示音。她住处没装固定电话,便从来不关手机,免得父母万一有事找不到她。
万般不情愿地下床拿了手机,却见到了熟悉的名字。这是程少臣第一次发短信给她,有一回他见她与友人通短信,还在一旁嘲笑这是最无效率最无聊最浪费时间的功能,沈安若想像他埋头不耐烦地一字字拼写汉字的样子就觉得想笑,突地想起他的手机似乎有手写功能,又觉得无趣了。
短信只有几个字:“今天的装扮不适合你,真老气。”
安若气结,把手机扔一旁,又躺下继续睡。其实她刚才睡了没多一会儿,那个闷片还在继续。
这一回却再睡不着,她坐起来看完了那片子的比开头更无聊的结尾,终于也第一次回了一条短信给程少臣:
“要你管!?”
暖昧(1)
周六沈安若闲来无事,与贺秋雁去逛街。
她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在精品街或商场总是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她苦不堪言,觉得陪贺小姐逛街一场,跟跑一回马拉松没什么区别。
沈安若比贺秋雁好发打得多,她通常只转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一季穿。贺秋雁同样看不惯:
“沈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适合你。”
“喂,沈安若,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那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
“沈安若,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竟然也不烦。拿粉红色吧,今天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你现在不装嫩,以后就没机会了。”
沈安若有时候也感到十分诧异,她们俩怎么竟然成为这城市里唯一能够彼此取暖的安慰。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又重新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险些将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我就是喜欢那种款式,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突然想起了什么,怔怔地呆在原地,过了好一阵,自嘲地笑笑,又被贺秋雁拖着去行军拉练般地挨个服装店巡查。
午餐时她便接了程少臣的电话。沈安若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才将电话接起。
“晚上有空没?跟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云淡风轻,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总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一提沈安若便有气。
“你就当帮我个忙吧?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没空。”
回座位后,沈安若暗自磨牙,不知道自己明明不想去,怎么最后还是中了招。她只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个公认的难搞大公司里最难搞的职位之一上,必然是谈判专家,纯真良善的她又怎么会是对手呢。况且,她发现,程少臣缺席的日子里,她虽然生活照旧,却也乏味了不少,她并不想与程少臣就此绝交,偶尔顺应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维持友谊的外交手段。还好贺秋雁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程少臣准时来接她。被告知不必提前准备,她也乐得轻松,穿了细肩带浅灰色小衫与同色七分裤,外面罩了浅米色的薄外套就跑出来。程少臣打量了她一眼说:“你怎么总弄得全身都是阴天的颜色。”
“我喜欢啊。你不觉得这色彩很有气质?”其实她的丝质发圈与凉鞋也是珍珠灰。
“暮气沉沉。”
沈安若觉得再说下去自己肯定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于是不再理他。
车子七拐八转地进了很窄的小巷,很久都没转出去。那是老城区,朱红色剥落的大门,像旧时的四合院落。沈安若忍不住开口:“这是哪里?我从没来过。”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地说:“你真不知道?这是本城红灯区的高级地段。”
沈安若细细打量几眼:“嗯,这位置,这房子,收费应该蛮高的吧。”她觉得诡异,“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想把我卖了?”
“你看起来身上没几两肉吧,大概卖不了几块钱。”
“谁说的。拆了卖也能让你小赚一笔。现在器官黑市货源很紧缺。”
程少臣露出极深的笑涡:“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你参观过里面吗?小姐们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收费标准如何?”
“哎,我开车呢,别扯我衣服。”程少臣的酒窝抿得更深了,“我说什么你都信啊?你怎么这么天真啊。”
他终于将车停在宽敞的院落门前,走进去是旧式庭院,他带着她穿过层层石阶弄堂直转得她晕,突然见到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立在她的半米外,险些吓一跳。那人明明长得五官分明几乎算英俊,偏偏涂了一脸的烟熏装,还穿了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见着程少臣就扑上去:“亲爱的!你总算来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把她推到前面,“把这位沈小姐打扮一下,我们要去李老鸨那个妖婆那里。”
“哼,有了新欢就忘记我这个旧爱,好无情哟,今天全部东西算你1.2折。”那男子嗲声嗲气地说。沈安若突然觉得他相当可爱,努力憋着笑。细细打量一下周围,屋里是旧时厅堂的模样,层层幔幔,古朴典雅,但到处摆得琳琅满目,竟像卖各类稀奇杂货的休闲小店。开在这种院子里,大概只有限量顾客,简直是腐败。
程少臣到角落里的一排排衣架间去随意翻了翻,便抽出一件衣服来:“这件。”
“这位小姐跟我来。”不知从哪冒出来年轻女孩子,拿了衣服,在一边等沈安若。沈安若诧异地回头看一眼,却见程少臣已斜倚在一把木椅上,看也不看她,那个怪人正帮他点烟,自己嘴里也含了一枝。
化妆间里算是极正常的,还有两名女孩子,这下沈安若终于真正松口气,细看一眼被程少臣挑出的那件衣服,觉得有股气直冲头顶。原来那是一件旗袍,白底的暗光软缎,却洇着大片水墨画般的霓虹颜色。他的记忆力竟然这么好,并且随时不忘奚落别人一下,沈安若咬牙切齿。“我可以换一件衣服吗?我穿不惯旗袍。”
“沈小姐的气质古典优雅,最适合旗袍,而且,我已经把标签剪掉了。”服务小姐轻声说。
那男扮女装的怪人已经踱进来,捏着她的下巴瞅了半天:“底子还可以,有可塑性。”他恢复成正常的声线,竟然十分清朗好听。又扯散她的头发,随便梳几把,上下下下将她打量一番,“挺镇定,见到我没叫也没笑,内修也不错。嗯,基本及格。”
暖昧(2)
他们没费大多功夫就把沈安若弄成古典淑女的样子,发髻优雅,身段窈窕。出出时程少臣看她几眼:“这样才像你。”他的酒窝忽闪了一下,看起来倒没笑,又回头看那造型诡异的造型师:“阿巧,是不是少点东西。”
“那边。”
程少臣拉了她过去,一长排钢化玻璃柜被打开,黑色的丝绒上躺着一件件古雅的首饰,钻石、翡翠、红蓝宝石……在隐藏式射灯投映下闪着奇幻光彩。
沈安若觉得神思恍惚,他们仿佛在翻拍一部剧情老掉牙的电影,每一帧画面都似曾相识,而如今她从银幕外被丢进了场景中,旁边镁光灯闪亮,观众也多,于是她只好硬着头头一起演下去,导演未喊“CUT”前不能擅自退场。
“你喜欢哪一样?”程少臣的声音恍恍惚惚地传过来。
“都不喜欢。”沈安若觉得自己有点像挑衅,但是底气并不足。
“那就这只手镯吧。”程少臣将她从头到脚掠过一眼,转头对名曰“阿巧”的造型师说。
“咳,眼力不错,缅甸货,刚到的。”
那是一只通体碧绿的手镯,程少臣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帮她套上去,竟然恰恰好,衬得她手腕与手指几乎白到透明。“这个比较配你今天的样子。”顺手掏了卡递给站在一边的女服务生。
沈安若抿紧了唇不再讲话,免得弄得场面过于尴尬。程少臣如没事人一般,签了单收好卡,还替她接过换下的已被装好袋的衣服,便拉着她离去。
沈安若在车上一直默不作声,程少臣先打破沉默,他轻笑:“你看,这样包装一下,呆会儿卖你的时候就可以出个高价了。”
“你确定你是准备卖我这个人?好像上面已经有文件要求,商品包装成本不得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15%。”沈安若冷冷地说,可她的声音怎么听都轻轻柔柔,很没有气势。
“原来你对自己估价这么低啊。”见程少臣笑得惬意,她决定还是闭嘴为好,因为好像无论她说什么最终都会娱乐到他,那可不是她乐见的事。
宴会地灯火辉煌,香衣云鬓,流光璀璨的水晶灯下,娉婷婀娜的身影款款而过,处处笑语嫣然。男士们都差不多的西装革履,而女子们个个精心打扮,皆是年轻美丽。
倒真像个大妓院。沈安若记得程少臣之前的笑话,又跟阿巧说“李老鸨”,明了几分,多么奢侈豪华的大型相亲游戏,她这个沈姥姥倒是第一回进了有钱人们的大观园大开眼界。
“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上流社会?”总不说话也挺闷的,挂在程少臣臂弯里的沈安若悄声问。
程少臣嗤的笑一声:“我们这里哪有什么上流社会?有钱人里三分之一的暴发户,二分之一的官家子弟。”
“你真厚道,总算还保留了六分之一。你算哪一类?”
“我?我跟你一样,受资本家欺压奴役的无产阶级兄弟呗。”
沈安若也开始嗤笑:“你还无产阶级?你就是混在劳动人民内部的无间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