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边走边斗嘴,已经到了宴会主人的面前。那是位气质雍容的中年美妇,挽着高贵发髻,全身珠翠环绕。李妖婆,沈安若又记起程少臣的话,在心底暗笑。
“少臣,小坏蛋,你总算来了。”妖婆贵妇十分热情,张开双臂拥抱他。
“李阿姨,您越来越年轻貌美。”
“啊,你这个没大没小的坏孩子,呵呵呵……”李姐姐笑得满意极了,“咦,这小可爱是谁啊。”
“我朋友。”程少臣口气平淡,却拉近沈安若,将手轻轻搭在她的腰间。
“哎呀,小坏蛋,你之前跟我说有女伴,我还以为你又找个妖精来应付我,原来真的有啊?”她抓了安若的手又捏又摸,“赵家小姐今晚可要失望了,哎,无妨无妨,周家小三今天来了。不行,我得告诉你妈去,前些天还给我打电话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帮你看着点……”
“李阿姨,我饿了,先去吃点东西,您忙。”程少臣不由分说的拖着沈安若离开这个聒噪的事非地。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地看他:“原来你是请我来帮你演戏的,怎么啦,赵家小姐不够聪明美丽温柔吗?”
“比你聪明美丽温柔十倍。唯一缺点就是太优秀了,我消受不起。”
“……”她记得今天自己好像已经犯了好几回类似的错误了。
宴会的确无聊,程少臣不知去了哪里,还好自助食品口味极佳,她满场谁也不认识,决定躲在角落里先塞饱肚子再说,其间偶尔有人过来搭讪,她都轻松打发掉。不多久,音乐响起,有人携手进了舞池,渐渐地越来越多。沈安若抬头寻了一下,二楼有一支小型交响乐队在现场伴奏,还真是贵族作派。
她渐渐想起这位李夫人是谁,本城知名的交际大腕,慈善大家,据说钱多到花不完,所以平生最大的爱好是烧钱与牵红线,每年赞助无数场规模甚大的“鹊桥会”,还办了交友网站,通常只要打着为青年男女做月老的旗号的活动,很容易便能拿到她的钱。沈安若一向坐井观天,从没想到,即使是交友会,也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比如眼前这满场的富丽奢华。
那些男男女女们最初还一本正经地维持着礼节,当灯光渐暗便暖暖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那音乐竟也变得极致地缠绵悱恻。沈安若拿一杯果酒,小心躲过几位邀舞者,将自己隐在无人的角落,漫不经心地看这满场相拥的身影,他们或者萍水相逢,或者青梅竹马,或者本来相识而不熟识,此刻在暗淡灯光下,都化作朦朦胧胧的剪影无法辨别,谁是谁的开胃酒调味料,谁又是谁故事里的主角,谁在乎?
“原来你在这里。”离她耳畔很近的地方突然有人声,沈安若一惊便险些被酒呛到。
“你故意吓唬我?”
“真冤枉,我已经站你旁边半天了。你又没做亏心事,有什么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没做亏心事,我刚在会场里遇上了我情郎的正牌女友。”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来:“呵,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去跳舞,我还以为……”
“你又为什么不去跳?”程少臣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
“我也躲人家的正牌女友,也吓得不敢露面。”程少臣轻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和走廊,到了偏厅,布置的极为华丽,并没有人,但仍灯光通明。
“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从丹麦森林里切了原木运运回国,家具是从挪威定制加工空运回来,沙发是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所有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画,吴冠中、林风眠与韩美林的真迹。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上流社会的味道没?”
“程少臣,你真不厚道,在人家家里说你长辈的闲话。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
“你如果也被她每周电话骚扰一回,每次都不少于10分钟,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突然在你面前出现,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竟然这样惨。”沈安若倚着沙发背,笑不可抑。那旗袍太容易生褶子,她一整晚都没法坐下,只好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行业,又费体力,又需会演戏,必须得具备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她做得很吃力,也不出色。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也不顾形象,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你还参加舞蹈队?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吧。我是说舞会。”
“你真小看人,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参加得比较多,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是别扭,陌生人便更是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生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请她陪练交谊舞的比赛项目。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虽然跳这种舞蹈的男男女女身体贴得最近,却最像纯粹的舞蹈,只能全神贯注,没有时间与精力去闲聊以及制造暖昧氛围,她最讨厌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便问东问西,又不得不答。而跳快步圆舞曲时通常要少说话,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更好的是,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虽然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否真的有运动细胞。”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拉到身前。沈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开始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像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那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握在她腰间的那只手令她很有安全感。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终于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她便恰好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
那沙发实在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竟也没坐起来,于是程少臣浅笑着递过去一只手,她立即抓住,被他拉了起来,沈安若站直了身子时,自己还抓着他的手。
他的手很瘦,但是指节有力,场面似乎有点小暖昧又有小小的尴尬,沈安若忆起他小时候练过琴的事,索性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指非常修长,掌心纹路清晰。
“你难道会看手相?”
“嗯。”
“你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乐器,至少懂两样乐器。”
“这么神?”
“当然。咦,那边就有钢琴,你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么?”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好了。”
他其实只弹了半小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你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好了。”
程少臣好气又好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的古典点还可以一首《夜曲》或《月光》。”
“莫非你当年为了讨女孩子们欢心,所以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吧,来一段好了。”
“多谢你赏脸,我看我们还是回大厅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就变得有些狂欢无序,他俩回舞厅跳了几支舞,都觉得颇无趣,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于是舞会没结束他们便离开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车车替她开了车门:“要我送你上楼吗?”
“不用,现在不算晚。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翠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很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沈安若一口气地说完,突然觉得自己这话似乎有歧义,恨恨地紧咬了唇。
“那么当作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脱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脱不下,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突然便轻笑了一下。沈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沈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正对着程少臣。沈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一向清澈,却始终是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其中的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是这样喊她的名字,在几米远外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沈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样深不可测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她觉得身体的那一部分已经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便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注视着她。沈安若匆匆地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她不想看到他此刻的眼神,怕自己又要被笑话。
沈安若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么。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索性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质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甚是昂贵的手镯体面地送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值班室的电话:“沈小姐,有您的东西,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就好。”
“沈小姐,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
她匆匆赶到公司的门口,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门口,递送员看见她便笑得有些奇怪:“沈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沈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的暖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竟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乍乍地排列在精致的正方形木盒里,分明是个小型的花圃。
“一共999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已经满眼红心:“沈小姐,好浪漫喔。”沈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
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一向不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代我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有些咬牙切齿,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咦,安若,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企业女员工玫瑰花作礼物。”
“这么有心?”
“嗳,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一下值班室小妹:
“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给每位女员工分一枝。”
她突然觉得解气了很多。
交往
再没人提及关于“追求”这个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复了以往相处愉快的饭友关系。通常都是程少臣打电话给她,起初仍是周末,后来工作日里他也将电话打来:“我正好在新区办些事情,中午出来陪我吃顿饭吧。”或者“中心区新开了一家革命老区主题饭店,你若没别的安排晚上我去接你。”有次中午他找她出来吃饭,沈安若要去肯德基,结果程少臣拒绝去排队买餐,绅士风度也不顾,又挑三挑四,说是垃圾食品,最后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饭,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们以前都只在周末才会通电话,目的只一个,确认约会内容。现在很晚的时候,沈安若都准备睡了,也会突然接到程少臣的电话,声音里醉意薰然:“你有没有想念我?”有时候也说:“嗳,我突然很想见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没时间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么?”后一句话,索性回他“无聊”。程少臣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挂了电话。被人抢白了还那样开心,沈安若觉得他有时候真是特别的无聊。
他们的相处也未见更亲密,告别时程少臣会加一个离别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相敬如宾,不过也是敷敷衍衍,有时落在眉心,有时在耳畔,有时在唇角,很有随机性,他再也没有像那晚那样专注地吻过她。沈安若反正无所谓,也不会主动去回应。
每隔个十天半月或逢大小节日,鲜花与礼物准时到达,不过没有再夸张得让人抓狂,还算正常,不会很便宜,也不会特别的贵,都是快递公司送达,他从来不会亲手拿了礼物给她。后来她觉得太招摇,曾抗议程少臣不要再玩这套把戏,结果抗议无效,反而弄得自己尴尬,便嘱托值班室人员不要送上楼来,下了班才去取走。估计程少臣有一个聪慧灵巧的女助手,给他女友送花送礼物也是工作内容之一。那些礼物都十分精致,沈安若虽然从来不记时尚牌子,倒也认得出某款胸针或某条丝巾恰在当季的时尚杂志上见过。打死她也不相信程少臣会亲自去买,至于他站在花店里选花的傻样子,那就更是无法想像。有时候她会想像一下他的助手同时准备N份礼物并认真作好记录免得送重复的场景,不但不气反而觉得很好笑。
程少臣那段时间似乎很忙,周末也常常在工作,极少带她出去玩,吃过饭就分开,也不再与那些玩友们聚。或许是夏天太热,没有什么好去处,又或许是那样的场合携的均是“女伴”,谁带“女友”去倒是令人笑话了,或许他另有“女伴”作陪,而她这个曾经“女伴”已经下岗。程少臣倒是有一次要带她去海里游泳兼冲浪,她疑心他有阴谋,自己本身又晕海,便死活也不肯去。
当了所谓的“女友”以后,最大的好处是,她拒绝的时候理直气壮。以前被他约要推辞时,总是费劲地转着脑子想出种种礼貌又委婉的托辞,生怕显得不识好歹,或者故作姿态。如今她再不用浪费这样的脑汁,只消说:“太热了,不想出去。”“今天累,改天吧。”便将他轻松打发掉。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微妙的计算式。连原子核与电子那样微观世界里的事物之间都是近了相斥,远了相吸,最终在一个最合适的距离上实现稳定与平衡。沈安若有时想想他那晚的“表白”举动仍是满腹怀疑,只当是他游戏的一个攻略,所以也没并有身为“程少臣女友”的自觉,不过对于两人的距离近了许多,她也并不排斥就是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旁观者,站在高处看红尘里这一男一女在玩明明很枯燥偏偏还乐在其中的过家家游戏,只待谁先觉得无趣了谁便先退出,然后游戏结束。
某个周六午后程少臣莫名其妙地来了,因为他最近忙,他们除了吃顿饭便散场,倒也许久未见。见他一身酒味,沈安若直皱眉:“你怎么来的?自己开车?”
“打车。”
当时沈安若正听着电视广告坐在沙发上认真绣一副绒绣图,小幅的梵高的《星夜》,还特地支了绣花架子,很像那么回事。程少臣坐在她旁边,看了一会儿:“这就是那个什么十字绣?周末的大好时光做这玩意儿,你还真闲啊。”
“这是绒绣,比十字绣费劲多了。哎,你别弄乱我的线,好不容易才分开的。坐那边去,满身都是酒气。”
看他的样子似乎不舒服,沈安若去厨房帮他冲蜂蜜水,回来时见他拿着遥控器按来按去,把所有电视台转了好几遍,还轻轻叹气:“这广告里Сhā播的电视剧越来越不好看了。”最后干脆切换到电视机的娱乐模式,用遥控器玩俄罗斯方块。
“你来做什么?”沈安若被他弄得一头雾水。
“没事不能来么?你绣你的图,不用管我。”
过一会儿他又切换了节目,沈安若抬头看时,电视上第101次上演《泰坦尼克》。
“当年陪一女生看这片子,哭得稀里哗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后来一听TITANIC这词都有心理障碍。”
“你本来想追人家,后来因此被吓跑了对不对。”沈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么这么聪明。你看这片子哭没哭?让我猜猜,像你这么寡情的女人……肯定没有。”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多浪费感情啊。再说,也没多感人嘛,我就看翻船那段还蛮震撼的,若不是后来翻了船,这一对也没有什么将来吧,就算私奔成功也铁定当怨偶。几小时的感情跟一辈子的长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么可能竟然记得住一辈子呢。”
“那老太太才没记得一辈子,若不是被那副画唤醒了回忆,恐怕她早把那男的忘在记忆细胞最底层了吧。”
“哎,你,人家美好爱情被你说的真不堪。”
“你不也一样。” 程少臣打着呵欠说,“有一年写作课老师给我们出题目写‘爱情是什么’,我现在还记得那女老师真是美丽又有气质。可惜那次她罚我重写。”
“你写了什么?”
“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说。
“你大概以作文为名给女老师写了情书吧。”
“少污蔑我了,才没有呢。”程少臣继续打呵欠,“你相信爱情不?”
“不信,一瞬间的错觉而已。幸运的人把爱情化作亲情,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倒霉的人把爱情变成伤口,也要痛上一辈子。不过聪明人当然会让自己好过啊,总会弄清楚主菜跟调味品的区别,痛过一阵子就会慢慢忘记了。”大概因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话,沈安若也乐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聪明人了。真遗憾,沈小姐,我还指望你会爱上我呢。”
“你很无聊呀,我爱你做什么?你又不缺人爱。你想体会被人爱慕的感觉时,找你的美丽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没听清,又低头绣图,过一会儿,竟见程少臣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睡着时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唇微微翘着,眉头轻轻皱着,头歪向一侧,很像个小孩子,跟他平时的样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觉得心里有些柔软的情绪在蔓延,但很快便将这种情绪丢了出去。虽然是夏天,但屋里开了空调,还是有些凉,她将温度调得高一些,将他的头扶正靠在靠垫上,又起身替他拿来薄被盖上。心里倒是懊悔,跟他说那么多话做什么,这个奸商,指不定哪天又成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脸,吃了她做得面条便离开了。沈安若松口气,她本来很担心他晚上要留在这里。
不过从那以后程少臣周末时就经常会过来。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程少臣还在远处时,她觉得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全然是翩翩贵公子,如今见多了他百无聊赖坐着发呆的样子,竟也习以为常。
也许是工作累,他连吃和玩都没了兴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里吃她煮的菜。他一向吃得过于讲究,沈安若本以为他极难伺侯,其实他在家里吃得很简单,只吃清炒的蔬菜与米饭稀粥。偶尔她也到他那边去,但路很远,周末车上人也多,程少臣就说过来接她,结果他开了近一小时的车过来后,便懒得再开回去。他周末里电话也不断地响,起初还算耐心,后来就烦了:“不要再罗嗦,我们周一谈。”最后把手机都关机。再后来周末与他相处时就再没有电话骚扰了。
程少臣静处时大多时候都很无聊,有时候就只是坐在一边看她绣花,一看就是半小时,盯得她都不自在,还经常挖苦她:“上次我来不是已经绣到这里吗?进展这样慢。”“你怎么越绣越少,是不是绣错又拆掉了。”“嗯,装模作样,假装贤淑。这样浪费休息时间,不如雇个人来帮你绣。”沈安若嫌他捣乱,便作势要拿针扎他,于是他跳起来飞快地逃开。
沈安若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公寓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觉得闷,每次来的时候都自得其乐,很少打扰她,比如他总是去吓她养的那几条鱼,然后拿她的电脑玩一两小时的游戏,有时也翻了她的影碟看,总是看到一半的时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总是莫名其妙地来,通常在她这里睡上一下午,莫非她的沙发能够让他快速入眠?他近来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了沈安若家里一样有趣的东西,那是一副跳棋,沈安若上大学时总爱逛文化市场,看各种稀奇小玩意儿,有时也淘一些回来,后来突发奇想,拜托了一位江苏的水晶商帮忙订做了与玻璃弹珠一样大小的天然矿石珠子,纯天然的水晶玛瑙和玉髓,恰好六种颜色,每样十颗。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棋盘,毕业后便请木匠替她做了一个。其实一共也没花太多钱,那些珠子的品级并不高,不过那副跳棋看起来还是十分的烧包。程少臣对这副跳棋感兴趣极了,便总是拖着沈安若来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么让着她,也很难输上一回,直骂沈安若笨,见她兴致缺缺,便索性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饰两角,后来三个人,最后六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乱的棋盘都觉得头晕,简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劳累过度还是精力过剩,竟把脑细胞用在这样无聊的事情上,而他自己却玩得起劲。再后来,他连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顺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水晶和石头珠子打弹珠玩,沈安若的地板总擦得十分干净,他就常赖在地上,还从书架上搬了很厚的书摆成五行阵,当成玩弹珠的阵地。沈安若见他这样糟贱自己的宝贝,气得要命,直抗议。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气,弄碎你一颗珠子赔你一颗钻石好了。”
“谁稀罕钻石啦?”
“你难道没听梦露唱,‘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比男人跟钱都更可靠。你就是太年轻,还体会不到。”
沈安若说不过他,便不再理他。不过他连玩弹珠的技术都相当的好,直到他玩烦了这个游戏,也没弄坏一颗她的宝贝珠子。
偶尔他们也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较劲(1)
沈安若接到去省城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也没告诉他。那天他们话不投机,沈安若觉得心烦,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整齐厨房,也不管他们本来约好了下午节目,甩了门就走了。其实也不算吵架,因为虽然她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他住的那小区甚大,沈安若走得不快,走了半天也没走到门口,以前总是他开车送她出来,倒没觉得这样远。那时已是盛夏,大中午的,阳光炽热,跟蒸桑拿似的,呼一下就全身出一层汗。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指望他要跑出来追她,欲擒故纵的小把戏她非常不擅长,但心里仍有几分后悔,就算要找别扭,也该去寻程少臣的麻烦,干嘛折腾自己呢,屋里那样清凉,外面却跟蒸笼似的,他们本计划好了下午要去玩人工滑雪,怀念一下冬天。
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其实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后来还笃定地跟她说:“你尽管跑,我才不追,动不动就使小性的女人最惹人烦了,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跟她们一样?”
她那时气也消了,便笑盈盈:“我本是大俗妞一枚,你当我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么,你可真抬举我。”
“自恋狂。”
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XX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
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强忍着胜利的得意换上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蛋挞?烤鸡翅?饮料要咖啡还是可乐?”
“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
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总算走出小区出口,大街上竟也有小两口在吵架。女孩子呜呜地捂脸哭,男孩低声下气:“我错了好不好,你别哭,别哭啊。要不你打我吧。”女孩回手就是一巴掌。“啊,你还真打啊,好疼啊。”“就打你,打死你,大混蛋!”女孩的拳头连续地落在那男孩身上,男孩躲躲闪闪,最后一把抱住女孩子,死死地搂着。
多么年轻。沈安若看得嘴角都弯起来,一时间竟有冲动,跑回程少臣的家,也这样揍他一顿。后来想想自觉得无趣,再说,回去的路也太远了,这么毒的太阳,多么不值得。她试着把刚才那一对的模样换成她跟程少臣,单是想像一下程少臣这副低声下气的模样她都觉得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样想想气更消了大半,对他没追出来更觉得无所谓。恰好有空的出租车经过,她招手示意,义无反顾地上车回家。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窜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混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帐,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还不算太笨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XX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较劲(2)
连续开了四天的会,确实很无聊,一坐便是一整天,到了晚上都有点腰酸背痛。与她同住的那位小女生,晚上饭局散后回了房间便捧着手机与男友煲电话粥,窃窃地嘻笑,低低地撒娇,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那可是长途加漫游,沈安若都忍不住替移动以及联通公司感谢他们。她专注地看杂志,不作偷听小人,无奈屋里太静,还是免不了魔音入耳。
所以到了周末,沈安若早早打算好了去逛夜市,才要出门,手机便响了。看一眼,又是程少臣,真是阴魂不散。
“我很忙。你有事说事,没事快挂电话。”
“沈安若,我迷路了。怎么办?”
“迷路找警察叔叔,或者拨打110,找我有什么用?”
“……你火气怎么还那么大啊,刚才下那么大的雨也浇不灭,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三昧真火?”程少臣在电话那头轻笑起来。
“你才三昧真火呢。……咦,你怎么知道刚下过雨?”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浮上心头,“程少臣,你在哪儿?”
“不知道。我都说了我迷路了。”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我又没这在这里住过四年。”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口味数年如一日的地道。
“还不错。”程少臣吃饭一向少,今天却吃了很多,“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宾馆那么早提供晚餐?我打电话给你时是不是五点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脸上的笑意暖昧不明:“你的样子倒有点魂不守舍。这里有很珍贵的回忆么?”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说话。
“难道我猜对了?唉,真伤心。”程少臣语气哀怨,脸上笑意却更深了,“那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饭。那样多的话,真讨厌。”
“你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是希望尽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安静地回忆一下往事?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你选哪一项?”
“你自己待在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开头。
她越生气程少臣越开心,她很早以前就该明白这个事实了,果然出来的时候,在几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边拉住她的手。她使劲地甩开,几秒钟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着她的手,让她轻易就能甩脱,然后又拉住,就这么反复地折腾,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挣扎,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过马路。
穿过一条街便是城市中心广场,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大,但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地带开出这么一大片辽阔的空地来,成就了当年一个城市规划的奇迹。为了这片广场,几座标志性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楼,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电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请她在怡和园吃饭,后来他们就在那家几个月后便被拆掉的电影院里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后来,江浩洋问她如果一直一个人,是否愿意考虑做他的女朋友。几年之间,她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很多年后,她承认自己真正的初恋也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而如今,她又开始迷惑,是否当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错觉?
程少臣替她买来冰淇淋:“吃一个,消消火吧。”
“你离我远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她身边坐下:“这里人这样多,你不妨当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离我这么近的吗?你骚扰啊。”
“就算你在这里想起你的初恋,也不能拿我出气啊。”
“你怎么知道是初恋?哼,六岁时我的初恋就结束了。”
“那么是最深刻的一次恋爱了?刚才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是你们以前坐过的吗?”
“程少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终于找到机会握起拳使劲地揍他,结果他看起来瘦,肌肉却很结实,反而是她手疼。
程少臣也不躲,只一径地笑:“你看你看,这么不经挑逗,说你幼稚还不承认,恼羞成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起拳,死死咬着唇,仍觉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脚:“大混蛋!”
夏日广场里总有小孩子提着装满玫瑰的篮子专门纠缠成双成对的男女,眼前这小姑娘长得可爱伶俐:“大哥哥,买枝花送给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程少臣抽了几张百元钞票递过去。
小女孩放下篮子,扒着手指算了半天,最后把篮子里的花全捧出来:“都是你的,我还要找你钱。”
“不用找钱了,你帮我个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这位姐姐生气了,你帮我哄哄她,请她笑一笑。”
沈安若简直看不下去,扭头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程少臣回头胡乱抓了几枝花塞进沈安若怀里:“好啦,你都已经气了半个月了,还有完没完啊,爱生气的女人老得比较快。”
沈安若转身掐他的胳膊。
“哎,你不老,你年轻得像未成年少女。沈安若,我都没想到你这么暴力。”程少臣疼得直吸气,“不过你平时那么压抑,偶尔发发脾气倒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程少臣只待了两天,隔日的白天他不见踪影,晚上又突然冒出来,提议去沈安若的大学校园看一下,还坚持乘公交车去。
“有钱人家的少爷,你不是已经很多年没坐过公交车了?”
“也没有多久,大学毕业那年还坐过呢。”
他们俩在偌大的校园里逛了一个多小时,程少臣大多数时候都安静寡言,再也没前一晚那样多话又欠扁。沈安若常常觉得,他就像这夏日的天空,阴晴不定,变幻莫测。
混乱(1)
沈安若出差归来,程少臣又去了别的城市。他累的时候不爱说话,电话也不是每日打过来,应付几句便挂掉。沈安若摸不清他的习性,便甚少自讨没趣,除非有事,不然决不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不只没见面,连好好说话都很久不曾有过。沈安若有时候会觉得生活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原来程少臣已经很久没惹她发脾气。
后来程少臣终于回来,出了机场打电话说接她晚上吃饭。几日没见,他看起来黑了一点,似乎也瘦了。
“最近工作很辛苦吗?”忍不住问一句,他一向游刃有余,钓鱼的时候都能在电话里将最难缠的客户轻松打发。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非常关心我?”
“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减的肥。”
“游泳,日光浴,海南这个季节风光甚好。”
“……”沈安若觉得无言以对,便左右环顾,结果发现疑点,本来她甚少注意他的车,“程少臣,你没搞错吧,你又换车,竟然开这个牌子,你有没有职业道德啊?”
“我换了工作,最近和朋友一起做点事,快三个月了。咦,难道你不知道?”
“你从没提过。”
“我记得我跟你讲过的。”
“我记得没有。”沈安若其实也不能确定他究竟说没说过。虽然无关紧要,不过将理牢牢抓在己方是正确选择。还好程少臣不再继续。
他们去意式餐厅,环境优雅,沈安若只要儿童套餐,又把炒面推到程少臣跟前。
“他们这儿的套餐搭配得不好,你不如单独点餐。我还是第一回见成年人要儿童餐。还有,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吃面条了?”
“我进西餐厅只点套餐。如果完全不懂搭配,点套餐就不会出差错令人笑话,这是刚进公司时一位师姐教我的,后来养成习惯,就改不掉。点儿童餐是因为份量刚好够我吃,不会剩很多,不会显得我很没教养。至于面条,我一直没有学会如何用叉子优雅吃面条的技巧,索性不吃。”
程少臣本来正在喝咖啡,笑得发抖,险些将咖啡洒在身上。他拿了纸巾,边优雅地拭嘴角边继续笑:“沈安若,我都不知该怎么评价你,你死要面子足够虚伪,偏偏又这样真诚坦率。”
“很高兴我又一次愉悦了你,你不用谢我。”
“我一定要谢你,我被那份见鬼的合同搅得好多天都没笑过了。为了答谢你,我教你如何优雅地用叉子吃面条好了,你可以卷到叉子上,虽然有点麻烦,不过你一向心灵手巧不是吗?其实你还可以向侍者要双筷子。”
“这餐厅提供筷子?”
“你为什么不试一试。”
沈安若坚决不上当。她已经吃饱,便把那盘面又拖回来,拿了叉子开始练习绕面条,程少臣在对面又笑得不行。
程少臣接了个电话,眉头轻锁,似乎情况紧急。
“我先送你回家,公司里有点事,我得马上回去。”
“不用了,你走吧,我打车回去,现在也不算晚。”
“那你自己小心,到家后给我电话。”
沈安若没想到会遇上熟人。餐厅很大很长,转过一个弯,突然见着大学的学姐,当年英姿勃发的女强人,如今已是珠圆玉润的少妇。她也同时看见沈安若,于是沈安若顿住脚步,轻轻喊一声:“学姐。”
“安若,原来你也在这座城市?”多年未见,李学姐很惊喜,“浩洋,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
沈安若努力忽略的那个熟悉背影终于缓缓地起立,转身,浅笑:“安若,好久不见。”又朝向程少臣的方向点头致意:“程总。”
沈安若觉得脑子在那一刻有眩晕感与蜂鸣,她听不清他们都在说什么,依稀记得程少臣与江浩洋寒喧了一两句,似乎以前就认识,学姐拉她坐下,向程少臣笑着说一句什么,程少臣微笑告别。
她感觉自己一直机械地微笑,保持着最佳的礼仪弧度,空调开得太冷,她似乎在微微颤抖。她曾经想过,总会再见到江浩洋,那时该说什么,该作如何的表情,只是未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仿佛一个灵魂出窍的人,元神飘在半空,冷眼观望下面那名女子,如木偶一般机械地按既定程序说话、动作。她记不得自己都说过些什么话,其实不用太担心,良好的职业素养不会令她过于失态。她只知道当自己的元神渐渐归位时,已经坐在江浩洋的副驾座上。他隔了一臂的距离替她系了安全带,而后发动车子,并没问她要去哪里。
当狭小空间里只剩他们两人时,沈安若反而镇定下来。
“你何时回来的?”
“快一个月了。”
“是吗?恭喜你升职。”
“还好。你最近过得好吗??”
“嗯,老样子。”沈安若的心头浮起可笑的感觉。多么荒谬,这一对曾有结婚计划的男女,如今的对话如讨论天气般虚伪客套。
“安若,你从来都会让自己过的好。这一点,永远不用为你担心。”江浩洋淡淡地说。
“你不是过得更好,去反璞归真的地方修行几个月,如今房子车子皆备,官位待遇齐升。”
“那些东西总会有,早晚都无所谓。可是我失去了无法挽回的东西,安若你不觉得吗?”江浩洋语气淡然,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沈安若有点气虚,学着他的语气淡淡地说:“你也会介意的么?”
“我只是想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我也想不明白,所以不再想。江浩洋,都过去的事了,你又何必做出遗憾的样子呢,你真的介意就不会今天才偶然出现了。”
“安若,那时候我已渐渐明白,我们俩走入了死胡同,再多反复几回,也总免不了同样的结果,只是彼此多折腾几次而已。只是我不甘心,无论怎样,我们总该当面告别,就算不能够在一起,也该有个正式仪式,而不是在电话里草草率率便打发了我们的几年的缘份。那阵子很忙,我实在脱不开身,但是有一天我们的考察车绕经K县时,我看着路标,知道距你只有100公里,于是下了车,请附近村落的果农送我一程。我等你整晚,结果并未如我愿。”
“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楼下,终于见你回来,与别人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而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头时,嘴角仍含着笑意。我本想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了勇气。我突然觉得,如果你就此离开,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的笑过。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为何要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离开,没有再惊扰你。”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觉得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作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可以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轻弱地说。
“是啊,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的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的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一向极轻,几乎没有声响。
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霎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混乱(2)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觉得大脑乱哄哄吵作一团,心跳失序,而胸口空空荡荡,后来便开始头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从厨房里翻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便灌下去几大口,被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心跳也渐渐平缓,于是自己对自己笑。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便打发程少臣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竟买回精装的五粮液,当时沈安若将他一顿嘲笑,倒酒的时候直心疼。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并不费力,转眼又灌下几口,瓶里已经只剩1/3了,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儿时读《飘》时,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于是趁着清醒拖了凳子,将酒瓶塞到厨柜的最高处。
她第一次喝白酒便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拖上了她,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远得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会暖和,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果然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胲,看一眼,竟是近40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后来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了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没有。”“沈学妹,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多那样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那日清晨,恰在日出前东方天空堆积了厚厚云层,他们到底没看得成日出,但沈安若的记忆里始终有一片耀眼的星空,那样闪亮的星空,即使几年后她又去泰山,都再也看不见。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连灌下半瓶五粮液,脑子都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屏住呼吸,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只能死死地捂住耳朵,但几秒钟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仍是抵挡不住。她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便吓到大哭。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床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床单上鲜血淋漓。她恐惧得连叫都叫不出来,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窗外雷声炸开,几乎要把窗子都震破,几秒钟后,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刚才的巨雷炸断了那一带的电缆。无边的黑暗时时被破空的光芒与炸雷劈裂,她就那样裹着被子,缩在地上发着抖,连哭都哭不出来,一直挨到天蒙蒙亮,父母才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原来正是这一夜,最疼她的爷爷,已经离她而去。她的成|人式,就这样伴随着雷鸣,电闪,黑暗,鲜血,以及死亡,令她永生难忘。
而如今,又是这样的黑暗,她似乎又陷入与当年一样的无助境地。沈安若贴着墙角慢慢地摸索,每一秒都是煎熬,她记得包里便有一枚小手电,偏偏那仅仅几米的路,她似乎总也走不到。又一道闪电劈过,她觉得心脏要脱落,却终于借着那光看清了路,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摸到扔在地上的手袋。明明要找手电,却掏出了手机,手机那点微光终于稍稍拯救了她,她觉得需要听到别人的声音,以证明自己并没有被上天遗弃在这个孤岛。手机拨出去,才看清是程少臣的电话,她并不打算找他,但她顺手按了通话键,上一个电话恰是他打来的。她匆匆地要挂断,程少臣却已经接起。当他的声音从遥远的另一端传来时,沈安若觉得恐惧减轻了许多。
“……”
“沈安若,你在吗?怎么不说话?”
“……”
“雷雨天不要打电话,很危险,以后记住。”
“……”
“你怎么不说话?你喝酒了吗?”
“……你怎么知道?”沈安若终于找回自己的语言能力。
“我闻到很浓的酒味。”程少臣轻笑起来,沈安若突然觉得安心。
“你找我什么事?”
“没事,我打错电话了,挂了吧。”
“你有文件袋忘了我车上了,要我给你送过去吗?”
“不用,不是急用的文件。你公司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么?”
“嗯。”
话题告一段落,突然便陷入一片寂静。又一个闪电劈过,沈安若本能地把手机移得远一些,正要关掉通话,听得程少臣的声音隐隐地传来:“沈安若,你在哭吗?”
她呆了一呆,刚才她的确抽泣了一下,但连她自己都几乎听不见,她几乎疑心程少臣就站在她对面的黑暗里,而她却什么也看不见,突然又害怕起来。“这一片楼停电了,我怕黑。”仿佛这样说可以给自己挽回一点面子。
程少臣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没停电,只有你的屋子是黑的,大概跳闸了。”
电源总控就在玄关处,她此刻的头顶上。她摸出包里的手电,原来真的跳闸了。屋内又大亮,晃得眼睛都睁不开,沈安若渐渐地找回呼吸、心跳,以及冷静自持,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连底气都足了,脑子也开始灵光起来:“程少臣,你怎么知道只有我的屋里是黑的?你在哪里?”程少臣那边静默了片刻,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断线音。
刚才又有闪电劈过,而他似乎在户外。沈安若突然觉得担心,立即又拨了回去,还好仍是正常的拨号音,不紧不慢地拖着长音,她有点焦虑起来,足足响了六七下,电话终于又被接起,她急急地问:“你在哪里?你没事吧?”
电话那一头仍是静默,但听得到呼吸声。大约过了很久,或许也没有多久,程少臣的声音悠悠地传来,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沈安若,我突然记起我们在酒吧遇见的那一晚。”
沈安若也沉默,似乎在等待,又不知在等些什么,心底有隐隐的惶恐。
“我很想知道,那一天你的邀请,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沈安若听到心里有东西崩塌的声音。她喝了许多的酒,虽然仍是清醒,却足以令她反应比平时迟顿,妨碍她的思考。或者她根本不想思考,只是继续执着地问:“你在哪里?”这一回电话并没有挂掉,却又没有了回应。
沈安若捏着电话发了几秒钟的呆,觉得头脑渐渐浑沌,有自己也不明了的情绪,突然便似乎有所顿悟,站起来猛地拉开门。她打开得过于使劲,走廊里的声控灯瞬间也亮起,程少臣就闲散地倚在一米外的楼梯扶手上,身上和头发都有点湿,表情似乎很郑重,却酒窝深抿,眼底含着笑意,见她立在门口,他的嘴角微微地弯起浅浅的弧度:“你这是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我的欢迎吗?”他的声音有些暖昧不明,有点沙哑,不复以住的清朗。
沈安若很快地意识到自己再度被戏弄,转身就要甩门而去,但程少臣的动作比她快许多,在她的门要关掉之前抓住了门缘。她怕挤伤他的手,于是顿住动作,有些气闷地咬住唇,却不想程少臣下一个动作已将她推进门里,踢上门,落锁,顺手将她按在门边的墙上,动作一气呵成,唇亦同时覆上,技巧地吮吻,夺走她的全部呼吸。沈安若始料未及,慌乱地将手抵到他胸口,限制他进一步的贴近,但双手立即被他用一只手抓牢,固定到身后,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扣住她的腰。沈安若失了自由,力气也仿佛消失怠尽,突然便失了反抗的念头,任由他巧取豪夺,攻城掠地,直至将她打横抱起,平放到床上。她顿时天旋地转,神志都渐渐不清,只感到他的指尖与唇舌无处不在,在她全身四处游走,所经之处便燃起一簇簇小小的火苗。夏日衣衫本来就穿得不多,此刻更是形同虚设。她在身体迷乱之际,在心里轻轻叹一口气,意志力此刻悄然退席,身体本能占了上风。而程少臣却在此刻停了下来,在离她不过几寸的上方,直直地望进她的眼睛:“你认得我是谁吗?”他的眼睛深邃又清澈,而此刻里面藏了暖昧不清的情绪,似乎如她现在的身体一样迷乱。沈安若没有回答,伸出双臂勾下他的脖子,倾身凑上自己发凉的唇,下一瞬间,他便进入了她的身体,将她的痛呼一同融化进唇齿间。
雷电已经消停,雨势却越来越大,噼里啪啦地敲在窗户上,十分的响,几乎盖住两人低抑隐忍的喘息声。屋内十分闷热,空调或风扇都没有打开。她透不过气,又觉得全身不适,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只觉得这屋里屋外,还有她的身体内外,都已经被水浸透,于是眼泪也静静地流下来。她的泪流了很久,直到夜深人静,连雨都停下,仍在黑暗里静静地流泪,仿佛要将很多年积攒的眼泪一起流尽。沈安若不想吵醒了程少臣,安静地蜷在床沿上,离他很远,并没有声音。突然程少臣在她背后翻了身,胸口便贴近了她的背,伸手绕过她,顺着她的腰渐渐地上滑。她抑住呼吸,连泪都止住,结果他只是一直将手抚到她的脸上,把她的泪一点点地抹去。她继续不作声,却憋气太久很难受,当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后,听得背后程少臣低低地说:“你这样令我觉得罪孽深重,并且感到十分的挫败。”
她翻过身子,便枕在他伸出的手臂上,然后被他揽入怀。沈安若拖过薄被蒙住头,闷声闷气地说:“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爷爷,很多年前,他就是在这样的雨夜里过世的。”
纠缠(1)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当一些事情正式成为过往,才有勇气去正视。或许我真的很爱江浩洋,曾经,或者直到现在,比我愿意承认的更多一些,所以才要锱铢必较,时时提醒自己不要低到了泥里去,尊严都不留,连他告别的方式都介怀。终于都过去了,还好,还好。
人与人之间,总要寻找到某个平衡点,才能够平和地相处。比如程少臣,我利用了他,所以也心甘情愿地被他利用,并不想去探究他意欲何为,何时又是他的游戏的尽头,也并不在意。
有时候,坚守与堕落,或许就在这不经意的一念之间。难得糊涂一场,不如就这么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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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本以为会与程少臣的关系会渐渐淡去,但事实证明其实一切都照旧,间歇地约会,一起吃饭,偶尔斗斗嘴,吵个小架,没有更热烈,也没有更疏远。到了那些相聚的晚上,他便顺理成章地留在她家,或者把她留在他家。男女的相处一旦扯上身体的牵绊,便多了一些理不清的暖昧纠缠,沈安若起初十分不适应,渐渐就习以为常。她睡眠质量并不好,多梦,极易被惊醒,醒来便再也睡不着。但在程少臣的怀里,她竟能觅得一夜无梦的好眠,偶尔被梦境惊扰,醒来后听着他平稳的呼吸或心跳,或者在他的轻声安抚下,便能安心地再度入眠。有时她忍不住想一下当这种关系终究要结束的时候自己究竟会不会留恋。她觉得自己会努力做到不留恋以及不沉溺,但偶尔怅然一下倒是难免。
某个周末,程少臣又连哄带骗地拖了她去他的公寓包饺子,他明明并不爱吃饺子,那天又不是任何的节日。沈安若其实从没亲手完整地做过一次水饺,本想去买了现成的皮与馅,程少臣非要说那样太没劲,算不得真正地包饺子,一定要她和了面,调了馅,最后弄得一身狼狈,他就在一边窃窃地笑,偶尔也过来帮忙,越帮越忙,尽添乱,沈安若疑心他根本是故意整她。
他有一位手艺十分地道的钟点工阿姨,每到周末就过来帮忙打扫,顺便做两顿饭,结果程少臣常常放那位阿姨的假,又每每给沈安若出难题,找了奇怪菜谱让她在厨房里做实验。沈安若一般不理他,不过也常常上当。本来沈安若也算难得的手巧贤惠型女子,结果被他层出不穷的花样害得总是出糗,常常把厨房折腾得乱七八糟,有时那些菜做出来都没法吃,他还在一边偷着乐,沈安若就挖了那些难看又难吃的菜硬塞到他的嘴里去。
她最怕撖饺子皮,儿时奶奶的家法就是用撖面杖打手心,给她留了心理阴影,总也玩不转那东西,弄出来的饺子皮奇形怪状丑陋不堪,完全是她的大污点。程少臣一边嘲笑她,一边去洗了手来帮忙,没想到他竟然会做这个,那饺子皮撖得十分的漂亮,令沈安若很是刮目相看。
“这有什么奇怪的。很小的时候我跟外婆一起住,每次都是我撖皮,然后等她全包好了,再一只只沾了面粉放到篦子上。我还会蒸馒头呢,外婆腰不好,我都先把面揉得差不多了再给她,咳,你别不信,我连那种过年时的枣馒头都会做。”
“你快看外面,好像有一只牛在天上飞。”
“你这人特不谦虚,看我比你更聪明,觉得惭愧了吧。你笨点没关系,我不介意。”
沈安若被他气得没话讲,就把他推出去,不许他再进厨房。她在居家服外面系了碎花拼布的围裙,又将头发用棉布头巾包起来,被程少臣笑称是来年最流行的“村姑装”,直称她有时尚的前瞻性,还用手机替她拍了照片。
简直就是在玩过家家游戏一般。沈安若觉得这男人想必儿时看着女孩子们玩过家家游戏十分眼馋又碍着性别与面子无法参与,所以长大后这样的变态,不禁也觉得十分的好笑。
饭菜快要做好时,屋内电话突然铃声大作,程少臣的声音从客厅传来,似乎并不高兴:“对,我在家。……不用上来,你们到时给我电话,我下去拿。……好,知道了。”
沈安若探出头来:“有客人?”
“没事。快递公司,有包裹。”
几分钟后门铃响起,沈安若感觉半天都没动静,忍不住出来一探究竟,却见程少臣与一老人僵持在门口,沉默着。见到她,那老人笑了笑,朝向程少臣:“不请我进去坐坐?你这是什么待客之道?”
程少臣侧了下身,让他进来。
“拖鞋呢?”
“不用换了。”
“地都是你在拖啊?”场面又僵住。
沈安若觉得十分尴尬,进退不得,结果那老人朝向她:“姑娘,给我找双拖鞋来。”她看程少臣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照办。
老人环视了四周一眼,大方地挑了沙发主座坐下,指了指程少臣:“你也坐下。”
沈安若认识程少臣也算不少时间了,他的各种反应也算都见过不少,却从未见他像现在这样僵硬,那表情根本就是皮笑肉不笑。老人也不理他,扬脸看向程安若:“这位小姐是……”
程少臣抿紧了唇,根本不回话,而老人只看她。沈安若觉得头皮都发麻,老人与程少臣相貌气质皆有几分相似,而举止则与传说中很是一致,她已经知道他是谁。程少臣可以不理他,她却不能不理,只好硬着头皮回答:“钟点工。”
老人笑出声来:“小二还真有创意,找这么个年轻姑娘。去帮我泡杯茶来吧。”见她还立在原地,欲言又止,于是补充,“绿茶,随便什么品种都行,如果没有,白开水也可以。”
沈安若泡了茶,顺便给程少臣倒了杯白开水,他很少喝茶。老人似乎在训话,声音很低,见她进来,便打住话头,向她慈祥地笑,只是那笑里也透着一种威严:“你做的饭够三个人吃吗?”见沈安若点头,于是拨通了手机,“你们去吃饭,40分钟后来接我。”
她夹在中间极是为难,正打算说她有事要离开,结果程少臣也终于抬头看她:“你若有事就先回去吧。”沈安若如蒙大赦,不想老人又开口:“程小二你的家教哪去了,现在都几点了,你让人家姑娘家饿着肚子离开?”
这顿饭估计只有这位程兴华先生吃得最自在。她只做了两个菜,加了一个汤,外加水饺,结果得到很多赞扬:“这个西芹百合的火候还不错。”“这个笋里的肉,你先腌过了吧,这菜味道很足。”安若只好谦虚地浅笑着领受表扬。其实一直都是他一个人在说话,程少臣很少搭腔。
“少臣,你妈就一直就没学会做饭,你记不记得小时候她差点害你们食物中毒。”
“不记得了。”
“下周有空回去看看你妈,她最近又犯头痛病,整天念叨你,快被她烦死。”
“下周我出差。”
“这水饺还真有点当年你外婆那手艺的味道。嗳,今天是她寿辰吧,一晃眼她都过世这么多年了。”
程少臣终于悠悠地说了半小时以来最长的一句话:“安凯是不是快倒闭了,您老人家怎么会这么有闲?”
见他终于正经地说话,老人反而笑了:“我就不明白了,安凯没你的一份啊,它倒了你能得到什么好处?”
程少臣埋头继续吃饭,恰好他手机响了,于是转身去了阳台:“我接手机。”
餐桌少了一人,气压于是恢复正常,其实大家都已经吃饱。沈安若已换了衣服,觉得不再那样难堪。程兴华也并没有为难她,只问她一些家常话,老家在哪里,父母做什么,家里都有什么人,既没戳穿她之前的急智谎言,也没询问过多的隐私。沈安若不敢再造次,老老实实地一一作答。
“我家小二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别扭,从小拿他没办法。你只要不理他,就不会被他欺负了去。”
这都什么跟什么,这父子俩根本都是一样的难应付。沈安若正转着脑筋想该如何回应,程少臣已经回来:“程先生,您的车已经在楼下等候。”
沈安若收拾厨房时,程少臣只坐在餐厅的椅子上看,并不帮忙,沈安若也不要求他动手,省得他添乱。
“你明明可以告诉我你爸要来,让我先躲开。”沈安若想来便有气。
“你为何要躲?又不是见不得人。”
“那场面多尴尬,你又不肯替人解围。”
“你怎么可能笨到连这样的场面都应付不了,你那份工作都白做的?何况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解围。”
“你对你爸的态度怎么跟仇人似的?他那么一大把年纪,还要看你的眼色说话。”
“咦,他已经把你收买了么?你发现讨好他比讨好我更重要啦?”
沈安若装没听见。
“不过,他一向对我身边的任何人事物都看不顺眼,今天倒是难得地对你有好感。喂,你要小心,老男人更可怕,你这种笨蛋根本不是对手。”
“你神经病啊。”她刚洗了手,正好还没擦,于是故意甩他一身水,“估计是我又土又俗的气质迥异于你之前的妖艳女郎们,比较符合他的古老审美品味吧。”
程少臣终于笑起来,歪在椅子上伸着懒腰:“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沈安若收拾好了厨房,还是忍不住说:“你跟一个老人呕的什么气呢,那是生你养你的亲爸,又不是你的仇家。你就算不担心他被气病,难道你自己都不觉得郁闷?”
“已经有很久没有跟他好好说话,都忘了该如何跟他相处了。”程少臣轻轻叹气,“跟他结了点梁子,一直没解开。”
“父子俩会有什么梁子?无非他逼你学你不喜欢的东西,逼你去你不想上的学校。”
“还有吗?”
“或者他曾错待你母亲,令你想替母亲出气?再不就是……破坏了你的美好恋情?……并且不止一次?”沈安若坏心地补充。
程少臣大笑:“沈安若,你话多的时候原来这么可爱,你怎么会这样聪明,每一件都猜得这么准?”
“小说和电影里不都是这些烂俗情节。”沈安若回他一个白眼。
纠缠(2)
他俩去那家餐厅时正是用餐高峰,等了许久迟迟未上。程少臣的不耐烦已经很明显,连打电话的时候都没好气:
“没有……这已经是我的底限。不,没有商量的余地,就这样……好,那我等着瞧。再见。”
“我跟他无话可讲,跟他说我不在国内。……不要主动联系他们,等他们打过来,你难道不明白谁先急谁就会落到下风……这种问题你有必要问我吗?我请你来做什么的?”
“把A23列入我们的拒绝往来客户名单。他们又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对,以后注意,不要再在我面前提到他们。”
这样的程少臣,沈安若觉得十分陌生。他明明神色平静,语气温和,眼神却冰冷,看得她心底发寒。见她在望他,于是朝她扬一扬嘴角:“没事,最近公司的事比较烦。”
“有麻烦吗?”
“没有。是别人有麻烦。”
他笑的时候,眼神瞬间转暖,仿佛雨后阳光乍现。变色龙!沈安若在心里念了一句,突然觉得这人前所未有的可怕,却见程少臣已经直接将手机电池卸了下来。
那家餐厅出名的上菜极慢,服务也不佳。
“我不明白,每次都至少要等30分钟,服务生比实习的水准都差,你就偏要来这里。”程少臣抱怨。
“这里的笋丝最好吃,哪一家都不如他们。”
“那是因为你等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给你炒木头你也觉得好吃。”程少臣不以为然,掏出手机不知要做什么,大概想起自己已经取下电池,于是对沈安若说,“借你的手机用一下。”
沈安若其实也等得无聊,正在用手机看《猫和老鼠》,递过去时没退出。程少臣瞥了一眼,撇撇嘴:“幼稚。”
他们其实最近闹了一点别扭,冷战了几天,一直没见面。程少臣连着两天不打电话的时候,沈安若便禁不住想,GAME OVER,终于结束了,心头涌上怪异情绪,似失落又欢喜,但就是忍得住不把电话主动打过去,偏偏过了两天,他的电话又过来,口气温和,态度轻松,绝口不提两人的争执。撒娇以及翻旧帐沈安若自己觉得都不太擅长,也尽量忘记他们吵过架的事,只不过心里难免还有点气恼,也不给他灿烂的笑脸看,程少臣也不介意。
程少臣还给她手机,她继续看那幼稚的动画片,听对面的人说:“下个月我去巴黎。你不是一直很想到法国吗?请几天假,一起去吧。”
“下个月公司忙。”
程少臣嗤笑:“你怎么比你们倪董都忙?今年你们正洋十佳员工没你一份?”
沈安若斜他一眼:“我是第十一名,谢谢。我只想去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这个季节又不开花。”
“去逛卢浮宫和香榭丽舍大街也行啊,时间够的话,我们还可以去威尼斯看看。”
“公司正裁员,你引诱我在最缺人手的时候开溜,存的什么心呢,我丢了饭碗对你有好处吗?”
“怎么没好处,如果你不得不把我当饭票,为了避免我一不高兴就让你饿肚子,大概就不会一直在我面前这样气焰嚣张了。”
于是沈安若也嗤笑:“你们公司已经涉足餐饮业了么?”
“是有这个打算,不过现在正调研的是畜牧业。”他见沈安若气得咬住唇又说不出话,于是笑得酒窝忽闪,“比如说,沈安若,你不爱珠宝不懂名牌不会奢侈消费,吃的也不多,伺养成本十分低,应该作为首选目标。”
沈安若想把手机扔过去,不过看看周围人太多,保持仪态是上策,于是装没听见,镇定地端了水喝。
结果程少臣竟然还没完:“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你那份工作就算丢了也没什么可留恋的吧。我就是觉得奇怪,你连我都懒得应付,怎么会那么心甘情愿高高兴兴地每天去应付你们公司那一堆快要到更年期的老男人。”
沈安若几乎要咬牙切齿了:“考虑什么?被你伺养的问题?你打算把我养到足够肥壮可以宰杀上桌,还是养到有买家肯出高价的时候?”她话都出口了,才又羞又窘地反应过来,程少臣明明指的是她是否去巴黎,真是冲动导致判断失误啊。
“沈安若,原来你这么有幽默感,我以前都没发现。”沈安若很懊恼地发现她又娱乐到程少臣了,因为他笑得太开心,要使劲忍着笑才能说出下一句话,“那你希望自己被养到什么时候呢?”
沈安若顺手把手机朝他扔过去,程少臣轻松地接住,仍在笑不可抑,恰好这时他们的餐适时地送来了。沈安若埋头吃饭,不再理他,好在程少臣也不再故意惹她了。
她才吃了一半不到,程少臣就吃饱了,也不催她,去取了一份旅游杂志翻看,见她也吃饱,于是翻开一页递过来:“你有驾照没?这款车很适合女士开,你喜欢吗?”
沈安若睨了他一眼:“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二奶车?你觉得它与我相得宜彰?”
那些日子,沈安若觉得她与程少臣的关系已经渐渐陷入了怪圈,他们处得有点僵硬冷淡,偏偏又纠缠得更紧密。沈安若虽然自以为修炼到痛觉神经迟顿,却一直心思敏锐,分明感觉得到程少臣如今对她的感觉怪异别扭。他一向阴晴不定,如今更明显,上一刻还对她不耐烦,下一刻却捉住了她极尽缠绵,有时候她强烈地感到他在看她,但等到抬头时,却见他已经望向了别处。
他连态度都渐渐敷衍。沈安若一直就没觉得他对她认真过,不过到了这一步她才相信,原来以前他就算不曾认真,至少也是用心的。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烦了倦了觉得没劲了,就该结束了。她是看得开的人,又从未对这种关系寄予期待,每天依然好好地过。他敷衍她时,她就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但若他哪天对她温存体贴,她也乐意回报柔软顺从。
大概是嗅到了故事的尾声,反而更珍惜这进入倒计时的时光,到了后来,他们虽然见面越来越少,却每一次相处都尽量小心翼翼,不去招惹得彼此不痛快,在这一点上,他们俩难得的默契,因为最近程少臣的玩笑老是触怒她,所以他连玩笑都少开了。
程少臣并不是个特别有耐性的人,偏偏在床上时,他耐心十足,循循善诱,软语温存,极尽诱哄之能事,令她防不胜防,节节失守,只要他想,便总能得逞。
有时沈安若不免觉得,或许程少臣出于男士的礼貌与责任感,只等着她自己离开,而她却在每一次的缱绻之后失了开口的勇气,只好再由着这种状态继续僵持下去。
此刻,沈安若伏在程少臣赤祼的胸口,松松地环抱着他的腰,听着他沉稳的心跳,感觉到他轻抚着自己同样赤祼的后背与腰肢。四下里太安静,连灯都没开,只有心跳与轻微的呼吸声。她在睡意来袭之前脑海里浮着一个念头:就算很久的将来她已经彻底忘记这个人,不再记得他的名字以及面容,她至少也会记得这一刻的静谧与温存。
缘续(1)
沈安若打电话给程少臣时,他似乎感到意外,她极少在工作时间找他。
“我是否有一把钥匙忘在你那里,上面系了一条皮制的小鱼?你见过吗?回家时记得帮我找一下。”
“不清楚。我没空,你自己过来找。”程少臣兴致不佳。
真没绅士风度,连这种小事都不肯帮忙,沈安若在心里怨念了几句,终于挨到下班,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赶过去。那是公司的一把备用钥匙,平时从派不上用场,偏偏今天要用时却失踪了,她回疑心上周在他那里把包翻到底朝天找东西时遗失了。
屋里黑着灯,他一向在外面吃了饭再回家,估计没回来。沈安若开了灯,却发现那把钥匙已经放在玄关柜子上。她收好钥匙本想立即走,突然心生疑问,换了鞋向室内走去。这幢开放空间的住宅,虽然没被屏障遮挡时显得明亮宽敞,但在此刻视线昏暗之下就如迷宫,每每绕得她晕。她转到卧室去瞧了瞧,果然不出所料,床上有一团朦胧的影子,她过去掀开被子,见程少臣衣服也没脱,连领带都没解下,就缩在被子里蒙头熟睡。她下意识地摸一下他的额头,热得发烫。
沈安若把程少臣弄醒,结果他恶形恶状。
“别碰我。”推开她的手,蒙了头继续睡。
“你病了怎么不说一声?看医生了吗?至少把张阿姨请过来照顾你。”这人实在太没自理能力了。
“我没病,你才病了呢。”
“你没吃饭吧?想吃点什么?”沈安若放柔了声音。
“我不饿。别管我。”
“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我不去,你走开。”
跟病人一般见识未免太小家子气,沈安若是温柔善良有气质有修养的淑女,所以只能努力无视他的恶劣态度。
这人生病的时候的确不可理喻,她替他脱衣服时遭遇了不大不小的抵抗,喂他吃药时连哄带骗几乎要用勺子撬开他的嘴,水也洒出来。她帮人照看婴儿时也没这么无奈过,打不得骂不得,偏偏他比婴儿难搞多了,弄出她一身汗。
还好,他折腾累了终于沉沉睡去。沈安若又替他盖上一床被子,坐在一旁咬着拇指看着他发呆,她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总会无意识地做这个动作。
是谁说过,男人生病与睡着时最能显露本性。如果这句话正确,这个人心管平日里精明又深沉,本性却分明是个孩子,而且是个小孩子。
她自己也没吃饭,找了一盒泡面凑合着吃了,又去煮了一锅粥,等他醒来时喝。晚上八点沈安若本与同事有约,她坐在床沿,看着温度计已经显示体温正常,于是给他在床头柜上留了一张纸条,说明锅里有粥,叮嘱他按时吃药,或者去看医生,然后拿了包准备离开。她都已经带上了门,终究没忍心走掉,又折回来,致电向同事道歉,换了衣服,坐在客厅里看了一晚上的娱乐频道,将声音调得极小,又每过半小时便去测一下他的体温,心中不免觉得可笑,都准备要散伙了,这算什么跟什么呢,又不打算讨好他,这样纠缠作什么。
唉,没办法,总是天性善良,平生最同情弱势群体,即使不爱小动物,仍是看到路上的流浪野猫都不免心下恻然,何况这样的一个熟人。平日里越是强势的人,一旦沦落到平阳,就越发显得可怜,她怎么能够走开,太不具有人道主义精神了。于是她觉得释然了许多。
他屋里只一张床,沈安若只好和衣在他身边躺下。他翻来覆去,她也睡得不安稳,时时起来替他盖被,测温度。结果到了半夜里,程少臣又发起烧来,一直烧到39摄氏度,沈安若急出一身汗来。她没有照顾病人的经验,凭着直觉用温毛巾替他一遍遍擦着身体,后来干脆找了药棉蘸了高度的白酒替他轻轻地搓手心与腋窝,据说这样可以物理降温。那高烧的人竟然怕痒,病了也不老实,反抗时几乎抓伤她的手。
沈安若正琢磨着这时候打112急救电话会不会显得夸张,却听程少喃喃地说“对不起”,她顿了顿,反应过来他在说梦话,只听他又含含糊糊地说,“你不要走。”
沈安若的脑子蒙了一下,意识到即使无意中窥人隐私也算不得厚道,或许此刻应该避让一下。她走出很远,又听到他轻轻地呢喃:“外婆,外婆。”她回头望一眼,突然感到有些心疼,原来像他这样看似滴水不露无坚不摧的人,到底心里也藏着不能说出的秘密与情感,在身体最脆弱的时刻,才找到了宣泄的裂隙。沈安若慢慢挪回他的床边,轻轻握住被子里面他的手,结果被他反手使劲地抓住,挣都挣不开。
后来她在桌上找到了社区医院的值班电话,医生很快赶到,称没有大碍,只是急发性的感冒,替他打了吊针,叮嘱沈安若一番,便离开了。一共换了三袋药水,沈安若整个下半夜都一心一意地盯着药袋里的药液沿着透明的塑料管一滴滴流下,竟也没了睡意。他很显然不常打点滴,手一直乱动,沈安若轻轻压着他的手指,感到他身体热度渐退时,手指与掌心也冰冷。她找不到热水袋,还好他冰箱里有几包袋装的牛奶,她用微波炉加过温,用毛巾包起来替他垫到手下面。
她其实很担心程少臣再说什么梦话。他们相处这么久,他明明从来都没有这样的习惯。她无心窥视别的人隐密,尤其是他的。还好,他一直沉沉地睡着,抿着唇,再没发出任何声音,连呼吸声都轻弱。
沈安若是耳朵突然吃痛才醒来的,发现自己趴在床沿上睡着。程少臣揪着她的耳朵说:“到床上睡。你的睡姿真不雅,口水都流到我胳膊上了。”
他看起来神清气爽,好像闹腾了一整夜的人根本不是他,沈安若松口气。若不是因为眼皮发涩很难把眼睛睁大,其实她很想瞪死他。
既然他已经好了,她便不打算再理他,决定到公司去上班,看看时间已经不可能按时到达,于是打电话给部长说明要迟到一会儿,结果随口却说要请假一上午,改口都来不及。
她重新去煮了很稠的稀饭,又做了鸡蛋羹给他,在餐桌对面坐下吃自己的饭。程少臣用勺子拨弄了半天:“我好像有二十几年没吃过这玩意儿了。”
“这是婴儿食品,不吃你倒掉好了。”沈安若没睡好时精神和心情都会很差,又见他气色太好,于是就更懒得应付他。
她正埋头吃,结果程少臣突然伸出手来,越过桌子捏住她的脸:“善良的小姑娘,真是可爱又可怜,一夜没睡吧,脸上都长痘了。我该怎么报答你?”
他手劲儿可真不小,她的脸被捏得生疼,疑心要淤青一片没法见人了,于是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结果反而打疼了自己的手:“一边儿去,谁用你报答,我只不过同情心偶尔发作而已。小时候我家的小狗阿宝病了,我还守了它两天两夜呢,何况你昨晚病得比我家阿宝更重。”
她指桑骂槐,程少臣也不反驳,扬着嘴角笑笑,见她不回应,于是低下头吃饭,把一碗蛋羹都吃掉了,又喝了两碗粥。他抽了纸巾仔细地擦拭嘴角与手指,沈安若感觉到他一直在看她,于是抬眼与他对视。
大概没料到她会突然抬头,程少臣的视线没来得及避开。他眼里似乎闪过一丝迟疑,但瞬间不见,而是变成清清软软的一汪水。
他柔声说:“沈安若,我有个提议……我们结婚吧。”
缘续(2)
“程少臣,你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
“我很认真,不是开玩笑。”程少臣慢慢敛起笑容。
“一点苦肉计就能让你以身相许?你也太容易被收买了吧。”沈安若口气不善。
“沈安若,我很喜欢与你在一起的感觉,你也并不讨厌我对吧。难道你没想过我们会结婚这个问题吗?”
“没有,没想过。”
程少臣似乎被她噎了一下,沉默了很久,终于又开口,语气是他对付客户时惯常的淡淡悠悠,听不出任何情绪:
“沈安若,其实我很想知道,像你这样的女子,跟我不清不白的混在一起,到底是想求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他用这种危险语气说话时,沈安若总会异常的警惕:“我也没完全想好。也许是等你甩了我以后,付我一笔大方的分手费,好作为我的嫁妆?”她朝他嫣然一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媚。
沈安若本以为他会恼,结果程少臣却浅浅地笑起来,似乎心情又好了:“那你嫁给我不是更实惠?我的全部都是你的。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要分开,你不觉得离婚所得会更丰厚吗?”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那你是否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我的建议?”见沈安若面无表情,又补充,“或者你认为我的求婚不够正式或者不够诚意?你也喜欢鲜花钻石那一套吗?”
“不,我只是觉得你头脑不清,思维混乱,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其实她真的没有太在意他的求婚,只当成一个笑话,过了几天就忘了。也许没有真的忘记,但她尽量地不去在意。
很小的时候,小伙伴们一起背着大人偷偷去山上捉蚱蜢,隔壁家的黄亮亮为了救她而摔破额头。她自己也摔伤,仍在诊所里抱着他大哭,一直说“如果你将来因为变丑娶不到老婆,我愿意嫁给你”,全然忘记几天前她刚把黄亮亮列为比蟑螂更讨厌的人类之一,这事一直成为大人们的笑谈,也使她直到如今回娘家时见到黄亮亮都想绕道走。
大学毕业前,实习归来的贺秋雁得了一场重感冒,那时她的舍友们都没返校,于是沈安若住到她们宿舍照顾她。见她来时,贺秋雁说:“幸好是你。知道不?一上午我躺在床上,连倒水的力气都没有,于是心中下了一个决定,如果此刻有哪个男生给我一丁点的温暖,我要以身相许作为报答……如果他已经有了女友,我也要把他抢过来。”
瞧,人在心身脆弱的时候总会做出一些冲动事,但总要有人保持清醒,不要一起犯糊涂。
后来程少臣就没再提结婚的事,但他们依然常常不清不白地混在一起,同吃同睡。有时周末他也看文件看到很晚,她就捧一本小说缩在书房的另一张软椅上,一直看到打盹,迷迷糊糊不知何时睡去,最后被他抱回床上去。偶尔他也陪她看半截儿又雷又白的爱情文艺片,很谨慎地不发表意见,只是鬼鬼地笑。
沈安若觉得如今这种状态若能一直停留下去其实也不错,所以她在心里拒绝任何的改变,她深知连蝴蝶翅膀轻轻扇动这样的微小改变都能引发暴风雨,何况这种质变的事情。不过她又明白的知道,静止总是相对的,运动才是永续的,什么东西也终究会变质。
那天她又第N次看《傲慢与偏见》,BBC电视台1980年的版本,拍得一板一眼,十分忠于原著,她觉得这是目前改编得最好的一部,但在论坛上每每争不过95BBC版的推崇者,只好寂寞地独自享受。可惜连中文字幕都没有,她英文听力从不是强项,还好原著背得够熟,边听边看英文字幕,倒也不影响剧情。
柯林斯先生正在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还兴高采烈地说:“我知道,但凡淑女第一次被人求婚,就算心里再愿意,也是要拒绝的,有时还会拒绝个两三次。”
程少臣正躺在沙发上假寐,拿她的腿当枕头,突然就闷笑了一声。沈安若低头,见他正神色诡异地盯着自己瞧。她被瞧得全身不自在,将视线飘开,仍感到被注视,于是扯过靠垫使劲捂住他的头。程少臣也不反抗,等她手劲松了就把垫子扔到一边去,继续闭目养神。再后来,达西求婚也被拒,伊丽莎白坚定无比地说:“就算全世界只剩你一个男人,我也不打算嫁给你。”这一位达西先生冷峻削瘦极有贵族气质,沈安若正替帅哥心痛着,突听程少臣幽怨地问:“沈安若,若全世界只剩我一个男人,你应该会嫁给我吧。”
她被他的声音碜得直起鸡皮,赶紧说:“会,应该会。”
大概程少臣觉得这个回答很令人满意,拖过靠垫抱在怀里,安静地继续睡。
沈安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咦,程少臣,你英文原来这么好啊,起来起来,你不介意帮我翻译一份材料吧。”那是比她英文更破得多的贺秋雁扔给她的作业题。
缘续(3)
程少臣出差两周多才回来,周末里他们俩又混作堆。
沈安若是被阳光照到眼皮上才醒的。她翻了个身,拖过被子蒙住头,趴在床上枕着胳膊继续睡,但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转来辗去调整着睡姿,再也睡不着。突然有东西硌着她的脸,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右手无名指上不知何时被戴上一枚戒指。窗帘被半打开,阳光正照过来,那反射的强光晃得她睁不开眼。
沈安若从被子里爬起来,揉了揉眼睛。饶是她对钻石很不感兴趣,也小小地吸口气,真是够大颗,镶在造型奇特的底座上,又辅了无数碎钻,很雅致,也够变态。坐起来后她才发现床头堆了粉色玫瑰,巨大的一捧,全是未开的花苞,层层叠叠不透缝隙。
沈安若本来就坐在床的最边缘,一受惊就几乎要掉下去,结果她被人抱住,薄被却滑落到地上了。程少臣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她手忙脚乱地推开他,抓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起来,才强作镇定地瞪向程少臣。
他一向起得比她晚许多,结果今日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副随时都可以出门的样子,并且笑得很是惬意。他捧了玫瑰重新放到她面前,又从被子里把她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抽出来,仔细地打量几眼:“尺寸合适吧,看来我的目力还真是准。”
“我觉得戴着它不出一个月我的手指就能得关节炎。”
“重一点才能体现诚意啊。你不妨当坠子戴,一会儿我们再出去买一枚轻巧一点的好了。”
她简直无言以对。
“那么,沈安若小姐,我现在很正式的……”某人深抿着酒窝严肃地说。其实沈安若疑心他已经快暗笑出内伤了。
“程先生,你不觉得为了体现你的正式,你至少该先让我穿上衣服去洗脸刷牙?”她很不给面子地将他还没说完的话给打断了。
“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这样子应该比较没有戒备心,我的成功机率会大些。”程少臣无辜至极申辩,从床边站起来,四下里望了望。
“程少臣,等一下。”
“呃?”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
“那怎么可以?我是非常有诚意地……”
“我答应我会认真考虑你非常有诚意的提议,请给我时间。但是现在,可否请你让一让,先让我穿上衣服?”沈安若觉得大脑的体积在渐渐膨胀。
“你要考虑多久?”
“一年。”看了看他的脸色,“半年好了。”
“三个月。”程少臣伸出三只手指在她眼前晃呀晃。
沈安若打掉那只手:“三个月就三个月。但我可以申请展期么?”
程少臣的回应是一个缺乏温柔的霸气之极的吻,她挣扎了许久才得以喘口气:“走开,我还没刷牙呢。”
“三个月,时间长到足够你写项目可研报告。”他用手将沈安若的头发一一梳到耳后,“到时候你若还在这个问题上这么别扭,我就真的要心灰意冷地考虑娶别人了。”
他明明是一脸恶作剧的神色,但沈安若偏偏觉得他的最后那句话才十分的可信。三个月后,要么签了无限期的合约,要么就一拍两散,多么干脆果决,比她所预想的结局还多了一种选择。她一直认定他是谈判高手,如今终于见识到。
那天她又蜷在沙发上一个人看黑白老电影,想起儿时看过的好莱坞旧日八卦,年代太久远,久到她已经不能确认主角的名字,某一对天才导演与天才演员,二人本是冤家,片场里频频过招,硝烟弥漫,表现在电影中则是灵感的火花飞溅,结果大导演却发现自己爱上这位女明星,写了求婚信,但她在经历了一场场风波终于静下心来并且发现那封信时,求婚却已经过了最后的期限,那男人已经娶了别的女人。于是二人终生错过,成就了无数佳片以及一段惆怅而美丽传说。谁说感情无法测量,总有无形的尺子与秤,一毫毫,一分分,小心翼翼地度量,你付出几毫升的真心,我回报几毫克的爱意,天平两端总要基本平衡,状态才能达到稳定。沈安若儿时也曾为这个故事感到遗憾,而如今却觉得,错过便错过,倘若当年真的在一起,未尝不是又一对怨偶,只会令人更加遗憾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她仍是在所有日历月历以及年历的三个月后的那一天认真地作了标记。
缘续(4)
能再次见到江浩洋实在意外,按说他目前所在的部门与她的工作无交集,结果她去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却见他在主席台上做主持人。距离太远,她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但他的声音透过市府礼堂极好的音响清清楚楚地传到耳里。
沈安若突然记起,其实她入大学的第一天就应该对江浩洋有印象。迎新会上,他作为学生代表致词欢迎新同学,就是用这样一副沉稳内敛的声音,旁边女同学惊叹:“多好听的男中音,这位学长可以去做兼职播音员。”
但为何她在与他相识的那么多年里,竟偏偏忘记了这第一眼的初见呢?她对他的记忆,一直错误地开始于某一个不小心偷听到的电话。
正洋离市中心远,中午赶不回去,沈安若到附近一家快餐店去吃午饭。她进了餐厅,见着似曾相识的布置,忆起这里是她与江浩洋以前常来的地方。那阵子他常加班,有时约好六点见面,结果他六点半也赶不到。再后来,她就乘班车到这边来,东转转西逛逛,这里有很多卖稀奇玩意儿的小店。有时也会买一份杂志坐在到某家特色小店里,点一份饮料,然后等他,通常不等杂志看完,他就出现了。
其实离最后一次来这里也没有过太久,但真是仿佛久违了,竟然看见店名都没记起来。沈安若犹记得这里的蟹黄包十分可口,瘦肉粥也煮得最入味。时间已经有点晚,就餐人不算太多,她安静地低头吃着饭,吃了许多,快要吃完时,觉察到有人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她抬头看时,意识到自己的嘴里塞得鼓鼓的,觉得不好意思,欠然地笑笑,于是对面的男人取了面纸递过来。
一时间倒也没什么话可讲。她准备低下头继续吃,想了想,觉得失礼,于是问:“你吃过饭吗?”
“吃过了。安若,好久不见了。”
“没有很久吧,刚才我还在台上看见你。”沈安若含糊不清地说,突然觉得这个笑话真是冷,自己先打个寒战。
还好江浩洋及时地笑了笑,令场面没有更加的冷,却没有起身要走的意思,但也没说话。
沈安若突然失了胃口,看看已经吃得差不多,于是拿了包去前台结帐。江浩洋对老板娘说:“算到我的帐上吧。”沈安若张了张嘴,终究没出声,结果老板娘却似乎认出她:“咦,姑娘,好久没见着你了。你们……”到底是机灵的生意人,大约想到了不妥之处,于是顿住话,转而向江浩洋笑着说,“你也好像很久没来了,上次预交的那些钱,还剩很多呢。”
“没关系,放在这儿吧。”
又是春天,草木返青,连风都柔软,只是空气还是十分凉。他们走出来,外面是这个城市最好的一大片绿地广场,附近有一家极好的影楼,所以每天总有新人在取景拍照。
每对新人后面都有几个跟班在忙前忙后,一组照片拍毕,立即有人冲上去披外套,有人递手机,有人吆吆喝喝,也有刚刚镜头下巧笑嫣然的新娘子,转眼摆脸色给新郎瞧。本是神圣美好的场面,看起来有点滑稽,倒像在拍电影,华楼玉宇的背面本是模型板材,而镜头面甜甜蜜蜜的情侣“CUT”之后就形同陌路。
后来她见着一对老人,头发花白,也一板一眼的穿着白色婚纱与礼服,路都走不稳,互相搀扶着,认真的摆造型。这个场面其实才真正的滑稽,已经有路人在嬉笑着指指点点,但老人旁若无人,依然笑得灿烂。沈安若仿佛被轻轻地触动了心里最柔软的底部,都没意识到自己正扬着嘴角看着他们温柔地笑。
她站在那里看了他们很久,直看得两位老人在换场地时也朝她笑着招手,才发现自己失了神。
“你的好事也快近了吧。”
江浩洋的声音蓦地在耳边响起时,沈安若几乎吓一跳,才发现她竟然忘了江浩洋还在她身后。
“你听谁说的?”她几乎是反射性地问,话已出口才觉得语失。
“近日有传闻程总在市中购了豪宅,正在装修……”江浩洋本来带着笑意,大约看出她眼中的疑惑之色,于是渐渐地收起笑容,语气仿佛也带一点点迟疑,“你不知道吗?”想了想又补充,“传闻而已,不要介意。”
她的确不知道,或者程少臣说起过,她没注意听。不过,此刻她需要关注的倒不该是这个问题。
“你打算参加我的婚礼么?”沈安若尽量用轻松的口气说。
“会,如果你邀请我。”
“好的,我会记得给你发请贴。”
沈安若下午也没回公司,临时改了工作计划,到广告公司以及会展中心察看展会的筹备进度,又去考察了两个制服加工厂与几家礼品公司,公司近日有一项大的活动。结果工作全做完,天空仍然明亮着,离天黑尚很早。
她突然很想见程少臣,拨了电话过去,听他压低了声音说:“正在开会,晚上有客户。我晚些时候打给你。……有事情么?”
“没事,你忙吧。”
她有点百无聊赖,发现大概下午走路太多的缘故,鞋底裂了一点缝,其实补一下就好,但还是去商场买了一双新鞋子,把旧鞋直接扔进垃圾筒后,想想那双旧鞋其实她极喜欢,买的时候又很贵,还后悔了一阵子。
后来索性在一家咖啡馆里发了一小时的呆,吃了一个披萨和三份冰淇淋,一直吃到全身发冷,才换一家烧烤店又去吃了很多串串香。女子一个人去吃烧烤其实真的不好看,她要了包厢,把竹帘放下来,害得小弟递餐时非常的麻烦。结果竟然没有胃痛,简直是奇迹。
看了看时间,这时候真的很晚了,她住的地方离这儿又远。程少臣的房子距这里倒是只有不足十分钟的车程,到那里去混一夜比较好。不过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正准备招手打车,却看见一家店面做得很特别的音像店。
本来只想随便的逛逛,但店里放着怀旧的爵士乐,平时很少听到,于是她在店里流连了很久,竟淘到一大堆版本极好的影碟,最后拿不过来,要抱着去付款。
她有强迫症般的癖好,喜欢重复地收她所喜欢的电影的各种版本,明明就没有什么差别。
其间程少臣打来了电话,他那边听起来仍然很杂乱,背景音乐里有一些暖昧不明的意味。她正盯着一张碟发呆,疑心他此刻正在夜总会,突然觉得无趣至极,随便敷衍他几句,称自己在家里看影碟,就把电话挂掉了。
结帐时,那方才一直在滔滔不绝讲电话的健谈小伙子一边往电脑里输入编码,一边兴致极高地跟她聊:“哎,真是淘家,一次买这么多?你要看到几时啊?……你竟然是梦露的影迷,看不出来啊看不出来,跟你的风格完全不像嘛。”
她笑笑,不搭腔。
“咦,你还是赫本的影迷。她们俩差别也太大了吧,你的喜好跨度真够大。”
“我觉得她俩本质差得不多啊。”
“乱说,乱说,你怎么可以这样讲。嗳,这张《饮食男女》,简直要闷死人,对了,结尾怎么着了,我都想不起来这电影讲的什么事了。”
“吴倩莲受了点刺激,冒着雨去敲男友家的门,决定接受他的求婚,结果发现他不爱她。”
“咦,怎么是这个结局?我明明记得这片子是喜剧……”小伙子自言自语。
她出门时,竟然看见程少臣的车停在门口。
“说谎的小女孩,小心鼻子变长。”他身上有隐隐的酒气与烟味,但眼神依然明亮,连头发、领带都没乱。
“酒后驾车的无良大叔,警察哥哥怎么不来抓你。”沈安若朝他扔白眼,但还是乖乖地跟他回了家。
她本来已经地睡着,结果做了几个奇怪的梦,莫名其妙就醒了。床头灯光仍然柔和地亮着,程少臣倚在床头翻一本杂志。
“程少臣。”她的声音迷迷糊糊。
“嗯?”
“你怎么会知道我在那家音像店?”
“你猜。”
“猜不出来。”
“真笨,我就不告诉你。”
“哼,小气鬼。不说就不说,难道我很稀罕啊?”
她浑浑沌沌地几乎又要睡着,感觉到程少臣已经关灯躺下。屋内窗帘遮光非常好,她睁大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
“程少臣,你真的想娶我吗?”她的声音含含糊糊。
“你不会一直都觉得我在逗你玩吧?”程少臣的声音也有点飘忽,“我实在要被你打败了。”
沈安若默不作声。
“你终于想明白,决定要嫁给我了?”
静默片刻。“嗯,突然觉得,嫁给你好像也不错……”
程少臣在黑暗里闷笑:“这样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倒像是至高无上的夸奖。……今天发生什么事了?”
她顶着困意勉强想了想:“今天看见一对白发老人在拍婚纱照,受了点感动,突然很想穿婚纱。”
“就这么简单?”
真不好打发。“你聪明能干英俊潇洒并且有钱……呃,有前途,我不好好珍惜机会,以后肯定会追悔莫及的,做人不能跟自己过不去,你说对不对。”
程少臣几乎要笑出声来。“虽然这话听起来这么别扭,不过我还是觉得很受用。还有吗?难得你夸我一回,索性多夸几句吧。”
“没有了。”沈安若翻了身准备睡觉,结果方向选择错误,恰好翻进他的怀里去,感觉到他绵绵细细地吻着自己的额头、眼睛还有鼻子。
大概因为他甚少这样举止温柔又古怪,于是她也的神经也有点犯抽,贴着他的脖子,用耳语般的声音说:“其实今天我突然发觉,如果你娶了别人,我真的会有点伤心。”
“才伤心一点点?”程少臣把唇贴在她的耳朵上更小声地说,弄得她痒得要命,于是沈安若顺便他脖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好吧,不止一点点。我会十分十分的伤心,伤心欲绝,痛彻心肺,痛不欲生。这样你满意了吧。”
“基本还算满意吧。”程少臣挪出一只手抚着脖子,丝丝地抽着气说,“沈安若,你的牙真尖,我是否需要去打疫苗。还有,你的口才真的很差,连哄人的套话竟然都讲的这么蹩脚。”
“你去死!”她想踢他一脚,结果双脚都被他的腿缠住了。她又打算掐他,结果手也被迅速地捉住。她扭来扭去挣脱不开,两人笑闹作一团。
我是河蟹的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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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蟹的分界线——这一句到底要不要删啊要不要删???
来自沈安若的BLOG:
准备嫁人的感觉其实也没有多么好,仿佛大考前夕,焦虑,忙乱,紧张。
但无论如何,总是要比被人甩掉或者甩掉别人的感觉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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