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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黑心 > 第四章赶尸事件(4)

第四章赶尸事件(4)

这就给民政局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怎么办?清一­色­的怎么办目光投向局长。领导就是领导,别盯着人家坐专车,吃酒喝茶报销,遇见难题人家自有办法。

“到现场看看什么是赶尸?”局长拍了板。

“我们……”部下说到了现场,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尴尬啊。

民政局长说:“说你一辈子都做不了局长嘛,一个频道……想说就有话说不想说就没话说。”

“可说什么呢?”部下较起真来。

“赶的是什么?”民政局长问。

“当然是尸体啊!”

民政局长用笑代替说,内容是:盘山市改土葬为火葬。不论是谁死后都得火化,想满足入土为安的愿望,火化后可以将骨灰装入民政局严格限定尺寸的棺材里,方可到野外埋葬。哪一家人死后直接土葬,得抠出拉火葬场火化后再葬。赶尸,没火化的尸体民政部门就有权勒令你去火化。

那个初秋的上午,开向罂粟沟矿区的一溜轿车,公安和民政部门外还有媒体单位。

“市电视台记者的车跟上来了。”海小安回头望车后面,说。

“传媒时代,他们的作用不可替代啊!”梅国栋慨言,“就说前不久W省发生的矿难,记者冒死卧底,才揭开矿难的黑幕,这一点上说,我们自愧不如。”

海小安脸靠近车窗向外摆手。

“遇到熟人?”梅国栋问。

“哦,我弟弟。”海小安说,“他在煤院读大二。”

海小安有个弟弟叫海小全,他们不是一母所生,哥叫小安,弟叫小全,老子­干­了几十年安监,顶重要的当然是安全,于是乎给儿子起名字安全。这是海建设遭矿主李雪峰报复后成为英雄,记者在长篇通讯里说的。

梅国栋当然读过此篇通讯。

“记者们真能借题发挥。”海小安觉着记者牵强附会,父亲给他起名字时还在一个人民公社当书记,与安监不搭边儿。

宣传报道嘛就是宣传报道,笔在记者手里,让他们写去吧!

记者的车跟在后面,梅国栋心里产生压力,恐怕一下车就给围住。他问:“小安如果你是记者,会问我什么?”

海小安还是想了想,说:“他们问梅局怎么看赶尸这件事,警方将采取什么措施。”

在公安局大家习惯称他梅局,梅国栋感到亲近,没有因地位的变化而疏远昔日的战友。当年,他就是海小安的支队长,海小安朝他叫了几年的师傅,直到现在走嘴还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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