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本七平一口断定,认为铃木二郎记者的报道中说在南京守军里有红枪会的战士集团,那都是虚构的,但他竟说出了如此大相径庭的话来,这才真正令人“不可思议”。
所谓“南京大屠杀”“全是谣言”的根本“理由”
铃木明写了《“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这本书,但还未说“‘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可是,山本七平却说:“我认为虽无重复的必要,但说‘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既不是说侵略是正义的,也不是说在中国和菲律宾都未发生过暴行事件。它确实存在。就我所知,最重要的是在世界上无论何处都找不到‘恩威并施的皇军’这样的军队”(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下册,第三一八页)。这似乎是说,在南京虽有小规模的屠杀,但绝不是“大屠杀”。
山本说出了与事实大不相符的话,他对铃木二郎记者的亲身经历之谈所作的批评暂且不说,其所以如此主张似乎只有两个理由。首先介绍一下他自己所说的“理由”吧,那是在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同京都大学教授会田雄次的谈话中提到的。基本内容在《诸君》一九七四年三月号上已有发表。谈话条理清楚,故引用如下:
会田问道:“关于支那事变中的南京大屠杀问题,看来基本上已调查了吧,那可是今人不可思议的传说啊!”对此,山本七平回答如下:
是啊,在此之前,我就着手调查了,但越调查越发莫名其妙,结果是【我认为那全是谎言】。
【理由很简单】。……如果由此推算,幕僚作出十七日举行入城式的决定,大概是在十四日。因为十二日日本军攻入南京城内,十三日已经基本上排除了地雷和尚未爆炸的炸弹,十四日之所以能作出决定,是因为已没有巷战。要是还有巷战,怎么也不可能在十四日作出决定的(在《诸君》一九七四年三月号第二一八页〔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下册,第二八二页〕中这样写道:“最近在十五日夜里,只要有关入城式的命令不下达,十七日就不可能举行入城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十四日夜里要召开参谋会议,司令官作出决定,第二天制定万无一失的计划,如阅兵部队的组成、城内警备用的兵力配备计划以及为防止对城外的偷袭而进行必要的部署等等,必须在黄昏或夜里转知各部队‘接到命令后集合’。而且,应当在十五日那天配备和部署完毕,十六日进行准备。要使之成为可能,就必须在十三日综合所有情报,作出大致可行的估计”)。
即使像马尼拉那样很少有障碍物的城市,拥有绝对优势火力的美国军队从攻进该城的一角到扫荡战结束,尚且花了三个星期时间。由此来看,南京攻陷战实质上等于兵不血刃地入城。我进一步作了调查,但【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没有充裕时间发生暴行事件】。因为如若杀了人,那末仅搬运尸体,加以清理,也很困难。我越调查越发感到莫名其妙。
【以前的“定论”则认为大屠杀是入城后不久就发生的。在治安稳定后就没有进行大屠杀的必然性。因此如果真像定论所说的那样,出问题的,那只有十二日中午至十三日中午整整一天时间。我认为,十二日攻进城内,而十三日乃是排除某种程度的局部抵抗,控制了全市。在这种战斗Gao潮中,没有什么充裕时间去进行《朝日新闻》所报道的“杀人比赛”之类人为的屠杀。】因为仅战斗及其紧张状态就够忙的了(《季刊:历史与文学》,一九七四年春季号,第八十四页,【】内着重号系洞富雄所加)。
如前所述,《纽约时报》南京特派记者德丁报道了十四日中午前南京城内进行战斗的情况(参照本书第三八七页)。我认为,这类战斗并不是怎么顽强的抵抗。于是,我估计在占领南京的十三日当天夜里,市内的治安已经全面稳定,部分地区的战斗旋即停止。因此,可以认为如山本七平所说的那样,已在为十七日举行入城式进行准备工作。
然而,对山本七平后来所说的话,就不能表示同意了。山本说:“以前的‘定论’则认为大屠杀是入城后不久就发生的。”他断定,如果真像定论所说的那样,当在十二日攻入城内后到“十三日中午整整一天时间”内进行大屠杀,那末“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没有充裕时间发生暴行事件”。他又说,“排除局部抵抗”,在控制了全市的战斗Gao潮中,“没有什么充裕时间去进行……‘杀人比赛’(即”砍杀百人比赛“ . ——洞富雄注)之类人为的屠杀”。入城后“不久”,不要说是“人为的屠杀”,就是将大批俘虏和“便衣兵”带出城外进行屠杀的“充裕时间”等等也是不可能有的。
虽然山本七平是这样说的,但问题在于入城后“不久”。我不知道什么“定论”不定论的,但所说占领南京时的大屠杀是发生在“入城后不久”,却是事实。然而,认为入城后“不久”是指十二日攻入城内到十三日中午确保治安稳定后的整整一天的人,除山本外,恐怕别无他人了吧。他认为,“确保在治安稳定后就没有进行大屠杀的必然性”,要是有屠杀,那必须在确保治安稳定的过程之中进行,而在此期间却根本没有充裕时间进行屠杀。不过,对俘虏和“便衣兵”进行大屠杀未必是以稳定当时的治安为目的而进行的。一般说来,占领不久后的屠杀是针对俘虏和“便衣兵”的,而这据说是发生在十三日夜晚至十六日夜晚。但是,就是在十七日进行入城式后,仍还对俘虏进行了大屠杀。
令人费解的伤亡统计
山本七平主张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的另一个“理由”就是后面要介绍的关于南京守军的伤亡统计,即使社会上也对这个伤亡统计感到不可思议。
山本就日本军发表的关于南京城内外的遗弃尸体数,提出了他个人的见解(见《诸君》,一九七四年三月号)。即使根据铃木明的记述,他也表明上海派遣军于十二月十八日发表的“敌人遗弃尸体不下于八、九万具”,以及仅从其于翌年一月发表(实际上于上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表)的“遗弃尸体看来也多达八万四千具”。对此,山本七平先是说:“人们如何解释,那就不得而知了。但我对这种过于荒唐的说法只有表示叹息:”竟然如此地一直蒙骗了国民?‘“(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下册,第二八七页)
上海派遣军发表的数字是不是像山本七平所说的那样,是夸张性的荒唐说法,这个问题暂且不谈。但继上述发育之后的中国军队伤亡统计诚然是奇特得很,是否是蒙骗不明真相的人呢?这可不能搞错,故决定如实照抄地引用山本七平的记述:
通常,会出现三倍于阵亡者的负伤人数,即便将负伤的人定为两倍,那么阵亡者、负伤者(即丧失战斗力者)的总数,便是二十五万二千人。
军队一般损失一半就是丧失战斗力。这,当然称之为歼灭战了。这样,说是在“南京之战”中歼灭中国军队五十万,这种说法何等愚蠢。在南京的中国军队,最大限度地估计也不过是五万,而其伤亡人数即使多估计一点,也在三千到五千(恐怕还不到这个数字)。这一点,中国方面是清楚的。
那末,上海派遣军发表的“遗弃尸体八万四千具”,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如果说是“事实”,那也只能说其中只有四千具是战斗人员,而其余八万具则是被屠杀的非战斗人员的尸体。不言而喻,这个数字是大本营虚报的,证明就略而不谈了。然而,这种说法对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不起作用(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下册,第二八七页)。
像山本这样通晓军队情况的人物,把这种奇特的统计强加于我们,真令人不胜惊讶。
对于中国军队来说,保卫南京纯粹是背水一战地困守孤城。估计有五万至十万守军,除极少数幸存的俘虏(如后面所述,山本估计这些俘虏有三千六百名左右)外,几乎全都遭到了这样的命运:阵亡,或当了俘虏后被屠杀,或在日本军搜捕便衣兵时被杀害。在日本军占领南京时,《纽约时报》记者德丁尚在那里,目睹了中国首都南京的最后时刻。他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从上海发出的特讯中报道说:“南京被占领,是中国军队所蒙受的惨重失败,也是在现代战争史上最惨痛的军事崩溃。中国军队企图保卫南京而自己陷入了包围之中,以致遭到了有组织的屠杀。”(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2,第二八一页)
山本之流根本无视南京攻陷战的实际状况,根据他们“军事算术”的粗略统计而得出的答案是,中国军队伤亡“三千到五千(恐怕还不到此数)”。顺便说一下,我觉得,这“三千到五千”中国军队的“伤亡”,说的是阵亡者的人数。根据山本的统计来计算,五万军队被歼灭,其伤亡者必是两万五千人,其中按阵亡者占四分之一、负伤者占四分之三的比例来计算,那末阵亡者就是六千二百五十名。这个六千二百五十名的人数,被换成“二千到五千”,肯定是巧妙地借用了德丁记者所报道的关于中国方面伤亡“三千到五千”这一推断。
诚然,德丁记者说过:“中国方面的伤亡人数是三千到五千,不,可能超过此数” (洞富雄编前引书2,第二九四页),山本只是将德丁记者在这里所说的“超过此数”改成‘不到此数’,其他都是照搬照抄。不过,德丁记者所说明的是因战斗而伤亡的人数,只是阵亡者的遗弃尸体的一部分而已。山本在文体上对此把“三千到五千”改写成为中国兵遗弃尸体的总数。德丁记者就南京守军的整个伤亡情况,明确地记述道:“至少有三万五干人的兵力遭到了歼灭,这相当于南京守军的三分之二, 其中有两万人被处以死刑”(洞富雄编前引书2,第二八四页)。当遗弃尸体的数目引起人们注意时,不提这一整个伤亡人数,而只说因战斗而伤亡的估计人数,这是一种欺骗手段。
而且,我想提请注意,德丁记者关于阵亡人数的估计是相当保守的。虽然有在战斗情况下难以区别战斗伤亡与屠杀之类这种“战果”之例,但我可以介绍一、两个比较确切的资料,能够推测战斗伤亡不是三千或五千,而是达到了一个莫大的数目。
师团长谷寿夫中将亲自在其“军情报告”中写道,第六师团第四十五联队于十二日至十三日在南京城墙两侧的江岸地区,“于各处遭遇了由南京逃脱出来的一万多名敌人,予以重创,出现了江岸遍地都是尸体的状况”(引自谷寿夫:《机密日俄战争史·序言》,第八页。在《熊本兵团战史》〔支那事变编,第一二五页〕中谈到交战兵力为两万,伤亡一万一千人)。而且,至于第十六师团第三十旅团在城北江岸下关地区的战果,佐佐木到一旅团长亲笔记述道:“这天(十三日),在我支队作战地区遗弃的敌人尸体达一万几千具,此外,如果将装甲车在江面上击灭的和各部队所俘虏的合计起来,那末仅我支队就解决了两万多敌人。”再有,这也是屠杀俘虏的例子,即沿着扬子江进军的第十三师团第六十五联队把于十四日在南京近郊幕府山附近俘虏来的、从城内溃逃出来的一万四千七百七十七名中国兵,几天后在扬子江岸边全遭枪杀了。这起事件是发生在德丁记者离开南京以后。
从这些例子中可看到的阵亡和被屠杀人数之多。即使从其一个个的例子来看,也是山本所谓总数为三千到五千的说法所无可比拟的。但是,即使将这些阵亡和被屠杀人数全部加起来,也只是包括无辜的普通老百姓在内的、南京事件的全部被害人数的几分之一。上海派遣军发表说遗弃尸体为八万四千具,这还是低估的数字,有人推测说,遗弃尸体实际为这个数字的一倍。
不要说是我所推测的十几万具尸体,只要看了上海派遣军发表的八万四千具尸体这个数字, 山本就大为吃惊, 认为是“胡说八道”。关于这一点,高崎隆治在《现代之眼》一九七三年一月号中介绍了当时担任南京宪兵分队队长的栎派短歌作家崛川静夫大尉的诗歌:“弃尸八万,令人惊叹,有口难言”(收录于歌集《南京》〔一九四○年出版〕)。因此,我希望读者重读一下这首歌集后再作一番思考。
正如高崎隆治所说的那样,“一般认为宪兵大尉所记录的数字有一定程度的可靠性,这大概是常识”,因而可见上海派遣军发表的八、九万这个数字,未必就是大本营所夸耀的战果。
这些资料,都只是对遗弃尸体数的大概估计。不过,在中国和日本都有关于掩埋这些遗弃尸体时的统计记录,根据日本军的命令,主要从事遗弃尸体掩埋工作的是红用字会和崇善堂这两个慈善团体。据中国方面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书面证据(检证一七○三、一七○四)说,前者掩埋了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三具,后者掩埋了十一万二千二百六一十六具,共计掩埋了十五万五千三百八十九具尸体。
关于上述情况,本书第一编第2、3、6节和第二编第1节都有详尽的叙述,希参照阅读。
可以推测,在十二月十三日占领后约一个星期时间,市京城内外有尸体十几万具。对此,山本则认为,仅就中国兵而言,遗弃尸体不足五千具。只有这样认为的人,才对“太胡说八道”而感到哑然。诚然,可能也会由此而断言此即“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这的确比《“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作者铃木明有过之而不及了。
京都大学教授会田雄次比这个山本更进了一步。他在前面业已介绍过的与山本的谈话中,恬不知耻地断定:“即使在南京有一两百个死人,也不会有那种胡作非为”的事发生(《季刊:历史与文学》,一九七四年春季号。第八十五页)。这才是自暴自弃的“胡说八道”,真不知何以对之,也不知打算堕落到何种地步!一个令人恐怖的时代已经到来。
看错了记录
在山本七平与会田雄次的谈话中,他又谈起了一个趣闻,是与掩埋遗弃尸体有关的,放在此作一介绍。
事实上,在南京曾出现过大量人骨,看来这似乎增加了南京大屠杀的可靠性。 不过, 在就“砍杀百人”问题进行审判时,中国辩护律师说:“这是过去墓地上的人骨,与此无关。这里原先就有墓地,出现人骨的现象是正常的,不能当作任何证据。”这位名叫隆文元的中国辩护律师是公正的。
虽说这个谈话是如何美其名曰“别具一格的谈话”,但这又是何等荒唐的发言?首先, 这个名叫隆文元的人物就令人奇怪。 山本原先称之为“催文元”(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上册,第二八六页),不久又改称为“隆文元”(单行本《一个异乎寻常的亲身经历者的偏见》,第八十五页。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下册,第二四六页)。然而,这都错了,正确的应是崔培均(参与砍杀百人比赛的N少尉的辩护人)。而且,“公正的中国辩护人”不是这个崔塔均,而是M少尉的辩护人薛某(参照N少尉的狱中通信——《偕行》,载一九七○年六月号第三十二页,九月号第三十四页)。纰缪百出。
再说,“中国辩护律师”的发言,大概是指两个少尉被判死刑后所提出的“上诉申辩书”草案中的记述。其中只有“贵判决书虽说以出现为数众多的白骨丛葬地点为证据,但在被告等未到之处亦出现儿千具白骨,以此不足以成为断定被告的行为之某些证据”(铃木明:《“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八十四页)。所谓“原先就有墓地,出现人骨的现象是正常的,不能当作任何证据”等等,什么地方也没有写呀。铃木明从曾任第十六师团参谋长的中泽三夫少将那里听到的谈话中有这样一段话:“中国方面从南京附近收集尸骨,说是有多少多少具尸体。但是,在南京城外南面有无数墓地,因而以尸骨之数说日本人杀害了多少人等等,这是完全错误的”(前引书,第二三四页)。山本肯定是将中泽三夫少将的话改换成中国辩护人的谈话。他这样剪裁资料,实在令人费解。
此外,山本在与会田教授的谈话中还谈到了另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会田说:“即使胡作非为,能杀一万个人吗?这无论如何是不可想象的。”山本回答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员帕尔也说这是绝对不可信的。同一个人于同一时刻在各处目击屠杀情况,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杀人,大概是为了要在十二日至十七日间强行稳定局面。”(《季刊:历史与文学》,一九七四年春季号,第八十五页)
应当认为,这里所谓印度代表、审判员帕尔的“话”,是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为少数意见而在该审判员的判决书中叙述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该判决书里怎么也找不到所谓“同一个人于同一时刻”云云的记述。如果要寻找类似内容的记述,或许可以列举如下。
审判员说:“其证词需要慎重研究的,显然有若干过于热心的证人。”他列举了证人陈福宝的例子,说:
在此提及一下自称为陈福宝的证人。这个证人的陈述系法庭证第二○八号。在陈述中,他特地提到,在十二月十四日亲眼目睹了三十九个平民被强行从难民营地区带走,押到小池边,并在机枪的扫射下死去。据证人说,这是在美国大使馆附近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十六日,他再次亲眼目睹了被日本军抓获的许多身强力壮的青年被刺刀戳死。同一天下午,他被带到太平路,看到三名日本兵放火烧了两间房子。他还讲出了这三名日本兵的姓名。
这个证人在本审判员眼里看来,是个略有点奇怪的证人。似乎日本人对他特别有好感,把他带到各处,让他看到日本人的种种胡作非为,却也不伤害他,并把他放走了(东京审判研究会编:《共同研究·帕尔判决书》,第六七八页)。
山本七平大概恍惚地记得他曾看过这份记述,所以才说了上述之类的话。但凭着令人可疑的记忆作了如此引证,想必帕尔审判员也会感到困惑。
顺便提一下,帕尔审判员在上述引文的后面叙述道:“这个证人在本审判员眼里,是个略有点奇怪的证人。似乎日本人对他特别有好感,把他带到各处,让他看到日本人的种种胡作非为,却也不伤害他,并把他放走了。”但是,我对他的理解不能同意。据南京市民陈福宝证人的宣誓口述,他在十四日日本军搜捕“便衣兵”时受到牵连,曾被强行带走,但后来被释放了,十六日又遭逮捕(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1, 第四十三至四十四页)。可想而知,他第二次被捕,是为了强制劳动而被押走的。这可以从当时所看到的屠杀情况中看出,被带到太平路,不妨认为是替日本军服劳役。再说,陈福宝证人于十四日和十五日目睹了强Jian事件,即他在个别地方分别看到了两次屠杀和强Jian事件。当然,日本兵并不是为了让他看到这种场面而特意把他带来的。
至于有关大批屠杀的证据和证词,如前所述,山本七平说:“审判员帕尔也说这是绝对不可信的。”但是,审判员帕尔并没有说“绝对”之类的词句。诚然,审判员帕尔说:“以上便是检察方面提出的有关南京暴行事件的详情。正如本审判员所指出的那样,要全部同意这种说法,略有困难。因为其中有某种程度的夸张,恐怕还有某种程度的歪曲。”但他随后又明确地说:“总而言之,正如本审判员所考察的那样,即使如数考虑了证据中可能有叙述不对的情况(对马吉牧师、许传音博士、陈福宝的证词所作的批评。——洞富雄),但日本兵在南京的行动是残暴的,而且正如贝茨博士所证实的那样,暴行是极端残酷的,几乎长达三周时间,合计持续了六周时间,其严重程度是毫无疑问的。好歹挨过了二月六日或七日,事态才有了明显的缓和。”这一段话,希望不要遗忘了。
最后,我想附加说二、两个问题。山本七平预先声明:“下面是我所听到的话,事实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他说:“据悉,南京城内的俘虏是三千六百名,先是由梁鸿志的华中维新政府,继而是由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即日本的傀儡政府组成了政府军”(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下册,第三○三至三○四页)。山本说南京城内的俘虏是三千六百名,但是,在南京陷落后第四天入城的野战邮政局局长的从军记中写有这择一段事实:“我听说南京城内外的俘虏大约有四万二千名。(佐佐木元胜:《野战邮政旗》,重版本,上册,第二一六页)。对此,山本难道不知道吗?从大约四万二千名中除去三千六百名,余下三万八千四百名左右的俘虏的命运, 山本是如何考虑的? 顺便说一句,上海派遣军公布过俘虏的数目,说是”俘虏达数千“(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时发表)和”俘虏一万零五百“(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六时发表)。
此外,据山本七平说,本多胜一写过“用十挺机枪屠杀了十万人”之类的“不可能有的事情”(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下册,第二六九页)。诚然,在《中国之旅》中有这样一段记述:“更有甚者,在南京城北七公里的燕子矶,将多达十万的居民赶到江边沙滩上,用机枪扫射,全被杀害”(单行本《中国之旅》,第二五九页)。可是,并没有说用“十挺机枪”屠杀了十万人。看来,他把我与本多胜一搞错了。我在昭和四十七年出版的《南京事件》一书中,介绍了昭和四十年访问南京的中国归来者联络会代表团的成员在当地从汪良那里听到的关于南京近郊燕子矶的惨状。那是这样一段话,即:“燕子矶是扬子江岸边有名的名胜之地。这里集中了大约十万名难民。追击而来的日本军从三面用十挺机枪包围了他们,几乎将他们全部扫射致死。”山本所说的定是这段话。不过,我在介绍了这段话之后,明白无误地有这样一段附记:“这起严重的暴行事件为什么没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来,令人费解。然而,不能认为这是编造出来的,或系误传。十万人或三万人(说是在其附近观音门被屠杀的士兵和难民数)这个数字恐怕有问题。我认为要确认这起事件需要有旁证”(《南京事件》,第九十七页至九十八页。参照本书第七十三至七十四页)。我的记述给本多胜一添了麻烦,非常抱歉,为此我将上述情况交代清楚。
撰稿人与南京大屠杀
山本七平说,要辩明“砍杀百人比赛”的报道是臆造出来的,南京事件是“无稽之谈”,需要有很大勇气。但是,我并不这样认为,毋宁说恰恰相反。关于这一点,不妨比较一下铃木明所著《“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公开出版时与本多胜一所著《中国之旅》公开出版时的情况。
本多胜一是《朝日新闻》的记者,他的《中国之旅》曾在该报连载。因此,这篇采访报道的单行本由朝日新闻社出版局出版发行。可是,如果把出自别的笔者之手而题材相同的采访报道送到该社,又将会如何呢?假定该采访报道写得相当出色,不亚于本多胜一的,出版局果真能决心出版发行吗?那恐怕会被搁在一边。不只是朝日新闻社,我想,不妨说只要是“第一流”出版社,都不会对这类原稿看上一眼的。
大出版社是如此,对于现有靠写作生活的撰稿人来说,坚持加害者的观点来谈论日本军暴行事件这样的主题,则是最为忌讳的。对此,试举南京暴行一例,不就显而易见了?在占领南京后不久,除随军记者之外,作家、评论家等特派记者共有一百数十名撰稿人进入南京城。就以东京日日新闻社为例,大宅壮一、林芙美子和其他记者一起组成的四十名记者阵容进入了南京城。这些人或多或少地理应对发生在南京的今世活地狱有所耳闻目睹。这些撰稿人既有写作能力,又有发表的场所。可是,在什么都可以说的战后,他们中间究竟有几个人将他们所亲眼目睹的、亲身经历过的感受用笔写出来呢?就我所知,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前朝日新闻社记者今井正刚,另一个是前每日新闻社记者铃木二郎。就连那个喋喋不休的大宅壮一,最终也没有讲出其亲眼目睹的关于南京暴行的真相,而与世长辞了。不过,一九六六年成立了十分失礼的“大宅考察组”,访问了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国。那时,大宅壮一在当地召开的座谈会上只说了这么一句话:“我认为,在入城前后,或到入城为止,曾有过大规模的屠杀,这是事实。杀害了三十万人啦,烧毁了三分之一的建筑物啦,虽然这些数字有点不可信。但是,我作为一个目击者,也可以绝对有把握地说,曾发生过大规模的屠杀”(《大宅考察组访问中共的报告》,载《每日周刊》临时增刊)。稍后进入南京城的杂志社派遣的某著名作家,据说于战败后不久,曾在某报纸上登载了一大版有关报道。但是,现在那位作家似乎也“无‘执笔的’记忆”了。写南京事件依然是撰稿人所忌讳的主题。
对此,铃木明怎么样呢?他所写的《“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却由第一流出版社出版发行,更有甚者,竟获得了由那个出版社提供奖金的大宅壮一报告文学奖。
山本七平感慨地说,在《朝日新闻》报道“杀人比赛”时的那种集体的歇斯底里的情况下,铃木明却独自一人毅然决然地评论说“砍杀百人比赛”的报道是臆造出来的,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一个异乎寻常的亲身经历者的偏见》,第八十六页)。“勇士”不仅仅是铃木明一个人,“伊赛亚·本·达桑”这个来历不明的人业已自报家门了。不久,山本七平自己也成了一位“勇士”。
当然,铃木明或山本七平也许从各地收到了几封恐吓信。不过,左翼的恐吓等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如果与本多胜一在连载《中国之旅》时所受到的威胁相比,这几封恐吓信更是小巫见大巫了。敢于面对撰稿人所忌讳的主题,以日本人来揭露日本人,要知道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不妨看一下前记者铃木二郎在撰写《我目睹了那次“南京的悲剧”》时的感想吧。
后记
应日中友好协会的要求,我曾给该会机关报《日本与中国》周刊一九七六年四月一日那一期写了文章寄去,题为《人人展〈南京大屠杀图〉观后》。这幅《南京大屠杀图》是丸木位里和丸木俊子夫妇于去年三月绘制完成的,这幅画高四米,宽八米,是件巨幅作品。他们曾完成了组画《原子弹灾害图》十四幅。这幅《南京大屠杀图》从埼玉县东松山市的丸木美术馆运来上野之森,首次在东京市民面前展出。
拙稿一经刊登,立即有一位从事日中友好运动的青年朋友寄来明信片。在明信片中,他向我指出了一、两处在我的文章中需要订正的地方,并说该报刊登此文,非同寻常,因为过去报纸有一种倾向,很少报道这类问题,因而感到新鲜。经他这样一说,我才注意到,关于南京大屠杀事件虽出版过几本著作和论文集,但除《日中》杂志外,在日中友好方面以及研究中国的团体的机关报、杂志上一次也未曾介绍过此类书籍和发表过书评。
我不会由于自己的著作为朋友们所忽视乃至敬而远之而斤斤计较,但我总觉得这与中国方面的态度有关。丸水位里曾对前去丸木美术馆访问的曾根正哉就《南京大屠杀图》一画这样说:“这是日本人画的东西……曾经制造悲剧、到处破坏的我们……我们日本方面的我们……中国人决不会欢迎,也不会高兴。我想,这一点你也是知道的。”(载《日本与中国》,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号)
迄今为止,以“中日友好”为重的中国人,在接待日本人访华时,绝口不提蒙受日本侵略军的屈辱和痛苦的回忆,也未在感情上流露出来。
对于中国人的宽宏大量、深切体谅,我们非常感激。然而,不论中国人是否保持缄默,作为日本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对自己所犯下的深重罪孽无动于衷。正因为如此,丸木夫妇才致力于需要非凡勇气的艰巨工作,用绘画形式,向日本群众诉说在中国首都南京呈现的、由日本军犯下的大屠杀事件的可怕情景,并终于完成了这项工作。他们逆流勇进,高举了反战的旗帜。
我之所以在十五年前就着手有关南京暴行的著述,也出于与丸木大妇同样的思想。还有一种不甘落后的心理,认为要像丸木夫妇作为画家而描绘出《南京大屠杀图》那样,身为历史学家而写下有关南京暴行的史书,则是我的责任。
现在,要由我们自己来揭露日本人过去所犯下的罪行,进行这项工作似有些别扭。然而,在今日的日本,军国主义正在公开复活。这里,澄清一下军阀对国民的错误领导所引起的南京大屠杀事件的真相,以资对战争的罪恶性作出反省,同时希望再次向中国人民表示道歉。这是笔者的一点心愿,它使我有勇气来改编自己的旧著。
中国人从“中日友好”的原则出发,对日本人绝口不提难以忘怀的仇恨。但是,中国人没有忘记日本军国主义者所遗留下来的惨重灾难。中国有史以来的、那些不堪忍受的悲惨回忆不是没有从中国人的头脑中消失吗?中国政府也一直坚决反对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并通过电视、戏剧、电影或展览来揭露日本军国主义者过去的罪恶,从不放松对人民的教育。
毋庸赘述,中国人对访华的日本人所采取的那种体谅态度是中国政府的“中日友好”这一对日政策的体现。不过,我感到从去年起,或者从前几年开始,似乎有迹象表明中国的对日政策有所修正。例如,香港进步电影工作者摄制的影片《未代皇帝溥仪》,一九八二年初在香港上映,获得了圆满成功。映片中所看到的有关日本军暴行的原版片镜头,就是北京政府提供的日本军拍摄的照片。从这一事实可见中国方面的变化。
中国对日本军国主义化的急剧发展已经不能保持沉默了。为了“中日友好”而沉默也是有限度的。今年七月,以审定教科书问题为契机,中国发动了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批判。在宣传活动中,对“南京大屠杀”的声讨尤为激烈。
历时两个月,使日中两国外交关系发生动摇的教科书问题,日本方面保证:因审定教科书问题而引起的歪曲侵华史实,“由政府负责纠正”。于是,这一问题大体上得到了解决。然而,中国当然不会就此收兵,他们对日本政府如何履行其提出的保证,正拭目以待。
教科书问题,犹如一把铁锤落在日本人头上。因为日本人似乎对中国人的宽宏大量忘乎所以,对中国人犯了罪的思想、曾加害于中国人的思想极其淡薄起来。但是,我不认为思想转变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不仅如此,在一部分民间电视台中有两、三个节目主持入至今仍认为“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每当考虑到电视的巨大影响时,不由产生一种令人吃惊之感。
在这种时候贸然出版给人以迎合时尚印象的书籍,我也不是没有羞愧之心,我经反覆考虑之后,认为现在不是保持沉默的时候,于是我在人们的建议下,决定出版新著。
迄今为止,我就南京暴行问题写过两部著作和一部(两册)资料集。两部著作是《南京事件》(一九七二年四月,新人物往来社出版)和《驳南京大屠杀是所谓“无稽之谈”论》(一九七五年八月,现代史出版会出版);资料集是日中战争史资料8、9《南京事件》1、2(一九七三年十一月,河出书房新社出版)。其中《南京事件》是对旧著《近代战史之谜》(一九六七年,人物往来社出版)的有关部分加以增订而成的。
在《南京事件》一书中,除收录《南京暴行》(第八十三至二四六页)一篇外,还收录了《芦沟桥事件的爆发》、《第二次上海事变的爆发》两篇文章。《驳南京大屠杀是所谓“无稽之谈”论》一书,由《“砍杀百人比赛”是虚假报道吗》(第十二至一三八页)和《“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吗》(列第一三九至二三四页)两部分组成。 在资料集《南京事件》1(第四一一页)中收录了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方面的有关资料;在资料《南京事件》2中,收译了四篇英文资料(第三四六页)。
我在编著本书时,从前面所述的《南京事件》一书中采用了《南京暴行》的资料,从前面所述的《驳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论》一书中采用了《“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吗》的资料,并重新加以整理,从根本上作了增订。
也许是因为发生了审定教科书问题吧,人们对所谓的“南京大屠杀”问题的关心有所增强,我分别从原出版单位接到重版旧著的要求,但我作为笔者,未同意不作修改就重版十年或七年之前的著作。幸好出版《驳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论》的现代史出版会同意了我重新编著的方针。在短时间内,我倾注全力撰写此书,今天终于完成了这项工作。关于南京暴行,我很早就希望能够留下一部舛误较少的基本文献,虽说这是一种奢望。现代史出版会的桥本进给了我实现这一愿望的机会,对此我深表谢意。
编著本书,是在已出版了几部关于南京事件的著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希望能留下一部实证性的、舛误尽可能少的著作,这也是事实。可是,如果有人问我真能实现这一愿望吗?那我只能回答说,很遗憾,自己虽然渴尽了绵薄之力,却还没有这样的自信心。所以,我预先声明:本书题为定本《南京大屠杀》,决非出笔者之意。再要说明的是,现在一般通称的“南京大屠杀”,我通常称之为“南京大屠杀事件”。
洞富雄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译后记
本书根据一九八二年日本现代史出版会出版的定本《南京大屠杀》译出。第一编由毛良鸿译,第二编和后记由朱阿根译。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得到了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杰同志和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高兴祖同志的热惰帮助;高兴祖同志多年来从事南京大屠杀问题的研究工作,特为译本作序,在此一并致谢。
书中引用的有关国际性文件和国内外人士提供的资料,有些已有中译文,有些原著系中文或英文,译者尽可能作了必要的查考和核对,但由于手头资料不多,其中大部分直接根据日文译出。未及—一查找原著出处。关于暴露当年日军大屠杀的有关照片,均选自南京市文史资料研究会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专辑》一书的日译本(加加美光行等译,村濑守保提供照片资料,青木书店一九八五年版)。
译者 一九八六年七月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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