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武侠小说,可以说是年少时期我们的共性。每个人都想成为书中那个武功盖世的侠客,当然也想拥有他们手中握有的兵器。很清楚地记得当时有个同学从野外捡回了一截奇形怪状的树根,硬说是洪七公的打狗棒,有事没事就追着一班同学施展他的武林绝学“打狗棒法”。
我也不例外,除了从家里偷钱买自己喜欢的刀剑玩具之外,还特想学武功。时值坐在我前边的那位同学手上有两本“武功秘籍”,一本是《民间奇术》,一本是《少年拳》。于是我就问他卖不卖,他说不卖,只能借我看几天。一拿到那两本书,我就大看特看起来,有时碰到感兴趣的还不嫌麻烦地摘抄到笔记本上。就这样没日没夜的看了两三天后才还给他。
为了把那本《民间奇术》磨到手,没少费嘴皮子功夫。原来那两本书是他哥哥的,他只不过是图一时痛快悄悄地带到学校来炫耀罢了。经过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他终于答应回家替我问问他哥哥,而他哥哥开出的价很高,让我很难作出决定是要还是不要。当时家里有一台陈旧的“海鸥牌”黑白照相机,扔在柜子的角落里已经好些年了,于是我就带上那台“海鸥牌”相机去学校,要和那位同学换《民间奇术》,他可能是被那台相机打动了,终于肯同我交换。交换之前他曾问我相机是不是好的,我毫不犹豫的说是;至于到底是不是好的其实我并不知道,不过据我分析,如果是好的,父亲就不会把它扔在角落里长时间不闻不问了!再说,好还是不好估计那位同学也无从验证,起码他搞不到照相的胶卷,更别说洗相片用的药水了。
拿到那本书以后我便开始了练习,不光自己练,还鼓动身边的其他同学练,练完之后还煞有介事地写了几段“习武心得”。记忆犹新的有一招叫“一指禅”,书中要求练习者以食指戳物,由软及硬,百日后即可练成;我信以为真,往后便天天在课桌上“咄咄咄”地戳,书上说十日可以破木,但我戳了好几个礼拜也还没有达到“破木”的境界,倒是食指被我戳得短了好大一截。害怕把食指戳没了,于是就放弃了。
书中还介绍有练习“轻功”的方法,为药方,记得其中有一味叫“茯苓”,查字典后才知道那是一种寄生于松树根部、疙瘩状的菌类物。那时刚好学校后山不远处有一片松林,趁其他同学睡午觉的机会,我们几个事先约好的同学就各自带着小锄头上山挖茯苓了……当然还有其他类似的好玩儿的情形,在此便不一一列举了,写这段的目的只在于纪念一些有趣的事,好使它们不至于被时间完全湮没。
现在来想,用一台相机换一本没用的、盗版的“武功秘籍”,当真是傻得可以——无论那相机是好的还是坏的。而我之所以至今仍不觉得后悔,大致是因为当时我认为它值的缘故。不光是不懂事的小孩儿,就连成|人们也不照样整天做着并不完全平等的交易吗?一个人可能为自己喜欢的东西付出正常价格的数十倍而无怨无悔——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原来,平不平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相中的那样东西在你眼中占有的分量;如果觉得值,三毛钱的东西哪怕是花五十块元那也是愿意的,如果觉得不值,那即使是在别人看来价值连城的东西送给你你也不会要的。就像人们搞对象一样:鲜花Сhā牛粪,靓仔配恐龙;与其说这是上帝的安排,还不如说是各自的审美观不同。
“情人眼里出西施”大概便是这么来的。
爱,有时也要多一份等待
一男孩看上了一女孩,之后便是穷追不舍。每次下班,男孩就会去女孩上班的地方等她,也不管女孩给她的是一个什么脸色;每逢节假日,男孩一定会陪女孩出去玩,尽管有的时候女孩并不是十分的乐意;两人上班的地儿刚好是窗户对着窗户,于是男孩就经常从那里张望,观察女孩的一举一动,要是看见某天女孩不高兴了,男孩的心情也会很低落的。
那男孩是我一老乡。我们都认为,男孩是真正喜欢女孩的;女孩也应该接受男孩的这份爱。但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有一天,女孩对男孩说:我要辞职回家了,我妈不允许我跟你,她说两家隔得太远了,不方便以后的彼此照顾;我这次回去,就是想当面跟父母说清楚,希望他们可以理解;但能不能说服他们我并没有把握,如果没有,我还是会尊重他们的意见的,你知道,我爸妈就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我还是希望得到他们的满意的;不管怎样,最后,我都要谢谢你对我的爱。说完,女孩就真的辞职回家了,只是叫男孩耐心等待。那段时间,男孩天天无数次地打女孩的手机,希望知道一点关于女孩父母的态度,遗憾的是,女孩的手机一直关机。此时,男孩有些绝望了。我安慰他说,别急,再等等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