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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境界

作家卞毓方在与登山家闲谈之际,问其登临境界。

登山家说,伦敦有个海德公园,公园里有个演讲者之角,没有讲坛,没有桌椅,演讲者的脚下通常都是一个肥皂箱;肥皂箱没多高吧,但人一踩上去立马觉得高大。原因很简单,因为演讲者的对象是公园里的群众,肥皂箱保证你至少高出别人一头,这就是登临的初级境界。

北京有座香山,海拔五百来米。记得一九八七年我第一次登上主峰,看到山下的人都像麻雀,汽车都像火柴盒,房屋都像积木;突然间就觉得造物主真伟大,人世的蝇营苟且很俗气,也很无聊。这就是登临的中级境界。

我曾三次攀登珠峰,前两次半途而废,第三次终于艰难登顶。最后三十米,我­精­疲力竭,几乎是爬上去的,站在珠峰顶上,也就是世界之巅,那个时候我什么都没想,或者说是什么也没有来得及想。我拿出相机一连拍了十几张相,再就是张开双臂下意识地吼了一嗓子,“啊——”,那声音­干­哑枯涩,连自己听了都不好意思。蓝天是没有的,四下里大雾弥漫,几步以外都已看不清楚;冷倒是其次,主要是缺氧——氧气瓶的容量终归,有限呼吸急促,心脏咚咚跳;只待了七八分钟我们便迅速下撤。当时是四个人一起登顶的,事后我问他们三位,感觉也和我差不多;所谓豪情壮志、豪言壮语,多是事前的想象,或是事后回味,“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想,这就是登临的高级境界。

很巧妙、很贴切、很生动的一个比喻。前两种登出来的‘高’境界都是假借外物的参照而得出来的,固容易使人产生自豪感;觉得高高在上、气势凌人;但高级境界却完全不同,因它本身的高度就已决定了其他事物无法比拟、也无从比拟,它的高度也喻示着它的难度,要想登临其上,必会经历一种从未有过的艰辛体验;即便是登顶了,豪情也早己在登山过程中被消磨得不复存在,被疲惫、厌倦、困苦的记忆所代替;所有风光无限、豪情万丈的感觉也多半是事后体味出来的原来,自然而然流露出的感慨。

或许,高级境界就是,在你拼力到达后,却不觉得它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既是最高点,也是最低点。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用哪种方式让别人记住你

有一次,一个男孩不知怎地把一个女孩惹毛了,结果那女孩就非常生气地对着男孩大喊:你给我听好了,我会恨你一辈子!不想男孩却嬉皮笑脸地回应说:那好啊,起码你一辈子都会记得我。这虽然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一个玩笑,却也隐隐约约地透露着某种神秘的信息。

有些事,即使是过了很久很久,但当你再次不经意地回忆起它们的时候,心底还是会涌起一阵阵莫名的感动,就像是刚刚发生过一般,并且愈久弭新。所以有时候就想,其实想让一个人永远记住你并非难事:要么让他狠命地爱上你,要么让他往骨子里恨你,这就足够了;爱得越深,伤得越深,记得就越牢——当然,这里的爱与恨都是广义的。

还没有细致地统计过被自己伤害的人有几多,是有还是没有?是一个还是两个?是一拨人还是一群人?不知道。但对于藏在心底的那些可敬、可爱、可亲的人,自己还是能一一数过来的。人的健忘仿佛都是针对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因为若是时时记得那些被你伤害过的人,那多多少少都会产生一些内疚的情绪,与其这样,还不如忘了吧!也许,这也是大脑的真实想法。

不太清楚从前的自己对此是抱一种怎样的想法,现在也不想去追究了。如今就觉得吧,还是让别人“爱”上你、从而记住你才好——这里的爱也是广义,至少,这样一来就不用在独处的时候背负起心灵的枷锁了。并且,根据自身的经历也发现,痛过后的爱是酸的,而爱过后的痛则是甜蜜的;即使是在很久以后再来回想,那也是一件温馨的事。

所以,倘若真想让一个人在心底为你永久地保留一方位置,付出爱远远要比得到爱来得划算。这就好比储蓄,你是希望平日里省吃俭用、银行里有存款呢?还是希望在平时大手大脚、而向银行贷款呢?

遭人爱就相当于存储,遭人恨就相当于透支。为了谨慎起见,所以,我觉得还是选择前者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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