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还泪的史湘云 86
立松轩?鹤?湘云 87
“散”与“云散” 88
伍红粉朱楼春色阑
妙玉是“谜” 90
妙玉续诗——新境 91
过洁世同嫌 93
树倒与长棚 96
红楼百姓见三周 97
“分定”“情悟” 99
三名一人?九谜一底 102
水?女儿?红楼智慧 108
陆香词艳曲动芳心
幻境曲文(上) 111
幻境曲文(下) 113
曲、细、妙——文心匠意 115
姥姥是作家 121
姥姥的艺术审美 124
谁来解这“叙事学” 126
三春何“事业” 128
一诗两截 130
三两诗对应 132
重读海棠诗 133
红院无联却有联 136
沁芳亭对联 138
还说大观园对联 140
中秋联句 142
宝玉题联 143
丙戌中秋自题新书
春花葬了赋秋红,苦慕通灵总未通。
岂有文章惊四海,漫劳粉黛妒三宫。
悲天独识无才恨,傲世谁邀过洁容。
新拟小楼题铸梦,宝湘珍重再相逢。
叠韵再题
重到名园别样红,条条文脉沁溪通。
寰中赤县神州境,天上琼楼玉宇宫。
明月三更风栉影,行云一片雨澄容。
良宵此际谁联句,雅兴芳情意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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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红楼夺目红》问世之后不太久,就已有续集的成稿,就是说,《夺目红》在印制工序运转之中,我不是无所事事,还是照常逐日执笔,乘兴研《红》,积累到适宜的篇幅时,即可集为一帙,以续前文——所以这儿就又有了一百三十篇拙作要献与读者。在推敲书名之时,作家出版社的王宝生先生早就有了高见,他说,建议题为《红楼别样红》。我觉得此议不俗,而且自然浑成,无雕琢之习气,有深厚的意味,就立即采用他的嘉言美意。
怎么叫“别样红”?如寻绎来由,就会想起南宋四大诗家之一的杨万里的名句:“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别样”真是一个独特的形容词,它本身就很“别样”——什么也没说,却信服地令人领会了那种与众不同的、而又找不到合宜而恳切的话来表达衷怀的赞美,只能说:哎!果真是与众不同,无与伦比!
《红楼梦》之红,即她的真美,就正是“别样”的红,简直无法形容,没有一个切当的字眼可以用得上。那么,我们自然就会不断地追寻这个“别样红”的各种缘由、因素,究竟是什么神奇的奥妙,竟使得这部“小说”(其“说”不“小”呀!)如此地夺人眼目,更令人叹为一万部书也比不上她这个“别样”?荷花的红,本来已与桃花、杏花、牡丹红、石榴红……“万紫千红”不同了,偏偏又加上那清波丽日的上下照应,这个“红”可就太“别样”了!杨万里是个大诗人,连他也没“办法”——大约是“想了半日”,也没个道理可言,就只好拿了一个“别样”来“缴卷”。诗人毕竟是智慧之士,他不去“参死句”,也更不替人立什么条条框框——让各人去体会那个“别样”吧,谁若能为荷花的红做出一个科学分析和定义,自然他比诗人就更有学识和才干了。我们期待众多专家学者来“解读”的是荷花的红,当然更是《红楼梦》的红。
或许会有人解说:文学艺术,不是已由大家认同要有“个性”吗?如今这个“别样”岂不正是“个性”之义?若问及此,却又不可混为一谈,因为“个性”只是个生理、心理科学性的名词,而“别样红”却不能等于“个性红”。“别样红”是说《红楼梦》这部著作的内容、意义和艺术成就是异乎寻常的。她的文采之美,她的超凡迈俗的鲜活之气,那一种人间的情缘和诗词境界——远远望上去,就全与众不同。这也许可以叫做“个性”,但绝不是“个性”所能表达的风光景象。
说来说去,那个“别样红”,是找不到十分理想的“代词”的,诗人杨万里之所以选定了它,定非是草率漫然“凑字”的缘由。
这本小书,虽然题了此名,一点儿也不是要“破解”这个神奇奥秘,只是想提醒同好者,我们应当致力于领会这“别样红”之可喜可贵,因而共同寻究其种种来由与因素,认识这是中华大文化的一项不可忘掉的研讨课题。
乙酉六月中草草写讫
※※※※※
《红楼别样红》是《红楼夺目红》的姊妹编,但问世迟了,这并非写作的缓慢,只不过是目坏益甚,字迹难认,以致录入的工序拖得倍于寻常了。书稿大约多半写于甲申,次年乙酉也有少数续作。而此刻写序,已是丙戌之秋,正在闰七月之间。
如今,让我就《红楼别样红》这个书名的意义和感想在补充几句。
南宋四大家杨诚斋的名句,写得让人喜爱。他说“荷出(不是‘绿’)波”;曹子建写《洛神赋》,他不言红而反云绿,然而其别样之红也,却又不写而自见。这么一比,倒觉得诚斋之句落于正笔,反逊了子建一筹。
然而,问题却并非纠聚在红与不红之上,而是那个“别样”,方显示出诚斋到底不同凡响,他创造了“别样红”这种超群的诗句,咏花大都色红,红不少见,然而少见的是“别样”之红。而荷花之红与那些名花之红都不一样,因此,我很喜欢这个“别样红”,她比较蕴藉,稍有厚度,不那么张皇——红是不错的,但不带强光浓艳。究其实,“红楼”之红,不拘如何,总是真美的,好比老杜爱黄四娘家的满溪之花,“可爱深红爱浅红?”真令人不知是深些好看还是浅些好看——这是无法强行“称量”美丑高低的,再往根上讲,夺目之红,正因她是别样——若千篇一律,千人一面,那根本不存在什么“别样”,那她又靠什么来“夺目”呢?
雪芹的《红楼》,一部奇书怎么看也是红得让人观玩不尽。还有一点不可忘掉:诚斋咏荷,说的是“映日”的荷花才有“别样”之红;我则为之指出:“红楼”之红,却不单靠映日,她映月也红得“别样”,风中雨中,云里雾里,她红得总是那么与众不同,所以“红楼”之“别样红”是无所倚无所待的。她是自己的“一生爱好是天然(《牡丹亭》名句)”,她的真红是内在而外照的,又何必乞灵于自身以外去物色乎?
《别样红》的内容与《夺目红》相差不远,都是重读芹书的新领受、新思量,而且又都是以感悟为主的新收获。红学的研究不单靠什么资料,即所谓“证据”,读芹书者而有所会心的都识此理;所谓“考证”,其实也是边考边悟,边悟边考;悟中有考,考中有悟。假若有人想要打出“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的牌子来,那就连自然科学也不懂得是怎么发生的了。牛顿明白地心吸力是“上帝”给他留下“史料”“档案”为“据”的事情吗?同样,富兰克林发现电之存在也只是从放风筝上得力于一个“悟”字,这都是小学生的常识嘛!别拿什么可贻笑大方的陈言来吓唬三岁孩儿,多学点真知灼见。古今中外的大思想家、大科学家们都是先有感悟,以朴素的“猜想”作为开步,进而取得伟大的成就,不是可以令人作一番深长思吗?当然,有的人连感悟是怎么回事也没法理解,他没有这个能力和经验,所以就会有对牛弹琴之叹了。
诗曰:
映日荷花别样红,移来借美赞芹公。
海棠零落胭脂雪,桃杏纷纭俗眼中。
牛女今年两度逢,不知悲喜异耶同。
白首双星字斗大,岂能无谓|茓来风。
露玉风金捐扇罗,鹊桥高架渡星河。
夜凉仿佛囊萤意,唯有研红岁月多。
《别样红》联《夺目红》,卖瓜难效老王雄。
从来敝帚皆珍重,自炫寒家本不穷。
兰蕙当门势务锄,误离幽谷涉通途。
芳园绮幕遮名利,吴宓先生叹妙姑[注]。
[注]
1954年上元佳节吴宓先生为我题词之往事,他人不知。盖其所题全仿《红楼梦》第五回《世难容》,因知先生实以妙玉自喻也。
中华农历岁在丙戌闰七月中浣解味写记于爽秋楼影居
《红楼》写“大家”
我写的这个题目似乎多馀无味,谁不知道这部书写的是荣、宁二府,是特定的主题内容,二府是“大家风范”,非“小门小户”所能比拟……
这都说得对。只是我要问一句:什么是“大家”?够个“大家”的因素、特征又是什么?是否人人会答,是否一句话简单可了?恐怕就不一定敢保了。
有人说,族大人众,故称大家。
有人说,世代仕宦,生活富厚,是为大家。
这也都是不错的。可是只是缺漏了一个更重要的内核没说清楚——即:文化教养,诗礼熏陶。
看看《红楼梦》,族大人众,似乎如此,其实真正的“人众”不过赦、政、琏、玉、珍、蓉屈指可数而已,其他芸、蔷、菖、葛等等,实皆配角,不占主位。故贾府之为“大家”者,并不在此。
再看仕宦,那更不怎么样,远远够不上王公将帅,督抚宰卿,只是个(内务府)员外郎和捐资的虚衔罢了。这比起真正的大富大贵的清代高官来差得太悬殊了。
那么可知,贾府的成为“大家”者正在于他家的世代文化教养,诗礼熏陶——正如书中明写的,是“诗礼簪缨之族”。
试看以下几个例证——
贾母史太君,似乎不识字,游园至藕香榭,叫湘云念对联听。但她的艺术审美水平高极了。
她见宝钗屋里太素,立即为之“布置”陈设,只消几件古玩,便改换了环境气氛,又大方,又典雅。这就是文化素养熏陶,俗人是不具备这种眼光才气的。
再看这位老太太调理出来的贴身大丫鬟鸳鸯。她的牙牌令,是代老太太发令的“令官”,你看那所发的牌副儿,出口成章,没有文化教养行吗?
鸳鸯遭了事,“大老爷”要讨她当小老婆,气愤得以死相抗争——就在这样的情势和心境下,她对来作“说客”的嫂子还嘴相斗时,却还说出了这样的话:
(嫂子自辩说的是“好话”,她立刻还话——)“什么好话!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话)!”
这真令人绝倒,同时也令人倾倒。一个没有深厚文化陶冶的家庭,其丫鬟侍女,能说得出半句这样的妙语来吗?试比一比《金瓶梅》里女流的声口气味,就真是云泥悬隔了。
老太太的评说戏文、弹唱,讲解特级珍贵织品“霞影纱”、“软烟罗”的名色、质地、用场,都包涵着非常超众的审美文化因素在内,绝非一般人所能企及。
贾府的丫鬟、小厮的名字,也是文化的表现之一面。麝月、檀云、晴雯、绮霞(或作)、引泉、锄药、伴鹤、挑云……不从文化上品味,看《红楼》就无甚趣味——因为没有文化的“大家”,是俗不可耐的家族,包括文物、器用、语言、举止……都无例外。
至于起诗社,制灯谜,行酒令等等之类,在我看来,反倒不如上述的几个方面更为耐人寻味。因为那些弄文索句,是文人游戏消遣之事,固然不懂文化不行,然而真正的文化教养,又在“文字”之外,不一定有迹可求,而是一种素质、品格、气味的“无形”之事情。
有教养的人,可以不识字,不读书,一样可钦可爱,可友可师。这是个风范的大问题。书中写“薛大傻子”种种可笑,并非是说他就是个坏人,不是的,目的就在写他的缺少文化教养——就成了趋向下流的纨子弟,声色是求,饱食终日,为社会之蠹虫,造物之浪费。
探春三姑娘为何把迎、惜比得大大逊色?虽说是“才自精明志自高”,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的文化修养高,文化要求也强——试读她写给宝玉的小柬就可晓悟。她举出古人在没有好条件之下还要寻求“些山滴水”。这是何义?不是别的,实即文化的向往,超物质的精神生活才是真的“生活”。物质的丰足虽好,也只是为了更能“生存”,而不一定等于“生活”也。
诗曰:
中华文化在何方?试展《红楼》细忖量。
识得鸳鸯宣酒令,也如画卦有羲皇。
《红楼梦》题名揣义
曹雪芹著书题曰《石头记》,盖因自古小说戏本,多用“某某记”语式,例多不可胜举。曹雪芹自幼博览,此等烂熟胸中,必亦心喜“记”名,而《西厢记》高居榜首,馀者如《钗钏记》、《西楼记》等次之。
只说到这,我就心生联想,而不妨姑作推衍,以窥雪芹的文心密意、灵慧才华——我设想,其当日大致思路也许可分三步来讲:第一步,他倾倒于《西厢记》的绝代文才,心欲仿其题名,用一个“地点”名称来作书名之“主体眼”,实甫用“西厢”,我也用“某某”……
正在此际,他忽想起了《西楼记》。对!两剧皆是“本事”为自叙性质,可谓之“双西”了。“厢”是房,“楼”也是房,何其巧也。于是,他想:我也用“楼”为好。由“厢”而“楼”(其实也隐“西”字,因为荣国府就叫“西府”),定了“楼”字。然后第二步。已然决意是为了女儿而作书,那么正好,早有唐宋诗人词客喜用的“红楼”一词,正寓意于女儿之所居。对,红楼!定局了。再后,第三步。
——上一步,本来可以定名为《红楼记》了。这已全然符合了心怀文境。可是,这时又想起汤先生“临川四梦”来!雪芹觉得,四“梦”中的《牡丹亭》是写女儿之“梦”的“艳曲”绝品,因此对题,何不就也用他个“梦”?于是三“步”到“家”:“红楼梦”之曲名、书名,遂由此铸下了不朽的妙语伟词。《钗钏记》呢?也仍在透露光芒:君不见,“金陵十二钗”是总名,而“宝钗”是一个专名。大丫鬟有“金钏”“玉钏”姊妹相连并倚,都可以在文心、文脉上找到根源。
顺便一说:《情僧录》者,无非还是“石头”之“记”的小小变换、表明层次而已;那总比不上“红楼”之“梦”,其诗意,其画情,其心灵境界,都不可再寻他字别句来替代。“石头记”更诗意化,因为朴素无华。“红楼梦”则风流文采——再也掩不住曹子建那家世门风的秀色夺人,神采飘逸了!
乙酉十一月十八夜草草呵成
《红楼梦》——唯人主义
人家问我:你从“四七”年开始研《红》,今年为“零六”年,整整六十年,一个花甲子之数呀,对《红楼》的认识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可得一闻否?
一听此言,满心愧怍,不知如何答复才好。想了半日,仍然是只能“借花献佛”:我的最简要、最透彻的认识还是从老作家胡风先生的书里挪来的四个字:“唯人主义”。
怎么叫唯人主义?不是只有唯物与唯心之区分吗?怎么又出来一个“唯人”?难道说是鼎足而三不成?如君所悉,唯物唯心之争,是欧西哲学思想家的研论主张,而胡风的“唯人”,却真正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根深枝茂的思想道德之树,情感气质之花。
孔子讲仁,讲恕,推己及人,亲疏次第。老子则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参合而观,即是天地虽大,终极之点莫过于仁,仁只是“人”的特有品德,正因此,“仁”即与“人”是同音同义字——可以悟知:中华先民的思想光焰留在汉字上的第一要义就是:人若不仁,即不是人。懂了这一点,就明白了胡风先生的“唯人主义”。
问者曰:,你弄错了,贾宝玉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反对旧道德呀,怎么你同意胡风先生,却主张“唯人主义”,那不就是孔门的陈言旧套复振了吗?到底是胡风弄错,还是你弄错了?大可再思再想。
告诉你一句真话吧,雪芹自言:“大旨谈情”,那情是什么?就是人的心田心地,为人忘己的诚心痴意。孔子讲“仁”,归属于社会伦理、人际关系;雪芹讲“情”,转化为诗情画意、文学艺术的审美性修养,即人的精神世界、文化素养、品格气味的高度造诣。
所以,在雪芹笔下,不再叫做什么仁义道德——那总带着“头巾气”,不合乎“红楼文体”。所以,他笔端一变——叫做“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先生请想:这与千红万艳而同悲一哭的情,还不就是天地间万物所能具有的最广大、最崇高的“仁”吗?雪芹比孔子提得高多了,深多了——也沉痛激动多了!读《红楼》,倘不能体认此点,必然沉迷在那种哥妹、姐弟的所谓“爱情悲剧”、“争嫁夺命”的庸俗闹剧中而永难度脱。
原因何在?盖不但不懂雪芹的情,也并不懂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只回到了一种粗俗愚昧的最低级“审美”层次中去了,谁也警醒不了,谁也救助不得——这样的人,他见了胡风先生的解《红》之言“唯人主义”,纵然一针见血,倾心吐胆,乃至痛哭流涕,可又有什么用处呢?
胡风识破高鹗的“居心叵测”与“最大骗局”,一片赤诚,揭示于我们,不会徒然,真理永恒,然而也只能留与能领会的人去感知享受。
《红楼梦》之思
我于拙著中多次试解“红楼梦”三字之旨义,不独是为了解字面义——即“字典释义”,更要领会作者雪芹的铸词与寄意,因此不辞再三絮絮,知者谅之。
已然指出的,“红楼”、“紫陌”常为对仗,用写京都繁华景象。如此,则“十丈红尘”也是类似的词义,那么岂不应该悟到:尘并不真是“红”色的,无非渲染其美好之境而已。循此以推,“红楼”就一定是说,那妆楼绣阁就真都是用红漆赤油来涂得“通红”了?恐怕那就太“呆”气了——正如“紫陌”,那都邑中的繁华街道,就真是一片“紫”色了吗?岂非笑谈,只可记住一点:我们汉字华文,自古是“郁郁乎文哉”!而“文”的本意是“五色成文”、“五音成章”(故杜甫《冬至》诗中有云:“刺绣五纹添弱线,纹即“文”的衍生字)。我们的古代大作手,最重“文采”,何也?文怎么会有“采”?须知我们汉字华文本身特点即是“五色”“五音”的文,与西方之文大异。
如此,可以意会:东坡中秋词“转朱阁,低绮户”者,亦即红楼绣房之意,不必拘看“死”讲,庶得真谛。也是说过多次了,唐人蔡京咏杜鹃诗,有一联云:“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可能即是雪芹书名取义远思的来由,过去我不敢肯定,今思雪芹在书中也有“滴残玉烛风里泪”之句,会是巧合吗?遣词铸句太相像了,这应该就是雪芹读过蔡诗的证迹吧?
友人邓遂夫见示,他从《全唐诗》中查辑“红楼”一词,竟有六十二例之多。可见为人所喜,确有其代表性。至于“梦”,如依蔡诗原意而言,那是怀人念远的相思萦结之梦,正如“犹是春闺梦里人”是也。于是,我们又要思忖:雪芹采用了这个字,是否与蔡意一同呢?这就不是片言可定。因为“历过一番梦幻”,先出梦字。“浮生着甚苦奔忙……古今一梦尽荒唐”等句,又明明是“浮生若梦”之意了。脂砚也说,作者自言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等等。那么,此“梦”即与蔡诗并非一回事了。此其二。
还有,“梦”有“梦想”,“做(美)梦”一义,同样十分通俗普遍,“你做梦呢!”此语可见之《红楼》书中。文学家们又说,雪芹作此《梦》书,是受明代大剧作家汤显祖“临川四梦”的影响。这话不虚,可是“四梦”本身又不一样:有幻灭的人生迷梦,有少女寻求爱慕之旅的美梦,差别显然,那么雪芹所“受”,又是汤公的哪种“梦”之影响呢?
这个答案我们不宜立刻下一“死句”,留待异日共同细致探讨。从严肃的人文科学上讲,我们还应该多从“小学”下点儿基本功,放得谦虚一些,这于人于己,都有好处——我这些话,也包括了如何用外语介绍“红楼梦”而言——请你思索一下,问题不是不存在的。所以需要的不是“争胜”,是共同努力治学。
《红楼梦》的伟大——“拿证据来”
《红楼梦》(专指曹雪芹原著,与伪续书无涉。后同)是一部伟大的著作,这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本是无须重复的常言了。但若问:此书何以伟大?伟大的理据何在?是否一向名气大了,就形成了大家不明所以的随声附和?能够说得清吗?
若要真够得上一个“清”字,我自愧无此能力,为此写一部几十万言的专著,也未必就“清”得起来,何况一篇如是的小文,又济何事?可是我还是想说上一说——说的全是一己之见,没多大意义意味,可以取证于前贤,借重于先哲。我觉得这个办法非但不只是“不失于”一种解疑之方,倒正是最好的书证文证,人证言证。
先说清代人。他们不会用“现代汉语”来正面下个“评判”“鉴定”,但其实质可以推求,“译”成今言。黄遵宪向东瀛友人介绍《红楼梦》,推之为“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奇书”!
这不就是“伟大”得再无更伟更大了吗?他是诗家。如谓诗人话语不免“艺术夸张”,那么另请一位学者兼政治家:饮冰室主梁公启超。他是清代三百年学术的总括之大家,他不是讲“文艺”,而他的评断是:一代说部(说部,小说类著作),唯《红楼梦》是“立千古”。(注意:“”不能简化为“只”,否则就只能限于一千个“古”,到“一千零一古”,它就“倒”了。一笑。)
能千古而永远独占文坛之魁首并无与匹敌——这还不就是真“伟大”,又是什么?毛泽东是政治家、革命伟人,一生读万卷书。及至谈到中国可以骄傲于世界的,除了地大物博之类而外,却“只有”一部《红楼梦》!你看,这实际上是何止“伟大”,简直是无以名之的最高评价——因为古今汉文中并没有留下更恰当的词语。真是不可拟议,令人震撼惊奇!陈独秀,有过专文极赞《红楼梦》,理论甚为高明。同时就有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作出学术性的定位之鸿论了——先生对《红楼梦》的评价,不是用一个“形容词”来表达的。他的思想穿透力和艺术鉴审力是兼胜而又俱高的,所以在《史略》里对《红楼梦》及其作者的评述是带着浓厚的感情而落墨,胜义不竭,隽语时出,迥异于一般习见的语调词风。述说完了各个特点之后,总括了一句,是“此所以雪芹之不可及也”!
谁若能得先生的这句话,就不必再用“伟大”二字方能显其伟大了——是为真伟哉大哉矣。顺便一提:鲁迅明明知道“曹”是其本名,学术著作例书本名,而不同于随笔杂记可以表字、别号代之;今先生乃不拘“文各有体”之常例,径称“雪芹”,亲切佩服、爱重之至矣,何待写上一个“伟大”方显其心情态度乎。
我以为,如有人欲索“证据”以证明《红楼梦》之伟大,以上粗举数例,皆证而有据,岂是哪个人一家之私言,或编造之假“证书”哉。也有一二评者说雪芹的坏话,今不拟引来大煞风景。至于胡适、俞平伯两位先生,都曾说《红楼梦》并非一流作品云云,在此叙及,可以耐人寻味,信乎眼光不同,另有其“标准”,非我等所知了。
诗曰:
伟大何须字写清,心明眼亮句通灵。
泰山亦有不能见,总是崇洋一派情。
《红楼》与“十三”
人人皆知《红楼》与“十二”关系密切,一部书里有各式各样的“十二”这、“十二”那。十二者,偶数而非奇数也。可是人们很少言及这书和“十三”的关系。如今就来“发凡提要”,看看有其义理否。
早在中学,就听说西洋人忌讳“十三”,视为不祥的数字,但未遇给讲解其文化原因者。在中国,没有这一观念,“大旱不过五月十三”,据说那天是“老爷磨刀日”(老爷,民间专指关公关帝也)。其来历是什么?我也没听人讲清楚。这都是民间之事。说到文人,只知清代一位名士,本来手笔很高,科考却落了第,只因作诗时用的是“十三元”的韵,不慎一个字押错,出了韵,竟尔蹉跎了半世,气得他发狠大骂“该死十三元”!给人留了个谈资话柄。
这“十三元”为何那么独它讨人嫌?因为这韵里的字不像别的韵全都“顺口合辙”,却分成两半——应说是按古音原是全谐的,而后世则念起来是两个韵“拼”成的:一半韵母是—uan,一半是—uen,所以一个记不准,就弄错了。
然而,《红楼梦》里,偏偏爱用这个“十三元”。
初起海棠社,丫鬟拈的韵就是此韵的门、盆、魂、痕、昏,属——uēn类。到后来中秋联句,黛、湘数栏杆多少个以为韵部之数,恰好十三根,“又是十三元了”!真巧!
这夜的大联句,韵多,就不只“—uen”类了。如元、繁、轩、暄、媛……属“—uan”了;而坤、吞、孙、痕、魂、根……,则属于“—uen”类。(作诗的,仍愿守律;作词的宋人,已将它们分押入两韵了,一半入“真、文”,一半入“寒、删”等等)。
回到本题,雪芹为何单单“爱”这个“十三元”?恐怕内中奥秘很多,后人难晓。依我一知半解而妄揣之,就不止一层微妙缘由了。“十三”对雪芹是个难忘的数目。例如,害得他幼时眼见家破人亡、六亲遭罪的那位“圣上”是十三年“驾崩”的。例如,他长到十三岁时,得蒙新皇“宽免”,家道小小“中兴”,他又能重享公子哥儿的福分了。这可非同小可——然而,就在同时,他就被家里嫉妒的人害得差点儿丧了性命——在书中是马道婆、赵姨娘的勾结谋算,而救命的和尚清楚地念诵的是“青埂峰一别,转眼十三载矣”!你看,何等惊心动魄!
在“书背”(书的背面或底层)即历史事实上,这是乾隆改元的大事。再到了乾隆十三年,就又一番光景了——那年,雪芹年方二十五岁,大约正在内务府当差,由“笔帖式”做到“堂主事”。这无疑是在大表兄平郡王福彭的庇荫之下,境况是“过得去”的。谁想,这年冬十一月,福彭忽然病逝,年方四十一岁。福彭紎乳猓曹家再无可予支援救济的至亲了,估量雪芹真正地告别亲友,走上更为艰辛的生涯之路,当从这个“十三年”开始。
再看看国是朝局的大势吧。这年,江苏民闹事,因米价太高;山东民抢劫,因岁凶灾荒。朝廷上大臣获谴。皇家内部,大阿哥、三阿哥不孝,气得乾隆要杀了这种亲生子,说的话竟明明白白指出了他们兄弟将会自封自号,争位残杀——(恰如雍正当年兄弟相残一样,只不便这么比照罢了)。乾隆甚至说:与其他们日后互斗相杀,不如我杀了你们!
这些事态,勾动了雪芹的多么大的震动、惊奇、沉思和叹慨!又是“大阿哥”,这不就太像太子胤那时候的故事再度显现了吗?
啊,这个是福是祸、是生是死的“十三元”又来了。刻骨铭心,作诗也忘不了这个“元”。让它永志在笔花墨彩中吧。
诗曰:
年华长记十三时,天壤风光梦自知。
才欲吟诗拈好韵,十三元总最相宜。
海棠启社兴犹浓,月满中秋续未终。
溪馆栏杆关气数,十三常与命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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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与朱门
“红楼梦”,不但“梦”是饰词,即“红楼”也是假名。
何以言此?理由简单清楚,无甚纠缠之处。因为宝玉入梦,是宁国府(即东府)的府主贾珍之子媳秦氏的卧室,这都是大四合院平房建筑,没有什么楼阁亭榭——那是后花园的格局,二者无相混之例。
那么为何又叫“红楼”之梦?
我于拙著中多次引来唐诗佳句,用以说“红楼”乃唐宋诗词中的特别雅名,专指富家妇女的精美住所,其词义相当于“琼闺绣户”而已,“红楼”不过是富家的妆楼、绣户,即妇女闺房的一个代词,可以是楼,也可以非楼而以“楼”称之而已。可是我又强调说这个“楼”不能译、无法译为英文,因为“红楼”这个整体词语是个“诗境”,不能一概坐实,以为它必定是两层(或多层)的楼房。如直译为storey-building,这对欧美读者来说是一丝毫都不会表达我们那“红楼”的楼宇境象的,反而成了十分可笑的“文词”。所以,我又总是称赞自昔英译《红楼梦》为Red Chamber Dream 是高明的译法,是真能体会原文的意境而不是死抠字眼儿。在雪芹笔下,“红楼梦”本是指宝玉在秦氏的闺房卧室所做之梦,而秦氏卧室只是宁府的儿媳的住房,都是平房大四合院,哪儿真有“楼”在?
若明此义,便知自清末以迄民初的各种英译本皆作Red Chamber Dream,是煞费苦心、推敲选定的,将“楼”译为Chamber,正合精美卧房之原义。那是真懂了“红楼”二字精神的佳译。所以,英译中的chamber 正是经过精思细解,方是真能传达一个精美居室的单词,似“不忠实”而实为“信、达、雅”也。
不料,后来忽然出来了一个Red Mansion,而且大行其道。世上怪事之多,于今为甚矣。Red Mansion已不再是“红楼”,而是“朱邸”,即“朱门”高官豪富大府第了——这个古词语特指的与女儿(雪芹之书的主题)早无干涉。这等于把人家的书名悍然篡改为“朱门梦”了!
朱门者何?高官显赫人家的大“官邸”是也,所以也叫“朱邸”。朱门、朱邸,表达的是男人们争权夺利、发财致富以后居住的豪华住宅,也能称之为“府”为“第”的一个专用词,它与雪芹小说的主题——“女儿”正相违反。这种译法,真可谓荒谬之至,不通之至!
“朱邸”是男性的占据地,里面纵然包括女子,只不过是“附属品”的地位与性质,绝非“主位”。这里是男性弄权倚势、积财进禄的巢|茓,豪华是有的,于美好、于诗意是不相干连的。杜少陵句:“朱门酒肉臭”、“朝叩富儿门”,你能从那中间得到“红楼”的美学感受吗?
红楼梦不是朱门梦,不要给不懂中文的西方读者“灌输”如此错误的书名,完全改变了原著的旨义。
诗曰:
译界久传信达雅,于今胡乱可安排。
专家自有专家派,进士原来如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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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四季
晋代陆机作《文赋》,开头就说“伫中区以玄览(谓心居身躯之中位,功用是精神活动),颐情志于《典》、《坟》。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四时者,时光节序之推迁,花木风霜之改换,最是诗客文家的敏锐感受的对象,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发作用。说到《红楼》,正不例外,而且所起的作用,又不止是引发思绪,更是情节的“构件”。
开卷中秋,甄家祸变上元,此乃序幕。以下进入正文,节令总是随笔点明。秦可卿病忽转重,叙明前儿中秋还很好……她的由病重而丧殡,皆不出冬季。以前,姥姥一进荣国府,是为了预谋过冬的生计,而宝玉到梨香院看望宝钗,黛玉亦至,回来时已下雪珠儿,送手炉,晴雯登梯贴“绛芸轩”,说冻得手疼……
大观园盖了一年,贾政“验收”已是次年春日,故有杏花海棠景色。至省亲则又是第三年事矣——此皆虚写,从元宵省亲过后,这才真正展开了全年四季的正面细写。
葬花,首次三月,二次孟夏了。饯花会明文四月二十六芒种。然后,娘娘传令打醮,五月初一至初三,连上端午。撕扇,洗澡,夏日情事。而画蔷、雨淋……以至王夫人盛暑午憩宝玉与金钏戏语,直至交识琪官惹了事,环儿诬陷,大承笞挞……连那莲叶羹也点醒是夏日名色。
再后,秋海棠结社,探春为风露所侵,接上掬花结社,吃蟹,已是八月之末旬了。
自此以后,“风雨夕”为深秋之景,不久便接“白雪红梅”,接冬闺夜景,晴雯补裘,除夕祭祠……粲若列眉。然宝玉入园之初,即叙他作了“四时即事”诗,那时还未历四时,而是“后事预表”之特殊手法,但已可知这个“四时”确是书中的章法脉络,绝不马虎。
雪芹写四时,我以为以写夏为最精彩——因为夏最难写。春、秋皆较易从事,而雪芹于此却反较少用力,只是淡淡写来,不肯多多落墨。倒是寒冬又一难写之季节,他反又写得极为传神入境。总之,他处处不落前人“套”里。他的办法是:虚者实之,实者虚之;难者易之,易者难之。完全出人意表,翻新破腐,有意“革命”(革文章的命)!
节令中,上元、中秋最要紧。四月二十六是宝玉(雪芹)的生辰,出以特笔——试看第二十七、二十八回与六十二、六十三诸回的书文,写得真到了花团锦簇,令人眼花缭乱,如行山荫道上,无可形容,只好借旧日评点家的话:“真好看煞人!”
四时,天地之运会,日月之交辉,人在其间,在在受其感召推移,身心随之而不停地迁化,而“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正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孔仲尼与汤显祖,同其叹慨。陆士衡、曹雪芹又同其领悟——这能说成是“小事一段”吗?能批为“多愁善感”乃文家“病态”吗?
究天人之怀,通古今之变,太史公之志也。吾辈凡夫,又何以究雪芹之心,通红楼之字哉。思之思之,岂“一部小说”之识见可以了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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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朱楼?绛楼
“红”有很多代字,如丹、赤、茜、绯、朱、绛、,皆是也。但亦不能胡乱替换,须知各有所宜。比如“红颜”之薄命,不可以换为“丹颜”;“绛河”岂容改作“茜河”?盖汉字组联之方,其理微妙精奇,此所以为人类之奇文,民族之灵慧也。
至于“红楼”,似乎可以变换成文而不害义者,只有“朱楼”与“绛楼”。“赤楼”就不成话了,难听了,可笑了。“茜楼”、“绯楼”,不可想象。
雪芹的书,“红楼”一词可以换为“朱楼”。然而,“朱门”、“朱邸”却绝不可以改换为“红门”、“红邸”。“丹门”、“丹邸”也没听说过。
“红尘”从未变为“朱尘”。“红妆”更无法易为“朱妆”“丹妆”“赤妆”……
“红楼”可易为“朱楼”,雪芹笔下已有三例:“红粉朱楼春色阑”,一例也。“卷朱楼罢晚妆”,二例也。“昨夜朱楼梦”,三例也。
至于“绛楼”,就是康熙太子的“绛楼十二不飞尘”之句。
绛色,实际是红深而透紫的颜色,“万紫千红”,“姹紫嫣红”是泛言对举、不必细分之词。紫者,红中夹黑而发暗之色也。是以“紫楼”亦无此语可入得诗词。
奇怪的是,“绛楼”却又可以用得。
“绛”有仙家气味,又显得庄严厚重多了些。是以“绛楼十二”,是指仙境神居而言——太子那一联原是“蓬海三千皆种玉,绛楼十二不飞尘”,咏雪景而以仙岛绛阙为喻,是其本义,与“红楼”不同。
但我以为,太子胤的诗,雪芹见过,“绛楼十二不飞尘”,启发了他写“幻境”的“飞尘不到”,也正是仙居;此仙居又是女儿之所专,别无夹杂,遂又与“红楼”之本义(美人所居)可以联通了。
诗曰:
绛楼十二绛河槎,绛袖垂栏烛照花。
谁把红楼译朱邸?将男混女乱喧哗。[注]
[注]
此谓有将“红楼”译为Red Mansions 者,以高官权贵之男性府邸之词取代了原著“红楼”为女儿之琼闺绣户之所。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矣。
《红楼》之情
要想读通了《红楼梦》,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意下笔下的这个“情”字。
雪芹自云:他的书是“大旨谈情”。他自喻是“情僧”,书是《情僧录》,而这是因为他“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是以只有一个“情”,才是天地万物的“核心”——否定了虚假的“空观”,所以放弃了“空空道人”这个原名。然后,又借贾雨村之口,阐明天地生人,正邪两赋之气最为聪明灵秀,秉赋于人,便为“情痴情种”。又后,宝玉梦游,警幻待以各色奇珍异味,而聆曲的开头即是“开辟鸿谁为情种”。此清楚喻指:宝玉方是真情痴情种——天生的情到至极之地步,便如痴者,为一般常人所难理解,所嗤所谤。
在回目中,写出了“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应作柢)”。在“判词”中,则有“多情公子空牵念”之语。其他诸例不必备举,已然昭彰显著,略无遗绪了。
在过去,旧小说中的分类就有“言情小说”一目。这“情”就是上举诸例之所指吗?完全不是一回事。那“言”的是男女之情,即所谓“爱情”是也,佳人才子,“一见钟情”,偷偷地“恋”起来,“结合”起来,云云。
《红楼梦》恰恰就被归入了此“类”——然后批为“淫书”。前些年到铁岭(雪芹祖籍)开会,得见两份论文,方知在延安时期,很多革命者也还认为那是一部“吊膀子书”(只有毛泽东说不是)。这种观念牢不可破,已成“共识”。不料,伟大的鲁迅出来革了那种眼光的命——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给《红楼梦》的大标题是“清代人情小说”。
“言”情、“人”情,一字之差,境界全新了!“人情”者,人的感情,人与人交往交流的心态心田,发生的互感相通,真心诚意——此之谓情,也就是雪芹作书的主题大旨之所在。可惜,鲁迅的这种卓识伟题,自1924年以来,很少加以标举申论的良证,不免为先生慨叹:“知我者稀”。那么,雪芹写的不是“宝黛爱情”吗?怎么硬说不是,变了“人情”了呢?其实,论事应该实事求是,勿以教条为先入之“主”,还该重读原书,再求体会。
原来,宝玉是自幼与湘云最亲厚的,因为这表妹是祖母的内孙女,她随祖姑常住贾府,故二人才真是“青梅竹马”之深情至戚。及至湘云刚刚长到一个可以做点活计的年龄,其家遭事以后的困窘,加上婶母的严苛不加怜恤,就将她接回家去做“使唤”了——这些书中“暗度”而有意地不予明文“死”叙。恰好,失了群的小宝玉忽然见到新来的另一位表妹(祖母的外孙女)和一位姨姐,自然“填添”了他失落(湘云)的心理遗憾。然而,这都是小孩子时期,并非少男少女,不可发生错觉。
钗、黛后先而来了,情势一变。不是说就忘了湘云,但难得常晤,而眼前就有了这么两个女孩儿,时常相见。这就要发生微妙的感情。
黛玉初来,宝玉喜其人品貌出众,“摔玉”时明言,家里众姊妹皆无玉,如今来了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无玉,可知它不是一件好东西……请注意:此时宝玉只把新来的与家里的一视同仁,都是骨肉姊妹一般。这儿丝毫没有什么“爱情”的成分在内。变化应是发生在二人都安排在老太太房里,虽是分室而居,其实咫尺相闻——时间稍久,小孩子一起,尚无“嫌疑”可避,于是“耳鬓厮磨”的情感,就随日加深。
这极其自然可以意会。
且说宝钗她是姐姐,先占了身份——宝兄弟对宝姐姐是敬重居先,爱慕在其后。她端庄稳重,知礼明事,对宝兄弟可以姐姐的身份进言规劝教导——大家庭是这样的。宝玉和她不在一起,只能偶到梨香院看望。一句话,宝玉对她是敬慕尊重,而非所谓“爱情”。这样,他对湘云的处境是深深怀念牵挂,而无计奈何。宝钗是个敬重而不敢亵渎的对象——这就剩下了一个黛玉。再过过,年岁又大些,于是“青春期”萌动,这才开始谈得到寻求“爱情”的潜意识。
以后的种种场合,包括“诉肺腑”和“慧紫鹃试宝玉”两场巨大风波“痴态”,这表明方是真的“相恋”之情在起作用了。然而,当湘云又能到贾府来住时,情形立即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雪芹叫它作“儿女私情”者是也。他区分得极为清楚:“大旨谈情”的情,虽然并不排除这种一二人之间的“私情”,却绝不等于这就是全书大旨。
大旨的情是什么?是“闺中历历有人”,她们的“行止见识”皆出己上,不忍使之泯灭,故此誓志作书,为“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她们咸隶“薄命”之司,都历尽了“悲欢离合,炎凉世态”。
这,不就是鲁迅的革命性的大标题“人情”二字吗?请抛除旧有的教条成见,理清了什么是“私情”,什么才是“大旨”的崇高博大的真情。
不佩服鲁迅,行吗?
诗曰:
人情不是那言情,儿女私情也任听。
我为千红声一恸,朱楼记梦大无名。
莫以“算式”读《红楼》
评论家说,宝钗总劝宝玉读书上进,而黛玉则绝口不及此,所以宝玉爱黛而不爱钗——是为“思想”一致与否的关键等,云云。这样,自然也“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可是还有一个湘云,怎么看待她?多数就简单地把钗、湘划归“一党”,与黛“旗鼓相当”、“排营对垒”起来。
于是很多人对湘云便定了“格”,好话说得不多——再不然就不重视,不多提她——一个被“冷淡”了的人。在湘云,宽宏阔大,霁月光风,未必把这些放在心上,也未必屑于一辩——可我这人“小气”,“偏爱”湘云,总愿为之剖白几句。成为“口实”“罪款”的,其实只有一段“旧事”,就是有一回贾雨村来了,贾政又唤宝玉去会客,其时宝玉正与湘云二人对话,会心莫逆,忽被此事一搅,只不能不奉父命,换着衣服,口里发牢骚,说雨村回回定要见我……十二分不乐意,不耐烦,心态可掬。
这时湘云发了两句慰解的话。她说:主雅客来勤(俗语),你总有点儿警他的地方,他才想会会你。
这是第一层。
湘云表示的还有一点:你也该会会这路人,日后可以处世为人——岂能长大了也还总在姊妹堆里过活?(此皆非原文,是我的“译意”。)
这是第二层。
宝玉闻此,忍耐不住了,便向湘云下了“逐客令”——
宝玉回应说:我也够不上什么“主雅”,我是个“大俗人”——姑娘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去,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矛盾”发生而且“激化”了。评家们说:你瞧,这是宝、湘的根本分歧,他们二人并非什么全书中后来极关重要的一段“奇缘”。我说,诸公稍安勿躁,且听在下一言——
谈到这个问题,大前提不可忘却:是三个姊妹就此问题向宝玉“进言”论理的态度作风之差异,各有千秋,语意心情也各自分明。
如黛玉,是纯诗人型,绝口不涉尘凡俗务,但当宝玉即入塾读书而向她作别时,她也会说出像“这回可要蟾宫折桂了”之类的话。可是她心中未尝不晓男人有那么一条“仕路”。是庄是谐,是劝是讽?随你意解可也。在这种场合情怀之际,宝玉就不会斥之为“混账话”。
若到宝钗,那是庄言正色,出于善意,却语不中听——书中叙她“女夫子”,一派正经,缺少了风趣,难以“忍受”。此其区别也。然后转到这个湘云。
湘云这儿不是“空词泛论”,不是斥责规箴(如袭人那样)。她是面对贾雨村而发言的——她太天真,难知世上有贾雨村那种居心叵测之人,故首先以为他真是宝玉的少有的一个知音,了解宝玉的才华抱负,日后可望帮他成就某种心愿、事业。这是无邪的,无私的,不为了讨得何人(包括宝玉)的“欢心”而发此口无遮拦、心无计算的一片心音。她处处宽宏阔大、事事霁月光风——其实宝玉深知这种人的脾性,所以也就深知不会引起误会而同样披以直言。
宝玉知湘云不会真恨他,才借他“出气”,大骂“混账话”。这是亲疏远近之分,也是知己与口头客气周旋之别。混此大别而误为一谈,就既失湘云之真,亦昧宝玉之诚了。
“贾宝玉”解
曹雪芹给自己设下的巧妙:将书中人物的取名移借于唐诗,即宝玉与钗、黛、湘为香菱学诗而谈论时说的,“宝钗无日不生尘”、“此乡多宝玉”二例,“原来咱们的名字都在唐诗上”。这种笔法实在有趣。但稍一沉思,便又生“疑”:他只举了宝钗、宝玉,连“黛玉”是否也见于唐诗,就不言不语了——由此可窥,那“黛玉”一词,纯出“生造”,找不到出处来历。
如今还说宝玉即是宝,二者本不可分,“宝”的原字、简字,都十分清楚。原字“宝”,此造字组构是屋内存有玉,“缶”是个音符(古音fǒu pǎu不分)。至于“贝”,那是后加的“构件”。是以“宝玉”原是一物、整体,并不存在“非宝之玉”或“非玉之宝”也。
玉为大宝至宝,是中华独有的科学与美学的联合认知,人人皆晓,“贾宝玉”是“假宝玉”,相对于“甄(真)”宝玉而言的。那么这该是说,贾宝玉本是石头投胎化人,本不是真玉,故谓之假。
可是,雪芹又特为揭明“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他并不假,假而又真,妙谛回环,不可“死”于字句的表面。还有一义十分可能:雪芹的|乳名也就真叫宝玉。
“路谒北静王”,小王初会宝玉,不就极口称赞:真个“如宝似玉”吗?此小说之巧笔乎?抑或微露之“天机”乎?读《红楼》,要有悟性,例证大都类此。
宝玉有个亡兄,名唤贾珠,李纨之夫也,“珠”“玉”正相排次雁行(正如贾琏原有兄名瑚,“瑚琏”相次,见于《论语》也)。
奇怪的是,秦氏可卿之丧,却有二丫鬟报恩,一名宝珠,一名瑞珠——明犯西府少主人的名讳,这就太难讲了,因为那时候这是不容许的呀!由这一点看,秦氏的辈分恐怕不会真是贾蓉哥儿的媳妇。她是“宝瑞”的一颗掌上明珠。
——“宝瑞”是谁?有无此人?姑不妄揣,但这“瑞”字是与“珍”字同辈,礼法上是不会将丫头们取名为“玉”字辈的。
雪芹在全部书中肯用“宝”字以为名的,只有三个:宝玉、宝钗、宝琴;第四个属丫环的,则只有“宝珠”一例。
当宝玉学禅时,黛玉曾诘问:你名叫宝玉,你有何贵,你有何坚?宝玉不能答,其实非不能答——我们也可以代答,其词曰:我之贵,贵在“天下无能第一,人间不肖无双”,并无第二人可与我媲美;我之为坚,绝不去读八股文章,去和“禄蠹”为伍也。
假宝玉不假,品质无愧真宝玉。
贾宝玉——新型“圣人”(上)
很有些人看不上宝玉其人其事,批评说:一点儿“刚性”也没有,哪儿像个“男子汉”?我听了这类话,就替宝玉不平——是宝玉没“刚性”,还是你根本看不懂《红楼梦》,难免“不通”之讥?
宝玉没有“刚性”吗?“手足眈眈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之后,他丝毫没有“动摇”和愧悔——他的愧是难以“对得住”金钏,金钏为他一句戏言自寻了短见。他的愧是难“对”亡者之亲妹玉钏。他对“劝”他“以后你可都改了吧”的知者答言道:“你放心,我就是为这些人死了,也甘心情愿……”听听这些语音:没有“刚性”,说得出来吗?
雪芹写出这样的少年人物,为之“字字看来皆是血”,无怪乎新睿亲王淳颖题诗说他是“英雄血泪几难收”。“英雄”二字下得非同等闲,难道世上有“没有刚性的英雄”不成?讲得通吗?
宝玉的“刚性”,在于自有立足境——即今之所谓“原则性”。他并没有表露为“拧眉怒目”,躁气十足;他听了不入耳的话,不便或不拟反驳时,总是以“不答”对之。要知道,不答是连“商量”的余地也无一丝毫,断然拒绝!这才是最大的“刚性”。如若不然,请教:怎样、什么,才叫“刚性”呢?
刚性并非顽固不化,不通人情,不具人性。恰恰相反,情至真极,则化为一种“刚性”。别错拿粗野、蛮横、霸道、自大等等当作什么“刚性”和“男子汉”的“特征”——那岂不令宝玉笑煞气死?宝玉有两次“最没刚性”的表现:一次是在“太虚幻境”,一次是梦入甄家花园。那文章可称妙绝人寰,绝倒了古今中外的知音者——
第五回,当他进入“幻境”,初遇警幻仙姑,交谈后,警幻唤其姊妹出来迎接贵客,房中果又走出几位仙子,一见宝玉,都怨谤警幻,说你原说绛珠当来,如何引这浊物污染了我们这女儿清净之境?宝玉听了这话,便觉自己污秽不堪,吓得欲退不能……那种“无地自容”的尴尬之心态,尽呈于目前。
第二次梦入甄宝玉家,无独有偶,人家的丫环们不认得他,骂他是个“臭小厮”,痛遭了一顿奚落。宝玉一生从未受人这般“待遇”,也是狼狈不堪,无以自处!
大约有些人对此就“抓”住证据了:确是天天甘受一群“毛丫头”们的气,一点儿“气性”也无!书里的傅家的两个婆子,看到宝玉的形影,就如此评论的。可是,那些以“大男子汉”自居的“看官”们,单单忘了宝玉的“另一面”——他和湘云最为亲厚(实在对黛玉远甚),但当湘云偶因劝他去会见贾雨村,学些“仕途经济”时,他立刻毫不客气地说:“姑娘,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去——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并且批评说那是些“混账话”!
请问:这是不是“刚性”、“气性”、“原则性”?!难道我们要他对他诚敬怜爱的女儿们竟拧眉努目、吹胡瞪眼,充什么“男子汉大丈夫”的一派凌人抬己的臭架子不成?
我们应该“自我检讨”,懂不懂“浊物”这个名词,是何内涵质素?别让自己陷入“大男子主义”的庸俗坑淖中去。
窃以为,宝玉的两“面”不同表现,可以和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先后合参对看,岂不饶有意味可寻?似乎没有谁讥嘲鲁迅是“没有刚性”吧?鲁迅与宝玉,自不宜“硬”比“强”拉,这原不待说,但毕竟在“各有千秋”之中还不无“相通”之处——这恐怕也就是鲁迅对宝玉颇能理解,并大有赞赏之意了。这却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中华文化和英雄人物的大课题,需要深研细究。鲁迅当时“千夫”纷纷“指”斥围攻,而宝玉恰好也是“百口嘲谤,万目睚眦”,不是清清楚楚地令人憬然吗?
然而那种“没有刚性”的论调至今有唱和者。这就表明: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也是文化教养不同,各有其思维模式。不过,人又总有些“常识”,不肯冒犯“常规”——比方,评论一下说鲁迅“没有刚性”、“哪里像个男子汉”……的高明者,大约是还不曾出现过吧?
贾宝玉和鲁迅,都不是一下子、很容易、简单地可以认识的人物。如果只用“好”、“坏”、“善”、“恶”、“正”、“邪”等等传统道德观念和“定义”来对待他们,结果弄清楚、说明白的“批评者”是不会很多的。
知人论世,谈何容易。研芹论《红》,又比知人论世“容易”多少?宝玉是个强者还是弱者?他对什么和顺、对什么刚硬,是有分际有原则的,雪芹笔下,是写得明了的,可惜,“接受美学”的关系,致使若干人看“反”了原意本旨。这当怨谁?如何解决?有待专家开方用药,非细故也。
贾宝玉——新型圣人(下)
如何称得一个“圣”字?在某一领域造诣至高至极者就有资格。例如王羲之为书圣,杜少陵为诗圣,断无第二人可夺其位置,即是真圣,即是实至名归,万人拜服,千古不易。依此而推,所以宝玉堪为“情圣”——正如雪芹堪称“稗圣”一般。
宝玉是个情痴情种的最高代表。他的情,至大,至广,至诚,至切,至深,至厚,至痛,至真,至善,至美。这是一颗无可比喻的人类心田、心地、心境、心灵。
他之所以不同于前圣旧圣而为“新圣”者,在于他的崭新的价值观已然超越了以往的社会人生的标准尺度,而达到了一个升华至美、至大无名的境界。
我这样说,可信否?
若嫌我人微言轻,就让我拉一位名贤来作证,即《红楼梦人物论赞》之作者涂瀛,其《贾宝玉赞》已给他定了位,赞曰:“贾宝玉,圣之情也。”这“圣”字是由他先定下的,非我妄拟阿谀之词也。宝玉是“圣”者,但又不同于孔子孟子、玉帝如来,他有自己的、即新的“教义”和留下的“经典”,此经典即是《红楼梦》。
《红楼梦》不是不讲“仁”,不讲“德”,而是更高层的真仁大德——他改用了一个“情”字来概括这部经典的胜义,所谓“大旨谈情”者是也。所以涂先生看清了,此真“圣之情者”——我以为,应该作“情之圣者”,也无不可。当然,哪个是本,哪个是末,值得深入讨论。
“情圣”之圣,是以情待所有之人,不分亲疏等级,包括“不情”者在内,同一博施溥化。此其一。其二是他将“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命题转化而为积极的,大约可试拟为“人有所欲,我施与人”吧。当然,在《红楼梦》中,这“人”应特释为“女儿”——雪芹用女儿作为“人”(真正的人)的代表,那是另有一层深义,——然而也正是新型圣人与旧圣前贤的不同之要点。
贾宝玉的别号
贾公子别号不少,诸如绛洞花王、混世魔王、遮天大王、富贵闲人、无事忙,还有自呼的“怡红院浊玉”,回目中所称的“情哥哥”,书文中的“多情公子”——可谓多矣。总列而观之,煞是有趣。
有趣的是众义纷陈,各占一解。但其所以然者,是“反映”出这个少年的本性真情,志趣风格,抱负襟怀,是多么复杂地“统一”化为“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奇才和痴人。
若逐一个别“注释”其本义实旨,不妨试作“解人”,姑陈臆测——
绛洞花王,王是主眼,或作“花主”者是个别版本讹字,务请改正——道光年间的王希廉不就自号“护花主人”吗?其实那思想庸俗得很,去宝玉十万八千里矣。
花王的“王”,不是称王称霸的帝王思想,是在某行某业中独有魁首之位的意思。在过去,时常可以看到此例,比如制造剪刀品质第一的,俗号即是“剪子王”。就连京剧里,也有“梅大王”之称号,谓梅兰芳是也。再如唱京韵大鼓(书词)的刘宝全,人人都尊之为“鼓王”,皆其良例。
所以,宝玉“小时候的营生”,是说自己居于花洞中为养花的第一能手——而绝非给群花做什么“主”、当什么“头目”的那种士大夫们“雅得俗不可耐”的庸俗念头。
混世魔王、遮天大王,贬语、戏语,我于另处讲过,今悉从略。
“富贵闲人”,又怎么讲呢?
若看字面,正是世上最难得的富贵中人,又无事多暇——最为自在,最能享受。这就“被作者瞒过”了。
雪芹设下此号的本义是:虽生于富贵之家,却于富于贵二途,均无交涉,是个不属于此类的“闲”者——多馀之人耳。
这个别号,最为“有味乎其言”。
如《西江月》,说的就是“富贵不知乐业”——杜少陵说曹将军(大画家曹霸,魏武之后)是“富贵于我如浮云”,即此“闲人”之谓也。
再看“无事忙”——
无事,“闲”之注脚也,闲而实“忙”,似矛盾而相反相成——我于富贵场中,无事无缘,“闲”得“难过”,而我之时时刻刻都在繁忙者,是为“千红一哭”的事业,日日夜夜操心费力,为她们伤怀落泪也。
所以,回目中又明出“试忙玉”之文——而那“忙”字却被人妄改为什么“莽玉”,成了几乎和薛蟠一样的气质了,真是毫厘千里。坏本子类此者甚多,怎不为雪芹叫屈不平,大声警世!
居末,出现了“怡红院浊玉”。
好一个“浊”字,写尽了宝玉的内心情愫。
想当初,大石化玉时,明文是“鲜明莹洁”——俗话有“透灵碑儿”一语,仿佛似之。那么,怎又“浊”了起来的呢?
“眉浊物”呀,在女儿面前永远是自惭形秽,无地自容,愧煞人也!
浊玉,身在浊中,也无办法。慨叹“太(或作好)高人愈妒,过洁世间(或作同)嫌”,而混迹于浊世之间,怎么能真洁而不浊呢?
悲夫!
宝玉的自愧
作者有深痛——宝玉怀内疚:“家亡人散各奔腾”,家亡自难说是宝玉之罪,但人散却该由他承担一面责任。这话怎讲?明白清楚:人散的开端就是由宝玉而变生事故,一步一步导致这个使作者终生抱恨、满怀愧悔的全书大旨主题——为千红一哭,随万艳同悲。
人散的第一名就是宝玉的丫鬟茜雪。茜雪毫无过错失职之处,却因宝玉自己在宝钗屋吃酒醉了,因奶母李嬷嬷之故,即向茜雪大发公子哥儿的脾气,摔了茶(盅)。此一事故,在第八回,是全书第一次写宝玉对待丫头使女的骄纵之气——“少爷”再好,也能他作威作福,喜怒无常。茜雪之后,又有小红之被排挤离开怡红院,蕙香(四儿)之逢怒而遭斥。她们的本身本职,也是毫无过失可寻,一派冤枉。
而从脂批逗露,这小红、茜雪、蕙香(又作佳蕙),却是日后贾府败落、宝玉遭难时的念旧相助之人。这一点已足以让人深思而感叹不已了。再接下去,是惹了金钏的一段大祸,葬送了人家的青春性命。异日出城私祭,其深藏的内愧、隐痛,尚待言哉。
在“撕扇子”之前,又有欲逐晴雯的大风波。虽然此事晴雯也有其过分的不当之处,到底动不动就以撵逐为本领手段,开启“人散”的大端,岂可为宝玉寻词而诿过乎。是以我谓宝玉应对“人散”承担一定的罪责。
至于不能救助柳五儿,无力挽还芳官的被尼庵拐骗,尚不忍派他的不是。但他又很早许诺了众丫鬟,将来都要遣散自便——因此袭人临行方有“好歹留着麝月”之言,则可见诸鬟之去留,宝玉还是有“权”的,那么他一生的喜聚而怕散的伤离,却又自导于离散的前驱,是又何耶?
或许,这也就是脂批指出的:宝玉有“情极之毒”吧?“盛席华筵终散场”,“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聋子放炮仗——散了”……这些谶语伏词,为了什么?是“情痴”之“抱恨长”?还是“冤债偿清好散场”,看破了“红尘”而彻悟了人生之如“梦”?
“愧则有馀,悔又无益”——此岂作者著书谢罪于闺友闺情乎?众多女儿含冤负屈而亡而罪,而苦而难,为宝玉也,亦缘宝玉也。宝玉岂得辞过?岂能自安?是以“通灵”玉上所镌“贰疗冤疾”,说明宝玉又曾有冤疾几乎致命的一段重大情节,而八十回后已佚缺。
诗曰:
悲欢离合是书魂,伤别伤春心自扪。
人散开端思茜雪,三春去后各寻门。
宝玉的“思想”是自由、平等、博爱吗
红学如其他诸学,各有发展流变的历程。“新红学”被批判了,以“资本主义萌芽”论为经济基础而解说《红楼梦》所反映的“上层建筑”,如思想意识等等的说法兴起,取代了“新红学”。此说至今时有重提、复述的例子。如自1954年“批俞”计起,正好已满五十年。
由此一理论而提出的“贾宝玉论”中便出现了“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认为这正是“怡红公子”的思想三大重要表现,恰好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产生初级阶段的口号要求相似,因而这必然就是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社会经济的反映,于是在中国经济史上寻到了若干可以证明《红楼梦》与时代正相符合的证据。
记得那时期传达的毛泽东主席关于《红楼梦》研究的重要谈话里,就说“虽已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但还是封建社会”。并于此后又曾指示:迄于彼时,还没有真正的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红楼梦》研究著作。
最近一段时间,认识了几位在校的高材生,有男有女,他(她)们识见不凡,也敢于打破陈言,自抒新见,表示不同意以“资本主义萌芽”理论来理解中国的这部独一无二的伟大瑰宝,也不赞成把宝玉说成是“反封建”的“叛逆者”。其大意是认为,《红楼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产物,不宜用西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比附”我们的历史实际。
这些新一代青年的对《红》书的理解与议论,令我感到意外,也引我深思。说到“自由、平等、博爱”,是否就等于宝玉的思想?这倒是我早就自学自研的课题之一,却不自近时认识新一代青年高材生开始。因此,想顺便乘机说说我多年的想法——而并非是与他们这些新秀“倡和”之意。我曾想过的,有如下几点——
第一,什么叫做“资本主义萌芽”?应该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因小生产者的自发分化而产生”(引自《辞海》)。它是最初阶段,还不成“形”。
第二,小生产自发分化,为图自我生存、发展,这才有了向“封建者”要求“自由、平等、博爱”的意识——此时应已“成形”,有了些微的“联合”力量了。
第三,所谓“自由、平等、博爱”,都是为了一个“自我”的利益,因为小生产者原先最受桎梏拘迫、最受歧视鄙夷、最不受富贵之族的“怜爱”,不当“人”待。
第四,一旦这些小资本者(经历时间、地域等条件的发展兴隆),其奋斗目标变为积累垄断资财、剥削劳动。一切是可以用“损人利己”来概括的。因而,他们从开始到后来,从出发到“完足”,只有“为己”、“自私”这个唯一的“座右铭”与“行动指南”。
如若我这门外汉妄思妄忖不至大谬非常,那么就不难与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对照对比一下,看看到底他的思想行为是不是“资本主义萌芽”的折射投影?宝玉最大的“不肖”是最不知“为己”,最不懂“自私”。所以胡风谓之“唯人主义”。但宝玉不懂什么叫“平等”,他疼怜侍婢,因为她们是女儿。
宝玉的屋内,几等丫头各有“可到”之地,不“及格”的不许入内。春燕的干娘“不知礼”,也“不知趣”,闯入内室被丫鬟们羞辱得无地自容。这叫“平等”吗?
贾公子“不了情”偷祭金钏,冒了大险,费了大事,挣到井栏之旁,只“含泪施了半礼”!好一个“半礼”,这叫主、奴之分呀!平等吗?贾宝玉对小厮们,更“不平等”。他也并不懂什么“博爱”。他不会“爱”夏婆子、老尼姑、马道婆……可以“理解”;但他并不“爱”秋桐、夏金桂、灯姑娘……
“自由”倒是可以“比附”的,比如他理解龄官,为笼中鸟悲叹。他表示日后要将怡红院的丫鬟都“放出去”——是指不做奴婢,婚嫁自便——“主子”不再主张、干预,如此而已。资本家的剥削、害人肥己,是争“自由”的目的,他们也不是容许劳工们可以“自由”。“自由”是他们独享的自由,而宝玉并不曾让自己“自由”地损人利己。宝玉十分欣赏礼仪、礼节,一点儿也不主张“逾分”。他不狂而且不妄,绝不为了私欲而为非作歹。藕官在园内烧纸——宝玉也不赞成她有这种“自由”。
宝玉的真“平等”、“博爱”与“自由”,是和鱼儿说话,和燕子交谈,与星星月亮“同悲乐”。他憎恶功名利禄、八股文章,因为那“文”是假文,他渴慕真文真诗——这里可以拥有一些个性的自由。我以为,他身上拥有的气质与资本主义萌芽的东西并非一回事。
宝玉续《庄》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灭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茓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
这段“续《庄》”,真是全书中奇文之尤奇,异采之绝异!我此刻引录一遍,心里还是十分激动——思绪纷然,摘要粗记在此,与读者诸君“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第一是,此文袭、麝之箴劝,钗、黛之警教,深深打动了宝玉此时此境的情思紊乱、斟酌参详;因《庄子》一段话,获得了感悟而找到了一时的“出路”。这“出路”就是拿庄子教示去消除那种比较、计算之心,若把一切“盘算”之心泯灭,心无计较争执之思,则感到一切“放松”,再无纠缠,豁然开朗,“得大自在”了。
第二是,这儿头一遭儿雪芹向人透露了他对钗、黛二人的优长与他私衷深处的秘密:他认为,论姿容,钗比黛美,令人有了“恋爱”之心——这是别处不肯说的——别处总是说对宝钗是敬重,是钦佩,不敢亵渎;对黛玉呢,他首次表明:是喜爱她的才思,而非美容艳态。这一点,对理解《红楼梦》,就太重要了。
第三是,钗、黛虽有不同,但都是可以令人迷眩缠陷的危害“天下”者,都须“戕”其姿而“灰”其窍,不然“天下”是不得安然的。注意,这只是讲他的一时之“悟”,而并不是真的从此“改悔”——那就不会有《红楼梦》这部书了。
第四是引出这一“悟”,对象全由“钗玉花麝”这儿,说来说去,只不干涉湘云一字!
为什么?为什么?
请你解一解,思一思,找找自己的答案——这答案以前曾经念及悟及吗?这才是我此刻引录此一奇文的最大的目的。
——至此,聪明的读者至少也会有点儿明白了:原来,湘云是“另当别论”的。也就是说,宝玉与湘云的缘分、情分,都不与钗、黛等处于同一个“层次”“等级”上;既非美貌一端,亦非才情兼擅——早已超越了这些“恋爱”的“标准”。
如果读不懂这一关键之点,就必然要疑惑,以为我讲湘云在书中的重要性是什么“抬湘抑黛”的“偏见”,因而为那林姑娘打抱不平,忿忿然,不知我这是怎么回事了。
我谓湘云与宝玉的关系已然“超越”了钗、黛二人者,是说宝玉与钗、黛相见时早已与湘云相处很久了,缘分已定了。而钗、黛来时,宝玉与她们还要“从头”再讲十分“客气”式样的新的情缘,那深浅亲疏厚薄太不一样了,简直没法构成什么“比较”,但这一切雪芹不写,书中无有,故一般人是悟不到的——原因在于这部书本来即与别的通常的小说大有差别,它有“书前书”和“书外书”——此即构成它所以成为“自传”性小说的重要标志与“体例”,一般小说写法——“叙事法”是不能有这种现象的。讲《红楼》艺术,须先明此义。因此之故,也就连带悟知:什么叫做“识分定”,什么叫做“情悟”。
这段“续《庄》”,在全书中可谓奇文中之大奇,也是雪芹逞才抒闷的一大得意之笔。最要看他对“钗黛花麝”等每个人的“特点评价”、“品格定位”,有趣得很!他说钗属仙姿,黛唯灵窍;这一切,据脂批云,是继“禅悟”之后的“道悟”,这儿他在群芳诸艳中对湘云是怎么样说的?最值得注目了:从第八回“金莺微露意”、“黛玉半含酸”起,焦点展开于钗、黛二人之间;到第二十回湘云一到,方才变为“三人行”了,但钗、湘绝无“矛盾”“纷争”可言,还是黛之于湘,湘之于黛,虽不构成互“嫉”,到底湘云之心不愉快了,让奶娘周嬷嬷收拾衣包要回家了!黛玉听她一口一个“爱哥哥”,自然不无所感,书里虽无明文,但听湘云对黛玉的“评语”,也就可见一斑了:“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说,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别叫我啐你。”这弄到湘云与宝玉有了误会,是个“表面文章”,内里自然是另有缘由了。
却说“四个人难分难解”之际,就到了“梦兆绛芸轩”和“情悟梨香院”。这回书,暗定全书的大章法、总格局:黛、钗、湘的“三部曲”。
押韵就好
宝玉和薛蟠,也是我所说的“大对称”章法中的一项对称法。你若只看到他们二人的差别,还是不能真正理解雪芹的笔意——要看到差别之外也有“知己”、“莫逆”之感,才算会读《红楼梦》。
说到差别,不用多费“文章”,只看两个人对待柳湘莲的心态和动态,就洞若观火了。湘莲何如人?一表人才,风流俊雅,多才多艺,能歌能舞——贵公子之中高品人物也。宝玉对他是爱重、倾慕、系念、怅望——不能多聚、多谈,恨自己不能像他那样可以做一名“儒侠”而遨游江海,同为少年英杰,一展才华抱负。
薛蟠则不然,把柳公子错当成彼时人贱视侮辱的“戏子”。这并非“识力”问题,是精神世界的不同。
宝玉与薛蟠交情不浅,并非由于姨亲之谊。他们的一切如此不同,并非“同气类”的“吾辈”,可是倒很谈得来。薛蟠人称薛大傻子、阿呆、呆霸王……,他竟能“赏识”宝玉,一次薛呆兄得了四样难逢的珍品:暹猪、鱼、瓜、藕,专诚为宝玉设宴,说出了一句话:“……这四样东西难得。我想只有你配吃。”你看,这确是太看得起宝玉——口说不清,但心知其为人之不同凡品,固甚显然也。
原来呆兄并不是一个“戏中小丑”或“反面人物”。那样看,就是不懂雪芹文心笔意了。因为“简单化”是无缘与雪芹“会心不远”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很多问题,其一是宝玉之人品性情,连薛蟠也是能“望风”而折服的。
还是在筵席上要行酒令的又一回,大家推宝玉为“令官”。宝玉三句话不离本行,出题“女儿”令,分悲、愁、喜、乐四句,这一下子把薛大哥难住了,处境大窘。他说了头一句,众人笑得没法儿。于是说第二句,众人听了,说“更不通”!非要罚酒不可。
这时宝玉却说了一句:“押韵就好。”须知:规矩是“酒令大如军令”,都得服从。不通的酒令“通”过了,薛大哥得了令官的“仁”令,十分得意,心定知感。宝玉的四个字一句话,干净利落,指明若要对待薛公子的“诗才”另有标准。真是仁人之心,厚道之言,令人感动。
自然,必有评者说话了:这是玩笑场面上戏语,焉能当作庄言正论,并且从而品骘宝玉之为人?我却不这么想。我只觉得这是仁人之心怀,宽爱之言语,未可轻以“戏言”视之。
当王夫人房内失窃,满园查“贼”之时,宝玉要代人认赃受过,是凤姐点破:宝玉搁不住两句好话,给他个“炭篓子”戴上,什么事他不应承?
这就一清二楚了:一片与人为善的慈心,不拘怎么都可以“过得去”。我以为,这就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这与学佛法无涉,大勇是当仁不让,无所避忌挂虑,亦即全部地为了别人,不管自己如何。这叫不知自私自利为何物,最高尚了。
乘此之便,倒也不妨谈几句“押韵”的话题。在古印度佛经中,有一文体叫做“偈”,从华语译本看,句子整齐,却不押韵——与中国诗不同格调,信尾异文化之产品也。在西方,有“自由诗”,也无韵可押。近代华语文学,多学人家外邦,也不押韵,也无汉字固有、特有的节奏音律——却也自称之为“诗”。中国的戏文、鼓词、民间小曲,如不押韵,则中国人民群众爱听不爱听?这请专家回答。
“押韵就好”!可知“韵”是个首要的大条件。《红楼梦》一部大书,不知“韵”为何事故,只有一个二小姐迎春说牙牌令时,接了一句“桃花带雨浓”,与鸳鸯的“开题”全不相类,令人真是“失色”,叫声“糟”!二小姐为何至此?实实莫名其妙。
“反”过来,看看人家香菱吧。她把“韵部”记得那么清:她用“十四寒”作韵,而“闲”字是“十五删”呀!北方人,怕是看不懂这文章。普通话拼音,寒(hán)、删(shān),那尾音(古名韵母)同为一韵,而听起来“合辙押韵”。但在江南吴语,“寒”本音几乎有点儿像“何”,而“删”又几乎像“筛”。请问:这怎怪古分二韵呢?难道“不科学”吗?学点儿华文汉字的音韵学,是个文化大事情,也有助于读懂《红楼》。
这样说来,“押韵”也并非小事一段,是个大节目。中国的民间曲艺、鼓词小调,韵有“十三道大辙”,故有“合辙押韵”的俗话。俗曲戏文,平仄格律可以通融,但不可无韵。重要可知。
可惜,时至今日,遑论四声平仄,能与“薛大爷”的“文化水平”比肩者,恐怕也要“屈指”而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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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不荒
《红楼梦》开卷写娲皇炼石补天,弃一石未用遗在大荒山无稽崖下。这个“大荒”之山,是实是虚、为有为无——刚刚看到这几句,就会引人发笑了。雪芹明言“无稽”,那“大荒”无非也是同样寓意,所谓“荒唐言”是也。又如书中也有诗句说得清楚:“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这不就是明证吗?哪里又有个真山实岭?
话是这么说,事又未必尽然。因为雪芹的那支笔,是出名的“文人狡狯”,他专用“复义法”,即一词多义,似实而虚,虚中藏实,真假互兼,令你难以捉摸,时常让人得其一义,而因此忘了其他。一条线逻辑推理,往往受了“瞒蔽”,例子不少。
“大荒”一词,见于《山海经》,也见于《诗经》。唐代诗家也曾用之。但我此刻要提醒“看官”的,却不在那些上,而是在于寻找史籍文献中有可能与雪芹家世发生联系的线索痕迹。
有一本民国十八年出版的小册子,题名《寸心日月楼辽宁随笔》。据《辽志》所云,辽东本为“大荒之域”。按所引《辽志》,不知是指《辽东志》还是《全辽志》,手边无书,目力难及,有待关心此题者当能代核。
其中一段记叙引起我很大兴趣,因为我从雪芹的自制“地名”的考证中得到“潢海”,即“辽海”的确证;又得知雪芹为那“跛足道人”题咏中的“家在蓬莱弱水西”的弱水,就在东北黑龙江与吉林二省之境,所以我特别注意这个辽宁的“大荒”,也似虚而实,确有所指,不过总是以“荒唐”之形迹巧寓真实的内涵罢了。
无独有偶:一次《人民政协报》学术版的记者王小宁女士来访,谈会中提到,她原籍是辽宁抚顺。抚顺北与铁岭接壤,而她曾在一幅旧地图中,竟在抚、铁交界地带发现有一处地名——就叫做“大荒”!
这么一来,我这“考证派”可就拍案惊奇,大发“痴迷”之想了。把这个发现与“潢海”、“弱水”结合起来看,不禁恍然大悟:原来“大荒”不荒唐,本就实有其地。这地,竟与“潢海铁网山”(按即隐指铁岭卫,详见拙文《“潢海铁网山”考(附“樯木考”)》,载《红学求是集》),是同一地区。
我如今更加相信,由于“大荒”有了实据,雪芹上世祖籍本在铁岭,并无错断。人家讥笑我,说我近来离开“考证派”的本行,忽又走向“索隐派”,云云。大约其所指即是这种例子。但只是,过去所以诟病“索隐派”者,是指他们所运用的那种“猜谜”方法太离奇(如林黛玉是影射姜宸英、薛宝钗是影射高士奇……青儿是韭菜,板儿是铜钱等等,云云。)而我们这类考证,究竟如何又是坠入了“索隐派”的歧途错路?思之不能得其解,因为两者并无“相似”之处,不知缘何考察一下雪芹笔下所巧用的史地变名,就会成了那等特殊的“索隐派”呢?
至此,又会有反诘:大荒山可以有解了,那么,“无稽崖”又指何所呢?我答:这个“无稽之言”用来虚托一笔,正如说“石头记”时,只是邦国舆地、朝代年纪“失落无考”的“无考”一样笔法。所以脂砚在此紧跟即批云:“据余说却大有考据。”
你看,这多么有趣,“敷演”的文词是无稽无考,内里“埋伏”的却大有考据。作者口中越说是“假”的,越有无限烟云丘壑,索人去解。这就是一部《石头记》的奥秘所在。不讲这一点,则“红学”云云,就只能是“形象鲜明、性格突出”等那一套文艺用语了。
然而也有人一直在反对我们这样理解“红学”之“学”,却竭力呼喊:红学要“革命”,要“回”到文学创作上去!云云。
我忍隽不禁,拜问一句:曹雪芹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之言,到底这是不是正指“文学创作”?奇怪,我们试图解读这个与众有殊“隐——借”的创作方法,不是为了回到雪芹的具体的、个性的、独特的“创作”上去,如何反倒遭到大专家们的强烈斥责呢?
我的谬见可以不值一笑,但摆在我们面前多少年来的一个根本问题,还是需要解答:如果曹雪芹写得一概是“满纸荒唐言”,那么,他该很“开心”地对读者哈哈大笑,心情应是兴高采烈,然而他却“一把辛酸泪”、“字字看来皆是血”!这却怎样讲?比如,“辛酸泪”不妨向人直流痛泻,为何偏偏要用个“荒唐”的烟幕?
这样,我这愚蒙就心悦诚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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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解
林姑娘芳名黛玉,从字面解,古诗词早有“粉白黛绿”之语,黛者,画眉之色也,黛为深绿色,深极则转为黑,故“黛”从“黑”而造字。中华古来黑、青、绿往往互代不分,如“青布”即黑布。小时候习闻此称。“青鞋布袜”,即黑鞋白袜。至于“眉黛”,那不烦再举,老杜诗:“越女红裙湿,燕(yān)姬翠黛愁”,更是佳例。所以,宝玉初见林妹妹,即赠以“颦颦”的表字。
但雪芹笔下的人名,字面之外,又多有谐音寓旨,这是大家皆知之事。所以又要问“林黛玉”三字,是暗寓何音何义?若依拙见,此三字至少有两种“读法”:一是“麟代玉”,二是“麟待玉”。此外还可能有更多奥秘,如“麟带玉”——雪芹自己已然透露了“玉带林中挂”了。
如今且说,何为“代玉”与“待玉”。
说来还真是诱人。第一是“林”与“秦”的问题。在古钞本中,“林之孝”作“秦之孝”,那么小红的本名“林红玉”就应是“秦红玉”了。黛玉之姓“林”,似乎与李后主的“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有关,而“林如海”则是秦少游(观)词“飞红万点愁如海”的运化而成。可证“林”“秦”之若即若离的关系,因而又可悟知:麒麟的古音反切即是“秦”,所以“秦——林”亦即麒麟的古代标音法。
知此,雪芹写书,先有一个林黛玉,后有一个秦可卿,其姓氏音韵相连。然而林黛玉独无佩物,她只能妒忌带麟的史湘云。确实,湘云是佩麟而等待宝玉重会的后半部书的主角;而湘云见了宝玉,又得一金麒麟,真是二人奇缘——已都“聚焦”在双麟佩上——玉佩的作用反而要逊色了,是故又谓“麟代玉”。宝玉有了麒麟,可以不再强调所谓“金玉姻缘”是真是假的烦恼心事了。
是之谓“林黛玉”。
红学家梁归智早即主张黛、湘是从娥皇、女英化来;而女作家张爱玲则认为本来只有湘云是主角,黛玉是作者后来想象虚构出来的一个“幻身”人物。他(她)们两位的看法,殊为似异而实同,微妙之趣令人称绝。
[附言]
娥皇,“秦娥”而可称“妃子”者也。潇湘妃子,合乎林。而女英,正是湘云为“英雄(或作豪)阔大宽宏量”,“唯大英雄为本色”(湘云给葵官取别名谐音曰“韦大英”者是也)。何其两两恰切,岂偶然乎。
怜她寂寞
有一位学友向我提出:宝玉对黛玉是怜惜之情,而非今之所谓爱情。真爱情是在宝湘之间。
这见解,似未经人道,有道理吗?因为这实际牵扯雪芹真本与程高伪本之争,并非枝节细故。
我以为怜而非爱,是看事透到深层的灼见真知,而俗常被伪本迷得太甚的“宝黛爱情悲剧论”者是难以“接受”的——岂但“接受”,连“想象”也是无从谈起的。
书中有证据吗?太多了。
开卷不太久,就到太虚幻境一回,宝玉所见“判词”与曲文是怎么说的?请看: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堪怜者,受人怜惜也,与“恋爱”是两回事。“世外”之人,少有合群至密之友,故谓这种寂寞孤独之人,十分堪怜——多情者如宝玉,能识其心,遂怜其境。多情公子的心迹是广施同情,慰藉于每一不幸者。
是以书中明文、理据俱在,非我制造什么“新说”“异论”。
雪芹的笔,是精细巧妙之极的,每一义总是安排下呼应遥通,待人自悟。寂寞之叹,到了放风筝那一回——乃至茗烟和儿那一回,都十分重要。
——茗烟那一回,是宝玉来到东府听戏,嫌那种“热闹”戏变成了“杂技”,已无曲词戏文的诗境(这是中国戏剧的文化特点,与西方不同),便想起那间小屋中所悬一幅美人图,恐怕她独自在彼,寂寞寡俦,故要来看望安慰——这是什么话?俗人以为“疯”“呆”,笑骂不齿;却正是情痴情种的心灵之光,真情至美——凡物与人一样,皆有生命性情,皆需交会感通;这和什么“恋爱”乃至什么“遐思”“邪念”,毫无交涉。
《红楼梦》的精神世界的不为常人所解,遂为妄人乘隙,迎合庸俗的“婚配”、“Xing爱”的观念,彻底痛毁了雪芹的伟大和大仁大义,大慈大悲!
放风筝那回更妙。
试看:除了探春另当别论之外,宝钗的是一串七个大雁,黛玉的是一个美人,给了宝玉。这美人怎么也放不起来,气得宝玉甚至说出:若不看在是美人的面上,我就一顿脚跺烂了!
与此同时,他又听了黛玉的话,把顶线叫人收拾了,果然放起来了,可他又说,这美人一去,不知落于何处,如若落在村野,让小孩子拾去,还好;若落在荒无人烟之地,我担心她怕寂寞——又把自己的一个美人也放了去与她作伴!
这些重要的“交待”,一般人都当“闲文琐语”看待,无非逗趣而已。殊不知字字皆非轻下,句句皆有着落。
宝玉的风筝,大鱼给了宝琴(喻“多馀”耶?);螃蟹给了环儿(横行之人也);自己接了黛玉送的美人,还另有自己的一个!
请你听听:这都是什么“话”?想过吗?
事情已很清楚:第一,黛玉的风筝(美人,是她自己的象征)是放不好的,宝玉为之生气不耐烦;既放走之后,为之担心,体贴其寂寞——“荒无人烟”之境,即“世外”也,即“仙姝”独处之地也。生怕她孤寂难遣,又将自己的一个与她作伴——慰藉而非缠绵缱绻的“恋”情也。何等明白!
怎奈人们多是不思不悟,死抱着那部伪“全本”原著不放,大讲“宝黛爱情”,何其昧昧至于斯极!事情的大局已明白确定。
——那个又放之美人去作伴的是谁呢?晴雯吗?还是八十回后另有一个怡红院中之人随黛同逝者的佚文待探?
诗曰:
美人一去落花缘,寂寞无俦最可怜。
不识风筝真大事,伪文假物日嚣然。
情缘宝黛泪空垂,假相奇文辨是非。
荒漠美人谁作伴?何曾生死誓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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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与王维
有位读者,专程投函来问:黛玉教香菱作诗,为何单让她读王维的五言律作为启蒙“教材”?盼我回答。平生不愿让人失望,凡较有内容的必竭诚作复;而这次却未回信,至今怀有歉意——原因很多,大约当时极忙,各地信件又多,加上他问的绝非三言五语能够说清的,何况这样的问题自己也并非早就深思熟虑过,妄言是不妥的,打算得空想想再说——这一来就“搁”下再也“回”不到此题上去了。今日记起它,还是不肯失礼,在此简答几句。
第一,小说并非“论文”,作者常常借机行文引趣。我的感觉是:雪芹深知,学诗应从五言学起,最是能练笔力,养风格,不塌不蔫,不庸不俗;但他虽让黛教菱读五言律,却又写她作的是七言八句——这本身就“矛盾”,因此揣度,他单提王维,大约只是为了讲“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大道理,和后文的咏“月”七言律的作法,全非一回事。
一般讲诗的,若提王维,就说他是带佛学味的诗人,其实不然,试看那“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何等的健笔,多么的英气!哪儿是什么佛禅之事?我想,雪芹让人学王维,着眼点当在此处。
第二,诗文不是“一道汤”、“千篇一律”。王维能动,也能静。所以才有许多写景写境的名句。大艺术家无不如此。诗人是个“活”人,用笔也是支“活”笔,没有死条文,死规矩。从王维五言律入手,是讲领悟,不是让人“模仿”、“复制”。懂了为何写孤烟大漠,方有“直”字之理;懂了落日长河,方悟那“圆”字的境界。这是以王维为例的用意,亦即“教学”的艺术,不是死“填鸭”式的灌输。
香菱的三首七律,和王维“无干”。但她终于悟到“千里白”、“五更残”的时空境界,懂了“秋闻笛”、“夜倚阑”的人物心情——由这点烘托一个“月”来。
学生香菱自然成不了王维,师傅黛玉也不是“王、孟”的诗路,因为身份、境遇……都不同。但文学艺术有个大道理,却是四通八达、万变而有其“宗”的,离开不得。
如果以为写“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人,就不能写“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容颜十五馀”,那是以“死脑筋”看事情。黛玉的三篇长歌行,五言律,七言律,联句,也各有其格调声容——然而又与湘云、宝钗的手笔不相混同。香菱的诗,在《石头记》佚稿中应有发展——不知是什么情节?但我相信,雪芹设计了学诗一大回书文,却只为了三次咏“月”,便再无呼应作用,必无此理。因为他的章法没有“单文孤证”,都是“常山之蛇”,首尾必应的。
我这些想法,属于“心血来潮”,偶忆及此,未必即是。这不是小题目,希望有大方家为我们好好讲一讲。但即此区区拙见,我也无法都当“信札”写出来,立时答复那位读者。不知他能读到这篇小文,并能谅解我难以尽答的困难否?
葬 花
一提《红楼梦》,先想起的定是林黛玉;一提林黛玉,先想起的又定是《葬花吟》。这已成了“定律”,甚至有些人的感觉上《红楼梦》不过“就是这个”。可见其影响之大,真不可及。
伤春惜花,残红落尽,而喻之以“葬”,诗里最早谁创铸此词?记不得了。此刻只还记得宋代词人用葬埋一义的例子,一个是周美成(邦彦),一个是吴梦窗(文英)。周曾咏及落花,说是夜来风雨“葬楚宫倾国”,好像是写风雨摧残了牡丹之美,他用上了“葬”字,但未涉作词作吟之事。及至梦窗,方有一首《风入松》,其前阕云:
听风听雨过清明,愁草瘗花铭。楼前绿暗分携路,一丝柳、一寸柔情。料峭轻寒中酒,交加晓梦啼莺……
这儿的“瘗”正是葬,铭即是词。这似乎是《红楼》葬花的先导之例。若说巧,倒也够巧:你看这儿又有“楼”,又有“梦”。“绿暗红稀”,又遥遥衬出一个“红”字来——那楼为红楼无疑。即当时女儿美人之居处也。
雪芹受到梦窗词的艺术联想启示吗?
我曾讲湘云、脂砚、畸笏三名来自梦窗的一首《江南春》——“风响牙,云寒古砚,芳铭犹在棠笏……”只这开拍三句一韵里,就包藏了湘云的“云”,脂砚的“砚”,畸笏的“笏”。你道奇也不奇?这还不算那“芳”,那“棠”,又都与湘云紧切相关。
南宋词人史达祖有一首《眼儿媚》,写的是想念分离的人。名曰“湘云”,已见我另文所叙。
梦窗有“剪红情,裁绿意”之句。同时又一名词人姜白石(夔)则有“红乍笑,绿常颦”之词。又云:“东风历历红楼下,谁识三生杜牧之。”皆可味也。
诗曰:
小杜风流溯晚唐,周吴史与一家姜。
葬花谁是先驱者,花帚首闻咏杜郎[注]。
[注]
“埽花帚”,亦见杜牧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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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花词之思
《葬花吟》是《红楼梦》书中打动读者的第一篇诗,所以几乎成了《红楼》的代表。我曾说黛玉的三篇歌行体的力作,即《葬花吟》、《秋窗风雨夕》、《桃花行》,后二首是精品力作,而不太受人注目,也少见过细的讨论。《葬花》确如雪芹明言,只是“随口念了几句”,有“散文诗”的意味,缺少精严的章法结构。因此,这实在是即景口占之诗句,甚异于案头涵咏推敲定稿的风格意度。
此篇开头即暗用《西厢》曲文而运化的,见我在《红楼小讲》中指出的例句。“落絮轻沾扑绣”句很重要,只这句,“絮”、“沾”、“”三“眼目”字都出现了。让我先说说这三“眼”的妙绪文情——
絮,可别轻看,请记住,前边有个“堪怜咏絮才”(第五回),后文有个“偶填柳絮词”,都是呼应。“沾”,暗点雪芹的真名。此字单单出在“絮”的身边,饶有意味。,总是与黛玉相连——如“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栊空月痕”;“桃花外东风软,桃花内晨妆懒”,俱是要紧眼目。而又与“絮”紧紧相伴,“咏絮”一回,湘云先说“卷起半香雾”,宝琴后说“谁家香雪栊”,这就更为重要了。
悟知了“”字在黛玉诗中的重要性,也就明白了《在苏本》的“落絮轻沾扑绣”、“中女儿惜春暮”的文本是最正确的(它本是“闺中”),因为这“中”也就是“外桃花内人”的同义与呼应,这属于“顶针续格”,是有意的重复与衔接——后文《秋窗》与《桃花》两篇更发展了这个独擅的音韵体格。
此诗的警策,在于思绪“推理”,层层递进:一、柳絮榆钱来了,桃李无人过问了。二、桃李明年花可再发,而与花相似的女儿(这句才用“闺中”)却不可“重生”了。三、今奴葬花,人谓我痴,然而异日来葬,“葬花人”者又有谁人?四、归结一连串动人警句:“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至此,宝玉在山坡上听见,不禁“痴倒”——即感情撼动得不能支持了!
怎么叫做“两不知”?可讲得清楚?似可懂,似又不易懂。也许是说:花之落,人之亡,皆不可问。“不可问”原来用为感叹而又不忍明言其不幸结尾的意思。我想,雪芹或亦此意。
“花落——人亡”,全书的总纲关目,亦即“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象征与注脚,前文后事血骨相连,呼吸相通,不是“两回事”。
全篇用“两不知”作结,结得最好,因为诗句虽完而含意不尽。何以“两不知”?不是简单地说“两者都不知道了”,而是说花之落,人之亡,其结局之不幸都是“不堪问”——即宝玉不忍细说,亦不忍倾听之,那是太令人伤情悲痛了。
这首诗,似黛玉自诉自伤,其实是代表“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总主题,大氛围,其感动人的力量,不是无缘无故的。
五美何人
“幽淑女悲题五美吟”一回书文,很是奇特——下半回竟然接的是尤二姐等人迥然殊异的事情了。此亦全书的一大转关,但我很觉别扭,转得太生硬。二姐、三姐这种笔墨,实非雪芹的擅长之处。不想多谈,故仍回到“五美”,补说几句。
诗人自昔咏古总为切今,雪芹为红楼才媛所安排下的诗篇,更是如此。
“五美”之中,“切”今而分明不差的是西施喻黛玉自身,“一代红颜逐浪花”,即日后她是自沉于寒塘也。明妃喻探春之“和番”远嫁,亦即无疑。红拂全切湘云明显可见。
这样,剩下了虞姬与绿珠,可就特别令人费思了,她们都是“殉情”之烈女,并且都为所殉者殒身亡势于政治漩涡之间,非一般“儿女”“闲愁”也——然则,《红楼》一书中,谁又“相当”于她们二人而涉及如此重大的政局事故、人生巨变呢?这岂只是解诗,实实是“红学探佚”的又一关节了。
在我此刻执笔为文之际想来,大致情况可以初探如下——
虞姬所切者,元春也。
元春做妃的君王是谁?依年月节令实际已经考定应是乾隆改元,省亲当是乾隆帝的“旷典”。若这么推,她所殉的当为乾隆了。然而,虞姬所殉,乃是末路的英雄、失败的斗士——这与乾隆何涉?即此可悟:与乾隆作殊死的政争而被打倒的“楚霸王”正是康熙太子之长子,真正的合法“帝孙”弘皙。
这可就重要极了!
我以为,元春本是弘皙的身边人,贾府之女元春正是被选入其宫府的一名内府包衣女。宝钗的“待选”实亦属此。
一个可能是:弘皙败了事,元春自尽以殉。另一可能是未殉之前,她已被乾隆夺入宫中,成为妃嫔之流;及至弘皙起事,她曾策划“反正”归主,不幸都被发觉,遂而自刎(或自尽)而殒命。
这个探佚推考,似乎合理而能解书中元春的“判词”与“曲文”。
如今,最难的一个就剩绿珠了,只因石崇是暗比宝玉,在此“前提下”,必然是怡红院中诸女儿在宝玉日后受逼落难时,毅然不被强者夺去,以身命而争,忠于职,殉于情……
这似乎也合情理,但困难是“五美吟”中明言“石尉”不重此女,随势一齐抛弃——明义之诗也说“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了,哪儿又曾有个“绿珠”可比?
这可真是问得人哑口无言。
怡红诸女儿,八十回前已知其结局的:晴雯死,芳官被逼为尼,二人而已。稍后可预知的也只袭人嫁与蒋玉菡,一人。其余均未离开。麝月是终身供奉者,且随湘云同为宝玉旧人之仅存者。这样,重要的应属檀云、碧痕、秋纹、绮霞等三四个——再小的,身份难比绿珠了。而这四人中,有谁是能像绿珠而与宝玉“同归”的呢?
这个疑问不易答。也因为宝玉并未如石崇之被害,谈不到有“坠楼”之人。
也许,宝玉是落难而系狱了,此时有一个甘愿同他入狱的,也有“同归”之义。假若如此,她又是谁?
这问题留给探佚高手,自愧无能为力。
“碧痕”是通行本之名字,古钞本或作“碧浪”。今必以为怪。她的情节不多,无可推测。
“秋纹”之名也怪,竟不知何所取义?宝玉秋日即事诗有“苔锁石敛留睡鹤”之句,“纹”在怡红院中此为仅见。难道秋纹能比绿珠——她本来不受王夫人青睐的,后因送荔枝而得赏了衣服,自谓荣光无上。
五美之中,有四可定,也就不算考论无功了——可是还有一个破绽:西施喻自沉于水的黛玉虽合,而西施乃吴、越之争的关键人物,黛玉早夭,与吴、越何涉?
只有一个可能:黛玉之死,虽然病、药、悲、谗……多种压力有以致之,而多种原因也竟同样包含了“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政治搏斗而遭到了株连,未可知也。
诗曰:
五美寻踪四美明,绿珠何属触文惊。
西施本是工颦女,小字颦颦有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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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钗”的联想
薛姑娘取名“宝钗”,艺术联想何在?也很耐人寻味。雪芹在书中已然引了唐贤“宝钗无日不生尘”之句。今人又引“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辛稼轩词)。在我看来,这“钗”还是与杨贵妃有文史关联,今亦试作一草略推考——
将薛宝钗多次多处比作“杨妃”,已是向来习知之文情,不劳多举。这个比喻,寓意甚丰,并不仅仅是“体胖”、“肌丰”的一点外相问题。她佩戴的金锁,镌字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正是从反面暗示预伏了她的离弃和年寿不永。杨贵妃因玄宗在蜀道中“六军驻马”,逼她自缢,即是又“离”又“弃”。贵妃与玄宗定情在天宝四年七夕,在长生殿上密语,愿生生世世结为连理……而定情之信物,正是金钗钿合。依照陈鸿《长恨歌传》、白居易《长恨歌》,当邛都道士寻见贵妃时,她即托付道士,将钗、合“各拆一半”交与“上皇”(玄宗当时已由“明皇”转为“太上皇”)。这儿,“钗”是贵妃命中最要紧的标记,故薛姑娘取名曰“宝钗”,是微妙的关合。至于“钿合”,本是一种首饰,后世误解为“盒”,合与锁,本有“锁合”一义,则也十分显然。
正因此故,让人想起重读陈、白的《传》、《歌》,便发现了不少新的妙谛奇思。试看:贵妃在道士眼中所见的衣饰,是“冠金莲,披紫绡,佩红玉,“凤”——这就太有趣了!紫绡、红玉都见于《石头记》的正文:红玉是小红的本名“林红玉”(相对于黛玉);紫绡则是讹误而“迷失”的另一丫环之名,也在怡红院。
更令人遐思远想的是等到道士寻见了贵妃时,她已不再用“贵妃”原称,而变成了“玉妃”了!这个“玉”又复出现于此的涵义,绝不偶然,而雪芹对此实有联想,而且加以运用的痕迹可证。
从文义而言,研究者早已指出:黛、湘好像是暗寓娥皇、女英,人所易知。未料宝钗竟也与“妃”暗有关联——可真是常人智力难测雪芹的高级灵慧匠意之心,玲珑四照,无所不通。
由此诗可悟:太真(即杨贵妃)本以喻宝钗,而入于海棠诗时,此“太真”又以喻指湘云了——因为海棠乃是湘云的化身幻影,以“海棠”名社,即是此社所作之诗都同样咏赞湘云者也。“西子”本以喻黛玉,在此又以喻指湘云:这也就是湘云兼有钗、黛二人之美也。
在写宝钗的琐细处总暗示着她与贵妃的关系里面必有文章。如今再看元妃归省时所点四出戏更有所悟:一、《一捧雪?豪宴》,脂批“伏贾家之败”。二、《长生殿?乞巧》,注“伏元妃之死”。三、《邯郸梦?仙缘》,注“伏甄玉送玉”。四、《牡丹亭?离魂》,注“伏黛玉之死”。然后又注明此乃全部书的四大关键。
在此,须先悟知这四出戏是交互关联的,不是各自孤立。因而看出《一捧雪》的故事与元春之死是相牵涉的大事故。
显然,在贾府来说,宫里有个“杨妃”,家里又出了一个“准杨妃”。此二妃,与贾家之败都紧紧贴连——这可即须尽先探究薛宝钗,除了名“钗”之外,为何又单单姓个“薛”字?原来,“薛”是“雪”之谐音取义,“好大雪”,“晶莹雪”等句,早已表明了。但问题仍然落在为何单谐音于“雪”?于是,很快领会了雪芹的笔法:在《一捧雪》这本戏文中,是“两雪”的悲剧情节,十分震动人心:一个是那纯白如雪的玉杯,一个是美貌无双的雪艳娘,人亦如雪。
雪芹的文心,是一面将宝钗比作宫中的杨贵妃,事涉“双悬日月”的政争大事,一面又比作家里的雪艳娘。由此而演出了“家败人亡”、“忽喇喇似大厦倾”的巨变。因此,宝钗不但“雪艳”,而又“冷香”之故,住“梨香”之院,然而她又“吟成蔻才犹艳”!在这儿特笔点出了这个“艳”。她有如莫家的雪艳娘。
这当然须简介《一捧雪》的剧情,剧情可以佐助我们悟知这些“伏笔”的重要意义——明朝嘉靖年间,太仆寺卿名叫莫怀古者,家藏奇珍玉杯“一捧雪”,为权相严嵩之子严世蕃所羡,谋夺取之,以至抄莫之家,“害”莫之命。坏人汤勤,绰号“汤裱褙”从中作恶,谋夺莫之美妾雪艳娘。莫有义子名莫诚者,代主死,以救莫怀古于死。而雪艳娘亦于“洞房”之夜刺杀汤勤,然后自尽。
这样,就发生了一个“探佚”的课题:荣府的“对头”向他们谋夺古玩珍宝,而又有坏人挑唆“王爷”向荣府索要美女。大约钗、黛等皆是都城闻名的闺秀,如南安太妃见了钗、黛、探、湘四女赞不绝口,即是“伏笔”。似乎宝钗初来即为“待选”,至此无计逃离,而袭人献策自愿乔装代钗去应付。这就是袭人后来含冤受诬,担了恶名,到“忠顺府”嫁了蒋玉菡(戏子,当时贱民最下层)的曲折情节的真缘由。
书中冷子兴是“古董行”,贾雨村与之交好——二人于贾府之败,是主要启端乱事之祸首。第五十一回薛宝琴的《怀古诗》,咏“马嵬坡”一首云:“寂寞脂痕渍汗光,温柔一旦付东洋。只因遗得风流迹,此日衣衾尚有香。”“温柔和顺”是对袭人的判词,是她代替“杨妃”到了“东洋”——“东洋”二字奇甚!这些线索,当有探佚专家留意。
宝钗“待选”
《红楼梦》于黛玉入府之后,紧接即写薛蟠送妹晋京,是为了“待选”。很奇怪,这一笔露了端倪,以后再无任何照应,那句话成了孤笔、虚笔,甚至有人说是“败笔”。
薛蟠打死冯渊,不当一回事,竟自将命案“交给”家人,扬长而去——晋京去了。据书详叙:他之北赴京师,目的有二:一为送妹“待选”,二为店铺结算账目。后一条不必再表,单说“待选”一节,那文交代特别清楚详细——
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名家之女皆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宫主、郡主之入学陪侍,充当才人、赞善之职。
宝钗乃重要女主角人物之一,晋京又是偌大名堂和职分,岂容随便下笔,下笔之后就忘得一干二净,在雪芹来说,断无此理。然则,这又当如何解释呢?
当然,宝钗刚入都时,不到应选之年龄,可留为“空白”,但据拙考她初来年当十七岁,至元妃省亲,已然十八岁了。贾母给她“过第一个生辰”,是为已到“及之年”的确证(详见拙著《红楼梦新证?红楼纪历》)。既达此年,则待选的前文,就该提到话下了——可是总也未见任何解释。
我觉得这内中定有事故,作者不言,留一“漏洞”以待读者识破,而读者至今终未留心措意,“放”过去了。我想这儿一个关键点是选嫔妃以外,还要选宫主(雪芹原笔。与“公主”不同)、郡主的侍女。郡主者,亲王、郡王的女儿是也,选上之后,不是入宫,而是进府当差服役。
要注意书中的王府甚多,内中可就有特大“文章”了!
“史湘云”解
喜读《红楼》之人甚多,喜读而读不全懂的人更多,我自己就是这样,时以为“乐中有苦”。如今我拿雪芹给书中人物取名作一例,就是我总想做努力读懂的尝试。我以黛、钗、湘三位作“攻坚目标”,写了这三篇短文,次序也是按照她们在书中出场先后而执笔的,所以讲完黛、钗,方解湘云。
“湘云”一名,在我的有限的知识圈内,最早看见唐诗名家张籍就用过“湘水湘云”字句,后来又于宋朝人史达祖的一首小令中遇到此二字,就已经是个真实的女流芳名了。词人访她不见,很想念她。再后来,我悟到“湘云”之名应与东坡居士之忠诚不渝的随侍者“朝云”有其文心史迹的微妙关联。这都与宋玉赋巫山神女“朝为行云,暮为行雨”是一脉薪传的中华文学传统接承而又运化的美妙手法。如不能知,那么读《红楼》还有多少意趣可言呢?
当然我们今日要想把雪芹的文心匠意都解透了,实不可能,只成妄想。我所以说与朝云关联,也因为雪芹自己早已提名了——他借书中人讲论“正邪两赋”时所举女流,即是红拂、薛涛、崔莺、朝云,有迹可寻。但“朝”所以变为“湘”之根由,还不能忘掉《楚辞》的《九歌?湘君湘夫人》。谁能背得出——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
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
白兮骋望,与佳期兮夕张。
鸟萃兮中?罾何为兮木上?
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
荒忽兮远望,观流水兮潺。
麋何食兮庭中?蛟何为兮水裔?
朝驰余马兮江皋,夕济兮西。
闻佳人兮召予,将腾驾兮偕逝。
筑室兮水中,葺之兮荷盖。
荪壁兮紫坛,播芳椒兮成堂。
桂栋兮兰,辛夷楣兮药房。
网薜荔兮为帷,擗蕙兮既张。
白玉兮为镇,疏石兰兮为芳。
芷葺兮荷屋,缭之兮杜衡。
合百草兮实庭,建芳馨兮庑门。
九嶷缤兮并迎,灵之来兮如云。
捐余袂兮江中,遗余兮澧浦。
搴汀洲兮杜若,将以遗兮远者。
时不可兮骤得,聊逍遥兮容与。
你看,这多么趣味盎然:一,湘云在全书时序上是“秋”的象征,她第一次出场已是秋季咏海棠了——春节归省,夏节“打醮”,全不与她“相干”,何等明白。所以,名句“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就是她的季节。二,“思公子兮未敢言”,正是宝、湘遭变,被迫分离的好注脚。“灵之来兮如云”,多么清楚,湘云的“云”,出处就在此处,可以无疑。
至于湘云为什么姓“史”?一时尚难测度。我此刻只提三个线索,以供研讨:一、雪芹之意若曰,我写黛写钗,尚有艺术性的渲染、假借、增饰、点缀之笔;唯于湘云,则纯用“史”笔,不假虚词。二、“湘云”女流,见于词人史达祖词中,遂乘势借以为姓氏,亦“机上心来”也。三、李氏之祖李耳,为柱史,乃古史官,故以“史”代李(湘云之原型姓李)。孔子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史乃野,此谓文学素养气味与“史笔”一义——既以史实为据,又有文学的胜境——各居一面,非矛盾也。
总之,只以“林”、“薛”之取姓,皆属于“荒唐言”之列,独湘云取姓则“真事隐去”之真事在,即“史”也——“一把辛酸泪”,在此不在彼。此方是全书用笔之大旨,最为紧要。
又有一友解云:“史”者,北音谐“室”,室即宝玉室人之义,谓湘云方是宝玉的真正配偶夫人。“绛芸轩”者“红香室”也,又正是湘云之真居处也。
当然,讲《湘夫人》篇,应与《湘君》合看,君与夫人的互念,是悲欢离合的情意申述,双方一致强调的是桂舟的航行,江波的安全,筑室于水中(“水困乎堂下”亦同),屋室一切全是各种芳草构成——而又都说“时”之难得,要一同把握和享受这珍贵的时刻。
这是否也与雪芹书中后来宝、湘如何离别、如何重会有所关合?总之“湘云”之名取自《湘夫人》,而此篇写得也就是舜妃、娥皇、女英的故事,与“潇湘妃子”都联在一起,耐人寻味。“红学”发生、建立了“探佚学”,不是天上掉下和师心自用的附会之说。
因重读《湘夫人》,又悟及一点湘云的“云”,未必属于她本身,却应解为暗指宝玉——“灵之来兮如云”者是指湘君,而非夫人自指。是故湘云的酒令中又有“日边红杏倚云栽”之句。此句湘云与探春并得,探春是“得贵婿”,湘云是“配仙郎”,湘云又号“枕霞”者,其实即是“倚云”的同义变换词。
为这个解释寻求佐证,或可参悟“芸”字,“绛芸轩”是一处点睛,贾芸认宝玉为“父”,是再次“间色法”。“行云流水”,云属宝玉,水属湘云,“云散”、“水流”,太虚幻境先闻歌声取此二句,此又一义。
是耶非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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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比黄花瘦
戚晓塘序《石头记》,说是雪芹之笔竟能一喉而二声,一手而两牍,实为天下之奇,赞叹惊绝。这奇,向何处寻一较便之小例,以昭示于大众呢?我想最好就举掬花诗为证。
掬花诗是紧接白秋海棠起社而拓开、而畅写的一段奇文重彩。看他句句是菊,然而又句句是人,叹为观止。
这“人”,谁耶?“东道主人”史大姑娘是也。
五个人,十二首诗,次第分明,章法严整,乃是湘云后来的一篇“诗传”——也是宝、湘重会的传神写照。
我愿稍稍加细逐次说解一下,看看拙解是否妥当。
第一首是“忆”菊,出于宝钗之手。忆者,怀念也,牵挂也,相思也。
第一回“风尘怀闺秀”,第五回“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俱用“怀”字。此处则曰“怅望”,用“闷思”,其义一也。怅望乃连绵词,不可分讲——如同说怅恨,惆怅,怅惘,不是用眼去看的意思。
“怅望”二字领起,先得“忆”之神魂矣。
怅望西风抱闷思,蓼红芦白断肠时。
空离旧圃秋无迹,瘦损清霜梦自知。
念念心随归雁远,寥寥坐听晚砧痴。
谁怜我为黄花病,慰语重阳会有期。
此时,全在“怀念”之际,相思最苦,断肠抱病,而雁不传书,砧无达响。
因为这十二首诗,除宝、湘是主,诗是自家声口,馀者钗、黛、探三人则不同于“陪客”,而是代言人,如宝钗此首,乃代宝玉抒写其怀念之情,相思之苦也。“瘦损”说明已过中秋满月了。“梦自知”正是“梦中人”的注脚,可知宝玉常常入梦的并非钗、黛,总是湘云。宝玉之病,亦全为湘云,略无疑义。
第二首就是宝玉的“访”菊:
闲趁霜晴试一游,酒杯药盏莫淹留。
霜前月下谁家种,槛外篱边何处秋?
蜡屐远来情得得,冷吟不尽兴悠悠。
黄花若许怜诗客,休负今朝拄杖头。
这首紧承“忆”篇,并且紧紧以“药盏”与“忆”的“病”字相为呼应。“莫淹留”者,急欲寻访,虽困酒抱病,亦不顾恤也。“谁家种”,“何处秋”,是寻踪觅迹——上一首已言明“空离旧圃”之中已不见湘云之形影了。此似问,而非问,因已探知线索,方能去访,已非茫然漫无边际的摸索之前一时期也。
此为何处?
我意“槛外”是眼目关键,因全书中两见“槛外”字皆是妙玉的事情(一次妙玉为宝玉祝寿而自称,一次宝玉到庵去乞红梅,二诗特用此语 )。这分明逗露湘云从另一势家脱难逃离后,暂寄于尼庵之内——我甚至疑心,搭救湘云的就是妙玉!妙玉是湘云(与黛玉)中秋诗的续完者,绝无偶然无谓之笔。
二诗尾联的“黄花”重现,“怜”字呼应,“诗客”乃宝玉,倍觉有趣——盖相思相念至于抱病者,正此作诗人也。
宝玉“访”之竟得,然后急忙亲手移栽,故为“种”菊:
携锄秋圃自移来,篱畔庭前故故栽。
昨夜不期经雨活,今朝犹喜带霜开。
冷吟秋色诗千首,醉酹寒香酒一杯。
泉溉泥封勤护惜,好知井径绝尘埃。
这篇“反映”了湘云脱难后,已经折磨病弱得奄奄一息,性命未保,得宝玉精心救治调理,乃获复苏。而康复之后的护惜,不使丝毫的侵扰损害到她的身边阶下——令人想起“侍者”救活“绛珠”的故事,颇觉神情仿佛。
然后,就是“对”菊,湘云自家的开篇了:
别圃移来贵比金,一丛浅淡一丛深。
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
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
秋光荏苒休辜负,相对原宜惜寸阴。
这就归到了本事与主题,重要无比!
科头,谓披散头发——古人男亦留发,必须梳束整肃,若有披散,最为不敬之状态,故狂士(或疯癫)方敢如此。“抱膝”而吟,神态亦见其潇洒风流。
下接腹联,这就是十二首的精华之首唱了。这是湘云赞宝玉——其实也就是脂砚识雪芹,二人的投契,全在此处。一个“傲世”,一个“知音”,《红楼》的精神,也合盘托出,骊龙有珠,灵龟负宝,世间无价,纸上腾光!
再次,湘云又写出了第二首“供”菊——
弹琴酌酒喜堪俦,几案婷婷点缀幽。
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
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
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留。
这写的是宝、湘(芹、脂)二人重会之后的清苦而高雅的生活实况,字字真切动人。
重要的是:再一次把“傲世”的主题大笔凸出,“气味”之同,是一切的因缘纽带,邪恶势力,小人拨乱,都是徒费机心,只堪笑骂而已。
桃李春华,风光一时,而不能久驻,便归凋落;唯有###晚芳,清香不灭。
讲说了这几首,可以不必再多罗列了,因佳句虽多,已不烦解注而一切可以会通无碍了。值得注意的则是“菊梦”、“菊影”、“残菊”,应各略加数言,以资参会。
再看怎么写这个菊“梦”——
篱畔秋酣一觉清,和云伴月不分明。
登仙非慕庄生蝶,忆旧还寻陶令盟。
睡去依依随雁影,惊回故故恼蛩鸣。
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
这显然不再是以上那种以“人”、“菊”为联系的梦寐怀思的含义了,而是转为以“菊”本身为主的代言体了。
“和云伴月”,重要!第一次表出“云”字,正同“云自飘飘月自明”一样,云指湘云,月喻麝月。
颔联一句也极关重要,切勿草草读过。盖此为菊言:我梦境一似仙境,然而与庄子的“化蝶”不同——他是豁达而“回归自然”“物我一体”;我却情肠不改,一心思念和“陶令”缔结的旧盟!
这就要紧之极了!这方刚刚透露了一个“消息”:“都道是金玉姻缘,俺只念木石前盟!”
一部《红楼梦》,除此一句外,再也没有第二个可作注脚呼应的“旧”盟了。这是暗咏湘云,在重会之前的怀念宝玉——亦即脂砚之怀念雪芹。
在未会之前,满怀“幽怨”,无处可诉,向外一望,唯见西山一带衰草寒烟,寄情万万耳。
探春的“残”菊写得很有点奇怪——
露凝霜重渐倾欹,宴赏才过小雪时。
蒂有馀香金淡泊,枝无全叶翠离披。
半床落月蛩声病,万里寒云雁阵迟。
明岁秋风知有会,暂时分手莫相思。
“蒂有馀香”,金黄已然色减,枝无全叶,翠意离披,这无大奇;奇在“半床落月蛩声病,万里寒云雁阵迟”。“雁”可解为:相隔如万里之遥,而音信难传,较为易懂,但这些诗总以蛩与雁相为对仗,无一例外。蛩又何喻?而又总说“病”字。未见良注。
拙见以为,蛩似有多层复义:蛩声助愁思,一也。蛩音谐“穷”,二也。张宜泉和雪芹诗云:“蛩唱空厨近自寻”,是喻贫甚而举火无烟,三也。
如这样解不致大谬,那么这枝“残菊”竟又远别而陷入苦境了——因为结联:
明岁秋风知有会,暂时分手莫相思。
真是奇上加奇,残菊再度别离,不知何故?既别之后,又定知此别为时不久,不必如昔别之牵念太甚,预卜再会,可以宽怀以待之……
你道奇与不奇?这些诗句昭示探佚学者:宝、湘的结局还有曲折,并非顺水行舟,一篙到底;其间情事,竟茫无可考,亦未见有人道及。
愿有高明,启我茅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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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谁是梦中人
宝玉入园后,曾有“四时即事”之咏,计为七律四篇。其《春夜即事》有句云:“枕上轻寒窗外雨,眼前春色梦中人”,信为少年佳作。
今日欲问:谁是这个“梦中人”?大约都笑话我了:这一问太多馀——不就是林黛玉吗,还有哪个?让我告诉你:不是这么一回事。你未必相信,我不妨贡愚。
要解“梦中人”,先讲一下“梦”,再讲那个“人”。梦是“红楼”之“梦”无疑了。这梦,大家以为无非是个泛义喻词,并无专指;古今以来,“红迷”、“红学家”大抵皆有自比“痴人说梦”的自解、自喻、自嘲之意。君不见早有《说梦录》之书乎,亦取斯义也。
梦,多喻人生,由来已久。李太白之“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他因而只求一个“及时行乐”的外相(心中也并非真快活)。至宋代苏学士,万人称他为“放达”,为“豪放派”词家,他的“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世事一场梦,人生几度秋凉”,也是同理,他若真“放达”,何必总把个“人生”挂在心上口边——管他梦不梦,“人生一梦,万境归空”嘛,算了吧,写什么书,作什么词?都是“自扰”的“庸人”罢了,可笑可笑!
曹雪芹的书,也名之曰“梦”;题诗也是“浮生着甚苦奔忙……古今一梦尽荒唐”,这梦不就是人生一世的泛喻吗?
这都很对,只可惜看到了的是一个表层义,还有内涵义,是更重要的一层,却未悟知。
雪芹的“梦”与“人”,不同于一般泛词概义,是个别的,具体的,特定的,真实的——即非梦幻、非虚妄的,“人”亦如是。这其实也就是“自传说”的根本理据。
以上“空话”,暂止于此。且说那“梦中人”,果是黛玉吗?如若不是,又是何人?
我之愚见如下:
第一,通部书里,林黛玉与梦并无正面明文,交待“本事”与“艺术”的各种关联作用,笔法文心。
第二,“眼前春色”的梦中人更不属于她,因为与春无多关涉,也是葬春之人,只“芙蓉生在秋江上,莫向东风怨未开”。对不上口径。
第三,全部书屡屡明文点破“香梦沉酣”的只有湘云一个。
第四,湘云才是“一场春梦日西斜”,入梦醒梦、悲欢离合之人。警幻仙子警示宝玉,出场作歌,首先就是“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上句专属湘云,下句包括以黛钗为代表的众多群芳、千红、万艳。这个“春梦”,专属于“云”,多经历坎坷漂泊分散。
第五,醉卧芍药回,专为这人这梦而设而写,何等鲜亮而无可“挪移”——林黛玉的一切“形象”、“意象”,与此有相同乃至相似之处吗?
第六,脂砚的一条批,历来无人多加寻绎。我在《新证》中略加提引,但当下领悟的人不多,漠然茫然者如故。那条批怎么说的——
……故《红楼梦》也。余今批评,已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脂砚斋。(第四十八回双行夹批)
此批是全书中第一重要的证据,证明批者即书中人物,即史湘云。她自称是“梦中人”,特与宝玉诗句遥遥呼应。雪芹的“梦”,是个最巧妙的双关奥语,含义多方,兴象纷现,他什么也不细讲多言,一任智者具眼,上士有心,各各自去参会。
“梦中人”何处相见?曰“枕上”也。《红楼》一书,“三爷”环儿作谜,“二哥有角只八根”是个枕头,众人大发一噱,笑谈不已。真正写枕,是群芳夜宴时,宝玉所倚的枕名曰“红香枕”。红香是芍药,皆特属湘云的象征丽色。而湘云者,有别号曰“枕霞旧友”。
偶然乎?巧合耶?文心细而意匠奇乎?梦中人,以泛而专属,双关而侧重。我讲湘云才是一部《红楼梦》的真正女主人公,有些人总以为是我的“成见”和“偏爱”。我有无理据?是否信口开河?自有明鉴、自有公论。自封自是,丝毫无济于学识之事耳。
诗曰:
眼前春色梦中人,聚散无端湘水云。
一片明霞来枕上,不知花下显金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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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谱——湘史(一)
《红楼梦》第三十八回,全为掬花诗而设,而这十二首七律,却实在是后半部书的“提纲”,“缩影”。当然,若从全部书来看那大章法、大格局,也不愧称之为一幅“核心图画”。十二首诗的安排,精心密意、巧妙之极。从“分配”看,计宝钗二首,宝玉二首,湘云三首,黛玉三首,探春二首。湘、黛二人之重要,明显超过宝钗多多。只这一点,亦见寓意甚深。
从诗的质素文词来评量,钗、湘、黛、探,功夫悉敌,无分上下,篇篇精彩;而以宝玉的两首为最平庸,勉勉强强算个“及格”——无怪他是每次开社总落榜末,受到“批评”了。这也是雪芹的心意:不愿让“浊物”胜过女儿,压倒了闺阁。
十二首,“本事”是湘云日后的经历和归宿,所以我说《掬花诗》是“湘云谱”。这一要义,以往似尚少明确之揭橥与讲析。今姑试为之引绪开端;未必句句得实,只可提供参采。
诗由宝钗开卷,题为“忆菊”。全篇引录于此:
怅望西风抱闷思,蓼红芦白断肠时。
空离旧圃秋无迹,瘦损清霜梦自知。
念念心随归雁远,寥寥坐听晚砧痴。
谁怜我为黄花病,慰语重阳会有期。
首句扣紧“忆”字,一个“怅望”,一个“闷思”,已无遗憾。老杜早有“怅望千秋一洒泪”之句,“怅望”两字令人无限萦怀,不尽思慕。“西风”点出时序,而“蓼红芦白”之秋,尤为相思相念之时!古云“秋士悲”,即海棠诗之“人为悲秋易断魂”同一难遣——此与黛玉俱无交涉,且莫淆混缠夹。
起联二句,出手不凡,引人入胜。紧接的颔联也跟得很警策,因为:所写者,名为菊而实以喻人,人去圃空,故此忆念;忆之深切,乃至瘦损。“梦自知”,他人不知相忆之苦也。
附带一言:旧抄本此处即有异文,或作:“空篱旧圃秋无迹,瘦月清霜梦有知。”看上去,文字美,对仗工,是以校订者多从其文。但依拙见,关键是“空离”与“瘦损”;上句谓其人“离去”之无端而有故,下句则正见忆者与被忆者之情伤憔悴,此情唯梦者自晓,不能为人道也。若作“空篱”,是与“旧圃”重叠;瘦损,暗用李易安“人比黄花瘦”。故瘦损者,人与菊同,若作“瘦月”,在此即全无着落。除景境之外,无复相忆苦情之义。以此,我所引录不依彼文。
菊谱——湘史(二)
咏菊
潇湘妃子
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
毫端运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愁心。
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画菊
蘅芜君
诗余戏笔不知狂,岂是丹青费较量。
聚叶泼成千点墨,攒花染出几痕霜。
淡浓神会风前影,跳脱秋生腕底香。
莫认东篱闲采掇,粘屏聊以慰重阳。
黛玉的《咏菊》之后紧跟着宝钗的《画菊》,妙甚妙甚。因为人都知道黛只懂诗,而钗则晓画,她为画题字,讲出了一大篇画理、画具、画法……
由《咏菊》黛玉给湘云题了“高风”二字,故宝钗此篇即不再正笔赞叹,而无意中却透露了宝玉之画菊怀人是以何画法去写照的。她说,这是纯用水墨法,不同着色画相比争艳。这种水墨法,只在浓淡上分出色墨,所谓“墨分五色”者是也。“浓墨”者,指“写意”技法,是“没骨”点染,而不勾勒——因此,方不是“较量”,也因此,方达到一个“跳脱”的生动笔态。
还要看到句中的那个“神会”的要诀,这又是中华画理的一大要义。
什么是“神会”?这就是“法”以上的更高层的画艺,之所以难及——也“难讲”了。
到此层次,便不再是什么尺寸、比例、远近、光暗、透视等等的事情了,超越了这些“五官”能感到的、智商能理解的逻辑、道理等问题,而是要捕捉传写那“对象”的神情意态的活生生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