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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相伤:爱情,终究是经营不来的

曾经许过的承诺,说过的未来,而今,回忆起来竟那么荒诞。

潇洒的离开,好过无谓的纠缠。

因为,不爱,便是早就不爱了,何必还要苦苦纠缠、藕断丝连。

不如祝福彼此,重新找寻爱。

回忆里的一抹光亮

自己也不明白,当时怎么就那么喜欢她。

那时的自己完全活在文学创作的理想世界里,虽然辛苦写的一篇文章才值几十块钱,可仍然对未来充满希望。总觉得自己很可能会成为一名出­色­的编剧,或者一位流传百世的作家。

因为喜欢,所以给她写了很多浓情爱意的小诗。她应该也是喜欢文字的吧,不然,怎么会选择跟我在一起。

那是一段极其快乐的时光,我用自己喜欢的文字换取微薄的稿酬,然后用这微薄的稿酬与心爱的她去不远的远方旅行。

不到三个月,我们几乎走遍了周围的小镇。

再后来,生活渐渐归于平淡。因为年岁和现实的压力,我们不得不从梦幻里跳脱出来,去考虑房子及柴米油盐等问题。

我们都不喜欢做饭,吃馆子永远要比在家吃饭多,起初并不觉得怎样,后来时间长了才发现:家,真的是一种味道。

喜欢,本身就是一件微妙的事情。她喜欢你,同样,她也可能喜欢别人。可惜,这个道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世间所有事情都可以通过努力来得到,唯有喜欢这件事不行。

她喜欢上别人,是我意料之外的事儿。

我们在狭窄的屋子里吵得天昏地暗,我故作从容地放手,表情冷漠地看着她整理旧物,直到她拖着箱子准备离去,我的天地才轰然崩塌。

她真的要离开我了。而我,将要完全失去她,心里忽然懂得,相爱时许诺的永远不过是一刹那的爱恋。爱情在时,永远便在;爱情死了,永远也就不见踪影。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然而,那一刻,我却蛮横得像个患了失心疯的病人。

就爱情而言,大部分情况下来说,拿得起放得下,不是因为理智,而是因为爱得不够深刻。如果爱得够深,把一颗心都交付给别人了,怎能受得了完全的失去?

她和他在一起,并不快乐。因为我总是想方设法使他们难受,我以为,她会因为爱不了别人,继而便会转身回到我身边。

于是,在那段面临结束的日子里,我们想尽一切办法让对方流泪,把所有的爱都变成恨,变成折磨。

每一个失恋的人,也许都曾做过类似的事情。

她到底还是走了,既没有选择他,也没有回头再和我重新开始,当时想不明白,痛苦难言。几年后,从那场情感的风暴中跳出身来,以旁观者的姿态回顾往事,才觉得心有愧疚。

喜欢谁,爱谁,本身就不是我们自己能控制的事情。我们也想和一个对的人白头到老,牵手终了,可命运时常喜欢开一些玩笑。

回头想想,她要不要爱上别人,又岂是她自己能控制的?

相爱和别离,都是一种缘分。在漫长的人生里,在颠沛的旅途中,偶遇一人,和你在寒冬的路上相互取暖,相互依偎,是多么值得感激的事情。路太长了,中途不管谁决定停下来,都不是一种错,谁都没有必须陪谁走到最后的义务。

走不到最后,就祝福吧,回头看看那一段寒冷的路途,把彼此在路上慢慢丢掉的光亮都捡回来,送给对方,即便很久以后想起来,仍然会感念对方的温暖。

要让每一段半途而废的爱情,都努力成为回忆里的一抹光亮。

不管你记不记得,是不是在途中爱上了别人,你都应该告诉我——我不是非要等你,只是既然等了你,我就不能再等别人。

我不是非要等你

那么长的时间过去了,他还是喜欢她。

相熟的人都劝他放手,应该开始新的生活。可他始终觉得,她会回来,因为离别的时候,她说了一句:等我。

与她相比,他真的太普通了,不论家境还是相貌,都平平无奇。她注定是颗耀眼的明珠,不管丢在漆黑的夜里还是纷乱的人群中,总会招来诸多人的爱慕。

他是坚持到最后的一个。当然,他也是最毫无保留的一个。对于她来说,最感动的,莫过于此。那么多人爱慕她的青春和容颜,只有他,一直静静守在她身边,像是在等待一个调皮离家的孩子重新找到回家的路。

她去国外留学的时候,他跑去送她。那么多人在她生命里来来去去,最后,只剩下他一个,她确实有被感动。那一刻,她是真心想要把往后的岁月都给他,所以,她冲上前去,抱了抱他,然后凑在他耳边说了两个字:等我。

他一直在等她回来。

很多人都说,她不会回来了,国外的条件那么好,她怎么可能还会回来呢?况且,事情都过去整整十年了,说不定她都已经结婚嫁人了。

他笑笑,他知道她的脾气。她向来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在他34岁的时候,学校举办了毕业十周年聚会。她来了,她的脸上没有留下丝毫岁月的痕迹,仍旧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当年所有爱慕过她的男子,都起身敬酒,跟她打趣。只有他,默默地坐在人群里。

狂欢过后,他主动找了她。她喝得有点多,送她回家的时候,她靠在他的肩膀上,嘴角挂着微笑。

开门的是个老外,一头金发,瘦瘦高高。客厅的墙壁上,挂着她和老外的结婚照。他隐约懂了,说了句再见,而后匆匆消失在了夜­色­里。

回程的路上,他的心像Сhā了无数把刀子,那些奔流的鲜血,就是与她有过关联的破碎时光。

第二天,她主动给他打了电话。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号码一直没变,他一直在等她回来。

她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在电话里泣不成声。她说她一去就是十年,那么久的时间,她以为他不会再等了,或者也已经爱上了别人。

他笑笑说,没事,就当是和命运赌了一局,虽然输了,却也死心了,透彻了。

换号码之前,他给她打了一通电话。他说,我不是非要等你,非要得到你,只是我既然答应了等你,就不能再等别人。如今,你有了自己的归宿,我也该去寻找我的幸福。

是的,不管你记不记得,是不是在途中爱上了别人,你都应该告诉我——我不是非要等你,只是既然等了你,我就不能再等别人。

别去奢望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会因为你的眼泪和执着再度敞开心门。

不爱就是不爱,何必枉送一片真心和痴情呢?

不爱,就是最好的理由

他说分手的时候,她正往嘴里塞菠萝。

那时没在一起多久,他不爱吃水果,她就哄着他骗着他,说吃水果其实特别方便,宿舍楼下就有卖菠萝的,顺路买一块,好吃又不耽误时间。

就这样,每天经过那栋宿舍楼,她都会买两块菠萝坐在草坪上等他。

周围的人都说她傻,是的,他俩确实不般配。她率真、善良、上进且独立,从高中开始就靠打工养活自己,是难得一见的魅力女生。与之相较,他显得太普通了。

但这又能怎样?她爱他,不顾一切地追逐他,明知是曲意逢迎,仍奋不顾身。不必别人说,她自己都知道,因为爱他,她变得不像自己了。

她继续走,大口大口咬着菠萝。她不问为什么,她说不出话,胸口忽然像压了一块巨石,疼得喘不过气。

她努力笑笑,嘟囔着腮帮说:“亲爱的,今天的菠萝真的好酸哦,你看我眼泪都酸出来了。不信?你尝尝,你尝尝……”

她忍着泪,撒着娇,把菠萝递给他。他不理会,继续大步流星地往前走。

他走得脚下生风,裤腿作响。她提着菠萝,一路小跑,却怎么也追不上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她想自己快些,再快些,可怎么也跑不起来,她恨极了自己,不知如何是好。

就这样,他把她一个人扔在春风呼啸的天地里。而她手里,还提着那块为他买的菠萝。

她没给他打电话,也没发短信。她知道,既然提出这样的要求,他心里肯定很烦。

她的闹钟一直都是下午五点四十。他特别懒,经常因为睡觉或者玩游戏忘记吃饭。她得提醒他,打电话催他,并拉着他,一起在六点共用晚餐。

闹钟响了。

她像往常一样给他打电话,叫他吃饭。他说吃过了,不饿。她知道,他肯定没吃。于是,她就去宿舍楼下等他,照旧买了两块菠萝。

她坐在草坪上一直等,没有方向,也没有目的。她只是不停地想,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为什么他会提出分手。是怪自己平时话太多,还是怪自己太黏人?她想了很多理由,但都不足以说服自己。

夕阳慢慢落去,她记得,他们曾在这里无比甜蜜地看过日落。她的眼泪又要落下来了,她真恨自己,何时变得这么脆弱。

初春的晚风还是很凉,她一直坐在那儿,从五点五十,一直等到晚上八点。

他下楼时看到她,有些许诧异。她说一起吃饭吧,他没拒绝。

去食堂叫了两碗面。他吃得特别快。刚吃完,他就起身要走,说有事。

她又哭了,流着泪,求他别走。他说我们已经分手,不必再联系了。

她说,你总得给我一个分手的理由吧?他不说话。他永远都是这个样子。

停顿片刻,他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开。她追着他,一路跑,一路哭。

她跟着他跑进了男生寝室。他关上门,不理会她。她站在门外,一直哭。那一刻,她真想从过道的窗户里跳下去,如果没死,她还会爬起来,投身湖底。她只求他说一句话。

整个楼道都沸腾了,所有人都出来看她,劝她。只有他,无动于衷。她不记得事情是怎样结束的,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熟悉的床铺上。

姐妹们带她去吃饭,路过那栋宿舍楼,停了会儿,走过去,买了两块菠萝。卖菠萝的还是那个清秀的小姑娘。

她说:“如果以后他路过这里,麻烦你帮我告诉他,记得多吃水果……”

说着说着她就哭了。接着,那个卖菠萝的小姑娘也不明所以地哭了。

再后来,她告诉了我这个故事。直到今天,她还不明白分手的理由。

傻瓜,还要什么理由呢?不爱,就是最好的理由。因为不爱,所有关于你的好和不好,他都不要了。这就是最好最真实的理由。

别去奢望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会因为你的眼泪和执着再度敞开心门。

不爱就是不爱,何必枉送一片真心和痴情呢?人活着,就是这样,总要碰到几个错的人,才会知道谁是对的人。

当你用尽一切方法把爱情融化成水时,它已在表演着将要凝固的形状,一旦冷却,便再也不可动摇。

爱不似水胜似钢

寒窗苦读二十余载,见惯了人生里最动人场面的生离死别的爱情。这些如流水一般会侵蚀你双眼和泪水的情感,总能让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坍塌。

朋友小暖的爱情便是让我感动的其中之一,多年之后回想,仍是惆怅不已。

小暖是我的大学同学,同寝整整四年,可以说,我是她爱情的最好见证者。她爱上那个名叫萧云的男孩是在入学半年之后。萧云生­性­浪漫,大胆,极端的狂享青春主义者。他不停地向我们灌输“人生得意须尽欢”的理论,不止一次斜耸着高高的鼻梁对小暖说,一旦爱上,就不能让年轻的自己后悔。

温柔沉静的小暖最终还是被他的癫狂点着了火,爱得甚是欢愉。她大抵是忘了,她当初许下的承诺。她说要找一个外语水平达雅思,­祼­足身高超过一米八,会背唐诗宋词三百首的男孩来做未来老公。

萧云虽与这些目标遥隔千里,可小暖还是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他。很多人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上萧云这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花花公子”的男孩。

说实话,当她把心里的想法告诉我时,我没有半点诧异。我一直觉得,小暖是一分秋水,而另一种沉静之人,是不可能在她心中掀起任何涟漪的。

萧云的癫狂,浪漫,正是她骨子里缺少的成分。于是,他一出现,稍加坚持,小暖就抵挡不住这股甜蜜的狂澜了。

如所有人预料的一般,萧云与小暖在一起不到半年他就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她像极了半年前的小暖,沉静,腼腆,对万物懵懂,心存希冀。

小暖得知这个消息后,哭了整整一夜。我看着他们那叠足有十厘米厚的照片,也忍不住落下泪来,谁能想到,昔日对你如此衷情,百般疼爱之人,转眼间就另觅他人了。

萧云照旧爱着小暖,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旧爱的不舍。他徘徊于两人之间,用自己的独特言语维持着这两段已是残破不堪的爱情。

小暖和另外那个女孩一样,对萧云的话深信不疑,她们甚至觉得,这种情场浪子才是最最专情之人。他们看似花心,可要是真遇见了令自己倾慕之人,必定会为其舍弃所有。

如此痛苦又让人费神之爱,硬是延续到了毕业前的一个月。萧云对小暖说过,他会在毕业之前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小暖在最后这些时日里,越发地活泼起来,好像她离幸福真是咫尺之距了。

不知从何得知的消息,小暖说,萧云这话,不仅仅对她一个人说过。这几年,她的青春与情感,算是付诸流水了。俗话说,劝合不劝分。我安慰她道,只要他还未说出口,就存有希望。

可她却不愿意了,说这几年她已经爱够了,心里该翻起的涟漪,该涌动的波澜,已然在苦等与谎言中平息了。

萧云大抵是真意识到了小暖的觉悟,知道她将离自己而去,在后来的日子里,每天傍晚,便来宿舍门前苦守,一言不发,只求与小暖见上一面。大雨之夜过后,萧云重病了一场,多少旧友前来求情,可直至别离,小暖都没有瞧过他一眼。

其实,爱情就是这么回事儿,当你用尽一切方法把它融化成水时,它已在表演着将要凝固的形状,一旦冷却,便再也不可动摇。因为,它本就不是柔水,而是坚钢。

你想要的爱情怎样,全然就看今时之你对它怎样。

爱与不爱,都一样。

既然已经决定舍弃未知的结果,又何必苦苦追逐开始的怦然心动?

爱与不爱

半途分道的情侣总喜欢问对方一个问题:“我最后打扰你一次,希望你真心回答我,你有没有爱过我?”

我曾经也那么郑重其事地问过她。

那是我谈过的最虐心的一次恋爱,两人在喧腾的酒会上认识,一见如故。她和我一样喜欢安静,于是,我们端着酒杯偷偷跑到凉风徐徐的阳台上促膝长谈。

在这个陌生而又让人浮躁的城市里,我们从彼此的眼神中找到了一丝安定。

因为这一丝安定,我们选择了走在一起。

她住城北,我住城南。虽然都在同一个城市,但要见到对方,怎么也得两个小时,坐地铁,转公车,跟一大群人挤得头昏眼花,满身汗臭。

两人仍旧乐此不疲,爱情真是个美妙的东西。

为了能使这样的见面持续得更久,我们制定了简单的小规则:逢单她来看我,逢双我去找她。

这个年纪,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大部分人所走的路线其实都差不多——拿着微薄的工资,­操­着中南海的心,成天被领导使唤得都不记得自己到底是谁。

日子久了,对于这样的见面,慢慢产生了厌倦,总想一下班就可以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终于,我们迎来了恋爱中的第一次大战。

为了结束这种朝九晚五仍然毫无希望的生活,我理智地做出了三种方案:第一,回老家,两人好好创一番小事业。第二,去一个二线城市,过相对安定的日子。第三,她来城南,或者我去城北。

在这场激烈的争吵中,我才慢慢发现,原来她是个不甘平凡的女子。她想在这样的城市里占有一席之地,想证明自己的实力,想把曾经丢在这里的尊严一点点捡回来。

我甘于平凡,喜欢安静,很早之前就打算辞职回家,过平稳的小日子,谁知道,竟会遇见她。

为了维持这段来之不易的爱情,我做了极大的妥协——辞职,搬去城北。

她因为我的勇气而感动得痛哭流涕。

平淡的相处,使彼此的缺点在生活中暴露无遗。她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充实自己,喜欢听讲座、吃宵夜,喜欢看书看到凌晨……

相比较而言,我是个特别懒惰的人。我只看自己喜欢的书,并且不喜欢把书和工作联系得太紧,下班就是下班,得有自己私人的空间和时间。我喜欢早睡,这样可以享受到第二天清晨的清新空气……

我们除了相爱,其他的,根本拧不到一起。

就这样,两个根本不合适的人,为了神圣爱情,一直苦撑,直到撑得两相生怨,已无法继续,才决定放手,这真是一件残忍的事情。

我们都没有流泪,平和得像酒会上的初次见面。

临别时,我问她:“都要分开了,你就老实告诉我吧,你……你有没有……有没有真的爱过我?”

我才抛出问题,就笑了。

其实,不管怎样的答案,都已无力更改结局,我们不过是想要一点甜蜜的安慰来冲淡这离别的苦楚罢了。

爱与不爱,都一样。我们既然已经决定舍弃未知的结果,又何必苦苦追逐开始的怦然心动?

既然选择离开,那一切都已了然。

不能陪你走到最后的人,不是没有非你不可的决心,便是缺少和你白头到老的勇气。

不能陪你走到最后的人

她住我隔壁,小我五岁,大学刚毕业没多久,找了工作,谈了男朋友,成天快乐得像只树梢上的云雀,走路都哼着歌。

她知道我搞写作,所以经常来我书房里借书,时间久了,慢慢也就熟了。

我和她男朋友见过几次,是个清秀的小伙子,眉宇间充满英气,看样子应该特别招女孩子喜欢。

小伙子挺热情,每次来看她,都要给我带些水果,说感谢我的照料。

我从不过问他们相识的经历,我也曾一度相信他们可以白头偕老。

如花般的年纪,不谙世事,也正因如此,才能聚集全部的力量去爱一个人。

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我坐在书房里写作,听到有人敲门,便起身去开,我永远记得她那张梨花带雨的脸庞。

那么久的日子,她一直在笑,从她搬到我隔壁那天开始,我就没看她皱过眉头。现在,一下子哭成这样,真让人不知所措。

我给她倒了杯水,让她独自在客厅里安静,过了一会儿,她终于不哭了。

小伙子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且毫无预兆,听说,他爱上了别的女人。

是的,连我都忽视了,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游戏,因为它既不能买任何保险,也没有标明确切的保质期。

她有所不甘,我能明白,换谁都一样,那么一颗真心付给了别人,最终却一无所获,想想都觉得憋气。

“他如果要走,可以提前告诉我啊,如果他觉得不合适,我坚决不会打扰他,何必用这样的方式呢?”她显然有些激动。

“你问他分手的原因了吗?”我说。

“问了。他说,是我爱的太重了,他觉得有些喘不过气,觉得害怕,说我完全把他归在自己的生活计划中了。而他,一切都还没有准备好……”她坐在对面,泣不成声。

也许是吧,爱情究竟有多重,谁能说得清楚?我们不能要求所有骆驼都载同样的重量,所以,我们也就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以爱情为信仰。

“爱得太重?这算什么理由?难不成我要爱得三心二意,爱得马马虎虎才符合他的标准?我不过是太投入而已,这有什么错呢?”

看着对面的她,我忽然想起年轻时候爱过的一个女子。她纤弱娇俏,温柔如水,可惜,我们没能在一起。

我似乎也曾用这样的理由拒绝过那个女子。那时,她爱我,爱得奋不顾身,义无反顾。

我是否爱她,很多年后,我仍然得不到答案。也许是爱吧,在那个冲动且莽撞的年纪,爱上谁,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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