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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紫色的雪 > 第二章 男爵的铠甲

第二章 男爵的铠甲

童年的忧伤伴随路维斯一同走过,时间给予了他不可抗拒的磨砺。如今的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他长得高大魁梧,站在他的旁边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被保护的感觉。幼时的伙伴阿牧南和他一样,只是略胖点。然而,父亲战死的这么多年,路维斯的爵位从来没有被认可,苏丹没有派发一丁点儿抚恤金,上面也没有派人接他们呣子俩去德洛伦茨。伊莲娜把这一切的原因归结为自己是雅顿人的缘故。不管这是主观臆造的还是事实都不重要,做母亲的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平安。在极其简单地庆祝完路维斯的二十一岁生日后,兰彻曾经的一个部下从德洛伦茨寄来一封信,希望路维斯和阿牧南愿意来首府参加新兵挑选。如果选中,将加入帝国第三军团,成为帝国的光荣战士。对于两个小伙子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铁匠布勒非常愿意儿子参加,他逢人便吹嘘他的儿子和他一样,注定是铁打的汉子。能成为一名步兵战士,或者以后深造成为骑士更是了不起的事,至少不会和自己一样当一辈子穷铁匠。路维斯一直这样的机会,但伊莲娜却有几分担忧,他害怕自己唯一的孩子有任何闪失。驻守德洛伦茨的军团曾经是自己丈夫所在的军团,回首往事,伊莲娜更加害怕了。

路维斯明白妈妈的心思。午饭后,路维斯跑到妈妈的房间,看着双目失明,行将独自生活的伊莲娜,顿时觉得很心疼。

“母亲,我知道你一直在为父亲战死的事情伤心。一切都过去了,天上的父亲也不希望你那么难过,我们要坚强一点。你说过他是勇敢的骑士,是大英雄!没有父亲,我们早就被半人马抓走了,我们的村子都不复存在。你希望我要比他更加出­色­,现在是我展现自己的时候了,让我去证明自己的能力吧!”路维斯单膝跪地,肯求母亲。“当我第一次拿起剑的那一天,我就厌倦平静的生活了。”

“路辛,我的好孩子。你的想法妈妈都知道,你父亲死了那么多年了,过去就让他过去吧。你已经长大了,该明白的事情已经无需多说。万一需要加入战斗,妈妈担心你年轻气盛,一味逞能。记住,要懂得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还有任何时候都不能胆怯害怕,勇气是战胜敌人的关键。”

“你放心,我都懂。”路维斯握紧伊莲娜的手。“我已经跟吉娜夫人说好,你有什么需要和不方便的尽管找她。”

看到懂事的儿子,伊莲娜感到很宽慰。她摸索着从床下把丈夫留下的那口大箱子挪了出来。打开沉重的盖子的时候,路维斯不由自主的惊叹道。

“这是父亲的铠甲。这是他的剑!”路维斯看着箱子里的东西胸腔里腾起一股热血。这些年来,母亲一直把箱子锁着,原来里面是父亲遗留的装备。

“路维斯,路是你自己选择的,没有人逼你。那么,既然你决定了,就要努力成为一位英雄,不要辜负我们的期望!”

路维斯望着父亲的铠甲,久久说不出一句话。这是在金孔雀帝国式样并不多见的鳞甲,从­精­致非凡的工艺看来可能来自名匠之手。这套铠甲的名叫‘狼王’,浑然漆黑的表面竟然没有一丝光泽,犹如夜行千里的苍狼,一块块厚重的鳞片整齐的排列着,幽幽透出一股霸气让人不寒而栗。可惜的是,它的头盔、手套和长靴都遗失了,只剩这付胸甲。

另一个东西是兰彻的佩剑。虽然是一把剑,但它的造型却更接近刀,剑尖比较平,长长的剑刃向背侧轻微弯曲,便于劈砍。红橙­色­的剑身结实厚重,剑柄粗长,可以单手配盾也可以双手执握。应该也是名匠所铸,这把剑有个颇为沉重的名字——‘落寞重剑’。

自古以来,骑士的职责就是奋勇杀敌,而终结多半都是战死沙场,难道这就骑士注定落寞的宿命吗?是的,不少身份显赫的骑士能够有幸厚葬故里,而更多的却是长眠在遥远的异乡。每年的春天,人们会在墓碑前放上一支玫瑰,缅怀勇士的英魂。

这一夜,路维斯又回到了从前,自从看过了箱子里的东西,他不断的回忆相貌都快记不起的父亲。只记得:他头发很短,稍瘦,笑容满面。他骑着一匹乌黑的骏马,每当听见马蹄发出一种特别声响的时候,就知道,父亲回来了。他宽阔的后背拖着长长的紫披风,披风上有一个巨大的狼头纹章。他骄傲而潇洒的在明媚的树林里驰骋奔腾,扬起手里的鞭子挥舞示意。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优雅,那么令人崇敬。

不,不要走!坚强的路维斯仍旧控制不住梦中的眼泪。他哭醒了,偷偷地用被角抹去泪水。我伟大的父亲,您在天国好吗?如果能和你拥抱一下,该是多么幸福……

清晨,路维斯早早的起床了,望着箱子里的铠甲,长吁了一口气,缓慢仔细地把它穿上。转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路维斯不由得赞叹铠甲的合身。接着,拿起那把落寞重剑,霍霍的挥舞了几个招式才收在腰旁。

听见声响,伊莲娜放下牛­奶­瓶。她探索过来,当触碰到一些冰冷的东西后,她开始往上摸。伊莲娜抚摸着路维斯的脸,像当年抚摸兰彻一样。

“路辛,你真像兰彻,和他当年一样英俊!”

“我会超越他的!”

“那就好,去那边要尽力表现自己,如果你能被选上,咱们也能过上好日子了。要记得看看你的父亲,还有要多给家里写信。”

“知道了,妈。”

听到孩子渐渐远去的脚步声,伊莲娜满心伤怀。

从银杏村到德洛伦茨,最快的办法是先去奈碧迩堡,这大概需要五六天,然后乘船去德洛伦茨。可是一张奈碧迩堡到德洛伦茨的船票要五十钜(帝国流通的铁钱),两人身上总共还不到三十钜,根本付不起。他们不得不花费十来天步行前去,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还讨论着挑选新兵的事。

“嘿,你说我们能选上吗?说不定比我们厉害的家伙多着呢,你能想象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吗?他们从各郡城里或者乡下召集来,什么人都有,或许他们早就准备好了|Qī+shū+ωǎng|,正嚼着瓜子等着看我们出洋相呢!对了,你准备得怎么样?”

“不太确定。现在担心那个一点意义都没有,鬼知道那帮老小子是什么水平。就目前来看,我没什么问题,倒是担心你能不能过第二轮呢。”路维斯得意地笑了笑,不知道是为了吓唬心里没底的阿牧南还是对自己的剑术太过自信。

“哈哈,你可别太自信!其实你得承认自己并不比我强多少,只是动作看起来花哨点儿罢了。”阿牧南并不理会路维斯的嘲笑,边说边拔出腰上的长刀,“其实真刀真枪­干­起来,我还真不怕。”

路维斯结果这把武器,上面没有雕花和装饰,刀刃狭长而锐利。

“怎么样?”

“不错的家伙!”路维斯忍不住一边称赞,一边掂量,“这是你父亲的?”

“那当然。在一次战斗中,兰彻将军消灭两个敌人后被一个食尸鬼缠住,在这千钧一发,万分危急的时刻,是我父亲从容不迫,挺身而出,用这把刀劈开了怪兽的脑袋。显然,一个人和一个食尸鬼扭打在一起的,要把他们分开是很难的。”

阿牧南兴致勃勃,略带调侃的嘀咕了半天,这才注意到路维斯一直沉默。“喂,路维斯,别发呆。”

“噢。”路维斯猛然醒来。

“据我观察,你十几年来总是这个样子!你到底什么问题?”

“呃,没什么。那么,你这一身都是布勒大叔的?”路维斯看着阿牧南一身步兵打扮,破旧的链甲上套着褪­色­的棉袍,脑袋上一顶黯淡的锥顶盔,觉得很是可笑,尤其是那顶头盔的正上方雕着一只狗头。

“不,他舍不得他那套骑兵甲,别说给我,碰都碰不让碰。”

“哦?那他肯定还打算上阵。”

“不可能,他早就说再也不­干­了。他把盔甲锁在阁楼上,让它在灰尘里泡澡。我母亲想把它擦­干­净,他也不让。”阿牧南委屈的说,“这身是他刚入伍时的步兵甲,旧得没法说。你数数,这袍子上究竟有几个补丁,手套也破了,看看,这边袖子少了这么多链子,真是糟透了!”

“哈哈,如果我们都选上,可以弄套新的。那样至少看上去像个新兵样子。”路维斯安慰地说。

阿牧南投入到幻想中,“你说如果被选上,军团得给咱们多少月饷?”

“少说也得五六十钜吧,我猜的。”路维斯随便说了个数,其实他也不知道。

“天哪,那是多少钱啊,够我们在乡下花销一年了。我打算领到钱后,先大吃一顿,再买几件新衣服,剩下的先攒着。要知道,我们这次要是选上了,以后可就是城里人了,再穿着以前那些破衣服多丢人。我们还得学学德洛伦茨人怎么说话的,可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是南方来的。对了,你有什么打算?”

“还没想好,五六十钜,这可真够多的,得好好想想该怎么花。”路维斯用左手的中指挠了挠下巴,“不管怎么说,我得给伊莲娜寄一件新棉袄。”

“哈,你真是孝顺的家伙。”阿牧南笑着说。

路维斯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谈话间,阿牧南注意到路维斯的着装。“你这身看上去很不错,是骑兵......”

“不不不,骑士,骑士。”路维斯纠正说。

“嗯,我忘了......我想,穿成你这样的通常都能活得很久,一千年应该没问题!”

“你什么意思?!”

“哈哈,我的意思很明了,你的铠甲没有头盔、手套和靴子,光穿个胸甲就像个乌龟!不信你到河边看看......”阿牧南边说边往前跑。

“好啊小子,吉娜夫人应该早把你的嘴缝上!”说罢路维斯追着前面的阿牧南。

“如果你从一匹马上摔下来,估计就翻不了身啦。”阿牧南回头扮了个鬼脸。

他们就这样嬉笑打闹地走了十来天,白天赶路,晚上在酒馆休息,第二天接着走。路过了一个又一个城镇,终于到达德洛伦茨郊外了。不知不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个人一路上都没有发现一间供落脚的地方。真该死,这么大的城市郊外竟然没有酒馆。由于太困,他们不得不在一个废弃的采石场停下了脚步,看来今晚得睡这啦。采石场里有个带院子的­阴­森森的小木屋,应该是以前的看守人住的。不过对于他们两个来说没有什么好怕的,因为真正的男人根本不信鬼。屋子的外面的路是用石块垫起来的,潮湿的苔藓如同­肉­体上的血管一样布满了石板的间隙,长靴踩上去,听不见声响。正如料想的一样,除了成堆的­干­草,屋里什么也没有。两人疲倦地清理了一下屋内的蜘蛛网,便睡下了。虽然床只是一堆粗糙的­干­草,虽然被子只是一块硬邦邦的盾牌,他们还是一躺下就睡着了。

半夜,风呜呜地吹进来。路维斯觉得很冷,拼命地往草堆里钻,阿牧南沉醉在美梦里把­干­草往身上揽。渐渐的,两人藏到草堆里面去了。

一觉醒来,路维斯觉得有点不对劲,轻轻推了一下熟睡的阿牧南。

“你没听见什么动静吗?”路维斯极小声地说。

“别吵了,睡觉吧……哪来那么多动静。”阿牧南不耐烦的哼哼了几下。

“我说真的,你仔细听。”路维斯用力拍了拍。

院子里传来悉悉匆匆的脚步声,接着门被推开了,一个盗贼进屋瞧了一圈,发现没人后就打开门。接着又进来几个。

“老……老老大,我说,东东……东西放这安全吗?”

“你怎么那么胆小?!这里铁桶一样安全,你看着荒郊野外的,一个人都没有。我们就藏一个晚上,你说这么晚了有谁会到这么偏僻的采石场来呢?”

“呵呵,说说……说得也是,那……那那卫兵不会追来吧?”

“你哪那么多废话啊,给我抬进来,快快!”

不一会儿,一个镶着金边的大箱子被几个盗贼磕磕碰碰地抬了进来。看样子,失主可能来头不小,还提到了卫兵,里面肯定装着什么价值不菲的东西。

猖狂的盗贼平时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现在倒自己送上门了,阿牧南慢慢把手伸向武器,但马上便被路维斯制止了。

“别着急,先看看他们有多少人!”

阿牧南恨自己如此鲁莽,他小心翼翼的拨开挡在眼睛前面的草,继续往外看。门是开着的,外面没有人,屋子里有五个,听他们刚才的对话,有个是头目。盗贼们都穿着粗布衣物,戴着绒线帽子。从上面的徽记来看,应该属于某个盗贼集团。他们腰上都佩带一把东方式样的长刀,可能不是本地人。

“再等等。”

阿牧南微微点了点头。

果然,为首的盗贼派遣其中两人去外面把风,自己则躺下睡觉了。盗贼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身旁的草堆里竟然藏着两个人,还都是全副武装的。

路维斯悄悄地说:“头子我来对付,剩下两个交给你了,尽量在外面的人进来之前解决掉。”

“行。”阿牧南点头表示赞同。

路维斯和阿牧南跳了出来,各自奔向自己的目标。只见路维斯双手握着剑柄,把剑高举过头,一副站在山头上的狼,准备随时咬住猎物脖子的姿态。

反应迅速的盗贼头子也迅速跳了起来,拔出背上的双刀,交错的舞弄,晃动中的刀锋白如飞雪,可以想象它有多么锐利了。

盗贼头子一阵猛扑,双刀交叉的像剪刀一样向路维斯的脖子划来。迅猛的攻击被路维斯一个侧身轻松闪避。盗贼头子恼羞成怒,张牙舞爪得再次扑来,招式得更加迅速,毫不拖泥带水。路维斯左右格挡,仍然没有出击。路维斯在消磨盗贼头子的耐心,寻找致命的机会。盗贼头子也看出了用意,速度开始慢下来了。

那边,阿牧南和两个盗贼小弟也打得火热。跟经验丰富的盗贼头子比起来,他们用的都是短刀,刀法也没什么讲究点的技巧和套路,显得破绽百出,粗糙不堪。阿牧南双手举刀,奋力地向其中一个削去,架势着实有几分吓人,可惜的是打空了。胳膊来长的长刀十分尖锐,靠近握柄的刃部有很多锯齿,被这种武器击中,轻则皮开­肉­绽,重则断骨残废。长刀在阿牧南手里似乎变得很轻,他越抡越自信,其实看起来凶神恶煞地盗贼也没那么难对付啊。一个盗贼灵巧地跳跃到阿牧南背后,刀以极快的速度砍向他的后颈,锋利的刀刃划破了阿牧南的棉袍,碰到里层的链甲,两种金属相互摩擦,蹭出了一些火花,声音尖锐刺耳。可不凑巧的是,盗贼的力量似乎有些不够,刀刃走到一个地方就前进不了了,短暂的停留为阿牧南赢得了机会。转身看着伸向自己的长长的手臂,阿牧南没有迟疑地挥出武器,狭长的刀刃将盗贼的右手臂撕裂,歹徒疼得在地上动弹不得。另一个盗贼小弟刚冲到阿牧南的面前,也很被他一刀枭首。

路维斯仍旧在和盗贼头子较量着,三把刀剑时而绞在一起,时而互相追逐。路维斯的眼睛始终注视着盗贼头子,警惕着酝酿中的诡计。盗贼头子一身粗布衣裤,上身穿着一件皮背心,身手很灵活,从体型可以看出是军人出身。基于职业的特­性­,盗贼头子也在观察他:这个年轻人,剑术竟然如此成熟。他身上的鳞甲,应该属于某个军团的骑士所有,这么年轻,怎么可能就成为骑士?还有他的脖子上,有一颗尖而狭长的牙齿,不像是某种普通动物的,那是什么东西?帝国的人没有佩带牙齿的习惯,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

路维斯从盗贼头子迷离的眼神里看出他在思索着某些问题,这是出击的好机会,不能够再耽搁了。紧握剑柄的手心冒出了一些汗,他稍稍放松了又握紧,然后慢慢地降低自己的重心,快速向盗贼头子方向移动。

眼前的身影越来越大,一股寒气逼近了过来。盗贼头子作好了防御的准备,渐渐放低了左手的刀,作为抵挡,缓缓抬高了右手的刀,伺机一击必杀。

狂暴的路维斯地对盗贼头目展开了无情的攻击,锋利的剑刃划开了凝重的空气,分离了混乱飞舞的尘埃。突然,双手紧握的剑泛起一道蓝光,路维斯不由自主地开始旋转,双手顿觉得一阵剧烈的疼痛,他看见自己的身体周围缠绕着四条天蓝­色­的弧光闪电。天那,这不是父亲的剑法吗?刚转了几圈,便停了下来,路维斯觉得有些头晕,用剑支撑着自己。而此时此刻盗贼头子的双刀已经被路维斯削断,胸膛被划开了几道长长的口子,血从深深的创口中流了下来,盗贼头子捂着血­肉­模糊的前胸,右手的断刀还指着前方的青年。

“你……你是谁?”

路维斯涨红了脸露出诧异的表情,不过很快就恢复成庄重的凝视。盗贼头子仍不死心,继续追问,“你怎么会使用圣轮击?我只见过兰彻将军用过,难道你是他的……”

圣轮击?传说中父亲的非凡剑法原来叫圣轮击!为什么这个家伙会知道?他跟父亲有什么­干­系?路维斯觉得很奇怪。

“路维斯,快杀了他,不要上他的当,快!”刚消灭两个盗贼的阿牧南急切地吼道。接着门被推开,外面的两个盗贼也跳了进来,阿牧南不得不再次投入战斗。但此时的路维斯似乎没有听见,仍然呆在原地没有出手,盗贼头子看出了什么,放开捂住胸口的手,挥刀作最后一搏。

一股高昂的情绪在路维斯的心口荡漾。他用盾牌挡住了盗贼头子的攻击,脖子上的龙牙也散发出一阵微弱的光芒,这时候,原本红橙­色­的落寞重剑再次泛蓝,就像在回应主人的感召一般。四条天蓝­色­的弧光闪电再次被召唤到身旁,路维斯快速旋转起来,闪电包围了他。从未承受过的疼痛和强大的离心力席卷而来,路维斯感觉到的不是剑要离开自己的手,而是自己将要被手里的剑甩出去,他努力地克制着,克制着。身体不断的旋转,剑尖也不断的削斩着前面的敌人,血­肉­模糊的盗贼头子很幸运地在临死之前目睹了一支华丽的死亡旋舞。

不知道多久,路维斯才停下来,刚才的举动,就像一个忍耐许久的火山最后别无选择地爆发!此时已经消灭完四个盗贼,筋疲力尽的阿牧南惊呆了,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伙伴如此厉害。路维斯自己也很惊讶,他从未想过手里的剑会有这么强大的威力。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剑,而是附加了元素之力的落寞重剑。愿意把生命献给战斗的人使用这把剑会得到雷霆之神的祝福,当雷霆降临之际,神奇的落寞重剑就可以发动出前所未有的致命剑气——圣轮击!

“路维斯,刚才杀死盗贼头子的人是你吗?真难以置信,你太­棒­了!”

“太神奇了,一定是父亲在帮助我!……”路维斯睁大眼睛欣赏着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手,上面沾满了黏稠的血。“这是肮脏的血!”他自言自语道,紧紧的握紧拳头,血水顺着掌纹,滴落在地。

“我们刚才­干­了什么,我们消灭了一伙该死的盗贼,这是我们第一次杀人,恶人,对,感觉太­棒­了!可是……这些尸体怎么办?”

“你哪那么多废话啊,给我抬出去,快快!”路维斯模仿强盗头子的语气,有些兴奋,也有一点点自豪地说。

清晨,躺在­干­草堆上的路维斯疲倦的睁开眼睛,他叫醒了同伴。盗贼团伙虽然被消灭了,可新的问题又来了。那个神秘的箱子怎么处理,里又放着什么东西呢?

阿牧南好奇地围着这个镶着金边的大箱子转了一圈,这只箱子没有上锁,不如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两个人费了好大劲掰,箱子的盖仍然没有露出半点缝隙。

“真见鬼,一只没有锁的箱子竟然打不开!”阿牧南用力拍了一下。

“这是一口被魔法锁住的箱子。”路维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么说还真有可能呢,用魔法来锁住箱子,里一定有什么无价之宝!”

门外响起了由远及近的一阵马蹄声。阿牧南跑到院子里,站在水井上向外张望。原来是一队士兵,他们都穿着链甲,外面罩着青­色­的布袍,腰上束着双层腰带。

不一会而,小队开到了院子门口,纷纷下马,拔出武器将两人围住。队长摸样的人来到箱子前。他看了看,确认完好无损后舒了口气。

“喂!你们­干­什么?!放开我!”­性­急的阿牧南忍不住了,一个士兵把十字弓的踏环顶在他浸满汗水的额头上,小伙子才闭上嘴巴。

“你们抓错人了,偷箱子的是一伙盗贼,不过昨晚已经被我们消灭。”路维斯心平气和的解释道。

卫兵队长慢慢地走到两人前面,拍着路维斯的肩膀。

“我知道不是你们偷的,就凭你们两个小青年根本不可能在偷到这个箱子之后安然无恙的逃出来,更别说打败一伙资深盗贼。我可不喜欢撒谎的孩子,说,你们跟盗贼集团有什么联系!”

“我们说的都是真的,那五个盗贼就是被我们­干­掉的,其中我还对付了四个!你看,尸体还在那呢。”阿牧南急切的说。

卫兵队长看着那几个盗贼的尸体笑了又笑,一脸的不信任。

“小伙子们,还有什么人来过这,说出来有赏。还有,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你们身上的盔甲哪里来的?”说到此处,队长不禁打量起路维斯:这个家伙虽然年轻,但看上去却像个征战多年的战士,他扶剑的姿势就像贵族那般优雅稳当。可是如果他真是一位骑士,为什么只穿着胸甲,手套和靴子哪去了?队长觉得不对劲,他拔出路维斯的剑反复的端详,仿佛很眼熟似的:全身通红的剑上点缀着橙­色­的花纹,最大的特点是它平整的剑尖和粗大的剑柄首,在哪见过呢?啊,这不正是兰彻将军的剑吗!卫兵队长的脸有些惊慌,再仔细的看了看路维斯漆黑的鳞甲,简直像烧焦的锅底那样,没有一点光彩。路维斯知道身上的穿着应该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所以并不急着解释。他沉着地等待队长的检查,过分激动反而容易引起他们怀疑。

“你跟兰彻大人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的儿子,路维斯!”响亮的回答让卫兵队长颤抖了一下。

扑通一声,卫兵们都跪下了。

“原来您就是大人的遗孤,属下刚才多有冒犯!不知大人为何来到这么偏僻的地方?这位……想必是您的侍从吧?”

“侍从?我我……”阿牧南欲言又止,他盘算着,做一个侍从也不错,至少比打一辈子铁好多了。

路维斯把他们此行的目的告诉了卫兵队长,队长答应将他们送至德洛伦茨。

德洛伦茨是金孔雀帝国第二大城市,也是帝国的故都。底里弗兰斯是她的旧名,巴克侬死后,她被命名为德洛伦茨,意为“永恒的明珠”。因为是帝国重要的产盐地,又因为全城建筑多为白­色­,所以又名白城。城市坐落在坎塔米亚大陆的最西边,面朝波澜壮阔的大海。街道整洁而宽阔,建筑­精­致且典雅,是坎塔米亚的瑰宝。由于常年有来自大洋的暖湿气流,德洛伦茨气候宜人,四季如春,有人间天堂的美誉。

来到­精­美绝伦的城门前,巴克侬塑像的下面两人看到许多各种不同颜­色­的孔雀悠闲的散着步,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样子,一派和谐景象,不由得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太漂亮了,真不愧为坎塔米亚的瑰宝!”

“这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美的地方!”

“这些孔雀为什么不怕人?”

“我想这里的人应该对它们很好。”

路维斯和阿牧南被卫兵安排到莱恩塔郡德洛伦茨伯爵蒂拉的官邸等候接见。这是位于城西侧的一幢圆顶建筑,穿过曲曲折折的回廊,卫兵让他们在到会客厅稍事休息。会客厅的装饰极其奢华,红­色­的墙壁上挂着许多金框的风景和肖像画。路维斯在这些画前徘徊,细细的欣赏这些难得一见的艺术品。房间内飘着未知的花香,阿牧南吃了些甜饼,懒懒地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不想动。

“路维斯,你能不能坐下来歇一歇,你晃来晃去我头都晕了。吃点东西吧,你不饿吗?”

“不,你来看这个!”

阿牧南磨蹭地起身,挪到路维斯前面,鼓着眼睛,出神地望着路维斯所指的一幅巨大的画像。画像上有一个四十多岁的贵族,身穿着镶着金边的长袍,柔和的表情看起来很慈祥。

“哇,这房子的主人可真富有,这衣服简直是苏丹穿的嘛。”

“这就是我们的陛下。”

“哈哈,别开玩笑了,我们的陛下这么年轻?他甚至还得管我父亲叫大哥。”

门外传来了一阵爽朗的笑声,一大群人的脚步声传来。白­色­的门被推开,画上那个身着金边紫­色­绸缎长袍的男人进来了,温和的笑容,浅灰的眼睛果然和画上一样和蔼可亲。接着身穿白袍的蒂拉和红­色­皮袄的伯爵夫人也进来了,跟随而来的还有几个官员和卫兵队长。

“陛下万福,德洛伦茨伯爵、夫人圣安!”路维斯和阿牧南单膝跪地行了个礼。阿牧南心咚咚地跳着,原来他还真是陛下,还好他没听见自己刚才的话。信加贞看了看两个人,抿抿嘴,好像有千言万语。

“你们俩年纪轻轻就打败了那么多盗贼,夺回了宝箱,真是了不起。你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吗?是伯爵预备敬献给朕的礼物——传说中能把龙­射­下来的盛树之弓。它拥有无比强大的力量,如果落入恶人手里,将是国家的灾难。好在你们能消灭掉偷走宝箱的盗贼,立了大功,我要好好奖赏你们。呃,路维斯,我勇敢的战士,你的父亲阵亡那么久,朕一直疏于慰问你及家人,对此深感抱歉。现在,我让你继承父亲的爵位,成为新的男爵。”信加贞拍了拍路维斯的肩膀。

“多谢陛下的关照,路维斯不胜感激!”路维斯的谦逊和礼貌的确让人喜欢。

“虽然这样,不过,你们还得参加测试,我要知道你的真实成绩。如果全部合格,我让你领兵二百,随你父亲原来的军团驻守德洛伦茨,再把母亲也接过来吧。阿牧南,你也是个好样的,以后就在路维斯身边,好好帮助他!”信加贞轻轻地拍了拍两人的肩膀,看着路维斯那灰而深邃的眼睛,充满了笑意。

“谢谢陛下!”

“这孩子肯定就有出息!”蒂拉也觉得这两个孩子很有前途,把他们留在身边,正好陛下这样安排,他高兴得合不拢嘴。

“路维斯,我会安排人把你的母亲接来。这些年你们呣子一定过得很艰苦,一切都过去了,过几天去看看你的父亲。”蒂拉和蔼可亲地说。

“谢谢伯爵大人,谢谢!”

“哟哟,好俊俏的小伙子,来让我来看看。”伯爵夫人也很喜欢他们。

陛下和伯爵夫­妇­离开后,路维斯和阿牧南被领到各自的房间休息。第二天晚上他们需要参加庆祝伯爵大人五十岁生日的晚宴,陛下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专程从图兰到德洛伦茨来的。两人卸下了身上的盔甲,舒舒服服泡了个热水澡,睡了一下午。

傍晚,他们换上了柔软的亚麻长衫在靠海的庭院里逛来逛去。夕阳慵懒地卧在海面,清凉的海风徐徐地吹来。路维斯和阿牧南坐在长凳上,手里端着德城特产的饮料。

这个时候,一位样貌妩媚,身材高挑的少女映入两人的眼帘。少女穿着粉­色­的衣裙,长着一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深蓝­色­如同宝石般深邃的眼珠透出高贵的气息;黑­色­的卷发被清风吹得轻轻荡漾。少女的后面跟着一位侍女,看样子是位小姐。男人看见和自己年纪相仿的美丽女子总会下意识的多看上两眼。小姐左手抱着一只小狐狸,毛­色­银白而亮泽。不知不觉,少女已经从长凳前走过,海风吹来了她的发香,那是茉莉的味道。被那份无瑕的美丽吸引住的路维斯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阿牧南就抢先跟少女打起了招呼。

“你好,美丽的小姐,你和芬芳的茉莉花一样迷人可爱!”阿牧南站了起来,浅浅地弯下腰,面带笑容。

少女回头笑了,优雅而轻盈。路维斯理所当然地以为少女是对阿牧南在笑。

“好啊,我是德洛伦茨伯爵的小女儿,叫我黛兰妮吧!阁下怎么称呼呢?”少女落落大方,不失矜持。

“我是兰开斯特男爵大人的侍从,就叫我阿牧南好啦。”阿牧南本想说自己是银杏村铁匠的儿子,但转念一想那样未免太寒酸了。

“我就是兰开斯特男爵,你可以叫我路维斯。认识小姐我深感荣幸!”看到黛兰妮炽热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路维斯有些不好意思,脸也稍稍有些发红。

“路维斯......很不错的名字,原来你就是那个新的男爵。我听说过你父亲屠龙的事迹,他真是一位了不起的骑士!”

“当然,他很­棒­,我会努力超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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