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主黄兆录、范巧林等,还有更毒辣的手段。1941年,黄兆录勾结土匪黄兆兴,运来大批罂粟种,强迫农民种植,第二年即增植至3万多亩(占总田亩60%)。罂粟价钱很贵,黄兆录收租要比原来增加2倍。这样他不但可多收租,而且使农民吸上了鸦片,家破人亡后,土地即大量集中在他的手里。两年间,他靠这种手段掠夺了800多亩土地。
谈起范巧林,横沙人民无不切齿痛恨,他的罪恶多得数不清。1940年,农民姜小三被他放高利贷滚得倾家荡产后,被逼到海里去捉鱼度日。可是那时连海洋也是地主分块霸占的,姜小三因为事先没向他送礼就到他的“领海”中捉鱼,给他的爪牙碰到,立即把渔网撕得粉碎。姜小三情急之下打伤了他一个爪牙,第二天范巧林带了自造手枪亲自出马,见了姜小三一语不发,连开四枪,姜小三当场身亡。农民们畏于范巧林的淫威,忍气吞声,任凭摆布。
伴随着残酷封建剥削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水灾。有的圩一年中连遭三次水淹。1931年,全岛30多个圩即有20多个决了口,淹没田亩3万余亩,使18000余灾民流离失所。这个天灾也是由人祸带来的,亲身经历痛苦的横沙人民记得很清楚:解放前横沙设有堤务局,但是,实际上它是当权地主压榨农民的机关。连在堤务局做过事的人都发了大财,拥有了土地。而大水来时堤务局人员乘船逃走了,农民眼巴巴地看着将要收割的玉米、黄豆被滚滚黄水淹没。如果农民自动的把堤岸加宽,这些统治者们又怕农民自己修塘后明年加不到租,拿了藤条把修塘农民赶散,农民只有眼巴巴地看着秋季大汛的到来。堤岸上出现了漏洞,海水不住的灌进来,人命、田亩、将要收割的棉花,都葬送在海浪里。
这就是国民党、地主阶段统治下横沙农民几十年来生活的*。
吴县、吴江两县靠近太湖一带的“太湖田”,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这里是一片荒滩。由一些地主依仗封建势力Сhā标占夺后,逼来和骗来一些穷苦农民,给挑泥、筑圩(四围防水的堤坝,江淮、江南地区叫做圩)、开垦。等到农民辛辛苦苦把田开成了,就叫农民租种;等到田种熟了,再加租或者抽田。
又如《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中已提到的常熟县的常阴、南丰与沙洲三区以及江阴县北境的杨舍镇一带的封建恶霸地主,为了抢占从长江里面淤积起来的土地,特别表现得凶暴与残酷。他们随时都带有武器在身边。南丰区地主杨同文,备有特别用土法制造的五轮手枪。同是南丰区地主李文进的手杖,特别粗大;原来中间是空的,装有刺刀和连发六弹的手枪。他们的想法与行动准则是:“不杀千家,不富一家。”
苏南的太湖流域是这样。无独有偶,湖南的洞庭湖流域也是这样。
3、洞庭湖的呻吟
滨湖地方好赚钱,
一去二三年;
想要回家看母亲,
冒得(没有)过河钱。
——洞庭湖畔民谣
湖南洞庭湖滨11县——常德、益阳、沅江、湘阴、汉寿、南县、澧县、华容、安乡、临湘、岳阳,共有垸田560余万亩,绝大部分是能产两季稻子的良田。湖南人把这里叫着“米仓”,但这米仓原来却是杳无人烟的荒洲,到处兹生着芦苇和茅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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