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借贷形式很复杂,债务的种类与剥削形式也很多。总括起来大略有钱利、谷利、典当利、油利、牛利、布利、花生利、猪利、豆子利、棉花利、盐利、典租利、新谷利、毛边纸利、地瓜粉利、赌利、折冬谷利、拉壮丁谷利、租人利(即租老婆)、鱼利、糖利、辣椒利、棉纱利等23种。其中普通流行者,有以下几种:
(1)钱利:农村借钱多以金银、硬币为主。在苏维埃以前,因货币稳定钱利比较普遍,其利率通常为2分-分,如年利3分、5分就叫高利贷(1元本一年利息3角至5角)。国民党统治时期,一般月利2分、3分,以至月利5分、10分,到期不还,将利作本,利上加利,但借贷人多数要有一定的抵押品(如以田或者其他财产),才能借到债,因此农民普遍反映高利贷剥削比地租剥削要重,而迫切要求废除,但又担心废债后,怕借不到钱,这是一个矛盾。
(2)谷利:每年最低2分-分,有的5分,最高有10分利以上(即一年超过100%),如万安县月利10分利的占20%,月利5分的占50%,月利2分至3分的占30%。但因谷价在冬春季比秋天贵一倍,甚至一倍半至二倍,虽然利息一再提高,但债主仍不愿将谷出借,而愿在谷价高的时候将谷子出卖,现钱到手,以便再转,故一般借谷要有情面,甚至要有很大的人情才能借得到。据永新调查,借钱或谷多以田作抵押,如3年本利不清而实行理田耕种。有的借1块银元还1桶租谷(1桶即24斤值价5角,即年利5分),还有个别地方借钱利息还盐,如永新有的借1万元伪法币,每月还盐利5斤,这种形式至1945年以后因受通货膨胀物价波动的影响,债主怕吃亏,将借贷的货币都改为以当时的实物计本,到还本还息时均以实物计算。
(3)典当利:一般在土地革命前后无大变化,通常典当价低于买卖价的30%(买价20元典价13元至14元),甚至50%。根据永新情况最高典1亩田10元,3年本利还19元,到期本利不还,由债主理田管业,有的典1亩田每年要出6石谷利。
(4)油利:在苏维埃时期以前,每年借1斤,油利4两,计年利25%,国民党统治时期借100斤油最低每年油利25-30斤为最多,有的年利50%甚至100%以上。以永新调查显示:借10斤油(5月借10月还)5个月利息5斤至8斤,有的春荒时借银洋1元,5个月本利还10斤油,折银洋2元等于5个月利息1倍,有的借1元银洋一年本利还12斤油,合银洋2元4角,等于年利140%,这种剥削形式也很厉害。
在国民党统治下,农民除钱粮负担外,每年还忍受着各种苛捐杂税的重重剥削,若仅以钱粮负担来看,似乎并不很重,但从农民全年总的负担额计算,不但超过了解放后的公粮负担三四倍,而且是非常惊人与残酷的。
据永新县李明秀口述,他是中农成份,全家6口人,全年收入6200斤,每年负担壮丁费8石,电话费2桶(1桶18斤),桥梁派工费石,运粮费2石,招待费2石,草鞋香烟费1石,乡公所办公费2石,屠税12石(每年杀猪所缴的税),柴草费1桶半,食米1桶半,田亩捐1石,乡公所过节费,乡长到县开会及县长到乡开会的路费和其他用费4石,子弹费1桶,全年总负担3708斤(钱粮负担尚未计入),每人平均618斤,占全家正产物总收入的%强。但解放后,只出公粮1320斤(其中熬糖出公粮4石),每人平均220斤,占全家总收入的%强。因此,他说,按人民政府对中农征粮的政策18%来说多出了一点,但比国民党时轻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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