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内战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如何动员广大解放区人民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进攻,支持革命战争,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另一方面,解放区的农民迫切希望得到土地。他们要求突破减租减息所规定的具体政策,直接分配土地。这种情况的出现,其直接原因是1945年春季反攻以后解放的广大新解放区在除奸反霸斗争中收回了一批土地。新区几年来土地关系变动中又有许多不合理的因素需要调整。但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减租减息是党在抗日战争时期中的土地政策,日本侵略者被打败了,干部群众便要求突破它,以便更直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即使是经过多年减租减息的老解放区,虽然封建土地占有关系受到了很大的削弱,但它仍然影响着广大农民的生产情绪和革命积极性的发挥,农民仍普遍要求合理解决土地问题。
反奸、控诉、清算
在新解放区内,结合减租减息,各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奸、控诉、清算等多项群众运动。很多农民在运动中突破了减租减息的限制,获得了土地。
首先是没收和分配日寇、汉奸的土地。在新解放的地区,*政府根据农民的要求,对日本侵略者和汉奸所霸占的土地都予以没收,无代价地分配给农民耕种。
如*中央东北局于1946年3月20日发布了《关于处理日伪土地的指示》,规定“所有东北境内一切日伪地产、开拓地、满拓地以及日本人和大汉奸所有地,应立即无代价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贫民所有,以利春耕,以增民食,并免致荒芜”。此后,东北解放区迅速开展了分配敌伪土地的运动。各级党和政府派往各村、屯的工作队,依靠群众中的积极分子,通过农民自治会等群众组织,对土地、人口、缺地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群众评议。在分配时以人口为分地的主要标准,照顾劳动力和贫苦程度,将敌伪土地无偿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部分没有敌伪土地的村屯,与敌伪地多的村屯进行了土地调剂或移民。一般军属、烈属和贫苦农民都得到了较好的土地。在东北的嫩江省,仅没收由日寇移民组织的“开拓团”及东北汉奸组织的“满拓团”的土地就达3825152垧;绥宁省(牡丹江)的宁安县则没收了敌伪占有的67407垧土地分配给农民,得地的农民共有112001人,平均每人分得土地亩。
在华中,苏皖边区的七分区(包括泗县、泗宿、泗阳、邳阳等县),没收汉奸的土地共有7万亩。
在山西的宁武县,没收大汉奸的土地万余亩,房院2500余间,全部分配给贫苦农民耕种和居住。
另据承德、隆化、围场、滦平、平泉、丰宁等6县的不完全统计,农民在1946年5月间已从大汉奸及恶霸的手中获得了85000亩的土地。
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方式是通过清算从地主手里获得土地。
所谓清算,就是在敌伪时期受尽压榨棱辱的农民起来向汉奸和地主阶级算帐,具体地说主要是清算租息、清算霸占、清算负担等三个方面。清算租息,是指地主在正租以外对农民的额外剥削、在敌伪时期所加的地租以及通过高利贷盘剥从农民手中夺去的财产等。清算霸占,是指汉奸、豪绅、地主在敌占时期依仗反动政治势力从农民手中强行掠夺去的土地财产。清算负担,是指敌伪时期强加在农民身上的各种无理负担(苛捐杂税、各色摊派、劳役等,有许多是地主转嫁给农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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