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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恋人已圆满,这次一起走到最后!

「就是就是!你一个小丫头,什么都不懂,就不要乱说。一支手机才多少钱?有什么号宝贝的!话说回来,那个楼然真是太过分了!不是说他对有功员工最大方吗?送豪宅名车从不手软,怎么轮到你哥建功了,他就随便给支手机打发掉?!」张玉顺习惯­性­又诽谤了楼然一顿,然后对儿子道:「小照,这种手机,要多少有多少,我亲自去美国买给你!这支就丢了,咱们不稀罕!」

说完,就要抓过手机,也没想­干­嘛,就是拿来挑剔一下罢了;但没料到张照反应会这样巨大,就见他火速的在张玉顺还没碰到手机前,便一把抓起,收进电脑包里,脸­色­还微微铁青,声音带着极度克制地道:「妈!这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不能丢。」

张玉顺被儿子严峻得没道理的模样给吓坏了,什么也没敢多想,只一劲儿点头。「是是,是妈的错!我不该乱动你的手机的。我当然知道里面有重要的东西,不会真的丢的。小照你别生气,我说着玩的,真的!」

在母亲一连迭声道歉声中,张照成功转移了话题,让她们不再对那支手机做文章了,至于始作俑者张小妹……他悄悄觑了一眼,发现妹妹正睁大眼,用一种特别诡异的目光在他与电脑包之间来回游移看着,不知道在联想些什么。

不会吧……

难道,真的是他表现得太明显了?

张照在心底哀号,很悲惨的想着:除了他妈妈,还有谁是看不出来的吗?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回去马上重新修炼!

他会很快修炼到任何人都看不出来的!他会做到的!

因为,他是楼然的弟弟。

所以,他优秀而无所不能!

(之三?楼妈的感叹)

「小然,我有事问你。」

「问就问,做什么找借口说要到庭院赏花?咱家又没有种昙花,所以夜间无花可赏,您是知道的吧?」

「我赏夜来香不成吗?」楼妈指着身边一排散发着香味的灌木丛说道。

「妈,这叫七里香,不叫夜来香,您不会是以为夜间会散发香味的话,只有夜来香吧?」

楼妈气道:「你这毒舌的­性­子从来不肯改,居然还找得到能忍受得了你的女人!如果不是耘禾太好骗,就是丰禾在天上保佑你,不然你就得打一辈子的光棍了。」

楼然眉一挑,突然对母亲的「言灵」功力崇拜了起来,这话说得,虽不中亦不远矣呢。

「什么保佑不保佑的,您以为丰禾当神仙去了吗?还能给凡间的友人开后门送好礼的。」

「我倒宁愿相信他是当神仙去了,这样我会好过一点,毕竟年纪轻轻的就过世了……再说,你又对他那样好,好到他父母都做不到这样尽心尽力,他怎么会不感念你?若人死之后灵魂是存在的,那么她他就会回报你这份善缘。」

「嗯,或许吧……」也许这就是丰禾变成曲耘禾回到他身边的原因吧?楼然是愿意这样想的。

楼母看着儿子脸上少见的温柔神­色­,心中随之一片柔软,也不生气了,勾住儿子的一只手臂,呣子俩在种满七里香的步道上散布着。

「我想你是心知肚明的,耘禾跟丰禾很像,我不问你是因为她像丰禾而爱上她呢,还是你天生就喜欢亲近这样­性­情的人,总之,好好过日子吧,别让过去困住了你们的感情,也不要让耘禾有一天跑来质问你,你是不是把她当替身什么的。」说到这里,叹了口气,道:「夫妻这种关系很麻烦,既是最亲密的两个人,却又最容易出现信任危机,只要出现过一次,从此就别想好好过日子了,那个疙瘩会膈应你一辈子,所以你一定要放在心上,别不当一回事。」

「妈,我当然知道该怎么做,一开始,耘禾就知道丰禾的事了。」

「那她是什么反应?」楼母好奇追问。

「有自信的人,从来不会认为自己是谁的替身,妈,耘禾很像丰禾,但她不是丰禾的替身,我并不是这样看待她的,她也知道。」因为耘禾就是丰禾,而她向来没有自苦的毛病……

「如果他们有着相似的脾­性­,那真是很好,对人生有着一种豁达潇洒的态度,实在是难得,我还记得当年,丰禾都病得不成|人样了,结果我们去看他,他还是负责逗我们开心,反倒像是我们才是生病的人,而他来探病似的。」笑着摇摇头,忍不住又叹气了。

「是啊,所以我不可能找替身,世上再没有第二个丰禾了,或许找得到几个长得像丰禾的人吗,但都当不成替身。」

「耶?那之前那个『明星脸』专题又怎么说?」她可是知道高丰二十八楼有个人很像丰禾的。

「咦!妈,你远在美国,怎么知道《高丰大声说》的内容?」

「自从两个月前宋小姐带回了她的小弟,而她的小弟带回了一堆《高丰大声说》当纪念品,并在贵­妇­圈广为流出之后,向我询问如何订购时,我才知道你把公司期刊当八卦杂志经营起来了,还有声有­色­的,比影视周刊还好看。」斜睨儿子一眼,「我这当妈的,就算还没搬到美国住时,对你的了解,也没有《高丰大声说》一期知道的多。」现在楼妈以及众多远在美国的贵­妇­们,都成了《高丰大声说》的忠实读者,这次回国除了亲眼见见儿媳­妇­外,其实主要是为了到高丰期刊部门商讨大量订购以及海外寄送事宜。

「看来我们高丰的事业触角可以朝八卦传媒这块伸展了。」楼然低笑道。

「别想转移话题,那个像丰禾的男孩子,其实也就是被宋小姐错认为是丰禾的人,是你提拔上去的吧?别想否认,《高丰大声说》都指明了。」

「我没想否认,他确实是我提拔上去的。」

「那不就是把他当丰禾的替身看了吗?」

「才不,我那时只是把他当照片看。」

「你——」被儿子的回答噎住了满肚子的话,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总之,我跟耘禾会很好很好的,您不用担心。」

「我不担心,只要她没被你的毒舌吓跑,也没有常常被你堵住话,堵得都快心脏病,那我绝对相信你们会一辈子过得很好。」楼母瞪他一眼,「记住啊,你是大男人,别总是不让人,对女孩子要绅士一点,耘禾再像丰禾,到底仍是个女人,心思敏感多了,很容易受伤的。」

「……妈,你想太多了。」楼然这才想想,丰禾现在是女人,穿着虽然少有裙装,但外表确实是百分之百的女人了,但她的心态却不是,一直是原来的那样,至少,就没有老妈口中说的,女人专有的心思敏感容易受伤什么的……

「是你想太少了。」楼母感叹道:「小然啊,其实当年我看着你跟丰禾那样要好,心中总遗憾的想着,如果丰禾是女孩子就好了,那你们绝对是天生一对,我这辈子就没见过你主动对谁好的,还好成那样。」唉。

「是啊,我也不知道我会对一个人那样好。」楼然也不是不感叹的。

「我更常常在想……如果丰禾的病好了,或许你就给我跑去当同­性­恋了。」

「……如果真的跑去了呢?」楼然再次拜倒在母亲神准的直觉里。

楼母目光复杂的偏头看着儿子,从儿子认真的眼神中看到必然的答案。轻道:「真是那样,也就只好那样了,身为一个母亲,总是希望儿子过得快乐的,即使你无法满足我儿孙满堂的愿望……可惜,没有如果。」

「妈,你会看到儿孙满堂的。」楼然慎重承诺,搂着母亲的肩,往屋子的方向走回去,「您现在再清心逍遥一两年吧!等我跟耘禾有孩子了,您可要回来帮我带喽。」

「哎,那是当然要的。」这话题她很爱,立即眉开眼笑起来。

在进屋之前,还是有点不放心的交代道:「小然,结婚之后,就别再想起丰禾了,好好过日子吧。」

「我发誓,这辈子绝不再想了。」

当然不用想,因为人就在他身边,这辈子都在,再也无须担心一边心碎一边想念着了,他发誓,这辈子再不受这样的哭了,曲耘禾允了他的。

她允了,就会做到。

(之四?扫墓)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你说,扫着自己的墓,是怎么个断魂法?」

曲耘禾站在墓碑前,看着自己曾经的名字被铭刻在上头、曾经的身体骨灰被埋在墓里头,心中真是百味陈杂,这种两两相望的感觉,真是太奇特了的说……

「我正想问你感想呢,没想到你倒是先问我了。」遗照惯例,把满篮子的七里香撒匀在黑­色­大理石墓地上,才走回她身边,一同望着丰禾的名字。

今年的清明节是四月四日,也就是昨天,楼氏宗亲共聚在这私家山区墓地大祭,而今天,四月五日,是属于丰禾一人的清明节,向来不与楼家列祖列宗共享祭祀,即使葬他的地方就在楼氏的地盘上。

「当年我虽然在遗嘱上写着由你全权办理我的后事,不让我父母Сhā手,但我真的不认为我父母有那么好摆平,你是怎么做到的?」

他还记得自己病入膏肓那会儿,父母没次分别来看他时,都企图要他改变主意,说什么落叶归根的,哪有让外人Сhā手的余地,总是吵得他头痛欲裂,直到被赶来的楼然轰走才算完。

楼然哼一声,才道:「他们两位老人家,一个要带你去印尼,说在那边买了私家墓地,把祖宗都迁过去了,地方大风水又好,还是什么龙|­茓­来着,比我楼家这块犄角地好上千倍不止,说你葬在那儿,下辈子一定贵不可言,切!印尼能有什么风水宝地,还龙|­茓­呢!那他们一堆天灾人祸金融危机以及华人大屠杀的,又是怎么回事?」冷笑声,接着道:「另一个说要带你到加拿大,说那边风景好,又有她可以相伴,我问那位老太太说,人活着时你就丢他一个人在台湾讨生活了,也没想过一个儿童需要大人相伴,怎么人死了,你就有空说要相伴了?」

「这么毒舌,当时你一定气坏了。」她搂住他腰道。

「没气坏,就只是实话实说,倒是他们脸­色­都不太好。」耸肩。

「你­干­了什么好事气坏他们?」曲耘禾很了解纯粹的毒舌并不能真的气坏他父母,他们可都是很坚心如铁的人呢。

「当他们得知你已经病故,赶来台湾时,我已经将你的法事做完、身体烧成骨灰、葬进这儿了。」

「……我猜,病故通知是你发送给他们的吧?」

「当然是我,还能有谁?」

「……而那两份送向印尼与加拿大的通知函,大概是托了海运吧?」

楼然很扼腕的哎呀一声:「我该想到用海运的,等他们收到都一个月之后了,那我就可以把你的法事做得更华丽盛大一点,真可惜,平信邮寄国外还是送得太快了。」

懒得理他的杰作,总之三方斗法的最终结果就是楼然赢了,她一点也不意外是这个结果,不管过程有多么艰辛。

楼然当然也没兴趣多说那些不相­干­又不愉快的事,指着丰禾墓边的一块空地道:「这里,曾经是我留给我自己的墓地,而现在,它变成我们两人的了,对这里的风景,还满意吗?」

曲耘禾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最后停顿在海的方向,这里是台湾的东北角,可以远眺太平洋的波光,白天有旭日东升的朝气蓬勃,夜晚则有海上生明月的婉约意境,真是再美好不过了。

「山光水­色­,日出月升,这大概是我们这辈子住过的,最好的地段了。」

「因为最好,所以用来长眠。」

「哎,墓旁有挚友,同|­茓­有爱人,你这也算是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啦。」她笑盈盈的看着他,一脸恭喜的样子。

楼然拿额头轻撞她一下。「彼此彼此,同喜同喜。」

两人闲笑完,接着就做起扫墓流程,曲耘禾不懂这些,都随着楼然做,忙完一切后,他们一同盘腿坐在墓碑前的大理石明堂上,将带来的酒放在碑台上,由于酒水祭品都是楼然准备的,所以曲耘禾现在才看清带来的是什么酒——

「台啤凤梨啤酒?」曲耘禾扬眉,「上回我说挺好喝,还被你笑说这叫果汁,不叫酒,怎么买来拜我啦?」

「当然是因为今年忘了准备加拿大冰酒。」往年他都带一瓶加拿大冰酒过来,因为那是丰禾生前唯一喝过的酒。

「少来,你以为我没发现地下室的酒窖存了好几瓶!」

「你现在不能喝有太多酒­精­含量的饮品,既然喜欢这种没什么酒­精­的果汁啤酒,那以后馋酒了,正好喝这个。」

「你陪我喝?」

「当然,不管什么,我都奉陪。」楼然理所当然的说完,便将三瓶啤酒都打开,一瓶供了丰禾,一瓶交给曲耘禾,两人同时仰头喝了一大口,清甜的酒液与细致的泡沫一路从嘴里清凉到肚子里,霎时暑气全消,全身都舒服起来了。

楼然将她搂过来,把酒朝着丰禾的墓碑道:「敬过去。」

曲耘禾也跟着照做,将啤酒高举:「敬过去。」

接着,不约而同,两人将手里的啤酒瓶互相轻碰了下,同时发声,说出一样的话,「敬现在。」

「那,未来呢?」曲耘禾目光扫向那块墓地预定地。

楼然额头抵着她的,很有想象力的笑道:「你问我很久很久以后的未来吗?当然就是,儿孙们在我们的墓前一边扫墓一边很文艺的念都会乡愁啦!」

——儿孙在外头,阿公阿嬷在里头……

很美好的未来,不是?

——全书完

后记(一) 基情四­射­

于是,我写了一本耽美……

在完成这本书之后,我是这样想的。

其实,在开完之时,我只是觉得「男变女」这个题材很有趣,之前稍稍写过一点,却一直觉得意犹未尽,总想再开一本来把一些想法给阐述得更完整,于是就有了这一本,真的,完全没有想到,连我自己都觉得写了一本耽美,而不像言情。

爱情与友情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它的界线可以有多模糊?以致于模糊到暧昧?

我记得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些久到差不多都要遗忘掉的中学时光里,那个年代流行男女分班,男­性­这种生物像是只存在于银河系之外,与女生们的世界完全不相­干­,于是,班里交情特别好的女孩们,也不称什么结拜姐妹了,直接「老公」、「老婆」的嚷嚷开来,还以交情的亲密度区分「大老婆」、「二老婆」、「小老婆」之类的排行,而往往姐妹淘里最有人气或最有服务­精­神的那一个,便顺理成章当了「老公」。

在没有男­性­的世界里,女­性­们将友情以爱情扮演,还煞有其事的把上课偷传的纸条戏称为情书,在虚拟的角­色­里自得其乐,这些种种,算是在那段青涩且压抑的惨淡岁月里,唯一能轻松点的乐事。

同­性­的友谊里,也有着复杂的纠葛啊!谁跟谁比较要好?价格已说了什么悄悄话,丙没听到,也没有被随后告知,便不由得耿耿于怀了,觉得被排挤了,或者被说了小话了,所以甲乙两人才没对她说……

而其实,甲可能只是在跟乙说「借我一支笔」或「等会一起上厕所」之类的小事,这种话,完全没有通传姐妹淘的必要——虽然她们两人是凑到耳边说的,令旁人看了,感觉像是在耳语什么惊天机密似的。

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每天每天总有一些类似的事件上演,谁跟谁说了什么不跟她说,其他都一起去福利社了,为什么独独落下她没叫一声?种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轮着播映上一次……

分分合合、吵吵闹闹、恩恩怨怨的,此起彼落,没完没了。

当时我瞧着班上那几个小圈子各自上演的爱恨情仇,虽然年轻识浅,搞不懂是怎么一回事,却也瞧得很起劲,拿着小本子不时记下一些心得感想,还不由得感叹到:八点档连续剧不过如此了。

那时我心中其实就已经产生一种疑问了,友情与爱情这两种东西,好像是可以混为一谈的啊……

在一群朋友圈里,有人情分浓,有人情分浅,有人会因为这样而很得意或介意,尤其,如果那群朋友里有个极其出­色­的领袖人物——比如成绩优秀的,比如长得特别好看(帅气)的,比如有某种特长被师长倚重的,都会让群里其他人竞争不已,企图成为那人的「最好朋友」,「大老婆」,甚至「唯一老婆」,当然,争风吃醋是有,大打出手却从没见过。

也不知道我的人生观有没有在那里就被导向歪路,总之,我后来一直认为情到深时无差别——不分友情亲情爱情……

父母对子女里的某一个特别疼爱,但那一个并不是你,你介不介意?

好友对有一个朋友完全的无话不谈,常常凑在一起说悄悄话,你吃不吃醋?

而这好处费,跟谈恋爱时,对另一半产生的独占欲像不像?

总之,我觉得蛮像的。

再说回耽美吧。

我承认我没有写出一本正常耽美的本事。

话说,这类的文,我也看了不少,常常越看越疑惑,绝大部分看起来,都觉得那根本只是披着耽美皮的言情文,后来有人告诉我,若想看真正像样的同­性­恋文字,就去找「同志」类,而非「耽美」类,当然,同志文字不是没看过,但那类往往太过写实,看起来不舒服也不迷人,委实不是我们这种满脑子梦幻泡沫的人承受得起的。

对耽美这类文体还有太多疑惑,所以从来没有打算涉入,写了这本疑似擦边球的故事,原来也不是为了玩耽美暧昧,真的!

写这本小说,主要的想法还是放在「死党挚友」这样的情感上,友情可以结交到多深?知己这词儿听起来竟觉得比情侣亲密,就像是半身般的存在,对友情的种种臆想,到底还是让我忍不住为之浮想连篇了……

心动于是行动,然后,就有这本书了。

不管你们看了会不会骂我狡猾,总之,我是圆满啦!

如果你觉得这是一本耽美,那就是。

如果你觉得这是一本歌颂友情之作,我同意。

毕竟,情到深时——都是爱啊!

以上,闪人,下本书见!

后记(二) 2012.记.德珍

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写这篇文,也,考虑着这样的文适不适合放在这里。

后来想想,如今言情界都这样了,想写趁现在吧!不管是想写的小说,还是想说的话,还有什么想发表的,就发表吧!

所以,写还是要写的,毕竟,心中那股散不去的淡淡惆怅,引发了许多的感慨,总想伤春悲秋的抒发一下,虽然像是在无病呻吟,也确实挺矫情的,不过人到中年,谁不挟着更年期的威名,趁机撒泼作怪一番呢?反正大家都该体谅的。

在这个号称世界末日的二O一二年,由于还没过完,所以全地球人的生命会不会真的在这一年终结?就只能等到十二月最后一天、最后一刻来确认了,大家耐心等着吧!别急,但现在,它是还没来的。

世界末日还没来,德珍却早预言先一步走了。

德珍啊……

有着比我年轻的生命。

有着比我耀眼的­性­情。

更有着比我热情的事业心,如果给她足够的健康与时间,她会画尽全世界!

她有一双好眼睛,又大又充满生气,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精­神。

她有一把好嗓音,又柔又娇又甜,就算是谈判过程中寸步不让也能包装得很甜蜜,不会教人觉得强势很硬气。

学美术的她。除了善于绘画、善于营造浪漫生活,也善于妆点自己,总把自己打理得很亮眼细致,她造型多变,有时走民族风,有时走文艺风,更多时候展现古典风,浓妆也好,淡妆也罢,她热爱美术,把自己当成画布去创作,好不忸怩,坦然展示。

她­性­格上的大胆自信与充满主见,由此便可见一斑。

德珍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她努力,她自信,她大胆,她有太多计画,她不只想当东方画姬,便想要全世界都看到她的画……如果老天愿意给她更多的时间、给她健康的身体的话。

但是,很遗憾,没有,没有更多的时间,也一直没有健康的身体。

一切,于是到此为止。

一个热爱工作的人,并不知道自己会在工作中永远的与这个世界告别。

那时,她可能只是修图修得累了,趴在电脑前闭眼休息,脑中或许还在想着:这次的画册要什么时候发行?要不要搭漫博展、办个签书会?如果要办签书会的话,要用什么造型出现呢?

想着想着,累得睡了,电脑一直开着,想说眯一下就起来继续工作了,开着无妨……好累,睡一下吧。

就这样睡了,再没醒来。

没有人料想到她会这样离开,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太过年轻就走完了一生,就算那一生十分­精­彩,但对她自己以及身边的人来说,仍旧是件无法接受的事吧,对她而言,是遗憾,对亲友而言,是伤痛。

与德珍不算非常熟,构不上至亲好友的行列,我与她——

先是作家与画家的合作关系。

再是服务于同一家出版社的同事关系。

后来因为一个画肖像当封面的企画,一起吃饭聊天几次,也算结识了。

再后来,吃到她亲手设计的喜饼,真心为她找到个好归宿而欢喜。

最后一次相见,应该是在二OO八年夏天的签书会上吧!

婚后的她,大部分时间长居北京,透过老板传话说欢迎我到北京去玩,到时带我参观故宫,保证有很多好玩好看的……

言犹在耳,北京一直没去成,那个热情说要招待我去玩的人,已经不在了啊。

生老病死,我们都在经历,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只是当死亡的消息明确传来,而死者的姓名与年纪,熟悉且出乎意料的年轻,才真正体会到了那种沉重,不是随口说句世事无常就真能释怀的。

德珍啊……

你离开的方式很利落,一如你向来­干­练的工作态度,没有给我们反应的机会,没来得及道别,就挥挥衣袖走了,所以这份遗憾,对我们而言,终是难以释怀。

虽然你离去已经好几个月了,但我还是想正式的对你道别。

在这里,在二O一二的这一年,记下你的离去,与我的告别。

德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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