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法律,两位正教教友。现在我是个记不得姓名的流浪汉,那么至多也就判我流放到西伯利亚东部去,再抽上三四十下鞭子罢了,可我要是对他们说出真姓名和真出身,那他们就会把我发配去做苦工了。我懂!”
“莫非你做过苦役犯?”
“做过,亲爱的朋友。剃了头发,戴着镣铐,足足有四年呢。”
“犯了什么案?”
“杀人案,好人!我小时候,十八岁上下,我妈一不小心,原该在老爷的杯子里放上苏打的,却放了砒霜。储藏室里各式各样的药盒多得很,很容易拿错。……”流浪汉叹口气,摇摇头,说:“她老人家是个笃信宗教的人,可是谁知道她呢,别人的灵魂好比一片密林啊!这也许是不小心,可也许是老爷跟另外一个使女亲近,她心里受不了这种气。……说不定砒霜是有意给他放的,上帝才知道!我那时候年纪小,不大懂。……现在我还记得,老爷确实另找了个姘妇,我妈伤心得很。后来我们差不多打了两年官司。……我妈判了二十年苦役刑,我年纪小,只判了七年。”
“为什么也把你判刑呢?”
“因为是同谋犯。那个杯子是我拿给老爷的。素来都是这样:我妈冲好苏打水,由我拿给他。不过,两位老兄,这些话,我是照基督徒那样,当着上帝的面,给你们讲的,你们可别告诉外人啊。……”“放心吧,别人是连问也不会问我们的,”普达哈说,“那末,这样说来,你是从做苦工的地方逃回来的?”
“是逃回来的,亲爱的朋友。逃跑的一共有我们十四个人。
求上帝保佑他们,那些人不但自己逃跑,也把我带上了。现在你想想看,伙伴,凭良心说,我有什么理由说出我的底细呢?要知道,他们会又把我押回去做苦工的!可是我怎么能做苦役犯呢?我是个娇贵的人,有病,喜欢睡在干净的地方,吃讲究的伙食。我祷告上帝的时候,喜欢点上一盏小灯或者一支小蜡烛,四周要没有吵闹声才好。临到我叩头,地板上应该没有垃圾,没有痰。每天一早一晚,我要为我妈叩四十
个头呢。”
流浪汉脱掉帽子,在胸前画十字。
“不过,随他们把我流放到西伯利亚东部去好了,”他说,“我不怕!”
“莫非这样倒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