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吗?”
施崇平不作声。
“好看吗?”
“好不好看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看。”
“很累呀!”
“我们分开一下好吗?”施崇平说,“我忍受不了一个比我还要忙碌的女朋友。”
“这是我的工作呀。”王霭如抗议。
“你记得我们上一次Zuo爱是什么时候吗?”
王霭如实在也记不起来。
“我不是只想要这些,我需要的是关心。”
“我也想有人关心我。”王霭如说。
“我做不到了。”施崇平痛苦地说。
“那好!”王霭如站起来,离开戏院,她向来是如此倔强,从不肯向施崇平低声下气。
“一心下个月要调去东区,那边需要人。”这天晚上一起当值时,周秀清告诉王霭如。
“那么他以后不能陪你当夜班啦?”王霭如说。
“我们打算年底结婚。”周秀清甜丝丝地说。
“恭喜你。”王霭如不禁感怀身世,“我跟崇平分手了。”
“为什么?”周秀清惊讶。
“是他提出的,大概是嫌我没时间陪他吧。”
“他会不会只是发牢骚,你们都已经一起这么久了。”周秀清安慰她。
王霭如哀哀地摇头:“他早晚会把我忘掉。”
第二章
余一心调到东区那边不够三个月后,就跟一个护士来往,他们谈恋爱的消息不胫而走,余一心不再常常来宿舍探周秀清。一天晚上,医生宿舍内,传出周秀清与余一心激烈的争吵声,自此,余一心没有再出现。
周秀清是个很坚强的人,对于分手的事一直不愿多提,事实上,作为一个每天工作二十小时的医生,她也没有时间去失恋。
十二月的一天,周秀清与王霭如在一天内总共做了八个除盲肠的手术。最后一个手术完成后,两个人累得倒在更衣室的沙发上,连说话都乏力。
“你快乐吗?”周秀清问王霭如。
““快乐”?很久没有听过这两个字了,我现在只想睡觉。”
周秀清与王霭如各自回到宿舍后,大概三十分钟后,周秀清从宿舍房间的窗跃下,头部先着地,一张美丽的脸孔撞得粉碎。
分手后,施崇平头一次打电话给王霭如。
“我看到了周秀清自杀的新闻。”
“她死前三十分钟还跟我一起。”王霭如哽咽。
“是因为余一心吗?”
“所有人都是这样想,余一心或许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我们生活的空间太局促了,没时间快乐,也没时间忧伤,操着每天看着人死去的职业,太痛苦了,我们才是病人。”
“要我来陪你吗?”施崇平温柔地问她。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女朋友。”王霭如哭着说。
“傻瓜,别哭,你可是个称职的医生呢。”
说来讽刺,周秀清的死,竟令王霭如和施崇平复合。
在周秀清的丧礼上,余一心并没有出现。在丧礼后的一个星期,王霭如接到余一心的电话。
“余医生,找我有什么事吗?”王霭如冷冷地问他。
“能出来见个面吗?”
“不用了。”
“我没想到秀清她会——”
“我不想听一个幸存者的忏悔。”
周秀清的事,很快便被大家淡忘了,王霭如的拍档,也换上另一个人,毕竟在医院里,死亡是平常事。
“我昨天在酒吧里碰到余一心,他喝得酩酊大醉,心情很坏。”施崇平告诉王霭如。
“活该!”王霭如说。
“他是蛮可怜的。”
“难道你同情他?”
“他没有想过周秀清会自杀。”
“但他移情别恋。”
“移情别恋何止他一人?周秀清是为他而死的吗?”
“我也不知道。”
“也许她只是无法忍受他离开她,她想用死亡把他永远留在身边。”施崇平说。
“周秀清已经死了,请你不要批评她。”王霭如不满。
“我怀疑医生到底有没有感情。”施崇平说。
“为什么没有?”王霭如反问他。
“算了。”施崇平不想跟王霭如争辩,“我们开开心心的吃一餐饭吧。你喜欢吃什么?”
“医生也是有感情的,而且感情比普通人脆弱,我们比普通人更接近生和死,更明白生死无常。”
“是吗?”施崇平淡淡的说。
这时王霭如的传呼机响起来。
“急症室突然来了一批车祸伤者,我要立即赶回去。”王霭如告诉施崇平。
施崇平不作声。
“别这样,我晚一点打电话给你。”王霭如站起来。
“今天本来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施崇平说,“我已经办好手续,下个月到英国念书。”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你有时间听我说吗?”
“要去多久?”
“两年。”
“你已经决定了?”
施崇平点头。
“那我可以说些什么呢?”王霭如无奈地站着。
“你的工作真的比一切都重要吗?”施崇平反问她。
“如果我懂法术,我会变出许多时间来陪你,可惜我不懂法术。”王霭如叹一口气。“好象是我不谅解你。”施崇平苦笑。
“希望你能够找到一个愿意给你时间的女人。”王霭如倔强地说。
王霭如走出餐厅,登上一辆计程车,哇啦哇啦地哭起来。
第三章
施崇平去英国读书前一个晚上打电话给王霭如:“我走了,跟你说声再见。”
王霭如抑压着感情,冷冷的说:“祝你学有所成。”
“你写下我的电话和地址,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好吧。”
“我想你也不大需要我。”施崇平唏嘘道。
“也许是吧。”王霭如倔强的说。
六个月后,王霭如被调到南朝山医院实习,相比起以前,这里的工作十分“轻松”,因为病人都是时日无多的绝症病患者,王霭如不用担心救不活他们。她的工作只是开处方最厉害的止痛药和签发死亡证明。
医院里有一个病人名叫徐乐民,才三十四岁,患上末期骨癌,每天要注射两次止痛药,王霭如相信他只有一至三个月的寿命。
徐乐民瘦得只剩下八十磅,对身高五尺八寸的他来说,是太瘦了,他的脸色苍白,但看得出健康的时候,是一个长得相当迷人的男人。
王霭如特别留意他,是因为他床边时常放着一个沙漏。那个沙漏有一个巴掌那么大,框框是用玫瑰木造的,很漂亮。时日无多的人,通常回避现实,不肯看着时间过去,但这个徐乐民却每天安祥地看着沙漏,看着自己的生命一天一天油尽灯枯。
“这个沙漏是一个很特别的朋友送给你的吗?”王霭如问他。
“是我自己造的。”徐乐民说,“我是礼品设计师,负责设计手表、信封信纸、毛公仔、沙漏、音乐盒玩具等等。我的设计在香港和外国也有得卖。”
“我喜欢音乐盒。”王霭如说。
“有时间的话,我造一个送给你。”徐乐民说。
王霭如听了觉得很唏嘘,这个垂死的人竟然说:“有时间的话。”
“谢谢你。”王霭如说。
“你喜欢一个怎么样的音乐盒?”徐乐民问她。
“有跳舞女孩的。”
“这种音乐盒现在已经没人造了。”
“我小时候拥有过一个,后来不见了。”
“我太太也是跳舞的。”
“是吗?为什么不见她来探望你。”
“她不会来的。”徐乐民幽幽地说。
“对不起。”王霭如后悔自己说错了话,为了扯开话题,她拿起床前那个沙漏来欣赏。
“沙由上面流到下面,每次需要多少时间?”
“六十分钟。”徐乐民说。
王霭如把沙漏举高,抬头望着里面的沙由上流下。
“真的很漂亮。”王霭如赞叹,“里面的沙真是沙来的吗?”
徐乐民没有回答。
王霭如把沙漏放在床前,一不小心,把沙漏从床上掉下来。
徐乐民立即扑到地上把沙漏接住,狠狠的责备王霭|奇-_-书^_^网|如:“王医生,你要小心一点。”
“对不起。”王霭如尴尬地道歉。
这天夜里,王霭如睡不着,独自在走廊里散步,碰到徐乐民。
“你的精神不错。”王霭如说。
“我也觉得今天的精神好象很好。”徐乐民说。
“下床走走也是好的。”
“王医生,你有没有杀过人?”徐乐民问王霭如。
“为了母亲的安全,要把她腹中的胎儿杀掉,算不算杀人?”王霭如说。
“我杀过人。”徐乐民淡淡的说。
王霭如并不感到惊讶,根据她的经验,垂死的病人,会突然产生许多幻觉。
“四年前的一个晚上,我杀了我太太。”徐乐民说,“她是个事业成功的女性,忙得不可开交,我想她陪我,她总说没时间,我造了很多东西给她,其中一个音乐盒,她从来没有打开过。一天,她跟我说,她爱上了别人,要跟我离婚,他说我是一个只会造梦的男人,只会整天造沙漏、音乐盒、心愿树,不切实际。”
“那天晚上,她嚷着要走,我用一个枕头把她局死,将尸体拖到浴缸,把她体内的血放清,然后我用镪水把尸体毁灭,最后,浴缸里只剩下一堆炭,我很小心的把每一块炭敲碎,磨成粉末。”徐乐民从口袋里拿出那个沙漏,翻来覆去,眼里充满爱意。
王霭如不寒而栗,她碰过那个沙漏的,它竟是一个女人的骨灰。
“我把她永远留在我身边,我们之间,终于有了永恒。我没想到,一年后,我患上了骨癌。”徐乐民哀哀地说。
“你别胡思乱想。”王霭如的身体在颤抖。
“我说的是真话。”徐乐民回头惨笑。
徐乐民在当天深夜去世,他的死亡证是由王霭如签发的,没有人来认领尸体,医院职员找不到他太太,他太太在四年前的一天神秘失踪,人口失踪组至今也找不到她。徐乐民说的是真话。
王霭如想起饱受煎熬的余一心和周秀清,为了把心爱的人留在身边,我们都用了最残忍的方法,无论是杀人或自杀,也是要永远留住一个人,施崇平说得对。
这一天晚上,王霭如打了一通电话到英国给施崇平。
“崇平,对不起,你可以给一个机会让我补偿吗?”
“傻瓜,别这样。”施崇平温柔地说,“我在旧摊子找到一个音乐盒,是跳舞女孩的音乐盒,你不是一直想要一个吗?我还打算寄给你,你等一会,我让你听听那段音乐。”
“我明天就买机票来陪你,以后我会尽量把时间留给你。”王霭如流着泪说。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作者:张小娴
他很有才气,她害怕他会爱上一个条件比她更好的女人,所以她告诉自己:‘要努力做个配得上他的女人。’为了爱,她卖力工作、追求成长,当她证明自己足以与他匹配之时,他却说:‘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没有支持,也没有股利,或许他从来没有想过,她的努力是因为他。在这个不下雪的地方,那双雪靴再也发挥不了它的作用,然而那条深蓝色的围巾,却仍暖暖的围绕着她的周身。
第一章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们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扯他的头发,把他的眼镜也扯了下来,他发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妆台前面的一张木凳发狂地扔他,他的额头被我扔中了,流出鲜血,他怒不可遏,从床上跳起来,捉住我双手,把我整个人揪起,再扔在床上。
我们都惊异于自己的野蛮和粗暴,一对受过相当教育的男女,最终竟以武力来解决问题。也许对一个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实在无法宣泄。
我跟阿政是因为工作认识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间报馆工作。我刚刚从大学新闻系毕业,加入那份日报当记者,那是一份相当有份量的报纸。阿政是我的编辑,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师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记者,他教了我很多东西,可是,那个时候,他有女朋友。那个女孩子是别间报馆的记者,他们是同学,那位女孩子也是一个很出色的记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几个月后,他与女朋友分手,听说她爱上了一个外国通讯社记者,而且要结婚了。阿政根本没时间伤心,就在那个时候,副总编辑派我和他到英国伦敦采访。
我们到达伦敦,那一年,天气特别冷,伦敦也下雪,我带备了各种御寒衣物,还包括一对雪靴,有经验的朋友告诉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够的,脚掌会生冻疮,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着一对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两次。
“你没事吧?”我扶起他。
“没事,没事。”他很尴尬。
我想,他的脚在那几天内一定长满了冻疮,我看见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么尺码的鞋?”一天采访时我问他。
“七号。你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问这些问题?”他问我。
“没什么。”我说。
第二天,我在出发去采访前到百货公司买了一双七号的雪靴给他。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哪里?我们要迟到了。”他板着脸孔说。
“你先换上这对鞋,不然你那一双脚会冻坏。”我把那双雪靴交给他。
他看到那一双雪靴,很是感动。
“你……你用不着这么客气,多少钱?”他腼腆地问我。
“是礼物,你快换上它吧,我们要迟到了。”我催促他。
他脱下脚上那双球鞋,我看到他的脚踝已长满冻疮。
“有时候,我怀疑你是故意让自己受这种苦来忘记失恋的苦。”我对他说。
他把那一双球鞋扔进垃圾桶,没有理我。
我看见他穿着那双雪靴走在雪地上,心里觉得很满足。
在英国的最后一天,不用采访,我们去游泰晤士河。
“阿政,你忘了她好吗?”我问他。
“为什么?”他问我。
“没什么。”我没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我不想看见你这么沮丧嘛!”
他从口袋拿出一条深蓝色的围巾,跟我说:“给你的。”
我没想到他会送礼物给我,我问他:“你什么时候买的?”
“你别理!”他一脸得色。
我把围巾绕在脖子上,问他:“好看吗?”
“好看。”他望着我说。
我们手牵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们的恋情在英国开始。
第二章
我时常觉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学生活是胡里胡涂过的,阿政看的书比我多几千几万倍。他有才气,我很害怕他会爱上一个比我条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诉自己,我要努力,做一个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后,大家都储到一些钱,我们看中了北角一个六百多尺的小单位,决定买下来,用作将来结婚。那时候,我是想嫁给阿政的,阿政也说过会娶我。
入伙的第一天,阿政抱着我绕着客厅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阳台,他作势要把我抛到街上,我跟他说:“好!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再没有人会这么爱你。”
他抱着我,他是不舍得我不爱他的。
同居的生活很快乐,我一直害怕两个人共同生活会影响感情,但我们没有这个问题,我们之间发生了另一个问题。
就在我们同居之后半年,一份新报纸即将出版,总编辑洪乐平是阿政的旧同事,他找阿政跳槽,薪水是他原来薪水的一倍,也请他带几个记者过去,阿政考虑了很久,新报纸的薪水虽然很高,但阿政却担心那份报纸办得不好,万一倒闭了,就会变成失业。他向来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况且他也念旧,不舍得离开一直工作的报馆。我跟他的想法刚好相反,我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应该趁着年轻出去闯一闯。
阿政终于作出了一个他认为很明智的决定,他留下来,而我则到新报馆工作,那么即使新报纸做不住,我丢了工作,还有他那一份薪水,万一新报纸很成功……其实他没有想过新报纸会成功,不过他说服不了我,便让我去试试。
我在新报纸的职位是编辑,没有了阿政的照顾,许多事情我都要自己做决定,我想做一个和阿政一样出色的新闻工作者。
阿政的估计错误了,新报纸非常成功,销量还超过了我以前工作的那一份报纸。这个时候,他们当然不需要阿政。
我的工作受到洪乐平的赞赏,他很提携我,给我很多机会,虽然有时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但我也从中得益不少。他处理新闻的手法比较煽情,跟阿政的做法不同,所以阿政常常批评我们做的新闻,我们会为一宗新闻的处理手法而吵架。
由于表现出色,我在三年间升职加薪数次,在行内也有人赞赏,我很高兴,因为我和阿政的距离接近了,从前经常有人在背后说我利用他,现在证明了我不是利用他。我要让人知道,我配得起阿政。阿政那时已是副总编辑。
也在那个时候,我发现我和阿政出了问题,他怀疑洪乐平追求我。
“没有这回事。”我跟他说。
“那他为什么要提拔你?”他反问我。
我很气愤,阿政这样说,就是不认同我的才干,他认为我的发展那么好,是因为我的美色。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骂他。
“不是。”他为自己辩护。
“当初是你作决定的。”我说。
“我知道。”他说,“我却不能阻止你爱上别人。”
“我没有。”我抱着他说,“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我也是。”他紧紧地抱着我。
那以后,他没有再怀疑我跟洪乐平。
一年之后,我又碰上另一个发展机会。洪乐平准备大展拳脚,他决定脱离报界,成立一间公关顾问公司,那是一门潜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当合伙人。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对。
“好端端当一个港闻编辑,为什么要转行?”他问我。
那时候,我已经厌倦了当一个天天去报道人间惨剧的记者。
“当记者可以有什么前途?”我反问他,“开公关公司是一盘可以赚大钱的生意。”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市侩?”他冷笑。
“你什么时候才肯变得现实一点?”我反过来问他。
“我没有你那么喜欢钱。”他说。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冲口而出。
“是的,我是个不会赚钱的男人,你去找一个会赚钱的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喜欢怎样便怎样。”他不再跟我讨论。
第三章
我答应了洪乐平跟他合组公关公司,我以为阿政会慢慢接受我的选择。
我们公司的生意比我们意料中要好,第四个月后已经赚到钱。我和阿政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报馆的一名记者在北京采访时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门,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连替他收拾行李的时间都没有。
“我出去了。”他拿着旅行袋说了一声就出门。
那时是严冬,北京应该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国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我赶忙在鞋柜里找出那双雪靴,拿去给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经登上一辆计程车了。
阿政从北京回来的那天晚上,脚上长满冻疮,我觉得很内疚。
“你为什么不带那双雪靴出门?”我埋怨他。
他没有理我,摊在床上闭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热水出来替他洗脚,我还是头一次替男人洗脚。
“你干什么?”他坐起来问我。
“替你洗脚。”我低头用毛巾替他洗脚,跟他说,“把脚洗干净,然后涂药膏。”
我一边替他洗脚,一边忍不住流泪,我想起我在英国买那双雪靴给他的情景,我记得他在酒店里脱下那双球鞋时,脚上长满了冻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个地步?我舍不得。
阿政捉着我的双手说:“傻女,别哭。”
“我们会一起到老吗?”我问他。
他点头。
但他的诺言没有兑现。他的事业停滞不前,我的事业则可说是如日中天,我在公关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红,每个月有接近十万,是他的一倍。
从前认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换一个更大的单位,但阿政反对。
“为什么要换?我喜欢这里。”他说。
“你不觉得地方太小吗?”我跟他争辩。
“我没有钱。”他说。
“可以用我的。”我说。
想不到我这句话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说。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们躺在床上,整晚背对背不说话。
换屋的事搁置了,但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频密。每当我兴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时,他总是冷冷淡淡的说:“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没有支持,也没有鼓励;或许他从来没有想过,我努力是因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输给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们又讨论换屋的问题。
“我们要换过一间屋,我的东西已经没地方放了。”我跟他说。
他坐在床上看书,对我的说话好象充耳不闻。
“你听到没有?”我问他。
“要搬的话,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给他气得七孔生烟。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说。
我很愤怒,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们打起架来,在这天之前,我们已经两个月没有Zuo爱。
我没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泪。
“我们分手吧。”我说。
他没有反对。
我把我们联名买的单位卖了,还了银行的贷款之后,把余下的一半钱存入他的户口,从此我们各不相干。
第四章
分手后的第一年,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
分手后的第二年,他介绍了一宗生意给我,我们偶然会通电话,我知道他正在跟一个女孩子来往。那个女孩子比他年轻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书,我见过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象我当年仰慕阿政一样;跟我不同的是,她没有觉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认为阿政需要一个和他一样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这个女孩子对我说。
从前我也知道阿政是个大男人,我以为自己是个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为了他,爱情是我生存的动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这种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个没有野心,甚至没有进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她想要个名份,我的年纪也不少了。”阿政一边搔头一边说。
我都忘了,他已经三十八岁。
“恭喜你,会请我喝喜酒吗?”我问他。
“你有空吗?”他问我。
“我还是头一次喝旧情人请的喜酒,我一定会来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阿政说。
“什么事?”
“那天打了你,对不起。”他说。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应该还手。”
“当时不可能不还手的。”我笑说。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间酒店举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帅。以前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憧憬过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想着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没想过新郎是怎样的。
我送给阿政的新婚礼物是一幅油画,可以挂在客厅里。我想了很久该送什么礼物给他,最后,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画,让他家里永远有属于我的东西。
在宴会厅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说。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说。
“什么事?”
“那一双雪靴,是你拿走了,还是我拿走了,搬屋时很乱,我都忘了。”我说。
“是我拿走了。”他说。
或许是我一厢情愿,我觉得阿政还是爱我的,他没有忘记那一双雪靴。
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阿政,我后来又买回北角那个我们一起住过的单位,时常站在阳台上,想起他抱着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没有人会象他那样爱我。
站在阳台上,我会希望香港下雪,那么阿政就可以穿上我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
——全书完——
《送外卖的女人》
作者:张小娴
第一章
徐嘉云小时候住在一家上海菜馆附近,她爸爸是海员,每年只有四至六个礼拜|Qī|shu|ωang|时间留在香港,嘉云的妈妈不爱入厨,横竖只有母女俩,续妈妈差不多每天午晚两餐都是打电话到那家上海菜馆叫外卖。
负责送外卖来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广东汉子,他仙风道骨,肤色象蜡一样,口里经常叨着一根烟,贪婪地望着客人手上的零钱。
妈妈说,他是道友,只有道友才会这么没出色,挨家逐户去送外卖。
这个肤色象蜡一样的广东汉,不用送外卖的时候,会坐在铺面看马会报,当徐嘉云经过这里回家时,他总是抬起眼皮望着她,徐嘉云从来不跟他说话,她看不起他。有一次,这个送外卖的从口袋里掏出一盒橡皮糖送给她,徐嘉云不肯要。她不想和这个人做朋友。过了几年,社会环境好了,薪金又贵,菜馆不再请人送外卖,也没有人愿意送外卖,那个广东汉子听说是进了戒毒所。要吃上海菜,徐嘉云要自己亲自去买,那时,她读中三。
她爸爸在船到岸的时候没有回家,他没有跟随大轮船回来,他在南非上岸了,听说在那边邂逅一个女华侨,落地生根。他写过一封信回家,信里夹着一叠钞票,就这样抛下徐嘉云两母女。
徐嘉云记得妈妈好象只哭过一阵,便把自己关在房里,从早到晚,不停的睡,不停的吃。
“我们去南非找他。”徐嘉云向妈妈提议。
“你有世界地图吗?”妈妈问她。
徐嘉云把地理课本拿出来,书内有一张世界地图。
“南非在哪里?”妈妈问徐嘉云。
“在这里。”徐嘉云用红笔把南非从地图上圈出来。
“香港呢?”妈妈问她。
徐嘉云又把香港从地图上圈出来。
徐妈妈拿过徐嘉云手上的红笔,在南非与香港之间画一条直线:“你爸爸已经离开我们这么远了。”
“妈,我们可以坐飞机去。”
“他不要我,我也不要送上门,女人绝对不可以自己送上门的,知道吗?”
徐嘉云看着地图上的南非,默默把书合上。此后,她再没有见过爸爸。徐妈妈染上了喝酒的习惯,她每天中午开始便喝酒,喝完睡觉,醒来再喝,她的脸好象越来越胀。
第二章
徐嘉云大学毕业之后在一家银行工作,负责个人投资服务。她与男朋友傅学松是大学同学。傅学松念的是法律系,徐嘉云毕业后,他还要攻读一年。傅学松念书的成绩很好,他父母都是律师,姊姊也是律师,傅学松于是也很顺理成章地进入法律系。傅学松追求徐嘉云并没有遇到多大困难,徐嘉云早就听同学说法律系有个叫傅学松的人很出色,当傅学松主动约会徐嘉云,她很快便答应了。
她常常埋怨傅学松没怎样努力追求过她,其实是她自己太心急了。傅学松是她第一个男人,她一直可望生命中的男人出现。他的记忆中的男人是她爸爸,但她爸爸在她脑海中的印象越来越模糊了,她要找人代替他,傅学松正好代替她爸爸在她心中的位置。
傅学松比徐嘉云年长一岁,但老成持重,很会照顾人。他将来的志愿是做大法官。
“你将来就是大法官太太。”傅学松跟徐嘉云说。
徐嘉云一直等这一天,她要成为大法官太太,然后和妈妈一起去南非找爸爸,狠狠地批判这个抛妻弃女的海员。
傅学松对徐嘉云的妈妈很照顾,他知道她们母女俩一向相依为命。徐妈妈不爱入厨,傅学松每星期都会陪徐妈妈吃饭。
“他是个好男人,你要珍惜。”徐妈妈跟女儿说。
“他才二十三岁,男人会变的。”徐嘉云说。
“我只怕你变。”
“你为什么偏帮他,你认他做儿子吧。”徐嘉云向妈妈撒娇。
这一天,一个男人来到银行。他年约四十岁,肤色黝黑,眉目清秀,拥有运动家的身材,穿着一件剪裁和质料都是一流的西装,很潇洒。个人投资服务部的四名女职员看到他,也为之心动。
“先生,请坐,有什么可以帮忙吗?”徐嘉云问他。
“我想把钱存在你们的银行。”男人脸带笑容说。
“欢迎。我的名字叫徐嘉云,是这里的助理投资经理,这是我的名片。”徐嘉云把名片递给男人,“这位先生,应该怎样称呼你?”
“我姓邱。”男人把名片递给徐嘉云。
徐嘉云接过名片,男人叫邱书庭,职业是建筑师。
“我们有很多项投资选择,我逐项跟你解释。”
“不用了,你替我拿主意吧。”
“那请你填一填你的个人资料。”徐嘉云把一份表格交给邱书庭。
邱书庭在地址一栏填上咖啡湾一栋别墅。
“你住在那么远的地方?”
“那是我设计的大厦。”邱书庭说。
“原来是这样,我拟好一份投资计划书之后,就向你报告。”
“好。”邱书庭起来说,“再见。”
“再见。”徐嘉云送邱书庭出去,“谢谢你。”
“这个男人很帅呀!”同事阿美跟徐嘉云说。
“很有男人味呀!”另一位同事芬妮说。
徐嘉云花了三天时间为邱书庭做了一个投资组合计划。
“邱先生——”徐嘉云打电话给他,“我是瑞士恒宝银行的徐嘉云,我已经替你做好一份投资计划书,你有时间上来银行吗?如果你没有时间,我可以到你的办公室。”
“你下班后到我办公室好吗?我要开会。”邱书庭说。
“好的。”
下午五时正,徐嘉云拿着计划书来到邱书庭的建筑师楼。
“邱先生正在开会。”邱书庭的秘书告诉徐嘉云。
“不要紧,我在这里等一下。”
邱书庭的会议直至七时三十分才结束,徐嘉云早就累得在沙发上打盹。
“徐小姐!”一个男人唤醒她。
徐嘉云张开眼睛,看到邱书庭站在自己面前,吓了一跳。
“对不起。”徐嘉云尴尬地说。
“进来我办公室。”
徐嘉云进入邱书庭的办公室。邱书庭的办公室有很多油画,其中一幅油画,画的是一艘远洋轮船,轮船上站满了人,纷纷将彩带抛出去,徐嘉云看得出神,小时候,妈妈曾经带她送船,就是这个样子。
“是我自己画的。”邱书庭说。
“真的吗?”
“我的志愿本来是画家,可是画家赚不到钱。”
“有些画家赚很多钱。”
“大部分的画家都赚不到钱,只有小部分建筑师赚不到钱。”邱书庭笑说。
“为什么会画轮船?”徐嘉云指着那幅画轮船的油画说。
“我很小的时候送过船。”
“我也见过这种船。”
“是吗?”
“我爸爸是海员。”
“哦。”
“船是世上最美丽的交通工具。”邱书庭说。
“也是最断肠的。”
“为什么?”
徐嘉云摇摇头,不想把家事告诉邱书庭:“邱先生,这是计划书,要我向你解释一下吗?”
“不用了。你有空吗?一起吃晚饭好不好?”
“对不起,我约了朋友。”徐嘉云看看手表,“糟糕了,已经八点钟啦?我约了朋友八点钟。”
“我开车送你去。”
“不用麻烦你了,邱先生。”
“不要紧,走吧。你约了人在什么地方?”
“香港大学。”
“大学?你男朋友还在念大学?”
徐嘉云想不到邱书庭竟然看得出她跟谁约会。
“邱先生,你在大学门口把我放下就可以了。”
邱书庭把车蓬打开,徐嘉云的一把长发在风中飞扬。
“我也是念香港大学的。”邱书庭说。
“什么?”风声和车声很大,徐嘉云听不清楚。
“我说我也是港大的。”邱书庭高声说。
“哦,你是哪一年毕业的?”
“什么?”
“我问你是哪一年的?”
“什么?”
“你是哪一年的?”徐嘉云在把声调提高。
车已经到了港大。
“一九七九年,遗憾不是跟你同年。”邱书庭说。
徐嘉云有点不知所措:“我到了,谢谢你。”
“你的头发很乱,先把头发梳好。”邱书庭把徐嘉云座位顶的一面镜子翻出来。
“谢谢你。”
徐嘉云拿出梳子把头发梳好。
“行了,谢谢你。”
“慢着。”邱书庭为徐嘉云把一绺垂在额前的头发拨好。
“谢谢你。”徐嘉云感到自己的心跳加速,这个男人为什么对她这样殷勤呢?而她竟不拒绝这种殷勤。
第三章
第二天中午,徐嘉云离开公司吃午饭,看到邱书庭就坐在公司对面那家有落地玻璃的餐厅里,只有一个人。邱书庭向她招手,她竟然毫不犹豫走过去。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等你吃午饭。”邱书庭说。
“我想你选错对象了,我对花花公子没有好感。”
“那你为什么进来?”
徐嘉云气得掉头走,邱书庭拉着她的手:“不要走,陪我吃饭,我道歉。”
徐嘉云乖乖坐下来,她在这个男人面前,竟象小孩子那样听话,她自己也无法解释。
在连续七天每天吃午饭之后,邱书庭邀请徐嘉云到他咖啡湾的家参观。
一千六百多尺的临海别墅,一个人住太奢侈了,徐嘉云心里想。
“站在这里,可以看到船。”邱书庭拖着徐嘉云的手站在阳台上。风把她的头发吹乱,邱书庭为她细心地拨好头发。
“我知道你是花花公子。”徐嘉云凄然说。
“你的嘴唇很干。”邱书庭说。
“不要吻我。”徐嘉云退后一步,“放过我。”
邱书庭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润唇膏,跟徐嘉云说:“过来。”
徐嘉云乖乖地走前一步,邱书庭替徐嘉云涂上润唇膏。
“你为什么会有润唇膏的?是哪一个女人留下的?给我看看。”
邱书庭把徐嘉云抱到床上,她乖乖地让他脱去衣服。
徐嘉云向傅学松提出分手,没有告诉他原因,傅学松的眼泪丝毫打动不了她。反而※※※责怪,令她哭了一晚。
“你和你爸爸一样狠心。”妈妈骂她。
“是的,我身体里流着他的血。”徐嘉云含泪说。
邱书庭没有给她承诺,她跟傅学松分手,只是一厢情愿的表态,但她无法爱一个男人而让另一个男人抱。
在她生日那一天,邱书庭把那一幅画轮船的油画送给她。
往年生日,她会和傅学松跟妈妈一起吃饭,这一年生日,她和邱书庭两个人度过,第二天早上回到家里,饭桌上放着了两盒外卖粉面,只吃了一半,徐嘉云心里很内疚。
“你自己去买的吗?”她问妈妈。
“是叫外卖的。附近餐厅有人送外卖,想不到现在又有人肯送外卖了。”
“餐厅竞争激烈嘛。”徐嘉云搂着妈妈说。
“我刚才看电视旅游节目,介绍南非,南非现在是旅游胜地呢!以前我以为那儿还有食人族,所以不敢去。”徐妈妈为自己的无知失笑。
“有机会我陪你去骑鸵鸟。”
“那个男人,你爱他吗?”
徐嘉云点头。
“那好吧。”
傅学松毕业了,进入父亲的律师楼工作,跟一个女律师谈恋爱,这些消息是朋友告诉徐嘉云的。
今天,所有人都下班了,徐嘉云仍然在等邱书庭的电话。八时三十分,电话响起。
“我在家里等你。”邱书庭说。
徐嘉云乖乖地坐计程车到咖啡湾,邱书庭把她抱上床。
这些日子过了三年,邱书庭什么时候想要她便找她,他不大爱陪她逛街,不想见她妈妈,也不带她回家见自己父母。他和她,就只有床上的关系。
徐嘉云曾经想离开他,违抗他,但当她在他的臂弯里,她便无法确定他爱不爱她。这个男人对她有强烈的爱和欲望,如果只是准备玩弄她,决不会跟她一起三年。每一次在床上,他都好象深沉地爱着她,并遗憾自己无法承诺什么,他最害怕的是失去自由。
徐嘉云不断说服自己,总有一天,可以感动这个男人。她为他放弃了傅学松,她一定要在他身上得到一些东西。
女人也许不知道,对男人而言,单纯的玩弄毫不刺激,玩弄爱情才有意思。
无论多么晚,只要接到邱书庭的电话,徐嘉云便送上门,陪他上床。
妈妈说,送外卖的都是没出息的人。
现在又流行送外卖了。独个儿赶去咖啡湾的时候,徐嘉云看不起自己。
《文丽珍的丝袜》
作者:张小娴
第一章
文丽珍和李大卓的关系已维持了四年,一直没有被银行里的同事发现,他们两个人的条件相差太远了,没有人想到李大卓会看上文丽珍。
文丽珍中学毕业后加入这间银行工作,任职出纳员,一做便是十五年。她个子瘦小,相貌普通,最特别的算是拥有一头黑而粗硬的头发,人家说发质硬的人,性子也硬。文丽珍沉默寡言,不善与人交往。她在银行工作了十二年,连一个知心的朋友也没有交上。
从来没有男孩子来接她下班,初时大家还好奇她到底有没有男朋友,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没有人再关心文丽珍的姻缘,但大家都知道她不年轻了,至少也有三十二、三岁。
李大卓在五年前调来中环这间分行任总经理,这是全港最大的一间分行,有百多名员工。他在这个集团工作了二十三年,曾经做过八间分行的副经理。李大卓只是一名中学毕业生,最初在银行里做文员,他很努力,也很有上进心,二十三年来不断进修,加上工作表现出色,终于在四十岁这一年登上分行总经理的职位。
他从前是一个在廉租屋长大的男孩子,今天,他拿着银行的低息贷款买下跑马地一层接近二千尺的单位,几年间升值了差不多一倍。今天的成就,是他艰苦经营回来的。
李大卓的妻子王翠芬是社会工作者,专门辅导青少年,她是个爱心泛滥的女人,最适合做这份工作。李大卓和王翠芬结婚十七年,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今年十二岁,女儿八岁,俱在名校读书。读名校,一直是李大卓的心愿,想不到要由他的子女来完成。
李大卓很珍惜今天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和李大卓相比,文丽珍就谈不上幸福了。经她双手数过也见过以亿计的钞票,但这一切好象都与她无关。她每天仍然带着饭盒回公司。
在这一栋由著名建筑师设计的智慧型银行大厦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淡泊,同事与同事之间,最投契的时候,是说人长短的时候。在这班人口中,银行里至少有三十对奸夫淫妇。
李大卓是女职员心中的好丈夫,他从没有与银行里任何一个女职员沾上关系,五年来,连一宗绯闻也没有。
文丽珍则是男职员眼中的怪人。
“我敢打赌她还是Chu女。”会计主任陶威廉以权威的口吻说。
“你怎么知道?”出纳的阿麦说。
“你没留意吗?即使是在摄氏三十三度那么炎热的天气之下,她仍然穿着丝袜,这就是老Chu女的特点。”陶威廉说。
文丽珍当然已经不是Chu女。她爱穿丝袜,对她来说,不穿丝袜就等于没有穿衣服一样。她爱到利源东街买丝袜,但看见漂亮的丝袜,她也会买来收藏。
在她那个狭小的房间里,文丽珍用一个高一尺半宽三尺半的樟木柜来放她的丝袜。她将每一双丝袜整齐地卷好,排在樟木柜内。
她的收藏品之中,最贵的是一双黑色鱼网丝袜,脚踝部位有几颗假钻石。她不会穿这种丝袜,这种丝袜只适合一个性感美艳的女人穿着,她可不配啊。
她有一双丝袜,是绿色的,《绿野仙踪》的绿,文丽珍时常幻想,穿上这双丝袜,可以到森林去。有一天晚上,她穿上这双丝袜睡觉,果然梦到自己住在一个漂亮的森林里,可惜在梦里她不是人,是一株茎部绿色的植物。
樟木柜里,还有一双血红色的丝袜,文丽珍从来不穿红色衣服,但她觉得这双红色的丝袜很诡异,该是穿在一个女吸血僵尸的一双修长的美腿上的。
不穿丝袜,就是不穿衣服啊。
第二章
五年前的一天早上,文丽珍在八时正就回到银行上班,她经常是最早上班的一位职员,那天,她穿着一双新的肉色丝袜。一个穿着笔挺西装的男人走来出纳部巡视。
“只有你一个人吗?”男人问她。
文丽珍点头。
原来他就是新来的总经理李大卓。她早就听过李大卓的大名,在他调来主理这间分行之前,已经有很多同事谈论过他,他们说李大卓是个十分勤力的上司,从一个柜位出纳员攀升到最大一间分行的总经理,可说是一个神话。大家对李大卓赞口不绝,说他在每一间分行工作时,无论那间分行有多少名员工,他也记得每一名属下的姓名和个人资料,令属下感到上司很关心他们。
“你是文丽珍,加入银行已经七年了,对吗?”李大卓问文丽珍。
文丽珍受宠若惊。
“你的贫血病好了一点没有?”李大卓问她,“我留意到你的身体检验报告。”
“情况还是差不多。”文丽珍一板一眼地回答。
“这个李大卓真会关心人。”文丽珍心里想。
自从李大卓来了之后,银行里的女人经常讨论他,心仪他的女人,少说也有一打以上,不过,据李大卓的秘书说,李大卓是一个家庭观念极重的男人,而且为人正派,似乎除了太太之外,并没有其他女人。其实,他每天早上七时三十分回到银行,差不多每晚都是十二时才离开银行,还有什么时间搞婚外情?
李大卓来了银行大概半年以后的一天晚上十时多,文丽珍正在加班,李大卓经过出纳部,看到她。
“文小姐,只有你一个人吗?”
“还有两位同事刚刚离开,我现在就走。”文丽珍站起来说。
“周末晚上还要加班,不用跟男朋友约会吗?”
文丽珍羞怯地摇头。
“我差点忘了。”李大卓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张字条给文丽珍,“我有一位朋友是当医生的,他说这只补血丸对贫血症有帮助,你可以试试看。”
“谢谢你,总经理。”文丽珍大为感动,没想到总经理竟关心到一个小职员的贫血病。
“你住在西环的,对吗?”
文丽珍点头。
“很久没有吃过西环著名的糖水了,很想吃一碗,你带路好吗?”李大卓说。
总经理竟然找她陪吃糖水,文丽珍的心跳得很厉害,只是点一下头,不敢望李大卓。
李大卓驾车载着文丽珍到西环,文丽珍坐在车上,看到自己的大腿,才发现脚上的一双丝袜不知什么时候穿了一个洞,这个洞正好就在右边的膝盖上。这一双丝袜,为什么偏偏要选择在这个时候烂呢,文丽珍气死了,用手盖着丝袜的那个洞。
太迟了,李大卓已经看到。
“你的丝袜穿了一个洞。”李大卓说。
文丽珍的脸涨得通红。
“是给安全带勾烂的吗?”李大卓伸出一只手指戮在文丽珍膝盖丝袜破洞的地方,他的手指由丝袜的那个破洞里伸展,从膝盖一直上游到大腿,在她温热的皮肤上游走。
李大卓跟她说,他的工作压力大得不得了。他的那位当社会工作者的太太只会关心边缘少年和失踪少女。
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吃糖水,去了时钟酒店。那一双穿了洞的丝袜就丢在时钟酒店的地上。
文丽珍以为自己在恋爱,四年来,她一直在等李大卓离婚。
李大卓当然不会离婚,他看上文丽珍,只有一个原因——她向来沉默寡言,不爱跟同事交往——这是她历任上司对她的评语。
这种女人决不会将自己和总经理的私情说出来,影响男人的前途。李大卓今日拥有的一切,是他二十年来艰苦努力得回来的,绝不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上。如果不是为了安全,李大卓才不会看上文丽珍呢,银行里比她漂亮的女人多的是。所以,即使文丽珍真的守不住秘密,把私情扬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李大卓会看上她。
这一天,文丽珍花了一个月的薪水买了一套意大利名牌西装给李大卓。
“穿在你身上会很漂亮。”文丽珍说。
“谢谢你。”李大卓正忙着穿回衣服离开时钟酒店。
文丽珍坐在床沿缓缓穿上丝袜,她跟李大卓说:“我们以后换个地方见面好吗?”
“好呀,附近开了一家新的,房租有折扣呢,我们下次去试试。”李大卓说。
“不,我意思是我不想再来这种地方,在这种地方,令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人。”
“不来这里,可以去哪里,难道去你家和我家吗?”
“四年了,我们连个见面的地方都没有,为什么不租一个房子,你又不是负担不来,我想跟你有一个家。”文丽珍搂着李大卓说。
“我们迟些再谈吧。”李大卓说。
每一次提起这个问题,李大卓总是这样说。
一天晚上,文丽珍穿着那双绿色的丝袜睡觉,她梦到自己在森林里,她是森林里的一只螳螂,有绿色的脚,螳螂爱上了森林王子,于是一直偷偷躲在王子一头绿色的头发里。一天,森林王子爱上了荷塘里的一朵荷花,荷花不爱他,森林王子跳进荷塘里殉情,螳螂因此不幸淹死了。
文丽珍从梦中惊醒过来,森林王子原来并不爱她。四年来,她不敢肯定李大卓爱不爱她,若说不爱,她为什么会跟她上床?而且已经四年了。若说爱,这四年来,除了跟她上床之外,他为她做过些什么。她连一份小礼物也没有送过给她。
这一次,她一定要试探他。
文丽珍自作主张,透过地产公司看过几间房子,其中一间在湾仔,四百多尺,月租八千元,文丽珍付了按金和租金。
“我们租个地方好吗?”这天晚上,文丽珍跟李大卓说。
“很麻烦的呀。”李大卓推搪。
“我已经找了一间房子,在湾仔,月租八千元。”文丽珍说。
“八千元那么贵?你自己付租金吗?”李大卓生气。
“我怎么负担得来?”文丽珍委屈地说。
“那你为什么自作主张?”
“我已经交了按金和一个月租金。”
“我没钱。”李大卓说。
“你根本不想跟我一起,好呀,明天我把我们的关系告诉所有人。”文丽珍生气地说。
李大卓连忙哄她:“我如果不想跟你一起。就不会跟你一起四年。我的财政大权都在我太太手上,怎可以一个月拿八千块钱出来?”
“你什么时候离婚?”文丽珍问他。
李大卓心里很气,心想你这个女人是什么东西,竟然妄想我为你离婚?可是,他怕她把两个人的关系说出来,唯有哄着她:“儿女还小,我不想他们在单亲家庭长大,待他们长大一点,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名份。”
“那间屋怎么办?”文丽珍相信了他。
“按金和租金就当白白赔给人吧。”李大卓说。
以后,她又得再到这种鬼地方幽会了。
第三章
自从上一次幽会到今天,文丽珍的月事一直没有来,她战战兢兢地到医生处验孕,医生告诉她,她有了两个月身孕。
“我有了身孕。”文丽珍告诉李大卓。
“不是吧?”李大卓吓了一跳。
“你快跟我结婚。”文丽珍迫他。
“就算现在立即离婚也赶不及结婚,这个孩子不能要|Qī|shu|ωang|。”李大卓哄她。
“你不要,我要。”文丽珍说。
“我不是不想要孩子,但你还未结婚,大着肚子会给人笑话的,我不想你被人取笑。”
文丽珍被李大卓说服了,接受堕胎手术。
在医院做手术那天,李大卓没有来,他说要上班,文丽珍自己一个人到医院。躺在手术床上时,她为李大卓想了很多他不能来的藉口,但她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些藉口,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
做完手术,苏醒过来,文丽珍自己穿回衣服离开医院。
到了晚上,李大卓才打电话来问:“孩子是不是已经打掉了?”
文丽珍不作声,他最关心的,竟然不是她,而是孩子有没有打掉。
第二天,文丽珍照常上班,在电梯里碰到李大卓。
“你为什么不来医院接我?”文丽珍问李大卓。
李大卓吓了一跳:“你傻了吗?别在公司里说这些话。”
“这么多年来,你连一份礼物也没有送过给我,我想要一枚钻石指环,你明天给我。”文丽珍望着李大卓,似笑非笑,她看到他惊惶失措的样子,竟然有点幸灾乐祸。
第二天晚上,李大卓去找文丽珍。
“我有一份礼物送给你。”李大卓说。
“真的?”文丽珍开心地说,李大卓终于肯为她做点事了。
李大卓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塑胶手表来:“送给你的,好看吗?”
文丽珍失望:“为什么不是指环?”
“我找了很久也找不到好看的指环,我觉得这只手表挺衬你呢,来,我为你戴上。”李大卓替文丽珍戴上手表,“这个款很多人收藏呢,价钱一点也不便宜。”
文丽珍不是想要一枚钻石指环,她只是想知道这个男人对她有多好,现在她知道了,四年来,她只是他的泄欲工具。
李大卓已经盘算着要跟文丽珍分手,这个女人开始要胁他,不能再信任,但他不敢触怒她,她好象越来越神经质。
这一天晚上,李大卓和文丽珍又去幽会,文丽珍穿了一双血红色的丝袜出来。
“你为什么穿这种颜色的丝袜?”李大卓觉得难看极了,简直就是丑人多八怪。
“不好看吗?”文丽珍反问他。
“好看。”李大卓应酬她。
“今天晚上我们换个地方好吗?”
“你想去哪里?”
“去一间可以看到海景的酒店。”文丽珍说。
“很贵的,又不是过夜,不值得。”
“我要去!”文丽珍坚持。
李大卓知道她近来的情绪有点问题,不敢不迁就她。
李大卓选了尖沙咀一间最便宜的可以看到海景的酒店房间,房租要千多元一晚,他肉刺到不得了。
进入房间之后,文丽珍说要叫一瓶酒。
“在这里喝酒很贵的。”李大卓说。
“我要。”文丽珍说。
李大卓唯有顺着她,他决定明天就要跟这个女人分手,她已经不受控制了。
文丽珍灌李大卓喝了很多酒,李大卓不舍得不喝,酒那样贵。
文丽珍今天晚上在床上热情如火,把李大卓弄得筋疲力尽。
“你会不会不要我?”文丽珍骑在李大卓身上问他。
“你乖我就不会不要你。”李大卓说。
“我不乖吗?”
“你近来不乖,你知吗?你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守秘密。”他向她暗示。
“你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喜欢我吗?”文丽珍苦涩地问他。
李大卓已在床上发出鼾声。
文丽珍伏在李大卓身上,她拾起那双红色的丝袜,绕着李大卓的脖子,用力拉了一下——李大卓被窗外的阳光唤醒,他吓了一跳,自己竟然在这里睡了一晚,他赶快起床穿衣服,文丽珍呢?她的皮包在地上,他看见地上有一个影子,是文丽珍的影子,她用那双红色的丝袜在房间里上吊。
酒店房间窗外正好对着行人天桥,天桥上挤满了人,警察来拍门。
文丽珍没有辜负李大卓的信任,她没有把她和李大卓的事说出来,她只是用生命把这一段关系张扬。
《主持婚事的男人》
作者:张小娴
第一章
“在你们两位未结为夫妇之前,本人在职责上要向你们声明,在本婚姻登记处结婚,在法律上是一夫一妻的自愿终生结合,是一个庄严和有约束性的婚姻。”
“陆田园先生、汪桂花小姐,现在你们在本人及众亲友的面前举行婚礼,虽然没有其他世俗或宗教仪式举行,但你们在本人及在座各位之前签名为证之后便成为合法夫妻。”
朱文声在红棉道婚姻注册处内为今天最后一对新人主持婚礼。
今天是好日子,总共有三十二对新人在这里宣誓结婚。
身为注册官的朱文声在某种程度上很热爱这份工作,他感觉自己象教堂里的神父那么神圣。他的工作是神圣而光荣的,他不能同时拥有几张结婚证书,但是每一对在这里结婚的夫妻的
结婚证书上,都有他的签名,这一点,连港督也办不到。
“恭喜你们。”朱文声在仪式结束后向这一对姓陆和姓汪的新人祝贺。
穿着白色婚纱,在婚纱下面露出一条士啤呔的新娘喜极而泣,新娘的父母也喜极而泣。朱文声觉得这也难怪,这个二百磅的新娘终于能够嫁出去,是的确值得喜极而泣的。
“注册官,跟我们合照好吗?”新郎热情地拉着朱文声,新娘则热情地挽着朱文声的臂弯。
朱文声对着镜头咧嘴而笑,他已经习惯跟新人合照,不过最令他气结的是这些新人事后都忘记寄回一张照片给他。
回到办公室,朱文声解开领带,脱下外套,用冷水洗个脸。他翻看日历,今天是十一月十日,十年前的十一月十日,他刚刚来到这里,担任婚姻注册官,第一次主持结婚仪式,他还因为太紧张而念错了新郎新娘的名字。这一晃眼,就十年了。他今年三十五岁,六年前与太太丁可儿也是在这个注册处结婚。十年来,由于工作的缘故,他每天接触的都是喜事。别人说,快乐的人耐老,但朱文声发现自己比十年前多了很多白头发,还有一双大眼肚。
朱文声坐在椅上,呷了一口茶,明天不宜嫁娶,也有三对新人注册。十年来,他曾经为多少对新人主持过注册仪式?他自己也忘记了。
“苏珊。”他叫秘书进来。“能找到十年前十一月十日到昨天为止,在这里注册结婚的夫妇的名单吗?是由我主持仪式的那一批。”
“你要这些资料干什么?”向来诸事的苏珊问朱文声。
“十年回顾嘛!”朱文声笑说。
“所有资料都已经电脑化,要找也不难。”
“那就麻烦你。”
苏珊扭着肥臀出去。苏珊的结婚仪式也是由朱文声主持的,她婚后整整胖了三十磅,找到饭票的女人,毕竟是比较放肆的,而且有越来越诸事的倾向。大抵婚姻生活会使本来庸俗的女人更庸俗。
第二章
第二天早上,朱文声回到办公室,苏珊已经整理好一份二十多页的记录给他。
“原来十年来,你主持过一万七千零四宗结婚仪式。”苏珊说。
“有这么多?”朱文声惊叹。
朱文声决定按着名单上的电话打给由他主持婚事的夫妇。
他先打给十年前的十一月十日第一对注册的夫妇,可惜资料太旧,已找不到他们。他决定在名单上抽样打出一些电话。他随意选了一对夫妇,打电话给他们。
“请问是陈齐旺先生太太的家吗?”
“你是谁?”一个女人接电话。
“我姓朱,是红棉道婚姻注册处的注册官。”
“我先生重婚吗?”女人吓了一跳。
“你是陈齐旺的太太仇碧芝?”
“对。”
“我是你们当天的注册官朱文声,想知道你们的婚姻生活愉快吗?你们是在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七日结婚的。”
“噢,我很幸福呀,我们有两个孩子,小的一个已经念一年级。”女人愉快地说。
“恭喜你。”朱文声心满意足地挂线。
“请问这里是麦祖光先生和太太的家吗?”
“我是麦祖光,你是谁?”一个男人接电话。
“你和太太是在一九八九年九月十八日结婚的,我是当天为你们主持宣誓仪式的注册官朱文声,想知道你们的婚姻生活愉快吗?”
“我和她在九三年离婚了,不要再提她。”男人愤怒地说。
“是这样吗?真对不起。”朱文声连忙向对方赔罪。
“婚姻注册处现在有这种事后服务的吗?”男人好奇地问他。
一天之内,朱文声总共打出二百六十个电话,很多夫妇已失去联络,给他找到的,幸福和不快乐的各占一半。
第二天回到办公室,朱文声又按着名单打电话。
“是谁传呼一六二七?”一个女人复机。
“是何清莲小姐吗?”
“你是谁?”
“你和陈文伟先生是在九二年十月八日结婚的,我是当天为你们主持宣誓仪式的注册官朱文声,想知道你们的生活愉快吗?”
“我昨天刚改嫁。”女人愤怒地说。
朱文声在这一对夫妇的名字旁边打了一个交叉,仍然在一起的夫妻,他给他们一个圆圈,分手的,画上一个交叉。
他又打电话给另一对夫妇。
这个电话打到那位太太的办公室。
朱文声重复一次自己的身分,那位太太呜咽起来。
“我丈夫在外面有女人,朱先生,你说我该怎么办?”这位太太向他请教。
朱文声花了三小时来安慰她。
由于花了很长时间辅导这个女人,朱文声今天只打出了八十八个电话,他决定明天继续。
第二天回到办公室,朱文声又开始打电话。这次是打到一对夫妇的家里,背景非常吵,朱文声说明自己的身分。
“我们正在打架。”那个男人解释。
接着便是一片男女争吵声和搏斗的声音。
那个女人抢着听筒说:“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竟然嫁给你!”
男人立即把电话抢回来,很礼貌的说:“请你别介意。”
“不介意。”朱文声说。
“你找我们,是不是有什么奖状之类要颁给我们?”
“只是修订一些资料罢了。”
“噢。”男人有点儿失望。
接着是一下重重的撞击声。
“八婆,你偷袭我?”那个男人怒吼。
“方先生——”朱文声叫他。
“你不要劝我,我非打她不可。”男人怒不可遏。
“不,我想问你,可否把你们注册那天,我跟你们的合照晒一张寄给我呢?我记得那天我的笑容和甫士都很不错。”
“我找找看。”男人说。
“谢谢你。”
第三章
下班前,朱文声拨出最后一个电话。
“喂,请问朱先生在吗?”一个女人覆机。
“我是,你是龙凤佩小姐吗?我是朱文声。”
“朱文声?这个名字好象很熟。”
“当然,你和齐喜庆先生的婚姻证书上,注册官那一栏,就有我的签名。”
“我记起了。”
“你们是八八年十一月九日结婚的。”
“对,那时是秋天,婚姻注册处外面铺满了黄叶。”
“秋天最适宜结婚。”朱文声说。
“对呀。”
“你们两夫妇的婚姻生活愉快吗?”
“你不记得我在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再婚吗?”
“是吗?”朱文声吓了一跳。
“也是在红棉道举行婚礼,当天的注册官也是你。那天,也是遍地黄叶。”
朱文声在名单上搜索,终于找到龙凤佩第二次结婚的记录。
“噢,对,你在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跟冯呈祥先生注册结婚。”
“对。”
“你和冯先生的婚姻生活愉快吗?”
“我们在今年一月离婚了。”
“噢,对不起。”
“不要紧,明天我会见到你,我还记得你的样子。”
“为什么你会见到我?”朱文声愕然。
“明天我再结婚,也是在红棉道注册,也是在秋天。”
“恭喜你。”
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朱文声还是礼貌地恭喜对方,然后拿出一份明天注册的新人名单来看看,果然找到龙凤佩的名字,明天,她跟一个名叫金古明的男人结婚。
“谢谢你。”龙凤佩说,“朱先生,能够出来见个面吗?结婚前,我的心情很复杂,毕竟是第三次。”
朱文声想,龙凤佩三次结婚都光顾红棉道婚姻注册处,算是熟客,她既然提出要求,他也不便拒绝。
第四章
龙凤佩约他在金钟一间酒店见面。八点钟前,是快乐时光,酒吧里挤满了人,朱文声根本记不起龙凤佩的样子,刚才又忘记问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现在要找她,真是困难。她说她记得他的样子,朱文声唯有站近门口,希望她看到他。
一个穿粉色长裙,长发披肩,身材窈窕的女子过来叫他。
“你是朱文声先生吗?我是龙凤佩。”
朱文声没想到龙凤佩长得这么漂亮,难怪她刚刚三十岁,就可以嫁三次。
他们在吧台前找到两个位子。
“为什么会对以前在红棉道注册结婚的夫妇进行调查?”龙凤佩好奇地问他。
“我们正考虑为在本处结婚的夫妇提供一些事后服务。”朱文声灵机一触说。
“事后?”
“是结婚之后的生活,这个计划还在试验阶段。”朱文声结结巴巴地说,他很不习惯说谎。
“这个服务很好呀。”
“我记起来了!”朱文声跳起来。
“什么?”
“你两次结婚都披着白色面纱,宣誓仪式结束后,就哭成|Qī|shu|ωang|泪人,所以我从来没机会看清楚你的样子。”
“结婚的时候,我是很感动的,被庄严的誓词感动。我一恋爱,就想结婚。”龙凤佩说。
“这很积极啊!”朱文声说。
“朱先生,你为什么会当上注册官?”
“小时候,参加我姐姐的婚礼,我也被那一份庄严的誓词感动。况且,我做注册官,在我的家庭来说,是某程度的进步。”
“为什么?”
“我爸爸是在殡仪馆做堂倌的,就是喊“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家属谢礼”那一种。他搞的是丧事,我搞的是喜事,你说是不是一种进步?”
“对呀!”龙凤佩笑得花枝乱坠,“朱先生,你知道我为什么结三次婚吗?”
“不是为了要看红棉道的黄叶吧?”
“我第一任丈夫齐喜庆是我大学毕业时见工认识的,他人很风趣,我们来往了六个月便结婚,我以为我们结婚之后会很快乐,但婚后我才发觉他以前说给我听的那些很好笑的笑话都是从笑话书上抄下来的,我不能接受一个抄袭的人。我是念艺术的,绝不能忍受抄袭,你明白吗?”
“这是可以理解的。”朱文声说。
“跟齐喜庆离婚之后三个礼拜,我遇上了我第二任丈夫冯呈祥。他长得很帅,我很快被他迷住了,朋友们都说我们是龙凤配。这一次,我和他来往了三个月便结婚,我以为我们婚后的生活会很幸福。”龙凤佩呷了一口马天尼。
“那为什么——”
“他是干钢材贸易生意的,婚后一个月,他到德国公干,要去二十多天,我悄悄走到德国探他,打算给他一个惊喜——”
“你发现他和别的女人一起?”朱文声猜测。
“不,冯呈祥是一个很专一的丈夫。我去到酒店房间,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坐哪间航空公司的飞机来?””
“我告诉了他,他说:“你应该选择另一间,他们的机票价钱划算得多,而且买一张香港德国来回的经济客位机票,送一程香港新加坡机票。”
“这么不浪漫的男人,我受不了。结婚一个月后,我们便分居,直至法庭准许离婚的时间足够才申请离婚。”龙凤佩又呷了一口马天尼。
“明天和我举行婚礼的金古明是我在一个月前认识的。”龙凤佩继续说。
“这么快就决定结婚?”
“现在是秋天嘛,我喜欢在秋天结婚。”
“是的,红棉道上已铺满了黄叶。”朱文声说,他也很喜欢红棉道的环境。
“金古明是一名电脑程式设计员,他创作力高,人也很浪漫,我想,这一次的选择,应该没错吧?”
“那你还担心什么?”
“我两次婚姻都失败,我害怕这一次也失败。”
“失败乃成功之母嘛。”朱文声安慰她。
“谢谢你,但我害怕婚后我又发现丈夫跟我所想的不一样。”
“这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朱文声苦笑。
“我害怕我会成为香港历史上结婚次数最多的一个女人。”
“好象还没有一个人因为结婚次数的多寡而成为历史人物。”朱文声说。
“现在反悔的话,金古明一定会恨我,他很爱我的。”
“那你爱他吗?”
“不爱他又怎会嫁给他呢?”
“为爱情而结婚,那是最幸福的。”
“我也这样想。明天,齐喜庆和冯呈祥也会来参加我的婚礼。”
“能够和前夫做朋友,是一项骄人的成就。”朱文声说。
“朱先生,跟你谈话,令我开心了很多。我三次结婚,都是由你主持宣誓仪式,我觉得我们很有缘呢。”
“我有一个提议。”朱文声说,“不如你明天换一个人。”
“换一个新郎?”龙凤佩怔住。
“不,是换一个注册官。你第一和第二次婚礼,都是由我主持,都以离婚收场,可能是我有点不吉利,既然第三次结婚,换一个人吧。注册处内,还有其他注册官当值。”
“对!我怎么没想到问题可能出在你身上呢?”龙凤佩跳起来。
“那么就这样决定吧。”
朱文声离开酒店,名单上还有几千对夫妇,他不打算再联络他们了,得出来的结果,一定是幸福和不快乐的各占一半,婚姻本来就象买大小一样,不是开大,就是开小。
他希望明天之后,龙凤佩不用再结第四次婚。
明天,对他自己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他要上律师楼,跟太太丁可儿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是丁可儿提出的。一个专门替人主持婚事的男人,竟然要弄到离婚,命运也太弄人了。
这么多天以来,当他知道,在过去十年里,所有在他手上缔结的婚姻都是一半成功,一半失败,他对于自己的失败,也就不再那么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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