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秋天,我在电子城批发了一些随身听,在新生寝室里推销。赚了一点小钱。
在冬天到来之前,终于结束了混迹学校的日子,在理工学院附近租了第一所像样的房子,楼房。
也在那里,我和罗兰迎来了人生第一个很大的麻烦。我把罗兰的肚子搞大了,那时候在校生还不能怀孕,我们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流产。我去咨询大夫,大夫说可以药流。
我在医院开了药。
那时候我们年轻,少不经事,有着年轻人特有的无知无畏,不管什么事情,都敢拿来冒险。我记的很清楚,在出租房里,罗兰吃了那药,肚子疼得打滚,终于打下来血肉模糊的一团,罗兰流了很多血。
到了春节放假以前,罗兰当年度的零花钱还剩下一些,给我买了一双皮靴。而我给自己买了一件羽绒服,给家里的父母买了一些东西,以及几件衣服,而对于罗兰什么也没有。那双皮靴跟着我的脚到了老家,结果被我的那位姐姐,一见钟情,说:“哎呀,还是城市的东西好,里外全皮的,我的脚,一到冬天就干裂,要是……”,我脑残的大方说:“拿去吧”。
过了春节后,我从老家回来,又见口袋空空。那时,还养了一条叫句号的小狗,我用仅剩的钱,买了十几个馒头,3颗大白菜,还有几袋给句号喝的牛奶,坚持了6天,直到罗兰从家里回来。
罗兰问我的鞋呢?
我说我给我姐了。
罗兰说:“那是我省吃俭用给你的第一件礼物”。
从此,那双鞋就成成了那位姐姐贪婪的象征。
所幸,那年有家大型的餐饮娱乐公司,叫海天娱乐,正在筹备开业,大举招兵买马。我去应聘营销部经理,遭到了录用。
在我被录用的同时,我们的房子到期,我们又换了一个房子,两室一厅。我本意不想租,罗兰执意要租,于是就拿出那个学期的学费,她说:“你上班了,马上就会有工资,只要在2个月内能把学费凑够就行”。
房子租了,我们又租出去一间,与人合厨。而租住另外一室的人,叫冯轲,后来成了我最好的哥们之一,像我的哥哥一样。他在这个故事里面,但是很重要的龙套,基本总在关键的时候出现。
在新公司上班,我和老板竟异常投缘,给了我坚定地支持,他是辽宁某位高官的公子,典型的权二代。
我在那间公司,不但和老板关系融洽,也和后来的总经理也关系混得很铁,当然,也赚了一些能够维持我和罗兰生活钱。
去公司的最初,工资并不高,而且办公室的斗争异常激烈,我还有一个处处免费送我小鞋穿的变态女上司,她有一个美好的目标,不是工作目标,而是想把我赶出公司大门的目标。原因很简单,原来我们在一家公司呆过,但没共事过,是我走后,她才去的,说起来我还是她的前辈。因为我有着曾是前辈的优越心理,非常的不尿她,所以,她就很不爽。
当时的营销经理不止我一个,还有另外两个人。
一个人据说在上海的大公司混过,回到当时很闭塞的大连,竟有些海龟的意味。他也许是和上海人相处的久了,竟把大上海的特产气质——假洋鬼子的风范学的惟妙惟肖。另外一个人是我的老乡,也是河北人,戴一副金丝眼镜,看上去很是成熟稳重。经过短期观察我发现,原来他的眼镜平时在我们办公室是不戴的,只有在去上司办公室的时候,才从办公桌的抽屉里面取出来戴上。这是,我才明白,原来丫的成熟稳重,文质彬彬全他妈是装出来的。会装的人,也是本事,他不但会装,还有一个看家的本领,善于溜须拍马。其实拍马屁这事儿,谁都会,只是取决于愿不愿意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