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后没有人,鬼影也没有一个。
租的房是一个老式的一室一厨,进门是个过厅,左边是卧室。卧室的门开着,灯也亮着,空无一人。
只有我们养的那只猫,见我回来喵喵的叫着,讨要吃食。
我喊着罗兰的名字,又重复着进入大门的动作,走进卫生间,走进厨房,一无所获。此时我的心紧紧地揪着,越是这样我就越像坠入了无底的深渊,绝望而沉寂。
我绝望的拿出电话,拨打罗兰的手机,手机通了,在床上撕心裂肺的响着,像我的心境,在无助的哀鸣。
怎么办?绝望在心里疯狂的蔓延,渐渐地散布到全身的血液之中!
罗兰肯定是被人渣他们骗开门掳走了,我不得不这样无助的想。恐怖不堪的场景又在我的脑海浮现,挥之不去,除了绝望还有恐惧,不但恐惧还有负罪,我第一次空前的这样手足无措。现在不是怪自己的时候,也不是忏悔的时候!仇恨和怒火开始在胸膛熊熊的燃烧。
我在心里一遍一遍的想:阿杰,如果是你带着人渣干的,如果伤害了罗兰,我会杀你老婆,杀你儿子,杀你老爹。
但是,现在,我需要冷静。
我拨打阿杰的电话,想探听消息。关机。
慢慢地冷静下来,忽然眼前一亮。
我走进厨房,拿了那把自己用着得心应手的剔骨尖刀,揣进大衣内侧的口袋。
转身下楼,在雪夜中狂奔,那是我最后仅存的希望。
离我们租住的房子不远有间网吧,我经常和罗兰在那里上网玩传奇。
我闯进网吧。老板和我很熟,见我惊慌失措,忙问:“怎么了哥们”?
我用近乎于吼的声音问:“我老婆在你这里吗”?
网吧里上通宵的网民都转过身来,惊恐的看着我。
老板平静的说:“在” ,说完又焦急的追问:“怎么了,在里面,咋啦”?
罗兰在里面不远的地方,听到了我的声音,回过头来诧异的望着我。
那一刻,我的身体突然柔软下来,泪水夺眶而出。
罗兰在安静的上网,毫发无伤。
有时随着眼泪流出的不是悲伤,是幸福,巨大无比的幸福。
我又紧绷起神经,冲了过去,拉起罗兰,说:“快走”。
罗兰说:“你神经啊,干什么,我在上网”。
我说:“快走,少废话”。
罗兰也被我的气势感染,不由自主的抓起包,和我跑出网吧。
我说:“出事了”。
罗兰惊恐的问:“怎么了”。
我说:“先跟我走,这几天不能在家里住了,去酒店住,等会儿再说”。
罗兰说:“那我要回家收拾点东西”。
听罗兰这么一说,我想起了那敞开的防盗门,忙怪责的问:“你怎么出来不锁门”?
罗兰说:“我锁门了啊”。
我说:“不可能,我回家的时候门开着”。
罗兰说:“我这么仔细,不可能不锁门就出来”。
听罗兰这样肯定的说,我又警觉起来,说:“直接去酒店吧”。
罗兰说:“你身上有钱吗”?
我说:“没,都在你那里”。
罗兰说:“钱和卡在家里”。
我带着罗兰绕道回到楼下,我掏出了刀,反手握紧。
对罗兰说:“你跟在我身后上楼,如果有情况,你立刻就跑”。
见我这样戒备,又掏出了刀,罗兰感到了事情的重大,她胆子本来就小,吓得早已浑身抖个不停,惊惧的点头。
上了楼,我拿钥匙打开房门,先进房间查看一下,示意罗兰赶快拿钱收拾东西。
罗兰找了一个运动包,胡乱塞了一些必须的东西,我守在门口,又把冰箱里上边的猫粮袋子拿下来给猫倒满整整一盆。又给猫接了整整一盆清水。
我和罗兰到了我单位新北方酒店旁边的一个小酒店开了房,安顿好以后,把事情的原委对罗兰说了,但是隐瞒了我和笑笑开房的过程。
罗兰还没有缓过神来不停的说:“怎么办呀,哥哥,怎么办啊”!
在我恐惧罗兰的几句经典语录中,这是最狠的一句。罗兰平时训我,满嘴喷出来的都是刀子,句句伤人,但是一遇到事情,不管大小,首先问我一句:“怎么办呀”,仿佛把我当做百科全书,又好像只有在此时此刻才把我当做了万能的上帝,全无往昔欺压我时的威风,更无平日数落别人无能时的锐气,典型的有脾气没本事炕头王。
我说:“没事儿,我来解决,你受委屈了,我很担心你”。
罗兰脸上忽然泛起久违的温柔,安慰我说:“哥哥,我相信你解决大事的能力,你只是总不拘小节,在酒店住更好,多浪漫啊,你很久没带我到酒店住了”。
随着罗兰温柔的蜜意,紧张的气氛隐于无形,房间里充斥着温情。
罗兰乖巧的依偎在我的身边,轻抚着我的胸膛,渐渐平复惊恐的心情,安静地睡去。
我睡意全无,想着心事。
见罗兰睡熟了,我悄悄下了床。
蹑手蹑脚的进了卫生间,拿出手机给笑笑打去电话:“是我,睡了吗”
笑笑说:“没睡,一直等你电话,也不敢打给你”。
我又问:“你那边没事儿吧”?
笑笑说:“没啥事儿,今天活不少,钱还没给你”。
我说:“不说钱,明天和酒吧老板说一下,先停两天,我这边和人渣阿杰他们闹僵了,你也别出门,好好在家里呆着”。
笑笑乖乖的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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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3
当年的理工学院,有个建筑被不甘寂寞渴望配对的学子们,奉为爱情圣地。在本校的爱情地位等同于麦加在世界的宗教地位。这个圣地,在理工学院的官方名字叫做:“大学生之家”。我一直以为他们不慎疏漏了配对两字。不管有没有疏漏,而我则把这个圣地看作是顺手牵美羊的羊圈。圣地的主要功能是举行舞会以及联欢会学生歌舞比赛等,促进学生荷尔蒙分泌的各项与青春有关的活动。
每逢周六、周日的晚上六点以后,圣地开放,举行舞会。去大学生之家参加舞会的学生们,其主要目的,显然不是为了跳舞,而是为了找个异性舞伴;找个舞伴的目的,也不光是为了跳舞,主要是为了跳舞以外的事儿,这个大家懂得。来参加舞会的学生,不完全是理工学院本校的学生,当然,灰太狼是本校的特产,历来货源充足,羊群倒未必见得。来自海院的、税校的(这个名字挺搞,听上去比较像睡觉的`)、财院的、甚至师院的美羊们都会不远万里的赶来,蜂拥而入。来者都不很善,无不抱着希望遇到浪漫灰太狼的期待。可惜这个国度虽然虚拟了灰太狼这个完美且温柔的雄性野兽,但在现实社会中的雄性野兽们不仅不温柔,足可堪称头头凶猛,基本是以大灰狼为主。
那天罗兰抱着旁观者或者旅游者的心态,第一次去见识圣地。命运就是如此。如果总把自己当成事件的主角,怀揣着一颗期待成就的心,未必就能如愿以偿。往往是无心的Сhā根柳枝,得到的却是树荫满地。就像当年在加利福尼亚淘金的大多是空手而归,而卖牛仔裤的却大发其财。
我那天本来想去北山礼堂看场电影,不想狩猎绵羊,可是洛洛约了另外两个花花草草非要缠着我去。
去了之后,就遇到了罗兰。
罗兰当时坐在舞池边的椅子上,到现在我还能清楚记得她的那身打扮。罗兰不能说是大美女,但也身材高挑,凹凸有致,脸上不施粉黛亦眉清目秀,其外貌比起理工学院的花级人物毫不逊色。我看她眼生,躲在暗处一直观察,不时有几个男生过去邀她跳舞,都一一被她回绝。我见她态度坚定,一本正经,不由得更加重视起来。
就问洛洛,她是不是产自本校,怎么以前没有见过。洛洛一脸不屑说是,和她一个宿舍,大一新生,好像和她一样产自同一城市。我说去找她跳舞,洛洛说够呛。看那女孩非常腼腆模样,不像是来跳舞只是跑来围观,再说也未必会跳。一般不会跳舞,且心里有些底数的女生,练习跳舞时都是先和自己的同性同学一起操练,而非先急着找个男生看她踩脚丢人,去了也是被拒。洛洛想帮我邀她。她以前总是这样好心帮我,这样就极大地降低我被拒的风险系数。我说不必,自己此番亲自出马,做人要有一些诚意。并和她们打赌,说肯定能把她请来一起共舞。
舞厅灯光昏暗。
走到罗兰身边,她就在眼前。
我叫她:“同学,可以一起跳个舞吗”?
罗兰抬眼看我。
昏暗的灯下,我仔细看她,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挺直的鼻子,就在那一瞬间之间,一瞬之间,我忽然心里一动,似是昔日重来……
在前文说过,纵使洛洛的脸蛋有着芭比娃娃一样洋气和火爆的身材。但对她,我却无多大的感觉。因为,她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其实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包括我那段混迹学校的日子,疯狂泡妞的关键原因也并不是为了急着找个可以衣锦还乡回农村炫耀老婆,而是为了忘记一个女人。很久以前,我一直想写一篇东西怀恋于她,因为想当作家这件可笑的事情也是因她而起。这个女人的名字我必须要说,但我只能说出其中的一个字,而且是真实的,为了我的铭记。我也曾答应过她,在分开以后的所有时间,直到我的死亡一刻,也不会说出她的名字。但是,我背弃了承诺,当然,背弃承诺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个人不能坚持原则,言而无信;次要原因是,我老婆曾经逼着我说,那时候我的意志不够坚定,心理比较幼稚,思想比较单纯,所以对她招了;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那个女人已经改了名字。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哪里,在大连或是在北京,在纽约或是在布拉格。但希望她能看到我写的东西。
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小卓,之所以称呼他为女人。是因为由我缺德的帮她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重要的的蜕变,从女孩变为女人。
(点燃一支烟吧,在弥漫中慢慢回忆)
小卓并不是我的初恋女友。
说到小卓,必须还要提起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才是我的初恋,是她帮我完成了男人的蜕变,从而结束了从事了几年以来的手工艺者的生涯。也给她一个名字吧,她虽然不是重要龙套,在这个故事里只不过是寥寥几笔带过,但在我生命当中,无疑是个重要的女人。叫她融融吧!
融融是我来大连第三年的时候认识的女孩,比我小一岁,和罗兰一样的年纪。长海人,具体地方我就不说了,免得我以后不小心红了,有好事者,人肉搜索。
她很娇小,除了ρi股略翘之外,其他的地方就像小白杨一样平直,她的脸的美貌,在我目前见过的所有女人、美女当中,能排在前三。这里指的见过,是亲眼见过,不是在电影里不是在TV里。我以后还会说另外两个美女。
她的脸堪称美艳惊人,天生丽质而无需粉黛!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只有半年,我想那半年是我,也是她此生最放纵的时刻。虽然我们都年纪不大,但是我们的欲#望却和年龄极不相符。我想,在某一方面的体育运动,我们在那半年的时间,即便不能创造全运会记录也能创造省级纪录。基本相当于一个常人5年左右的数量,有好事者可以参照自己的日常标准。
可能我对这项体育运动的渴求就源自于她曾带给我的满足。
也可能是因为这一点,成了我以后堕落的主要根源之一。
其实,这本书我主要写的就是人性的欲望。
半年之后,我们分开了,原因简单,我从农村来,她不能嫁到农村去。其实她家也不是城里人,渔民;那时候也不过是三间瓦房而已。有一点,我现在非常理解,人崇拜什么就是因为缺少什么,就像是贫穷的人渴望金钱;失去双腿的人渴望飞跑,搞笑的是,居然也有拥有双腿的人,却希望每天躺在床上被别人伺候。她和她的家人都羡慕城市人富足的生活,也是因为他们缺少。大家都是一样,我之所以来城市,不也一样源自这样的心态吗!
我们就那样分开了,我痛不欲生的够呛。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的痛苦是源于爱她,但是,我错了,那种痛苦是源自于自己的欲望。
我在和她分道扬镳后的一个月后就认识了小卓。
认识小卓的目的并不纯洁,是为了作为融融的替代。
在那个时候,我就第一次卑鄙无耻的利用了小卓。
而那时候小卓还是一个高二的学生,不谙世事。就连我在月光下亲吻她时,脱口呢喃而出融融的名字,她竟纯真的认为我是个很钟情的男人,不仅不以为意,反倒心生敬佩。其实那次,也是我可恶而狡猾的伎俩,用来试探于她。
小卓的家境很好,如果把我和小卓的故事题材给网上一个意#淫天才,必定会意出一个缠绵悱恻的农村小子和富家小姐的爱情故事。
那时候小卓经常从家里偷偷拿出很多进口的高级水果等等神马东西给我。那些东西,我在那时闻所未闻。
我和小卓在一起,短短的一个多月的相处时间内,有一件事情也算是我此生的骄傲。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在炮台山公园的一个亭子里面,很不幸地遭遇了打劫。
歹徒约有四五个人,都拿着刀。他们怕我反抗,先是让我把自己的腰带解了,然后把鞋脱了,统统扔进山沟。然后把刀抵在我的脖子上开始进行打劫。他们一气呵成,就像张根水演小品那样非常专业而老练。我却表现的很没有dang一贯培养的要和邪恶坏分子斗争的英雄主义精神,特别顺从的把钱,手表等等财物老实而彻底的交出。他们也抢走了小卓的项链和手表。对了,那是1994年,当时还没有手机。他们搜刮完钱财之后,就开始对小卓动手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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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4
刹那,狂野的神经猛然复苏,勇猛的血液开始沸腾,终于涌上我彪悍的大脑;
我吼:“别动她”!
抬手抓住了抵在我脖子上的刀。那刀可能是河南产滴~,整个一假冒伪劣产品,没怎么给力,刀刃居然和刀把在连接处断开,竟让我给扭断了,真的断了。此时,刀刃已经落在我的手里。
我猛地挣脱身后那个人。
吼完之后,手里拿着半截刀,瞪着他,接着说:“东西都给你们了,还想怎么样,非要咱们都玩命吗”?
逼着我的那哥们,像是头儿,拿着刀把一愣神,说:“别扯淡了,咱们走”!
临走还挺幽默地赞扬我说:“哥们儿你挺他妈猛啊,吓我一跳,这钱我们不白拿你的,你就算陪我刀了”!
小卓吓的浑身不停地在抖,我紧紧抱着她。
我抱着小卓,边轻抚她的后背,边轻轻地拍她,像安抚一个婴儿。
在这个时候,我自己也渐渐地回过神来。
对小卓说:“不行,我的去追”。
跑了几步,才想起自己的鞋没了。
小卓在后面说:“你去了我害怕”。
后来我们一起下了山,下山的时候,小卓看我的裤子不停的掉,就把自己的腰带解下给了我。她的仔裤紧身,裤腰也很紧,亏了紧裤袋里还有一张一百的还有一张10块的人民的币,没被搜走。
扎腰带的时候,我才发现满手是血。小卓见了也慌,差点吓得晕过去。
我们两个赶紧下山,跑去三院包扎,再去三院之前还到五彩城给买了双拖鞋。到了三院看完伤势,并不很重,只是划开一个口子,缝了几针并未伤到肌腱等要紧的身体零件。
我一直以为,和小卓在一起的日子,只是为了得到她的身体,得到之后,除了发泄,就是发泄,还有就是填补失去融融的那种极度空虚。
小卓是个聪明的丫头,绝非聪明伶俐而能形容。
有一天,在我欲行苟且之时,被她挣脱了,问我:“和我在一起,是不是为了要我的身体发泄”。
我就那样看着她,看着她,说:“是”。
我难以忘记小卓的眼睛,清澈、懵懂、纯真,眼神中闪烁着调皮。
小卓哭了,泪珠流下来,落在地上,似乎是她心碎的声音。
她伸手,给我一个响亮的耳光,在落寞且寂静的晚上,声音,清脆无比!
她抽泣说:“你骗我”。
我一脸狰狞,说:“是,我骗了你,骗你了你的贞洁”。
听了,她突然停止哭泣,盯着我说:“那不重要,你骗了我的真情,让我以后不会再相信男人,这,这很重要”。
说完转身而去。
那时,觉得自己并不爱她,只是淡淡地喜欢,在心里依然念念不忘融融。可是,也愿意和小卓在一起,毕竟融融已是过去,小卓才是未来,况且她也是纯情美女还家境非凡。由此,我曾经问过她:你将来想不想嫁给作家?嫁给农民,这个可能指望很小。所以我励志要成为作家。
作家,这个职业,基本是世界上所有的体面职业之中,门槛标准最低的职业,说出去还特不伤自尊。不管有没有文化,只要会打字,只要有志从事就行,不管写得多垃圾,总会有人看的;十多亿人口的国家,不但不乏意淫患者,而且不分香臭的无知且无聊的读者也层出不穷。由此,在中国,作家满天飞,并且就如同王八和蛤蟆杂交一样,衍生出很多怪异的新型品种,神马农民作家,红色作家、绿色作家、黄#色作家;神马意淫派,胡编派,花痴派,脑残派,躁狂派、鼻涕口水派等等。哦,对了,当下好像还有个打出旗号的民工作家,听说是个新生品种,纯的,绝对属于海龟和癞蛤蟆杂交的那一系,型号真的挺给力。妈个X的,脏话必须要沸腾一下,你说干作家咱就是作家,你他妈的自己前面非加个民工?很有排场吗?就这思想地步,写的东西是他妈给人看的吗?甚至我有次去嫖#娼,居然有个鸡也自称作家,唉,他妈个X的,我又沸腾了,看来这世道,作家的生计很成问题,不知道是作家都被逼到去做鸡那个份上,还是把鸡逼成了作家,文坛真不好混啊!那鸡还和我说:我出过好几本书哩,我们老家那疙瘩还想我推举我做作协主席哩!看我不屑,她又说:别瞧不起我哩,你们也许活的还不如一只鸡哩!打那以后,我就被丫的残忍地扼杀了高尚的作家梦!
和小卓分开之后,我就跑到了大连市内来混。混了中国的国粹中式餐饮事业,之所以混餐饮行业,里面还有一个内情,是因为小卓她们家,那时候也有几间饭店。
我以为,我以为,我会忘记她,我以为我已经忘了她!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我和一群狐朋狗友在解放广场吃着烧烤,纵情不羁的喝酒,突然有一个人问起:“今天是农历什么日子”?
有好事者说:“十月初十”。
我听了,心里动了一下。
那天是小卓的生日,我没能忘记,纵然以为已经忘记。
接着,心里又动了一下,后来,动个不停,由动变成了疼,不是虚拟的疼,是真实可触的疼!
我走出饭店,漫无边际的游走,走到星海公园附近的海边,那时候还没有填海,还没有星海广场。我躺在星空下,冰冷的海风像刀一样在身上割过。那时候,大连的夜空还纯净的仿佛透明,星光在闪烁,晶莹而明亮,如她的眼睛。于是,我很没出息的哭泣,大声的哭泣……
很多年之后,每到那个日子前后的十几天,我的难受变成了惯例,甚至比慢性关节炎发作的还要准时。
也从那年以后,在我的内心最深的某一个角落,非常顽固的认为小卓是我经历的所有女人当中最为美丽的一个,最为圣洁的一个。这种感觉可能是源于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男人定律: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有一句话或许说得很对:要想吸引一个女人最好是让她一直满足,要想吸引一个男人最好是让他一直得不到。
尤其可笑的是,在网上的某个论坛里有个产自于某山沟傻X,傻的也很给力鸟,发帖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满足男人的性。而且斑竹又不怀好意的本着旁观现眼的目的,居然又给加了精华,斑竹不厚道!我估计此楼主不是男人,不然不会如此幼稚,无知且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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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5
我就那样看着罗兰的眼睛,就像看着小卓一样。
我说:“我想请你跳个舞”!
罗兰羞涩的笑,说:“我不会”。
我淡淡地笑,说:“我教你”。
罗兰站起来,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褐色条纹的毛衣。
我拉她进入舞池,教他跳舞,她纯真的眼神里面的羞涩,依然似是小卓。一抹淡淡的茉莉花香水的味道在她的身上弥漫。
她注视着我,忽然说:“我认识你”,其实她只是见过我。
她会跳舞,只是跳的不太好。
那天我们跳了很多曲,聊了很多话,直到散场。
她告诉了我寝室的门牌号码,告诉了我她的名字。
我要请她明天出去玩,谈谈人生。
她未置可否。
尽管这样,我也知道,有戏。
那时候在舞厅认识女孩,和现在QQ上泡妞有些类似,如果女孩不想和你交往下去,不会告诉你名字,更不会告诉你宿舍的寝室号码,那时候寝室没有电话,学生也没有手机,所以,算是给处#女#膜加了一点屏障。
手机也是个很牛的东西,有了手机就拉近了男女繁殖器官的暧昧距离。
我记下了她的名字,记下了她的寝室号码,记下了那个酷似小卓的眼睛以及眼神,记下了挺直的鼻子,记下了那个酷似小卓的女生。我知道她不是小卓,她是罗兰。管她是谁!她可能会让我忘记小卓,或者记忆的更加深刻,或者她可以帮我驱逐一直侵略在心里的那种疼,我恐惧那种疼。
或许,她是药!
云南白药!可以大把的撒。
原来在我的内心也有那样柔软的一块地方,有伤!
有戏!
第二天,星期六。
我和公鸡比赛,看谁起得更早,我赢了。坐上了开往理工学院的2路公共汽车,1997年,是2路,不是406。2路车,是我和罗兰的爱情起点。
我到学校的时候,罗兰还没有起床。
宿舍传达室的大爷和我很熟,正在门口打扫卫生。
看见了我,洋溢着鼓励的热情,问我:“小子,这么勤快,今天找谁”?
我相信,对这事儿,没有几个正处于青春期,人体化学物质荷尔蒙分泌非常旺盛的小伙子不勤快,如果不勤快,他肯定分泌的是雌性激素,比如那个谁。
我说:“208的罗兰”。
大爷说:“这个点儿,都还没起呢吧”!
我说:“约好时间了,怕晚了”。
大爷进了传达室,喊。
里面说:“谁找”?
大爷好心的替我说:“一位姓马的同学”。
里面答:“不在”!
不在?我有点迷糊,大爷更加迷糊。
大爷问责:“你不是说约好了吗”。
我说:“是呀,昨天说好了”。
大爷问:“刚认识的”?
我厚道的答:“恩”。
这时候,大爷也来了精神,睿智的帮我分析说:“不能呀,昨天晚上宿舍关门以前,她还在我这儿叽叽喳喳呢”?
在这里有必要简简单单聊一下传达室。
女宿舍楼的传达室是个高瞻远瞩的地方,也是女同学们喜欢占据的大本营。本着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精神,她们经常跑去那里和别的寝室的女生孜孜不倦的交流自己所知的各种八卦新闻。交流的内主要容是校花校草的阴晴圆缺。那个地盘是流言与传说的产生和传播的集散地。经过层层重重的口头艺术加工以后,比流感还要迅速的扩散出去,当之无愧的是现在网站八卦论坛的始祖。往往她们一边交流,一边躲在传达室的小窗口后面,兴致勃勃地窥视和亲眼验证某些传闻的实效性,常常抱着看热闹唯恐事小、打酱油的就怕问题不大的局外人心理,观赏着一幕幕绝对直播的现实版的爱情悲喜剧,简直要比穷聊剧带劲儿百倍。
我经常去6舍找花花草草,所以和大爷很熟。
大爷又慢条斯理的说:“小子,我看啊,这丫头不稀罕你,要不就是,先拿你一把”,大爷那装模作样的操蛋神情就像个先知。
我说:“大爷,你在来一个,再来一遍”!
大爷看在跟我很熟的面子上,又喊,不但喊还加了料。
大爷喊:“罗兰,有人找,姓马的同学”。
里面还说不在。
大爷开始加料:“昨天晚上,关寝的时候我看还在传达室闹呢,怎么就不在呢,早上我也没看她出去呀”。
好大爷,大野牛!太他妈的热心了,我感动的要死要活,超级大野牛!大爷,中国的牛!
我心里想,你个老灯也不怕被打小报告。
里面说:“等等”。
罗兰就在寝室,此时正赖在被窝里面。
罗兰本意是想下来的。
可是,昨天晚上在寝室她和我的大小的学姨子们开了半宿卧谈会,会议主要议题就是我,讨论的主要精神是我是个什么人,要不要和我来往,要不要明天一起出去玩。虽然与会者积极地提出了很多否定与我交往的议案,最后还是一致认为,应该由当事人做主。
罗兰嘴上说:“我才不愿意和他来往呢,只是觉得好奇,明天他要是来找我,我也不去”。
但是,心里还是有点愿意去的,也盼望着我来。好奇心可以害死猫,虚荣心也可以坑了人。如果明天拒了他,后天他还来我就去,做人,不能老不给别人面子。
早上,她很出乎意料的见我有这么大诚意,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但是,昨天自己已经在会上表了态,只能让别人替她说自己不在。
可没想到,大爷竟是这样的咄咄逼人,寝室虽然人多,到底还都太嫩,很纯,很天真。一下子慌了。最后决定派个代表,下来亲自和我会晤,解释一下罗兰为什么不在,给我一个必要的理由,比如:就说脚后跟有伤。大家都在被窝里面,灵牙利嘴的支使不动,只能找一个老实厚道人。老实厚道人虽然毫无怨言的去办事情,可往往办不大好,原因就是太实在。
于是重任就落在了老五的身上。这丫头是朝鲜族人,是那种全世界都能公认的好学生,诚实厚道且富有爱心。出任代表之前还问该怎么说。寝室罗兰就建议说:“就说五点就出门,去火车站接同学了”。在下来之前,她绝对不会想到,自己扮演的角色,会很悲催。
下来后,见就我一个男生在门口等着,就底气非常不足的问:“谁,谁找罗兰”?
我说:“是我”。
见了她下来,我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不是不在,而是不好意思下来。
我问:“罗兰呢”?
她慢慢吞吞地,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她早上…那个…5点就出去了,去火车站接人,去…那个…去接同学”。
到底是厚道孩子,撒谎竟然不知道打草稿,别人怎么告诉就怎么说,典型的中国式教育的产物,一根筋,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思维逻辑,会写字读书的木头而已。读书再多,读到博士,就变成了,只不过是个有两条腿的书橱。如果书橱也分雄雌,那么雌的有极大地可能变成剩女,谁愿意娶个书橱啊?又不是结婚买家具。
我看着她,开始狞笑。
我说:“寝室几点开门”?
她说:“6点”。
我狞笑的更加放肆,盯着她的眼睛说:“那么早,她五点能出门,寝室大爷看不见”?
她小脸涨得通红,支吾:“那个,那个”?
看着她的窘态,我一脸坏笑,笑出声音,再接再厉追问:“大连火车站是终点站,最早到的车是7点,她用得着5就去吗”?其实,我也没变态的背诵过火车时刻表,只是吓唬她。
她的脸涨得更红,像鲜艳的党旗。谎言被当面拆穿,对于谁也不好受,何况她的内心特别弱小,她的自尊特别强烈,她是不说谎的好孩子。只不过很悲催的遇到我。
她还要辩解:“那个…那个…”。
我要乘势追击,把她一举击溃:“童鞋,看你这么善良,这么厚道,你怎么能撒谎呢”。
她,终于崩溃了。
眼泪夺眶而出,刷的一下冲了出来。
抽泣着给自己辩解:“我真的没有撒谎,是罗兰让我说的”。
像个受了委屈的小盆友,她本就有着小朋友一样的纯真。
我嘿嘿笑说:“原来她在呀”!
看她哭了,我心里又觉得很内疚。
说:“别哭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本来就是故意的。
她终于不堪折磨,难以忍受,悲愤的转身,狂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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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6
祝福所有梦游新年快乐,日日快乐!
厚道老五奔上寝室,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罗兰很惶恐的问:“小豆豆,小豆豆,怎么了,你怎么了”。
厚道老五不理。
寝室全体成员表示很关注。
寝室老大一声吼:“你到底怎么了!”
厚道老五边哭边说:“那个…那个…那个欧巴,太TMD狠了”!
逼得厚道人学会说脏话,实在没有天理。
接着厚道老五就哽咽着断断续续的把经过说了。
罗兰这才披挂上阵,亲自出马。
罗兰下来,我见了以后,心里又忽然微感失落。虽然罗兰清纯有加,但是在灿烂的阳光下面,看上去,却没有在昏暗的灯光中那么美好!有点不太像!我在心里暗暗地埋怨,有点懊恼自己的感觉和眼睛糊涂地合谋,欺骗了自己。
那一天,是1997年3月8号,全世界妇女的节日。
罗兰,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很适合做妻子的女子。就像邻家女孩那样,虽然不能让人以为惊#艳,但是能够让人感觉特别纯洁,无比踏实,在洋溢着青春和朝气的脸上,看不出分毫的轻浮。
在我刚和罗兰接触的前后左右时间过程里面,校内校外也有一些人,正对罗兰发起如火如荼的追求攻势。
其中,最为典型的有以下三人,龙套路人甲乙和暗恋者不计。
有一个是本校的某刊编辑,典型的假正经花痴诗人兼文学男,总利用帮女生辅导写作、补习交流以及召开刊物会议之名,对女生进行经常性的骚扰。他靠着在学校小报刊上发表过几首像汪瞎子、顾变态那样绝对无病呻吟的垃圾诗来蒙骗弱智地无知文学女青年;身上总是散发着像隔夜饭一样的酸腐气息,总是以为自己有着了不起的才气和清高,满嘴嚎叫着、吹捧着爱情的高贵纯真;其实,他并不了解自己,在他真实的内心深处,本是那种了不起的龌龊以及满肚子肮脏的花花肠子。所谓的现代诗人几乎大部分都这种德行(罗永浩除外,他现在已经从善如流)。
还有一个,是校外的网球男,杰出的流氓先进代表,经常去学校打网球,在网球场和罗兰有过几面之缘,随后就以金钱作为诱饵打起了流氓主意。
最后一个,在传闻中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绰号棒子面。虽然其貌不扬,但据说,人实诚可靠,踏实厚道;我没见过其人,无从说起,不能妄下定论;可惜,他是河南人,被他家乡的盛名所累。
后来,他们都不出意外地一一败在我的手下。
刚和罗兰见面没几次,我也找到了一份垃圾工作,在一个超低级的酒吧当营销经理,这个经理干得挺窝囊,除了有个经理的名头以外,什么都干,要不是老板还雇得起保洁,我觉得厕所所长我都得兼着。
我们交往的很顺利,显然罗兰对我比较满意。虽然开始的时候,我们在一起有些平淡,没有与洛洛她们在一起的那种狂放不羁;但是,她,让我感到非常温馨。
在一个春意复苏、春暖花开的下午。我想起了罗兰,那时刚接触没几次,还不是明目张胆的恋爱关系。罗兰又是个正经的女孩,想要约她必须要找个借口。
于是,我想起了她们的寝室门口贴了有一张画报,正好我也需要一个图片素材,那时候的网基本还不能打渔,更别说下载图片。
往她们宿舍打电话,恰巧,是我认识的大妈值班。大妈说是你小子啊,我说我找罗兰。
大妈就找,恰巧罗兰就在。
在电话里,我说:“是我”。
罗兰说:“我知道”。
我问:“你们寝室门上是不是有一张画报”。
罗兰说:“是”。
我说:“我想借用一下”。
罗兰说:“可以”。
我说:“OK了,但是,我现在需要,可我,又…又…又在上班,不方便出去……”。
罗兰说:“那我给你送去,你在哪里”。
我说:“昆明街,那你下午没有课吗”?
罗兰说:“没课”。
说完心中狂喜,既然这么远可以给我送一张画报,那么……
绝对是千里送鹅毛,绝对的!
罗兰拿了画报,坐着2路汽车,到了昆明街。
我正在办公室画pop,见了罗兰,说:“谢谢,你感动着我了”!
罗兰羞涩的笑,望着几张POP说:“都是你画的”?
我说:“是”。
我还记得罗兰问的那张POP的主题:冲撞。
是宣传一个狗屁乐队的,里面的几个成员基本都是同性恋,名副其实的冲撞,为什么不全是,因为他们乐队人口是单数。
罗兰赞扬我,说:“你真有才”!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说:“你表扬的还不够”。
又对她说:“咱们走吧,我送你回学校”。
罗兰说:“你不是在上班吗”?
我说:“刚和老板请假了”。
我们顺着罗兰来的原路往回走,一边走,我一边说话,说的都是一些毫无任何意义的废话,但是,罗兰爱听。
走着走着,就过了希望广场的2路车站。
走着走着,就到了太原街。
我说:“你既然没课,我们就走回去”。
罗兰说:“其实有课,但我已经翘了,那就走着回去吧”。
听她说完,我特别感动,也特别激动。
一激动,我就拉她的手。她没有强烈反对,只不过是象征性的,挣了一下,我抓得紧,她没挣脱,于是也拉紧了。颇有一点不能反抗强#奸就尽量去学会享受的意味。其实这句话说的不是很对,不能反抗你可以不去享受,也可以想办法去摆脱(比如逃出去,越远越好,听说加拿大不错)或者报复;要是去享受,就不叫被强#奸,只能算作被顺#奸,享受其实就是顺从。既然顺从就和强#奸犯是一路货色,还有可能成为帮凶。
我们经过了星海好几站,经过了黑石礁,到达了栾金村。
我说:“我们吃顿小饭吧”。
吃完了饭,天黑了。
我说:“晚上有课吗”。
罗兰说:“有,快期末考试了”。
我脸上装出失落,失落的很值得同情的样子。
罗兰说:“我不去了”。
晚上我们又在校园里走,狂走。那时候体力还真TMD挺好。
后来,我们到了足球场,那个足球场是专门给万达队训练所建,刚刚完工,草皮真好,我给罗兰翻跟头。
我让罗兰计数,在星光下围着足球场跑400米,荷尔蒙真伟大,有着它的帮助我的成绩不到1分钟。
跑完了,我们坐在看台上,数星星,数星星,一直数到寝室关门,也没数完一半,看来天文学挺复杂,还真把我难为了一下。
又过了几天,我又被失业了,不失业也不行,那间酒吧在我起早贪黑含辛茹苦的经理下,终于帮老板经理黄了。
那天晚上,我去找罗兰。
我说:“我又失业了”。
罗兰说:“工作可以再找”。
我说:“好男儿志在他娘的四方,我要去深圳,有朋友在那边儿,要闯荡一番”。
罗兰听了,说:“你去了,我怎么办”。
刚刚说完,眼睛里,滑出了晶莹的泪珠,在星光下,我看的很清楚,泪珠迅速的爬满了脸颊,顺着下巴滴到地上。她看着我,也不去擦拭,也不出声,就那样看着我,任由眼泪疯狂的飙。
我说:“你先别哭,让我想想”。
于是,我心里像国产大型计算机银河号一样,飞速的运算:去深圳闯一番天下划算,还是先搞定一个可以跟一辈子的老婆合适。无疑,罗兰是天下最适合当老婆的女人之一。我想到:当年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冠军侯霍去病,他说过: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太豪气冲天了,好男儿的楷模;但是我又想:你是皇帝他外甥,是有资本这样说的,因为,你有的是私房丫头,可以解决一切的生理问题,不用当手工艺者,更不怕将来讨不到老婆,说豪言壮语,是可以不腰疼滴。又想到:即便闯一番天下,最后不也就是为了找个好老婆吗?赚了钱还不一样是让老婆帮着花。现在,我不用闯,老婆就先有了,干嘛那么死心眼,还闯个球!
我说:“我不去了,但是我工作没了,租的房子也到期了,老板还没给我发工资,没钱了,你和我混,会吃苦”。
我还和她说:“我家在农村,很穷,穷的很不像话,而且我的父母也不是亲生的,我是过继的,我的养母对我很不好,你要想好,和我在一起可能真的会很苦”。
其实,我说这些话里也有不怀好意的伏笔。
她带着眼泪笑了,笑得无比开心,仿佛天上的星光也为她突然亮了几倍,说:“你不用担心,我每个月有零用钱,咱们还能对付一阵,我不怕苦,只要你奋斗,我们的未来就不会苦,我的爷爷也是农村的,我们家现在在城市,不也一样过得很好么”。
这丫头说完,就扑到我的怀里,那时候还有一点倒春寒,我抱着她,真温暖。我用手托起她的下巴,我吻她,她回应,于是她的初吻就没了。
也从此,罗兰和我一起,义无反顾的投入进滚滚地恋爱洪流之中。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7
天气渐渐地暖了,我和罗兰的恋情,也像理工学院10舍门前的玉兰花一样,绽开的如火如荼,奔放热烈。
那时候光忙着和罗兰在一起腻着,废寝忘食如饥似渴地享受恋爱的甜蜜,貌似连找工作都顾不上。
而与恋情截然相反的是我的经济状况,就像理工学院门前号称美丽的凌水河一样,日渐枯竭的连臭水都懒得流淌。
没有工作,囊中空空,面上羞涩,处处捉襟见肘。更雪上加霜的是,我的房租不但到期,而且过期,房东是个好心的老大娘,见我没了工作,还给我延长了一个多月。最后还是交不上房租,大娘终于眼含着同情的热泪忍无可忍地把我扫地出门。(大娘是个好人,我在那里住的时候,总是帮我洗衣服,包括内衣裤。谢谢大娘!)
我被赶了出来,拎着仅有的几件行李,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学校的怀抱,亲自住了校,像极了学生。还好,我在学院有不少老乡,他们都是我的小弟弟,对我,颇为景仰,我就藉此,厚着脸皮在他们宿舍里蹭住。蹭住也不是最为完美的解决办法,他们的寝室并不是每天都能专程给我准备空床。
理工学院的10舍是半对外开放的招待所。里面有一半的房间住着委培的学生,还有一半接待考研的学生或者学生家属。在学生寝室没床的时候,罗兰就去借个男同学的学生证,花钱开个床位。所以,在那个招待所的房间登记簿上我有了N个不同的名字。因为在那里养过伤,我留给管事大爷的印象特别深刻,对我们也特别友好,每次去登记的时候还会热心地问上一句:那个谁,今天你叫什么名字?
在那个招待所里,也开创了我和罗兰的恋爱新纪元,在彼此关系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用实际行动对爱情进行了升华,终于使其实至名归。
在一个洒满浪漫夜光的晚上,那个房间别的床位没有人住。罗兰使出洛洛曾经用过的伎俩留了下来。但是那天我们什么都没干,真的都没干。我仅仅是对罗兰的身体进行了先导性的深度开发。
罗兰似乎被我开发的上了瘾,经常性的去招待所住。渐渐地胆大妄为,发展到即便招待所房间里面有别的男生住,也要和我挤在那张单人床上,她说:被我抱着入睡的感觉很幸福。也许,男女之爱的快乐并不完全在于做,而在于一起相拥入眠。
终于有一天,住进了一个极品哥们儿,此哥们儿名叫高鸿,时年26岁,理工学院毕业后,又回来考研。他后来成了我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就是那种典型的长了两条人腿的书橱。
说到此人,我又忍不住的简单说两句。
他的父亲是黑龙江某大专院校的校长,高鸿从小就被他的校长父亲用独具新中国特色的垃圾教育方法谆谆教诲,终于诲人不倦地把他给教毁了,活生生的教育彪了。如果说全中国还有一个思想健康到天真纯洁程度的男人,我个人估计,非他莫属。比如:这哥们儿在考研的时候,考的是机械系的研究生,结果不长眼的监考却发给了数学系的卷子。都能把鬼吓死的奇迹是:这哥们竟然没提出任何异议,老老实实地把卷子给做了,结果是结结实实的不及格,打道回府继续复习,准备明年再战。答错了试卷可以按倒霉处理,明年再战也没关系。
而他们家却拥有着化杯具为喜感的强大娱乐力量,让我特么百思不得其解。虽然清华、交大也不太入流,但考研的分数比这所学校也没高出几分,就算在广告效应上要比这所学校好一点吧?人家卖给富商高官用来立做牌坊的虚假文凭,所值的人民的币也是数一数二,为什么不考?他的父亲仿佛是理工学院控,偏偏让他继续考取这所大学。而这个学校,真是辜负了他爹的殷切希望,就连教授都能马虎到发错试卷的境界;由此可见,此学院在其时任院长,成鼓动的英明领导下,其教学质量多么的无敌狗血,寻死觅活的考它个做个球。而我这哥们儿也是天生我才的三好学生,听爹的话做党的孩儿,绝对没有自己的半个狗屁。悬梁刺股,继续发奋图强,接着考,誓要把自己变成高智商的白痴。不得不由衷地感叹:有时候人生的彪悍莫过于此。
在高鸿住进来的某一天晚上,月黑风高。
我以为他睡熟了。
于是,就在黑暗之中,诱惑了罗兰,送给她一根伊甸园的黄瓜,作为她此生中最为难忘的礼物,彻底的完成了爱的升华。我做了她的男人,她也变成了女人。
经历了人生风雨后,罗兰偎依在我的怀里小声而又伤心的哭了,而我则心满意足的睡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明媚的阳光闯进房里,人间又见了光明。
见我和罗兰起了床,高鸿放下手中的书,把眼镜向上推了推,认真的看着我们。
我和罗兰心虚的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这时,暴强的高鸿,神一样的高鸿,用纯真而又关切的语气问:“昨天晚上你们咋了,我都听见了,一会儿说疼不疼,一会儿又说舒不舒服。那个,疼,怎么能舒服呢?我那时忍不住真想说,要是不舒服就去医院,别耽误了,但是又怕打扰你们休息,就没说”。
“疼?”“舒不舒服”?“去医院”?马勒隔壁的,混乱来得太突然,我和罗兰的大脑瞬间统统短路!
我们夺门而去。
生怕他再问一句:“昨天哪疙瘩儿不舒服”。
在那一刻,我必须要屈服,我必须要承认,我必须要感慨:人生,啊~啊~充满了惊叹!
人生的有些第一次太他妈的难忘记。
就在那天中午,罗兰在学校一个最为豪华的小型饭店摆了一桌酒席。我记得很清,有锅巴肉,软炸里脊,木耳炒肉,蒜薹炒肉等等点了七八个菜,还给我点了酒。
我充满着疑惑:“就咱们两个人,现在又没钱,为什么这么腐#败”?
罗兰哭了,流着清澈的眼泪,一字一顿的对我说:“不管有没有钱,我也要这样,这是我的第一次,而我也只有这一次,必须要这样,我要纪念!你以后会不会不要我了,会不会”?
说完,哭的更加悲伤!
我说:“罗兰,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不会抛弃你,现在没钱没关系,我以后赚了钱,都给你花”。
罗兰笑了。
又问我:“你爱我吗”?
我庄重的点了点头,说:“爱”!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承诺一辈子,守住了坚持,让你幸福是我一生在乎的事!
罗兰又笑了,绽开的笑容里面洋溢着幸福地甜。
从那天起,罗兰成了我的尾巴,恨不能学会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变成一个钥匙扣拴在我的腰上。那时候中国好像还有一支足球队,踢世界的预选赛,那时候的那支队伍还不算满世界丢人。
我天天忙着看球。为了不影响看球,经常把罗兰哄回寝室。有一次我把她送了回去,撒腿就往回跑赶着看球,等到了10舍门口,后面有人对我脖子吹气,紧接着嘻嘻一笑,回头一看,我的尾巴又跟了上来。
嘴里还说:“你跑的真快,追你累死了”。
我现在觉得,那时候喜欢中国足球挺他妈幼稚,这个世界,好东西有很多,完全可以满足自己任何的喜好选择。为什么偏要去喜欢垃圾。喜欢中国足球的人不是心里没数,就是思想境界不够。如同一个富人养了一个傻儿子,还他妈总觉得那是块而爱因斯坦的料,以为花点钱送他出国学习一番就能成为天才,威震世界!
不说了,继续我的故事。
我又找了一个工作,但那个工作像一朵美丽的昙花,眨眼之间遗憾的凋落。凋落之前,我的脚踝还因为踢球倒霉的受了伤
下岗那天,我拎着装有自己办公用品的袋子,还有一双臭哄哄的球鞋,一瘸一拐,无比沮丧地回到学校,罗兰见了心疼得不行。
还好,在那个公司,我赚到了人生的第一笔回扣,但那笔回扣,又像咱们政府的清官,少得可怜。
我又没有了栖身之地。
我又住回了10舍,继续和高鸿当舍友。
可是住了没几次,竟然出事了。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8
出的事情,不算大事。
理工学院的10舍虽然是半招待性质,但也属于宿舍,值班大爷在晚上10点半以后,还要例行查寝。有一天换了一个大爷,我们不熟,而这大爷责任心又极强。有天晚上,例行查过之后,突然他杀了一个回马枪,把我们堵在被窝里,不但堵了,还说了一些难听的话,我和罗兰被赶了出来。
被赶出来,不算问题。问题是罗兰感到很受伤,从此在纯洁的心灵里就留下了阴影!这个阴影,其实也不能完全迁怪于大爷,查勤是他的责任,但是他不该说难听的话,我又没搞他家的姑娘,老而为贼。
痛定思痛。
我们在振工街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那个房子直到现在,在记忆中,可谓历久弥新。那个称为房子的东西,在大连方言里面叫它偏厦子。每月租金时值人民的币80大元,名副其实的物有所值。租房子的时节正是大连的雨季,这破屋子仿佛是老天爷的红颜知己,和他配合的非常默契,外面下小雨,里面下小雨,外面下大雨里面下暴雨,外面晴了天,里面还是一首歌:雨一直下。在那房子里住,睡觉的时候打着伞好像也成为了必需,绝对与杜甫秋风破歌的茅屋,可同日而语。我们也算穿越了时空,和伟大的诗人结下了一点缘分。
虽说恋爱条件比较艰苦,罗兰却有着传统的乐观精神,觉得无比甜蜜,从此可以不必提心吊胆,无所顾忌的和我在一起,快乐的像筑了巢的燕子。
我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其实工作赚钱这东西,没有合适不合适,只有愿意不愿意。我之所以不愿意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因为自卑,是因为自弃,需要一份体面的工作来向罗兰证明,其实我很行!自卑这种感觉,就是自我卑贱,连自己都作践自己,怎么能够企望别人尊贵。这是一个人经典的无能,模范的可悲。
命运就是这样,尽管那破房子不太具备遮风挡雨的功能,后来,我们连住它权利都失去了。都能被这种房子抛弃,真有一些被傻瓜愚弄的感觉。
继续混迹于大学,继续去蹭住老乡寝室,原来的老根据地10舍是回不去了,我被列入了人人瞩目的黑名单。老乡寝室没空床的时候,就去学校旁边的录像厅,通宵门票6元。是个以前没发现的好地方,不但能睡觉,还能欣赏电影,意外的惊喜是:可以深入浅出的普及婚前婚前#性#教育,能导致的副作用是:比较伤身体。
每次去的时候,罗兰会给我些钱,还会叮嘱我说,晚上要是饿了就买东西吃。那时候我已经弹尽粮绝,吃饭都是靠罗兰的饭卡。有的时候,罗兰也会陪着我去,一块接受课外教育。也总能洗具的和她的一些同学们以及年轻的教师、导员们不期而遇,世界真特么地很精彩!罗兰之所以放弃寝室松软舒适的床而跟着我去,不完全是出于对新知的渴望,主要是出于对于对我的担心,录像厅里龙蛇混杂,我也不是什么老实孩子。
罗兰不去的晚上,我把她送回寝之后,就会到校园里非常僻静的角落,找个比较舒适的长椅,安静的躺下。开始认真的数起星星,一颗、两颗、三颗……不得不承认天文学还真的挺复杂,我用了很多晚上,也没自学成才。初夏的夜,雌性蚊子们都很多情,总是怕我孤独,成群结队的唱着嗨曲,伴在我的左右,陪我进入美梦。在梦中,我依然坚信,明天的日,一定会照常升起,阳光还会灿烂的照在我们身上。
那年的7月份,罗兰和我回了河北老家。
1997年7月1日,是我难忘的日子,也是全国人民难忘的日子。那天,我带着罗兰回了老家。那天,香港带着资本主义回归了祖国。
火车在飞驰。
火车厢里,正在直播着香港回归的电视画面。0点,英国落下了米字旗,国歌奏响,五星红旗飘扬起来。电视里面,所有在现场的人民群众沸腾了,车厢里的人民旅客睡着了。只有我一个人,像根木头一样,跟随电视里面的江总书记起立,向着冉冉升起的国旗,忠诚地致敬!还没睡着的人民旅客们用欣赏精神病的眼光看我,那一刻,我不知道,是我的愚蠢,还是以为他们漠不爱国。
我带罗兰回老家的动机并不良好,想借她之名,搞一点恋爱经费,实在挺不住了!
毛某人说过:农村天地广阔,大有作为!可惜我家乡的父老并没太给毛某人面子,他们的心胸和天地比起来,的确有着天地之别。
我的老家不在东北,在河北某地。那个地方的人,出了名的聪明,但那种聪明是仅限于自家炕头上的聪明,狡黠而已。
我的父母是养父养母。他们自以为我不知道实情,因为抱养我的时候,我只有三个月大。而我其实很早就知道内情,只不过那时候一直认为自己是二姑的孩子,养父母是自己的舅父母,在我眼中,地位基本等同。
养父母有一个女儿,比我大30来岁。
回到家后,养父母以及姐姐对罗兰在口头上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而我在几天后,非常尴尬的向养父说出了我此行的目的。养父真诚的表示:钱的没有。我宁愿相信没有。那时,我非常的单纯。可养父在那时可以出钱赞助给女儿家的孩子,也就是他的外孙买农用车,却不肯出钱给自己的儿子搞对象,我并不是不知情。我说过我很单纯,我认为是自己人品不好,养父不肯赞助。
而养父不是不肯赞助,他是左右为难。
钱,确实没有。原本有一点积蓄,也被女儿“借”走大半,还有一些借给了本家的一个弟弟,也有一些借给了别人。
除此之外,养父也有顾虑,一是不信任我,还有一点是不信任我和罗兰的关系。本着那个地方人一贯的聪明精神,怕,给了我经费,被罗兰,这个外面的女人拐走。养父很纠结,思考的也很慎重。无论如何,养父是个好人,也是个善良的人。
在我觉得事情没有希望的时候,却出了转机。在河北的另一个城市,养父有一位拜把子兄弟,也姓马,叫马大富,我和他叫叔。虽然叫马大富,但也没大富过。在他年轻的时候,好赌好玩,养父没少帮他,因此对养父异常敬重。我带罗兰回家的时候,恰好和他不期而遇。
他问犹豫不决的养父说:“马钟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
养父说:“马钟是没钱了,想和我要些钱。我现在没有,钱没有,可以出去借,毕竟孩子的婚事是大事儿,这我知道。可是,你们也知道,马钟这孩子,从小调皮捣蛋,嘴里没几句实话。咱现在闹不清,这个对象,是真是假。我给了他钱,要是被这个女孩子拐走了咋办?不给吧,我这做父亲的还说不过去”。
大富叔说:“给吧!我看罗兰孩子不错,我给。大哥,你以后不用还,我也不用马钟还”。
这时,我的那位姐姐却说:“叔,这钱怎么能让你给,再说你给了马钟,他也是胡话乱花”。
大富叔说:“这没你的事儿”。
大富叔也不是个发达的人,他之所以有些钱,是因为他有个小儿子,在此前一年,出车祸去世了,钱,是事主赔给他用于养老的抚恤金。
我和马兰回大连的前一天晚上,大富叔把我叫到了眼前,当着我养父的面对我说:“小子,钱你爹没有,我有,我给你!你也老大不小了,知道这钱该怎么用,再说,这钱给的也不是你,给的是罗兰,你以后要是和她成了,好好过日子,咱不能亏着人家”。说完,拿给了我5000块钱。
我拿了钱,和罗兰回了大连。
对于第一次河北之行,老家,并没有给罗兰留下过多的好印象。如果说有,也只能是大富叔和我的养父。罗兰是个聪明人,虽然那时候她还很小很单纯,也能看得出人的虚伪和耍出来的小聪明。因此,对于其他人的印象,尤其是那位姐姐的印象,非常之不好。而我,作为农村出来的人,总会有些乡土情结,不管是谁,都会以为最美家乡水,一切都是美好的。其实不管是谁的家乡,也不管是城市和农村,也不管是南方和北方,混蛋总是存在的。因此,在以后的日子,家乡,总像一根刺儿一样,在我和罗兰之间跳出来隐隐作痛。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9
那年秋天,我在电子城批发了一些随身听,在新生寝室里推销。赚了一点小钱。
在冬天到来之前,终于结束了混迹学校的日子,在理工学院附近租了第一所像样的房子,楼房。
也在那里,我和罗兰迎来了人生第一个很大的麻烦。我把罗兰的肚子搞大了,那时候在校生还不能怀孕,我们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流产。我去咨询大夫,大夫说可以药流。
我在医院开了药。
那时候我们年轻,少不经事,有着年轻人特有的无知无畏,不管什么事情,都敢拿来冒险。我记的很清楚,在出租房里,罗兰吃了那药,肚子疼得打滚,终于打下来血肉模糊的一团,罗兰流了很多血。
到了春节放假以前,罗兰当年度的零花钱还剩下一些,给我买了一双皮靴。而我给自己买了一件羽绒服,给家里的父母买了一些东西,以及几件衣服,而对于罗兰什么也没有。那双皮靴跟着我的脚到了老家,结果被我的那位姐姐,一见钟情,说:“哎呀,还是城市的东西好,里外全皮的,我的脚,一到冬天就干裂,要是……”,我脑残的大方说:“拿去吧”。
过了春节后,我从老家回来,又见口袋空空。那时,还养了一条叫句号的小狗,我用仅剩的钱,买了十几个馒头,3颗大白菜,还有几袋给句号喝的牛奶,坚持了6天,直到罗兰从家里回来。
罗兰问我的鞋呢?
我说我给我姐了。
罗兰说:“那是我省吃俭用给你的第一件礼物”。
从此,那双鞋就成成了那位姐姐贪婪的象征。
所幸,那年有家大型的餐饮娱乐公司,叫海天娱乐,正在筹备开业,大举招兵买马。我去应聘营销部经理,遭到了录用。
在我被录用的同时,我们的房子到期,我们又换了一个房子,两室一厅。我本意不想租,罗兰执意要租,于是就拿出那个学期的学费,她说:“你上班了,马上就会有工资,只要在2个月内能把学费凑够就行”。
房子租了,我们又租出去一间,与人合厨。而租住另外一室的人,叫冯轲,后来成了我最好的哥们之一,像我的哥哥一样。他在这个故事里面,但是很重要的龙套,基本总在关键的时候出现。
在新公司上班,我和老板竟异常投缘,给了我坚定地支持,他是辽宁某位高官的公子,典型的权二代。
我在那间公司,不但和老板关系融洽,也和后来的总经理也关系混得很铁,当然,也赚了一些能够维持我和罗兰生活钱。
去公司的最初,工资并不高,而且办公室的斗争异常激烈,我还有一个处处免费送我小鞋穿的变态女上司,她有一个美好的目标,不是工作目标,而是想把我赶出公司大门的目标。原因很简单,原来我们在一家公司呆过,但没共事过,是我走后,她才去的,说起来我还是她的前辈。因为我有着曾是前辈的优越心理,非常的不尿她,所以,她就很不爽。
当时的营销经理不止我一个,还有另外两个人。
一个人据说在上海的大公司混过,回到当时很闭塞的大连,竟有些海龟的意味。他也许是和上海人相处的久了,竟把大上海的特产气质——假洋鬼子的风范学的惟妙惟肖。另外一个人是我的老乡,也是河北人,戴一副金丝眼镜,看上去很是成熟稳重。经过短期观察我发现,原来他的眼镜平时在我们办公室是不戴的,只有在去上司办公室的时候,才从办公桌的抽屉里面取出来戴上。这是,我才明白,原来丫的成熟稳重,文质彬彬全他妈是装出来的。会装的人,也是本事,他不但会装,还有一个看家的本领,善于溜须拍马。其实拍马屁这事儿,谁都会,只是取决于愿不愿意去干。
形势是严峻的,斗争是残酷的。
为了我的美好生活,必须要干掉他们。营销部经理只有一个,留给那个后来笑的最嚣张的人。要么被淘汰,要么就甘心当副股级科员,挣着连狗都养不活的工资。我不但有狗,还有女朋友,不但有女朋友,还欠着她学费。所以,我要干掉他们。而我的目标,不仅是营销部经理,还要干了我的女上司,噢,是干掉我的上司。她,其实长得不错的说。她之所以成为我的女上司,也是因为容貌姣好和另外一个色鬼老板的关系扯不清楚。
女上司最初颇为欣赏假洋鬼子,觉得他混过上海,见过世面,博学多才,而假洋鬼子本人也自负的很。她的计划是,正职经理留给假洋鬼子,副股级干部留着给马屁精干,而我的结果显而易见是试用期满搬箱子走人,连副股级科员都不让我沾边。
虽然女上司给足了面子,而假洋鬼子却不领盛情,面子上虽给女上司三分颜色,骨子里压根没把她当盘小菜。他也怀着和我相同的理想。但和我不同的是,他的理想表现的过于迫切。
在某次和女上级讨论完了工作,回到办公室,故作幽默地说:“天下的逼,多数是傻的”。
有这句话就够了,这句话根本不必麻烦我去传达,马屁精一直像女上司豢养的猎犬,正竖起耳朵一直等呐。孙子,我看你狂。
假洋鬼子那时候已经年过四十,总以为自己在上海混过,就很牛#逼冲天。但他准不明白,做人要低调的道理。你可以瞧不起我和马屁精,但是不能瞧不起女上司。你可以瞧不起女上司的智商,但是不能瞧不起女上司的傻B。一个上司想要提拔一个人可能要煞费苦心,建言建策的栽培;但是要想诋毁一个人却容易得很,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一句坏话总是像长了眼睛,一语中的。可见他在上海混的并不明白。或许是他过于看不上我们这些包括女上司在内的土产歪瓜裂枣,轻敌大意。
果然,女上司虽蠢,但也不能容忍假洋鬼子对她不屑的轻视和不良的居心,马勒隔壁的你居然说我是傻的,你敢瞧不起老娘!于是便发作了愚蠢的本能,自以为是的假洋鬼子率先被辞。
马屁精那时候的确老成,虽然是个一无是处的草包,但是也一时没有破绽。要说他的草包,也到了一定的水平。首先文凭,绝对是克莱登的产物。比如有次我在办公室用美工的毛笔写出一个成语:学富五车。马屁精看了,一本正经的说:“你写错了”。我还以为写了别字,仔细检查一遍,这也没错啊?我诧异地看着马屁精,马屁精得意的说:“这个成语,应该是学富五年”。
我不明白了,美工笑了,说:“照你这么说,古人也挺厉害,小学五年毕业,就能混成个学者”。
此种典故比比皆是。
在我没等到马屁精犯大错的时候,我犯错了。
营销部管的事儿挺多,挺杂。广告业务,印刷品业务,酒水商的赞助事宜,统统由我们管。假洋鬼子原来主管酒水和广告,后来他走了,这些事儿,基本我管。因此,我也狂了起来,不让马屁精沾边。不让他沾边不说,还不给他面子。往往办公室来了新的客户都会问:“请问哪位是经理”?我在这时就会接过话来说:“这儿,没经理,但我说了算”!
如此几次,马屁精又竖起耳朵来了。
一天,女上司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对我提出严厉批评:“听说你们办公室,你说了算了,公司好像没正式任命吧,我都不敢说在什么业务上能说了算,你就敢说了算。你要是不想干了,早说,我可以帮你办辞职,自己回去好好想想,现在还轮不你那么嚣张,你现在主管的业务先移交给马屁精吧,只管做开业企划案好了”。
自此,我被夺了权,开始郁闷的夹起尾巴,寂寞的做起企划案。
见我夹起了尾巴,女上司还不打算放过我,本着痛打落水狗的传统精神,想彻底砸烂我的狗食碗。
还没等她举起棍子,我又主动把脑袋伸了过去。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10
本着外来和尚会念经的惯例,公司请来了一位新老总,香港人。这位老总曾经在大连管理过几个酒店,业绩也很不错。
他来了之后,就要我把写的差不多的开业方案拿给他看。
我那时候,确实缺少历练,不应该先拿给他看。应该先拿给女上司,让他找女上司要,这样做即便得不着好,也不会被抓猪尾巴。本来挺简单的事儿,而我在那时就没想明白。
见了新老总这么体察下情,我就傻呵呵兴冲冲的乐颠颠的就跑着拿了去。
没想到,新老总看了几眼,就拉了脸。
对我说:“写的不错,但系,不系让内写小说,我要的系方案,这样,我怎么看?你做方案,要这样,能用表格的表现的,就用表格,能标出重点地就标出重点,一目了然,这样我才能看进去,懂不懂,年轻人,拿回去重做”。
老总人是不错的,在他的指点下我的企划方案后来做的超级好。
虽然学了艺,但又出了问题。我去老总的办公室的时候,正好女上司也去老总那里办事儿,看我拿了方案直接找老总谈,她必须又要不爽。
我刚回办公室,她就又把我叫到她办公室开始折磨:“你怎么事儿,方案我还没看,你就直接拿去给老总看,你的方案要是有纰漏,我都不知道,老总问起我来,我怎么交代”。我心里想:你看个球,马勒隔壁的你懂个球的方案,老总问你个叉叉!你只不过是兼着我们部门的总监,你不专业。
我也只能想想而已,兼着也是我的头儿,得罪不起,要想把她干了必须要戒急用忍,问题是看这样子连忍的机会都要没有。
她又接着说:“你先回去吧,我觉得有必要,好好考虑你的一些问题”。
考虑我的问题,无非是考虑我的去留问题。
我悻悻怏怏的回到办公室。马屁精看了一脸喜色,妈的。我还没挂,他就开始幸灾乐祸,看那样子,还准备买挂鞭炮,庆祝一番。
那天下午,正好是狗屁高管会。我是没资格参加的。
女上司在会上义正词严的提出了我的种种不是,然后说,她正在考虑做下人事调整,月底让我走人。
她虽然在会上这样说了,而我却什么事儿也没有。
我之所以能保住饭碗,还是因为老板。我不是不会拍马屁,只是不拍女上司的马屁,我拍大老板的,所以老板一直以为我是厚道人。
会上,老板说话了:“年轻人,总是会犯点小错的,又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小钟,能犯错儿,说明他还是在做一些事儿的,不做事儿怎么能犯错。调整就不必了吧,没那么严重”。
虽然老板给我说了话,又有了苟延残喘的机会,但是形势更加严重。女上司高举着:做事儿,要么不做,做就做绝的思想旗帜,把我做方案的权利也给虢夺了,把一肩重任全部压到了马屁精身上。而我虽然用最快的速度做好了方案,交给了女上司,但是她直接把方案丢进办公抽屉的最底层,看都懒得看一眼,也幸亏了她看都不看的愚蠢。
后来的一个多月,我事儿都没得做,每天去了就等着吃饭,吃完了饭,和美工下棋。
美工也无所事事。有一天他不无幽默的对我说:“我觉得咱俩来上班,就是为了吃公司的一顿中午饭,咱俩的工作就是吃完饭下几盘棋。事儿没干多少,棋艺倒是与日精进”。
机会不负有心人,虽然来得晚一点,终于还是来了。
机会是这样来的:公司开业一拖再拖,员工培训一直进行了半年。这种员工培训,倒像是帮助竞争对手。员工刚培训好了,就以培训工资太低,开业日期遥遥无期实在等不起为由,开了小差,直接跑到竞争对手那里。
老板们决定借着五一的东风搞一次迎开业的party,鼓舞士气!这个任务必须要落到营销部的肩上。马屁精的开业方案还一直做不出来,虽说做了好几遍稿,但新老总一直不满意。也难为那草包了,不只是一个草包的问题,而是加上女上司一双蠢货的无能,他们完全可以把我做好的方案拿出来改一遍交上去,可惜他们连剽窃都不会。
女上司出于无奈,只能交给我做。
我一看机会来了,就赶了一个通宵,把方案做了出来,交给了女上司。女上司见了大喜,忙不迭的去给老总看,急着邀功。
她犯错了。
老总很快通过,又拿去给大老板看,老板也很满意。
就随口表扬了一句,说:“恩,不错,昨天下午才开完会,没想到这么快就做了出来,呵呵”。
女上司顺着老板的话意,逢迎着说:“嗯,马钟做了一夜赶出来的”。
老板听了说:“这个方案,做的这么好,怎么开业方案总做不出来,交上来的预案,做得乱七八糟,你去把马钟叫来”。
女上司这时才顿悟,自己犯错了,但后悔已晚,只能来找我。
我忐忑不安的进了老板办公室。
老板见我见来,对女上司就说:“你出去吧”。
老板见她出去,就劈头问我:“你的这个活动方案,我刚看了,做的挺好,啊!但是开业方案是怎么做的,简直就不堪入目”。
说完,就丢给我一份,我拿过来装作认真的看了看,说:“这不是我做的”。
老板诧异的问我:“你没做啊”?
我心想,多亏我做了。
就装的更加诧异说:“我早就做完一个多月了,交给女上司啦,您没看到”?
老板听了,立刻又叫女上司把我那份方案拿给他。
老板简单的浏览了一遍,就扔给我说:“你等下拿去复印一份给我,然后拿去给新老总,让他先看”。
我要出去,老板说:“你等等,先坐下”。
等我坐好,老板说笑了,说:“最近看你瘦了,有些事儿我也知道,委屈你了,现在有什么困难就说”?
我一听老板这样说,觉得好事来了。
就装出支支吾吾的样子说:“有困难,有…点经济困难,囊中羞涩啊”。
就把没钱租房挪用罗兰的学费的事情和老板说了。
老板看着我笑,说:“你去填一个请款单,我给你签字,先预支给你几千块钱,去把你对象的学费交了。特么的,这事儿,你怎么不早说”!
我心想:大哥,不在关键时刻,早说了,您还能鸟我吗!
但,那一刻,还是超级感动。
他继续说:“每个月在你工资里面扣,你说扣多少”。
我说:“500吧,我工资不高”。
老板说:“每月300吧,那个,你的工资我回头和财务说,再涨一些,好好干,别给我丢脸,去吧”!
第二周,我就列席了高管会,一切的权利又重新夺了回来,不但夺了回来,新老总正式宣布营销部由我负责,女上司不再兼任我们部门的工作,也由原来的行政总监调去餐饮部。马屁精终于修成正果,光荣的成了副股级科员。
见我拿回了那么多钱,罗兰开心的要死要活。
在她开心的同时,暗流其实也在涌动,我们的爱情马上要经历第一场欲#火的考验。
男女之间在恋爱的时候,都在极力的表现自己的优点。荷尔蒙不但会大批的集结到生殖系统,还会涌上视觉神经,蒙蔽自己的眼睛,对于对方存在的缺点根本就视而不见。甚至都辨不清浅显的是非,看不穿最低劣的谎言。以至于会把对方的缺失当成对方的个性,所以,恋爱是盲目的,也是天下最无厘头的事情。而双方的缺点,其实也不是故意的隐瞒,只是被过份表现的优点所掩盖。当两个人的关系日趋稳定,最初的烫手热度也渐渐冷却,这时候,缺点就像盖在纯洁白雪下的泥土,随着春天温暖而灿烂的阳光,一点一点浮现出来。
我和罗兰也是如此,她性格直,说话不拐弯。就连她自己也认为,揭人伤疤不眨眼,说话专拣别人的痛处说,不是一针见血,而是一刀见血。另外她还很执着,所谓的执着就是认死理,只要她看着不顺眼的东西,我是不能提反对意见的,稍有不从,则反目相向。
我们相处的久了,这些问题,也像冰山早晚要浮出水面一样,不可避免的暴露出来。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11
酒店在开业前,又换了新老总,很年轻,香港籍东莞人。我和他关系搞得非常好。
我很忙,忙得不亦乐乎,也借工作之便有了一些灰色收入。在此期间,我很禽兽,让罗兰又连着堕了两次胎。因为忙,甚至都没陪她去医院。所有的这些都被罗兰纷纷记在心中的账本上。一一列了罪名。
酒店开业后,我得了最大的一笔回扣。我那笔用回扣买了手机,一万多吧。其实买那手机并没什么用处,只是为了满足可怜的虚荣心。罗兰对买手机相当的不满。当然,也在心里给我定了罪。
这些都不是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的关系面临着新的考验。
酒店娱乐部有领舞团,团员都是如花似玉妙龄少女。里面有个小姑娘,长的很清纯,我就对她动了贼心。凭着在酒店部门经理地位,一来二去就勾上了手。小姑娘,的确是小姑娘,那年她17岁。最初,我以为跳舞的女孩,不会有多纯,其实真的挺纯,不但没有过男朋友,而且练功的时候也没伤到关键位置,所以就让我做了她第一个男人。
有段时间和小姑娘如胶似漆,很少回出租房。罗兰在我不回去的时候就回宿舍住。终于有一天,罗兰用女人天生的第六感觉察到了什么,问我:“哥哥,你真的那么忙吗”?
我说:“嗯,每天下班都要到晚上11点多,公车没有了,打车回来要40多人民的币,所以就在值班宿舍住”。
她听了就哭着说:“你肯定有问题。如果你要是不喜欢我了,就和我说,我不耽误你,别等到最后才让我知道,我受不了”。
我抱着她说:“不会的,到什么时候我都不会和你分开,你放心”。
其实在心里还想着那个小女孩,觉得她比罗兰漂亮,比罗兰温柔。
罗兰说:“我要的并不是你不和我分开,而是要你爱我,如果你不爱我,就算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