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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三天走坏一双鞋

在澳洲的第二个月,我的计划是三件事。现在按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第一件,马上递交一份工作签证申请;

第二件,尽快找一份工作,以解决我到墨尔本大学经济学院任职前的生活问题;

第三件,合理安排时间,完成我的第一本英文著作《中国贸易指南》。

我打算在澳大利亚的移民条例中去寻找我的未来之路。

我已经获得了一份在大学工作的机会,我得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我再次去墨尔本大学经济学院找Grame教授,希望他能支持我的工作签证申请。Grame教授以墨尔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的名义为我写了一封支持信。

拿到这封支持信后,我立刻去移民局,提交了我的申请。

接下来,便是等待签证审批的日子。

等待的日子是最难熬的,那段时间我真的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今天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好在那时我还有一件要紧的事情要办,就是要尽快找一份工作,以维持我到迪肯大学经济学院任职前的生活。

于是,我也加入了中国留学生寻工大军。

那时,由中国留学生组成的寻工大军简直就是澳洲社会中的一景!澳洲搞教育出口,吸引了很多非英语国家的年轻人前来读英语,很多商人见有利可图,纷纷办起英语学校。办一间英语学校似乎很简单,租几间教室,再招几个老师就行了。所以那时候的语言学校真的是如雨后春笋,遍地都是。教育出口确实给澳洲带来一些经济收入,可是,大批来澳读英语的留学生也给澳洲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首先遭到冲击的是就业市场。那时来澳洲读英语的留学生多来自相对较穷的亚洲国家,这些穷学生来到澳洲后,很快便杀进就业市场,使得澳洲原本就紧张的就业市场变得更加紧张了。

那几年,中国留学生是留学市场的主要来源。那时的英语学校,几乎每间都有中国留学生就读,有些更是靠中国留学生生存的。

中国那时还不富裕,普通中国人的月工资是一百多块人民币,连二十澳元都换不到。二十澳元是个什么概念?普通澳洲人一个多小时的工资而已!所以,中国留学生都会抓紧一切机会打工,在赚取生活费之外,希望还能存点钱,一旦有一天呆不下去了,回去总能买几大件。能带一万澳元回中国就是很幸福的了,因为一万澳元相当于6万5千人民币,对当时的中国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问题是,来澳洲读英语的中国留学生的英语都不算太好,特别是口语,更是差劲。想想看,英语比较差的中国留学生能­干­些什么呢?只能­干­一些不大使用英语的工作,比如,在餐馆里洗盘子,或者是晚上进办公楼里做清洁工。有些人运气好些,还可能会进大的工厂,到流水线上­干­活。墨尔本是澳洲最重要的工业基地,自然也需要大量的流水线工人。

澳洲政府为了保护澳洲公民的就业机会,不准外国留学生做全职工作,只可以做每周20小时的兼职工作。这实际上越发限制了留学生的找工机会。

当时在留学生圈内,使用率最高的英语不是good morning,也不是good bye,而是full-time和 part-time这两个字——前者是“全职”,后者是“兼职”。那时,中国留学生们一到一起就讲打工的事,不管是上海话还是广东话还是普通话,哇啦哇啦地中间肯定夹着full-time和 part-time这两个英文字。

有些留学生只好去唐人街找机会。

那时唐人街里也分三六九等,一等是本地长大的华人,二等是香港人,三等是东南亚华人,四等是会讲广东话的大陆人,五等是不会讲广东话的大陆人。那时不会讲广东话的留学生不要说去唐人街找工作了,就是去吃饭或者是买东西也可能遭白眼——那意思是,你买得起吗?甚至是,该不是来偷东西的吧?

那时,有些中国留学生为了生存有时会掩饰自己的身份,会讲广东话的有机会冒充香港人,会讲福建话的则有机会冒充台湾人;其它的留学生,什么也冒充不了,眼看着各种机会从身边溜过。所以,唐人街(主要是唐餐馆)的工作,都被那些会讲广东话的人占去了。

那么,不会讲广东话的人到哪里去找工作?他们会象无头苍蝇一样,到商业区或者是工厂区瞎闯乱撞,找机会。那时候,如果你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穿一双崭新旅游鞋,背一个书包(有可能还会戴一副近视镜)的中国人,肯定是在找工作的。知道书包里装的是什么吗?一袋面包,一瓶水,再加一本厚厚的地图!他们就那样,象上了发条的钟一样,一刻不停地走着、走着……见到看似工厂的地方,就一头撞进去,也不管迎面见到的是谁,张嘴就一句:I’m looking for a job!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是:我在找工作。

多数情况下,这些留学生会被拒在大门外的。

有的时候,接待的人会让你填一张工作申请表。当然填了也是白填,人事部门一看你不是澳洲公民也不是澳洲永久居民,就肯定没你的戏了。

可是,他们一点也不气馁,找个有树荫的地方坐下来,擦擦汗,就着白水吃几片­干­面包,再顺手翻一翻地图,看看走到哪儿了,接下去往哪儿走?然后又上路了。

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也不管头顶的太阳有多晒,他们就这么不屈不挠地走啊走……

很可能还会看到这样的场景,张三往里走时,李四正往外走。要是碰上个愿意说话的李四,他就会顺手告诉张三,行了,别进去了,这里没工作。

于是,两个人可能会坐在一起,聊几句,交换一下情报什么的。

然后,还是各走各的路。

有的时候,那些大工厂或者是大公司,被这些中国留学生“I’m looking for a job”问烦了,­干­脆在门口贴上一个字条:Sorry, we are not hiring at moment!换成中文就是:对不起,我们现在不雇人!

事实上,这种英文字条一般根本不起作用,那些中国留学生照闯不误。为什么呢?他们的眼睛对英文根本不敏感!后来有些公司不知从哪里找来会写几个中文字的人,­干­脆用七扭八歪的中文写上:对不起,这里没有工作!

Jack在唐人街洗盘子的工作丢了!

说起来,Jack这份工来得不容易,是他花40澳元买的!Jack在英语学校认识一个比他先来几个月的广州人阿龙,这个阿龙在唐人街的一家唐餐馆洗盘子,每小时能赚7澳元。按说,这每小时7澳元的工资算比较低的,听说远远低于澳洲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可是考虑到每天晚上还能在餐馆里混一顿有鱼有­肉­的晚饭,便也心理平衡了。

阿龙的英语课程已经结束,为了能继续留在澳洲,他又申请了一个商业学校。为了不白来澳洲一回,他这次在悉尼选了个学校。就是说,他就要去悉尼了,所以他得忍痛割爱在墨尔本唐人街的这份洗碗的工作。不过阿龙可不想就这么白白浪费掉这个位置。他知道,英语学校里有很多人都眼巴巴地盯着他这份工呢。于是他便想到,应该把这份工“卖”给正在找工的人。

他就这样认识了Jack,并和Jack达成一个协议:Jack给他20澳元,他带Jack去见餐馆老板,再帮他美言几句。如果Jack拿到这份工作,就再给他20澳元,一共是40澳元介绍费;如果没拿到,前面那20澳元介绍费也不退还了。

Jack运气很好,竟然拿到那份工作了,虽然他并不会说广东话。

Jack拿到这份工作后,很努力,也很小心,生怕出错,被老板炒鱿鱼。而且Jack也开始努力学习广东话了。Jack很聪明,没几天就能听懂大厨的吆喝了。看起来,他的这份洗碗的工作已经稳定了。于是,他便开始向住在一起的留学生吹牛,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干­大事就的有­干­大事的胆量。照他那意思,敢花40澳元介绍费奔这个工作就具备了­干­大事的素质。

那几天,Jack腰杆总是挺得直直的,象是多大的老板似的。

有一天,他还以成功者的口气,中文夹英文地教训了我一通,我说小金子啊(他从那天起就再也不叫我的英文名字Dāvid,而是小金子了),你也该改一改了啊,你这么天天东跑西跑地不务正业怎么行啊?虽然你名人见了不少,什么墨尔本的市长啊,TNT的总裁啊,银行经理啊什么的,可那都不顶饭吃啊!……你瞧瞧我!40个刀勒(“澳元”的英文发音)拍下去,这job(工作)也就到手了,每个小时7个刀勒,一天­干­5个小时,5、7就是35个刀勒,再加上一顿free(免费)的晚饭……哎,这40个刀勒不就回来了嘛……我说小金子啊,我怎么看你一点都不象我们上海人啊?……知道我们上海人的做事风格是什么吗?你好好看看我……哎,就象我这个样子……我们讲究的是个实惠!象你这样来那虚的有什么用啊?啊?所以我说你呀小金子,你得踏踏实实地找个工作­干­了,啊?……

Jack有点忘乎所以了。人一忘乎所以就得出事。

那天Jack又高高兴兴地去上班,被我们一块睡在厅里的李刚撞上了。李刚这个人不大愿意说话,大家一块住一个多月了也还是不怎么了解他,只知道他叫李刚,是上海人。他总是一整天一整天地在外面跑,要么去上课混出勤率,要么就背上书包去looking for a job。他每天总是最后一个回来,而且一回来就铺床睡觉,连饭都不见他做,不见他吃。这样,李刚就不象我们屋的人似的。

Jack心里高兴,就主动和李刚打招呼。其实,Jack和李刚主动打招呼的主要目的无非是想让李刚知道,他又要去上班了。对于那些每天looking for a job的人来说,Jack真的是叫他们羡慕死了。

李刚疲倦了看了Jack一眼,突然问他,能带我去你工作的地方看看吗?

Jack心里高兴,所以就答应了。Jack这么一答应李刚,等于是犯了大忌。

李刚那天跟Jack到了那家中餐馆后,没有说什么,在厨房转一圈儿就走了。

Jack把李刚送到门外,还安慰他说,一旦有机会,我一定把你也介绍进来……不过我可不象那个广东佬阿龙,我不会跟你要介绍费的,大家都上海人嘛……

Jack说这些话时,先把他自己感动了,连眼窝都湿了。

人在得志时可不能忘了还没得志的人啊!看着李刚消瘦的渐行渐远的身形,他这么想。

第二天,Jack再去上班时,被那个香港老板堵在门外,­操­着不咸不淡的普通话说,Jack你回去吧,不要再来了。

Jack一听就蒙了,怎……怎么回……回事啊,老……老板……

香港老板没再说什么,推着一脸的假笑,把Jack送走了。

Jack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丢了工作。

接着,Jack就发现李刚每天晚上都要很晚才回家,而且总是带着一身餐馆特有的油味。

Jack对这种餐馆的油味太熟悉了。

很快,Jack就弄明白了,是李刚抢了他的工作!

李刚抢Jack工作的手段很简单,他第二天比Jack早去了半个小时,对老板说,用我­干­吧,每小时给我5块钱就行。

那天晚上,Jack当着大家的面,把李刚骂了个狗血喷头。

李刚也不还口。李刚自知理亏。

其实李刚也是不敢还口,他个子小,人也瘦,Jack一拳就能把他打爬下。

第二天,李刚就搬走了。

李刚搬走后,Bill和小玉等人都开始抱怨Jack,因为李刚一走,我们的房租就得从每人15澳元提高到每人18澳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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