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真乖!”陆健风俯下身亲了我一口,说,“睡吧,今晚,我做宝贝最爱吃的红烧鱼……明天送你去实习……哈哈,我们家的小宝贝也该上班喽!”
六十
实习在形式上就等于上班,它和学习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从此,我也加入了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上班族的庞大队伍之中。
幸运的是,我比别人要幸福很多。因为有陆健风接送。
以往的早晨,陆健风在我额头一吻落定之后,就消失了踪影。现在我基本上和他同时起床,喝粥的时候也非要小鸟一般紧紧地倚着他。然后坐上摩托车就出发了。
我实习的单位是陆健风上班的必经之道。他通常扔下我之后,目送我过完了马路,才飞似地离去。下班的时候再过来把我捡回家。
最陶醉的时刻就在等红灯的瞬间。我双手抱着陆健风,脸颊贴在他的背上,侧目望去,人行道上很多电动车、自行车后座上坐满了五到十岁扛着书包的小娃娃,他们也正抱着父母的腰,脸颊贴背,天真、好奇地与我互视着。恍惚中,我也成了陆健风的娃娃,时光仿佛又轮回到了我读幼儿园的岁月。
“陆健风。”我轻轻唤了他一声。
“嗯。”
“我在想,也许再过十年,车后面坐着的就不再是我了。”
“嗯?为什么?”陆健风略感诧异地扭过了头。
“那时候坐在这个位置的应该是……我们的宝宝了……你要送他去学校啊。”我羞赧地说。
“哦,这样……是啊,不过,到时候咱们就有私家车了,你还能坐。”
“谁稀罕私家车,我就喜欢露天的交通工具,多浪漫啊!”
“嗯,那好吧,到时候还让你坐后面。”
“可孩子咋办呢?”
“孩子?我在前面踏板上放个小马扎,用腿夹着他。”陆健风幽默地说。
“呵呵……”我满脸的傻笑,深深将头埋入他的背里,久久不肯出来。
学习有时候是辛苦的,没想到工作会更累,尤其是美编,即便是实习,一整天对着电脑下来,我仍然有点吃不消,除了脖子发困,脊椎的隐疾又逐渐突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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