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暗自想,自己是不是天才,这种想法也常常被海盗和丁小贝证实,他们口口声声要把我培养成一个史无前例的宝贝作家,才华横溢,小小年纪,天翻地覆,拥有超人的文学气质,然后赚足了钱买车买房养活这么一帮闲杂人等,他们说外型可爱,面无表情,喜欢哼儿歌,而且有点摒弃世俗的意味,这样的定位不错!他们想把我包装成一个偶像作家,天啦,甚至还逼我穿童装。所以每当我忘却伤感,潜心写作的时候,海盗和丁小贝就会神奇地适时地打来电话问候,然后讲一些不好笑的黄|色笑话,说这样可以激发我的灵感,他们说大家以后住一起了,就要共同努力,奋发向上,但是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
“其实我已经想好了,我的短期目标是健身和美容,长期目标是嫁给一个有钱的老鬼,然后要他出钱捧红我,让我拍腕儿级导演导的戏,然后和那导演闹点事儿出来,然后我就红了,比起现在还在为学费担忧的日子,那样的生活多么牛逼啊,多少年前,我还想过考电影学院,但没钱交那么贵的学费,我妈说我天生一副明星脸,不当明星太可惜,所以我一定要当明星,并将至死不渝,知道吗,我听一个在北京做模特的姐妹说现在正红的贾小毛,十五岁就在山东做小姐,然后把事业做到北京,后来傍上一个款爷,那老头随即带着她出入上流社会,还让她在一部大腕云集的古装剧里扮个丫头,现在已经是红得不知道自己老娘姓什么了,我那个姐妹现在就在寻找这样的机会,她说她坚信自己会比贾小毛更红。”丁小贝选的墙纸是大红色的,她觉得大红色能够刺激一个人奋斗的欲望,她边贴墙纸边振振有辞地说,之所以说振振有辞是因为我觉得我已经被她的勇气感动了,让我觉得她确实有必要憧憬一下明星的生活,她一定能够过上那样的生活。
“如果嫁不了怎么办呢?”我随便问问。
“不可能!我看了本杂志,上面写着嫁给百万富翁的条件,165—175公分之间,面容姣好,懂英语,大学本科文凭,知道吗,我全达到了!”
“不喜欢也嫁吗?”
“当然会。”
“Why?”
“百万富翁啊,想不喜欢也难。”
“Why?”
“少给我Why,好啦,漂亮吗?”她笑眯眯地打开台灯,整个房间全是红色的,还挂了各种各样的中国结和绣花鞋,超级漂亮,但是太刺眼。
“甲等!”我认真地说。
“谢谢,宝贝儿。”她说完亲我一下。和丁小贝同住的还有一只白色的小猫咪,长相普通,不胖不瘦,它是丁小贝的女儿,名字叫做“春天”,“春天”也很快乐,看见它的主人就会撒娇,而且从来不乱发脾气,是一只听话的好猫咪,我们都很宠爱它,因为它有一个无比可爱的主人,丁小贝说她要为了“春天”的成长付出一切,“春天”是她最爱的宝贝,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快乐。
我们的工程就这样热火朝天地完成了,心情当然无限好,我是一个需要故事和碰撞来给予滋润的人,否则会枯萎而死。我在学校注册以后就下定决心:不出意外,绝不上课。我不想再重复自己的生活,每天都一样的节目等于缩短了自己的寿命,我想寻找新的生活新的灵感,我希望有天从我笔端流出的全是精彩绝伦有着生命力的文字,看看,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是真的啊!
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成为了坏孩子,因为每天海盗去上班时都会把我和丁小贝叫醒,他大声喊:“康我的宝贝,起来写东西,写不出来今天给我去吃屎,丁小贝,你给我去晨跑,你又胖了,今天只准吃苹果,否则你这辈子就只有嫁农民的资本!!!”
然而这些日子我的创作并没有进步,因为我还在仔细体味现在的生活状态,我的习惯还没有完全调整,并且还在担心我第一本书的销量,出版社的王编辑出面帮我打理一大堆经济上的事务,还说如果有可能,会给我在广州图书城办一个盛大的签名会。更鼓舞人的是广州一个影视公司和他们联系想把这本书改编成电视剧,那个影视公司的老板是个点石成金的高手,看起来没什么文化,实则聪明绝顶,现在正为其投资的几部新剧频频在娱乐新闻里露面做宣传,他对王编辑说作者是个小孩,那太方便炒作了,打包票会迅速走红。一切听起来都是那么美好,在担心之余我又是那么欢天喜地,所以第二本小说有些耽搁了,或许是因为还没有新的元素介入我的创作,不过没关系,我等着那一天。但是,我总有点不明白,是不是哪里出了错,少了什么,为什么我总觉得有点不安全,有时候甚至有被人扼住呼吸的难受。这时我突然想起刚刚搬进这套公寓的第一天,客厅的墙上有一副陈旧的画没有取下,画的是一个乱糟糟的水洼,一只脚在半空中,似乎正要往下踩,我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他真的会踩下去,而且一踩下去,就会发出砰的一声巨响。海盗和丁小贝说我是患了种叫耳鸣的病,要不就是有神经病。我很奇怪,他们不相信我。也许这是人类居安思危的本能,希望是我多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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