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比我高两届,以前在中文系读书的时候写过剧本导演过一幕叫做《非洲公主蒙难日》的话剧,结果因为过度后现代而被众人指责莫名其妙,他还和导师吵过架,谈过无数次恋爱。现在在电视报当记者,还负责写一个娱乐评论的专栏,这份工作还不错,起码有事可做,但和他的理想总是有些出入,他还没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常常也为手机费而忧伤,要问他的理想是什么,我可不知道,但我想肯定是很难实现的那种,说了他很牛逼啦,甚至算得上清高了,他说他的同事都是狗屎,合不来,实在合不来,所以才决定从集体宿舍搬出来和我一起住,否则自己也会变成狗屎。不管怎么样,海盗是我的偶像,他在我心目中是非常优秀的,他也一直非常享受我的这种崇拜,也非常配合我,常常为我解答不少心灵上的疑难杂症,不管每次他说得多么无厘头,我都无比相信。而我的理想很明确,我常常对别人说我要当一名伟大的作家,但是海盗说,现在这世道,当个读者都难,作家???更难啊!
“但是有梦想比没梦想好,还是不要被别人的思想左右,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你不必太介意。”海盗边贴墙纸边漫不经心地对我说。
“我需要你的鼓励。”
“亲爱的,我时时刻刻都在鼓励你。”
“我需要你常对我说‘哦,亲爱的,你的东西写得好极了,你会成为本世纪最红的作家’。”
“哦,亲爱的,呵呵,你的东西写得好极了,你会成为本世纪最红的作家。”他说完回头做了一个极其难看的表情,有点像呕吐的样子。
“谢谢。”
“满意吗?”
“满意。”
“那帮我把剩下的贴完,我去买窗帘了。”
我非常喜欢我们选好的房子,虽然离学校比较远,但是除此全是优点。我们一人有一间房,还有个公共的客厅,客厅很大,如果放个乒乓球桌还可以有事没事做做运动,家具也很齐全,房子的主人去外地工作了,急切地想租出去,所以房租也便宜,只是需要按我们的喜好进行一番打理。丁小贝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台二手电视机,只能够收到两个台,其中一个还是五分钟图象,然后五分钟雪花,而且没有遥控器,换台时要使用牙签,并且它还认主,不是丁小贝还换不了台。丁小贝现在去超市进行大采购了,她说第一次出来租房,要慎重以待,她还准备买一个储蓄罐当作功德箱,凡有朋友来逗留,就收钱!海盗的品味一直很奇怪,他把墙全贴成绿色的,在床边还放金边草和仙人掌,被子和床单也都是绿色的,对了,还有绿色的地毯,天啦,像走进了热带雨林。
不熟悉的人是无法在第一时间接受海盗的品味的,他有长长的染成花白色的头发,喜欢戴橘红色的太阳镜,总是穿长风衣,如果再骑匹马拿把长剑就像个世纪末的骑士。更古怪的是,即便是黑夜,他也会戴着他的太阳镜,我想他也许是想把他锐利精明的眼神收藏起来,他的目光十分犀利,让人不敢在他面前撒谎,生怕撒谎了会被他的目光射伤。其实我常想,可能他只是外表看起来如此这般罢了,内心指不定比我还要愚蠢,但那无所谓,像我这样脆弱的孩子,需要他来保护,对他的吹捧也是对自己的安慰,不过他也确实为我处理了不少无聊的琐事。比如说,啊,真要说又说不出什么,反正我的事挺多的,每天都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也许是枯燥无聊的大学生活的影响,在去广州之前我一直备受影响,肮脏的宿舍破旧的食堂表情严肃的教授,我有些头昏脑胀。
在广州我认识了一个叫BOBO的女孩,她的言行举止很像丁小贝,她在美术学院读书,暑假也在《羊城晚报》实习,做美术编辑,她梳很多小辫,头发全染成粉红色,穿复古的靴子和印有8号字样的男式篮球背心戴五颜六色的头巾和红框眼镜,是汕头人,很能喝酒,还敢飚车,又是个电玩高手,也精通电脑,工作起来认真有余,玩起来HIGH到极点,她言语不多,但句句是精髓,她对我说青春啊青春,不挥霍才算挥霍。我似懂非懂地点头,她便开始亲我,我和她曾因为工作量大而累得哭脸,凌晨三点在一家叫“陌生人部落”的酒吧喝酒,喝完了又开始互相亲吻,我紧张得双手不知放哪好,她仿佛看出我的窘迫,大喊一声:“不知道手怎么搁就使劲抱住我的腰!”那段日子我过得万分快乐,短暂的爱情,迅速的欲望,我们没有任何约束的自由飞翔,像一场无厘头的梦,回来后看谁谁都不顺眼,我开始刻意地改变自己的生活,开始追求不平凡。海盗说,生活赐予我们太多呕吐物,我们要加倍地还给生活。当然,我们中没有谁喜欢拿自己家的困难和自己的遭遇出来讲,那有点对不起自己,过去的都过去,我们更喜欢right now。这里就得谈谈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它的名字叫做《瓶子碎了》,有超级可爱的人物形象和超级精彩的语言情节,大家都说它像午夜被猫撞翻的瓶子,啪的一响,把所有人都惊醒。我希望它能够给我的生活带来一点新的乐趣,忘记一些不怎么快乐的过去。这本可爱的小说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它首先让我觉得其实自己是有耐心的,甚至有某种控制情感的能力,因为在自己的创作空间里,我变得非常勇敢,像个国王一样至高无上,还能够自由自主地操作自己的爱情,天马行空地创造一些美好的情节满足我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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