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菊谱——湘史(六) 83
还泪的史湘云 86
立松轩?鹤?湘云 87
“散”与“云散” 88
伍红粉朱楼春色阑
妙玉是“谜” 90
妙玉续诗——新境 91
过洁世同嫌 93
树倒与长棚 96
红楼百姓见三周 97
“分定”“情悟” 99
三名一人?九谜一底 102
水?女儿?红楼智慧 108
陆香词艳曲动芳心
幻境曲文(上) 111
幻境曲文(下) 113
曲、细、妙——文心匠意 115
姥姥是作家 121
姥姥的艺术审美 124
谁来解这“叙事学” 126
三春何“事业” 128
一诗两截 130
三两诗对应 132
重读海棠诗 133
红院无联却有联 136
沁芳亭对联 138
还说大观园对联 140
中秋联句 142
宝玉题联 143
丙戌中秋自题新书
春花葬了赋秋红,苦慕通灵总未通。
岂有文章惊四海,漫劳粉黛妒三宫。
悲天独识无才恨,傲世谁邀过洁容。
新拟小楼题铸梦,宝湘珍重再相逢。
叠韵再题
重到名园别样红,条条文脉沁溪通。
寰中赤县神州境,天上琼楼玉宇宫。
明月三更风栉影,行云一片雨澄容。
良宵此际谁联句,雅兴芳情意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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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1)
《红楼夺目红》问世之后不太久,就已有续集的成稿,就是说,《夺目红》在印制工序运转之中,我不是无所事事,还是照常逐日执笔,乘兴研《红》,积累到适宜的篇幅时,即可集为一帙,以续前文——所以这儿就又有了一百三十篇拙作要献与读者。在推敲书名之时,作家出版社的王宝生先生早就有了高见,他说,建议题为《红楼别样红》。我觉得此议不俗,而且自然浑成,无雕琢之习气,有深厚的意味,就立即采用他的嘉言美意。
怎么叫“别样红”?如寻绎来由,就会想起南宋四大诗家之一的杨万里的名句:“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别样”真是一个独特的形容词,它本身就很“别样”——什么也没说,却信服地令人领会了那种与众不同的、而又找不到合宜而恳切的话来表达衷怀的赞美,只能说:哎!果真是与众不同,无与伦比!
《红楼梦》之红,即她的真美,就正是“别样”的红,简直无法形容,没有一个切当的字眼可以用得上。那么,我们自然就会不断地追寻这个“别样红”的各种缘由、因素,究竟是什么神奇的奥妙,竟使得这部“小说”(其“说”不“小”呀!)如此地夺人眼目,更令人叹为一万部书也比不上她这个“别样”?荷花的红,本来已与桃花、杏花、牡丹红、石榴红……“万紫千红”不同了,偏偏又加上那清波丽日的上下照应,这个“红”可就太“别样”了!杨万里是个大诗人,连他也没“办法”——大约是“想了半日”,也没个道理可言,就只好拿了一个“别样”来“缴卷”。诗人毕竟是智慧之士,他不去“参死句”,也更不替人立什么条条框框——让各人去体会那个“别样”吧,谁若能为荷花的红做出一个科学分析和定义,自然他比诗人就更有学识和才干了。我们期待众多专家学者来“解读”的是荷花的红,当然更是《红楼梦》的红。
或许会有人解说:文学艺术,不是已由大家认同要有“个性”吗?如今这个“别样”岂不正是“个性”之义?若问及此,却又不可混为一谈,因为“个性”只是个生理、心理科学性的名词,而“别样红”却不能等于“个性红”。“别样红”是说《红楼梦》这部著作的内容、意义和艺术成就是异乎寻常的。她的文采之美,她的超凡迈俗的鲜活之气,那一种人间的情缘和诗词境界——远远望上去,就全与众不同。这也许可以叫做“个性”,但绝不是“个性”所能表达的风光景象。
说来说去,那个“别样红”,是找不到十分理想的“代词”的,诗人杨万里之所以选定了它,定非是草率漫然“凑字”的缘由。
这本小书,虽然题了此名,一点儿也不是要“破解”这个神奇奥秘,只是想提醒同好者,我们应当致力于领会这“别样红”之可喜可贵,因而共同寻究其种种来由与因素,认识这是中华大文化的一项不可忘掉的研讨课题。
乙酉六月中草草写讫
※※※※※
《红楼别样红》是《红楼夺目红》的姊妹编,但问世迟了,这并非写作的缓慢,只不过是目坏益甚,字迹难认,以致录入的工序拖得倍于寻常了。书稿大约多半写于甲申,次年乙酉也有少数续作。而此刻写序,已是丙戌之秋,正在闰七月之间。
如今,让我就《红楼别样红》这个书名的意义和感想在补充几句。
南宋四大家杨诚斋的名句,写得让人喜爱。他说“荷出(不是‘绿’)波”;曹子建写《洛神赋》,他不言红而反云绿,然而其别样之红也,却又不写而自见。这么一比,倒觉得诚斋之句落于正笔,反逊了子建一筹。
然而,问题却并非纠聚在红与不红之上,而是那个“别样”,方显示出诚斋到底不同凡响,他创造了“别样红”这种超群的诗句,咏花大都色红,红不少见,然而少见的是“别样”之红。而荷花之红与那些名花之红都不一样,因此,我很喜欢这个“别样红”,她比较蕴藉,稍有厚度,不那么张皇——红是不错的,但不带强光浓艳。究其实,“红楼”之红,不拘如何,总是真美的,好比老杜爱黄四娘家的满溪之花,“可爱深红爱浅红?”真令人不知是深些好看还是浅些好看——这是无法强行“称量”美丑高低的,再往根上讲,夺目之红,正因她是别样——若千篇一律,千人一面,那根本不存在什么“别样”,那她又靠什么来“夺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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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2)
雪芹的《红楼》,一部奇书怎么看也是红得让人观玩不尽。还有一点不可忘掉:诚斋咏荷,说的是“映日”的荷花才有“别样”之红;我则为之指出:“红楼”之红,却不单靠映日,她映月也红得“别样”,风中雨中,云里雾里,她红得总是那么与众不同,所以“红楼”之“别样红”是无所倚无所待的。她是自己的“一生爱好是天然(《牡丹亭》名句)”,她的真红是内在而外照的,又何必乞灵于自身以外去物色乎?
《别样红》的内容与《夺目红》相差不远,都是重读芹书的新领受、新思量,而且又都是以感悟为主的新收获。红学的研究不单靠什么资料,即所谓“证据”,读芹书者而有所会心的都识此理;所谓“考证”,其实也是边考边悟,边悟边考;悟中有考,考中有悟。假若有人想要打出“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的牌子来,那就连自然科学也不懂得是怎么发生的了。牛顿明白地心吸力是“上帝”给他留下“史料”“档案”为“据”的事情吗?同样,富兰克林发现电之存在也只是从放风筝上得力于一个“悟”字,这都是小学生的常识嘛!别拿什么可贻笑大方的陈言来吓唬三岁孩儿,多学点真知灼见。古今中外的大思想家、大科学家们都是先有感悟,以朴素的“猜想”作为开步,进而取得伟大的成就,不是可以令人作一番深长思吗?当然,有的人连感悟是怎么回事也没法理解,他没有这个能力和经验,所以就会有对牛弹琴之叹了。
诗曰:
映日荷花别样红,移来借美赞芹公。
海棠零落胭脂雪,桃杏纷纭俗眼中。
牛女今年两度逢,不知悲喜异耶同。
白首双星字斗大,岂能无谓|茓来风。
露玉风金捐扇罗,鹊桥高架渡星河。
夜凉仿佛囊萤意,唯有研红岁月多。
《别样红》联《夺目红》,卖瓜难效老王雄。
从来敝帚皆珍重,自炫寒家本不穷。
兰蕙当门势务锄,误离幽谷涉通途。
芳园绮幕遮名利,吴宓先生叹妙姑[注]。
[注]
1954年上元佳节吴宓先生为我题词之往事,他人不知。盖其所题全仿《红楼梦》第五回《世难容》,因知先生实以妙玉自喻也。
中华农历岁在丙戌闰七月中浣解味写记于爽秋楼影居
《红楼》写“大家”(1)
我写的这个题目似乎多馀无味,谁不知道这部书写的是荣、宁二府,是特定的主题内容,二府是“大家风范”,非“小门小户”所能比拟……
这都说得对。只是我要问一句:什么是“大家”?够个“大家”的因素、特征又是什么?是否人人会答,是否一句话简单可了?恐怕就不一定敢保了。
有人说,族大人众,故称大家。
有人说,世代仕宦,生活富厚,是为大家。
这也都是不错的。可是只是缺漏了一个更重要的内核没说清楚——即:文化教养,诗礼熏陶。
看看《红楼梦》,族大人众,似乎如此,其实真正的“人众”不过赦、政、琏、玉、珍、蓉屈指可数而已,其他芸、蔷、菖、葛等等,实皆配角,不占主位。故贾府之为“大家”者,并不在此。
再看仕宦,那更不怎么样,远远够不上王公将帅,督抚宰卿,只是个(内务府)员外郎和捐资的虚衔罢了。这比起真正的大富大贵的清代高官来差得太悬殊了。
那么可知,贾府的成为“大家”者正在于他家的世代文化教养,诗礼熏陶——正如书中明写的,是“诗礼簪缨之族”。
试看以下几个例证——
贾母史太君,似乎不识字,游园至藕香榭,叫湘云念对联听。但她的艺术审美水平高极了。
她见宝钗屋里太素,立即为之“布置”陈设,只消几件古玩,便改换了环境气氛,又大方,又典雅。这就是文化素养熏陶,俗人是不具备这种眼光才气的。
再看这位老太太调理出来的贴身大丫鬟鸳鸯。她的牙牌令,是代老太太发令的“令官”,你看那所发的牌副儿,出口成章,没有文化教养行吗?
鸳鸯遭了事,“大老爷”要讨她当小老婆,气愤得以死相抗争——就在这样的情势和心境下,她对来作“说客”的嫂子还嘴相斗时,却还说出了这样的话:
(嫂子自辩说的是“好话”,她立刻还话——)“什么好话!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话)!”
这真令人绝倒,同时也令人倾倒。一个没有深厚文化陶冶的家庭,其丫鬟侍女,能说得出半句这样的妙语来吗?试比一比《金瓶梅》里女流的声口气味,就真是云泥悬隔了。
老太太的评说戏文、弹唱,讲解特级珍贵织品“霞影纱”、“软烟罗”的名色、质地、用场,都包涵着非常超众的审美文化因素在内,绝非一般人所能企及。
贾府的丫鬟、小厮的名字,也是文化的表现之一面。麝月、檀云、晴雯、绮霞(或作)、引泉、锄药、伴鹤、挑云……不从文化上品味,看《红楼》就无甚趣味——因为没有文化的“大家”,是俗不可耐的家族,包括文物、器用、语言、举止……都无例外。
至于起诗社,制灯谜,行酒令等等之类,在我看来,反倒不如上述的几个方面更为耐人寻味。因为那些弄文索句,是文人游戏消遣之事,固然不懂文化不行,然而真正的文化教养,又在“文字”之外,不一定有迹可求,而是一种素质、品格、气味的“无形”之事情。
有教养的人,可以不识字,不读书,一样可钦可爱,可友可师。这是个风范的大问题。书中写“薛大傻子”种种可笑,并非是说他就是个坏人,不是的,目的就在写他的缺少文化教养——就成了趋向下流的纨子弟,声色是求,饱食终日,为社会之蠹虫,造物之浪费。
探春三姑娘为何把迎、惜比得大大逊色?虽说是“才自精明志自高”,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的文化修养高,文化要求也强——试读她写给宝玉的小柬就可晓悟。她举出古人在没有好条件之下还要寻求“些山滴水”。这是何义?不是别的,实即文化的向往,超物质的精神生活才是真的“生活”。物质的丰足虽好,也只是为了更能“生存”,而不一定等于“生活”也。
诗曰:
中华文化在何方?试展《红楼》细忖量。
《红楼》写“大家”(2)
识得鸳鸯宣酒令,也如画卦有羲皇。
《红楼梦》题名揣义
曹雪芹著书题曰《石头记》,盖因自古小说戏本,多用“某某记”语式,例多不可胜举。曹雪芹自幼博览,此等烂熟胸中,必亦心喜“记”名,而《西厢记》高居榜首,馀者如《钗钏记》、《西楼记》等次之。
只说到这,我就心生联想,而不妨姑作推衍,以窥雪芹的文心密意、灵慧才华——我设想,其当日大致思路也许可分三步来讲:第一步,他倾倒于《西厢记》的绝代文才,心欲仿其题名,用一个“地点”名称来作书名之“主体眼”,实甫用“西厢”,我也用“某某”……
正在此际,他忽想起了《西楼记》。对!两剧皆是“本事”为自叙性质,可谓之“双西”了。“厢”是房,“楼”也是房,何其巧也。于是,他想:我也用“楼”为好。由“厢”而“楼”(其实也隐“西”字,因为荣国府就叫“西府”),定了“楼”字。然后第二步。已然决意是为了女儿而作书,那么正好,早有唐宋诗人词客喜用的“红楼”一词,正寓意于女儿之所居。对,红楼!定局了。再后,第三步。
——上一步,本来可以定名为《红楼记》了。这已全然符合了心怀文境。可是,这时又想起汤先生“临川四梦”来!雪芹觉得,四“梦”中的《牡丹亭》是写女儿之“梦”的“艳曲”绝品,因此对题,何不就也用他个“梦”?于是三“步”到“家”:“红楼梦”之曲名、书名,遂由此铸下了不朽的妙语伟词。《钗钏记》呢?也仍在透露光芒:君不见,“金陵十二钗”是总名,而“宝钗”是一个专名。大丫鬟有“金钏”“玉钏”姊妹相连并倚,都可以在文心、文脉上找到根源。
顺便一说:《情僧录》者,无非还是“石头”之“记”的小小变换、表明层次而已;那总比不上“红楼”之“梦”,其诗意,其画情,其心灵境界,都不可再寻他字别句来替代。“石头记”更诗意化,因为朴素无华。“红楼梦”则风流文采——再也掩不住曹子建那家世门风的秀色夺人,神采飘逸了!
乙酉十一月十八夜草草呵成
《红楼梦》——唯人主义
人家问我:你从“四七”年开始研《红》,今年为“零六”年,整整六十年,一个花甲子之数呀,对《红楼》的认识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可得一闻否?
一听此言,满心愧怍,不知如何答复才好。想了半日,仍然是只能“借花献佛”:我的最简要、最透彻的认识还是从老作家胡风先生的书里挪来的四个字:“唯人主义”。
怎么叫唯人主义?不是只有唯物与唯心之区分吗?怎么又出来一个“唯人”?难道说是鼎足而三不成?如君所悉,唯物唯心之争,是欧西哲学思想家的研论主张,而胡风的“唯人”,却真正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根深枝茂的思想道德之树,情感气质之花。
孔子讲仁,讲恕,推己及人,亲疏次第。老子则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参合而观,即是天地虽大,终极之点莫过于仁,仁只是“人”的特有品德,正因此,“仁”即与“人”是同音同义字——可以悟知:中华先民的思想光焰留在汉字上的第一要义就是:人若不仁,即不是人。懂了这一点,就明白了胡风先生的“唯人主义”。
问者曰:,你弄错了,贾宝玉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反对旧道德呀,怎么你同意胡风先生,却主张“唯人主义”,那不就是孔门的陈言旧套复振了吗?到底是胡风弄错,还是你弄错了?大可再思再想。
告诉你一句真话吧,雪芹自言:“大旨谈情”,那情是什么?就是人的心田心地,为人忘己的诚心痴意。孔子讲“仁”,归属于社会伦理、人际关系;雪芹讲“情”,转化为诗情画意、文学艺术的审美性修养,即人的精神世界、文化素养、品格气味的高度造诣。
所以,在雪芹笔下,不再叫做什么仁义道德——那总带着“头巾气”,不合乎“红楼文体”。所以,他笔端一变——叫做“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先生请想:这与千红万艳而同悲一哭的情,还不就是天地间万物所能具有的最广大、最崇高的“仁”吗?雪芹比孔子提得高多了,深多了——也沉痛激动多了!读《红楼》,倘不能体认此点,必然沉迷在那种哥妹、姐弟的所谓“爱情悲剧”、“争嫁夺命”的庸俗闹剧中而永难度脱。
原因何在?盖不但不懂雪芹的情,也并不懂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只回到了一种粗俗愚昧的最低级“审美”层次中去了,谁也警醒不了,谁也救助不得——这样的人,他见了胡风先生的解《红》之言“唯人主义”,纵然一针见血,倾心吐胆,乃至痛哭流涕,可又有什么用处呢?
胡风识破高鹗的“居心叵测”与“最大骗局”,一片赤诚,揭示于我们,不会徒然,真理永恒,然而也只能留与能领会的人去感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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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之思
我于拙著中多次试解“红楼梦”三字之旨义,不独是为了解字面义——即“字典释义”,更要领会作者雪芹的铸词与寄意,因此不辞再三絮絮,知者谅之。
已然指出的,“红楼”、“紫陌”常为对仗,用写京都繁华景象。如此,则“十丈红尘”也是类似的词义,那么岂不应该悟到:尘并不真是“红”色的,无非渲染其美好之境而已。循此以推,“红楼”就一定是说,那妆楼绣阁就真都是用红漆赤油来涂得“通红”了?恐怕那就太“呆”气了——正如“紫陌”,那都邑中的繁华街道,就真是一片“紫”色了吗?岂非笑谈,只可记住一点:我们汉字华文,自古是“郁郁乎文哉”!而“文”的本意是“五色成文”、“五音成章”(故杜甫《冬至》诗中有云:“刺绣五纹添弱线,纹即“文”的衍生字)。我们的古代大作手,最重“文采”,何也?文怎么会有“采”?须知我们汉字华文本身特点即是“五色”“五音”的文,与西方之文大异。
如此,可以意会:东坡中秋词“转朱阁,低绮户”者,亦即红楼绣房之意,不必拘看“死”讲,庶得真谛。也是说过多次了,唐人蔡京咏杜鹃诗,有一联云:“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可能即是雪芹书名取义远思的来由,过去我不敢肯定,今思雪芹在书中也有“滴残玉烛风里泪”之句,会是巧合吗?遣词铸句太相像了,这应该就是雪芹读过蔡诗的证迹吧?
友人邓遂夫见示,他从《全唐诗》中查辑“红楼”一词,竟有六十二例之多。可见为人所喜,确有其代表性。至于“梦”,如依蔡诗原意而言,那是怀人念远的相思萦结之梦,正如“犹是春闺梦里人”是也。于是,我们又要思忖:雪芹采用了这个字,是否与蔡意一同呢?这就不是片言可定。因为“历过一番梦幻”,先出梦字。“浮生着甚苦奔忙……古今一梦尽荒唐”等句,又明明是“浮生若梦”之意了。脂砚也说,作者自言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等等。那么,此“梦”即与蔡诗并非一回事了。此其二。
还有,“梦”有“梦想”,“做(美)梦”一义,同样十分通俗普遍,“你做梦呢!”此语可见之《红楼》书中。文学家们又说,雪芹作此《梦》书,是受明代大剧作家汤显祖“临川四梦”的影响。这话不虚,可是“四梦”本身又不一样:有幻灭的人生迷梦,有少女寻求爱慕之旅的美梦,差别显然,那么雪芹所“受”,又是汤公的哪种“梦”之影响呢?
这个答案我们不宜立刻下一“死句”,留待异日共同细致探讨。从严肃的人文科学上讲,我们还应该多从“小学”下点儿基本功,放得谦虚一些,这于人于己,都有好处——我这些话,也包括了如何用外语介绍“红楼梦”而言——请你思索一下,问题不是不存在的。所以需要的不是“争胜”,是共同努力治学。
《红楼梦》的伟大——“拿证据来”
《红楼梦》(专指曹雪芹原著,与伪续书无涉。后同)是一部伟大的著作,这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本是无须重复的常言了。但若问:此书何以伟大?伟大的理据何在?是否一向名气大了,就形成了大家不明所以的随声附和?能够说得清吗?
若要真够得上一个“清”字,我自愧无此能力,为此写一部几十万言的专著,也未必就“清”得起来,何况一篇如是的小文,又济何事?可是我还是想说上一说——说的全是一己之见,没多大意义意味,可以取证于前贤,借重于先哲。我觉得这个办法非但不只是“不失于”一种解疑之方,倒正是最好的书证文证,人证言证。
先说清代人。他们不会用“现代汉语”来正面下个“评判”“鉴定”,但其实质可以推求,“译”成今言。黄遵宪向东瀛友人介绍《红楼梦》,推之为“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奇书”!
这不就是“伟大”得再无更伟更大了吗?他是诗家。如谓诗人话语不免“艺术夸张”,那么另请一位学者兼政治家:饮冰室主梁公启超。他是清代三百年学术的总括之大家,他不是讲“文艺”,而他的评断是:一代说部(说部,小说类著作),唯《红楼梦》是“立千古”。(注意:“”不能简化为“只”,否则就只能限于一千个“古”,到“一千零一古”,它就“倒”了。一笑。)
能千古而永远独占文坛之魁首并无与匹敌——这还不就是真“伟大”,又是什么?毛泽东是政治家、革命伟人,一生读万卷书。及至谈到中国可以骄傲于世界的,除了地大物博之类而外,却“只有”一部《红楼梦》!你看,这实际上是何止“伟大”,简直是无以名之的最高评价——因为古今汉文中并没有留下更恰当的词语。真是不可拟议,令人震撼惊奇!陈独秀,有过专文极赞《红楼梦》,理论甚为高明。同时就有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作出学术性的定位之鸿论了——先生对《红楼梦》的评价,不是用一个“形容词”来表达的。他的思想穿透力和艺术鉴审力是兼胜而又俱高的,所以在《史略》里对《红楼梦》及其作者的评述是带着浓厚的感情而落墨,胜义不竭,隽语时出,迥异于一般习见的语调词风。述说完了各个特点之后,总括了一句,是“此所以雪芹之不可及也”!
谁若能得先生的这句话,就不必再用“伟大”二字方能显其伟大了——是为真伟哉大哉矣。顺便一提:鲁迅明明知道“曹”是其本名,学术著作例书本名,而不同于随笔杂记可以表字、别号代之;今先生乃不拘“文各有体”之常例,径称“雪芹”,亲切佩服、爱重之至矣,何待写上一个“伟大”方显其心情态度乎。
我以为,如有人欲索“证据”以证明《红楼梦》之伟大,以上粗举数例,皆证而有据,岂是哪个人一家之私言,或编造之假“证书”哉。也有一二评者说雪芹的坏话,今不拟引来大煞风景。至于胡适、俞平伯两位先生,都曾说《红楼梦》并非一流作品云云,在此叙及,可以耐人寻味,信乎眼光不同,另有其“标准”,非我等所知了。
诗曰:
伟大何须字写清,心明眼亮句通灵。
泰山亦有不能见,总是崇洋一派情。
《红楼》与“十三”
人人皆知《红楼》与“十二”关系密切,一部书里有各式各样的“十二”这、“十二”那。十二者,偶数而非奇数也。可是人们很少言及这书和“十三”的关系。如今就来“发凡提要”,看看有其义理否。
早在中学,就听说西洋人忌讳“十三”,视为不祥的数字,但未遇给讲解其文化原因者。在中国,没有这一观念,“大旱不过五月十三”,据说那天是“老爷磨刀日”(老爷,民间专指关公关帝也)。其来历是什么?我也没听人讲清楚。这都是民间之事。说到文人,只知清代一位名士,本来手笔很高,科考却落了第,只因作诗时用的是“十三元”的韵,不慎一个字押错,出了韵,竟尔蹉跎了半世,气得他发狠大骂“该死十三元”!给人留了个谈资话柄。
这“十三元”为何那么独它讨人嫌?因为这韵里的字不像别的韵全都“顺口合辙”,却分成两半——应说是按古音原是全谐的,而后世则念起来是两个韵“拼”成的:一半韵母是—uan,一半是—uen,所以一个记不准,就弄错了。
然而,《红楼梦》里,偏偏爱用这个“十三元”。
初起海棠社,丫鬟拈的韵就是此韵的门、盆、魂、痕、昏,属——uēn类。到后来中秋联句,黛、湘数栏杆多少个以为韵部之数,恰好十三根,“又是十三元了”!真巧!
这夜的大联句,韵多,就不只“—uen”类了。如元、繁、轩、暄、媛……属“—uan”了;而坤、吞、孙、痕、魂、根……,则属于“—uen”类。(作诗的,仍愿守律;作词的宋人,已将它们分押入两韵了,一半入“真、文”,一半入“寒、删”等等)。
回到本题,雪芹为何单单“爱”这个“十三元”?恐怕内中奥秘很多,后人难晓。依我一知半解而妄揣之,就不止一层微妙缘由了。“十三”对雪芹是个难忘的数目。例如,害得他幼时眼见家破人亡、六亲遭罪的那位“圣上”是十三年“驾崩”的。例如,他长到十三岁时,得蒙新皇“宽免”,家道小小“中兴”,他又能重享公子哥儿的福分了。这可非同小可——然而,就在同时,他就被家里嫉妒的人害得差点儿丧了性命——在书中是马道婆、赵姨娘的勾结谋算,而救命的和尚清楚地念诵的是“青埂峰一别,转眼十三载矣”!你看,何等惊心动魄!
在“书背”(书的背面或底层)即历史事实上,这是乾隆改元的大事。再到了乾隆十三年,就又一番光景了——那年,雪芹年方二十五岁,大约正在内务府当差,由“笔帖式”做到“堂主事”。这无疑是在大表兄平郡王福彭的庇荫之下,境况是“过得去”的。谁想,这年冬十一月,福彭忽然病逝,年方四十一岁。福彭紎乳猓曹家再无可予支援救济的至亲了,估量雪芹真正地告别亲友,走上更为艰辛的生涯之路,当从这个“十三年”开始。
再看看国是朝局的大势吧。这年,江苏民闹事,因米价太高;山东民抢劫,因岁凶灾荒。朝廷上大臣获谴。皇家内部,大阿哥、三阿哥不孝,气得乾隆要杀了这种亲生子,说的话竟明明白白指出了他们兄弟将会自封自号,争位残杀——(恰如雍正当年兄弟相残一样,只不便这么比照罢了)。乾隆甚至说:与其他们日后互斗相杀,不如我杀了你们!
这些事态,勾动了雪芹的多么大的震动、惊奇、沉思和叹慨!又是“大阿哥”,这不就太像太子胤那时候的故事再度显现了吗?
啊,这个是福是祸、是生是死的“十三元”又来了。刻骨铭心,作诗也忘不了这个“元”。让它永志在笔花墨彩中吧。
诗曰:
年华长记十三时,天壤风光梦自知。
才欲吟诗拈好韵,十三元总最相宜。
海棠启社兴犹浓,月满中秋续未终。
溪馆栏杆关气数,十三常与命相逢。
《红楼》与朱门
“红楼梦”,不但“梦”是饰词,即“红楼”也是假名。
何以言此?理由简单清楚,无甚纠缠之处。因为宝玉入梦,是宁国府(即东府)的府主贾珍之子媳秦氏的卧室,这都是大四合院平房建筑,没有什么楼阁亭榭——那是后花园的格局,二者无相混之例。
那么为何又叫“红楼”之梦?
我于拙著中多次引来唐诗佳句,用以说“红楼”乃唐宋诗词中的特别雅名,专指富家妇女的精美住所,其词义相当于“琼闺绣户”而已,“红楼”不过是富家的妆楼、绣户,即妇女闺房的一个代词,可以是楼,也可以非楼而以“楼”称之而已。可是我又强调说这个“楼”不能译、无法译为英文,因为“红楼”这个整体词语是个“诗境”,不能一概坐实,以为它必定是两层(或多层)的楼房。如直译为storey-building,这对欧美读者来说是一丝毫都不会表达我们那“红楼”的楼宇境象的,反而成了十分可笑的“文词”。所以,我又总是称赞自昔英译《红楼梦》为Red Chamber Dream 是高明的译法,是真能体会原文的意境而不是死抠字眼儿。在雪芹笔下,“红楼梦”本是指宝玉在秦氏的闺房卧室所做之梦,而秦氏卧室只是宁府的儿媳的住房,都是平房大四合院,哪儿真有“楼”在?
若明此义,便知自清末以迄民初的各种英译本皆作Red Chamber Dream,是煞费苦心、推敲选定的,将“楼”译为Chamber,正合精美卧房之原义。那是真懂了“红楼”二字精神的佳译。所以,英译中的chamber 正是经过精思细解,方是真能传达一个精美居室的单词,似“不忠实”而实为“信、达、雅”也。
不料,后来忽然出来了一个Red Mansion,而且大行其道。世上怪事之多,于今为甚矣。Red Mansion已不再是“红楼”,而是“朱邸”,即“朱门”高官豪富大府第了——这个古词语特指的与女儿(雪芹之书的主题)早无干涉。这等于把人家的书名悍然篡改为“朱门梦”了!
朱门者何?高官显赫人家的大“官邸”是也,所以也叫“朱邸”。朱门、朱邸,表达的是男人们争权夺利、发财致富以后居住的豪华住宅,也能称之为“府”为“第”的一个专用词,它与雪芹小说的主题——“女儿”正相违反。这种译法,真可谓荒谬之至,不通之至!
“朱邸”是男性的占据地,里面纵然包括女子,只不过是“附属品”的地位与性质,绝非“主位”。这里是男性弄权倚势、积财进禄的巢|茓,豪华是有的,于美好、于诗意是不相干连的。杜少陵句:“朱门酒肉臭”、“朝叩富儿门”,你能从那中间得到“红楼”的美学感受吗?
红楼梦不是朱门梦,不要给不懂中文的西方读者“灌输”如此错误的书名,完全改变了原著的旨义。
诗曰:
译界久传信达雅,于今胡乱可安排。
专家自有专家派,进士原来如此哉。
《红楼》四季
晋代陆机作《文赋》,开头就说“伫中区以玄览(谓心居身躯之中位,功用是精神活动),颐情志于《典》、《坟》。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四时者,时光节序之推迁,花木风霜之改换,最是诗客文家的敏锐感受的对象,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发作用。说到《红楼》,正不例外,而且所起的作用,又不止是引发思绪,更是情节的“构件”。
开卷中秋,甄家祸变上元,此乃序幕。以下进入正文,节令总是随笔点明。秦可卿病忽转重,叙明前儿中秋还很好……她的由病重而丧殡,皆不出冬季。以前,姥姥一进荣国府,是为了预谋过冬的生计,而宝玉到梨香院看望宝钗,黛玉亦至,回来时已下雪珠儿,送手炉,晴雯登梯贴“绛芸轩”,说冻得手疼……
大观园盖了一年,贾政“验收”已是次年春日,故有杏花海棠景色。至省亲则又是第三年事矣——此皆虚写,从元宵省亲过后,这才真正展开了全年四季的正面细写。
葬花,首次三月,二次孟夏了。饯花会明文四月二十六芒种。然后,娘娘传令打醮,五月初一至初三,连上端午。撕扇,洗澡,夏日情事。而画蔷、雨淋……以至王夫人盛暑午憩宝玉与金钏戏语,直至交识琪官惹了事,环儿诬陷,大承笞挞……连那莲叶羹也点醒是夏日名色。
再后,秋海棠结社,探春为风露所侵,接上掬花结社,吃蟹,已是八月之末旬了。
自此以后,“风雨夕”为深秋之景,不久便接“白雪红梅”,接冬闺夜景,晴雯补裘,除夕祭祠……粲若列眉。然宝玉入园之初,即叙他作了“四时即事”诗,那时还未历四时,而是“后事预表”之特殊手法,但已可知这个“四时”确是书中的章法脉络,绝不马虎。
雪芹写四时,我以为以写夏为最精彩——因为夏最难写。春、秋皆较易从事,而雪芹于此却反较少用力,只是淡淡写来,不肯多多落墨。倒是寒冬又一难写之季节,他反又写得极为传神入境。总之,他处处不落前人“套”里。他的办法是:虚者实之,实者虚之;难者易之,易者难之。完全出人意表,翻新破腐,有意“革命”(革文章的命)!
节令中,上元、中秋最要紧。四月二十六是宝玉(雪芹)的生辰,出以特笔——试看第二十七、二十八回与六十二、六十三诸回的书文,写得真到了花团锦簇,令人眼花缭乱,如行山荫道上,无可形容,只好借旧日评点家的话:“真好看煞人!”
四时,天地之运会,日月之交辉,人在其间,在在受其感召推移,身心随之而不停地迁化,而“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正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孔仲尼与汤显祖,同其叹慨。陆士衡、曹雪芹又同其领悟——这能说成是“小事一段”吗?能批为“多愁善感”乃文家“病态”吗?
究天人之怀,通古今之变,太史公之志也。吾辈凡夫,又何以究雪芹之心,通红楼之字哉。思之思之,岂“一部小说”之识见可以了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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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朱楼?绛楼
“红”有很多代字,如丹、赤、茜、绯、朱、绛、,皆是也。但亦不能胡乱替换,须知各有所宜。比如“红颜”之薄命,不可以换为“丹颜”;“绛河”岂容改作“茜河”?盖汉字组联之方,其理微妙精奇,此所以为人类之奇文,民族之灵慧也。
至于“红楼”,似乎可以变换成文而不害义者,只有“朱楼”与“绛楼”。“赤楼”就不成话了,难听了,可笑了。“茜楼”、“绯楼”,不可想象。
雪芹的书,“红楼”一词可以换为“朱楼”。然而,“朱门”、“朱邸”却绝不可以改换为“红门”、“红邸”。“丹门”、“丹邸”也没听说过。
“红尘”从未变为“朱尘”。“红妆”更无法易为“朱妆”“丹妆”“赤妆”……
“红楼”可易为“朱楼”,雪芹笔下已有三例:“红粉朱楼春色阑”,一例也。“卷朱楼罢晚妆”,二例也。“昨夜朱楼梦”,三例也。
至于“绛楼”,就是康熙太子的“绛楼十二不飞尘”之句。
绛色,实际是红深而透紫的颜色,“万紫千红”,“姹紫嫣红”是泛言对举、不必细分之词。紫者,红中夹黑而发暗之色也。是以“紫楼”亦无此语可入得诗词。
奇怪的是,“绛楼”却又可以用得。
“绛”有仙家气味,又显得庄严厚重多了些。是以“绛楼十二”,是指仙境神居而言——太子那一联原是“蓬海三千皆种玉,绛楼十二不飞尘”,咏雪景而以仙岛绛阙为喻,是其本义,与“红楼”不同。
但我以为,太子胤的诗,雪芹见过,“绛楼十二不飞尘”,启发了他写“幻境”的“飞尘不到”,也正是仙居;此仙居又是女儿之所专,别无夹杂,遂又与“红楼”之本义(美人所居)可以联通了。
诗曰:
绛楼十二绛河槎,绛袖垂栏烛照花。
谁把红楼译朱邸?将男混女乱喧哗。[注]
[注]
此谓有将“红楼”译为Red Mansions 者,以高官权贵之男性府邸之词取代了原著“红楼”为女儿之琼闺绣户之所。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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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情(1)
要想读通了《红楼梦》,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意下笔下的这个“情”字。
雪芹自云:他的书是“大旨谈情”。他自喻是“情僧”,书是《情僧录》,而这是因为他“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是以只有一个“情”,才是天地万物的“核心”——否定了虚假的“空观”,所以放弃了“空空道人”这个原名。然后,又借贾雨村之口,阐明天地生人,正邪两赋之气最为聪明灵秀,秉赋于人,便为“情痴情种”。又后,宝玉梦游,警幻待以各色奇珍异味,而聆曲的开头即是“开辟鸿谁为情种”。此清楚喻指:宝玉方是真情痴情种——天生的情到至极之地步,便如痴者,为一般常人所难理解,所嗤所谤。
在回目中,写出了“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应作柢)”。在“判词”中,则有“多情公子空牵念”之语。其他诸例不必备举,已然昭彰显著,略无遗绪了。
在过去,旧小说中的分类就有“言情小说”一目。这“情”就是上举诸例之所指吗?完全不是一回事。那“言”的是男女之情,即所谓“爱情”是也,佳人才子,“一见钟情”,偷偷地“恋”起来,“结合”起来,云云。
《红楼梦》恰恰就被归入了此“类”——然后批为“淫书”。前些年到铁岭(雪芹祖籍)开会,得见两份论文,方知在延安时期,很多革命者也还认为那是一部“吊膀子书”(只有毛泽东说不是)。这种观念牢不可破,已成“共识”。不料,伟大的鲁迅出来革了那种眼光的命——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给《红楼梦》的大标题是“清代人情小说”。
“言”情、“人”情,一字之差,境界全新了!“人情”者,人的感情,人与人交往交流的心态心田,发生的互感相通,真心诚意——此之谓情,也就是雪芹作书的主题大旨之所在。可惜,鲁迅的这种卓识伟题,自1924年以来,很少加以标举申论的良证,不免为先生慨叹:“知我者稀”。那么,雪芹写的不是“宝黛爱情”吗?怎么硬说不是,变了“人情”了呢?其实,论事应该实事求是,勿以教条为先入之“主”,还该重读原书,再求体会。
原来,宝玉是自幼与湘云最亲厚的,因为这表妹是祖母的内孙女,她随祖姑常住贾府,故二人才真是“青梅竹马”之深情至戚。及至湘云刚刚长到一个可以做点活计的年龄,其家遭事以后的困窘,加上婶母的严苛不加怜恤,就将她接回家去做“使唤”了——这些书中“暗度”而有意地不予明文“死”叙。恰好,失了群的小宝玉忽然见到新来的另一位表妹(祖母的外孙女)和一位姨姐,自然“填添”了他失落(湘云)的心理遗憾。然而,这都是小孩子时期,并非少男少女,不可发生错觉。
钗、黛后先而来了,情势一变。不是说就忘了湘云,但难得常晤,而眼前就有了这么两个女孩儿,时常相见。这就要发生微妙的感情。
黛玉初来,宝玉喜其人品貌出众,“摔玉”时明言,家里众姊妹皆无玉,如今来了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无玉,可知它不是一件好东西……请注意:此时宝玉只把新来的与家里的一视同仁,都是骨肉姊妹一般。这儿丝毫没有什么“爱情”的成分在内。变化应是发生在二人都安排在老太太房里,虽是分室而居,其实咫尺相闻——时间稍久,小孩子一起,尚无“嫌疑”可避,于是“耳鬓厮磨”的情感,就随日加深。
这极其自然可以意会。
且说宝钗她是姐姐,先占了身份——宝兄弟对宝姐姐是敬重居先,爱慕在其后。她端庄稳重,知礼明事,对宝兄弟可以姐姐的身份进言规劝教导——大家庭是这样的。宝玉和她不在一起,只能偶到梨香院看望。一句话,宝玉对她是敬慕尊重,而非所谓“爱情”。这样,他对湘云的处境是深深怀念牵挂,而无计奈何。宝钗是个敬重而不敢亵渎的对象——这就剩下了一个黛玉。再过过,年岁又大些,于是“青春期”萌动,这才开始谈得到寻求“爱情”的潜意识。
《红楼》之情(2)
以后的种种场合,包括“诉肺腑”和“慧紫鹃试宝玉”两场巨大风波“痴态”,这表明方是真的“相恋”之情在起作用了。然而,当湘云又能到贾府来住时,情形立即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雪芹叫它作“儿女私情”者是也。他区分得极为清楚:“大旨谈情”的情,虽然并不排除这种一二人之间的“私情”,却绝不等于这就是全书大旨。
大旨的情是什么?是“闺中历历有人”,她们的“行止见识”皆出己上,不忍使之泯灭,故此誓志作书,为“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她们咸隶“薄命”之司,都历尽了“悲欢离合,炎凉世态”。
这,不就是鲁迅的革命性的大标题“人情”二字吗?请抛除旧有的教条成见,理清了什么是“私情”,什么才是“大旨”的崇高博大的真情。
不佩服鲁迅,行吗?
诗曰:
人情不是那言情,儿女私情也任听。
我为千红声一恸,朱楼记梦大无名。
莫以“算式”读《红楼》
评论家说,宝钗总劝宝玉读书上进,而黛玉则绝口不及此,所以宝玉爱黛而不爱钗——是为“思想”一致与否的关键等,云云。这样,自然也“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可是还有一个湘云,怎么看待她?多数就简单地把钗、湘划归“一党”,与黛“旗鼓相当”、“排营对垒”起来。
于是很多人对湘云便定了“格”,好话说得不多——再不然就不重视,不多提她——一个被“冷淡”了的人。在湘云,宽宏阔大,霁月光风,未必把这些放在心上,也未必屑于一辩——可我这人“小气”,“偏爱”湘云,总愿为之剖白几句。成为“口实”“罪款”的,其实只有一段“旧事”,就是有一回贾雨村来了,贾政又唤宝玉去会客,其时宝玉正与湘云二人对话,会心莫逆,忽被此事一搅,只不能不奉父命,换着衣服,口里发牢骚,说雨村回回定要见我……十二分不乐意,不耐烦,心态可掬。
这时湘云发了两句慰解的话。她说:主雅客来勤(俗语),你总有点儿警他的地方,他才想会会你。
这是第一层。
湘云表示的还有一点:你也该会会这路人,日后可以处世为人——岂能长大了也还总在姊妹堆里过活?(此皆非原文,是我的“译意”。)
这是第二层。
宝玉闻此,忍耐不住了,便向湘云下了“逐客令”——
宝玉回应说:我也够不上什么“主雅”,我是个“大俗人”——姑娘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去,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矛盾”发生而且“激化”了。评家们说:你瞧,这是宝、湘的根本分歧,他们二人并非什么全书中后来极关重要的一段“奇缘”。我说,诸公稍安勿躁,且听在下一言——
谈到这个问题,大前提不可忘却:是三个姊妹就此问题向宝玉“进言”论理的态度作风之差异,各有千秋,语意心情也各自分明。
如黛玉,是纯诗人型,绝口不涉尘凡俗务,但当宝玉即入塾读书而向她作别时,她也会说出像“这回可要蟾宫折桂了”之类的话。可是她心中未尝不晓男人有那么一条“仕路”。是庄是谐,是劝是讽?随你意解可也。在这种场合情怀之际,宝玉就不会斥之为“混账话”。
若到宝钗,那是庄言正色,出于善意,却语不中听——书中叙她“女夫子”,一派正经,缺少了风趣,难以“忍受”。此其区别也。然后转到这个湘云。
湘云这儿不是“空词泛论”,不是斥责规箴(如袭人那样)。她是面对贾雨村而发言的——她太天真,难知世上有贾雨村那种居心叵测之人,故首先以为他真是宝玉的少有的一个知音,了解宝玉的才华抱负,日后可望帮他成就某种心愿、事业。这是无邪的,无私的,不为了讨得何人(包括宝玉)的“欢心”而发此口无遮拦、心无计算的一片心音。她处处宽宏阔大、事事霁月光风——其实宝玉深知这种人的脾性,所以也就深知不会引起误会而同样披以直言。
宝玉知湘云不会真恨他,才借他“出气”,大骂“混账话”。这是亲疏远近之分,也是知己与口头客气周旋之别。混此大别而误为一谈,就既失湘云之真,亦昧宝玉之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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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解
曹雪芹给自己设下的巧妙:将书中人物的取名移借于唐诗,即宝玉与钗、黛、湘为香菱学诗而谈论时说的,“宝钗无日不生尘”、“此乡多宝玉”二例,“原来咱们的名字都在唐诗上”。这种笔法实在有趣。但稍一沉思,便又生“疑”:他只举了宝钗、宝玉,连“黛玉”是否也见于唐诗,就不言不语了——由此可窥,那“黛玉”一词,纯出“生造”,找不到出处来历。
如今还说宝玉即是宝,二者本不可分,“宝”的原字、简字,都十分清楚。原字“宝”,此造字组构是屋内存有玉,“缶”是个音符(古音fǒu pǎu不分)。至于“贝”,那是后加的“构件”。是以“宝玉”原是一物、整体,并不存在“非宝之玉”或“非玉之宝”也。
玉为大宝至宝,是中华独有的科学与美学的联合认知,人人皆晓,“贾宝玉”是“假宝玉”,相对于“甄(真)”宝玉而言的。那么这该是说,贾宝玉本是石头投胎化人,本不是真玉,故谓之假。
可是,雪芹又特为揭明“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他并不假,假而又真,妙谛回环,不可“死”于字句的表面。还有一义十分可能:雪芹的|乳名也就真叫宝玉。
“路谒北静王”,小王初会宝玉,不就极口称赞:真个“如宝似玉”吗?此小说之巧笔乎?抑或微露之“天机”乎?读《红楼》,要有悟性,例证大都类此。
宝玉有个亡兄,名唤贾珠,李纨之夫也,“珠”“玉”正相排次雁行(正如贾琏原有兄名瑚,“瑚琏”相次,见于《论语》也)。
奇怪的是,秦氏可卿之丧,却有二丫鬟报恩,一名宝珠,一名瑞珠——明犯西府少主人的名讳,这就太难讲了,因为那时候这是不容许的呀!由这一点看,秦氏的辈分恐怕不会真是贾蓉哥儿的媳妇。她是“宝瑞”的一颗掌上明珠。
——“宝瑞”是谁?有无此人?姑不妄揣,但这“瑞”字是与“珍”字同辈,礼法上是不会将丫头们取名为“玉”字辈的。
雪芹在全部书中肯用“宝”字以为名的,只有三个:宝玉、宝钗、宝琴;第四个属丫环的,则只有“宝珠”一例。
当宝玉学禅时,黛玉曾诘问:你名叫宝玉,你有何贵,你有何坚?宝玉不能答,其实非不能答——我们也可以代答,其词曰:我之贵,贵在“天下无能第一,人间不肖无双”,并无第二人可与我媲美;我之为坚,绝不去读八股文章,去和“禄蠹”为伍也。
假宝玉不假,品质无愧真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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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新型“圣人”(上)(1)
很有些人看不上宝玉其人其事,批评说:一点儿“刚性”也没有,哪儿像个“男子汉”?我听了这类话,就替宝玉不平——是宝玉没“刚性”,还是你根本看不懂《红楼梦》,难免“不通”之讥?
宝玉没有“刚性”吗?“手足眈眈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之后,他丝毫没有“动摇”和愧悔——他的愧是难以“对得住”金钏,金钏为他一句戏言自寻了短见。他的愧是难“对”亡者之亲妹玉钏。他对“劝”他“以后你可都改了吧”的知者答言道:“你放心,我就是为这些人死了,也甘心情愿……”听听这些语音:没有“刚性”,说得出来吗?
雪芹写出这样的少年人物,为之“字字看来皆是血”,无怪乎新睿亲王淳颖题诗说他是“英雄血泪几难收”。“英雄”二字下得非同等闲,难道世上有“没有刚性的英雄”不成?讲得通吗?
宝玉的“刚性”,在于自有立足境——即今之所谓“原则性”。他并没有表露为“拧眉怒目”,躁气十足;他听了不入耳的话,不便或不拟反驳时,总是以“不答”对之。要知道,不答是连“商量”的余地也无一丝毫,断然拒绝!这才是最大的“刚性”。如若不然,请教:怎样、什么,才叫“刚性”呢?
刚性并非顽固不化,不通人情,不具人性。恰恰相反,情至真极,则化为一种“刚性”。别错拿粗野、蛮横、霸道、自大等等当作什么“刚性”和“男子汉”的“特征”——那岂不令宝玉笑煞气死?宝玉有两次“最没刚性”的表现:一次是在“太虚幻境”,一次是梦入甄家花园。那文章可称妙绝人寰,绝倒了古今中外的知音者——
第五回,当他进入“幻境”,初遇警幻仙姑,交谈后,警幻唤其姊妹出来迎接贵客,房中果又走出几位仙子,一见宝玉,都怨谤警幻,说你原说绛珠当来,如何引这浊物污染了我们这女儿清净之境?宝玉听了这话,便觉自己污秽不堪,吓得欲退不能……那种“无地自容”的尴尬之心态,尽呈于目前。
第二次梦入甄宝玉家,无独有偶,人家的丫环们不认得他,骂他是个“臭小厮”,痛遭了一顿奚落。宝玉一生从未受人这般“待遇”,也是狼狈不堪,无以自处!
大约有些人对此就“抓”住证据了:确是天天甘受一群“毛丫头”们的气,一点儿“气性”也无!书里的傅家的两个婆子,看到宝玉的形影,就如此评论的。可是,那些以“大男子汉”自居的“看官”们,单单忘了宝玉的“另一面”——他和湘云最为亲厚(实在对黛玉远甚),但当湘云偶因劝他去会见贾雨村,学些“仕途经济”时,他立刻毫不客气地说:“姑娘,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去——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并且批评说那是些“混账话”!
请问:这是不是“刚性”、“气性”、“原则性”?!难道我们要他对他诚敬怜爱的女儿们竟拧眉努目、吹胡瞪眼,充什么“男子汉大丈夫”的一派凌人抬己的臭架子不成?
我们应该“自我检讨”,懂不懂“浊物”这个名词,是何内涵质素?别让自己陷入“大男子主义”的庸俗坑淖中去。
窃以为,宝玉的两“面”不同表现,可以和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先后合参对看,岂不饶有意味可寻?似乎没有谁讥嘲鲁迅是“没有刚性”吧?鲁迅与宝玉,自不宜“硬”比“强”拉,这原不待说,但毕竟在“各有千秋”之中还不无“相通”之处——这恐怕也就是鲁迅对宝玉颇能理解,并大有赞赏之意了。这却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中华文化和英雄人物的大课题,需要深研细究。鲁迅当时“千夫”纷纷“指”斥围攻,而宝玉恰好也是“百口嘲谤,万目睚眦”,不是清清楚楚地令人憬然吗?
然而那种“没有刚性”的论调至今有唱和者。这就表明: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也是文化教养不同,各有其思维模式。不过,人又总有些“常识”,不肯冒犯“常规”——比方,评论一下说鲁迅“没有刚性”、“哪里像个男子汉”……的高明者,大约是还不曾出现过吧?
贾宝玉——新型“圣人”(上)(2)
贾宝玉和鲁迅,都不是一下子、很容易、简单地可以认识的人物。如果只用“好”、“坏”、“善”、“恶”、“正”、“邪”等等传统道德观念和“定义”来对待他们,结果弄清楚、说明白的“批评者”是不会很多的。
知人论世,谈何容易。研芹论《红》,又比知人论世“容易”多少?宝玉是个强者还是弱者?他对什么和顺、对什么刚硬,是有分际有原则的,雪芹笔下,是写得明了的,可惜,“接受美学”的关系,致使若干人看“反”了原意本旨。这当怨谁?如何解决?有待专家开方用药,非细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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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新型圣人(下)
如何称得一个“圣”字?在某一领域造诣至高至极者就有资格。例如王羲之为书圣,杜少陵为诗圣,断无第二人可夺其位置,即是真圣,即是实至名归,万人拜服,千古不易。依此而推,所以宝玉堪为“情圣”——正如雪芹堪称“稗圣”一般。
宝玉是个情痴情种的最高代表。他的情,至大,至广,至诚,至切,至深,至厚,至痛,至真,至善,至美。这是一颗无可比喻的人类心田、心地、心境、心灵。
他之所以不同于前圣旧圣而为“新圣”者,在于他的崭新的价值观已然超越了以往的社会人生的标准尺度,而达到了一个升华至美、至大无名的境界。
我这样说,可信否?
若嫌我人微言轻,就让我拉一位名贤来作证,即《红楼梦人物论赞》之作者涂瀛,其《贾宝玉赞》已给他定了位,赞曰:“贾宝玉,圣之情也。”这“圣”字是由他先定下的,非我妄拟阿谀之词也。宝玉是“圣”者,但又不同于孔子孟子、玉帝如来,他有自己的、即新的“教义”和留下的“经典”,此经典即是《红楼梦》。
《红楼梦》不是不讲“仁”,不讲“德”,而是更高层的真仁大德——他改用了一个“情”字来概括这部经典的胜义,所谓“大旨谈情”者是也。所以涂先生看清了,此真“圣之情者”——我以为,应该作“情之圣者”,也无不可。当然,哪个是本,哪个是末,值得深入讨论。
“情圣”之圣,是以情待所有之人,不分亲疏等级,包括“不情”者在内,同一博施溥化。此其一。其二是他将“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命题转化而为积极的,大约可试拟为“人有所欲,我施与人”吧。当然,在《红楼梦》中,这“人”应特释为“女儿”——雪芹用女儿作为“人”(真正的人)的代表,那是另有一层深义,——然而也正是新型圣人与旧圣前贤的不同之要点。
贾宝玉的别号
贾公子别号不少,诸如绛洞花王、混世魔王、遮天大王、富贵闲人、无事忙,还有自呼的“怡红院浊玉”,回目中所称的“情哥哥”,书文中的“多情公子”——可谓多矣。总列而观之,煞是有趣。
有趣的是众义纷陈,各占一解。但其所以然者,是“反映”出这个少年的本性真情,志趣风格,抱负襟怀,是多么复杂地“统一”化为“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奇才和痴人。
若逐一个别“注释”其本义实旨,不妨试作“解人”,姑陈臆测——
绛洞花王,王是主眼,或作“花主”者是个别版本讹字,务请改正——道光年间的王希廉不就自号“护花主人”吗?其实那思想庸俗得很,去宝玉十万八千里矣。
花王的“王”,不是称王称霸的帝王思想,是在某行某业中独有魁首之位的意思。在过去,时常可以看到此例,比如制造剪刀品质第一的,俗号即是“剪子王”。就连京剧里,也有“梅大王”之称号,谓梅兰芳是也。再如唱京韵大鼓(书词)的刘宝全,人人都尊之为“鼓王”,皆其良例。
所以,宝玉“小时候的营生”,是说自己居于花洞中为养花的第一能手——而绝非给群花做什么“主”、当什么“头目”的那种士大夫们“雅得俗不可耐”的庸俗念头。
混世魔王、遮天大王,贬语、戏语,我于另处讲过,今悉从略。
“富贵闲人”,又怎么讲呢?
若看字面,正是世上最难得的富贵中人,又无事多暇——最为自在,最能享受。这就“被作者瞒过”了。
雪芹设下此号的本义是:虽生于富贵之家,却于富于贵二途,均无交涉,是个不属于此类的“闲”者——多馀之人耳。
这个别号,最为“有味乎其言”。
如《西江月》,说的就是“富贵不知乐业”——杜少陵说曹将军(大画家曹霸,魏武之后)是“富贵于我如浮云”,即此“闲人”之谓也。
再看“无事忙”——
无事,“闲”之注脚也,闲而实“忙”,似矛盾而相反相成——我于富贵场中,无事无缘,“闲”得“难过”,而我之时时刻刻都在繁忙者,是为“千红一哭”的事业,日日夜夜操心费力,为她们伤怀落泪也。
所以,回目中又明出“试忙玉”之文——而那“忙”字却被人妄改为什么“莽玉”,成了几乎和薛蟠一样的气质了,真是毫厘千里。坏本子类此者甚多,怎不为雪芹叫屈不平,大声警世!
居末,出现了“怡红院浊玉”。
好一个“浊”字,写尽了宝玉的内心情愫。
想当初,大石化玉时,明文是“鲜明莹洁”——俗话有“透灵碑儿”一语,仿佛似之。那么,怎又“浊”了起来的呢?
“眉浊物”呀,在女儿面前永远是自惭形秽,无地自容,愧煞人也!
浊玉,身在浊中,也无办法。慨叹“太(或作好)高人愈妒,过洁世间(或作同)嫌”,而混迹于浊世之间,怎么能真洁而不浊呢?
悲夫!
宝玉的自愧
作者有深痛——宝玉怀内疚:“家亡人散各奔腾”,家亡自难说是宝玉之罪,但人散却该由他承担一面责任。这话怎讲?明白清楚:人散的开端就是由宝玉而变生事故,一步一步导致这个使作者终生抱恨、满怀愧悔的全书大旨主题——为千红一哭,随万艳同悲。
人散的第一名就是宝玉的丫鬟茜雪。茜雪毫无过错失职之处,却因宝玉自己在宝钗屋吃酒醉了,因奶母李嬷嬷之故,即向茜雪大发公子哥儿的脾气,摔了茶(盅)。此一事故,在第八回,是全书第一次写宝玉对待丫头使女的骄纵之气——“少爷”再好,也能他作威作福,喜怒无常。茜雪之后,又有小红之被排挤离开怡红院,蕙香(四儿)之逢怒而遭斥。她们的本身本职,也是毫无过失可寻,一派冤枉。
而从脂批逗露,这小红、茜雪、蕙香(又作佳蕙),却是日后贾府败落、宝玉遭难时的念旧相助之人。这一点已足以让人深思而感叹不已了。再接下去,是惹了金钏的一段大祸,葬送了人家的青春性命。异日出城私祭,其深藏的内愧、隐痛,尚待言哉。
在“撕扇子”之前,又有欲逐晴雯的大风波。虽然此事晴雯也有其过分的不当之处,到底动不动就以撵逐为本领手段,开启“人散”的大端,岂可为宝玉寻词而诿过乎。是以我谓宝玉应对“人散”承担一定的罪责。
至于不能救助柳五儿,无力挽还芳官的被尼庵拐骗,尚不忍派他的不是。但他又很早许诺了众丫鬟,将来都要遣散自便——因此袭人临行方有“好歹留着麝月”之言,则可见诸鬟之去留,宝玉还是有“权”的,那么他一生的喜聚而怕散的伤离,却又自导于离散的前驱,是又何耶?
或许,这也就是脂批指出的:宝玉有“情极之毒”吧?“盛席华筵终散场”,“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聋子放炮仗——散了”……这些谶语伏词,为了什么?是“情痴”之“抱恨长”?还是“冤债偿清好散场”,看破了“红尘”而彻悟了人生之如“梦”?
“愧则有馀,悔又无益”——此岂作者著书谢罪于闺友闺情乎?众多女儿含冤负屈而亡而罪,而苦而难,为宝玉也,亦缘宝玉也。宝玉岂得辞过?岂能自安?是以“通灵”玉上所镌“贰疗冤疾”,说明宝玉又曾有冤疾几乎致命的一段重大情节,而八十回后已佚缺。
诗曰:
悲欢离合是书魂,伤别伤春心自扪。
人散开端思茜雪,三春去后各寻门。
宝玉的“思想”是自由、平等、博爱吗(1)
红学如其他诸学,各有发展流变的历程。“新红学”被批判了,以“资本主义萌芽”论为经济基础而解说《红楼梦》所反映的“上层建筑”,如思想意识等等的说法兴起,取代了“新红学”。此说至今时有重提、复述的例子。如自1954年“批俞”计起,正好已满五十年。
由此一理论而提出的“贾宝玉论”中便出现了“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认为这正是“怡红公子”的思想三大重要表现,恰好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产生初级阶段的口号要求相似,因而这必然就是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社会经济的反映,于是在中国经济史上寻到了若干可以证明《红楼梦》与时代正相符合的证据。
记得那时期传达的毛泽东主席关于《红楼梦》研究的重要谈话里,就说“虽已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但还是封建社会”。并于此后又曾指示:迄于彼时,还没有真正的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红楼梦》研究著作。
最近一段时间,认识了几位在校的高材生,有男有女,他(她)们识见不凡,也敢于打破陈言,自抒新见,表示不同意以“资本主义萌芽”理论来理解中国的这部独一无二的伟大瑰宝,也不赞成把宝玉说成是“反封建”的“叛逆者”。其大意是认为,《红楼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产物,不宜用西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比附”我们的历史实际。
这些新一代青年的对《红》书的理解与议论,令我感到意外,也引我深思。说到“自由、平等、博爱”,是否就等于宝玉的思想?这倒是我早就自学自研的课题之一,却不自近时认识新一代青年高材生开始。因此,想顺便乘机说说我多年的想法——而并非是与他们这些新秀“倡和”之意。我曾想过的,有如下几点——
第一,什么叫做“资本主义萌芽”?应该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因小生产者的自发分化而产生”(引自《辞海》)。它是最初阶段,还不成“形”。
第二,小生产自发分化,为图自我生存、发展,这才有了向“封建者”要求“自由、平等、博爱”的意识——此时应已“成形”,有了些微的“联合”力量了。
第三,所谓“自由、平等、博爱”,都是为了一个“自我”的利益,因为小生产者原先最受桎梏拘迫、最受歧视鄙夷、最不受富贵之族的“怜爱”,不当“人”待。
第四,一旦这些小资本者(经历时间、地域等条件的发展兴隆),其奋斗目标变为积累垄断资财、剥削劳动。一切是可以用“损人利己”来概括的。因而,他们从开始到后来,从出发到“完足”,只有“为己”、“自私”这个唯一的“座右铭”与“行动指南”。
如若我这门外汉妄思妄忖不至大谬非常,那么就不难与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对照对比一下,看看到底他的思想行为是不是“资本主义萌芽”的折射投影?宝玉最大的“不肖”是最不知“为己”,最不懂“自私”。所以胡风谓之“唯人主义”。但宝玉不懂什么叫“平等”,他疼怜侍婢,因为她们是女儿。
宝玉的屋内,几等丫头各有“可到”之地,不“及格”的不许入内。春燕的干娘“不知礼”,也“不知趣”,闯入内室被丫鬟们羞辱得无地自容。这叫“平等”吗?
贾公子“不了情”偷祭金钏,冒了大险,费了大事,挣到井栏之旁,只“含泪施了半礼”!好一个“半礼”,这叫主、奴之分呀!平等吗?贾宝玉对小厮们,更“不平等”。他也并不懂什么“博爱”。他不会“爱”夏婆子、老尼姑、马道婆……可以“理解”;但他并不“爱”秋桐、夏金桂、灯姑娘……
“自由”倒是可以“比附”的,比如他理解龄官,为笼中鸟悲叹。他表示日后要将怡红院的丫鬟都“放出去”——是指不做奴婢,婚嫁自便——“主子”不再主张、干预,如此而已。资本家的剥削、害人肥己,是争“自由”的目的,他们也不是容许劳工们可以“自由”。“自由”是他们独享的自由,而宝玉并不曾让自己“自由”地损人利己。宝玉十分欣赏礼仪、礼节,一点儿也不主张“逾分”。他不狂而且不妄,绝不为了私欲而为非作歹。藕官在园内烧纸——宝玉也不赞成她有这种“自由”。
宝玉的“思想”是自由、平等、博爱吗(2)
宝玉的真“平等”、“博爱”与“自由”,是和鱼儿说话,和燕子交谈,与星星月亮“同悲乐”。他憎恶功名利禄、八股文章,因为那“文”是假文,他渴慕真文真诗——这里可以拥有一些个性的自由。我以为,他身上拥有的气质与资本主义萌芽的东西并非一回事。
宝玉续《庄》(1)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灭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茓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
这段“续《庄》”,真是全书中奇文之尤奇,异采之绝异!我此刻引录一遍,心里还是十分激动——思绪纷然,摘要粗记在此,与读者诸君“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第一是,此文袭、麝之箴劝,钗、黛之警教,深深打动了宝玉此时此境的情思紊乱、斟酌参详;因《庄子》一段话,获得了感悟而找到了一时的“出路”。这“出路”就是拿庄子教示去消除那种比较、计算之心,若把一切“盘算”之心泯灭,心无计较争执之思,则感到一切“放松”,再无纠缠,豁然开朗,“得大自在”了。
第二是,这儿头一遭儿雪芹向人透露了他对钗、黛二人的优长与他私衷深处的秘密:他认为,论姿容,钗比黛美,令人有了“恋爱”之心——这是别处不肯说的——别处总是说对宝钗是敬重,是钦佩,不敢亵渎;对黛玉呢,他首次表明:是喜爱她的才思,而非美容艳态。这一点,对理解《红楼梦》,就太重要了。
第三是,钗、黛虽有不同,但都是可以令人迷眩缠陷的危害“天下”者,都须“戕”其姿而“灰”其窍,不然“天下”是不得安然的。注意,这只是讲他的一时之“悟”,而并不是真的从此“改悔”——那就不会有《红楼梦》这部书了。
第四是引出这一“悟”,对象全由“钗玉花麝”这儿,说来说去,只不干涉湘云一字!
为什么?为什么?
请你解一解,思一思,找找自己的答案——这答案以前曾经念及悟及吗?这才是我此刻引录此一奇文的最大的目的。
——至此,聪明的读者至少也会有点儿明白了:原来,湘云是“另当别论”的。也就是说,宝玉与湘云的缘分、情分,都不与钗、黛等处于同一个“层次”“等级”上;既非美貌一端,亦非才情兼擅——早已超越了这些“恋爱”的“标准”。
如果读不懂这一关键之点,就必然要疑惑,以为我讲湘云在书中的重要性是什么“抬湘抑黛”的“偏见”,因而为那林姑娘打抱不平,忿忿然,不知我这是怎么回事了。
我谓湘云与宝玉的关系已然“超越”了钗、黛二人者,是说宝玉与钗、黛相见时早已与湘云相处很久了,缘分已定了。而钗、黛来时,宝玉与她们还要“从头”再讲十分“客气”式样的新的情缘,那深浅亲疏厚薄太不一样了,简直没法构成什么“比较”,但这一切雪芹不写,书中无有,故一般人是悟不到的——原因在于这部书本来即与别的通常的小说大有差别,它有“书前书”和“书外书”——此即构成它所以成为“自传”性小说的重要标志与“体例”,一般小说写法——“叙事法”是不能有这种现象的。讲《红楼》艺术,须先明此义。因此之故,也就连带悟知:什么叫做“识分定”,什么叫做“情悟”。
这段“续《庄》”,在全书中可谓奇文中之大奇,也是雪芹逞才抒闷的一大得意之笔。最要看他对“钗黛花麝”等每个人的“特点评价”、“品格定位”,有趣得很!他说钗属仙姿,黛唯灵窍;这一切,据脂批云,是继“禅悟”之后的“道悟”,这儿他在群芳诸艳中对湘云是怎么样说的?最值得注目了:从第八回“金莺微露意”、“黛玉半含酸”起,焦点展开于钗、黛二人之间;到第二十回湘云一到,方才变为“三人行”了,但钗、湘绝无“矛盾”“纷争”可言,还是黛之于湘,湘之于黛,虽不构成互“嫉”,到底湘云之心不愉快了,让奶娘周嬷嬷收拾衣包要回家了!黛玉听她一口一个“爱哥哥”,自然不无所感,书里虽无明文,但听湘云对黛玉的“评语”,也就可见一斑了:“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说,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别叫我啐你。”这弄到湘云与宝玉有了误会,是个“表面文章”,内里自然是另有缘由了。
宝玉续《庄》(2)
却说“四个人难分难解”之际,就到了“梦兆绛芸轩”和“情悟梨香院”。这回书,暗定全书的大章法、总格局:黛、钗、湘的“三部曲”。
押韵就好
宝玉和薛蟠,也是我所说的“大对称”章法中的一项对称法。你若只看到他们二人的差别,还是不能真正理解雪芹的笔意——要看到差别之外也有“知己”、“莫逆”之感,才算会读《红楼梦》。
说到差别,不用多费“文章”,只看两个人对待柳湘莲的心态和动态,就洞若观火了。湘莲何如人?一表人才,风流俊雅,多才多艺,能歌能舞——贵公子之中高品人物也。宝玉对他是爱重、倾慕、系念、怅望——不能多聚、多谈,恨自己不能像他那样可以做一名“儒侠”而遨游江海,同为少年英杰,一展才华抱负。
薛蟠则不然,把柳公子错当成彼时人贱视侮辱的“戏子”。这并非“识力”问题,是精神世界的不同。
宝玉与薛蟠交情不浅,并非由于姨亲之谊。他们的一切如此不同,并非“同气类”的“吾辈”,可是倒很谈得来。薛蟠人称薛大傻子、阿呆、呆霸王……,他竟能“赏识”宝玉,一次薛呆兄得了四样难逢的珍品:暹猪、鱼、瓜、藕,专诚为宝玉设宴,说出了一句话:“……这四样东西难得。我想只有你配吃。”你看,这确是太看得起宝玉——口说不清,但心知其为人之不同凡品,固甚显然也。
原来呆兄并不是一个“戏中小丑”或“反面人物”。那样看,就是不懂雪芹文心笔意了。因为“简单化”是无缘与雪芹“会心不远”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很多问题,其一是宝玉之人品性情,连薛蟠也是能“望风”而折服的。
还是在筵席上要行酒令的又一回,大家推宝玉为“令官”。宝玉三句话不离本行,出题“女儿”令,分悲、愁、喜、乐四句,这一下子把薛大哥难住了,处境大窘。他说了头一句,众人笑得没法儿。于是说第二句,众人听了,说“更不通”!非要罚酒不可。
这时宝玉却说了一句:“押韵就好。”须知:规矩是“酒令大如军令”,都得服从。不通的酒令“通”过了,薛大哥得了令官的“仁”令,十分得意,心定知感。宝玉的四个字一句话,干净利落,指明若要对待薛公子的“诗才”另有标准。真是仁人之心,厚道之言,令人感动。
自然,必有评者说话了:这是玩笑场面上戏语,焉能当作庄言正论,并且从而品骘宝玉之为人?我却不这么想。我只觉得这是仁人之心怀,宽爱之言语,未可轻以“戏言”视之。
当王夫人房内失窃,满园查“贼”之时,宝玉要代人认赃受过,是凤姐点破:宝玉搁不住两句好话,给他个“炭篓子”戴上,什么事他不应承?
这就一清二楚了:一片与人为善的慈心,不拘怎么都可以“过得去”。我以为,这就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这与学佛法无涉,大勇是当仁不让,无所避忌挂虑,亦即全部地为了别人,不管自己如何。这叫不知自私自利为何物,最高尚了。
乘此之便,倒也不妨谈几句“押韵”的话题。在古印度佛经中,有一文体叫做“偈”,从华语译本看,句子整齐,却不押韵——与中国诗不同格调,信尾异文化之产品也。在西方,有“自由诗”,也无韵可押。近代华语文学,多学人家外邦,也不押韵,也无汉字固有、特有的节奏音律——却也自称之为“诗”。中国的戏文、鼓词、民间小曲,如不押韵,则中国人民群众爱听不爱听?这请专家回答。
“押韵就好”!可知“韵”是个首要的大条件。《红楼梦》一部大书,不知“韵”为何事故,只有一个二小姐迎春说牙牌令时,接了一句“桃花带雨浓”,与鸳鸯的“开题”全不相类,令人真是“失色”,叫声“糟”!二小姐为何至此?实实莫名其妙。
“反”过来,看看人家香菱吧。她把“韵部”记得那么清:她用“十四寒”作韵,而“闲”字是“十五删”呀!北方人,怕是看不懂这文章。普通话拼音,寒(hán)、删(shān),那尾音(古名韵母)同为一韵,而听起来“合辙押韵”。但在江南吴语,“寒”本音几乎有点儿像“何”,而“删”又几乎像“筛”。请问:这怎怪古分二韵呢?难道“不科学”吗?学点儿华文汉字的音韵学,是个文化大事情,也有助于读懂《红楼》。
宝玉续《庄》(3)
这样说来,“押韵”也并非小事一段,是个大节目。中国的民间曲艺、鼓词小调,韵有“十三道大辙”,故有“合辙押韵”的俗话。俗曲戏文,平仄格律可以通融,但不可无韵。重要可知。
可惜,时至今日,遑论四声平仄,能与“薛大爷”的“文化水平”比肩者,恐怕也要“屈指”而可“算了”吧。
大荒不荒(1)
《红楼梦》开卷写娲皇炼石补天,弃一石未用遗在大荒山无稽崖下。这个“大荒”之山,是实是虚、为有为无——刚刚看到这几句,就会引人发笑了。雪芹明言“无稽”,那“大荒”无非也是同样寓意,所谓“荒唐言”是也。又如书中也有诗句说得清楚:“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这不就是明证吗?哪里又有个真山实岭?
话是这么说,事又未必尽然。因为雪芹的那支笔,是出名的“文人狡狯”,他专用“复义法”,即一词多义,似实而虚,虚中藏实,真假互兼,令你难以捉摸,时常让人得其一义,而因此忘了其他。一条线逻辑推理,往往受了“瞒蔽”,例子不少。
“大荒”一词,见于《山海经》,也见于《诗经》。唐代诗家也曾用之。但我此刻要提醒“看官”的,却不在那些上,而是在于寻找史籍文献中有可能与雪芹家世发生联系的线索痕迹。
有一本民国十八年出版的小册子,题名《寸心日月楼辽宁随笔》。据《辽志》所云,辽东本为“大荒之域”。按所引《辽志》,不知是指《辽东志》还是《全辽志》,手边无书,目力难及,有待关心此题者当能代核。
其中一段记叙引起我很大兴趣,因为我从雪芹的自制“地名”的考证中得到“潢海”,即“辽海”的确证;又得知雪芹为那“跛足道人”题咏中的“家在蓬莱弱水西”的弱水,就在东北黑龙江与吉林二省之境,所以我特别注意这个辽宁的“大荒”,也似虚而实,确有所指,不过总是以“荒唐”之形迹巧寓真实的内涵罢了。
无独有偶:一次《人民政协报》学术版的记者王小宁女士来访,谈会中提到,她原籍是辽宁抚顺。抚顺北与铁岭接壤,而她曾在一幅旧地图中,竟在抚、铁交界地带发现有一处地名——就叫做“大荒”!
这么一来,我这“考证派”可就拍案惊奇,大发“痴迷”之想了。把这个发现与“潢海”、“弱水”结合起来看,不禁恍然大悟:原来“大荒”不荒唐,本就实有其地。这地,竟与“潢海铁网山”(按即隐指铁岭卫,详见拙文《“潢海铁网山”考(附“樯木考”)》,载《红学求是集》),是同一地区。
我如今更加相信,由于“大荒”有了实据,雪芹上世祖籍本在铁岭,并无错断。人家讥笑我,说我近来离开“考证派”的本行,忽又走向“索隐派”,云云。大约其所指即是这种例子。但只是,过去所以诟病“索隐派”者,是指他们所运用的那种“猜谜”方法太离奇(如林黛玉是影射姜宸英、薛宝钗是影射高士奇……青儿是韭菜,板儿是铜钱等等,云云。)而我们这类考证,究竟如何又是坠入了“索隐派”的歧途错路?思之不能得其解,因为两者并无“相似”之处,不知缘何考察一下雪芹笔下所巧用的史地变名,就会成了那等特殊的“索隐派”呢?
至此,又会有反诘:大荒山可以有解了,那么,“无稽崖”又指何所呢?我答:这个“无稽之言”用来虚托一笔,正如说“石头记”时,只是邦国舆地、朝代年纪“失落无考”的“无考”一样笔法。所以脂砚在此紧跟即批云:“据余说却大有考据。”
你看,这多么有趣,“敷演”的文词是无稽无考,内里“埋伏”的却大有考据。作者口中越说是“假”的,越有无限烟云丘壑,索人去解。这就是一部《石头记》的奥秘所在。不讲这一点,则“红学”云云,就只能是“形象鲜明、性格突出”等那一套文艺用语了。
然而也有人一直在反对我们这样理解“红学”之“学”,却竭力呼喊:红学要“革命”,要“回”到文学创作上去!云云。
我忍隽不禁,拜问一句:曹雪芹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之言,到底这是不是正指“文学创作”?奇怪,我们试图解读这个与众有殊“隐——借”的创作方法,不是为了回到雪芹的具体的、个性的、独特的“创作”上去,如何反倒遭到大专家们的强烈斥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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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不荒(2)
我的谬见可以不值一笑,但摆在我们面前多少年来的一个根本问题,还是需要解答:如果曹雪芹写得一概是“满纸荒唐言”,那么,他该很“开心”地对读者哈哈大笑,心情应是兴高采烈,然而他却“一把辛酸泪”、“字字看来皆是血”!这却怎样讲?比如,“辛酸泪”不妨向人直流痛泻,为何偏偏要用个“荒唐”的烟幕?
这样,我这愚蒙就心悦诚服了。
“林黛玉”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