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
15日及
19日,北路之鸡笼(今基隆市)中港外洋、南路之小琉球外洋,
先后发现有英船在海上行驶观测情况。后来又有“南路夷船一只,将近口门,
见文武兵勇人多,防守严密,立即窜驶北去”。
第三次亦发生于同月。
27日,“有夷船在鸡笼栈洋面停泊”。至
29日,该夷船移泊近口之万
人堆洋面。守军自岸上用“千里镜照(之),见一双桅大船拖带舢板多只,
有夷人在桅顶张望”。30日,该船驶进鸡笼口门,“对二沙湾炮台连发两炮,
打坏兵房一间,我军尚无损伤”。参将邱镇功即督率二沙湾炮台、三沙湾炮
墩“紧对夷船轰击”。致其桅折索断,随水退出口外,而触礁船碎,“夷人
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或袅水上岸,或上舢板驶窜”。邱即率士兵驾船
前往擒捕、追拿。连同附近各营汛、地方截捕及搜获之乘舢板而逃者,共生
擒英军
133人,打死敌人
30多人,捞获“夷”炮十门,搜获英军书图册多件。
后来,从英方索俘时之说明,知该船名为“纳尔布达”号。
由镇、道会衔的《鸡笼破获夷舟奏》到京,宣宗硃批:“览奏,嘉悦之
至”,并于“斩首白夷五人”等句旁硃批:“可称一快,甚属可嘉!”立即
奉旨:“达洪阿著赏换双眼花翎”,“姚莹著赏带花翎”,与台湾知府熊一
本“均著交部优叙”,其余有功人员升赏不一,死伤者依例赐恤。当时,粤、
闽、浙沿海连失重地,败报频传,独台湾打了胜仗,难怪皇帝格外惊喜,谓
为“可称一快”,褒奖有加。
第四次发生于同年
10月。
19日,“有三桅夷船一只,在鸡笼口外停泊,初挂红旗,继挂白旗”,
“驶至万人堆,先放舢板三只进口窥探,声言索还前获夷人,每名愿送洋银
百元。该地居民咸受约束,不与回答。又见我兵勇不动,迟疑久之”而回船。
至
27日,“该夷船突进口门,直扑二沙湾炮台,大炮齐发,甚属猛烈,我兵
亦开炮回击”。又有“夷”登岸于三沙湾,“其势甚凶”,三沙湾炮墩“立
即开炮,击毖二人,众始退去,惟炮台石壁被其攻破。二沙湾及三沙湾两处
兵勇住房,亦被炮火烧毁”。相持至次日,“夷见我人众山险,不敢仰攻”,
最后驶逃出口,“同口外夷船窜向外岸北去。风狂浪大,不便追击”。
第五次发生于
1842年
3月。
5日,发现“有三桅夷船三只,在五汊港外洋向北驶去”。姚莹令严加
防守,密切监视外,又设“以计诱其搁浅”之策,因五汊港地淡水、鹿港二
厅接壤,距彰化县也不太远,故密令该二厅一县,各于当地“雇募渔船,假
作汉奸,在北路一带港口侦探”,诱其搁浅。
至
11日,“果有三桅夷船一只,随带舢板四只,在淡、彰交界之大安外
洋,欲行入口”。当地文武官员即分领兵勇埋伏以待。“该夷见大安港口兵
勇众多,攻扑不进,复退出外洋”。后经“所募之渔船粤人周梓等,与夷船
上广东汉奸作土音招呼,诱其从土地公港驶进,果为暗瞧所搁,其船歪侧入
水,夷人十分惊慌。埋伏兵勇齐起”。北路副将关桂等“施放大炮,奋力攻
击,逆夷危急不能回炮”,“其船遂破。夷人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或
跳上舢板逃窜。复有数十人手持短械,跳上渔船”。兵勇奋力围击,杀毙数
十人,生擒数十人,抓到广东汉奸五名,夺获夷炮十门,又铁炮一门、枪一
杆、腰刀十把,均系镇海、宁波营中之物。后经英方说明,知该船名“阿纳”
号。
水,夷人十分惊慌。埋伏兵勇齐起”。北路副将关桂等“施放大炮,奋力攻
击,逆夷危急不能回炮”,“其船遂破。夷人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或
跳上舢板逃窜。复有数十人手持短械,跳上渔船”。兵勇奋力围击,杀毙数
十人,生擒数十人,抓到广东汉奸五名,夺获夷炮十门,又铁炮一门、枪一
杆、腰刀十把,均系镇海、宁波营中之物。后经英方说明,知该船名“阿纳”
号。
显然,宣宗的喜悦和兴奋,较前次鸡笼告捷时尤甚。“嘉悦之怀,笔难
罄述”八个字,实在包涵着丰富的潜台词。他派出的“靖逆将军”、“扬威
将军”,既未“靖逆”,更未“扬威”,丢尽了天朝的脸面。不仅失地未能
收复,而且英船已在窥伺长江口,江苏告急,长江防务是否可恃,毫无把握。
对比孤悬海上的台湾,陆上这些误事的兵将官员真可说都是饭桶!哪怕能有
几个像达洪阿、姚莹也好..
于是,降旨:“达洪阿著加恩赏加太子太保衔,并赏加阿克达春巴图鲁
(之勇号);姚莹著赏加二品顶带”,“均仍交部从优议叙。”其余有功者
升赏不一,死伤者依例赐恤。
以上便是姚莹在《与光律原书》中所说的“夷五犯台湾不得一利,两击
走,一潜遁,两破其舟,擒其众而斩之,冀以上振国威,下雪众耻,不负所
志。”台湾守土抗英,是鸦片战争中继广东“平英团”之后的辉煌篇章,代
表了中华民族反侵略抗弓虽暴的正气。尽管克敌致胜的主要力量是台湾的军队
和人民群众,但姚莹在“结人心、安反侧”、“筹经费、缮守备、合文武、
策群力”方面所发挥的主导作用,也是明显可见的。作为一个杰出的抗战派、
爱国者,姚莹不仅为时人所重,而且永为后世所纪念。
八、爱国有罪?
就在台湾第五次抗英胜利后不久,局势急转直下。由于英军攻破吴淞口,
连陷宝山、上海、镇江、兵临南京城下,立场忽硬忽软的宣宗最后选择了投
降的道路,派耆英、伊里布等与英军签订屈辱的《江宁条约》,答应英方提
出的苛刻条件。堂堂天朝,竟败于从未正视过的“夷”人之手!消息传出,
爱国者无不痛心扼腕。
当琦善最初在广东推行所谓“和议”即卖国投降时,姚莹便在《复颜制
军书》中斥琦善等为“失机误事”,致“海隅义士无不疾心攘臂”。后来,
在英国侵入长江,连破重镇,所谓“和议”之论又大行时的情况下,姚莹又
在《再复怡制军言夷务书》中嗤之为:“虽未急迫万分,何遂至是!”而且
根据自己对战争性质和敌我力量对比的分析,坚信:“再持数月,夷将自溃。”
然而,宣宗已吓破了胆,终以“和议”而投降。姚莹对此,更是遗憾万分,
在《复光律原书》中,叹为:“可骇可耻之事,书契(自有文字记载)以来
所未有也。忠义之士,莫不痛心疾心,日夕愤恨。”
所未有也。忠义之士,莫不痛心疾心,日夕愤恨。”
鸦片战争期间。台湾共获俘虏
187名。其中,从纳尔布达号俘获
133名,
除因受伤及在途、在监身毙者外,遵旨解至台湾府城审讯者
119名。台湾镇、
道据所供彼等皆曾侵扰沿海各省,“实属罪大恶极”奏请立即在台湾进行正
法,以大快人心。可是,朝中御史却建议解交福建省办理。台湾方面则以台
湾需派兵押解俘虏过海才能到福建,但不安全,容易被敌船劫持为由,不同
意交福建办理。最后,皇帝下令:“在台正法,所见甚是,著即照议办理。”
第二次所俘阿纳号
54人,则奉旨:“取供之后,除逆夷头目暂行禁锢,
候旨办理外,其余各逆夷与上年所获百三十余名,均著即行正法,以纾积忿
而快人心。”当时,南京的“和议”正在进行。当台湾审讯查明俘虏,将所
供及名单上奏后,却又奉旨:“该处所获逆夷,讯供后如尚有未经正法者,
著暂行拘禁,听候谕旨。”之所以改变原令,其实是因为《江宁条约》业已
签订,投降派生怕别生事端。台湾遵旨,除将两次所获
11名头目严加禁锢外,
将其余两次所获俘虏
139名,于
1842年
7月初在台湾府城正法。
至
10月下旬,又奉旨:“将未经正法之各夷人妥速解省,由(总督)怡
良等转交该夷目领回。”正准备安排解省,又有“夷船一只在北路全包里洋
面遭风击碎,人皆溺海”,为淡水厅官员救获
25人,姚莹下令妥为照看。11
月
3日,英驻夏门提督派员持闽浙总督怡良文书至台湾领人,姚莹不顾所属
官员担心其被扣留,亲送英俘
9名(另
2名已病死)至英船交接。11月
8日,
淡水厅把因遭风被俘的
25名英军也送来,交给英使。姚莹又派员随该船渡海
赴省交差。宣宗之所以下令移交俘虏,是因为《江宁条约》有此规定。
台湾抓获俘虏一事虽至此了结。但因此酿成的问题,却未结束。
当台湾首次获俘以后,苦于厦门失守,无计收复的闽省官员,如获救命
稻草,即谋划与英“和议”,以台湾战俘交换厦门。先由泉州知府致函姚莹
商量。一向反对所谓“和议”,坚信抗战必胜的姚莹,当然不会赞成。他在
《复泉州守书》中明确指出:“此事若出在英夷则可”,因为地乃侵占,以
地易人,“无损兵威”。“今夷初无此意,方且大肆邸张,既据厦门,旋夺
定海,又寇乍浦,所至残破,其势甚锐,而志益骄,藐视中国甚矣。彼方以
厦门为..通浙粤之咽喉,安肯以百余被获不甚爱惜之人,遂弃其胜算哉!”
“设夷挟其狡诈之威,阳许还我厦门,及囚人既得,仍逗留不去,或巧易他
词复夺厦门,又将何以处之?”况且,当时海面常有“夷船”,“解夷囚,
人至百余,事难秘密,”万一走漏消息,“徙为所劫耳,何能(安全)至泉
州、福州,待我之求耶?”故坚决表示:“此计断不可行。”其实,泉州知
府不过是代总督试探。总督明知圣旨已命将俘“即刻正法”,不能公开违旨,
所以找人来说。试探既碰了一鼻子灰,眼看台湾镇、道一再被褒赏,自己却
因不能收复厦门而屡受督责,内心能不忌妒、愤恨?
台湾第二次获俘后不久,因英军入长江致“和议”之风大抬头。福建当
局又谋以俘虏换厦门。这次,改由首府福州知府出头致函姚莹。针对来信关
于杀俘必招敌人报复的说法,姚莹首先指出:已接到将头目以外的俘虏都斩
首之旨,这是不能更改的。然后他指出:对待外敌的侵略只能勇敢抗争,怎
能害怕报复。敌人也是欺软怕硬,即使他们大队人马再来,也是为了侵占,
未必就是由于杀俘虏的原因,不然的话,以前我们未杀他们的人,为何一再
来台湾窥伺?
未必就是由于杀俘虏的原因,不然的话,以前我们未杀他们的人,为何一再
来台湾窥伺?
其
1842年
11月
23日“分行刊刻英汉
字文,传示天下诸国”的告示。其中,先把两船说成民船,在“海面遭风击
破”船民逃生上岸,“俱被拿获,”“被台湾镇总兵等官凶心歼杀”,“且
闻该官称说因奉王命,是以敢行杀戮”。要求:“将台湾狠心假奏妄杀之凶
官达洪阿等,即刻去官正法,将其家财入官,照数若干,全交英官分济无辜
妄死之家属。”最后,并以“无致干戈复起”相威胁。
明明是连扰沿海(众俘供词可证)、并有“旗帜、号衣、枪炮、刀甲、
公文印册”为凭的侵略者,竟说成遭风民船,自然是不值一驳的鬼话。然而,
沿海督、抚早被英人吓倒,福建当局更乐得挟洋人以泄积忌,宣宗更因杀俘
系据其命令,生恐事态扩大。于是,达、姚的获罪也就势所难免。
1843年
2月
24日,闽督怡良奉旨渡海至台。次日,传旨“查办”,达
洪阿、姚莹被革职查讯。姚莹在《再与方植之书》中述当时“夷为原告,大
臣靡然从风”,“成见早定,不容剖陈”,“委员迫取结状,多方恐吓,不
得不遵”。“于是,镇、道冒功之案成矣,”。奏上,奉旨解京。4月,内
渡。5月,自福州押解北京。
什么“冒功”!纯是冤枉。正如姚莹在《奉逮入都别刘中丞书》中所说:
“夫冒功者,必掩人之善以为已美也,未有称举众善,而谓之冒功者也”。
其实,姚莹也深知“英人,所诉为妄杀”,但将获俘正系遵旨执行,怡良只
能巧为回避,另设题目。纵不是“冒功”,也必然会造出别的罪名。根本原
因是英人必欲追究。因而,惟有引咎以全大局。他在《与光律原书》中沉痛
地说:“不惜微躯以全大局,纤国家之难,亦其志也,夫何憾焉!独念以天
朝全盛之力,绌于数万里外之丑夷,失人心,伤国体,竟至不可收拾,是不
能无恨耳”。
当怡良在“查办”时,“见镇、道逮问,精兵千人攘臂呶呼,其势汹汹,
达镇军惧激变,亲自循巡,婉曲开辟,众兵乃痛哭投戈而罢。士民复千百为
群,日匍匐于总督行署,纷纷佥呈申诉者,凡数十起”。著名诗人、姚莹挚
友张际亮,专候于起解必经之苏州,弃家陪同姚莹北上,解其苦行之寂寞,
并欲至京后递呈都察院,为鸣不平。福建巡抚刘鸿翱甚至当面对姚说:“此
行非辱”!这些已足令姚莹感动,认为是:“直道自在人间”。
10月
5日,姚莹至京入刑部狱。照旧引咎请罪,供词既上,宣宗说:“台
湾事,朕已知之,毋庸阅也。”16日,得释。出狱后,才知道:自台湾镇、
道被查办以后,朝中许多御史纷纷上疏,为他们辩冤;“一时,中外作诗著
论者甚众,闺阁中亦多感咏”。姚莹因而“感成一律”,有句云:“微名讵
遂倾中外?国是从来有屈信。”又听说:当他们入狱时,两广总督、《南京
条约》的议定者耆英曾致函京中大员,必欲将达、姚置之死地,甚至警告说:
“不杀台湾镇、道,我辈无立足之地!”而时任盛京刑部侍郎的斌良,却因
“查办”台湾镇、道事,致书其弟怡良说:“事关千秋公论,苟欠斟酌,何
以入先茔乎!”后在四川闻斌良死讯,姚莹特别赋《哭斌少司寇》诗,有句
云:“与君生不识,同恨是和夷!”
1843年末,奉旨:“姚莹著以同知知州,发四川补用。”因“冒功”而
降为文正五品,以前听赏二品顶戴等皆黜罢。姚莹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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