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筑坝拦水,两岸数万亩农田无从灌溉,是“利未兴而受害已大”。况必于
此时动工,未完工便“及盛夏,大雨时行,工必再坏”。因所言在理符实,
上司只好采纳,认为他有主见,敢直言。这年,台湾因张丙起义而局势紧张,
清政府忙从河南、陕西调兵前往增援。武进正是要道,县官要妥为安排官兵
过境,料理食宿和供应。有些地方官,就是因为弄得不好,既遭过军的敲诈
勒索,扰害地方,且被诬以贻误军机而获罪。姚莹为此很费精力,总算交了
差,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秋后,河工开始。姚莹又率夫役不分昼夜地奔走,
至次年春竣工。
尾筑坝拦水,两岸数万亩农田无从灌溉,是“利未兴而受害已大”。况必于
此时动工,未完工便“及盛夏,大雨时行,工必再坏”。因所言在理符实,
上司只好采纳,认为他有主见,敢直言。这年,台湾因张丙起义而局势紧张,
清政府忙从河南、陕西调兵前往增援。武进正是要道,县官要妥为安排官兵
过境,料理食宿和供应。有些地方官,就是因为弄得不好,既遭过军的敲诈
勒索,扰害地方,且被诬以贻误军机而获罪。姚莹为此很费精力,总算交了
差,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秋后,河工开始。姚莹又率夫役不分昼夜地奔走,
至次年春竣工。
当时苏州府有三首县:长洲、元和、吴县。三知县衙门与知府、分巡苏
州道、江苏按察使、布政使、江苏巡抚、督理织造等衙门,都在苏州府城,
即今苏州市。三县分理府城之城、郊。
姚莹被调署元和,是因为原元和知县平瀚,亏损白米万石,被撤职查办。
平有贤声,并未贪污。亏空是历任延续下来的,非平一任之事。姚莹抵任,
眼见粮船急于兑米,上司亦授意由姚出头,代为设法弥补。结果除同僚酌量
分摊一部分外,姚莹只好自己挪借代为赔垫,平始得减罪离去。这种由后任
和同僚分摊前任的“公亏”,是当时官场的不成文法。而姚莹前在台湾,也
曾因“公亏”而拖延时间不能离开,故对此感受最深。既经上官示意,又对
平瀚深表同情,遂仗义出头,保全了平。而自己却负债甚重,很长时间不能
解脱。
1834年,宣宗皇帝令中外大臣明保人才,(这比“密荐”的制度更加透
明)。两江总督陶澍、江苏巡抚林则徐,均保举属下的姚莹。陶的评语是:
“精勤卓练,有守有为”。林的评语是:“学问优长,所至于山川形势,民
情利弊,无不悉心讲求,故能洞悉物情,遇事确有把握。前在闽省,闻其历
著政声。自到江南,历试河工漕务、词讼听断,皆能办理裕如,武进士民至
今畏而爱之”。陶、徐皆名臣,不为阿好;“明保”又为公开于众,没有实
据,必遭讥弹。故这种评语,实在是对姚莹的公正评价。故被他视为生平“十
幸”之一。
不久,姚莹即奉旨被提升为高邮(今为县)知州(文从五品)。但姚莹
未去高邮上任,便被调署淮南监掣同知(文正五品)。
监掣同知,为两淮盐运使司(司驻扬州,盐运使为文从三品)的下属机
构,分以淮南、淮北为名。淮南盐掣同知,驻扬州府仪征县(今为江苏省仪
征市),掌控所属区域内掣盐的政令。掣盐,即抽验盐商所贩运之盐是否符
合盐引规定的数量,以防超额偷漏。
1834年,姚莹被任命为淮南盐掣同知,秋天时,他开始筹备仪征运盐河,
到冬天时开始兴工。年底,因两淮盐运使出缺,姚莹被调任护理两淮盐运使。
在此任上,曾对现行制度的不足,多所建议,得准施行,盐商心悦诚服。中
间曾于
1836年奉旨进京被召见。
1837年
10月间奉旨:“台湾为海外要区,非熟悉情形、才守兼优之员,
不足以资表率。因思淮南盐掣同知姚莹,前经陶澍等保举,朕于召见时察其
才具明白谙练,曾任台湾县知县、噶玛兰厅通判,于该处情形较为熟悉。所
有福建台湾道员缺,即着以姚莹升署,仍俟期满再请实授,并着照例赏加按
察使衔。钦此!”
察使衔。钦此!”
从
47岁到
53岁的再起任官江苏,圆满结束。
六、重官台湾
1838年
6月,54岁的姚莹渡海抵台湾。这是他第三次入台,较之首次的
为知县,再次的为府幕,自然是今非昔比。现在,他以台湾最高文官的身分,
是可重展才具,有所表现。虽早已年过半百,但他却充满信心。
虽说故地重游,但一别十三载,台湾的情形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危机
较前更深,治安状况也比以前恶化。姚莹在《与毛生甫书》中,总结当时的
形势是:由于
1826年的闽、粤兵械斗、1832的张丙起义,两次动用大量兵
力,1834年、1836年的两次所谓“乱民再扰”,台湾已是元气大伤,矛盾重
重。具体表现为五困一忧:
第一困是:因为一些地方官员,对百姓的疾苦不闻不问,引起百姓不满。
如修城、建仓等设施,动不动就向民间进行攫括,百姓不堪忍受。有时地方
政府名义上借钱,到时不还。久而久之,失去民心。
第二困是:当时台湾人主食是吃地瓜,种植大米是为了买卖,不维持生
活。台湾虽然连年丰收,因商业活动不畅,有米卖不出去。因此,当地居民
生活困苦,盗贼日益增多。
第三困是:地方政府的开支,全靠百姓交纳正税及杂税。现在百姓生活
都十分困难,税收就更无法保证了。
第四困是:几次事件虽然平定下去,但响应者一万多人,分散在民间,
随时都可能聚众闹事,五六年来,抢劫不断。追捕闹事者,全仗悬赏、购线
(线,指应雇充侦缉者)。破获一案,耗费数百金,而每年就有几十件案子,
所需费用极大。
第五困是:军费开支很大,难以承受。
所谓一优,就是当初从乱而今散于民间者,现在都是无业游民。管紧了
他们就要造反;放任不管,他们就抢劫。一旦处理不当,必将酿成叛乱。
根据这五困一忧,姚莹的处境极为严竣。因此他到任后,日夜不能安眠
入睡。针对这种现实情况,姚莹仍本着既往的宗旨与经验,因时制宜,加以
变通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首先是协调与总兵的关系。
台湾镇总兵与分巡台湾道,是在台文武官员之首。总兵多出身行伍,有
的根本不识字,但因既往战阵立功,官品又高于道,每每看不起道,甚至对
其不耐烦。道则多因总兵粗鲁强悍,或轻视之,或敬避之,以致通气较少,
意见不合。镇、道不和,已为常事。姚莹熟悉台湾事务,早有前车之鉴,因
而特别注意与总兵达洪阿搞好关系。
达洪阿,字厚庵,富察氏,镶黄旗满洲人。历任侍卫、都司、副将,1834
年升贵州威宁镇总兵,后调漳浦镇总兵。1835年调台湾镇总兵,1840年赏加
提督衔。姚莹后来在《谢胡观察赠舟资》诗自注中说:“达厚庵为台镇,人
皆畏其骄悍。余初至,亦见龃龌。二年,一以诚待之。一旦,诸谢请盟曰:
武人不学,为君姑容久矣,愧悔无及。自后,台事惟君是听。死生祸福,愿
与共之。”故姚莹诗有“悍将真寻共死盟”之句,以记二人的交谊。
两年,便由不无龃龌变为共死生祸福之交,足见姚莹待之以诚的成功。
姚莹在《东漠奏稿自叙》中,就其与达洪阿联名奏事之内情说:“总兵多武
人,不能自为奏”,遂“由道主稿会奏,以示和衷”,“总兵(指达洪阿),
所与共事者也,而猜忌尤甚,一稿往复商改,至于三四,恐台道见长,或掩
之也。余(姚莹自称)悉如其意。其设施,自道不能牵及总兵者,则不以闻,
乃悦”。注意突出总兵的功劳,以释其猜忌,这大概也是令其感动的一因。
当然,更重要的是“清、勤、慎”,以自己的忠于职任来使对方心悦诚服。
两年,便由不无龃龌变为共死生祸福之交,足见姚莹待之以诚的成功。
姚莹在《东漠奏稿自叙》中,就其与达洪阿联名奏事之内情说:“总兵多武
人,不能自为奏”,遂“由道主稿会奏,以示和衷”,“总兵(指达洪阿),
所与共事者也,而猜忌尤甚,一稿往复商改,至于三四,恐台道见长,或掩
之也。余(姚莹自称)悉如其意。其设施,自道不能牵及总兵者,则不以闻,
乃悦”。注意突出总兵的功劳,以释其猜忌,这大概也是令其感动的一因。
当然,更重要的是“清、勤、慎”,以自己的忠于职任来使对方心悦诚服。
为了缓解民困,特别是他所说的“民之困于人”,即因官员设施不当所
造成的民间疾苦。姚莹下令:“停止一些劳役和捐税,辞掉体弱多病的差役,
还裁减了一些差使,一切自理,不得扰害民间。他并带头示范,躬行俭约,
以清治原。裁减各属供应,去其陋规之甚者”。这虽然也是缓和办公经费的
紧张,但官府节约开支用度,最终还是减少了百姓的负担。又根据前已进行
的清丈农田的结果,报请批准将过去遣漏,未曾“起科”收税的一部分新税
收,留作地方经费,以扭转官费不足的问题。
由于台湾向来就易生风谣,以致人心浮动,故姚莹对此尤加重视。就在
他到任那年的春、夏之间,嘉义、彰化两县交界地方的桐树忽生异状,“多
成刀枪之形,王提军遣人所取,一刀约长四尺,刀头一尺四五寸,有背、刃、
刀环,环上垂穗数缕,皆自然生成,职道(姚莹对上级自称)过其家,曾亲
见之。又,虎尾溪向系浊水,忽澄清七日,民间相传:林爽文及张丙之乱,
常有此异;今年,地方必有不靖”。姚莹虽无从解释这类自然界的异常,但
却视为要事,报告于上司,并密切加以注意。
1838年
7月
8日,台湾发生地震。台湾府城震感轻微,“不为灾。惟嘉
义县同时大地震,官舍民屋多倾圯,斃者百余人”。姚莹即令府、县查勘抚
恤。当时,一些人传言:“地震为乱征”。由于台湾不止一次发生地震,为
姚莹所习知,不似树异,水异那样无从考据,他便根据府、县旧志所载,自
1683—1829年共发生地震九次,地震次年发生乱子的只有两次,余皆平安无
事,“足见(地震)非乱征矣”。并进而指出:地震“非关治乱”。据以著
为《台湾地震说》的专文,加以宣传,以安人心。
他还推行收养游民的政策。
这是针对所谓“一忧”而采取的对策,目的是妥善处置乱定后解散的一
万多民众。姚莹认为向来之从众皆“非必欲作贼也”,只因“无业可以资生,
游荡无所归束”,才附和为乱。
因此,他主张对一般闹事者,都让他们回到家乡看守田园或追捕盗贼。
据姚莹在《与汤海秋书》中介绍,此事进行三个月而告竣,“凡收养嘉、彰
两邑游民八千余人,皆劲旅也”。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矛盾。最后的一招,
便是武力搜剿。
收养游民的工作刚刚完成,便发生了一系列案件,嘉义有赖三、陈赛等
Сhā旗造反,又有吕宽等结众会饮血酒,彰化有蔡水藤等结党制旗,凤化有张
贡等聚众攻击驻军。此外,各地纷报发生抢劫。一时,人心震动。经姚莹与
达洪阿分别出巡南、北两路,督励有关文武,均以武力及时扑灭。
正在审理获犯,嘉义又发生以胡布为首的聚众树旗,总兵迅即率兵前往
镇压,追入内山,捕获胡布等。姚莹亦赶至军营,保证入山大军的后方。继
经搜山,经过近三月,剿捕才结束。
而自最初发案,为时已将半年。先后共擒斩为首及骨干者近四百人。一
度慌乱的人心,才安定下来。镇压当然是残酷的,姚莹作为封建王朝的要员,
其阶级立场决定了这一点。但因其果断、干练,及时采取断然措施,才保证
了岛上局势的稳定,避免了事态扩大后更多的流血,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而自最初发案,为时已将半年。先后共擒斩为首及骨干者近四百人。一
度慌乱的人心,才安定下来。镇压当然是残酷的,姚莹作为封建王朝的要员,
其阶级立场决定了这一点。但因其果断、干练,及时采取断然措施,才保证
了岛上局势的稳定,避免了事态扩大后更多的流血,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七、守土抗英
就在姚莹会同达洪阿整顿台湾的同时,钦差大臣林则徐在广东主持的禁
缴鸦片烟活动,也进入了Gao潮。1839年秋,英国兵船开炮挑衅,林则徐下令
反攻,毁其数船。接着,福建洋面出现英船,与防海水师互相炮击,然后退
去。关乎中国民族命运的鸦片战争,已在酝酿之中。次年,正式爆发。
对于禁止鸦片一事,姚莹旗帜鲜明地加以拥护,认为是“夷人数十年诡
计,一旦为天朝烛破”。对于“严定吸食贩卖鸦片科条”,姚莹同样旗帜鲜
明地加以拥护,认为:“非此,不能力去沉疴,振启聋溃也”。对于“因夷
情狡谲,绝其贸易,有事用兵”,姚莹更立场坚定地加以支持,不但认为“此
亦事势之必然者”,而且主张:“非有以大创之”,其必“未肯帖然就我也”、
基于这种认识和立场,故早在广东开始禁缴鸦片不久。姚莹便一面奉令在台
积极查禁,“获、办之案不少”,一面主动下令水师及各地守口各省和厅、
县严密巡防,查勘、修整炮台,以防“粤东夷船窜入台洋”。
1840年初,邓廷桢出任闽浙总督,除依公事,札询姚莹“所属地方与现
任各官才具”外,又因世谊致姚莹世侄以“几近千言”的手书,征询意见。
姚即于《复邓制府言夷务书》中,“披沥胆肝,慷慨陈词”,表明立场。
关于全局,姚莹强调御外、清内为“目前要务”。关于台湾防务,姚莹
据“惟大鸡笼、沪尾、树苓湖(三口)最为宽深”,“夷”船可入,余皆浅
狭,“夷”船难于施展,而提出其策略:“果无勾引之人,纵使夷船停泊,
惟有调集水师,严防口外,地方文武督率兵勇,防堵口内,断其接济,是为
要着。”而由于“内地舟师方亟,恐难兼顾台洋,设(敌)有来者,少,则
击之;众,则坚守,以计破之”。
关于台湾驻军,姚莹则据实指出:“达镇(指总兵达洪阿)练兵甚勤,
能爱惜士卒。惟台、澎洋面二千余里,非陆营所能为力”,台防“必责成水
师”,使“达镇专顾地方,以免顾此失彼。”为加强“不足以攻击,惟可守
口而已”的台湾水师,“不得不起王提军用之”,“但必假以事权,界水师
听其调度,乃能得力。此非奏明咨调不可”。
所谓王提军,指得禄。王字义峰,福建嘉义(今台湾嘉义)县人。家世
富有,武举出身。因募勇助官兵镇压林爽文起义,授水师营守备。后以历年
平盗功,升为金门营游击。1802—1806年,随李长庚镇压海上蔡氏集团,首
先冲击,最为勇敢,而升福宁镇总兵。次年,调南澳镇总兵。不久,李长庚
战死,由王及另一总兵邱良功分领其众。1808年王升为浙江提督。不久,又
调任福建水师提督。继与浙江提督邱良功合兵,最终平定蔡氏。王在福建任
上,屡疏陈缉捕事宜,改定水师船制,对海防多有贡献。1821年告病归乡,
人皆惜其去任。王以名将退休家居,自然成为岛上最有声望的人。在张丙等
多次起义时,王均以在籍绅士输粮、助守,因而于
1838年被晋封太子太保。
姚莹一向尊重王得禄,此次重官台湾后,更多次亲至王家访问,深知王
仍时刻关心海防安危,素具爱国热忱,故欲借重王,认为把台湾水师交他统
领,最好不过。因而他向邓廷桢建议起用这位“年虽七十有一,(但)精力
甚强”的“老成宿将”。
事实上,鸦片战争中姚莹领导台湾军民守土抗英的基本谋略,均定于复
邓廷桢书中。而邓作为总督对姚莹的全力支持,“不为遥制”,更使姚莹得
到了放手进行的方便。
果然,经邓转向宣宗皇帝建议,奉旨:“台湾孤悬海外,防堵事宜,尤
应准备。著该督飞饬该镇、道等..与前任提督王得禄,同心协力,加意严
防,毋稍疏懈”。然而,达洪阿一向与王得禄不和,少不得又须姚莹从中化
解矛盾,终令二人“不念前嫌,仍寻旧好”,共担重任。
这时,形势发展甚快。
继英将伯麦封锁广东海口,被林则徐的部下焚其鸦片船,烧溺多人,其
野心未能得逞,英船北上骚扰福建,又为邓廷桢的将士击走之后,英船继续
北上,陷定海、犯乍浦,已令朝野震动,而其继续北上直抵大沽口等地,更
使宣宗皇帝的态度大为软化,而以“办理不善”革林则徐、邓廷桢职。改派
琦善至广东查办。琦善至粤,尽撤林则徐所布置的海防,年底,与英人开始
谈判。
转年(1842年)初,宣宗皇帝以琦善与英人所议条件,所求过苛,概不
允许,严令琦善“整饬兵威,相机进剿”,态度又硬了起来,而琦善早无海
防可恃,经英船进犯虎门、陷大角、沙角炮台,威胁广州,更吓破了胆,竟
答应英人条件,而以“拒守实难”,再次建议与英定约。宣宗大怒,即革琦
善职,命奕山为靖递将军,发兵赴粤攻剿。奕山未能“请逆”,却传来了虎
门炮台失守,广州为英军占领的消息。继而,英军又北上连陷厦门、镇海、
宁波、余姚、慈溪等县。宣宗急命奕经为扬威将军,赴浙督师。一年之间,
败报频传,人心震惊。
在此期间,姚莹眼见局势急转直下,更加倍警惕,他亲赴各海口了解情
况,添设炮台巡墩,雇募乡勇水勇,加强防御。沿途传见地方乡绅,谕令各
庄团练壮勇,保证治安而防奸人勾引外敌。姚莹深知:“台湾不同内地,他
处但防夷耳,台则兼防内乱也”。故对防务尤其谨慎小心,“颇费经营”。
从他这一时期的连续奏报,可知其竭尽智虑,时时提高警惕的实情。对于时
局的发展,姚莹更心怀忧愤地在《复梅伯言书》中指出:“夷人大局,一误
再误,人所共知。莹以为畏葸者固非,而轻敌者亦未为是。..莹职在守土,
惟知守土而已”。他深知,当此形势下,英船的扰犯台湾乃是迟早要发生的
事。
英军对台湾的进犯,先后计有五次,
第一次发生于
1840年
7月。
16日发现一只双桅英国船,由西驶至虎耳门外马鬃隙深水外海面上行
驶。姚莹、达洪阿知道后,立即商量封住港口,派兵加紧巡查附近海口,妥
加防守策应。又传令指示,不许小船、竹筏出海,以切断奸民偷运水米接济
敌船和偷运鸦片。又于
17日早,派水师按左、右、中三路,攻击敌船。“又
雇派渔船二十只往来接应,兼防奸民出海。沿岸多备旌旗,时放枪炮,以壮
声威”。三路出击之水师“奋力前进,枪炮兼施,该夷船放炮回拒,一面转
蓬向西南大洋而逃”。水兵一直到天黑才停止追击。
声威”。三路出击之水师“奋力前进,枪炮兼施,该夷船放炮回拒,一面转
蓬向西南大洋而逃”。水兵一直到天黑才停止追击。
第二次发生于
1841年
9月。
15日及
19日,北路之鸡笼(今基隆市)中港外洋、南路之小琉球外洋,
先后发现有英船在海上行驶观测情况。后来又有“南路夷船一只,将近口门,
见文武兵勇人多,防守严密,立即窜驶北去”。
第三次亦发生于同月。
27日,“有夷船在鸡笼栈洋面停泊”。至
29日,该夷船移泊近口之万
人堆洋面。守军自岸上用“千里镜照(之),见一双桅大船拖带舢板多只,
有夷人在桅顶张望”。30日,该船驶进鸡笼口门,“对二沙湾炮台连发两炮,
打坏兵房一间,我军尚无损伤”。参将邱镇功即督率二沙湾炮台、三沙湾炮
墩“紧对夷船轰击”。致其桅折索断,随水退出口外,而触礁船碎,“夷人
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或袅水上岸,或上舢板驶窜”。邱即率士兵驾船
前往擒捕、追拿。连同附近各营汛、地方截捕及搜获之乘舢板而逃者,共生
擒英军
133人,打死敌人
30多人,捞获“夷”炮十门,搜获英军书图册多件。
后来,从英方索俘时之说明,知该船名为“纳尔布达”号。
由镇、道会衔的《鸡笼破获夷舟奏》到京,宣宗硃批:“览奏,嘉悦之
至”,并于“斩首白夷五人”等句旁硃批:“可称一快,甚属可嘉!”立即
奉旨:“达洪阿著赏换双眼花翎”,“姚莹著赏带花翎”,与台湾知府熊一
本“均著交部优叙”,其余有功人员升赏不一,死伤者依例赐恤。当时,粤、
闽、浙沿海连失重地,败报频传,独台湾打了胜仗,难怪皇帝格外惊喜,谓
为“可称一快”,褒奖有加。
第四次发生于同年
10月。
19日,“有三桅夷船一只,在鸡笼口外停泊,初挂红旗,继挂白旗”,
“驶至万人堆,先放舢板三只进口窥探,声言索还前获夷人,每名愿送洋银
百元。该地居民咸受约束,不与回答。又见我兵勇不动,迟疑久之”而回船。
至
27日,“该夷船突进口门,直扑二沙湾炮台,大炮齐发,甚属猛烈,我兵
亦开炮回击”。又有“夷”登岸于三沙湾,“其势甚凶”,三沙湾炮墩“立
即开炮,击毖二人,众始退去,惟炮台石壁被其攻破。二沙湾及三沙湾两处
兵勇住房,亦被炮火烧毁”。相持至次日,“夷见我人众山险,不敢仰攻”,
最后驶逃出口,“同口外夷船窜向外岸北去。风狂浪大,不便追击”。
第五次发生于
1842年
3月。
5日,发现“有三桅夷船三只,在五汊港外洋向北驶去”。姚莹令严加
防守,密切监视外,又设“以计诱其搁浅”之策,因五汊港地淡水、鹿港二
厅接壤,距彰化县也不太远,故密令该二厅一县,各于当地“雇募渔船,假
作汉奸,在北路一带港口侦探”,诱其搁浅。
至
11日,“果有三桅夷船一只,随带舢板四只,在淡、彰交界之大安外
洋,欲行入口”。当地文武官员即分领兵勇埋伏以待。“该夷见大安港口兵
勇众多,攻扑不进,复退出外洋”。后经“所募之渔船粤人周梓等,与夷船
上广东汉奸作土音招呼,诱其从土地公港驶进,果为暗瞧所搁,其船歪侧入
水,夷人十分惊慌。埋伏兵勇齐起”。北路副将关桂等“施放大炮,奋力攻
击,逆夷危急不能回炮”,“其船遂破。夷人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或
跳上舢板逃窜。复有数十人手持短械,跳上渔船”。兵勇奋力围击,杀毙数
十人,生擒数十人,抓到广东汉奸五名,夺获夷炮十门,又铁炮一门、枪一
杆、腰刀十把,均系镇海、宁波营中之物。后经英方说明,知该船名“阿纳”
号。
水,夷人十分惊慌。埋伏兵勇齐起”。北路副将关桂等“施放大炮,奋力攻
击,逆夷危急不能回炮”,“其船遂破。夷人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或
跳上舢板逃窜。复有数十人手持短械,跳上渔船”。兵勇奋力围击,杀毙数
十人,生擒数十人,抓到广东汉奸五名,夺获夷炮十门,又铁炮一门、枪一
杆、腰刀十把,均系镇海、宁波营中之物。后经英方说明,知该船名“阿纳”
号。
显然,宣宗的喜悦和兴奋,较前次鸡笼告捷时尤甚。“嘉悦之怀,笔难
罄述”八个字,实在包涵着丰富的潜台词。他派出的“靖逆将军”、“扬威
将军”,既未“靖逆”,更未“扬威”,丢尽了天朝的脸面。不仅失地未能
收复,而且英船已在窥伺长江口,江苏告急,长江防务是否可恃,毫无把握。
对比孤悬海上的台湾,陆上这些误事的兵将官员真可说都是饭桶!哪怕能有
几个像达洪阿、姚莹也好..
于是,降旨:“达洪阿著加恩赏加太子太保衔,并赏加阿克达春巴图鲁
(之勇号);姚莹著赏加二品顶带”,“均仍交部从优议叙。”其余有功者
升赏不一,死伤者依例赐恤。
以上便是姚莹在《与光律原书》中所说的“夷五犯台湾不得一利,两击
走,一潜遁,两破其舟,擒其众而斩之,冀以上振国威,下雪众耻,不负所
志。”台湾守土抗英,是鸦片战争中继广东“平英团”之后的辉煌篇章,代
表了中华民族反侵略抗弓虽暴的正气。尽管克敌致胜的主要力量是台湾的军队
和人民群众,但姚莹在“结人心、安反侧”、“筹经费、缮守备、合文武、
策群力”方面所发挥的主导作用,也是明显可见的。作为一个杰出的抗战派、
爱国者,姚莹不仅为时人所重,而且永为后世所纪念。
八、爱国有罪?
就在台湾第五次抗英胜利后不久,局势急转直下。由于英军攻破吴淞口,
连陷宝山、上海、镇江、兵临南京城下,立场忽硬忽软的宣宗最后选择了投
降的道路,派耆英、伊里布等与英军签订屈辱的《江宁条约》,答应英方提
出的苛刻条件。堂堂天朝,竟败于从未正视过的“夷”人之手!消息传出,
爱国者无不痛心扼腕。
当琦善最初在广东推行所谓“和议”即卖国投降时,姚莹便在《复颜制
军书》中斥琦善等为“失机误事”,致“海隅义士无不疾心攘臂”。后来,
在英国侵入长江,连破重镇,所谓“和议”之论又大行时的情况下,姚莹又
在《再复怡制军言夷务书》中嗤之为:“虽未急迫万分,何遂至是!”而且
根据自己对战争性质和敌我力量对比的分析,坚信:“再持数月,夷将自溃。”
然而,宣宗已吓破了胆,终以“和议”而投降。姚莹对此,更是遗憾万分,
在《复光律原书》中,叹为:“可骇可耻之事,书契(自有文字记载)以来
所未有也。忠义之士,莫不痛心疾心,日夕愤恨。”
所未有也。忠义之士,莫不痛心疾心,日夕愤恨。”
鸦片战争期间。台湾共获俘虏
187名。其中,从纳尔布达号俘获
133名,
除因受伤及在途、在监身毙者外,遵旨解至台湾府城审讯者
119名。台湾镇、
道据所供彼等皆曾侵扰沿海各省,“实属罪大恶极”奏请立即在台湾进行正
法,以大快人心。可是,朝中御史却建议解交福建省办理。台湾方面则以台
湾需派兵押解俘虏过海才能到福建,但不安全,容易被敌船劫持为由,不同
意交福建办理。最后,皇帝下令:“在台正法,所见甚是,著即照议办理。”
第二次所俘阿纳号
54人,则奉旨:“取供之后,除逆夷头目暂行禁锢,
候旨办理外,其余各逆夷与上年所获百三十余名,均著即行正法,以纾积忿
而快人心。”当时,南京的“和议”正在进行。当台湾审讯查明俘虏,将所
供及名单上奏后,却又奉旨:“该处所获逆夷,讯供后如尚有未经正法者,
著暂行拘禁,听候谕旨。”之所以改变原令,其实是因为《江宁条约》业已
签订,投降派生怕别生事端。台湾遵旨,除将两次所获
11名头目严加禁锢外,
将其余两次所获俘虏
139名,于
1842年
7月初在台湾府城正法。
至
10月下旬,又奉旨:“将未经正法之各夷人妥速解省,由(总督)怡
良等转交该夷目领回。”正准备安排解省,又有“夷船一只在北路全包里洋
面遭风击碎,人皆溺海”,为淡水厅官员救获
25人,姚莹下令妥为照看。11
月
3日,英驻夏门提督派员持闽浙总督怡良文书至台湾领人,姚莹不顾所属
官员担心其被扣留,亲送英俘
9名(另
2名已病死)至英船交接。11月
8日,
淡水厅把因遭风被俘的
25名英军也送来,交给英使。姚莹又派员随该船渡海
赴省交差。宣宗之所以下令移交俘虏,是因为《江宁条约》有此规定。
台湾抓获俘虏一事虽至此了结。但因此酿成的问题,却未结束。
当台湾首次获俘以后,苦于厦门失守,无计收复的闽省官员,如获救命
稻草,即谋划与英“和议”,以台湾战俘交换厦门。先由泉州知府致函姚莹
商量。一向反对所谓“和议”,坚信抗战必胜的姚莹,当然不会赞成。他在
《复泉州守书》中明确指出:“此事若出在英夷则可”,因为地乃侵占,以
地易人,“无损兵威”。“今夷初无此意,方且大肆邸张,既据厦门,旋夺
定海,又寇乍浦,所至残破,其势甚锐,而志益骄,藐视中国甚矣。彼方以
厦门为..通浙粤之咽喉,安肯以百余被获不甚爱惜之人,遂弃其胜算哉!”
“设夷挟其狡诈之威,阳许还我厦门,及囚人既得,仍逗留不去,或巧易他
词复夺厦门,又将何以处之?”况且,当时海面常有“夷船”,“解夷囚,
人至百余,事难秘密,”万一走漏消息,“徙为所劫耳,何能(安全)至泉
州、福州,待我之求耶?”故坚决表示:“此计断不可行。”其实,泉州知
府不过是代总督试探。总督明知圣旨已命将俘“即刻正法”,不能公开违旨,
所以找人来说。试探既碰了一鼻子灰,眼看台湾镇、道一再被褒赏,自己却
因不能收复厦门而屡受督责,内心能不忌妒、愤恨?
台湾第二次获俘后不久,因英军入长江致“和议”之风大抬头。福建当
局又谋以俘虏换厦门。这次,改由首府福州知府出头致函姚莹。针对来信关
于杀俘必招敌人报复的说法,姚莹首先指出:已接到将头目以外的俘虏都斩
首之旨,这是不能更改的。然后他指出:对待外敌的侵略只能勇敢抗争,怎
能害怕报复。敌人也是欺软怕硬,即使他们大队人马再来,也是为了侵占,
未必就是由于杀俘虏的原因,不然的话,以前我们未杀他们的人,为何一再
来台湾窥伺?
未必就是由于杀俘虏的原因,不然的话,以前我们未杀他们的人,为何一再
来台湾窥伺?
其
1842年
11月
23日“分行刊刻英汉
字文,传示天下诸国”的告示。其中,先把两船说成民船,在“海面遭风击
破”船民逃生上岸,“俱被拿获,”“被台湾镇总兵等官凶心歼杀”,“且
闻该官称说因奉王命,是以敢行杀戮”。要求:“将台湾狠心假奏妄杀之凶
官达洪阿等,即刻去官正法,将其家财入官,照数若干,全交英官分济无辜
妄死之家属。”最后,并以“无致干戈复起”相威胁。
明明是连扰沿海(众俘供词可证)、并有“旗帜、号衣、枪炮、刀甲、
公文印册”为凭的侵略者,竟说成遭风民船,自然是不值一驳的鬼话。然而,
沿海督、抚早被英人吓倒,福建当局更乐得挟洋人以泄积忌,宣宗更因杀俘
系据其命令,生恐事态扩大。于是,达、姚的获罪也就势所难免。
1843年
2月
24日,闽督怡良奉旨渡海至台。次日,传旨“查办”,达
洪阿、姚莹被革职查讯。姚莹在《再与方植之书》中述当时“夷为原告,大
臣靡然从风”,“成见早定,不容剖陈”,“委员迫取结状,多方恐吓,不
得不遵”。“于是,镇、道冒功之案成矣,”。奏上,奉旨解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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