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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爱国主义教育丛书:姚莹 > 1

1

尾筑坝拦水,两岸数万亩农田无从灌溉,是“利未兴而受害已大”。况必于

此时动工,未完工便“及盛夏,大雨时行,工必再坏”。因所言在理符实,

上司只好采纳,认为他有主见,敢直言。这年,台湾因张丙起义而局势紧张,

清政府忙从河南、陕西调兵前往增援。武进正是要道,县官要妥为安排官兵

过境,料理食宿和供应。有些地方官,就是因为弄得不好,既遭过军的敲诈

勒索,扰害地方,且被诬以贻误军机而获罪。姚莹为此很费­精­力,总算交了

差,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秋后,河工开始。姚莹又率夫役不分昼夜地奔走,

至次年春竣工。

尾筑坝拦水,两岸数万亩农田无从灌溉,是“利未兴而受害已大”。况必于

此时动工,未完工便“及盛夏,大雨时行,工必再坏”。因所言在理符实,

上司只好采纳,认为他有主见,敢直言。这年,台湾因张丙起义而局势紧张,

清政府忙从河南、陕西调兵前往增援。武进正是要道,县官要妥为安排官兵

过境,料理食宿和供应。有些地方官,就是因为弄得不好,既遭过军的敲诈

勒索,扰害地方,且被诬以贻误军机而获罪。姚莹为此很费­精­力,总算交了

差,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秋后,河工开始。姚莹又率夫役不分昼夜地奔走,

至次年春竣工。

当时苏州府有三首县:长洲、元和、吴县。三知县衙门与知府、分巡苏

州道、江苏按察使、布政使、江苏巡抚、督理织造等衙门,都在苏州府城,

即今苏州市。三县分理府城之城、郊。

姚莹被调署元和,是因为原元和知县平瀚,亏损白米万石,被撤职查办。

平有贤声,并未贪污。亏空是历任延续下来的,非平一任之事。姚莹抵任,

眼见粮船急于兑米,上司亦授意由姚出头,代为设法弥补。结果除同僚酌量

分摊一部分外,姚莹只好自己挪借代为赔垫,平始得减罪离去。这种由后任

和同僚分摊前任的“公亏”,是当时官场的不成文法。而姚莹前在台湾,也

曾因“公亏”而拖延时间不能离开,故对此感受最深。既经上官示意,又对

平瀚深表同情,遂仗义出头,保全了平。而自己却负债甚重,很长时间不能

解脱。

1834年,宣宗皇帝令中外大臣明保人才,(这比“密荐”的制度更加透

明)。两江总督陶澍、江苏巡抚林则徐,均保举属下的姚莹。陶的评语是:

“­精­勤卓练,有守有为”。林的评语是:“学问优长,所至于山川形势,民

情利弊,无不悉心讲求,故能洞悉物情,遇事确有把握。前在闽省,闻其历

著政声。自到江南,历试河工漕务、词讼听断,皆能办理裕如,武进士民至

今畏而爱之”。陶、徐皆名臣,不为阿好;“明保”又为公开于众,没有实

据,必遭讥弹。故这种评语,实在是对姚莹的公正评价。故被他视为生平“十

幸”之一。

不久,姚莹即奉旨被提升为高邮(今为县)知州(文从五品)。但姚莹

未去高邮上任,便被调署淮南监掣同知(文正五品)。

监掣同知,为两淮盐运使司(司驻扬州,盐运使为文从三品)的下属机

构,分以淮南、淮北为名。淮南盐掣同知,驻扬州府仪征县(今为江苏省仪

征市),掌控所属区域内掣盐的政令。掣盐,即抽验盐商所贩运之盐是否符

合盐引规定的数量,以防超额偷漏。

1834年,姚莹被任命为淮南盐掣同知,秋天时,他开始筹备仪征运盐河,

到冬天时开始兴工。年底,因两淮盐运使出缺,姚莹被调任护理两淮盐运使。

在此任上,曾对现行制度的不足,多所建议,得准施行,盐商心悦诚服。中

间曾于

1836年奉旨进京被召见。

1837年

10月间奉旨:“台湾为海外要区,非熟悉情形、才守兼优之员,

不足以资表率。因思淮南盐掣同知姚莹,前经陶澍等保举,朕于召见时察其

才具明白谙练,曾任台湾县知县、噶玛兰厅通判,于该处情形较为熟悉。所

有福建台湾道员缺,即着以姚莹升署,仍俟期满再请实授,并着照例赏加按

察使衔。钦此!”

察使衔。钦此!”

47岁到

53岁的再起任官江苏,圆满结束。

六、重官台湾

1838年

6月,54岁的姚莹渡海抵台湾。这是他第三次入台,较之首次的

为知县,再次的为府幕,自然是今非昔比。现在,他以台湾最高文官的身分,

是可重展才具,有所表现。虽早已年过半百,但他却充满信心。

虽说故地重游,但一别十三载,台湾的情形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危机

较前更深,治安状况也比以前恶化。姚莹在《与毛生甫书》中,总结当时的

形势是:由于

1826年的闽、粤兵械斗、1832的张丙起义,两次动用大量兵

力,1834年、1836年的两次所谓“乱民再扰”,台湾已是元气大伤,矛盾重

重。具体表现为五困一忧:

第一困是:因为一些地方官员,对百姓的疾苦不闻不问,引起百姓不满。

如修城、建仓等设施,动不动就向民间进行攫括,百姓不堪忍受。有时地方

政府名义上借钱,到时不还。久而久之,失去民心。

第二困是:当时台湾人主食是吃地瓜,种植大米是为了买卖,不维持生

活。台湾虽然连年丰收,因商业活动不畅,有米卖不出去。因此,当地居民

生活困苦,盗贼日益增多。

第三困是:地方政府的开支,全靠百姓交纳正税及杂税。现在百姓生活

都十分困难,税收就更无法保证了。

第四困是:几次事件虽然平定下去,但响应者一万多人,分散在民间,

随时都可能聚众闹事,五六年来,抢劫不断。追捕闹事者,全仗悬赏、购线

(线,指应雇充侦缉者)。破获一案,耗费数百金,而每年就有几十件案子,

所需费用极大。

第五困是:军费开支很大,难以承受。

所谓一优,就是当初从乱而今散于民间者,现在都是无业游民。管紧了

他们就要造反;放任不管,他们就抢劫。一旦处理不当,必将酿成叛乱。

根据这五困一忧,姚莹的处境极为严竣。因此他到任后,日夜不能安眠

入睡。针对这种现实情况,姚莹仍本着既往的宗旨与经验,因时制宜,加以

变通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首先是协调与总兵的关系。

台湾镇总兵与分巡台湾道,是在台文武官员之首。总兵多出身行伍,有

的根本不识字,但因既往战阵立功,官品又高于道,每每看不起道,甚至对

其不耐烦。道则多因总兵粗鲁强悍,或轻视之,或敬避之,以致通气较少,

意见不合。镇、道不和,已为常事。姚莹熟悉台湾事务,早有前车之鉴,因

而特别注意与总兵达洪阿搞好关系。

达洪阿,字厚庵,富察氏,镶黄旗满洲人。历任侍卫、都司、副将,1834

年升贵州威宁镇总兵,后调漳浦镇总兵。1835年调台湾镇总兵,1840年赏加

提督衔。姚莹后来在《谢胡观察赠舟资》诗自注中说:“达厚庵为台镇,人

皆畏其骄悍。余初至,亦见龃龌。二年,一以诚待之。一旦,诸谢请盟曰:

武人不学,为君姑容久矣,愧悔无及。自后,台事惟君是听。死生祸福,愿

与共之。”故姚莹诗有“悍将真寻共死盟”之句,以记二人的交谊。

两年,便由不无龃龌变为共死生祸福之交,足见姚莹待之以诚的成功。

姚莹在《东漠奏稿自叙》中,就其与达洪阿联名奏事之内情说:“总兵多武

人,不能自为奏”,遂“由道主稿会奏,以示和衷”,“总兵(指达洪阿),

所与共事者也,而猜忌尤甚,一稿往复商改,至于三四,恐台道见长,或掩

之也。余(姚莹自称)悉如其意。其设施,自道不能牵及总兵者,则不以闻,

乃悦”。注意突出总兵的功劳,以释其猜忌,这大概也是令其感动的一因。

当然,更重要的是“清、勤、慎”,以自己的忠于职任来使对方心悦诚服。

两年,便由不无龃龌变为共死生祸福之交,足见姚莹待之以诚的成功。

姚莹在《东漠奏稿自叙》中,就其与达洪阿联名奏事之内情说:“总兵多武

人,不能自为奏”,遂“由道主稿会奏,以示和衷”,“总兵(指达洪阿),

所与共事者也,而猜忌尤甚,一稿往复商改,至于三四,恐台道见长,或掩

之也。余(姚莹自称)悉如其意。其设施,自道不能牵及总兵者,则不以闻,

乃悦”。注意突出总兵的功劳,以释其猜忌,这大概也是令其感动的一因。

当然,更重要的是“清、勤、慎”,以自己的忠于职任来使对方心悦诚服。

为了缓解民困,特别是他所说的“民之困于人”,即因官员设施不当所

造成的民间疾苦。姚莹下令:“停止一些劳役和捐税,辞掉体弱多病的差役,

还裁减了一些差使,一切自理,不得扰害民间。他并带头示范,躬行俭约,

以清治原。裁减各属供应,去其陋规之甚者”。这虽然也是缓和办公经费的

紧张,但官府节约开支用度,最终还是减少了百姓的负担。又根据前已进行

的清丈农田的结果,报请批准将过去遣漏,未曾“起科”收税的一部分新税

收,留作地方经费,以扭转官费不足的问题。

由于台湾向来就易生风谣,以致人心浮动,故姚莹对此尤加重视。就在

他到任那年的春、夏之间,嘉义、彰化两县交界地方的桐树忽生异状,“多

成刀枪之形,王提军遣人所取,一刀约长四尺,刀头一尺四五寸,有背、刃、

刀环,环上垂穗数缕,皆自然生成,职道(姚莹对上级自称)过其家,曾亲

见之。又,虎尾溪向系浊水,忽澄清七日,民间相传:林爽文及张丙之乱,

常有此异;今年,地方必有不靖”。姚莹虽无从解释这类自然界的异常,但

却视为要事,报告于上司,并密切加以注意。

1838年

7月

8日,台湾发生地震。台湾府城震感轻微,“不为灾。惟嘉

义县同时大地震,官舍民屋多倾圯,斃者百余人”。姚莹即令府、县查勘抚

恤。当时,一些人传言:“地震为乱征”。由于台湾不止一次发生地震,为

姚莹所习知,不似树异,水异那样无从考据,他便根据府、县旧志所载,自

1683—1829年共发生地震九次,地震次年发生乱子的只有两次,余皆平安无

事,“足见(地震)非乱征矣”。并进而指出:地震“非关治乱”。据以著

为《台湾地震说》的专文,加以宣传,以安人心。

他还推行收养游民的政策。

这是针对所谓“一忧”而采取的对策,目的是妥善处置乱定后解散的一

万多民众。姚莹认为向来之从众皆“非必欲作贼也”,只因“无业可以资生,

游荡无所归束”,才附和为乱。

因此,他主张对一般闹事者,都让他们回到家乡看守田园或追捕盗贼。

据姚莹在《与汤海秋书》中介绍,此事进行三个月而告竣,“凡收养嘉、彰

两邑游民八千余人,皆劲旅也”。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矛盾。最后的一招,

便是武力搜剿。

收养游民的工作刚刚完成,便发生了一系列案件,嘉义有赖三、陈赛等

Сhā旗造反,又有吕宽等结众会饮血酒,彰化有蔡水藤等结党制旗,凤化有张

贡等聚众攻击驻军。此外,各地纷报发生抢劫。一时,人心震动。经姚莹与

达洪阿分别出巡南、北两路,督励有关文武,均以武力及时扑灭。

正在审理获犯,嘉义又发生以胡布为首的聚众树旗,总兵迅即率兵前往

镇压,追入内山,捕获胡布等。姚莹亦赶至军营,保证入山大军的后方。继

经搜山,经过近三月,剿捕才结束。

而自最初发案,为时已将半年。先后共擒斩为首及骨­干­者近四百人。一

度慌乱的人心,才安定下来。镇压当然是残酷的,姚莹作为封建王朝的要员,

其阶级立场决定了这一点。但因其果断、­干­练,及时采取断然措施,才保证

了岛上局势的稳定,避免了事态扩大后更多的流血,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而自最初发案,为时已将半年。先后共擒斩为首及骨­干­者近四百人。一

度慌乱的人心,才安定下来。镇压当然是残酷的,姚莹作为封建王朝的要员,

其阶级立场决定了这一点。但因其果断、­干­练,及时采取断然措施,才保证

了岛上局势的稳定,避免了事态扩大后更多的流血,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七、守土抗英

就在姚莹会同达洪阿整顿台湾的同时,钦差大臣林则徐在广东主持的禁

缴鸦片烟活动,也进入了Gao潮。1839年秋,英国兵船开炮挑衅,林则徐下令

反攻,毁其数船。接着,福建洋面出现英船,与防海水师互相炮击,然后退

去。关乎中国民族命运的鸦片战争,已在酝酿之中。次年,正式爆发。

对于禁止鸦片一事,姚莹旗帜鲜明地加以拥护,认为是“夷人数十年诡

计,一旦为天朝烛破”。对于“严定吸食贩卖鸦片科条”,姚莹同样旗帜鲜

明地加以拥护,认为:“非此,不能力去沉疴,振启聋溃也”。对于“因夷

情狡谲,绝其贸易,有事用兵”,姚莹更立场坚定地加以支持,不但认为“此

亦事势之必然者”,而且主张:“非有以大创之”,其必“未肯帖然就我也”、

基于这种认识和立场,故早在广东开始禁缴鸦片不久。姚莹便一面奉令在台

积极查禁,“获、办之案不少”,一面主动下令水师及各地守口各省和厅、

县严密巡防,查勘、修整炮台,以防“粤东夷船窜入台洋”。

1840年初,邓廷桢出任闽浙总督,除依公事,札询姚莹“所属地方与现

任各官才具”外,又因世谊致姚莹世侄以“几近千言”的手书,征询意见。

姚即于《复邓制府言夷务书》中,“披沥胆肝,慷慨陈词”,表明立场。

关于全局,姚莹强调御外、清内为“目前要务”。关于台湾防务,姚莹

据“惟大­鸡­笼、沪尾、树苓湖(三口)最为宽深”,“夷”船可入,余皆浅

狭,“夷”船难于施展,而提出其策略:“果无勾引之人,纵使夷船停泊,

惟有调集水师,严防口外,地方文武督率兵勇,防堵口内,断其接济,是为

要着。”而由于“内地舟师方亟,恐难兼顾台洋,设(敌)有来者,少,则

击之;众,则坚守,以计破之”。

关于台湾驻军,姚莹则据实指出:“达镇(指总兵达洪阿)练兵甚勤,

能爱惜士卒。惟台、澎洋面二千余里,非陆营所能为力”,台防“必责成水

师”,使“达镇专顾地方,以免顾此失彼。”为加强“不足以攻击,惟可守

口而已”的台湾水师,“不得不起王提军用之”,“但必假以事权,界水师

听其调度,乃能得力。此非奏明咨调不可”。

所谓王提军,指得禄。王字义峰,福建嘉义(今台湾嘉义)县人。家世

富有,武举出身。因募勇助官兵镇压林爽文起义,授水师营守备。后以历年

平盗功,升为金门营游击。1802—1806年,随李长庚镇压海上蔡氏集团,首

先冲击,最为勇敢,而升福宁镇总兵。次年,调南澳镇总兵。不久,李长庚

战死,由王及另一总兵邱良功分领其众。1808年王升为浙江提督。不久,又

调任福建水师提督。继与浙江提督邱良功合兵,最终平定蔡氏。王在福建任

上,屡疏陈缉捕事宜,改定水师船制,对海防多有贡献。1821年告病归乡,

人皆惜其去任。王以名将退休家居,自然成为岛上最有声望的人。在张丙等

多次起义时,王均以在籍绅士输粮、助守,因而于

1838年被晋封太子太保。

姚莹一向尊重王得禄,此次重官台湾后,更多次亲至王家访问,深知王

仍时刻关心海防安危,素具爱国热忱,故欲借重王,认为把台湾水师交他统

领,最好不过。因而他向邓廷桢建议起用这位“年虽七十有一,(但)­精­力

甚强”的“老成宿将”。

事实上,鸦片战争中姚莹领导台湾军民守土抗英的基本谋略,均定于复

邓廷桢书中。而邓作为总督对姚莹的全力支持,“不为遥制”,更使姚莹得

到了放手进行的方便。

果然,经邓转向宣宗皇帝建议,奉旨:“台湾孤悬海外,防堵事宜,尤

应准备。著该督飞饬该镇、道等..与前任提督王得禄,同心协力,加意严

防,毋稍疏懈”。然而,达洪阿一向与王得禄不和,少不得又须姚莹从中化

解矛盾,终令二人“不念前嫌,仍寻旧好”,共担重任。

这时,形势发展甚快。

继英将伯麦封锁广东海口,被林则徐的部下焚其鸦片船,烧溺多人,其

野心未能得逞,英船北上­骚­扰福建,又为邓廷桢的将士击走之后,英船继续

北上,陷定海、犯乍浦,已令朝野震动,而其继续北上直抵大沽口等地,更

使宣宗皇帝的态度大为软化,而以“办理不善”革林则徐、邓廷桢职。改派

琦善至广东查办。琦善至粤,尽撤林则徐所布置的海防,年底,与英人开始

谈判。

转年(1842年)初,宣宗皇帝以琦善与英人所议条件,所求过苛,概不

允许,严令琦善“整饬兵威,相机进剿”,态度又硬了起来,而琦善早无海

防可恃,经英船进犯虎门、陷大角、沙角炮台,威胁广州,更吓破了胆,竟

答应英人条件,而以“拒守实难”,再次建议与英定约。宣宗大怒,即革琦

善职,命奕山为靖递将军,发兵赴粤攻剿。奕山未能“请逆”,却传来了虎

门炮台失守,广州为英军占领的消息。继而,英军又北上连陷厦门、镇海、

宁波、余姚、慈溪等县。宣宗急命奕经为扬威将军,赴浙督师。一年之间,

败报频传,人心震惊。

在此期间,姚莹眼见局势急转直下,更加倍警惕,他亲赴各海口了解情

况,添设炮台巡墩,雇募乡勇水勇,加强防御。沿途传见地方乡绅,谕令各

庄团练壮勇,保证治安而防­奸­人勾引外敌。姚莹深知:“台湾不同内地,他

处但防夷耳,台则兼防内乱也”。故对防务尤其谨慎小心,“颇费经营”。

从他这一时期的连续奏报,可知其竭尽智虑,时时提高警惕的实情。对于时

局的发展,姚莹更心怀忧愤地在《复梅伯言书》中指出:“夷人大局,一误

再误,人所共知。莹以为畏葸者固非,而轻敌者亦未为是。..莹职在守土,

惟知守土而已”。他深知,当此形势下,英船的扰犯台湾乃是迟早要发生的

事。

英军对台湾的进犯,先后计有五次,

第一次发生于

1840年

7月。

16日发现一只双桅英国船,由西驶至虎耳门外马鬃隙深水外海面上行

驶。姚莹、达洪阿知道后,立即商量封住港口,派兵加紧巡查附近海口,妥

加防守策应。又传令指示,不许小船、竹筏出海,以切断­奸­民偷运水米接济

敌船和偷运鸦片。又于

17日早,派水师按左、右、中三路,攻击敌船。“又

雇派渔船二十只往来接应,兼防­奸­民出海。沿岸多备旌旗,时放枪炮,以壮

声威”。三路出击之水师“奋力前进,枪炮兼施,该夷船放炮回拒,一面转

蓬向西南大洋而逃”。水兵一直到天黑才停止追击。

声威”。三路出击之水师“奋力前进,枪炮兼施,该夷船放炮回拒,一面转

蓬向西南大洋而逃”。水兵一直到天黑才停止追击。

第二次发生于

1841年

9月。

15日及

19日,北路之­鸡­笼(今基隆市)中港外洋、南路之小琉球外洋,

先后发现有英船在海上行驶观测情况。后来又有“南路夷船一只,将近口门,

见文武兵勇人多,防守严密,立即窜驶北去”。

第三次亦发生于同月。

27日,“有夷船在­鸡­笼栈洋面停泊”。至

29日,该夷船移泊近口之万

人堆洋面。守军自岸上用“千里镜照(之),见一双桅大船拖带舢板多只,

有夷人在桅顶张望”。30日,该船驶进­鸡­笼口门,“对二沙湾炮台连发两炮,

打坏兵房一间,我军尚无损伤”。参将邱镇功即督率二沙湾炮台、三沙湾炮

墩“紧对夷船轰击”。致其桅折索断,随水退出口外,而触礁船碎,“夷人

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或袅水上岸,或上舢板驶窜”。邱即率士兵驾船

前往擒捕、追拿。连同附近各营汛、地方截捕及搜获之乘舢板而逃者,共生

擒英军

133人,打死敌人

30多人,捞获“夷”炮十门,搜获英军书图册多件。

后来,从英方索俘时之说明,知该船名为“纳尔布达”号。

由镇、道会衔的《­鸡­笼破获夷舟奏》到京,宣宗硃批:“览奏,嘉悦之

至”,并于“斩首白夷五人”等句旁硃批:“可称一快,甚属可嘉!”立即

奉旨:“达洪阿著赏换双眼花翎”,“姚莹著赏带花翎”,与台湾知府熊一

本“均著交部优叙”,其余有功人员升赏不一,死伤者依例赐恤。当时,粤、

闽、浙沿海连失重地,败报频传,独台湾打了胜仗,难怪皇帝格外惊喜,谓

为“可称一快”,褒奖有加。

第四次发生于同年

10月。

19日,“有三桅夷船一只,在­鸡­笼口外停泊,初挂红旗,继挂白旗”,

“驶至万人堆,先放舢板三只进口窥探,声言索还前获夷人,每名愿送洋银

百元。该地居民咸受约束,不与回答。又见我兵勇不动,迟疑久之”而回船。

27日,“该夷船突进口门,直扑二沙湾炮台,大炮齐发,甚属猛烈,我兵

亦开炮回击”。又有“夷”登岸于三沙湾,“其势甚凶”,三沙湾炮墩“立

即开炮,击毖二人,众始退去,惟炮台石壁被其攻破。二沙湾及三沙湾两处

兵勇住房,亦被炮火烧毁”。相持至次日,“夷见我人众山险,不敢仰攻”,

最后驶逃出口,“同口外夷船窜向外岸北去。风狂浪大,不便追击”。

第五次发生于

1842年

3月。

5日,发现“有三桅夷船三只,在五汊港外洋向北驶去”。姚莹令严加

防守,密切监视外,又设“以计诱其搁浅”之策,因五汊港地淡水、鹿港二

厅接壤,距彰化县也不太远,故密令该二厅一县,各于当地“雇募渔船,假

作汉­奸­,在北路一带港口侦探”,诱其搁浅。

11日,“果有三桅夷船一只,随带舢板四只,在淡、彰交界之大安外

洋,欲行入口”。当地文武官员即分领兵勇埋伏以待。“该夷见大安港口兵

勇众多,攻扑不进,复退出外洋”。后经“所募之渔船粤人周梓等,与夷船

上广东汉­奸­作土音招呼,诱其从土地公港驶进,果为暗瞧所搁,其船歪侧入

水,夷人十分惊慌。埋伏兵勇齐起”。北路副将关桂等“施放大炮,奋力攻

击,逆夷危急不能回炮”,“其船遂破。夷人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或

跳上舢板逃窜。复有数十人手持短械,跳上渔船”。兵勇奋力围击,杀毙数

十人,生擒数十人,抓到广东汉­奸­五名,夺获夷炮十门,又铁炮一门、枪一

杆、腰刀十把,均系镇海、宁波营中之物。后经英方说明,知该船名“阿纳”

号。

水,夷人十分惊慌。埋伏兵勇齐起”。北路副将关桂等“施放大炮,奋力攻

击,逆夷危急不能回炮”,“其船遂破。夷人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或

跳上舢板逃窜。复有数十人手持短械,跳上渔船”。兵勇奋力围击,杀毙数

十人,生擒数十人,抓到广东汉­奸­五名,夺获夷炮十门,又铁炮一门、枪一

杆、腰刀十把,均系镇海、宁波营中之物。后经英方说明,知该船名“阿纳”

号。

显然,宣宗的喜悦和兴奋,较前次­鸡­笼告捷时尤甚。“嘉悦之怀,笔难

罄述”八个字,实在包涵着丰富的潜台词。他派出的“靖逆将军”、“扬威

将军”,既未“靖逆”,更未“扬威”,丢尽了天朝的脸面。不仅失地未能

收复,而且英船已在窥伺长江口,江苏告急,长江防务是否可恃,毫无把握。

对比孤悬海上的台湾,陆上这些误事的兵将官员真可说都是饭桶!哪怕能有

几个像达洪阿、姚莹也好..

于是,降旨:“达洪阿著加恩赏加太子太保衔,并赏加阿克达春巴图鲁

(之勇号);姚莹著赏加二品顶带”,“均仍交部从优议叙。”其余有功者

升赏不一,死伤者依例赐恤。

以上便是姚莹在《与光律原书》中所说的“夷五犯台湾不得一利,两击

走,一潜遁,两破其舟,擒其众而斩之,冀以上振国威,下雪众耻,不负所

志。”台湾守土抗英,是鸦片战争中继广东“平英团”之后的辉煌篇章,代

表了中华民族反侵略抗弓虽暴的正气。尽管克敌致胜的主要力量是台湾的军队

和人民群众,但姚莹在“结人心、安反侧”、“筹经费、缮守备、合文武、

策群力”方面所发挥的主导作用,也是明显可见的。作为一个杰出的抗战派、

爱国者,姚莹不仅为时人所重,而且永为后世所纪念。

八、爱国有罪?

就在台湾第五次抗英胜利后不久,局势急转直下。由于英军攻破吴淞口,

连陷宝山、上海、镇江、兵临南京城下,立场忽硬忽软的宣宗最后选择了投

降的道路,派耆英、伊里布等与英军签订屈辱的《江宁条约》,答应英方提

出的苛刻条件。堂堂天朝,竟败于从未正视过的“夷”人之手!消息传出,

爱国者无不痛心扼腕。

当琦善最初在广东推行所谓“和议”即卖国投降时,姚莹便在《复颜制

军书》中斥琦善等为“失机误事”,致“海隅义士无不疾心攘臂”。后来,

在英国侵入长江,连破重镇,所谓“和议”之论又大行时的情况下,姚莹又

在《再复怡制军言夷务书》中嗤之为:“虽未急迫万分,何遂至是!”而且

根据自己对战争­性­质和敌我力量对比的分析,坚信:“再持数月,夷将自溃。”

然而,宣宗已吓破了胆,终以“和议”而投降。姚莹对此,更是遗憾万分,

在《复光律原书》中,叹为:“可骇可耻之事,书契(自有文字记载)以来

所未有也。忠义之士,莫不痛心疾心,日夕愤恨。”

所未有也。忠义之士,莫不痛心疾心,日夕愤恨。”

鸦片战争期间。台湾共获俘虏

187名。其中,从纳尔布达号俘获

133名,

除因受伤及在途、在监身毙者外,遵旨解至台湾府城审讯者

119名。台湾镇、

道据所供彼等皆曾侵扰沿海各省,“实属罪大恶极”奏请立即在台湾进行正

法,以大快人心。可是,朝中御史却建议解交福建省办理。台湾方面则以台

湾需派兵押解俘虏过海才能到福建,但不安全,容易被敌船劫持为由,不同

意交福建办理。最后,皇帝下令:“在台正法,所见甚是,著即照议办理。”

第二次所俘阿纳号

54人,则奉旨:“取供之后,除逆夷头目暂行禁锢,

候旨办理外,其余各逆夷与上年所获百三十余名,均著即行正法,以纾积忿

而快人心。”当时,南京的“和议”正在进行。当台湾审讯查明俘虏,将所

供及名单上奏后,却又奉旨:“该处所获逆夷,讯供后如尚有未经正法者,

著暂行拘禁,听候谕旨。”之所以改变原令,其实是因为《江宁条约》业已

签订,投降派生怕别生事端。台湾遵旨,除将两次所获

11名头目严加禁锢外,

将其余两次所获俘虏

139名,于

1842年

7月初在台湾府城正法。

10月下旬,又奉旨:“将未经正法之各夷人妥速解省,由(总督)怡

良等转交该夷目领回。”正准备安排解省,又有“夷船一只在北路全包里洋

面遭风击碎,人皆溺海”,为淡水厅官员救获

25人,姚莹下令妥为照看。11

3日,英驻夏门提督派员持闽浙总督怡良文书至台湾领人,姚莹不顾所属

官员担心其被扣留,亲送英俘

9名(另

2名已病死)至英船交接。11月

8日,

淡水厅把因遭风被俘的

25名英军也送来,交给英使。姚莹又派员随该船渡海

赴省交差。宣宗之所以下令移交俘虏,是因为《江宁条约》有此规定。

台湾抓获俘虏一事虽至此了结。但因此酿成的问题,却未结束。

当台湾首次获俘以后,苦于厦门失守,无计收复的闽省官员,如获救命

稻草,即谋划与英“和议”,以台湾战俘交换厦门。先由泉州知府致函姚莹

商量。一向反对所谓“和议”,坚信抗战必胜的姚莹,当然不会赞成。他在

《复泉州守书》中明确指出:“此事若出在英夷则可”,因为地乃侵占,以

地易人,“无损兵威”。“今夷初无此意,方且大肆邸张,既据厦门,旋夺

定海,又寇乍浦,所至残破,其势甚锐,而志益骄,藐视中国甚矣。彼方以

厦门为..通浙粤之咽喉,安肯以百余被获不甚爱惜之人,遂弃其胜算哉!”

“设夷挟其狡诈之威,阳许还我厦门,及囚人既得,仍逗留不去,或巧易他

词复夺厦门,又将何以处之?”况且,当时海面常有“夷船”,“解夷囚,

人至百余,事难秘密,”万一走漏消息,“徙为所劫耳,何能(安全)至泉

州、福州,待我之求耶?”故坚决表示:“此计断不可行。”其实,泉州知

府不过是代总督试探。总督明知圣旨已命将俘“即刻正法”,不能公开违旨,

所以找人来说。试探既碰了一鼻子灰,眼看台湾镇、道一再被褒赏,自己却

因不能收复厦门而屡受督责,内心能不忌妒、愤恨?

台湾第二次获俘后不久,因英军入长江致“和议”之风大抬头。福建当

局又谋以俘虏换厦门。这次,改由首府福州知府出头致函姚莹。针对来信关

于杀俘必招敌人报复的说法,姚莹首先指出:已接到将头目以外的俘虏都斩

首之旨,这是不能更改的。然后他指出:对待外敌的侵略只能勇敢抗争,怎

能害怕报复。敌人也是欺软怕硬,即使他们大队人马再来,也是为了侵占,

未必就是由于杀俘虏的原因,不然的话,以前我们未杀他们的人,为何一再

来台湾窥伺?

未必就是由于杀俘虏的原因,不然的话,以前我们未杀他们的人,为何一再

来台湾窥伺?

1842年

11月

23日“分行刊刻英汉

字文,传示天下诸国”的告示。其中,先把两船说成民船,在“海面遭风击

破”船民逃生上岸,“俱被拿获,”“被台湾镇总兵等官凶心歼杀”,“且

闻该官称说因奉王命,是以敢行杀戮”。要求:“将台湾狠心假奏妄杀之凶

官达洪阿等,即刻去官正法,将其家财入官,照数若­干­,全交英官分济无辜

妄死之家属。”最后,并以“无致­干­戈复起”相威胁。

明明是连扰沿海(众俘供词可证)、并有“旗帜、号衣、枪炮、刀甲、

公文印册”为凭的侵略者,竟说成遭风民船,自然是不值一驳的鬼话。然而,

沿海督、抚早被英人吓倒,福建当局更乐得挟洋人以泄积忌,宣宗更因杀俘

系据其命令,生恐事态扩大。于是,达、姚的获罪也就势所难免。

1843年

2月

24日,闽督怡良奉旨渡海至台。次日,传旨“查办”,达

洪阿、姚莹被革职查讯。姚莹在《再与方植之书》中述当时“夷为原告,大

臣靡然从风”,“成见早定,不容剖陈”,“委员迫取结状,多方恐吓,不

得不遵”。“于是,镇、道冒功之案成矣,”。奏上,奉旨解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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