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点凉意,要是你不介意上山顶,如何?”
我完全明白下雨天上山顶走的情调,立刻说:“明天早上八点半,我到你家楼下等你。”
“明天见。”她挂了电话。
我知道为什么我想见她,与她对谈,实在太投机太默契,我们完全知道对方的意思,太流畅的一种感觉,不肯放弃。
匆匆入睡,天就仿佛亮得比平时快,我穿了慢跑的衣服,便上车去接她。
她依时站在楼下,一套运动装,长发仍然编一条粗辫子。我感动得很,平日媚媚起码叫我等二十分钟,否则就觉得自己不够矜贵。
她上车,一声不响地坐在我旁边,没有化妆的脸是这么孤傲美丽,真是一个难得的女人。
我们在车程上没有说话,但是我的双手冒着汗。
到了山顶,雾还没有散,兼且落起毛毛雨来。我们锁好车子,就绕着山跑步。
我有一天跑三哩的记录,看样子她也不象个弱手,我们有节奏地跑过草地小径树木,胸怀大开。
谢珊象是一整天可以不说一句话。
我们跑了半小时,才到凉亭的长凳上坐下,这时候的雨已经下得很急了。
我俩默默坐着看雨景,象是多年的老友。
终于她说:“不知恁地,大雨老是给我一种惆怅旧欢如梦的感觉。”
“怎么会?”
“不知道。我跟男友走的那几年雨水特别多,常在大雨中驾车上街,也许便因为如此,老是想起他。”
“你是恋爱一次,便背着包袱一世的那种人。”
她微笑,“给你说中了。”
“你仍爱他?”
“不,我只是背着个包袱。”
“象你这样漂亮的女郎——”
“你认为我漂亮?”她很俏皮,“多年没有人这么说了。”
“你不应该这么寂寞。”
“你怎么知道我寂寞?”
“闻也闻得出来。”
“嘿。”她又微笑,话总是不多。
“在家干什么多?”
“开无遮大会。”
我哈哈大笑。
她说:“最近看南美洲的几个现代作家的作品度日。”
“你是干什么的?”
“自己开一家室内装修公司。”
“这么能干高雅?”
她嗤一声笑出来:“还不是忙着替阔太太找金色的浴室瓷砖。”
我又一次为她的自嘲与诙谐感感动。
“你呢?”她问。
“我是商人,帮家父推销洋酒。”
“你是怎么认得你女朋友的?”
“我们自小青梅竹马。”
“她是一个快乐的女人。”
“嗳。”
“快结婚了吧?”
我很怅惆的说:“大家都那么问。走得久了,不结婚也不行,陈世美的下场有目共睹。”“她会是个好妻子。”
“会吗?”我问。
“会,以丈夫为重的,都是好妻子。”
“你以什么为重?”我又问。
“我?工作、名声、气质、朋友、美食、锦衣,以及自己的生活习惯。”
“丈夫排在那么后?”我吃惊。
她笑,“我自己也觉得可怕。”
“这是时代女性对婚姻的观点吗!”
“这是我的看法。”
“怎么会这样呢?”
“不知道,也许因为没有碰到好的男人……不知道。”
“那个被你怀念的人,他不是好男人吗?”
她但笑不语。
“你这么矛盾。”
“是的。”她站起来,跑出凉亭去。
我尾随她身后,媚媚比起她,象一加一那么简单。但作为一个人,这么精灵这么聪明又这么矛盾,不一定是幸福。
我们上了车,下山去。
我问:“要不要吃茶去?”
“谢了,我要回去招呼顾客。”
“我送你回家换衣服——店在哪里?”
她亦给我一张卡片。
店就在她家附近。
我们道别。
在家淋浴时电话铃响了,这一定是媚媚,她可以打电话打得炸开来。
我连忙裹着毛巾去接听,走到电话边,她已经挂断了,我诅咒数句,又回到浴室,才打开水咙头,电话又响,这简直是捉迷藏嘛。
我再走到电话旁,铃声又止住了,整个客厅地板都是水渍,我一生气,将电话Сhā头拔了出来。
我终于完成了我的沐浴,擦干了身子。
照说应该与媚媚重修旧好,但是我想先睡一会儿。求媚媚回心转意是起码两个小时以上的工程,太累了。
我倒床上,呼噜呼噜地睡了两个小时。
醒来的时候,听见轻音乐在书房响起——咦,莫非媚媚来了?
如果真是她,她应该用拳头把我打醒,不是以音乐。
我走到书房一看,果然是她,“媚媚。”我尴尬地叫她一声,怕她会袭击我。
“你醒了?”她从来没有这么温柔过。
“是呀。”我讪讪地坐下来。
“你去跑步?”她和蔼可亲。
“是。”我暗暗诧异,葫芦里是什么药?
“我把你的脏衣服扔进洗衣机里了。”
“哦,谢谢。”奇怪,她为什么不发作?
“不客气。”她看着我。
“怎么,气消了?”我问她。
她说:“我没有生气。”她否认得一干二净。
“怎么,不承认?”
“撒娇嘛,”她有点无精打采,“后来一想,觉得无聊,以后要把这种脾气都改了才好。”
“啊,真的?”我非常感动。
“怎么,对我没信心?”媚媚坐到我身边来。
“我在罕纳你的态度怎么会作出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没折,跟你闹翻了,我会更寂寞。”媚媚就是这点老实可爱,“我怕寂寞。”
“你才不愁寂寞,姨妈姑爹都是你解闷的好帮手。”
“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她依偎到我身边。
必要时,媚媚是非常聪明的一个女人。
我哑然失笑。
“你笑什么?”
“我笑你把我当奴隶,一下子紧,一下子松。”
“嗳,别拆穿好不好?拆穿了不稀奇。”她嗲得很。
我摸摸她的头,媚媚绝对没有智慧,但她犹如一头小动物——谁会忍心伤害一头小动物?
“谭家树,不如我们结婚吧。”
“不是说不到三十暂不结婚吗?”
“三十岁?太晚了,我们现在筹备起来也可以了吧?”
我问:“结婚能要筹备多久?”
“谭家树,你胆敢顾左右而言他?”
我笑,“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
“你怎么。”她又急又委曲,“你要赖?”
我吻了一吻她的手,“我赖全世界,也不敢赖你。”
她破涕为笑,“为什么?”
“这叫我怎么回答?”
“我想知道。”
“我们相爱嘛!”我只好说。
“你爱我吗?我知道我爱你。”媚媚说。
我分析给她听,“爱也有很多种:溺爱、宠爱、敬爱、欣赏、崇拜……都是爱的一种,尚有迷恋、狂恋、苦恋、单恋……说也说不荆”
媚媚抬起了头,“这样,你对我是什么?”
“我想我是宠爱你的。”我承认。
媚媚说:“谭家树,忽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你根本是一个幸福的女子。”我说。
说得一点也不错,媚媚这样的性格,是迎接快乐的最佳工具。
星期日一早,我开车到谢珊的店里去。
铺子已经开门了,有一对洋人夫妇正在那里选家具,她正在与他们周旋呢,在透明的橱窗中,看到谢珊穿着得体的衣饰,礼貌的笑容可亲而矜持,她寂寞的神色适当地隐藏起来。
我伏在驾驶盘上看她,非常悠然自得,已是一种享受。
对谢珊,我敬慕又欣赏。
若能娶她为妻,生活一定清新如一首诗。
但是我认识媚媚在先,而且我也认识到媚媚的优点。无奈何,但我还是禁不住要来看一看谢珊。
欣赏总是可以的吧。
我心牵动着。
谢珊在店内做成了一宗生意,送客人出门。
我轻轻按一记车号,她转过头来。
见是我,她笑一笑。
我无赖,“请我到店内来吃一杯茶。”我说。
“可以,欢迎。”她很大方。
我说:“很少有穿裙子与裤子都漂亮的女郎。”我又称赞她。
她微笑不语,将茶递给我。
“这些家具很漂亮,品味很好,你是办货高手。”
她回答我:“一杯茶而已,不必太客气了。”
我看着她。
她说:“你们结婚的时候,不妨来选购。”
我诧异,“你怎知我们一定会结婚?”
她说:“你与她长得一双夫妻脸,再象也没有了,简直似兄妹。”
“有这种事?”
“真的。”
她脸上那股寂寞的神色,又露了出来。
“在想什么?”
她说:“好的男人,都是别人的男人。”
我说:“公平竞争。”
“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立刻答。
“这样廉洁的生活,……会不会痛苦?有时候做人要埋没良心,争取个人利益。”
她又微笑,“我也并不是个好人,如果真有必要的时候,我也会损人利己。”
这话我懂的,我点点头。
茶已经喝完了,我转动着茶杯。
“别想太多了。”谢珊温言说。
“嘿。”我解嘲,“你倒是很懂得男人。”
“别的学问我是没有的,男人心中想些什么,我倒非常明白。”她俏皮的说。
“嘿,这学问是怎么学来的?”
她苦笑,“男人们老对我说:‘我的妻子不了解我’,听多了,被逼成了男人问题专家。”
我只好笑。
“我走了。”我站起来。
“再见。”她说。
“生意兴拢”我说。
我孤独的开车子走。
一步入公寓,媚媚的电话追踪而至。
“你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到处走走。”
“谭家树先生,最近你的行动很诡秘。”
“若非如此,焉得佳人如许关心?”
“我想搬来与你祝”
“喂,没有这种必要吧?同愿是不好的。”
“我不管。”
“喂,我们坐一下从长计议。”
“没有什么好计议的。”她说:“我限你三十分钟到我家。”
我笑了,也许男人就是吃这一套。
三十分钟赶到她家,她倒没有再折磨我,媚媚学乖了,现在技巧好高,收放自如,俨然一个高手,我开始有点诚服。
媚媚笑着说:“到什么地方去了?整天不见人影。”
我说:“我不能成天耽在家里。”
“以后你往哪儿,我也跟到哪里。”
“喂,不大好吧。”
“我也知道不大好,所以索性结婚吧,爸妈都赞成。”
我问:“不后悔早早踏入厨房?”
媚媚答:“都二十六了,要是我是个天才,二十六岁结婚未免可惜,但我只是一个普遍的女人。”
我想到谢珊,这一切都给她算准了,一分不差,她知我对她有意思,但她亦知道在要紧关头,我决不会离了媚媚不顾。
原因很简单,撇开我与媚媚之间三年的感情不顾,象谢珊这样理智聪明兼有办法的女人,她随时都可以找到似我这般质素或是资质比我更高的男朋友,但是媚媚,她何尝不知道与我在一起,她是有荣幸的,不然她不会在亲友面前将我炫耀,男人这一点点的英雄感发作出来……
夫妻到底是数十年的事,媚媚的心事我全知道,而谢珊的心念要多久才能把握得住?
我没有时间了,我遗憾的想……我认识谢珊迟了,现在我要致力于事业,无暇分心,我不能再花时间去追求谢珊,重新摸索一条感情道路。
媚媚推我一推,“你在想什么,想这么久?”
“啊,”我如大梦初醒,“我在想,不知你有没有熟悉的珠宝店,一切都要准备起来了。婚戒、喜酒、蜜月……是不是?”
媚媚一怔,忽然双眼红了。
我将她轻轻拥在怀中,“干什么,傻孩子?”
“我一直担心,现在松一口气了。”她说。
“担心什么?”我明知故问。
“担心你会跑掉。”她就是这么简单。
我感喟的想:跑到哪里都是寂寞的,离不了五纲伦常,人生除了恋爱之外,还有许多其它重要的事要做。
媚媚高高兴兴的用手帕抹了抹眼睛,“这下子心定了,就不那么怕寂寞了。”
我知道在此刻想别个女子是不对的,但我怎能忘却不久之前才邂逅的谢珊呢。
女人聪明,是要为聪明付出代价的。
她寂寞的背影,纤细的身裁,一袭白衣,浑身写着性感,那么灵敏的一个女郎,因此注定要寂寞一生。
看得出她享受寂寞,否则的话,大可以逃避寂寞,象媚媚这样。
而连媚媚都可以做得这么好的事情,大抵不需要天才吧,我微笑了。
旧欢如梦
一个雾夜。
舞会散后,我一个人悄悄的离开了。那种不得不去的生日舞会,一个人去,一个人同来。何必要求人家送,我默默的叫了车,车子驶到码头,独自上渡轮过海。
天气是那种黄梅天,黏呼呼的,不冷不热,湿气重得惊人,真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才好,我身上才一件黑色的绸上衣,黑色的绸裤子。
坐在渡海轮里,那种感觉不是寂寞,而是奇异。还没有跟家明分手之前,很少机会坐在渡轮里,多数是汽车隧道过海,三分钟就到彼岸,付钱,他送我回家,他跟我是怎么分手的呢?我始终没弄明白。我唯一所知道的,就是我现在真的潦倒了,自他离去以后,我就真潦倒了。
妾本丝萝,愿托乔木。
一个女人没有男朋友就显得这么沦落,一个人坐在渡海轮里,这么的孤单,这么的没有保障,在一个雾夜里,船响着号,像是驶进永恒里。我努力的往前看,但是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形吧?以前即使有这种雾,我顶多不过与家明淡淡的说一切:“雾多大!”
就是那样。
现在的感触是不一样了。现在我一个人,坐在船上的木凳子上,呆呆的、没有了家明,没有了前途。活还是要活下去的,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怔怔的向前看,风吹上来凉凉的,但是谁还管天气呢?我只觉得绸衣服贴在身上。
我疲倦的垂下了头。
然后有一个人轻轻的走过来,轻轻的把手放在我肩膀上,因为放得轻,所以我不觉得惊奇,也没有害怕,我抬起头来,看见一个很高很瘦削的男孩子,他的神情非常温柔,他轻经的对我说:“丹薇。”
丹蔽。谁是丹薇?
我轻轻的说:“我不是丹薇。”
“丹薇。”他仍叫我,并且坐在我身边,“丹薇。”
我看着他,他有点醉了,但不是那种讨厌的,半昏迷的醉,他有点憨态,一直微笑,用手轻轻的摸我头发,“丹薇。”他永远这么叫我。
我太惊奇了,我的样子长得很普通,不可能有人跟我相像,尤其是一个叫丹微的女孩子,叫丹薇的人一定长得漂亮,不然有什么资格叫这个名字。牡丹的丹,蔷薇的薇。
丹薇,他一直叫我丹薇。
渡轮的号角大声的响着。
他叫我丹薇。
“丹薇,真没想到在这要看见你,我一见就知道是你,我看你背影就认出来了。你怎么一个人?寂寞吗?”
我看着他稚气的脸,他看上去只有廿五六岁,穿一套深色西装,领带是浅灰色的,配得很雍容,脸色很羞涩,态度极其斯文,只是他的右手没有离开我的头发。
“丹薇。”他说:“我一直喜欢你的直发,你从来不肯熨头发的吧。”他说。
我温和的说:“先生,我的名字不叫丹薇。”
“你又来了。”他微笑,然后很唏嘘的说:“你喜欢黑衣服,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也是穿这么一套薄薄的黑衣裳,有一道银边的,是不是?”
我并没有见过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他。
“丹薇,后来我就没有再跳舞了,没有你这样的舞伴,我就不能再跳舞了,我这么的爱你,你不知道吧?”
我呆呆的听着,在这样的雾夜里,一个人坐在渡轮里,我都几乎不想否认我不是丹薇了。
是丹薇又有什么不好?隔了那么些日子,还有人记得,还有人从背后就把她认出来了。
我才不会有那种运气,谁还会把我自身后认出来?恐怕面对面也搞不清楚。我的脸长得实在太普通,任何人与我分手之后,十分钟后就忘了我。
我忽然有点羡慕丹薇,因此微笑一下。
“呀!”他说:“你笑了。”
他叫什么名字呢?我心里面想。
船到岸了。
他握着我的手,“丹薇,陪我去喝一杯咖啡,丹薇,好不好?好不好?”
他像个小孩子,这么的恳求,这么的渴望。
我问他:“这么晚了,哪里喝咖啡?”
“总有地方的,只要你肯答应。”他说。
“好的,我答应。”我说。
那个时候家明十二点钟常常打电话来,叫我出来宵夜,家明,家明你忘了吧,都忘了。应该忘的,不忘是错。
甲板慢慢的放下来,他扶我起来,我们肩并肩的走出去,船上人稀稀落落,我们到了岸。
他说:“来,凯悦去。”
那个时候,家明与我很少去凯悦.我不喜欢那地方,因为太杂乱了,我也不喜欢半岛,半岛太没安全感,事实上我喜欢过什么呢?什么也没喜欢过。
与一个陌生人到酒店大堂去喝咖啡。
我听他说话。
他很文雅,把咖啡杯子捧在手中,看着我,他的一双眼睛温柔得像鹿,家明的眼睛不是这样的,家明只是周到,与他在一起舒服,家明并没有特色,但是失去他之后,走一步路都不再方便。
“这么多年没见你,我常常想起一首词。”这个男孩子说。
我抬起头,“你还看词?”
“丹薇,你真是的。”他笑,“什么看不看词?”
“你看到什么词?”我好奇的问。
“‘今年花胜去年红,只是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共?’”
我哈哈笑起来,说得好,太好了,没想到还碰到个会词的男生,看的还是欧阳永叔。今年花胜去年红,很好,的确是,今年花胜去年红,只是花红花白,个个人同看,花榭花落,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真笑了。
“丹薇,你为什么笑?”
“因为我不能够再哭了。”
“为什么不能再哭?”
“因为我老了。”我说:“年纪大的人要微笑,微笑,永远微笑。”
“丹薇,我是这样爱你。”他低着头说:“但是你总不给我任何机会,因为我说话太结结巴巴了,因为我没有像他们那样穿流里流气的衣服,因为我不懂得说笑话讨好你,丹薇,真没想到今天会碰到你。”
我微笑着点头。
我不知道,我不知是不是我喝醉之后,能够把一个陌生的男人当作家明,对他诉说很多很多的话,我不知道,或者这也是好事情,把心事倾吐一下,不要管对象是谁。
或者我真的像丹薇也说不定,被爱的女人往往是份外笑丽的,丹薇既然这样的被爱,她一定美得非凡。
我被家明爱着的时候,其实也还是一张苍白的脸、素色的衣服,但是因为他爱我,我相信我被人看上去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的神采必然是光鲜的,我的笑容一定是骄傲的。女人最重要是被爱。
这个男孩子自口袋摸出一只扁扁的瓶子,金属镶皮,一看就知道放酒的,他旋开盖子,喝一口。
他笑起来像个孩子,事实上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只是瘦一点,就是因为瘦,故此十分清秀,再坏的坏人也不会有一张这么清秀的脸。
他轻声问:“你要不要喝一口?丹薇,他们这里过了十二点不卖酒,瓶子里是上好的XO。”
我摇摇头。
我不敢喝酒了,喝多之后,还是很清醒,但是说话就迷迷糊糊的,象对身边的人莫名其妙的说:“那部莲花可以取出来了,灯应该换好了,哈巴行干事真慢。”老以为身边是家明。
我不敢喝酒了。
后来人家把这些话那学回给我听,我真是惨无容身之地。怎么会这样呢?我不是很镇静吗?我不是很冷淡吗?我不是谈笑如常吗?为什么当这种紧要关头,心里埋了多少的话,一句句的吐出来。有什么用呢?连惆怅也没有时间,第二天还是要上班的,还是要准时到的,还是要应付千头万绪的工作。
这是精神崩溃的先兆吧!回光反照的人都是特别健康活泼的。
我今儿个要是真的死了,家明倒是会想起我来的,表面上自然要惋惜那么一下子,私底下真是窃喜:瞧,这女人没了我就潦倒,终于没活下去。这倒也好,成全了他,有事没事让他一回想就乐半天,能够令人快乐总是好事。
这男孩子把酒壶搁桌上,还真不简单,登希尔的牌子。我拿起来喝一口。长醉是良策。结果我一直叫他“家明”,他一直叫我“丹薇”,而我并不是丹薇,他也并不是家明,没有关系,真真假假,没有关系。
“丹薇,我喜欢你的耳环。”他说。
“谢谢你。”我说。
“你常戴钻石耳环,是不是?有一次你在舞会中丢了一只,被我捡到了,我没交出来,实在不是不想交出来,而是想留著作为一个纪念,你知道了一定会很生气吧?五年了。”他憨憨的笑。
咖啡厅要这么温暖,使人自然的松弛。他说得对,酒是好酒,一点不刺鼻子喉咙,我又再喝一口,不至于会醉得那么快,不至于。
“那个时候,我真想娶你,我毕生的希望,就是娶你为妻,然后我们两个人到巴黎去两个礼拜,只带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我们选一个夏天我们去看画,我们散步,我们流汗,我们浑身发臭的回来。丹薇,多么的美……但是日子过去,你嫁了别人,你们也去了巴黎是不是?但是你的丈夫一点也不懂得享受巴黎与享受你,他只是跟在你身后,他是一个呆子,好笑,美丽聪明的女子永远嫁给这种呆子,你为什么嫁他,丹薇?你快乐吗?你寂寞的吗?丹薇——”
我突然之间觉得疲倦,不是咖啡厅的暖气就是这美酒。
“丹薇,”他把手拉在我的手上。
“这又怎么了?”
“那么咱们跳舞去吧。”他说。
“这么晚,上什么地方跳舞去?你别吓唬我,”我说:“我们再在这里坐一下,我送你回家去,明天又不是假期,我们各人还是有各人的事要干。”
他说:“这完全是丹薇的口气,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干……”
“来。”我站起来,打开皮包结账。“我们走吧。”
“怎么好叫你付账?丹薇,你这脾气老不改。”
我这脾气老不改。为男人买礼物,为男人打毛线,结果人家一点也不欣赏,碰也并不碰,谁说这天下没有天字第一号的傻蛋。
我就是。
“来,”我说:“没关系,咱们走吧。”
我与他离开咖啡店,我坚持要送他。就象我当年雨夜送一个拖大包小包的孕妇一般,他们都是无助的,痛苦的,虽然我们都还是在微笑,但是这年头,吐血是可以的,只可以闭门而吐,不可以在大街上有任何表现。
我吩咐计程车往前走。
他说:“丹薇,我仍住在落阳道。”
“几号?”我问。
“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丹薇,你瞧你这记性。”他很难过。
“对不起,”我只好说:“我不是故意的。”
他微笑,原谅了我,把头靠在坐垫上,闭着眼隋,清秀的额角,挺直的鼻子,薄嘴唇。
车子到了落阳道,他睁开眼睛。好美丽的一条路,两边都是郁葱葱的大树,只有两座洋房。
他开了门,跟我说:“丹薇,谢谢你,丹薇,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
“当然可以。”我说。
他吻我的手,吻完了把我的手指握紧,他说:“我记得你的号码,我一定会。”他又稚气的笑了。
“再见。”我说,“再见。”
“再见。”他说。
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走进二号那间住宅里,门外写着“陈宅”。他姓陈。
我真的累了,第二天我又得起床,又得重新挣扎,又得应付新的一天,偏偏这一天又跟昨日与明日没有任何分别,唉呀,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车子回到我自己的家,付了车资,上楼,脱了衣服,还来不及洗澡,便已经累垮掉了,只想睡。
睡在床上,梦见自己是丹薇,有过很多风光的日子,然后嫁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完了还有旧情人在暗恋着她,醒来之后,也不外如此,做人没味道。
那个男孩子倒是真直乐了半日,他以为他见到丹薇了。我微笑,在一个雾夜碰见旧情人,他可乐半日。我呢?助人为快乐之本,我也应当快乐。
但是我怎么快乐得起来呢?在大风细雨中等车,我的疲倦自骨头里直透出来,我想如果家明在的话,真是,如果家明在的话,我怎么会有这么一天,整日与一个陌生的世界挣扎奋斗——一个人应该奋斗,但是我的力气已经没有了。我父母知道吗?我兄弟知道吗?以前家明是知道的。
现在这个世界只知道我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子,强壮有力。
我实在是累得昏头昏脑了,实在想一头倒在无论什么地方,睡着了不要再醒,每日早上都是一样的,一个印子里出来的,脑子里全是家明,以前与家明所过每一日,都深刻地印在脑中。
我们的快乐,我们之间无谓的争执,我们的计划,我们的欢笑,我们曾经共度的辰光。
那时候我是那么瘦,一张脸上没有一点点血色,没有一点化妆。他怜爱的目光,使我觉得我十分的强壮。
那时候他爱我。
后来我的车子经过落阳道,常常会想起那个男孩子。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只有两间洋房,都盖得小巧而有气派。这个男孩子住其中的一栋。
当然我不会登门造访,我不会做这种事,各人的习惯是不一样的,也没有这种必要,他要见的是丹薇,我不是丹薇。但是每次我经过那幢屋子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屋外的影树在夏天的时候将会艳红如火。
我父母爱我,我兄弟爱我,但是他们没有时间来同情我,他们没有时间来帮助我。故人何处,救我离愁城内外。
每日我似一部机器似的,机械化的,有规则地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我不敢说我做得好,至少没有出毛病,然而一天过一天,又如何呢。
在马路上走,因为不再有人爱我,我只是芸芸余生中的一名,因为不再有人爱我。
过马路的时候我是茫然的,抬头看向天空、有时候有云,有时候没有云。穿戴得整整齐齐,天天上班,我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么过的,只不过是为了时间太多,要设法消磨,不然的话,在家坐着要变白痴了。
我不能够像以前那样,电话铃一响,先让它响个几声,然后不徐不疾的取起话筒,毫不犹疑的问:“家明?”一定是他。那个时候,生命是那么肯定。有时候与他吵架了,拨了号码,他来接,故意不出声,他“喂”几声,便叹气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错。”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里,当然他现在还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有关系的是我,我至如今还似踩在一段云上,每踏前一步,每每惊得冒出一身冷汗。
又一日下班。我穿着一套豆沙红的丝裙,并不是为爱漂亮,有个朋友订婚,下班挑件礼物,顺便去一趟。
近日来必定是结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争着结婚订婚,恐怕是黄道吉日。结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难觅,我要是再痴心地坚持地要等第二个家明,那我就永远嫁不出去,永远没有人愿意娶我,永远不会有人愿意与我养育孩子,没有人。
我该选什么礼物呢?香港可以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简直不知道该把钱怎么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见了。买一双银手镯吧,上面刻他们两人的名字——但是他们两人叫什么名字?得把喜帖掏出来看一看,买一双金笔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游览着,像一个游客,紧盯着橱窗不放。
然后又人在背后轻轻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头,看到的是那张熟悉的脸,含羞的眼睛,瘦削的身材。
我惊喜地看着他,这么多人的大街上,黄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认不出来。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脸之后,忽然结巴了,腼腆的说:“对不起小姐,我老认错人,对不起。”
“喂!”我连忙叫住他,“你没有认错!”
他反而呆住了,“我没认错?你——也叫丹薇?”
“你忘记我了?”我坦然的笑,站在大街上,黄昏里,人来人住,忙得昏头昏脑,我说:“你已经把我认错过一次,记得吗?渡轮里,雾夜,我们喝过咖啡。”
他想起来了。他的脸慢慢的红起来,“你——”
“你把我认错两次了。”我耸耸肩,“其实我不介意,你不记得了吧?”
他凝视我,以一种怜惜,但是陌生的眼光凝视我,然后说:“你是这么的象她。”
“谁?”我明快的问:“丹薇?”
他点点头,“瘦削的肩膀……”
我笑,“我其实已经十分的胖了,五年前,或许是,现在我简直是另外一个人,我不可能像丹薇。”
“你怎么知道丹薇是什么样子的?”他奇问。
“陈先生,我可以猜想得到。”
“你连我的姓也知道。”他惊叫。
“是的。”我微笑,“你要喝杯咖啡吗?”
“要,耍,我请你,”他连忙说:“但是你是在买东西吗?等你买完再去吧。”
“OK。”我笑。
我们同进银器店,结果买了一双烛台,叫人包好了送去,那个酒会我自己是不想再去了。
他把双手Сhā在口袋里,很自在的样子,仿佛我们是多么的老友,他的样子令人舒服,就凭那一点,那天夜里他吃醉了酒来用手搭我的肩膀,我才没有生气。
他永远像个大学生,那种刚自学校出来、惶惶不知终日的大学生,随和而温柔,但是世界对他残忍,这恐怕是不能避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