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浑蛋!”她生气地说,“你被别人打得皮开肉绽,又被注射了天知道多少种麻醉药,难道回家补个觉大清早起来就又是个侦探好汉了吗?”
“我想迟一点起床。”
“你应该上医院去,你这个浑蛋!”
我身上有些发抖。“听着,”我说,“我今天晚上头脑不太清醒,我觉得我不应该在这儿待得太久。我手上没有可以对付那些家伙的证据,他们又不喜欢我。不管我说什么,都没有法律效力,法律部门在这个城市里又这么腐败。”
“这城市挺不错的,”她严厉地说,呼吸有点急促,“你不能这样下判断——”
“好吧,这城市不错,芝加哥也不错啊,你可以住上很长时间都看不到一架冲锋枪。这确实是个好城市,至少不比洛杉矶坏。但在大城市你只能收买一小块区域,像这种小城市就可以完完全全被收买。这就是不同之处,所以我想赶紧离开。”
她站了起来,向我扬起下巴。“你现在就躺到床上去,我还有一间空闲的卧室,你可以马上进去——”
“你保证把你自己的房门锁上吗?”
她满脸通红地咬着嘴唇。“有时我觉得你是个大英雄,”她说,“有时我又觉得你是我所认识的最坏的人。”
“不管我是哪种人,你愿意送我去乘出租车吗?”
“你就待在这儿,”她怒气冲冲地说,“你身体不舒服,虚弱得很。”
“我还没虚弱到不会用脑子的地步。”我装作色迷迷地说。
她一阵风似的跑出客厅,差点儿还摔了一跤。回来时,她加了一件长长的法兰绒大衣在便服外面。她没戴帽子,那头蓬松的红头发看上去和她的脸一样怒气冲冲。她砰地打开一扇侧门,噔噔噔地穿过门走到车道上。接着车库门被轻声拉上去了,车门被打开后又砰地关上了,引擎发动了,车灯灯光照在客厅的落地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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