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女孩是我们酒店的领班,尽管是乡下女孩,出身贫寒,但漂亮丝毫不打折扣。只是文化程度与知识水平比我差了不是一两个档次。感谢她的无知,正因为这样,我才有了主动出击的勇气和一击就中的机会。她刚来我们银星酒店是做迎宾的,穿着薄薄的丝织旗袍,清纯得就像雨后百合。每次我走进酒店,这枝端立门口的雨后百合就朝我绽放笑颜,那一笑让我真正领略了回眸生百媚是怎么回事。在接受了她的五次微笑洗礼后,我就图谋不轨地约她。她也没怎么推辞,之后,三顿便饭,一枝打折的玫瑰,一盒超市廉价的化妆品,她就无限娇羞又热情洋溢地爬到了我的床上。如此迅捷地得手美丽的雨后百合,让我时常怀疑这是不是一场梦。有时候,看她光着珠圆玉润的身子溜进浴室的时候,我会使劲掐自己的胳膊或是大腿,每次都疼得我龇牙咧嘴,我还是很迷惑。同居一年后,她做了领班,换了服装,日渐神气起来,说话的音量也像开盘的绩优股一路猛涨。我有时候真搞不懂,她有什么理由那么张扬?不过一小小的领班,况且其荣升与她的漂亮没什么关系,与她的努力也没什么关系,酒店里漂亮女孩多的是,比她勤奋能干的女孩也多的是。她只不过有我。没错,我只是个司机,但却是老板的司机,司机与老板的司机还是有区别的。与雨后百合领班又你侬我侬地过了半年,我离开了银星酒店,做了红河房产谢家铭的司机。中秋前夕,我陪老板谢家铭去了趟海南,本来是赶不回来过中秋的,因为公司发生了一起失窃事件,我们不得不提前回来。回来的路上,我没有电话我的女领班,我想给她一个惊喜,还特意买了个硕大无比的月饼准备好好陪她吃饼赏月。没想到,所谓惊喜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当我悄悄打开家门的时候,一肥大的秃头正在我的床上肆无忌惮地把玩我的女领班。我怒火中烧,把这对贱人揍得鼻青脸肿,然后从窗子里光溜溜地给扔了出去(两贱人运气不错,居然没摔死也没摔成残疾,皆因我住的楼层太不高,一楼)。之后,女领班就羞涩匆忙地离开了我们酒店,去秃头的公司做了公关经理。有几次我送老板谢家铭参加宴会,在酒店门口不期就遇上了女领班,她挽着秃头的手,昂首挺胸,一脸的贵妇人气息,看见我就好像看见了一条狗,无限隆重地对我嗤之以鼻。不过,现在回忆起来,我觉得她其实也没有错,倘若她忠心耿耿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充其量也只能做到酒店领班,而我,种种迹象表明,我只会像我老爸一样将司机进行到底,一辈子撑不起台面,一辈子也给不了她贵妇人气息。稍微有点脑子的女人,就没有任何理由要在我这棵歪脖子树上给吊死。再说了,敢于冲破禁锢,追求理想的人生,她其实真的是好样的。
我的第二任女友怒气冲冲扔了我那枚18K的白金戒指后,却心平气和地等了我整整两年,直到我勾搭上女领班,她才草草嫁人。不过,说草草嫁人并不完全准确,她嫁的男人其实很不错。那男人代理一个叫洁净牌的卫生纸,生意做得很是火爆,据说我们这座城市有百分之三的家庭乐意用这种卫生纸。知道百之分三是什么概念吗?一个近两百万人口的城市,百分之三就是六万,每天有六万人用同一个牌子的卫生纸,其需求量,天,想想都吓人。然而,就是这个非常成功的卫生纸商人,在十五年里却死了两个老婆三个女友,其中两个死于车祸,一个死于癌症,一个死于溺水,一个死于不明原因的暴病。为此,公安局还应死者娘家人强烈要求,做过细致的侦查,但侦查的结果无可争辩地表明,这些女人的死亡完全与男人无关。但即使是这样,此后有一年多时间,却再也没有女人敢问津这个有钱的老男人。虽然女人对于金钱的追逐在本世纪初已经达到空前的疯狂,但相对于生命来说,金钱的魔力有时候还是要败下阵来,退居第二位的。
我的第二任女友是勇敢的,她的勇敢应该源于对爱情(如果我还可以算作她的爱情的话)的绝望,一个绝望的女人总是最无所畏惧最勇往直前的。某个冬日的夜晚,当我拥着我的女领班无比神气地在某商场门口与第二任女友擦肩而过后,第二任女友情绪失控地窜到了酒吧,直喝得酩酊大醉。之后一个人在街上失了方向地游荡,于是,就邂逅了这个浑身带着煞气的卫生纸商人。卫生纸商人用宝马汽车把她载到了自己的豪宅,精心服侍了一个晚上,又做了非常可口的营养早餐。女友就是在喝着脱脂牛奶,吃着葱花煎鸡蛋和什么洋火腿时,决定嫁给坐在餐桌对面眼睛红红、胡子拉碴的老男人的。
一晃几年过去了,女友活得好好的,过着阔太太应该有的滋润的日子,还生了对挺像回事的龙凤胎。有一回,在公园门口碰到她推着婴儿车,车里载着两个肉团一样的小家伙,她的脸上像涂了油彩一样熠熠发光,手上一枚硕大无比的红宝石戒指与她的灿烂光鲜的脸色交相辉映,那真是一幅幸福的图画。在我无法自控地第三次回头看呣子仨时,我身边的女领班酸溜溜地发话了,哼,哪天有人送我那么大颗红宝石,我也给他生双胞胎,不,我生五胞胎。
至于那半次恋爱,就是我目前正经历着的恋爱。我深爱着这个永远都不可能属于我的女人。爱到什么程度?这么跟你说吧,就是把对前面三个女孩的爱加起来乘以十也不及对她的爱的十分之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痴迷于她,是因为她漂亮风情?还是因为她够辣够狠?如果是前者,那只能说明我好色而已;如果是后者,那就说明我有些变态。不怕你笑话,真实的情形其实是两者兼而有之,也就是说我既他妈的好色,也他妈的变态。我对自我的这种认识就如同对她根本就不爱我的认识一样理性与清醒。她不爱我,我当然无法成功恋爱,但她却又很乐意与我上床,在床上还表现得极其主动与*。所以,我说这是半次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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