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屈的没办法形容,我禁不住抹起了眼泪。最后结结巴巴的只说出了一句话:“你怎么可以,你怎么可以?”
“可以什么?和刚才那女的?哦,别当回事,只是玩玩,不认识的。”
我一直相信性是爱情来了后顺其自然的产物,然而在酒吧厮混久了,得到了这样的认识,那就是有相当一部分男人或女人到了夜晚,就会到酒吧这样的地方来寻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不需要更多的语言,两个人就会默契的一起走向虚幻摇曳的夜晚。。
激|情过后,不留姓名,不问电话,没有再见,不需再相见。他们乐此不疲,把它称为“*”,其实没有情,只是一种没有金钱交易的欲望释放。
我很想不把他们联想成马路上被称作为“鸡”或“鸭”的人,但始终想不明白,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怎么可能扒光衣服*祼的站在他或她面前任由对方来挥霍?
我如今爱的这个男人就在做着这样的事,生了半天闷气,终于鼓起勇气问:“她漂亮?”
“不,没你漂亮。”他钻进被蹂躏的如一团废纸一样的被子里,看不出表情。
“我不好?”
“不,你很好。”
“那你还宁可要她,也不要我?”我气恼了,真的想不通男人到底在想什么!
“那是不同的,十一,你不是我们这种生活圈子里的人,也不适合在这个圈子了生存。”
“我听不懂,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却被你弄的这么复杂?”
“哎呀,我跟你讲不清啦,快回家去,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掩饰不住的瞌睡使他终于不耐烦了。
“我不,今晚我就睡这里。”我下定决心,要跟着他,把一切都奉献给他。
“不!”他居然像踩着了蟑螂一样跳了起来,一把揪起我肩膀上的衣服把我死拉活拽的推了出门!
坐在门口,我无力的拍了几下,哭了起来,自己好像就是一块橡皮泥,拼命想找地方贴,却到处被人嫌弃。
我已迷失自己,除了离开,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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