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雷小王!”稽善拿着一个新鲜制好的人头酒器,大力的吸了一口马奶酒,他那双铜锣一般的大眼睛,看着乌孙小王子忽雷靡,他的手指着那些正在不断的以百人为规模从营寨中急弛而出的骑兵,他说:“明天,本王将让你看一场好戏!本王的大军,将在天明之前发起攻击,本王就不相信,在劳累了一个晚上之后,那些汉国人还有力气拉开****?”
忽雷靡点点头道:“王伯战无不胜,攻破一座小城,自然是一定的!”
但忽雷靡心中,却暗暗的警惕了起来,他明白,稽善这是在向他炫耀匈奴人的攻坚能力,稽善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告诉他和他的族人,赤谷城并不能阻挡匈奴军队。
忽雷靡叹了一口气,他父王修建的赤谷城,在本质上与沮阳城并无二致,甚至在许多方面还不如沮阳城。
譬如说,汉国人的强弓远远的超越了现在所有草原民族使用的强弓,至于硬弩。。。。到目前为止,草原民族还没有哪个可以大量复制出那些汉国人制造的强大弩机。
但是,在有坚城为依托,并有强弓硬弩防御的情况下,匈奴骑兵却依然可以找到漏洞,并加以利用。
若是换上赤谷城,忽雷靡实在想不出,以乌孙的人力和物力除了乞求长生天的庇护外,他们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赤谷城的陷落。
忽雷靡打了一个战,他忽然明白了,稽善把他带来汉国,并不是处于培养他的好心,而是要震慑乌孙,打击乌孙人的信心,以将威胁消灭在萌芽之中。
他的眼睛看着稽善,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稽善丝毫也不掩饰他的真实想法,他对忽雷靡说:“大草原,只能有一个首领,那就是大匈奴!乌孙,永远都是大匈奴的好儿子!”
他的大手,用力的拍击在忽雷靡的肩膀上,嘴中得意的大笑着。
忽雷靡的嘴角一阵抽筋,他的眼睛平淡的迎上稽善那双闪烁着疯狂与杀戮的血红眼睛,他低着头回答:“是的,如长生天的意愿,大匈奴永远是大草原的主人,一如尊贵的右屠奢王,永远是我忽雷靡的王伯一般!”
忽雷靡回答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
要让一个有自尊的人,承认自己是别人的干儿子,或者看门狗,毫无疑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世界没有人会愿意做奴才,他忽雷靡也一样。
但是,尽管忽雷靡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乌孙正是匈奴人养的一条狗,到现在为止,乌孙王国根本不具备任何抗拒它的主人的能力。
假如匈奴人愿意,他们随时可以把乌孙人消灭,然后把那条狗变成车师,变成大宛,甚至还可以是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部族。
匈奴人有这个能力这样做。而乌孙,只能忍辱负重,任何不理智的行为,都将导致灭国。
“哈哈哈哈。。。。。。。”稽善忽然神经质一般狂笑起来,他口中浓烈的酒臭味道喷到忽雷靡白净的脸上,忽雷靡那双乌孙人与塞族人混血后遗传的蓝色眼睛,冷静而理智的看着喜怒无常的稽善。
“忽雷小王,我希望你记住今天晚上的话!”稽善看着忽雷靡,他大声的说:“把它牢牢的记住,刻在大脑里面,把它告诉你的族人,并且诚实的遵循它,认真的履行大匈奴给予乌孙人的义务!”
“当然!”忽雷靡淡淡的说。
然后,稽善头也不回的走下了这个小山,他的笑声传到忽雷靡耳中是那么的刺耳,那么的恶心,却又那么的现实。
草原上,从来都是这样的,弱肉强食,是永恒不变的规则。
匈奴人今天强大,所以它可以为所欲为,对任何一个他想要鞭打的部族,肆意棱辱。而乌孙人弱小,所以只能承受匈奴人的棱辱与欺压,却不能有丝毫的反抗。
。。。。。。。。
华鹰带着他的人马,藏身在这个黑暗的山谷之中,他们匍匐在草丛中,静静的听着风儿的呼啸与各种生物的喧闹。
不知道,过了几个时辰,天空中的星星都渐渐暗淡了下来,一阵风刮过山谷上的树稍,带起几片落叶。
华鹰的耳朵,死死的贴在地面,他在心中祈祷着匈奴人快一点来。
忽然一阵震动,从南方的山上传来,在黑暗中,华鹰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鱼儿终于咬钩了。
“注意隐蔽,别发出任何声响,匈奴人来了!”华鹰对他的士兵们说:“属于我们获取军功的时刻来了!”
士兵们的脸,涨的红通通的,即使在黑暗之中,华鹰的眼睛也可清晰的看到那些年轻的,充满了朝气的脸蛋。
华鹰知道,他们都是太子培养出来的亲卫,将来前途无量的羽林卫。
本来,他们是不必出战的,也没有人敢让他们出战,但是,这些年轻的羽林们坚持要求出战,而且理由也相当充沛:他们大多数人,能讲一口比较流利的匈奴话,这样便于伪装。
但愿泰一神保佑这些的年轻的战士,能够活着回到长安。华鹰闭着眼睛,暗暗的祈祷着。
匈奴的骑兵,就如同旋风一般,从山谷前的小道,急弛而过,他们的马蹄声将地面震的轰鸣做响。
远处的沮阳城,从黑暗中被惊醒,远远的看去,城头上仿佛乱成了一团,无数的火把在黑暗中燃起又熄灭,城头的惨叫与呻吟声不绝于耳。
华鹰咬着嘴唇,静静的看着,他明白城头上的守军,看上去人数很多,但实际上其中有实战经验,并且可以与匈奴骑兵单对单对战的士兵,根本不足一千人,其余的统统是民兵甚至是之前没有接受过任何训练的农民。
那些朴实的人,在用鲜血与生命,完成他们的使命。
这个牺牲是值得的,匈奴人将被今天晚上的战果与成绩所麻痹,他们会丧失应有的警惕性,从而给华鹰他们创造出偷袭的机会。
又有几个火把从城头上,掉到城下,凄惨的呻吟声,远远的传了过来。华鹰闭着眼睛,不忍再看。
终于,一队匈奴骑兵开始返程了,从他们肆意的笑声与轻松的神情来看,他们非常满足今天晚上的战果。
“那些汉奴今天晚上被吓坏了!”隐约中,华鹰听到这样的粗鄙话语,他的眼睛看了看后面,等到确认短时间内,不可能有第二批匈奴人返程后,他悄悄的挥了挥手,带着自己士兵,牵着马从山谷中走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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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卷 第一零六节 抓到一条大鱼(下)
特是匈奴的一个卑小王,手底下管着几百名战士,负的营地安全。
巴特长的跟其他匈奴人,大有不同,他的脸很方,身子也更为高大。因为他并不是真正的匈奴人,真要算起来,他还是汉人。巴特的祖上,本姓赵,他的祖父便是当年叛逃匈奴的大汉叛将赵利。
当年在白登山,正是因为他祖父的军队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赶到,使得冒顿起了疑心,生怕被赵利等人摆了一道,因而给了高祖一线生机,最终从白登山突围而出。
当这些叛将的后代到了巴特这一代人,他们已经几乎把自己当成了正宗的匈奴人。除了在偶尔的时候,或许他们还会忽然想起自己的祖先当年的失误――当然,他们绝对不是悔恨自己祖先的叛乱,而是惋惜那一年,若是当年他们的祖先按时到达白登山,将汉国的皇帝斩杀在那里……
那么,今天他们至少也是匈奴大贵之人!
巴特在所有的叛将后代中,算是混的最好的一个,因为他有一个好姐姐嫁给了左贤王稽善为妾,靠着这层关系,以及巴特自己的机灵,他混到了卑小王的位置,在匈奴已经算的上是一个中上等的贵族了。
至于其他叛将的后代,可就没有巴特这么好运了,当年与赵利一起投降匈奴的王黄的后代,好象现在都已经沦为了奴隶,上次巴特买回的一个汝奴,据说就是他的后代。
大草原上弱肉强食,向来如此,所以巴特把那个似乎曾经跟自己的祖父有点关系的汝奴,吊在帐中用皮鞭活活抽死了。
“尊贵的卑小王大人!他们回来了!”巴特正在想着那个被他抽死的汝奴的滑腻肌肤,忽然,他地一手下尖叫着说。
巴特站起身来。却见几十个骑兵正在营寨之前下马,他们的身上明显带着各种伤痕与血迹,显然,他们遭到汉国人的猛烈打击。
“尊贵的左骨都侯大人,欢迎出征归来!”巴特的眼睛尖,一眼就认出了为首的那个将领,正是匈奴左贤王稽善与兰氏部落中的某个贵族夫人地私生子兰奴密。于是他赶紧匍匐在地上。亲吻着脚下的大地,态度恭顺的说。
兰奴密,不是他巴特可以得罪的,这个左贤王的私生子,一贯最受左贤王宠溺,杀起人来,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活脱脱的一个残暴之人。
兰奴密毫无疑问和他的父亲稽善一样是一个嗜杀之人,他身上的肌肉非常发达,眼睛就如同野兽一般。通红通红的。
“你这个汉狗的后代!”兰奴密看了看跪着爬到他面前来地巴特,见到这个家伙,他不由得想起了沮阳城上那些朝着他疯狂射箭的汉国人,心中顿时生起一股厌恶之情,于是,他一脚踩在了巴特的脑袋上。用力的磨了两下,把巴特的脸部踩得血肉模糊。
但是,巴特却没有发出半丝呻吟声,反是一副甘之如饴的样子,他抱着兰奴密地大腿,嘴中道:“尊贵的左骨都侯大人,您的奴隶巴特愿为您效劳。您能踩奴才的脑袋,这说明您看的起奴才,大人。您再多用力踩几下吧!”
说着,他就把头贴在地上。在营地微弱的灯火照耀下,他的脸上满是巴结地笑容。
“哈哈哈哈!”兰奴密肆意的笑了起来,连带几乎所有的匈奴人都放下了手里地工作。肆意的狂笑着。
“真是一条好狗!”兰奴密笑着踩在巴特地脑袋上,这一次,他没有用力,只是做做样子的踩了踩。
“您的仁慈,足够照亮大地!长生天永远保佑您!”巴特抱着兰奴密地大腿说:“您的奴才巴特,愿意永远做您脚下的一条狗!”
“哈哈……好!好!我的奴才,我以左骨都侯的身份,宣布,从现在起,你便是我兰奴密的一条忠实的看门犬!”兰奴密高兴的说。
“这是奴才的荣幸!”巴特一下子就忘记了疼痛,他觉得,与这点小疼比起来,今天能够攀上像兰奴密这样尊贵的贵族,他实在是赚大了!
于是,匈奴人再次狂笑了起来,就在他们都注意着这里的时候,几十个穿着匈奴军装的骑兵,大张棋鼓的从大门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他们策着马,低着头,仿佛受到了什么挫折一般,很快的消失在营地之中。
虽然有几个尽职尽责的士兵发现了他们,但是,随后又有数批骑兵涌了进来,于是那几十个骑兵,很快就被人忘记了……
就在门口还在喧闹的时候,华鹰等人的心脏却砰砰的剧烈的跳动了起来。
方才,他们正是利用匈奴人松懈的瞬间,以及前后数股骑兵归营之前的时间差,成功的潜入匈奴大营。
这其中的凶险,自是不用说了,稍微有一个地方不对劲,便会立刻招致整个计划的失败,从而打草惊蛇。
不过,所幸,他们成功了!
现在,在这个匈奴的庞大军寨腹地,巡逻的匈奴人,并不多。他们大多数正在营帐之中睡觉,积蓄精力等待明日凌晨的决战。
而且,匈奴人纵横草原数十年,从来没有出现过被人潜入营地的先例,所以对此类情况,匈奴人即缺
也缺乏警惕性。
他们太骄傲了,骄傲到了以为无人可以追寻他们的作战规律,从而判断出他们的动向。
当年冒顿单于花了一辈子打造的无敌铁骑的纪律,现在也已经被腐蚀的差不多了。
“大家注意散开,十人一组,分头寻找匈奴人的军粮所在,一旦见到了,不惜一切代价,给我烧了!”华鹰把他的部下召集到一起说:“知道了吗?”
“诺!”年轻的羽林卫们压低了声音,点头回道。
“好!我们立刻分开,我带一队去东北,陈参你带一队去西南……”华鹰把自己的手下分成五组,各自任命了领头人:“大家千万注意小心。千万别暴露了身份!好了,我们分头行动吧!”
他挥手,便带着九名挑选出来的手下,学着匈奴人的走路姿势与样子,在黑暗的营地之中前进着。
不得不说,匈奴人还真的缺乏足够地内部防范意识,华鹰带着手下。已经在这些营地的空隙中穿梭了大半个时辰了。
虽然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发现匈奴人囤积军粮的地方,却碰到了至少三队匈奴巡逻士兵,但是,他们见了华鹰等人,竟然毫不理会,连询问都懒得询问,便径直走开了。
这使得华鹰大叹果然是天亡匈奴人,因此,现在他的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见了巡逻的脚步声也不再慌张了,反而是大摇大摆的朝前头走去。
华鹰不知道的是,匈奴人今天晚上在营地中负责巡逻地,大部分是奴隶兵,他们的脚上还套着枷锁,行动不便。责任心自然是大大的缺乏,只想敷衍了事,更重要的是,华鹰他们身上穿着的全部是战兵的衣服,华鹰身上穿着的更是一件贵族才资格的军官服。
匈奴人上下等级严明,在自由的战兵面前,奴隶不过是一件工具。一件随时可以杀死的工具,匈奴法律规定,贵族或者自由民可随意处死奴隶。唯一地后果是,他们在杀死奴隶后。必须补偿奴隶所有人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一个奴隶的价值只不过是一头羊。
所以。那些戴着枷锁巡逻的奴隶,那里有胆子敢来询问一群战兵和贵族?
“你们是什么人?”终于,华鹰等人的好运气到头了,当他们越过一个看上挺大的营帐时,在黑暗中帐中有人用匈奴话问了起来。
“巡逻地!”华鹰用匈奴话回答。
“你们这些狗奴才,难道不知道这里是尊贵的乌孙小王的大帐?”两个大汉从帐中走出来,抬手就给了华鹰两个巴掌。
把华鹰的脑袋打的晕乎乎的,但华鹰的心里却大喜过望,乌孙是什么他不知道,但是……小王是什么他太清楚不过了,通常情况下,只有那些蛮夷中非常有地位地人的儿子,才有资格被人称为小王!
华鹰意识到,自己逮到大鱼了!于是,他连忙低下头,用并不太熟练的匈奴话回答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们走错地方了,还请尊贵地乌孙小王,原谅我们!”他的手却按在了连弩地腰间的****之上,同时趁着低头的机会,他看了看自己地部下,给他们使了一个眼色。
“算了,让他们走!”帐中人用匈奴话道。
那个两个大汉又踢了华鹰一脚,骂骂咧咧的道:“算你们这些奴才走运,仁慈的乌孙小王大度的宽恕了你们的罪行!还不快滚!”
“是!……是!”华鹰装着非常畏惧的道,但他的右手却已经握在了****之上。
在黑暗中,那两人转过身去,就要朝里面走进,其中一人忽然像想起来,好象刚才那个匈奴人穿的是贵族的衣服!
今天晚上的巡逻不都是由奴兵负责吗?他心叫不好,正要回头,却只觉得脖子被一把寒冷的利器割破,那把利器在瞬间割断了他声带与喉咙之间的脆弱组织,大量的鲜血从那里喷涌而出,他的眼睛猛的睁的大大的,嘴巴想要张开,却发现早被人用大手捂住了,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的眼睛看到了自己的同伴,同样被人熟练的捂住嘴巴割破喉咙的瞬间,他用尽全身的最后一点力气,将脚在地上蹬了一下,发出声响。
“谁!”帐中人听到声响,立刻就朝门前跑。
但是,他怎么也跑不动了,因为几把闪烁着寒光的弩对准了他的身体,在帐中油灯之下,那些不速之客硕长的身体倒影在地上,拉得长长的。
“尊贵的乌孙小王是吧?”华鹰笑着走进来,把那具尸体扔到帐边的一角,他用匈奴话说:“别激动,别出声,否则我们会要了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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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了一个bug,匈奴右贤王的领地范围应该是在西边,从月氏一直蔓延到上郡附近,而左贤王则是从朝鲜一直蔓延到上郡,中间拱卫着王庭。所以,稽善应该是左贤王,虽然说匈奴人一直把左贤王看成太子,但并不是所有的左贤王都能够最终成为单于。赵利,王黄等人皆为叛徒,这些史记中有明确记载。
雏鹰卷 第一零七节 火烧匈奴(求月票)
鹰说着就抬起头,看向那个所谓的乌孙小王,他的眼怔,差点吓了一跳。
映入他眼中的是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夷狄,这夷人很年轻,穿着一身华贵的丝绸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羊皮毡帽,皮肤非常白,鼻子有如鹰钩一般上扬,一双眼睛湛蓝湛蓝的,非常好看。
华鹰觉得,这个人不能杀,得把他带回去送到长安,作为新鲜发现献给天子。
“乖乖的跟我们合作!”华鹰的眼睛猛的闪出一丝凌厉的杀机,盯着这个奇怪的人,他的左手挥了挥,他的部下很快便交替而入,将这个大帐控制了起来。
说来也奇怪,似这样一个似乎有些身份的贵族的大帐周围与帐内,竟然缺乏足够的警卫,除了方才死掉的那两个卫士外,整个帐中再无其他卫士。
“别找了!”那个乌孙小王平静的道:“我这帐中再无他人!”
他说:“你们是什么人?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华鹰一楞:“你不是匈奴人?”
“当然!”乌孙小王笑着道:“请允许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在下乌孙国小王子忽雷靡,我父猎娇靡,不知你们听说过没?”
“没有!”华鹰走到他面前,把****顶在他脖子上,警告道:“别跟我玩花样!”
“我不和你们玩花样……”忽雷靡说:“乌孙人从来不撒谎!”他用手推开华鹰的****,笑着说:“别这么看我,其实我们或许还算的上盟友!”
“盟友?”华鹰把****手到怀中,却令其余人继续把弩对准忽雷靡看着他笑道:“怎么说?”
“请跟我来!”忽雷靡转过身子,慢慢的朝着里面走去。
华鹰连忙跟上,将****再次架住他喉咙,警告说:“别玩花样!你玩不起,有什么事情。就在这里说吧!”
“好!”忽雷靡看了看华鹰,他最终屈服道:“我知道,你们可能就是所谓的汉国人!”
他回过头来,看着华鹰赞道:“你的匈奴话,讲的还不是很好,我真怀疑,你们是怎么跑进来的!”
“这个你不用管!”华鹰把他按在地上。冷笑道。
“我也不想管!”忽雷靡坐在地上,看着华鹰,他那双湛蓝色地眼睛,闪烁着炙热的火光:“现在,我只知道,你们跟我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击败匈奴人,至少令他们吃一次亏!”
华鹰的眼睛猛的暴涨出精光,他眼中酝酿着无穷的杀机,他开始怀疑这家伙在麻痹他。以拖延时间。
“别这么看着我!”忽雷靡笑着说,他的手指了指架在他脖子上地****:“你随时可以杀了我,但是,在杀我之前,我想告诉你们,其实乌孙与汉国或许真有共同的敌人!”
“那就是匈奴!”忽雷靡的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线。
他的眼睛猛的看向华鹰。眼中燃烧着沸腾的热血,他的胸膛猛的一挺,道:“我父王猎娇靡,乃是大草原上一等一的王者,我国乌孙拥有控之士数万之多,雄霸一方!”
“然而,大草原上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霸主。就如同天空上不可能拥有两个太阳一般,这些年来我国备受匈奴欺压,乌孙人正在寻觅机会等待将匈奴从霸主地位置上赶下去。再将他们施与我们的百倍还与他们!”忽雷靡的话,说的真诚无比。令华鹰心中竟生起一股同情之心,大汉国与乌孙何尝不是一样饱受匈奴人的威迫?
这样子看来,两国还真是盟友!只是。华鹰怀疑这家伙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不管他说地是真是假,试探一下就知道了。
于是华鹰把****收起来,他笑着道:“既然是盟友,那么大汉国自是欢迎之至,不过……乌孙小王,您得拿出点什么东西证明一下你的话……这样吧,您把我们带到匈奴人的粮草囤积地去,让我们一把火把它烧了!”
“我不能!”忽雷靡摇了摇头道:“此事我若参与其中,那么一旦被发现,匈奴人必会入侵我国,所以你们即使杀了我,我也不能带你们去!”
“那还谈什么盟友?”华鹰翻脸比翻书还快,他的****闪电般再次架到忽雷靡的脖子上,这一次锋利的****紧贴着忽雷靡的喉结。
“别这么冲动!”忽雷靡笑着道:“我虽然不能带你们去,但我可以告诉你们,它在那里!”
“说!”华鹰把****再次贴近一点儿,威胁道。
“你们从我这里出发,一直向左走,看到有一排灯火地地方,那里就是了!”忽雷靡说:“不过,我很怀疑你们能不能接近那里,要知道那个地方可不一般,跟左贤王的大帐
步之距!”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华鹰冷笑道。
“你们两个,留在这里!”华鹰扬了扬手,把两个手下叫过来,命他们留下:“其余人,跟我走,假如半个时辰内我回不来,那就杀了他,把他的头颅带回沮阳!”
“诺!”……
陈参是一个很机灵地年轻人,当年匈奴骑兵渗透到上郡时,他的那个小村子只有他一个少年侥幸偷地生机,靠着躲在池塘中避开一劫。
也是那一年,他在池塘的草丛中潜伏着,亲眼听到了自己的家中传来地惨叫声与房屋的倒塌后发生的轰鸣声。
这些年来,在梦里面他总会不由自主的梦见自己窝在泥水与水草形成的泥洼之中,颤抖的,懦弱的躲藏的那一幕。
对于一个大汉国人来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更何况毁家之仇!
所以,自从进入羽林卫的那一天起,自从他学到人生的第一堂课,认识了蛮夷与华夏只能有一个站着的那一天起,国仇家恨便缠绕在他脑海中,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维。
他发誓,不把匈奴人彻底的杀干净,他就绝不放弃!
现在,陈参与他的伙伴,一同穿梭在匈奴人的营地空隙之中。
他们的身手非常灵活,他们中有三个人接受过专门的潜伏训练,所以,一般就是他们三个探路,等到确认没有危险后,其余人才迅速跟上。
“就是那里!”当他们绕过又一个营帐群后,一个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了眼前,陈参添了添嘴唇,他的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阿大,阿四,跟我上!”
陈参挥了挥手,很快便有两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跟了上去,其余人则熟练的躲藏进各个角落中,在黑暗中把连弩张开,为陈参三人做掩护。
“有八个守卫!”陈参与他的两个伙伴匍匐到那个黑影面前,借着微弱的火光,他们发现,这里确实是匈奴人囤积粮草的地方,好家伙!这里至少囤积了几十万石粮食与干草,只可惜,守卫同样很多,仅在这么一个方向,就有八个人在不停的巡逻,而其余地方的守卫则更多!
“去把他们叫来!”陈参对一个伙伴道“我们赌一把!”
“诺!”那个人悄悄的慢慢的向后面爬去,很快就将其他人带了过来。
“有八个人!”陈参对众人说:“我们不可能在不惊动他们的情况下,就走过去,所以我们赌一把吧!”
陈参说:“阿大,阿四,你们两个留在这里,其他人跟我上,把连弩拿出来,必要时刻就给我射!”
众人点点头。然后,陈参便带着七个手下悄悄的继续前进,在黑暗中他们口中衔着****,手里拿着随时可以攻击敌人的连弩,一点一点的挪动。
那些匈奴人的身影越来越近了,陈参等人的心脏的跳动越来越快,他们之前虽然也受过这样的潜入训练,但那到底只是训练,与真刀实枪的战斗差太远了。
当一个匈奴人走到陈参潜伏的角落附近时,他猛的站起身来,将连弩别在腰中,左手迅速捂住了那人的嘴巴,同时右手闪电般从口中取出****,用力的狠狠的割破了这匈奴人的喉咙。
在黑暗中,这个匈奴人用力的挣扎着,鲜血喷涌而出,将陈参的身子打湿,良久他才停止了挣扎。
与此同时,其他伙伴也迅速的开始瞄准了目标行动,八个匈奴人都缺乏足够的警戒,被果断的解决了。
“走!”陈参把尸体拖进黑暗中,朝他的人挥了挥手,然后他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皮囊制成的酒壶,走进了干草堆之中。
半刻钟之后,熊熊燃烧起来的大火,冲破了黑暗,将大半片天空照亮……
华鹰等人刚走到半路,骤然见到那冲天而起的火光,他摇了摇头,想不到这头汤被别人喝走了,也不知这喝走的人是哪一路的。
周围营帐中的匈奴人,也被火光惊醒,他们在长官的指挥下,慌手慌脚的爬起来,尖叫着想要去救火,可惜,最近的一条河流还在三十里外。
华鹰耸了耸肩膀,他知道,这次匈奴人的粮草完蛋了!
“我们回去!”华鹰一挥手,就带着他的人在慌乱的匈奴人中间穿过,他还有客人需要送回长安,直觉告诉华鹰,把那个乌孙小王带回去的功劳,很可能远比烧掉匈奴人的粮草大得多!……啊……月票啊啊啊啊啊啊
雏鹰卷 第一零八节 胜利(求月票)
善被外面的喧闹和火光从女人的肚皮上惊醒,他光着大帐,却见他那囤积着无数干草与粮食的地方,正在熊熊的燃烧着。
无数的战马与牲畜被这冲天而起的大火惊醒,生物怕火的天性,使得它们不住的嘶鸣着,甚至还有烈马在奋力的挣脱了束缚后在营地中横冲直撞。
整个营地已经失去了秩序。
“左大当户!”稽善愤怒的咆哮起来,他那矮小的身材在红通通的火光中显得分外狞狰。
“大匈奴的脸,被你们丢光了!”左大当户呼衍于兰在听到稽善的咆哮后,他甚至还没有来得及跪下来,就被愤怒的稽善一脚踢到地上。
“大王恕罪!”呼衍于兰不顾身上的疼痛,赶紧匍匐到地上,他狠狠的咬了咬嘴唇说:“臣这就去把那些狂妄的老鼠抓出来,给您消消气!”
事到如今,已经不用再想了,肯定是汉国人尾随着前去袭击的骑兵归营,并找到了粮草的囤积地。
呼衍于兰现在那个恨啊!假如他不是被丧子之痛,冲昏了头脑,一心只想着早点攻破汉国人的城市,把那些汉国人统统杀光,他也就不会把本应该负责粮草安全的一个千户兵力压在营帐中,结果导致粮草所在的地方,缺乏足够的警备,被那些汉国人趁虚而入!
“还找什么找!”稽善开始怀疑自己的左大当户是否适合继续担任这个重要的职位,他愤怒的道:“快给本王吹响号角,全军撤退!”
“没有干草,我们的战马根本就跑不动,现在又是春天,倘若不巧再碰上雨天。我们就都会死在这里了!”稽善揪住呼衍于兰的脖子说:“我们撤,等到秋天我们再来这里!”
“是!”呼衍于兰点点头,他把牙齿咬地咯咯做响,他发誓等到了秋天,他便要不惜一切代价,把那些汉国人统统捏死!
但是,大汉国怎么可能让他们就这么轻易的撤退?
当黎明的第一缕曙光降临在上谷郡的大地时。匈奴人刚刚松了一口气,准备拔营撤退的刹那,从沮阳城的方向,传来了整齐的震动声。
在迎着太阳地方向,一片红色的海洋从地平线上升起,那些密集的如同森林一般的长矛。在阳光下微微颤抖。
“重甲兵!披甲!”一声洪亮的大喊,响彻天地。在匈奴人的注视下,当先三排士兵,在上千名民夫帮助下,熟练地披上了那厚厚的重甲,一顶顶青铜头盔戴上了他们地头顶,那些红色的长缨随风飘扬。
“大汉万胜!”一个英俊的汉官,策着马从军阵之前掠过,随着他的喊声。重甲兵迅速的向两旁退散,隐藏在那些重矛与红色之中的战车慢慢的驶了出来。
“该死的!是战车!”稽善看到那些由两匹马拉动地战车,他的脸色微微一变。若在平时,战车兵碰上骑兵,不过是送死而已。
但是今天。他的军队根本没有吃饭,更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各部之间还没协调好,在这个时候碰上那些吃的饱饱地汉人战车,十有八九是凶多吉少。更何况汉人的战车从来就是以破阵而威名远扬,在阵战中战车是唯一地,独一无二的王者!
“用兵之道,存乎一心!”李梁策着马看着那些慌乱中的匈奴人,对左右道:“从前布公大人经常与我这样说,当时,我还不甚明了,今日方知布公之言真乃良言!”
他将手一松,好不容易凑出地两百辆战车,立刻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冲去。
一辆战车可搭载四名士兵,两名弩兵一名弓手以及一名重甲步兵,当的是凶悍至极的杀人怪兽。
而紧跟着战车的是整整三个曲的轻步兵,他们将紧随战车的撕开的口子,将那些失去阵型的匈奴人完全撕碎,而后整整两个曲的弩兵和一个曲的弓手,将为前方的攻击者提供强大的火力支援。
至于重甲步兵,则是列在最后,他们是防御匈奴人发起反冲击的中坚力量,整整一千五百名重甲步兵足以在正面硬悍三千以上的匈奴骑兵……
看着准备充足,士气高涨的汉阵以泰山之势朝着自己的营地中压来,稽善的脸顿时绿了下来,特别是当战车群中的第一波弩箭射出之时。
他不得不立刻把呼衍于兰叫到面前。
“立即撤退,骑兵先走,丢弃一切不需要的东西,把武器发给奴隶,让他们去拖住汉国人!”稽善说:“我们必须马上撤退!”
“遵命!”呼衍于兰也知道目前的情况,虽然他们的人数远比对方多,但对方阵形紧密,前方衔接合理,而且士气高涨。
反观匈奴这边,大多数人还没做
准备,而且两万多人拥挤在狭小的营地中,根本没有斗队形,最最重要的是,这么多人挤在一个地方,将给汉国的弩兵一个非常优良的靶子,他们甚至不需要瞄准,只管把箭射出来就是。
而且,呼衍于兰知道,在这营地中肯定还混着汉国人潜伏进来的人马,倘若在此与汉国人决战,那么到时候只要这些人稍微在内部一搞鬼,所有的一切都将彻底完蛋。
此时不撤,更待何时?
于是,呼衍于兰迅速的下达了撤退的命令,并将三千多名奴隶从圈地中赶了出来,只扔了些不要的废弃武器给他们。
然后,整个匈奴大军,迅速的上马,朝着长城方向逃窜而去。
李梁见了,也只能叹了一声,匈奴人这么一跑,他还真追不上去,不过这次他可以确认,这次匈奴是真的撤退了。
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粮草储备,匈奴人也是人,他们的马也是马,只要是生物就需要吃东西,不吃东西就根本没有力气行动。
而很显然,在失去了干草与粮食后,即便他们能够从分散在上谷其他地方的后勤部队手中获得一部分补给,但却也失去了继续作战的能力,勉强只能维持基本的需求,至于高强度的作战,那是不要想了。于是,李梁将眼睛看向那些已经被缠到了战斗中的匈奴人与奴隶,既然大肉已经跑了,眼前这些小肉也是肉啊,大汉国可没说奴隶的首级就不算首级!
接下来的战斗毫无悬念,在解决了最后一批顽抗者之后,余下的人全部选择了投降。
“将军,我军一共斩首两千八百级,俘虏三千一百人,缴获战马三千匹,牛羊上万头!”叶武安笑呵呵的走上前来对李梁说,这实在是一个大丰收啊!
“呵呵!”李梁跳下战马,将头盔取下来,问道:“我军伤亡多少?”
“受伤一千三百,阵亡八百余!”叶武安说:“不过,这次俘虏中有不少大鱼!”
“说来听听,什么样的大鱼?”李梁疑惑道。
“呵呵,十个卑小王,六个千户!”叶武安笑着道“还有一条不知道什么来路的大鱼!”
说话间,华鹰等人已经押着忽雷靡走了过来。
“将军大人,末将等幸不辱命,完成任务归来!”华鹰跪到地上说,他的大手将忽雷靡提了过来,炫耀道:“这个人据说是什么鸟乌孙小王,敢问大人,可知这乌孙到底是什么东西?”
“乌孙?”李梁看了看忽雷靡,初见之时,也大感惊讶,在这之前李梁还从未想过一个人的眼睛竟会是湛蓝色的。他摇了摇头:“本将没有听说过!”
他看了看忽雷靡的样子,他忽然想到若是把此种奇异相貌之人,送去长安献给天子,或许能有点用。便道:“把他押下去,择日送回蓟城!”
“诺!”华鹰便动手将忽雷靡拉起来,忽雷靡此时虽然五花大绑,但却依然保持着非常平淡的笑容。
“朋友,你绑的太紧了!”忽雷靡对华鹰说:“能不能给我松一松……不用怕,我不会跑,说实话我确实想去一下你们汉国的长安看一看!”
他见华鹰有些不解,便道:“你放心,我相信便是贵国的单于见到了我,一定会高兴的!”
他说:“我们有共同的敌人和共同的目标!”
华鹰虽见他说的诚恳,但是华鹰却已不是什么三岁小孩子了,怎么会轻易相信一个俘虏的话,他笑了一笑道:“大汉国皇太子殿下,就在蓟城,假如你现在忍一忍的话,说不定我在见到太子殿下后,可能会告诉他你的事情!”
“皇太子?什么意思?”年轻的乌孙小王忽雷靡疑惑的问道。
“大汉国皇太子殿下,便相当于是匈奴人的左贤王!”华鹰朝着蓟城方向执礼道。
“难怪了!”忽雷靡长出了一口气,在他的意识中左贤王对左贤王倒是旗鼓相当,而显然汉国的左贤王取得了胜利。
但他那里知道,假如不是出奇兵烧了匈奴人的粮草,使得其阵营大乱,恐怕现在沮阳就已经大祸临头了。
雏鹰卷 第一百一十节 蓟城 (求月票)
月进入了下旬,气温逐渐变得温暖起来,即使是在这地,亦也是一片绿油油的。清澈的无定河蜿蜒着向大海流去,河边两岸虽然没有杨柳飘飘,但却也有树木无数,其间夹杂着无数的花草与忙碌的蜜蜂。
“可怜无定河边骨,尤是春闺梦里人!”刘荣在心中念着这首后世唐人的诗词,他暗自摇了摇头。
诗虽好,但却只是文人的无病呻吟罢了,什么叫可怜?当时唐帝国的大军横扫整个中亚,那些英勇的战士在遥远的异邦,用鲜血和生命?卫着人民的安全,使得唐朝前期,莫有半个蛮族可以突破重重的封锁和阻截,威胁整个大唐的腹地。正是他们的鲜血,使得那个诗人可以在喝醉之余,站到他们的尸体上,大发酒疯说些怜悯的话。
可是战士不需要怜悯,他们只需要尊重!
所以这诗大大的有问题!刘荣甚至怀疑这诗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人民的血性,他丝毫也不怀疑这种可能,在见识过后世心理战和宣传战的威力后,刘荣以为这种可能是存在的!
“文人是该受到约束的时候了!”刘荣边走边想,约束文人的言行,让他们干些实在的事情,让他们不要像个怨妇一样,唠唠叨叨,抱怨自己什么怀才不遇,受到打压什么的,确实是一个迫在眉睫的事情。
刘荣记得,在历史上一直到现在为止,整个社会的风气还是以实干为主的,类似周亚夫,窦婴,都,袁盎。张欧等等一大批名臣,他们没有一个是那种在历史上留下什么不朽之篇的人物,他们的特长就是埋头苦干,干出成绩。
好象文人们喜欢卖弄是从武帝时期开始萌芽的,司马相如那个人渣,靠着一笔好文字,混了个富贵。
便连太史公亦为其列传。尽管太史公地司马相如列传,并没有什么奖那个家伙的意思,大多数时候都在隐晦的进行指责。
而汉书作者班固,更是直接指出司马相如是一个大大的骗子!
但是,这并不妨碍文人纷纷效仿,把心从研究怎么让人民的生活过的更好。转变到如何写出一笔好文字。
这是自然的,上有所好。下有所喜,但凡皇帝喜欢地,臣子总会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去博取皇帝的欢心。
就拿那个裹小脚来说,刘荣已经记不得是那个白痴皇帝喜欢小脚女人了,但是他记得,从那以后,中国的女人就都裹上了小脚。
不为什么,就因为上有所好!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它非常容易附合大多数人的意见,于是到后来,整个中国地女人都变成了小脚女人。
而文人们纷纷卖弄,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容易卖弄。但地方上地事情,很难处理!劳心劳力的在地方上苦干十几年。还不如某人偶尔灵光那么一闪做出的一首诗赋。
人比人气死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君主。你怎么让那些臣子去安安心心的给你办实事?
所以,卖弄绝对是一种歪风邪气,必须严肃的进行整治!
不过,现在的刘荣便宜父皇在这个问题上,做的非常出色,他的幕僚与大臣中几乎没有一个是吃干饭地,全部都有着实实在在的能力!
刘荣决定,在这点上自己应该好好学习,争取超越天子。
“窦公子,您在想什么?”陪同刘荣出来散步的聂燕见刘荣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好奇的问道。
“没想什么!”刘荣回过神来,赶紧歉意地一笑,在佳人面前,自己还魂游太虚,这实在太失礼了:“我就是在想,昨天晚上我家房间里的那几只老鼠今天得想办法打死了,要不以后还不成了老鼠窝了?”
是地,那些企图卖弄,或者正在卖弄的家伙,都属于这个国家隐藏的老鼠!
“呵呵,窦公子您真有意思!”聂燕掩嘴笑道,她那丰满地身子轻轻的颤抖着,在阳光柳树之下,显得分外妖娆。
实际上,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聂燕慢慢的接受了刘荣这个明显比她小上好多的少年。
女性不管如何刚强,她们总归是要找一个归宿的,而毫无疑问的,燕明白自己的归宿就是这个叫窦文的少年。
通过接触,聂燕发现窦文的性格与他的年纪极不相仿,聂燕感觉窦文不应该是一个只有十五六岁,还未加冠的少年郎,从他的处事手段和稳重的性格上来看,他至少应该是一个沉浮世间的中年男子。
甚至,很可能许多中年人也未必有他这么谨慎和稳重的性格。
“很有趣吗?”刘荣看着聂燕美好动人的身体,他的嘴角渐渐勾出一个潇洒的弧度,他的大手猛的抓住聂燕,将她搂入怀中,咬着她那晶莹的耳垂道:“不如,我们来玩一个更有趣的游戏好了!”……
当刘荣回到自己寝宫时,他依然沉浸在方才那美妙的回味之中,虽然仅仅只是逞逞手足之快,但却也让刘荣感到非常美妙。
这不由得,使他开始憧憬起真正品尝到这美人儿动人肉体的时刻。
刘荣毫不怀疑,那将是非常美妙的时刻。
“殿下!”刘荣刚刚换上太子服,张常的声音便从殿外传了过来,显然从声音上来看,他非常慌张,甚至已经可以说是非常狼狈了。
“这个家伙,还是这么容易冲动!”刘荣摇了摇头,把宝剑配到腰间,大步走了出去。
“什么事情如此慌张?”刘荣看着已经不知道是因为极度高兴还是极度悲伤,连脚步都已经有些不
常。
“恭喜殿下,贺喜殿下!”张常扑通一声跪到地上,他喘着粗气说:“上谷大捷!”
上谷大捷!!!刘荣骤然听到这个消息,亦也连脚步都有些不稳,尽管他曾经千百日幻想过这个时刻。但他从未想到,这个时刻来的竟是如此之快。
“快快说给寡人听!”刘荣也顾不得什么太子形象了,把张常从地上拽起来就问。
“殿下,上谷郡郡守与蓟城中尉李梁大人,刚刚快马送回战报……此役斩首二千一,俘虏三千余……大捷啊!”张常兴奋的已经语无伦次了:“匈奴大军已经开始撤退,我军正在收复失地!”
刘荣大笑道:“果然是大捷!”
然后他又追问了作战的过程与细节。当听到李梁是以奇兵烧了匈奴人的粮草才取得地胜利时,刘荣不免既是抚掌大赞,又是暗自叹息。
他赞的是李梁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伙,竟然可在危机时刻,想出如此好办法,取得胜利。他叹息的是。匈奴人吃了这次亏后,下次再想烧掉他们的粮草。怕是不可能了。
假如这计策等到援军全面到达后再使用,那么战果将会有多大啊!刘荣已经不敢想了。
“殿下,李将军他们抓到了一个奇怪的俘虏!”张常说:“根据战报上说,似乎是一个相貌奇特的俘虏,还是什么乌孙小王地!”
“什么?”刘荣听到乌孙两字,他猛的睁大了眼睛:“说清楚点!”
“是什么乌孙小王,殿下!”张常连忙用力回忆了起来:“好象叫什么忽雷什么的,这些夷狄的名字还真是难记。殿下!”
刘荣听了,他只想仰天长笑,乌孙人?还是一个小王?这简直就是上苍送给他的礼物啊!
他正愁不了解西域,没有办法与西域各国建立起紧密的联系,从而给匈奴人在他们地侧翼找些麻烦。却不想。这时候上天把一个乌孙小王送到了他的手里。
这可是绝佳地机会啊!
“告诉李梁,寡人要马上见到那个所谓的乌孙小王!”刘荣撮着手高兴的走来走去。他现在感觉非常幸福。
当年米国人说,一个邓嫁先等于四个师,现在刘荣觉得。这个乌孙小王胜似十万雄兵啊!
利用的好,甚至可以把匈奴人的侧翼给搅个天翻地覆!永无安宁!
“诺!”张常点点头,领命而去……
四日之后,程不识率领的援军匆匆赶到了蓟城。
虽然他已经知道了匈奴人现在完全撤出了燕地,但是,他的大军依然至少要在燕地驻扎到秋天,以防备匈奴人的攻击,并帮助难民重建家园,修复那些已经被摧毁地军塞。
而与程不识的大军一起到达的,还有天子申斥刘荣的圣旨。
刘荣焚香更衣后,接了圣旨,老老实实的在圣旨前认了个错。然后,他地老属下,现在的北军悍将金求德与赵慢熊一同来拜见他了。
“两位爱卿在北军过地可好?”刘荣在自己的行宫正殿,召见了他们两人。
由于职务的关系,刘荣已是半年多未有见过这两人了。
赵慢熊还是那个老样子,看上去憨憨地,但实际上心思活络的很,而金求德则越发的沉稳起来,隐隐中已经有了大将的风度。
“托殿下的福,臣等在北军一切安好!”金求德恭敬的对刘荣拜道,他自是明白,若没有太子党的背景,北军之中他要想混到今天的校尉军职,怕是没这么容易。
所谓知遇之恩,便是如此,更何况,他现在的夫人,让全家人都羡慕无比的贤内助,还是太子给拉的红线。
现在金求德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因此,他的胸襟也宽阔了许多,跟赵慢熊倒也不再那么相互敌对了。
今天他能和赵慢熊一起来拜见刘荣,便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这样就好!”刘荣点点头笑道,他的手伸了伸,亲切的道:“两位爱卿,平身吧!”
他回过头对张常道:“赐座!”
“诺!”张常点了点头,便安排了太监将金,赵两人请上座位。
赵慢熊与金求德也知刘荣脾气,因此也只谦让了一下,便恭敬的坐到席位上,低着头聆听太子训话。
“两位爱卿都是从寡人这里走出去的,代表的是寡人的脸皮,因此,寡人看到你们现在的成绩如此优秀,感到非常欣慰,你们没丢寡人的脸!”刘荣的腔调,一如既往的喜欢强调,他们是自己的人。
金求德与赵慢熊连忙起身,拜了一拜,表了些自己绝对不辜负太子的殷切希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绝不给太子脸上抹黑之类的话。
刘荣点点头道:“很好,希望两位爱卿牢牢记住,自己是从寡人的太子宮之中走出去的人,代表的是寡人的面子,切切时刻以此提醒自己自我约束,忠君爱国方是丈夫本色!”
“诺!臣等谨记殿下教诲,时刻不敢忘怀一二!”他们两人自然急忙再拜。
“好了,好了,这些事情寡人也不想多说,两位爱卿来来来,坐到位子上,陪寡人喝喝酒吧!”刘荣挥手笑道。
雏鹰卷 第一百一十节 程不识
二日,刘荣在行宫中见到了中大夫领车骑将军职程不
作为历史上与李广齐名的名将,程不识自有其独特的一面,他的相貌相当英俊,但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然而初见他的人,很少会将他与一个常年驻扎在边 ,与匈奴人撕杀的悍将联系起来。
假如李广给刘荣的感觉,是一柄锋芒毕露的利剑的话,那么程不识,就是一座似乎永远也不会崩塌的高山。
他的举止非常文静,丝毫也看不出半点杀伐的味道,程不识的眼睛,相当的清澈,当他看着你的时候,你会生出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这感觉就如同微风吹过湖面,带起的那些涟漪。
“殿下!”程不识给刘荣拜了一拜,他安静的看着刘荣,毫无疑问,程不识向来就是一个非常严谨的将军。
这才他身上的将服可以看得出来,尽管刚到蓟城不过一天,但程不识身上穿着车骑将军服却干净的仿佛和新的一般,他头上的冠帽整齐的跟标准一般,他双手放在膝盖部位,即便是最挑剔的礼仪官员,也无法从他身上找出哪怕半点的瑕疵。
“爱卿平身吧!”刘荣知道,程不识是窦太后的人,这个法家出身的将军,跟窦太后非常有缘,在某种程度上,窦太后甚至把程不识看成比窦婴更值得信任的人。
原因无他,程不识是一个非常重视孝道和伦理的人,这使得窦太后感觉他这个人非常可信。
程不识也不含糊,他站起身来,弯着腰对刘荣道:“殿下,临行前东宫太后娘娘命臣转告殿下:太子速定归期。万勿再耍小性子!”
“哦!”刘荣点点头,便没有了下文。
他可还不想太早的离开燕 ,这里他有很多事情还没办完哩!
“殿下,太后娘娘很想念您!”程不识看了看刘荣,他轻声的说道:“您离开长安这些日子,太后娘娘天天去太宗皇帝庙上香,希望您能明白!”
刘荣的神情怔了怔,自从三年前,梁王与馆陶长公主相继死去后,那个瞎了眼睛 老人。似乎把她全部的爱与希望都寄托在了刘荣身上。
在长安的时候,刘荣就已经明显感觉到了,窦太后对他已经不仅仅是宠爱那么简单了,甚至在某些时候窦太后对刘荣的感情,已经超越了溺爱的范围,达到了纵容的程度。
刘荣叹了口气,点点头道:“寡人知道了!”
他站起来。朝程不识稍稍的弯腰道:“多谢爱卿!”
“殿下大礼,臣愧不敢当!”程不识连忙跪 以示不受。
刘荣笑了笑,走到殿中,看了看程不识,他忽然想起了这个英俊的将军的故事,在传说中程不识领军,向来以严谨为第一要素,十几年的带兵生涯,他 军队从来没有出现过哪怕是半点违背了兵法的事情。更没有遇到过任何的危险。
因为程不识带的军队,跟他一样,哪怕是在日常的训练中,也保持着高度的战备状态。据说在程不识手下当兵,别想有休息的时间,但永远也不会遭遇到太大 危险。
通常在危险来临前,程不识的大军,就已经完成了战斗准备,变成了一只全身长满了尖刺的刺猬。
而且在传说中,程不识跟李广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程不识是一个非常非常看重上下级别的将领,李广喜欢跟士兵打成一团,与他们骂娘说粗话。以此凝聚军心,但程不识依靠的却是铁一般的纪律与秩序,他的军中。官就是官,兵就是兵,上下等级丝毫不能有所逾越。
这在当年造成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在边 两位新兴大将李广和程不识之间,士兵大都愿意跟随李广,而中层军官大都喜欢程不识。
这也使得李广跟程不识产生了一点恩怨,程不识甚至曾经当众指出李广的缺点。他说“广治军简便易行,然而若敌人忽然进攻他,那他就无法抵挡了。他的士兵倒是安逸快乐,也愿意为他效死。我的军队虽然军务繁忙,但却从来没有遇到过任何危险!”
安逸快乐,这四个字在当年差点把李广气 吐血,但那段话却非常形象的勾画了出李广与程不识两人的特点。
“听说将军治军严谨,军士无论列队,训练,列阵,都有非常严格而独特的要求,文员军官整理文件通常要做到天明,不知是否属实?”刘荣好奇的问道。
“回殿下的话,这是真的!”程
到军队,他的胸膛顿时微微挺起,眼中更冒出骇然的说:“臣以为,军人当以服从纪律为第一要务,若军纪不震,则军如散沙,临战之时,只靠匹夫之勇,无以足大事!”
“那应该如何让军士服从纪律?”刘荣将这个他一直头疼的问题抛到了这个行家面前,要知道,现在 军士大部分没文化,大字不识一个,你和他们讲道理,讲纪律,还不如和他们谈女人,骂娘来得更有效果。
“赏功罚过!”程不识吐出这四个字,在太子面前,他非常愿意表现自己的才华,从而给他们法家的将领争些面子,要知道现在大汉国 法家出身的大将实在太少了,叫的出名头就他一个,都一个!
回想当年战国时期,法家名将辈出的时代,现在实在是太寒酸了些。
而最近这些年,太子刘荣跟儒家与黄老派走的非常近,这意味着倘若法家不想出些办法来获取太子的支持,那么等到下一朝,法家的命运就。。。。。
于是,程不识抓住机会,解释道:“赏功者,遵从命令之人,服从纪律之人,认真训练之人,奋勇杀敌之人,这些人平时可以吃得最好,甚至餐餐有肉,当功劳到一定程度时,将之提拔到更高的位置,罚过,则视情况而定,乱纪者死,勃军者诛,懒惰者鞭,畏敌者斩!”程不识轻松的说出这些要决,和如同说着一件非常寻常的事情,在他看来,这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了。
“军士虽不通文墨,但却也知情理,懂道理!”程不识接着道:“所以,当他们看到有人因为立功而受到奖赏,而另一人因犯错,而受到毫不留情的惩罚时,他们自会懂得怎么去做!”
“善!”刘荣点点头,说实话,这才是符合他心意的练兵之法,虽然说程不识的这一套并不是最好的练兵方法,而且过于残酷,但却是最有效同时也是最迅速的快速暴兵捷径,经过这样的训练后,士兵们纪律严明,进退有度,而且还随时可以与其他军队混成作战,而不需要进行磨合。
刘荣在很久以前就知道这样一个真理:在这世界上,只有能够大规模制造,并且应用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其他的统统是浮云!
而法家的理念,虽然在治理政事上过于偏激,但是在军中却是最佳的选择。
一支军队要想成为铁军,首先必须拥有严明的纪律!
“卿有没有想过,把卿的这些经验和想法写成兵书,流传后世?”刘荣笑着打起了程不识的主意,老实说他早就想从程不识挖些人过来帮他训练了。
但是,那将触怒天子,令天子产生某些不好的想法,毕竟,刘荣从李广手里要人,那还说的过去,可以用一个外戚的幌子,掩盖住。
但是,程不识不行,一无理由,二无原因,天子是绝对不会开这个口子的!
既然正面不行,那就迂回,可惜的是之前在长安,以刘荣的身份,是不可能与程不识这样有着敏感 位的大臣过多的见面的。
于是,今天刘荣抓住了这个机会,立刻抛出了自己的要求。
程不食如何不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老实说,他对李广的人训练羽林卫,感到很不屑,他不认为,李广的练兵之法,除了增加战士的团结与亲密度外,还能干些什么事情?
一支没有严明的纪律,与森严的秩序的军队,是不可能成为铁军的。当年丞相周亚夫训练细柳营的时候,太宗皇帝的车驾到了营门,也被门口的军士给阻了。
那才是真正的铁军啊!
于是,程不识点点头道:“回殿下,臣才德微薄,不敢有着书立传之想,但殿下假如看得起臣,那么臣定抽些时间,将这些年臣的一点微末的心得写到竹简中,送与殿下一阅!”
“呵呵,卿太过谦了!”刘荣笑着道:“其实卿的大才,寡人一直有所耳闻,这着书之事,以卿之才干倒是当的上的!”
程不识微微笑了一笑,低着头没有说话。
“但是。。。。。”刘荣继续说:“寡人有一个更好的想法,不知道卿有没有兴趣参与进来?”
雏鹰卷 第一百一十一节 操典大纲
请殿下赐教!”程不识有些疑惑的看着刘荣,从孙武个武将不是以着书为终生荣誉?除了把自己的经验和见解写成文字外,还有别的什么办法?
“寡人今次奉父皇令,巡视边地,发现了不少问题……”刘荣慢慢的道:“其中寡人以为最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的,便是各级将官训练部曲的问题!”
刘荣说:“诚然,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带兵策略,然而,绝大部分的将校依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标准操练程序,他们大都是靠着自己入伍时接受的训练或者从其他人那里得到的方法,来训练士兵,这个问题必须得到妥善解决!”
刘荣看着程不识略微有些得意的道:“所以寡人决定,回到长安后,便奏请父皇,广征天下将校,善兵之人的经验与心得,结合实际,编写出一册明文通令全官的军士操典大纲,以规范和指导各级军官的操练方式!”
所谓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不出来走走,刘荣是怎么也注意不到各级军官缺乏一套简单易行,且具有实际效果的训练大纲的。
许多人训练士兵,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走,这导致了各地军士因为训练方法与作战思维的不同,而无法在第一时间协同作战。
这实在是一个致命的问题。
于是刘荣就想到了近代军队中的步兵操练大纲,这种由最高军事领袖批准之后,颁行全国。统一训练标准与训练目的地基本训练方法。曾经铸造出了无数地铁军。
而且这样做之后,还有一个很明显的好处:从此之后,大汉国就可以像生产武器一样。批量生产合格的士兵,而且各地军队之间地协调作战能力也将得到大大的增强,甚至还有助于增强国家对军队的控制能力。
既然有这么多好处,刘荣就当然要做了!
“殿下的意思是……”程不识心念一动,他问道:“这个军士操典大纲,将来将成为军法?任何人都必须按照这个上面所说的条陈。对军士进行训练,不符合操典大纲要求的士兵,将不能进行作战序列中?”
“这个还要等父皇御批,目前来说,还只是寡人自己地一个不算很成熟的想法!”刘荣解释道,但实际上这个设想即使是天子不赞同,日后刘荣也会实施,其区别只在于时间的问题。
“殿下。臣以为此策甚佳!”程不识长身一拜道:“若陛下御批核准,臣想请殿下将此策的具体编辑事宜,交由臣来负责!”
程不识毫无疑问是一头老狐狸,他迅速的就从刘荣的话中嗅出了这事情所可带来的利益:假如这个操典大纲是由他程某人主持编纂的。那么日后青史之上,他程不识地名字。就该占据一个不亚于孙武的位置。
更何况,一朝天子一朝臣,眼看着太子的地位越来越稳固,羽翼日渐丰满,而他程不识却因为所任官职的缘故,无法跟太子走地近些,让自己的才能展示在太子面前。
假如再这样下去,那么日后等太子登了大宝,那他程不识就会……
程不识觉得自己还很年轻,他还可以继续带兵三十年,他可不想在还没有捞到一个公侯地爵位的时候,就被迫退出了舞台。
而且,程不识之所以在刘荣面前表现的如此积极,李广的原因也占了一部分,当年他程某人跟李广在边地的地位可是相同的。
可惜,三年前李家的祖坟上忽然冒了青烟,得以与当朝太子结为亲家,这样一来,李广封侯将势不可挡!
程不识是怎么也不愿意被李广排在前头的。
“此事寡人是做不得主的!”刘荣笑着道:“还得到父皇御准,丞相朝议之后,才能有结果,不过卿之大才,寡人是知道,想来此事卿定将成为不二的人选!”
这个事情刘荣可没权利答应,要知道涉及到全国性的政策调整时,就连天子也不可以独自做主,至少他需要走一走朝议的过场,在得到大部分朝臣的同意后,天子才可以颁布圣旨,将之确定为法律。
不过,倘若这个事情在朝议和天子那里通过了,编纂大纲的主持人,除了程不识与都之外,还真找不到更
的人选。
本来之前,周亚夫是最合适最有希望的人选,但是,现在周亚夫的官职是丞相而不再是太尉,太尉职掌全事指挥权,而丞相职乃是辅佐天子,决策国事,这两者的差别太大了。
身为丞相,周亚夫已经失去了主持这个大纲编纂的契机。
程不识当然也知道这些事情,他在刘荣面前这么说,只不过是想到时候争取多一些的筹码,让刘荣去跟天子提名他做编纂大纲的主持人。
程不识当然知道都在天子心目中的地位,要取代都成为此事的主持者,他就必须争取来自太子的支持。
“这个臣是知道的!”程不识道:“臣只是希望,到时候殿下能在陛下面前,说起臣的名字!”
“这个……”刘荣看着程不识:“寡人答应了!”
“如此,臣拜谢殿下大恩!”程不识连忙跪地道,他心中自是非常高兴,有了太子的支持后,他只需要再争取到太后的同意,就有很大的把握,把都挤下去了。
到时候,这个大纲编纂一完成,通行全国后,他程不识就可以凭此功劳,受封彻侯,并在青史之上留下一个大大的名字,如此名利双收之事,他当然是十分乐意去做的……
送走程不识之后,刘荣闲着无聊,便去了行宫的后花园,牵着爱宠白白溜达溜达,由于午后的缘故,气温非常令人感觉非常舒服,花园之中的鲜花也盛开了不少,蜜蜂与蝴蝶穿梭于其间,往来忙碌,白白很调皮,它总是对那些飞翔着的昆虫感到很好奇,一双可爱的小眼睛,就是盯那些东西,不时的伸出爪子,企图去抓下一只来玩玩。
但遗憾的是,白白捕猎是一把好手,但是,它的爪子还不够灵活,根本不可能抓到那些狡猾的蜜蜂与蝴蝶。
刘荣看它好笑,便忍不住动手捕住一只在花上停留的蝴蝶,将之放到白白的爪子上,却被这小家伙一爪子抓到地上活活给踩死了。
“你这杀才!”刘荣又好笑,又好气的捏住白白雪白柔软的小脖子,抓住它那可爱的小鼻子,用力掐了掐。
白白伸出蓝黑色的舌头,在刘荣手上添了添,嘴中发出呜咽的声音。活像一个知道了错误的小孩子,在向大人求饶。
刘荣摇了摇头,把它放下来,白白的爪子刚一落地,它就立刻粘着刘荣的裤腿,高兴的撒着娇。
在花园中玩了一会,刘荣牵着白白,就要进殿,迎面就碰上了张常。
“殿下,燕王殿下派人来请您今天晚上过去赴宴!”张常走到刘荣身边,跪地拜了一拜道:“您去不去?”
刘荣耸了耸肩膀,老实说到蓟城只能久,刘荣只跟燕王刘定国见了两三次面,话也没说上几句。
刘荣不喜欢刘定国,这是他身边的人,形成的一个共识,许多人甚至认为,等回了长安,燕王的好日子怕是到头了。
而事实上,自从知道了燕王贪污了弛道的修缮费用后,刘荣确实就非常讨厌刘定国,而当主父偃把燕王的其他一些有趣的事情,告诉刘荣后,刘荣对刘定国就已经不能再用讨厌来形容了,唾弃与厌恶才是刘荣对燕王的真实写照。
若不是所谓的宗室关系与表面上的面子需要维持,刘荣甚至恨不得把燕王拿下大狱,让那个家伙尝一尝什么叫残酷。
“去!”刘荣想了一会,决定道:“为什么不去?寡人来这燕蓟这么久了,还没尝过他燕王的美酒佳酿哩!”
“诺,那么奴婢这就去安排仪仗等诸般事宜!”张常笑着说,他清楚太子的性格,在北军将官来到蓟城的今天,太子是怎么也不会驳了燕王的面子。
“记住,仪仗要盛大,准备要充足,寡人可不想日后被人说成刻薄宗室之人!”刘荣半闭着眼睛说。
“诺!”张常转身就要下去布置。
“等等!”刘荣叫住他:“告诉主父偃,今日寡人亲点他陪宴!”“诺!”张常只迟疑了一下,就下去办事情去了。
雏鹰卷 第一百一十二节 宫宴
暮之时,燕王宫中声乐绵绵。
恰逢战争胜利,又有强大的北军驻扎在城外,以燕王的铺张性格,今日的宴会,当然是要有多夸张,就有多夸张。
单单是那些长袖飞舞的歌女,就不知准备了多少,更不提那些为了张扬而摆出来的阵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