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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泡桐影里的旧夏天 >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恋城美术……”

“那不得了!我不去那里,还有什么地方能容得下我这尊大佛呢?”他笑得一脸媚态。“而且我听说恋城的美女就像夕原镇的泡桐树一样——遍地都是。我可是为了我暖洋洋的春天去长途跋涉!” 说着,还真就表现出一副垂涎三尺的­色­狼模样。

我说,“林感,其实你真没什么好的,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要脸!”

他说,“看你在大众面前还挺淑女的,怎么跟闫好好学得跟一女流氓似的。就你这样,你那双胞胎姐姐哪还敢认你啊!”

“你才跟闫好好打同一品牌呢!说话都是用一样的广告语!”

林感刚想反驳些什么,睡梦中的闫好好却突然抬头猛打一个喷嚏。留给林感满脸的唾沫星子,继而又倒头大睡。

于是那所谓的“毕业典礼”,现在重新回想起来没有苦涩、没有落寞,充斥的全是残留在好好口腔里好闻的咖啡香味。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米永生在电话里说,“回家过暑假吧,还有你们的十八岁生日。……米修很想你。”

好好将本该五天后的生日提前过,也算是顺便为米夏饯行。

酒过三巡,每个人都变得兴奋起来。

我说,“闫好好,我好想回家哦!从来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过。”啤酒漂着白­色­泡沫,一路奔流进血液深处,原本的冰凉很快变得灼热。

闫好好说,“从小到大,我们三个从来都没有分开过。小时候还一起洗澡一起睡,差点就没拿根绳子拴在一起了。长大后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左啃一口­鸡­腿,右灌一口啤酒,才接着道。“其实,那也怪林感,好好的女人不做,没事长成一男的­干­嘛?真他妈费解!”

“闫好好!你才发育错方向了吧?一开口就是个粗人。明明一爷们脾气,还要揣着俩馒头充女­性­!”

“嘿!怎么着!”闫某人拍案而起,震飞了林感刚夹到嘴边的大鱼丸。“这叫气魄、这叫豁达、这叫不拘小节。你丫懂不懂欣赏啊?难道非要跟个小媳­妇­似的整天期期艾艾,才对得起这胸部吗?”

“哎,我说你这人说话就不能含蓄点吗?这视觉污染、空气污染的还不够人受啊?!你还整天小范围制造听觉压迫。就不能为生你养你的党和人民着想一下吗?”

“我就一粗人!你一粗人的拜把兄弟就少道貌岸然了。明明就一泥鳅,还学人搞彩绘充当热带鱼!”

林感的手掌渐渐凝聚起真气,就像随时会发出一记铁砂掌一样。“你这女人是大姨妈缠身还是提前更年期啊?怎么跟只田­鸡­似的!”

“哟!这时候承认人家的染­色­体跟你不一样啦……”闫好好得意得浑身抽风,毫无保留地露出无耻的笑容。

本就不大的火锅店,说话一大声就跟舞台上打了聚光灯在身上一样。

见闫好好还想说些什么,我说,“行了行了,你们再胡扯下去,我都可以在这里摆摊收费了。说不定连这顿饭钱都能省下。(奇*书*网.整*理*提*供)”我用下巴指指快笑得撒手人寰的人群。

闫好好立马调转矛头叫嚣,“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家相濡以沫啊!”

林感委屈地重新在位子上坐好。“没什么文化,就别学人乱用成语。一起出门简直是奇耻大辱。”不过这嘀咕大概也只有他自己能听得见。

两人这才算消停了。

“米夏,你明天几点的火车啊?我和林感过去送送你吧。”半晌,好好搁下筷子说道。

我说,“算了吧,谁知道你们会不会又在火车站杠上,我可丢不起这老脸。再说了,我也就是比你们先过去两个月。等开学了大家又见面了。有必要那么依依不舍嘛!小别胜新婚。我们都呆一起十年了,我早就腻歪了。”

闫好好一脸鄙夷。“是是是,你就迫不及待地想见你那双胞胎姐妹嘛!哦,还有那个子彦哥哥是吧?揭了面具就整一大花痴,满肚子的花花肠子。”

我没有反驳。

对于好好的话,一时间让三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第二天,好好和林感还是来了。

米轩和大伯帮忙把行李安置到行李架上。确定一切都妥当之后,又免不了千叮咛万嘱咐一番。俩爷们絮叨得跟大妈似的。

却让人很窝心。

火车缓慢而悠闲地行驶着,不断剪辑车窗外的景­色­。

曾经常常想这样背起行囊,带着喜欢的书籍、喜欢的音乐,一个人踏上无休止的旅程。去看陌生的风景,认识陌生的人群,道听途说一些别人的故事。

一边漂泊,一边收获。

只是自己太过于依赖习惯。

就如现在,独自离开熟悉的夕原小镇,每一根神经都充斥着强烈的不安全感,而非自由。

尽管那是一个居住十年却并不真正属于过自己的家。过于忠厚的大伯,些许势力的大妈,还有从小到大不欺负我不爽的米轩哥哥,却都早已成为了我的习惯。

现在身边没有这些人,更没有好好,没有林感,没有所熟悉的任何。

铁轨直直地指向未知的远方。

我打开画卷,那是临着上车林感递过来的。

整个画面是华丽的紫­色­调。夕阳西下,落日群岚温柔地摩挲着。岁月留给粗大泡桐甚是沧桑的印记。一个束马尾的少女轻倚树­干­,背对着,看不见脸上的表情。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直顺而柔和。洁白的及膝连衣裙被风轻牵一角。那背影些许落寞、些许固执。四周被虚化的夏花却仍不可抑制得妖娆着。

这是高2那年,林感获全国银奖的水粉画作——《一米盛夏》。

从得奖之后,便一直被展览在­操­场边的玻璃橱窗里。

其实很多学校都如此,总爱紧紧抓住荣誉的尾巴,用作招揽更多学生的工具。早已见怪不怪了。

是米夏太过不忍。趁着假期,又溜回无人的学校去。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空荡荡的教学楼。

两两相对的教室。

这里曾是被千万遍诅咒过的地方啊!

走廊里散乱一地翻皱的教科书,还有密密麻麻写着答案的试卷。曾经那般轰轰烈烈,现时却也显得寂寞惆怅。

仿佛此处刚历经一场浩大的战役。没有失败者,也没有成功者。惟留一群少年被埋葬在纸张里的回忆。

在橱窗前徘徊许久,终于还是揭下那幅水粉画,卷起、塞进随身包包里。然后到画室找了林感另外的习作填补这个位置的空白。

掩耳盗铃亦是一种自我安慰。

孔乙己说过,对文化人而言这真的不能算作“偷”。不过是“窃画”而已,“窃画”而已。

“米夏!你在­干­嘛?”

声音很清脆、很突然地贴上右耳际。

转身,­唇­却不期然地擦过那个人的嘴角。林感薄红的脸无限放大在眼前。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像一把薄扇。

淡淡的香皂味道,夹杂些许泡桐树特有的清香,顿时在鼻尖蔓延开去。

心慌意乱。甚至,连最最习惯的呼吸也失去节奏。

我条件反­射­地退开,却褪不去脸颊上突如其来的温度。

那么一瞬间,不敢去查看属于他的表情,唯有一种乱­仑­的罪恶感在四肢百骸不可抑制地升腾。

“同学,你们在­干­嘛!?”门卫大伯捧着午餐盒饭从远处急急跑来。

林感看我一眼,拉起我撒腿就跑。

紧接着,一只带着一股异味的破旧军鞋从耳边呼啸而过。

回头望去,门卫大伯单脚立在原地,几根脚趾头露在袜子外面招摇。大伯想继续追却又担心洒了手中的饭菜。那纠结的表情煞是可爱。

林感大发慈悲地捡起鞋子,只一个潇洒的三分球动作,就准确无误地落在大伯抬起的右脚下。

“大伯,腿脚不方便,请服万通筋骨片!”

然后那小子就拿我衣角拼命地擦拭双手。一时间我没明白,半晌才反应过来。于是毫不留情地对着他背后狠狠踹去。

现在想来,他是聪明的。他用了最不着痕迹的方法,化解了那个亲吻可能带来的尴尬。

后,我把《一米盛夏》还给了林感。尽管那记载的是属于我们三个人的回忆。

据他本人说,这幅作品的灵感来自于某次米夏与闫好好两位同学闹别扭。米夏同学哀怨得跟林姑娘似的,活脱脱就一小怨­妇­。

我说,“那你­干­嘛不画闫好好啊?”

他说,“那时,闫好好正抱着一老泡桐树死活不撒手。哭天抢地的,像死了亲爹一样。要将如此惨绝人寰的画面表现出来,实在需要一种高境界。”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车厢里打足了冷气。

靠窗的位置,看得清晰风景斑驳的细节。

天空很蓝很­干­净,布着一道、两道飞机留下的白­色­划痕。宛若琼女飘飘的衣袂。

透过这样的气层,似乎连阳光都变得蓝盈盈的。

电台正播着那首《再见小时候》。就像为这次启程配着最契合的背景乐。

“突然发现时间变的很仓促

爸爸妈妈变的互相不认输

我放下相簿头靠着窗户

看着天空视线变模糊

童年糖果罐已经快溶化完

缤纷的气球在骊歌中飘散

我们就这样紧紧牵起了勇敢

隔壁班的女孩 我喜欢的女孩

她从来不爱我

抽屉还摆着被退回的温柔

再见了小时候 懵懂的我

现在的梦已经成熟

风在朗诵下课的钟 而时光静静的走

鲜­嫩­的梦已经熟透

夕阳洒落让剪影斑驳

旧旧的围墙外头悄悄围起未来的轮廓”

听得那么宁静、那么温暖,听得泪水把笑容硬生生赶下表情的舞台。

闫好好曾在作文里写,“米夏就是个人来疯。有时候像王熙凤,有时候又像林妹妹。只是一个人的时候容易感伤、容易不安、也容易孤单。”

后来我想,时间如果可以永远停留在有好好和林感斗嘴的日子,那我真的是个幸福得不像话的孩子。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观念里,坐火车是件极其浪漫的事。从起点至终点,米夏都没有阖上过眼睛。舍不得错过那些沿途的风景。

身体是疲累的,意识却是异常清明。

火车站永远都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尽管是这么炎热的午后。

我不敢胡乱走动,怕错过了前来接自己的米永生和米修。只得坐在行李上等人群慢慢散去。

即使,总是最害怕等待。

我无措地绞着手指,有些慌乱。

“米夏!”

才听见有人叫唤自己的名字,下一秒就被急跑而来的身影拥抱在怀里。

呆呆的,肢体甚至作不出任何反应。

“米……米修。我好想你啊——”半晌,我才听见自己不可抑制的哭声响起。涕泪濡湿了她衣衫。

米修很高。穿着高跟的凉鞋,我的眉眼只齐她的肩。

她轻轻拍着我的后背,像是哄一个小孩。“傻瓜,我和爸爸也很想你啊!很想很想!”

爸爸?

透过泪水模糊的视野,我吃惊地望向面前那个些许神似吴彦祖的中年男人。

他走过来抱着我和米修,眼里闪烁着不易察觉的晶莹。“小夏,回来就好。家里一直替你留着房间呢!”

感觉到他激动的轻颤,我有些恍惚。思念的疲惫、路途颠簸的疲惫,似乎一时间都找到了依托。有种无法言说的归属感。

第一次感觉,有时幸福到极致会让人有种舍不得呼吸的心情。

我说,“米永生,我想吃麦当劳!”

“……好,今天都依你!”他表情明媚,如同午后的阳光。

“米叔叔,结果过了十年,你这对双胞胎女儿还是一点都不像啊!”

我这才看见站在米永生身后的少年,满脸笑靥,温暖而­干­净。是……子彦。

第一章 那一场逆光的别离(…

子彦。易子彦。

第一次遇见还是穿围兜兜的年月。他六岁,我和米修四岁。还记得他拉着易伯伯的衣角轻轻说:“为什么这两个双胞胎长得一点都不像呢?”

白衬衫上面是一张怪清秀的脸。眼睛、鼻子、嘴巴都搭配得恰到好处。­干­净而温暖。比托儿所里见过的任何一个男孩子都好看,也更有礼貌。

那时候,他会跟着拼音念那些童话故事给我们听,会带着我和米修躲猫猫,会三个人手拉手一起向着太阳奔跑。

时间就像住进了糖罐子,每分每秒都沾染着糖­精­的滋味。

大人们开玩笑说,以后是要让易子彦和姐姐结婚的。而米夏不懂得。

“米修,什么叫‘结婚’啊?”

“结婚就是可以一起吃饭,一起玩啊!”

“那米夏怎么办?米夏也要和子彦哥哥和米修结婚。我们三个一起吃饭一起玩。好不好?”

于是我们打勾勾,于是我们有着三个人的婚约。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在一起。一起长大,然后变老。

所以,即使在离开的那一刻依然充斥着那么不真实的感受。

只是那时的自己怎么都不会明白,原来一些最单纯的想法也只能是留给童年的陪葬。比如,三个人是不可能结婚的,那违反了这个国家的“一夫一妻制”;比如,在发誓都没有任何意义的年代,打勾勾又能捍卫些什么呢?

在志愿表上全部填写恋城的大学,仅仅是希望可以和他们的生活重新有交集。

曾经千百万次地幻想再次相遇的场景。

第一句话该是优雅地说,“HI,见到你们很高兴。”

还是该幽默一把,“走,我们仨登记去!”

最后的事实,却是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我们之间就像隔了十光年的距离。我们错过了一起长大的年月,错过了一场年少轻狂的共同追逐。

记忆的脸孔被风吹得有些支离破碎。

还能够回到从前吗?——那个红樱桃般可爱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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