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毛冰冰与我住在城市的乡村里,我们住在一起是因为我们都没有多余的钱,我们把一间小屋用花布隔成两间,我睡里面,冰冰睡外面。我们的房间只有一扇窗户,正好在中间分开,所以我们一人拥有半个窗户,晚上的时候月光就透过那扇窗的一半照到我的脸上,而另一半则照到冰冰的脸上。冰冰就是躺在那样的月光下面跟我讲述了她的故事。
她当时17岁,一个人来到这个城市。举目无亲,漫无目的。
我记得我曾经毫不留情地打断她,我说我们都是这样来到这个地方,举目无亲,漫无目的。
冰冰没理我,她继续说下去。
她说当时她爸妈离婚了,她谁也不想跟。所以高中还差一年毕业她就逃跑了。她爸爸曾经来找过她,但最终却没能把她带回去,因为带回去还得多一个人吃饭呀。后来她爸爸就把她托付给一个过去的战友,结果那位亲密战友现在做生意早就做腐败了,冰冰住在他在外面给她安排的房子里,一段时间后的一个深夜她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事后那个叔叔说自己喝醉了,他说你千万不要说出去啊我可以给你钱用。不久以后冰冰又逃跑了。
这次她偷了他的钱,住在酒店的房间里。下午睡醒以后她就去酒店的大堂喝咖啡,在那里她认识了来自英国一个叫奈恩的小城的彼得,她的身上穿着偷来的钱买的崭新的裙子,她17岁的青春在素色沙裙的包裹下闪闪发亮,她骗彼得说她的父母做外贸生意,所以现在她一个人出来度假住在酒店里。
冰冰躺在那半个窗口淌过来的月光下面跟我说,也许那是我惟一的一次恋爱呀。
冰冰最后留在我房里的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出去找工作了。
我
我在一次城里的画展上又见到了冰冰,这次她跟在一个艺术家模样的中年男子身后。我正要上去跟她打招呼,结果她满面春风跟我礼貌地点了一下头就从我面前走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我在展厅的洗手间里遇到她,她说,别叫我冰冰,叫我莎利。
我当时心里想,你可当心点,丁宁随时就可以掐断你那瘦骨嶙峋的脖子。
没过几天我就见到了丁宁,丁宁主动跟我说,过两天上我家吃饭吧,我跟冰冰搬了一个新的房子。
我说,你又跟人同居了?
丁宁说什么叫“又”同居,跟谁不可以同居呐?
我当然什么也没有说,在这个城市谁没有一两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它就像一种毒性很浓的花朵,埋伏在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里散发馥郁的芬芳,在适当的时候它就开始腐烂变质,或者香消玉殒,或者爆发—击中了谁谁就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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