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8岁那年的春天突然就不能喝酒了。
那是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那天我没有化妆,一点妆也没有化,没有粉底,也没有胭脂,没有睫毛膏,只有嘴唇上有一层薄薄的润唇膏,润唇膏是没有颜色的,透明的,所以那天晚上的我看上去相当透明。在我28岁那年的那个瑃情勃发的晚上我是透明的,脸上很干净,表情很空旷。
我就是带着这副表情走进了小黑的酒吧。在那里我遇到了我的旧情人,老张。我记得我还喝了很多酒,跳了一会儿舞,在舞池中央,我像个左右摇晃的陀螺一样。
后来我就回家了。
早晨醒来我躺在我自己的床上,然后我接到我的旧情人老张的电话,他问我:你是不是想我了?
我躺在床上咕噜:哪有的事呀?
他说你昨天晚上泪眼朦胧含情脉脉,你怎么啦?我觉得……你是有点想我了。
我说不可能!我就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如果你有幸看见我做了那是因为我醉了,我醉了!
我挂了他的电话。
然后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关于我喝酒以后的事,我想了一会儿,我发现—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啦!从某个动作以后,那个动作可能是我伸手去拿杯子,可能是我站起来去上厕所,也可能是我看见了某个熟识的人,挥手跟他打招呼……总之这以后的事我就全不知道了。
就是这样,当我发现自己在酒醉以后什么都想不起来了的时候,我决定不喝酒了。
从那时开始我还发现我除了不记得喝酒以后的事还有很多人和很多事我都渐渐地不记得了。这就是我在28岁的春天发生的事。
那一年我28岁。但是我不觉得我的28岁有什么风华正茂青春当头的感觉,相反我认为我的青春就是在和稀泥,越和越乱,有时候我甚至感觉自己简直就是乱世佳人。当我胡乱地撞到一堆同样乱糟糟的人群中的时候,当他们表情麻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偶尔会想到我的与众不同,当有人跟我说这个城市越来越混乱的时候,我就说,乱得好,乱世出佳人,比如我。
但是自从那天早晨醒来发觉自己酒后失忆,我对自己乱世佳人这个定义也模糊起来了,我想我一定曾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否则无以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