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发现了李寻欢真的身怀绝技武功高强之后,卓乐很兴奋,打了鸡血似的晚上都要睡不着了。想想吧,以前只能在电视里看见那些演员飞来飞去,随手一挥就山崩地裂,比TNT还厉害,太假了。而真人武打电影拳拳到肉显得又很吓人。现在亲眼目睹了传说中的轻功和暗器,姿态优美绝对真实,怎能叫一个快被寂寞无聊伪装小朋友生活弄疯的人不激动?
李叔叔是个脾气很好很宽容的人,肯定不会对一个小朋友的好奇心发火对不对?所以偶然间“不小心”掉下一个茶杯或者撞翻一个花瓶,看他干净利落的一掀一提物归原处,完全可以理解的吧?
李寻欢显然知道卓乐在打什么鬼主意,不过就如同她猜想的一样,每次都装着不知道,满足她想要近距离观看武功表现的愿望。于是一开始卓乐还只是丢茶杯,后面就变成扔书本,扔毛笔,具体操作程序为大叫一声“李叔叔小心”,随后飞去一本很厚的书,看他身手敏捷的一把抓住,随便一抛,放回原处,便乐不可支连连拍手。其实这挺无聊的,不过李叔叔还是很有耐心的陪她玩。要不是想到礼貌问题,卓乐是多么多么的想丢刀啊剑啊之类的凶器过去啊——吴大人卧室里有很多这种东西。
不过“看李叔叔表演”的小游戏只持续了十天不到,就被吴大人无意间发现了。一向疼爱她的吴大人为此发了好大的火,狠狠的骂了她一顿。卓乐自知此举不妥,一句话也没说,乖乖听训。倒是当事人之一的李大侠看不下去出来劝解。
“吴兄,不过是和小孩子闹着玩而已,何必这么当真。”
“就因为是小孩子才更要严加管教。你李叔叔练的武功不是用来玩耍哄人开心的玩意儿。别仗着他不责骂你就变本加厉骑到人头上去。那是你的长辈,先生!还不快给李叔叔磕头认错!”
卓乐是真被吓到了,吴大人身材魁梧面容凶恶,这般声色俱厉的样子足足可以吓坏任何六岁的小女孩。自我反省了一阵,也许江湖中人都把名声脸面看得比什么都重,既然吴大人大发雷霆,也许她的行为真的很过分,只是李寻欢人好不说而已。所以缩着脖子乖乖走到他面前,双膝一弯,委委屈屈就要跪下。
李寻欢是真把卓乐当成后辈来看,他少年得志又身出名门,尽管天生温和宽厚,也是自视甚高,绝非随随便便能给人家演猴戏的性子。要不是因为和卓乐相处甚久又怜她懂事聪明从不任性,换成其他孩子,不说责骂,说不得拂袖而去再也不予理睬。
人只要对谁有了好感,不喜欢的举动也会变得顺眼起来。卓乐用这种小手段想看他显示武艺,他还觉得她总算有了几分孩童的天真,和自己也亲近得多,不再像之前那样客气文静得像十六岁而不是六岁。眼下看着卓乐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咬着嘴唇作势要磕头,急忙拉着她的手让她站起来:“吴兄,小事而已,用不着小题大作。卓乐身体差,吓坏她就不好了。”
吴大人又何尝不心痛女儿,只是他虽宠爱女儿,却不愿看见女儿恃宠而骄养成娇蛮无理的性子——现在就敢仗着李寻欢疼爱她把他当街头卖艺的,以后还不知道长成什么样子。见卓乐眼中含泪欲哭不哭,心里早就软了,只是嘴上还不肯放松:“孩儿,李叔叔乃是当世大侠,人人敬重,你若是想求他露上一手却也不是不行。可不应该这般无礼拿他当卖艺的戏弄。那是叔叔疼爱你不愿与你计较。要是遇到脾气急躁的江湖中人,管你是不是小孩,劈头就是一掌。你可明白?”
卓乐垂着脑袋,想起看七侠五义的时候白玉堂大闹东京,就因展昭被封为御猫,觉得伤了他锦毛鼠的名头。看来她的确是不懂事,自以为无所谓的小玩笑,其实却大大无礼。不过是李寻欢人好没吱声罢了,于是低声说:“孩儿知错了。李叔叔,对不起。”
李寻欢笑着说:“罢了罢了,本就是想哄她一乐,倒变成她的不是。不过想看看李寻欢是否虚有图名,吴兄再责怪卓乐,就是拿我当外人。长辈和小辈玩笑取乐,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吴大人正色:“正因为不拿当外人,才要叫她敬重你。”
李寻欢见吴大人口气松了,遂转移话题以免他再拿此时做文章。他心性豁达,并不很把这事当真,摸了摸卓乐的头:“不就是好奇想看李叔叔的武艺么,吴兄,借你的佩剑一用。”
拿着吴大人的长剑,李寻欢来到外面的院子里。天气正寒,飘着小雪。他站定后拔/出剑来。朗声说道:“世人皆道李寻欢飞刀成名,吴兄,今日便请你评点评点在下的剑法,如何?”
吴大人哈哈大笑:“即使如此,今天我可要一览小李探花的绝世剑法了。”
李寻欢一声清啸,手腕一抖,舞出一个剑花,剑走轻灵,白衣翻飞,地上积着很厚的雪,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的脚步,身轻如燕踏雪无痕,大概便是如此。卓乐不懂武功看不出什么门道,只觉得他舞得真优美,不像是剑法,反倒是有点像在跳舞。一把长剑到后来已经看不清楚,只有一道雪亮的白光,游龙般在雪地上翻腾跳跃。天上的雪越下越大,越下越密,竟没有一片沾在他的身上,全部被激荡的剑气吹开,白雪红梅,在半空中飞飞扬扬,煞是好看。
脑海中不禁就出现了那首讲述舞剑的诗句:“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