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
李寻欢脚步一顿,纵身而起,长剑疾舞,将几朵被剑风吹下的梅花稳稳拖在剑身,含笑而立:“可惜,我却不是公孙氏,卓乐谬赞了。”
卓乐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的把脑子里想的诗给念了出来,虽然经常暗赞李寻欢长得好看,可是当面赞美他是佳人什么的.........这算不算在调戏他啊?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幸好她披着萝莉的皮子,李寻欢再聪明也想不到那方面去。
“上次习字时念过一次,没想到你竟然就记住了。真是聪明。”
李寻欢看着她的眼光毫不掩饰那股惊叹之意,卓乐默默在心里流泪,李叔叔,她真不是神童,作为一个前中文系的大学生,唐诗宋词还是能背下一点的。话说,这究竟是什么朝代啊?之前以为是架空可又有唐诗。幸好,幸好,要以为是她作的诗,神童的大帽子跑不掉,杜甫晚上还会来告她剽窃。
吴大人看得技痒,大手一挥接过剑去,纵身翻过走廊栏杆跳下雪地:“什么湿啊干的我听不明白,寻欢,你的剑法也不输你的飞刀。可惜世人都只知道小李飞刀,却不知小李飞刀的剑一点也不差啊,哈哈哈哈。来来来,看看哥哥我的剑法如何!”
他的剑法就和他人一样,很有个性。刚才李寻欢舞了半天的剑,地上积雪都没溅起一点,吴大人一下去立刻就被踩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哈哈有声,把剑舞得和大刀似的虎虎生风。可惜了那一树梅花,估计等吴大人舞完,掉得也差不多了。卓乐看得瞠目结舌,心想人和人咋就差那么多呢?真不知道李寻欢为什么会和吴大人交情好得什么似的。他们一个就像是海中大石,一个却是羊脂美玉,怎么看怎么都不是一类人啊。男人的友情,真神奇。
这时,李寻欢不动声色的站在她身边,为她挡住了从走廊另一边吹来的寒风,伸手握住她的,一股暖流从他手上传来,卓乐顿时觉得就不冷了。心道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功?果然名不虚传,厉害厉害。一边想着一边抬头看上去,正好和李寻欢的视线对上。见他又黑又亮的眼睛里露出一股有点顽皮的笑意,还把一根手指竖在唇边嘘了一声。卓乐愣了愣,恍然大悟,他这是故意转移吴大人的注意力,叫他兴起舞剑,不再责备自己。胸口一热,几乎都要落下泪来。
李叔叔啊李叔叔,你真是,真是好到叫人无话可说,不喜欢都不行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卓乐是他家亲戚呢!惭愧的是,她总想着怎么疏远他不要被卷进奇怪的麻烦里,一点也不值得他真心相待。
卓乐并不是一个冷漠不懂回报的人,拉着他的手,摸到他指尖的一点茧子,想必是练武习字留下的。暗暗一咬牙,既然李寻欢对她这么好,她还眼睁睁的看着他日后倒霉生病半死不活,简直就禽兽不如。受人之恩当涌泉相报,别人待她好,她也就一定要待别人好才行。
决定了,不管怎么样她都要试一试,一定让想办法让李寻欢顺利和林诗音成亲,避开龙啸云那家伙。这样的话他就不会再遭遇未来那些不幸又悲惨的事情了吧?
李寻欢还在摇头叹息那树倒霉的花,忽然觉得手上一紧,卓乐死死的抓住了他的手指,不禁奇怪的低头去看。只见卓乐面容沉静,眉宇间却透出一股坚毅之色,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不禁暗自纳闷。
这小小年纪的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可真不明白。难道,他真的已经老了?
年仅二十三岁的探花郎好笑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年底太忙,加班什么的太讨厌了,泪奔。
我华丽丽的日更计划啊~~
再次重申,这真的不是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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