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都哈?”
陆石武也反问了一声,话一出口,他就反应了过来,‘亚都哈’是匈奴语‘什么人’的境思,对方是匈奴铁骑。
格老子的,怎么在这里就跟匈奴人碰上了?!
对方听到陆石武用匈奴话,字正腔圆的反问,显然吃了一惊,下意识的放缓马速,继续用匈奴语追问道:“我们是金帐狼骑,你们是那个部落、、、、、、”
陆石武用战靴上的马刺,狠狠顶着马腹,使跨下的战马全力加速、加速、再加速,百步距离,转眼即至。
“我们是、是、、、、、、是你爷爷!”
陆石武狂野的吼叫道,他长刀高举,抽出一道比月光更加凄冷的圆弧,已把那名满面惊惧,勉力举刀招架的匈奴汉子,连人带刀的劈成了两半。
“杀!”
陆石武第一个纵马冲入匈奴人的铁骑中,鲜血飞残,惨嗥顿起。
“轰!”
随即,两队铁骑的相互冲锋,就如两道迎面相撞的滚滚洪流,全力拍击到了一起,发出暴雨雷鸣,摧毁天地般的巨大声浪。
“杀啊!”
无论是匈奴人,还是陆石武所率领的贪狼精骑,都撕裂喉咙般的喊叫起来,同时把手中的长刀用力挥劈砍下,黑暗之中的遭遇战,根本就看不清楚对方有多少人,所谓的战术配合,更是牛皮空谈,在这个时候,要想保住性命,只能依靠个人的勇武,和在最短的时间里,用手中的长刀,把身周的敌人全部杀死。
时间仿佛成为定格,空气也似凝滞。
接着,又随着一道道刀光、低吼、撞击、惨嗥,如火山般爆发开来。
二百二十九章 相逢
天色渐明,战斗仍然在继续,淡白的晨曦里,升腾着腥红的雾气,整个旷野,交织着惊天动地的喊杀声。
铁骑,最具有杀伤力时,是冲击、挥砍,但现在,双方纠缠在了一起,无分彼此。
地上,到处都是残肢断臂,鲜血汇成了河流,受伤的战马趴卧着,伸着脖子惨嘶,随即,就被头顶上空,盘旋飞舞的铁蹄踩踏成肉浆。
“呜~~”
“呜~~”
凄厉的牛角号声,同时从旷野的两端响起,瞬间,那声音弥漫天地,接着,是能让大地都震颤的马蹄声,无数士卒从远方冒了出来,他们喊叫着,挺举着兵器,加入战斗中。
小规模的遭遇战,随着各自人员的加入,渐渐变成了大型的战阵攻杀,如同绞肉机一般,收割生命。
滚滚烟尘被风吹散,显露出来了双方刀如海、枪如林,铁甲铿锵如带状延展到天际的大队人马。
北边的小土丘上,耸立着两个羊毛大纛,众卫士如同群星拱月般,守护着骑马站在土丘最顶端的两个人。
“王爷,你看。”
战场上,瞬息的犹豫,都有可能决定整场战役的胜败,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昨夜派出,准备埋伏起来,袭击陆恒右翼大军的金帐狼骑,为什么会在半路被截击的问题,已经没有丝毫意义了。
年已五十。身披黄金甲胄,面如冠玉的李寿,扬着马鞭指指点点地说道:“这个地形,很特别啊,对于双方而言,都不适合大军剑阵展开,王爷,你率人坚守住这边。我领军去占领那边的山岗,这样,我们就有了居高临下的地利优势。”
李寿阴冷的声音里。遽然多了某种炽烈的情感:“也许,借着地利优势。大军再狂卷而下,凭此一战,便可斩杀陆恒,大获全胜呢。”
独眼鹰鼻的匈奴大王巴兰比,循着李寿马鞭所指的方向看了看。又瞅了李寿一眼,狼一般的窄脸上,闪过嘲讽的笑意,他点了点头,同时手一挥,示意手下的匈奴铁骑摆开阵式。
不错,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地形。莽莽青山环绕着一块巨大地谷地,中间,偏偏脊梁般的多了一道巍巍山岗,谁能够占领那道山岗,谁就能抢到整战战役中地地利优势,这,是无庸置疑的。
但脚下这个小土丘,也同样重要,如果守不住这里,冲到山岗上的大军。就如无根浮萍,会被困在了孤岛之上。
而要坚守住这里,就要承受敌人冲击,会造成的巨大损失,这,也是无庸置疑的。
不过此刻,却不是斤斤计较之时,同时,巴兰比对自己地八万匈奴铁骑,又有着强大的信心。
哼,李寿,你现在就开始算计人了,等斩了陆恒以后,再慢慢的跟你算帐。
听着高亢入云的喊杀声,看着前方人仰马翻、鲜血飞溅的场面,感受着胯下战马的抖动,和充满战斗激|情的低嘶,昔日受尽侮辱地一幕幕,在脑海中画卷般闪现着,年已三十的巴兰比,忽然有种想仰天长啸的冲动。
陆恒,你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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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寿率领着手下的三万精骑,仿佛箭头一般,直扑向山岗的最高处,另外的四万步卒,则如鹤形展开双翼,庞大而有序的步步为营的随之跟上。
战阵之道,以正合,以奇胜,这些久经训练的四万步卒,就是李寿的正,这无坚不摧地三万精骑,就是李寿的奇,虽然是在和匈奴人联合作战,但骨子里,李寿最相信的还是他自己,所以他排开的阵形,攻守兼备。
近了,越来越近了,还有四、五百步远,就是山岗之巅。
在疾驰中,李寿忽然觉得眼角,掠过一抹寒芒。
此刻,如同血色红丸的太阳,正从远处的地平线升起,秋天的风,却在忽然间,有着冰冷的寒意。
首先看见的,是一只闪着寒光的枪尖,映射着朝阳,随那枪尖的缓缓升高,一面血色大旗跃然出现,并在狂风中猎猎作响,旗面上,绣着一个深黑色的‘陆’字,张牙舞爪,流露着一股睥睨天下的强大气势。
陆恒,想不到这时候就与你碰面了!你、你也看中这个山岗了么?!
瞬间,是满嘴苦涩,是渗杂着深深恨意、愤怒,和一丝压抑不住欣赏的复杂神情,出现在李寿的眼眸中。
收缰、驻马、剑阵。
这时候,再继续冲击,强占山岗已没有意义了,还不如剑阵守候,等着两翼的步卒跟上,再与对方决一死战。
只见对面血色大旗下,出现了一个纵马疾驰而来的黑色身影。
实在是太狂妄了,那高大身影,竟然是不着甲胄的宽袍,两只大袖因为高速疾驰,仿佛翅膀一样在身后展开、飞舞,长发不束,刀削奔砍的脸颊上,有着一道闪电般抽动的伤疤。
这身影,曾无数次在噩梦中出现!
此刻,那人也正从大旗下面,抬眼向这边瞅来,两人的目光,对撞在了一起。
虚无中,似乎传来了一声刀剑交击的低鸣。
“陆恒!”
这声低呼,几乎是从齿缝之间挤出来的,发出毒蛇吐信般的丝丝怪响。
李寿的眼眸下意识的收紧,他身披的华美大氅,也不知是因为迎面吹来地朔风。还是因为从对面传来的那无法言谕的威压,‘唰’的一声,向后伸展开来,如同一片受到惊吓,而准备逃逸的云。
在陆恒的身后,出现了一道弥漫视野,折射着无数钢铁寒光的滚滚洪流,又因为陆恒手掌的猛然抬起。那道明明可以,如泰山压顶般奔泻而下地洪流,竟有奇迹般的停止了滚动。
因为大力拉缰。无数战马在同时扬蹄长嘶,鬃毛炸碎。在阳光的朝射下,纷乱而迷离,但却没有再踏前一步。
这种含蕴万钧之力地停驻,森严如铁的纪律,却比奔泻而下更显示出来了力量。因为,那是一种如臂使指,引而不发地极致。
这些年,李寿曾无数次面对战阵,面对厮杀,但在此刻,他也不由微微变色。
雄浑的号角声此起彼伏的响叫着。更有一校校鸣镝用刺耳的尖叫,撕裂长空,这些举措,都是在指挥身后的兵卒,及时调整战阵布局,更有弓矢,射住双方阵角。
对于所有人而言,双方中军主力地意外相遇,都是一件措手不及的事情。
“李寿?”
随着一声喊叫,是能把天上乌云都震裂开来的狂笑:“生命。真是一件让人充满欢喜的过程啊!”
陆恒黑袍狂舞的身影,似乎刺破苍穹。
欢喜?
欢喜个屁!
片刻之后,李寿明白过来了,他冠玉般莹然的脸色,闪现过一抹受到轻辱的潮红,陆恒,看来,你是把我李寿,当成一道可以任意品尝地大菜了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寿扬鞭叱喝道:“谁人替我上前,去取这狂妄之辈的头颅!”
“末将愿往!”
话音还没说完,一名身骑枣红烈马的悍将,已从李寿背后闪身出来,催马挺枪,如同狂飙一般的向陆恒扑去。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三五年。
距离陆恒率领陆氐族兵奔袭匈奴山城的昭泰二年,已有十多年了,这十多年来,由于交战厮杀,双方的阵营中,都涌现出来了许多斩将夺旗的猛将,可陆恒的名字,就象是天上高不可攀的星辰,而被世人尊为天下第一刀,至今,在茶坊市井间,还有人说唱着陆恒当年,以纵横之鞭的势头,横扫草原,在弱水河边,一刀劈杀血狼楼班地传奇。
只是,这些年,陆恒晋身为王爵,掌全国军政大权,再非当年一怒杀人、流血五步的轻狂少年,便是陆恒的属下,也没有几人看见他再次挥刀。
所以,对于陆恒天下第一刀的威名,有很多人,都渐渐抱着怀疑的态度,特别是做为并州一方,敌对阵营的勇士,他们经常叫嚣着,要用陆恒的性命,来见证自己的勇武。
对于他们而言,关于陆恒怎么怎么厉害的那些传闻,都他妈的是因为陆恒今日的身份地位,而在拍马屁、吹牛皮呢。
此刻,从李寿背后冲出的人叫曾彪,是并州军中威名最盛的猛将。
陆恒冷笑,现在双方都在剑阵对峙,如果自己率军不顾一切的冲击敌军本阵,可能会胜,但也可能会败,因为这个地形,实在是太过窄小,并不适合大军完全展开。
对面的并州军,剑阵相候,恐怕也是因为没有胜利的把握吧。
自己的手下,是经过十年训练出来的精锐,李寿的并州军,匈奴人的铁骑,又何尝不是百战雄师?
所以陆恒打算,先跟敌军对峙着,等后面的弓弩部队上来了,等秦翔率领的铁骑按照他刚才的命令,抄了联军的后路,他再中间开花般的发力。
此刻的陆恒,仍然抱着,要把联军全歼的心思。
来的好!便斩你祭旗!
盯视着疾驰而来的敌骑,陆恒制止了身后部将们的请命,他手一抬,一柄七尺长刀,已变魔术般的显现出来,清冷的寒光,象水银一般,在锋刃间游走不定。
有多长时间了,没有亲自上阵上敌,久违激|情,让陆恒的双眸,闪动着嗜血的兴奋。
双方剑阵的千军万马,在此刻,都情不自禁的瞪大眼睛,摒住呼吸。
万众瞩目下,只见陆恒跨下的战马先是一个人立,接着,发出一声狮虎般的咆哮,狂奔而出,陆恒那身宽大的黑色袍服在一起一落之间,再次猛然向后伸展开来,仿佛来自地狱的黑色火焰,熊熊燃烧。
一人一骑,竟然给人一种山崩海啸的力量。
“杀!”
蹄声似奔雷,双骑在快速接近着,曾彪的咽喉中,发出遭遇弓虽暴般的高亢喊叫,似乎唯有如此,他才能使自己,保持着继续向陆恒冲锋的勇气。
在双骑即将交错的瞬间,曾彪从马背上猛然挺身,啮牙咧嘴,把长枪对着陆恒的心口,用入洞房的力量刺出。
就在这时,他看见了一片刀光,一片如东海月升,璀璨的让人下意识闭上眼睛的亮丽刀光。
“杀!”
两军剑阵的士卒,也情不自禁的跟着喊叫起来,这种勇士对决,最是能激发做为一名战士,骨子里的那份荣耀和热血,密如急雨的马蹄,那里是在踩踏着草地,分明是在踩踏他们的心灵。
喊叫声蓦然而止。
双骑交错而过,所有人都觉得眼睛一花,根本就没有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听见筝鸣般的刀啸,余音缭绕的扩散开来。
只见曾彪仍然保持着纵马疾驰,挺枪突刺的悍勇身姿,但在冲出十多步远后,先是闪着寒光的枪身悄然断裂,接着,曾彪的上半截身子,就象是被劈开的木柴,也开始错位偏移。
那飘在空中,缓缓落下的上半身,随即,就被受到惊吓战马的后蹄踢中,平飞了出去,鲜血如瓢泼洒下。
这时候,曾彪口中那声喊叫着‘杀’字的长音,才算是完全断绝。
这,这是什么样的一刀啊?!
所谓的劈山开石,也不过如此。
一时间,寂静无声,唯有风,从青草的缝隙间吹掠而过。
陆恒圈马而回,黑袍如波涛一样起伏着,一滴血珠顺着长刀的锋刃,缓缓滚动着,又在刀尖处徐徐滴落而下,所有人似乎听见了,血珠掉落在草地上,那声来自灵魂深处的惊悸叫喊。
陆恒长刀遥指,笑道:“李寿,你手下,都是这样的废物么?”
这时候,众人才回过味来,陆恒手下的兵卒,一个个热血沸腾,他们用手中的兵器大力敲击着胸甲,纵声高喊,意气飞扬。
而并州军,则色变气沮,满面惊惧,不敢正视在场地中央,横刀立马的陆恒。
“备战!备战!!”
李寿下意识的喊叫道,策马后退,他觉得陆恒刚才扬刀一指,虽然相距颇远,但有股仿佛实质般的杀气却已扑面袭来,自己身后虽有千军万马,但陆恒要是策马冲击而来,夺取自己的性命,却是根本就阻挡不住的。
退后两步,李寿反应过来,知道此刻,正是士气可鼓不可泄之时,当下冷笑道:“陆恒,你不过是有匹夫之勇,这可敢冲击我的战阵?!”
就在此刻,从远处,遥遥传来惊天动地的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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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章 转折点
就在陆恒和李寿两军对峙,各自虎视眈眈之时,相隔数千夕距离”原本厮杀在一处的战场,却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
做为接应者,骆义率领玄武营的兵卒,也从后面赶了上来,他发现前方的地域太过窄小,不适合兵力展开,就算自己率军上去帮忙,也只是混战一场,不能获得绝对胜利。
于是,骆义示意手下的兵卒停止前进,同时把弩床推出,以半月形剑阵,两边留出狭窄豁口。
陆石武率领的贪狼营,全部都是骑兵,都是悍不畏死的彪形大汉,以冲阵破敌为主,是七大营中最快锐的刀锋,而洛义所率领的玄武营,则是步骑结合,更配备有重甲、橹盾、锁子马、还有大批弩床,可以算的上是最厚重的盾牌。
骆义坚信,这世上,没有任何一支队伍,能够正面冲垮玄武营的阵式,能够在玄武营弩床的攒射下不崩溃。
“陆石武啊陆石武,想不到你小子,也有吃憋的时候啊!”
骆义一边幸灾乐祸嘲笑着,一边命令道:“吹号,打旗语,让陆石武那个秃瓢,率领他的人马,从我战阵两边的豁口退下,我要让他看看,我们玄武营是怎么打仗的,我更要让他明白,我们玄武营,才是七大营中的最强战力。”
“以后,他陆石武在我们面前,再也没有嚣张的资格了。”
骆义热血沸腾,连呼吸都要粗重了许多。
陆恒组建的七大营,可以说是集大齐帝国全国精锐。在后来地十年间,又经过不停的筛选、淘汰、完善,每营各有特长。无分上下,但七大营的几个统领,个个又都是心高气傲的人物,相互之间彼此不服,在这七个人里面,陆石武、骆义、曹志三人,可以说是叫板最厉害的。如果不是因为军规所限,都有可能拉着属下人马,找个地方厮杀一场,来分个名次高低。
军人,争抢的是什么?不就是一个用敌人尸首。堆垫起来的荣誉么!
“呜~~”
听到牛角号声,凶兽一样凌厉挥砍,浑身上下仿佛血洗的陆石武,翻腕一刀。将一名迫身近前的匈奴铁骑劈落马下,然后旋马回身,长刀幻化出一个滴血光轮,护住全身要害,这才回头瞅了一眼。
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但七大营之间,也经常搞个联合演练什么的。所以陆石武瞬间便明白了骆义的意思。
战争,就是为了胜利,如果自己不能迅速退出混战,等骆义以弩床形成的半月战阵压迫上来,到时候,万弩齐放,敌我皆亡。
此刻,大队人马压上来了,再继续进行混战已经没有意义。
只是,实在是有些不甘心啊。拼杀了大半个晚上,却让骆义这家伙来摘挑子。
“撒!撤退!”
“撒出战斗!”
陆石武扭头对身后的号兵喊叫道。
号兵一手提着刀,一手把跨在腰上的牛角号擎起,吹出撤退的短音。
虽然是混战绞杀,但做为一军主将,陆石武的身后,永远跟着数名护卫、号兵,和高举贪狼大旗的陆新。
相比陆石武的杀气腾腾,威风凛凛,掌旗官陆新是所有人中最狼狈的。
他虽然力大无比,但抱着一个有两丈多长、六十多斤沉地旗杆,绝对不适合贴身肉搏,如果不是因为他抱着的大旗,代表着贪狼营的荣誉,所有的士卒都豁出性命的保护他,虽然穿着双层铠甲,恐怕也早就被匈奴人的弯刀给砍死了。
陆新鼓着青蛙眼,撅着兔唇,头盔歪斜,肩膀上的披甲也掉了,脸上和身上溅染着浓稠地鲜血,怀中更有一个,不知是谁人的血淋淋的断臂,举着大旗在马背上摇摇晃晃,一脸受到惊吓的神态,好象没有听见陆石武命令撤退的话语。
对于刚刚步入战场的陆新而言,这样的惨烈厮杀,地狱场面,有些超出了他心灵所能承受的范围。
梦游般,陆新落在了队伍的最后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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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
从匈奴人的营阵,也传来了命令退出战斗地号角声。
混战的双方开始逐渐脱离,一派狼藉的战场显露了出来,到处都是血肉模糊的尸体、倒卧的战马,和在血泊中呻吟惨嗥的士兵。
金帐狼骑的万骑长图巴,几乎把牙都要咬碎了,腮边的每一根胡须都在颤栗。
他不甘心!!!
在万骑长图巴的心中,他手下的金帐狼骑,是天下最强大的队伍,任何一名士卒,都能轻而易举的杀死十多名汉狗。
关于十多年前,追杀奔袭穹庐山城陆氏族兵的失败,那只是一场意外,再说了,当年的血狼楼班,又怎么可能有他图巴勇武、睿智呢?
可昨夜的遭遇战,却让万骑长图巴的骄傲,几乎要崩溃塌陷。
五千多名金帐狼骑,此刻,还能够骑在马背上,退出战斗的却只有二千来人了,从地上横七竖八倒卧的尸体就可以看出,大多数都是他的手下,也就是说,接近三千名金帐狼骑的勇士,永远失去了性命,而敌人呢?杀死的敌人最多才一千多点,这,怎么可能?
万骑长图巴认为,这是因为昨晚天太黑,在骤然遇袭的情况下,他手下的狼骑都还没有做好战斗的准备,而被卑鄙无耻的暗算了。
万骑长图巴还认为,这是因为敌人的盔甲太厚,便是以他的力量。在劈斩了三四个敌人后,也有力竭停滞的感觉,优质的龟兹弯刀上。更出现了米粒大小地缺口,而且敌人挥舞着带有齿刃的长刀,样式也太过怪异凶厉,他手下的狼骑,就是因为一时间的不适应,所以才吃亏的。
万骑长图巴更认为,金帐狼骑最大的优势。是依靠从小就练出来的、精湛地马背功夫,在策马狂奔中,旋风般的挥舞弯刀,轻捷的象一片云,让敌人防不胜防。悍猛的象闪电,让敌人无可阻挡,战斗的失败,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双方绞杀混战在了一起,他手下的狼骑,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长处。
一千个不忿,一万个不服,但因为身后,命令收兵的牛角号声,万骑长图巴也只能瞪着血红的眼睛。约束手下退出战斗,但在内心深处,目巴却有着一股几乎要压抑不住的冲动,那就是再次扑上去,让手中的弯刀渴饮敌人的鲜血。
就在这时,图巴看见他手下一名叫托马斯的千骑长,或许也如他一样,有着深深的不忿,所以在后退的过程中,一个单蹬俯身。用手中地弯刀高高挑起一柄,斜Сhā在草地上的滴血弯刀,然后扭转身形,扬声吐气,用力挥砍。
“铛~~”
阳光下,那柄被高高挑起的弯刀,在升到最高处后,又堕落而下,托马斯的挥手疾劈,正击中在弯刀的刀柄处,随着一声脆响,那柄弯刀猛然发出一声厉啸,幻化成为一道快速旋转的光轮,电射而出。
这一手,是托马斯独有的绝活,所有的匈奴战士都情不自禁的喝了一声彩,循着刀光瞅去。
战场上,也存在着潜规则,如果交战的双方,都同时吹号示意后退,那么,就不能再用射箭等方法暗算对方。
所以,那柄电射而出地弯刀,不是要杀敌,而是要羞辱对方,目标选择的是,对方队伍最后面,斜指长空的贪狼战旗的旗杆。
“嗖~~”
仿佛只是一阵风,更何况此剂的陆新,还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他只觉得手中一震,便看见自己高举在半空的大旗,以一种缓慢的姿态,中分断裂,斜堕而下。
接着,陆新胯下的战马,也不知道踏到了什么,忽然间,受到惊吓般的人立长嘶,使抱着半截旗杆,毫无准备的陆新,从马鞍上重重的摔落到了地上。
这个屁墩,正砸在一滩汇聚的血泊上,血水四溅,发出能让整个战场都听见的脆响。
短暂的寂静后,所有后退的匈奴人都哄笑起来,并刻意的使之哄笑声高亢入云,借此舒解心中的郁闷,而万骑长图巴的声音,是所有人中最响亮的,他远远的指着陆新,一边嘲笑着,一边叽叽咕咕的说个不停。
随着图巴的叽叽咕咕,他身周的匈奴人跟着高声怪叫起来,似乎就因为对方战旗被斩断,陆新摔落到地上,他们因此而成为了刚才战斗的胜利者。
率领手下精骑,在撤退途中的陆石武,圈马回身,正看见陆新的窝囊样,恨不能冲过去,把陆新给劈斩了。
丢人!
实在是太丢人了!
就在这时,只见身材高大魁梧的陆新,狼狈不堪的从地上爬起,他捡起那杆被斩断后,只有八九尺长的贪狼战旗,指着对面的匈奴万骑长图巴,憨憨的问身边一名贪狼营的战士:“他,他在说我什么?”
那名贪狼营的战士并不通晓匈奴语,不过,他也在心中暗怪陆新丢人,当下,没好气的回答道:“说什么?说你傻呗!”
只见陆新那双育蛙眼猛然凝定,直愣愣的瞅着百步远的图巴,接着,他整个都仿佛苏醒过来般,散发着危险的气息,眼眸中,更流露出某种带有疯狂的兴奋。
“按住他!”
听到两人的对话,陆石武心中一惊,喊叫着,催马赶了过来。
但已经晚了,只见身材雄壮的陆新,燥热般的拉开了自己的衣襟,用的力量之大,甚至连陆恒赐给他的内甲都给撕裂了,祼露出肌肉虬结的胸膛,他双手握拳,指甲把手掌刺破了都没有发觉,冲着远处的目巴嘶声狂吼。
“你才是傻B呢!”
那吼声,就象是远古凶兽的咆哮。
在吼叫声中,陆新挺举着只有半截旗杆的贪狼战旗,以血管里流淌着杀意的强悍,向百步远的巴目扑了过去。
风云变色。
这完全是一个人的冲锋,但那股凶猛、无所畏惧的势头,给人的感觉,就象是狮虎在扑向羊群。
有几名阻路的匈奴铁骑,还在仰天嘲笑呢,便发现自己飞上了半空,接着,才是骨头碎裂声和巨大的痛疼。
陆新速度极快,捷如奔马,百步远的距离,转瞬即至,手中的战旗在半空展开,猎猎作响,啮牙滴血的狼头,仿佛是活过来一般,在旗面上跃动着,有说不出来的狰狞凶厉。
转眼间,旗帜便象是利箭一样,发出尖锐的呼啸,全力捅出。
万骑长图巴的络腮胡,被劲风所吹,乱草般卷起。
做为草原最优秀的刀手,虽然有些手忙脚乱,他还是选择了毫不闪避的迎战,但他也只挥砍了一刀,因为在情急之下,他忘记了,捅来的旗杆是木头的。
一刀劈出,杆头被削断一截,随后,图巴便被削尖的旗杆透胸而过。
巨大的冲击力,使两个人的脸都几乎贴在了一起,眼睛对视着,陆新的青蛙眼,鼓得都要从眼眶中跳出,他撅着嘴,一字一顿地说道:“你~是~傻~B!”
图巴的牛眼都几乎要瞪裂了,填满了震惊、恐惧和难以置信,他看见自己的鲜血就象是泉水一般,顺着透胸而过的旗杆滚滚流出,同时流泄离去的还有他的生命。
那怕是在死亡来临的最后一刻,图巴也没有搞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个原本看上去笨笨的大个人,忽然变成洪荒凶兽般的可怕。
众多匈奴战士,在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他们的眼睛都红了,发出惊天动地的暴喝声,挥舞着弯刀,从四面八方的向陆新扑来。
在这个时候,陆新显示出来了他那恐怖到了极点的力量,手中的旗杆大力一挥,连人带马的倒了一片,图巴的尸体更被甩了出去,砸翻了三四个人。
“你~是~傻~B!”
便是在这个紧要关头,陆新也没有忘了对被甩出的图巴的尸体说最后的评语。
**********************
“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陆石武把头盔抓了下来,扔在了地上,露出锃亮光头,环眼怒瞪:“陆新那小子,拿的可是咱们贪狼营的战旗,战旗要是失落了,咱们贪狼营也就不存在了,这时候,还撤退个屁,杀啊!”
陆石武纵声狂呼,第一个圈马而回,冲入敌阵。
二百三十一章 帝国之完结篇
当陆石武率领因为陆新的爆发,而被刺激的嗷嗷直叫的精#,再次发动悍勇冲锋的时候,远处的天空,有十多个流星火炮接二连三的炸响,代表着已经截断联军后路的牛角号,撕裂长空,海啸般的马蹄声、激昂的战鼓声,从四面八方响起,仿佛滚雷,震颤天地。
“杀~~”
初升的太阳,让大地的血色变得浓稠无比,一道道刀光,璀璨如虹。
秋日的寒风,也在这瞬间,有了火山喷发的炙热。
各式各样的战旗,都在方圆五十多里的战场上舞动着,视野里,满是混乱不堪的双方战士,挥舞着兵器,野兽般的冲锋狂吼。
如果说,刚才的战斗,只是小规模的混乱绞杀,那么现在,这种混乱无序已经变成了波及整个战场的疯狂,飞扬的尘土,敝天遮日。
山坡上,李寿也急了,指挥他的大军,向陆恒所率的轻骑,发动了亡命攻击。
匈奴大王巴兰比惶然回顾,混乱的局势,让他明白过来,陆恒这是想要把他们全歼呢。
陆恒的排兵布阵,有一个极大的破绽,那就是太贪心,只要能够冲出包围,然后再利用匈奴铁骑的机动能力,从外线攻击敌人,就还有获得胜利的可能。
当然,如果冲不出去,大家都要死。
“杀~~”
巴兰比举着弯刀,神经质般的张口吼叫道。就象是一只陷入绝境地狼,发出嘶声长嗥。
**********************
这场死伤人数达到十多万人,被后世称为北原血战的战斗,在进行了二个多时辰后,随着陆恒亲卫重骑兵地赶到,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
最终,匈奴大王巴兰比,在冲破三道拦截,以为终于可以逃出了生天的时候,正碰上了重骑兵的弩弓攒射。瞬间,他就被射成了一个刺猬,但也正因为浑身上下,都Сhā满了箭矢,使他虽然人已死亡,但也可以屹立不倒,而无语的面对苍天,独眼中,似乎是在质问命运的不公。更含蕴着深深的遗憾和悲愤。
而李寿,则因为无法冲出包围,当手下兵卒消耗殆尽,陆恒纵马提刀。一脸杀戮快感,猫戏老鼠般向他逼近的时候,干脆利落的选择了自尽。
在用自己的宝剑,刺入心口的那个瞬间,他睚眦欲裂,冲着还有十多步远的陆恒狂笑道:“你以为你能杀死我么?你做梦吧!在这世上,除了我自己,是不可能有人杀死我的、、、、、、、
那语气中的骄傲。是做为一代枭雄的李寿,留在人世上的最后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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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反抗。便斩尽杀绝。到了平康六年,七十多万匈奴人。被陆恒斩杀的只剩下三十多万人了,而且,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
为了保全性命,近百名匈奴部落首领,赤着脚,祼露着上身,背负着荆条,从草原深处,三步一拜,五步一磕头地来到陆恒的中军大帐,祈求饶恕,他们表示,愿意永久的成为大齐帝国的臣民。
此刻地陆恒,在所有匈奴人的眼中,既是最可怕的恶魔,又是不可忤逆的神灵,卑微弱小的他们,根本就无法与之对抗。
陆恒把十二岁的陆啸找来,当着跪伏在地上众匈奴部落首领的面,告诉他们,陆啸是他的儿子,但同时,在陆啸的身上,也有着一半草原人的血脉,陆啸地母亲,就是当年草原上最美丽地女子一一燕善部落的阿迪娜。
这话,让那些部落首领们又惊又喜,他们看着陆啸,就象是看见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至少有四、五十名部落首领,都曾见过阿迪娜,至今还能津津乐道地说出,当年的阿迪娜,有着比百灵鸟更加清脆悦耳的歌声。
他们也都听到过,阿迪娜被陆恒劫持到了中原的传闻,此刻,看着陆啸那双海水般湛蓝的眼眸,他们瞬间便相信了陆恒的话语。
更主要的是,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陆恒完全没有骗他们的必要。
接着,陆恒跟陆啸说道:“我的儿子,是否饶恕这些残余的匈奴人,就要由你来决定了。”
那些部落首领们惊呆了,不明白陆恒为什么要把他们的命运,交给这个孩子来掌握。
陆啸也惊呆了,他小鸟扑腾着翅膀般的眨着眼睛,不明所以。
自从老爷子陆平死后,陆啸从六岁开始,就跟随在陆恒身边,学习武道、韬略,北原血战时,年仅十二岁的他,更跟随尉迟疾率领的铁甲重骑,在最关键的时候加入战斗,不但亲眼目睹了杀戮,还挥刀斩杀了几名联军士卒,所以,他清楚的知道,血流成河,尸横盈野,是一个什么样的可怕概念。
难道真的有三十多万人的生死,将要由他一言决定?
而且,这三十多万人,还是他的母族?
这对于陆啸而言,就象是一座有万钧之重的飞来峰,当头压下。
只听陆恒继续说道:“我的儿子,你是否考虑过,你以后的道路?你的弟弟陆峰,现在已经是大齐帝国的皇帝了,大齐帝国经此一战,内忧外患皆平,至少在以后的三、四十年里,都不会再有战争,你是否愿意一生默默无闻?老死病榻?是否愿意当一个忠心的臣子,佑护着你的弟弟在朝堂上,与人勾心斗角?琐事缠身?再或者,每日里,醇酒美人,醉生梦死?”
这样的问题,对于十二岁的陆啸而言,实在是太过于深奥,他脑海一片混乱,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那么多。只是在隐隐约约之间,他又觉得,父亲所说的这几种生活方式,都不是他所希望的。
“现在,你还有另外一种选择!”
“那就是,去历经风险,去勇敢的面对生死,有可能率领千军万马,纵横驰骋。攻城掠地,建男儿之伟业,让你的属下因为你的名字而欢呼,让你的敌人因为你的声音而颤抖。让你的目光,永存在天地、、、、、、、
随着陆恒的话语,陆啸的眼睛越来越亮,升腾着兴奋的火焰,是的!是的!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呢,从小到大,他最喜欢听到的,就是父亲率兵打仗的故事。他在梦中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向父亲那样强悍地人。
虽然陆啸没有回答。但他的神情。已经把他的答案写在了脸上。
陆恒用手掌,重重拍在了陆啸的肩膀上。陆啸退了七、八步后,双腿一软,摔在了地毯上,但随即,他又站起身来,倔强走到陆恒面前,昂着头,挺直后背,准备迎接父亲地下一次击打。
似乎陆恒刚才的那记拍打,就象是煅铁的重锤,在让陆啸火花四溅的同时,越发显露精神。
陆恒满意的笑了笑,他指着那些,跪伏在地上,茫然的部落首领们说道:“匈奴和中原的仇恨,累积有数千年的长久,这期间,中原也曾出现过伟大地君王,让匈奴臣服,甘为邦属,但随着中原出现战乱衰落,匈奴就会再次叛乱,入侵中原,变为虎狼”
“所以,要想把仇恨完全消灭,我现在只相信两个方法,一个方法是斩尽杀绝,人都不存在了,有没有仇恨也就无所谓,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放逐,放逐到一个永远都回不来的地方,比如,阿尔卑斯山之后、、、、、、、
听到这里,所有部落首领地脸都变了颜色,阿尔卑斯山,在草原西北方,号称无法逾越地神山,有常年不化的冰雪,而且,还有传闻说,在阿尔卑斯山之后,就是大食人地地盘。
让三十多万老弱病残的匈奴人去翻越阿尔卑斯山,跟让所有的人去集体自杀没有什么区别。
“威远王!王爷!你不能这样啊!”
有的匈奴首领,甚至都不管不顾的,这样喊叫了起来。
“你们不要求我,要求,你们就求我的儿子吧。”
听到这话,匈奴各部落的首领们,瞪着眼睛,一派茫然。
“因为我的儿子有草原人的血脉,所以,我给你们这个机会。”
陆恒宣布道:“据我所知,只要准备充分,选择好季节,阿尔卑斯山还是能够翻越的,只要我的儿子答应饶过你们的性命,并愿意当你们的大王,我就给你们五年的准备时间,同时,从现在的匈奴人中,抽选出三万名十一、二岁的孩子,在这五年里,交给我的儿子亲自训练、、、、、、、、
当天,在所有匈奴部落首领,异口同声的认可下,陆啸就成为了匈奴的新任大王,还被取了一个匈奴人的名字,叫阿克拉,从匈奴话的字面解释,就是上天之子的意思。
在效忠的歃血盟誓大会上,所有匈奴部落首领,都爬伏在地上,象羔羊一样,轮翻上来,舔着陆啸的小号马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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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山,莽莽原,
今日别离兮,何日能再见、、、、、、”
唱着苍凉悲壮的歌声,茫茫人流缓缓移动着,向远处的万丈雪峰走去,走向未知的命运。
此时,已是平康十一年七月,陆恒率领家人,为他的大儿子陆啸送行,关于匈奴民族的大迁徙,由此拉开序幕。
“孩儿,这就去了!”
在跟众位姨娘,还有已是皇帝的弟弟陆峰告别完后,陆啸最后走到自己的父亲身前,双膝跪地,重重叩首。
陆恒没有伸手去扶陆啸,任凭他在九拜之后,自己站起身来。
天空,是罕见的晴朗,纯净的仿佛是一面镜子,清晨的风,翻卷着衣袂,年已十八的陆啸看上去是如此的壮志激昂,意气风发。
虽然他的眼眸,有着面对离别的悲伤,但更多的是刚毅和果决。
千言万语,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早已说尽,昔日的小鹰,已经到了可以自己展翅飞翔的时候。
陆恒点了点头,看着自己的爱子,以一种毅然决然之姿,转身而去,再不回顾,渐渐溶入滚滚人流之中。
“巍巍山,莽莽原,
今日别离兮,何日能再见、、、、、、”
唯有那苍劲的歌声,弥漫天地,远处的雪峰,庄严温柔。
瞬间,陆恒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已经逝去的父亲陆平,从来都不肯为人送行的原因。
瞬间,陆恒品尝到了苍老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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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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