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主人想托壮士办一件事。”来人忙道。
“没见老子正在赌钱?”那刀客不满地瞪了对方一眼,见对方心虚地退开,他才转向赌桌高叫,“豹子!豹子!妈的,又是瘪三,真他妈邪门!可老子偏不信邪,再来!”
来人不敢再打搅对方的赌兴,悄悄退到一旁,点了些酒菜独自享用起来。不过顿饭工夫,就见方才那个年轻的刀客输得精光,神情沮丧地离开了赌桌,垂头丧气地连连叹息。一旁枯坐的旅人忙长身而起,上前拱手问:“敢问壮士可就是金十两?”
“正是。”那刀客警惕地打量着来人,“你是何人?”
来人意味深长地一笑,将一个小锦囊推到金十两面前,“在下是奉我家主人之命,来给金壮士送点赌本。”
“你知道老子的身价?”那刀客冷冷问。
“谁不知道落旗镇金十两的身价。”来人讨好地笑了笑,“低于十两黄金的报酬,金壮士从来是不接的。”
在这条道上来往的商贾,都知道这脸有刀疤的年轻人,就是这落旗镇上最好的刀客,只是他的要价实在太高,一次至少要十两黄金,从不二价,因此得了个绰号叫“金十两”,远近闻名。只是他既嗜赌又好酒,挣钱虽多,却大多扔在了赌桌和酒桌上,所以他永远像个流浪汉一般潦倒、落拓。不过他虽然屡屡输钱,脸上却始终洋溢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自信,这让他看起来跟那些流浪汉完全不同。见来人一脸恭敬,金十两不由得面露得色,“既然如此,你家主人找我做什么?”
“有一单生意,我家主人希望找镇上最好的刀客来做。”来人小声道。
“是什么?”
“杀人!”
金十两笑了起来:“杀人最少五十两,看人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