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带枪了吗?”她问。
“没有。带枪干吗?”我的左臂内侧紧压到套在肩带上的鲁格枪。
“或许最好不要。”她用那把金色小镊子夹住香烟,然后掏出金色打火机点火,亮在她脸上的火光好像被她无底的黑色眼睛吞没了。
我向西开上日落大道,陷身于三条像是赛车场的车道间,一个个驾员仿佛驶漫无目的地开着他们的坐骑一路狂奔。
“韦尔德小姐有什么麻烦?”
“我不知道。她只说出了事,她很害怕,需要你在旁边。”
“你不会编个像样一点的故事吗?”
她没搭腔。我停在红灯前,扭头看她,她在黑暗里啜泣。
“我连梅维斯的一根头发都不会伤害,”她说,“我本来也没指望你会相信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说,“你不编故事可能会更有帮助。”
她开始沿着坐椅靠向我这边。
“安分点,”我说,“我还得开这玩意儿。”
“你不要我把头搁在你的肩上?”
“这种路况还是不要。”
我停在费尔法克斯路的绿灯前,让别人左转,后头一个个喇叭按得震天响。我发动以后,紧接在我后头的车子马上岔转出来跟我平行,一个穿着汗衫的胖子扯着喉咙叫道:“买个吊床在马路上睡觉好了!”
他往前开,猛地一下钻到我的前头,我只好赶紧刹车。
“以前我还挺喜欢这里的,”我说,说说话总比生闷气好一点,“很久以前,威尔榭大道沿路都是树,贝弗利山是淳朴的小镇,西木区都是山丘和空地,地价便宜得离谱,可连半个买主也没有。好莱坞是一大片盖在城与城之间的木屋子。洛杉矶天气干燥晴朗,房子虽然难看、没有格调,不过大家日子都过得轻松惬意。洛杉矶那时的天气棒透了,现在只有聊着过过瘾的份。想当年大家都习惯睡在外头的前廊上,还有一小撮自封为知识分子的人说这儿是美国的雅典呢。臭美,不过那时候这儿至少不是到处闪着霓虹灯的贫民窟。”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