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所有人都疯了。
按照正常的逻辑和可能性,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会存在,然而却无比真实地呈现于眼前。那么唯一的逻辑便是观察者自己疯了,他们观察到的并非真实的存在,而是自己脑中的幻想。
寂静中的大家面面相觑,这房间仿佛成了疯人院。
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沉默。
“谁?”
孙子楚立时打了个冷战。想起一部号称世界上最短的悬疑小说——
“当全世界还剩下一个人的时候,他听到屋外有人在敲门。”
就在众人疑惑犹豫之时,钱莫争小心地抓起根棍子,缓缓打开房门。
一个衣衫褴褛满身污泥的人站在门外。
“鬼啊!”
不知哪个女生轻声叫了一下,大家马上紧张地缩起来,钱莫争也强作镇定道:“喂,你是谁?”
门口的人身材高大,衣服已被撕成了碎片,露出肚皮和大腿,活像个讨饭的叫花子。孙子楚却在暗想,是不是这房间的主人回来了呢?
没想到那人抹了把脸上的烂泥,露出一双黑黑的眼圈,大家这才认出了他——屠男!
他浑身颤抖着走进来,接着脚底一软瘫在地上。
钱莫争迅速拉住了他,玉灵给他倒了杯热水,林君如拿毛巾来给他擦脸。众人手忙脚乱了一阵,总算让屠男恢复了过来。
他坐倒在沙发上大口喘气,目光呆滞地看着大家,随即又变得异常恐惧,像刚经受过BT者的SM酷刑。
“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孙子楚抓着他的肩膀大声问,“叶萧和萨顶顶呢?”
屠男的眼神直往后面缩,好像面对一头喷火恐龙,嘴角颤抖着发不出声音。
“算了。”伊莲娜怜悯地说,“他都已经这个样了,一定受到了过度惊吓,你不要再刺激他了。”
厉书忽然想到:“叶萧他们在外面?”
说罢他飞快地冲出房间,一种可怕的预感是——可能叶萧和顶顶受到了更大的伤害,而由受伤较轻的屠男回来求救。孙子楚也跟着他跑了出去,两人拿着手电筒在楼道里乱照,又冲出去跑到外面的街道上。
已是晚上七点多了,一轮新月在云朵间忽隐忽现。空旷的街道上寂静无声,他们的宝马车还停在路边,哪里有什么叶萧的踪影?
他们又到附近仔细搜寻了一遍,最后只得失望地空手而归。
回到二楼房间,才发现屠男已经可以说话了:“对不起……我……我和叶萧他们……走散了……”
杨谋放下DV耐心地问:“怎么会走散的?”
“发现了一个女孩……还有一条狗……”
“什么?女孩和狗?”林君如也着急地问道,“是这个城市的居民吗?”
屠男又喝了一大口水:“不知道……但肯定是活生生的真人……她撑着一把黑伞……还有条大狼狗……狗带着我们到了体育场……”
“体育场?”
孙子楚赶紧摊开南明地图仔细搜寻,果然在城市西北角发现了体育场的标注。
“是的……很大的体育场……叶萧和顶顶先跑了进去……我跑得慢了……就掉到了沟里……”
这些话虽然断断续续,但大伙基本都听明白了。特别是听说那神秘女孩的存在时,至少证明这里并非绝对的“空城”。几个人异口同声地问:“然后呢?”
“然后——”
屠男皱起了眉头,眼睛也使劲眯了起来,似乎在看远处的什么东西,童建国注意着回头看了看,那是窗外晃动的树影子。
“快说啊!”
“然后,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屠男索性闭上了眼睛,嘴角不停地战栗着。童建国摇了摇头,拿出自己的一件宽大外衣,披在他几乎半祼的身上。
孙子楚却不依不饶:“你连自己怎么走到这门口都不记得吗?”
但屠男仍然是摇摇头,身体蜷缩得像个小孩。
“他该好好地休息。”
黄宛然拉开了孙子楚,又给屠男盖上一条毛巾毯。
“但叶萧和顶顶怎么办?”孙子楚还是不能放弃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好朋友叶萧,“我们还没有他们的任何消息,会不会出事了?我们要不要出去找他们?”
但是,童建国迅速表态:“我不同意,黑夜里出去太危险了,晚上我们必须守在这里,静静地等待叶萧他们回来。”
孙子楚再也不说话了,他知道没人愿意晚上跟他出去冒险。
“好了,大家不要再多想了,免得晚上睡不着觉影响体力,必须早点休息,明天一早起来再想办法。”童建国继续向大家发号施令,“这栋楼里的房间,我们今晚还要继续使用,再重新挑选分配一下吧。”
旅行团的行李都已经在这个房间里,现在还得再重新拿到各自的房间。而且,由于今天发生了重大减员——导游小方和司机的意外死亡,还有叶萧与顶顶的至今未归,使得一些房间空了出来,人员要重新搭配组合了。但原则上还是两个人一间房,万一有什么情况可互相照应。
屠男还需要休息,就让他睡在这个房间,照料他的任务落在孙子楚身上。
而二楼隔壁那个空房间,则继续充当杨谋与唐小甜的“蜜月爱巢“。
三楼有两套空房,法国人亨利的伤势已无大碍,不需要黄宛然的日夜照料了。因为厉书的英文水平很好,便和亨利住了同一套房间。另一套留给了伊莲娜、林君如、玉灵三个女生,她们昨晚住的就是这间,现在也只能三个人挤挤了。
四楼最大的那套三室一厅,仍归成立、黄宛然、成秋秋一家三口。钱莫争对他们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把秋秋这女孩看住。
五楼倒是有三个房间,但有两间空了出来,剩下一间由钱莫争和童建国住了进去——楼顶天台还躺着导游小方的尸体,也只有他们两人敢住在五楼。
这是旅行团在空城的第二夜。
叶萧与顶顶在哪里?
五
放心,他们还活着。
难得见到南明城上的月亮,这似乎永远都在阴霾中的城市,总算露出了一些妩媚温柔。月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洒落在顶顶头上,仿佛落了许多串珍珠。叶萧也深吸了一口气,或许能吸收这月夜的魔力。
眼前是条幽深的小街,两边的花园栽满榕树,再往后便是二三层建筑的阴影,很像上海一些老花园洋房的马路。叶萧打开手电筒,前方的小道依旧没有尽头,就连月光也沉睡了。顶顶紧张地扫视四周,所有的建筑都在黑暗中,无法期待某个窗户里的烛光。
“我们已经在这里转了两个小时!”
叶萧看了看时间,目光变得疲惫而松散——他觉得自己快支持不下去了,他并没有别人想象中那么坚强。但想到身边还有一个女人,他又只能顽强地向前走去。
其他两组人马回到“大本营”了吗?大家还在焦急地等待他们吗?是的,他能想象孙子楚现在的表情。
他们迷路了。
这是叶萧做梦也想不到的,自己作为警官居然迷路了!
下午,他和顶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孩,又随着一条狼狗,进入一座巨大而空旷的体育场。但同时屠男又失踪了,他们两个人四处寻找屠男,但始终都没有他的半点踪影。一直折腾到黄昏时分,他们才无奈地从体育场撤离。
当他们走进一条幽静的街道,又转过几个三岔路口的转角时,才发现自己失去了方向。原来体育场有两个进出口,而且外观看来几乎一模一样,叶萧在完全无意识中走错了。
但愿这不是致命的错误——然而,当叶萧他们往回走时,却发现越走越远,四周完全是陌生的环境,找不到任何有用的标志,就连巨大的体育场也看不到了。还好顶顶一直在安慰他,更多时候是她走在前面,充当向导和探路的角色。
此刻,此刻,当叶萧陷于绝望时,顶顶忽然仰头指着月亮说:“我们可以通过它辨别方向。”
叶萧狠狠掐了自己一下,心里骂自己怎么连这个都忘了。
“去年我在西藏的时候,也有一次在荒原上迷失了方向,就靠着月亮找到了回大本营的路。”顶顶倒显得很是兴奋,她指了指左边说,“瞧,那边是南!”
“我们是从城市的南面进入的,只要笔直向那个方向走,就会找到旅行团了。”
顶顶点了点头说:“没错,但我们的视线都被这些房子和树挡住了,最好找个高一点的地方,能看清周围的形势再走。”
叶萧想不到这二十五岁的女歌手,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本领。身为曾经破案无数的警官,他的脸都快挂不住了。
两人先折向南走了两条街,总算看见了一栋四层高的建筑,顶上有个高高的水塔,比起周围算是鹤立鸡群了。他们先在路边做了个记号,以便回来时不再迷路,然后便冲了进去。
晚上也看不清是什么地方,两人打着手电跑上楼梯,一路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只觉得身后像有什么东西在追赶。他们飞快地跑到四楼,停下来喘气才发现,走廊两边全是教室——尘封的屋子里课桌椅仍然整齐,黑板上甚至还写着暗淡的粉笔字。
叶萧手中的电光闪过黑板,依稀有繁体的“中國歷史“字样,仿佛历史老师已化作幽灵,仍站在讲台前侃侃而谈,从北京猿人到光复台湾……
“发什么呆啊?”
顶顶硬把他从教室门口拉走了,在走廊尽头爬上一道小楼梯,便是这栋建筑(准确地说是学校)的天台。
月光洒在空旷的楼顶,但这里的高度还是不够,旁边一些大榕树有五六层楼高。他们又只能爬上楼顶的水塔,从一根几乎生锈了的铁梯子上去,终于占据了最佳的至高点了。
但水塔顶上根本难以站立,他们只能互相抓着保持平衡,稍微有个意外掉下去就会GAME OVER。
月光下的城市竟如此安宁,四周的群山只看得到轮廓,宛如婴儿梦乡边的摇篮。方圆数百米外没有更高的地方了,只有城市南端有栋十几层的高楼,那就是上午他们造访的“南明国际大厦“。而在城市遥远的另外一端,则有栋几乎同样高度的大楼。就在他们身后的不远处,巨大的弧形圆顶掠过夜空——这是体育场看台的天棚,尽管刚才走了两个钟头,但始终都在它的眼皮底下。
“要是所有的灯都能亮起来的话,应该是很美丽的景象吧!”
顶顶坐在高高的水塔上幻想起来,只是身边不是她的阿拉丁,水塔也不会变成飞毯。
但某种声音从心底响起,似乎将她的身体变轻,像羽毛一样随风飘浮,Сhā上一对薄薄的翅膀,缓缓凌驾于水塔之上,在数百米高的云端,鸟瞰底下这沉睡的空城,和曾经存在过的芸芸众生,还有迷途的自己和叶萧。
于是,那个同样沉睡了几千几百年的旋律,自周边的黑暗空气中传来,汇集到萨顶顶的心里,又升到咽喉和唇齿之间……
对!就是这个古老的旋律,就是这首神秘的歌,令血液和神经凝固,令世界万籁俱寂,令宇宙变为尘埃,化为一个微小的光点,由此某个漫长的旅程开始——万物生!
从前冬天冷呀夏天雨呀水呀
秋天远处传来你声音暖呀暖呀
你说那时屋后面有白茫茫雪呀
山谷里有金黄旗子在大风里飘呀
我看见山鹰在寂寞两条鱼上飞
两条鱼儿穿过海一样咸的河水
一片河水落下来遇见人们破碎
人们在行走身上落满山鹰的灰
蓝蓝天哪 灰灰天哪 爸爸去哪了 月亮是家吗
睡着的天哪 哭醒的天哪 慢慢长大的天哪 奔跑的天哪
红红的天哪 看不见啦 还会亮吗 妈妈天哪
是下雨了吗 妈妈天哪 别让他停下 妈妈天哪
在黑夜的水塔之上,顶顶情不自禁地纵声歌唱,神秘的音符似咒语一般,自她的唇间倾泻而出,这首歌的名字叫《万物生》。
她的歌声飘荡在空旷的星空下,似乎这城市的每个角落都能听到,也包括每个沉睡的灵魂、天使抑或恶魔。
而叶萧则睁大了双眼,被身边的顶顶惊呆了,这年轻女子单薄的身体里,竟能发出如此响亮高亢的声音,与她平时说话的音色截然不同,好像不是从她嘴里发出的,而是来自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代?
虽然他看不清顶顶的脸,但能感到她的轮廓和目光,随着歌声穿透空气与自己的身体,迎来那轮想象中的异乡明月。
几分钟后,当《万物生》的一曲终了,顶顶满足地闭上眼睛,天地重新陷入黑暗,万物确已在此生根发芽,成长为一株参天大树,变为这沉睡的南明城。
“你……你……是怎么唱的?”
叶萧怀疑这根本不是凡人能发出的声音,或者也不属于这个平庸的时代,而只能从一千年前的“智慧女”口中唱出。
顶顶暗示似地眨了眨眼睛:“你觉得我是在唱歌吗?”
“我说不清楚,又像是唱歌,又像是——咒语?”
“本来就是咒语嘛!”
“什么?”
咒语——这两字让叶萧打了个冷战,在这黑暗的水塔之上,山风掠过他的头皮,凉凉地沁入大脑之中。
“是古印度梵文的‘百字明咒',又称百字真言、金刚百字明,或金刚萨百字明,在西藏尼泊尔等地流传很广。刚才我唱的汉文歌词。另外,这首歌还有个梵文版本。”
顶顶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四周都是她的回音,在深深的洞窟中回荡,又像是做过特技音效的处理,宛如来自另一个世界。
“奇怪,这么好听而特别的歌,我怎么从来没听到过?”
叶萧猛然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冷静下来,要一不小心从水塔上摔下去,那就真的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这是最近刚刚写好的歌,公司正在和我一起制作,专辑的名字就叫《万物生》。”
“万物生!”他回想刚才听到的旋律,心跳又莫名地加快了,“只是专辑的名字——“
“怎么了?”
“既然我们到了这个地方,恐怕叫《天机》更好吧!”
顶顶睁大了眼睛,目光在星空下闪烁:“天机——不错的名字啊,或许我下一张专辑就叫这个。”
天机?
究竟是什么?
答案是——不可泄露。
两人不再说话了,沉浸在片刻的安宁中。寂静又覆盖了叶萧的心,他俯视这片沉睡的世界,想到的却是另一幅可怕的画画——
黑夜里所有灯光亮起,这城市的罪恶全部显现,四处都是腐烂的尸体,野草浸淫着鲜血生长,等待天火来把这一切扫荡殆尽。
就在这幅地狱般的画面中,亮起了一点幽暗的光。
叶萧立即揉了揉眼睛——没错,在几百米外的一片黑暗中,有点白色的光亮在闪烁。
“瞧,那里是什么?”
几乎同时顶顶也注意到了,在这黑夜里地面只要有一线光,也会刺激到她的瞳孔。
就在他们的水塔底下,大约隔着一条街的花园里,有栋两层楼的建筑,闪烁着一点白色幽光。
有光就有人!
尤其是在这没有电的城市里——叶萧和顶顶看准了方向,手忙脚乱地爬下水塔,飞快地跑下四层楼。
他们在学校外找到标记物,又按记忆穿过一条街道,来到发出光源的那个花园。
没有夜莺在歌唱,只有黑夜里绽放的传说中的荼蘼花,天知道顶顶是怎么认出这花的?
两人屏着呼吸跨过木栅栏,脚下碾过一片残损的落花。渐渐靠近花园中央的小楼,透过随风摇曳的树枝,叶萧看见了那点白光。
光——也是黑夜里的花朵。
顶顶的动作如母猫般轻巧,她走到那扇敞开的窗户前。就是这里发出来的光线,刺激到了水塔上的两双眼睛。
她的视线掠过月夜的窗台,触到那支即将燃尽的蜡烛,白色烛火散发出的光晕,让这个房间像古代的洞窟,而三千年前壁画中的少女,正拿着木梳整理那一头乌发。
不,那不是一幅壁画,而是活生生的真人,一个正在梳头的黑发少女。
少女背对着窗户,烛光倾泻在她的头发上,和碎花布的连衣裙上。她的体形是纤瘦的,微微露出的后颈,就像玉色的琵琶,随即又被黑发覆盖。她的手腕呈现出特别的角度,轻举着木梳抚弄发丝,从头顶缓缓滑落到发梢,仿佛抹上了一层黑色油脂。光线便从她身上弹起来,宛如四处飞溅的水花,刺痛了偷窥者的眼睛。
于是,顶顶的牙齿间轻轻碰撞了一下。
这点音波虽然轻微,却仍足以穿透空气,让那只握着木梳的手停下。
白色的烛光下,少女转过头来。
她——
叶萧睁大了双眼,再一次看到那张脸,就是她。
黑伞下的眼睛,狼狗边的眼睛,壁画里的眼睛,聊斋里的眼睛,她的眼睛。
没错,就是下午见到的神秘少女,撑着黑伞穿行在雨巷中,在体育场里有忠犬相伴。此刻,却在这荼蘼花开的院子里,在这冷漠幽谧的烛光下。
她也在看着叶萧和顶顶,或许也在思考着相似的问题。
窗外的人与窗里的人,分别对峙在阴阳的两端。
时间凝固了吗?
一阵花香隐隐飘来,少女转身向另一道暗门走去。
第七章 木乃伊
一
夜晚,九点,大本营。
四楼,最大的那套房间里,成立的手机再也不亮了。今天他又反复开了几次,没能盼望到手机信号,倒是把最后一格电耗尽了。肚子里憋满了火,真想把手机摔在地上,虎落平阳遭犬欺——在上海的公司里他就是皇帝,人人要看他的眼色行事,女人们恨不得把脸蛋贴在他ρi股上。但到这鬼地方他却什么都没了,就连妻子和女儿也瞧不起他,他不过是个平庸且发福的中年人罢了。
秋秋依然不和他说话,现在一个人闷在屋里。成立枯坐在客厅吞云吐雾,烟灰缸里是密密麻麻的烟头。这时卫生间的门打开了,黄宛然端着蜡烛走出来,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袍。她刚用冷水擦了擦身,湿润的头发让成立的心微微一颤。已经很久没仔细看过妻子了,尤其当烛光照耀她的身体时。光晕让欲望从毛细孔中溢出,牵扯他站起来要伸手触摸。
黄宛然却闪身躲开了,将蜡烛放到茶几上轻声说:“你早点去洗洗睡吧。”
“对不起,我知道我待你不好,我也不是一个好男人。但现在我后悔了,我发觉你一直都没有变,依然是当年那个让我心动的女人。宛然,你能原谅我吗?”
一向颐指气使惯了的成立,头一回那么低三下四地说话,但黄宛然并不领他的情,轻声说:“秋秋已经睡了,别吵醒她。”
成立却完全理解到另一个方向去了,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想把她收进自己怀里。黄宛然完全意想不到,她被逼退到房门后,双手拼命挣扎,却又不敢发出声音来。
最后,她重重地扇了丈夫一个耳光。
在成立捂着脸颊发愣时,黄宛然打开房门逃了出去。
来到外面黑暗的走廊里,她的眼泪忍不住流出来,似乎身后仍跟着一头野兽。慌乱中她难以辨别方向,抓着楼梯栏杆就往上跑。
她一直跑到五楼走廊,撞上一扇刚打开的门。
额头被门重重地撞了一下,黄宛然倒在地上什么都看不清,只觉得头上火辣辣地疼,全身仿佛掉入深渊。
然后,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她。
那力量是如此巨大,让她难以抗拒地被拽起来,随即贴到一个胸膛前。那温暖的胸膛那么坚硬,是记忆里曾经有过的吗?
虽然依旧没有光线,但她却看清了那双眼睛。
某种东西在闪烁,她听凭自己的胳膊被揉疼,泪水继续打湿睡袍。一个男人的气息,热热地扑在她脸上。
“天哪,怎么是你?”
钱莫争也看清了她的脸,又将她拉进隔壁的空房间,关紧房门后点上蜡烛。
昏黄的烛光照着他们的脸,彼此相对却沉默了片刻。
“我恨你!”
还是黄宛然先开了口,她的眼神却是柔和的。
“不是说好了晚上不能出来的吗?干嘛要一个人上来?”
“放开我。”
钱莫争的手还抓着她胳膊,这才缓缓松了开来,轻声说:“对不起,你老公在找你吧?”
“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不行,在这里独处是最危险的!”
黄宛然径直走到房间最深处,阴影覆盖了她的脸,嗔怨道:“你还知道危险?”
“唉,我知道你还记恨着我。”钱莫争端着蜡烛靠近她,烛光重新照亮了她的睡袍,她的身体还没有走形,适度的丰满正是女人最有魅力的轮廓,“我不是故意和你同一个旅行团的,谁知道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
黄宛然脑海中浮现起一周以前,上海浦东机场的那个清晨,旅行团在国际出发大厅汇合。钱莫争跌跌撞撞地最后一个赶到,几乎没有赶上领登机牌。在大家的抱怨声中,他见到了某张似曾相识的脸,居然是……钱莫争又揉了揉眼睛,努力调动记忆中的全部细节,老天爷,你不会搞错吧?
刹那间他的眼神凝固了,而黄宛然的脸也变得煞白——岁月并没有改变她多少,反而更加成熟而光彩。就当钱莫争想要冲上去时,却发现她手里还牵着个少女,旁边是个身着阿玛尼西装的中年男子。毫无疑问这是一家三口,她的老公看起来非常有钱,她的女儿也长这么大了,个头都和妈妈差不多高了。
于是他愣在了原地,只能远远地看着她,还有她的老公和女儿。最后,还是导游小方把他拉进了安检。一路上他都拖在最后,不敢靠近黄宛然一家,更不敢接触她的视线。上了飞机他们居然是前后排,而他硬是跟人换了座位,躲到了最远的地方。
到泰国后的全部旅程,钱莫争都在心神不安中度过。他居然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倒是和她的老公聊过两句——那是个令人厌恶的家伙,自以为有钱就摆着一副臭架子。直到他们误入了这座空城,一起被囚禁在这巨大的监狱里,或许这便是命运的安排。
此刻,他们的脸相隔只有几厘米。他渐渐靠近她的唇,跳跃的烛火几乎燎到下巴,才让他将头扭了过去:“宛然——不,成太太,请原谅我的失礼。”
“请叫我宛然。”
她这声平静的回答,让钱莫争心底又是一跳,他盯着她眼角的泪痕说:“为什么哭了?”
“我没哭。”
“你为我哭过吗?”
“不。”黄宛然冷冷地摇了摇头,然后推开他说,“对不起,我要回去陪女儿睡觉了。”
钱莫争只能目送她走出房间,但他随即又紧跟上去,打着蜡烛陪伴她走下楼梯,轻声道:“请照顾好自己,晚上不要再跑出来了。”
她只是淡淡地点头,回到了老公和女儿的房间。
走廊里卷来一阵冷风,钱莫争手中的烛火便被吹灭了。
独自站在黑暗中,眼眶微微湿润。
二
而在几公里之外,荼蘼花开的小院。
烛火也熄了。
那个轻巧的身影没入黑暗。
“别走!”
叶萧大声喊了出来,他用一只手撑住窗台,推开窗户跳进屋子。
是的,那少女并不是幻影,前头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他大踏步地追上去,同时用手电照射她的背影。碎花格的衣裙忽隐忽现,长长的发丝几乎撩到追赶者的脸上。
里面是迷宫般的走廊,四处扬起厚厚的灰尘,手电光束艰难地穿越烟雾,紧紧地追着少女的后背。尘土不断涌入叶萧口鼻,让他的肺里异常难受,眼前的走廊更让人头晕,仿佛是梦中早已出现过的场景。
突然,少女冲出了屋子。外面正是花香弥漫的小院,月光哗哗地洒在她身上,像镀上了一层白银。叶萧在冲进花园的刹那,脚下被什么绊了一下,重重地摔倒在花丛中——糟糕!又要让她逃走了?
等他挣扎着爬起来,却发现少女又掉头向他跑来。原来顶顶已堵在了门口,少女一出门就几乎被逮个正着,只能慌不择路地向回跑。
她终于自投罗网了,四周的花丛布满荆棘,令她乖乖地束手就擒。
面对无路可逃的小猎物,叶萧的手却在剧烈颤抖,整个身体都近乎僵硬,他便问了个愚蠢的问题:“你是谁?”
月光掠过少女的眼睛,渐渐勾出几滴忧郁,又迅速变成不安与狂躁。
她开始反抗了。
不知哪来的力气,她竟一把将叶萧推倒在地。当少女要从他身上跳过去时,躺在地上的叶萧抓住了她的裙子。
这碎花布的裙子异常结实,任凭少女怎么挣扎都没有破碎。叶萧吃力地跳起来,整个身体将她扑倒在地。顶顶也冲上来帮忙,和他一起紧紧压着少女,直到她再也无法动弹。
少女在底下发出嘤嘤的哭泣,叶萧使劲压着她耳语道:“对不起,我们不能让你走。”
叶萧好不容易才站起来,换由顶顶将少女扶起。他心里忽然有些害怕,警觉地扫视着花园,那条吓人的狼狗哪儿去了?那个大家伙在的话,就算三个叶萧都抓不到她吧?
顶顶感到少女浑身都在颤栗,只能安慰地说:“别害怕,我们都是好人,不会伤害你的。”
她抬头看了顶顶一眼,眸子冷得可以让海洋结冰。月光下,她的脸色更加苍白,虽然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却全然没有这个年龄该有的青春。
顶顶也被她的眼神吓了一跳,手抓得更紧了:“告诉我你的名字?”
但少女聋子似地毫无反应,双眼冷冷地盯着她。
顶顶接着问:“你听得懂中文吗?”
女孩依然是懵懂的表情。
“你不肯说是吗?我知道你听得懂!”叶萧Сhā话了,一副审问犯人的架势,“这是什么地方?”
女孩的耳朵果然没问题,她转头看了看四周的荼蘼花,黑夜里正绽放到美的极致。但她随即摇了摇头,似乎在叹息这花朵即将凋零。
叶萧继续板着脸审讯:“你的大狼狗呢?怎么把你扔下不管了?”
女孩继续冰凉地看着他,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几片树叶落到她的头上,整个人像尊静止的雕像,或许连鸟儿都会来停靠。
“你这么会吓着她的。”顶顶皱起眉头,抚摸着女孩的头发说,“算了,看来她是不会回答的了。”
叶萧以冷峻的眼神盯着她,其实他心里也是异常忐忑,女孩的目光令他感到畏惧。他回头看看黑乎乎的洋房,再扫视一圈寂静的花园,低声说:“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快点回去找大本营。”
顶顶点点头,对女孩柔声说:“对不起,我们现在要带你去另一个地方,那里也都是些好人,你不会有事的。”
然后,她拉着女孩离开了花园。叶萧走在她们的前面,和顶顶一前一后夹着女孩。顶顶的手始终抓着她,随时提防她逃跑。
他们像押解逃犯似的,将女孩带到街道上。叶萧找到刚才留的标记,很快就辨清了方向,月色中高高的水塔很是醒目。
“笔直往南走,或许就能找到那条路了。”
他目光犀利地扫视四周,不知从哪儿捡起一根钢筋条。他担心黑暗中会蹿出一条大狼狗,以锋利的牙齿和爪子攻击他们——假设这女孩真是狼狗的主人的话。
此刻,女孩再也不反抗了,影子似的跟在叶萧后面。晚风吹过她的碎花布裙摆,顶顶也产生了某种错觉,好像这只是一幕午夜电影的散场。
真正的电影,才刚刚开场。
三
2006年9月25日,22点30分。
孙子楚。
一把雪白的利刃刺入大脑,浆液和细胞全部碎裂,整个身体被分解成无数块,满世界的鲜红色……他抱着脑袋东摇西摆,似乎真的头部中弹了。眼前依旧是无边的黑暗,他仔细摸索直到撞上墙壁。下面好像有个金属编织物,一格格细小的铁条组成,像个长方形的铁笼子。墙上还挂着些铁链条,冰凉的钢铁支架,可移动的担架床——
孙子楚的心里咯噔了一下,铁笼、链条、担架,所有这些都指向一种可能性:酷刑!
难道自己被人绑架了?抑或这里还有专搞SM的BT?他背后的冷汗冒了出来,似乎自己已被拷打得体无完肤了。
他赶紧摸了摸身上,幸好没什么伤口,也没有被折磨过的迹象。这里并不是二楼的房间,而是个陌生的黑暗屋子。孙子楚大喊了一声:“喂!有人吗?”
没有人,只有鬼?
忽然,他摸到口袋里的手电筒,便急忙打开手电,看到迎面是幅南斯拉夫斑点狗的照片,另一面墙贴着《导盲犬小Q》的海报。再看下面的铁笼子里有许多黄毛,那些链子都是给狗准备的——原来是一家宠物美容店。
他终于松了一口气,手电继续往前照去,直到出现一块玻璃橱窗,外面就是清冷的街道。
孙子楚冲出这家店铺,大口呼吸外面的空气。月亮又一次躲入云中,榕树的根须垂在身后,就像多年前的一次宿醉街头。
街道彼端亮起了一点幽光。
他反而把自己的手电关了,藏在黑暗中揉着眼睛,直到对面的光圈越来越大。光点悬浮在半空中,不规则地移动,后面依稀还有两三个黑影。孙子楚按捺住恐惧的心跳,悄悄藏身于榕树背后,等待那幽灵的光影渐渐靠近。
十秒钟后,他猛然从树后跳了出来。
那光线也剧烈颤抖起来,随后孙子楚的胸口挨了重重的一拳,他惨叫着倒在地上。
“孙子楚?”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他却痛苦地躺在地上,只见对面的手电光线里,露出了叶萧的脸。
刹那间,孙子楚是又惊又喜:“妈的,居然是你小子!”
“太好了,总算找到你们了。”
叶萧伸手把他拽了起来,孙子楚捂着刚被打过的胸口嚷道:“哎呀,你出手好狠毒啊!”
“你干吗跑出来吓我?我还以为是歹徒袭警呢。算你走运,要是我用飞腿你可就惨了。”
“咦,你后面是谁?”
这时,孙子楚注意到了叶萧背后,那穿着碎花布裙子的神秘女孩,她身后则是萨顶顶。
叶萧也不知该如何作答,只能对他耳语道:“我回头再跟你细说。”
“她到底是谁?”孙子楚不依不饶的执拗脾气又来了,“是这座城市的居民吗?你们找到这里的人了?南明并不是一座空城?”
女孩依旧冷静地看着他,好像所有这些问题都与她无关。
顶顶厌恶地打断了他:“够了,让我们先回大本营好吗?”
“好的。”
孙子楚茫然地回过头来,没有月色的街道更难以看清。他用手电四处照了照,远处一辆汽车忽隐忽现。他们立即跑了过去,神秘女孩夹在中间也被迫快跑。
他们来到那辆汽车旁,发现正是他们自己的宝马车,停在“大本营”所在的巷口。
“到家了!”
孙子楚说完又觉得有些怪,真的就一辈子跑不出去,要把这鬼地方当“家”吗?
叶萧和顶顶都是一阵激动,他们已经迷路五六个钟头,千辛万苦终于跑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一个“俘虏”,抑或是战利品。
四个人走进住宅楼,顶顶在女孩耳边说:“别怕,我们暂时住在这里,里面都是普通游客。”
叶萧在走楼梯时问孙子楚:“大家都还好吧?”
“都好,我和童建国一组都平安回来了,就缺你们两个了。”
“哦,我要告诉你一件大事。”叶萧还郑重其事地宣布,“我这一组的屠男失踪了。”
孙子楚却苦笑了出来:“其实失踪的人是你们啊,人家屠男早就自己回来了!”
“啊?他已经回来了?”叶萧着实没有想到,屠男居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人在哪里?”
“就在二楼,今晚他和我住一个房间。”
说着已经到了二楼走廊,孙子楚原本是想要敲门的,却发现房门是虚掩着的,大概是刚才出门时没关好。
他们轻轻推开房门,用手电照了照客厅,屋里仍然寂静无声,屠男那家伙一定睡得正香。顶顶把门关好,寸步不离地盯着神秘女孩。孙子楚在厅里点了蜡烛,然后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
果然,屠男正躺在床上睡觉呢。
那身破衣烂衫早就换了,他穿着干净的睡衣,像个婴儿般睡着。孙子楚拍了拍他的ρi股,喊道:“醒一醒,你看谁回来了?”
但屠男依旧躺着,毫无反应,叶萧不禁警觉地走上来,将屠男的身体翻了过来。
然后,他用手电照了照屠男的脸。
屠男也在看着他。
两只眼睛睁得非常大,眼球几乎都要弹出眼眶了;头发全部竖直起来,宛如刺猬灵魂附体;鼻孔扩得很大,根根鼻毛清晰可见;就连嘴巴也大张着,似乎在拼命地呐喊……
这是一张死人的脸。
他是第三个。
四
深夜,十一点半。
屠男死了。
二楼的这个房间里,已经挤了十几号人。差不多整个旅行团,活着的成员全都在这儿了,包括受伤的法国人亨利。只有四楼的成立夫妇没有下来,他们必须要保护秋秋,不能让女儿看到可怕的死者,这会伤害孩子的心灵。
除了对屠男尸体的恐惧外,大家还对另一位新朋友很感兴趣——神秘的少女。
顶顶始终坐在她身边,希望其他人不要围着她。每个人都以异常的目光看着女孩,但无论提出任何问题,女孩都不会理睬回答。以至于伊莲娜打出了手语,但女孩并不是聋哑人,她冷漠地看着所有人,随后继续低头不语。顶顶受不了他们的骚扰了,好像在观赏外星人似的。她只能把少女带进了一个小房间,然后紧紧关上了房门。
旅行团的新朋友——有来便有去,正如有生便有死。
生者心底产生了无数悬疑,死者身上引来了数只苍蝇。
叶萧静静地站在床边,屠男依旧张大着嘴巴,躺在床上倾诉他的绝望。
几分钟前他仔细勘察了现场,并没发现什么可疑情况。除了门虚掩着以外,窗户都关得非常牢固,地上也没有特别的脚印,屠男甚至都没流血。
这里只有警察,没有法医,但就算法医到场了又能如何?
屠男到底是怎么死的?是自然死亡还是外力致死?是自杀还是他杀?他杀的话凶手又是谁?这位凶手是人还是鬼?
或者,这只是对整个旅行团的诅咒的一小部分。
他缓缓把头转过去,看着旁边孙子楚的脸。这位S大历史老师的脸色更加难看,因为死者起码在今晚是他的室友,当他独自出去闲逛的时候,室友却惨死在了床上。
“对不起。”
孙子楚在众人的注视下,低头退出了房间,坐倒在沙发上抱着头。那把利刃仿佛又刺入脑内,将整个身体分割成两半。
“你还好意思坐下?”童建国毫不留情地吼起来,就像长辈在训斥晚辈,“不是说好了不准单独外出的吗?你为什么擅自跑出去,把屠男一个人留在屋里?你没看到晚上他回来时的样子吗?应该要重点照顾好他才是!”
“够了,人都死了,再怪来怪去有什么用呢?”
杨谋来打圆场了,他刚才用DV拍下了屠男的死相,这场面将来变成纪录片,一定会是最顶级的!
“你说他回来时什么样子?”
叶萧却突然Сhā嘴问道,目光依然停在屠男身上。
“衣衫褴褛,惊慌失措,好像个叫花子似的,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这时钱莫争捏起拳头说:“他一定是见到了什么!很可能与他的死有关。”
“他也见过那个神秘女孩吗?”
说话的是林君如,她的声音压得很低,指了指顶顶和少女所在的房门。
叶萧点了点头:“是的,但至少屠男的死,与那女孩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在屠男死亡的时候,这女孩已经与我和顶顶在一起了。”
“好了,现在还有个新问题——我们如何处理死者?”
钱莫争走到屠男的床边,挥手驱赶着可恶的苍蝇。
厉书不禁想起了什么:“是啊,还有我们的楼顶天台,导游小方至今还躺在那儿吧?估计小方现在的模样更惨。”
“我们不动尸体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方便警察的勘察,以免破坏了现场。”杨谋举着DV边拍边说,“但问题是如果警方一直不到呢?任由尸体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中,也会被昆虫和细菌所破坏的。”
“对,与其这样的话,不如我们自己先给死者做些处理。既能多保存几天时间,在伦理道德上也说得过去,否则我们将来怎么向死者的家属交代呢?就说我们眼睁睁看着屠男被苍蝇的蛆吃掉?”
林君如大胆地加入男人们的话题,而其他女生都害怕地躲到了一边。
杨谋接着她的话说:“我可以先用DV记录下现场环境,钱莫争也可以做现场拍照,叶萧不是现成的警官吗?这里没有政府也没有警察局,一切都必须由我们自己来完成!”
“我同意!”
沉默许久的童建国举起手,旅行团中最年长者的意见,无疑具有很大的权威。
叶萧怔怔地看着他们,其实他的脑子里已一片空白,只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于是,童建国打开主人的大橱,撕掉许多被单之类的布料。然后他把屠男的尸体翻过来,熟练地用布料缠绕起来。旁边的人们都目瞪口呆。女人们纷纷闭起眼睛,只有杨谋端着DV使劲拍着。
在这空城的黑夜,将近子夜时分,屋子里烛光闪烁,宛如来到古埃及金字塔下。一个在恐惧中死去的人,迅速被包成了“木乃伊”形状。
然后,童建国又在厨房里,找了一些药水和调料。他说这些东西混合在一起,可以起到防腐剂的作用,他将这些东西洒在屠男身上,床的四周也摆放了许多。屋子里很快弥漫起一股怪味,像停尸房里的福尔马林溶液。
所有人都看傻了,吃不准童建国到底什么来头。是在火葬场工作的呢?还是职业的盗墓贼?
处理尸体的工作很快完成,童建国吹灭蜡烛,紧紧关上房门说:“这个房间不要再用了,相信也没人再敢住这了。”
此刻,叶萧紧紧盯着他的眼睛,一团硝烟渐渐升起在瞳孔中。
五
子夜,十二点。
所有人都离开屠男死亡的房间,童建国把大门锁了起来——里面就是屠男的临时坟墓。
五楼还有两个房间空着,一间留给了萨顶顶和神秘女孩,还有一间给了孙子楚和叶萧。
现在,二楼只剩下杨谋和唐小甜了,新娘恐惧地依偎在杨谋身上,因为隔壁房间里还躺着个死人,杨谋只能一个劲地安慰她。
顶顶押送着女孩去五楼,在她们进入房间后,顶顶把房门反锁了起来。她将要和这神秘的陌生女孩,度过在空城里的第二夜了。
在外面黑暗的走廊里,叶萧让孙子楚先进房间休息,然后他伸手拦住了童建国,轻声说:“我们能不能谈谈?”
“谈什么?”
童建国靠在墙壁上,眼睛露出两道精光。
“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去顶楼的天台吧。”
于是,两人悄悄摸上了楼顶,仰头便是浩瀚的星空。站在这五楼顶上,夜风立即吹乱了头发,同时捎来一阵异味。
他们这才想起天台上还躺着一个死人——导游小方。
但黑夜里实在看不清了,不知道尸体躺在哪个角落里,也不知小方是否又变了模样?经历了整个白天的风吹雨淋,叶萧实在难以想象了。
童建国却似乎毫不在意,反而点起了一根香烟:“说吧,有什么事情?”
“你究竟是什么人?”
“这是审问吗?”
烟头火光在黑暗中闪烁,他的整个脸都没入阴影,远处是连绵的山峦,这失去月光的午夜,能看到的只有这些了。
“我只是很好奇,你怎么能开动一辆没有钥匙的汽车?又怎么像包扎木乃伊一样处理尸体?这些都是普通人做不到的。”
“叶萧,在这里你不是警察,只是一个旅游观光客,我们在这里是平等的,请不要以看犯罪嫌疑人的眼神看着我!”
“对不起,但无论是警察还是平民,我想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都需要负起责任,同舟共济来摆脱现在的困境。”
童建国冷笑一声:“你真想知道?”
“这对我们大家都很重要,否则有许多人都会怀疑你的,我不想在我们内部有互相猜疑的事情。”
“好,我告诉你吧。”他又猛吸一口烟,燃烧的光点渐渐后退,“我上过战场。”
“战场?”
叶萧不禁后退了一步,脑子立刻转了起来——童建国是1949年出生的,如果年轻时当兵的话,那就是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但那几年中国并没有过战争啊!难道他曾是军官,参加了1979年对越南的边境战争?
“不是越南!”童建国知道叶萧心里在想什么,“而是金三角。”
“你参加的是什么军队?”
“金三角革命游击队。”
“什么?”叶萧完全没有听明白,“游击队?”
童建国轻叹了一口气:“说来话长了,我是上海老三届的知青,1968年去了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在西双版纳的一个傣族村子里Сhā队落户。我就是在那个偏僻贫穷的地方,度过了自己最重要的青春年华——我真是很羡慕现在的年轻人,你们不会理解那个时候的。”
叶萧却想到了一部曾轰动一时的电视剧——《孽债》。
“我可没有留下‘孽债’!”
童建国居然又一次猜到了他的心,这让叶萧后背心一阵发麻,童建国会不会有读心术?可以通过眼睛就知道别人的思维?
“那里的傣族姑娘虽好,我的心却不在那小地方,更不想一辈子荒废在水田里。”童建国完全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他扔掉手里的烟头,仰头看着星空,“我是个从小有野心的人,我从不甘心自己的遭遇。当时边境的那边正在打仗,一边是金三角的政府军,另一边则是革命游击队。有许多中国知青偷越边境,投奔境外游击队闹革命去了。”
叶萧想了起来:“哦,我从公安大学毕业那年,就是在云南边境缉毒队实习的,也听人们说过那段历史。”
“那时的年轻人都很有理想,我Сhā队的那个傣族村子,算上我总共只有两个知青,另一个也是来自上海。我们两个从小在一条弄堂里长大,都是满腔热血的理想主义者,不甘心在安静的小山村里虚度一生。于是,我们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结伴私越过了丛林密布的边境。”
“就像切·格瓦拉?”
“我可没他那么伟大!只是听说许多知青都在游击队做了领导,我也想在那里轰轰烈烈闯一番天地。但是真正面临战争的时候,就知道‘残酷’两个字怎么写了。我所在的部队有三分之一是中国知青,有些甚至是我上海的同学。我们终日潜伏在丛林中,冒着枪林弹雨与敌人周旋,你一定看过许多美国拍的越战片吧?”
叶萧像听一场传奇故事似的,傻傻地点头:“是的。”
“我们要比越南人艰苦得多,我亲眼见过的死人可以组成一个团!我亲手打死过的敌人也可以组成一个连。每天都有战友受伤和牺牲,每时每刻都目睹身边的死亡——各种各样的死相,有被子弹打爆了脑袋,有被炸弹炸成了碎片,有踩了地雷被炸掉了下半身……”
“所以你知道怎么处理死者?”
“对,战场上的环境瞬息万变,战友牺牲以后的惨状,也是你们无法想象的。经常人刚死就引来一大堆苍蝇,并在几天时间内腐烂掉。但无论战斗多么惨烈,无论尸体多么恐怖,我们都绝不抛弃一个战友,绝不让战友的尸体落入敌人手中,更不会让战友留在荒野中成为野狗的晚餐。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拖走尸体,通常是用布匹牢牢地包裹死者,以免受到昆虫和野兽的破坏。等战斗结束后,我们把尸体运到根据地的村子,安葬在‘烈士陵园’——秘密的坟地,以防敌人来掘墓。”
“于是,屠男就变成了木乃伊。”
天台上又一阵凉风吹来,叶萧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尽管去前线战斗是他从小的梦想。
“你这个混蛋!”童建国突然猛推了叶萧一把:“干嘛让我说这些!我早就不想回忆这些烂事了,每次想起我的脑袋就像要爆炸了一样!”
叶萧一开始以为自己要被袭击了,随即又淡淡地说:“对不起。”
“今晚我又要睡不着了!”
童建国骂骂咧咧地走下天台,叶萧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也回到五楼的走廊。
其实,今夜叶萧也难以入眠。
六
凌晨两点。
叶萧果然还没有睡着。
他睁着眼睛,看着黑暗的天花板。屋子里有一股霉烂气味,无孔不入地钻进他的身体。他已很久没这种感觉了,眼睛睁大着却什么都看不到。仿佛自己成了盲人,一切都是那么无助绝望,寸步难行,如海伦·凯勒那样渴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其实到了南明城里,就等于变成了盲人,能看到的只有眼皮底下一点,世界再一次无法捉摸,陷于亘古的混沌之中。
他翻身从床上跳起,趴到窗口看外面的花园,视野里只有那些模糊的树影。叶萧摸到蜡烛点起来,床头有一排简易的书柜,他借着幽暗的烛火,看着那些蒙尘的书脊。
忽然,他看到了两个熟悉的汉字——病毒。
正是那本蓝色封面的书,《病毒》两个字异常醒目,作者署名正是他那位作家表弟。这本书是2002年4月在大陆出版的,书里恰巧也有“叶萧”这个人物,记录了他当年刚做警察时,接触的一件异常离奇而恐怖的事件。
想不到这本书居然流传到了这里!放在卧室的床头书架上,主人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吧。叶萧摸着书的封面,心里的滋味难以言状,只能烦躁地在屋里踱着步。
是的,那些故事对他来说几乎都是真实的,命运总是跟他开玩笑,让他撞到并亲身经历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如同这坟场般的城市,像个巨大的监狱笼罩在头顶,他们将被判处多少年的监禁?还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至少,导游小方、司机和屠男,他们三个人都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下一个进地狱的会是谁?
或者这里已经是地狱了。
喉咙里像烧起来一样疼,他走到客厅里喝了口冷水,却见到另一个黑影也在摇晃着。他小心地拿着蜡烛照了照,却是一张同样憔悴的脸——孙子楚。
“哎呀,你又把我给吓了一跳!”
叶萧有些苦笑不得:“你也睡不着觉吗?”
“是啊,还是想屠男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还有,我为什么一个人离开房间呢?而且大半夜的跑到街上,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啊!”
“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才能回答。”
“我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啊?真的记不清楚了,我连自己怎么下楼都忘记了。”孙子楚使劲拍了拍脑袋,“惨了,惨了,我会不会得早老症了呢?”
叶萧拧起眉毛:“是够惨的,如果在这个地方发了病,还没法送医院呢。”
“妈的,怎么办?怎么办?”
孙子楚已经抓狂了,在客厅里不停地转圈,旁边还点着一枝蜡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搞什么巫术祭祀。
“其实,我也记不得了。”
“什么?”
叶萧眯起了眼睛,盯着那点烛光,回到记忆的起点:“我只记得昨天——不,是前天。前天上午十一点,从旅游大巴里醒过来,我问你是几月几号在什么地方?”
“对,我还以为你在故意吓唬我呢!然后,我们就到了公路边的少数民族村子,吃到了那个该死的‘黄金肉’!”
“你觉得我是个会乱开玩笑的人吗?”
“当然不是!”孙子楚隔着烛光,仔细打量着他的眼睛,“你当时真的全部忘记了?”
“不,我还记得你的名字,知道你是我的好朋友,我还知道自己的职业,我是上海的一个警官。但我完全不记得现在的时间和地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大巴里?我还下意识地以为是在国内某地,根本就没想到是泰国清迈。”
孙子楚靠近了他的脸,伸出一根修长的食指,摇摆在叶萧的双眼之间,催眠师似的问:“你也得了失忆症?暂时失去了记忆链中的某些环节?”
“我不知道,我头疼得厉害!”
叶萧突然抱着脑袋,咬紧牙关额头冒出冷汗。
“别——”孙子楚安慰着他,又给他喝了口水,“你能想起前天中午以前,最近最清晰的记忆吗?”
“我甚至……甚至自己是怎么来泰国的都不知道!”
“该死,再往前呢?让我帮你回忆一下——你记得德国世界杯吗?是哪支球队拿了冠军?”
“白痴,当然是意大利!我还记得决赛那晚,我吃多了西瓜拉肚子了,没看到齐达内头顶马特拉齐。”
孙子楚被平白无故地骂了句白痴,很是尴尬:“那八月份那次我们一起吃烧烤呢?我记得那天是农历七月十五‘鬼节’。”
“记得,你说烧烤店的服务员小妹妹很漂亮,还给人家留了张名片,后来你们又联系过吗?”
“这个嘛,喂,个人私隐!”孙子楚不敢再多问了,“看来你记性蛮好的啊,你还记得我们去旅行社报名付费吗?”
“去旅行社?”
叶萧终于又皱起眉头,痛苦地挠了挠头皮,又在房间里紧张地踱着步,最后绝望地摇了摇头。
“不记得了?我和你一起去旅行社的,我卡里的钱不够了,你还借给我两千块钱,到现在——”
孙子楚没敢把“到现在我还没还钱”说出来。
“完全不记得了,脑袋里一点印象都没有。这是哪一天的事?”
“9月10号或者11号吧,9月19号我们就飞泰国了。”
忽然,叶萧的眼神有些可怕——
“前天是9月24日,也就是说,我至少失去了两个星期的记忆!”
这个结论如一根绳索,结结实实地套在了叶萧脖子上,迅速高高地升起来,将他悬挂在绞刑台上。
记忆力——是叶萧长久以来最引以为自豪的。
从小他的记忆力就特别好,许多人和事的微笑细节,隔了多年都能清晰地回忆。像人名、地名、时间、门牌、电话号码之类,经常可以随口念出。他这一辈子从记事起,每个日日夜夜几乎都有印象,从来不曾中断过,也从来不敢想象会中断。
但现在叶萧必须承认,自己的记忆被撕裂了。就像有人用锯子切开他的腰,然后再切开他的胸口,最后取走了腰和胸之间的部分。
哪怕缺少了一小时的记忆,就好像被抽掉了生命的一半,更何况是两个星期!
恐惧的冰水从头到脚浸泡着叶萧,这是怎么发生的?
是自己的大脑提前衰退了?
还是某个致命的阴谋?
就当他头疼欲裂之时,耳边又响起了孙子楚的声音:“可怜的家伙,你会不会最近工作压力太大,导致暂时性的记忆失常呢?”
“不,不可能,一定是有原因的,一定——”
正当叶萧低头沉思寻找原因时,一阵凄惨无比的嚎叫声,打破了这栋楼房的寂静。
声音从暗夜的远处传来,似乎连墙壁都在震动,叶萧和孙子楚的心跳都骤然加快,是哪个人出事了?
那声音还在继续,却超出了人体所能发出声响的极限——更近似于某种野兽的嚎叫!
凌晨两点半的狼嚎?
全体旅行团肯定都被吵醒了(除了躺在二楼的屠男和天台上的导游小方),可以想象他们惊惶失措的表情,但愿他们不要开门更不要下楼。
可怕的吠声不断涌进叶萧的耳朵,他突然听出了一些端倪:“不,这不是狼,而是一条巨大的狼狗!”
“巴斯克维尔猎犬?”
孙子楚却想到了福尔摩斯遇到过的一桩案件,因为楼下那个动物的叫声太阴森吓人了。
但叶萧却知道那是一条什么狗——少女与狼狗。
下午他已经见过那家伙了,巨大而凶猛的德国黑背,却是神秘少女的小宠物。幸运的是,晚上它并不在主人身边,所以叶萧才能抓住女孩把他带回来。
此刻,狼狗一定发现主人不见了,它灵敏的鼻子循着少女的气味,一路追踪到了这里。
叶萧能想象那家伙的样子,威风凛凛地站在楼下,仰起乌黑的眼睛盯着五楼的某个窗户——它那美丽而年轻的主人,就在那个屋子里被囚禁着。但这栋楼里还有十几个人,其中可能有人身怀绝技,它还不敢贸然地闯进来。聪明的狗会等待时机拯救主人,而现在的嚎叫不过是一种警告,所谓先礼后兵,希望能够兵不血刃地解决问题,让楼上的人们自动把女孩放出来。
不,他不能把女孩还给狼狗!
今夜就让它去叫吧,如果它敢硬闯上来,他就会对它不客气了,叶萧还是相信人的智慧的。
狼狗继续在楼下嚎叫,不知顶顶和那女孩怎么样了?
但愿她能开口说话。
七
“啊!是谁?”
厉书从大汗淋漓中惊醒,耳膜被什么刺痛了,某个可怕的声音,从楼下剧烈地传来——是某种野兽在嚎叫?
他想起前天来空城的路上,遇到的那只鬼魅般的山魈。天知道这鬼地方还有哪些动物,什么史前巨鳄剑齿虎猛犸象霸王龙全都出来吧!
嚎叫令他心头阵阵狂跳,翻身下床走到厅里。在三楼的房间里听得更清楚,他只能伸手捂住耳朵。
几分钟后,那声音终于停息了,整个住宅楼又陷入了寂静,但脑里似乎仍回荡着狼嚎。
那野兽喊累了回窝睡觉去了吧?
缓缓吁出一口气,他想去上趟厕所,却发现卫生间的门紧闭着,门缝里露出一线微光。
难道亨利在里面?
厉书又看了看法国人的床,果然是空着的,他只能站在外面静静等待。
他迷迷糊糊地等了十几分钟,卫生间的门仍然是紧闭着,但他又不好意思去催人家。只能悄悄靠近门口,却听到里面传出轻微的声音。
好像有人在说话?厉书益加屏住呼吸,侧耳贴着门缝。卫生间里是亨利的声音,这屋子里没有第三个人,他显然是在自言自语。
那是说得飞快的法语,厉书完全听不懂。亨利的语气还很着急,就像是在念什么咒语——半夜里关在厕所和自己说话,难不成有精神病?
突然,卫生间的门打开了,正好撞在厉书的脸上,他当即倒在了地上。
亨利脸涨得通红地冲出来,上半身赤着膊,异常激动地在客厅里转圈,嘴里念念有词,仿佛面对着一个不存在的人。
他身上还包扎着绷带,明早黄宛然就会为他解除。但厉书担心他这样会自己把伤口迸裂,爬起来拉住亨利,用英语说让他冷静下来。
但亨利根本没听进去,一把又将厉书推倒。这下把厉书惹毛了,冲上去压住了亨利。一个受伤的人怎是健全人的对手,但亨利依旧拼命反抗,嘴里喊着一些奇怪的法语单词,眼睛通红通红,整个人就像是“鬼上身”了。
两个人在地上扭打了几分钟,直到亨利再也没力气为止。厉书气喘吁吁地把他扶到床上,用英语说:“是我们救了你的命啊!请你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请尊重我们。”
这话说得就像外交辞令,却让亨利渐渐平静了,闭上眼睛深呼吸,眼泪缓缓滑落。
厉书心想真没出息,男儿有泪不轻弹,怎么遇到这点事就哭了?该不是突然觉悟,感受到中国人民的爱心了?
亨利念出了口渴的法语单词。厉书正好还听懂了这个词,便扶他起来喝了口水。亨利的脸色也恢复正常了,轻轻说了声Thanks。
厉书用英文问道:“你刚才怎么了?”
亨利却保持了缄默,他那双棕色的眼睛里,藏着许多深深的秘密。
“你现在好些了吗?”厉书继续用英文问,“为什么很少说话?”
“已经好多了,非常感谢你。”
他总算是回答了,但身体还是有些虚,说话的声音很轻。
“对不起,刚才我可能弄疼你了。对了,你是法国哪里人?第一次来泰国旅游吗?”
“我是波尔多人,二十岁以后就在巴黎读书了。我已经第七次来泰国了。”
“第七次?”
亨利点了点头,仅仅两天功夫,他脸上已爬满胡须了:“我是巴黎大学的教授,主要研究东南亚的宗教艺术,所以经常来泰国、越南、柬埔寨等国。其实,我不是来泰国旅行的,而是来专门考察兰那王陵的。那天去王陵的车正好坏了,便搭上了一个法国旅行团的大巴,却不想遇到了这种事情。”
“好有缘分啊。”厉书又想起那晚亨利所说的路上遇险的故事,“真的是因为那诅咒吗?”
“或许——是真的,我是研究这方面专业的,在东南亚的宗教故事中有个传说,凡是前往寻找兰那王陵的人,都会在半途中遭遇诅咒。”
“我们都被诅咒了?”
凌晨暗夜的斗室里烛光跳跃,厉书与亨利两人的脸色都很阴沉。
“一年前我去吴哥窟考察,主持发掘了一座七百年前的寺庙,在一块石碑的铭文上,记载着兰那王陵诅咒的传说。而且,铭文里还提到了一则预言——在佛历两千五百五十年,会有一群来自中国的人们,造访兰那王陵。但王陵的大门不会向他们敞开,他们将得到一座奇异的城市,认识一个奇异的女孩,并受到永久的诅咒。”
“佛诞两千五百五十年?是哪一年?”
“换算成西洋历法,就是公元2006年。”
“难道说——”厉书一下子把中文蹦了出来,赶紧又跳回英文,“吴哥窟铭文预言里‘一群来自中国的人们’,就是我们这个旅行团?”
亨利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历史上有很多神秘的预言,看来七百年前吴哥窟里也有一位伟大的预言家。”
“得到一座奇异的城市?是的,我们已经得到了,而且也足够奇异了。”厉书激动地在屋子里徘徊,“认识一个奇异的女孩?不就是今晚叶萧和顶顶带回来的那个神秘女孩吗?天哪,这则预言真的非常准确,我们会受到永久的诅咒吗?”
两人面面相觑,目光里满是恐惧。
八
凌晨五点。
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五楼,某个窗户里,一个声音在轻轻叹息。
她是萨顶顶。
这宽大的卧室里有张双人床,她睡在靠门的那一侧,而她身旁就躺着那神秘女孩。根据叶萧的指示要寸步不离,连睡觉都要同一张床了。
顶顶担心女孩半夜要逃跑,自始至终都提心吊胆,强打精神不敢睡着。特别是凌晨两点多时,楼下响起了那条狼狗的嚎叫,让她浑身都冒出了冷汗。她明白那条狼狗呼唤的人,就是躺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她担心狼狗会冲上五楼来敲她的门,不知紧锁的房门能否顶住它的冲击?
但出乎意料的是,女孩一整夜都非常安静,在她身边睡得很熟。听着女孩均匀的呼吸声,顶顶也越来越困,不知不觉间居然睡着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顶顶耳边响起某个清脆的声音,如童年挂在屋檐下的铃铛,随风摆动出金属的撞击声。沉睡的耳膜被铃铛敲开,意识的大门缓缓打开,身体里的精灵们都被释放,它们轻巧地舞动蝉翼,围绕在她耳边轻轻呼唤:
“萨顶顶……萨顶顶……萨顶顶……跟我来……跟我来……跟我来……”
于是,顶顶也睁开眼睛,跟着精灵们起身,离开身边依旧熟睡的少女。
精灵们的翅膀引导她,来到楼道的走廊中,继续迈步走下黑暗的楼梯,一直来到底楼的小巷。
月光,继续被扼杀在浓云背后。
只留下她孤独的一个人,行走在漆黑寂静的街道里。然而,她的眼睛却能清楚地看到四周每一个角落的细节,仿佛都与白天换了模样,被人彻底地清洗了一番。
还是那座叫南明的无人空城吗?
突然,街边亮起了一点幽光,居然是家24小时的小超市,里面隐隐晃动着人影,门口挂着最新的报纸和商品,里头传出收银机抽屉打开的响声。又有一个窗口亮起了灯光,那是路边的四层楼房,三楼临街的窗户里,映出一个灯下读书的女孩。
她还听到了一种熟悉的声音,从对面的小店铺里传来,哗哗地宛如流水冲涮,再仔细侧耳一听——居然是搓麻将的碰撞声!
那店铺随之亮起了灯光,玻璃门上出现三个字:麻将室!
同时玻璃里映出四个人的身影,正围绕着一张方桌“挑灯夜战”。骤然传出一个中年妇女的大喝:“罡头开花!”
瞬间,瞳孔被数十道光刺激,顶顶茫然地不知所措,难道这些人影都是鬼魂?抑或主人们全都野营归来了?
就在她失魂落魄的时候,迎面的黑暗里显现了一个身影,不知从哪里打出来的白光,正好笼罩在那个人的身上。
他是个看来七八十岁的老人,虽然满头白发却腰板挺直,身材高大如黑夜的金刚,竟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
老人几乎是突然出现在顶顶面前的,相隔还不到一米的距离。他的脸庞在白光下极其冷酷,目光透射出无尽的威严,让任何年纪的人都望而生畏。
“你是谁?”
顶顶慌乱地问道,脚底却像被大地粘住了,再也无法后退半步。
老人的眼神是如此逼人,任谁都无法逃避,像一团火焰燃烧顶顶的瞳孔。
天哪,她感到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烧干了,就当她要声嘶力竭地呼喊救命时,老人却高声说话了——
“罪恶之匣,已被打开。”
时间,停顿一分钟。
月亮,悄悄地露出半张脸,随后再度被浓云绑架。
时间,重新开始,没人发觉这多出来的一分钟。
而这抑扬顿挫的八个字,继续回荡在黎明前的街道上,回荡在顶顶的脑细胞里——罪恶之匣,已被打开。
老人面色依旧凝重,接着对她点头示意,似乎在问她:你听明白了吗?
顶顶下意识地也点了点头。
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也许这一天会很快,也许这一天会很远。
但老人已从她身边走过,带起一阵阴冷如坟墓的风,卷过她身体的右半边,她的半个肩膀都似乎僵硬了。
转眼间,老人消失在身后的黑雾中。
她独自站在街道中央,无数幽灵般的灯光交织在黑夜里,路边仍然响起收银机和搓麻将的声音。某个临街的窗户里,有个文学青年正彻夜未眠,他打开电脑音响,陈升与刘佳慧合唱的《北京一夜》,悠扬地飘散到街角路口——
one night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one night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地安门……
而当旦角唱起的时候,顶顶自己的手机竟然响了!
电磁波,在黎明前肆虐地飘荡。
不管有还是没有信号,她都茫然地接起了电话。
半秒钟后,手机里传来一个沉闷的男声——
“GAME OVER!”
第八章 山间公墓
一
随着最后一声鼻音,顶顶猛然睁开了眼睛。
没有漆黑的夜空,没有幽暗的灯光,也没有麻将室与小超市,更没有手机信号,她仍然身处五楼的房间里,躺在一张宽大柔软的床上。
原来,是个梦。
梦?
顶顶额头却全都是冷汗,像是从游泳池里出来一样,她惊慌失措地喘息着,双手紧紧地捏成拳头。
拳着里捏着自己的手机。
手机不知何故已经打开了,屏幕上却收不到任何信号,耳边犹响着那声“GAMEOVER”。
虽然自己仍然活得好好的,但心里颇有些遗憾:为什么仅仅是个梦?又为何这个梦做得如此怪异?
但她对自己的异梦早就习以为常了,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时她心里却突然一沉,这下完蛋了,神秘女孩趁机逃跑了吧?
她紧张地回头,却发现女孩仍然熟睡着,碎花布裙子上盖着毛毯,也许明早该给她换身衣服了。
又是虚惊一场。
顶顶深呼吸了几下,总算从梦境里解脱了出来,思量着明天该怎么办?这神秘的女孩究竟是谁?如何才能让她开口说话呢?她真的不懂中文吗?不过女孩的存在至少可以证明,南明城并非空无一人,可能还会发现其他人,旅行团并不是孤独的。
她又翻了一下身,不小心碰到了女孩后背,便响起一声轻微的呻吟。糟糕,把她弄醒了吗?顶顶一动都不敢动了,屏声静气地像个木头人。但女孩继续发出声音,轻得就像猫叫似的——
“妈妈……妈妈……”
顶顶依稀分辨了出来,女孩居然在叫“妈妈”?是在说梦话吧,顶顶只比她大五六岁,实在无福消受这个头衔。
但她无法确定是否华语,因为人类大部分语言里的“妈妈”,都是差不多相同的发音。
这时女孩又翻身过来,与顶顶面对面了,嘴巴里依旧喃喃自语:“不要……死……不要……”
黑暗的房间里看不清她的表情,只有那嘤嘤细语声。这下顶顶可以确定了,女孩说的就是华语,而且是相当标准的。
人们在梦中说出来的话,肯定是自己的母语。
突然,神秘女孩睁开了眼睛。
虽然几乎看不见,但顶顶可以感受到那犀利的目光。
四目对视,在同一张床上。
又是如同在体育场里的对峙,白天与黑夜并无什么区别。
终于,顶顶决定说话了:“你梦到了什么?”
女孩在暗夜里睁大了眼睛,牙齿似乎还在颤抖,半晌未吐出一个字来。
“刚才我听到你的梦话了,你在说汉语,请不要再装聋作哑了,能和我说说话吗?”
女孩的眼神柔和了下来,尽管顶顶无法看到,却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顶顶的声音也柔和了许多:“对不起,我吵醒了你的梦是吗?就当是我们都很寂寞,需要互相说话来摆脱孤独吧。”
几秒钟后,她听到了女孩的声音:“你想和我说什么?”
这二十岁女孩的声音,细腻而富有磁性,如甘甜的露水穿透黎明,来到这五楼房间的大床上。顶顶第一次微笑了:“什么都可以说,亲爱的。”
“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呢?”
顶顶还以为女孩会恨她呢。
“因为你打断了我的噩梦,把我从地狱里救了出来,在梦里我快要死了,是你救了我的命。”
她的华语字正腔圆,听不出有任何口音,但又不似北方人说的普通话。
“好吧,我还准备向你道歉呢。”顶顶觉得与她的距离拉近了,索性用手托着下巴说,“我们再聊些别的吧,比如——你的名字?”
女孩沉默了片刻:“我能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既然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叫你‘无名女孩’了。”
“无名女孩?”她的语气有些古怪,随后柔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
顶顶无奈地苦笑一下:“好吧,无名女孩,你几岁了?”
“二十一岁。”
“你从哪里来?”
“我不知道。”
女孩冰冷地回答,但顶顶并不气馁:“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朋友,你一直住在南明城吗?”
“嗯。”
“你的家人呢?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
顶顶知道她在故意回避问题:“好吧,‘无名女孩’没有父母,但总有住的房子吧?住在哪呢?”
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这个标准的一问三不知的“无名女孩”,忽然把上半身撑起来了,长发垂在枕头上,扫过顶顶的脸颊。
“那条狼狗是你养的吧?”
“是的。”
谢天谢地,这次她总算没回答不知道。
“它叫什么名字?”
“天神。”
顶顶不禁赞叹道:“好特别的名字啊,是你起的名字吗?”
用“天神”来形容那条惊人的大狼狗,也确实是名副其实。顶顶想象它匍匐在黑夜中的形象,竟真如传说中的神犬下凡,实非普通的狗所能比拟。
“是的,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刚才还在楼下等待着我。”
“可它怎么和你分开了呢?”
无名女孩淡淡地回答:“晚上,它去给我找吃的去了。”
“它给你找吃的?天神可真厉害啊。”
“天神无所不能。”
顶顶再也不想谈狗了,还是说说人吧:“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
“谁啊?”
顶顶兴奋地问道,却没想到无名女孩回答,“你不就躺在我身边吗?”
“哎呀,我是说除了我们旅行团的人以外。”
“那就——我不知道。”
老天,又是一个“我不知道”,干脆把她从“无名女孩”改名成“我不知道”吧!顶顶都快受不了了,她并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只能继续躺着观察对方。
窗外,黑夜正悄悄流走,一点白光缓缓地浮上天空。
微暗的晨曦穿透玻璃,如薄雾披在无名女孩身上。昏暗的逆光就像摄影作品的底片,让顶顶清晰地看着女孩的轮廓。
没错,她本身就是一幅完美的作品。
轻柔的光线在身体外沿轻轻散发,除了稍微偏瘦外,女孩身体发育得很好,腰肢和胸膛都颇诱人。如果稍微打扮一下,足够去做电影明星了,刘亦非、黄圣依当年也不过如此吧。
幸好躺在旁边的人不是“洛丽塔”,否则她定然会惹火上身。
无名女孩下床走到窗前,看着铁栏杆外的黎明,天空仍然是深蓝色的,鸟儿即将骑上枝头歌唱。
顶顶也走到她的身后说:“这是个罪恶而美丽的城市。”
二
清晨六点。
进入空城后的第三个白天。
四楼,在整栋楼最大的那套房里,床上同样睡着两个女子。
黄宛然与成秋秋。
这对母女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她缓缓睁天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千万不能被女儿看到。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她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为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说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六个月,她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做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边,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噩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了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了上海。
她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时成立已是电力局的工程师了,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金饭碗。他们只谈了半年的朋友,就闪电般地结婚了。
一晃已过去十五六年,当年轰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雪山杜鹃的美人,而今已是三十八岁的成熟妇人。女儿都长成了大姑娘,正熟睡在她的身旁。
黄宛然翻身朝向女儿,才发现秋秋已经醒了。母女俩面对着面,晨光洒在十五岁的秋秋青春的脸上,简直是她少女时代的翻版。
她伸出手抚摸着秋秋,这时女儿也不再倔强了,温顺得如一只小猫,依偎在母猫温暖的怀中,毛茸茸的小爪子搭着妈妈的肩膀。
“秋秋,你要听妈妈的话。”
秋秋睁大着眼睛,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说:“你们总是吵架,爸爸也总是对你不好,我知道他不是个好男人。”
“对不起,妈妈没有给你一个和睦的家。”
她的眼眶又有些红了。虽然女儿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但她知道秋秋其实是孤独的,一直对父母封闭着心灵。她害怕将来女儿会变得更陌生,看到青少年抑郁症的报道,都让她心惊肉跳地担心。
“我已经不在乎了。”
“秋秋,等我们回家以后,我会好好考虑和你爸爸的关系。”黄宛然紧紧搂着女儿的脖子,“如果是最坏的结果,我们母女俩从此就相依为命吧,我大不了再去做医生,或者去私人诊所干也行。”
女儿却冷冷地回答:“我们还回得了家吗?”
“一定可以回家的,旅行团里所有人都在努力,说不定泰国警方很快就能找到我们了。”
“不,我们已经被困在这里了,我们出不去了。”
“你说什么?”黄宛然有些生气了,她不允许女儿自暴自弃,“你想一辈子待在这里吗?”
“也许——是的吧。”
“你这孩子到底在想什么呢?”
黄宛然都有些气糊涂了,而秋秋的回答让妈妈更吃惊:
“因为我喜欢这个城市!”
三
同时。
镜头移过黄宛然与秋秋的房间,穿越床底下的水泥地板,来到楼下三层的屋子里。
有一双眼睛,正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似乎感应到了秋秋的声音。
她是玉灵。
同屋的伊莲娜继续熟睡,玉灵却天刚亮就醒了过来,在泰北农村长大的她,从小就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窗外的雾气正渐渐散去,但那感觉依然缭绕于眼前,又像昨天清晨那样充盈着心底。让玉灵的身体越来越轻,整个人缓缓浮升起来,被森林中的露水和白雾包围,回到那个十六岁的清晨。
被打断了的回忆在继续,还是那片最黑暗最诡异的森林。永远不见天日的大榕树底下,四周飘满了植物和动物的气息,无法超度的亡魂们聚集于此,静静等待某一场天火降临。
十六岁的玉灵,瘦弱的身体在筒裙里颤抖,像猫一样的骨骼之间,发出轻微的顿挫声音。
因为,她见到了一个英俊的十八岁僧人。
“另一个世界。”
少年僧人平静地说出为句话,他的嘴唇隐隐发紫,黝黑的脸颊异常削瘦,唯独声音是如此洪亮有力。
玉灵不知该如何回答,这才注意到在他的身后,还坐着另一个僧人。
那是个老年的僧人,老得都不知道有多少岁了,白色的眉毛垂下来,脸上布满了皱纹和老人斑,皮包骨头的样子竟与骷髅差不多。
老僧入定?
他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黄|色僧袍,盘腿坐在一片经年累月的枯叶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眼睛闭着,似乎还在苦思冥想。
那弥漫在森林中的白雾,似乎就是从他身体里发出的,正通过他周身不断地飘出来。老僧瘦小的上半身却挺得笔直,就连干枯的十指也毫不含糊。整个人仿佛一尊千年前的雕塑,岿然不动在这阴暗的世界里。
“他睡着了?”
玉灵小心翼翼地走到老僧跟前,虽然村里也有许多僧人,甚至男孩们都会在寺庙里剃度出家,到了十六七岁再还俗成家。但眼前的这两个僧人,一老一少,却与印象中的僧人截然不同,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森林云游僧?
当她要伸出手去触摸老僧的眉毛时,少年僧人走到她身边说:“别!别碰他!”
“怎么了?”
英俊的僧人面无表情地回答:“他回家去了。”
“回家?在哪里?”
“另一个世界。”
玉灵不解地问:“又是另一个世界?”
“我们从‘另一个世界’来,又将回‘另一个世界’去。”
这句话虽然还是云里雾里,但玉灵心里却隐隐有了丝感觉,她打量着眼前年轻而英俊的脸庞,而看看地下盘腿而坐的老僧,轻声问:“他是不是死了?”
“不,师傅圆寂了。”
圆寂——不就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吗?
“不,是‘回’了另一个世界。”
再看那老僧恐怕有一百岁了吧,在这种险恶的森林深处,正是他命定的归宿吧。
而从他身体里飘出的白雾,是否是所谓的灵魂?
少年僧人脚下一晃,几乎跌倒在玉灵身上。原来他已经不吃不喝守在师傅身边三天了,怪不得骨瘦如柴。
玉灵赶紧搀扶着少年僧人,他再也没有力气拒绝她了,两个人互相依靠着走出森林,渐渐摆脱了黑暗和白雾,回到了稻田围绕的村子里。
村民给了少年僧人许多食物,村寺里几个胆大的僧人,由玉灵他们带路进入森林,找到了圆寂的老僧人。他们就在原地将老僧人火化,骨灰还给少年僧人保管起来。
少年僧人的身体太虚弱了,他被迫在村里休息了几天。玉灵每天都来看他,为他送些米饭和蔬菜。
他说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是老僧人将他领养大了,带着他在泰国各地云游化缘。他们属于一支特别的宗派——森林僧,从十九世纪起就在泰国的森林中修行。但近几十年来森林被大量砍伐,失去了家园的森林僧也就销声匿迹了。那位圆寂的老僧在五十年前,曾是泰国最著名的森林僧,他从没有接受过政府的馈赠,坚持在森林中艰苦地修行,远离喧嚣的尘世。而随着森林越来越稀少,老僧人也向越来越偏远的地方云游,直到进入这片泰北最后的森林。
而这十八岁的英俊少年,则是老僧人最后的弟子。他在师傅圆寂前接受了衣钵,可能成为森林僧唯一的传人。
玉灵看着他的眼睛,多么漂亮而柔情的男人的眼睛啊,它已经占据了十六岁少女的心。
是啊,他才只有十八岁,完全可以像村里的男孩们一样,从寺庙里还谷回家。
但少年僧人拒绝了她,他的生命是老僧人赐予的。他曾经在老僧人圆寂前发誓,要永远留在森林里修行,将森林僧的衣钵传授下去,在森林的最深处寻找世界的真谛。
三天后中,玉灵流着眼泪送别了他。
她知道他的心里也在流泪,只是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只因为那身僧袍和森林里的誓言。
一直送他到森林边上,他终于回过头来盯着她的眼睛,说:“我会记得你的,如果我还不能忘掉我自己的话。”
玉灵真想抱着他的肩膀大哭一番,但却怔怔地站在那里什么也没做,只能让眼泪缓缓地打湿自己的手背。
少年僧人从怀里取出一个小本子,交到玉灵的手里说:“这是师傅留下来的,我把它全部看过并记在心里,已经不需要它了,就把这个本子送给你吧。”
玉灵接过小本子揣在胸口,抹去眼泪送他转身离去。少年僧人再也没有回头,走入莽莽的森林深处,直到被落叶和藤蔓吞噬。
在那之后的几个月,她每天都会在森林边等待,期望那张英俊的面孔出现。
然而,玉灵从十六岁长到二十岁,再也没有见到过这少年僧人。
他也回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吗?
四
清晨,七点半。
除了萨顶顶和那神秘女孩外,所有人都聚集到了二楼,杨谋和唐小甜的房间。虽然,隔壁还躺着屠男的木乃伊,大家依旧要填饱肚子。用厨房里的液化气,和昨天从大卖场“借”来的各种食品,搞了一顿还算丰盛的“冒险早餐”。
今天的气氛很沉闷,也许因为昨晚又死了个同伴,或是凌晨时那狼狗的嚎叫,每个人似乎都没睡好,大多成了无精打彩的“熊猫眼”。好几个人的手机电池用光了,其余的人都不敢再开手机,尽管从来都没收到过手机信号。
“这已经是我们在这里的第二顿早餐了!”伊莲娜以美国人的直接发泄了情绪,随后吐出一个好莱坞电影里的常用词,“Shit!”
厉书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用英语回应道:“但愿不要再有第三顿了。”
“除非我们今天都死了!”钱莫争却兜头浇了他们一盆冷水,“还是做好吃第三顿早餐的准备吧。”
杨谋首先吃完早餐,马上端起DV开始记录了。忽然,他听到有人抽泣的声音,镜头转向声音的来源,却是玉灵躲在墙角掉眼泪。
林君如安慰着她说:“别哭了,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但这不是你的错。”
“我是你们的地陪导游,小方和司机出事了以后,我就更要担负起全部责任。”玉灵仍穿着傣族的筒裙,只是好像已洗过了一遍,她低下头,长发遮住脸庞,向大家道歉,“对不起。”
杨谋放下DV走到她跟前说:“你的家人也在着急地找你吧?从现在起你就和我们一样,也是我们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会把你当做自己的妹妹来看的。”
唐小甜有些醋意地拉了拉老公的衣角,杨谋只得又退了回去。
等到吃得差不多时,叶萧又到厨房下了一锅面条,然后端着热腾腾的锅上了五楼。
他是给顶顶和“无名女孩”送早餐去了。
走进五楼的房间,他发现那女孩的脸色好了许多,顶顶还给她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一件很合身的KAPPA运动T恤。
叶萧把锅放在桌子上:“饿了吧?快些吃吧。”
“你可真是个好男人啊。”
顶顶把头发都梳到脑后扎了个马尾,看起来更精神了。她拿出两个洗干净的碗,给自己和“无名女孩”盛了面条。
虽然那女孩长得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MM的样子,但吃起面来食量还蛮大的,很快就把一大碗面吃得底朝天了。
顶顶吸着面条说:“你昨天晚上吃什么了?”
她眨了眨眼睛,怯生生地回答:“我不知道。”
“又来了!”顶顶无奈地向叶萧摆了摆手,“她总是‘我不知道’。”
“耐心一些,她会告诉我们一切的。”
叶萧说起来很有自信,他紧盯着女孩的眼睛,那眸子总是似曾相识的感觉。他觉得已开始掌握主动了——再坚硬的冰块也有融化为水的时刻。
这时顶顶也吃完了:“上午你准备做什么?”
“嗯,我想去城市周边转转,探探有没有出城的其他道路。”
“我也要跟你们去!”
“不,你留在这里,好好地守候着她——”叶萧转眼又看了看“无名女孩”,微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我知道你会很乖的。”
“如果我把她也带上呢?”
叶萧只能把顶顶拉到另一个房间,耳语道:“第一,她可能会逃跑我;第二,她出去会引来那条狼狗,那我们所有人都要惨了。”
顶顶无奈地叹了一声:“好吧,那今天我就牺牲一下,留在这里做个典狱长。”
“对,你们就待在这个房间,哪里都不要去,离那条狼狗越远越好!”
“万一它冲上来呢?”
“把门锁好再用柜子顶住,我不相信狗会自己撬锁!”
她淡淡地回了一句:“我也不相信。”
两人回到“无名女孩”面前,她依旧安静地坐着,正翻着房间里的一本旧书。叶萧看了下封面,是个对镜梳妆的古代女子,竟与昨晚发现她的场景一模一样。再看书名却是《聊斋志异》,是台湾出的繁体字版,自上而下的排版更近似于古书。
“干吗看这个?”叶萧疑惑地问了声,“没读过吗?”
“不,从小就读,已经读了一百多遍了,但还是喜欢读。”
叶萧撇了撇嘴角:“你怎么和我表弟一样?”
“我知道你的表弟是谁。”
女孩这句干脆的回答,让叶萧为之一震。但他不想再纠缠这种问题了,低头轻声说:“昨天早上,加油站对面小巷里的人,是不是你?”
对方沉默了十几秒,终于幽幽地承认道:“是我。”
“谢谢你!”
叶萧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神色异常地古怪,转身便向门外走去。
“为什么谢我?”
女孩仍执拗地追问道,而旁边的顶顶也觉得很奇怪。
“因为你救了我们的命。”
叶萧边说边走出房间,飞快地跑下五楼——是的,昨天上午在加油站对面,正是这神秘女孩的出现,吸引了叶萧等人的注意力,他们才离开了危险的加油站,跑到马路对面的巷口去。否则,他们都会和司机一起被炸得粉碎的!
五楼,顶顶重新把门锁好,回头看着女孩的眼睛,宛如面对两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正喷出旋涡,吞噬一切时间与空间……
五
八点十五分,探险队从“大本营”出发了。
由于昨天发生的许多变故,决定把三组人变成两组人,这样每组人数增加,也可以互相照应。
童建国、钱莫争、杨谋、玉灵、成立构成第一组,五个人正好坐一辆宝马车,向城市东部进发。
叶萧、孙子楚、林君如、伊莲娜构成第二组,他们四人步行去城市的西部。
两组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找到通向外面的通路。
绝不能留在这里坐以待毙!两天时间过去了,仍未有半个救援人员出现,与其等着像屠男那样一个个死去,还不如冲出去试试有没有活路。何况昨晚找到的神秘女孩,说明南明城里还是有人的,说不定能找到其他人,起码要搞清这里的状况。
这回再也没人反对了,就连一向缩在妻女身边的成立,也主动要求随队出去探险。
留守部队也分配好了,除了顶顶在五楼照顾神秘女孩,其余的人都留在二楼——厉书、黄宛然、秋秋、唐小甜,还有法国人亨利。
厉书也想一起出去探队,但叶萧决定把他留下。大本营里有五个女人,但只有一个男人亨利,而且是个伤病员,必须再留个男人防范万一。考虑到厉书的英文最好,与亨利的沟通没问题,便让他“镇守”后方了。
第一组人坐上宝马,带着南明地图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第二组人则步行拐向另一个方向,孙子楚手里拿着地图抱怨道:“叶萧,你也该弄辆车来开开,省得我们天天练马拉松。”
“我不觉得在这里有必要开车,而且坐在车上只是走马观花,很可能遗漏掉许多有用的线索——假设昨天我也开车的话,就不可能发现那神秘女孩了。”
林君如不禁附和道:“有道理啊,你这个公安还真不简单。”
“切。”自负的孙子楚不以为然,他摊开地图说,“好了,别自己瞎走了,还是看看地图该走哪条路吧。”
叶萧却是胸有成竹地说:“我在昨晚走过的路上做过标记了。”
“昨晚?你走的哪条路?”
“押送之路。”
四个人笔直向西走了十分钟,叶萧忽然在一条路口右拐了。
孙子楚立即叫住了他:“去哪儿啊?”
“看那边地上。”
他们低头看着人行道上,有三块排成品字形的砖头,伊莲娜急着问道:“这就是你的标记?”
“昨晚,我和顶顶带着女孩回来的路上,每经过一个路口都留下这样的记号,以便下次不会迷路。”
“GOOD!”
叶萧带着他们向北走过好几个路口,都看到这种品字形的砖头阵。孙子楚仔细研究地图说:“喂,我们方向不对了,应该向西才能出城。”
“先跟我去个地方再说。”
他们拐进一条更小的街道,路边种了些不知名的树木要,两边都是花园洋房,看起来异常幽静,足够做恐怖片的景地了。
林君如想起台北也有这种小街:“看来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啊。”
终于,叶萧在一个花园前停下来,低矮的木栅栏后面绽开着荼蘼花。
这就是昨晚捕获神秘女孩之地。
眼前的房子也如那女孩一样神秘吗?
四人轻易地跨过栅栏,穿过布满花丛的小径。那蔷薇似的枝叶上,簇拥着无数白色的花团,散发着浓郁诱人的香气,伊莲娜惊讶地问:“这是什么花啊?太漂亮了!”
“荼蘼花!”
身为大学历史老师的孙子楚回答了她的问题。
“怎么从没听说过?”
“嗯,确实极其罕见,过去只存在于传说中。荼蘼花,学名悬钩子蔷薇,拉丁名:Rosa rubus。一般在春天花期结束时开放,无比奢华艳丽。因为是花期最后时节,百花即将凋零,所谓荼蘼过后,无花开放,《红楼梦》里即有‘开到荼蘼花事了’。”
孙子楚得意洋洋地炫耀了一番,居然把拉丁语都翻出来了。
但林君如看着那些白色的花朵,困惑地摇摇头:“可现在是九月啊!”
“这个嘛……这里是东南亚,气候当然与中原不同了,不能以春夏秋冬来划分。荼蘼花开代表女子青春已逝,也意味着一段感情的终结。爱到荼蘼,生命中最灿烂、最繁华也最刻骨铭心的爱即将失去,在古人眼里是美丽与灭亡的共同体!”
“死亡爱之花?”
“加十分!恭喜你有长进了!”看到林君如与自己产生共鸣,孙子楚更来劲了,“套用《暗香》的歌词便是‘让心在灿烂中死去,让爱在灰烬中重生’。”
林君如继续以崇拜的眼神看着他:“好忧郁好特别的花啊。”
“昆曲《牡丹亭》杜丽娘游园中也有‘那荼蘼外烟丝醉软’的唱词,正暗示她刚目睹春天的美丽,便将要郁郁寡欢而死的悲剧。”
他说得眉飞色舞,就差提嗓子吟唱“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了。
叶萧实在看不下去,厉声喝断了他:“够了!我们到底是来探险,还是来听你讲古典文学普及课的?”
孙子楚总算闭上嘴巴,四个人踏过花园,来到小洋房的正门口。
整个屋子都灰蒙蒙的,寂静得让人心里发慌,屋檐上长满野草,伴着四周的荼蘼花香,伊莲娜拉了拉叶萧的衣角说:“这房子让我想起《闪灵》。”
“别怕,我进去过。”
叶萧第一个推开房门,顶上立时掉下来许多灰,屋里升腾起一片黑色烟雾。他遮着头跑进去,又挥手招呼其他人,他们只得硬着头皮进去。里面一团漆黑,叶萧打起手电筒,照出一条残破不堪的走廊。
墙壁上的石灰大半剥落了,地上的灰尘也积得厚厚的,四处弥漫着陈腐的气味,林君如掩着鼻子说:“天哪,这里怎么可能住人呢?”
说罢她就被灰呛得咳嗽了几下。叶萧也没想到居然是这副景象,昨晚怎么没这种感觉呢?他想到小时候看过的《聊斋》,书生晚上见到的华丽屋宇,到白天却成了破庙与荒冢,原来这都是女鬼或狐精的障眼法。
推开旁边一道房门,是个面对花园的小屋。窗户敞开可以闻到花香,叶萧这才注意到这窗户装饰极其精致,是植物几何图案的阿拉伯风格,宛如来到一千零一夜的异境。房间里没什么家具,只有张小桌子放在当中,上面有一枝蜡烛的残迹。
没错,昨晚神秘少女就在这间屋里,他也是从这扇窗户跳进来的。
伊莲娜突然叫了一声,大家都紧张地回过头来,原来墙上还镶嵌着一面镜子——椭圆形的镜子蒙着灰尘,看起来很久没擦过了。伊莲娜站在镜子前,无法看清自己的脸,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女子轮廓。
昨晚的女孩就对着这面镜子梳头的吧?但那么模糊怎么看得清呢?也许只是面对一点烛光?
这时,最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伊莲娜离开了镜子,但镜中女子的身形却仍然没变!
一开始只有叶萧注意到这点,他目瞪口呆地看着镜子,仿佛面对着一张幽灵照片。直到孙子楚莫名其妙地转向镜子,却吓得几乎坐倒在地上。林君如和伊莲娜也回过头来,见到那镜中女子,莫不是面如土色。尤其是伊莲娜,刚才分明是她站在镜子前,难不成自己在镜子里生成了副本?
叶萧缓缓走近镜子,伸手擦了擦肮脏的镜面,原来里面印着一个女子的形象,由于被灰尘遮盖而十分模糊。镜中女子低着头,长发垂下遮住半张脸,一只玉手拿着木梳,正是昨晚神秘女孩的姿势。
她是镜子里出来的幽灵?
六
第一组。
宝马车驶过空无一人的街道,很快到了城市的最东侧。穿过最后一排建筑,道路隐没在荒凉的野草丛中。
车轮再也不能往前滚了,童建国他们跳下车来,手搭凉蓬向四周眺望。南北两面都有稀稀落落的房子,唯独正前方是片荒草地,青纱帐似的疯长着。再往后便是郁郁葱葱的森林,顺着斜坡布满整座山峦。有些奇异的巨石从平地升起,就像桂林阳朔等地突起的山峰,这景象让大家都很吃惊。
“不知道这座山有多大?或许翻过山就能找到路了!”
杨谋端着DV边拍边说。
“你错了!”钱莫争的表情异常冷峻,“山在外面,还是山。”
这句王家卫电影里的台词,再度打击了众人的情绪,还好玉灵走到杨谋跟前说:“别害怕,我带大家往前走!我从小在山里长大,这样的山难不倒我。”
她将筒裙的裙摆稍稍捋起,在杨谋的DV镜头里,是个典型傣家女子的背影,那纤瘦的腰肢和高挑的身段,出没在这荒野中真似神话。
童建国也佩服地点了点头:“这女娃儿真不错!”
四个男人跟在她身后,一同步入未知的山林。茂密的树冠覆盖了他们,乌云下的天空,变作更阴暗的丛林世界。四周响起各种鸟鸣,藤蔓从大树上垂下,脚下布满网状的树根,每个人都把心提了起来。
成立走在最后面,是五个人里最害怕的,每走一步双脚都在颤抖——他也是旅行团里最有钱的,自然格外珍惜自己的每根毛发。他更担心这些团友都来路不明,万一把他这千万富翁绑架了怎么办?更恐怖的是妻子女儿都在这里,随时都有可能变成|人质,到时候谁来救她们?
但他还是决定跟着大伙出来探险,根本原因是想离妻子远一点,他再也无法忍受黄宛然的眼神,那种冷漠和不屑根本是侮辱。还有十五岁的女儿秋秋,好像只要爸爸在身边,她就变得古怪而暴躁,甚至总想着要逃跑。干脆离开女儿的视线,说不定能让她太平一点。
玉灵在丛林中找到一条小径,虽然只是被人踩过一些脚印,却可以连成一条秘道。这条路过去肯定经常有人走,只是后来被落叶和野草掩盖了。她知道哪里可能有危险,什么树根底下可能有毒蛇,哪些有毒的果子不能去碰。特别是一些可能有陷阱和捕兽夹的地方,至少在她长大的那个村子,猎人们总是惯用这些伎俩,经常可以捕获猴子和小黑熊。
不知不觉间地势越来越高,虽然不知山顶还有多远,但童建国爬到一块大岩石上,回头透过树叶的缝隙,眺望山下的南明城。几幢高楼都被抛在身下,大半个城高变得模糊而渺小。
钱莫争的运动手表可以测量海拔,现在距离海平面高度为一千零九十米——看来这是个高山盆地,周围的山峰至少有一千五百米高。
他们跟着玉灵继续穿越山林,忽然耳边响起一些有节奏的声音,像许多人聚在一起的喧哗声——大家的神情都为这一振,希望是泰国警方的搜索救援队。
五人加快脚步向前跑去,但那声音又不像是人发出的,也不是什么动物的叫声,而是——水的声音。
终于,玉灵第一个透过树林看到了,居然是瀑布!
这惊喜让她欢呼起来,就像远古人类发现了一片绿洲,其他人也都聚拢过来,欣赏着山间瀑布的奇景。
但成立却看出了不对劲,他又往前走了几步说:“不,这不是瀑布!”
“那是什么?”
“是水库大坝的泄洪口。”
现在他走在了最前面,攀着树根走下几道斜坡,眼前出现一条深深的河谷。瀑布就从右侧倾泻而下,在谷底形成缭绕的水雾,并发出巨大的撞击声。四周都充满了雾气,湿润的感觉扑面而来。
而在瀑布的最上端,却是一道混凝土的大坝。
成立说的没错,这并非是自然界的瀑布,而是人工建造的大坝泄洪口。
虽然这道水坝修得很高,但宽度仅有二十米左右。泄洪口开在接近坝顶的位置,放出来的水流量也不是很大,与平时看到的开闸泄洪完全不同,只是一条窄窄的白练垂直坠下,看起来酷似小型的山间瀑布。
他们很快爬到悬崖边,底下的河谷起码有三十米深,相当于十多层楼的高度,“瀑布”的冲击声,令人头晕眼花、心惊肉跳。
“大家要小心些,跟着我来!”
玉灵又找到一条小路,抓着树根藤蔓而上,直通大坝顶端。众人都累得气喘吁吁了,只得佩服这纤瘦的泰族女孩。她将筒裙挽成短裤般的样子,异常灵活地攀登山路,并第一个摸到了大坝边缘。
几分钟后,五个人全部爬上大坝,无不累得汗流浃背。但坝顶又是另外一番风光,山上清凉的风吹来,杨谋与玉灵彼此都笑了起来,也只有如此才能有成就感。
然而,在仅仅不到二十米宽的大坝两端,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一边是“瀑布”与深谷,另一边是大片平静的湖面。
“水库!”
成立又赞叹似的喊了一声,他走到大坝内侧,又是一道陡陡的斜坡,两米之下便是清澈如镜的湖面了。
其他人也都惊呆了,目睹这大自然与人力结合的奇迹。水库的面积并不大,与两边的山势一样呈狭长形,最终消失在蜿蜒的峡谷中。四周环抱着茂密的森林,倒映在水中呈现出碧绿色,只有大坝这么一个小小的出口,从空中看,宛如一只封闭的葫芦。
“这个水库是做什么用的?”
成立仔细观察着回答:“水库有许多个作用,我猜这个是用来城市供水的。”
“自来水厂?”
杨谋端着DV不停地拍着,钱莫争也掏出了他的宝贝照相机。
这时,成立注意到在大坝的另一端,还有几栋两层楼高的房子。五个人立刻跑了过去,大坝这头好歹有块平地,除了这些房子外,还有一条山间的公路。
“天哪!”杨谋高声抱怨道,“我们根本用不着爬上来,这里可以开汽车上来的!”
童建国苦笑了一声:“算了吧,不爬上来怎能发现这地方呢?还是玉灵的功劳啊。”
“大本营的自来水是干净的,就是这个水库的功劳吧?说不定还有人在维护吧?”
钱莫争提醒了大家一句,他们赶紧走到一栋房子里面,杨谋大喊道:“喂,有人吗?”
巨大的房间里只扬起一片灰尘,成立发现下面是个过滤池,水库里的水进入这里处理。虽然没有人维护,也没有任何电力供应,但这里的设计非常巧妙,可以依靠大坝产生的水力,提供基本的过滤动力。这水库在全天然的环境中,没受到任何污染,周边也没有人类活动的迹象。
“所以,库里的水本身就很干净,足够人们直接饮用了!”成立围绕着过滤池侃侃而谈,看来他很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其实,我们本不需要喝自来水或净化水,自然界的水只要没被污染,都可以直接饮用,反而更有益于人的健康。”
钱莫争不断地点头道:“我明白了,这就是水库的设计理念,只要维持一个全天然的环境,就比任何水处理系统更有效!”
“对,这个水库设计得太棒了!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先进的,不需要太多的高科技,也不需要过多的资金和基础建设,顺应大自然才是王道。可惜,我们国内的水利工程思想完全相反。”
玉灵听不懂他们的专业讨论,只能轻叹道:“原来就在我的家园旁边,还有这么好的地方啊。”
而钱莫争已经等不及了,他快步跑出去,来到水库边上的浅滩。这池墨绿色的湖水,在深山之间碧波荡漾,就像他十七年前爱过的一个女子。
他迅速脱掉上衣和长裤,湖水映出他发达的胸肌,常年的野外摄影与锻炼,使他拥有超出一般中国人的体格。虽然两个月前刚过了四十岁生日,但他没觉得自己已步入不惑之年。这身体和这胸膛里的心,依然像个生机勃勃的小伙子,依然能做当年做过的任何事。
其他人也都走到湖边,异常诧异地看着钱莫争。正当杨谋问他要干什么时,他纵身跳进了水库里。
放心,钱莫争只是在游泳。
冰凉的湖水浸透皮肤,感觉简直爽到了极点。自从进入这该死的空城,他已经两个晚上没洗澡了,身上难受得要磨出茧子。现在全身都被这清澈的水包围,只有头部不时露出水面,呼吸天地间最新鲜的氧气。他舒展四肢游到水库中心,他知道底下是深不可测的,或许有不知名的鱼游在脚边,是为他们准备的伊甸园?
玉灵羡慕地看着那湖心游泳的人,杨谋则帮他保管着照相机。只有成立的神情异常凝重,他看到钱莫争光滑的脊背,在如镜的水面上忽隐忽现……
七
第二组。
上午,九点十五分。
叶萧面对着镜子里的长发少女。
在这香气弥漫的忧伤花园,布满灰尘的空洋房之中,这面镜子安装在斗室里,对着一扇阿拉伯风格的窗户。他把镜面稍稍擦了擦,窗外那团白色的荼蘼,正好巧妙地映在镜子上——肯定是精心设计过的!从叶萧所在的位置看过去,镜面上印着的那位少女,怀中正好捧着镜子里照出的花。
再看窗外有一小潭水池,加上窗里的镜子,真是名副其实的“镜中花,水中月!”
孙子楚也赞叹了一声:“太妙了!这么好的花园和房子,破败了真是可惜啊。”
“但很奇怪,我原本以为那女孩就是住在这里的,但现在看来显然不可能,这里完全不能居住——难道只是来对着镜子梳头的?”
叶萧皱着眉头离开镜子,又到外面仔细查看了一下,到处都是灰尘和垃圾,脏得就像建筑工地。而那神秘女孩身上非常干净,一尘不染的样子,绝不可能住在这里,除非——她真的是幽灵?
“也许这只是她的活动地点,平时住在其他某个秘密的屋子?”
Сhā话的是伊莲娜,她总算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不再捂着鼻子了。
“我猜她是来这里赏花的吧。”林君如指了指外面的荼蘼花,“她恐怕也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像杜丽娘一样感慨青春易逝吧。”
她的这番话不禁让孙子楚刮目相看,像夸奖他的学生似的:“哎呀,真是孺子可教也,把我刚才说的全都学会了!”
林君如煞时就脸红了:“在台北读大学的时候,我还参加过白先勇的青春版《牡丹亭》。”
孙子楚的眼睛更亮了:“你演什么?小姐还是丫头?”
“都不是,我只是道具,跑腿的罢了。”
“够了,我们快点出发吧。”
叶萧又一次打断了孙子楚的胡扯,带头匆匆走出房子,四个人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刚才可真是憋坏了。
离开这神秘的花园,叶萧回头向四周张望,看到那个高高的水塔。昨晚他和顶顶就是在那水塔上,发现了小屋里的灯光。他们拐弯穿过一条街道,来到那栋建筑的大门口,只见挂着一块牌子“徵南小学”。
“征南——好个古色古香的名字,像是明清的演义小说,难道是诸葛亮大军南征孟获的后裔吗?”
孙子楚又开始卖弄学问了,但叶萧再度扫了他的兴致:“不要进去了,还是按照原计划,前往城市边缘探路。”
离开这片幽静的住宅区,四个人沿着昨晚放下的标记,回到东西向的大路上。仰起头依然是阴暗的天空,远处的正前方山峦叠翠,似乎有渺渺烟雾升腾。那是南方原始森林里特有的“瘴疠之气”,古代中原人极其恐惧这种雾气,诸葛亮南征大军渡金沙江时,还要特地隆重祭祀一番。
叶萧领头快步向前走去,沿路仔细观察周围的建筑,照旧是死一般寂静无声。倒是孙子楚一路上话很多,不断与林君如、伊莲娜开玩笑,像要去山上野营游玩。
半小时后,他们穿过最后一排建筑,眼前是郁郁葱葱的山林。笔直的马路到此为止,变成一条石头台阶的上山小径,被茂密的树木覆盖着,不知通向哪个神仙宅邸。
四人走上这条小路,顺着台阶缓缓步入山中,很快没入了绿色世界。伊莲娜好奇地冲在最前面说:“好像没有想象中可怕啊。”
“是啊,我觉得这山道很有些禅意,是高人隐居的好地方。”孙子楚也兴奋地附和道,但他随即又悲观地说,“不过,这里能找到出去的路吗?”
叶萧根本不予理会,只是仔细地观察路上每一棵树,乃至每一片树叶,鸟叫都会让他停下脚步。
忽然,眼前的台阶变得平缓,树木一下子稀疏了,整个视野豁然开朗,大半个城市匍匐在脚下。身边出现一排排平台,沿着45度倾斜的山坡,依次由高到低排列下来。
而在这些阶梯般的平台上,每一排都竖立着上百个——墓碑。
山坡上的墓地。
阴凉的山风掠过墓地,四周树木发出奇异的呼啸。墓碑上的每一张照片、每一双眼睛,都在注视四个不速之客,嗔怒他们打扰了死者的安宁。
看来就像西南山区常见的梯田,只不过种植的不是庄稼,而是尸骨与墓碑。每一个坟墓都用砖头砌成半圆状,有的圆冢后还围着半圈砖墙,这是南方富裕人家的“靠背椅”式坟墓。
任何人都会被深深震撼,难以用语言来形容这幕场景,壮观抑或悲凉?诡异还是沧桑?
叶萧半晌才回过神来。虽然南方许多山区都有这种墓葬形式,就连香港也因为人多地少,而只能在山坡上建造公墓,但在南明城的这种环境里,对于这些急于逃生的人们而言,突然目睹这大片坟墓,心灵上的冲击力更胜过视觉。
他们原本在浓荫蔽天的山道上,却一下子进入墓地,毫无阻挡地面对天空,直接俯瞰下面的城市——这不正是为埋葬于此的死者们设计的环境吗?
是某种可怕的预兆?还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生还是死?
在墓地里成为了问题。
还是叶萧打破了恐惧的沉默:“只是公墓而已,有什么可怕的?世上有生便有死,每个城市里都有墓地,只不过这里是狭窄的盆地,人们只能把墓地建在山上。”
“对,在中国许多地方都是如此。何况从风水学上说,这也是一个背靠莽莽群山,面朝繁华盆地的好去处。”孙子楚看来对什么都有研究,他大胆地走到一个墓碑前说,“虽然位于城市的西侧,但平台朝向有些偏南,每个墓碑也都有角度,这样墓碑就正好朝南了。”
说罢他拿出指南针来看了看,果然他身边的墓碑几乎朝向正南。所以根据墓碑的方向,只能看到城市南侧的一角。也许就是这个角度的原因,人们站在山下的城市里,几乎看不到祼露在山坡上的墓地。
林君如和伊莲娜胆子也大了,她们走到一排排坟墓前,甚至粗略地数了一下——每排平台有130到150座墓碑,自上而下总共有十三排平台。
孙子楚立刻做出了心算:“这里埋葬着1690到1950位死者。”
“不,你的算法是错误的。”叶萧又一次破坏了他的炫耀,“你漏掉了重要的一点:中国人的许多坟墓,都是双人合葬的鸳鸯|茓!”
林君如频繁点头道:“对,‘生要同寝,死要同|茓’,这里最多可能埋葬了三千多人。”
想到脚下可能埋葬着那么多尸骨,伊莲娜也吸了口凉气:“现在要比刚才冷多了,好像一下子到了冬天。”
经她这一提醒,孙子楚打了个冷战,抱起肩膀说:“是啊,墓地阴气极重,又在山上,与山下简直两个世界。”
“本来就是阴阳界嘛。”
林君如说完嘴唇皮都发紫了,孙子楚仍玩世不恭地说:“那我们现在在阴间喽!”
“恐怕,当我们踏进这南明城,就已经到达了阴间!”
两人的对话越说越冷,好像不是从自己嘴里说出的,而是来自背后坟墓里的灵魂。
叶萧没在乎他们的扯淡,而是仔细观察墓碑上的文字,比如他身后的一块——
“先考妣欧公讳光南贤配太君美兰之墓,子小锋、女小雅恭立”
这是非常中国传统的墓碑写法,也是一个夫妇合葬墓。在墓主人姓名下还有籍贯,男方籍贯为“云南省腾冲县”,女方籍贯为“兰那八百村”。墓碑上还有生卒年月,男性为“民国八年~民国八十年”,女性为“民国二十年~民国九十年”。
墓碑上还镶嵌着两幅陶瓷相片,男性头顶着军人的大盖帽,有着明显的西南中国人的脸,双目炯炯有神英姿勃勃;而女性则像典型的傣族人。
墓碑上男性籍贯全是云南省,女性籍贯均为“兰那某某村”,叶萧和林君如一起查看了其他墓碑。在这一排的138个墓碑上,单|茓与双|茓墓几乎各占一半。除了8个单独的女性墓外,有95个墓碑男性是云南人,15个四川人,8个贵州人,6个湖南人,5个广西人,甚至还有一个浙江绍兴人!
他们的出生年月最早为民国三年,最晚为民国五十年,死亡时间是早为民国六十六年,最晚为民国九十四年——也就是公元2005年。
来自台北的林君如对这个很熟悉:“计算方法很简单,只要把民国年份加1911,便可以得出公元年份。”
伊莲娜不理解什么是民国纪年:“我看不懂,很古老吗?”
叶萧一直默不作声,他又仔细观察了这一排的女性墓主。除了九个云南女性外,其余的籍贯均为“兰那某某村”,出生年月大多小于男性。很多对同|茓而葬的都是老夫少妻,年龄差距最大的有二十五年之多。
“兰那又是什么地方呢?”孙子楚也拧起眉毛,暂时忘却了恐惧,“虽然是各个不同的村子,但前面都冠之以兰那,显然是某个国名或地名。”
这是叶萧终于提醒他了:“你忘了我们从清迈出发,要去游览的是什么地方吗?”
“啊——兰那王陵?”
“没错。”林君如的脸色又变得煞白了,“这些女人的籍贯,都是从陵墓里出来的吗?”
“当然不是!否则就是陵墓里的陵墓了!”孙子楚恢复了冷静,在墓碑间踱着步说,“既然有兰那王陵,这里古代自然就叫兰那王国。‘兰那’之名沿用至今,变成了地名或族名,‘兰那某某村’和西双版纳某某村是一个意思。”
最后,叶萧扫了巨大凄凉的墓地一眼说:“快点走吧,我们还要继续上山探路。”
他们离开了这一千多座墓碑,回到刚才的山间小径,才明白开凿这条艰险道路的用意:这是人们清明冬至上山扫墓的路。
再往上的山道就越来越陡了,很快脚下的石阶也没了,狭窄得仅容单人通行。湿滑的泥土让他们更为小心,时常有茂密的树枝横在路上,叶萧要拗断树枝才能前进。
一些奇怪的鸟鸣自深山中响起,宛如某个少女的尖叫声,让四个人都心惊肉跳。伊莲娜看着被树叶覆盖的天空,原本流利的汉语也变得结结巴巴了:“好像……已经没有路了啊……我们会不会……迷路?”
“不,我每走几步都留下了记号。”
叶萧回头看了看,又警觉地观察着四周。密林里树叶微微晃动,发出沙沙的沉闷声响…………
刹那间,空气凝固。
心跳,心跳,心跳,心跳,四颗心的跳动几乎同时加快,肾上腺素也疾速地分泌,迅速遍布全身每一根血管。
虽然什么都看不到,只有到处刺眼的绿色,但那感觉确确实实——墓地就在脚下数百米外,而他们刚刚打扰了死者们的安眠。
上面突然传来一阵风声,叶萧只感到头皮迅速发麻,并在十分之一秒内仰起了头。
终于,那个……来了!
第九章 AK47
一
上午,十点整。
回到第一小组。
在城市东侧的深山间,一池碧水荡漾在高坝内,钱莫争终于从水面浮起,祼露着背部的肌肉,畅快淋漓在回到岸上。他草草地擦了擦身体,水珠几乎自动从皮肤上弹开,说明他的身体依然非常棒。
其余四人都在岸上等他,钱莫争迅速穿好衣服,甩着一头湿湿的长发说:“对不起,我太喜欢游泳了,实在憋不住。”
“好了,我们快点离开这里吧。”
童建国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他们告别这桃花源般的水库,顺着山间公路走了下去。这条路穿行在深山峡谷中,在岩石上生生开凿出来,或许就是为了修建这个水库吧。蜿蜒的道路两旁尽是大石与密林,抬头只见山峰笼罩在雾气中,经年累月的藤蔓垂在头顶。
“但愿这条路可以通到山外面。”
杨谋一路都在用DV记录,还不时把镜头对准玉灵。传说清迈是个美人国度,眼前的女子果然颇为上镜,还不时对镜头露出甜美微笑。
“有什么好笑的!”
成立打破了他们的好心情,毫不客气地盯着玉灵的脸,似乎美丽的笑容会变成他的噩梦。
众人都感到很诧异,玉灵的脸更是刹那间凝固了,只能蹙着娥眉躲到了一边。
杨谋放下DV打抱不平道:“她不能笑吗?”
“看看现在的情况吧,都到了这种生死存亡的关头,你们居然还笑得出来?”成立又摆出一副大老板的架势,像在训斥自己的员工,“旅行团里已有三个人死了,随时可能再死第四个,鬼知道这条路会通到哪里!我连哭都来不及呢,你还笑?笑我们全死光啊!”
“你太激动了!”童建国冷冷地回了一句,眼神里满是轻蔑,“这不是你的公司,我们也不是在给你打工。在这个旅行团里,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请你尊重别人!”
说着他把玉灵拉到自己身边,就像父亲保护女儿一样。
“狗屁!”成立又指着童建国的脸说,“你不要处处包庇她!”
“你什么意思?”
童建国毕竟是旅行团里年纪最大的,完全不买成立的帐,捏起拳头随时准备揍他。
在这幽静的山路上,五人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成立盯着童建国身后的玉灵说:“这个小女人根本就是来历不明,突然跑上我们的大巴,从此给旅行团带来了厄运!我怀疑她是不是旅行社安排的导游?还是安Сhā在我们中间的特洛伊木马?”
“不,你胡说!”玉灵一个劲地摇头,满脸都写满了无辜两个字,“因为我家村子在兰那王陵那头,只能搭车过来在公路边停下,等你们的旅游大巴。”
“就算你真是导游,难道不该为现在的情况负责吗?凭什么把我们导到这鬼地方来?因为你的工作失误,玩忽职守,导致我们无法按时回国。你知道我每分钟值多少钱吗?有多少员工等着CEO回去吗?有多少重要的合同等我去签字吗?又有多少笔巨额投资需要我去谈判吗?因此而造成的我个人以及我公司的巨大损失,由谁来负担?你这小贱人能负担得起吗?我要向旅行社索赔五百万美元!让你们旅行社关门大吉!”
当他说出“小贱人”三个字时,童建国就怒不可遏了,抓住成立的衣领说:“你敢再说一遍?”
成立却冷笑一声道:“别以为人家小姑娘长得漂亮,你老头子就机以趁机吃豆腐了,当心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最要命的是“偷鸡”两个字,实在是对玉灵的一语双关——还好她是泰国人没听明白,童建国却再也忍无可忍,举起钵大的拳头打了出去。
“砰!”
成立应声倒地,鼻血飞溅而出…………
似乎没人怜悯他,只是漠然地站在旁边看着。钱莫争拧着眉毛,不明白成立怎么会突然失态?尽管,他在旅行团里的颐指气使让大家都很讨厌,但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子,刚才在水库边他还是很冷静的。
童建国雕塑般地站着,而玉灵已经吓坏了,她可不敢让两个客户为了她而打架。
成立倒是自己站起来,抹了抹脸上的鼻血,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钱莫争实在不忍心,走过去搀着他说:“你失态了!算了,大家都冷静一下吧。”
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成立一拳打在了他头上。钱莫争完全没有防备,当即重重地倒在地上,成立还要伸腿去踹他,幸好钱莫争一个翻身躲了过去,否则定然伤得不轻。
这时杨谋紧紧抱住成立,让他再也动弹不得,直到他反复深呼吸,最终停止了反抗。
钱莫争揉了揉嘴角,幸好嘴唇没被打破,他也不和成立计较,只是淡淡地说:“我不会在意的,请你自己好好想一下——如果我们这些人四分五裂,彼此仇恨打来打去的话,那就真的一辈子都逃不出去了。”
成立以狼一般的眼神看着他,却不再说话反击了。
童建国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刚才我打了你一拳,现在我向你道歉,你也可以再打我一拳,我们就算扯平了。”
成立没有理会他,沿着山间公路向前走去。其他人也不敢落下,继续踏上山间的探险征程。但也没人敢靠近成立,尤其是玉灵一直躲在童建国身后,杨谋也收起了DV,钱莫争则满腹狐疑,搞不懂成立为什么要打他。
五个人怀着各自揣测的心,在山道上走了十几分钟,明显感到高度在下降。钱莫争手表上显示的海拔,也已降到了八百六十二米。
突然,眼前出现一条岔路,笔直地从岩石中生出来,大家都停下了脚步。
童建国在路口仔细观察,这条路只有四米多宽,两边都是刀削般的崖壁,仅能容一车汽车通过。犹豫几秒后,他第一个走进去,其余四人也紧跟在身后。
岔路在岩石中弯弯曲曲,竟有些像F1赛场的弯道设计,又像古代的石头迷宫阵。就这么转了十几个弯,当他们感到阵阵头晕时,眼前出现了一片空地。
这地势就像一口深井,四周都是高高的井壁,当中有道深井直Сhā地底,而他们五个人都已在井底了。
在他们正前方的崖壁上,有一道人工开凿的大门。
钢铁大门上挂着把巨大的锁,童建国走到门前仔细一看,才发现大锁早已被锯断了。以大锁的坚固程度来说,恐怕是电锯之类的家伙才能破坏它。他小心地卸下大锁,又用尽全身力气,才推开这道沉重的大门。多年从军的经验告诉他,这扇大门是由防弹钢板制成的,类似坦克炮塔的材质,能抵御包括手雷在内的大部分轻重武器的正面攻击。
门里传来一阵浓烈的烟味,他们立即蒙住口鼻,打起手电往洞里走去。显然这不是天然的山洞,顶上是规则的圆拱形,墙上还刷着白色的繁体汉字——嚴禁吸烟,違者處死!
这条严厉至极的标语,让大家看了不寒而栗,特别是酷爱吸烟的成立。讨厌香烟的杨谋则暗想,若把这条标语移到上海,估计也用不着“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了。
手电光束照射着黑暗的深处,他们心底都七上八下,这深山中的神秘岔道,井底般的阴暗空间,还有坦克钢板做成的大门里,究竟藏着什么东西呢?
黄金还是毒品?抑或某些人的秘密基地?还是《笑傲江湖》里关押任我行的湖底天牢?
他们加快脚步向前走去,眼前的通道骤然变宽。手电向四周反复探去,像一个地下大厅,还不时有铁门出现在光束中。
“果真是个地下监狱?”
钱莫争举着手电,小心翼翼地走向一道铁门。这道门是半敞开着的,电光射入门内,里面是个窑洞似的房间。在两边的墙壁上,分别挂着许多黑色的长条形物体。
他伸手去触摸墙上的东西,却是冰凉的钢铁感觉。他将那东西拿在手中,再用手电那么一照,立时露出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AK47!”
二
第二组。
上午,十点半。
城市西南角的那座山,其实是南明城的墓地。叶萧他们来到墓地上方,小路已被密林吞噬,四周晃动着无数的影子。
是的,那个……来了。
还来不及回过头来,孙子楚便感到某个物体,挟带着凌厉的风声,直扑到他的身上。刹那间有毛茸茸的感觉,随后整个人都被扑倒在地。那东西的力量大得惊人,幸好他的后脑勺摔在泥土上,只是双手被硌得剧痛难忍。恍惚间只看到天旋地转,和一双放She精光的小眼睛,接着便是两对森白的獠牙。整张恶鬼般的脸庞,清晰地呈现在眼前。他与这张脸仅相隔几厘米,它口中的热气直扑到他鼻子上。
孙子楚心底一片空白,只能仰起脖子等待被尖牙戳破的瞬间,想象自己的鲜血从喉管喷射而出。然后灵魂渐渐脱离身体,飘浮到密林上方的空气中,或许才可以看清这空城的天机。
然而,那恶鬼突然被推开了,头顶的树叶再度显现。接着是林君如俯下身子,将他从地上拖起来。
叶萧又一次救了他的命。
刚才大家看到树丛中蹿出一个巨大的物体,浑身都是橄榄色的蓬松长毛,猛扑到孙子楚身上。在两个女生恐惧的尖叫声中,叶萧舍身扑向那家伙,居然将它推到了一边。当那动物愤怒地回过头时,他才认出了这位老朋友。
山魈!
没错,这张鬼脸实在太独特了,就算化作了灰也认得。它就是那只巨大的山魈,在旅行团进山的路上,跳到旅游大巴上大闹,几乎要了一车人的性命。最后,还是叶萧他们奋不顾身,下车与这头凶猛的野兽搏斗,最终将它打伤赶跑了。
现在它又一次出现了,叶萧确信这绝非偶遇,而是一次预谋已久的突然袭击!
他与山魈对峙着。
两双不同的眼睛彼此注视,一双是仇恨和凶残,另一双则是紧张与冷峻。
人兽大战一触即发。
然而,两天前打跑它的时候,叶萧手中还有一把斧子,现在则是赤手空拳——用什么来对付山魈的利爪,难道是旁边的树枝?
叶萧后退了半步,心底有些后悔了——要是有把手枪该多好!
但山魈容不得他多想,张开血盆大口猛吼了一声,整个山林随之落下许多树叶。转眼间,猛兽已扑到叶萧身前,钢铁利爪直指他双目。
眼前只见黑影袭来,叶萧下意识地往旁边一闪,侥幸躲过了山魈第一击。但这野兽迅速回过头来,第二击眼看要接踵而至。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际,伊莲娜在身后大叫了一声:“接着!”
随即,一根手电筒似的东西飞了过来。叶萧立即伸手接住,居然是女子防狼用的电击棍!这是伊莲娜从美国带来的,她曾在纽约用这家伙击倒过数十条色狼,来中国后还没派上过用场。
这时山魈已扑上来了,叶萧举起电击棍,按着直流电池的开关,打向山魈的前爪——电流随着橄榄色的毛皮,瞬间传遍全身,它立刻痛苦地怪叫,摔倒在地。
“干得漂亮!”
死里逃生的孙子楚站起来,和林君如一起为叶萧鼓掌。但转眼间脸色又变了,原来山魈重新从地上爬起,似乎是电影里不死的金刚。
它以轻蔑的目光注视着四个人类,仿佛在说:这电棍对付色狼还可以,对我却只是挠痒痒罢了!
叶萧后退了半步,伊莲娜手中又飞出个东西。他接到一看,竟也是对付色狼的喷雾器——她可真是全副武装,在美国堪称“色狼克星”。
山魈发起了第三次攻击——叶萧低头躲开它的爪子,几乎同时伸出右手,电击棍重重地打在它的胸口,左手的喷雾器则对准了野兽的双眼。
电流猛然穿过山魈心脏,双眼被火辣辣的药水喷个正着,它再也抵挡不住人类的武器,惨叫着弹出半米多远。
当它再从地上爬起时,只是把头埋得很低,眼睛已被药水模糊了,什么都看不清楚。山魈愤怒地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嚎叫,让人不寒而栗,随即转身隐入密林,融在一片墨绿色中。
“啊,我们赢了!”孙子楚跳起来与林君如击掌相庆,“太惊险了!我们简直是捡回了性命!”
叶萧的面色依然凝重,虽然这次又击退了山魈,但它对旅行团的仇恨不会减少,反而会加倍增长。他对这野兽也没什么仇恨,毕竟失去亲人的是山魈——它的孩子变成“驱魔节”的黄金肉,最后又被旅行团吃到了腹中。
丧子之痛是人和动物共有的,这样的仇恨任谁都难以消除,这是旅行团永难偿还的债。
两天前叶萧赶走这家伙时,就预感到山魈还会回来复仇的,果然,它等在这里伏击了他们。
这一切都是山魈的安排?让旅行团走错了道路——误入峡谷中的隧道——来到这神秘的南明城——使山体坍塌堵住逃生之路——在凌晨突然袭击了小方——在加油站炸死了司机——在夜晚活活吓死了屠男——刚才又在这山上袭击了他们——下一次又会是什么?
他越想越恐惧,直到浑身汗毛倒竖起来,这是个疯狂的推论!
如果全都是真的话,这山魈简直是个绝顶聪明的阴谋家,拥有比人类更高的智商。旅行团的敌人并不是某个人或组织,而是一个非人非兽的这样的魔鬼——这个魔鬼还拥有为子复仇的充足理由。
不,这怎么可能?它明明是个动物,怎么可能那么聪明?那个神秘的女孩又该如何解释?
叶萧猛摇了摇头,四周的大山被密林覆盖,山魈完全有可能继续发动攻击,他大声说:“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快点下山!”
四个人立即转回头去,他们已在丛林中做了记号,每隔几步便在树上绑根红带子,很快找到了下山的小径。
叶萧把电击棍和喷雾器还给伊莲娜说:“谢谢你的武器,它们救了我的命。”
伊莲娜把这些对付色狼的工具放回包里:“也是在救我们大家的命。”
回到石头台阶的小路,他们又看到了那片墓地。
林君如叹了一声,对着脚下的泥土,恭敬地双手合十道:“对不起,打扰大家了,我们不是故意的,敬请谅解。”
“你们台湾人就是迷信!”
孙子楚嘴里嘟囔了一句,虽然声音很轻,还是被林君如灵敏的耳朵听到了,她转头不屑地说:“埋在这里的人们,不也是你的同胞吗?”
这句话让孙子楚彻底闭嘴了,默不作声地继续往山下走去。叶萧仍然保持警觉,不时回头看着丛林,以防山魈卷土重来。
十几分钟后,他们走出山林,回到大盆地的底部。
眼前是南明城的建筑,叶萧疲倦地看了看时间,已经中午十一点多了——就在前天中午,他也是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在旅游大巴上恢复了记忆。
从这个故事开始的时间坐标,到此刻为止,仅仅过去了四十八个小时。
48个小时。
三天两夜——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却在这片遥远的山谷中,发生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其间还死去了三条人命。
48小时≥24小时×2
三
2006年9月26日,11点15分。
大本营。
唐小甜胸中的小鹿越跳越快,她枯坐在二楼的窗边,外面覆盖着茂盛的芭蕉树叶,将绿色的阴影投射在她眼睛里。于是泪水随着阴影溢出,缓缓荡漾在她的脸颊上,滴滴答答弄湿了衣襟。
因为,她的新郎还没回来。
她不想让别人看到她的眼泪,便只能把脸朝着窗外。同愈成熟愈美丽的黄宛然相比,唐小甜觉得自己是一只丑小鸭,她不敢面对那个女人的脸,尽管她比黄宛然年轻十四岁。
虽然她知道自己不漂亮,也谈不上迷人两个字,但让自己感到幸运的是,她嫁给了英俊帅气的杨谋——她相信自己的新郎,是整个旅行团里最帅的男人。
一周前是,唐小甜和杨谋正式走上了红地毯。她倚靠在新郎肩头,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就在婚礼的第二天,他们坐上了前往泰国的飞机。她相信这是一次浪漫的蜜月之旅,值得两人在头发花白后,仍能温馨地回忆所有细节。尽管一下飞机就遭遇了政变,但唐小甜依旧确信他们将平安无事,她和她的新郎将愉快地完成旅行,回到上海开始两人世界。
9月22日晚上在芭提亚,她与国内的朋友通短信,得知尚雯婕已进入超女决赛四强时,她欣喜若狂地期待起9月29号的决赛——她将坐在上海家里的电视机前,疯狂地发短信给尚三儿投票。
今天是9月26日,还有三天就是超女决赛夜!
唐小甜却被困在了这个鬼地方,三天——三天内能否回家?尚雯婕能否拿到冠军?
她沮丧地咬着嘴唇,轻轻抹去脸上的泪痕。
突然,有人在后背拍了拍她。
唐小甜失魂落魄地转过头来,却不是深深思念的杨谋的脸,而是十五岁的少女成秋秋。
“你为什么哭了?”
少女纯洁的眼睛盯着她,似乎能洞察一切人的心灵。
“我没哭。”
唐小甜意识到自己的眼圈还是红红的,赶忙强颜欢笑地撇了撇嘴。
这时黄宛然走过来了,对秋秋说:“别打扰姐姐。”
她拉着女儿回到了客厅,漫长的等待让人心烦意乱,只能把时间用在准备午餐上。
屋里还有两个男人——厉书正低着头记什么东西,一本小簿子已被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或许是在写日记吧。
另一个是法国人亨利,他始终坐着一言不发,像雕塑似的过了一上午。厉书几次用英文和他说话,亨利却好像聋了似的。做过医生的黄宛然也很奇怪,但她确信亨利的伤势已好了大半,自己走路完全没有问题,再过两天就可以痊愈了,难道是亨利的精神出了问题?
忽然,亨利抬起头看着天花板。
白色的天花板上除了有些灰尘,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黄宛然也奇怪地看着上面——如果他们拥有透视眼的功能,便能穿过三层楼面的天花板,看见五楼的两个不平凡的女子。
萨顶顶,她正盘着腿坐在床上,脑后梳着长长的马尾,留出光滑的额头。整个人几乎笔直地坐着,双手朝上放在腹边,两腿是标准的佛像姿势。身后是雪白的墙壁,五楼的光线射在她侧面。右半边脸光洁神圣,似舞台上灯光的聚焦;左半边脸却被黑暗笼罩,只能看到闪烁的目光。
一半是黑,一半是白,明与暗——在她的眉心、鼻尖、人中、咽喉、胸口分界,那条边境线竟是如此清晰,像是硬生生画出了两张脸。
这两张脸上的两只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那个二十一岁的女孩。
无名女孩。
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在暗夜的荼蘼花香深处,只因对着镜子梳妆,而被叶萧与顶顶捕获。
她的双眼也写满恐惧,身体蜷缩到对面的墙上,双手支撑着地板,后脑勺紧贴着墙面,恨不得墙上生个大洞藏进去。
顶顶的眼睛,让人无法逃脱的眼睛,穿透画皮与古书的眼睛,从此将成为无名女孩的噩夢。
四目相对。
女孩闭上了眼睛,终于开口说话了:“别!别看着我!”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顶顶的嘴唇嚅动了几下,又念出了一长串奇怪的词。女孩一个字都没有听懂,显然不是现代汉语,又不像是某种方言,会不会是某个外国小语种?
但顶顶坐在床上的姿势,以及双目放射出来的光芒,还有嘴里发出的声音,无不像是某种奇特的仪式——来自地狱的咒语。
女孩的眼睛瞪得极大,似乎脑袋都要被她说裂了,只能哀求似的喊着:“不!不!”
“你叫什么名字?”
似乎根本没通过嘴巴和耳朵,而是由顶顶凌厉的眼神,直接传递到了女孩心中。
她无法抗拒,她只能投降,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小枝。”
四
第一组。
深井,井底,黑洞。
在手电的光影之下,钱莫争看到了一把AK47自动步枪。
枪管几乎还是全新的,摸在手里感觉沉甸甸的,冰凉得让人心跳加快。他在非洲拍照片时,曾多次背过这种枪,在当地军阀混战中防身所用。他仔细检查了一下枪膛,绝不是仿真枪,而是钢铁做的真家伙。
再把手电照向墙壁,那些挂着的全都是AK47,发出金属的黝黑反光,粗略数了数至少有八十枝。
钱莫争打开弹匣看了看,还好里面并没有子弹。外面的大厅灯光更亮了,童建国点亮了一盏汽灯。这里的空间异常巨大,完全由人工开凿,几根粗壮的钢筋水泥柱子,支撑着花岗岩的洞顶。大厅是深深的长方形,两边都布满了一个个洞窟。
走进另一个洞窟,里面同样挂满了AK47自动步枪,童建国甚至看出了制造商——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兵工厂,出厂日期是1997年9月。
杨谋用DV抓紧拍摄,他装着夜视镜头,手电光线里是绿色的画面,宛如进入丛林武器库。过去只在电影里见过这种场面,真正面对那么多杀人武器,何况是单兵枪械中最经典的AK47,他端着DV的双手都颤抖了。玉灵的胆子还比他大些,随手抓起一把AK47,却没想真家伙分量不轻,重重地掉到地上,在洞中发出铿镪骇人的回声。
童建国捏紧了拳头,又走进下一个洞窟。里面不再是自动步枪了,而是二十枝机关枪——完全是当今军用的装备,口径大火力猛,还有支架用作防空机枪,必须是身强力壮的汉子才能搬动。
第四个洞窟更让人吃惊了,应了句谚语叫“鸟枪换炮”——居然是二十门60毫米迫击炮!
第五个洞和第六个洞,分别是火箭筒和肩杠式反坦克导弹和防空导弹。
后面的十几个洞窟又是单兵枪械,除了数百枝俄制的AK47外,还有更多的美制的M16和一百多枝微型冲锋枪,最后是几十枝配红外线仪的狙击步枪。
这些仅仅是大厅左面的洞窟,右面的几十个洞全是弹药库,装满了一箱箱各型号的子弹,还有大量的手雷、炮弹和地雷。此外就是各种军用通信装备,甚至有战地医院的设施。
在最隐秘的一个洞里,是极度危险的烈性炸药,只要半公斤就能炸平一座摩天大楼。同样的道理,只要童建国等人稍稍有些疏忽,半夜山连同他们自己就会变成粉末。
大家蹑手蹑脚地退到最外边,生怕踩到什么酿成大祸。
“这里根本就是个军火库!”成立不敢出大气地说,“足够装备一个团的军队吧?”
“嗯,可以打一场局部战争了!”
童建国心想,当年要是他的游击队有了这些装备,今天的地图就会被改写了吧?
杨谋放下DV问道:“南明城是泰国的军事基地?”
“不,这里并没有任何泰国政府或军方的标记,倒是有这个特别的记号——”
童建国把手电对准了一处洞壁,上面用彩色的油漆喷出一幅图:左边是宝剑,右边是长矛,中间是太阳和弯月。
“宝剑与长矛互相交叉,保护着心中的日月?”
杨谋忽然想起那首王力宏的歌——《心中的日月》。
“也许是南明城的徽记吧。”
钱莫争走近洞壁仔细看着,发现底下还有一行楷体小字——我武维扬。
“怎么和武侠小说里镖局的口号一样?”杨谋也看到了,他仰头盯着地底深处的大厅,“在这地方多待一秒钟就多一分危险,我们还是快点撤吧。”
“说得没错,快点走!”
童建国催促大家离开,他走到最后押阵,沿着原先进洞的地道,小心翼翼地向前探去。
几分钟后,大家走出那扇坦克钢板做的大门,总算回到了天光底下。几个人的眼睛都被刺痛了,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钱莫争看着狭窄的天空,这才体会到井底之蛙的感觉。
五人走过狭窄的岔道,弯弯曲曲地走了许久,到外面的山道才放下心来。这样的探险再来几次,恐怕小命就不保了。
盘山公路的海拔渐渐降低,周围的树木也由密到疏。十五分钟后,眼前出现了大片空地,便是南明城的无数楼房了。
钱莫争看了看手表显示的海拔——六百二十四米,差不多就是盆地底部,但他搞不清方向,两小时前是从城市东南缘上山的,这里显然不是刚才的位置,宝马车也无影无踪了。
就当众人担心迷路时,童建国看着光影的角度说:“这里朝向正西,我们还在南明的东端,但可能是靠东北面了。”
下坡是一条宽敞的街道,路边停着一辆中巴车,里面可以坐十几个人。童建国敏捷地跳上车,在方向盘上做了些手脚,车子就被启动了。其余四人坐上中巴,由他驾驶向前开去。
虽然外面看上去很脏,里面的座位还算干净。童建国把车子开到五档,赛车似的在街上飞驰。玉灵紧张地抓着扶手说:“会不会太快了?”
“放心,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会让你有危险的!”
童建国这句话让玉灵脸都红了,其他人听在耳里也都不是滋味。
车子迅速开到一个十字路口,当中还有个大转盘的街心花园。副驾驶座上的钱莫争觉得似曾相识,中巴车已停了下来。他们跳下车走进花园中央,看到了那尊威严的铜像——马潜龙。
“啊,昨天下午我们路过了这里!”
“没错,现在向反方向开,我们就能回到大本营。”
回到车上,童建国大力转动方向盘,车子绕过街心花园,转向南面那条大路。
一路上的景致都在记忆中,两边曾经繁华过的商店,还有餐馆、银行、邮局等等,就是昨天走过的那条路。
飞快地奔驰了十分钟,几乎穿过了东半个城市,转弯便是那条最熟悉的路。
中午11点45分,他们来到大本营巷口。
“总算活着回来了!”
钱莫争放好相机第一个跳下车。童建国把中巴车停在路边,五个人疲惫地回到二楼房间。
唐小甜立即扑进杨谋怀抱,这样的热情却让他有些尴尬,扭过头躲避她热情的唇。杨谋想起了那些录像带,昨天从电视台大楼拿回来的。他急忙推开妻子冲进书房,幸好那些录像带都还在,或许藏着南明城的许多信息。但现在连电都没有,又如何能播放这些带子呢?而他的DV是全数码的,也不能用小录像带,真是糟糕!
童建国与玉灵走进厨房,都已渴得嗓子要冒烟了。钱莫争瞥了黄宛然一眼,她却转身退入卧室。
成立面色铁青地跟进去,屋里是黄宛然与秋秋母女俩,她们都不愿与他说话。他拧着眉毛深呼吸了一下,然后点起一根香烟。
“为了女儿的健康,请你不要在房间里吸烟!”
黄宛然冰凉地说了一句。
“好的。”成立把烟在憋在嘴里不吐出来,“请你也跟我一起出去,我想和你谈谈。”
两人仇家似的对视了几秒钟,黄宛然还是站起来跟他出去了。
他们从钱莫争身边走过时,黄宛然轻轻碰了钱莫争的手指一下。钱莫争像被触电了似的,呆呆地看着她和成立出去。
来到外面的楼道中,成立板着面孔对妻子说:“你知道我想和你谈什么吗?”
“我不想知道,而且——我也正好有事要和你说。”
“什么?”
黄宛然面无表情地回答:“我想和你离婚。”
寂静的楼道,世界悄然无声息,似乎所有人都已死了。
这里有两颗心也死了。
“离婚?”
成立呆了许久才吐出这两个字。
这是让他恐惧了许多年的两个字,让他在个人资产上做过手脚的两个字,让他在外人面前假装恩爱的两个字。
而从未提出过这两个字的妻子,却在他完全意料不到的关头,用无比冷静的语气说了出来。他傻傻地站在昏暗的楼道里,随着她口中的这两个字,挟带着一股凌厉的风,被一记重拳击中了鼻梁。
“是的,我没有开玩笑,昨晚我已经想清楚了。”黄宛然的神色如此冷静,与十天前那个逆来顺受的贤妻良母完全判若两人,“过去以为只要维持一个家庭的样子,女儿就可以顺利地成长。但现在我发现我错了,这样只能使女儿更痛苦,我们都不该继续冷战下去了,彻底分开是最好的选择。”
成立只是默默地听着,脑子里一片空白,连原本要对她说的话也忘了。
突然,楼下响起一片杂乱的脚步声,仿佛刺激了他哪根神经,狠狠地蹦出一个字——
“不!”
两秒钟后,身后响起叶萧的声音:“谁在说不?”
五
正午,十二点整。
大本营二楼的走廊内依旧昏暗,叶萧、孙子楚、林君如、伊莲娜组成的第二小组回来了。他们步行了几十分钟才走到这里,都已累得气喘吁吁。只见楼道里有两个人影,随后响起一声骇人的“不”字。
那两人慌张地回过头来,原来是成立与黄宛然夫妇,面色都是苍白而尴尬。见了叶萧他们也不打招呼,转身便回了旅行团所在的房间。
叶萧先放下心中的疑惑,让孙子楚等人进屋去汇合。他自己急匆匆跑上五楼,去看看顶顶和那神秘女孩。
五楼,他边敲门边大声嚷着,让里面听清楚是他而不是别人。
房门缓缓打开一道缝,只露出顶顶小心翼翼的双眼,随后开门让叶萧进来。
“她还好吗?”
叶萧一进门就往里走。
“那么牵挂她吗?”顶顶已在屋里关了一上午,百无聊赖地问,“你们怎么样了?探到出去的路了吗?”
“还好,差点死在山魈的爪子底下。”
叶萧用不经意的语气回答,说着快步走进卧室,看到蜷缩在墙角的无名女孩。
女孩霍地站了起来,却又弱弱地靠在墙上,眼神像受伤的小猫般忧伤。
“她怎么了?”叶萧回头冷冷地问道,“我看她有些不对劲。”
“没什么。”顶顶平淡无奇地回答,“你是来叫我们下去吃午餐的吧,我们走吧!”
叶萧疑惑地拧起眉毛,点点头监视着女孩走出房间。他与顶顶一前一后,夹着神秘女孩来到二楼。
此刻,大家又都聚在一起了,总算没人掉队。虽然昨晚屠男惨死在隔壁,但又多了一个无名女孩,所以总人数依然是十六个。
黄宛然和玉灵已做好午餐,还是与昨天一样,只有单调的包装食品,而且差不多快到保持期了。伊莲娜用美式英语抱怨了一通,厉书也用英语回答道:“算了,再坚持一下吧,想想鲁滨逊是怎么过来的?”
伊莲娜终于直白地爆发了出来:“我可不想做什么鲁滨逊,那么谁又是星期五呢?”
屋子里沉默了下来,大家都尴尬地看着他们,伊莲娜也不好意思多说,只能闷头继续吃着。
午餐之后,第一组和第二组互相交流起来。童建国说起深山水库,还有地下军火库的发现。叶萧则汇报了山上的公墓,和山魈的突然袭击。
大家彼此交流得心惊胆战,虽然未能找到出去的路,但水库还是给了人们希望。
“下午,我们要继续出去探路。”钱莫争大声给旅行团鼓劲,似乎有用不完的活力,“水库的水从哪里来?肯定有一个源头,而水源地通常是山脉的分水岭。记住——我们只要翻过分水岭,便能找到出去的路!”
叶萧点头同意:“嗯,还是按照上午的分组,第一组去东边的山上探路,我带着第二组去西边。”
“你还要去那墓地的山上?”
伊莲娜露出惊恐的眼神,同时想起那只隐藏在密林中的野兽。
“不,那座山非常危险,今后不要再上去了。但我们还可以去西边找别的路。”叶萧发现许多人都精神不振,这样的午后是最容易打瞌睡的,只能加重语气说,“这个城市里还有许多未解的秘密,正等待我们去发现!”
说完他瞥了那无名女孩一眼——她的眼睛里便埋藏着秘密。
刚才众人说话的时候,她一直安静地坐在角落里,顶顶的目光从未离开过她。其实,也有不少人悄悄瞟她几眼,就连杨谋都被她吸引住了,亏得唐小甜对老公看得紧,暗暗捏了他大腿一把。
偷看得最多的是孙子楚,原因倒不是她喜欢美女的本性,而是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看到这神秘女孩的第一眼起,这感觉便一直纠缠他的心,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何处见过!她是十六个人中最大的谜,谁都不清楚她的状况,突然来到旅行团中间,究竟是拯救他们的福音,还是未来厄运的预兆?
她依旧楚楚可怜地坐着,似乎大家的讨论都不关她的事,或者耳朵里根本就没有听见。对于旅行团来说她只是个过客,就像曼谷市场上的卖花少女,普吉岛沙滩上的槟榔西施,清迈街头的惊鸿一瞥……
“不,她是南明城最后绽放的荼蘼花。”
孙子楚在心底暗暗地说,随后闭上颤抖的眼皮,仿佛黑夜永远统治这座城市。
六
下午,一点整。
第一小组准时出发。
宝马车仍留在山脚下,他们只能坐上那辆中巴,由童建国开车向东进发。他们仍然去水库,按照钱莫争的方案沿河谷上溯,寻找水源地和分水岭。
摆脱了新婚妻子唐小甜,杨谋仿佛重获自由,打开蒙着厚厚灰尘的车窗,呼吸着南明城的空气。他还不忘用DV偷偷Pāi下玉灵,这泰族女孩眺望街景的画面,一定会成为纪录片中美丽的点缀。
玉灵发现了他的偷Pāi,俏皮地用手封住镜头,微笑着说:“不要嘛。”
“对不起。”杨谋红着脸收起了DV,“我已经偷Pāi过很多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把前面有你的画面都擦掉。”
“不必了,还是留着吧。”她的汉语说得又软又酥,带着浓浓的热带风味,“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玉灵,是我没尽到导游的职责,让大家困在这里受苦了。”
“千万不要内疚,来到这个神秘的城市,这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宿命,这不是人力所能违抗的,任何一个导游来都无法避免。既然到了这里,我们就不要分彼此,人人都是平等的,同舟共济来渡过难关。”
“可是,你们的家人一定都很担心吧。”
杨谋摇摇头安慰道:“你不是也一样吗?你现在想家吗?想爸爸妈妈吗?”
“我啊——从小就没有了父母。”
她刚刚说完这句话,飞驰的中巴车猛然抖了一下,钱莫争几乎撞到了挡风玻璃。童建国尴尬地说了声“对不起”,紧握方向盘放慢了车速。
玉灵顾影自怜地看着车窗,玻璃上的灰尘让她的脸异常模糊,就像那混沌不清的过去:“是村里的一个老人把我领养大的,他没有自己的田地,也没钱送我去上学。幸亏有个心地善良的老华侨,教我学会了中文。十八岁那年我到清迈打工,因为汉语说得很好,才被旅行社看中做了导游。”
“啊,真像《边城》里的翠翠。”
杨谋已经听得入了神,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人生,却在这个特殊的时空相遇了。
“翠翠是谁?”
“对,你肯定没看过沈从文的小说。”
别说是远在泰国的玉灵,就连中国农村的孩子,能知道沈从文和翠翠的又有多少呢?杨谋不禁苦笑了一下,转过头却见到了成立的脸。
这张憔悴的脸令人恐惧,双眼无神地朝着车窗外,面色蜡黄嘴唇干裂,几乎要和童建国差不多老了。杨谋记得在浦东机场出发时,成立还是西装革履神采奕奕,一副春风得意的企业家形象,如今却简直是换了一个人。
车子已经开到街心花园了,右转向城市东北侧前进。突然,前方街道上蹿出一个黑色的家伙,童建国赶忙急刹车停下,钱莫争又差点撞中了脑袋。
包括失魂落魄的成立在内,车上的五个人都睁大了眼睛——在清冷无人的马路上,站着一条巨大的狼狗。
突如其来的德国黑背,体形矫健血统纯正,是最血气方刚的年龄,双目如炬在盯着中巴车,利齿间伸出血红的舌头。
狼狗镇定自若地站在马路最中间,它的双目对着车子正中,距离不会超过十米。
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条狼狗,全被它的气势震慑住了,仿佛正面对一头威严的狮子。
车与狗,对峙了十秒钟后,它猛然高声吠了起来。
嚎叫声穿过寂静的街道,冲击波透过车窗玻璃,撞击着五个人的隔膜。童建国感到底盘和四个车轮都在颤抖,挡风玻璃几乎要震碎了,半个城市在狼狗脚下战栗!
“昨天半夜,在楼下狂叫的就是这条狗吧?”
杨谋不会忘记这让他后半夜失眠的犬吠声,断定就是眼前这条狗发出的。原来它昨晚就盯上他们了,是为了救那神秘女孩?还是旅行团入侵了它的领地?唯一能肯定的是,这条狼狗异常凶猛,绝对不能惹怒了它,否则小命难保。
“没错,就是它!”钱莫争拿出照相机来抓拍了几张,“开过去!”
“什么?”
童建国手心里全是汗,他在战场上杀过许多人,也对付过不少残忍的敌人,这次面对一条狗却害怕了。
“我说把车开过去。”
“那会撞到它的。”
“对,就从这条狼狗的身上开过去,撞死它!”钱莫争的眼睛也变得通红,心跳剧烈地加快,“你不明白吗?这条狗是我们的巨大威胁,现在正好是消灭它的机会,否则我们随时会遭遇危险!”
“你?”
钱莫争看着在车前的狼狗大吼道:“还磨蹭什么?是人命还是狗命重要?你以为我很残忍吗?我拍过很多野生动物,我为保护藏羚羊差点死在盗猎者枪下。我也非常喜欢德国黑背,但现在是关键时刻,必须要下定决心!”
狼狗的嚎叫已经停止,它收起两条后腿,居然就坐在马路中间。
童建国知道无法反驳钱莫争,但双脚不停地颤抖。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心底轻轻念了声:“对不起了黑背,等我们逃出去以后,再给你烧点纸钱纸骨头吧。”
终于,他踩下了油门。
中巴车轰鸣起来,缓缓向马路中间开去。童建国突然把头伸出车窗,对着狼狗大叫道:“你快点闪开啊!”
然而,它居然如雕塑般坐在原地,只有它强健胸膛的起伏,证明它是个活着的野兽。
车子离狼狗只有五米了,它依然丝毫都不惧怕,仍保持坐地姿势,冷酷地盯着驾驶座里的人。幸亏童建国曾身经百战,任何凶险的场面都见过,要换作普通人早被吓死了。
轮子又向前滚了两圈,车头几乎要压到狼狗了。中巴上所有人都捏紧了拳头,钱莫争把头伸出车窗看着,童建国额头满是冷汗,杨谋连DV都忘记开了,成立的牙齿也打着哆嗦。
唯独勇敢的狼狗岿然不动。
这时玉灵闭上眼睛,几乎流着眼泪哀求道:“不!请不要!”
童建国打了个冷战,双手似乎已不受大脑控制,下意识地转动了方向盘。
就在狼狗跟前不到一米处,车头已转换方向。
但车子的距离实在太近了,右前灯从它左边肩膀擦身而过——几根狗毛被擦了下来,狼狗幸运地安然无恙。
中巴车已从它身边开过了,童建国的后背心已完全湿透。反光镜里那条狗依然坐着,似乎ρi股已在地上生根。
玉灵重新睁开眼睛,回头看到了那条狼狗,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念了几句泰国话的经文,这是她从小跟村寨的和尚学的。
钱莫争面色铁青地呆坐道:“也许,它命不该绝吧。”
杨谋这才想到DV拍摄,当他把头探出车窗,将镜头对准车后的狼狗时,却发现这家伙已站了起来,向中巴车方向狂奔而来。
“它来了!”
随着这一声惊呼,童建国也从反光镜里看到了,那狼狗奔起来快得惊人,眼看就要追上他们了。
钱莫争也大叫起来:“快!快点开!”
童建国猛踩油门要加快车速,发动机却传来一阵怪叫,车子居然就此熄火了。他又手忙脚乱地重新发动,但火却再也点不起来。中巴停在原地不动,而狼狗已经要扑上来了。
糟糕!这破车早不坏晚不坏,偏偏在这要命的关头坏了!
再回头看那条狼狗,竟已扑在了中巴车门上。粗大的爪子打向玻璃,很快打开几道裂缝。
车上的五个人都惊惶失措,仿佛整个车厢都随狼狗而晃动。钱莫争愤怒地喊道:“后悔了吧?刚才要是撞死这畜牲就好了!”
童建国无暇和他争吵,回头对大家说:“不要惊慌,保持镇定,它不会冲上来的。”
话音未落,车门的玻璃已经粉碎了,狼狗脑袋钻了进来,眼看就要冲上车来。
玉灵已吓得哭喊起来,杨谋的DV差点掉在地上,就连钱莫争都束手无策了。
冷静……冷静……童建国不断在心里告诫着自己,一车人的性命都掌握在他手上,万一有个疏忽就全都完蛋了。
突然,他打开驾驶座的车门,跳下车绕到狼狗身后,大喝一声道:“喂,有种就冲我来!”
狼狗仿佛能听懂人话,兀地从车里钻出来,转身狠狠地盯着童建国。
车里的人们这才明白,童建国是以自己作为诱饵,来转移狼狗的注意力,以便大家趁机逃生。
钱莫争对后面的三个人说:“赶快从驾驶座车门下去,逃得越远越好!”
成立第一个跳下了车,随即是杨谋和玉灵,三个人发疯似的冲过马路,跑进对面一条深深的小巷。
最后一个下车的是钱莫争,但他并未随前面三个人逃跑,而是回到了童建国身边。
“混蛋,你怎么还没走!”
童建国猛推了钱莫争一把,钱莫争毫不示弱地回答:“让你一个人留下来,那我还是男人吗?”
“白痴!”童建国又骂了他一句,此刻狼狗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其他三人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你以为我真想和这家伙拼命吗?现在我数三下——”
“干什么?”
“一……二……三……快跑!”
童建国扭头钻进路边另一条小巷,亏得钱莫争反应机敏,数三下时已有了心理准备,也紧跟他钻了进去。
狼狗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转眼间五个人已跑得精光。但钱莫争留下的味道最重,狼狗循着他的脚步,飞快地追赶上来。
钱莫争长发披散,双腿飞奔着追上童建国。身后响起狼狗的狂吠声,估计不会超过十米远。
一个五十七岁,一个四十岁,两个男人毕竟不是年轻小伙子了。当他们冲出小巷时,狼狗的脚步已越来越近。
他们慌不择路地穿过一条狭窄街道,跑进对面一幢未完工的楼房。看起来已结构封顶了,但祼露的钢筋与灰灰的水泥,以及满地的建筑材料,都让人望而却步。
童建国和钱莫争跑上没有栏杆的楼梯,没想到狼狗也跟着爬楼梯上来了。两人只能继续往上爬,直逃到大楼的最顶层——四楼。
到处都是水泥和灰尘,整层楼面是个空旷的大厅,只有承重墙和柱子竖立着。狼狗冲上四楼时,身上的黑毛已变成了灰色,但双目仍犀利有神。
童建国和钱莫争屏住呼吸,缓缓倒退几步,到最外面的阳台上,身后就是水泥栏杆——他们已无路可退。
钱莫争回头看了看下面,四楼跳下去有八九米高,不是终生残疾就是粉碎性骨折。
那灰色的巨大怪物,正对着他们两人虎视眈眈。
它一步步在靠近,舌头伸出了牙齿间——童建国的手指是按在裤兜上,用食指和中指反复敲打,居然还有如鼓点般的节奏。
“怎么办?”
钱莫争也束手无策了,刚才他让童建国开车去撞狼狗,或许已经被狼狗听到了,现在它是要来报复了吧?
童建国却面无表情,他在裤兜里摸了好一会儿,手臂似乎僵硬住了。
狼狗距离他们不到两米了,只要跳起来就能咬到喉咙。
“妈的!你在干什么啊?”
当钱莫争陷于绝望之时,童建国突然将手从口袋掏出,手掌里多了个黑色的家伙。
一把手枪。
黑色的枪管发出金属的光泽,手指已经搭在了扳机上,枪口正对着身前的狼狗。
“你?”
钱莫争完全没有料到,童建国居然掏出了一把手枪!
十秒钟后,他打开了手枪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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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南明武士
一
下午,一点半。
当童建国的枪口对准狼狗时,叶萧和他的第二小组,正在南明城的另一端遛达。
依然是上午走过的路,但不再从城市西南缘上山了。四人穿过荼蘼花园的街道,继续向城市深处探索,一路都留下了标记。孙子楚照例和两个女生吹牛——从湄公河的内陆考古探险,到外星人创造了古印度文明……
叶萧从出发就心事重重。半小时前离开大本营时,他关照顶顶带着“无名女孩”回五楼去。沉默半天的女孩却突然说:“不,我不想去五楼。”
“不要任性!”
顶顶像姐姐教训妹妹似的,搂着女孩的肩膀就往外走。而这二十岁的柔弱女孩,竟大力反抗起来,几乎将顶顶推倒在地。
“你怎么了?”叶萧牢牢抓住她的手,让女孩一时动弹不得,又轻声在她耳边说,“听我的话,跟她上去吧。”
女孩蹙着娥眉摇头,眼神里写满幽怨,仿佛刚被人欺负过。她看了看屋里的黄宛然母女,低声说:“不,我就想留在这里,有许多人可以陪着我。”
顶顶叹了一声:“别说傻话了,在楼上更安全,而且我也一样陪着你。”
“等一等——”叶萧打断了顶顶的话,他看着女孩的眼睛问,“你想让更多的人陪你?”
女孩楚楚动人地点了点头:“是的。”
“因为你很孤独?是吗?”
她不得不再次点头。
“你对孤独感到恐惧?”叶萧不依不饶地逼问,“而你已孤独太久,所以也恐惧我们?”
女孩第三次点头:“是的。”
这眼神这声音都让叶萧难以说“不”,尽管知道该让她去五楼,但他的心肠终究太软,缓缓后退了半步说:“好吧,你留在二楼。”
“不行!”顶顶仍坚持已见,“在这里不安全,她必须跟我上五楼。”
“算了,她不过是个弱女子,你也可以留在这看守她。”
叶萧不想再和顶顶争论,孙子楚、林君如和伊莲娜都在楼下等他。他快步跑出房门,将“无名女孩”留给了大本营。
不知此刻她在干什么?和其他人说了些什么?也许晚上会问出更多的线索。
这时走到一条大路上,几乎是全城最宽的街道,两边种植着高大的树木,后面多是深宅大院。有块路牌标着“朱雀大街”,孙子楚翻出南明地图,仔细对照地图上的路名,果然地城市中心发现了这条路。
地图显示这条大路从西向东,几乎横穿了南明市中心。此刻他们在路的西段,折向东走便是全城中心点。
“朱雀大街——是唐朝京城长安最有名的一条大路,也是当时全世界最著名的街道。不过,长安城的朱雀大街是南北方向的,但这条街却是东西方向。”
伊莲娜打断了孙子楚的啰嗦:“管他东西南北,只要找到路就行了!”
“对,我们已经来这里两天了,还没到过这城市的心脏呢!”孙子楚收起地图,跃跃欲试地跑到马路中间,向身后的林君如喊道:“快点啊!”
“真像凯达格兰大道啊。”
林君如怔怔地看着四周,就连围绕城市的山峦也酷似台北。
倒是伊莲娜快跑到了前头,显然她的好奇心更为急切。叶萧也走到大道中央,往日脚下应该车流如织,根本容不得行人吧。
四人往前走了数百米,前方左侧出现大片空地,右侧全是绿色树木,大路从空地与树木之间穿过。
“GOD,是个广场!”
伊莲娜第一个叫起来,在一排高大的行道树后,是个能容纳上万人的广场。
没错!一个宽阔的广场在他们面前展开。
仿佛天空也高了许多,乌云即将从头顶散去。进入空城的这两天来,到处都是密集的街道和小巷,让人感觉压抑,突然来到这巨大的广场,心情都豁然开朗了许多。
然而,当他们看到广场的正面时,四个人的心都被震住了。
几百米开外的正面,是一座中国式庑殿顶的建筑——竟有几分像北京故宫的太和殿,特别是那雄伟的金色屋顶。大殿建在两排高高的台阶上,站在广场只能吃力地抬头仰望,仿佛古代臣子跪在太和门内,等待至高无上的皇帝的召见。
叶萧又向前跨了一步,才确认脚下不是故宫的石板,而是沥青铺成的广场。
广场西侧是栋现代化楼房,用玻璃幕墙包裹起来。它坐落在宫殿内侧,简直是不伦不类,像卢浮宫前的玻璃金字塔。
东侧是幢古希腊科林斯式大厦,外侧墙体由九根花冈岩柱支撑,高大的柱子贯穿全楼,屋顶则是雅典卫城式的,上面有许多人物浮雕,站在广场上看不清楚。
这场面让他们都看糊涂了,不知是到了哪个时代哪个国度,难道又一下子“穿越”了?
在同一个广场里,居然有三种截然不同的建筑:一个是中国传统式的,一个是欧洲古典式的,另一个则是现代式的。
古今中外的建筑全在这里撞上了,恐怕全世界都绝无仅有吧,广场的设计者要不是天才,那一定是个疯子!
孙子楚又一次打开地图,确认这就是南明城的地理中心,东西向的朱雀大街从广场南侧穿过。马路对面的树林正是“南明中央公园”——他觉得颇为好笑,那么一个偏僻的小地方,竟还要学纽约搞“中央公园”。
而在广场的正北端,就是眼前威严的“太和殿”,地图上标注的是“南明宫”。广场西侧的现代化建筑,在地图上叫“西厢殿”。东侧那古希腊式的大厦,自然就是“东厢殿”了。
“什么鬼地方啊,像到了中国古代的王宫,本城还实行君主制?”
“现在泰国也是个王国啊。”
“但显然这里的建筑格局,与曼谷的大皇宫完全不同。”
孙子楚又拿着地图走了几步,毫无疑问就是这个地方——但关于“南明宫”和“西厢殿”,地图上并没有更详细的说明。
“别管那么多了,先去宫殿里看看吧!”
伊莲娜兴奋地向前冲去,走在空旷的宫殿广场上,四周回荡起自己的脚步声,每一道音波都在传递着什么。
叶萧凝神静气地侧耳倾听,这广场有汇集声音的功能,就像北京天坛的回音壁。若有数千人站在广场上,就变成一个巨大的共鸣箱,音效被放大许多倍,如气势磅礴的合唱团。
他们跟着伊莲娜往前走,来到宫殿台阶脚下。在此仰望的角度更大,脖子酸痛加剧,宫殿给人的压抑感也更重。
四人小心地走上台阶,居然是用青石板铺的,石缝里还长着些青草。台阶共有两层,每层都有三十九级。
“这个宫殿的设计师,想必是希区柯克的忠实影迷。”孙子楚一边爬一边抱怨,“好的,这家伙肯定是看过无数遍《三十九级台阶》!”
在两层台阶之间,有个五六米宽的平台。走完两个三十九级台阶,膝盖都有些酸了——这正是古代宫殿的设计理念,让觐见君王的臣子身心疲惫,战战兢兢地跪拜在天子脚下,完全屈服于皇权的威严。
第二组已来到大殿之前,高大的屋檐下挂着金匾,从上至下三个正楷汉字:南明宫。
他们几乎是九十度仰望金匾,那感觉直接震慑到了心里。叶萧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巨大的广场已在脚下,古时皇帝俯瞰群臣变不过如此。
宫殿朱红色的大门紧闭,中式窗棂里镶嵌着玻璃,已布满灰尘。孙子楚摸了摸门板,才发现居然不是木材,而是坚固的钢铁大门,只是表面喷了层红漆,看上去酷似北京故宫。
他再用力往前推一下,大门竟被缓缓推开了。随着门轴转动声,里面显出一个昏暗的空间。
四人都感到一阵冷风从大殿里吹出,仿佛考古队员打开尘封千年的古墓。孙子楚猴急地要闯进去,却被林君如一把拉住:“当心脚下!”
原来是高高的门槛,足有成年人小腿那么高,若不是提醒一下,孙子楚非得重重摔一跤不可。
“连门槛也是按照皇宫的规格来的,这里面究竟是什么地方啊?”
孙子楚在庆幸之余,揣着满腹的狐疑,小心地抬腿跨过门槛。林君如和伊莲娜互相搀扶着跨进去,叶萧在门口徘徊片刻,也只得跟着他们跨入大殿。
冷风伴着一股奇异的气味,很快从大门飘出去消散了。借着外面射进来的光线,眼睛才适应殿内的昏暗。这是个数百平方米的大厅,中间竖着几根粗大的柱子,乍看还都是上等的金丝楠木,细看才发觉是钢筋水泥。仰头向天花板望去,是否有中国传统宫殿的“藻井”?但上面太暗了看不清楚。
并没有想象中的皇帝御座,整个大厅都是空的。地板居然是黑色大理石,怪不得空气都是冰凉的。
“就像走进了殡仪馆!”
林君如在大理石上滑了几步,随后回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殡仪馆”三个字不断萦绕着他们。
“拜托!轻点好吗?”
孙子楚轻声告诫她,然后走到大厅尽头。除了一面是大门和窗棂外,大厅其他三面都是墙壁,左右两侧各开着几扇门。从外面看南明宫的规模,显然要比这个大厅大很多,墙后肯定还藏有很多空间。
推开左侧的一道门,里面是黑暗的走廊。叶萧等人也跟上来,拿出手电照着前方。走廊两边还有一扇扇房门,进去打开其中一间。
光束里腾起一团灰尘,大家捂着鼻子好一会儿,才看到一台电脑的显示屏——宫殿里的电脑?接着,手电又照出一张办公桌,还有上面的电话机和传真机,屋子角落里还有台饮水机。
这明显是个办公室,但四面墙上没有窗户,关了灯就是个密闭的暗室。
伊莲娜摇摇头说:“在这种地方上班,绝对会得抑郁症。”
四人退出屋子,往走廊深处走去,很快遇到了楼梯,看来这大殿内部还有几层。叶萧端着手电走在前面,楼梯折了两道来到二楼。
迎面是条宽阔的长廊,装饰也甚为考究。地面铺的是黑色大理石,墙上挂着许多幅油画,不知道是名家的真迹,还是批量生产的假货。
走廊出乎意料的长,估计贯通整个宫殿二层了。推开右侧一扇房门,同样是没有窗户的办公室,只是内部装修更好。回到走廊里继续向前走,手电只能打到前方十米远处。
忽然,光线里隐隐出现一个人影。
叶萧放慢了脚步,孙子楚也捏紧拳头,四人仔细向前看去,但那影子总笼罩在灰尘中。
又往前走了几步,每个人的心都悬了起来,不敢大声出气。走廊中只剩轻微的脚步声,布满尘埃的空气也似乎凝固了。叶萧想到了那神秘女孩,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她,必然还会有第二个人吧?也许他们就隐居在这宫殿中,就像眼前这个人影——他(她)是男是女?有多大年纪?干嘛要在这里?刹那间许多问题涌出来,心中已准备好了“审讯方案”。
第二组数林君如胆子最小,她禁不住缩在孙子楚身后,只敢透过他的肩膀往前看。孙子楚则想起古代宫殿的种种灵异传闻,据说故宫半夜里常有慈禧太后的鬼魂出没,拿起板子打妃子和宫女的手心…………
电光里的影子越来越近,就站在走廊的尽头,距离已不到五米,叶萧都看清那人的轮廓了!
那个人身材颇为魁梧,身高起码有190公分。两腿分开站在那里,手电光晕打在身上的气势,竟像敦煌壁画里的天王像。
他还戴着一顶很奇怪的帽子,叶萧把手电对准他的头,居然发出金属的光泽,原来是顶钢盔!
想必是军人或武装警卫,叶萧随即提高了警惕,会不会把他们当作入侵者呢?
又走近一步,才发现那钢盔的样式很怪。盔顶竖着个尖尖的东西,盔的两侧拖着锁子甲,保护脸颊和下巴,盔正中还有一块护鼻。
那个人的脸隐藏在黑暗中。
不,那根本就不是钢盔,而是古代武士的头盔!
再看那人穿的一身衣服,也都发出黑色金属反光。胸口有两片护心镜,后面衬着山字形的铁甲。肩膀有两个虎头家伙,下面咬着铁甲保护上臂,下臂则有铁制的护腕和护手。腹部围着绿色战袍,一根腰带紧紧系着,连接下半身的战裙,布满了鱼鳞甲片,就连护腿板和鞋子也是铁的。腰间挂着一把宝剑不,身后背一张铁胎大弓,箭壶里Сhā着二十支羽翎箭。
在南明宫殿的深处,黑暗走廊的尽头,他全身披挂重重甲胄,似从君王的坟墓中走来,从地狱的战场上归来。
而来自遥远人间的四个人,早已在他面前目瞪口呆,等待他举起杀人无数的利剑。
终于,盔甲里的男人睁开眼睛,放射出两道噬人的目光……
二
下午,一点四十分。
再回到旅行团的第一探险小组。
童建国握着一把手枪。
枪口对准那条大狼狗,枪膛里躺着二十发子弹,保险已被拉开。
旁边的钱莫争睁大眼睛,这是把大口径军用手枪,射击火力异常凶猛,可近距离穿透防弹衣。
若不走运被它射中脑袋,半个人头都会被轰掉,何况是一条狼狗!
在这栋未完工的建筑四楼,两个人与一条狗对峙着,人的手里有枪弹,狗的嘴里有利齿。
但牙齿毕竟拼不过子弹。
狼狗似乎也明白这个道理,并没有立即冲上去。它压低了上半身,把尾巴夹在股间,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呼声,嘴巴不时往上翻起,露出里面锋利的牙齿。
钱莫争嘴唇哆嗦着问:“它怎么不害怕呢?”
“别说话!让我集中注意力,它随时都会扑上来!”
就趁着童建国说话的瞬间,狼狗竟突然一跃而起——唯一的空子被它钻到,眼看就要扑到他们身上了。
两人的瞳孔立时放大,钱莫争想要大喊“开枪啊!”但大脑掌管语言的神经,还来不及给嘴巴传递指示。
砰!
枪声响起。
钱莫争只感觉眼前闪过一道光火,同时闻到一股火药的气味。随即他闭上眼睛,不忍心看那幕悲惨的景象。
枪声,致使的枪声,继续在空旷的街道和毛坯的楼房里回荡。
当他重新睁开眼睛时,那条狼狗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童建国则站在原地,他手上的枪也不见了。
“狼狗呢?”
“我刚才并没有向它开枪,只是朝天鸣枪示警而已。”童建国嘴角微微一撇,“枪响后狼狗马上缩了回去,转身跑下了楼。”
钱莫争以往见过不少大场面,这次却真被吓倒了:“混蛋!我还以为它的脑袋被子弹打烂了呢。”
“刚才它之所以冲上来,是因为它不确定我手里的枪到底是真家伙还是仿真枪。但它终究只是一条狼狗,任何动物都惧怕火器。只要枪声一响——哪怕再厉害的野兽,也会因天生的恐惧而逃跑。”
“算你有种!手枪呢?”
童建国从裤兜里把枪摸出来说:“放在这里好像不太安全。”
“你这是什么意思?还想防我一手?”
“别乱想了。”
他将裤脚管撩起来,再把手枪放到小腿外侧,从包里拿出胶带绑上,这样就牢牢固定住了。当他把裤管放下来,只看到隐隐有块突起,但又有谁会注意别人的裤脚管呢?
钱莫争还是忍不住好奇心:“这把枪是从哪里来的?”
“上午,那个山洞里的军火库。”
“果然是那里!”他已经猜到三分了,捏着拳头问,“你居然偷了一把手枪出来?”
“干吗用‘偷’这个字?我们在这里吃的每一顿食物,不都是‘偷’来的吗?”童建国靠在阳台栏杆上,叹了一口气,“哎,你知道这个地方有多危险吗?那条狼狗只是许多危险中的一个,你没有看到屠男和导游小方是怎么死的吗?我们旅行团还有十几个人,其中有一半是女人,难道凭你的赤手空拳,就能保护自己和她们吗?”
“所以,你就偷偷地拿了一把枪?”
“是,上午在山洞军火库里,有个箱子里全是手枪,弹匣里还装满了子弹。我特地挑了这把枪,还有几个弹匣的子弹,趁你们不注意藏在了身上。”
钱莫争低头想了好一会儿:“你说的对,我们那么多人是需要一把枪,比如刚才就派上了用场。”
“谢谢,我不知道在你们的印象中,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也许我有许多种做法,让你们都难以理解,但我会给你们看到最好的结果。”
“不过,枪毕竟不是个好东西,旅行团里大多数人,都会对这把枪感到恐惧,何况还有个十五岁的孩子。万一让某些心术不正,或容易冲动的人拿到了,说不定就弄巧成拙,变成我们最大的祸害了。”
“所以请你为我保密,不要把这把手枪的存在告诉旅行团里任何一个人——包括叶萧!”
钱莫争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头说:“好吧,我保证不说出去。你也要好好保管这把枪,千万别把它弄丢了,更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当然。”
“还不知道杨谋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我们快点下去找他们吧。”
“等一等!”
童建国一把拉住了他,随后将头探出阳台,查看下面的形势。果然,在街道对面的转角处,那条狼狗正赫然趴着呢。
“啊,它居然还没走!”
钱莫争也发现了那条狼狗,刚才鸣枪示警并未伤到它,但令它更加机警小心了。它悄悄躲藏在对面,只等他们两个人下楼,便会从背后突然袭击!
“它真比人还聪明。”
他们退到屋里,童建国点起一根香烟。在这废墟似的毛坯房中,烟头的火焰不断闪烁,很快被他吸完了。
“你用过枪吧?”
钱莫争蹦出一句话,眼睛隐藏在昏暗中。
“是。”童建国并不隐瞒,轻轻吐出一口烟雾,“还杀过人。”
这句话让彼此沉默了许久,烟头的火光照着他的双眼,宛如黑夜山洞里狼的目光。钱莫争退到了更远处,他不想追问别人的过去,或许旅行团每个人心里都藏着秘密。
“枪不是个好东西。”
“当然,其实我很讨厌枪。”
“你也讨厌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扣着扳机的手指僵硬了。子弹穿过一片树林,击中对面那人的胸膛,距离不会超过二十米。我看着他的血从胸口涌出来,就像流到我的身体里,眼前和脑子里血红血红的,以后连着一个月都做噩梦。”
童建国加快了吸烟的速度,仿佛这里已变作多年前的战场,硝烟弥漫向钱莫争的双眼。
“你杀过许多人?”
“是的,但第二次杀人就再也没有感觉了。不觉得自己是在杀人,更像是训练时打中靶心。那些飞溅起的鲜血,不过是靶子上的木屑,根本用不着眨眼睛。”
“当你感觉到自己是在杀人时,你还有忏悔的可能。但当你感觉不到自己是在杀人时,那你就成为魔鬼了。”
钱莫争给他做了个总结性发言。
“也许——是吧!”童建国只能苦笑一声,用力丢掉将燃尽的烟头,火星在地上一闪就灭了,“那时候你杀一个人,就像扔个烟头似的简单——如果自己被别人杀掉,也是一样的感觉。”
“生命就像烟头?短暂而脆弱的火光。”
谈着谈着竟变成了哲学话题,钱莫争真想打自己一耳光,怎么和这个杀人如麻的家伙一起聊天呢?
他重新束起散乱的长发,紧张地走到阳台边,看看时间已经两点十分了。他悄悄把头往外探了探,那条机敏狡猾的狼狗,依然在楼下守候着。
“该死的,我们被这条狗困住了!”
“不,人不会被狗困住的。”童建国拍了拍他的肩膀,皱着眉头说,“不知道玉灵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必须快点去找到他们。”
“可我们现在自身难保,而且就算能逃出去,也不知那三个人跑哪儿去了,说不定他们也在寻找我们呢。”
“冲出去再说吧!”
说罢童建国走到阳台上,先看了楼下的狼狗一眼,又仔细扫视周围环境。下面是个十字路口,狼狗趴在对面转角处。在这栋未完工的楼下,有个自行车棚,透过阳台底下的缝隙,可以看见里面停着十几辆自行车,外面用铁栏杆隔着。
他回头对钱莫争说:“你想骑自行车吗?”
“什么意思?”
“跟我下去吧!”
童建国静静地走下四楼,每一步尽尽量不发出声音,他知道楼下的狼狗正竖着耳朵,倾听着他们每一步动静。钱莫争也只得屏声静气,就这样踮着脚尖走到底楼,互相都不敢说话。
借着昏暗的光线,童建国向他使了个眼色,两人翻过底楼一扇窗户,跳出去正好是外面的自行车棚。
对面的狼狗立即狂吠起来,飞快地冲到自行车棚外,却被层层铁栏杆挡住了。它的爪子扑在栏杆上,由于身体过于巨大,难以从底下的缝隙钻进来,只得恶狠狠地嚎叫着。
十几辆自行车都蒙着厚厚的灰尘,童建国低头摸了摸车锁,居然一下子就打开了——果然是个偷车高手。
他连开了两辆自行车锁,轮胎里的气也算充足,便和钱莫争各骑一辆,冲出了自行车棚。
两人都憋足了力气,拼命蹬着脚下的踏板,风驰电掣地骑上马路。狼狗一下子猝不及防,被他们远远甩在了后面。
但它并没有放弃,马上跟在后面追赶。钱莫争回头大惊失色,只得用尽浑身力气蹬车。但这辆车恐怕一年多没动过了,链条里都生了锈,积了许多灰,哐当哐当宛如八十年代的“老坦克”。
“抄小路!”
童建国的自行车技也着实了得,轻巧地转进旁边一条巷子。而钱莫争经常骑山地自行车,也能凑合着应付一下。两人紧握车把,在小巷里七转八拐,经常脱出狼狗的视线。虽然狗鼻子仍能捕捉到他们的方向,但不断减速转弯却非狼狗所长,它几次差点在弯角摔倒。
当他们以为要甩掉狼狗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一堵坚固的墙——原来这小巷是条死路!
机关算尽,却误了卿卿性命!
在这狭窄的幽深小巷里,两旁也没有其他路可逃。钱莫争绝望地回过头来,狼狗已及时杀到面前。
瞬间,空气凝固成冰块。
两辆自行车,两个男人,一条狼狗,六只眼睛,八条腿。
还有,一把手枪。
三
第二组。
神秘而巨大的南明宫,二层楼黑暗走廊的尽头,一个全身披挂甲胄的武士。
突然睁开沉睡百年的双眼,凝视来自21世纪的不速之客。
叶萧的心脏拧了起来,林君如和伊莲娜瑟瑟发抖,躲藏到了他背后。只有孙子楚还饶有兴趣,继续用手电向盔甲里的脸照去。
不,那不是一张脸,而是狰狞的面具。
在眼睛的位置开了两个洞,凌厉骇人的目光,就从这两个洞里射出。
孙子楚想象躲在面具后的脸,究竟会是怎样一副尊容?是秦皇汉武麾下的年轻武士,还是唐宗宋祖阵前的威武将军?
他大胆地走到盔甲武士跟前问道:“喂,你是谁?”
随后又跳着后退了一步,提防那家伙鞘中的宝剑。声音在宫殿走廊内回荡,对方的目光却又黯淡了下去。
叶萧狐疑地上前两步,小心地摸了摸那盔甲——全是真正的古代铁甲片,而非电视剧里道具的皮甲。
这副盔甲散发着金属的寒意,仿佛经历过许多著名战役,受过无数刀剑弓矢的洗礼。
“当心啊!”
两个年轻女子异口同声地提醒,叶萧还是摘下了那副铁盔下的面具——里面居然是空的!
“不存在的骑士!”
孙子楚念出了卡尔维诺著名的小说名称,一个终日穿着盔甲的欧洲骑士,其实全身的甲胄里却空空如也,只是作为一副盔甲而存在。
也许,生存在重重盔甲中的,是古代将士不朽的灵魂。
至于那双目光逼人的眼睛,则是镶嵌在面具上的两只玻璃珠子。
“原来不是人啊!”
孙子楚擦了一把冷汗,面具之所以会射出目光,不过是玻璃珠对手电的反光而已。他伸手抚摸盔甲,钢铁甲片异常沉重,穿在身上起码有八十斤,再配上各种兵器和装备,更别说冲锋打仗了,现代人的体魄恐怕难以胜任。
他又仔细看了看甲胄形制,从护鼻看有蒙古风格。但护心镜和山字形的铠甲,又很像明朝初期的样子,特别是护耳的锁子甲,显然受到了中东和欧洲的影响。孙子楚断定这是一副明朝盔甲,而从甲片制作工艺来看,则是后人的仿制品。但这仿的工艺确实很棒,从规格设计到各种材料,完全按照古书记载手工制作,放在这宫殿的走廊里,显得异常威武精美。
用古代盔甲做装饰物,在欧洲和日本非常盛行。去年叶萧去英国游览伦敦塔,便见到了无数中世纪盔甲。但中国式盔甲则极其罕见,就连中国本土也难得见到,要么就是些粗制滥造的影视道具。像眼前这样的明朝盔甲,即便是后世的复制品,亦是千金难得的宝贝。
孙子楚绕了这副盔甲一圈,手电上上下下照了个遍,若有所思地抚摸着甲片:“天哪,难道是——”
“什么?”
林君如看到他神经质的样子,心想他又要语不惊人死不休了吧?
“难道是明朝遗民的后裔,你看这副完全仿真的盔甲,还有这座宫殿的外部形制,全郁是明朝的风格——你们想想为什么?还有,这座城市叫什么?”
“南明。”
“对!‘南明’这两个字已经说明一切了!”孙子楚越说越兴奋,像发现了新大陆,“历史上也有一个‘南明’政权,就是明朝灭亡以后,明朝的遗老遗少们,拥立南方的明朝亲王为君,继续竖起明朝大旗反抗清军。”
林君如点了点头:“我知道啊,郑成功收复台湾就是为了反清复明。”
“南明最后一个皇帝,年号叫永历皇帝。当清兵追杀到云南后,他被迫和大臣们逃到了缅甸。他在那里过了一段流亡生涯,最后被缅甸国王送回给清朝。汉奸吴三桂亲手用弓弦将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绞死在昆明。”
“那跟这里有什么关系?”
“当年,许多不甘心做亡国奴,也不愿剃头留辫子的人,都逃亡到边境那边去了。当年大名鼎鼎的民族英雄。李定国将军就是死在异国他乡的,而他手下的许多部将和士兵们,继续效忠于大明王朝,在缅甸、泰国、越南等地策划反清复明。”
“反清复明?”林君如不禁又Сhā了一句:“我想起了《鹿鼎记》里的天地会。”
孙子楚最讨厌别人打断他:“小姑娘别乱Сhā嘴!在云南的边境线外面,就形成了许多汉人部落,他们至今仍然生活在缅甸境内。”
“你的意思是——这座城市是南明政权的遗民们,逃亡到泰北丛林中所建的流亡城邦或国家?”
叶萧依然打断了他,并替他说出了推理结果。
“OK!所以这里才会叫‘南明’,就是为了纪念故国——南方的大明王朝!”
美国人伊莲娜听得一头雾水,虽然学了那么多年中文,但对中国历史却还是一知半解:“What ?”
这次是林君如回答道:“这座官殿因此才叫‘南明宫’,这里才会放上一副明朝的盔甲?”
“没错。”孙子楚的脸在黑暗中看不清,他伸手搭着高大的盔甲说,“说不定这就是明朝末代皇帝的寝宫呢。”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被唬住了,叶萧用手电照了照四周,发现右侧是一道楼梯。
宫段内部居然有三层楼!
叶萧打头走上楼梯,其余三人紧跟在后面,小心翼翼地来到楼上。
手电光线扫射之处,又是一条深深的走廊,但要比二楼低矮些。两边都是一扇扇房门,孙子楚试着推了一扇,却紧锁着打不开。他这么一路推过去,仿佛在推阿里巴巴的藏宝洞,心底确信这是明朝最后的江山,说不定还藏着永历皇帝最后的财宝。
突然,一扇大门被他推开了。
四人都屏住呼吸,小心地朝门里看去。外面的光线照射进来,刺痛了他们的眼睛。
这是个非常宽敞的办公室,不再是楼下那些阴森的密室了。虽然玻璃窗上有许多灰尘,但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叶萧快步走到窗前,从高处俯瞰脚下的广场。但站在下面抬头看时,却未发现宫殿上部有窗,看来做过隐蔽处理。
在这里看下去的感觉,与在底下仰望完全不同。这是古代帝王检阅群臣的角度,是君临天下南面而治的气派。广场如巨大的地毯铺在脚下,两边的现代建筑和古希腊大厦,像两尊护法神左右对峙。视线越过广场外的朱雀大道,是那绿得扎眼的“中央公园”。甚至还能看到公园对面,是一大片三四层楼高的房子。从这个角度正面看出去,没有比这宫殿更高的建筑了。再远就是城市正南面的群山,旅行团便是从那个方向,进入这神秘的死亡空城。
站在南明城的地理与政治甚至宗教的中心,叶萧心底不断浮起某种幻影,被脚下的宫殿慢慢地引出——不,他轻轻吐出一口气,热气融化在模糊的玻璃上,宛如一团白色的浓雾。
“GOD,这里真是豪华啊!”
伊莲娜惊讶地看着这间办公室,足有一百多平方米,脚下铺着最离级的进口木地板,墙上贴着绘金图案的墙纸。天花板也做成了中国式的“藻井”,富丽堂皇描龙绘凤,宛如故宫太和殿的规格。
在办公室右侧,摆放着一套沙发和茶几。虽然布满灰尘,林君如还是一ρi股坐了下去。这可是非洲水牛皮的沙发,在美国买一套起码要二十万美元,想想坐在那么多美元上面也值了。
墙上挂着一幅中国水墨画,一枝梅花孤独地在雪中绽放。孙子楚站在下面看傻了,因为他居然发现了石涛的署名!
从这幅画的内容和气质,以及装裱材质等方面来说,都确实是明末清初的年代,更何况石涛和尚那独特的画风。若真是石涛真迹,最高可拍卖到数千万元!又想起对“南明”二字的推理——石涛和尚乃是明朝王室后代,因国破家亡才遁入空门。而这画上的梅花,正应了“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之联。由“南明宫”来收藏这样的杰作,实在是最合适不过了。
林君如离开水牛皮沙发,来到宽大无朋的办公桌前。这台精致的红木桌子价值高昂,后面的太师椅更是明朝的古董。台子上除了厚厚的灰尘外,还有电脑屏幕和电话机。她小心翼翼地坐在太师椅上,正好面对着那幅石涛的梅花图。
这简直是皇家的气派!李嘉诚的办公室也不过如此吧?
办公桌的右上角,还Сhā着一面小旗子,上面画着个奇怪的图案——左边是宝剑,右边是长矛,中间是太阳和弯月。
“日月旗!”孙子楚也快步走到办公桌边,看着旗帜上的图案说,“太阳与月亮,合在一起不就是“明”这个字吗?”
“日月神教?”
林君如却想起了《倚天屠龙记》和《笑傲江湖》。
“别瞎扯!看这个旗帜——剑与矛保护日月,象征着誓死保卫明朝的决心,这也符合‘南明’二字的含义!”
叶萧也从窗边回来了:“这也是我在警察局里看到过的南明警徽。”
“警徽?我看不仅仅是警徽,而且是南明城的旗帜,也是全城通用的基本标志。”
伊莲娜也点头补充道:“美国许多城市都有自己的旗帜和徽章。”
林君如依然坐在太师椅上,悠闲地翘起二郎腿问:“现在向题的关键是,这究竟是谁的办公室?”
“至少不是你的!”孙子楚一把将她拉下椅子,“这可是价值连城的老古董,非被你坐坏了不可!”
林君如被他气得直瞪眼,却也只能乖乖地走到一边。孙子楚仔细看了看办公桌,拉开一个抽屉,里面赫然是个档案袋,印着“九十四年预算”的字样。他忽忙将档案袋打开,却发现半张纸都没有,只是个空壳子罢了。他又拉开其他几个抽屉,均是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抽屉里有些办公用品,其中有两只派克签字金笔,竟是真的24K金,俨然是大财团老板或国家元首签字所用。
由于没有电源,也无法打开这台电脑,孙子楚皱起眉头说:“我猜这间办公室的主人,正是南明城的统治者吧?”
“有可能。”叶萧随后又摇了摇头,“但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我们无法确定。”
“再出去看看吧。”
伊莲娜已经坐不住了,她端起手电走出办公室。叶萧和孙子楚也跟了出去,林君如最后一个离开,无限留恋地回望这金碧辉煌的屋子。
四人回到黑暗的走廊,孙子楚又推开一道门,才发现是厕所——设在豪华办公室旁的厕所,自然是老板或首脑专用的了。不过这厕所也分为男女,显然这里还有女秘书办公——抑或办公室的主人就是女性?
厕所居然也有对外的窗户,用毛玻璃遮掩着隐私。林君如和伊莲娜都等不及了,一齐跑进了女厕所。
两个男人则留在外面,他们在阴影里面面相觑,一时间竟有些馗尬。孙子楚背靠在墙上,不停地大口深呼吸。
“你有心事?”
“到了这个鬼地方,旅行团每个人都有一肚子心事。”
“不!”叶萧虽然看不清他的脸,眼睛却紧盯着他的方向,“下午一出来我就觉得你不对,中午我们在说话的时候,你也是心不在焉的样子。”
“是吗?”
孙子楚苦笑了一下,转头回避叶萧的目光。
“告诉我,是因为那个人吗?”
阴沉的大殿三楼走廊里,孙子楚只感到一阵窒息,他明白叶萧说的“那个人”是谁,无奈地点头道:“是,是她——你昨晚带回来的神秘女孩。”
“我猜得果然没错,你在想什么?”
孙子楚几乎贴着他的耳朵说:“你不觉得她像一个人吗?”
“谁?”
“小枝。”
空气再度凝固起来,叶萧的耳膜像被金针猛刺了一下,立时响起一阵耳鸣……
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
这个名字不停地在脑里盘旋,又变成密码似的微小汉字,爬满在黑暗的眼前。闭上眼睛便感到晕眩,似乎整个宫殿都要倒塌下来,将他埋葬在坟墓深处。在传说中的幽闭地宫尽头,某个影子正穿破时间迷雾,低吟古老的歌谣飘浮而来。
“不可能!”
叶萧连连后退几步,直到后脑勺撞在墙上。剧烈的疼痛让他睁开眼晴,只看见对面一个昏暗的人影。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孙子楚走到他的跟前,嘴里发出轻微气声,“但那感觉太像了!”
“像什么啊?”
林君如突然出现在了身后,把孙子楚吓出一身冷汗,他惊慌失措地转过身来:“怎么像个鬼似的没有声音?”
“你刚才说话的声音才像鬼呢。”
她和伊莲娜都从厕所出来了,打开手电照到叶潇的脸,却发现他的脸色很不对劲。
叶萧急忙挤出一丝笑容:“没什么,我们离开这里吧。”
话音未落,走廊彼端便响起一阵脚步声……
那声音穿破黑暗而来,让四个人的心又立时悬起。
“那副盔甲活起来了?”
林君如哆嗦地说了一句,随即得到孙子楚的回应:“闭嘴!”
叶萧把所有手电都关了,低下身子侧耳倾听。对面渐渐亮起一道电光,后面是两个黑黑的鬼影。
突然,那道电光照到他们脸上,伊莲娜惊恐的尖叫了一下。
就当四人都捏紧拳头之际,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怎么是你们?”
“钱莫争?”
孙子楚听出了那个声音,赶紧也打开手电照向对方,果然是钱莫争和童建国两人。
大家都非常惊讶 ,前往不同方向的两组人马,居然在这个地方相遇了。
再看这两人身上的衣服,都是又脏又破,好像刚刚打过一架。叶萧拧起眉头问:“你们组其他三个人呢?”
童建国疲惫地摇摇头说:“对不起,我们走散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说来真是好笑,全都是因为一条狗!”
随后,钱莫争将刚才发生的事情,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大家——除了藏在童建国裤脚管里的那把手枪。
当钱莫争和童建国两人,骑着自行车逃到小巷尽头时,却发现前面有堵高墙,后面的狼狗已紧追而至了。在这无路可逃的绝境,童建国并没有掏出手枪,而是勇敢地站在狼拘面前,直瞪着狗的眼晴。
但这样的对峙只能是同归于尽,钱莫争紧张地寻找出路,发现在旁边有根落水管,直通三层楼顶。他手脚并用爬上了落水管,多年锻炼的肌肉帮了他大忙。童建国也立即爬了上去,狼狗虽然跟在后面,但毕竟忌悼他的手枪,更不会爬水管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逃走。
两人翻过高墙,后面是片残破的花园,停着辆泰国产的大众车。童建国施展偷车绝技,两人将车开上马路。这时狼狗也绕道追踪而来,但飞驰的车子远远甩下了它,终于摆脱了危险。
但方向已完全搞不清了,童建国胡乱开了几圈,一直驶上宽敞的朱雀大道,很快来到广场前。他们都被这地方震惊了,钱莫争急着拍照片来到威严的“南明宫”脚下,发现大门开了一道缝。
于是,两人就这么闯入宫殿,沿着楼梯走到三楼,与第二小组狭路相逢。
汇合后的两组人唏嘘不已,这离奇的经历更让大家担心,昨晚大家都听到了那条狼狗的警告,或许它随时还会出现吧?
叶萧依旧语气凝重地说:“现在我最担心的是,杨谋、玉灵、成立三个人,他们究竟在哪里?”
第十一章 食人鱼
一
下午,三点半。
杨谋的DV正对准路边,镜头里有一朵火红色的花,在荒凉的草堆中,竟红得如此耀眼。巨大的花瓣上滚动着水珠,象征某种妖艳的生命力,似乎随时都会熊熊燃烧起来。
“这是曼珠沙华!”
玉灵蹲坐在花前,轻抚花朵和枝叶,像远道而来的朝圣者,终于发现了神的微笑。小时候在村寨边缘,偶尔会看到这种火红的花,仿佛有种魔力似的吸引着她。
“传说中的彼岸之花?”
杨谋惊讶地把镜头推进,正好把玉灵的纤手也摄了进去。
玉灵转头回眸一笑,却看到成立苍白的脸,她的笑容也骤然凝固,起身继续向山间走去。
三人走在山间公路上,也是上午下山的路。两个钟头前,他们在车上遭到狼狗攻击。杨谋、玉灵、成立三人跳车逃亡,童建国和钱莫争则留下来“与狼共舞”,第一小组就此分成两拨。这三个人逃进一条小巷,也不管有没有狼狗追赶,只顾着拼命往前跑。一口气穿过几条马路,完全分不清东西南北,才发现后面根本没有狼狗踪影。
这下他们彻底迷路了,在城市东部边缘流浪。转了一个多钟头,总算走出了南明城,正好碰到那条进山公路。第一组原计划就是去山上的水库,寻找上游的水源地。他们商量后决定,既然已经走到这里,便继续完成此前的计划吧。
于是,三个人共同走上公路,艰难跋涉了一公里多,来到这火红色的曼珠沙华前。
成立的目光颓丧而吓人,玉灵始终不敢靠近他,便和杨谋快步走在前面。杨谋关掉了DV电源,他一直在担心电池问题。进入南明空城后,他给DV换上了备用电池,万一再用光就彻底完蛋了。
拖在最后的是成立,他仰头看着两边的山势,仿佛所有岩石都有砸向他,将他埋葬在这遥远的荒野中。他加快脚步,双手紧紧捏成拳头,大口地深呼吸,心跳却无法正常下来,难道出现了早搏的毛病?
真想跳起来打自己两巴掌,他现在脑子里全是妻子的脸。黄宛然依旧美丽动人,但在他眼里却变成了美杜莎——头发里藏满了毒蛇,瞳孔里爬出蝎子,红唇张开吐出的是蜘蛛。
成立差点恐俱地叫起来,他摸着自己狂跳的心口,发觉自己仍在山上,杨谋和玉灵走在十几米前。
是啊,最好不要再看到她!
中午在大本营的楼道里,黄宛然对成立说出的“离婚”两个字,像泰森的重拳不偏不倚,正好击中他脆弱的心窝。
这两个字她已憋了许多年,一直保持着表面的平静。但在这池死水底下,却隐藏着越来越猛烈的狂风骇浪,直到几个小时前突然爆发,瞬间将他打入海底葬身鱼腹。
“离婚?”
心底再度重复这两个字,成立感到天空都要坍塌下来了。他很清楚离婚意味什么,当然他的妻子也非常清楚——意味着将分割一半的个人资产!
如果离婚,他将失去占有的公司80%股份的一半;还有银行个人户头上的一半;价值一千万的别墅的一半;限量版凯迪拉克轿车的一半……
还有,女儿的全部。
如果这些“一半”全部变现的话,起码有五千万人民币!以及后半辈子的全部幸福。
就算闹到法院打官司,由于妻子掌握着他全部“包二奶”的证据,他肯定会被判为离婚过错方,所有判决都将对他不利。就算明天回国转移财产,但公司账户里的钱可不能随便动。他以前有过转移资产的记录,一举一动都受到银行监控,万一被认定为洗钱就完蛋了。
成立脑袋恍惚之间,人已来到半山腰上,公路尽头是几栋建筑,还有横断峡谷的大坝,一池碧水在群山间荡漾着。
杨谋和玉灵跑到水库边,蹲下来触摸清澈的湖水,指间冰凉而细腻,如丝绸从皮肤上掠过。
“我们去那房子里看看吧!”
成立终于暂时放下心事,在后面叫了一声,杨谋赶紧回头跑过来。
两人走进湖边的建筑,里面是个厂房似的大仓库,摆满各种机器和设备,都覆盖了厚厚的灰尘。
“这些都是干什么的啊?”
杨谋捂着鼻子问道,成立却并不回答,沉默地向更深处走去。前头有道楼梯,却往地下而去。杨谋掏出手电筒,电光下成立的脸煞是吓人,像刚刚杀过人似的。
“有胆量下去看看吗?”
成立挑衅性的发问,让杨谋不由得壮起了胆子:“我是纪录片导演,当然得有亲临险境的勇气。”
于是,他端着手电走在前面,两人依次下了楼梯。
底部是条黑暗的秘道,杨谋打着手电继续向前走,宛如来到地底墓道。两人没走几步,便听到四周的洞壁上,传来震耳欲聋的共鸣声。这声音持续不断地袭来,宛如千军万马的厮杀,将他们水泄不通地包围,杨谋手中的电光也不断颤抖。
“别害怕!这是大坝泄洪口的声音。”
“什么?”
这周围的声音实在太吵,杨谋完全没有听清楚。
成立只得对着杨谋耳朵大声说:“我们已经在大坝里面了!”
“天哪?这是水库出水的声音?”
杨谋声嘶力竭地叫着,想到已置身于大坝之中,便浑身有种不安全感,似乎水流随时会将自己吞没。
“对,我猜泄洪口应该就在我们脚下。”成立索性趴到地上,耳朵贴着水泥板倾听,很快就被震得吃不消了,急忙起来大声说,“没错!水就是从下面流出去的,由于存在几十米的落差,所以会产生巨大的能量。而这个秘道又像共鸣箱一样,声音传到这里就惊天动地了。”
说罢他们继续向前走,秘道变成了一个大房间,手电照出许多机器和电脑。这里便是大坝最中心的位里,但由于没有了隔音装备,嗓音反而比刚才轻了许多。
成立打开自己的手电,仔细看着墙上的图板。上面画着许多复杂的线路图,杨谋完全看不明白,只能接着往前面走。这里的空间相当大,各种奇怪的东西都有。他回头再用手电照照,却见成立依然在看线路图,表情竟像个傻子似的,身体僵硬地站在那里。
忽然,杨谋想到了玉灵——糟糕!刚才把她一个人抛下了,玉灵肯定没有跟下来,她单独在湖边会不会有危险?
他立即扔下发呆的成立,飞速跑回秘道,忍受着巨响对耳朵的折磨,一口气冲上楼梯。
回到群山和天空底下,瞳孔立时被刺痛了一下。他揉着眼睛寻找玉灵,却压根没有她的影子。
杨谋的心里一沉,又大喝一声:“玉灵!”
山谷间回荡着他的声音,他捏紧着拳头走到湖边,却发现卵石滩上有两件衣服—那正是玉灵刚才穿着的,美丽修长的筒裙和抹胸。
他仔细观察湖面,发现水波间浮起一团黑发,接着是圆润的白色皮肤,光滑诱人的肩膀,还有全部祼露着的后背,接下去是……
杨谋的心跳更猛烈了,他不禁咽了一大口唾沫,双手不住颤抖,不由自主地摸向腰间的DV。
他闪身藏到了一堆树丛后,打开DV镜头对准湖面,在乱草和树枝的隐蔽下,清楚地摄入了水中的玉灵。
这是一条美人鱼。
刚才她一直潜在水中,没听到杨谋的叫喊。现在她半个祼露的身体,都在水面上忽隐忽现。湿淋淋的长发黏在后背,细长的双臂划动水波,双腿并在一起如同鱼尾。从肩膀直到脚底,整个身体如古老的纺锤,这正是海豚的美丽体形——看来曹雪芹说的没错,女人果真是水做的,天生就如海豚是水生动物。
可惜,此刻拥抱她的只是湖水,而不是某双有力的手。
杨谋看得面红耳赤,却又不断调整镜头,将焦点对准她身上每个细节。尽管这段画面无法在纪录片中播出,但这浑然天成的《泰家美女戏水图》,却是踏破铁鞋都难遇的。
刹那间他也顾不得什么道德问题了,虽然这在西方或中国都可称为犯罪了,但泰族人或许对此不以为然。而且杨谋也根本难以自控,仿佛拍摄DV的人并不是他,而只是他的这双手而已。是操纵机器的手被玉灵诱惑了,必须要把这惊人的美丽摄录下来。
不,他已不把玉灵行作为一个“人”了——在碧绿水库里的那条生命,本身已与自然融为一体,她就是这天、地、山、水的一部分,抑或前身便是河谷里的一条鱼、一片藻、一滴水、一个灵魂?
若是被两千多年前的屈灵均看到,她一定会成为诗人笔下可爱的“山鬼”吧。
杨谋想到这里,反而安心了许多,呼吸也渐渐平静下来,冷静地操纵DV镜头,捕捉每个动人的瞬间。
突然,湖上的玉灵有些异样。
她从水面抬起头来,半个胸口露出水面,显然是在双脚“踩水”。
杨谋的镜头快速推进,清晰地显示她紧张的表情,正在向水库四周张望着。
难道她发现他的偷窥了?
杨谋的手也抖了起来,但她这么远的距离,是极难发现隐藏在树丛后的镜头的。
不,玉灵碰到了其他状况!
她在水里一阵颤抖,接着把头没入水中,一只手却伸出水面乱抓,旁边掀起圈圈涟漪。
体力不支抽筋了?
在这种深水里游泳,最致命的就是抽筋!杨谋再也顾不得了,他抛下了宝贝DV,从树丛后冲出来。一路狂奔到水库边上,脱掉上衣跳了进去。
冰凉的湖水将他包裹,他拼命地张开双臂划水。不断有水涌到眼睛上,模糊了他的视线,而水库中央的玉灵几乎要不见了。
当他心急如焚地游到那里时,只感到后背微微一麻,紧接着又是一下。接着,他的腿就被一只手牢牢抓住了。
眼看就要被那只手拽下去了,杨谋深呼吸了一口气,跟着一起潜入水中。清澈的水里能看出很远,只见一堆水草般的黑色物质——分明就是玉灵的头发!
他艰难地将腿抬起,抓紧那只乱舞的手,随后又摸到一张脸。在水中睁大眼睛,确认那就是玉灵。
一切都宛如梦境——水中赤祼的美人,她的长发如海藻般生长,眼睛在水波里熠熠生媚,还有光滑如海豚的皮肤,雪白的身体曲线玲珑。
杨谋的肾上腺素全部分泌了出来。
然而,还有一大群鱼围着他们,这些鱼都只有猫鱼般小,却紧叮着玉灵双腿。又有几条鱼游到他面前,竟大胆地冲到他额头,紧接着便是轻微的刺痛。
他依然憋着胸里一口气,再细看这些小鱼的长相,让他想起一部国外的纪录片,关于亚马逊河里的食人鱼——同样也是这副尊容,就连攻击人的方式也一模一样。
食人鱼?
莫名的恐惧让他把玉灵抱紧,用尽全力摆动双腿,鱼群仍然跟在他们左右。
终于,两人共同浮出了水面。
就在他们大口急促呼吸时,他的脚底又被鱼嘴扎了一下,疼得他差点喊出来。玉灵也好像恢复过来了,两个人一起奋力向岸边游去,一路上不断有鱼跟着他们。
当他们精疲力竭地爬上岸,食人鱼才停止了攻击行动。
死里逃生后的玉灵,吐出了嘴里的几口水,喘息着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虽然,杨谋同样也惊魂未定,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玉灵这才羞涩地意识到,自己正彻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旁边正好是她脱下的衣服,她赶紧抓起来披在身上,蹙起柳叶娥眉轻叱:“不要看嘛!你好坏。”
杨谋立即转过头去,抓着上衣跑回树丛,宝贝DV还躺在那里呢。他在树丛后擦了擦身子,仔细看了看皮肤,果然有许多红色的小点,幸好并没有流血,像蚊子咬痕似的。
没错,一定是食人鱼干的!
但这里怎么会有食人鱼呢?完全不符合常理啊。
不过,这神秘的南明城的存在,本身就完全超乎了常理。
或许还有更多不可思议的东西等着他们?
他穿上衣服走出树丛,玉灵也已穿好筒裙,脸颊飞上两片红霞。杨谋很不好意思地走到她面前,尴尬地说:“你身上怎么样了?”
“好多了。”
玉灵抬起手臂给他看,上面有十几个小红点子,但正在缓缓褪下去,看来食人鱼的攻击力,并不如传说中这么血腥。
但它们制造的效果却一样可怕,任何人被食人鱼这么叮叮咬咬,虽然不会被咬死,但肯定会酸痛麻痒难忍。结果就是全身乏力抽筋,最后沉入水底溺死,成为食人鱼们的美味佳肴——名副其实的葬身鱼腹。
想想真是后怕!说不定玉灵身上还有更多呢,希望能尽快褪下去。
现在他最担心的就是,这些该死的食人鱼会不会有毒?
虽然鱼毒比较罕见,但万一毒素进入血液,究竟会造成什么后果,任何人都说不清楚!
他们恐惧地退到很远,不敢再靠近这池碧水了。它尽管看上去如此平静美丽,水底却隐藏着一群凶险的魔鬼。
可是,上午钱莫争也下水游泳了,他怎么会平安无事呢?
杨谋难以解释这一切,低头盯着玉灵的眼睛。她湿润的头发黏在脸上,珍珠般的水滴从鼻尖滑落。食人鱼咬在她肩头的红点,反而更令她性感迷人。刹那间她也意识到了,急忙别过头去。
一阵冷风从峡谷深处吹来,水面如同被打破的镜子,无数碎片刺痛了眼睛。
他们都退到树林边,时间已将近五点,白天正渐渐落下帷幕,这神秘的大山之中还藏着许多秘密。
对了,成立还在大坝里面吗?
二
大本营。
镜子,又是一面镜子,被打碎了。
几道裂缝迅速伸展开来,许多碎玻璃剥落在洗手池中,清脆的破碎声依旧凝固着,继续撕裂亨利的耳膜。
他的脸也在镜子里破碎了——鼻子从正中分裂,左眼已无影无踪,右眼里布满血丝,嘴唇损失了大半,下巴变得残缺不全,咽喉似乎被切开。
破碎的脸,破碎的人,破碎的一切,就如这破碎的城市。
还有破碎的烛光。
亨利的嘴角淌着血,目光冷酷地注视自己。浅红色的蜡烛光晕,透过镜子反射洒遍全身,宛如一幅血色的油画。
某些声音在记忆里喧哗着,那双眼睛如此冷漠,耳边泛起可怕的催促:
“必须完成……必须完成……必须完成……”
他在心底不停默念,仿佛又回到那个夜晚,那间致命的密室之中,一切都已无可挽回。
“上帝啊!”
亨利抱住自己的脑袋,好像大脑也碎裂成了两半。
狭窄的卫生间里没有灯光,蜡烛就点在洗水池边。在这令人窒息的空间里,散发着一股腐烂气味。
忽然,门外传来厉书的声音:“HELLO ! HELLO !”
他在外面猛敲着门,用英文焦急地喊道:“喂,亨利,刚才是什么声音?镜子打碎了吗?”
是的,卫生间的镜子被亨利打碎了,他依然面对着自己破碎的脸,紧锁卫生间的小门,任凭外面的厉书叫喊。
玻璃碎片割破了他的手指,几滴血落到马赛克地板上。但他仍握着那个瓷杯,用怨恨的目光盯着镜子,然后重重地将手甩起。
又是一声清脆的撞击。
整面镜子都粉碎了,在飞溅的玻璃片中,亨利放声狂笑起来。仿佛镜子里藏着一个恶魔,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
在发疯似的大笑同时,卫生间的门也被撞开了,厉书重重地压在他身上,将蜡烛打翻在地。
厉书只感到肩膀火辣辣地疼,剐才听到卫生间里的动静,显然是镜子被砸碎了——亨利已在卫生间里呆了一个钟头,把他们都等得急死了,不知里面发生了什么意外,厉书便拼尽全力撞开了卫生间。
黄宛然和秋秋母女也站在外面,紧张地看着他们。亨利停止了狂笑,和厉书互相搀扶着站起,卫生间里的镜子已全部粉碎。
已是黄昏时分,出去探路的两组人都没回来,剩余的人在这间二接屋子里,隔壁房间还躺着屠男的木乃伊。
萨顶顶和神秘女孩,还有思念着杨谋的唐小甜,都聚拢到了卫生问门口。亨利面色苍白地走出来,手扶着墙不住喘气。厉书揉着撞门的那边肩膀,要黄宛然为自己检查一下,在确定没脱臼之后,他用英文对亨利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要紧吗?”
亨利的嘴唇嚅动几下,喉咙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厉书只能把耳朵贴到他嘴边,随后听到一句英文。
瞬间,厉书面色大变,瞪大眼睛看着其他人,好像在犹豫该不该说出来。
“他说了什么?”
面对黄宛然的追问,厉书只得用中文转述了亨利的话——
“吴哥窟里的预言——若敢擅自闯入这座神秘的城市,便将遭到永恒的诅咒,谁都无法逃避这个预言,正如谁都无法逃避死亡降临。”
这句话让所有人沉默了,黄宛然母女俩面面相觑。从不在乎恐惧的秋秋,也皱着眉头后退了半步。唐小甜紧紧抓着顶顶的手,心中祈祷她的新郎快点回到身边。厉书则重新看着亨利的脸,在法国人灰色的眼珠里,写着对东方神秘主义的虔诚膜拜。
只有二十一岁的“无名女孩”,丝毫都没有被吓倒,而是用冷酷的目光,盯着近乎疯癫的亨利。
也只有这双眼睛,才能攻克恶魔的堡垒,即便当年的预言成真。
亨利背靠着墙壁,缓缓滑倒在地板上,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她,似乎瞳孔里吐若丝线,将他的眼球牢牢粘住,永远禁锢在空城无法逃脱。
“NO!”
亨利拼命把身体往后缩,像要在墙上顶出个洞来。但他不敢闭上眼睛,连眼皮都不敢眨半下。
神秘女孩也蹲了下来,继续盯着亨利的双眼。而亨利眼里看到的她,已不再是美丽的女郎,而是一具可怕的僵尸。
忽然,顶顶一把拉开了她,生生将她拽回书房将门关上。
亨利终于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一口气,宛如长眠多年的死者复活。
在狭窄的书房里,顶顶也与“无名女孩”对视着。从昨天下午第一次看到她,这双眼睛就一直浮在脑海里,如此奇异又似曾相识——两面致命的镜子。
“你刚才想干什么?”
女孩也不抗拒她,若无其事地回答:“我只是想帮助他。”
“这是帮助吗?”
“我看他很可怜。”
顶顶冷笑了一声:“是的,我们大家都很可怜。在这座空城里的人都是可怜的,包括你,也包括我!”
“我不觉得我可怜。”
“不,小枝——你很可怜。”
她叫出了女孩的名字,虽然这是女孩自己说出来的,但顶顶并不能证实这个名字的“真伪”。何况“小枝”这个名字对于叶萧来说,实在太特别太重要了,所以顶顶不敢把这两个字告诉他。
“是吗?”
“你不知道你的父母,不知道你的学校,不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如果不是我们来到这里,你还将孤独地生存下去,就像一片凋落的树叶,最终在泥土里腐烂掉。”
顶顶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其实这也是一种激将法,刺激小枝开口说出真相,但她得到的仍然是失望。她后退了半步,正在凝神思量的当口,外面响起一阵杂乱的喧哗。
心,又一次顶在了喉咙口。
三
傍晚,六点十五分。
第一组的童建国和钱莫争,第二组的叶萧、孙子楚、林君如与伊连娜一起回来了。
大众车已经不能开了,他们从城市中央的南明宫出来,经过朱雀大街找到回去的路,艰难步行着回到大本营。
一下子回来六个人,房间里热闹了许多。黄宛然和唐小甜忙着给他们倒水,孙子楚的腿都快跑断了,哼哼卿卿地坐倒在沙发上。
书房里的顶顶听到动静,打开房门便撞见叶萧,四目相对沉默了片刻,他尴尬地问道:“她呢?”
“在里面。”
顶顶淡淡地回答,回到客厅默不作声。叶萧跨进小小的书房,只见神秘女孩呆坐在窗下,树影笼罩着她的乌发,弹射出幻影般的光泽。
他还不知道她叫“小枝”,只能干咳了一下:“你怎么样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并不回答叶萧的向题。
“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一切的。”
叶萧冷冷地退出书房,想起在南明宫的走廊里,与孙子楚的那番对话。
他确认了一下留守的几人并无意外,只是亨利的脸色很奇怪,躲在角落里不吭声。叶萧悄悄对厉书耳语道:“法国人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在卫生间里待了半天,又把镜子给砸碎了,真的让我很担心。”
“看牢他!”
叶萧回头却看到唐小甜正抓着钱莫争问:“杨谋怎么没回来?”
面对这位执著的新娘子,钱莫争也不知如何作答,挠着长发下的头皮说:“他——他不会有事的,你就放心吧。”
这种明显安慰的话,让唐小甜更加焦虑万分:“他不是和你们一个组的吗?怎么只剩下你和童建国,其他三个人都到哪去了?”
“对不起,我们不知道,不知道他们在哪里。”
还是童建国出来说话了,五十多岁的他说话最有分量。唐小甜绝望地坐倒,嘴里喃喃自语:“不,不能把他抛下。”
“我们一定会找到他们的。”
童建国的年龄足够做唐小甜的父亲了,这番话似乎代表了长辈的责任。
倒是黄宛然的表情很自然,一点都没有为丈夫而担心。也许,成立永远消失在丛林里,对她而言也是个解脱——不过这样对秋秋太不公平了,她回头看看十五岁的女儿,眉头蹙了起来。
窗外天色越来越暗,大家决定先准备晚餐,依然由黄宛然主厨,唐小甜和林君如打下手。
除神秘女孩小枝留在书房,大家都在听孙子楚的胡侃。他添油加醋地描述了广场和宫殿,将大家带到金壁辉煌之中。林君如给他点上一根蜡烛,烛火下的他指点江山口沫横飞,好像已取代了导游的位置。
童建国轻蔑地“哼”了一声:“若你遇到了那条狼狗,恐怕就当场吓得尿裤子了。”
“你说什么?”
孙子楚最不能容忍别人对他胆量的侮辱,其他人也都识相地保持沉默,屋里只剩他们剑拔弩张。
“够了,彼此客气些吧!”
还是厉书出来做了和事佬。他悄悄回头盯着亨利,法国人蜷缩在角落中像被遗忘了。
这时,黄宛然她们把晚餐端进来了,虽然换了些花样和材料,终究还都是袋装食品。
她低下头柔声道:“抱歉,就让大家吃这些。”
“没关系,你已经尽力了,我们都很感谢你。”
钱莫争安慰着她,却得到了秋秋的白眼,他无奈地轻叹一声,抓起碗大口吃起来。
大伙都已饥肠辘辘,特别是下午出去探路的人们。叶萧和孙子楚都是狼吞虎咽,不消十分钟便全部解决了。
只有唐小甜一点都吃不下,她坚持要等杨谋回来再吃。其他人也不便勉强,黄宛然只能准备再为她热菜,心想恋爱中的女人真是愚蠢,可当年自己不也是一样吗?抬起头又撞见钱莫争的目光,赶紧把头别了过去。
顶顶一只手端着蜡烛,一只手把晚餐送入书房。小枝几乎要睡着了,被弄醒后端起饭碗,不假思索地吃起来。顶顶看着她吃饭的样子,暗自思量她究竟是人还是鬼呢?
餐后,几人一起帮忙收拾餐具,窗外夜幕已然降临,时间已过了七点十分。
南明城的夜晚让每个人都焦虑不安。
屋子里只剩下烛光了,叶萧关照大家必须小心,万一打翻蜡烛引起火灾就惨了。
是继续在这里等待那三个人,还是各自回到昨晚睡过的房间去?大家的意见有些分歧,唐小甜是铁了心要等下去的,而黄宛然则想和女儿回四楼休息去。
这么多人闷在一间屋子里,伊莲娜感到快透不过气来了。她索性打开了客厅窗户。一阵凉风随即侵入房间,将餐桌和茶几上的蜡蚀都吹灭了。
林君如不禁尖叫一下,几乎靠在了孙子楚身上。伊莲娜也没想到开窗的后果,惊慌失措地又把窗户关紧。房间里已伸手不见五指,几个人纷纷撞在一起,顿时全都乱作了一团。
“大家冷静下来!不要乱动!”
叶萧的心跳也加快了,只看到眼前晃动一些影子,杂乱的脚步在四周响起。还有人体和衣角的摩擦声,唐小甜的哭喊声,更有孙子楚的咒骂声。
突然,他想到了书房里的神秘女孩。
绝不能让她摸黑逃出去,叶萧凭记忆摸到书房门口,向里大喊一声:“喂,你还在吗?”
但屋里并没有任何回声,他紧张地进去带上房门,在黑暗中向里摸索。
于是,指间触到一个柔软的东西,光滑而带有合适的温度,那是年轻女子才有的皮肤。
虽然依旧没有光线,他却能感觉到那双眼睛,似乎将她的瞳孔看得一清二楚,心底竟浮起了那个名字。
喉结猛咽了几下,几乎就要把那两个字吐出来了——
某道光线在眼角掠过,接着又是猛然跳跃的光点,是书房的台灯在闪烁。整个屋子如灵魂不断眨眼,瞳孔也随之剧烈收缩……
她的影子与她的眼睛,都在这神秘的光影里忽隐忽现。
同时,灯管里响起咝咝的暗吼,就像隐藏在密林中的山魈,流着口水准备突然袭击。
“砰!”
几乎是爆炸的声音。
刹那间,灯亮了。
不是蜡烛被重新点燃了,而是房间里的电灯亮了。
台灯骤然亮起,白色灯光照在她脸上,连同叶萧触摸着她的手指。
眼睛!他的眼睛被猛烈地刺激了一下,瞳孔缩小得几乎闭合,大脑仿佛要被撕裂。
自己瞎了吗?叶萧的心沉到冰点,摸到女郎脸上的手也缩了回来。
他强迫自己抬起眼皮,下意识地说了句:“对不起!”
终于,他看见了。
灯光下的神秘女子,那个永远都无法遗忘的名字。
两人的表情都很怪异,特别是她睁大的眼睛,似乎正面对一个奇迹。
于是,他想起了一件更紧迫的事一一灯怎么会突然亮了?
来电了?
他急忙打开书房门,发现客厅里已亮堂堂一片,吊灯、壁灯、挂灯、厨房灯,甚至卫生间灯全都亮了,整套房间已如白昼一般。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万分惊讶,孙子楚怀疑这是不是做梦,试着将手伸向电灯,差点被烫破了皮。电冰箱也发出轰鸣的响声,林君如赶紧打开箱门一看,里面的灯全都亮了。钱莫争甚至打开了电视机,可惜收不到任何信号,屏幕上飘满了雪花。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大家莫名兴奋起来——至少有电就有了光明,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或许悲剧的命运将就此扭转?
叶萧快步打开窗户,外面的花园仍然漆黑,但楼下隐隐闪出灯光。
难道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
就像天鹅湖的诅咒被破解,变成石头的骑士得到复活?
凝固的时间再度开始走动,整座城市重获生机?
主人们很快就要回家,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可是,电……电……电……是从哪里的呢?
四
2006年9月26日19点19分19秒。
南明城从沉睡中被唤醒。
叶萧的目光越过房门,走下昏黄灯光的楼道,穿过凉风习习的小巷,来到星空下的寂静街道。路灯正弯曲脖子照射着他,几家店铺纷纷射出光线,远处的楼房星星点点。对面一家音像店的灯光骤然亮起,渐次传出一个淳美的嗓音——
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
他的眼睛跟随着琴的歌声,在夜风中浮起上升,来到数百米的高空。黑夜里的视线变得如此清晰,街道两边亮起无数点光芒,宛如银河坠落到南国的谷地。整个南明城已在脚下,巨大而封闭的盆地,如同一口古老的瓷碗。诺大的城市成为深海珍珠,放射耀眼而灵异的光。
他闭上眼睛默默祈祷,请让时光倒流三分钟。镜头就安装在他的瞳孔里,Сhā着一对羽毛翅膀,借着风俯瞰大地。拍摄黑暗的大海,波涛汹涌的建筑和街道,它们沉睡了365个昼夜,变成了巨大的墓碑,化为埋葬灵魂的坟场,静静等待世界末日。
突然,第一个光点在黑暗中亮起。
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成百上千个光点相继点燃。一片街道亮了,又一片街道也亮了。忽明忽暗地闪烁几秒钟后,小半个城市睁开了眼睛,眨眼间整个城市被灯光点亮。无数星辰在地面闪耀,如此夺目如此灿烂,焰火在海底盛开,熔岩在地面奔流——
奇迹就此诞生,物质和时间的奇点,王子吻了沉睡公主的唇。
神的光明降临沉睡之城。
你是否听见,某个声音在此时此刻说:“要有光。”
“诸水之间要有空气。”
“植物要生长。”
“宇宙要有天体。”
“动物要繁衍。”
“按照我的形象造人。”
接下来是星期天:“请让我们暂时休息,期待《天机》第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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