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来电只道撞到墙不是撞到墙不如归去小荷才露尖尖角何处为家冷月光养病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礼物所谓高僧无妄之灾救赎阴差阳错若只如初见觞
逃之夭夭胡狼与狼决裂冷月无声向左走向右走药尾鱼蓬莱旧事Сhā曲自在飞花开到茶蘼明月夜螃蟹鬓白红颜末李代桃僵曲终人散尽
未知来电
我爱的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比肥皂剧更烂的戏码。上演到自己身上时,疼痛却一点儿也没因情节老套缺乏噱头而减轻。恍若失去的难过虽不至于撕心裂肺,收到喜帖的瞬间,面容惨淡但也还是无法避免。本以为早已放下,看到大红的底色上那个熟悉的名字时,心底却仿佛有碎玻璃片深深地碾过,空气突然变得稀薄;鲜红的请贴上烫金的“喜”字灼伤了我的眼睛。
我可不可以不勇敢?不勇敢地用他的幸福来凸显我的支离破碎?
当然可以。
于是落荒而逃。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大度到可以微笑着祝福背叛自己的旧爱永远幸福的女人。我害怕自己会在婚宴上喝得酊聍大醉,再酒后失控、抓着他的领口哭着问“为什么?为什么”,在他面前丧失最后的自尊;更害怕一年未见的大学同学会混淆新娘,让正主儿难堪。瞧,我多善良的一好孩子,都被伤得体无完肤了,还不忘维护前男友的颜面。为自己鼓掌鞠躬落幕,趁着暑假,我往西藏去也。
丢下二百块的红包托朋友届时转交给那对璧人。开始还有点怕两张纸币拿不出手,转念一想我酒没喝他一杯、菜没吃他一口,能出份财礼已经是够仁至义尽的了。想想我一个月的研究生补贴才多点啊。反正他林墨轩少爷不缺我这点钱。
在旅行社交完钱,几乎让我私蓄殆尽。摸着鼻子苦笑,难怪我不爱出门,旅行真的是有钱人的专利,对吾等无产阶级而言,实在是件奢侈品。跟团出发,赶上了刚开的青藏铁路的头班车,真是不胜荣幸。
日光城的阳光灿烂的名符其实。站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头昏目眩得几欲晕倒。虽然早早做好了预防高原反应的准备,到了目的地才发现高估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吃了几颗据说是特效药的小黑丸,头还是昏昏沉沉的。只好留在旅馆里休息。同房间的人已经散尽,剩下我百无聊赖的窝在床上半睡半醒的打盹。早饭进肚没多久就叫嚣着原路返回,胃里窝心似的难受。茶水有股酸涩的怪味儿,喝的我肠胃更加不舒服。
不要啊!我呻吟,我该不会因为强烈的高原反应而客死异乡吧。有没有充足的卖点,够不够上头版头条?我虚弱地冲发黄的墙壁微笑,自作孽不可活,独自一人默不作声来西藏果然立刻遭了现世报。如果母亲知道我的际遇会怎么做怎么想?我不知道。因为她对我的事情通常都一无所知。我不需要安慰,我也不需要同情,我只要安静,绝对的安静.
毕竟,被男友甩了不是什么普天同庆的喜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难堪,即使是自己血缘关系最近的亲人也不例外。
我不习惯向别人倾诉自己的痛苦。如果倾听者不关心你,倾诉只是一种讨嫌的聒噪;如果倾听者对你疼惜入骨,你的痛苦便会成为强加在他(她)身上的负担,陪着你难过却不能减轻你的痛苦,这实在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罪过。
楼下不时传来一阵阵的嬉闹声,夹杂着婴孩的啼哭声,搞的我头痛的更加厉害。觉是坚决睡不成了。我心烦意乱地在巴掌大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希望能够借以安神。结果越走越浮躁,心里干渴的要命,小小的房间似乎要把我逼疯了。
低声咒骂了自己一声,明明是来拉萨散心,结果却成了更加窝心。这旅游叫闹的。整一超烦。
留了张字条——我可不想导游为找我而闹的鸡飞狗跳的,我拎起随身携带的包包,走上了街头。不愧是世界着名的旅游城市,街上热闹非凡。据说这里还只是城乡结合区,要是到了市中心,就能看见真正意义上的人头攒动。不过光这儿,就已经大有热闹可瞧了。摆摊卖货的本地人,观赏买东西的游客,各色新奇古拙的玩意;热烘烘的气氛让我心底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暖暖的氤氲。
游人往来,纷错如织。走在热闹的街头,那些不相干的人的快乐也能让我觉得很温暖,虽然快乐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
不时有商贩向我兜售各种小商品,甚至还有一个彪悍的藏人竭力向我推销据说是削铁段金的藏刀,因为我“很有英气”。实在是盛情难却,我只好收下了一把半卖半送的小藏刀。临摊卖藏服的大婶立刻撺掇我买下一套鲜艳的藏装来配这把藏刀。我的笑脸顷刻垮台,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送孙子原来是为了卖爷爷。不过,藏服确实很漂亮,砍了一番价后我买下了一套别致的藏服。人生苦短,难得有自己中意的事物,既然碰到,又在我经济承受范围之内,自然要收为己有。
换上新买的藏服,配上镶银的小藏刀。精神头好些了,虽然阵阵尖锐的刺痛不时袭击我的脑神经,搞得我眼前一黑一黑的。不过心里那种涩涩的阻滞倒散了大半,脚步自然也轻快起来了。搭上去布达拉宫的车,车窗外的景物飞快地向后退去,那些流动的画面组成了不知内容的电影,意识流的连最着名的欧洲艺术大师都自愧不如。随着熙熙攘攘的游人,走进门去。布达拉宫比我想象中的更为雄伟,拉萨的天空湛蓝的仿佛最眩目的水晶,纯粹而美丽如梦。最美的天空下的红墙,典雅得让我眼角湿润。
我记得于光中老先生曾在一篇散文里说当我们遇到极致的美景时,感动就变成了唯一的情绪。
跟在别的团队后面,我静静地欣赏着那些在风雨中飘摇了千年的建筑。时间的沉积是生命最好的证明。布达拉宫是一座融宫殿、寺宇和灵塔于一体、规模浩大的宫堡式建筑。居中的红宫,横贯两翼的白宫,皆是精美绝伦的艺术瑰宝。红宫有历代达赖喇嘛的灵塔和各类佛堂及经堂。专职的解说人员向我们介绍眼前的所见,肃穆庄严的气氛让原本唧唧喳喳的游人也渐渐安静下来。
从玛布日山的东山脚沿着之字形的石阶拾级而上,一大群人来到了彭措多大门。天气突然沉闷起来,我的心情也随之烦躁。不愿再听导游喋喋不休的解说。我独自向东平台-德阳厦走去,过去每逢喜庆节日,总要在那儿举行跳神和歌舞表演。现在恐怕没这种眼福了。幽暗弯曲的走廊长长的向前曼延,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
没有尽头!我忽然意识到有点不对,身旁的游客似乎变成了漂洗过的图片。我努力睁大眼睛,想看真切一点。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跳动的屏幕却没有显示任何号码。我迟疑地握着小巧的移动电话,心头迷惑,会是谁呢?谁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要不要接听?在西藏我的卡可是长途加漫游。没等我想清前因后果,手仿佛已经有点不耐烦了,大拇指下意识地按了绿色的接听键,然而电话那头只有令人窒息的安静,绝对的安静。
头痛欲裂,一道白光后我眼前一黑,好象跌倒到地上了。仿佛有轰轰的雷声,下雨了吧,这是我脑海中最后闪过的念头。
眼前的黑雾渐渐消散,脑子里旋昏的感觉也一去而空,眼睛重新恢复清明。好象睡了很久,雨已经停了,清爽怡人的空气中混合着青草的淡淡芬芳,微微刺激着我的鼻黏膜。我习惯性地揉揉额头,眼前的景物让我讶然。我不是在通往东平台-德阳厦的走廊上晕倒的吗,怎么会躺在草地上?下意识地看看握在掌心的手机,奇怪!通话记录中根本就没有。简直跟做梦一样。最近心神恍惚的厉害,大概是出现了幻觉。我苦笑着摇摇头,把心头的疑惑暂时抛诸脑后,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回旅社的路。
布达拉宫早已在视觉范围之外,周围除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就只剩下偶尔飞过的不知名的鸟。地上湿漉漉的,草叶上还沾着水珠,润得我衣服也湿了大半。我皱着眉头,无可奈何地从地上站起来,用面纸揩干净手。定定神,开始翻看手记里的电话簿,寻找可以求助的对象,未果。我自嘲的勾了勾嘴角,依赖惯别人的人果然容易摔的比较惨。举目四望,碧草青青,找棵树观察数皮粗糙程度以辨南北是没可能的了;抬头看天,夏日的万丈光芒下,北斗七星或许可以看见我,但我绝对看不到它。
缺乏独自旅行经历的我想了半天,终于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先找到人再说。手机根本没信号,连拨SOS都没有反应,我豁出去打110向警察叔叔求救的勇气白凝聚了。命苦不能怪政府,点背不能怪社会。我认命的看着自己的两条小短腿叹气。以前坐车经过时只是觉得草原好大好美,一望无垠的绿色清爽宜人。可现在……
这个“一望无垠”,我真的很想哭。据手机上时间显示我已经走了近三个小时,可眼前仍然是一成不变的牧草,幸好今天为出行方便穿了双旅游鞋,要是那双尖头小高跟,我的脚还不得断了。但照这架势走下去,就算我脚走到抽筋也找不到能帮我的人。双腿灌了铅般沉重不堪,已经走了太久,每一次落地,疲乏的脚都像是走在刀刃上一样痛苦。头上密匝匝地虚汗连连,残酷地挥发着我残存的体力。有多久没有这样徒步旅行过了?上次还是和轩在清境挪威森林里徜徉,淡雅的百合花香似乎到现在还萦绕于鼻端。日出而林菲开,薄薄的晨曦沾着露水的沁凉。
我用力甩甩头,司嘉洛,长点志气,独自一人,你不也可以旅行吗?你现在不正站在世界屋脊上,欣赏这美丽的风光吗?。
你看,草原上的天空澄澈碧蓝,朵朵白云不仅没有破坏这几近完美的蓝色,反而趁得它更加透明如水晶。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底下马儿跑。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在青草之中,是厚绒毯的纹理。草原上有几个面积不大的湖泊,湖水清澈,印着蓝天白云,恍若远离尘嚣。
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有什么好难过的。我的心忽然沉静下来,步履也轻松了许多,无论这种轻松是否刻意而为。为了证明我心情愉悦,我甚至哼起歌来,阳光太强烈了,所以我的眼睛很酸涩。
马匹的嘶鸣声把我从恍惚中拉回现实世界,我的精神为之一振。一个身形高大的骑手正在极力控制一匹烈性的马匹,后面跟着一队骑手大声叫嚷着什么。我还来不及赞叹宝马神骏,骑手潇洒,那匹马就失控了,直直朝我冲过来,然后清醒了不到四个小时的我再一次晕了过去。
靠,这叫什么世道,四条腿的畜生就可以欺负我两条腿的人。我在眼前完全漆黑的前一秒钟忿忿的发誓,我一定要向这个纵马行凶的家伙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只道撞到墙
睁开眼,我茫然的打量四周,运气不错,我躺在干净的卧榻而不是泥泞的草地上。我勉强支撑起身子,帐篷内的布置一览无遗。保持着原始风格的矮小桌子上的花瓶里,桑格花开的热烈;花瓶的造型古朴而别致,这样的花纹和烧制手法我从前还只是在博物馆里见到的。地上铺着厚厚的纯手工编织的羊毛毡毯,花纹繁复精致。我忍不住啧啧赞叹,光这两样,得花费多少银子;所谓反璞归真也得靠雄厚的经济实力支撑。我下意识的想打个电话报平安,手机握在掌心却忽然不知道该按下谁的号码好。有谁会关心我的平安与否,我苦涩的摇头,手机屏幕上善解人意的显示出信号为零,直接为我搭好了下来的台阶。
芙蓉满月般的美丽面庞在门口怯怯的露出半张,看见我醒了,豆蔻年华的藏族女孩低着头走进来,放下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药。
“谢谢你救了我。”我点头示意。年轻的女孩子只是微笑,指了指药碗,然后撩开帘子走了出去。
我疑惑的摇头,看看药碗,实在没什么勇气去尝试神奇的藏药。
“你醒了,感觉好点了吗?”
仿佛有无数洁白的鸽子从我眼前扑楞楞飞过,阿波罗的万丈光芒从层层的羽翼中透射出来。满室的光辉里,似曾相识的眉眼若隐若现,带着关切的微笑。他周身眩目的金色如温暖的春风,熏的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谢谢,我已经好些了。”我收敛心神,轻轻的点头。一开口,沙哑的嗓音把自己都吓了一跳。吃惊之下摸摸头,温度着实不低。
“你发了高烧,已经昏睡了三天。来,把药喝下。”来人笑容温润如玉,端起药碗道,“虽然有些苦,忍一忍就好了。”
“你说什么?!我已经昏迷了三天!”我目瞪口呆。完了完了完了,我报的是西藏三日游,现在旅行团恐怕早就回去了。我可怜的荷包,又得大出血自己买车票。
“别担心,我为你把过脉,并无多少大碍,细心调理几日便可安好。”善良的救命恩人不清楚我心中的小九九,温和地宽慰我,“那匹马被及时拉住了,姑娘你只是受了点惊吓。”
“谢谢你这几天的照顾。”我微笑着点头,“既然已经没事,那我就不再叨扰您了。我想我还是早点回家的好。”三天,那么林墨轩的婚礼也应该早已华美落幕,我没理由继续浪费钱在千里之外当鸵鸟。
“你还没有完全康复,多留几天,把身体调理好再走也不迟。到时候,我们再让人送你回去。”
“那麻烦你了。”我脱口而出的话让自己愕然,旋即有些默然的惆怅,也许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回去面对。那么好吧,就再给自己一点时间,再长也长不过六年的时光。想了想,我又问:“附近有没有电话,我想给家人报个平安。”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母亲应当还是关心你的,只是她太忙太累,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留意她敏感又淡漠的女儿。
“电话?”
“对啊,不好意思,这里手机完全没有信号,只好麻烦你了。要有电脑也成,应该可以上网吧,我只需要发一封Email。”
他神色古怪的盯了我半晌,在我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碎草屑或是泥土的时候,他忽然叹气道:“看样子,你的情况比我想象中的严重。已经口发呓语了。来,喝药,然后好好休息……”
“我不喝,谁神经不正常了?”我不悦,笑容也无法继续伪装下去,“我的精神状况很好。——不正常的人是你吧,穿的这么奇怪。”话说到现在,我才注意到他穿着月白色的长袍,头发还盘成了发髻,搞得跟个古人一样。他们不会是在拍古装剧吧。拜托,拍戏也不能太瞎掰,这儿是西藏,起码应该穿藏服。心到嘴到,我说出了心头的猜疑。
长袍帅哥看我的眼神仿佛在看ET,“古装剧?你都在说些什么?”
不承认!他们肯定是在做棕艺节目,这应该是整蛊环节。
“拜托,大哥,你别玩我了。我都已经生病了,没精力陪你们做综艺节目。”上电视我当然不反对,可当着那么多观众的面被人耍我就不乐意了,我不是艺人,不需要为了搏曝光率而把自己搞的像白痴一样。这位是谁?新鲜出炉的好男儿吗。俊美优雅的外貌,沉静如水的气质,应该具有走红的潜质。
“病的不轻。说话伤神,你还是休息吧。从你口音推断你应该是中土南方人氏。西秦不太适合你这么文弱的江南女子生活。”
西芹?我还百合呢。
“你还好吧?21世纪你还能使用通用名词哩。”什么中土,要不要再来一个大唐?很好玩吗,我头都快炸了。
“21是鸡?”他挑着眉头,疑惑地对他的同伴说了句什么,转头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丝怜悯,“你还是好好休息把。等到神智清醒后,我们再送你回去。”
“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只不过是高原反应加上喝多了酒而已。麻烦你们送我去市中心,剩下的事情我可以自己搞定。”我客气而生疏地淡淡开口。帐门是遮住的,周围没有摄影机,那么不是在做综艺节目。至于他和他的同伴为什么看起来装扮这么奇怪,也许是恶作剧,也许是受古装剧荼毒过深,反正不是我有闲神关心的问题。
结果他根本就没继续搭理我,深深看了我一眼后,就转身离开了。
“喂——你别走啊。”我急了,跌跌撞撞地从塌上爬起来追出去,不想撞上了一人高马大的藏服男子,可怜我本来就脚软,加上我撞的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铁柱,晃荡一下,我就硬生生地跌坐到地上了,疼的我龇牙咧嘴。
“你这样,不去做摔交运动员实在是可惜了。”我倒抽着凉气,勉力在罪魁祸首的帮助下站起身来。罪犯呐,罪犯!男人长成这样绝对是罪过。这么一张个性分明的脸偏偏丝毫不给人任何粗鲁无礼的印象,幽蓝深邃的眼睛如同广袤的夜幕,闪烁着点点繁星。宽宽的下颌印证着主人坚毅的性格,上面有短短的微青的胡茬,一小圈,淡淡的,就好象唐诗里刚冒出芽的春草,草色遥看近却无。这个高原上的男人就是生的好,比一般东方人面孔深刻,又比西方人来的柔和。
宾果,这个男人同胡狼一样,是草原上的特产。
“姑娘也懂摔交?”胡狼的眉毛微微上挑,古今中外的男人表示疑惑的反应出奇的一致。
“好哎!”我开心地拍了记手,看他一身藏服站在旁边一语不发,刚开始时,我还以为他不会说普通话。
“他不说你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相识就是有缘,帮帮忙,告诉我市中心怎么走?乘哪路公交车最快?或者打的也行,起步价是多少,远不远,哎呀,算了,还是乘公交呢。……“
“姑娘!”他终于忍不住打断了我的话,“本王实在不知你口中的‘始终心’是个什么地方,但是就小王所知,西秦没有这个地名。也许是你的家乡?你好好想想……”
“想什么想!”我嗖的火起,“不要告诉我你挺大的一个人连市中心都听不懂!!!拉萨终究知道吧,送我去那里就行了,真是的,你到底是不是西藏人,就跟天外来客似的。”
“我不是西藏人,我是西秦人。”胡狼一本正经地纠正我。
唱戏唱全出,这么有娱乐精神的人还真不多见。
我怒极反笑,凉凉地白了他一眼,还本王!穿上龙袍就真当自己是太子啦!
“这位兄台,敢问今夕是何年?”我双手横抱胸前,凉凉地斜睨他,拜托!晚生了几个世纪就不要随便玩朱三太子的把戏。
“西秦77年,也就是你们的中土56年。”难得藏袍男好性子,竟似对我言辞间的嘲讽毫不芥蒂,大有作戏到底的架势。
黑线,几欲暴走,我自认性情温吞与人为善(至少看上去如此),此刻也禁不住有想破口大骂的冲动;TNND,还真把无聊当幽默。我冷淡地乜了他一眼,缓慢而平稳地站起身来——不能再犯突然直立导致脑部血液回流不及而头昏目眩的错误。
条条大道通罗马,我还不信我找不出个正常人来。
“等等。”
“什么事。”我没好脸色,人长得帅顶个P用,脑子不好使,基努•;;里维斯也白搭。
“你……”他盯了我半晌,看得我浑身不自在,突然他饶有趣味地将目光聚焦到我的脚上,“你的鞋子……蛮特别的。”
我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我脚上穿的明明是最普通的白色旅游鞋!跟脑电波不在同一频率的人实在是无法沟通。我认命地朝帐篷顶翻白眼,却不小心捕捉到了他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顿时了然。
哼!男人。
故意凑近他,踮起脚尖,挥手示意他侧弯身子,呃~不得不承认跟个子高自己太多的人咬耳朵还挺麻烦,好容易嘴巴快碰上他耳廓,一字一顿:“想泡我,拜托换个好点的搭讪方式。”眯着眼睛打量一脸茫然的男人,啧啧,真是可惜了,这么不入流,生生浪费了一副好皮相。
自称是王爷的男人默然,面肌疑似痉挛地抽搐了几下,却终是不再开口。
主人不发话,我也不好抬腿就走,只能大眼瞪小眼的干耗——具体点讲是他一直若有所思地望着我,我则百无聊赖地盯着毡顶发呆。这样的古怪造型一直维持到先前那名藏族少女的到来,这应当是他的妹妹吧。我的猜想刚成型,美丽的姑娘就刷的跪下去,以一种……卑微……对,就是这个形容词……的姿态恭敬地聆听男子的话。
我愕然,投向男子的目光里增添了一丝惊异。他应当是在吩咐少女做什么,简短而详尽的命令;他的声音并不高,语气也谈不上严厉,却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尊贵得浑然天成。少女的谦卑和男子的威严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几乎以为是在欣赏一出古代宫廷戏。
我被脑海中闪过的念头骇了一跳,旋即哂然,都什么年代了,西藏已解放半个多世纪,哪来的王爷和侍女。
“姑娘,前几天小王驯服新得的一匹野马时,不小心冲撞到姑娘,令姑娘受惊了。小王对此非常愧疚。今后姑娘就暂且委屈住在舍下先调理好身子再说,有什么需求就尽管跟本王提,不必客气,你的起居就由卓玛照应。”循着他的手指,少女恭恭敬敬地朝我磕了个头,惊得我目瞪口呆,搞什么,跪式服务很流行吗?会折福的。
“府上奴婢太苯,不会说中土话,”他歉意地对我微笑,“不周之处,还请姑娘多多见谅。”
已然石化的我只能呆呆地点点头,忘了跟他商讨精神损失费的事,眼睁睁的目送他离开。回头目光撞上低眉顺眼站在一旁却依旧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怯怯地打量我的少女,眼神交汇处,我习惯性地微笑,她却扑通一声跪下来,咚咚地直磕头,几时见过这等仗势,慌得我连忙用手去拉她,地上铺的毯子虽厚,磕上去还是会痛的。她却怎么也不肯起来,一下下叩得更加用力,连我这个自诩生性凉薄同情心缺缺的人都看的于心不忍,却也无可奈何,只好竖起食指摇摇手,示意朽木不可雕也;有人非得作践自己,我有什么办法。
结果她会错意,以为一根手指就是一百,真咚咚地叩满一百个响头才罢休。我的天,幸好她没理解成一千或是一万。
桌子上的药已经凉了,我冷冷地扫了眼,趁旁边没人注意,偷偷地倒掉。谁知道这些奇奇怪怪的人会给我吃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晚饭看上去倒是很正常,香气四溢的糍粑和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我想了想,被迷晕总比被饿晕强,抓了几个糍粑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年轻慎微的少女卓玛看我吃得香甜,脸上露出了开心的微笑。我对她点点头,不管她到底是不是真听不懂,轻声道:“谢谢你,我不是坏人,你不要再给我磕头了。”可怜的姑娘茫然不知所措地看我,明亮的眼睛里滟着盈盈的水光。我立刻头皮一阵酥麻,匆匆往嘴里塞了几个糍粑就逃似的跑出帐外。
不是撞到墙
斜阳懒懒的赖在半山腰,落日的橙色晕染了草原上奔跑追逐的人群。他们居然踢足球。旁边站着那个白袍帅哥,正关注着场上的战局。看见我,他微微一笑,点点头,目光继续落在奔跑追逐着的众人身上。我点头回礼,注意力同样转移到场上。其中一队以胡狼为首,其他人都争着给他喂球,他也算不负众望,组织了好几次有声有色进攻,可惜每每到最后关头功亏一篑。场上的球员跑动积极,人人拼抢凶狠,个个脚法娴熟。谁说13亿中国人找不出11个踢球的人,高手在民间。我看着全神贯注,注意力全心投入脚下的球身上的胡狼,不由得有些刮目,看来他还真是个不小的官。蓝天,白云,远离尘嚣的宁静;碧茵,足球,挥汗如雨的奔跑。他们的球门很简陋,足球同样是手工制品,然而这种追逐却带着发自内心的热情。
在天然的足球场上,认真的奔跑踢球,享受足球这项运动带给我们的快乐和感动。
韩日世界杯的VIP贵宾席上,林墨轩附在耳边,轻声说。
何德何能,不懂得越位和带球过人的区别我,居然可以亲临赛场,目睹了中国队尽吞九蛋,铩羽而归全过程。
不过是因为有他,因为有他。我甩甩头,想把这如影随行的阴霾甩开,习惯性想起真是个不好的习惯。
中场休息,两队人马分散开,其中一队围着胡狼,后者低声吩咐着什么;另一对笑着互相推攘着向白袍帅哥走来,想不到他竟然是他们的教练,真是人不可貌相。比起前面一队,白袍帅哥这一组氛围明显轻松平和,大家倾听着教练的指示,不时Сhā上几句。几分钟以后,除了笑容和煦帅哥外,其余人重新回到场上。
“药吃了没有?烧有没有退下?”他一面看着场上,一面分神问我。夕阳的余辉打在他脸上,让他的面部轮廓有些模糊,记忆中另一张关切温和的面孔若隐若现。
大学新鲜人司嘉洛漫步校园的第一天就被校学生会主席的一记倒挂金钩送进了医院。从此以后开始了一段轰轰烈烈的现代灰姑娘的童话剧目,五年后悄然无声的落幕。这个世间可以容纳的童话是白雪公主与王子,而不是灰姑娘的午夜奇缘。
“加油加油!胡……王爷加油!comEON!进球进球!”我忽然朝场上大喊。胡狼循声向我看来,我立刻比划了一个加油手势,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愣了一下,也对我点头微笑,脚下丝毫不含糊,直接带球过了两个人。
“Go,go,gol!!Ale,ale,ale,H-E-R-O,加油加油加油。”我大声叫着,硬生生的把心中的酸楚压制下去。旁边的白袍帅哥你惊讶什么,谁叫你说我脑子不正常,本姑娘小心眼,记着愁哩!
胡狼脚下的球应声入网。
噢也!这叫什么,足球乘着歌声的翅膀飞翔。为我的比喻鼓掌,我多有想象力啊。我大声的笑,然后假装被自己的笑声呛到,用力咳嗽,眼底的氤氲被剧烈的咳嗽震的烟消云散。
“姑娘也懂得蹴鞠?”胡狼从身旁的跟班手里接过一碗水递给我,他额头冒着腾腾白雾。我老实不客气的接过来喝下去,水可真清甜。
“我知道的是足球,不叫蹴鞠。”我凉凉的白了他一眼,没事拽什么文言文。还蹴鞠呢,我就不信,没有电脑字典在手边,你会写这两个字。
“足球?”
“对,用脚踢得不叫足球叫什么?”我没好气,足球正好滚到我面前,我随便一脚飞过去,球成一道弧线落入网内。
“想不到中土的女孩子居然也会这么剧烈的运动。”胡狼的夸奖叫我哭笑不得。什么叫中土的女孩子会这么剧烈的运动,拜托他大哥,别的不说,体育事业上,咱中国的女性撑起的何止是半边天。
“这个小CASE,中学时还考排球篮球什么的,幸好上大学以后我修了跆拳道,不过也就是应付考试的水平。”
“你说什么?排球,跆拳道?那是什么东西?”胡狼脸上疑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
“别逗了,雅典奥运会上中国女排夺冠的时候,全国都沸腾了。别告诉我你归隐山田,与世隔绝。”我笑着伸手拍他的肩膀,够不着,只能沦落为打他的胳膊。
“¥%……%&……%”他的小弟恶狠狠的跳出来,对着我张牙舞爪,有一个人甚至把腿上的藏刀都拔出来了。呃~藏族男人随身佩刀的习俗真具有妨碍社会安定和谐的危险系数。
“¥……%&”胡狼厉声斥责,手下人全都退了下去。
“不好意思,下人鲁莽,唐突了姑娘。”胡狼歉意的对我点头,笑道,“不过姑娘倒是镇静的很,丝毫不变色。”
“我是被吓懵了,根本来不及变色。”我抚了抚胸口,笑道。
“对了,姑娘,你刚才唱的是什么?中土的民歌?商兄,你有没有听过。”
“没有。”白袍帅哥摇摇头,“我也是第一次听到。”
我简直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这么冷的笑话,难怪帐蓬里没有装空调。
“《生命之杯》,98年法国世界杯。”我懒懒的开口,“拜托二位玉树临风貌比潘安的帅哥,你们的笑话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两个人对视一眼,投向我的目光充满了含蓄的怜悯和同情。
“天已经快黑了,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多调理一段时间也许就会好起来。”白袍帅哥温和的劝说,可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让我蓦的火起。
“好起来?什么好起来。你是不是还认定我脑子有问题。”我怒吼道,“你们无不无聊,为什么非要捉弄我。我要回家,马上就回家。”
“别激动,姑娘,你身体还没完全好。”白袍企图安抚我,旁边的胡狼开口想说什么,被他用眼神制止。
“回家的事,还是等姑娘身子好了以后再说。”
“你们这是非法禁锢,我要报警。”我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狠狠撂下一句根本就没有任何威慑力的话,气冲冲的回帐篷。
我苏醒后的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总计遇见一美女两俊男,可惜脑子都不太好使。
手机依旧是屏幕一片漆黑,我没带充电器也没找着电源。我没找到电话,根本就没办法报警。想来胡狼就是在这一点上有恃无恐,也不限制我人生自由。可惜我走断了腿也没找到可以脱身的途径。
想不到在这个时代还有这般的世外桃源,一点现代文明入侵的痕迹也没有;居然还点着那种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油脂灯!我也就叹为观止了,都可以送进历史博物馆当文物了,不是这个地方着实欠发达就是有人刻意而为之,由我居住的环境推断主人也穷不到哪去,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起人参雪莲招待不相识的路人甲的。看到这里,我隐约有些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人工营造的世外桃源,估计过不了几年又是一处旅游胜地。说来说去都是钱闹的,人啊人,甚至不惜作弄我这个无辜的过客;其实有必要吗,大家心知肚明,所谓遗风不过是广告词上吸引游客的噱头。
眼球经济时代,谁会真的当真,图的不过是个新鲜。
我以为我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奇怪的际遇,可是接下来的所见所闻让我原先的笃定一点点的动摇。姑且不谈众人对我事无巨细的照顾:白袍帅哥(他自称是大夫,注意,是大夫不是医生)隔三差五就来给我检查一次(用的是最传统的望闻听切,连听诊器也没有),美女卓玛一步不离的贴身伺候,几乎让我产生我就是传说中的千金小姐的错觉。如果真的是像我最初设想的那样,他们只是怕我出去乱说断了未来的财路,那么完全可以敲昏我丢到草原上听天由命,就算为人所救我又知无不言,世人也会当我跌坏了脑子滋生幻觉以致满口胡言;实在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地浪费人力物力和才力,我学过药理,知道那些人参雪莲的货真价实。真正让我满心疑窦的是军队,士气昂扬纪律严明让人无法误认为是土匪之流的军队。我没有扯到将他们与东突联想到一起,因为他们用的都是冷兵器,而且他们若真是恐怖分子,我估计早就连骨头渣也不剩了。
难道不正常的人只有我而已?哦,天!假作真时真亦假。
崩溃。
我开始求助于书,既然我无法从仅有的两个会说和我同样的语言的人嘴里获悉我想要的答案,那么我亲自去寻找。
厚厚的史书重重地砸到了我的脚上,耳边嗡嗡的乱响,怎么可能,春秋战国后明明是秦朝,赢正一统六国的史实连理工科的学生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怎么会是子虚乌有的西秦和中土;架空时空捏造历史来增加卖点的解释牵强的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置身疯人院还是来到了异度空间?
我的希波克拉底,谁来救救我。
夜无眠。
不如归去
老实说,我并不反对穿越,也许我潜意识里就有穿越的欲望。这个世界冷冷清清,孤孤单单的,始终只有我一个。
刚上大学的那会儿,受小说刺激的。我几乎是处心积虑的想穿越。
很多人是在电梯里穿越的,所以尽管我们班的自习教室在三楼,我还是愿意坐电梯到四楼,再跑到三楼。上完课后又不辞辛苦的上四楼乘电梯(校方比较小气,四楼以上才能用电梯。)
结果,我如愿以尝的遇到了电梯故障,在里面闷了整整一个下午,在几近窒息的边缘,电梯门打开了,站在门外的男人英俊的有如太阳神。可惜是个短发、脚登黑皮鞋的消防队员。
以后我再也不敢乘电梯。就算是去图书馆顶楼也一步步的爬楼梯。美名其曰:减肥。
后来为什么放弃了穿越的念头。
因为有一个人出现在我身旁,让我以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孤单。
以为始终是以为啊。
我无所谓的笑了笑。
卓玛给我找来的大铜镜安静的立在榻旁。我站起身,走过去,镜中的女子同样同样笑容淡漠。我静静地观察铜镜中印出的身影。
没错,我还是我,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腰腹间的的红痣,左臂上月牙形的胎记,清晰的映现在微微反光的铜镜上;手腕上烟光紫的珠子下是浅白色的疤痕。我无意识的抱着胳膊打量镜中的脸庞,神色跟面容一样平淡。半眯的眼睛不动声色的注视着前方,仿佛看清了一切,又好像什么也没看。淡漠的眸子中没有任何讶然的神色,似乎这一切是理所当然全在她的意料之中。这些天的调理休息让镜中人看起来气色颇为清爽;窝在帐篷里这么久,晒黑的肤
色也已经恢复了大半,领口间黑白分明的界线模糊近似无。
不错,真的穿越了,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实体穿,连借尸还魂也省略了。想不到西藏三日游还附赠古代观光的门票。说起来老天爷真不厚道,虽然满足了我少女时代的梦想而且怕我一高中学理大学学医的非才女历史过于够呛,非常善解人意的把历史顺便给架空了;可在处理穿越方式这一点上,他未免敷衍的我紧。
人家穿越都是在一张温暖奢华的大床上醒过来,顶着万众瞩目的身份,不是公主格格也是个大家闺秀。床边一溜的丫鬟、老妈子,还有个风韵犹存的中年美貌贵妇拉着我的手欣喜若狂,调料丰富的情况下还会有个二娘或是三娘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大讲风凉话。这时候,女主只要假装失去记忆,就会有嘴快的小丫头对我痛说苦难家史,忠心的还会告戒我该信任谁,又该提防谁。然后知己知彼的女主就在古代大展雌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N角恋,让无数个优秀到令雌性生物大流鼻血的极品男黯然神伤。
事情到我这好了,刚来就几乎曝尸荒野,眼睛睁开没几个时辰又被一匹马吓晕过去三天。然后天空里也没个声音通知我,“司嘉洛,你穿越时空了,你抓紧时间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异时空之旅。”搞得我沦落为众人眼中的精神失常女,至关重要的第一印象其差无比。连装贤良淑德拐个帅哥谈恋爱的机会也早早丧失了。
好在我也清楚自己没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实力。有些事情,我始终聪明不起来,所以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不知道站了多长时间,忽然觉得有点冷,我对镜中的自己微笑。迅速穿戴好衣饰,我简单整理了下仪容,摇响挂在榻上墙壁的风铃。这个东东是我的创造,铃铛的另一端连着商文柏(白袍帅哥连名字也很儒雅,胡狼名叫卓嘎,是个王爷,西秦国主的弟弟,当初我听到他名字时好巧不巧想起了小兵张嘎,那笑的叫一个崩溃)居住的帐篷,其效果堪比现代病床床头的呼叫器。那两个美男之所以同意我的“大手笔”,是因为这块儿除了他俩谁也不会说汉语,不,是他们口中的中土语言。
帐篷门上的布帘揭开了。
“商文柏,你的动作挺快的吗。”我笑嘻嘻的抬起了头,然后惊错,“是你,卓嘎王爷。”
“怎么,司姑娘不欢迎小王。”胡狼言笑宴宴。
“当然不是,只是王爷大驾光临,小女子受宠若惊。”^0^不好意思,我真的忍不住,只要一想到他的名字我就面肌痉挛。
虽然不明白我在笑什么,但他还是礼貌地一同笑起来。搞得我都不好意思继续笑下去了,勉强做出谦卑恭谨的模样,人在屋檐下,还是低调点的好。卓玛行完礼后就悄无声息地退到角落的阴影中,这个安静的女孩子存在感低到常常叫人无意识间就将溶进背景的微光,仿佛这是理所当然最好的安排。
“有没有好点呢?”眼前忽而一暗,卓嘎突兀地伸出手拭我的额头,柔和的声音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总有些古怪,感觉就好象西门吹雪对着你笑的如同三月春风。
他的手在我脸上投下的阴影让我头顶的空气越发稀薄起来,高原上的气压本来就低。跟默不作声的侍女相比,卓嘎的存在感就强烈到即使打晕了丢到一边,别人都无法把他当成不相干的路人甲。世界上总有这些独一无二的人。恩,或者说每个人都不可复制,只是他的特点更加突出一些。
他的手搭到我的额头上,我略微有些不自在地想扭开,可惜动作不够快。只好默默地承受,施加在我额上的重量。右手的指节很粗大,结节处微微隆起,掌心似乎有厚厚的茧子,也许是多年舞刀弄枪留下的痕迹,刺的我干燥的皮肤有点微痛。我得求商文柏弄点护肤保湿的药膏来,是女人就要不遗余力地善待自己的脸。
莎士比亚说,上帝为女人创造了一张脸,她又给自己重新创造了一张。
哈!莎翁不愧是戏剧大师。
光和影的明灭变动让我觉察到商文柏的到来,他缓缓走向我,温和的微笑,湖水般澄澈的眼睛里泛着碎金子一样的阳光。我连忙收回漫无边际的臆想,冲他点头示意。
同时不着痕迹地将不受欢迎的某只手甩开;从来都本能地反感别人靠自己太近。
“是不是又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他放下手里的药箱,和气地轻声询问,作势要帮我把脉。
我摇头,道:“不必了,我已经好了许多。只是好象以前的事情我全然没有任何印象,除了勉强记得名字以外,我连我是什么身份,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要到什么地方去,这些,我都记不清楚了。就好象,这个世界跟我一点联系也没有,我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卓嘎对他用西秦语说了几句,眼睛不时落在我身上。我云里雾里的,又不便开口询问,只好静静地盯着自己的手,掌心的纹路和我的思绪一样纠缠不清。
“嘉洛。”商文柏试探唤我,小心翼翼地,似乎生怕打扰了我的沉思。
我抬起头对他们平静地微笑,轻声问:“你们能不能把我的东西拿过来,也许看到熟悉的东西我能多记起些。”
这才是我的真正目的,无论是找机会回去,还是留在这个时代打拼,那些东西都会大有裨益。
胡狼看了我一眼,叫唤了一句,卓玛走了进来,必恭必敬的跪下,她是什么时候出去的,我都没有觉察到。发呆发的太厉害了点。卓嘎低声吩咐了她几句,后者恭敬地磕了三个头,领命退下。这时候,一个西秦男子急急走进帐内,在他耳边低低地叽咕着,他也神色匆匆的离开了。
“王爷已经叫人把你的东西取过来了,一会儿你就能见到。”医生似乎对胡狼为什么突然离开毫无兴趣,语气淡淡地向我解释。
“谢谢你们,实在不好意思,给你们添这么多麻烦。”我羞赧地向他道谢,毕竟谁也没有义务去帮助一个陌生人。
“不用这么客气,如果是其他人遇上,也不会坐视不管的。你的病虽然已经没有大碍,但身子毕竟还很虚弱,我给你开几味滋补的药,好好把身体调理好比什么都重要。”商大夫对我的感激并不在意,这样的话,他恐怕已经听的太多了。
“如果有什么事,你尽管来找我。要是想起了什么,也可以告诉我,看能不能尽快帮你恢复记忆。”
“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但我还是想说一声谢谢。谢谢你和你的朋友的照顾,我真的非常感激。”我真诚的道谢,萍水相逢,他乡之客,如此的尽心尽力,叫我如何不感慨唏嘘。恨不相逢同时空,否则有这样的朋友,实在是庆事。
“我知道,你倘若早点好起来,就是最好的感谢了。”商文柏笑了笑,收拾好他的百宝药箱。这时候,卓玛捧着一个包袱走进帐内,看见他,年轻的女孩子照例是小脸红红。商文柏嘱咐了她几句,笑着对我点点头,走出帐去。
我开始仔细检查包包里的东西;手机、500元人民币、还剩半盒的阿司匹林都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卧榻上,我穿越时身上的那套藏服叠得四四方方放在靠里面的位置,小藏刀倚在一旁。很好,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都没丢,我的身体灵魂也俱在,这段历史又是架空的,那么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只是个无意间闯入的过客,应该很快就会回归到属于自己的轨道。从哪儿跌倒的就从哪儿爬起来,从哪里来的就从哪里走。
所谓时过境迁,当初的心境早已不再,这额外的旅行我还是早点结束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21世纪的我即使过得并不快乐,但那毕竟是真正属于我的时代。眼前的一切,就算再美好,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何况,我看了看自己秃秃的指尖,指甲几乎贴着皮肉。来这里以后,我一直不曾剪过指甲,可是到现在,它还是短短的。这说明,这里的时间相对我而言,是静止的,这个时空并没有接纳我,停留再久,也始终是过客,不如早早离去。
小荷才露尖尖角
穿越与反穿越最重要的就是客观条件的绝对一致性:借助某个神秘古物穿越的想回去就一定要有那个神秘古物,还要配以相同的自然环境,就像《穿越时空的爱恋》里,小玩子光有玉枕还不行,碰上九星连珠才万事俱备。我没遇过什么宝贝,穿越时也没发生什么天文奇观(如果真有那种天文奇观,当地旅游部门一定会把它当作商业活动项目,早早组织我们这些游客观看),仅仅是下了一场雨而已,这样我的反穿越照理说应当简单多了,只要在电闪雷鸣的日子里找到我的穿越点,我就能顺利回归到二十一世纪。
主意打定,我叫卓玛找来一个厚实的皮囊将东西仔细装好,又本着多一层防护多一份保险,在外面包了厚厚的麻布扎紧系牢,这样一来,包裹的体积足足增加了一倍,幸亏东西不多,不然我还真无法带回去。此诚危急存亡之物也,吾必当视之为无上瑰宝,妥善保管。
愿前人穿越留录者实不欺我,依葫芦画瓢能成功反穿越。
可惜,西秦的雨季已经过去了,想等一场雨竟也相当困难。我天天望天兴叹,口中念念有词“下雨下雨”,甚至自编自演求雨舞,神神叨叨的酷似中世纪的巫婆。卓玛看着好玩,西秦的礼数不及中土那般繁冗苛刻,小姑娘也跟着学了起来。年轻人都好奇心强,特别是豆蔻年华的少女,何况她们还出身于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听说有新奇的舞蹈,附近几个帐篷的婢女都跑过来学习我那套夹杂了瑜伽瘦身普拉提恰恰华尔兹动作的“现代舞”。人多力量大,我觉得几十个人来的气势绝对比自己小打小闹大的多,老天爷也更能感受到我的诚意,所以就收下了这帮美丽的弟子。
每天早晨,几十个身着藏服的花季少女在我的带领下,迎着朝阳大跳求雨舞,晨晖下挥洒着汗水的女孩成了草原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一时间,本来就因为来历不明+失去记忆而小有名气的我立刻人气高涨,红透半边天。
明星就是这样诞生的。
先前的舞蹈大家都已经练的极为纯熟。不愧是天生就有舞蹈细胞,她们学的极快,如果我跟这些弟子同时学习一套舞蹈,我绝对会因羞愧而寒死。
眼看老天爷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大家的新鲜感也在渐渐消退,我萌发了重编一套舞的念头,毕竟天公的胃口挺大,不是一套求雨舞就能贿赂的。新舞的难度系数大幅度提高(虚荣心作祟,这样我才能体会到为人师的自豪感,学生一点就通或不点就通,又怎么能体现出我这个老师的存在价值),为增加噱头,我还特地在里面融合了太极拳和跆拳道的几个姿势。一招鲜吃遍天,何况我还这么求新求变;一时间,气势大盛。名声呈滚雪球趋势发展,我连徒孙都有了,估计现在,西秦国范围内,司嘉洛这块招牌走到哪都吃得开。
“一嗒嗒,二嗒嗒,三——嗒嗒……”我面对众人,响亮地喊着节拍。我为人处事的原则是凡事不做则以,要做就必须全力以赴。看来回去之前,我当不成算命先生(这是我对于历史被架空感到无比郁闷的最根本原因),做个舞蹈教练也不错。
喊节拍的同时,我还要注意观察她们的动作是否标准。由于言语不通,我无法告诉她们我的要求,只能一对一手把手的纠正每个人的错误,标准的小班化教学,唉,怎么没人给我发工资啊。拭汗的时候,眼角的余光乜到了马上一个熟悉的身影。卓嘎王爷!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没想到我们声势居然闹得这么大,连日理万机的王爷殿下也惊动了。
没有人通报,我不知道他究竟在那儿已经呆了多久。
感受到了我讶然的眼神,他对我微微点头,食指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暗示,看来他并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出现,我局促不安的点头回礼,也顾不上管是否符合西秦国的规矩。清晨的阳光在他的脸上折射出炫目的金芒,刺得我眼睛有点不适,空气中有润润的水汽,湿漉漉的清凉。我收回了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继续指导我的学生,人家王爷高高在上,不缺我一个人的磕头跪拜。
再回首时,光芒耀眼的身影已经不在。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恍惚间,我有些失神。
名医商文柏也来看过我们的舞蹈,出乎我的意料,他并没有依照中土的礼节要求我停止“胡闹”,反而夸我的舞蹈符合养生学原理,鼓励我勤于练习,增强体质。
拜托,人家这是求雨舞不是健身操。
帅哥的影响力对八至八十岁的女性通杀,对花样年华的怀春少女效果尤盛。
钻石王老五商文柏微笑着出现在场边时,我精心布置的队形全乱了。西秦女儿多豪放,没有我印象中古时闺阁少女常有的小女儿娇态。一大群小姑娘飞似的围到了商文柏身边,热情程度不亚于我年少轻狂时在机场追F4的狂热劲。眼里只剩下美男的西秦少女无视她们恩师铁青的脸色,兀自叽叽喳喳的说笑着,恰似百鸟争鸣,好不热闹。
最后估计是被我的杀人目光震慑了,百花丛中乐逍遥的商文柏终于开口让女孩们站好了队。
“现在徒子徒孙很多吗?”商文柏陪我检查学生的学习进度。
“一般般。”我假谦虚,看着动作整齐到位的学生,明媚的阳光,年轻的女孩子光洁的面庞美丽而生气勃勃。呵呵,还是很有将军视察部队的成就感的。
“树大招风。”漫不经心的笑容,白衣翩翩离去,轻声细语飘散在空气中。
我心头一震,晨曦中,笼罩在金芒里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的脑海。心头开始隐隐不安,枪打出头鸟,我在陌生的异世界如此招摇,必将惹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最近不知怎么回事,我老是混浑浑噩噩的,居然做事这么不经过大脑思考,真是忙里添乱。我懊恼地拍拍脑袋,开始思索对策。看样子我现在似乎已经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了,不然,素作壁上观的商文柏也不会向我示警。当机立断,我立刻以身体不适不宜过于操劳为由解散了求雨舞蹈队。仿佛是为了配合我的借口,商大夫经常过来为我免费体检,连带着卓玛姑娘整日春风满面。
低调做人,接下来的n天我都呆在帐篷里跟卓玛玩一种叫“翻绳”的游戏,就是将一根线的两头打成结套在双手上,两个人轮流在上面玩出各种花样,在我的家乡有玩翻绳招雨的说法,所以又管这种游戏叫“翻雨结”。小时候,我最爱这种游戏,不占地方又不需要什么道具,参与者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关系,没有什么地位高低的分别,玩的人都很尽兴。卓玛聪明伶俐,一点就透,我简单的比划了一下,她就玩的很上手了。
何处为家
“咔嚓嚓——”电闪雷鸣,雨泻倾盆。
555——我感动落泪,老天爷,你终于听到了你最忠实的信民最真诚的祷告了。甘霖,久旱逢甘霖,救我于水火的甘霖。
我二话没说,提上包裹冲出帐篷上马疾驰(这个疾驰也就是相对我跑路而言,苦练这些天,在我的马术老师——卓玛姑娘的精心指导下,我的水平也仅仅达到了上马小遛,不被摔下来而已)而去。祈雨的这些天里,我一直在为反穿越着手做准备。在商文柏的帮助下我弄清了当初救我的那位大爷发现我的具体地点,并绘制了草图标出有可能是我最初穿越点的几个位置,还在实际范围做好了记号。商文柏很受当地人尊敬,由他罩着,没人对我的行为提出异议。好在从我住的帐篷到那块区域距离并不是很遥远,依我的马上功夫,也只需三炷香的时间。穿越区域环境不错,不仅风景优美,而且大型野兽如狼群之类甚鲜出没,用当地牧民的话说,已经有四十多年没见过了。所以,我才敢在雷雨交加的天气独自一人踏上返程路。
我出入一向自由,西秦不似中土,虽然女子地位还不能和男人相提并论,但不限女子自由行动。怕卓玛会拦着我,离开前我打发她去找针线,骗她说教她刺绣。小姑娘素来对中土的刺绣甚为仰慕,跟我混熟后一直缠着我教她。汗~~我哪会啊,我针线活的最高水平也就是钉纽扣。眼看夙愿得偿,卓玛开开心心的跑出去了,也不管天上的雨有多大。我默默祈祷,原谅我,善良的小妹妹,我不是存心要骗你的。我要走了,以后恐怕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你,忘掉我这个过客吧,你这么聪颖,今后一定会学会刺绣的,什么徽绣苏绣统统不在话下。
想到马上就可以回家了,我兴奋得热血沸腾,冷雨浇在身上也迅速化为雾气散去。真好,免费的异时空旅行。只是这样的经历一次足矣,以后我绝对不会找那家旅行社出门了。
草原上一阵慌乱,这个时令鲜少有雨,有点措手不及的牧民忙着向回赶牛羊。好容易聚集到一起的羊群,一个炸雷从天而降绵羊又吓得四处奔散,一时间牧羊人忙得人仰马翻,草原上到处是相互追逐的牛羊和牧民。这些生活中的趣事让我心情更加愉悦,跨下的马儿也似乎跑得轻快起来了。虽然混乱,深谙牛羊习性的牧民还是很快就将自家的牲畜赶回去了。原本闹腾腾的草原渐渐安静下来,飘荡在我耳边的只剩下风雨声和隐隐的雷鸣。天色渐暗,灰蒙蒙的烟雾缓慢而迅速的在草原上弥散。
寒气慢慢渗入到衣服里,我不由得打了个寒噤。雨越下越大,我的眼睛已经完全睁不开了。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全是水雾,草被暴雨冲得东倒西歪,路也被雨水淹没了,我全凭无数次来来回回练出的感觉放马奔跑。天地间的光火仿佛一下子全都消失不见,唯一的光芒就是闪电,不时闪过的霹雳让我心惊胆颤。不用抬头,也无法抬头,我的头顶好像有大瓢大瓢的水在不停的浇灌。天上的乌云多的已经完全看不出云朵的形状,黑漆漆的一片,就像世间真的存在《西游记》里面孙悟空杜撰的宝葫芦,天已经被它收进去了。马也倦了,无论我怎么下狠心抽它都不肯再加速,慢腾腾的踱着小步。
衣服全湿透了,我冻得浑身直打寒颤。寒风冷雨袭人,暮色无边,脑子里的地图也被暴雨冲胡了,一片混沌。我不知道时间,我不知道地点,我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大马累坏了,口里“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灰色的大眼睛变成了碎玻璃,暗淡无光。
好在我已经进入了目标区域,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块区域仔仔细细的踩一遍。穿越的时候我没有任何坐骑,同理,我现在也不可以骑马,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脚踏实地。草地被雨水浸泡后变得绵软粘连,举脚仿佛有千斤重,靴子上全是厚厚的泥,简直就像走在沼泽地里一样。害怕大马会丢下我自己闪“马”,我牵着缰绳在泥泞的草地上举步维艰。后来实在不行了,将马拴在一个小树桩上,哎,希望这匹马比较有职业道德,不会现行跑路拒载。
我不知道自己是以怎样的毅力走完这篇区域的每一个角落的,也许是回家的愿望支撑着我完成了这项“壮举”。可惜做的都是无用功,哪里也没发生我想象中的白光一闪,成功穿越。无论怎么走,眼前还是这片已经满是狼藉的草原。失望的情绪侵蚀着我的每一个细胞,垂头丧气的。好在我挑马还比较有水准,这匹枣红马虽然不是什么“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狮子雪之类的宝马,但职业精神绝对一流,居然真乖乖的站在原地顶着雨等我回来。我感动地拍拍它的脖子,翻身上马,脚已经一点力气也没有了。重新启程时,马腿一个踉跄,结果我没抓牢缰绳,从马上重重的摔了下来。
有生以来,从未摔得如此之重,头钝钝的撞到了泥水中,大脑似乎停止了活动。那一瞬间,我甚至怀疑自己的胸椎是否断了,麻麻的疼痛从背后传来;腿也好像折了,一动就是锥心刺骨的痛。我的眼泪哗一下就流了出来,脸上已经分不清是雨水、泥水还是泪水;绝望、恐惧、后悔、失落,这些情绪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色的漩涡,仿佛要将我吞没。
哀莫大于心死,雨就像永不停歇一样哗啦啦的往下倒,草原上除了草还是草,连一个人影也没有。心如死灰的我几乎想要放弃了,回去又怎样,还不照样是伤心难过,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承受无边的黑暗与寂寞,用我的痛去映衬别人的幸福。我好累,真想就这么一直躺着,躺着,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用烦。
……
不行,不能哭,不能躺在这里无谓的消耗能量,否则我一定会冻死的,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催我“快起来!快起来!”无奈声音是如此的微弱,我又是如此的疲惫,眼睛渐渐已不能睁开,无数的身影在我面前晃当:冷漠的父亲,平静的母亲,尖刻的亲戚,……还有还有微笑着的温柔的铭刻在我心底最深处的面庞,
“轩——”
无尽的黑暗。
好像有火光,好冷,我下意识的往有光亮的地方靠近。
“别动,当心烫到。”温暖的双手阻止了我蠕动的身体。
轩——,是你吗?我挣扎着睁开了眼。模糊涣散的影子终于合成了一张温和的脸,
“是你,商大哥。”隐隐的有点失落,又暗暗觉得自己可笑,这个时候想到的人居然会是林墨轩,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现在的他应当正和他的青梅竹马兼新婚娇妻度蜜月,他们会去哪里呢?法国、瑞士还是……
挪威森林。
我下意识的抿了抿嘴唇。
“司姑娘,司姑娘——”
“我没事,就是有点口渴。”我从记忆里强行挣扎出来,对商文柏挤出一朵虚弱的微笑。
“没事就好。你淋了大雨有点发烧了,我刚刚为你施了针暂时减缓了症状,等天亮后回去再做调理。”他拨弄了一下火堆,已经快熄灭的湿木头又重新燃烧起来了。火堆的上方挂着一个破瓦罐,罐口腾腾的冒着白气。
他从怀里掏出干净的汗巾,放在罐口的上方,不一会白巾就占满了水汽,轻飘飘的棉布厚实起来,沉沉地向下坠,商文柏用润湿的白巾小心翼翼的擦着我的嘴唇。
“别急,你现在不能过快的喝水。慢慢来——”
嘴里渐渐有了湿意,喉咙也不再干渴的难受。商文柏帮我调整了睡姿以便我能够舒服的入眠。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大半,包裹静静的放在我脚边,我盯着包裹,挣扎着想坐起来。他看出了我的意图,将包裹移到我面前又扶我坐了起来。
我既紧张又激动,抖抖嗦嗦了半天才打开了这个里三层外三层裹了好多道的布包。
阿弥陀佛,幸亏我把东西都放进了皮囊里,雨水一点也没浸进去,东西都还好好的。手机也没受潮,不然就算顺利回去,我的三星也废了。
我心悸的长舒了一口气,谢天谢地。
冷月光
这支手机是我生平第一次拿到奖学金时,林墨轩和我一起在卖场里挑的。学校有关部门办事效率太低,大一时的奖学金直到大二第一学期快结束了才发到我们手里。我的旧手机刚好在那个星期从上铺重重地砸到了地上,直接寿终正寝了,所以计划了N种花法的1500元人民币还是最务实的用在了通讯工具身上。卖场正在进行让利促销活动,折扣低得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品种繁多的手机看得我眼花缭乱,最后,在各式各样的手机里,我们同时叫小姐把那款手机拿出来看。不约而同的开口,又心有灵犀的相视而笑。幸福那一瞬间就萦绕在我的身边。
一个星期后,我献宝似的通知大家我换了新号码,报出号码的时候,我如愿以偿的在轩的脸上看到了惊喜。忙了一个星期,跑遍全城的移动营业厅,我终于找到了和他尾数相同的号码。
我的号码,不知你是否已经删去;你的号码却还始终保存在我电话薄的第一个位置。
我知道,相较于我,你的青梅竹马更加适合你身边那个万众瞩目的位置。兜兜转转地挣扎,最后的选择终于是放弃。我没有立场去指责你的背叛,悬殊太大的两个人如果勉强捆绑到一起,就只会像两只试图温暖对方的刺猬一样,彼此都伤痕累累。所以请你放手离开,我会微笑着看你走掉。停留在原地默默地舔拭自己的伤口仅仅是因为我还没有来得及买到踏上新的旅途的车票,真的真的与你无关。有一天,当我真正心平气和地回想起这一切时,你我之间也就终于在我心中画上了最后的句号;我也可以选择不再爱你。我只希望,顽固的我可以快点等到这一天。
我唯一无法释怀的是,既然你清楚我们之间的距离,当初为什么又来惹我。给不了我十分,为什么自以为是的施舍七分,让对爱贪婪奢望已久的我更加欲求不满;做不到永远,又为什么承诺一辈子,让誓言和信仰变得如此廉价。你亲手为我构建了一个天堂,让我以为自己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然而转眼间,你却毫不留情的毁灭了这一切。
我说,分手以后,请再也不要来找我。我留在心中没说的是,如果你再回头,我害怕自己会没有勇气走出来。不离开你,离开N,离开所有沾染了你的气息的地方,我如何能遗忘。我记得分手的那一天,我镇静的坐在咖啡桌前,微笑着,看你离开。你熟悉的身影越来越远,好像带走了这世界上最后的温暖。
外面的月光好冷啊,真冷,冷的要把这个世界冻结起来。我穿着薄薄的毛衣,走在冷冷清清的街头,陪伴我的只有昏黄的灯光。街道好长好长,仿佛这孤单的一路永远也延伸不到温暖的那头。我走着,走着,身上就冰冷到我已经忘了究竟有多寒冷。我只记得,那天的月亮好冷好冷。我站在冰冷的街头,忘记了悲伤,忘记了自己该走向哪个方向。我不停的走啊走啊,看着远方的灯火,希望能够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多汲取哪怕是再虚弱不过的温暖。
“小心,别烫着了。”商文柏急急的叫道。
我一怔,从记忆的藩篱中挣扎出来,微笑道:“我没事。”
把东西重放回皮囊里揣到怀中,我把包裹外面的湿布摊开放在火堆前烤,等干了再包好。
“什么东西这么宝贝。”商文柏从我手中接过湿布,认真的烘烤着。
“手机,三星的。”
“手机?”他一贯平淡没有太多情绪变化的声音里终于多了一种叫“疑惑”的成分。
汗~~我被大雨浇昏头了,怎么会跟他提起手机呢?
“嗯~~我娘是这么说的,这是她留给我的。”我支支吾吾地装牙疼。
“你还记得你的母亲吗?”
“当然——”完了,我怎么忘了我现在扮演的身份是失忆少女。撒谎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为了圆一个谎言,你必须再撒更多的谎,一不留神就会穿帮。
“能想起来一点点,但无济于事,我娘已经……”声音渐渐低不可闻。唔,该怎么说呢,怎么说才合适呢,……
“对不起,提起了你的伤心事。”商文柏歉然地望着我,语意诚恳。
这可是你自己胡乱揣测得出的结论,我什么话也没说。
“没关系。”我平静的微笑。确实没关系,她本来就没事,离了个婚而已,又不是什么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况且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些年,她一新时代的职业女性没理由承受不起。
沉默。
商文柏继续烘烤布包,我躺在用枯叶和干草临时铺成的褥子上望着山洞顶出神。洞深处有马的嘶嘶声传来,从我躺的位置看不到马匹的身影,大概向洞里走有弯道吧。
我不想说话也不愿思考,安静,绝对的安静,如果不是怕冷,最好连火光也不要有;让心底所有的情绪在这静谧的无边夜色中慢慢弥散,慢慢变淡……直到心里完全清空,什么也不剩,什么也没有。
洞外雨潇潇,秋风渐起。
“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
我是匹旋转木马身在你天堂
只为了满足孩子的梦想
爬到我背上就带你去翱翔
我忘了只能原地奔跑的那忧伤
我也忘了自己是永远被锁上
不管我能够陪你有多长
至少能让你幻想与我飞翔
奔驰的木马让你忘了伤
在这一个供应欢笑的天堂
看着他们的羡慕眼光
不需放握在心上
旋转的木马没有翅膀
但却能够带着你到处飞翔
音乐停下来你将离场
我也只能这样”
我无意识地哼着歌。
悲伤的时候唱首歌,这样子注意力就不会全部集中到痛苦身上,可是为什么我唱这首歌的时候,依然会心痛的让我恨不得这颗心它从来都不存在。
手腕上的伤痕仿佛在灼烧,冰凉的佛珠也无法抵挡这种滚烫。
商文柏若有所思地望着我,什么也没说。
夏天已经过去了。
火苗簌簌的抖动,两旁的石壁上我的身影瑟瑟发抖,好像寒风肆虐中不知归途的落叶。好冷,我下意识的蜷成了一团。
商文柏看了我一眼,把烘干的布盖在了我身上。
虽然无法温暖我的心,但起码这个梦境中我没有落水。
养病
商文柏不是一个好奇心丰富的人,相反他不喜欢利用职务之便去窥伺别人的隐私。他优雅而淡漠,风清云淡,与世无争。我很欣赏这种人,他让我惊惶敏感的灵魂觉得安定,仿佛回到多年前,在老屋的院落中的栀子树下,洁白纯美的花朵,清幽淡雅的香气,青石阶上轻轻摇晃的碎金的阳光,我静静地看天上云舒云卷,那么安详,那么寂静,没有烦恼,也没有心计……;我感激他的平静,存在即是真理,万物皆有法则,无论所见有多荒诞,旁观者都应当以一颗平淡的心去看待,绝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实在没必要试图去留下什么烙印,因为徒劳无功。只是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想证明自己才是唯一的智者,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纷争。
尽管我病得不合情理,他也没有多言语,就好象他已经洞悉了其中的玄机,所以即使表面上看我已经病得奄奄一息,他还是令卓玛照老方子给我熬药。呵呵,我怀疑那都是些补品,既然无病,当然就无药可医。我嫌嘴里没味,建议在药里加一味乌梅,他居然也同意了。幸好卓玛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不然还不把她给骇坏,到底谁是病人、谁是大夫。
我如众人想象的“中土女子身体孱弱,禁不起风雨”长卧病榻。期间,日理万机的卓嘎王爷来看了我好几次,看来,胡狼对商文柏视之甚高,连带着对我都颇为看重,赏了我不少宝贝。不巧,那几个时间点我都沉浸于旧时的记忆中难以自拔,懒得搭理他,所以他就依照自己的揣测认定我是病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命人送来属于稀罕物的天山雪莲给我治病。晕!我还没想到装聋作哑哩,他先帮我把戏台搭好了,我再推托岂不是有负厚望,反正我也不想讲话,因而我的嗓子也哑了。商文柏干脆因地制宜的给我加了味甘草。
甘草,多年生草本植物,根有甜味,可入药,有镇咳、润喉等作用。
于是皆大欢喜。
老生病也不是个事,肌肉若是长期缺乏运动会萎缩的。躺了一个月后,我嘴巴能说话了,腿也能走路了,头不疼了,胸口也不气闷了。
雨停了,风吹散了乌云。
我的病“终于”好了。
卓玛开心程度堪比我中五百万彩票的兴奋劲(因为没中过,所以更加难以想象),第一时间奔出帐外去通知商神医。
商文柏大夫明显没有卓玛姑娘想象中的高兴,一张儒雅的俊脸上还是亘古不变的淡近似无的微笑。小姑娘亮若星辰的眸子里蒙上了一层失落的灰尘。
傻姑娘,我失笑。早在人家意料之中的事,有什么好兴奋的。
“真的全好呢?心里还难受吗?”他帮我把了把脉,“好了就没事了。”
“全好了。”我笑着点头,身上心里都好了,现在的我已经符合联合国卫生组织关于“健康”的全部定义。
戴上坚强的面具,我司嘉洛又回来了。
“司姑娘的气色看起来不错,文柏兄,她的病是否已经大好了。”
卓嘎王爷素来不请自到。呵呵,我不想磕头行礼,所以在榻上点头致意,商文柏脸一板,似乎在训斥我无礼,可他转过去时,我分明在他眼中看到了闪烁的笑意。
卓嘎示意他们免礼,可卓玛已经条件反射的屈腿了,收力不及跪倒在地,又慌乱的站起身来。卓嘎面色如常,眼底却暗芒微闪,商文柏则风云不变。我心头一动,脸上展现出谦卑的笑容,
“谢谢王爷关心,小女子已经好了许多,有劳王爷挂念了。”
“不必客气,你是文柏兄的病人又是小王的贵客,招待你自是分内之事。倒是小王俗务缠身,不能时常过来探望姑娘,还望姑娘见谅,——卓玛,#……%¥—……%*……”
他后面说的西秦语宛若天书,我是一个字也没听懂,听神经拒绝接受声音刺激,大脑自动忽略了他后面的话。卓玛“咚”的一声跪倒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而后他微笑着乜了我一眼,看得我心里毛毛的,淡淡的吐出几个音符。卓玛诚惶诚恐地退下了,临走时投向我的眼神含着感激。我不动声色,仿佛什么也不曾看见。举手之劳而已,日行一善容易撞大运。
胡狼不愧是胡狼,从他进来到现在,他的脸上丝毫不见怒容,甚至还有隐隐的笑意;声音虽威严但也还算语气平缓温和,除却背景,甚至可以认为他是在打赏下人。可就是这短短的半柱香不到的功夫,他已经于轻描淡写中让一个如花的生命在鬼门关出入了一趟。
背脊有股寒气缓缓上升,冷汗淋漓。安逸的生活过久了,我似乎已经失去了童年时期学会的察言观色的能力,现在喜怒不形于色的人通常都会给我莫名的压迫感,就好像在他(她)面前我是真空的,什么秘密也掩藏不住。不知道商文柏是如何解释我雨中狂奔的原因的。中土与西秦关系微妙,我一个来历不明的中土女子住在王爷府里更是处境尴尬,任何古怪的行为的会招来无尽的猜疑,何况是如此没有道理的事呢。千头万绪涌上心间,一时间,我这个主人(至少在这间帐篷里,他们都是我的客)竟讷讷无语。空气中有一种微妙的寂静。
“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恢复的很好。”商文柏忽然轻笑,“哪有大病不愈的病人养的这么好的。”
~——~无语。
我郁闷的捏捏脸颊上的肉,这些天补的,营养全部转化为脂肪囤积到身上了。照这情形发展下去,突破一百斤大关是指日可待的事。55——偶哭,哪有像我这么生病的,小肚子上的肥肉没掉不说,偷偷捏捏胳膊,也很有肉哩。反倒是一直健健康康的卓玛,这些天忙前忙后,瘦得小脸上只剩下一双大眼睛了。
卓嘎很没绅士风度的笑了起来。
切!假贵族,亏我当初还觉得你有王者之风呢。
刚刚的喜悦全被脸上的肥肉压垮了,我坐在床上,把我所知道的减肥方法全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瘦身瑜伽普拉提,节食运动有氧操,慢跑游泳呼拉圈,……呜呜——好辛苦啊,长肉容易减肥难,人生真是永远都无法尽兴。
等等,中药减肥不是被誉为最健康、最绿色、最立竿见影的减肥新风尚吗,我眼前的这位白衣帅哥不正是一位神奇的老(就医龄而言,商文柏懂事起没多久就跟着他师傅四处行医了)中医吗。
我不怀好意的将灼灼的目光投向了商大夫,据商文柏事后回忆,当时我的眼神就像大灰狼看见了小白兔,被我怒吼。
“商大哥,”拉进我跟他的关系,方便接下来好开口提要求。
“既然是我开的药方,我订的食谱把你养的这么肥,那就由我负责让你瘦下来。”
不会吧,这么简单。我还没开口要求哩。
~——~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商文柏!你给我出来,谁准你污了我的糍粑酥油茶和烤羊腿,把我的午饭还我。”
“……”
“我不要吃生牛肉,营养阿,你自己干吗不吃。”
“……”
“想!555——你瘦很了不起吗,我警告你不许趁我减肥虐待我,555——你等着,我瘦下去后要你好瞧。”
如果在这种状况下,你的脂肪还是冥顽不化。
^_^偶只能说:“I’msorrytohearthat。”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你有没有什么不适?”我的病已经好了很久,可商文柏依旧常常来为我检查身体。每次都欲言又止,仿佛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没有,除了以前的事情我依然想不起来外,我现在感觉一切都挺好的。”我老实作答。
“这样啊。”他看着我若有所思,微微笑道,“你觉得没什么不适就好。以前的事,慢慢想,不必太过着急。”
“好的。”我点点头,我不急,急也想不起来任何东西。
“对了,你那天为什么冒着雨跑出去。”商文柏仿佛随意的问起。
该问的终归会问。
我不动声色,静静道:“我也不清楚我究竟想干什么,看到下雨,我忽然就很想出去看看。以为这样就可以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我记忆中最后出现的画面就是天上下着雨,很大很大,天地间都是白茫茫一片。”
“那有没有想起什么?”
“没有。”我摇头,轻轻的微笑,“也许是我的想法错了,那里并没有留下我多少记忆的痕迹。”
“我上次发现你的时候,你并不在那个你时常去的地方。我找了很久,没发现你,就抄近路回来找人帮忙,结果在半路上发现了你。—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他笑容温和,“如果是那样,你的想法或许并没有错。”
我听得心惊肉跳,悲愤欲绝。为什么会这样,我知道自己路盲,可关键时刻,它怎么可以发作呢。
“没有,我没有走错路。”我鸭子死了嘴硬,犹自强辩,“我在那里没有想起什么,又害怕淋雨生病,就急着往回赶。——你以为只有你才知道那条近路吗?”打死我也不承认我是路痴,否则以后没法在他面前抬头做人了。
“以后下雨的时候,我再陪你去那里看看,带上蓑衣,这样就不容易淋湿了。”商文柏绅士风度十足的为我搭好了台阶。
我偷偷吐了吐舌头,点头说好。
真是可惜,我很快就要回家去了。看着商文柏离开的背影,我有些唏嘘,否则如果有这样一位好朋友应该会是件不错的事。
我坐在小矮桌前,百无聊赖的掐着瓶里的花蕊,红黄的花汁染的指甲橙色一片。食指芊芊,十点红指甲。可惜我的手指太短,指甲也是秃秃的,一点也没有纤长感觉。就好像我的时间,一样停滞不前。
外面响起轻轻的脚步声,卓玛静悄悄的挑着帘子进来,手里又是一叠布。
看着这布,我就直想叹气,言语不通真是麻烦。虽然这些天的相处我们已经可以通过手势进行简单的交流,可她的这个举动我却完全无法理解。难道胡狼对于我在这里白吃白喝颇为腹诽,打算培养我当裁缝?没理由,这些布料看上去似乎并不适合做衣服。我茫然的收下来,塞进柜子里,卓玛上两个月给我的布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里面。
卓玛看着我,咿咿呀呀的说着什么,可惜我完全不明白,只好无可奈何的对她眨巴眼睛。
西秦的布库是不是堆得太满了,每个月都给我送一次,搞得就像老朋友例行造访似的。我心里犯嘀咕,古代的生活习惯还真是奇怪。
每个月、古人、布、商文柏欲言又止的表情,我忽然明白了什么,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
第二天,卓玛姑娘微笑着收拾血迹斑斑的布。我坐在榻上《论语》,偷偷的打呵欠,用花草的汁液捣鼓出看上去类似血液的东西也很耗费心神的。
这件事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即使我只是个过客,做一天和尚也该敲一天钟。这样敷衍塞责,马虎轻慢是会害死自己的。以前我一直认为自己迟早有一天要走,因而对身边的人和事都漠不关心。现在看来,这种想法真是鼠目寸光,天真的可笑。
我并不喜欢和别人过于熟络,时时微笑的我骨子里却比谁都生冷,但只要我觉得有必要,我可以对一个陌生人如老友般热忱。
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生活会教会你一切。只要你渴望在有限的范围内过的最好。
相较于日理万机的胡狼王爷,一直挂着亲切温暖笑容的商神医无疑是更好的背景资料提供站。闲暇的时候(呃~除了忙着吃饭睡觉外,我一直都蛮闲的),我喜欢呆在他的药庐中,帮他整理各类药材。实践出真知,现在要我去考药理学,一准一考一个过。他对我这个毛遂自荐的助手兼中土老乡也很照顾。
商文柏之所以在这里混的不错(在卓嘎的地盘,他的话的影响力跟卓嘎差不多,要不是他只对医学感兴趣,其他事素来不管,这块的人就有两个主子了),除了自身医术精湛功不可没外,他的卓嘎王爷的救命恩人兼王爷的结拜兄弟的身份更是他的护身符。弄清了这一层,我越发意识到与他熟稔的必要。在这里,我一个敌国的来历不明的女子的处境是很尴尬的。我一定要尽快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关系网。他是首当其冲、必不可少的笼络对象。
“对了,大哥,为什么你会跑到西秦来。”我一面将收集的艾叶和甘草分开,一面不动声色的从称谓上拉近我们的距离。中土女子地位卑微,在除家人以外的任何男子面前都得自称“贱妾”,未婚女子出门也得蒙上面纱。
“你不也来了吗?”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称呼上的变化,不动声色的接过我整理好的草药,分门别类的放进一个个贴着标签的小抽屉里。
“我那属于情况特殊,天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说不定是被人拐骗至此。”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条搞笑帖子:谁如此无奈,把你拐出去卖,不倒贴才怪;忍不住笑了起来。
原本笑容平静温和的商文柏此刻却神情严肃,低声喝斥:“不要胡说八道。”
见我似乎被吓到了,他又恢复亲切温和的声音,“这种事情不吉利,以后不要再提起来。”
我不以为意的撇撇嘴,古人就是有这样的历史局限性,就好像他上次说我淋的那场雨是天相发生异变一样,标准的唯心主义。
商文白出去给人看病的时候我喜欢待在书房里,其实他的身份更倾向于卓噶的私人医生,但这男人悬壶济事的精神太强烈,一个月起码有二十天在外行医。这在我看来很没有职业道德,人不应该一心多用的。西秦的砖木结构的建筑少的可怜,连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卓噶王爷都是住帐篷,当然那规格堪称总统套房。惟独藏书的地方像禅房。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游牧民族的西秦居然这么宝贝书籍。
藏书处离卓噶王爷的住处很近,大概也在他的管辖范围之类。西秦的政治制度类似于美国,一个国家分成四个属国,属国拥有在直接听命于领主的军队,每个属国的领主都是王爷身份,各个属国的势力相互治衡(当然这已经只是最初建立这个制度的西秦祖先的美好梦想,五个手指尚各有长短,何况是一个祖先所繁衍的后代,时至今日除了卓嘎管理的地盘还名符其实外,其它属国基本上只剩下一个封名,土地已经被王室蚕食殆尽)每个属国有一定的自治权,但必须听命于国主。
藏书处的规格有点像现代的阅览室,不过不备桌椅,也不对平民开放。古代的权贵跟现在的官僚差不多,时时刻刻都讲究一个特权。本来我这种毫无背景的异族女子是没资格进入象征贵族身份的藏书处的,但自从商白文带我来过一次以后,这里的守卫就再也没拦过我,来的次数多了,管书的老大爷也跟我熟稔起来,每次见我都微微一笑,放任我去自己寻找想要看的书。有时候天黑了书还没看完,他还会特别优待我准许我带回去看完再还回来。
这里的历史并不是完全架空的,至少自秦朝之前是大致相同。在这里我甚至可以找到《左传》、《国语》,还有被历代统治者奉为经典的儒家着作四书五经。而秦始皇统一六国这等中华历史的却丝毫不着笔墨,取而代之的是南北方的各自建国,北方的国家不用说就是我现在身处的西秦,南方的国家叫南国,俗称中土。这段历史已经延续了好几百年,可怜秦朝汉代都被架空了,真正的让世人做到了《桃花源记》中所言的“不知秦汉”。
我半倚着书架,翻看手里刚找到的汉文诗集,严格算起来,这个时代在中国历史近体诗还没诞生,但这儿却收藏了不少近体诗。而且文学造诣就我看来与李白杜甫之流伯仲之间,语言尤其优美,还分外讲究韵律,我不禁轻声吟诵起来。
秋日午后的阳光柔柔的洒在我脸上,我不禁微微眯上眼睛,感受这美妙的温暖。幽静的氛围,温暖的日光是最好的安神药。以前我对所谓的诗词之美素来嗤之以鼻,脑子里贮存的那些唐诗宋词还是当年为应付高考而死记硬背的,估计现在也忘了大半。可是这个午后,西秦的藏书处里,我却似乎窥到了那扇古老而神秘的诗词之门,竟对这本久乏人问津的旧诗集爱不释手,诵了又诵。
藏书处的访客甚少,那些王孙贵族更加崇尚武力,鲜少踏入书房。偶尔我也会想,管理员大爷之所以会对我格外优待,恐怕是害怕那些陪伴了他大半辈子的书太过寂寞。
卓嘎是属猫的,他出现时永远都无声无息。
我对他微微点头施礼,继续看我手上的《诗经》,看书的时候,我没有半途中断跟人闲聊的习惯,即使对方是高高在上的王爷也不例外。况且对着卓嘎,我多少有些尴尬,尽管我清楚他听不懂我说的“泡”的意思,可还是会不自在。有人盯着,我也不便再读出声,只有默默的在心中细细咀嚼回味。
中学时代,语文课本里也收录了好几首《诗经》里的诗歌,像《卫风•;;虻》、《秦风•;;无衣》都是高考需背篇目,可惜黑色六月一过,我的语文书连尸骨都找不到了。我记得教我们语文的老夫子一直在讲台上声嘶力竭的劝说我们多读读中国古典诗歌,并断言我们这代“有知识没文化”的学生缺的文化就是古诗词的积累。但收效甚微,我们大多将他恳切的言辞、激昂的态度视为繁重的学习生活中的一味难得的调料,微笑着将属于他的那页翻过。
现在闲来无事想想,大家都没错。老师的观点虽然偏激但也不无道理,全民运动式的学英文让汉语在国人心中的地位急剧下降,唯有我们自己加强对汉语学习的重视,才不至于沦为外来文化侵略下的奴隶;我们一笑而过也不是麻木不仁,只是让一群每天披星出、戴月归,忙得恨不得一天有二十五个小时的高考战的炮灰再去抽出时间看四书五经,是不是太过于强人所难。
其实即便有空,这个浮躁的社会也已经容不下一方清幽的书斋。我走过高考大概有六年了,虽然说医学学习比一般的专业紧张些,但相对中学时代而言,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大学图书馆里连《四库全书》都搜集得很齐全,何况是被古人奉为圭臬的四书五经之流。可即使如此,我也不曾抽出半点时间去读读这些诗词曲赋。也许很多年后我会后悔当初年轻时没有及时加强自己的文化积累,只是23岁的的我起码在2007年还没有兴致去烦恼这些。
“你好像很喜欢这首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已经盯着看了很久了。”卓嘎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他指了指我手中翻开的书页,平和的声音中似乎蕴着笑意。
大窘,狂汗!我怎么对着这首着名的情诗发呆了,此情此景摆明了只差在我脸上浓墨重彩的标出四个大字“少女怀春”。
我尴尬的干咳两声:“一般,一般。”讪讪的放下了《诗经》,装模作样的在书架上翻找。
“你在找哪本书?或许本王可以帮上忙。”
呵,这口气,似乎这里的书他很熟一样,不能让他太得意。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我只记得这两句了,却不知道它们出于何处,我想找找看。”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好诗,好诗!可惜小王才疏学浅,不曾读过这首诗。”言辞间颇有惋惜之意。
你读过才怪!杜甫生的时候,你的尸骸恐怕都经过生物圈的n个循环了。
扳回一局,心情大爽。
卓嘎的随身侍卫哈桑神色匆匆的走了进来。不愧是一等侍卫,虽然眉宇间藏不住的焦灼隐隐若现,但仪容礼数皆是无可挑剔。我在心中赞了句宾果,胡狼的手下还是很能抬高他的声势的。
哈桑低声向他汇报什么,我则随手抽出一本书本背对着他们看。尽管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瓜田李下,还是避嫌的好。
“司姑娘”
避嫌完毕,我也不必假惺惺的抓着这本十句话有九句不知所云的《尚书》了。
“小王有点事情要先行一步,还望姑娘见谅。”卓嘎歉意的对我略一点头。
“没关系。”我温和的微笑,点头示意他先行。
“那首诗,姑娘若是找到了,可否麻烦告知小王一声。”
“什么诗?”我狐疑。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哦,就这。还真是个实心眼,我若胡诌你也信?
“当然没问题。”我露出大大的笑容,送走了不速之客。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我怎么会想到这两句诗,心口某个以为已经结疤的地方又微微触动了。
不想不想,继续看书。
礼物
回帐的路上,我替商文柏收了不少牧民送给他的。当年我高考志愿没填错,医生的确是个受人尊敬的职业。商文柏救过这一带不少人的性命,还分文不取,很有先秦遗风。投桃报李的牧民们无论有什么好东西都不忘给他留一份,开始时,商大夫坚决不收,但后来看牧民们大有一副“不收不行”,你不收就放在你帐外的架势,只好略为让步,对我打着他的旗号私下收受“贿赂”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医术精湛的商神医恐怕没领教过夜无隔宿粮的滋味,所以才能将身外之物看的极淡。
这回我就收到了不少好东西,像这个形状颜色都颇为奇异的笛子,那件用兽皮制成的毯子,还有一大堆吃的用的。估计他也不会要,为了防止浪费,伤了送礼人的心,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替他犯罪吧。这些东东全被我污墨了。
跟卓玛学习了一会儿青稞酒的制法,又练习了一套安神瑜伽,总算把自己逼出点困意来了,准备休息。古代娱乐设施太少,大多数人几乎都是天一黑就睡觉。这让习惯了十一点钟熄灯前决不睡觉(读研后,宿舍不限时供电睡的更迟)的我简直无法忍受,几乎夜夜躺在床上数小绵羊,结果羊长大了,剪毛了,毛都织成羊毛衫卖光了,我脑子还是清醒异常。长此以往,我必将神经衰弱。
好容易开始打呵欠了,好几日不见的商文柏登门拜访。我忙喝了口酥油茶去去困意。
“拜托,大哥,什么时辰了,你还跑来。”酥油茶的效果比不上浓咖啡,我还是眼皮睁不开。不知为什么,商文柏总是让我觉得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在他面前就好像对着邻家的哥哥一样舒服自然,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谓的“合乎眼缘”。
深知说了也白说,他对我伸懒腰的不雅姿势只是微微皱眉。
“我去藏书处察看医书,但仓及大爷说那些书都被你借走了,所以我过来看看。”
在书架上乱翻时无意间发现了不少医书,都是现代已经失传了的古籍。我突发奇想,既然因缘巧合让我有机会看到这些前人智慧的结晶,我为何不依照这些资料完成一篇关于先秦时期及其以前中国妇产医学的发展状况及趋势的文章作为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论文。于是兴匆匆地捧着一摞书回来了,向自己致意,真是好学生,未雨绸缪,研一刚结束就忙着毕业论文。可惜,到今天为止,这些书所起的作用仅限于催眠。
“适应的蛮快的吗,仓及大爷从不许人把书带出去的。你这丫头却可以例外。”商文柏边喝茶便和我闲聊,幸亏还有他跟我说说话,不然一年后,我的舌头功能一定会退化。
“那是,也不看看是什么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我自鸣得意,人红没办法。
“扑哧。”商文柏一口茶全喷到书上了,呛得他咳嗽连连。
孤本阿,善本啊,我心疼得连忙用布吸干上面的书,可惜已经污了大半。
“你看看你。”不晓得弄脏了,这些书会不会折价。
“对不起,对不起,不过下次我喝茶时,你别说笑话了。——想不到你也很爱书,以前家里藏了很多书?”
“藏书?拜托,你也不看看现在房价有多高,寸土寸金,哪来的美国面积放书。”至于爱书,一般般啦,我爱看悬疑小说和晋江穿越文,这些古书我也爱,爱它们的物质价值人民币。
“你是说你家里房子太小,没地方放书。”商文柏是个善解人意的好青年,他自动消化了我刚才的话。
额头上疑似汗珠的东西心虚的冒了出来。
“咳——我就是这个意思。”言多必失,司嘉洛,你说话别不再不经过大脑思考,幸好对面坐着的人是他,不是今天下午在书架前的那位。想到胡狼,我还欠他一首诗呢,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是啊,那闻旧人哭,轩,我在你面前哭了吗?如果我哭泣着请求,你是不是就不会走。
甩甩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没有什么如果。
我渴望爱情,但我决不乞求爱情;我可以爱的痛苦,但决不能爱的卑微。如果这份爱只是出于怜悯,那么我宁可不要。
“嘉洛,司嘉洛,司姑娘。”商文柏轻轻点唤着我,“是不是又想起了什么,别急,慢慢想。”
装失忆的后遗症之一,商文柏什么时候都不放弃帮我“恢复记忆”的念头,医生的职业病。
照例装模作样的头疼。“想不起来了。”
商文柏,你可不可以忘掉我“失忆”这回事,每次都装头疼也很无聊的。
他沉默良久。
“想不起来就别想了。不开心的事忘记反而好。”
一切顺其自然,忘掉所有不快。只是,有些事记也记不住,有些人忘也忘不掉。疼痛的记忆永远比幸福来的深刻些,一滴清水不能够漂清整瓶墨汁,一滴墨汁却足以染黑整杯清水。
呼,不怕不怕,没什么大不了,我对自己挤出一朵微笑。
“商文柏,我帮你保管了不少东西。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宝贝。”
“不用了,你要就给你吧。”他毫不在意的挥挥手,真真个“我视富贵如浮云,我视金银如草芥”。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外快全部洗白。
东西还是那些东西,不过所有权更替后,怎么看都比原来养眼,包括那个古怪的笛子都显得很有个性,抓在手里,触感甚好。
小时候唯一学过的乐器就是笛子,因为所有的乐器中它最便宜。
每次姑妈家大我七个月的表姐抽抽咽咽的坐在钢琴前糟踏莫扎特的小夜曲时,我都优哉优哉的倚着窗台发呆。大家族就是这样,一家打孩子,全院都鸡飞狗跳。我冷眼看姑妈抓着鸡毛掸子紧紧跟在后头,表姐死命四处逃窜,嘴里还哭喊着威胁一定会把钢琴烧掉。然后照例是瘦弱矮小的表姐敌不过身材高大的姑妈,像只小鸡一样被拎回去丢在钢琴前的的椅子上,断断续续的乐声如少女的呜咽夹杂着姑妈粗嗓门的叱骂挤满了整个庭院。
我在嘈杂声中走向公用的饭厅等待开饭。父亲向来很少着家,母亲工作的医院又人手紧张,几乎整天都泡在病人身上,我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没人管、谁看不爽都可以踩一脚的野孩子。妈妈没时间照顾我的起居,一日三餐我都跟八字不合的奶奶搭伙,我得走快点,去迟了不仅吃不上饭还会讨骂。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上中学寄宿,大家庭散了,从我记事起就不断挑我毛病的奶奶也一夜间老了,每日端坐在门前缩着脑袋晒太阳,混浊的眼睛里不复往日的刁狠。一直抑郁不得志的姑父突然官运亨通,一家人顺利的搬进了新分的三室二厅的公房。这时候,表姐的钢琴已经过了八级,姑妈对于自己的鸡毛掸子的功绩颇为自得,每次春节去拜年,我都会在满堂宾客的“期待”中聆听一遍表姐的考级曲目。一曲毕后,众人赞不绝口;姑父每次升迁,称赞声就会高一些,称赞词汇的丰富程度也会水涨船高。姑妈在宾客不绝于耳的恭维声中瞥见了我,大声感慨可惜,说嘉洛这孩子如果从小就好好练习的话也不会什么都拿不出手。母亲投向父亲的目光中多了丝怨意,后者却仿佛什么也没听到,继续与自己姐姐家的宾客寒暄闲聊。我连忙甜甜微笑称自己天生没有音乐细胞,不像表姐遗传到了姑妈的艺术家的气质。找到了新话题的客人就开始将称赞对象转成姑妈,一时间,宾主两欢。我依旧笑得一脸单纯,好像我一直都很快乐。
我将笛口抵在嘴边,好久不曾吹笛,不知记忆里的音符是否已经模糊。
古怪的乐声从我唇畔溢出。
“别吹!”商文柏劈手从我嘴边夺走笛子。
“小气鬼!破笛子,谁稀罕。”我忿忿的甩手,哪个伪君子刚刚装慷慨说东西都归我的。
商文柏置若罔闻,将笛子前前后后瞧了个仔细,又用食指的指腹轻轻的摩挲着笛身,最后在油脂灯下凝视了良久,喃喃自语:“天意,天意。”
“是宝贝吗?”我小小声的询问,倒并不后悔刚才那么爽快就把笛子还给了他。我这人虽然不是什么谦谦君子,但不该我得的东西,就是500万大奖的彩票我也绝不会觊觎。
“上好的宝贝,难得的宝物。你从哪得来的。”他将笛子重新递到我手中。
“还不是沾你老的光,你的病人家属送的。就是上次你救了她那个被毒蛇咬伤的独生儿子的阿夏丽大婶送给你的。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话,不过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既然这样,你就好好收着吧,但没事千万别乱吹。这是用狼王头骨制成的骨笛,可以用来控制狼群。”
“控制狼群!——呵呵,大哥,这是人家送给你的,还是你自个儿保管吧。”原本听他说是难得的宝物,我紧紧地把笛子攥在手里,现在知道它招狼,借我十个胆也不敢再留它在我账中了。
“你别看它灰不隆冬的。”他误以为我嫌笛子卖相不佳,耐心地向我介绍它的宝贵之处,“狼王的的头骨可不好得,就算是得到了,也很少有人能把它磨成骨笛。看这支笛子,应该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大概是她家祖上传下来的。”
“人家的传家宝,我要拿了多不好,要不今天你带回去,明儿一早,你还给人家。”月黑风高夜,群狼出动时,骨笛一晚上都不能呆在我这里。
“牧民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的你若是退回去,对他们来说就是奇耻大辱。好了,你也别推托了,你叫我一声大哥,我也没什么礼物送你,这支笛子你就权且当成我给你的礼物收下吧。别害怕,只要你不吹,就是把它放在枕头边,狼也不会找你的。”商文柏莞尔一笑,给我吃了颗定心丸。
我讪笑,把骨笛收进了我的宝贝包裹里。
商文柏微笑着点了点头。
夜深了,卓玛已经睡下,矮桌上的两碗酥油茶早已凉透。我睡意全无,想起还欠胡狼一首诗,便动手磨墨将杜甫的《佳人》默了下来。离明年的雨季还有好几个月,巴结巴结我的衣食父母还是很有必要的。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
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
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
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
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
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茅屋。
摘花不Сhā发,采柏动盈掬。
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怎么看都是一副弃妇词,真叫人心里堵得慌。算了,好在小学习字课上练得柳体还没全部丢光,勉勉强强尚可拿出去见人。胡狼一西秦王爷虽然中土话说得挺溜,字未必上佳。何况他们古人不是素来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我若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就缺德了吗。
阿Q精神第一百零一回赢得胜利,我很快就心安理得的进入梦乡。
——完全吻合弗洛伊德的梦境学说,我梦里果然遭狼了。
所谓高僧
第二天醒来时,我两眼发直,印堂发黑。大不吉利之相,我让卓玛带我去烧香去去晦气。
鬼神之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我倒不惧,否则当年也不会选择学医了。一路上骑着马小溜,看看四下的风景,倒也心旷神怡。
神庙的守门僧人怎么也不肯放我进去。西秦民风纯朴,国内居民大多以畜牧业为生,只有贵族子弟才有资格侍奉神灵,因而僧侣是西秦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仅次于皇族。就好象中世纪西欧各国的传教士一样,僧侣享有很多特权。特权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早就听商文柏在闲谈中提过僧侣嚣张,仗势欺人。平日我就当是西秦文化特色听听倒不觉得什么,可凡事真正落到自己身上,感觉就大大不同了。
卓玛好象在跟他争论什么,他们的言语我听不懂,但看卓玛面红耳赤的样子似乎很生气。我无法帮腔,只好站在一旁干看。庙宇相当雄伟,香火袅绕,来往的香客络绎不绝,人人脸上都写满了虔诚。我不信任何教派,但我也从不向别人宣传无神论;在我眼中,任何人的信仰都是高尚纯洁的,尽管以我的逻辑思考,那些信仰都是骗人的。
寺庙建筑很有些天竺风格,不知是谁模仿谁。据史书记载,西汉末年,佛教就已经传入我国,不知道在这段架空的历史中,又是怎样的一种状况。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儿的僧侣的装扮并不似我在布达拉宫看到的喇嘛。不知道他们供奉的是何方神灵,有没有可能是女娲娘娘呢?
争吵升级了,卓玛被守门的僧侣推倒在地。进出的香客可能是害怕指责僧侣会触犯神灵,没有人过来帮我们。我火一下子就冒了上来。其实我倒并非今天一定要进去烧香不可,来烧香80%的原因只是图个新鲜,想见识一下西秦的宗教文化,而且在我的人生履历里,被拒绝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我从来就不认为别人拒绝我的请求是一件多么无礼的行为,即便那个请求于我而言是性命攸关,对他(她)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我照样认为他(她)完全可以拒绝,毫无理由的拒绝,毕竟谁也没有义务帮助别人。
但是,情况随着卓玛被推倒而陡转。即使听不懂,我也可以从他们的神态和肢体语言中猜出个大概。矛盾的焦点应该是我这个中土人是否有资格进去拜神。
“这位卓玛姑娘是代表我说话的,你推她就是推我,而且比推我更严重。推我的话,这位大师,我可以本着“好女不跟恶男斗”,“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好汉不吃眼前亏”,“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等一系列处世精神忍忍就算了。可是现在跌倒的人是卓玛,我没理由让人家一花样年华的小姑娘跟我一样未老先衰、毫无斗志。这位大师,所以我不得不开口,无论你是否听得懂我说的道理,我都要斗胆直言,好好批评你的无理行径。这位大师,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好男不跟女斗。你身为修行之人又是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绅士风度居然跟一个小姑娘斤斤计较还动手将人推倒在地。男女有别长幼有序尊老爱幼的道理难道你师傅没有教导过你吗?而且佛门重地清幽之处你作为守门僧怎么可以本末倒置弃本职工作于不顾与一个小姑娘纠缠不清,你到底有什么叵测之心不良企图。……”
穿越之后还是头一遭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估计小师父被毛说懵了,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讷讷不能言。切,小样。跟我斗,我当年在校辩论队大展雌威时,你还不晓得在哪块混哩。
“好!”有人高声喝彩,拍手称快。
“没想到司姑娘除了饱读诗书外,口才也是不逞多让。”
卓嘎!胡狼!今天居然又遇见他了,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王爷出场自然是前簇后拥,几个僧侣装扮的修行者陪伴在他身侧,从他们的年龄和架势上看,应该是这座寺庙的高层人士。
“小女子鲁莽,让王爷和诸位大师见笑了。”我恭恭敬敬的行礼,卓玛早在一旁跪下了,抖得跟筛糠似的。哎,我心头低叹,看样子我好像惹麻烦了。
其中一个僧侣厉声责问守门的僧侣。刚刚还气焰嚣张不可一世的守门僧立刻唯唯诺诺的汇报着什么,不时有凶狠的眼神凌厉的扫向我。尽管不知道他在给我罗织什么罪名,不过在场的几位高层人士除了卓嘎和中间的那位眼皮耷拉的僧人之外,均面有不豫之色。
正在犹豫是否为自己辩白,卓嘎先开口帮我解了围。
“看来司姑娘对元一天神很景仰。”胡狼笑着用西秦语说了几句,周围的僧人脸色和缓了下来,不过也仅仅是脸色好看了点而已,眼神依旧不善。
“司姑娘,敝国寺院的规矩一向不许外国人进香,所以适才小师父才会加以阻拦。”
什么破规矩,一点众生平等、宽厚为怀的精神都没有,难怪起源虽不晚,却没能发展成世界着名宗教。
“实在是小女子无知,一时心急拜神,竟在神灵之所放肆,多有冒犯之处,还望王爷和诸位大师海涵。”
这种破神,不拜也罢。只希望,这儿的僧侣能看在卓嘎王爷的金面上不再计较,我保证以后绝对不来烧香。封建迷信思想果然贻害四方。
他侧头向中间的那位僧人低声说了几句,后者不置可否的略一点头。
“刚才小王向国师陈诉了姑娘对于元一天神的景仰,国师特地破例同意姑娘入内进香。”
与众不同的才是真正的掌权者,这位面色始终未变的僧人果然是这里的头。
国师微微抬头扫了我一眼,我的眼睛好像猛地被蜇了一口,仿佛电光火石间,他已将我的五脏六腑看透。
极度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毒蛇流着涎水,湿漉漉的缠绕在我的皮肤上一样。
再看他时,他又恢复成亘古不变的千年古井,神色间,不起任何波澜。
我回摄心神,弯腰向他拜了拜。
“多谢大师成全。”
神庙的里内不及我想象中的气势磅礴,不过占地面积极大,房屋众多。中间的主殿香烟袅袅,善男信女都虔诚的拜倒在高大的铜像前。这尊铜像所塑的形象应该就是胡狼口中的元一天神。铜像大概有三米多高,呈盘坐的姿势,双手拇指与中指空扣置于身体两侧,竟酷似瑜伽中静坐的动作。我不由得又多看了几眼,国师阴冷的目光似乎盯着我的后背,我连忙闭上眼睛跪下口中念念有词。刚才那般肆无忌惮的打量天神的偶像,实在是有些大不敬。
卓玛将一束点燃的香递到我手中,我拜了拜,就学着旁人把燃着的香放进殿前巨大的香炉里。
这种香比我以前所见的祭祀用的香要粗壮很多,香味也不似檀香,不知是不是藏香。
“司姑娘为何不求个签?”卓嘎不知何时离开了诸位“高僧”,走到我身边。我正望着香炉上冉冉的青烟若有所思,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烟霭纷纷。
“想啊,”我微笑着转过头,“可惜我没钱。”
他估计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回答,愣了片刻。我无辜的对他摆摆手。
终是忍俊不禁,坦白说,相貌英俊的男人笑起来都比一般人有魅力,更何况他还慷慨解囊。
“算了,司姑娘今天在庙里所有的花费都记在小王帐上。”
“卓玛的也包括在内哦。”难得有人请客,我能帮小姑娘省两个钱是两个钱,也不知道她当侍女有没有月钱拿。
他大笑,挥手示意答应了我的要求。不明所以的卓玛局促的望着我们,一脸困惑。胡狼用西秦语对她说了几句话,小姑娘立刻跪下叩首谢恩,然后跟着我跑去求签。
解签摊前排着长长的队伍,让我想起大学时代,去食堂吃中饭的盛况,同样人山人海。我不耐烦等,而且对求签这种事不甚感冒;我比较相信塔诺牌算命法。把求到的签往卓玛手里一塞,自己去四处溜达溜达。卓玛好像很想拽住我,可是又舍不得排了半天队才得到的位置,只好眼睁睁的看我脚底抹油。
无妄之灾
与主殿周围人声鼎沸不同,寺庙后面的院落相当安静。无边落木萧萧下,黄叶化蝶自逍遥。我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这座庙宇内部结构竟相当复杂,仿佛迷宫一样,小路丛生。不知是西秦庙宇建筑共同特点呢,还是这里的个人特色。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忧。纵芭蕉、不雨也飕飕。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学会感春伤秋了。我轻推院门,准备一探里面的究竟。
身后传来追赶的声音,一个僧侣模样的人大声对我嚷嚷什么。告诫我那个院子是禁地,闲人免进?我指指院门,摇摇头,摆手示意我不会进去的。真可惜,如果他再来迟一步或者我再快一步,我就顺利进去看个究竟了。
谁知,他们一伙人居然一窝蜂的冲到我面前,不由分说就扭住我。
“大师,你误会了,我不是坏人,我只是偶尔路过,还没进那个院子。……你们放手啊。”他们把我扭到刚才冲我嚷嚷的那个人面前,我原以为他是他们的头领,准备向他解释,没想到,那几个抓我的人竟然全都厉声斥骂他,然后拂袖而去。
我愣住了,到底怎么回事。没等我回过神来,一个大大的耳刮子重重的落到了我的脸上。刚刚还被骂得唯唯诺诺的灰衣僧人此刻已凶神恶煞。
我被打懵了,上中学以后,还从来没人敢打我耳光。我冰冷的扫了行凶者一眼,我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双倍奉还。并且一定要亲力亲为!
左右开弓,灰衣僧脸上留下了两个鲜明的掌印。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大学两年武术不是白修来混学分的。
他嗷嗷的叫着扑向我,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实际上阵,缺乏实战经验不免手忙脚乱;而且男女有别,我在气力上就吃了大亏。害怕纠缠下去会惊来他的帮手,继而再次惊动胡狼,也因为我渐落下风,咬咬牙,一跺脚,打不过就跑,三十六计走为上。
灰衣僧在后面紧追不放,同时嘴里还不停的大声嚷嚷。
真想把他的舌头割下来作标本。
我慌不择路,只知道死命的向前跑,我心跳的越来越快,有生以来,我从来没有这么玩命跑过。肺好像要炸开了,两边太阳|茓上的青筋突突直跳,头也难受的受不了了。道路越来越窄,灰衣大嘴巴又一步不落的跟在后头,重新择路已不可能,我只能暗暗祈祷天不亡我,前面不要是死路。
不知是我命中注定不当遭此劫,还是老天爷觉得有愧于我应该加以补偿。本来好像已经进入死角的道路前方竟然豁然开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眼前赫然是一片花草的海洋。灰衣僧不知何时已经被我甩掉了,总算暂且逃过此劫。花草幽美,馥郁芬芳,时值深秋,这些植物却毫无凋零的迹象。大概是品种比较独特吧。其中有一种小兰花静悄悄的开在绿叶下,竟有几分娇软无力的感觉。娇影懒起,云破月来花弄影。我蛮有当文人骚客的潜质的,这种逃命关头居然还有闲情逸致想这些。
我自嘲等撇撇嘴,司嘉洛,吟诗作对得花前月下,现在还是想想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回解签摊前吧,走了有一段工夫了,估计卓玛已经解完签了,该回去了。
刚刚跑的太厉害,我的脚有些发软。姑且休息一下再走,免得出去迎头撞上灰衣僧跟他的同伙,又得再跑,照这么跑下去非得拆了我的骨头不可。求生的本能果然潜力无穷,我记得大学时测长跑,老师望着一群没跑上几步就借口退下的弟子,恨铁不成钢的怒骂:“看我放两头狼狗追在后面,们还跑得动跑不动。”刚才的情形倒成了他最好的例证,我可是自跑八百米来没有一次能过的,大学时代唯一的那次低空飞过还得感谢轩。
轩。
为了让我免于体育重修的噩运,考试前的几个星期,轩天天雷打不动的五点半开始崔魂夺命呼,直到我被愤怒的舍友踹下床,打着呵欠出现在宿舍楼下,他已经站在那里看着我神情萎靡的样子失笑。然后在我的哀号声中开始晨跑,呼哧呼哧跑完(实际上根走的速度差别不大)规定的距离。我回去收拾准备早自习用的东西,他就去给我买早饭。等到我累得哼哼哈哈走到楼下时,热气腾腾的早饭充实了我的胃,他宠溺的笑容温暖了我的心。
轩,为什么总是对我这么好,让我习惯生命中有你的味道。
BUTGAMEOVER,我只能远远走开,不离开N,我怎么能真正忘了你。那座城市充满了你温暖的微笑,我所熟悉的味道。
只是为什么,我来到西藏,落入千年前,你的模样还清晰的在我脑海中总也抹不掉。
睁开眼,周围居然围了很多少女。而且,虽然她们都身着西秦的服饰,但看她们的容貌应该是中土人。
“别傻了,逃不出去的。”
我居然已经昏迷了好几个时辰,醒来的时候躺在一个淫窟中。
从位置上看,这里应当处于庙宇的最里面,周围少女七嘴八舌的劝慰我,从她们们的言语中我依稀明白了这儿关了很多从中土拐卖过来的女孩供那些僧侣享用。
僧侣?!我不置信的瞪大了眼睛,出家人不是要讲究忘却红尘,七情六欲置之度外吗?都管不住自己的生理欲望,还来当什么和尚,早早还俗算了,免得亵渎神灵。
“他们这样的蕃僧死后一定会被阎罗王下油锅煎。”其中一个女孩恨恨的握住拳头,又瘦又小的脸上满是不屈的倔强。
“不要乱说话,小凌子,你不要命了吗?”旁边的女孩连忙捂住她的嘴。
“不说还不是照样要死。楚楚姐姐不是被他们活活打死了吗?”小女孩已经泣不成声,周围也响起一阵阵压抑的哭声。既是为同伴的悲惨遭遇而哭,也是为自己将会迎来同样的厄运而落泪。外面响起一句咒骂和皮鞭挥打在空中的猎猎声,女孩们立刻噤了声,连止不住哭泣的小凌子也被同伴死死的捂住了嘴。
垃圾!没想到他们不仅是淫僧,而且还是一群偏好SM的变态。难怪这些女孩都衣衫褴褛,脸上全是一道道的伤痕。
“大家为什么不想办法逃呢?难道呆在这里等死。”这里连最下等的窑子都不如,她们会被一个个的折磨死掉的。
“怎么逃,你不也被抓回来了吗?要不是老淫妇临时被叫走了,你还不得被打脱一层皮。”逃?我逃跑?难怪那个灰衣僧一直不停的追赶我,看来他把我当成从这里逃出去的人了。
天大的误会,我一定要说清楚。
“这儿的管事呢?我有话跟他说。”眼看天色渐晚,再不说就来不及了。
“他们都是西秦人,根本就听不懂你的话,就是说了也没人理你。你也别想着逃跑了,外面全是迷魂花,吸上一点就浑身无力,每次逃跑的人都被拖回来打个半死。”迷魂花,我脑海里浮现出那朵娇美的兰花,越美丽越毒,没想到问题居然出在那些花草身上。
“老淫妇是中土人,而且会说蕃话。”
“她会说又怎样,她那么毒辣,才不会帮你呢。你就别想那么多了,不要再给自己惹麻烦,也别给我们惹麻烦了。你一跑,你原先住的那个屋子的人全都被打了个半死。”一个一直躺在地上的女孩(地上铺了些枯草和破烂的毛毯)气若游丝的说。我这时才注意到,她的腿弯曲的厉害,走近一瞧,大腿上的伤口已经烂了,幸而现在天凉,否则肯定散发出一阵阵的恶臭。就是这样,屋里的气味也极其难闻,跟重工业污染区上方的空气一样呛人。
这个女孩腿上已经生了坏疰,如果想阻止细菌进一步感染的话就必须马上进行截肢手术,只是在这里,她恐怕只能等死。
“我”一个人逃了,就毒打全屋的人,这招株连法用得可真够绝的。
不管怎样,等她们口中的“老淫妇”回来了,我一定要说清楚我只是不小心误闯进来的。
“你的脸还痛不痛。”一个年龄看上去稍微大点儿(最多也就十八九岁)的女孩关切的指了指我的脸。
她一说,我才意识到我的左脸已经肿得老高,火辣辣的疼。死灰衣人,你给我记好了,以后最好别让我撞上你,否则我不把你打得满地找牙就不叫司嘉洛。赶快想办法消消肿,不然脸一准肿成加菲猫。
“有水吗?”刚才跑的那么厉害,我一定形色狼狈。脸要赶紧消肿,头发也要重新梳好,幸好衣服没破,看上去不会十分不堪。选修过心理学的我很清楚,你的形象与你所说的话的可信程度成正比。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和蓬头垢面的乞丐同时对你说遇见了神仙,你会觉得前者是在说一次奇缘,后者则是满口胡言。尤其对第一次照面的人来说,你的个人形象几乎直接决定了他(她)是否会相信你所说的话。
“你现在还有心情打扮,我保证过不了几天你连脸都懒得洗。”她叹了口气,帮我抓着小铜镜。我在侧头编着自己的辫子,没有卓玛帮忙,我根本无法好好打理我的头发。脸上敷的湿毛巾滴滴答答的落着水。
好,现在要做的就是养精蓄锐,等她们口中的“老淫妇”出现。希望能说服她相信我说的话,放我离开,否则就抓她当人质逃出去。
一个五十岁上下戴着朵红花的妇人走了进来,她脸上涂的仿佛要马上登台唱京剧,身形明明壮实的根铁塔一样,还偏偏一扭一扭的做出身段来。屋里的女孩都低下了头,眼里流动着难以掩藏的厌恶和恐惧,小绫子更是吓得瑟瑟发抖。看来她就是“老淫妇”了,决定我今天能否顺利出去的关键人物。小姑娘们果然眼睛雪亮,一针见血的点明了她的特征,确实是标准的老鸨造型。
见我正在梳头,她一声长长的媚笑,“这就对了,没事跑什么,闲下来好好打扮打扮讨佛爷们欢欣才是真的。”
“妈妈,我有话跟你说。”真恶!我又不是做那行的,居然也叫她妈妈,心里真的很不舒服。算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叫一声又不会多长两斤肥肉。
选对称呼了,艳丽老妇果然眉开眼笑。
“乖女儿,有什么话就说吧。”
屋里的少女全都斜睨我,目光中是毫不掩饰的鄙夷。
“我不是你的人,我只是个香客,误打误撞才到了你这里,希望妈妈能够通融一下,放我离开。”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狐疑的神情。老妇突然笑了。
“小姑娘还真是爱说笑,你当然不是我十三娘的人,你是佛爷的人嘛。你今天撞大运了,咱们国师爷要亲自给你传法。“
“不要啊,那个国师爷的屋子进得去就出不来了,阿芬姐就是死在里头的。”小凌子突然尖叫起来。
“鬼喊鬼叫什么,国师爷亲自传法是你们莫大的荣幸,阿芬那个小蹄子是没福份。”老妇嘴上虽这么说,可脸色还是有点不自然。看来,这个国师爷不是一般二般的变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阿芬的死状及其恐怖,因为所有人听到阿芬这个名字时都是一副想吐的表情。
分特!别人穿越遇高僧,高僧必定会为他(她)指点迷津,顺便告诉他(她)会取得时间和方法。我好了,居然碰上个BT淫虫。这世道,也太那个了吧。
“你真不是这里的人?”老妇上下打量我。
“当然不是,我只是路过。”事情好像有了一线转机。
“好!这最好不过。佛爷前两天还刚抱怨过没鲜货尝,你是个生雏儿最好不过。”
一桶凉水盖头浇下,摆明了就算知道我不是他们要抓的逃走的姑娘,他们也不会放过我。本来这里的女孩都是拐骗来的,我这种蠢货自己送上门,不费他们丁点儿力气,有农夫等撞晕在树桩上的兔子醒后放回森林的道理吗?何况他们是一群穷凶极恶的野兽。
“妈妈不愿意放我走?即使我告诉你我是卓嘎王爷的客人。”情非得以,我只好搬出胡狼这张护身符,希望他的面子够大,“妈妈你也清楚,西秦的庙宇是不允许中土人来进香的,但我却进来了。因为卓嘎王爷亲自向国师爷说的情,所以现在我是国师的贵客,而不是禁脔。”
“贵客?床上的贵客还差不多。老娘没功夫和你胡搅蛮缠。你、你、你、还有你都跟我来。”老妇不耐烦的挥挥手,她的手下开始拽人,屋里一片哭喊声。
“我再说一遍,我是司嘉洛,王爷的客人。你放还是不放。”
“你就是公主,今天也休想从这儿出去。”
趁老妇愣神的功夫,我一个旋风踢将她踢了个踉跄,顺势抓住她的衣襟。她体型虽然粗壮,幸而个子不算高大,我顺利的将手卡在了她皮肤松弛下垂的脖子上。
“告诉他们统统不许动,否则我掐死你。”我恶狠狠的出语威胁,把她挡在我前面充当盾牌。
“别动,别动。”她慌乱的挥着手,但那些人全都迅速围上来。
玩我,死妖妇!我屈膝,膝盖狠狠的撞向她的?窝,疼得她身体弯的像只虾米。我大力拖住她的脖子,将头硬生生的向后拽,抵在她喉咙上的手缩紧,厉声警告:“死老太婆,别跟我耍花枪,立刻用西秦语告诉他们向后退,他们要再乱动一步,我掐死你。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不许耍滑头。掐死你可比捏死只蚂蚁简单多了。
老太婆因为恐惧而颤抖,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抖动起来。我不由得心生厌恶,手上的力道又增加几分,已经可以听到她喉骨咯咯作响的声音。
空气中有一种诡异的静谧,那些西秦僧侣都死死盯着我,眼里闪烁着嗜血的残暴。我威胁性的加大手劲,老太婆眼睛瞪得圆圆的,跟漂在池塘水面上的死鱼一样,泪水已经被逼出来了。窒息的感觉迫使她立刻又向那些僧侣艰难的吼叫,包围圈向后退去,可惜他们似乎并没有就此放过我的打算。
我冷笑着拖着我的人体盾牌向外走去。此刻我才发现这间院落极大,有很多像我刚刚呆过的屋子一样的灰色的建筑,里面不时传出少女的哭喊声。院落里有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僧侣,估计是这里的守卫。看见我们,他们想围上来,这次不用我提示,老妖妇立刻冲他们大声叫嚷。围上来的人群,停住了脚步,堵住了院门口。我不敢跟他们距离靠的太近,双手全都用来控制人质的脖子了,近身搏斗,我铁定只有挨打被俘的份。
对峙中,有僧侣跑了出去。
不能再拖下去了。等他们的援兵一到,我更加没有脱身的希望。
救赎
“不想死的话,叫他们让开路,否则黄泉路上我拖着你走。”
老妪又大声叫嚷,声音里的哭腔竟有几分乞怜的味道。我心头一动,看来我高估了我人质的价值,她的地位没我想象中的高。想想也是,日本的一个少将都可以骂起汪精卫来跟骂儿子一样,她这种为虎作伥的败类充其量也就是一条老姆狗。
也许是害怕他们的翻译(从少女口中我得知,红花老妪是这里唯一掌握西秦和中土两种语言的人)死了,一时半伙找不到同样的“人才”,院门前的僧侣让出了一条道来。
事不宜迟,我立刻拽着她的脖子从包围圈的缺口向外急奔。
院落外面是一大片空地,很有几分塞北的荒凉。
出门时要是带个匕首之类的就好多了。为了保命,我不得不始终扣着她的脖子,刚刚情势紧张还不显,现在才发现胳膊酸疼得要命。有仇不报非君子,这笔帐我也算在老太婆头上了。刚才我温言软玉劝你放我走时,你顺水推舟的送个人情,就你好我也好;非得逼得我放弃君子做小人,如果我有什么不幸,我绝对会拉上你这个垫背的。手随心动,我右手的力道又开始加大。红花老妪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即使她能开口问我为什么,我也会回敬她你自己心里清楚。
老太婆,不想死的话,最好求老天爷保佑我平安无事。
隐隐有花香传来,我立刻屏息,头转向背风的方向。难怪这么远的一段距离都没人看守,原来有毒花丛这个自然屏障,他们当然高枕无忧。
“解药拿来。”老太婆进进出出,身上肯定有解药。红花老妪置若罔闻。懒得多说话,也害怕说话时不能闭息会吸进更多的花毒,我毫不客气地扯她的头发,以前看新闻报道,纺织厂的女工生产时没有戴帽子,结果长发被卷进了车床中,头皮也被扯掉了,我不介意试试自己是否真的能扯掉她的头皮。
她指了指怀里,我不敢懈怠,右手依然扣在她喉咙上,左手在她衣衫里摸索了一阵,找出一个小瓷瓶。她怀里只有这瓶药,估计是解药没错。碧绿的药丸香气沁鼻,令人精神一振,我立刻往嘴里倒了一颗。药丸入口即化,我口干舌燥竟也在没有喝水的情况下服下了药。
因为老太婆背对着我,我没有看见她脸上闪过的古怪的笑意,否则就可能是另一种结局。
命运是个奇怪的东西,它可以因为很小的一件事成全你,也可以因为微不足道的理由败坏你。
“%……¥—%*”老太婆突然大叫起来。
援兵终于到了。
“老太婆,别太高兴。现在咱们是一根绳子上的蚱蜢。我有事,你也别想活。告诉他们不许过来,否则我先杀了你。”
“•;;%¥#•;;……%¥*……”援兵中唯一的青衣僧侣开口。看样子,这里衣服的颜色是穿衣者地位高低的象征。
“你最好祈祷你的上司能重视你这个‘人才’,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是浪费资源。”
“•;;!¥#%……¥*—%”
“*—*……%—#¥%¥~”
老太婆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笑什么笑,难道青衣僧顾及她的性命同意放我走。若是如此,是该值得庆祝。我警惕的注视他们的动向,我素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我的对手,何况他们现在是我的敌人,天知道他们会不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灰衣僧侣一步步地向我们逼,我连忙向后退了几步。
“别过来,告诉他们别过来,我见过的尸体多了,不介意自己制造一个。”
“你再不配合,我真掐了。”咬咬牙,不给她点颜色看看,她似乎还搞不清楚状况。人体结构我了如指掌,就算掐不死她,我也能拧断她的颈椎。
用力,她的脖子竟没有转动半分。十指竟软得无法并拢,手软软地垂了下来,双腿软得无力再支撑起整个身体的重量,局势陡变,我无力得瘫软在地。红花老妪看着我笑得意味深长,而后狠狠的抽了我两记耳光。嘴里一阵腥甜,粘稠度液体溢出嘴角。耳朵轰轰乱响,我该不会象爱迪生一样被打聋耳朵吧。
青衣僧阻止老妪进一步行凶,虽然清楚这个家伙也没安什么好心,或许他还有更残忍的折磨我的方法,不过我还是很庆幸他能制止老妪的耳光再落到我脸上。
都不是什么信男善女,青衣僧淫亵的目光肆意的攫取我的身体,比响亮的耳光更令人难受。他身后的灰衣僧侣也露出了兴奋莫名的神情。信念一闪而过,刺骨的寒意充斥全身。
这里时常有女孩被折磨死。每个女孩都伤痕累累。
除了SM外,应该就是轮暴。
我想我的胆子一点也不小。当年为了专业课的考试,我曾和舍友一起三更半夜的解剖尸体;读研以后,更是常常独自一人留在实验室很晚,有时甚至一呆就是一个通宵。
可是现在我真的很怕,巨大的恐惧攥着我的心。害不害怕其实跟是否勇敢没有直接的关系,有关系的是你的心能否承受得起。七个人,他们总共有七个人,也许实际操作时还会更多。我曾经认定,此生不论发生什么不幸,我都会坚强的活下去,求死是可耻的。然而这一刻,我甚至在想我还不如直接死掉算了。
早知如此,我也不必这末费尽心思的逃跑。服侍国师那个老淫棍一个人总胜过被这么多垃圾……
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无力,我一直相信凭借自己的力量可以生活得很好,起码绝对不会被人棱辱。
原来一直搞不清楚状况的人是我。
红花老妪突然大声对他们嚷嚷什么。所有僧侣脸上都露出了沮丧气闷的神色,青衣僧对老太婆吼了几句,象是在叮嘱什么,后者连忙谄媚的连连点头。
“多记住我十三娘的好,你这个小骚货!你敢掐老娘——”老太婆在我背上狠狠的扭了一把,疼得我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好几转才勉强收回去。
“老娘我以德报怨,今晚让你伺候国师爷,可不许再这么犯拧。想来你也横不起来了,怎么样,嗓子也不能叫了吧,(她一说,我才发现我真的没法发声了。虽然明白就是喊破喉咙也没人理我,可是不能喊救命的感觉更让人彻底绝望,我勉强收回去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哼!你那点鬼蜮伎俩还想跟老娘斗,老娘我吃的盐巴比你撑的米饭还多,……”
又来了。女人不是应该对自己的年龄忌讳莫深吗?为什么中国的旧式女子特别热衷标榜自己岁数大,见识广,我朝天空翻白眼。
司嘉洛,我求你千万不要放弃,事情不到最后一步就会有转机,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是吗?说不定你马上就能重新穿越到21世纪,说不定现在火星人正在登陆地球,顺手就把你给救了。
青衣僧直接将我扛在肩上走在前面,趁机对我上下其手。混蛋,本姑娘只要今晚还能保住命就一定不会放过你。剁你的咸猪手,断你的命根子,在此之前找几个男的YY了你,对,就找你的这几个手下。
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通过毒花丛,而是沿另一个方向走去,也许他们自己对毒花丛也颇为忌惮。我突然想起当初我被追赶时,那个灰衣僧也是在我进入毒花丛后就不见踪影。苦笑不可抑制的弥散,我那般自投罗网,对他来说大概也是意料之外的惊喜吧。青色的石块铺成的路上设有很多门卡,难怪逃跑的少女都宁愿去穿毒花丛,从这条路逃,等于找死。青衣僧侣的地位似乎颇高,一路上有不少僧侣向他行礼,其中还有不少同样身着青衫的僧侣,没想到同一阶层的也要分三六九等。
那颗碧绿的药丸药性很猛,我的喉咙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四肢绵软无力,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起来,偏偏意识又清醒的要命,清醒地看着他们把我推进地狱的第十九层,却没有一点反抗的力气。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昏过去,这样的话,无论发生多么不堪的事,第二天醒来(如果我还有命醒来)我都还可以骗自己说那只是一场噩梦。
可是,意识一直清醒,清醒地看着自己被丢进一间暗沉的屋子,清醒地看着自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一样被剥光了全身的衣服,清醒地看着老太婆用丝瓜络擦洗着我的身体,清醒地看着自己出浴后除了裹着一层形式大于内容的薄纱外就未着寸缕,清醒地看着自己被扔到一张大床上,身体被可耻的摆成了“大”字形。
这间屋子很大也很阴暗,这种暗不仅仅是光学上的暗,更多的是一种阴森的氛围,连两颗鸽卵大小的夜明珠都无法照亮整间屋子。老太婆已经撤下浴具,点好一种奇怪的香料(我只能祈祷那只是普通的迷香,而不是瑃药),自己也悄悄从后门退下了。门闩一落,这就是一件巨大的囚室,屋内摆满了各种样式古怪的刑具,夜明珠照在上面,折射出阴冷的寒光;挂在墙上正对着我的黑色的皮鞭如同留着涎水的蟒蛇,吞噬着周围的光芒。同样阴冷恐怖如蛇,阴沉的国师浮现在我眼前,一双三角眼泛着阴狠的毒光。我浑身鸡皮疙瘩直起,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下意识的,我想把身体缩成一团,任何祼露在空气里的肌肤都让我觉得耻辱,可是浑身还是积攒不起任何力气,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肆意的维持着那个淫邪的姿势。
我没有可笑的Chu女情节,贞操和生命之间,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但前提是前者可以得到保全,可是现在两样似乎都不能由我自己控制。
恐惧在清醒中一点点地增加,最后的审判已经一锤定音,我完全没有逃脱酷刑的机会了。我的牙齿咬得咯咯响,脸上的肌肉神经质的抽动,眼睛睁得大大的,我告诉自己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想,闭上眼睛,明天很快就会到来的。可是,恐惧如不受控制的游虫,在我的身体里钻来钻去。
眼泪簌簌的落下,由于我处于平躺的姿态,泪水几乎全流到耳廓里去了。
轩,救我。
泪水渐渐干了,随之消散的是我的希望。我只是觉得可笑,为什么时到今日,我第一个想起的人依然会是他,明知道他不会来的,一切早已不是从前。
我看着手腕,挣扎中佛珠移到了较上的位置,月牙白的伤痕仿佛有沽沽的鲜血渗出,眩目的黏稠丝毫不逊色一年多前的某天。
我在商场看见瑞士军刀,下意识的买下,记得第二天就是某个人的生日,他曾经提过他喜欢瑞士军刀。结完帐却忽然间想起,已经没有立场对他说“生日快乐”,他的身边有另外一个人陪他吹灭蜡烛。于是我微笑,比微笑着对我说“欢迎下次再光临”的柜台小姐笑容更加灿烂无敌。
冰凉的刀刃贴在皮肤上引起轻微的颤栗,这种感觉真是美好。这个世界空空荡荡,从此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在孤独中默默煎熬。我不知道,忍受下去是否有意义。生命,是享受的权利,还是沉痛的负担。如果活着就意味着无休止的折磨,我为什么还要苦苦的承受这刺骨的寒冷与孤单,全世界都与我无关的孤单。
忽然之间,很想尝试一下瑞士军刀是否如传说中一样锋利锐不可当。右手只是轻轻的抖了一下,洁白如象牙的左手腕上就开出了大朵鲜艳的花朵,如曼陀罗,妖娆美丽的绽放,带着血腥的气息。我看着这绝美的花朵,安静的微笑。真好真美。
我只是想试一试刀子是不是一如传说中的锋利,我并不想做些什么。
呼啸的警报声,一路穿过的红灯;嘈杂的声音,一直带我的主任老师焦急的面孔,手术室里苍白的灯光,蓝口罩上紧张的眼睛。大五的最后一学期,我用这样的方式告别了相处了快一年的科室老师和护士。由于失血过多,血管已经完全塌陷,针是扎在颈侧中心静脉输的血。好险啊,我的瞳孔有一瞬间已经涣散,然而阎王爷似乎也嫌弃我,三大袋血和两袋血浆加上抢救我的老师当场捐出的血把我从奈何桥上拽回头。
不光彩的事情,实习医生自杀。
没有人相信我的说辞,我只是想看一看刀子是否很锋利。
因为我一直觉得瑞士军刀的价格不应该低于五百块。
校方和院方都选择三缄其口。
我唯一的遗憾就是试刀时没找脚上的蹑浅动脉下手,搞得我不得不买串佛珠时时刻刻带在手上来避免别人好奇的目光。
现在,白色的月亮似乎晕染了朝霞的艳丽,我模糊的视野中,世界是一片殷红。
恐惧也已不再,当你真正绝望的时候,灵魂就会抽离你的身体,在空气的上方四处飘荡,冷眼旁观身体的挣扎、哭泣和呐喊。
意识清醒而涣散,就好像处于临醉边缘的酒客,一半是丑恶的现实,一半是美好的梦境。朦胧中,我仿佛看到轩站在梧桐树下对我微笑,阳光从树叶的间隙筛漏下来、轻轻跳跃在他脸上。流动的金芒缓缓的清洗着我惫懒的灵魂。
是不是现在放手,就可以进入你为我构建的天堂,没有痛苦,也不再会悲伤。温暖的霓虹和飞霞,你的笑容作伴,永远不会寂寞,永远不会孤单。放手吧,放手吧,这个世界是如此冰冷孤单。
我看着手腕上的伤痕静静的微笑,好累,一个人挣扎的孤单让我疲惫不堪。
猛地一激灵。
我在干什么?等死吗。
既然当初我还能清醒理智的自己拨通120急救中心的电话,那么现在我更加没有理由选择放弃。
狠狠地咬住舌头,血腥的气味充满整个口腔。
绝对不可坐以待毙,我一点一点地挪动手指,好不容易握成拳,拇指的指甲对准掌心,咬牙发力,却只有轻微的疼痛。苦笑,真是天要亡我,由于医生不允许留指甲,从大四见习后,我的指甲就再也没有留长过,秃秃的的指甲根本派不上任何用场。
将失望摈弃在旁,我重新一点点的把全身的力气都积攒到左臂上,以肘关节为轴心,我一点点转动左前臂,左前臂与床渐成角度,五度,十度,十五度,二十度……后背已经湿透,豆大的汗滴遍布额头,不小心流到眼睛里,刺激的瞳孔一阵紧缩。手臂终于曲到与床垂直的角度,欣喜若狂。我在心里告诫自己,千万小心,已到最后关头,绝对不可前功尽弃。慢慢的调整好手的位置,猛咬下唇,借着痛意的刺激,前臂直直地向嘴的方向落下,在靠近嘴的位置停住。
左手离嘴巴还有一点距离,胳膊是无力再动了,刚刚那番举动已经耗尽了全身力气,短时间内恐怕无法再重新积聚起力量。头还是不能动,眼看左手就在嘴边,我却无能为力,功亏一篑的挫折感让我心头沮丧。对自己默念不要放弃,我伸出舌头,试着去卷手指,舌头慢慢上升,终于碰到中指了,我一高兴,没坚持住,舌头软软的落回嘴里。
方案可行,再接再厉,我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相同的尝试,最后终无叼住了手指。顾不上舌头已经累得酸麻,我把手指假想是国师的爪子,死命地咬下去。
痛彻心肺的疼痛,左手上留下了一个鲜红的血印,借着疼痛带来的清醒,我从床上翻身重重栽到了地上。一阵头昏目眩,刺骨的痛意从尾椎传来,完了,不会落个半身不遂的下场吧,似乎有点得不偿失(奇*书*网.整*理*提*供)。屋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我吓得身上能动的肌肉全颤抖起来,千万不要这个时候进来。
时间越来越少了,我得赶紧,就算是逃不出这个屋子也要暂且躲藏一下,希望万一被逮到时,国师爷看到我这副气喘吁吁,鲜血淋漓的样子能够兴致全无,暂且放我一马,明天我找机会接着逃。
腿脚绵软无力,我咬咬牙,双手勉力捧起左腿狠狠的向床脚砸去。左脚的小指如愿以偿的撞到了床脚上,痛得我左腿直抽搐。要的就是这效果,我总算在一番自残后激发起身体的潜能,勉强有力气蠕动自己的身体。地面肮脏的不象是一个国师级别的人住的卧室,难闻的气味混着那种奇怪的香料的味道直让人作呕,不一会儿,我的头又开始昏昏沉沉。
醒醒,我狠狠揪了下自己的头发,赶走了一丝倦意。真要命,我想晕过去时,脑子一直很清醒;现在我决定凭借自己的力量逃跑时,却又头晕眼花的直打盹。卧室极大,大的让我永远都爬不到尽头。又没有力气了,可是我不敢停歇,只要一停下来,我就会加速坠入无间道。不知道是第几次咬自己了,手背已经血肉模糊,手臂上也是一个个清晰的牙印,我只希望我身体的疼痛达到极限之前,我能够暂且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
只是身体已经快痛得麻木了,我想为了自保,神经系统会自动减少接收刺激。必须在此之前摆脱目前的状况,从后门逃走不现实,且不说我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就算我行走自如也没办法从那么多哨位的眼皮底下蒙混过关。前门一开,我就正对着国师爷,到时候,他不会一厢情愿的认为我迫不及待的想投怀送抱就不错了,想逃?天虽黑了但这里不是做梦的地方。现在真算得上是前有狼后有虎,我走在卢定河的独木桥上。
屋子虽大,但颇为空旷,我甚至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藏身之处。躲在床底,周围没遮没拦,夜明珠的光芒又刚好把那里照得透亮,一眼就会被看见。没有衣橱,连箱子都没一个。屋子里各种各样的刑具也不足以藏身。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情势危急,死马当成活马医。我干脆躲在前门背后,希望到时候老色狼一推门刚好把我的身严严实实的盖住,而后能老眼昏花忘记检查门背后。膝盖已经磨破了,每移动一步,都血流不止,疼痛倒让我不至于像先秦一般麻软无力。看来事物的确具有两面性,这样的折磨居然也有意想不到的帮助,我反倒没有停顿的顺利到达了前门背后。血好像失得太多了,眼前一阵旋昏,顾不上清理伤口,我随手从身上撕下一块薄纱裹住膝盖上流血不止的伤口,暂且我还不想死。
夜明珠的照明范围不包括这里,我成功的被掩埋在黑暗中。背靠着墙壁,我无声的喘着粗气,不知是因为失血过多还是由于恐惧,心跳得特别快,耳边嗡嗡直响。不能这样,我轻轻调理自己的呼吸,长期修行的人耳目皆过于常人,那个老阴贼虽然没能恪守清规,但能混上国师的位子就不是一个草包。小心翼翼的蜷缩住身子,我盘好双腿,准备以瑜伽的散坐式进行腹式呼吸。
“•;;#E—¥……—%*—”静坐下来,耳边就格外寂静,外面的谈话声也清晰地传到了我的耳中。
“¥•;;¥#……¥……—%¥*—”这个声音有点耳熟,但因为西秦语在我听来除了男女声调的差异,谁说都差不多,所以我听不出到底是谁的声音。
“%#%¥*¥……”
“$#^%$&*(^•;;%%¥#”爽朗的笑声。
胡狼!卓嘎。
我想大叫救命,可是嗓子里只能发出一些咿咿呀呀的低吟声,隔着门应该什么也听不到。我必须站起来出去求助,否则前面的努力就付诸东流了。
可是站起来谈何容易,刚才的“壮举”已经抽空了全身的力气,现在我疲惫的只想合上眼休息,腿依然软得要命,加上刚才的蠕动,双腿早已血肉模糊,并且动上半分都会让我痛得昏厥。手上的伤口似乎不能自动愈合,粘稠的液体不断向外渗透,最破的布娃娃都比我此刻的状况好一些。
现在的我伤痕累累,除了口鼻里呼出的气外,跟尸体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若有区别,也就是我看上去比一般的尸体狼狈些。开不了门就弄出声响来,一定要把胡狼吸引到我面前。我狠狠的锤着门,怦怦的砸门声在黑暗中格外响亮,谈话骤然停下。
快过来啊快过来。我继续砸门。
“•;;#¥•;;¥%#•;;……¥”是胡狼的声音,声音里还意蕴着揶揄的笑意。
脚步声响起,但是朝着远离我的方向。
完了,他一定是误会我是国师等的不耐烦的姬妾,敲门是在催国师,所以识时务的立刻离开。
生死在此一举,我闭上眼向门撞去。轰的一声,灰土簌簌的落到我身上,我破门而出。
两个人诧异的朝我的方向望来,我努力抬起头,对着卓嘎。
他立刻跑过来抱住我的上身。轻柔的微笑不自觉的泛上嘴角,我知道,我得救了。
绷紧的神经突然松弛,眼前一黑,我昏了过去。
天上没有云彩,淡淡的月光如同素馨花的香气轻轻氤氲着整个秋夜。
阴差阳错
穿越以后,我已经是第三次昏过去了。事不过三,以后大概不会这么频繁了。
醒来的时候,跪在我榻旁居然不是卓玛,而是一个容颜憔悴,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姑娘,一见我醒来就拼命的对我磕头。
唉,命中注定我是坏人,每次我闯祸,伤心难过的都是别人。身上的伤口应该已经处理好了,商文柏站在那里若有所思的微笑。
“卓玛呢?”没想到我的嗓子也好了,虽然声音还有些嘶哑。
这时候,那个跪在我塌旁的的女孩突然唧唧咕咕的说了一大通话,脸色激动,声调又急又快。
“•;;%¥#……%¥—”商文柏对她说了几句话,她又拼命地向我磕头。虽然我在卓嘎的地盘上身份半客半主,很多人见了我都对我行礼,但我还是不习惯别人跪在我面前,也许是我对平等过于敏感了。
“商文柏,你让她别磕头了。到底怎么了,卓玛在哪?她不会也被抓了吧,糟了,我得马上去救她。”我挣扎着想要起来,结果扯动了伤口,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你别乱动,伤口还没愈合了,卓玛暂时没事。”他按住我的肩头,笑道,“不想她今后有事的话,你就好好的养伤。”
“……%¥—……#%•;;¥#~”他对跪在地上的女孩说了几句,结果她又开始猛磕头,磕得我头皮都开始发麻了。
“商文柏,你到底跟她说了什么?”我哭,这就是言语不通的劣势,啥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看来虽然今后我在西秦呆的日子不会长于十个月,我还是有必要哪怕是粗浅的掌握这门语言;以前一直认定它毫无用处,所以穿越过来这么久,我除了几个简单的词汇外,一句西秦语也不懂。
“¥#•;;¥%¥•;;#!•;;”
女孩总算抬起了头,感激的看着我,然后恭敬的退到一旁。
那天我在昏迷之中被胡狼救了回来,正好遇见四处找我不着急得团团转的卓玛,她在神庙没找到我,以为我先回来了,结果回帐一看我根本不在,大家也都说没见过我,她这才慌了神,到处寻找。小姑娘见到我既欣喜又惊恐,因为我伤痕累累的被胡狼抱在胸前。刚把我交到商文柏手里,胡狼就面色铁青的下令处斩卓玛,商文柏没有直接开口求情而是吩咐卓玛帮我清洗伤口、上药,而后又让她帮我换好衣服,最后淡淡地夸了她一句“也只有你才深谙司姑娘的习性,又懂一点照料病人的知识,而且她前两次晕倒也都是你照顾好的,这次恐怕还得劳烦你”。
胡狼没有言语,我的伤势刚处理完毕,他就下令将卓玛关了起来。
迁怒。
这是我听完这件事后浮现在脑海中的第一个词,我的受伤惹恼了胡狼,气愤的他无从发泄只好把怒气撒到卓玛身上。卓玛不过是只可怜的替罪羔羊。
不用说,给卓玛妹妹指点迷津的人自是商文柏。
我轻轻地笑了,这个商文柏,居然留下这个大人情给我做,以他在胡狼心中的地位,求他放了卓玛也是轻而易举的事,他却绕了个弯的让我来当白脸,其中的善意不言而喻。
“我想见一见王爷可以吗?”
卓嘎似乎有点憔悴,虽然言行举止依然从容,可眉宇间难掩疲惫的神色。
“你好些了吗?”他在落日的余晖中走进帐内,夕阳的光芒在他身上投射出一个金色的剪影,口里呼出的白气形成腾腾的氤氲。
“对不起。”我轻轻的开口,此事因我而起,如果当初不是我执意要进庙烧香也就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事。
“对不起?”他失笑,“你不是在讽刺小王吧?”
“岂敢。”我也淡淡地笑了,“我说对不起是因为身为客人应该听从主人的安排,而不是肆意妄为给主人添麻烦。——如果我没猜错,求签之前,你是吩咐卓玛让我不要乱跑吧。”当初我丢下她就是错误的开始,以胡狼的机敏,这样的安排又岂会没有他的用意。
“终于说到正题了,你想为卓玛求情。哎呀,真有点伤心啊,我还以为司姑娘只是单纯的想见一见本王呢。没想到居然还是为了别人的事。”
“这哪是别人的事呢,分明是我自己的事情。”
“哦——愿闻其详。”他伸手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是我自己选择进庙烧香,卓玛只是陪我一同前往;是我自己中途跑开,卓玛不是不想阻止我,只是我溜得太快了。我被抓,更是跟她一点干系也没有,何况她还到处寻找我。她已经尽责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所以不应当受到责罚。”
“可是她没有完成我的命令,在庙里没有跟你寸步不离。”
“是‘没能’而不是‘没有’,孟子说过,不能者与不为者有异,竭尽全力但不能达到目标,于人于己皆可以交代,不是说任何事非得成功地做好不可。我的性子,要是想开溜,谁也别想拦住我。卓玛又怎么可能看得住我了。”
他笑意更浓,
“早知如此,我应该一直把你带在身边的。”
我斜睨他,浅浅淡淡的微笑。
“这次看在你没出什么大事的份上,就暂且算了,卓玛下午就能回你的帐中。”他站起身来,双手负在身后。
“我替卓玛谢谢王爷了。”
“你不是说这件事是你的事,跟她无关吗?”他突然一笑,狡黠的眨了眨眼。
被抓住语病的我哑口无言。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真的遭受不幸,你还会为她求情吗?”
我侧头想了想,“会的,我会的。我的责任,我不想迁怒于别人。”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喃喃地说了句什么。我迎上他的目光,淡淡的微笑。不希望自己连累到他人,不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包袱,我的人生,有我负责。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时他说的话是“即便你求情,我也不会放过她。”
我回到帐中,立刻把包裹在膝盖上的布取下,不出所料,鲜红一片。
商文柏皱着眉毛看伤口,自言自语道:“奇怪,伤口明明不深,为什么鲜血总是止不住。”
“这要问你啊,伟大的商神医。”我笑容何其无辜,“你才是大夫。”
“用不着你这丫头提醒。”他站起身,走到矮桌旁翻看医书,不时眉头紧锁。
我能够告诉他是为什么,因为我的时间是停滞不前的。血液凝固需要时间,我定格的新陈代谢让我的血始终保留在液体状态。
可是我不会说,我无法解释我的异时空来客身份,何况我自己也无力解决这种状况。
真是天要亡我。
我选择活下去的时候居然跟我玩这一手。
“大哥,我会不会流血过多而死?我还不想死的,你是神医,一定要治好我。你可是神医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商文柏的从容淡定宽慰了我,我并没有很害怕的感觉。说不定我血淌着淌着,嗖的一声,我就稀里糊涂的回去了。
“激将法是不是?”商文柏忽然微笑,旋即豪气万丈,“好!这个战帖我接下了。”
我也微笑,既然他说这样的话,就代表他已经想出了办法。此刻人心尚古,还有人恪守君子一诺。
他给我喝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药汁,尔后又为我施扎银针。隔着衣服认|茓,让我有点心惊胆战。其实我想对他说,为了保命,我不介意脱去衣服。哪有人裹得严严实实动手术的道理。但他的出针很准,我也就省下了如何主动开口的斟酌。这样折腾了一天,我的血竟然奇迹般的止住了。
我看着自己短短的指甲,心中感慨,为什么洛贝尔生的这么迟,否则我们泱泱中华不是早就可以在洛贝尔奖上实现零的突破了吗。
“真是个水晶剔透的妙人儿。”精疲力尽的商文柏感慨,“以后得好好看着你,不能让你受一丁点的伤害。”
哪有那么金贵,在现代社会我受过的大大小小的伤害还算少吗?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伤疤。
“这是怎么弄的。”商文柏吃惊的看着佛珠下隐藏的伤痕,“看上去已经有段时间了,大概有三四年的光景。”
没有那么长,不过是做了激光除疤手术而已。广告永远言过其实,耗尽了我的银行卡上的数字,还留下了这么一道疤。面对我的质疑,院方居然还敢振振有词,你的伤口太深了。
郁闷的我,只怪自己下刀时也不选个好点的地方,体表可以触及的动脉这么多,为什么偏偏找手腕。平白浪费一笔银子。
“我不知道。”我把伤疤收回烟光紫的佛珠下,漫不经心的微笑,“也许是以前不小心在哪勾到的。小孩子,终归是会皮一点。”
“这么深,绝对是有人刻意而为之。谁这么狠,下这样重的手。”他微微皱眉,目光里包含着愤怒和怜惜。
还能有谁,真正能伤害我的只有我自己。
“谁知道呢?”我无所谓的笑笑,“我的过去,对我而言,是一片空白。”
“听着,嘉洛。”
“嗯。”
“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忘记了就忘记了,有时候不清楚反而会更好一点。”他认真的告诫我。不容易,尽忠职守的医生终于放弃了帮我早日恢复记忆的企图。
“啊?”我有些茫然,进而又有些啼笑皆非。
误会了不是,以为伤痕是我小时生活的烙印。
小时候遭受的折磨的确不少,但不是这些。惩罚一个人的手段有N多种,伤到表面的方法便上不得台面。那些隐晦的高招,比如说锁在死过人的老屋子里俄个三五天之类,虽说输在老套;可对付六岁的孩子却是最为行之有效。
会害怕吗?当然会。
哭到嗓子嘶哑,哀求的话已经说不出口;眼泪干涸,蜷缩在角落里沉沉睡去。
久而久之,害怕如影随行,居然就渐渐忘记了害怕。静静的沉浸在黑暗中,偶尔我也会微笑,你们好,黑暗孤独,我的老朋友,咱们又见面了。
十四年后的某一天,已经远离孤独三年的我依偎在轩的身旁看曾经风靡一时的日剧《排球女将》,彼时我跟他正是校园里最瞩目的一双璧人。电脑屏幕上,罹患绝症的天才少女尤佳称呼死神为她最好的朋友。
天才总是比旁人来的古怪些,轩如是评价。他是个难得含着金汤匙出生,说话却并不刻薄的贵公子。
我微笑着没有驳斥他的话。不是身临其境,有着切肤之痛;又如何理解这种当害怕累积到无以复加,就只好学着接受甚至相依为伴的感受。
轩不懂,因为他无须懂。
差别,在每一个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流露出来。
“我给你配些药,每天记得要搽。女孩子,留下疤痕,是最要不得的。”商文柏心疼的看着我手腕上的佛珠,仿佛那下面的伤痕也灼伤了他。
“不必。”我平静的拒绝,右手轻轻地弹击珠圆玉润的烟光紫,淡淡道:“不必了,既然是伤痕,终究会有它褪去的那一天。”
“那得很长时间。”
“没关系,我可以慢慢等。”我漫不经心的拨弄着佛珠,笑的风清云淡,哪怕是一辈子,我也不介意。
“你实在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叹气,道,“你的嗓子现在还有没有不适?”
“厉害啊。”我惊叹,因为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能说话了,所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曾经失声这件事。
“你怎么知道我嗓子有一段时间不能说话。”
“凭这个看出来的。”商文柏摇了摇手里的药瓶,是我从红花老妪身上搜来的那个,那个死老太婆,身上不放解药也就算了,居然还弄一瓶迷|药,本小姐差点就栽倒在它手上。此仇不报非君子!
“碧荷清酥,服用者三天内周身不得动弹,口不能语。没想到他们居然给你服了这么厉害的迷|药。对付一个小姑娘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他啧啧的感叹,一脸“可惜了,这么好的药”。
“那……是我自己吃的。”真丢人,以后没可能在他面前翻身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老虔婆身上居然不放迷昏花的解药,反倒是迷|药。”
“迷魂花?是不是一种白色的小兰花?”
“对。——你是不是去过那里,怎么这也知道。”
“我要是去了,你也不会衣衫不整的被人抱回来。”他乜了我一眼。
衣衫不整,惨了,岂不是被胡狼看光光了。
“你嘴里的迷魂花有个雅称叫醉忧仙兰,与碧荷清酥、忘忧草、夜合花并称‘宇内四大迷|药’,但其中醉忧仙兰和碧荷清酥相克。”
是药三分毒,我竟然把这么重要的医学常识给忘了,活该老天爷罚我。
“别自责了,知道这些的人并不多。不过,碧荷清酥药性极其霸烈,服用者只要毒性一发作,三天之内浑身丝毫动弹不得,你怎么顺利跑到屋外的。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回事,不像是鞭伤,反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
我那是自残,非得让人家说出来吗。
我简单叙述了一下逃生过程,自然省略了林墨轩的那一段,这件事没必要让任何人知道。
“等等,你说你闻到了一种奇怪的香味,那种香是不是颜色赤红。”
“对。非常奇怪,我从未见过哪种香料是红色的。”
商文柏的脸上忽然露出古怪的笑意,上下打量我:“嘉洛,我敢确信你是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世界上运气最好的姑娘。
这么形容一个21世纪被男友甩,去西藏旅行掉入时间轨道,穿越到千年前差点被一头老色狼吃干抹净的女生是不是很不厚道。
我不爽,怒视商文柏。
他对我眼底的愤怒视而不见,脸上仍然挂着浅浅的笑容;“嘉洛,你闻到的香料有一个别称叫极乐仙子。”
极乐仙子。
我的脸嗖的红了,立刻反应过来那是一种瑃药。
“我……我没做什么吧?”我小小声地问,药迷心窍之下,我是吃了他,还是吃了胡狼?
“所以说你运气好,极乐仙子本是无解的瑃药,但偏偏药性和碧荷清酥相克,所以虽然没完全解开你的碧荷清酥之毒,两相抵消之下,你反倒好了大半。那个老太婆想彻底将你迷晕,多此一举,竟然意外救了你。”
脸色惨白,后背涔涔的冒出冷汗;这个局居然如此险恶,我只要棋差一着就万劫不复。
冥冥之中,到底是谁在保佑我。
若只如初见
天气真好,在N市和我的家乡,冬天里很少有这么灿烂的阳光,兴许是我处的地理位置没有发生变化,我还在那个经纬度。温暖的午后阳光,天蓝得不像话,连我这个素来信奉“出门百般好,不如赖在家”的懒女人都觉得不出去走动走动实在有暴殄天物的嫌疑。
不敢走远,我只是在帐篷的周围溜达溜达,卓玛亦步亦趋的紧随在我身后,自从那件事后,她除了睡觉的时候以外,我睡觉时被人看着就会失眠,时时刻刻都要确保我在她的视线范围以内。胡狼派来保护我的两个侍卫也一左一右的夹在两旁。那件事他对外解释说我碰到了流匪,虽然彼此心知肚明,流匪在神庙里,两个保镖用处不大,但有便宜不占是白痴,本着特权不用过期作废原则,我欣然接受了他分配给我的左右护法,反正有胡狼给他们发薪水。其实我比较怀疑,胡狼是怕我到时候好奇心一起,卓玛小姑娘拉不住我,才找了这么两个身材壮实的像练健美出身的侍卫好盯紧我。
草已经枯萎了,冬天的草原显得特别安静。草原上星星闪闪的点缀着波光粼粼的海子,远处有连绵的山脉,海子是碧湛湛的数弯,山是青郁郁的连环。山外青山,最远的翠绿淡淡的似一袅青烟,忽焉似有,再顾若无。我微眯着眼睛,神态慵懒的像一只晒太阳的猫咪。我天性畏寒,一到冬天就蔫蔫的打不起精神,曾经有个人对我说,只有在冬天的时候,他的张牙舞爪的小野猫才会变成笨笨的小老鼠,让他很想欺负。说这话的时候,他轻柔的笑容和语气里的宠溺是我感受过的最温暖的阳光。
“•;;%¥•;;—#¥—”分特!谁这么煞风景。我面色不豫的回头,我的手下已经全部跪倒在地,卓玛还在偷偷拉我的裙角。
虾米,什么来头,这么嚣张。
来者一行三人,中间的明显是主子,因为两旁的人都指着我叽里咕噜的一通话,不用动脑筋猜,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无外乎“大胆贱民!见到谁谁谁还不跪下”,古装剧看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肉,也听过猪叫。
猪叫,突然觉得这个比喻不错,我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从上大学以后,我就变得比较嚣张,因为有某人撑腰,典型的恃宠成骄,无怪乎后来跌得那么惨。
通常这个时候,正牌是要出语训斥手下无礼,然后向女主道歉,请求女主原谅他对手下管教不周,冒犯女主之罪。
中间的那位果然转身对着自己的手下噼里啪啦的一通骂,等他回过头向我说话时,我已经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这家伙太有意思了,居然这么听话,我怎么想,他就怎么做。
可怜的七尺男儿在我肆无忌惮的大笑中脸色渐渐变成了煮熟的虾子,他嘟囔着说了句什么,脸红得格外灿烂。
“司姑娘在笑什么呢?”胡狼登场,我也该回避了。这只可怜的大虾应该是个王公贵胄级别的人物,否则卓玛也不会猛拉我磕头,要知道我见到胡狼也仅仅是点头示礼,谁让我生平最讨厌给别人下跪。
“没什么?”我狡黠的眨眨眼,甜甜一笑。胡狼有0。1秒的失神,天啦,我又想大笑,可怜的胡狼,我还没向你放电呢。
“没什么,还笑得这么开心。”他走近我们,亲昵的对大虾说了句什么,两人互相行礼。
“天气好所以心情好。”我信口胡诌。
“这位是桑格王子,敝国的的储君。”胡狼指了指大虾向我介绍。
惨了惨了,居然得罪了未来的皇帝老儿,那西秦的国主叫啥名的来着,你可千万坚持着点,别还没等到我穿越回去就挂了。
“王子殿下,小女子无知,适才若有冒犯之处还请王子大人不记小人过。”我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想让我磕头,门儿都没有,王子殿下也免谈。
胡狼非常自觉地充当了翻译。
桑格王子看了我一眼,神色讶然,然后说了句什么。胡狼笑着应了一句,前者露出不相信的表情,尔后你来我往,唧唧咕咕说了半天。
我等得有点不耐烦了,到底怎么了,我又没怎么得罪你,让我的手下一直跪着你很爽阿。
“王子问你为什么笑,我说你说因为天气好,他不相信,说这个理由太牵强,我告诉他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也许是感受到了我眼底的不耐烦,一直把我撇在一旁的胡狼终于偶发善心向我陈诉了他们的谈话。
“你可以告诉他我笑是因为他很可爱。刚刚没跟你说是因为在一个男人面前夸另一个男人不太好,——呃,你也很可爱,相形之下更帅一些。”大丈夫也要人夸,听完我的后半句话,他阴霾的脸色立刻晴空万里。
他又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话,不过我坚信他是不会把我对大虾的赞美翻译过去的。
男人的虚荣心阿,有时候绝不亚于女人。
而后我借口有点累了,先行离开。
……
“你就是那个司嘉洛,会跳很美丽的舞蹈的中土女子。”
……
“你不要光笑啊,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
好些年之后,我从桑格口中知道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究竟说了什么,那个时候,他已经身陷囹圄。
冬天的夜晚漫长而无聊,以前可以上网打发时间,现在除了捧着几本已经翻烂了的书对着火盆发呆,是又有一句没一句地跟着卓玛学说西秦话。我的语言天赋素来平平,轩早早以令外语系的学生汗颜的高分通过六级考试时,我还抱着四级词汇表苦苦挣扎,最终也只是堪堪而过。我口语尤其烂,加上对于西秦语的学习没能从心底里重视起来,学了三句倒忘两句。商文柏对我的学习从未表过任何态,对于我学习中请教他的问题倒回答得颇为详尽。
晚间无聊时,他也教我下围棋,西秦国围棋不普及,高手更少,他老一个人自己对弈也没什么意思。可惜我心不在焉,学了半天只记得执黑棋者先行。商文柏大叹朽木不可雕也,我懒得跟他抬杠。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几天一直漫天阴霾,我的心情很不安,隐隐的总觉得有事要发生。
我这人对于不幸的第六感一向很准。当年轩告诉我跟我在一起真的会很累前几天,我就莫名其妙的心慌,果不其然,最后我被甩了,从枝头重重的摔到了地上。
卓嘎看到商文柏时,眼里的讶然一闪而过。那时,商大夫正在我的帐中教卓玛下围棋,他认定我不是下棋的料,转而栽培凡事认真的卓玛。
我先看到了胡狼,笑着向他点头,对于叩首行礼这件事我向来是能混过去就混过去,胡狼也不甚在意。卓玛慌乱的想行礼,被他制止了,他饶有趣味的看着师傅徒弟二人对弈,还时不时给卓玛支上两招,最后被我忍不住说了句“观棋不语真君子”才乖乖闭上嘴巴。
无事不登三宝殿,王爷光临我的帐蓬不会是为看棋这么简单,既是如此,何必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关的事情上呢。
茶过三盏,他开始切入正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