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姑娘,当今西秦国主陛下对中土文化很感兴趣,希望找一个中土女官教授小王子们中土的文化知识,姑娘才名远播,陛下十分欣赏,想礼聘你为宫廷教师。……”
我眼前突然浮现出大虾涨红的脸。哼!冷嘲闪过眼底,这么巧,才名?我不记得我有过什么才华横溢的作品。
“小女子才疏学浅,不便担任宫廷讲师之职,至于才华,我实在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才华。”
“不必自谦了,你那首《佳人》已经在宫廷里传开了。”胡狼淡淡的微笑。
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遭现世报了,那几个我去送诗时在胡狼帐中看到的人好歹也属于西秦的高层吧,嘴巴怎么还这么大。
杜甫诗圣,我对不起你,我不该剽窃你的作品。
“那不是我写的。”我极力辩白,剽窃是可耻的,尤其是在将自己陷于不义之地的时候。
“那是谁写的?岑华、圣杰还是卓坤?(这三个人是这段历史中最负盛名的诗人。)他们的诗小王都曾读过,没有这首《佳人》。”
有才怪。
“无名氏。”明显没有任何说服力。
“司嘉洛可不是无名氏。”他微笑道,“怎么样,考虑一下,我们都希望你能接受这个职务。”
你们?你和谁?西秦国主还是那个储君桑格?
“我可不可以不去?”必须表明我的立场,我一点也不想当你们叔侄礼尚往来联络感情的工具。一入宫门深似海,萧郎从此是路人。我脑子进水才会把自己送到一个对我有所企图的男人面前。别告诉我,亲爱的储君同志只是单纯的欣赏我子虚乌有的才华,想引我为知己。不好意思,小女子完全敬谢不敏。
宫廷生活风云谲诈,不是我所能应对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想完全置身事外也根本不现实。
“为什么?”胡狼放下了茶碗,我示意卓玛重新换一碗茶。
“因为我这个未婚夫不希望她进宫。”一直沉默不语的商文柏突然开口。一语激起千层浪,我一口茶差点没全喷在他脸上,好在我应变能力尚可,狠狠地强行将茶水咽下,我不动声色的拨弄着碗盖。
“文柏兄,不知未婚夫之言从何说起,以前从来不曾听你们提过。”胡狼很快镇定下来,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商文柏,希望能从后者的神色中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因为我们并没有婚约。但依我们中土的礼仪,我看过司姑娘的身子,就必须对她的名节负责。”
“咳咳……”我还是被茶水给呛着了,脸涨得通红。商……商文柏,你说什么?你这头色狼。
“王爷,这件事我本不应当说,因为事关嘉洛的名节,嘉洛,对不起,我不应该说出这件事,不过王爷不是外人,告诉他也无妨。当日在山洞中,嘉洛高烧不醒,我身边没有草药,情急之下惟有施以针灸术进行救治。施针时为了认准|茓位,不得不……依照中土的礼节,我必须娶司姑娘为妻。”
切,我当是什么呢,医者父母心,妇科检查时还得坦诚相见呢,照这个理论,我大学时同班的两个男生天天娶老婆还来不及了。当然这些话我只能在心里说,表面上我得垂着头装出一幅羞答答的样子。
“噢?原来是这样,那么按照中土的礼节我也应当娶司姑娘为妃,毕竟当日我也……”胡狼忽而笑了,不过笑意没有蔓延到眼睛里。
“王爷不是中土人,不必依照中土的礼节行事。”我抬起头,淡淡的陈述。
“是吗?”他眼底有暗芒闪动,绷紧的眸子深不可测。
“当然。不知者无罪。”
胡狼深深看了我一眼,嘴唇蠕动着,终是什么话也没说。
觞
“说,到底看了多少?”胡狼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拎着商文柏的衣襟开始逼供。
“已经看得差不多了。”他挣开我的爪子,理了理被我抓皱的衣角。
“差不多到底是多少?”被人看光光终究很不爽。
“就是胳膊后背,当日情况紧急,只好出此下策,还望姑娘见谅。不过我一定会负责的。”
“你少来,如果卓嘎不提让我进宫,你不也什么反应也没有吗?少装正人君子,骗骗卓玛这样的小姑娘还行,我就免了。”负什么责,不就是相当我穿了一件露背式晚礼服吗?我都不介意,他介意个什么劲。
“嘉洛,我是认真的,我想你就是我想照顾一生的女孩,即使没有这件事,我也愿意娶你为妻,以前不说是怕吓到你。”商文柏一改平日漫不经心的神色,郑重的缓缓开口。
“你已经吓到我了。”现在我很想知道你到底是吃坏肚子还是药物中毒了。
“嘉洛,考虑一下我如何?”
“没兴趣。”
“嘉洛,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不好!”我突然神经质的大叫,尘封的往事如洪水般汹涌澎湃,我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帐篷。
什么叫照顾,许诺一生,执子之手。让独立的木棉变成缠人的菟丝花,然后一句“我觉得很累”转身离开,不理会我的痛苦挣扎。
我走在夕阳下的草原上,晚风混合着草木的清香。暗香袭人,悄无声息的,一如曾经的过往。我以为只要刻意不去想可以选择遗忘,那么时间就会匆忙一些,匆忙到让我可以忽略放下的过程。然而这只是自欺欺人,回想起的瞬间,从来都是从心底的最深处开始纠结。
我不否认轩曾经很爱我,诚如他所说,“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象爱你一样去爱上其他任何人”。即使这样又如何,曾经深爱过的我们到头来还是各自转身离开。横隔在我们中间的出身的悬殊、他家人的阻拦,这一切的一切貌似无关紧要,却足以让无数的情比金坚脆弱不堪。鲁迅说,爱情之外还有生活,爱情只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许这才是最中肯的。
美好的时光就像这落日的余辉,看上去那么温暖,那么触手可及;把掌心向上摊开,它明明已经落入手中,握成拳,想抓住它,却什么都没了。
“天色已经不早,外面蚊虫太多,还是早点回去。”长长的影子将我盖在阴暗里,胡狼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这些虫子狡猾着哩,怎么都抓不住。”胡狼伸手挥赶小小的飞虫,旁边倒没有侍卫跟着。
我讪讪的缩回手,飞虫尚且抓不住,何况是转瞬即逝的美好。
“你不用太担心,进宫以后,像这样的伤痕——”他突兀的拉起我的手,这些天削瘦得厉害,手腕上的佛珠已经滑到了前臂的中间。他轻声道,“以后不会再有了。”
看来误会的不止一家,他怕是以为这属神庙之行的纪念。
我没有纠正他的错误认识,男人觉得有愧于你的时候才方便讨价还价。
“有了就是有了。”我平静的抽回手,淡淡回应。
“听说上好的玉石可以除疤。我倒有几块美玉,待我命人打琢成镯子,你戴上去,应该很快便会消失。”
“不用。”我摇头,“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还是让它待着,提醒我的好。”
“司姑娘,你这又是何必。——明天镯子就会送过去。”
“随便你。”我把佛珠拢好,静静道,“如果王爷不介意,我会把它转送给卓玛。”
“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我念旧,喜欢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我瞥了瞥佛珠,夕阳下,烟光紫越发神秘迷离。
忽然把手伸到他眼前,我调皮的微笑,道:“你难道不认为它很漂亮吗?”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不说话,我可当是默认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我欲告辞。
“好一句不知者无罪,我问你如果我跟文柏兄同为中土人,那么你会嫁谁?”胡狼突然开口。
我愣了一下,想了想,摇摇头:“我从来不对不会发生的事做出选择。”
“我是说如果。”
“没有什么如果。”
他默默地看着我,落日的余晖在他的发梢印上了奇异的金色,但并不让人觉得温暖,反而有一种薄薄的寂静与凄凉。
我忽而笑了,点点头,转身离开。
“即使你是,我也不会选择你,因为我不喜欢跟很多女人去争一个丈夫。”
“我们西秦男子并非要娶很多妻子。”
“哦。”我随口应道,脚步不停的往我的帐篷走去,关我什么事,你的老婆又不要我养。
那天以后,胡狼矢口不提我是商文柏的未婚妻这件事,后者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我进宫已成板上钉钉的既定事实,唯一尚未确定就是具体日期,不过以胡狼雷厉风行的作风,估计也拖不了多少时间。他找来了两位宫廷画师帮我画像,说是让几位小王子早日熟悉我的相貌,以便更快地接纳我这位宫廷教师,不过我相信会真正仔细“欣赏”这幅画的人是城关的守卫。
负责我安全工作的侍卫突然多起来了,每次出去都声势浩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哪位王公贵族家的小姐;我没有像胡狼要解释,他也避而不谈,大家心知肚明,我已经被变相的软禁了,所以谁也没必要去捅破那层窗户纸,起码得维持表面的和气。胡狼经常抽空来向我讲授宫廷礼仪,由于语言问题,很多事他必须亲力亲为。商文柏的态度令人匪夷,他照常给人看病抓药,虎狼倒没有派人监视他,也许是顾及结义兄弟的情面吧,当然我更倾向于认为胡狼之所以没派人是因为没有必要,如果我不走,商大夫是否离开就没什么实在意义。闲暇时,他也经常到我帐中喝茶下棋,偶尔会向我讲诉他行医生涯所遇见的一些奇闻轶事,我也饶有趣味的听着,野史永远比正史有噱头。
天气好时,卓玛会教我骑马,以前只是一项打发光阴的消遣,现在已经成了仅次于礼仪课的科目;后来又增加了骑射,因为草原女儿“不爱红装爱武装”,胡狼倒是深谙民族同化的重要性。成为老师之前,他让我接受了一回像模像样的职业教育。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巴顿节,巴顿节以后,我也该正式为人师表了。
巴顿节是西秦最盛大的节日,为期十天。这段时间里,人们为了迎接春天的到来,整个部落的人会聚集在一起,大家载歌载舞,把酒言欢。巴顿节也是西秦的“情人节”,这个时候,相互心仪的青年男女会以对歌的形式互诉衷肠。西秦人还真是有意思,把所有节日都融合在一起过了。漫长的假期,微醺的空气,似乎一直在提醒我不应当这么平静的度过这个节日。
巴顿节是个统治者与民同乐的节日,国师、桑格还有我上次在胡狼帐中见到的几个皇族都来了。贵客们大多都乘坐华丽的马车而来,马车四周围着丝缎的布幔,十分精美奢华。国师的独子跟国师乘坐同一辆马车,当他从车上盛气凌人的傲视众人时,我的脸突然变得惨白,浑身不自主地开始颤抖。是他,那个青衣僧,那个害我差点被侮辱的淫贼。他的目光似乎也搜索到了我,朝我的方向阴沉的扫射。
众人皆叩首行礼,我呆若木鸡的站在那里,突兀而刺眼。卓玛小声提示我赶紧跪下,我的腿仿佛僵住了,动也不能动。愤怒的血液在我血管中沸腾,双手不自觉地握成拳,指间微微泛白。
“司姑娘,赶紧向国师行礼。”胡狼微笑着提示我,眼底却是不容违逆的命令。在西秦,国师与国主的地位几乎平起平坐,是人民的精神领袖。
我冷冷的扫了两位“贵客”一眼,倔强的抿紧嘴,转身离开。
晚上,卓嘎王爷亲自到我的帐中道歉,看来他已经明白青衣僧在我心中的形象有多么不堪了。我双手抱膝,淡漠的望着眼前跳动的火光,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静静的一言不发。
我们总以为我们懂得,其实除了切身体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了解别人的伤痛。
他不是我,永远不会明白我所受到的伤害,我下意识的蜷紧身子,希望这样可以保存住一点点的温暖。
逃之夭夭
漫长的官道,阒无人影。
夕阳西下,落到山腰的斜阳的余晖将马车的阴影拉的极长。
漫长的官道,华丽的马车。
早春的夜晚来的快,黑暗已经吞噬了官道上所有的事物。马车深入到了卓嘎的属地与另一个王爷的属地之间荒原的中心地带。
马车后面的幔帘簌簌的抖动,似乎有风吹过。低低的响声好像并不似风吹布帘的声音,倒像是木料的摩擦声。幔帘突然一闪而动,两道人影同时滚落出来。月升中天,清辉却被乌云遮住了,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那两个人影也嗖的消失不见,马车继续向前驰去。官道很快恢复安静,隐隐的只有不知名的小虫的低鸣声。
我挣扎许久,才在商文柏的帮助下勉强站起身来。
天啦,我知道依照惯性原理,应该按马车运动的方向前跳车,可是车厢内的人个个都非庸手,我害怕向前跳车会惊动他们,只好硬着头皮向后跳。可怜我的尾椎骨啊,这么三番五次的折腾迟早会害我半身不遂。幸亏商文柏往下跳时拉了我一把,我才免于后脑勺着地的悲惨命运。
周转了一圈,我还是借着桑格,不,确切说是国师的马车出了关。一开始我是计划制造我借马车出逃的假象,然后再和商文柏趁乱混在马队里溜出来。从卓嘎让我训练马术时起,我就制定好了这个计划,看到王公贵族们的马车一辆辆的来到卓嘎的帐下时,我更坚定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主意。但在制定详细出逃步骤时,我发现实际施行困难重重,首先就是骑马的问题,不得不承认,我真的没有这个天赋,虽然我已经很努力的练习了,好几次都被差点被摔下马去,但进步有限,纵马狂奔只是个美梦而已。其次,商文柏告诉我卓玛的士兵都是实行家族式的编制,士兵们彼此都很熟悉,想不动声色地混匿其中实属不易。
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虚虚实实,既然如此,狡兔三窟,望着国师的马车,我灵光一闪,仔细检查了马车的内部结构,又轻轻敲击车壁,侧耳认真倾听响声,欣喜的笑容不自主的浮上嘴角:如我所愿,这辆马车的后部有夹层,用以藏匿从中土拐卖来的少女的夹层。命运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唯一结仇的国师父子倒成了我的救命恩人;岁月如歌,人生如梦,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不妨再来一招计中计。天助我也,西秦的马车就像是流水线作业,除了车幔的花纹式样有所差别之外,几乎没有太大的出入。换车幔确实不容易,但在上面再加一层车幔就不那么难了。将马车的位置调换一下,已经重新蒙上跟桑格的马车同样颜色布幔的国师的马车很自然的被转换了“身份”。
商文柏帮我找来了一切所需的物品;我不想让卓玛因为被我甩开而受到胡狼的责罚,又不希望她知道太多的事情,无知是福,对她来说,了解越多,生命就越脆弱。这时候我才发现,商文柏在西秦也相当有实力,他可以在胡狼的地盘上找来这些东西而不惊动胡狼。让他放弃这个颇有根基的大本营,被我牵累着逃亡,实在是有点过意不去,好像自我遇见他开始,我带给他的就只有厄运。
火堆很快升了起来,野外生存,火堆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护身符。商文柏猎来了一只野兔,经过一个冬天的饥饿,野兔也瘦骨嶙峋的没几两肉。在马车的夹层里藏匿了这么久,马车又颠簸的要命,我严重的晕车了;半夜时分就躲进了马车,到现在为止什么东西也没吃,闻着野兔的荤腥味,我连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商文柏抚慰的拍了拍我的后背,我瘫坐在火堆前,背靠着一棵枯树,虚弱的对他微笑:“商文柏,又连累你了。”
“没事,我怎么可能坐视不理呢。”他忽而一笑,笑容极魅,“嘉洛,何况你还是我的未婚妻。”
朝天空翻白眼,天幕上的星星冲我眨眼,又来了,什么时候才能说服他放弃对我“负责”的念头。
卓玛被我敲晕了。
她的家人在胡狼手里,西秦是她的祖国,她跟我逃走就等于抛家弃国。我思索了许久,还是无法说服自己拉她下水,虽然我清楚有她配合,逃亡的成功系数会大大增加,但我不想害她,一个商文柏已经够了,不能谁跟我关系好点,我就害谁万劫不复吧。既然不能成为盟友,就没必要把她拉进来过深,当她是一个普通的看守好了。马厩里,我毫不犹豫地敲了下去,受伤总胜过丢命。只是希望,我无声的苦笑,胡狼不会恼羞成怒迁怒于她。
“嘉洛,你比我想象中的勇敢。”商文柏撕下一只兔腿递给我,我本想推托,但想到接下来靠两条腿逃亡需要大量的体力,就接了过来。
“求生的本能而已。”我淡淡的避重就轻,我知道我在马厩里眼睛不眨的毒杀两头马的冷酷劲骇住了他。
淡漠的,无所谓的浅笑,众生平等只是个理想条件下的闲聊话题,在救人和救狗面前,人类通常会选择前者,何况那个人是我自己。在医学院读书的时候,我解剖过很多动物,小白鼠,大白兔;它们临死前的眼神和那两匹马一样:悲哀、绝望、痛苦和挣扎。我第一次用断髓法杀小白鼠时,就是双手分别捏着小白鼠得耳朵和尾巴,轻轻一拽,“咔擦”一声,脊椎断了,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就消弭在这世间。那时候我遭受的震撼无法言喻,我呆呆的楞了好久,直到老师提醒我赶紧取血液样本。以后解剖动物就成了家常便饭,每一个医学生都能够于谈笑风生间看着生命陨落。所以我看这两匹大马在我面前倒下而面不改色,当初我们杀死那些无辜的动物时,美名其曰:为人类的医疗事业作贡献。现在这两匹马可是实实在在救两个人的命。
我当然可以赶跑两匹马,可是老马识途,我害怕它们会自己跑回马厩,到时候功亏一篑。死亡最值得信任,把马尸绑上石块沉入湖底时,我的脑海突然涌现出这句话,夜风很冷很冷。
已经没有人再追上来了,我想我的计划起码成功了大半。越到尾声,越不能放松警惕,人生如戏,时时刻刻都充满了意想不到。现在的我已经被迫展现出了我一直刻意掩藏的实力,或许胡狼会因此而欣赏我。苦笑,涩涩的苦笑,真是生命不能承受的荣幸。如果这次被抓回去,我想我再也没机会了。倘若如此,卓玛的伤白挨了,商文柏的药箱白丢了(因为夹层空间有限,放下我的包裹就放不下他的百宝药箱,他深谙包裹对我的重要,什么话也没说,孑然一身的上了车),两匹大马也白牺牲了。我绝对不要做无用功。暗暗攥紧拳头,司嘉洛,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你必须坚强地走下去。
“不用太紧张,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商文柏抬头望月,神情淡然,眼眸清亮。月升中天,皎洁的清辉从枯树的枝桠筛洒而下,阴影斑驳,风移影动,姗姗可爱。
我无所谓的耸耸肩,慢条斯理地啃着兔腿,没盐的兔肉真难吃。
为什么害怕进宫?不,我抗拒的不是进宫本身。如果可以老老实实的当女官,在西秦宫廷打工,我倒并不是很反对。我抗拒的是进宫背后的含义,为了在皇宫平安的呆下去,桑格和胡狼我必须要选择一个依附对象。胡狼是承诺过会照顾我,可是姑且不论他的话可信系数是多少,真正有事发生的时候,远水解不了近火。何况他会为了区区的我跟西秦的储君闹翻吗?
即使他可以,倘若这样,我今后起岂不是不得不在他的掌控下生活。可以自由飞翔的时候,我为什么要选择囚笼。
天空分外清明,也许是因为冷的缘故。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我呢,我今后该何去何从。
“已经好久没有回中土了,好久好久。”商文柏喃喃的望着远方,缥缈的竟似梦呓。
月光下,白衣少年悠长的望着远方,月光的清辉倾泻在他脸上,银白的光芒美丽的恍然如梦,红的火苗在他面前跳跃着,诡异的美好。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你好歹头发还没白啊。”我出语打趣。
“这又是你写的诗?”他的声音轻快如常,温和的笑容又重新回到脸上,仿佛刚才的迷茫只是我一时眼花看走了眼。
常常微笑的人往往最孤单。
我忍不住在心头喟叹。
“贺之章。”应该是他吧,哎呀,反正商文柏也不认识他。
“能写出好诗的人未必青史垂名。——怀才不遇就像是天才的梦魇。”他往火堆里添了点枯枝败叶,又拨弄了两下,已经微弱下去的火势又重新旺盛起来。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姜子牙也是行将就木时才遇见文王的。”我感慨万千,社会本身就是因为不公平才存在的。
“说点正经事,你到底有没有想起来你的身世?我一开始以为你是被国师从中土拐卖过来的,可是现在看又觉得不像。你到底是怎么来到西秦的,来这里做什么,你应该不是细作,因为从未见你跟什么人联系过,甚至连西秦话也不会说。你好像也不是来找人的,没听你打听什么人。”他慢斯条理的分析着我入秦的动机。
“那你说我是来干什么的。”我饶有趣味。
“寻找上古的神兵或者是前朝的宝藏。”他斩钉截铁。我目瞪口呆,难道咱们中国的玄幻小说源远流长到这份上了。
他突然笑了起来,我才反应过来,他刚才的话只是在逗我玩。
孩子气,我啼笑皆非的朝天空翻白眼,他已经盘坐在地静息,商文柏是个很讲究养身之道的人,他练的应当就是传说中的气功。我也屏声静息的开始日行的瑜伽功课,自从大二接触古老神奇的瑜珈术以来,我就没有松懈过练习,先天体虚,后天又喜静不喜动,瑜伽恐怕是最适合我的运动方式。
睁开眼时,发现商文柏正惊讶地看着我,我尴尬的收回手脚,刚刚我练的是“树式”,最适合在野外练习的瑜伽姿势。看着我局促不安的样子,他轻轻地笑了,笑容中有释然也有宽慰的意思。
已经休息得差不多了,我们担心卓嘎会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并推断出我们的真正行踪。只有到了另一个王爷姆布桑的属地,才更加安全些,因为卓嘎素来与姆布桑面和心不和。喝了些清水,将火堆小心翼翼的熄灭,除了避免引起草原上的大火以外,也是不想暴露我们在黑夜中的行踪。
胡狼与狼
银盘吐辉,满眼清亮,人与狼的对峙流动着一种奇妙的和谐。静谧的空气,春初的寒意,让人的头脑分外镇定。火势渐渐弱了,狼群还是没有攻击我们的意思,骨笛的神奇令人惊叹,如果能够顺利回去,我说不定会改行研究动物行为学;动科学院的张教授跟我的BOSS很熟,不知道考他的研究生会不会给我优惠录取政策。
答答的马蹄声打破了这种安逸的气氛。拜群狼的纠缠所赐,我原本堪称精采的计划还是没能顺利施行到最后,胡狼终于追上我们了。
被笛声蛊惑的狼群依然安安静静的蹲坐在原地。
清凉如水的月光下,白衣翩翩的优雅男子轻轻的吹奏着一只周身泛着灰暗的光芒的笛子,其声袅袅,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他神色肃穆而高贵,苍白俊美的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尊贵的仿佛月夜中从天而降的神祗,血迹斑斑的长袍迎风舞动,不显狼狈,反而飘逸出尘。他轻轻吹奏着笛子,仿佛是对爱侣的絮语,低低的,甜蜜而温柔。
天地间,好像只剩下笛声在倾诉一个凄美的传说。
男子的身旁,身着藏服的女子淡漠的望着来势汹汹的追兵。
她的容颜有些狼狈,额角上还残存着干涸的血迹,不知是受伤了还是溅到了别处的鲜血;神色却从容而淡定,仿佛这所有的荒原都掌控在她脚下。
胡狼右手向上一托,所有的兵马都停了下来,他们的脸上都有难掩的震惊,胡狼的脸色也使阴晴不定,空气重新陷入一种奇妙的安静。
我平淡的望着他。不愧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看见猎物近在眼前,他这个老谋深算的猎手竟波澜不惊,面上依然罩着淡淡的、似有还无的微笑,朦胧的月光下,更加看不真切。
“商兄好雅兴,月夜吹笛,小王粗鄙,望尘莫及。”胡狼言笑晏晏,仿佛是老友叙旧。
笛声依旧。
我亦双手环抱在胸前,静静地望着他。
一曲终是了了。商文柏轻轻一声长叹,息声低不可闻。
“有劳王爷十里相送,商某一介庸医,不值王爷这般兴师动众。”他浅浅的微笑扫去了脸上冰冷的疏远,仿佛刚刚听到朋友的问候,正在回礼。
“商兄此言差矣,堂堂神医,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莫不是小王招待不周,怠慢了神医,商兄这才要离开?”
“王爷圣眷,草民磨齿难忘,只是背井离乡已久,该到回去的时候了。”
……
两个人都是转文的祖宗,不过寒暄过后,还是迅速切入正题,谈话的焦点落到了我的去留问题上了。
“商兄执意要走,小王也不便勉强,还往商兄日后若得空,常来小王处走动。至于司姑娘,国主已经聘请她为宫廷讲师,我这个王叔也在几位小王子面前保证巴顿节后,他们的中土先生就能给他们授课了,所以还是有烦姑娘在西秦多留些时日……”
“承蒙王爷和国主错爱,小女子受宠若惊。本当鞠躬尽瘁,以报青眼,无奈小女子才疏学浅,不堪委以重任,若勉力为之,势必误人子弟,所以还请王爷另请高明。”
“可是王子们是非你不可啊。”胡狼忽而一笑,眼睛却淡淡的,“所以还是有劳姑娘了。”
“王爷有所不知,中土女子最忌抛头露面,尤其是有婚约在身,更不宜出入宫廷。”商文柏懒懒的开口,“没有一个中土男人会允许自己的未婚妻进宫的,当讲师也不行。”
他已经欺身拦在了我前面,高挑瘦削的背影仿佛在无声的安慰我:“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
又来了,如果胡狼真信守“朋友妻不可欺”,就不会置若罔闻了。
“为人臣者,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国主已经下令命司姑娘为宫廷讲师,我等臣子,就必须让国主的命令顺利实行。所以司姑娘恐怕今夜得留下了。”
不留下成吗?浩浩荡荡的马队,彪悍勇猛的士兵。
我和商文柏相视一笑,我挥手示意他低下头,俯身在他耳边低语:“骨笛是不是也能控制狼群攻击?”
他的眼底有一闪而过的讶然,漆黑的眸子里饱含欣赏和一种难言的情绪。他明白我的意思,狼群现在成了我们的保镖。
“可是我实在不习惯这里的食物,我现在怀念中土的小吃了。”我巧笑倩兮,不动声色的估算追兵的数目,黑压压的一片,不知狼群能否拖住他们。
“这好办。”他笑容不减,语气温和的仿佛在哄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西秦的宫廷里有会做中土菜肴的御厨,如果姑娘吃着觉得不满意,本王还可以帮国主再寻一个。”
“不必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实则味不同。中土的东西被强行嫁接到这里会水土不服的。王爷,小女子告辞了。”我双手作揖,“后会有期。”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何必要分别呢,不如留下。”
“此言差矣,有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自会再见面。”我静静地微笑,让那该死的孽缘见鬼去吧。
“想必王爷不希望与狼群为敌。”
“这算不算是在威胁本王呢?”他笑容依旧,眼底却不复温柔,冰冷的暗芒若隐若现。
“怎么会呢?”我假装惊讶,“小女子何来这等胆量,王爷你实在是太冤枉我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纤纤淑女。
“你以为区区几头长毛畜牲就能拦住本王?司姑娘再机敏过人也始终是个闺阁弱女,商兄,你实在应该好好劝劝她。”
“没法子,我们商量好了,正式拜堂之前,我什么都得听她的。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实在不容易,我若不顺这点她的意思,我老商家怕是要绝后的。”商文柏唉声叹气,无辜的望着胡狼,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商兄的意思是陪着司姑娘胡闹了。”胡狼的脸色完全阴沉下来了。
“她就是要放火烧着玩,我也只能舍命陪娘子了。”商文柏平静的微笑,骨笛重新抵在唇边
静谧,诡秘的静谧。
幽幽的笛声从他的唇边逸出,狼群骚动起来,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敌意的盯着追兵。
胡狼脸色铁青,他突然用西秦语说了句什么,马队立刻分成两列。商文柏脸色微动,低声一转,声势陡然加剧,似有金戈铁马。狼群咆哮着向追兵扑去,商文柏拉着我在混乱中东躲西藏,望着那些冲向我们的追兵,我了然,论狠,十个我也比不上一个胡狼,他居然以一部分士兵为饵去缠住狼群,自己率部追捕我们。
商文柏趁乱讲两名士兵斩杀于马上,不用他多说,我咬牙骑上了其中一匹。马匹认生,不肯前行,我狠狠心,拔除小藏刀向马ρi股扎去,马儿吃痛,向前狂奔。商文柏也很快赶了上来,因为要抓着缰绳,他只能停止吹笛,希望刚刚的笛声能够多控制狼群一点时间。
追兵已经就在身后,有部下的舍命相护,胡狼根本就没被狼群纠缠多长时间。好在追上的人并不特别多,狼群一旦解除笛声的禁锢就绝对没有对眼前的“美食”视而不见的道理。商文柏索性勒马而立,幽幽笛鸣,凄清暗哑,远远的,有绿莹莹的光芒迅速向我们的方向移来:商文柏又招揽狼兵了。
我看过的最恐怖的好莱坞巨片是《狂蟒之灾》,又名《人蛇大战》,当时看完后,我吓得好几夜不敢合眼。
眼前的人狼大战比银幕上电脑3D技术更加直迫人心底。鲜血淋漓,到处是残肢断臂,嗜血的群狼仿佛来自地狱的阿修罗使者,看的我不寒而栗。用狼群拖住追兵是我的主意,可是眼前这幅人间惨剧却是我不愿看到的悲惨。咬紧牙关,我拼命告戒自己,这与你无关,是他们自寻死路,硬要和狼群为敌。
我不能丢下吹笛的商文柏先行逃走,只好静立在马上,不动声色地观看人狼大战,士兵们已从最初的慌乱中恢复镇定,在胡狼的指挥下与狼近身搏斗;西秦男儿多彪悍,又是从小在草原上爬滚长大,杀狼自是好手,很快与狼群胶着上了。
卓玛是个从不撒谎的好女孩,她会如实告诉胡狼她所见的一切:我只骑那头枣红马。她没说错,我在此之前只骑过那头马,就好象我出门向来只乘公交和地铁一样,这不表示我赶时间时不会拦辆出租车。人们总说眼见为实,也确实相信自己所看见的东西,可事情发展却往往出乎意料,与自己的推断大相径庭,欺骗他们的其实不是眼睛,而是头脑的定势思维。
我骑术不精,又只骑同一匹马,加上我也有意诱导她往这方面想,所以卓玛很自然的认定我有认马的习惯。难怪胡狼见我策马而逃,脸上的表情会又惊又怒。
决裂
追兵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嘶杀声,我与商文柏面面相觑,明白若不赶快脱身,等他们的后援一到,就再也没机会逃走了。可是没等我们顺利甩掉眼前的追兵,又有一队人马杀到。
阴魂不散,又是那个青衣僧。众人惊讶,胡狼的神色亦是不豫,淡淡的跟他说了句什么。
也许是我冷笑里的嘲讽悲凉意味过浓,商文柏策马过来,微笑着抓紧了我的手:“别怕,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他的手干燥而温暖。
我抬头,对他淡淡地微笑。
狼兵已经渐渐败退,人类不愧是地球的主宰。
拔刀在手,准备血刃。我的个性中有一种古怪的执拗,只要是我决定了的事,我都会竭尽全力的去做,不管后果有多可怕。
士兵很快就将我们团团围住,一马当先的就是那个青衣僧;胡狼沉默的在一旁作壁上观。猫在吃掉老鼠之前总会狠狠的戏耍自己的猎物一番,直到老鼠晕头转向。看过美国动画片《汤姆和吉利》的都知道,小老鼠也不是乖乖束手就擒的主。
商文柏长刀屹立,目光灼灼的盯着来犯者,从容而镇定。我不着痕迹地估算逃生的可能,微乎其微,除非……
太高估自己了。……也不是没可能,或许他会轻敌大意。
赌这一把了。
我忽而一笑,策马奔驰。士兵并没有用锋利的刀剑招呼我,看来我赌赢了,胡狼并不想伤我性命;一个死了的司嘉洛不仅毫无利用价值,而且还得浪费棺材钱。士兵们的攻击对象无一例外是我跨下刚劫来的马,希望马匹吃痛,会将我摔到地上。我手忙脚乱的应对追兵,不惜用身体保护坐骑。忌惮会伤到我,士兵们束手缚脚,一时间攻势竟有些不成章法。
青衣僧怒喝,率着他带来的人马冲了过来,我左闪右避,最后干脆翻身下马,躲藏于众多铁蹄之间,马上功夫我技不如人,下了马,孰优孰劣,那可未必。对商文柏突然间大喊一声,趁众人微怔之际,藏刀霍霍,刺向马肚,与此同时,心领神会的商文柏刀背拍上青衣僧的脑袋,后者一声惨叫,被吃痛的坐骑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我上前用血淋淋的藏刀抵住他的背后,他的手下害怕会伤到他,只能踯躅不敢上前。左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在他惊恐的眼神中,一颗碧绿的药丸应声落入其口。我刚松开他,他就食指Сhā入喉咙,极力想吐出来。
“没用的,碧酥清风入口即化。服用者三日之类浑身不能动弹,若是男子,三个时辰内若无解药醉忧仙兰,必全身经脉寸断而死。”商文柏淡淡的陈诉,笑容温文尔雅。
药性已经发作,青衣僧瘫软在地上,商文柏以刀挑其衣襟丢在马背上,我也翻身上马。青衣僧就象一条垂死的老狗趴在马背上,你也有今天,讥讽冷酷的笑意浮上嘴角。
“商兄意欲何为?切不可伤了国师的公子。”胡狼感受到了我眼底的恨意,连忙出口劝阻。
“人质在她手里,”商文柏朝我一努嘴,笑容淡淡,“我作不了主,我也劝王爷不要惹毛任何女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我乜了他一眼,目光转移到胡狼身上,平静地保证:“王爷放心,我从来不会亏待还有利用价值的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一次,我姑且放过他,只要王爷让我们离开,我保证不会伤害‘大师’的性命。”
“他是死是活,与我何干?司姑娘高估了他的利用价值了。”胡狼也恢复了惯有的宠辱不惊,语气平淡的仿佛在说一个真理般的事实。如果不是我平日审时度势加上从21世纪带过去的搜集各种信息的习惯,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归纳分析,断定胡狼有拉拢收买国师的必需性,我真的会被他漠不关心的表情给骗过去。
“不。我不会给货物标错价,商品的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和购买者兴趣的转换而时涨时落,我相信他的价值正处于最高点。”
卓嘎沉默。西秦阶级森严,王爷不开口,众僧侣尽管急的抓耳挠腮也不敢造次。只能干瞪眼的怒视我,我波澜不惊,正常人都不会关心猪如何看待自己。
“王爷,已经过了半个时辰了。从这里到姆布桑王爷的属地,以司姑娘的马术需要半个时辰,从那里到国师爷的神庙需要……当然,王爷的坐骑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肯定是来得及送他回去的。”商文柏打破了沉寂,这简直是赤祼祼的威胁,胡狼果然脸色铁青,恨恨地一摆手,所有人向后撤去。
“多谢王爷。夜色已晚,就不劳王爷再远送了,后会无期。”我回眸浅浅一笑,纵马前奔。平心而论,胡狼是个不错的人,而且还救过我的命,可惜命中注定我们是敌非友。
利箭破空的声音,夹杂着尖锐的风声,我知道背后遭人暗算了,可是我无能为力。唉,老天爷,你是不是习惯性让我功亏一篑,好叫我明白人算不如天算。
背后一紧,我的肩头被人抱住了,奇怪的是没有疼痛从身体的任何部位传来。我讶然,回头迎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
“我说过,我会保护你的。”
生死存亡的瞬间,他居然从马上纵身一跃,落到我的背后,用身体挡住了那支射向我的利箭。
与此同时,他的刀也呼啸着飞出,有人惨叫落马。
我的视线兀自越过他的肩头,冷漠地斜睨胡狼,后者的脸色在一群慌乱的追兵中静如秋水。落马的是一个僧侣,商文柏的长刀将他牢牢的钉在了地上。
你希望赢得他的喜爱,那么请对他微笑;你希望赢得他的尊重,那么就迎面给他一拳。
探身、取箭囊,拔箭、弯弓,长箭破空。西秦的男子左耳上都佩有银制的大圆耳环,卓嘎王爷也不例外。
他左耳的银圈就是我眼中的10环。正中红心最好,一箭震群雄;不小心误伤了王爷也不赖,擒贼先擒王,主子受伤,他的兵马势必会乱成一团,这样子更方便我们逃之夭夭。
苦练卓有成效,我的箭按既定路线顺利穿过10环,呵呵,后劲还不小,箭深深扎进了他身后的枯木。
马蹄不停,飞奔离去。身后有僧侣和士兵的怒斥声。
“半个时辰后来寻这头猪。”
转头微笑,月光下卓嘎的脸波澜不现,骄傲地昂起头,我忽而一笑:“王爷,人生何处不相逢,不劳相送。”
冷月无声
我快马加鞭,青衣僧为人虽猥琐,坐骑却是一等一的宝马。我的背后湿湿的,不是冷汗,而是商文柏的血,他已经陷入轻微的昏迷状况了。刚才跟士兵肉搏时,他们可没有因为他的神医身份而有所顾忌,长衫几乎成了破布片,就我亲眼所见已经有两刀落在他的背上和腹间。以怨报德就是这么回事,不为己所用,则毁之。
青衣僧被我抛到了半路上,因为我希望马能跑快点。要不是时间紧迫,我没准会阉了这个淫僧,反正我只是说不伤他性命,割了他的命根子死不了人,否则宫里的太监岂不是没活路了。不过,从疾驰的马上摔下去料想也不轻,搞不好伤了他的椎骨落个半身不遂,最好干脆不能行人事,也算是替他断了红尘俗念,有利于出家修行。
不知道跑了多久,马已经累的口吐白沫。商文柏轻轻地说了一句:“已经到姆布桑的地盘了,他们应该不会追来了。”
眼前还是看不到尽头的荒原。也许是天黑,暮色限制了我的视野。
拍拍马背,我低叹:“你走吧,虽然我讨厌你的主人,但跟你没关系。”
商文柏淡淡的微笑:“不怕马匹泄露行踪?”
“泄不泄露已经无所谓了,没理由再逼着这匹马作无谓的牺牲。”我又不是嗜血成狂,杀马有瘾。白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已经摇摇欲坠,刚刚的急行军让他伤口再次崩裂,雪白的汗巾上,鲜血不断掩盖着殷红的血迹。
我扶着他走进一个废弃的帐篷,大概是牧羊人的临时居所,牧草还没返绿,牧羊人也没有住在这里。帐篷里还算干净,最妙的是居然还有个铜壶。没等我赞叹,商文柏就晕了过去,我勉强把他扶坐起来,以免压到伤口。我在他面前晕过三回,这次终于轮到他了。虽然这次他还是代我晕的。
好在逃跑时火石没有丢掉,我支起火堆,简陋的帐篷里顿时温暖起来,草草检查了一下新伤,好在刀口并不深,止血不会很困难。忙完这一切,我出去取水。借着月色,我在水边寻到了几株可以止血的草药,可惜时令尚早,它们也只是刚刚冒出点嫩芽而已。时间不允许我再挑三拣四,他的伤口必须立刻止血。我用清水给他清洗好伤口,将捣烂的草药敷在上面,细细地包扎好伤口。嫌他的上衣碍事,我干脆剥掉了那件长衫。患者的身材好坏与医生毫无关系,尽管说起来有点奇怪,可是眼前这个半祼的美男在我看来跟浸泡在福尔马林液里的标本真的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小腹和背上的伤口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没有胶带,实在是不好包扎,思索再三,只好包成木乃伊式。
该做手术了。我轻轻吸了一口气,背上的箭必须尽快取出来。他已经被我包扎伤口时痛醒过来,我递给他准备好的湿布。
“咬在嘴里,免得崩到牙齿。”
他依言做了。商文柏不仅是个好大夫,也是个懂得配合医生的好病人。
洗净的小藏刀放在火上烤消毒,一个时辰前,它还是把凶刃,现在它是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手术刀。刀者,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它倒成了最好的诠释。
刀划在他背部的肌肉上,他一阵痉挛。我低声道歉:“对不起,我没能找到麻醉药。”如果有株曼佗罗就好了。
他轻轻地摇头,示意我继续手术。其实就算他疼的哭爹喊娘,我也得继续下刀,为医最忌讳的就是看见病人痛苦就下不了手。
所以医生都有几分冷酷,这既是看惯了生死,神经麻木了,也是职业本身的需要。
他的手紧紧的攥着身下的破毛毯,背上沁出一粒粒细密的汗珠。我的额头也是大汗淋漓,熊熊燃烧的火焰让帐篷里温度陡升,几乎是暮春的气温了。手尽量稳着不颤抖,我下意识的咬住嘴唇,低声提醒:“我拔箭了。”
我咬咬牙,用力将箭头拔了出来,三角形的箭头上粘着斑斑的血迹,被黑色的铁一映,成了殷红色。他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哼声,虚脱般向右边倒下,我连忙扶住。箭伤因为创口小,反倒几乎没流血,我给他敷上了点草药包扎好,扶他躺了下来。商文柏一声闷哼,身体痉挛着弓起来。伤口虽深,好在创面不大,几乎没有什么血流出来,《三国演义》中记载关羽在华佗为他刮骨疗伤之际,谈笑自如,风云不变。那是事实,不过,他服了麻沸散。任何正常人都不会对疼痛无动于衷的。
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叫过一声疼,可是额头上不断冒出的冷汗已经足以说明一切。我手足无措地蹲在一旁,不时用热水搓过的汗巾擦着他额头上的汗;一个学习了六年西医的国家重点大学的研究生在没有任何现代医疗设施的情况下,还不如一个赤脚医生。早知道有今天,当年我就该学中医,也不至于如此狼狈。我心急如焚,恨不得挨这一箭的人是我自己。从来不愿意自己成为别人的负担,可惜时至今日,还是免不了连累别人,司嘉洛,你做人还真够失败的。无声的苦笑不自觉地浮上了嘴角。
“嘉洛,唱首歌吧。”商文柏虽然痛得冷汗淋漓,脸上的笑容依然温和亲切。
“唱歌?”我讶然,旋即点了点头,“你想听什么歌。”如果能有事情转移他的注意力,他感受到的疼痛就会减轻一些。
“那次你在山洞唱歌,你的声音很好听的。”他略微活动了一下脖子,头转到正对我的方向,眼睛鼓励地看着我,仿佛在无声地招呼我:“唱吧。”
我愣了愣,随口哼起了《白月光》。这是我跟轩分手后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听的一首歌,我伴随着歌声寂寞地流干了所有可能流在人前的眼泪。我以为现在再次唱起这首歌,我会忍不住落泪,没想到眼睛涩涩的毫无水雾,只是心口还会钝钝的疼,一抽一抽的,所以歌唱的有点破碎,断断续续的不成曲调。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在天涯的两端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一路跌跌撞撞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白月光在天涯的两端越隐瞒越觉得孤单
擦不干回忆理的泪光路太长怎么补偿
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一路跌跌撞撞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在生长”
是不是不去回想,疼痛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慢慢遗忘,好象伤痕从来都不曾存在。
商文柏已经沉沉的睡着了,睡眠是一剂最好的安神镇痛药。我给火堆加了点木料,又拨弄了两下,等它烧的旺旺的,起身出帐。
月光如水,漂洗着草原上的血腥味,空气中只有春草刚刚冒头时特有的清香,混着初春的寒气,令人精神为之一振。远处的黑影似山峦又似古木,伟岸高耸。中学时学的最糟糕的一门课就是地理,所以对于高原上的植被特点,我的印象十分模糊,姑且就假设草原上有高大的乔木吧。那么高,也许已经生长了数百乃至上千年了,人生苦短,只有无情的草木山石才是时间的唯一见证。
我们都是罪人,我们都被判了死刑,但都有一个不定期的缓刑期,然后我们所在的地方就不再有我们了。我们只是生命长河中的过客,无所谓永恒,更无所谓不朽。
初春夜晚的寒气袭人,等到我惊觉过来时,才发现已经在外面待了太久,指间冰凉发僵,腿脚也冻麻木了。剁剁脚,往双手呵了口气,我赶紧回到帐内,已经有一个重伤患者了,我再感冒发烧倒下去,我们俩真的会病死在这人迹罕至的荒原上的。好不容易才从卓嘎手里逃出来,一天的自由空气还没有呼吸就曝尸荒原作秃鹫的腹中餐,想想就心有不甘。
火光下,他的脸苍白而平静,就象中世纪的欧洲贵族一样,惨白没有血色。我轻声喟叹,本来躺在这里的人应该是我,他替我承受了这番劫难。而我只能看着他在睡梦中继续痛苦,却无能为力。商文柏,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我跟你只是萍水相逢而已,居然舍命相救,是古人素来侠肝义胆还是你慈悲为怀惯了。
火堆上铜罐里的水已经腾腾的冒起白汽,恍惚回到几个月前,同样的火堆,同样的热水,只是地点不同,医生和病人的身份也互换了。
我用湿布裹着把手,将壶从火堆上方取了下来放在新汲的湖水里快速降温。为了防止感冒,我得多喝点热水。感觉温度差不多了,我咕咕地喝了一大气水,从遇上狼群到被卓嘎的人马追上直至现在,我滴水未沾,粒米未进,饿倒不觉着,就是渴的挺厉害的。
向左走向右走
“咔嚓嚓——”晴朗的夜空中忽然劈过一道雪白的闪电,那么亮,连皎洁的明月都黯然失色。
我惊讶的跑出去,看着夜空电闪雷鸣。明明还没有到西秦的雨季。
我又惊又喜,老天爷终于想起我这个被遗忘在异时空的倒霉鬼了。我赶紧哆哆嗦嗦的收拾东西,神啊,幸好我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包袱还好好的。我感激的抬头,却意外看见了商文柏苍白失血的脸。
他的嘴唇已经龟裂,唇色苍白。我用干净的布蘸了些凉好的开水,轻轻擦拭他的嘴唇,却惊讶地发现他的喉头并没有如我所想的孱动,这时我才注意到他鼻息灼热,试试额头,烫的吓人。他居然已经烧到吞咽反射都消失了的地步,我又惊又乱,最不愿意看到的状况终于发生了,他的伤口已经发炎了。
“别管他,赶紧回去,这次不走,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家。”理智第一个跳出来说话。
“见死不救太不厚道了,何况人家还救过你的命。”良心和道义苏醒过来,立刻反驳理智。
“非得回去吗?回去干什么,继续忍受孤单和寂廖?”不知哪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疑惑,但旋即被理智和情感的争吵给吞没。
“立刻走!”
“不能见死不救!”
“好了,不许再吵!”我捧着脑袋怒吼,“头都快炸开了。”
也许是害怕失去我这个载体,理智和情感立刻识相的噤声。
“走人也要有代步工具,靠我两条腿,走到天亮也回不了穿越点。”我哭,没事我干嘛学人家当好人,把马急急忙忙的拍走了。何况胡狼还带着大队人马在我通往穿越点的道路上候着,我现在轻举妄动岂不是自投罗网。
胡狼,你要是害的本姑娘滞留在异时空,我就诅咒你此生想什么没什么。
我郁闷的朝天空大喊大叫:“喂!老天爷,事不过三,下次你挑个好点的时机通知我走。”真是心有不甘。
我叹了口气走向商文柏,拎好毛巾敷在他额头上。
物理降温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他的鼻息依然灼热,脸色苍白近乎透明,嘴唇煞白,宛如风雨中摇摇欲坠的栀子花瓣。湿布从他的额头不断吸走热量,仿佛随之被带走的是他的生命。我很清楚,他的体温必须马上控制住,否则他难逃此劫。只是……我除了束手无撤地站在那里一遍遍地为他擦拭身体竟什么也做不到。
我想起生平第一次参与抢救病人,刚刚开始在医院120急救中心实习的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如花的生命消逝,再也不复存在。那是一个患有先天性复杂心脏病的少女,她的各项生命指标在我们的注视下回归于零。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我还是无法忘记她苍白的脸和泛紫的嘴唇。
跳动的火光下,他的脸惨白如纸,火光在上面镀上了一层诡异的金色,栀子花瓣般苍白柔美的嘴唇微微张着,似乎欲说还休。仿佛涅盘的凤凰,是生命最后的绚烂,一如在漆黑的夜空中绽放的烟花,极致的美丽过后,只剩下无边的黑暗。
绝对不可以死掉,我不允许悲剧一再发生。
洁白的药瓶是天使的羽翅,然而只有一个人可以到达天堂。救他还是自我救赎,两个只能活一个,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但是我没有时间前思后顾,先吃饭还是先救人,冷漠者如我也会选择后者。
车到山前必有路,少一颗阿司匹林我未必就一定滞留在这个架空的时空。
药
不敢让他多吃,我倒了粒在手中。
白色的片放在我的掌心,就象是祭祀时洁白的羔羊,我银牙一咬,跪在他的头旁边。支起他的上身,右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左手把药放进他的嘴中,迅速喝了口水立刻注入他的嘴里。既然他无法自行完成吞咽,我就充当一回点滴帮他服下药物吧。舌头卷住药片直抵他的喉口,强行将药物送下,注入他口腔中的水帮忙将药片顺利送进了食道,一片药终于喂完了。
我轻轻将他的上身放下,又帮他拭去了唇角流下的水。火堆静静的燃烧着,不时发出木材的劈啪声,空气中缓缓地流动着夜色的寂静。仿佛有一种酸楚的甜蜜在心底萦绕。
相当香艳的喂药方式,当然不是在医学院的课堂上学会的,也不是在医院实习时由老医生言传身教的,更不是我自己的发明创造,冷漠者如我没有这个天赋。
曾经有一个人这样子治好了我不肯吃药的坏习惯,从那天起,他开始逐步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清醒地看着自己在他温柔的目光中一点点的沉沦,直到迷失自己。
爱,是一个相互驯服的过程,只是被驯服的只有我一个。
“吃药好不好。”轩端着水杯,极力劝服我吞下他手里的药。
望着那黑色的药丸,我畏惧地向后缩了缩,坚定地摇头,绝对不要喝。
“不苦的,眼睛一闭就咽下去了。”他谆谆善诱,“你是医生,怎么生病还不吃药呢。”
“我不要吃药。”我耍赖,胡搅蛮缠,反正我不要吃药,宁愿打针也坚决不要吃药。
“好嘉洛,不吃药病怎么能好了。”他还是好脾气地哄我,杯里的蜜糖水已经快凉透了,可是我丝毫不为所动。
我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尽情展现病人可怜兮兮的样子。
他低叹:“真是个宝贝,好,乖宝贝,只要你吃药,我什么都答应你。”
下决心签定城下之盟。嘿嘿,诸如他每天必须打三通以上问候电话,我备考时坚决不能烦我(不能烦我的定义是不经过我的批准就不可以开口说话),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争执,他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后来考虑到人是感觉动物,一个小时很难冷静,经过他的再三申请,延长为三个小时)向我道歉之类的不平等条约都是在类似情况下缔结的。
但是今天这招不管用,反正我不要吃药,你要着急就着急吧,其实看着你为学生会换届选举的事忙的焦头烂额还得每天准时来我这里“报到”,仅仅是从话筒中听出我的声音有点嘶哑就丢下手头的工作飞奔而来。当舍管阿姨在楼下大喊“715的司嘉洛,有人找”时,望着你焦急地站在女生楼前,满满的被捧在手心里的幸福将我紧紧萦绕,那一刻,甜蜜的窝心。有人关心重视的感觉真好,比起这种快乐,感冒又算得上什么。
“真的不吃药?”他最后一次向我求证。
“不吃。”我确定,“我不吃……喂——你干嘛……”
他的左手灵巧地捏住了我的下巴,力道控制的刚刚好,即不会让我觉的疼痛,又迫使我不得不张开嘴巴。他将药片放进我嘴里,呜呜——坏人,就算是这么做,只要我坚持不吞不咽,药照样不会进我的肚里。
没想到他居然迅速地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然后低头覆上我的双唇,将嘴里的蜂蜜水哺喂给我,他的舌狡猾的探入我的嘴内,卷起停留在我口腔内的药,将它送至咽喉,让它能够随着水流一起进入我的身体。
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松开了我,我虚弱的靠着床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不置信的瞪着他,没想到轩这种平日里看上去暴正经的人,也会这么,这么Se情。
“Se情狂。”我嗔怒的斜睨他,小小声地抗议,脸涨的通红。
“要不要我接着喂你。”他似乎对我窘迫的模样甚为满意,笑眯眯地望着我,一脸小人得志的张狂。
“不劳不劳,我自己来。”我立刻把剩下的药统统吞进嘴里。
一抹轻柔的微笑不自觉的浮上唇角,甜蜜而苦涩的快乐缓缓的流过心底。没错,冷淡的我也会有那样一面,在他面前。只是,昨日往往,今日种种,匪我思存。把所又的爱恨情仇统统选定,按下删除键。希望再见面时,我可以看着你,一笑抿恩仇。
跳跃的火光中,商文柏的睡容安静而平和,呼吸声渐渐恢复平稳,也许是因为碳火的烘烤,他的脸不再苍白的可怕,阿司匹林对未经过抗生素泛滥影响的古人效果似乎更为明显。如果当初我学的是制药,说不定现在能小发一笔呢,奎宁刚刚问世时可是价比黄金的。
所以瓶里剩下的这十一片阿司匹林我得更加宝贝,既然它对我的反穿越已经无关紧要,我还是秉着物尽其用的原则,今后充分发掘它的物质价值吧。看看商文柏平素的做派就知道我这个衣食父母是个缺乏经济头脑的人,不悠着点,以后吃糠喝稀的日子长着呢。……迷迷糊糊中,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重,终于趴在他旁边睡着了。
尾鱼
一年之际在于春,草原上的清晨格外清爽宜人。我走出帐外,美美地做了个深呼吸,疲态一扫而空,清冷新鲜的空气钻进了我的每一个肺泡,神清气爽。我踱到湖边,湖面光滑如明镜,映着张狼狈不堪的脸:头发凌乱胜鸡窝,眼角耷拉如苦瓜,目光迷茫而呆滞,完全一副没睡醒的造型,脸上还有几点疑似干涸的血迹的小黑点。切!这种样子根本不能出门。我连忙掬了一捧清冽的湖水仔细地搓洗脸,湖水清冷,刚触到肌肤的瞬间,脸忍不住地向后畏缩,沁凉的水波洗涤了我身心的疲惫。
我终于自由了!我成功地逃出来了!只要永不言弃,这个世界上就一定没什么不可能。
心满意足地直起身子,就着天然的明镜,我以指为梳,细细地将长至腰际的头发编成了一条大辫子。很少有医生或医学生留这么长的头发,因为戴手术帽会很不方便。我的发质遗传自母亲,天生黑亮顺滑,无须过多保养就清爽垂顺,可是从我记事起直到十八岁,我的头发长度从未超过15公分;我嫌洗头时麻烦。
只是所谓原则不过是建立起来等待特定的人去打破,所有的坚持执着统统是纸老虎,就好像那璀璨的水晶,看着清冷神圣高不可攀,一沾手才知道是脆弱不堪。
曾经有一个在我耳边呢喃说想看我长发飘飘的样子,只为这一句话,我五年间不曾剪发;现在我的头发很长很长,并且一如我的思念还在继续疯长,而你的目光却再也不会在其上流连。
我静静地编织着我的发辫,母亲告诉过我一个人如果仪容端庄清爽,那么他(她)整个人也会随之自信从容起来。母亲做了一辈子心理医生,在省内业界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权威,我没有理由不相信专业人士的论断,何况她一直坚持这么做,无论跟父亲闹的有多满城风雨,她每天出现在人前的形象都端庄优雅的无懈可击,所以她能够在失去婚姻、失去家庭之后还是成功地保住了她钟爱一生的事业。仅凭这一点,我就该钦佩她、信任她。这个世界上多的是事业无成,家庭无望的怨妇。
收拾好自己的仪容,确信湖面上映着的这张脸虽然谈不上光彩照人,但起码维持着清爽明媚的样子,我满意地整了整衣襟,完成了今天的梳洗工作。
草原的早晨清爽养眼,牧草探头探脑地冒出了几丝绿意,草色遥看近却无。空气清新,风中清甜的味道与都市里被污染的空气不可同日而语。远处的山峦的烟雾缭绕中的水墨画,用的是渲染的笔法。湖面波光粼粼,碎金泛濯其上,明晃得竟一时看不真切;湖水澄澈而幽深,不时有几毫无戒备地游来游去。
我望着那些无忧无虑的鱼儿,默默地在心中叹息,不好意思,不速之客本不应当骚扰主人的清静,无奈腹如鼓鸣,况且帐中还有一病号急需营养的补给。鱼儿性本纯良,不如杀生成仁,助我度过难关,临死前,我会为你们唱两首赞美诗;轩一家都是基督徒,五年时间的耳濡目染,作不了弥撒,唱唱圣歌还是可以勉力为之的。
也许是甚少被外界打扰,这里的鱼也单纯的不知人心险恶,我简单的手工渔具竟然钓上了好几条鱼,鱼的体形较为瘦小,想必未污染过的清水鱼肉质也比较鲜美。
拾掇好鱼,我重新点燃火堆,不过这次是在帐外,怕烟雾熏着刚刚醒过来的商文柏。其实我很讨厌收拾鱼,我受不了鱼腥味,给鱼开膛破肚时我差点连昨晚吃的那点兔肉都吐光了。
小时侯有一次过节,向来对我脸黑黑的奶奶难得心情好,破天荒地夹了块鱼肉放进我碗里。我受宠若惊,诚惶诚恐地看着米饭上雪白的鱼肉,小心翼翼地夹到嘴里细细地品尝,不想此刻却犯了有生以来最大的错误,未烧熟的鱼有股令人难以下咽的腥味。我艰难地咀嚼着嘴里的鱼肉,强忍想吐掉的念头,幼小的我时时刻刻不忘寻机获得奶奶的疼爱,以前不论我多乖巧懂事,她都不会露出好脸色,尽管邻居们都表示羡慕她有一个好孙女。现在难得奶奶向我示好,千载难寻的良机我又怎会眼睁睁地看它溜走,所以我装出吃的分外香甜的样子,如愿以偿地在她脸上捕捉到了素来吝啬的微笑。妈妈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因为我是女孩的缘故,未能给司家传宗接代的母亲一直遭受奶奶的白眼,在这个大家庭里难以抬起头。
可惜我17岁之前的生命中,温馨的画面都是海市蜃楼,而且连这种假象都为时甚短。姑妈的一句“这鱼怎么没烧熟,一股子腥味。”就将我打进了无间道。奶奶的脸上立刻冰霜满面,阴鸷的眼神仿佛不是在看自己的亲孙女而是在看一个世仇,她狠狠的“哼”了一声,尾音拖的老长,一桌子人全都变的闷闷。母亲美丽的面庞上写满了焦灼惊慌,想开口为我辩解什么,嘴唇蠕动着终是低头默默地往嘴里扒着米饭;她跟我一样清楚,任何理由在奶奶看来都是狡辩,只会让她更加笃定我是个虚伪狡猾满口谎话的小孩。父亲照例是置身事外,仿佛是不相干的路人甲。其实记忆里在我的生命中,他似乎也只充当过这个角色,如果非要坚持说他与普通的路人甲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还为我生命最初的起源提供了一条“小蝌蚪”,导致我相貌比起花容月貌的母亲甚为逊色。
我自顾自地夹了些爱吃的糖醋茄子去去嘴里的腥气,我不想说什么为自己开脱,多说无益,反正她从来都是这么看我的,婴儿时期所有见过我的人都夸我粉雕玉琢,安静乖巧,就连当时还未产生将我视为自己女儿竞争对手的姑妈也乐意时常抱抱我。惟独我的奶奶,我的直系亲属,我身上流了她四分之一的鲜血的奶奶,说我“面有奸猾,阴气太重”。这一方面是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在作祟,另一方面,我苦笑,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不合眼缘这种说法,我的所有行为都是错的,我是个毫无是处的伪君子,这些命题在她眼里都是无庸置疑的真理。不说话在她看来恐怕也是心虚默认的同义词,无论我采取那种举动,于她眼中的意义都是证明她对我的成见的充分条件。
我的奶奶认定了我是个虚伪的人,骨子里比谁都冷漠,所以对我从来不假颜色。时光的流逝证明了她的睿智,我如她所愿的成长为一个用微笑掩饰自私冷酷的伪君子。小狐狸终是斗不过老巫婆,两个人的战争中,她是最大的赢家,尽管她最后晚景凄凉,卧在病榻被一子一女当成排球推来推去。不过关于我的论断,她还是对了;冷酷自私的我在她的灵位前可是借着眼药水扮演了最后一把孝顺孙女,可怜的奶奶我实在没办法为你落任何一滴真实的眼泪。如果说对你的死我没有任何一丝情绪波动的话,那是自欺欺人。当然,不是大快人心,我只是唏嘘,为什么像你这么“一眼将人看到底”的能人也会有穷途末路,无人问津的一天。
望着小小的墓碑,我只是觉得可笑,非常可笑,再强悍也终不过一剖黄土,人生不过尔尔。我聪明睿智的奶奶连死都不忘向我昭示哲学意义。那一年,我十四岁,刚刚升入一所名声斐然的重点高中,已经对鱼肉反感了整整七年。
蓬莱旧事
拾掇好的鱼被我分成了三分,最大的那条用来炖汤,鱼汤补血效果不逊于老母鸡,商文柏失血过多,多喝点鱼汤再好不过。铜壶里装上水,标准的水煮鱼。剩下的放到火上烤,很有技术难度的工作,与在店里吃烧烤不可同日而语,我小心翼翼地翻着鱼身,不指望能在缺盐少醋没胡椒的情况下作出什么惊天美味,只愿它不会糊成焦碳无法被肠胃吸收。烤鱼很成功,色香俱全,独独缺了味,那是我能力无法企及的范围。铜壶里的鱼汤翻滚着,带起细小的泡沫般的雪白的浪花,牛奶般的鱼汤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可惜我清楚,它仅仅是看上去很美。
神医很赏脸,缺盐少油没葱花的鱼汤也喝了个干干净净。——恩,以后可以考虑放点野菜,起码雪白的鱼汤上泛着丝丝碧绿,视觉效果会很好。烤鱼吃在嘴里味同嚼蜡,而且还有一股子腥气,我硬是皱着眉头把它吃下去了,因为我不想饿死。人的潜能总让我们惊喜不已,没有料酒辣椒葱姜遮腥添香,我居然也可以吃下一条烤得半生不熟的鱼。
商文柏休息的时候,我又抓紧时间多钓了几条鱼晒干作口粮,他给自己煎了几味草药服下后就一直盘腿坐在那里假寐。等到傍晚时分,他的唇角居然已经恢复了大半血色,真叫人又惊又喜。
我看着他,忍不住笑容满面;他好笑的乜了我一眼,径自在我旁边的岩石上坐下,不远处,我晒的鱼干正静静地享受着春晖的余热。
阳光是最神奇的魔术师,它在他的脸上镀上金芒,光彩夺目,却留不住一点温暖的痕迹。霞光漫天,不知名的动物不时发出簌簌的声音,美的近乎孤独。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我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仿佛呼吸也变的不顺畅。
下定决心打破沉默。
“那个,……你的身体我也看过了,这样我们俩扯平了,你以后不许再提什么负责任之类的话了。”
“那你应当对我负责任,不然我的清白如何向列祖列宗交代。”他故意作出一副哀怨的模样。
“你少来,要负责的话,轮也轮不到我。”我笑着避开他搭上我肩头的猪手,商文柏是半个隐士,很有些先秦遗风,对于男女之大防不甚在意。我们都笑了起来。
“知道吗?如果我真的要娶亲,我一定会娶你的。”他微笑着盯住我的眼睛。
又来了,我无力地揉揉额头,刚刚不是说的挺好的吗?怎么一下子又回到了原点。
“你们的胳膊上都有一块月牙形的胎记,你们都喜欢笑,不喜欢被别人打搅,性子还特别倔强……”
“你——是在说你的初恋情人吗?”我小小声的打断了他的遐思,后者的眼神已经飘的老远了。
“我在说我妹妹!”他对于我的Сhā话很不满意,冷眼斜睨我。
“你有妹妹吗?以前都没听你提过。”
“有。她很爱缠人,总是跟在我后面叫着‘哥哥,哥哥’,我那时候顶不愿意理她,因为我的伙伴们总是拿她笑话我。”
“她一定会很伤心的。”我喃喃的念道,被自己起的人拒绝亲近,痛苦困惑迷茫失落交织的情绪是我生命中的梦魇。
“当然,有一次,她哭的好凶,父亲气急了,狠狠地用鞭子抽我,妹妹哭的跟是在打她一样,死死挡在前面,不许父亲打我。”
“告状的是她,求情的也是她,”我失笑,“你的小妹妹还真的很可爱。”
“可爱?”商文柏不甚赞同的挑了挑眉,“我那时侯可没少因为她讨打。”
“但你还是很怀念那段日子啊,哪怕天天挨打也愿意。”
“我身上都是皮外伤,还没伤到脑子。”他不以为意地撇撇嘴,眼底的水华出奇地孩子气。我轻轻地笑了起来。
“那她现在在哪里?嫁人呢?还是……”
“不知道。也许会在天上吧。”他直直地盯着湛蓝的天空,声音低沉落寞近乎于呢喃。
我亦沉默。
半晌,我站起身拍拍他的肩膀。
“商文柏,我来做你妹妹好不好。”
认真地迎着他略有些迷茫的眼神,我微笑着,坚定地点头。
他目光如水,缓缓地在我脸上流淌。被谁这般打量我都会心生不快,下意识地进行抗拒;然而此刻,我只是坦然地与他对视,仿佛这样就能够给彼此带来温暖。
他突然“扑哧”一笑,打破了空气中微妙而安定的静谧。
“随便说说而已,这么简单的谎话你都信。”轻快的语调,漫不经心地微笑,白衣胜雪,风度翩翩的神医重新回位。
我亦微笑,表情可以骗人,眼底的忧伤和空茫却是真实不容质疑。
刚刚从他眼底流露出的绝对是心灵最深处的情绪。
只是,……既然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我又何苦打破沙锅问到底。
“商文柏,安顿下来以后帮我配点药膏。你说得对,女孩子是不能留疤的。”我看着手腕上的伤口,下定决心。既然迟早会褪,不如早点褪去。
“好。”他微微一笑,“你终于想开了。”
我无所谓的撇撇嘴。
后悔吗,为曾经的偏执?谈不上,谁没有年少轻狂,为爱痴狂的时候。这起码说明了我至少曾经年轻过。多难得啊,司嘉洛,你也曾经青春荡漾。
人生总有一些伤痛要亲身去经历,这样才会在我们的生命中留下永不磨灭的烙印。痛过了,才会记得。
不敢停留过久,我们很快又匆匆上路;对于位高权重者而言,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两个势不两立的人也会因为共同的利益而走到一起。天知道姆布桑会不会抓了我们两个送给胡狼作人情。商文柏将几种草药混在一起熬成了黑糊糊的药汁抹在祼露的皮肤上,我们的肤色顿时变成了那种紫外线长期强辐射造成的红黑色,加上好心的牧人送给我们的旧衣裳,现在我们看上去跟普通的贫苦牧民并没有什么两样。
Сhā曲
一路上,我少说话,多观察,生怕自己的中土口音和二十几年养成的生活习惯引起别人的注意,万事皆有商文柏打头阵。好在草原地广人稀,有时走上一天都难以碰上一个路人,这样子,我们居然毫无阻碍的出了关口。
望着古旧而威严的关卡渐渐被我们抛到身后,我竟有种茫然若失的惆怅。就这么结束了吗?比起今天的平静,当日的逃亡惊心动魄的仿佛一出戏,扣人心弦的不真实。
“商文柏你为什么要提议我们逃跑?”我上下打量他,笑的八卦兮兮,“说,你是不是惹了什么收拾不了的摊子,只好抬腿走人。”
“你才知道?”商文柏见招拆招,就是对被迫丢弃百宝药箱始终耿耿于怀。
我哧哧的笑了起来,为什么逃?仅仅是不想进宫?我也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我只能说起码我现在心情很好。
我想通了,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要讨好自己,如果自己都不对自己好一点,那么还会有谁会对我好。
国与国之间总有一个过渡的缓冲带,西秦和中土也不例外。这里是民族混居区,数百年的磨合已经让生活习惯、文化背景皆南辕北辙的两国人民相处甚安,无怪乎泱泱中华最终民族大统。
借住的人家夫妻两个竟是涉外婚姻,娇小瘦削的中土女主人已经高高的抬起了浑圆的肚子,健硕的丈夫脸上泛着幸福的喜悦。他们见到我们这两个外乡人喜出望外,坚持让我们住到孩子生完再走。当地有风俗,异乡人抱过的新生儿一世平安有福。难得我也可以为别人带来好运,所以毫不犹豫撺掇商文柏住下。后者本着悲天悯人的医者本性,担心过分瘦弱的孕妇分娩会遇上困难,稍示推脱便一并留下。
可惜没人领神医的情,时代还没有发展到允许男妇产科医生存在的地步。所以他被客气地请到帐外等候,只能空对着憨实的男主人焦急而兴奋的脸,徒劳的说些安慰话。本来我一闺阁女子也不允许看产妇分娩,但稳婆年事已高加上人手不够,只好降格以求之,“恩准”我帮忙打打下手。我捏捏鼻子,恩恩啊啊的应允了,虽然妇产就是我的专业,但在这种远古时代,缺乏现代医疗器械的状况下,我还是递递热毛巾、烧烧开水为妙。
分娩状况如我所料并不顺利,产妇骨盆太窄,胎儿死活下不来。瘦小的她已经近乎虚脱,惨白的脸上毫无血色。
朝阳变成落日,而后又换上繁星点点,等到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产妇的叫声已经嘶哑,只能痛苦地呻吟。
我郑重地站到帐外脸色并不比他妻子好多少的男主人面前,想必商文柏已经把情况解释给他听过了。
剖腹产已经成了最后的选择。
我很庆幸自己与商文柏之间微妙的默契,这让我觉得安心,他从不问我诸如“你怎么会接生?”之类的问题,虽然当初我提议情况危急时请他帮我忙给女主人施行手术时,他眼里明白无误地写满了惊讶,但他终是没有询问什么,而是立刻点头背上红柳条编织的藤篓去采摘必需的草药;投桃报李,我从未窥伺过他的具体身世。
这种默契不足以让我们相濡以沫,但已足以让两个旅人相互信赖。
粗壮的汉子唇角嗫嚅着,欲说还休,终于重重地点头。
生命所系,性命相托。
我想起了在医学院入学典礼上回荡在礼堂里的誓言,在那一刻我许下了为医者须恪守一生的承诺。
现在,他真的是将自己妻子和孩子的性命完全交到了我这个过路人的手里了。这是怎样的一种信任,所以,我感激。
剖腹产。
只要是手术,危险就无可避免。
何况我还没有拿到行医执照。
幸而我是个凡事认真的人,扎实的医学学习成了我最坚实的基础。没有手术刀,烈性的烧刀子浸过的猎刀在火上灼烧过后来代替。大五实习时主要就待在产科了,当时还颇为垂头丧气,因为相形于妇科,产科医生的手术风险更大,碰上难产,搞不好就是一尸两命。现在我感激当年的辛苦,它为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就了我站在手术台前的镇定。
“你确信必须把她的肚子剖开?”商文柏隐忍了许久终于郑重地开口,旁的事他可以由着我胡闹,人命关天他的道德和行医的本能可不允许他纵容我。我知道对于数千年前的古人而言,上个世纪中叶才传入我国,只有区区三百多年历史的舶来品——剖宫产术,实在是过于骇人听闻。
“如果有缩宫素或者前列腺素倒可以让她试产。”毕竟能够自然分娩是最好不过的。
上帝保佑,千万不要出现产后大出血。
什么必需的检测医疗设备也没有的情况下,她血流干了我也无能为力。
硬膜外麻醉、腰麻之类的是别想了,只希望传说中的麻沸散——曼佗罗是名不虚传。
估计麻药已经其效了,我深吸一口气,举刀开始手术。
下腹壁横切口长达14cm,希望胎儿块头不要太大,可以顺利娩出。迅速扎好大血管暂时止血,推开膀胱暴露出子宮下段,在其中间用刀切开一小口,用手指分开。站在一旁递手术器械的商文柏看的目瞪口呆,我无暇顾及,只能轻咳一声示意他集中精力。右手的拇指和左手食指一齐用力,沿切开的切口向两侧撕开子宮肌层。胎儿终于暴露在空气中了。
这个小孩还真是过于留恋母体的温暖,头位太低娩出很困难。我强自镇定了一下,快速眨了眨眼睛凝聚心神,右手小心翼翼地沿胎头与子宮切口下缘之间伸入,达胎头下方,用手指将儿头轻轻推向上方,手指及手掌将其向子宮切口处撬起,急急给商文柏使眼色。——我的刻板终于造成问题了,因为大汗淋漓,术前坚持戴的口罩(两块白布中间夹了层棉花)巴在了脸上,呼吸都觉得困难。幸亏他心志超于常人,医疗经验又丰富,很快就不点自通地向上牵拉子宮切口上缘,扩大了的子宮切口周径总算容胎儿出来了。
婴儿的啼哭声是宇宙间最美妙的天籁,我下意识地咬住下唇,居然幸福得想落泪。真没用,我在心里偷偷骂自己,这种事也值得哭。可彪悍的像头牛的男主人是真的哭了,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小心翼翼地抓着妻子的手,哭着喊着诉说着什么。
“他说以后再也不要她生孩子了。”商文柏微笑着说。
“不用猜,他老婆一定会告诉他没事,今后还要给他生更多的孩子。”我撇撇嘴,从产科医生的角度讲,孩子和产妇的生命之间,我更倾向于保全后者。
“厉害!你倒未卜先知。”他夸奖地扬扬眉毛。
这种戏码我见多了,要当母亲的女人是世界上最执着古怪的生物,她们会无视生命坚持生下属于自己和所爱的人的孩子,仿佛生命就此延续。
而我从来不觉得生命可以替代。
谁也不可以。
“她盆骨太窄,估计下次也很难自然分娩。帮她配点药吧——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怎么配,说了我也不信。”避孕措施做不好,一不小心中奖了再遇上个难产谁帮她进行剖腹产?
商文柏看了我一眼,未置可否,半晌轻轻地喟叹:“幸好他是个男孩。”
我哑然。女人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再多的恩爱也只是漂浮在海面的冰山,看似雄伟巍峨,实质呢?JUSTSOSO。可怜九死一生的产妇还柔声安慰自己涕不成声的丈夫,说要帮她生很多很多孩子,是不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也视自己为生育机器?不见儿子终不止。
不理会我的腹诽,商文柏径自去找主人夫妇商量,没想到情况一边倒,丈夫忙不迭地满口答应,并催着他即刻就配,妻子却好说歹说都不同意,让我彻底无语。天赐又凑趣,呱呱而泣,一时间人声鼎沸好不热闹。我灵机一动,从夸天赐可爱入手,诉说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她对她的丈夫和孩子有多重要,唱作俱佳,只差把全版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搬出来了,终于说动了顽固的女主人。人不可貌相,看上去性情柔和的她倔强起来也够惊人。
推不过主人的盛情相邀,我们又滞留了些时日,直到喝完小孩子的满月酒才离开。好在这个村落好象陶翁笔下的世外桃源,平日几乎不与外界接触,所以倒没有被卓嘎再次发现的危险。然而终是离的太近,虽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但日子久了肯定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本来就是过客,也到了应该离开的时候。
“许她真的爱她相公吧。”
望着自产后身体一直很虚弱的女主人,低声喟叹,我医学上将疼痛分为十二级,其中第十二级就是女人分娩时的剧痛,而五厘米长的匕首穿过掌心的疼痛才不过被划为第十等级而已。需要怎样的勇气,才足以抵挡这种生不如死的痛。
是爱吧,那个奇怪,纠缠人一生,让我们无处可逃的东西。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纯洁美好玲珑剔透如水晶的爱情,只是它们已经与我无关。
下意识地瘪瘪嘴,我抬头看天,阳光很好,是旅人心仪的天气。
自在飞花
洛城是中土的经济中心,商行店铺鳞次栉比,车水马龙行人如织,熙熙攘攘的全是热闹和艳俗;然而艳俗的温暖,艳俗的可爱。走在讨价还价,为一斤青菜可否再便宜一文钱吵的唾星四溢的妇女中间,我也不嫌她们身上廉价的脂粉香和头油的气味刺鼻,甚至隐隐觉得春天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很温暖也很舒服。
草原地广人稀,小山村宁静幽雅,本应习惯都市的喧嚣浮华的我乍见这么多人竟微微有些发怔。时光仿佛缓缓在我身上流淌,刹那间甚至误以为自己回到了从前。离西秦已有一段距离,加上目前的"逃犯"身份,想重新回到穿越点穿回二十一世纪恐怕没那么简单了。哎--这些事还是以后再考虑吧,能顺利保住小命已经该烧高香谢天谢地了。只要活着就不会绝望,我一定有办法回去的。
察觉到我眼中的依恋,在食肆用午餐时,商文柏提议就在城中找一处地方住下。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美味佳肴固然可口,天天山珍海味其营养价值还远远比不上水果和蔬菜;何况他闲云野鹤惯了,不能因为他有绅士风度,我就毫无原则地利用。做人还是厚道点的好。
最终我们还是在城郊的一处村庄落了脚。医术精湛的大夫在哪都受欢迎,不过他志不在名利,十之五六都是义诊,我很怀疑照这样下去,他会医活病人,饿死自己。好在村民淳朴,粮食和蔬菜天天匿名送到门口,都是没受过农药和化肥污染的绿色食品。我洗手做羹汤,倒颇有些洗尽铅华的味道。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人前我跟商文柏都是以兄妹相称,还因到底跟谁姓的问题争执了半天,最后我威胁他,“嘉洛”绝对不会做饭给他吃,迫于民生问题,他只好向我妥协,只是常常有人老远招呼“司大夫”时,他会忘了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我每天除了洗衣做饭料理家务外就是帮他整理采来的草药。后来看周围的小孩因为路途遥远加上家境的缘故很少有人去念私塾,从小被灌输"读书改变命运,知识成就未来"观念的我立刻又决定义务支教,十几个垂髫儿童跟在我后面咿咿呀呀的背三字经。这个架空的时代最令我满意的就是文字,不是篆文也不是繁体,清一溜的简化字明了易识。我不指望我的学生能够才名远播,成为一代大儒,因为他们的家庭还没有能力去供养一个读书人。只愿他们至少可以初识文字,不至于两眼一抹黑。这也是他们父母的希望,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好,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鲤鱼跃龙门的科举。
商文柏对我的举动没有什么异议,他甚至会抽空料理家事,好让我心无旁骛地开课授业。生活平淡而充实,我偶尔会恍惚觉得仿佛时间会就这样在朗朗的读书声中从我的指间缓慢地迅速流走,就像那春日里美丽而灵动的阳光。
我常常会在温暖的午后看着那一张张消瘦而机灵的脸蛋兀自轻笑,这样子过一辈子似乎也不错;宁静的村落,淳朴的村民,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人人安贫乐道,家家门不闭户,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是信任。而我,是被他们需要的女先生。在这方面,村民们表现出了对“文化人”的极度崇敬和尊重,德高望重的老人们见到我——一个他们本来不屑抬一下眼角的弱质女流时,也会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先生”,开头时甚至要行礼,我实在折福也消受不起,再三再四的说,他们才免去了这份大礼。
有时候,村外的人也会暮名上门求诊,商文柏更加忙碌了。好在一晃眼已到了麦香四溢的季节,我的学生们不时会请假回家帮忙,我看书房的椅子上空的位子日益增多,留下的学生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个个都惦记着家里的猪草是不是还够,索性给他们放了农忙假。都是小孩子,一听要放假,话音刚落,就撒脚丫子跑了个精光,真真个只留下腾起的尘土给我。哭笑不得。
为了维持生计,并可以有能力帮更多的穷人施行义诊,我鼓励商文柏曲线救国,多帮达官贵人看病,收受不匪的诊金。我甚至按他们的身价帮他们制定了一张价位表,该出手时就出手。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同样的物品被标上不同的价码,好象价值就会有天壤之别,本来不算优点的特制也成了皇冠上的明珠,怎么看怎么耀眼。如此一来,出诊费高的离谱反倒成了他的金字招牌,在繁华的洛城相当吃得开。这也算是变相的劫富济贫了,方法并不重要,收效才是唯一的关键。
商文柏闲暇的时候会捣鼓一些奇怪的药汁。我好奇地问了一回,答案叫我目瞪口呆,居然是伪宫红,可以给失身女子充当守宫砂的伪宫红!说来这东西也就是有机染料,溶油不溶水,虽然少见,但也不多珍贵。我唯一惊讶的是他居然会做这些!身为男子,最想要的不就是洁白的璧,守身的玉吗?
“她们不过是一时走错了而已。”商文柏小心翼翼地调理着殷红如血的药汁,面色安详而平静,风轻云淡道,“终究要给她们回头的机会。谁又能保证自己每一步都是对的。”
我怔怔地看着他温和的面容,由衷地感慨:“如果天底下的男人都有你这般的气魄,那么女人无疑都是幸福的。”
“那么你幸福吗?嘉洛。”仿佛是漫不经心,又仿佛是深思熟虑,他从灿烂的阳光中抬起明亮的眼睛,轻轻地询问。
“我——”我哑然,笑容抑不住的苦涩,幸福这个词太过奢侈,如何承受的起。
“我是顶没福气的人。”
这几天村子里很热闹,因为主人家的小姐和夫人会来祭扫祠堂。这个村子是夫人的祖产,而后作为嫁妆带进了水家。水家老爷在朝廷上是举足轻重的文臣,加上祖父辈为官数十载累下的基业,水家也算是权倾一方的豪门望族。不过,这些都与我无关,所以我只是心不在焉地听邻家的大婶崇敬中夹杂着艳慕像我描述神仙般的水家夫人,他家的小姐按照当时规矩尚未出阁时不宜抛头露面,因而遮着面纱。可照大婶的话,“光看那身段,那样子就知道是一等一的美人”。我笑着打趣照你这么一说,西施也比不上。心里头却惦记着收来的草药该拿出来晒一晒,多好的天气。大婶察觉到了我的不以为意,忿忿地嘟囔了一句“那可未必!”,转身回去做饭了,光看仙子可抵不了肚饱。
多可爱的村民,夫人和小姐的美貌仿佛是他们自己的骄傲一样,可知道人家未必稀罕。
我把该晒的草药分类码在圩围上,然后躲在槐树阴下捧着本书消磨时光。商文柏出门服务到家去了,我嘱咐他务必蹭完三餐再回来,能省点口粮是省点口粮。至于我自己,好打发,睡个觉,省顿饭。
《左氏春秋》是我大学时选修的“先秦散文欣赏”的授课老师极力推荐我们去读的一本书,现在翻翻,确实字字珠玑,读来口齿生香。一个“郑伯克段于焉”的“克”字就意味深远,令人掩卷沉思。
“小姐,你怎么躲到这来了,叫老奴好找。面纱呢——哎哟,怎么能随便摘下。”一个仆妇装扮的中年妇女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不由我分说,就在我脸上蒙上了一块面巾。拜托!我没打算去抢银行,不必打扮成阿拉伯妇女。
“你是谁?”我在书里随手夹了片树叶作签,瞪大眼睛盯着来路不明的女人。
“怎么衣服也换了。”她呐呐地皱眉,旋即惊恐地抓着我的手,“小……小姐,你没发生什么事吧。”神色甚是紧张。
我叹了口气,“我没事,如果你能放开我的手的话。”满是厚茧、龟裂粗糙的大手攥的我生疼。
她惊惶地松开手,低眉顺眼地退到一旁,“小姐,夫人怕是等急了,您还是快些儿回去吧。衣服呢,回头再换。”
就这样,她自问自答,完全没正面回答我的任何提问,西里糊涂地拉走了我这个乌龙小姐,我更绝,直到她欢天喜地地报告“小姐找到了。”水家当家主母一声“清儿”,我才勉强反应过来搞错了,她们口中的小姐是水家大小姐水柔清,而不是我所理解的对所有年轻女子的通称。
端坐在檀木椅子上的水夫人看到我微微一怔,不等她发话,我先摘下面纱,无辜地向她眨了眨眼睛。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地就被拉来了。”
夫人身边的丫鬟已经在训斥中年仆妇:“赵妈妈,怎么搞的,小姐也能认错。咱家小姐是谁都能胡乱顶替的吗?”言辞间仿佛我被误认是辱没了她家小姐。
我在心底兀自冷笑,什么东西,一条狗而已,还自鸣得意。
“怎么会弄错呢?跟夫人长的这么像,简直是活脱脱夫人年轻时的模样……”那个被唤作赵妈妈的中年仆妇一脸不置信的模样,犹自喃喃自语。蒙她的言语所赐,所有人的目光都唰唰地落到了我脸上,夫人的相貌她们烂熟于心,而且因为身份地位悬殊,不能直直地盯着死瞅;对我就不必有这些顾忌了,目光如此集中,简直要在我的脸上画坐标图,衡量每一点的差距。
“我看一点也不像,她哪能跟夫人比。”先前开口的青衣丫头挑剔地上下打量,眼子透着一股鄙夷。受不了,为什么永远都有这种人,老干些损人不利己的蠢事,好象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的智商很低一样。
我凉凉地白了她一眼,“我可不敢高攀自取其辱。既然知道弄错了,就别再浪费我的时间。”我心里头惦记着没看完的《春秋》,跟左丘明神交远胜于站在一大堆女人中间被她们评头论足。
“我倒觉着挺像。”一直饶有趣味地看着我的水夫人突然淡淡地开口了,“难怪赵妈妈会认错。”
主母发话了,众人自是纷纷附和,没决的像的人也把我俩硬往孪生姊妹里靠了。可怜青衣丫头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燥的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马屁不是那么好拍的,搞不好就回拍到马腿上,撂自己一蹶子。
“我可不觉得像。”起码年龄就摆在那儿,谁都不会觉着自己看起来老相是一种光荣。
“那是因为我老了。”夫人不以为忤地摇摇头,微笑,“连性子都有几分相似。你是哪家的闺女,年前回来时倒没见着。”
没等我应答,外间跑进一人报告说是族长来了。一干子人该回避的回避,该就位的就位,倒没顾上我。我趁乱准备溜之大吉,不想迎头就跟族长老爷爷打了个照面。
“先生也来了,也好,你也是个识文断字的书香子弟,刚好可以跟夫人多聊聊。”
族长辈分极高,按辈分算,水夫人得叫他一声“七叔公”。因而水夫人必恭必敬地按规矩向他行了个大礼。两人寒暄片刻,话题就转到了我身上。有丫鬟给我递了张凳子坐在他们下首,族长和夫人都可以算得上是我的长辈,倒也不算怠慢我。
我静静地坐在堂屋的下首听着他们的寒暄与交谈,族长不时发出爽朗喜悦的大笑,映衬着水夫人温和的笑脸,屋里的氛围舒适而温馨;窗子半开,从竹片和绵纸的间隙中溜进的阳光温暖地笼罩着我的周身;春光明媚睡觉天,我不禁微微阖上了眼睑。
“娘,我回来了。”清脆娇婉的少女的声音,黄莺出谷是个很烂俗的词,不过用在这儿却是相称。半眯的眼睛瞥见了个湖绿色的身影踏进门来,带着股春风的香气,豆蔻年华的少女,容貌清甜秀美,笑容明亮:素净着一张脸,双颊因为走的有些急了而微微泛红,浅浅的梨涡里盛载的全是青春的活力,澄澈的剪水瞳熠熠生辉,仿佛天际最亮的星星,红酥手里拈着朵淡紫色的丁香,俏生生地立在那里,人比花娇。若无料错,她就是正版的水家大小姐——水柔清,人如其名,清水般娇妍美丽的容颜。难怪那个丫鬟会觉得我被错认是对她家小姐的辱没,我不禁苦笑,同样是女人,这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少女衣觖生风,如小鸟一般扑向水夫人,在族长跟前煞住了步子,拍手叹道:“太叔公竟是在这里,我上您老家可扑了个空。”语毕,盈盈行了个大礼,族长连忙笑着唤她快快起身,她应诺着倚到水夫人身旁。清亮的目光撞上我,讶然转瞬即逝,她友好地朝我微笑,略略低下了头,我也连忙回复了个礼貌的笑容。
水夫人口上嗔怒:“野到哪去了,面纱也脱了,七叔公,我教女无方,叫您老见笑了。”眼里却是满满的笑意,哪有责备的意思。族长也是呵呵的笑,赞水大小姐好性情,大大方方有气度;水柔清没有故作谦虚地矫柔作态,浅浅一笑,接受了夸奖。我也轻轻地笑了,如此利落倒不象我印象中古代名门闺秀素有的样子。水夫人含笑:“小女拙劣失礼,司姑娘见笑了。”
我忙道:“哪里哪里,如果水小姐这般‘娴静时似姣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的大家闺秀也叫‘拙劣’的话,我这种乡野鄙民也无颜出门了。”
堂屋里的人都笑了起来。
水夫人道:“真真个七窍玲珑心的好孩子,出口就是锦绣文章。”
“惭愧惭愧!”我汗颜,“我不过粗浅识几个字罢了。”真正才思敏捷、倚马可待的人是曹雪芹。
“姐姐这也叫‘粗浅识几个字’?这末一说我干脆不敢说自己读过书了。”水柔清故意作出一副惊讶状,自己先憋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
水夫人莞尔:“你那确实也不叫读过书,这么些年了,四书不过才开了个头,《三海经》倒是挺熟。”
有仆妇进来禀报午膳的时候到了,水夫人留我一道用膳。我想“睡个觉,省顿饭”固然有利减肥,但饭局不是天天有的,有白食不吃是暴殄天物,会遭天谴的,所以泛泛地推脱了几句就顺应民意坐到了饭桌旁。
饭菜并不特别丰盛,四菜一汤,都是些素雅的菜式,唯一的荤腥是汤里的火腿,然而菜肴看上去精致,花红柳绿的很是养眼。桌上倒颇为安静,只有竹筷的交错声和汤勺的撞击声,看似大大落落的水柔清才吃相却很文雅,丝毫不闻食物的咀嚼声,一个人真正的教养全落在了他(她)的细枝末节里了。水夫人食欲不错,吃完半碗红米饭后,又舀了碗鲜笋火腿汤,并直叹饭食可口鲜美,族长听了颇为受用,一直笑容满面。
午饭后,我又陪着水家母女闲话了半晌,言谈甚欢,直至天际擦黑才谢绝水夫人的留宿,告辞回家。也许是许久不曾与人这般痛快地聊天的缘故,竟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天啦,我晒在圩子上我草药!我立刻一路狂奔,急急忙忙收拢起来,好在除了沾上些露水外,草药都还在。我轻拍自己因为兴奋而微微涨红的脸,有点得意忘形了。算了,不管了,回去倒是应该跟商文柏说说今天的经历,与这些天的平静相比,算是新奇有趣的了。
回到药庐,竟然黑灯瞎火,商文柏还没有回来。我点上油灯枯坐了一会儿,终于熬不住困回房歇息,末了总算记得给他留门,此地民风淳朴路不拾遗,我倒不怕不栓门闩。
春眠不觉晓,日上三竿才起床,我习惯性在外屋大叫“大哥,早饭喝粥还是吃饼?”呵呵,其实即使他选择后者我也会找出一大堆理由说服他改喝稀饭,因为我不会烙饼。他曾经无比哀怨地问我:“既然无论我说什么都只有一种结果,你为什么还要给我其它的选项呢?”我凉凉地白了他一眼,鄙夷道:“多一种选择你心里难道不会舒服点,你可以告诉自己,我不是非喝粥不可,我还可以选择其它的早饭,我喝粥只是因为我想喝粥。”结果他还是嘟囔着他比较想吃烧饼,气得我直想用饭勺敲他的头。
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我的回音,我意思性地敲了两下门,自从上次我无心推门而入,不小心瞄到了他的祼背之后,他就强烈要求我敲门,保守的古人啊,看看背阔肌而已,有必要一副被吃了豆腐的表情吗?无人应门,我只好自己推开,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放在原位,看到床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我肯定了他昨晚没有回家过夜,否则——以他懒惰的个性,只要可以推给我做,他有可能自己叠被子吗?无人欣赏我的厨艺,我也懒得洗锅做饭,幸好昨天吃的够饱,肚子到现在还没有闹革命。
简单的梳洗之后,又将屋子里外打扫了一通,医学生的专业病,轻微的洁癖,只有在一切都清爽整洁后才能神清气爽地做事。我满意地看着屋子,虽然不是高屋华宅,干净舒适却是一等一,刚将昨晚被露水润湿的草药拿到太阳底下放好,正准备回屋整理药材,我被一个悦耳的女声叫住了,回头一看居然是昨天刚认识的水柔清。
我略有些诧异地冲她微笑,她没有在意我淡漠的反应,兴高采烈地跑过来捉住我的手,央我陪她一起去村里逛逛,她撒娇的语气很像我中学时代的同桌,一个总是喜欢拉我陪她去这去那的女孩,写了N张“这是我最后一次让司嘉洛陪我去超市”的书面保证却一再毁约,而我居然也乐于陪着她,可惜高中毕业后她去了英国,此后联系渐廖,直至了无音讯。
我有些怅然,于是同意了水柔清的建议,天气这么好,确实适合去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五月的乡村正是麦香田垄黄的季节,家家户户都忙着在田头劳作,今年风调雨顺,家家收成都不错,男女老少脸上的笑容都满满欲溢。乡间小路上奔跑着的是给自家大人送茶水饭食的孩童,其中有不少是我的学生,他们见着我都会急急地煞住脚步,再规规居居地行一个大礼;这是件让我很无力的事,无论我好说歹说,他们都不肯省却这个礼节,我没办法向他们宣传师生关系应当是平等的,只好自我催眠把它理解成“老师好”的动作表现方式。反正被人尊重总比被人揍好吧。水柔清相当羡慕我的际遇,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那些活泼可爱的孩童,孩子们也会好奇地打量她,他们平日很少看到这么漂亮衣饰装扮的人。
“这样的生活真美妙,真想在这里过一辈子。”她在清风丽日下喟叹。
“也许你只是吃腻了山珍海味后偶尔会想念清粥小菜。”我坐在她身旁的草地上,淡淡地开口,我已经准备好接受她的反驳,因为这样泼她冷水就好象在教育以为自己已经长大的少年“你不过是个小孩子”。不想她侧头思考了片刻,居然赞同地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你得承认这里的生活很不错。”
“当然,生活中从不缺少美,我们只是缺少发现。”
“司嘉洛,你是个不乏味的人,或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她站起身来,笑语盈盈地盯着我,阳光在她乌密的秀发上折射出耀眼的金芒,很温暖。
我望着她微笑。
“如果不当你是朋友,我会在这里浪费时间吗?”
开到茶蘼
一连好几天商文柏都没有回来,古代通讯不发达就是麻烦,要是在从前,一条平安短信就可以省却我所有的担忧。
这些天清儿一直陪在我的身侧,关系进展可谓一日千里。多一个朋友就意味少一个敌人,何况难得碰到志同道合的人。她是家中的独女,上面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大哥,不过从未听她提及,想必兄妹关系也是平平。水夫人个性开明,身为名门之后的她是中土极负盛名的才女,在对水柔清的教育方面,她态度鲜明,凡事顺其自然,尽可能不让自己的独女为大家闺秀的虚名所累。也许真像她自己所说的对我一见如故,她们母女在我面前并不避讳这种在当时看来是离经叛道的言行,仿佛知道我会不以为仵一样。我欣赏聪慧而不尖锐的人,这样的人让我觉得温暖,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我的朋友。
闲时,清儿会帮我整理药材,把它们分类放好。托年轻的福,她是个很有求知欲的姑娘,会不时问东问西,相当地满足了我好为人师的虚荣心。一切都美好,除了了无消息的商文柏。我很想知道他在哪里,虽然我也知道以他的才智和能力不会出什么事,就算碰上土匪打劫,他也能和山大王结成拜把子兄弟(我曾问他随我仓皇而逃失去卓嘎王爷这个义弟是否惋惜,他答曰:义兄义弟太多,惋惜不过来。我彻底无语,这个韦小宝,我最后那一丝丝因连累别人而产生的愧疚感也烟消云散。)可是我还是心神不宁,该死的敏锐过人的厄运第六感越来越强烈,就好象生命中又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即将失去一般。清儿不知道如何安慰我,水夫人派出去探听消息的人也没有任何回报。
我的焦灼日益增长,水夫人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拉我在她们的寓所住下。我谢绝了她的好意,我害怕商文柏遇上了麻烦的事,好不容易赶回来却找不到我,只能再次离去。我突然间觉得惶恐,因为我发现自己其实对他一无所知,他的家在哪里,他还有哪些亲人,他都结识了哪些朋友,他会去什么地方,甚至他最后一次出门的目的地我都搞不清楚,以前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我需要的时候他总是站在我的身边;自私的我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他需要我的时候,我要如何出现在他面前。司嘉洛,你真的有够混蛋。
无能为力的我只能等他来找我,这一等就是近半个月;因为我的事,水夫人一行也推迟了归程。
那天傍晚天色不太好,我在水夫人和清儿的一再坚持下,勉强同意在其处住下了。夜色已深,透过微凉的碧绿的纱窗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露珠在空气中凝结的声音;月朦胧,树影婆娑,沙沙的摇曳成模糊的小小的银屑,微微的折射着白光。我等了太久终于倦了,草草洗漱完毕准备上床歇息,商文柏还没有回来,我得好好照顾自己。
迷迷糊糊刚有些困意,忽然听到丫鬟叩门的声音,一叠的脆音,语调又急又快“司姑娘司姑娘,司大夫来了。”我猛的一激灵,直直从床上坐起,翻身下地,胡乱罩了件衫子,顾不上换鞋,趿拉着双木屐就啪啦啪啦地跑到堂屋去了。来人正在跟水夫人说话,颀长修立的白色身影微微向前倾着,仿佛在仔细聆听什么。
我顾不上礼节,匆匆向水夫人点头示意后就猛的冲到来人跟前,一张口就是毫无停顿的抱怨,又急又怒:“你上哪去了?一点音讯也没有,你想吓死我吗……”说到后来,语调也哽咽了,渐渐地泣不成声,眼泪就这么簌簌地往下落,仿佛泪腺已经失控了一般。
商文柏处境尴尬,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一只手悬在半空中,讪讪地笑:“我妹妹打小就没离过我。让夫人见笑了——呃……嘉洛,不哭了,我没事的。”温润如玉的笑容一如既往。
我就这么愣愣地看着他,抽抽咽咽地止住了哭泣。
水夫人一声长叹:“可怜两个孩子,相依为命这般辛苦。”跳跃的烛光里,她的脸上全是悲悯的神色。
亲情戏码演过头了。
我讪笑着抹干眼泪,回屋收拾东西,他都已经回来了,我没道理再赖在人家的宅子里。
水柔清也被闹醒了,见我要走忙想拉住我,我谢谢她的好意还是下定决心回家,我得问清楚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换好衣服鞋子,堂屋里却只剩下一个小丫头,见我打了喏,细声细气地禀告:“司姑娘,夫人正和司大夫在书房说话,让您先等等。”语毕给我倒了碗茶。我谢过她,就端坐在堂屋的下首等待。
屋子里点了上好的熏香,蚊虫绝迹,门是半合着的,穿堂风带着初夏夜晚的清爽,屋外有不知名的虫鸣和隐隐的蛙声,寂静而温馨。我的头一低一低,这些天绷紧的神经因为商文柏安然无恙的出现而松弛下来,弦一断,困倦袭来,我很快就进入了黑甜的梦乡,梦里依稀回到过往,在我年少不知事的时候,有阳光,有微笑……
脖子一歪,重重地磕到了红木椅背上,生生震醒了我,我迷茫地揉了揉撞痛的鬓角,半晌才反应过来我还在水家老宅的堂屋里。睡的时间有点长了,腿脚麻麻的不太想动,我索性依旧懒懒地偎在椅子上,等麻劲散开了再起身。
有说话的声音从后头的屋子传过来。
“你放心,嘉洛这孩子我第一眼见了就喜欢,清儿也跟她对脾胃,俩人比姐妹还亲。我索性受她作义女,也好有个照应……倒是你,苗疆蠹虫多,凡事要小心。……”
另一个声音低低地说了些什么,男声不及女声清亮,我没听清楚他说了什么。
而后话声愈发低不可闻,脚步声却渐渐清晰起来。
我连忙闭上眼睛假寐。
寂然的寂静,只有清风吹过槐树的声音。
仿佛耳边有低低的声音:“睡得可真香。”语调很温和,我没有睁开眼,脑海中却准确无误地形成了一张温柔的笑脸。
夏夜清凉正好眠,我一定是做梦了。
醒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以为自己昨晚回到了药庐。穿嫩黄|色衫子的小丫头忽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司姑娘,你醒了。夫人吩咐了让您起床后就过去。”我这才注意到屋内的摆设不是我熟悉的旧书和养在床头的薄荷。
我笑道:“你不说,我也得过去好好谢谢夫人,这些天叨扰了,也多麻烦妹妹照应了。”
“谢夫人是应当,后半句可不敢当。这两件衣裳是夫人赏的,你换上吧。”
我连忙推辞,无功不受禄,白吃百住又岂能白拿,小丫头怎么也不允,硬是帮我换好了衣裳,而后拍着手道:“真好看!你的衣裳我没白弄脏。”我啼笑皆非,小精怪的女孩子,难怪这么用心地权我收下衣衫。她伺候我洗漱完毕又帮我理好头发,幸好只是简单的发髻,要是多了一通叮叮当当的饰物就叫人头痛了。
“替我多谢夫人了。”我叫住端着脸盆出去的黄衣丫鬟,她扭腰,抿嘴一笑,“你还是自己去谢夫人吧。”
我哑然失笑,确实是曲线救国了。
水夫人已经在堂屋上首端坐着等我了,一见我就频频颔首:“不错不错,这件天蓝的衫子果然衬你。”我没心思跟她寒暄,直接开门见山:“商文柏人呢?”出口方知不妥,只好胡乱混过去,“还是为人兄长呢,一句话不说就消失大半个月,存心给人找麻烦。”
“嘉洛。”水夫人好似丝毫没有注意到我言辞中的漏洞,“令兄留了封信给你,嘱托我务必看着你亲手拆阅。”
“他搞什么,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非要这么神秘——该不是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难以启齿吧。”我满心疑窦,小心翼翼地拆开了封口,粘得挺实的,真怕手一滑就撕破了里面的信。
洁白的毛边纸,收墨极快,上面清秀而不失隽永的字迹正是我熟悉的笔法,只是字迹有点潦草,好象写信的人很匆忙。我静下心认真地阅读,我的手开始微微地颤抖,不自主地摇头:“没可能,他一定是在逗我,太恶劣了,害得我担惊受怕这么长时间居然还敢骗我!我决不轻饶他……”
“嘉洛,司大夫没有开玩笑,他确实连夜赶去苗疆了。”水夫人拉住转身欲冲出门的我,慈祥地凝视我,“放心,我答应令兄照料你直至他回来。”
“他怎么可以这样?!起码跟我商量一下,一声不吭又跑了。”
“救命如救火,哪容得下慢慢商量……嘉洛。”水夫人到底没拉住我,也许是觉得让我亲自去验证一下比较有说服力,她没有跟上来。
我一路狂奔,不管不顾所谓的斯文人的形象,我一定要当面问个明白,什么朋友有难受伤得去苗疆寻找特效药,什么时间紧迫不能话别,统统都是骗人的,论起撒谎,我比他有经验多了,这么拙劣的借口也想糊弄我,商文柏!你等着,有的叫你好受!
药庐阒静无影,空荡荡地显得我的脚步无比沉重,我颤抖地推开一扇扇门,幻想着他正端坐在某处,看见我,脸上所有的表情肌就凝成一朵温和的微笑。每一扇掩着的门都是一个小小的宛如肥皂泡般美好的希望,门开了,泡沫也就破灭了。
我背靠在他的房门上,无力地闭上眼又慢慢地睁开。真走了,走的干净利落潇潇洒洒。书桌上有一小叠码的整整齐齐的银票,一百两一张,很大的手笔;旁边还不忘附一张纸条:好好收在身上,哥哥启上。这个混蛋,玩什么兄妹情深的破戏码。眉毛纠结成一团再缓缓舒展开,我仔细将银票收好,没钱寸步难行,无论今后我想走哪条路,孔方兄都是友非敌。
“嘉洛,你还好吧。”清儿不知何时站到了门前。
“我没事。”迅速缔结好笑容,我微含歉意,“不好意思,以后要叨扰了。”
我在所有人或艳慕或嫉妒的眼神里成为了水夫人的义女,在所有人或真挚或虚伪的祝贺声里蹋上了水家返城的马车。水夫人允诺出资去外头聘一个新的先生,从学堂的孩子们身旁带走了他们的老师。我只是沉默,沉默地面对所有的际遇,人生如梦,我还没来得及与商文柏推心置腹就已经失去了这个在异时空的第一个朋友。
明月夜
不等我瞪她,门外先传来一声凉凉的清音:“不劳施主费心,水月庵有贫尼师徒二人足矣。”紫幔的帘子撩开了,露出一张面无表情的脸。水家的书房两进两出,里头有个小套间,中间用帘子格开,彼时我们正在小套间里腻歪。
来人青衣素帽,长衫瓢飘,倘若临风而立倒还真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可惜时令不对,烈日炎炎躲在屋内尚且是一脑门子的汗,何况是长途跋涉,身上还背着个包袱。静娴师太一张脸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衣衫不用拎已经快有水往下滴了。
“鼻子倒灵,昨晚上西域的葡萄酒才进的门,今儿你就嗅过来了。”水夫人毫不客气地揣测老友的来意,皱着眉头递给她一方帕子,“汗擦一擦,别污了这一屋子的书。”
“谁都似你似的,大夏天的都不出汗。”老尼姑慢条斯理地抹着汗,帕子很快湿透了,她撇嘴,“这帕子是不是太小了点。”
“是你脸太大了。”清儿自是不会放过这个反戈一击的良机。
“不用你恭维,贫尼知道自己面子极大。”
姜是老的辣,老尼姑不动声色已将清儿噎得跺脚,连连道:“你这人。”
水夫人故意脸一板:“清儿,不得对师太无礼。”转身斜睨静娴,“老尼姑你心不清净,居然跟小姑娘一般见识。”
厉害!各打五十大板。
我笑盈盈地负手站在一旁看戏,每次这个水夫人的手帕交一来,必定是一番热闹。
静娴师太,闺名陆雨竹,当年与还是华家大小姐的华栀子并称“中土双姝”,才色艺三绝,不知迷煞多少痴情男儿心,却选择在双十年华遁入空门,从此青灯长伴。最是人间留不住,红颜辞镜花辞树,时至今日,她一张团团的圆脸上可还曾有昔日的芳华绝代。
哑儿端着半铜盆的水立在门口,看见我,咿咿呀呀地示意我过去接水,我努嘴叫她自己进来,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子,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来。哑儿天生失聪,也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加上那年年成不好被家人遗弃在路边,刚巧被师太碰上。悲天悯人的师太叹了口气就把她抱回了水月庵,央求自己的师父收留,老老尼姑也是个良善心肠,又是一声长叹,庵里便多了一个小尼姑。
小尼姑天生知礼节,不似自己的尊师这般犯戒,进门先敲门,放下东西就垂手退到一旁,与她师父不同,安安静静地没有一点声响。
师太自己从丫鬟手里接过毛巾,仔仔细细洗了把脸,从我站的角度看,她一张圆滚滚的脸映在水面上煞是好玩。我突然想起苏小妹打趣佛印和尚的一句诗“水泡葫芦,和尚印脸盆”,不由扑哧笑出声来。清儿连忙问我笑什么,我凑到她耳边,低低地说将与她听,她也咯咯的笑成一团,可怜师太眉梢还沾着水珠,一脸的茫然,兀自抬头问:“你们笑什么?”眼睛一眨,眉梢上的水珠就是一颤,我们笑的更加起劲了。
是夜繁星满天,师太心广体胖受不得热,直嚷嚷着移架湖心的凉亭。水家的园子极大,内有茂林修竹,假山活水,各色美景不一而足。我疑心它就是现在已经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苏州园林中最负盛名的一处。
湖心凉亭名曰“鱼乐”,不知是不是像游鱼般自由快乐的意思。丫鬟仆妇送上葡萄美酒和瓜果蜜饯后便自行退下,无论如何我们也得在下人面前维持良好的形象。哑儿也早早回屋念经,在纸上写道说是给师父多念几遍大悲咒,好让佛主减轻某个人不守清规的罪过。
“某人不自制,害自己的徒弟受苦。”清儿旁敲侧击,企图激起某个醉生梦死忘乎所以的人身为“一代名尼”的自觉性。
“民生各有所乐兮。”老尼姑还没喝醉,见招拆招。
“清规戒律是写在墙上给香客看的吗?你应当以身作则,行正,不令则行,行不正,虽令不止。”
“不怕不怕,哑儿是个乖徒儿。”
“和该着你就吃死了哑儿听话,哼—你等着,逮着机会我一准策反她。哼—不守清规的尼姑”清儿气得粉脸生绯,恨恨地给自己倒上一杯酒。我说葡萄美酒夜光杯,水夫人竟真差人找来了四个一色的酒杯,水家的财力由此可见一斑。
师太不发一语,自顾自的喝酒。
“无妨无妨,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我酒量不济,已有些微醺,眯着眼睛摇头晃脑。
师太不发一语,自顾自的喝酒。
我又说了几个冷笑话,平日里一定乐不可吱的师太依然寂然不语。亭中三人面面相觑,清儿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开口:“老尼姑—呃—师太,你生气了,你—真生气呢?师太。”
师太干脆捧起酒坛,咕噜咕噜地往食道里灌。
“痛快!”酒坛重重地顿在石桌上,我疑心坛底已经裂开了。
“刚刚还以为你生清儿的气了。”水夫人微笑着戛了片橘子,这个时令橘子仍嫌酸涩,却是醒酒的良物。
师太正襟危坐,还装模作样地理了理衣衫,最后神色严肃地告诉我们,有搭理我们的工夫,一坛子好酒早就进肚了,语毕得意洋洋地往嘴里塞了粒花生米。
众人先是发怔,后来一听,都憋不住大笑起来。
“扑哧”水夫人嘴里嚼烂的橘子全喷到尼姑的袈裟上了,惹的她跳起来跺着脚骂。清儿一口酒呛进了喉咙里,拍着桌子,瓜果拂了一地,酒杯也合到了我身上,我笑的直喘不过气来,自己大力拍着胸口,半晌才绝腮帮子疼。被我们的响动惊到的丫鬟一看我们这副狼狈样,也笑作一团,直到师太大叫:“还不快拿衣裳给我们换。”才忍着笑上来替我们换上干净的衣服,又叫来几个人简单地拾掇好掉在地上的瓜果。
“瓜果别丢,洗洗还能吃。”师太被人按着头套衫子仍不忘挥手嘱咐勤俭节约。
月儿在林梢,淡淡的朦胧的清辉,好似朱自清先生笔下的荷塘月色,像远处飘渺的歌声。然而星子是灿烂的。
天上群星闪烁,有如无数情人的眼睛,是永远不会孤寂的,只是有些升起得早,有些升起得迟,有些会被云霾掩没,但终必还是会发射它应有的光芒,自远古直到现在,自现在直到永远……
这是古龙在他的小说里说过的一段话,他说过的话还有很多,比如常常微笑的人往往最寂寞,又比如星星出来了,月便不再寂寞,那么人呢?
那么人呢?
忽然在这样一个微醺的夜晚想到了商文柏,朝远处最亮的星星敬一杯酒,大哥,我祝你幸福。
亭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各有各的心思;热闹是极易让人联想到孤寂的,就好象天空火树银花的烟火,绽放之后就是无边的黑暗;有人的地方就有烦恼,谁也不能远离尘嚣。
像是为了排遣摸名的惆怅,我击节而歌:“明月几时有,把酒问苍天。”五音不全自是无法比拟王菲,好在她们没听过原唱,缺少对照,因而也听的津津有味,师太还跟在后头幸福地哼哼。然后清儿也不吝惜她甜美的嗓音,一曲曲优美的小调。
“早晨夏天露啊~水多啊,嘿嘿一嘿哟,点点露水润麦苗啊。杨柳叶子青啊喽,器打七寸崩啊喽,杨柳叶子松啊喽,松又松喽,崩又崩喽,哥哥那个~杨柳叶子青啊喽。”
我乐了,这还是我小学时音乐课上学过的民歌,想不到这里也有。
听的我们如痴如醉,酒不醉人人自醉。
水夫人看着自己的女儿,微笑,又为自己斟了杯酒。
葡萄酒喝着好似碳酸饮料,度数却不低,我渐渐的酒劲上来了,伏在桌之上假寐,沁凉的石料承着我发烫的脸,毛孔反射性的一缩便又惬意地舒展开来。
师太半趴在水夫人肩头:“喂,我们这么一味地胡闹,也不怕吓着人家小姑娘。”
我听见说我,下意识地支起了耳朵。
水夫人像是朝我的方向瞟了一眼,笑着说不用杞人忧天,司老怪带大的孩子怕过什么。于是师太大笑难怪难怪,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有慧根有慧根。
我越听越糊涂,隐隐的觉着有些奇怪,刚想开口问,又不知道如何婉转地道出心头的疑窦。等我字斟句酌组织好语言,那边清儿嚷嚷着要捞月亮。
哦,天!学李白固然没错,当水鬼可就大大的不妙了。可怜我拖着沉重的身躯,踉踉跄跄地奔过去,死命拉住发酒疯的人,回头看两个老的,已经醉作一团。悲从中来,她可是你们的亲人。
作为唯一的意识尚且还有一丝清明的人,我认命地叫来下人把她们一一送回房,又吩咐一干人等善后,才放心回房歇息。
第二天日升中天我才恋恋不舍到跟周公告别,草草洗漱用膳后我匆忙赶到书房,赫然发现三个人早已各司其职,看书的看书,对帐的对帐,我预想中正鼾声喧天的名尼神色穆然地抄写着经文,一色的神清气爽,眸子清明。好象昨天醉酒的只有我一个。
哦,天!这是什么世道。
师太在水宅一小住就是好几个月,一副只要主人不开口,她就赖着身子不肯走样子。
水家母女旁敲侧击:“师太,庵里没人不行。“
师太:“破庙一间,倒掉重盖。“
哑口无言。
清儿一声冷哼,撵人而已,不信送不走这尊神。
“师太,珠米桂薪,养不起闲人。“
多伤感情的话,我暗自担心师太翻脸,果然老尼姑脸色一变,拿着木鱼就走人,哑儿不知所然,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一老一少两个身影走在微凉的秋风里好不萧索。
“清儿,太狠了。“我都看不下眼了。
“蛇打七寸狗打头,就得下狠招。“她目光炯炯,狠狠地作了个向下切的动作。我不寒而栗。
费解的是水夫人知道后居然默许。
夕阳西下,一老一小两个身影居然回来了。我愕然:“师太,可是有什么东西落下?“
结果她不搭理我,鼻孔里出气:“清丫头呢?“
热脸贴上冷ρi股,我悻悻地指了指后面,闻讯赶来的清儿一脸诧异,问了同样的问题,只是她的称谓改成了老尼姑。
“钱,拿着。珠米桂薪我也吃,我也用。“而后扬长而去,留下我们两个大眼瞪小眼。连忙把哑儿拉进书房,笔墨纸砚伺候,终于明白她们出门是化缘去了。师太在我们看来缺乏一代宗师应有的风范,洛城的老百姓可却把她当成活佛,一天就收获数百金。
叹为观止。
水夫人的态度更加耐人寻味,只是摇头:“命中注定,命中注定。“
桂子一飘香,就怎么也留不住先前软磨硬兼也逼不走的师太了,留书一封,她便施施然地离开了。
水夫人摇头:“冤孽冤孽。“
螃蟹
三进三出的宅院青砖红瓦,鹅卵石铺就的小路曲折蔓延;这就是师太口中的破庙一间——,比起佛门重地,它更像一座山间别墅:清风逐明月,晨露伴朝晖。大门已经被风雨蚀光了颜色,灰净的木板是雕琢的时光的班驳。幸而里面供奉的一干神像和院门上方的额匾注明了它的身份,尼姑庵,中土最有名气的一间尼姑庵。
有朋自远方来,烹茶以待。老尼姑依旧是笑眯眯的一团异常和气,闲闲地与水夫人话着家常;清儿照例是闲不住的,拉着我四处跑;感谢时代还没有发展到唐宋朝,她未经裹脚布摧残的一双天足甚为矫健有力。前后屋子间是小小的天井,和旁家一样有古拙而精巧的石桌石凳,这便是斋堂了;水月庵素来不留香客用斋,我疑心是当家的静娴师太懒得做饭的缘故,因而小小的天井完全可以胜任膳间的责任。后屋的东北脚是厨房,哑儿正从旁边的井里汲水烹茶。
“老尼姑倒是厉害,堵住的井也这么快找人掏空了。”清儿啧啧赞叹。
哑儿抿嘴一笑,连连摆手,这个聪明灵秀的小姑娘可以读懂别人的唇语。
“难道又是清灵子那个牛鼻子?”清儿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老天,他们俩年年玩这出戏就不嫌乏味啊。”
小尼姑点点头,也是一脸莫可奈何,用数枝在地上写道:除了他还有谁。
我云里雾里的似乎听出了一点端倪,好象是一出古代爱情戏,好象跟一个叫清灵子的道士有关,尼姑和道士,呵呵,佛道一家,无怪乎水夫人叹气道冤孽。
“也难为他了。”清儿若有所思,“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居然也肯屈尊纡贵掏井,更难得的是他这种心眼比水桶还粗的家伙竟然会注意到水井淤塞了这种小事,难得难得。”
小尼姑一脸不以为然,树枝飞快在沙地上游走:他才注意不到呢,是我留书嘱咐的。
天,敢情小尼姑把某个人氏当成免费劳工使唤了,我看着那张年轻粉嫩的笑脸,实在没法将她与老气横秋四个字联系在一起。
“也是,合该着他现在遭罪,当年要不是他玩云游四方的破把戏,你师父也不至于赌气绞了一头青丝,啧啧,多好的头发,传说长达七尺,宛如云影。”清儿脸上写满了惋惜,只是我不清楚是为师太的出家多一点,还是为那头传说中的秀发多一点。
老式的爱情故事,年少轻狂时,我们的自以为是总让我们错过不该错过的人,总是以为我们不可能错过,总是认定那个人一定回会在原地等待,殊不知没有谁注定了就是谁的,他(她)也会转身离开。等到幡然醒悟时,人生早已翻开了新的篇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惘然。
“尘缘未了,何不还俗?”年年避着不见也不是个办法。
“你自己去问老尼姑,佛主都猜不透她的心思。”清儿鄙夷,“年年都这么吊着好象不把他放在心上,去年老道士生病没来,又急得跟什么似的,死要面子不肯央我娘派人去找,一天到晚像幽魂一样在人面前晃来晃去,地都被她磨平了一层。然后牛鼻子派人上门送信,说明原由叫她勿念,她又跳起脚来骂说鬼才念他,气冲冲地就跑会尼姑庵了。”
我忍俊不禁,想不到还有这么一段曲折往事。
不知道原因吗?谁都知道。
连着几个月避而不见,大可以一直住下去,直到她回庵;然而他终究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从不曾放弃云游。水月庵之于他,更像每年固定要住的避暑山庄,不是归人,只是过客;再好,也不是一辈子。
聪明的她们,如何不知道,所以宁可不见。所以在言辞上刻意营造出她占优势的假象。
“我说今儿的茶怎么味道不对呢,原来换井水煎了。”清儿闲闲地拨着碗盖,不怀好意。我偷偷在旁窥伺主角的表情,不愧是一代名尼,圆滚滚的脸上波澜不惊。
“想来是佛主看我们师徒艰辛,特意扶持。”
“我们也挺艰辛,怎么不见佛主大发慈悲。”
“因为你不是有缘人。”老尼姑煞有介事,突然对我眨眨眼,“这位施主,倒有几分慧根。”
“我?”我诧异地指着自己的鼻子,啼笑皆非,怎么又扯上我了,难道?我忽然紧张兴奋云涌,穿越文不是一直告诉我们,高僧名士的指引是我们反穿越成功的关键吗。
“对,你跟我来。”她莞尔,笑容倒真有几分风轻云淡,事事皆在掌握中的味道。于是我稀里糊涂地跟着她穿过走廊,我想到了当日穿越前所走的布达拉宫的长廊,激动地腿都直哆嗦。忽而又有些惆怅,就这么走了吗,不留下任何痕迹。
我恍恍惚惚地踏过门槛,险些被高高的门槛绊倒。
静娴师太捧着一本黄绸裹着的书站在我面前,长长地叹气:“总算是物归原主了。”
我下意识地咬住下唇,强自压住心中翻滚的情绪:“请问师太,我什么时候可以走。”
她怔怔不语,目光直直地盯着前方,眼神却并不是聚焦在我身上,而是仿佛透过我看到了遥远的过去或者未来。轻柔的宛如百合花瓣的笑容悄悄地在她的唇角绽开,眸子中也渐渐凝成不易为人察觉的悸动,她整个人仿佛满身沾上月亮的光华,荧荧发亮。这一刻我几乎疑心她是美丽的了。
不知是什么惊动了她,那满身的月华突然消失不见,金石相击的瞬间,她的脸又恢复为平淡,叫我无法确定刚刚的风华绝代只是光和影完美投射的效果。
“这要看你何时想走,记住,不必太执着,过去了就过去了。”她又重重地叹了口气,怜惜地摸了摸我的头发,同样的表情我也在水夫人脸上看过。我隐约有些惶惑了,想开口问些什么,她已经摆手示意我出去,我只好咽下疑窦,轻轻地离开了。
秋高气爽蟹子肥,正是吃蟹好时节。
膘肥体大的蟹子上笼一蒸,浇上姜汁,蘸点老陈醋,呵,无上的美味。
水月庵前的溪流是红袍将军们横行的地方,我们没理由不自给自足。师太借口佛门中人不可杀生,缩在庵里念大悲咒,为即将祭祀五脏庙的超度。小尼姑是真正的修行人,对我们的草菅生灵的行径自是一声长叹,[奇][书][网]不过她倒并不反对帮我们洗锅烧水,劈柴切姜。
准备好器具,挑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奔蟹去也。
没有和硬壳虫短兵相接的勇气,还是乖乖地在岸边钓蟹的为妙。上饵料,抛线,待蟹上钩。
白云朵朵天上飘,波光粼粼手下摇,真是个美妙的艳阳天。
“你们可知老尼姑为什么不肯来钓蟹?”水夫人突然转头,笑语盈盈。
“不是说,不杀生嘛。”我盯着水面的悬线,好象有点绷直了,唉,又松了,早知如此,不如刚才就收线。
“你信她胡扯,我保证她呆会儿吃的时候绝对不会提什么杀生!她不过是小时侯被蟹子夹过而已。”水夫人毫不留情地抖落莫逆之交的糗事。清儿果然大笑起来,可怜的师太,又被她抓到一个可以大肆嘲笑的资本了。
我也笑了起来,想不到师太胆子这么小。
她给我的书我一开始以为是反穿越指导书,仔细研读后却发现不象,再细细一看,竟隐隐觉得是一本族谱,吾昏,难不成有这么多人穿过来了,我得自己寻找这其中的奥妙,然后一并回去?我试图从她口中得到更多的信息,她却缄默了,直说不可与人语。
“嘉洛,发什么呆呢,看,你的饵都被吃光了。”清儿嫌她那边蟹子少,愣是挤到我旁边,其实蟹子很多,只是都被她的大呼小叫吓跑了。
“没什么。”我掩饰地笑笑,重新换上饵料,迟疑了片刻,试探地开口:“清儿,你知道商成是谁吗?”书上面提到过这个人。
“商成?”她漫不经心地摇摇头,“没听过,不对,”她皱眉,“这名字听着有点熟,你让我想想……天,动了动了——好大的蟹!娘——你快来帮忙。”
被拉上岸的大依然耀武扬威。气势凶凶地盯着扰其清眠的我们,巨螯威胁地挥舞着,眼睛一鼓一鼓的。
水夫人过来一看,笑逐言开。
“呵!真是好大一只。”
她望着畏葸不前的我们,笑骂道:“胆小鬼。”
清儿不服气地嘟着嘴:“真的好大嘛。”
水夫人笑着摇头,挽起袖子。我心中一动,“我来吧。”她挥手示意我退后,轻巧地捏住了蟹背,大螃蟹徒劳地挥舞着两只大矸,奋力挣扎,终是无果。
她把它丢进竹篓时,似乎已经放弃的螃蟹忽然反戈一击,夹住了她的手,她一声痛呼,猛地甩手,螃蟹重重地摔在了篓的内壁上,吐出几个泡泡。水夫人的食指上夹出了一个小红点,放进水里洗了洗,她用帕子擦干水,笑道:“这硬壳虫倒阴,冷不丁的就是一口。”
“娘,您先歇着,我一定多钓两只给你报仇雪恨,嘉洛你也一起来。”清儿不由分说,拽着我就走。我抗议无效,只好对水夫人无奈地笑笑,后者也微笑着点点头。
人生由无数个偶然组成,极小的一件事就可以改变命运的轨迹,如果当时我不曾走开,或许出于本能,我会做一些事,而这些简单的事或许就足以让我,让水夫人,让清儿,让很多知道不知道的人的命运发生扭转。
然而我终究是走开了,于是命运朝着另一个方向马不停歇地运行。
鬓白红颜末
大获全胜,清儿在报仇雪恨的信念的指引下,愈战愈勇,一口气钓了近十只螃蟹,我略微逊色,但也有七只入帐。眼看日过山头天已昏,不免腹中饥肠辘辘,于是鸣金收兵,重返水月庵。静娴师太早就翘首以待,连寒暄客套都免了,直接从我和清儿手里接过竹蒌送进厨房,洗刷绑扎上锅蒸,一气呵成,我疑惑,她怎么不怕螃蟹螯了。话刚问出口,她就是一声尖叫,迅速撤离厨房。我天,她刚刚是被谗虫勾得忘了自己怕螃蟹。
陈醋老姜早已备下,一桌子热热闹闹的吃。哑儿不肯破戒,在一旁默默诵经。
清儿一手抓着蟹子,斜睨吃得不亦乐乎的师太,似提醒又似威胁:“杀生会下地狱的。”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阿弥陀佛。”被指的某人继续脸不红气不喘地吃蟹。
“荤的速的哪分那么清楚,古人不是说腐草化萤吗,我以前跟家兄在西域行医时还听说那里有个教派信奉鹅是由树脂化来的,所以他们斋月里也可吃鹅。”我细细地剔出蟹肉,这世间万物不就是那几十种元素组成的吗。
老尼姑大喜,忙说我有慧根,啖食地更欢。
“这倒听着新鲜。”清儿冷笑,“看来静娴师太这酒肉尼姑是做的有理有据了。”
“所以要你平日多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你看看人家,同样是小姑娘,见识多广阔。”
“唉唉唉——跟我可没关系。”我急忙撇清,别一不小心,战火就蔓延到了我身上。
“都吃吧,蟹子都堵不住嘴。”水夫人阻止两人进一步的唇枪舌剑。
“就是就是,凉了就不好了。”我也附和。
“真真个学舌的八哥儿。”清儿噗嗤一笑,气的我龇牙咧嘴,直想拿手里满蟹黄的蟹子抹她的脸。一想螃蟹老贵,《红楼梦》里说一顿的螃蟹宴就够庄户人家吃一年,想必搁这儿也差不离。于是终于忍住了。
吃吃闹闹到大晚才散,因为螃蟹性凉,个人又喝了点烧酒暖胃,餐后稍微活动了一下才各自回房。入睡时已经月升中天,倦急无眠,纷繁的思绪汹涌而至,搅得我到天擦亮才迷迷糊糊地睡下。梦里也极不安稳。
晌午才恹恹地起身,用冷水洗了把脸,强打起精神。佛堂里,清儿正在和师太下棋,某个为老不尊的名尼意图悔棋被鄙夷,我笑着摇头,得道的名尼哦。
“夫人呢。”虽然被收作义女,大前年我终究不习惯称她为娘,总觉得这是将他人的宝物窃据己有。
“还没出来呢,估计昨天太累了。——你的马明明放这里的,又想反悔,没门!”
哑儿端来了粥,青瓷碗里雪白的粥上一小撮雪里蕻,墨绿的色调煞是养眼。我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吹着吃,白粥绵软香甜入口即化,小菜清爽可口,哑儿将来还俗可以考虑开一家粥铺。
“都在啊。就我起的最晚了。”水夫人微笑着走了进来。
“恩——刚刚嘉洛还问到你了。——娘!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我从碗边抬起头,惊讶地发现水夫人气色极差,面容憔悴,眼里暗淡无光;眼睛周围是青黛色的黑眼圈,又浓又大。
“些是昨晚上没睡好,没关系,活动活动开了再好好睡一觉就不打紧了。”水夫人的话宽慰了我们,于是大家下棋的下棋,喝粥的喝粥,哑儿也帮她盛了碗,可惜她胃口不佳只吃了几口。
连着几天都精神不济,我们都当是感染了风寒加吃坏了肚子。水夫人还笑着说,那些被她吃下肚的螃蟹不甘心,还再闹哩。一屋子的人都笑了。静娴师太素来贪食,自然长备调节消化的药,于是拿来安分吃着,却无多少起色,然而我们依旧没有放在心下,我们的注意力都被蒸桂花糕吸引了,连水夫人自己都端了个小凳坐在一旁看我们摇桂花。
直到桂花糕蒸好的那晚,我端了几块送到她房里发现她已经烧得说话都艰难了,我才意识到不妥。
差人下山寻大夫送上山来,老郎中一看是尼姑庵,掉头就想走,我们好说歹说答应多付诊金他也不肯施药救人,后来听说病人是水夫人才肯进庙,开方子抓药,大夫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说是偶感风寒,外感内虚所致。我又亲自下山去买药,师太和清儿都走不开,旁人我又实在不放心,干脆自己亲自走一趟。洛城虽然繁华,但比起现在毕竟不可同日而语,正经商铺早已关门打佯,热闹的夜市多是些鸡鸣狗盗的勾当,我急着寻药铺,打着水家的金字招牌总算配全一干药物,打着呵欠回去煎药,哑儿帮我打下手。
喝了药,水夫人睡下,下午醒来的时候气色似乎好点了,忙得人仰马翻的我们倍感欣慰。
没开心几个时辰,天黑的时候,她又开始发烧,意识到情况大大不妙,连夜差人把她送下山,老尼姑也一把锁锁上了院门,跟着来到水宅。
一向静谧的水宅开始喧闹起来,各路大夫进进出出眉头紧蹙商讨会诊,一方方的药单传下来,药炉下的火苗不熄,整个后花园弥漫着中药的呛人气息,熏得人头昏脑胀心头惶惶,连傲然的金菊都无精打采。我这才知道她被蟹子夹后伤口没处理干净,因而发生感染,耽搁这么久,已经转为败血症。可是我只能在旁边看,如果商文柏在就好了。
清儿几乎是在一夜间长大,勇敢地分担起母亲肩头沉甸甸的负担,各处的帐册一份份地呈上来要看要批示,家里鸡毛蒜皮的事要一一处理;水家的中央高度集权式管理让其少了人心不齐后院起火的忧患,也让众人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凡事都习惯听水夫人的指示,主心骨一倒全乱套。不在其位不谋其事,名不正言不顺的我只能在暗地里帮清儿出出主意,在她无暇分身时代她陪伴在她母亲榻旁。
人仰马翻之际,往京城水老爷处的信件送了出去,碧云天,黄叶地,尺素间尽是伤心事。答答的马蹄重重地踏在我们的心上;久病不见起色,水夫人已经坦然地作好了大限的准备。
自古逢秋悲寂寥,红颜辞镜只夕昭。曾经的风华绝代只剩下茕茕孑立的一抹病影,颧骨高高地耸起,深深凹陷的双颊病态的嫣红,脸色蜡黄蜡黄;然而她在微笑,对风尘仆仆眼角湿润的丈夫轻柔地微笑。水家大少爷的名同人终于对上了号,高且瘦的男子依稀是《雷雨》中周萍的模样,站在角落里,一脸灰暗,看不出是喜是哀。
水太傅嘴巴嗫嚅,颤抖了半晌只是无语流泪;他是标准的儒生装扮,与其说他像中央高层,不如说他更像一位开馆授业的先生,在我看来,这样的男子只能是堪堪不辱没水夫人而已,匹配的距离相差太远,可是他们是珠联璧合的典范,人人交相赞叹的夫妻,是我的眼光素来不准。我一向觉得当众垂泪是一件很丢人的事,何况是个男人,而此刻我只是心酸懊恼,恨自己无力扭转这悲伤的一切。
低低的呜咽声中,水夫人的遗言低沉而有力,她一向是这样的女子,勇敢淡定,即便是在此刻也仿佛大限已到的人只是不相干的陌生人。她已到了弥留之际,回光返照的她就像是即将熄灭的火焰,燃烧着最后的能量。她细细地叮嘱了身后事,各处的生意,可信赖的人手,哪些生意要尽快脱手,哪些是祖业一定要设法留住;水太傅是标准的读书人,只识诸子,与孔方兄交情甚浅,水家的大小事物一向由水夫人打理。
水至稀在其父的催促下来到她跟前,我偷偷地打量这个书生模样的男子,大而无神的眼睛,晦暗的脸色,强烈的逆光让他的面孔模糊不清,高且瘦的身量似乎承载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负担,背被压得微微有些驼。
水夫人瘦骨嶙峋的手负在他的手背上,目光如水,缓缓在他脸上流淌,他别扭地将眼睛转往别处。
“至稀,”她停顿了一会儿,像是在积聚气力又像是在斟酌词句,“我没有代你娘照顾好你,这本应当是我应该做的。……幸亏你是个懂事的好孩子,这些年来一直是你在代我照顾你父亲。你做的很好,比我预想的更加好,水家的事务交管到你手中我很放心。你是长男,家里的顶梁柱,一定要支撑起水家上下数千号人,……无论今后发生什么事,你一定要记住,你首先是水家的嫡子长孙!至稀,你一定要记住。——清儿,嘉洛,你们过来。”
她费力抓住我们的手叠放在一起,水至稀惊惶着想挣脱,我忙紧紧握住,就算是强迫,也不能让他躲开。
“她们都是你的妹妹,答应我,今后要好好照应她们。清儿,嘉洛,你们要孝敬父亲,尊重兄长。”
水至稀沉默了半晌,终于缓缓点头,清癯瘦削的头颅仿佛有千斤重。
我的心中一声低叹,精明睿智者如水夫人到最后也只能以这种方式托孤。我无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而清儿变成泼出去的水之前却必须在他的照应下生活好几年。所以即便是强迫,即使是心头不安,软硬兼施也要让他承诺。突然有点愧疚,凭什么要让他承受这些,毫无益处的累赘。仅仅是吃定了他的怯懦?
“清儿,嘉洛”她叫住我们,目光却对着她的丈夫,微微蕴着歉意,“我有几句话要对女儿说。”
“你们娘儿三个好好说说吧。”水太傅点点头,挥手示意大家退下,善解人意地掩上了门。
我和清儿迷惑得对望了一眼,不明白有什么话甚至不能当着清儿的爹,我的义父的面说,回头见她微微阖着眼睑,仿佛在挣扎着积蓄最后的力气,不由鼻间一酸,几欲潸然,清儿的泪已经簌簌地落下,泣不成声“娘……”。水夫人睁开眼,久久地凝视我,温柔地像是在看一件易碎的瓷娃娃。她轻轻叹了口气,笑容苦涩:“见着令兄代我说声抱歉,我没能够照顾好你,……嘉洛,好孩子,今后就要靠你自己了,你跟清儿一定要相互扶持,若有什么难处就去找静娴师太,她会帮你们的。——清儿,以后娘不在了,你要处处小心,凡事要和嘉洛商量着办。”我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拼命地点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答应我,今后你们就是亲姐妹。”她将我们的手握进掌心,强自坐起身来,脸憋的通红,“一定要照顾好你们的父亲,这一生我做的不够,只能求你们弥补为娘的不足了。”我和清儿都哭得哽咽,只是点头,惟有这样,她才能走的安心。
一切都交代妥当,她疲倦地闭上了眼,挥手示意我们离开。
秋天的阳光透过窗子上裱糊的绵纸在她脸上打出了一层薄薄的光晕,她的面孔模糊而清晰,阳光忽略了她病态的容颜,光和影的恰到好处只突显出了苍白而安静的美丽。轻柔如栀子花瓣的微笑静静的停驻在她的唇角,安详得仿佛晚间的清风拂过。
我小心翼翼地退出去,清儿也被我拉走了。不想打扰她正沉浸的美好回忆,浮现在她脑海中的会是什么?她绚烂的青春年华还是她曾经的爱人,这一切已经并不重要,我所知道的是她最后的时光里记得是过往的美丽。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永别了,我的老师,我的母亲。愿您在另一个世界安好,愿您的苦心不是枉然。
葬礼没有如她自己所愿的那样诸事从俭;越是身份尊贵,就越身不由己。水夫人的葬礼几乎轰动全城,整个洛城一片悲伤的愁色,这个极具传奇色彩的美丽女子,这个中土最负盛名的才女——花栀子,这个盛世豪门的当家主母——水夫人,微笑着为满地黄花堆积。凉风起处,木叶纷纷。
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无法摆脱这种悲伤惆怅的心境,命运的无常让我绝望。冬天的寒冷让我沉默,从开始到现在,马不停蹄地忧伤。
李代桃僵
十一月初,圣旨到,追封水夫人为一品诰命夫人,皇恩浩荡。
十一月中,金銮殿,加封水太傅为护国公兼内阁大学士,天降恩泽。
十一月底,朝堂上,水太傅告老还乡,一夜白头,谢主隆恩。
水家各处商铺捐与朝廷,以解北方雪暴灾民的衣食之忧。灾民感恩泣零,解职归隐的水太傅被各处奉为“义公”。
奴仆三千散尽,繁华灰飞湮灭。
是盛极必衰还是水夫人的逝去带走了水家最后的福祗,眼看它起高楼,眼看它宴宾客,眼看它楼塌了。人生无常,世事沧桑,后来即使我身处高位,恩宠无边,依然惶恐;原来权力是如此可怕,我们所有的挣扎努力在它面前都只是可笑的孩童的游戏。
我坐在去马车中,车辙扭动的啧啧声将旅途拉的无比漫长,漫长得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这莫名其妙的旅程。
马车的终点站是京城。
“水小姐,我们还有两天的时间就到了。”仆妇以为我不耐烦了,善意地提醒。
不,我不急,我宁愿马车永远都在途中。
哦,我现在的身份是水家小姐——水柔清。
真正的清儿,你在水月庵还好吗。想必师太和哑儿会好好照应你们呣子,比我更好的照应。
“清儿,我想你有话对我说。”我放下手中《诗经》,终于无法漠视一直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水柔清的存在。
“嘉洛,有件事,我想……我应该告诉你。”
“恩。”我作了个继续的手势,示意她说下去。终于坦白了,从跟她父亲去京城领一品诰命夫人的封赏,回来后就一直心神不宁。
“我想……我想你可能要当姨妈了。”
虽然已经隐约察觉;她近几个月都没有问丫鬟要过布,她自京城回来后就常一个人发呆,她忽喜忽悲,她的眼眸清亮有如春风拂面;可自秋天过后,局势陡变,水太傅被迫辞官,水家乱得人仰马翻,她的所有不寻常相形之下都只是小女儿心事不足为奇,入了我的眼却不曾深入心间,更没有好好想过究竟。所以我还是狠狠吃了一惊,不曾想事情已经到了覆水难收的这一步。
“你肯定吗?”我心存侥幸,孩子是我们现在无力承受的昂贵礼物。
“不知道。你哥哥不是神医吗,要不你帮我把把脉。”
我挥开她伸到我面前的纤纤玉腕,“屈原的儿子就一定会作诗吗?”没有检验科的医生在,我哪知道她肚子里是否孕育着胚胎。
“清儿,我想你比我更清楚,这个孩子意味着什么。”自水家中落,水老爷一病不起,曾经答应过要照应我们的水大少将他妹妹视为翻盘的最后赌本,坚决要求清儿进宫选秀,妄图通过裙带关系一步登天。我不知道他是向来就傻还是被风云谲诈弄懵了脑子,皇帝这般煞费苦心地铲平了水家的势力,又岂容他如此轻易地翻身。可是一意孤行的当家人听不进任何劝阻,甚至不理会其妹尚热孝在身,姿态强硬地安排起清儿进宫的事宜。
“本来很无所谓的,就是我进宫检查身体会比较麻烦。哎,你说,我贿赂御医可行性有几成?”
“令尊告病前连贿赂都不必,今日就是黄金十万都枉然。”久在官场混迹的人岂会嗅不出圣上举动的气味,自水太傅归隐后,门可罗雀就可看出,这个世界上不识时物的傻瓜几乎没有。哪个御医会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帮这个罪臣之女犯欺君之罪?
“黄金十万?姐姐你就别逗我了,时至今日,我能拿出十金还得看命数。”自家道中落后,掌管财务的水少爷之妾连我们这两房的例银也免了,好在我们平日也没什么用度(丫鬟由我充当),还能勉强维持。其实就算坚持不下来也要坚持,父病母亡,又能找谁去诉苦。
“所以不要想了,根本没可能。”我双手一摊,“几个月呢?”
“应该有近三个月了。”她踌躇,报出了个让我心惊肉跳的数字。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偶然,好多夫妻不是成亲好几年才有的孩子吗,我应该没那么凑巧,可都过去这么久了……”
“现在说这些没意思,当务之急是找个大夫。”我从不做任何假设,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唉,古代为何没有试孕棒。
“这件事交给我,最不济就是把孩子生下来。”彼时没有梦幻式无痛人流,三个月的胚胎还是等它发育成熟生下来的好。
“嘉洛!”她欣喜得抱住我,“我就知道你最好,我就知道你不会逼我把孩子弄掉。”
“我不想一尸两命。”我喟然,狐疑,“坦白说,你是不是故意到现在才说,如果是第一个月我捆着你也要逼你弄掉。”
“嘉洛,我很想留下这个孩子。”
“那得看情况,有的时候,你眼里的好才是最大的残忍。”我费力地以掌撑额,叹息,养孩子毕竟不同于养小猫小狗。
“想也是白想,还是先找个大夫吧。”我叹气,怎么就这么祸不单行呢。
洛城的一家客栈,店面虽小,收拾的倒颇为整洁,加上老板和气,价钱公道,环境还算得上幽静,每年庙会时也是旅客往来,络绎不绝。只是此时还没到旺季,店里吃茶打尖的多,住宿的客人却少。就像刚才那对年轻的夫妻吧,价钱已经给他们最优惠的了,那位笑起来一脸和气,身子骨比大姑娘还苗条的公子还是坚持只住一天。要不是人家少夫人一口一个“掌柜的发财啊”,糯糯的江南口音绵软动听,隔着面纱还能隐约看到甜甜的笑容,客栈老板圆滚滚的胖脸上怕是连一丝笑也不肯多给了。
一天也是一天,掌柜的迅速拟订了详细的敛财计划,上好的龙井备着,上好的檀香熏着,还不信捞不到银子。小两口穿的虽俭朴,可身上那股雍容的气度是瞒不过掌柜的这双阅人无数的法眼的,不是真正的大家子弟是撑不起这种气势的。何况旁的不说,单是那位夫人头上的那根簪子,样子古拙,却是实打实的珠钗,那珍珠,那花纹,是街上店里卖的死鱼眼睛绝对不能比的。哼哼,小两口出门在外想财不外露,可是再小心仔细也甭想骗过掌柜的这双眼,没这点功力,他赵大掌柜还怎么在洛城这一亩三分地上混
如意算盘刚打了一半,麻烦就来了。住下不到半个时辰,年轻的夫人嚷着头晕,少年公子六神无主,还是小二帮忙请来的大夫。掌柜的寻思着他们还没用过店里的饭菜,肯定跟自己没甚干系,心里也就不那么七上八下的了。老郎中一把美髯,白须飘飘,颇有些仙风道骨。这小子聪明,把名医请来了,到时候结帐,更加方便多敲一笔。郎中一看,忙说“恭喜”,原来少妇已经怀有身孕。这下子可好,公子是连一天也不肯呆了,直嚷嚷要立刻启程回家。掌柜的劝说无效,张罗着替他们雇车马,计划从中把夫妻俩的住宿费给赚回来。可是公子却谢绝了他的“好意”,解释说自己有朋友刚好今天返回家乡,熟人结伴同行,稳妥又方便。好在他没有计较今天的房钱,爽快地付了帐,还大大方方地赏了小二半吊钱,喜滋滋地走了。
掌柜的看着嘴巴都合不拢的小二,郁闷的想在他头上敲几个包出气;半吊钱可是能买只天香楼的烧鸡的。
可惜了刚买回来的茶叶檀香,出去跑腿的伙计为难的告诉自己的老板,人家店里不肯退。掌柜的咬咬牙,一跺脚,痛下决心:自己用!心还是一颤一颤抽着疼。
奇迹如果随随便便就发生,那么也不足以称为奇迹。
我偷偷请回的大夫肯定地断言,清儿已经有两个多月的身孕。幸而她身形纤细加上时值冬令,棉衣掩饰的很好。
消息要严密封锁,我是借上香之名将清儿带出,乔装打扮之后,把她暂且安置在客栈的房间里;然后找来大夫,让其给遮着面纱的清儿把脉。所以只要我们作足功课,应当可以瞒天过海。
可是肚里的孩子还不能理解我们这两个可怜女人的苦楚。眼看天是一天天的转暖,再借口畏寒也不能继续披着皮大衣遮掩,肚子又渐渐大起来。我出面,请求水至稀允许我陪同清儿去庙里为水夫人还愿。彼时水老爷已经缠绵病榻,风雨飘摇的水家由他并不宽厚的肩膀勉力支撑。
“今非昔比,现在时世艰辛,哪来的空闲银子作法事?”小红尖酸地推门而入,不知她第几感觉给她这样的误会,她总怀疑我对水至稀另有企图,常常我前脚刚进,她就忙不迭地后脚跟上。
我不语,冷眼看水少眉头紧蹙。
说起这个小红,不知诸位可还记得当初那位对我嗤之以鼻,冷嘲热讽的青衣女,正是此姝。她原是水至稀的远房表妹,父母双亡后投奔水家,侍奉在水少身旁,后来就成了侍妾。因为水少尚未正式娶妻,她又颇得宠爱,很有些恃宠成骄的张狂劲。水夫人在时,也许终究是对水至稀心存歉意,顺带着对她也另眼相看,加上她确实有几分财务上的天赋,便让她管几处帐务。而今水夫人嫁鹤西去,她就顺理成章地接管了财政大权。细说来,她也算有情有义,对她丈夫可谓忠心耿耿,水少的其他姬妾大多树倒弥猢散,她却毫无怨言地留了下来。但如果她不这样刻薄我和水柔清这两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弱女子,我会对她评价更高些。
相较于她的泼辣,水至稀可以称为懦弱,眉头皱了半晌,却一言不发。
“我与兄长商议事宜,你是什么身份?岂容你在此放肆!”清儿脸一板,适时拿出了大小姐的威严,她一向就与小红不甚对盘。
“你!——”小红气得声音颤抖,虽然得宠,但侍妾是三分妻,七分婢,比一般的妾氏还不如,照理说,确实没有Сhā言的资格。
“好了,闹什么闹,别生生叫人瞧笑话!”水至稀厌烦地一摆手,“小红,你先出去瞧瞧给爹熬的药怎么样了,是时候吃药了。”
小红唱了个喏,退下,低垂的眼睑掩不住里头的愤愤。
“你们也别闹了。”门刚阖上,他就疲惫地塌下了身子,“我知道你在家里心里不痛快,但事情一遭接着一遭,父亲的身体又不见起色,这个时候,你还避出去?是不是嫌不够乱!”最后几句话声音虽低沉,里头的意味却不容置喙。
“大哥,你误会了,我俩没有添乱的意思。只是母亲在世时确有静心修行的意思,临终际还叮嘱清儿出阁前一定要帮她完成此念。原本我们是想守完热孝后,再完成母亲的遗愿,可是既然兄长坚持要送清儿参加今年的入宫选秀,宫门深深,何时又是出头日,到时候恐怕再没机会完成母亲的遗愿了。”
“就不能再缓些日子?”水至稀面容微耸,迟疑片刻,“等到方方面面的事情打理妥当,我再筹措出足够的银子……”
“大哥,清儿是代母修行,水月庵的静娴师太又是母亲生前的挚友,用不着多少银子的。”我急忙说。拜托,我们是不介意等,可她肚里的孩子等不及,小腹已经微微隆起,再拖下去,必将成为轰动一时的丑闻。
水少爷并没有看我,眼睛依旧盯着清儿。
许久,叹了口气,去吧,随你们闹去。
好吧,我们就硬着头皮闹到底。
曲终人散尽
静娴师太是何许人也,才一打眼,心里就明白了七七八八,当下安排我们住进后院。然后借口潜修,闭门谢客,为的是避免人多口杂,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清儿很满意这样的安排,连老尼姑一如既往的刻薄也不以为忤,新鲜的没有反唇相讥。哑儿听说清儿要生小宝宝了,欢喜的不知如何是好,咿咿呀呀的比划着要收小宝宝为徒。被师太狠狠拍了下青皮脑袋,忿忿,“我还没死,你就想另立门户了。”
我笑嘻嘻,“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女宝宝,要是个小少爷,难不成尼姑还收和尚为徒?”
“有何不可?”
我哑然,难怪她俩对未婚先孕的清儿如此坦然。
何其幸运,在这个时代,我们居然有如此的朋友。
开门七件事,哪桩不需钱?何况帮忙归帮忙,银子归银子,亲兄弟尚且明算帐,何况老尼姑也是夜无隔宿粮的祖宗。闭门潜修的话是一早就放出去了,上门的香火钱是断了,出门化缘赚外快也没戏了;坐吃山空,水月庵那点家底哪填得满四张嘴,不,是五张,最近,那位素未谋面的半成品孩子已经开始有意识地让其母带她吃掉自己的那份了。清儿的首饰不到迫不得已是绝对不能动的,我只好掏出私房钱。
商文柏留给我的银票我一直仔细收在身上,就想着有一天见到他了,狠狠地砸他的脸。说好相互照应的,不辞而别又算是怎么回事。
想不到这么快就到了不得不动用的一天。人世间的际遇变化真是无常。
分娩时所需的物品一件件的买回,给孕妇的补品成批的运上山,四个人齐心协力为即将出世的宝宝作好尽可能充足的准备。清儿每日都为宝宝缝制小衣服,小鞋子,面容沉静而圣洁。做母亲和即将做母亲的女人仿佛被天国的圣水统一洗涤过,庄严的美丽。
曾经的明媚笑容已经被沉稳所取代,仿佛成熟也只是一夜之间。
有天晚上,我怕她做活太累,就拉着她说闲话,说到当初的种种趣事,仿佛历历在目;才不到一年的光景,已是物是人非。
物是人非事事休。
“你就不好奇孩子的父亲是谁?”
重要吗?此时他不会为你付营养费手术费,将来也不指望他付奶粉钱。
与他有关的不过是一尾蝌蚪而已。
凭什么把他摆到至高无上的位置?
“有什么好好奇的,是猫是狗现在都无关紧要,现在唯一重要的是你要养好身体。”我淡淡地看着窗外,风和日丽,是个打猎的好天气。
我设陷阱,捕兽夹摸索着寻猎野味。当初在西秦修习的箭术而今派上了用场,小如野兔鹞子常常是座上佳肴。哑儿照例是念一通大悲咒,然后目不斜视地专注于自己亲手种植的青菜。野兔喜欢偷食庵里菜地上的豆苗,老尼姑啃食兔肉的劲头分外大,每次都吃的满嘴油光。清儿却鲜少沾筷,她害喜的症状是每况愈烈,常常是刚闻到荤腥就吐的天昏地暗,难怪孕妇的饮食是极大的科学,既要营养,又要能引起品尝者的食欲。好在她对我用腌制的酸黄瓜炖的鱼汤还算赏脸,一喝就是半锅,身上的肉也是刺溜刺溜地长,脸上也出现了孕妇常见的浮肿。现在她是彻底不敢碰那种名为镜子的东西了。
啧啧,我说过,所有的母亲都伟大。
懂事的孩子也伟大,顺风顺水的顺产,满脸堆肉的小子。说句实话,我真怕清儿难产,商文柏不在身
边,我上哪找这么技艺精湛又配合默契的助产士去。老尼姑居然死命不敢看分娩过程,只肯躲在灶间烧开水。倒是柔柔弱弱的小尼姑自告奋勇地忙前忙后,递毛巾换水。清儿疼的死去活来,涔涔的冷汗淋漓,脸上时而潮红时而苍白,却硬咬紧牙关不松口。我担心她一口贝齿毁于一旦,大声鼓励她喊出来,她这才开始哭天抢地,信誓旦旦,以后再也不生了。
嗬,她倒是实现了她的誓言。
光溜溜的脑袋探进来,一脸惶恐:“怎么呢,怎么没声呢?”
哑儿抱着刚剪断脐带的婴儿,示意她帮忙洗澡。静娴师太接过宝宝,皱眉,我说清丫头啊,生娃子就不能挑个俊俏点的爹吗,这孩子可真够难看。
我忙于照顾产后体虚的水柔清,没空给老尼姑普及医学常识,宝宝生下来脸皱皱的,面色发红都是很自然的事情,所谓粉雕玉凿不过是人们一相情愿的想象罢了。
唉,也不知是谁几天后就抢着抱在怀里不撒手的。
百密尚有一疏,况且我们都没有生育的经验,居然最重要的尿布都没准备。我手忙脚乱之际差点脱口而出,去超市买两包帮宝适。老尼姑舍生取义,贡献了自己数套袈裟。天,不知道佛主是否会因此降罪于她。
我帮忙做尿布,彼时清儿已经坚持下床。其实产妇卧床休息的时间不宜太常,三天后便可以做简单的活动。师太师徒已经歇下,修行之人的作息时间是很严格的。
“真的很像,他的鼻子,他的眼,还有”清儿抓起宝宝的粉嫩粉嫩的小脚丫,笑眯眯地向我展示,“看这里,和他一样,脚心有黑痣。”
“哟,连人家脚底有痣都知道,你观察的不是一般的仔细。”我笑着试探,真的是露水情缘这么简单?
“其实我不是第一次见他了,可是他好象根本就没有认出我。他怎么可以不认识我呢,怎么可以。”
“女大十八变,自然是你越来越漂亮了。”我半真半假地恭维。
“那是,香雪海里可谓美女如云。”她洋洋自得,“他哪知道眼前的美女是旧时相识,我倒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光听声音就敢断定,又不敢相信,竟然有这么好的运气,会遇着他!那样的眉、那样的眼,我在心里描摹了千百遍,想不到有朝一日就真真切切的在我嘴边。”
“你认为他爱你,所以才和你享鱼水之欢?”我微微讥诮地勾起嘴角。
“不!我从来不曾作过这样的幻想。他是那么光芒四射,卑微的我又如何能够匹配……”
“什么高尚,什么卑微,他跟其他男人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绝不会拒绝送到嘴边的美味佳肴。”只有女人才会一相情愿地称其为“─夜情”,在男人眼里,它就是一夜性而已!我想起我欣赏的才女徐静蕾执导的根据我欣赏的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同名小说改编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海报上的宣传词露骨而直白:男人一夜,女人一生。我脖颈微向前倾,淡淡的侧头微笑。彼时我不是孤单一人,我喜欢的男孩子捧着我喜欢的话梅好脾气的陪我发呆,对电影院门前进进出出的女孩子爱慕的眼神视而不见,仿佛他的世界只有一个浅笑微嗔的我。
细想来,老天爷待我不薄,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孩子珠光玉华,然而幸福近在咫尺,转眼却已成天涯。
“你会不会笑我傻,执意生下他的孩子,只为有个念想。”她垂首,凄凄的落寞一笑,脖颈的弧度柔美的不可思议。
“不会。”我微笑,曾经我比你更傻,更偏激的事我也做过,现在呢,不也和那些伤痕一道,渐渐淡去,已是过眼云烟。
“不过,既然你决定生下了孩子,他就是这个世界你最亲的人。如果你仅仅把他当成那个男人的影子,当初你就完全没有生他的必要。”
“放心,一开始我是把孩子当成他唯一留给我的礼物,可是随着宝宝一天天在我肚里长大,他的影子反而模糊了。宝宝才是我唯一的宝宝。”她抱起宝宝,亲了一口他的小脸蛋,“哎,你说宝宝叫什么名好呢?”
“随便。”我漫不经心,名字不过是个符号而已,人人都可以叫莎士比亚,又不是人人都可以写出《哈姆雷特》。
“哪能随便?”清儿代儿抗议,睡梦里的宝宝也手舞足蹈以示不满。
“叫天赐吧,上天赐给我的宝贝。”
我乐了,怎么当娘的都想到一块去了。于是我告诉她去年遇见她之前曾帮忙接生过一个小孩也叫这个名字。清儿来劲了,非得打听这个小孩的情况,一心想给自己尚在襁褓的孩子早早订下媳妇|Qī|shu|ωang|,直到我说出那也是个小男孩才作罢。末了,还一脸失望,难不成这个时代的中国也是阴盛阳衰,男生怕讨不上老婆。
“清儿,你老了!”我大笑,“女人衰老的标志之一就是开始热衷做媒,到了做梦抱孙子的这一步,一生也差不多就那样呢。”
“那样有什么不好,三世同堂,含孙弄儿,承欢膝下。”
我白眼上翻,这个女人彻底没救了。
现在要赶紧缝制好足够的尿布,后天,就是我们回水府的最后日期。
才短短半年多的光景,已经恍若隔世。院落虽然收拾的整洁,但大半已经荒芜,仆从散尽,很多房间都空了下来,处处写着衰败。水少的书童引我们到书房,他现在是身兼马夫、管家、书童于一身。
水至稀正呆呆地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若有所思,往年的这个时候正是水家空前繁忙的季节,掌柜伙计来了一拨又一拨,到处是人声鼎沸,端坐在书房太师椅上的大娘沉着地处理大小事务。幼年时,他就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坐上这个梨木雕花的椅子,像君临天下的霸主一样,指点自己的商业王国。等到真正坐上的这天,椅子已经磨损的厉害,王国也不复存在,留给他的只有负担,沉重的负担。他不是不择手段的小人,但也缺乏白手起家,卷土重来的魄力。所以,只好走捷径,走从古至今最有把握,也是目前自己最有资本的捷径。
我们进入书房许久后,他才从自己的世界分神瞥了一眼。茶已经过了半盏,比不得过去的明前雨后,只是粗砺的茶梗茶末。我倒不会因此腹诽上茶的小红,时世艰难,本当处处从俭。
置办的行头倒是极尽奢华,水大少象个输红眼的赌徒,孤注一掷,下了大血本。幸而银根紧,清儿从前的服饰又以素雅为主,我在一旁帮腔,她的气质宜雅不宜艳,他们才放弃了把她打扮的花团锦簇的念头。
忙前忙后地收拾行装,我也要准备卷铺盖。去书房辞行时,小红自是求之不得,笑脸毫不掩饰;水少
倒是怅怅,都走了,都走了。
难道不是你逼走的?杀了人就不必泪留满面,“我有罪,我有罪”。
水夫人嫁入水家时带来的丫头已是垂垂暮年,抓着清儿的手,痛哭流涕,“作孽啊,作孽。”听厨房的老许议论,她因为极力反对清儿进宫,还闹了好几天的绝食。被救醒后,小红狠狠骂了她一顿,扬言要赶无依无靠的老人出府。后来几个留下来的老家人集体求情,水少爷又嫌人少了,宅子更冷清才作罢。
老人絮絮叨叨地指着身后的屋子:“丫头,就是在这间屋里,小姐喊肚痛,我跑去叫来的稳婆,没有会儿你就呱呱落地了。你又是在这里长大的,作的什么孽哟,要你去进宫选秀,那里头人吃人,小姐啊,你要在能让清丫头遭这个罪吗?小姐啊,小姐,我芙蓉还是下去伺候您吧。”
“嗳~您别。”我皱着眉头拦住要撞石桌的老婆子,别一事未了又生一事。
“你不要想不开,我一走,水家你不乐意呆,就回乡下,母亲娘家不还有些田地吗,你上那里坐镇,我也好放心。这个,你拿着当盘缠。”清儿拔下头上的珠钗,老婆子执意不收,推来推去了好久,我拿过来,塞进她手里。
“不想被人看见,给你家小姐的女儿引来麻烦,就马上收下。”不知为何,老婆子颇不待见我,刚进水府那伙儿,老对我端出一副前辈的架子,指手画脚地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直到水夫人召集全家人,郑重地宣布我的小姐身份,才收敛一些,可见着我,仍旧不冷不热。我又不犯贱,没有硬要热脸去贴别人冷ρi股的怪癖。对我好的人我未必会对他好,这里涉及合不合眼缘的问题;但倘若对我不好,我一定会选择漠视对方的存在。
老婆子讪讪,嗫嚅半晌,开口,司姑娘,你能不能陪小姐进宫,小姐没吃过苦,身边不能没人照料。
我苦笑,“选秀不是直接被册封为姘妃,不可以带丫鬟的。”
这也是我同意李代桃僵的原因。我估计以水家目前的处境和书香门第的名声,水家的女儿被选为宫中女官的可能性最大。女官三年一任,还有俸禄可拿;也就是我三年后便可恢复自由身。
商文柏至今音讯全无,不知归期是何期。现在我独自返回西秦找到穿越点也不太现实,谁知道胡狼是不是偏执狂,会不会到现在也没有放弃追捕我的念头。倒是几个月前,水老爷父子最后一次从朝堂回来,带回了西秦四大王爷的姆布桑被其国主以谋反罪名下狱的消息,围绕其属地归属的问题引发的权力重组让西秦无暇东顾,两国边境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倒是为之一缓。瞧,这个世界上从没有绝对糟糕的事情,你的悲哀正是别人的福祗。
大家闺秀的深居简出为偷梁换柱计划的可行性提供了最大的保障。陪同的仆妇不识水家小姐的庐山真颜,蒙上通用的面纱,互换衣衫,便瞒天过海。行至中途,说要送水小姐一程的司姑娘下了马车,挥手告别。
从这里出发,有一条通往水月庵的捷径。师太和哑儿想必已经望眼欲穿。
我坐在马车里,闭上眼睛安静地微笑,今后的三年,我要以水柔清的身份走下去。
加油!司嘉洛,哦,不,你现在是水柔清。
冒名顶替的最大危险是忘了自己应该是谁。人的本位观念根深蒂固,很难把别人的名字和“我”等同为同一个指代词。
我记得大学时代有一次代同男友出去玩的团支书去开会,签到时倒还知道写“骆芫”。等到会议过半,主持会议的老师提问一位名为骆芫的同学时,我就和其他人一样,心想谁点儿这么背,居然被抽到,全然忘了自己此刻正充当这个苦主。结果可想而知,团支书哀怨的眼神让我但凡远远瞥见她就老早绕道。
这次若犯这种低级错误,可是欺君灭族的大罪,不仅仅是遭人怨了。我在心里默念一百遍“我是水柔清”,完成心理暗示。唉,就怕三年以后,我会想:司嘉洛是谁,这个名字怎么听着有点耳熟。
我想起最后一次陪同清儿去看病榻上的水老爷。他已然是中风的症状,口边流着涎水,一丝丝的;眼睛浑浊,然而目光还有些许清明,残存着当世大儒的风采。清儿紧抿着双唇才抑住泛红的眸子,尽量用不含多少感情Se彩的语调陈诉进宫选秀的事情。水老爷虽然一早就从仆从的只言片语里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但与听女儿亲口证实毕竟又是另一回事,眼泪从衰老的眼睛里就这么毫无征兆的流下来。清儿咬牙转身出门,古老的门板一阖上,泪落如珠子。水老爷日薄西山,风烛残年的状况何以挨到三年之后的父女重逢?
有些事,是别人无力替代的。
我只能站在一旁,看他们的悲欢离合,有心也是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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