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陵
寂静的夜,月亮浅浅的挂在半空,连星辰似乎也十分孤单的隐没在那月亮的周围。
遥远的北极星,倔强的在天空顽强的守望着它的理想,那皎洁的明月。
然而,一片乌云飘过,淹没了它最后的顽强。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然而我却用它来迎接光明!”李云独自站在一座假山上呐喊着,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他就如那天上的北极星一般,脆弱而不堪一击。他天真的想法,只能是别人口中的笑料。
良久掌声响起,李云寻觅着声音望过去,却是一名美丽的华装少女
她年纪不过十五六岁,却已发育的很好,饱满的身材在宫装的衬托下一览无余,美的有些令人心碎的小脸上泛着些许红润。
绝世妖娆!李云不禁心叹。想不到在这梁王府还有如此美丽的女人,却不知她是何人的爱妾?
她轻轻的一挽头上如云的秀发,神态动人无比的浅浅弯腰成三十度,略微的张开那诱人的红唇,轻轻的道:“奴家刘陵,见过李先生!”
端的是可勾人魂魄的声音!
李云却是浑身打了冷战,望着这女人的眼神也不再热情。
刘陵是谁?历史上汉武帝少年时的情人,淮南王刘安的间谍,中国历史上最出色的女间谍之一。
无事不登三宝殿!李云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想不到自己隐隐已成红人,粱王的儿子和太子阻止他李云救人,而刘陵显然是来劝他救人的。
这其中的道理连想也不用想,梁王一倒,诸侯最强的就变成了坐拥淮南国,带甲近十万的淮南王刘安。
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刘陵如此聪明的女人岂不知道这其中的道理?
而且更可怕的是梁王一死,他的领地就会一分为五,分封给他的五个儿子,这样天子就有借口了,天子可以名正言顺的诏告天下,梁王已经为大家做出榜样了,所以诸位诸侯的封地从此也可按此先例办理,还可美其名曰:照顾!
试问天下哪个诸侯没有几个儿子?试问天下那个诸侯的小儿子们不想独立称王,一旦此例一开,天下诸侯将彻底的丧失对中央王朝的威胁,用不了几代,大诸侯变小诸侯,小诸侯变平民!
很显然淮南王和他所代表的诸侯势力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他们会千方百计的阻止这事情。
而最佳的方法莫过于令梁王病愈,这样一来大可慢慢的劝说梁王回心转意,而他淮南王就可继续装他的贤王,不必在没有充足准备之前与强大的朝廷撕破脸。
一念至此,李云轻蔑的笑着问道:“不知小姐是何家公主,深夜至此真是折杀小臣拉!”
刘陵怔了怔,她乃大汉国诸王女儿中最美丽的一个,自成年起就从未有男人可逃出她的诱惑,但凡见到她的年轻贵族公子哥无不是神魂授之,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即使是淮南国第一剑客,平日自号最是孤傲,绝不与官府交往的雷被也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后就迅速的折服,成为她父王麾下八杰之一。
然而,现在她以往无往不利的美色居然对眼前这个男人无用,这对于生性孤傲,自认天下第一美人的刘陵来说,绝对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因为刘陵认为,眼前这个男人定是见过比她还漂亮的女子,所以才会对她的美丽无动于衷,却不知单是刘陵这两个代表着红粉骷髅的名字,就已经足够让李云打消全部的欲念,更何况李云怀中还紧紧的贴身放着那个温柔女孩的照片。
只是略微的一怔,刘陵就回过神来了,此时她的心中充满了妒忌和好胜的念头。她妒忌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比她还美丽的女子,她是不会服输的女子,所以她决定,定要打败这个李云心中的女子,这样方能显现出她的魅力!
女人确实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男人无法计算和清楚的生命。
“奴家是淮南国刘陵,你应听说过我父王吧!”略微思考之后,刘陵已施展她全部的魅力,娇柔的道,神态端的扣人心菲。
但是正如男人无法了解女人一般,女人同样也很难了解男人,特别是李云这种传统的男人,只要李云一想到眼前这个美艳绝伦的女人曾经在别的男人面前同样如此的娇嗔,李云就从心底感到十万分的厌恶和恶心。
纵使这个女人美丽无比,但是李云却直觉的将之看做妓汝,但是出于小命的考虑和礼节上的需求,李云还是遵照着大汉的礼节,认真的道:“淮南王小臣久仰之极,只恨不能与之相识!”
刘陵满脸失望,仿佛一个小孩失去了她最喜爱的玩具一般,方才她自认已施展出全部能力,但是这个李云却似乎变的更加的冷淡,她感觉眼前这个男人看她的眼神好奇怪,似在可怜,又似在嘲笑,这让刘陵出奇的愤怒!
但是刘陵尚未来的及说话,李云已直起身来,轻轻的扬手道:“郡主,夜深了,该休息拉!”
便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去。
“喂!”刘陵怒了“你站住!”
李云回过头露出灿烂的笑容“郡主还有何事?假如没有小臣便要休息拉!”
刘陵望着这个令她愤怒的男人,久久才压下心中的怒火,浅浅的一笑,弯下身子,露出裹胁在衣服之下的雪白肌肤:“先生,多有打扰,奴家告退了!”
但是刘陵却没有一丝一毫要走的意思,反是任由自己雪白诱人的肌肤尽数祼露在李云面前。
“呦!是刘陵妹妹啊!”林滤公主从假山后面走出来,热情的搂过刘陵,仿佛亲姐妹一般。“妹妹刚刚和李先生说什么哩!是不是看上人家拉!”
刘陵瞧了一眼李云,哀怨的道:“我看上了人家,人家未必看上我!”
李云心中暗叹大汉民风开放至此,再不愿与这两位身份尊贵,地位显赫,而且美丽的皇族女子纠缠,忙告退一声逃命一般离开。
卷一 立足
第十六节 平阳侯
清晨,和煦的阳光总是那么的令人舒服。
李云早早的用过早餐,在院子中一边按照习惯练习太极,一边思考着自己的前途。
梁王他从内心希望可以救治过来,因为在医生面前,只有病人而无政治。
但是现在偏偏牵扯上如此复杂的政治斗争。
救,李云不相信自己能有那么大的能耐,可以在四面环敌的情况下活命,而且还很可能得罪太子。
不救,自昨夜起形势已经不同,牵扯进一个野心极大,惟恐天下不乱的淮南王,这水已经彻底的浑了!
李云深信自己一旦被刘陵抓到把柄,恼羞成怒的向太后告上一状,以太后对梁王的宠溺,即使太子等有心保他一命,为了缓和与太后的关系,天子也肯定会将他李云当作替罪羔羊,踢出去交给太后处置。
救也是死,不救也是一死!
李云不由的苦笑起来,心中不免忿忿然的想到,既然横竖都是一死,不如趁早打包走人。
却不料如此一想,脑海中迅速冒出十余种逃跑方法,李云鄂然间发现自己居然对逃跑有着特异的天赋。
一念至此,李云也顾不上许多,停下身子,准备回房收拾东西觅机逃跑。
毕竟天大地大,自己最大,救人虽可胜造七级浮屠,但是自己小命没了,那里还有什么七级浮屠?
一转身却是瞧见一人早就站在院子旁边看着。
他年纪在三十上下,面色有些带着苍白的憔悴,身着代表着侯的衣冠,有些虚弱的身体勉强的站着,身边有两名骠悍的保镖在警惕的护卫着。
身为侯却可自由带着自己的护卫在梁王府中来去自由,无人敢约束于他,李云所知在大汉能做到这样的权势的侯不过屈指数位。
而现在在这梁王府的却是只有平阳侯曹寿一人。
平阳侯这一系贵胄,在当今大汉能与之媲美的就只有窦太后的窦氏外戚了。
作为开国元勋,高皇帝最亲密的战友之一曹参的后代,历代的平阳侯继承者无不在大汉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因为平阳候代表着当年与高皇帝盟誓的一百五十侯的利益,吕后时期若非这些高皇帝的忠实拥护者完美而忠诚的履行了他们对高皇帝的誓言“非刘姓不得为王!”
否则大汉早就不姓刘了。
同样也正是以他们为代表的守旧势力,在经过层层的选拔和考虑之后将当时仅仅是代王的孝文皇帝扶上宝座,而不是起兵剪除了吕后的吴王或者其他诸侯王。
而选择孝文皇帝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他有一个好母亲,并且受过良好的教育。事实也证明了他们的睿智。
终孝文皇帝一朝,太后从不干涉政治,只是本份而守职的在后宫中教育子孙,笃信黄老学说。
到了曹寿这一代,平阳侯系声威日发昌盛,连天子也将长女信阳公主嫁与他,以示恩宠。
太后也屡屡称赞天子的这个做法,认为这是对功勋成就的认可。
虽然三年前曹寿因与日渐主张强力对抗匈奴的天子政见不同,意见相左,而被免去其御使大夫的职位,但是曹寿离京时天子却亲自在未央宫摆下宴席为他饯行。可以说意见相左不过是个幌子,天子真正的意思就是担心曹寿自小虚弱的身体,免去他的官职,好让他好好休息,留待日后辅佐少主。
这些也仅仅是李云在河东时听杨谋说起的点滴,当时杨谋就曾说“大汉最有势力的王是梁王,最得宠的官是魏其侯窦婴,最有权势的侯就是平阳侯曹寿了!”由此可见曹寿的影响力。
李云初次见到这位被称为“大汉最有权势的侯”,心中不免乱想,他是来找我的吗?他想干什么?是劝我放弃还是劝我救人?
还未开口,平阳侯就已经先施了见礼说道:“李先生,小侯有礼了”
李云本已在心中猜测过平阳侯的态度,不说盛气凌人,怎么着也不会对自己多以言辞,却不想这位看似病泱泱的侯爷,如此的儒雅有礼,竟不摆丝毫官架,与李云平辈论交起来,李云感觉他不应是一个侯,应是一个和他一样的小老百姓,当下对他好感大增,回了一礼道:“侯爷言重了,小臣怎可当侯爷大礼!”
平阳侯笑了笑,嘴上的胡须合拢到一起,令李云感觉若这位平阳侯不病的话,该是一个相当英俊带着成熟男人魅力的男子。
“李先生不须客气!”平阳侯微笑着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胜吴广的这句话倒是很道理,想当年本侯的祖上也不过是个推车的,因缘际会之下才投奔高皇帝,当了一名马前卒,谁又可想到今日小侯家族的地位?”
李云听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眼皮一跳直觉的与文字狱联系起来,他对曹寿已有好感,不想他因此被人陷害,忙做出诚惶诚恐的样子,暗示道:“侯爷,恐怕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适合说吧!”
曹寿楞了一下,随即明白了李云的好意,笑着说“无妨,听说先生祖上避秦之祸而至山林,想必对暴秦之严苛有所畏惧吧!只是在我大汉无须为此担忧,我等只须紧记效忠大汉,效忠天子即可,至于王侯将相?”
曹寿微笑着看着李云接着说道:“除去高皇帝遗训,非刘姓不得为王之外,侯将相等官爵,只要有才能的人,随手可得!”
李云知平阳侯是在开解他,心中感激不已,忙深深一拜,谢道:“侯爷大恩,请受李云一拜!”
曹寿扶起李云,拍拍他肩膀,道:“先生该已知小侯身份吧?”
李云答道:“是的,侯爷!”
曹寿笑了笑道:“小侯一人孤寂无聊,先生可有时间与小侯手谈一局?”说罢做了请的手势。
李云皱了皱眉头道:“小臣并不会下棋奕,恐扫侯爷雅兴。”
曹寿微笑着道:“无妨,小侯也并不会下!”
两人对视哈哈大笑。
卷一 立足
第十七节 招徕
一局了,曹寿没有说谎,他的围棋技术与李云半斤八两,都是在盲目的落子,胡乱的瞎聊,一点也没有涉及其他的事情。
曹寿扔下手中的白子,看了看外面,忽然道:“李先生,他日回到河东,有什么难办的事情,可来平阳县找本侯!”
李云鄂然不知道曹寿忽然蹦出这么一句话是什么意思,于是直直的望着他,希望他可以解答。
曹寿迎上李云的眼睛,漫不经心的道:“昨日深夜,太后的使者来拉!”
李云心脏扑通的猛跳,难道。。。。。。。
曹寿接着说道:“使者带来了太后从长安最有名的方士那求来的丹药,据说可医百病,神效无比,也就是说从昨夜起梁王无论是生还是死,都与先生无关哩!”
李云猛地站起来就要往外跑,刚到门口却又无力的站住了。
此时李云已可肯定,太后送来的不是救梁王性命的神丹,而是阎王的催命符!
这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包治百病的药,有的只是包杀万人的毒药!
但是李云能怎么办呢?
药是太后送来的,他李云又有什么资格对太后说:不!
而且今日平阳侯可不是简单的来找他,显然是受人之托,实行的就是缓兵之计。
怕的就是李云这个楞头青傻傻的坏了事情。
李云现在甚至觉得连那个所谓的方士,也不过是这阴谋的一部分。
曹寿拍拍李云的肩膀,长叹一声道:“年轻人,这世界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单纯,我这么做也是为你好!”
李云虚弱的回过头,看了看平阳侯,行了个谢礼告退而去。
到这时候他还能说什么?还能做什么?
梁王死期已定。
李云现在已不知道是他改变了历史,还是历史改变了他。
他现在唯一可以知道的就是,他现在好像一只螳螂,居然妄想用自己的手臂阻挡那滚滚而来的庞然大物。
若非有人托平阳侯暗中拉了他一把,说不定几日之后,他便会成为此事的替罪羔羊,梁王的殉葬者。
那暗中拉自己一把的到底是谁?
太子?还是某位一直在暗中操纵或者观察这事情的尊贵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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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六十三年夏八月,梁王暴毙于睢阳,天子闻之,痛哭不已。诏罢朝三日,令在京大夫以上官员带孝,又诏天下诸侯宗室子弟,尽为梁王带孝三日。
五日后梁王葬于睢阳东,天子准梁王年前请,封其五子为王。
又昭:梁王朕之手足,弘股之人,观其一生,侍母极孝,侍君以忠,每以天下重任担负于己身,今其虽去,然其忠孝之名永留。是以赐缢曰:孝。——《史记——梁孝王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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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王死了,死在了他一生都酷爱的丹药和对他最宠溺的太后手上。
虽然这其中有一个大大的阴谋,但是所有参与这阴谋的人都笑了,而且笑的很开心。
梁王的儿子们每个人都分到了大小不一的领地,天子则成功的瓦解了天下最大的诸侯,梁国四十余城一分为五,继承梁王封号的梁孝王长子封地不过二十城,强大的梁藩如今已只不过是一个中等的诸侯。
太子也应该笑了,此事得利最大的应是他了,这位掌握着华夏未来命运的年轻太子,在他前往权利颠峰的最大一块石头和威胁已荡然无存。
李云无奈的望着蓝天,这已是最好的结局。
虽然这是一个阴谋,但是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
梁王的死开启了日后推恩令的先河,未来的武皇帝可以名正言顺的削藩,攘外必先安内。
等到年轻的天子集合了全国的力量,稳定了帝国的局势之后,那如潮水般的骑兵和那两名注定将为后世世代称颂,世代景仰的将军将奠定华夏民族的未来。
那决定了汉帝国命运的反击,来自龙的怒吼!
李云很想这样为自己找到开脱的理由,他一直在心中告诉自己“你没做错什么,错的只是政治掺和了进来,而且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对国家,对民族都是有利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依然十分的内疚。
或许是医生的职业道德,或许是因为。。。。。
那个像极了自己妹妹的梁王之女,那憔悴的面容和痛哭的眼神。
瘫坐到草地上,李云无聊的望着山上盛开的野花,这一刻他忽然想“也不知后世的历史学者会怎么记录今天我的所作所为,又或者我根本不能记载到那历史的篇章中!”
沙沙!沙沙!人的脚步声愈来愈近。
李云站起身来,却是正为梁王戴孝的太子刘彻这场阴谋的最大赢家。忙跪下按十足的礼节恭敬的拜迎。
刘彻瞧了一眼李云,有些无奈的望着天空道:“李卿,你是否在怪孤?”
李云苦笑一声摇摇头。
刘彻跟着摇头道:“孤也不想在那日那么逼迫与你,实在是孤爱你之才,不忍卿就此断送了性命!”
刘彻接着走到李云面前扶起他来,道:“此事牵扯之广,厉害之大,卿也应略有所知。如今天下诸侯林立,其强势者在其封地私造兵械,桊养私兵,少者带甲数万,多者带甲十数万,精骑万余,朝廷无奈何也,其弱者,傍依强势,在其地欺男霸女,圈地私吞,置高祖高皇帝所定法令于无物,此等之诸侯皆鼠目寸光,浑然不知塞外匈奴虎视眈眈!”
刘彻望着李云接着说道:“匈奴,大汉之劲敌也,其贪婪嗜血,于大漠逐水草而牧,一遇灾荒便径自入我大汉领地,烧杀劫掠,渔阳到右北平之间年年烽火四起,其死者十之八九为手无寸铁之平民,孤常想若大汉不能在未来数十年内彻底击败此敌,长此以往,大汉或许就将国之不国!”
“国之不国!”李云被这句话激起了万千血性,有一种想要跟这位太子一起打拼天下,北击匈奴,纵使马革裹尸也在所不悔的冲动。
但是随即他就冷静下来,现在还不是时候,大汉现在还未做好准备,太子也依旧没有掌握大权。
而且太子还需要磨砺,那场建元二年的政变刚好是磨砺太子的最佳方法。
一念至此,李云伏地拜道:“殿下,现在还不是小臣进宫为殿下分忧之时,小臣现在唯一可为殿下做的事情,便是替殿下在民间救死扶伤,鼓励农耕,为大汉的反击打下基础!”
“殿下须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事情都必须有足够的基础才可进行,而不是拔苗助长!”
卷一 立足
第十八节 兄弟
听过李云这番话,刘彻很惊讶。
他父本就是少有的智者和政治家,自古少有的明君,自小也没少教导他凡事需在缓与急中做出抉择。
长安的学者也个个都是饱学之士,今天大汉可不是后世那些凭借关系就可以顺利任得一职,又或者只须文采过人就可得官的时代。
这是几乎完全继承了战国时期任人唯贤的时代。
即便是依靠关系担任大将军的魏其侯窦婴那也是顶尖的人才,治理地方,统帅军队样样精通,否则天子怎会将大将军的职位授与他?
而作为未来的天子继承人,刘彻当然得到的是最好的教育,但是无论那位学者又或官员可像李云这般形象的向年轻的太子阐述关于缓的重要性。
刘彻本就聪慧过人,一点就通,听得李云之话,当然明白。心中更是坚定了要将李云纳入自己帐下,用为谋士的想法。
刘彻现在太缺乏可向他提供计谋的谋士了。而遇到李云不过数天时间,他便已从李云口中套出一个科举取才的妙策,现在又听得李云那后世人人皆知的话语,那里肯如此轻易的让李云离开?
当下脸就阴了下来,正要说话,忽然想到了什么,不再言语,只是轻轻的挥手道:“既然如此李卿可先回河东,待孤禀报父皇,再诏卿至长安拌孤身侧!”
李云那里还敢说什么,只得告退一声,拜了拜便踏上了回河东的路。
刘彻待李云走远,转身步入后山,那里竟早有数名侍卫护卫着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华服男子,他长的与死去的梁王有几分相似,只是面容比之梁王更为红润,眼神也更为精湛。
刘彻见到这人,恭敬的拜道:“儿臣见过父皇!”
那人竟然是当今天子刘启!
天子看了看刘彻,点头笑道:“彘儿果然长大了,方才朕见你与那李云交谈,仿佛便看到了朕年轻的时候,年轻真好!”
刘彻笑了笑,问道:“父皇,儿的眼光不错吧!”
周围几名侍从自是知天子与太子说的事情,自己似乎不怎么适合听,都分散到四周去警惕,远远离着距离,刚好是听不到声音,却又可迅速护卫的地段。
天子摸摸爱子的头,淡然一笑:“不错,我儿确实长大了,想飞了,也开始为自己找寻辅佐大臣,想当年朕与晁错,也是在你这般大的时候相识的!”天子眼神渐渐有些哀伤“可惜啊!是朕负了晁卿!”
刘彻安慰道:“父皇无须悲伤,晁大夫死于社稷这是他的光荣!”
天子点点头道:“晁大夫确实是为社稷而死,恨只恨当年朕耳根软。。。。。”
天子接着又道:“这个李云虽说才华是有,所献吾儿科举之策也为良策,但是美玉尚须雕琢,更何况人才?便先令他在河东选一县治之。”
刘彻本是想乘机将李云招入自己幕中,闻言本要再说什么,天子已挥手道:“彘儿无须再多言,朕意已绝!”
刘彻只得告退道:“那么儿臣便不打扰父皇与皇叔叙旧了!”
“彘儿!”天子叫住刘彻“朕听说你皇叔爱妾还遗有小女一名,与你也自相熟。”
刘彻点点头,不知自己父亲要说什么。
天子叹了口气道:“朕这一世欠你皇叔太多,朕还记得年少时你皇叔常与朕私下出宫围猎,自少朕每所犯错,受罚的总是你皇叔,这也是为什么太后宠溺之故!”
天子眼睛渐渐湿润,显然已沉入对往事的追忆“盖因你皇叔自小就为朕受过先皇的太多责罚!”
“先皇年少时生活极苦,自少节俭,生平舍不得多吃一碗饭,而朕年少气娇,昔日在长安自是骄横一时,所犯之错已不可累数,但每一次都是你皇叔替朕扛下了先皇的责罚,以至于在尚未加冠之时就出任淮南国!”说到这里天子也是泪流满面,他本是重情之人,这次对付梁王已令他心灵大受打击,此时想起昔日的兄弟之情,那里还控制的住。
刘彻忙过去安慰道:“父皇务须伤心,想必皇叔也知父皇苦衷。。。。。”
天子擦擦眼泪,继续道:“彘儿可知淮南国那时是何光景?高皇帝时英布反汉,先皇登基不久,又有刘长之乱,那时的淮南国可不比现在,连年的战乱使得淮南国土地大量荒芜,朕记得有一日你皇叔从淮南国写信告诉朕,他那日终于吃到肉了!”
天子瘫坐到地上,无力的道:“堂堂一国之藩王居然为了吃到肉而特意写信告诉朕,那日朕看了信后,哭了一晚,第二日就给你皇叔送去了整整一百头牛!”
天子望着刘彻问道:“彘儿可知你皇叔为何连肉都没得的吃?”
刘彻摇头,疑惑了一下。
天子苦笑道:“你皇叔将他库府中的粮食都发给封地的百姓去了,自己只留了不到一千石粮食维持全府上下近千口人的日常用度!”
天子站起来接着说“所以,于国于私朕都是亏欠你皇叔的,彘儿记住了,你皇叔这一倒,他的子嗣再无力对你构成威胁,所以日后若你在位,梁藩一系藩王若无大错,不可轻易追究,也算对你皇叔有个交代!”
刘彻跪地道:“儿臣知道了!”
天子点点头,道:“还有,你皇叔生前最宠爱小女刘玟,传朕旨加封梁王郡主刘玟为南月公主,规格从信阳公主例,随太子一行转还长安,长伴太后左右!”
卷一 立足
第十九节 司马相如
梁王的儿子们各自得了王位,自是大方起来每人送了李云几两金子。李云那里会和这些爆发户客气,伸手抓过金子就踏上了回河东的路。
令他稍微感到的欣慰的是,那个像极了他妹妹的梁王郡主被天子加封为公主,随同刘彻回长安去了。
等走出睢阳,李云清点怀中的金子竟然足有三十两之多,折算成钱物怕是可足够李云挥霍好一阵了。令李云不禁感叹梁国的富庶。
数日过大河,抵达河东时已李云悄然一算竟已离开河东半月有余,地里的庄稼都已快到收获之时。
进入河东城,拜会了郡守杨泛,两人闲聊了一阵,由于李云此时已是中郎之身,所以杨泛想让李云到郡守府任职,等过两年再谋个实缺,但被李云拒绝,李云现在暂时并不想为官,只想好好在山村中休息一阵,过几年平淡的生活。
杨泛也不便强求,闲聊一阵后,李云就拜别杨泛,赶回家中。
进得谢李小村,田地中正忙于农活的乡亲见着李云都亲热的与他打招呼,乡民朴实的问候令李云心中好一阵感激。
家还是那个用土砖堆砌的房子,只是院中已栽上了许多鲜艳的花儿,打扫的一尘不染的院子中,还可见到几只家养的母鸡正在觅食。
推开门,唤了几声,杨谋与李叔都不在。
才半月不见,房中已是大变样,家中摆放上了一看便是做工优质的床铺和各式家具。
数十卷竹简整齐的摆放在书房的一角。厨房中更有几块上好的肥肉挂在墙壁上。
李云不禁暗道:看来我这个便宜学生还是蛮会过日子的嘛!
想起那几包方便面调料若再不吃掉,便迟早有变质的嫌疑,反正这时代的人也未必识货,不如便宜自己,也好多尝来自现代的味道,否则将来恐怕会记不住现代调料做出来的美食。
便抡起袖子,抄下一块肉,动起手来。
一阵忙碌过后,一盘香喷喷的炒肉便已经做好,可惜没有辣椒,不然的话辣椒炒肉应是极品的美味。
刚把肉炒好,门外便有声音传来,仔细一听却是杨谋与人在说笑。
只听杨谋道:“相如兄,今日小弟听兄一赋,当真是幸甚!”
另有一带着浓厚蜀地口音的男子道:“杨弟也是好运,今日相如听得弟所言伤寒论证之法,也是茅塞顿开,弟得遇明师,兄长我也十分高兴,今日你我兄弟当醉酒千杯,痛快的喝上一宿!”
杨谋忽然道:“什么东西好香啊!司马兄可有闻到?”
司马相如用鼻子吸了吸,也赞道:“不知弟家中藏有何种美味调料,竟然能有如此香味,为兄今日算是有口福拉!”
李云知自己也到现身的时候了,便推开房门,一手端着肉盘,不理杨谋差异的眼神,笑着说道:“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位客人来的好,鄙人正好炒出一点小菜,正愁无人与我饮酒聊天!”
杨谋定定神,整理好衣冠,恭敬的在一旁唤了声:“老师!”
李云这此并没有和往常一般说什么杨兄,或许是不忍的客人面前拂了杨谋的面子,又或者是已经麻木了,默认了,只是恩了一声,便问道:“这位客人是?”
杨谋看了看正诧异李云年纪之轻的那人,尴尬的笑了笑,介绍道:“老师这位是学生少时的好友巴蜀最有名的年轻才子,司马相如!”
又对司马相如道:“相如兄,这便是小弟的老师!”
李云楞了。司马相如,不就是那个写诗赋写的极好,开创了一代诗词流派的司马相如吗?
不过李云很好奇,这个司马相如怎么没带他那个美丽和才学都是一等一的妻子,卓文君?便好奇的道:“原来是司马兄,久仰久仰,不知司马兄可已婚配?”
司马相如很奇怪,这个好友的老师怎么别的不问,偏偏问我有没有成家,但也还是很老实的答道:“回师长,相如至今尚未觅到知音,故不敢言谈婚娶!”
李云笑了笑,将司马相如请进自己的房中,心中那个激动啊!
很有可能,非常有可能,一段流传千古的佳话,就将在李云的眼皮子底下凑成。再没有比见证一件高兴的事情更加令李云兴奋的。
因此对司马相如也格外热情,亲自给他甄酒,并与他交谈亲密。
司马相如现在很高兴,李云很赞赏他的诗赋创作,并且鼓励他多写佳作,这与别人不同,要知现在大汉可不喜欢成天写诗的人,不会治理地方,不会打点政事,你诗词作的再好也是无人会将什么重任交付于你。
司马相如自小爱作诗词,也喜好骑射,在四年前他到长安担任武骑常侍,但是在长安能人实在太多,他根本找不到出头的机会,而他唯一比他人强的诗赋又不被天子所喜。
之后他便已心灰意冷,称病辞官到梁国,与梁王的几个侍从日日游乐,作诗作赋,上月梁王病重,他才离开辗转来到河东。
本以为在这世上他的知己就只那么几人,却不知凭空又冒出一个,两人酒过三巡之后,都已是面红耳赤,借着酒兴司马相如还高歌作了一赋,便沉沉睡去。
杨谋却是很不高兴,他与司马相如只是普通朋友,并无深交,只是昔日有过几次见面,觉得此人谈吐儒雅,才与之相交。
但是杨谋很不喜欢诗赋,在他看来,那些诗赋只不过是富贵之人闲暇时听听的东西罢了,对治理国家无半点用处,在现实也无半点实用之处。
在杨谋看来,口才不应是用来说的,而是应像苏秦张仪那样威慑天下,敲诈他国。文才不应写在纸上,而应当写在治理国事的章程上,武艺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杀敌的!
心中自然不免后悔带司马相如回来。
李云看了看不高兴阴着脸的杨谋,他二人相处也不算短,那里不知他的想法,便低声道:“无妨,你老师我并不会去追求写诗作赋那样无聊的道路,只是帝国如此之大,总该有人来写诗作赋歌颂山河,繁荣文化!”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节 临邛县
又是一年秋收后。
大司农领大将军职,魏其侯窦婴斜着眼睛看着堆积如山的竹简,这些是大汉各郡报上来的今年田地赋税籍。
根据户政官员的不完全统计,今年大汉将创记录的收下53亿钱的收入,刨除掉其他各项开支,大汉今年国库将整整盈余二十七亿钱之多。
魏其侯现在胡子翘的老高,心情好的不能再好。
原先长安城的元勋贵胄们不是耻笑本侯不过是依靠太后的关系才平步青云的吗?
哼!本侯若无点本事,只怕太后也是瞧不上眼。
只要明日,对!明日早朝本侯将这个消息在早朝上宣布。。。。。。
魏其侯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面上的笑容,仿佛他现在已经看到了百官的赞誉,天子的嘉奖,万民的拥戴,这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魏其侯得意的拿起一份竹简,仔细的核对起来。
忽然他脸色大变,牙齿咬的喀喀作响,忍不住用粗话大骂:“他娘的!”
周围的官员呆呆的望着这位大司农大人,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假如他们中有人在户政官这个职位上干的久了,看了那份竹简也会破口大骂,因这份竹简是来自号称大汉麻烦制造的源头,盛世中最不平静的地方——临邛县。
自打孝文皇帝开始,临邛县就麻烦不断,从孝文皇帝至今,数代大司农的头发都快给这个小小的县给伤白了。
临邛县是蜀郡第一大县,其面积广大,人口多达四万,这些对大汉来说都是很不错的,而且值得赞誉的。
但是这个县还有着发达的商业,和堪称大汉最富裕的商人,临邛本地产出的丝绸更是令魏其侯本人都十分赞叹。
然而有商人的地方就有兼并,魏其侯手中拿着那份竹简正是临邛县令上奏的田租籍和辞官书。
大汉记录土地赋税的帐本称为籍。
共有田命籍,田祖籍等数中形式,田租籍就是记录土地祖给他人时应交赋税的本子。
其他各县大都都有其他的籍上交,对于现在的大汉而言田祖籍所收赋税最多只会占全部赋税的三成。
即使是这样在孝文皇帝时期就曾经有郡县官员因为其管辖地内田租籍所记载之赋税超过三成而被孝文皇帝认为他们没有很好的管理和照顾管辖地的百姓而被免职。
因田祖税一上升就意味着土地兼并开始恶化,大汉历代的天子都是绝对不会允许土地兼并的恶化。
即使是吕后时期,执掌大权的吕太后也曾多次下诏严格控制私人间的土地交易,甚至还命令各地官员严厉打击非法的土地交易。
按大汉户律,土地交易是允许的,但是交易之时不得有一方强行欺压令一方购买或出售,而且交易之时除了县令必须派人在场之外,还须得有里正,户官等人在场监督。
交易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并立下文书,然后交由县令过目,郡守批准,这样交易才会被官方所承认。
由于有严格的预防措施,所以大汉现在的土地兼并并不严重,再加上天子鼓励无田之户开垦山泽荒野以为田,基本上大汉目前的佃户数量并不多,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但是全大汉却惟独出现了临邛这样一个怪地方。
这里的土地兼并情况是大汉最严重的!
大汉平均全年都会往该县派去一名的新的县令,但是一到秋天,那名县令就铁定立刻递上辞呈。宁可不作官,也绝不愿呆在那个几乎被商人包围的城市。
说实话,魏其侯很想调动大军去将那里的富户一一扫灭。
但是他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
因为临邛的商人个顶个精明,他们的触手无处不在,甚至连太后身边的人也有不少是临邛那帮商人的即得利益保护者。
就连他魏其侯每年生日,甚至小妾生日都有来自临邛的商人带着大包的礼物,使劲的往他魏其侯口袋里塞。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手软。
他魏其侯不是圣人,更不会对黄灿灿的东西无动于衷,只因那东西实在太可爱了!
魏其侯也知道,这些事天子统统知道,天子可不傻,只是临邛商人富户的黄金攻势攻击面实在过广,牵扯面太大,再加上他们也只在临邛折腾,一般不把手往外伸,所以天子也就不好怎么说了。
只是,魏其侯看着其他各地皆是将赋税籍和田税籍写的满满的,一片耕者有其田的盛世景况,惟独这一个临邛县,田租籍的赋税收入远远的超过了其他税收,明日的早朝怕是会被人专门挑出这里予以指责。
一想到这些,魏其侯就很烦,因为那个指责的家伙肯定只会指责他身为大司农督促不力,而只字不谈临邛的事,因为大家都拿了人家的东西!
忽然门外有中官道:“魏其侯!魏其侯!您在吗?”
窦婴站起来理了理衣冠,心知怕是天子找自己中官表弟聊天,自梁王死后,天子忽然就变的多情起来,经常以表哥的身份找自己聊天,抒发情感。
果然,那中官见到窦婴,便凑近他耳边,耳语一阵,才恭敬的退去。
中官只说了一句话“陛下令您到未央宫昭阳殿见驾!”
窦盈纳闷了,天子怎么会让他到昭阳殿去,那里可是天子教育太子的地方啊!一般人等轻易不会允许进入,以免打扰太子学习。
到底是有什么事情呢?窦婴不免揣测起来。
怀着这样坎坷不安的心情,窦婴穿越大半个长安,进入未央宫,从宣明殿Сhā过,便到了昭阳殿。
窦婴到来的消息,早有中官禀报天子。闻得窦婴前来,天子忙令中官诏他进来。
窦婴进得昭阳殿,对天子与太子拜了三拜,道:“不知陛下唤臣前来,有何事情?”
天子看了看太子,笑着对窦婴说“魏其侯无须多礼,站起来回话吧!”
窦婴又拜了一拜方才站起来看着天子,不知道是何事情。
天子咳嗽一声,道:“魏其侯啊!大司农那边今年的赋税可都统计好了?”
魏其侯奇怪的看了看天子,他这位表哥今天表现有些不同,照例关于赋税的问题得在明天早朝讨论,然后在祭祀宗庙时宣布具体数据,怎么还没到时候天子就问起来了?
疑惑归疑惑,大司农窦婴还是老实的答道:“启奏陛下,今年大汉国库预计可收入五十三亿钱,刨除官员俸禄,士兵军费,累计可盈余在二十七亿钱上下!”
天子闻言面容满是红润,赞叹道:“魏其侯好本事!”
窦婴那里敢居功,忙恭维道:“都是陛下领导有方,祖宗庇护之德,小臣只是尽些微薄力量!”
天子哈哈大笑,说道:“魏其侯啊!魏其侯,朕别的很喜欢你,就是不喜欢你拍的马屁!”
窦婴脸上一阵尴尬,只听天子又说道:“对了魏其侯,那个今年有没有什么县的县令辞官,太子管朕要一个官职安排人呢!”
窦婴听了前半句,以为天子终于要对临邛动手,吓了一跳,正准备回家就把和临邛那些人的关系瞥清,等听完才知道原来太子向天子要一个县令的实职来安排一个人。
至于那个人嘛,自然是现在隐隐已是长安第一名人的河东李云了,也不知是谁先传出的太子和天子都很喜欢这个叫李云的家伙的谣言,还把这个叫李云的传的神乎其神,什么他师父是仙人,他精通神术之类的。
而平阳侯又在这中间凑起了热闹,送了两名据说是学过那名叫李云的小民所教授叫眼保健操的玩意的使女给太后使唤。
太后早年就有眼疾,经常喊眼睛看不清楚,但是在那两名使女每日做四次的眼部按摩之后,太后居然说,眼疾好多了。
弄的太后都经常问他魏其侯,这个叫李云的怎么不诏入长安啊?
窦婴很清楚,这个叫李云的现在既有天子宠爱,又有太后照拂,再加上太子的宠幸,如果真让他到一个富庶的郡县当个县令,干上两年,恐怕这大司农的位子就得换人了!
不!我绝不允许!魏其侯在心里吼起来。
不过现在到有个好地方可以安排这位年轻人,那就是号称大汉官员止步器的临邛,因到现在为止尚未有在临邛任上干满任期的人。
为什么?因为大汉官员有一套升迁与奖罚制度,治理的好,可以升迁并得到奖赏,治理的不好,那就要罚,所以在临邛当官的,无不是在干了不到一年之后就匆匆提出辞官,以此来逃避责罚。
一念至此,魏其侯笑着道:“有是有!只是那个县。。。。。”
太子Сhā嘴道:“魏其侯不必吞吞吐吐,那个县怎么了?是不是太穷拉?”
天子也催促道:“快说!”
魏其侯装作咬牙的样子道:“是临邛县!”
“哦!”天子恍然大悟,但只是略一思考便挥手道:“就是它了!”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一节 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秋天,金黄|色一般的季节。
李云栽种下的南瓜与冬瓜相继结出了大量的果实,圆圆的南瓜,长长的冬瓜,令四周乡邻好奇不已。而红薯藤则爬满了几亩地,绿油油的。李云带来的种子,终于将有收获的时候了!
李云却又有了新的烦恼,不知是因为受到了杨谋榜样的影响还是司马相如真的想学的什么实用的东西,总之这位名闻历史的大诗人,死乞活赖般的留在了李云身边,每日与杨谋一样口必称老师,言行恭谨,这让李云哭笑不得,不明白自己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学的?直到很久以后,才从这家伙嘴中套出,原来他是在听说了李云和太子有交情,才私下定的主意,但时间一长,这家伙也真心的叫起了老师来了。
这日,刚刚开始学习医术的司马相如正与早已名满河东的“神医”杨谋给一个病人诊治。而李云则在屋子里用木炭在地上画着一张张看样子是什么东西的结构。李云忙活这东西已经有大半个月了,却似乎并无所得,每日抽声叹气,说什么后悔当初,什么物理,化学的东西。
杨谋心中暗道:“怕是老师在埋怨当初在山中与师公学习时没有尽全力吧!”却不知李云最初是有着雄心壮志的,想着怎么着也要搞个蒸汽机出来,孰料完全没门,接着退而求其次,那些什么机床之类的东西应该可以吧?结果依然不行。
李云现在老实了,只好着眼于现实,乖乖的琢磨起水车之类东西的构造,相对于复杂的现代机器而言,水车无疑是非常现实的机器,它原料只是普通的木头,对工人的要求也不高,而且水车特别是人力水车造价低廉,实用性强,李云现在正在研究的是一种他曾经在小时候见过的,据说是唐代时候发明的链斗水车,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但是勉强还是画出了个大概,剩下的就只是实际制作的问题了。
李云估算了一下,一辆水车成本应在六百到七百钱之间,制作者赚一点,价格就应在七百五十到八百钱,目前大汉水车需求量至少在一百万辆左右,每辆水车赚五十钱,那就是五千万钱的赢利,相当于河东郡今年全部赋税收入的九成,假如折合成黄金的话,那么起码可堆积成山。
李云想着想着,口水哗啦啦的直流,随即他又懊恼了起来,若没有流水生产线,怕是自己怎么也造不了这么多,而且这玩意科技含量实在太低,大汉现在学习墨家的人才也是不少,只怕随便一人拆开一辆水车就可仿制出来。
正胡思乱想之时,门口传来了爽朗的笑声,抬起头却是满面春风的河东郡守杨泛,说起来李云挺可怜这些现在大汉的郡守的,他们饱学诸家文化,见识远比后世的官员宽广,而且他们还难道的清廉,因为这时代的学者大多还未从战国时期那种学术氛围中走出来,他们真正的视名声道德为生命!
李云见到父母官来了,忙站起身来洗干净手,走到前院笑着道:“杨大人今日怎么有空来我这蜗居啊!想必是想念爱子了吧!”
杨泛笑着对李云摆摆手道:“本官今日是来恭喜李大人的!”
“哦?”李云疑惑的问道:“鄙人有什么好恭喜的?”
杨泛笑着从怀中取出一份竹简交给李云道:“这是太尉袁大人,大司农窦大人签发的任命书,恭喜李大人任临邛县县令!”
一边的司马相如显然在长安时听说过临邛县的大名,闻言脸色大变,颤抖着Сhā嘴道:“临邛县?蜀郡的临邛?”
杨泛已知司马相如拜在李云门下,闻言奇怪的道:“是蜀郡的临邛啊!怎么有问题吗?”
司马相如苦笑道:“问题大了,这个临邛县在蜀郡可是大名鼎鼎啊!”转身对李云劝道:“老师还是请太子换个地方吧!”
李云接过竹简,虽早有心理准备,却不知太子的承诺来的如此之快,虽不是诏入长安,但也是任为一方官员,这意味着自己清闲的日子一去不复还了,心中略有些伤感,等到听得司马相如的话,心中不免疑惑,便问道:“相如,这临邛县难道还会吃人不成?”
一边的杨泛也赞同道:“是啊!临邛县可是在富庶的巴蜀,再怎么穷也不会比豫章,玉林等地穷吧!”
司马相如解释道:“老师有所不知,这临邛商贾云集,其地富户最是擅长买低卖高,自孝文皇帝时就未有官员在那地方任职到满,无一不是辞官引退收局,而且据学生所知,临邛县的不少大户皆与庙堂之上的尊贵人物有关系,是动也动不得,劝也劝不了!”
杨泛闻言脸色大变,大汉为官最忌到一个富户猖獗的地方,因那里你不但做不出丝毫的政绩,而且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人暗中陷害,正要劝李云回复太子拒绝此事之时。
李云却是哈哈大笑“我正愁到那里去找一个商人最多的地方,这下我就可以大展身手了!”
杨泛以为李云是想对那些富户用强,忙劝解道:“李先生无须为这些商贾毁了自己的前途,此事还可从长计议!”
李云楞了一楞,看看周围,俱是要劝解自己的目光。随即明白了,道:“你们是担心我与那些商人冲突吗?”
三人齐齐点头。李云飒爽的一笑道:“非也,非也,那些商人在下可宝贝的紧,鄙人是想借用商贾之力,为我大汉的强盛再添加上那么几块微不足道的砖头!”
杨泛闻言脸色大变,道:“先生可是想学那齐公重商?”
李云一看心知齐国因为重商导致数度亡国的历史教训已被这时代的学者牢牢的紧记了,而商鞅耕战强秦的成功使得社会和统治阶级对农业极为重视,所以鄙视商人是学者的本能,但李云并不希望日后的历史依旧如故,在他看来任何事情走到了极端,都有可能导致悲剧。
便解释道:“非也,那齐侯重商之法非我所想!在下在深山时常听老师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又言‘民为水,君为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下这些日子读史得知,齐侯重商,未尝没有恒景之霸,商鞅耕战岂不闻苛政苦民,以至秦国崩溃,任何事情走到了极端都会产生严重后果,重商不重农,其民懒惰,不习刀兵,则国亡。重农不重商,则其国之货物无以流通,其民之所需无以可得,正如重文不重武,其国亡,重武不重文亦亡一般道理!”
“老师曾言世分阴阳,故人有男女,故有天地,故有文武,无男有女,世灭,无女有男亦灭,有天无地,有文无武皆此道理!”
李云这番绕口令直把三人绕的胡七胡八,不知所云,只觉得李云说的有道理,非常的有道理,看着这三人呆滞的目光,李云在心中一拍手,搞定,洗脑完毕!
良久司马相如与杨谋齐齐恭敬的鞠躬道:“老师大才,学生谨受教了!”司马相如更是在心中暗暗的赞叹自己,果然没选错人,看来前途是光明的!
杨泛想问题显然想的远些,问道:“那么敢问李先生,以先生之见到底该偏重那方多些?”
李云早有准备,闻言立刻回答道:“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庙堂之上不可偏重其中任何一方!”
众皆拜服,数月后李云这番话辗转传入长安,一时间李云声名鹊起,隐隐间盖过了许多当世学者的名声。
天子令人亲自到河东取得了河东守杨泛记录下竹简。阅后天子对太子称赞道:“彘儿找了个好臣子!”。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二节 新官上任
临邛县西依邛崃山脉,东瞰川西平原,实是当之无愧的成都西出第一城。
秦惠文王时,蜀守张若在此筑城,此后临邛便开始兴旺起来,特别是在始皇帝时期,在此发现了大规模的铁矿矿藏之后,临邛的富户们可开始肥的流油了。
依靠着冶铁和铸钱发达起来的富户们,自然而然的开始兼并其他农民的土地,到现如今整个临邛县的土地已经集中到只占人口不到百分之一的富户商人手中,其余的人不是给这些富户当了佃户就是成了雇工。
阳光透过邛崃山脉的缝隙斜照在临邛那高大的城墙上,落日的余辉映的整个城市宛如一副秀丽的画卷。
临邛的大小商人们个挨个的排着队,两三人一组嗡嗡的议论,这回朝廷会派谁来挂职?
他们一点也不担心朝廷会派来一个严格打击和控制他们敛财的官员来,临邛的商人能从高皇帝时就一直在这片土地上兴旺发达,未尝不是没有他们自己的生存方式。
庙堂之上可以威胁到他们的官员早已不是被黄金变成了他们的保护者,就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只能纵容他们。
所以每年派来临邛任职的县令,都是那些被上所不喜又或者得罪了某人的不得志者,他们在临邛这块地上,根本就不可能做出政绩来!
临邛最大的铁器商人卓王孙回头看了一眼他的死对头,靠贩卖盐,丝绸起家的张正范,斜着眼睛,鄙视这个令他厌恶的家伙。
卓,张两家的恩怨在临邛可是家喻户晓。
本来卓家主要经营铁器和铸钱与那张家的丝绸,盐买卖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但是卓王孙有三女一子,独子卓正君自小身体不怎么样,一直是在家休养,三个女儿已嫁出两个,都无不是嫁给了当世名流显赫,最小的女儿卓文君更是生的国色天香,更难得的是文才亦与她相貌相匹配,当真是羡煞不少乡邻。
可惜这女子命不好,自小就许给了蜀王的幼子,当今天子的皇侄孙,但谁料尚未成亲,那皇侄孙便一命呜呼,他这小女儿也就守起了活寡。
也不知是哪天,这张正范偶然在街上见上了平日一般不出门的卓文君一面,立刻便引为天人,只觉得自己那些小妾什么的和这女子一比那简直是母猪和凤凰之间的差距,便立刻令人打听这是谁家女儿,到知是卓家小女之后。
这张正范仗着自己有钱有人,便使人提着千金重礼上门求亲,说是要纳这卓文君为妾,却不料碰上个大钉子,给卓家连人带东西扔到了大街。
这卓王孙可不是吃干饭长大的,他的名字可是连天子都知道,当真是大汉数一数二的大商人,而且这卓家怎么说也是大门大户,想那皇侄孙也是以正房之理定下的婚约,当世又有多少名流在向卓家求亲?而这个张正范年纪都可以做卓文君的父亲,家中更是有十几名小妾,奴婢无数,让卓家的女儿给人做小妾,这事要传出去,卓家的面子可就丢大了去!
等到这张正范想通这理之后,再休掉正房上门求亲时,此事已经闹大,整个临邛都盯着卓家,卓文君的两个姐夫更是写来书信对此事表示了关注,在这些情况之下,张正范已是不可能有丝毫的机会成功。
由此之后这半年多来,卓张两家是斗的不亦乐乎,彻底的撕破了脸,再无半分同乡之情。
卓王孙翘了翘胡子,若论在长安的关系网,他卓王孙堪城临邛第一,不仅仅各级官员被他一一拉拢,就连那太后的深宫之中也有不少的中官,使女被买通。
所以早在旬前他便已知此次前来赴任的新县令乃是当今天子,太子所喜欢,就连太后也很想见的人物,此来临邛只为历练,已便日后太子即位便会起复重用。
卓王孙何许人也,在商场上打滚了这么多年,他那里不知道这位县令与以往的都不相同,这次这位的背后站着大汉天子,太子。他若是较起真来,恐怕即便是庙堂上的朝官一再弹劾,也对他无半点影响。
他在这临邛任上做好了,天子会乘机升他官职,作错了,太子可为他开脱,当真是可进可退。
再者说,做商人的谁没有点小辫子,以前是因为大家团结在一起,黄金铺路,所以任由历界县令如何上奏,那庙堂之上的朝臣也会一力掩盖。
但是这次,若让这新县令知道了临邛商人那些‘辉煌’的往事,恐怕想捂都捂不住。
想到此处,卓王孙更是得意,昨夜他就已想好了计策,那便是赶紧的结交此人,照例黄金开路,一百两不行就一千两,宁可将数年的收入交上也不可让这个新县令有什么责难。
卓王孙相信即使这新县令比那孔孟还贤,比商鞅还严,在堆成山的黄金面前他也得考虑考虑,更何况那孔孟不过是做做样子,商鞅更是数百年才出一个。
只要巴结好了这新县令,嘿嘿!卓王孙仿佛已看到了张家家破人亡,其产业被自己鲸吞的时候。
一想到斗了大半年的死对头就要倒下,卓王孙心情好到不行,一面与人说说笑笑,一面盘算着这张家的产业假如全部接受,那每年可赚点的钱财那可是会番上一番。那么在这临邛就再无可与自己家族相抗衡的商人了!
卓王孙却不知这消息不仅仅他知道了,几乎所有在长安有关系的商人统统都接到了长安的警告,要求他们老实点配合点,不要把事情弄僵。
因此在场的商人几乎都是怀揣着大包的礼物以及满肚打好草稿的恭维话,在这齐齐侯着。
夕阳陷在山腰的时候,一队轻骑护卫着新任县令的马车,出现在了那蜀地的地平线上。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三节 群情激愤
马车停在了临邛这座有着浓厚商业气息的城外,那名负责护送的骑兵军官对马车里的李云告辞一声,便扬长而去,他这几年几乎年年护送一名新县令到任,总是不用一年就又得护送一名新的县令来这个注定是他们仕途的终点,可以说他已麻木了。
骑兵们刚一离开,早就准备好的商贾乡绅一涌而上,端的是个个久仰大名,人人佩服的如那滔滔长江,绵绵黄河。
李云与同车的两个便宜学生相视苦笑一下,便只得整理好官服下车与那些素不相识的临邛商人打起哈哈。
“李大人,在下临邛卓王孙,大人初到鄙县,一路车马劳顿,鄙人已在家设下宴席,为大人接风!”财产与身材形成和谐比例的卓王孙在两名骠悍的家奴簇拥下,硬生生的挤开一条路,走到李云跟前,满面的肥肉都快笑的堆在一起了。
“一定,一定!”李云看了看这个挤在最前面的胖胖商人,单单是他身上那套用上好丝绸做成的衣服就足以告诉李云此人家财怎么说也在临邛可排上字号,忙客套的回应。
张正范厌恶的看着死对头得意的笑容,心中恨的咬牙切齿,脸上却不便发作,只得挤过人群凑到李云面前笑着道:“李大人新到鄙县,鄙人谨代表临邛四十二家丝绸商,一百三十一家盐商对大人来鄙县造福一方表示最真挚的欢迎,为此鄙人愿意为大人今年冬天兴修水利之事捐助一万五千钱,聊表薄意!”
李云心脏猛的一跳,一万五千钱!这可是好大一笔巨款,足够修上一条象样的渠道了!
无论是谁在大汉做官,民生问题总是他政绩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试想一下,若某位官员在任时,其辖地冬天兴修大量渠道,到得明年基本就可保证丰收。
忙向这名大气的富户表达自己的谢意道:“先生端的是心怀百姓,待本官上奏朝廷,为先生求得嘉奖令!”
接着眼睛一瞟四周各人惊诧的反应,不动声色的问道:“不知先生贵姓?”
张正范得意至极的一摸胡子,看了看正懊恼的卓王孙,心中暗道:“别以为只有你们卓家与那庙堂有关系,本人也不差!”又得意的想道:“哼,卓老儿年纪大了,脑子也不好使了,难道就不会想想这位深得上心的李大人岂会在意那区区黄金,人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此话一点不差,难道卓老儿就不知如今大汉的县令们最想要的是政绩而非黄金吗?”
嘴上却是不动声色的道:“鄙人临邛张正范!”
“哦!”李云拉长了声音,仿佛早有耳闻的样子。
“这样吧,张老板!”李云用商量的口气道:“张老板所捐修之那条水渠就以张老板的名字命名,就叫张正范渠,以令后人在以此水渠得利之时,谨记张老板今日修渠之德,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
张正范现在只感觉恨不得把临邛今年冬天要修的水渠的款子统统承担下来。
那么整个临邛县都将打上他张正范的名字,而且还可从此都上一道护身符,现在谁人不知当今天子最是包容那些为国为民的人,如此一来即便是日后有人想动他张家,也得先想想天子会怎么反应,这可真的是一举两得的大买卖。十足的赚!
正想要继续大方的时候,周围反应过来的众商家早已是群情激愤,人人踊跃于前。
“李大人我捐一万钱!”
“我捐三万钱!”
“五万!”
“。。。。。。。”
“一千两黄金!”反应过来的卓王孙一咬牙就将他今年的收入全部捐了,心中虽然暗暗叫疼,但是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谁不知那吕不韦当初奇货可居之时也是花费了好大一笔金钱,但是最后他却得到了数十倍的回报,端的是激励了无数的商人。
李云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看着这些情绪激动挥舞着大把金钱的商人,看样子自己若是不答应接受捐款,大有不让他离开的样子,全是一副为国为民,争当大汉优秀公民榜样的状况。
只得笑ⅿⅿ的一面应承,一面唤出在马车中的弟子杨谋,对众人道:“大家别急,诸位如此热心于公益真是大汉之福,待鄙人修书于朝廷,嘉奖诸位!”
顿了顿又拉过杨谋介绍道:“这位是。。。。。。是本官的幕僚,诸位的要捐款的话,便可找他记录,待款项到齐,鄙人便收录热心者之姓名,捐款数,上书朝廷,让天下人也知,吾辈商人也是热心公益,效忠大汉之人,本官决定了,还将在县衙之前找专人立下大石碑,上书各位捐款之数,所用何处!”
李云这一下再次激起了众商贾之间的‘热情’。大家都在心中暗暗的想:我比那卓,张两家是比不上,但是怎么也要在这石碑上排在与我差不多之人的前面,这样才不至掉了面子。至于钱财方面,这些商人根本就不担心,他们所从事的皆是暴利的行业,所赚的钱比如卓家的铸钱,那简直是相当于银行的印钞机,只要有足够的铁那就想铸多少是多少。
张家的盐产也是富的流油,大汉谁不吃盐?而张家则控制了大汉在蜀地最大的盐池,由此可见这些商人的富裕!
杨谋与司马相如却是被这些商人的热情给吓坏了。
谁不知商人最是重利爱财,想从他们嘴里抠出一个钱那都是极为不易的,但今天他们却仿佛看到了这世界上最有德才的商人都会聚到了这临邛小县。
到如今杨谋与司马相如真正的拜倒在了李云面前,心悦诚服。
可他们并不知道李云不过是利用商人的通病——攀比以及爱名,再加上这些商人先前大都得到了长安方面的暗示,所以才会有今日的处境。若是换上别人,任他比李云还有见识,心机无比厉害,没有这些软条件也是绝不会有现在的处境,因商人们现在已把李云当成一件值得投资的商品,而且未来将会有丰厚回报的投资,他们如何不会尽心尽力?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四节 争斗(上)
李云与众热情的乡绅回到县衙,交接了文书并和诸位县丞,衙役还有里正,保长以及户政招呼完之后,便是开始热火朝天的记录捐款工作,这一忙便到了深夜。
不过李云却是清闲的和临邛的商贾们套起了近乎,悠闲的喝着清茶。
两位便宜弟子却是不得不担负起记录款项的重任,心脏不得不承受着来自‘热情’商人们的一波又一波摧残。
到得深夜子时,众人散去之时,初步的统计结果也已经出来,总记有三百七十四户商人,地主参与了捐献,其最高捐赠者卓张两家便是各捐赠了一千二百两黄金的骇人巨款,便是这笔巨款就已足够将临邛的水利网络修成全大汉最发达的。
其余商人所捐者从一万七千钱到十万余钱不等。
这笔款子具初步统计,相当于过去三年临邛赋税收入的总和还强!
当真让司马相如与杨谋咋舌不已感叹临邛商人的富有,连李云也未料到有如此大的一笔捐款,当两人问到剩余款项的用途之时,李云现在已宛如大财主,大手一挥便决定了剩余款项一部分用来修桥整路,一部分用来购买铁器,耕牛发放给贫苦的农民。
。。。。。。。。。。。。。。。。
翌日,清晨李云刚刚与两位弟子用过早餐,便有县衙来报,门口卓张两家有请贴到,具是邀请李云务必赏脸于今晚到其家中赴宴。
李云与两名还睡眼松腥的学生相视一眼,俱是无奈。
这两家都是此次捐赠的大户,其热心已超越了火山的温度,滚烫滚烫的,若是李云只赴一家宴席,那么势必会令另外一家那‘拳拳热心’一下子寒冷到北极圈的最低温度。
这可当真是不去不行,去了这家,势必拂了另外一家的面子,两头都得罪不得。
李云沉思良久,对司马相如道:“相如,你与我去对那两人说,就说本官初到临邛,尚未来的及造福百姓,亦未有丝毫政绩,如此便赴乡绅之宴心中时是惭愧,也不忍错过与众临邛乡绅相互交流的机会,本官思虑良久,唯有在明日晚间于这临邛县衙设下薄酒与众乡绅共同探讨未来如何的合作!”
司马相如闻言应了声,掩着笑容而去,心道:“看来本人真是选对老师了,单是刚刚老师说这番两边讨好之话时,面色从容,一本正经便非常人可办到!”却不知方才李云是勉强学着以前在电视中看到的那些大官敷衍人时的手段,将自己沉浸入那官员的角色中去。
不久司马相如便来回报李云道:“老师,那两家已答应明晚的宴席,不过卓家说他家有陈年的美酿可为老师宴席之用,张家亦说他家有祖传之法酿制的美酒要为老师宴席之用!”
“哦!”李云弹着手指笑了笑,心道:“这卓张两家怕就是这临邛城的两个典型的死对头,处处叫劲,也好,正可为我所用!”
便对司马相如道:“相如你便去回禀那两家,就说卓家美酒,张家清泉本官都很想尝尝,令他两家明晚各带几坛,待明日夜宴与众乡绅一起品评!”
。。。。。。。。。。。。。。。
第二日晚上,华灯初降时,整个临邛沉浸在一片热闹的气氛中。
这一此卓,张两家是摩拳擦掌,发誓要将对方的面子可驳了,其余商家信息灵通者也都收到了今晚将热闹无比的消息,个个把眼睛擦的雪亮,准备欣赏一出完美的演出。
更有心思缜密者已得出今晚将是卓张两家这半年多恩怨一决雌雄的时候。
在卓家,卓王孙将自己的爱女,有蜀郡第一美人之称的卓文君打扮的漂漂亮亮,在今晚卓王孙相信有了爱女压阵,怎么说也可在气势上压过那张家一筹,更别说听说那新县令李云李大人至今仍然是单身,尚未有婚配。
如此好前途的一个金龟婿他卓王孙如此精明之人,怎会错过?
卓文君也很高兴,她也想见见这个李云,上旬她远嫁在长安的姐姐写来书信与她,书信中说了现在长安有学问的,人人在自家正厅挂上了一个叫李云的人所说的一句话“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据说连天子也深以为然,成天在朝臣中寻找那面属于他的镜子。
卓文君美丽的小脸笑了笑,微微带着些红晕,今年只不过才十七岁的她,虽说已经历过许多同龄人未有的经历,但是一颗芳心的那深处,总还是有着范矗西施,逍遥西湖的憧憬。
此时听了父亲有意的吹捧,再加之那颗微微颤动的心儿在心中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此人也不知生的是何模样?”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少女的心随着那心低喃喃念起的声音,开始有了些对未来的憧憬。。。。。。。
而在张家亦是紧罗密鼓的准备,藏在地窖中的美酒被一坛坛搬出,再用一个个刚刚烧制好的瓶子装起来,加上盖子。瓶子用上等的丝绸包扎起来,入手滑而不腻。
张正范如何不知谁可抢夺到这新县令的倚重,日后便可从容对付另外一家,狡猾如他的般的商人自是知道卓家会施展美人计。
虽说,似卓文君般的绝色,这世上难找,但稍微逊色一点的美人还是可找到不少的,张正范看了看自己这半年多网罗到的十余位美女,嘴角亦微微上翘,心道:本人别的不多,黄金还是有的!他现在穷的就只有财富了!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五节 争斗(中)
夜晚,一轮明月当空挂在天上,傍依着的星辰闪烁着它们最耀眼的光芒,秋季的星空,大熊星座,猎户座都是如此的迷人,偶尔一颗流星擦过这无际的天空,李云见了忙许下心愿,愿在遥远时空的亲人,爱人永远平安幸福,快快乐乐,愿他们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而现在李云便是要在这另一时空开始他人生新的旅途。
灯光将县衙内外照的如斯明亮,以至于连宾客脸上的点点都可一览无余。
杨谋充分发挥了世家弟子的优势正热乎的招待带着大包小包礼物前来赴宴的众乡绅,司马相如则担当起了这此宴会乐器的调配师,忙着指挥雇来的几名乐师弹奏起战国时期便已家喻户晓的几首曲子,这是他本行,自是干的得心应手,畅快淋漓。
作为主人的李云不得不放下心中对另一时空亲人的思念,跨步到宴席中与早到乡绅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起来。
李云性格本就随意,属于那种随遇而安的人,再加上他对商人很有好感,想要借助商人的力量来做些事情,因此与这些整日在商场上厮混的商人立刻就找到了共同的话题。
大家从临邛西边邛崃山脉上的铁矿矿藏一直聊到巴郡的铜矿,从临邛本地特产的丝绸质量一直聊到蜀郡最大的盐池。
放松下来的商人那里经的起李云有心的推敲,不几时,李云便已掌握了卓张两家矛盾的根源,却不想名动千古的才女卓文君原来是卓王孙那个胖到可参加一百二十公斤级拳击比赛的家伙女儿,想到这李云不禁感叹世事无常,连胖子都可生出一个如娇似玉的大美人,更遑论其余?
日暮三刻之时,众商人随着一声惊叹纷纷站起身来,伸长了脖子往外看。
今夜的正主卓家与张家已是同时到达。
卓王孙还是那么胖,一点也无想要减肥的趋向,只不过在他身后却跟着可夺全场侧目的美人,即使是在现代于电视上见过不少美色,又在梁国时见过堪称刘姓第一美人刘陵的李云也不免初见之下,眼神足足定了好几秒。
卓文君今晚穿着一袭白色的衣服,宛如一名从空谷幽兰的幻景直接嫡落到这凡尘俗世的仙女,秀丽的小脸上有着些须少少的羞涩,而那一头挽在胸前的长发更是增添了许多动人之处。
此时李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倾国倾城,他回过头瞥见了同样被这绝色美人夺去神识的司马相如,咳嗽一声将众人的魂魄从震撼中拉出,走到卓王孙面前笑着说道:“卓老板,您这可不好,来我这地还带着这许多礼物,本官今日不是说只需自带酒水,而不须带这些礼物吗?这要让上头知道影响可不好!”
卓王孙看了看仆人们拿在手中的大包小包,尴尬的笑了笑,暗道自己怎么那么苯,就是要送礼也须暗中的来啊,事情做的这么明显还不让人立刻就知道了。忙笑着道:“李大人,这些东西可不是送给您的,这些东西是鄙人预备好送给为我临邛辛勤工作了数年的众衙役,里正的!”说完便示意仆人将带来的东西除却酒水之外,其余的分送给在场的临邛县大小官吏。
卓王孙这一手看的跟在后面的张正范着实佩服,他二人虽说已势同水火,但是做商人的最紧要的便是察颜观色,窥视市场与官府的一举一动,如此才可保得万代兴旺。
而卓王孙这样一来不仅仅拉拢了县衙的大小官吏,使得这些人拿了他的东西心存感激,更会暗中窥机为他卓家说好话,更紧要的是不仅仅摆脱了行贿的名义还落下一个慰劳的名声,当真是做的滴水不漏。
虽说现在再学这卓王孙这般已是落了下乘,但张正范一时却无更好的办法,只得依样画葫芦的令手下众人将礼物分发给在场的大小官吏,弄的在忙活着县丞等人笑的嘴巴都合不拢,衙役们得了好处更是欢喜的不得了,连站岗守卫起来都愈发的有精神。
在心中他们当然也知,若不是这位据说来头很大的新县令,他们是不会这样好的待遇的,当下愈发的崇敬起来,从这夜过后,李云所下的任何命令都得到了这些县吏的严格执行,从未有出现丝毫的偏差,因大家都知道能不能出头,希望全在这位新来的县令身上。
当然这些是后话,先不提。
却说这张正范见着卓家威风大出,李县令笑容可拘,立刻便妒忌起来,走近李云身旁道:“李大人,鄙人已备好一十二坛陈年佳酿,鄙人家中虽是寒掺,但是。。。”
张正范得意的将声音拖的老长老高,生怕别人不知自家之酒的大名“但是孝文皇帝在时,天子诏令吾家献美酒于朝,做天子会诸侯宴席之用,在会之诸侯尝过此酒皆曰:此酒美也,欲重金相购,但孝文皇帝却道:酒美则美,恐诸兄弟沉迷于此道,只知美酒而忘却百姓。便使人尽砸酒坛,言:此酒虽美,但百姓黎黍更为重要,便诏吾家不可多产,只可产少许以供家用!”
接着看了看李云又道:“此共一十二坛美酒,皆是吾父生前埋于地下,至今十余寒暑,开瓶就可知此酒可为天下第一!”
李云却是听了神往不已,他在现代虽不是嗜酒之徒,但那高度白酒也还经常喝上几口,尤其最喜喝红酒,虽说每次都是浅酌几口,从不多喝,但是细胞中终究还是有好酒的基因存在,听的张正范如此描述,他胃中酒虫便开始了革命,现在他若非顾着礼数早已冲上去品尝几口。
在场的众商人显然都已听说过此时,皆露出神往的感觉。
卓王孙见了,轻笑一声对爱女道:“文君,便由你来给李大人讲讲吾家之酒有何特别之处!”显是信心满怀,连李云都盯上了那几名仆人手中捧着的小酒坛子,腹诽不已,好奇的想这酒究竟有何不同?
卓文君不愧是蜀郡第一才女,听得父亲吩咐,抬头大胆的看了一眼李云,大汉本就民风开放,特别是巴蜀之地,此地依然保留了不少秦人的风俗习惯,而在昔日战国七强中,以秦女胆子最为大,她们若是喜欢上一个人,即使是家族力量也不能抗拒和阻拦。
她抬起头,盯着李云看了一阵,只觉得这个新的县令长的似乎有些英俊,浓浓的眉毛间似乎总有淡淡的哀愁。没由来的脸上一红,便想到这人说过的那句“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心中暗想“你的究竟为谁而哀愁啊!你的镜子又究竟是谁?”
嘴上却是开始了介绍“酿酒之法,最在乎水源,材料的品质,盛器等,小女子家所酿自用之酒,其水采自邛崃山的最高处一个隐秘的水泉,其水清而甜,略带清香,实是酿酒之不二选择”
“其次便是材质,酿酒之法最在于选择最好之材质,小女子家中所酿之酒皆采用临邛最好的土地所种出之栗米,其必须粒大而圆润,触手必须不腻,如此才可为上选!”
“再次便是盛器,所谓酿酒不制器,到头一场空,每一种方法酿造出来的美酒都有它应用的盛器,否则便会失去了它独特的风格和韵味!”
李云只觉得听这卓文君侃侃而谈,酒从它酿造的开始到成为美酒的过程已是一缆无余,被这美人说的丝毫不差,仿佛他已亲手酿造了一坛美酒,不由的拍手道:“好!好!好!”
众人也是忙跟着一片叫好声,生怕失去了这样一个可一睹这美人芳泽的机会。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六节 争斗(下)
张正范老脸铁青着,却又不好发作,只得恨恨的看了卓王孙那故意在他面前得意的肥胖身躯,暗暗的骂了句粗口,冷淡的道:“卓小姐所言不差,可惜啊可惜,尚还漏掉了一点!”
“哦?”卓王孙好象很奇怪的望向这张正范,似是调笑般问道:“尚还漏掉什么?张老板不妨说说?”
张正范此时看着卓王孙得意的地点快又增肥了几斤的身躯,咬咬牙,也顾不上保密了,扬声道:“漏掉了蒸煮!”
一言出,满室皆惊,在座的商人名流谁人听说过酿酒还需蒸煮的?
李云却是心中一颤,现代的蒸馏酒吗?疑惑的望向张正范。
张正范长舒一口气,蒸煮法酿酒一直是他家祖传的密法,一直是传男不传女,传长不传次,极为机密。
他家祖上正是靠献给贵族数坛此法酿制的美酒而发家,故对此极为保密,但先孝文皇帝的诏令已使得他家依靠此酒赚钱的算盘落空,今日为争一口气,狠狠的在诸位商人,名流面前挫挫卓家的威风,他也顾不上什么保密不保密了!
狠下心来,张正范迎上众人望着他的目光,轻轻的道:“想必在座的诸位有到过鄙人家尝过此酒的都知,鄙人家所酿之酒清澈见低酒香盈满,而世上之酒大都浑浊,此何道理也?”
张正范揭开酒瓶,顿时一股李云熟悉的烧酒香味扑鼻而来,单是这香味李云已可断定此酒度数少说也在四十度,可称的这时代的极品烈酒了!
张正范用一酒杯将瓶中白酒倒出,展示在众人面前,不理众人惊讶的表情继续道:“鄙人家之酒何以清澈?原因就在余,鄙人在最后的时刻多加了一道蒸煮的程序,美酒蒸煮之后,其浑浊之杂物早去,而精华一滴不少,此法所制之酒更易醉人!”
张正范一口气说完,似讲完一个天大的秘密一般,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李云走到他身边,接过酒杯轻轻酌了一口,赞道:“好酒!”
接着李云趁大家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时,忽然道:“其实本官今日请大家来并不是为品尝卓老板与张老板家的绝世佳酿。”
“醉翁之意不在酒也,在乎在座各位的身上!”李云望着惊讶的众人,不理会他们的表情道:“本官今日是想趁此机会与诸位共同商量商量,为大家找寻一条即可赚到倍数于铸钱等暴利行业,又可让朝廷封侯,百姓拥戴的道路!”
李云此话一出众人皆是不敢相信,这世上难道还有利润比之卓家铸钱更为暴利的生意,而且做这个生意还可让朝廷嘉奖,封侯?若非李云是连天子都瞧的上眼的人物,只怕众人就将此话当成疯话,根本连听的兴趣都没有。
但即使是这样,这位县令恐怕也是糊涂了吧?大家都是这样想的。
良久,卓王孙才长叹一口气,请教道:“那么敢问李大人,这世上究竟尚还有什么生意可比鄙人铸钱的利润还大?”
李云浅浅一笑道:“诸位做生意的,想必经常奔波各地,最是擅长买低卖高吧?”
一富户打扮的以为李云是要与他们算帐,激动的站起来道:“这又如何?”
李云轻轻的对他笑道:“不如何,只是这样做对大汉百姓无益也!”
众人皆哗,难道这新县令是仗着有靠山想严厉打击大家?想想似乎又不是,但听这话又是这般道理,于是纷纷将眼睛盯着李云。
李云笑了笑道:“诸位商人可曾听过,唇亡齿寒的故事?”
众人点点头,就连司马相如与杨谋也不知李云扯来扯去到底在扯什么?纷纷将疑惑的眼神望向李云。
李云解释道:“献公将宝马美玉送与虞国国君,灭虢之后再灭虞,看那宝马美玉叹道‘马有些老了,玉也有些陈色了’其实诸位将来也有机会这样叹息!”
“试想一下,假若我大汉欲对西域某国动武,在动武之前诸位偕黄金无数,美玉无数至其国,将其国能买到的粮食全部买了,能收购到的甲盾收了,可以买卖的马匹买了,然后全数运回大汉,记录在案,我大汉天兵则随后而至,此时该国无可食用之粮食,无可骑之战马,无可挡之甲盾,除了黄金美玉,他们一无所有!而我大汉天兵灭其国后,再按诸位记录的数额,将得到的黄金补偿与诸位,诸位那时也可叹曰‘黄金略有些灰尘,美玉换了个盒子’此皆大欢喜之事,想必天子不赏诸位爵位也过意不去”
“而若某国大汉暂不想对其刀兵相见,而其国又是狼子野心,诸位可趁该国粮食收获之前带我大汉库存之余粮至该国,趁其国新粮未上市,旧粮已无之时,乘机将所带粮食不计成本予以抛售,待其国新粮上市,谷贱无比也,其国自溃,而诸位则可乘低价买之,如此中间的差价诸位想想也可知当赚上多少?而在平时,诸位则将南方之物通运北方,将北方牛马运至南方即使只赚差价,此利润亦是极为丰厚,而那时天子知诸位忠于大汉,忠于社稷,想必就算某位言官弹劾也是无用!”李云絮絮而谈,说的全数是抄自现代各经济大国打击他国的常用办法,众人听了只觉得这位新县令咋一看人兽无害,随意自如,生性更是平和的很,谁知他张嘴就吐出了可灭人国,绝其户的狠毒手段。但是这个计策却是正合商人们的胃口,他们最是擅长计算,谁可算不出若真可如此,那可真就是空手套白狼了,只须有些家产,瞧准某个国家然后大家再一拥而上,如此大家的钱财赚了,名声也有了,当真是一举两得啊!纷纷激动着盘算起来。
杨谋却越想越觉得此策只对那些与大汉一般的农耕国有用,而对于匈奴之类的游牧民族怕是无半点用处,当下便发问道:“老师,此策似乎与匈奴无用,只可对农耕小国有些许用处!”
李云笑了笑。道:“我本就不是想用此策对付匈奴,我只是想用此策对付一个名叫大宛的国家!至于匈奴还须再做计较!”
“大宛国?”众人显然不知有这样一个国家。
“对!”李云感叹的道:“大宛国是西域三十六国之一,昔日本官在深山时曾听老师言,其国有一神马,名曰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但其国视之为国宝,一直隐秘的圈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出山之后鄙人一直在想,我大汉为何在与那匈奴争斗中处于下风?除了其擅长骑射之外,马匹也有很大因素,若可得此马,则我大汉之马必定强于匈奴,但是假如为此动那刀兵硬拼,那国远在西域,大汉天兵过去困难重重,是为不好,久思之下,鄙人才想出此策,欲先动其国,必先绝其粮!”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七节 减租
李云与众商人又议论了一阵,大家在利益面前已是牢牢的抱成一团,李云趁着大家兴奋的时候,猛然再加一把火“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诸位但请放心,此事朝廷方面,本官去说,诸位只管盘算好家业,大家有钱一起赚!”
众人皆是唯唯诺诺,大声叫好,有钱赚,又有军队保驾这样的事情谁不肯干?
李云想了想,又道:“本官还有件事情要和大家商量,此事也关系到诸位的赚钱大计!”
卓王孙此时心情好到不行,豪爽的道:“大人有何事就尽管说,我们可以办到的,绝不含糊!”
众人又是一阵应和,连那死对头张正范也大声叫好,由此可知这世界真的是没有绝对的朋友,也没有绝对的敌人,有的只是绝对的利益,在利益面前,即使杀父之仇也可暂时放下,又何况区区面子?
李云却是小心的道:“本官是想恳请诸位将田地的田租略微下调一点,当然好处也是有的,本官这几日做了点小玩意,只须叫齐木匠就可开工,绝对可抵消掉由此带来的损失!”
张正范是丝绸买卖出身,对土地格外看重,闻言紧张的问道:“敢问大人究竟要下调多少?”
李云略微思考下。道:“本官请诸位将租子下调到三成以内,不知行不行?”
此话一出,顿时就让商人们沸腾了,虽然说那点田租对他们而言不成什么,但问题是田租是他们的后路,一旦有朝一日生意失败,他们依然可靠田租舒服的过日子,而李云张口就要把田租打压到三成以内,谁都会觉得不舒服。一时间大家都是有些不高兴。
李云看着这群商人摇摇头,心知假如他们不是真心的减租,这会答应也是无用,便解释道:“诸位,诸位,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本官只想问大家一句,去那西域要不要保镖?”
众人那里还要思考,齐齐应和道:“要!”许多人更是在心中揣测,不要保镖,去那个盗贼多的要命的地方,不找死吗?
李云点点头,微笑着道:“对!要保镖,而且是忠心耿耿的保镖,什么样的保镖才会忠心耿耿呢?就是得了你好处,特别是恩情的保镖,这类人最是忠心,即使面对无数贼人也断不会抛下诸位而去。而这保镖什么地方的最好,当然是诸位的乡邻,百姓,而现在诸位只需要每年减免一点租子,平时各家有老人的,常送点微不足道的东西,那这些人岂不是会感激临涕,你说让他上刀山,他便绝对不会在没爬到山顶之时下来!”
卓王孙眼睛一亮,与那张正范一般在心中就已迅速算好,如此一来确实是只需花上少许的一点财物就可得到无数的勇士,真是一笔大赚特赚的生意,在心中暗想,这不是昔日孟尝惯用的招数吗?看来自己真的老了,连如此简单的道理也没看透,也幸亏这李大人不是商人,要不若是有这样一个对手,只怕只消三五年,管他卓张两家如何富裕,在这李大人诡计不断,奇思无数的打击下,也迟早会支撑不住。
却不知李云只是在为百姓的生活着想,临邛土地兼并实在是太严重了!
靠租种他人田地,虽说不用交税,但田租和赋却是极为严重的!
自古以来,赋与税是分开的,周时起,税便是臣民交纳给天子用来修缮宫殿,分发俸禄的,而赋却是交纳给天子用来整顿刀兵,训练勇士之用,税按土地交纳,但赋却是按人交纳,无论你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你是老人还是残疾人,只要你年纪达到了交纳赋的时候,便分文不可少,除非天子豁免。
所以租种他人土地的佃民,负担是极为沉重的,即使是孝文皇帝免除赋税的时候,得到好处的也只是那些地主,而他们依旧得背负沉重的租子,只得乞求风调雨顺,有个好收成。
而一般佃户都是极为贫穷的农民,他们所用的农具大都是木制,青铜的都极为稀少,至于铁器那么昂贵的工具,只有那些有自己土地的富农才用的起。
李云只是想在农民为地主间找到一条平衡的路,地主将地租控制在农民可以接受的范围,而农民则不断的提供土地产量,以慢慢的购买属于自己的土地,这样土地兼并就可被控制,并且李云还想有计划的将地主的目光集中到商业上去,在商业上赚了大笔资金后,尝到了甜头,他们就不会再严格的剥削佃户,这样社会文明就不会被暴动所打断,历史也就因此改变了!
在得到众人满面笑容的保证之后,李云也放心下来,在利益面前,在自己的利诱之下,相信商人们会作出明智的选择,而尝到甜头之后的商人们也会慢慢的相信自己,而人一旦开了个头,并且尝到甜头,从自就将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已经了解到以人为本,有了人才便是有了大笔财富的商人们,你就算拿刀架他脖子上,要他加租,他也是会阳奉阴违。
大家各自得了保证,也得了希望,相互间也笑着,打着招呼。
看看天色,也已是很晚,打更的更夫,敲着锣鼓而过,才知已到定昏时刻,于是纷纷告辞满意而去。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八节 窦太后
窦太后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失去了最爱的丈夫之后,她已经独力支撑了十几年,现在她又失去了她最心疼的幼子,虽说表面她依然坚强,但谁又可知她这样年纪的老人内心是如何的痛苦?
窦太后本是清河郡一名良家女子,本名窦漪房。十五岁那年被当时的吕太后看重带回长安,从自就在这女强人身边伺候,倒也学会了不少本事,习得了察言观色,辩识他人的本领。
不久,吕后为防止因封吕姓为王带来的刘姓番王群起围攻,将包括窦太后在内的十余名心腹宫女送与各地番王,名为赏赐实为监视。
却不知窦太后被送至那时生活极为清贫的代王身边,两人一见如故,自此相互恩爱,再加之窦太后生的乖巧机灵,深得贤惠的代王后照顾,这一过就是数年,数年的时间足以发生太多的事情,吕后死后,齐王高举恢复刘氏大旗,尽诛吕氏门人。
诸侯与大臣会于长安,推选新的天子,殊料当时不起眼的代王凭借着母亲的贤惠,以及他与高皇帝的血缘关系,奇迹般的被推选为新的天子,在经过得体的谦让后,原本贫寒的代王登上了高皇帝曾经坐过的地方,而她也成为了皇后。
人生的际遇竟是如此的不平常!
而现在她只感觉到一片无力,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每次长公主刘嫖带着她的女儿,自幼与太子订亲的陈阿娇来宫中看望她,窦太后都会想到梁王少时的事情,太后一直认为梁王永远都是那个谦让得体的少年,那个受了苦也会望肚子里咽的少年郎,想着想着,窦太后眼泪悄悄的流了下落。正给她按摩的南月公主见着了,悄悄的拿出帛卷将太后眼角的泪水擦去。
太后睁开眼睛,望了望南月公主,道:“南月,皇奶奶老了,怕是迟早要去和先皇见面,但是皇奶奶就是放心不下你!”
南月公主低下秀臻,楚楚可怜的脸蛋令人生出怜惜的感觉,她摇摇头将身子靠在太后的怀中道:“皇奶奶。。。。南月永远在您的身边陪着您,您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窦太后长叹一口气,摇摇头道:“傻孩子,人谁都死,就连那武功盖世的始皇帝,英明神武的高皇帝,生平最是爱惜百姓的先皇,都一一离开了这个世界,皇奶奶也照顾不了你一辈子!”
太后怜惜的将手摸上爱孙的秀发,眼中净是怜爱,自梁王死后,她便已将全部的爱撒在了这个爱子生前最是宠爱的女儿身上,而南月公主也是十分讨人喜爱,天子若非是内疚不愿多见,否则也会天天令南月去未央宫与之闲聊,因南月确实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子。
窦太后长叹一口气,她现在很怕,很怕。怕她死了之后,留下南月一人在这世上孤苦无助,她也曾想过在窦家子弟中寻觅一名年少有德的少年与南月成婚,可是整个窦氏竟无一人可入太后眼中,那些年轻的窦家贵族不是轻浮就是沽名,太后始终放心不下将心头的宝贝将与这样的人。
今日太后望着那萧条的冬节景色,没由来的害怕起来,她怕她某天一觉睡过去,就去见了先皇,再也醒不过来,那留下无人照顾的南月她着实放心不下。
此时门口有使女轻声报道:“林滤公主求见太后!”
窦太后起身,端坐在床上牢牢的搂着南月公主,这林滤公主是天子第四女,自小与太子交好,两姐弟可说无话不说,而林滤又与信阳公主一母同胞,想那信阳公主嫁与平阳侯后,地位隐隐已是大汉公主中最显赫的,再加上太子与之交好,林滤已是日后大汉举足轻重的女子,对于这样的强势人物,太后条件反射般的想要在她面前表现出她对南月的看重,希望,希望在她归天后,这些儿孙们看在她的面子上对南月多多照顾。
林滤公主进来,恭敬的请了个安,对太后道:“孙儿林滤给皇奶奶请安!”
又对南月甜甜的一笑“南月妹妹也在啊!待会长安众年轻才骏齐聚文华殿,与父皇对策,妹妹要不要跟着去看看,说不定其中就有一个才子与妹妹有缘哩!”
南月终是少女,脸皮子薄,闻言自是羞涩的道:“南月不想去,姐姐去吧,南月只想和皇奶奶多聊聊!”
听着南月公主乖巧的话,太后心中更是不安,便问林滤公主道:“今年来的可都有些什么人啊?”
林滤公主那里敢隐瞒,老实的道:“今年长安对策者共有七十余人,俱是长安名族望门之后,其中更有不少高皇帝时期功勋的后人!”
太后皱皱眉头,问道:“那个叫李云的在不在?听说皇帝和太子都很看重他,哀家虽在深宫却也听说他名气很大,而且平阳侯送哀家两名学习过那个叫眼保健操方法的使女,哀家很喜欢,如果他在,到还可一看!”
林滤公主回答道:“河东李云已放临邛县令实职,目前不曾有消息,应是早已上任!”
“哦!”太后应了声,看了看南月公主,问道:“南月,你曾见过那李云,给皇奶奶说说,那人如何?”
南月公主不敢隐瞒,老实的道:“那时南月只顾着伤心,未多有注意,不过这李云确实有些办法和见识”
太后动了动身子,忽然道:“那林滤你也见过那李云,可与哀家说说,那李云有无本事,人品如何?”
林滤公主似乎有些迟疑,她已知太后是动了替南月公主找寻夫君的念头,但不知为何,她很想说些李云的坏话,好令此事黄掉,但终究还是压抑住了这想法,老实的道:“人品与学识俱是一流!”
“哦!”太后转过头去,望了望南月公主,沉思一阵道:“哀家知道了!”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二十九节 婚配(上)
李云难得的忙碌起来,进入十月,天子已经先后四次下诏,督促各地郡县修缮水利。
因上古传统,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大汉律更有严令:十月为桥,脩波(陂)堤,利津梁。虽非除道之时而有陷败不可行,辄为之。乡部主邑中道,田主主道。道有陷败不可行者,罚其啬夫、吏主者黄金各二两。□□□□□□及□土,罚金二两。
这条律令的意思就是说,十月是整修河道,兴修水利,以便来年的时候,所谓“阴降百泉而修桥梁”。而且按照邹衍的五德终始说这关乎到气运,德势的重大干系,所以大汉律明文规定了,不允许在这个时候动用民力挖掘矿藏一旦发现有官员这样做,是要处以罚金的!
因此得到了天子诏训之后,蜀郡郡守窦常也派来官员,到临邛督促,他这一来,就把李云的清闲时间给弄没了,不得不装出一副日理万机的样子,天天往田间乡野跑,指挥着农夫整修河道,修缮水渠,俨然一副贤良县令的模样。
不过大汉可不同于后世,当县令的下到乡间得老老实实,一步不差,不得有丝毫越轨。因为在乡间并不没有人治不住,走在大道上,别说一个县令,即使是郡守也得悠着点,一旦被那些柱着一根雕有鸠雕图案的老人看到你这个当官做的事情不符合传统,又或者不合他的意,那老人很可能抄起手中的拐杖就追着你打,你还不能有怨言,因为这持着鸠仗的老人,手中拿着的拐杖,那可是天子赏赐的,大汉律:大夫以上年七十,不更年七十一,簪袅七十二,上造七十三,公士七十四,公卒、士五(伍)七十五,皆受仗(杖)。
也就是说只要爵位与年纪达到律令标准的老人,就可以在春天领到天子赏赐的王仗,以及其他物品,持王仗的老人在民间被称为乡老,所谓十里一乡,一乡三老,乡老掌教化。他们还真有这个权利代替天子教育那些不守传统,不敬祖宗,不恤平民的失德官员,那官员挨了打,也只能把气往肚子里咽。
李云在知道还有这样的风俗之后,也不禁暗叹,幸亏可活到这般岁数的人是少之又少,否则临邛那帮子商人就该头疼了。
好容易送走郡守派来的督促官员,李云想,这下可以当甩手掌柜,把这些麻烦的事情抛给司马相如和杨谋去管,自个每日偷偷的跑去卓府,喝喝茶,听听小曲了吧!
谁知道ρi股还没坐热,河东郡守就将那些收获了的南瓜,冬瓜,红薯,土豆派人给送来了,李云无奈的看了看满满三大车的南瓜,冬瓜,只得认下自己的驴子命,老老实实的叫上几名衙役与自己在后院修起了地窖,没办法这些东西都得妥善收好。
不过冬瓜炖排骨真的很香,在吃了几顿之后,杨谋与司马相如就盯上了李云地窖中的冬瓜,每日数着时间的等候,等到李云辛辛苦苦的炖好,他二人总是招呼也不打就推门进来,吃上瘾了。
他二人吃不要紧,还连带着临邛的衙役,里正,户官,还有卓王孙这个号称只吃美食的死胖子都知道李云地窖中藏有好东西,每日抓住机会就过来蹭饭,开始大家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到后来,麻木了,习以为常了。
吃完冬瓜吃南瓜,李云简直不敢想象,杨谋那样的文弱学生,居然可以吃下三大碗冬瓜炖排骨,更别说卓王孙那个堪称牛胃的肚子。
总之,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南瓜,冬瓜全部报销,代价是李云的几包方便面调料用的精光,卓王孙等人胖上了几斤,而晒干藏好的种子,也被众人瓜分。就连没有来吃蹭饭的张正范也厚着脸皮要走了几十克冬瓜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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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戍年十月,已快到严冬季节,此时整个临邛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在李云的协调下,临邛近万户佃农得到了东家明年田租将减少至少一半的承诺,各村也都修上了被各富户名字命名的渠道,一些险要地段,河道地段驾上了桥梁,一种据说是县令李大人设计的石珙桥,很结实的那种,再不会一到大水就把桥给冲跨。
李云看着这一切,有种满足感,昨天第一台水车在临邛县郊架上了,虽然它还很粗糙,只是一种在现实技术无法达到的情况下妥协的产品,但这已经足够,一台水车至少可提供二十亩地的灌溉用水,大大的节省了劳力,提高了农民的种植效率。
而且这让那些富户计算之后,得出了即使是田租减少之后,由于土地产量提高了,他们实际损失也减少不少,这自然又是一番欢喜。
而另一种农业工具:犁,也开始在卓家和其他铸铁商人的作坊开始了铸造,这种依照李云在现代看到的犁的样子打造的新式工具,将使农民绕过二年抬杠,直接就可用一头牛进行耕种。
而按照李云的指点,几名临邛商人中学过墨家的子弟,开始了他们在蜀地找寻露天煤矿的工作,一切都按照李云的设想在前进着,李云没有什么要工业化,炼钢那样的雄心壮志,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医生,本想平淡在这个时代过完他的这一生,但因缘际会之下,他认识了将来的武帝,他现在只想尽自己的能力,改变一些历史。
他虽然是一个历史菜鸟,但混过坛子的他还是知道,汉武之后帝国之所以衰落,根本的原因就是汉武帝太注重武力了,而似刘彻这样的帝王,是属驴子的,不能和他犟,你越和他犟他便越不会听你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潜移默化,使他看到社会平民的痛苦,使他真正知道帝国需要的是什么政策,而不是在庙堂上每日听儒家画饼,饼虽大,但是似乎不能充饥。
然后他却不知,此时,长安已为他选择了将来的一半。。。。。。。。
冬十月,太后请天子旨,以梁王女,南月公主嫁蜀郡贤吏李云,天子问大司空,太尉“此合祖宗制乎?”
大司空与太尉奏“合”
天子悦,许之,令有司,掌礼中郎诏,以南月公主嫁蜀临邛县令李云,赐爵关内侯——《史记——李云传》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三十节 婚配(中)
十月的蜀郡,路上已无多少行人,而这条据说是秦始皇昔日为了与蜀郡最大铁砂矿商人,那个著名的寡妇清见面而修建的直道,多少令人回想起那个曾经强大到只凭借步兵就完胜了匈奴三十万骑兵,打得现在可说纵横无敌的匈奴骑兵一溃千里,就连单于也因此受伤,而被其子冒顿杀掉的大秦帝国。
昔日的帝国如今已是昨日黄花,平阳侯曹寿掀开马车的帘子,放眼望了望这个曾经出现张若,李冰等千古名吏之地。
大汉并不排斥人们对昔日的秦帝国文化进行研究,而他曹寿也曾对那个昙花一现的帝国十分感兴趣,他放下帘子,看了看坐在他怀中的爱子曹襄,望着爱子熟睡的面容,曹寿长叹一声。
爱怜的摸摸曹襄的额头,天下人皆以为秦帝国是亡于项羽的巨鹿之战,可是又有几人知道,就在巨鹿之战到了最关键的时刻|Qī-shu-ωang|,秦军与楚军正拼死相博之时,千里之外的南越地,五十万最精锐的秦军就在那里砍断桥梁,砸垮大道,他们的长官以此为宣言拒绝向帝国效忠,因为他们不承认二世继承帝国皇位的合法性!
于是,这些曾亲手缔造了一个辉煌帝国的精锐将士,又亲手葬送了帝国。
曹寿闭上眼睛,幸亏秦帝国内部出现了内讧,假如那支奉始皇帝命令驻扎在百越地区擅长山地与丘陵战的精锐秦军投入战场,恐怕楚霸王就得抱头而跑了。
幸亏历史没有假如,也幸亏那支秦军拒绝向二世效忠,否则现在的天下就依然还是秦国的天下。
古今多少事,尽在烟雨中。曹寿默默的想道。
马车在长江边上一个漂亮的转弯,就径直从大道转入了川西平原,临邛已是不远。
曹寿望了望马车外的景色,裹紧身上的衣服,今年的天气真是特别冷,路上依稀还可见到冻成死白色的杂草。
曹寿是个极其聪明的人物,他当然知道自己此来临邛亦是在赌博。
长安城的水实在很深,各方的势力纠缠在一起,擅长于制衡之术的天子现在虽然完美的控制着局势,但是作为皇室成员,天子的女婿,曹寿如何不知天子的身体实际早已虚弱不堪,他现在还勉强撑着,不过是在透支生命。
而自梁王死后,天子心灵更是大受打击,若非是因为太子年纪委实太小,远未到可亲政加冠的年纪,天子由于害怕自己的母亲成为吕后第二,一直强行用丹药压制着自己的病情,努力的挣扎着想要看到太子加冠的那一刻,否则天子这会恐怕早就倒下了。
若非如此,天子也不会急匆匆的同意将南月公主嫁与李云,按照天子正常的设想李云应在基层至少磨砺三年,才会调入长安,充当太子的幕僚。
而现在天子同意太后的请求,这很明白的表示了,他的身体连他自己也无把握究竟可撑到几时,所以一向稳重的天子才会不假思索的答应太后的请求,甚至太后不说,天子也会强行赐婚。
天子可不傻,他那里不知道自梁王死后,太后最心疼的人便是梁王的遗女南月,而那李云又是太子选中的谋臣,这不正好是一个政治联姻?
天子虽侍母极孝,但他得为大汉的未来考虑,天子之后,大汉将走向何方?曹寿遥望远处,他已迷茫。
而现在他就要担当起天子的眼睛,替天子观察这个叫李云的年轻人,他是否有资格成为太子的心腹?毕竟,大家对这个年轻的才子了解不是很多,谁又可知他到底是真的效忠大汉还是心怀不诡?
天子需要答案,他曹寿也需要答案,尽管他对这个年轻人颇有好感,但是他们得为大汉的未来负责啊!
“侯爷,前面就是临邛了,我们直接进去吗?”一个颇带着男性豪气的声音,在马车外恭敬的问道。
平阳侯掀起车帘,对这人笑了笑,道:“仲卿,直接进城吧!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图他事!”
那人正是李云初出山林见着的卫青,这几月来,卫青可谓交上了好运,被平阳侯看重,用为亲卫,负责照顾他的起居,这与当初的骑奴身份间的差距,可不是一点点了。
卫青憨厚的笑了笑,对于侯爷他是十二万分的尊重,在侯爷身边的这几月,侯爷对他和他的家人很关照,还特意请了一位先生来教授他弟弟卫步广识文断字,对他更是无微不至,侯爷性子很平和,经常教授他做人处世的道理,在侯爷身边,他学会了许多,所以他努力的学习侯爷的性子,希望自己与侯爷在至少在道德上一样高尚。
闻得言语,卫青应了声,扬起马鞭,径直进了临邛城,城门士卒如何的敢拦一辆挂着虎头雕饰的侯爵马车,只得一面放行,一面令人迅速飞报县令,毕竟一个侯爷,即使只是路过临邛,那也是临邛需要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应付的,毕竟他是一个地位崇高,拥有自由觐见天子以及自己领地,身份尊贵的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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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趴在桌子上,左手拿着从现代带来的匕首,右手持着一把木头,不理会司马相如与杨谋惊讶的目光,像一个小孩制作一个他最钟爱的玩具一般,仔细的忙碌着。
良久,李云兴奋的抓起一个制作好的物事,丢给司马相如,高兴的道:“好了!唉,这个算盘可还真麻烦!”
原来,李云偶然间发现,杨谋等人在计算工程款项的时候,居然没有算盘,用的还是战国时期盛行的筹算,这个可就让李云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高兴,算盘这可是可媲美计算机的东西,居然还没有发明,李云见着了,自然是大胆的制作了,反正这东西很实用,只需要告诉别人使用的方法,再把乘法,除法口诀表,剽窃了。嘿嘿,他李云就成了大汉算术的奠基人了,这么大的荣耀,李云可不会放过。
司马相如接过算盘子,摇了摇,不明白的问道:“老师,此时何物?学生不懂,还请老师赐教!”
李云正欲解释,此时城门士卒来报,有侯府马车正直奔县衙而来。
李云忙搁下这事情,穿整好衣冠前去迎接,心中自是不免嘀咕,究竟是谁?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三十一节 婚配(3)
李云迈进,县衙的大厅,一眼就瞧见了正逗着爱子玩乐的平阳侯曹寿,平阳侯今日显然比上次见面时身子骨又虚弱了不少,但精神却好了不少,面色也多了些红润,忙上前见礼道:“小官临邛县令李云拜见平阳侯!”
杨谋与司马相如得知来人竟是当今大汉号为势力最大的侯,也忙跟着行礼。
平阳侯平和的笑了笑,随和的扶起李云等人,道:“李大人无须多礼,小侯此来只是以私人身份看看你,不必理会那么些繁礼!”
李云感激的看了看这个给予过他帮助的随和侯爷,想到他终会因身体虚弱的缘故,早早的离开人世,心中一阵难过。
平阳侯抱起爱子曹襄,对李云介绍道:“这是小侯独子襄儿,襄儿叫李叔叔!”
曹襄长的与曹寿有几分相似,红通通的小脸上眨巴着一双明亮的小眼睛,甜甜的对李云唤了声“李叔叔好!”
“哎!襄儿乖!”李云对这个可爱的小孩立时就生出好感。
曹寿对外站着的一名下人模样的年轻人道:“仲卿带公子出去玩耍,本侯与李大人有话要说!”
那人闻言恭敬的走进来,带着曹襄出去,李云与他双眼视线一交,同时惊呼:“是你?”
“是你?”
李云高兴起来了,想不到在临邛与故人相逢,想当初他从山林中走出的时候,第一个见到的人便是这叫卫仲卿的青年,那时候他还以为这卫仲卿定会去当兵吃粮,却不想今日再度相逢之时,他已是大汉国的县令,食禄五百的官员,而这卫仲卿也成了平阳侯身边的亲卫,一身装扮也称的上英武。
曹寿笑了笑,问道:“李大人与仲卿相熟?”
李云点点头,兴奋的说道:“回侯爷,下官初出山林之时,正好与仲卿兄相见,幸得仲卿兄指点,这才知那暴秦早诛,壮起胆子出山!”
卫青腼腆的笑了笑,对平阳侯恭敬的解释道:“回侯爷,小人那日奉总管之令去那山中捕兔,正巧见这。。咳。。。李大人,见大人那日装饰怪异,便与大人谈了一会!”
曹寿笑着点点头,对卫青道:“仲卿去吧,你与李大人之间的交情待会再慢慢说,本侯先与大人说话!”
“是,侯爷,小人先与公子告退!”卫青憨厚的笑了笑,抱起早与他熟识的曹襄就往外退去。
李云忙收定心神,他怎会不知以平阳侯地位之尊贵,纵使他当真瞧的上他李云,若要见面,那也是李云亲自到平阳与他相会,断不会自个上门,平阳侯此来别有深意啊!
忙对司马相如与杨谋使个眼色,示意他二人谴开周围人等,也好让他与平阳单独相处,仔细问问到底是何事?
不多时,杨谋便已将众衙役找个借口支开,大厅中只剩李云与曹寿二人。
李云对曹寿道:“侯爷,上次蒙您大恩,救下官一命,下官实是感激不尽!”
说着忙招呼曹寿端坐到上位,唤来下人端来美酒,曹寿跪坐而定,轻轻的抿了一口小酒,赞道:“好酒!”又摇头道:“李大人刚刚说什么?小侯实是不明白,上次小侯不过与大人下了一盘解闷之用的小棋,怎就帮过大人?”
李云尴尬的笑了笑,暗道自己怎如此的不懂事,这些皇族的事情怎可轻易说出口?忙端起酒鳟道:“瞧下官这苯嘴,一时说错,下官自罚一鳟!”
曹寿微微的笑着,看着李云一饮而尽,心中暗赞李云果然懂事,一点就通。微微屈了屈身子,望了望窗外道:“李大人可知,大人在临邛所做种种,早有人在长安弹劾,大人又可知,若非陛下压着那些来自御史的弹劾,恐怕这会,大人早就身首异处了!”
曹襄的话,宛如一颗重磅炸弹在李云的心中投下,顿时就将李云吓的半死,但曹襄说这话时显然有些威逼利诱的味道,李云随即就明白过来了,平阳侯很可能是代表天子来警告他的。警告他不要在这临邛坏了祖宗规矩,可是,不先打破自秦以来的抑商政策,很多事情就根本无从谈起,因商人实是这世界办事效率最高的一群人。
李云虽然知道这些,但诚惶诚恐的样子还是作的,否则那里显得出天子的威风?忙俯地道:“下官有罪,令陛下与侯爷操劳了!”
接着抬起头,话锋一转问道:“下官虽知,下官于这临邛所做与大汉国策不相符合,但是请侯爷与陛下相信下官,下官所做一切皆是为我大汉!”
“李大人的忠心,天子,太子与小侯都是知道的!”曹寿微闭着眼睛道:“李大人说过的那番文武,农商并重的话,天子也知道,并且很感兴趣,否则也不会任你在这临邛瞎搞!”
曹襄猛地恭敬的站起来,朝那长安方向一礼,严肃的道:“天子口诏!”
李云闻言,忙恭敬的拜了三拜,曹寿果真带着天子的话来的。也不知对自己是好是坏?
“尔着实好笑,朕委你以地方之权,管辖要服之地,本意令尔在那要服之远,替朕鼓励农桑多修水利,尔却与那些个商贾市籍之人,整日肆混,虽说也有为国之心,却也有失朕意,罢了,罢了。朕老也,看不懂尔等青年之事,这临邛便与尔折腾,朕倒要看看,尔有何本事可做到农商并重?”曹寿严肃的传达了天子的话,心中也不免好笑,想自己那岳父大人,替上天管辖四海之内的堂堂天子,在说这些话时也是权思良久,一方面天子要告诉魏其侯等弹劾李云之人,天子还是重视农桑的,另一方面,天子也被李云的那句“以史为镜”所打动,那几日天子几乎日日在司马谈献上的那些史书中钻着,出来后只说了一句话“以史为镜,以史为镜!”
李云听完却是大喜,忙恭敬的三呼万岁,老实的拜了三拜。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三十二节 婚配(4)
曹寿微微转动下手中的青铜酒杯,仰起头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小侯有个问题想请教李大人,还望李大人为小侯解惑啊!”
李云闻言笑道:“侯爷有话尽管说,下官不敢有丝毫隐瞒之处。”
曹寿长长的舒了口气,努力在坐正,使得身体尽量保持正旺盛的精力,道:“大人提倡农商并重,农可使天下安定,粮食充足,而大汉不虞有饥荒之厄,这是人所皆知的事情,而商可通物,以彼地之无,易他地之有,这小侯是知道的,但大人难得不知,商者,最是流动之族,其居者无定处,官府难一一有效管理,其中更有贪财者,易为有心者收买,动摇我大汉根本,更何况这天下之财富本就不多,商人好利,一旦此禁一开,钱财皆为商贾赚取,而平民百姓无所得,大汉危也!”
李云闻言,心知这不仅仅是平阳侯一个人的想法,这基本上代表了自秦开始兴起的重农学派学者的共同声音。
商人由于他的流动性,以及本身就带有的好利习惯,令许多人为之厌恶,更令统治者头疼,战国时期更有大商人富可敌国,其财富强大到可与国君相庭抗理,任何统治阶级都不会愿意看到这一幕,所以压抑商人的政策自是顺理成章的出炉,其代表者正是法家的几位赫赫有名的人物。
李悝变法的核心中便有鼓励农桑,压制商人,其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二三十年后商鞅于秦国变法,耕战便成为秦国迅速强大的起来的策略,而对于商人他们是十分厌恶的。市籍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在各国中普及,由此商人成为社会地位最底下的族群。
而且由于战国时代的人们并不懂现代经济学,他们认为天下的财富都是固定的,不会增加亦不会减少,所以假如财富集中到小部分人手中,那么对社会的危害将极为重大。
李云心知要世人改变对商人可有可无的看法,现在还远远不可能,千里之堤,溃于蚁|茓。他能做的只有一步步的改变,而要让人觉得商人并不会危害到权利,这就必须先打破那个“天下财富固定论”
一念至此,李云站起身来,望着县衙外道:“侯爷家中可曾养有鸡禽?”
曹寿不明所以,但还是回答道:“有,小侯家中自是有下人专司养禽,供给鲜蛋。”
李云含笑道:“那么侯爷可知,一只母鸡平均一日一蛋,三月便可生下九十蛋,此九十蛋,可孵出九十只小鸡,小鸡一年中大约病死一半,也就是四十五只,在这四十五只小鸡中,假设仅有十只母鸡,那么再过半年,此十只母鸡三月便又下蛋合计九百只!”李云望着曹寿继续道:“此九百只蛋再又复来,以侯爷之才,不难算出,越十年后,一只母鸡的后代将有多少?”
曹寿恍然大悟,李云却是得意的笑道:“此鸡生蛋,蛋生鸡,源源无穷尽也。天下财富何其多,我等官吏只许引导的好,十数年之后,大汉财富也可如那鸡生蛋,蛋生鸡一般,源源无穷尽!”
曹寿本是信奉黄老之学,他自小天资聪颖,从政之后更是如鱼得水,若非身体原因,此时那大司农的位置还说不准到底姓曹还是窦,但是他在从政之时也同样遇到了许多疑惑,他也渐渐发现黄老之学,并非唯一治国之策,譬如那法家之治,以法行天下事,天子令至莫有不从者。儒家之仁治,虽说有些空谈的地方,而且其过于极端,这与道家思想可说水火不容,因此这些年来,道儒冲突不断,特别是前年博士辕固生见太后,太后问他《诗经》之要,谁知这极端的儒生居然空口便言《老子》是“家人言”
笃信黄老学的太后暴怒不已,失态的大骂儒家五经俱是“司空城旦书”意思就是说儒家的经典俱是刑徒之书,司空是掌宫廷和城池建造的官员,城旦,始皇帝焚书诏天下藏有诗书百家语者,黥为城旦,这样的话从一向性格平淡的太后口中说出自然是格外的有威慑力。
发了火的太后可不是好惹的,当下就命令这儒生去与野猪相博,幸好天子见这儒生虽活该,但在太后面前血溅五步终是不雅,再说天子还需要利用这些儒生制衡法家,所以就赐了把宝剑与他,看天意如何。
这儒生命大,逃过一劫,但在太后暴怒之下,再加之天子也对这些整日空谈的家伙不满,于是朝廷上的儒生便遭到了以大司空,大司农,大司马这三公为首联名发起的弹劾,一时间长安儒生人心遑遑,那里还管什么三代之治,弘扬儒业,经王济世的理想,纷纷夹起尾巴辞官而逃,当真是无半点血性的空谈者。
吃了这一亏后,长安少了许多整日空谈的儒生,就连太后也有时候说,苍蝇没了真好!
但曹寿却知,这帮儒生也开始了反思,其中以广川董仲舒等人为首,专心在家研究起黄老学说,似乎想要揉合儒道学说,只是揉和后的儒家思想还是儒家吗?
再加上曹寿也有耳闻,那儒生逃得一命后,居然逢人便说天子对他如何如何,是天子救了他,还真是死要面子,天子不过是侍母以孝,不欲宫中沾染血腥罢了。
曹寿弹弹手指,他本已是认为这世界上只有无为之治属治理天下的良策,谁知又从李云这接二连的耳闻了不少奇思妙想,今日更是亲耳听得李云简单几句话就将他心中认定的“天下财富固定”给打破,那鸡生蛋,蛋生鸡,是实实在在的事情,他眼睛可看到,手可摸到的事情,比那个虚无的“财富固定”说,现实的多,也实际的多,他没有理由不相信。
忽然曹寿想起自己那个年轻的小舅子,大汉未来的天子,那个远比当今天子更具魄力和决心的太子,这一瞬间他感觉,李云是上天派来辅佐太子的,若非是上天有意为之,为何大汉的太子那么具备攻击性,而这李云也比所有的朝臣都更具创新力。
曹寿不由的想起曾经秘密见过李云一面的天子的评介“此虽良臣,但其现在依然不可大用,一旦大用,未必成才!”
想到此处,曹寿定了定神,道:“小侯受教了!只是小侯还有一私人问题,想要请教大人!”
李云道:“侯爷乃下官知己,但问无妨!”
曹寿问道:“小侯不知大人有何理想,又或者大人希望什么样的生活?”
李云笑了笑道:“下官最初的理想其实很简单,就是平平淡淡的生活,一直到死去的那天,而现在下官才知自己责任重大,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有朝一日,下官可于路上闻得行人以身为大汉人为荣,百家争鸣之局再起,士农工商各司其职,蛮族畏我大汉如虎,大汉天子令下,九服之内莫敢不从,有敢犯我大汉天威者,其虽远于天涯海角之境,然亦必诛之!”
“有敢犯我大汉天威者,其虽远在天涯海角之境,亦必诛之!”曹寿尽管信奉黄老之说,但是此刻也不由的热血沸腾起来,想他祖先也是武将出生,与高皇帝出生入死打下这万里江山,不就是希望名留青史,造福与他们一般的百姓?
承平之后,大汉国富民强,但是黄老之学治国就意味着无为是王道,大汉与匈奴之间的战争便无从说起。
但是现在曹寿却希望他是一名身强体壮的年轻人,由他来实现这句“敢犯我大汉天威者,其虽远在天涯海角之境,亦必诛之!”毕竟是人都有英雄情节,是人就会有热血的时候,特别是在民族与国家尊严面前。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三十三节 婚配(5)
平阳侯兴冲冲的带着曹襄与卫青出去参观临邛的水利建设去了,通过昨日与李云的交谈,他对于商业忽然就来了兴趣,他迫切的想要知道李云昨日与他说的那些话是否真的有实现的可能,士农工商各司其职,各利其业,这假若真有实现的可能,那么大汉或许就真可万世不灭,这对作为一直以大汉忠臣自居的平阳侯而言,无疑具备着十足的诱惑。
李云当然也乐得多一个他理念的支持者,因此时他已知道,董仲舒已在他家乡广收门徒,开始了宣讲他整理过后的《公羊春秋》,这或许对曹襄等人而言,不过是一个不得势的学者,在民间发发牢骚而已,但李云知道,若让这人当真得势,那么历史将从此进入黑暗的时期,也只有李云知道,董仲舒此人歪曲过后的儒家将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学说。
在董未歪曲之前,儒家学说无法为世人所普遍接受,但董结合道家学说,歪曲修改自家经典宣扬所谓天人感应,这恰恰与帝国多年来民间所信奉的道家学说和传统相吻合,易为多数人接受,其所描绘的上古三代之治对于百姓有着强大的诱惑力。
更可怕的是歪曲过后的儒学,将慢慢变质,变成对外讲究仁慈,对内却无比残忍,死要面子却不讲求实际,这些历史都已经证明过。
李云心叹一口气,若有可能他定会派出死士刺客将此遗祸千年之人,趁着他尚还未影响到帝国高层,就先一步剪除,将危险消灭在萌芽中。
但是现在却并无此条件,想想李云便放弃了,他现在好歹也是一个县令,又与太子有交情,只须凭借这个条件,再利用太后对儒家的极端厌恶,这董仲舒如若识相老老实实的呆在家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也就罢了,若他真敢在建元元年去长安实施他那著名的阴谋,那么李云已可打赌,在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他将再也没有说话的机会。
陷害,使绊,栽脏李云脑海中瞬间中冒出了无数后世董某的弟子惯用的手段,这是他在来到这世界后,第一次对人产生杀机,而且是不惜一切的杀机。
同时李云也准备向天子写一份他对世事看法的奏章,由平阳侯带回长安,他决心向帝国高层推销十九世纪时列强的观点!这样纵使董某当真到长安推销他的观点,那么势必也将遇到李云所推销过的学说的阻击,对于汉武来说,什么学说执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学说必须支持他北击匈奴的战争,重要的是这个学说能为他稳定天下,削除藩国势力!
而无疑,十九世纪列强们经过实践的思想更加深得天子和太子之心,列强们所尊奉的‘强者为王’,‘以帝国的剑为帝国的犁获取土地’,‘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有的只是永远的利益’这些话都已在战国合纵连横时得到了检验和证实,活生生的例子就在天子眼前,这可比什么三代之治更加易为人所相信,而相信帝国在尝过这种以实际情况出发,以实际实力做筹码,以事实为依据,强者为尊的甜头之后,将再不会舍弃。
李云正要去叫杨谋前来为他执笔润色,却有小吏来报,卓王孙捐款修建的那条足有数十里长,灌溉面积达到了三万亩土地的临邛第一大渠,今日已完成基本建设,卓家派人来请他这个当县令的去见证这条渠道的命名仪式。
李云知此马虎不得,不能掉了这些个爱好虚名的商人的面子,忙穿上官服,叫上杨谋,司马相如等人一同前去。
卓王孙很高兴,也很兴奋,望着自己的钱修好的这条延绵数十里,坚实宽大的渠道,他感到很满足,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条渠道所灌溉的土地中,有八成以上是挂着他卓某人的名字,也就是说用自己的钱为自己修了一条渠道,更赚到了好名声,甚至还有朝廷的嘉奖,这笔买卖真是十足的赚啊!
当然,这条渠道提前数天完工,而张家那条渠道据说在开凿到一半的时候,遇到了土地坚硬,或结冻的原因而迟缓下来,使得他卓王孙稳稳的压过张正范一头,提前拥有一条以他名字命名,将至少载入临邛县县志的渠道,而他卓王孙的名头也将名留其上,这个也令他更为高兴,所以今日卓王孙大张棋鼓的请来四里八乡的名流,县令在这渠道旁顶着寒风大摆宴席,一来是炫耀他的财富以及他‘乐善好施’的名头,二来就是气气张家,假如可气死张正范那自是最好。
不过很显然,他的第二个目标并未达成,张正范虽铁青着脸,站在渠道边,但是他依然活着,而且还活的不错。
李云等人漫步在这条刚刚修建好的渠道上,远远的望着卓王孙恭喜道:“卓翁,恭喜,恭喜,今日卓翁所为,将为后世子孙铭记,卓翁更可名列史书之上!”
卓王孙忙带着爱女快步出迎,略作谦虚道:“那里那里,这都是大人的功德,若无大人指点,鄙人可真想不到如此妙策!”
回头又对爱女卓文君道:“文君,去招呼招呼李大人,我先还要去督促那几个匠人,不可误了树碑的良时!”
说完便拱手告别,去那石碑之地,督促匠人。但他此举落在杨谋,司马相如眼中却是明显有着暧昧的意味,似在故意撮合卓文君与李云,想来那卓王孙打起了李云做他金龟婿的主意,商人还当真是利字当头,杨谋叹了一口,看了看卓文君那可倾城的容貌,心道:“如此美人,有才有貌,倒也不辱没老师,我还是为老师制造点机会罢!”便拉着有些被卓文君迷住的大才子司马相如的手,快步告退道:“老师,我与相如先去隔壁看看,你与卓小姐慢慢聊!”
可怜那司马相如尚还未与卓文君打声招呼,尚还未把自己埋藏在心中为卓文君所做的几首敷献上,便被杨谋用师兄的身份强行拉走,直到杨谋在他耳边耳语一阵他才明白,想想自己,在老师的才学面前,似乎他司马相如尚还不及,他本就是极端现实之人,思考一阵,便知此后只有掐断这份感情了。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三十四节 情愫(1)
天气有些寒冷,偶尔几阵北风吹过,令人没由来的想要多加一件衣服。
远处几棵松树傲然挺立着,还翻着新土的渠道边上,满是工具凿开过的痕迹。
李云与卓文君两人就漫步在这条渠道上,卓文君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微微有些发冻的小脸,带着些许的红晕,模样动人至极,看的李云有一种想要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盖在她那柔弱的身上。
虽然这招有些臭,但是似乎却是屡试不爽,李云不由的回想起自己的女友,记得也是冬天认识她的,她是那么的温柔可人,至今李云依然可清晰的记得她的每一个笑容,每一个动人的表情。
长长的叹了一口,李云眺望远处的邛崃山脉,往事已不可回首。
卓文君偷偷的瞥了一眼李云,这个总是令她感觉有些忧郁的男子,这个在父亲嘴中大有前途的男子,为何此刻竟然会令她忽然间生出眼前这个男人十分脆弱的想法?
卓文君虽不知眼前的这个男子在哀伤什么,但是她能感觉到他的哀伤,这或许就是所谓的直觉吧!
良久卓文君才轻声问道:“李大人,你没什么吧?”
李云从回忆中走出,有些感激的看了看这个对他表示关心的动人女子,轻轻叹道:“没什么,我不过是想起了一些往事,感叹而已!”
卓文君悄悄的拿出一卷香帕,递给李云道:“大人,想哭就哭吧!,小女子帮您看着,保证没人看到!”
李云楞了楞,接过香帕,又递回给卓文君,拍拍她的香肩道:“不用,谢谢你,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应考虑的是将来,已经逝去的永远已无机会找寻,坚强是我唯一的选择!”
卓文君猛然被李云拍上肩膀,饶是蜀中女子胆大,一时也有些羞涩,小脸刷的就红了,令她感觉到微微的发烫。
此时李云才恍然大悟,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忙道歉“对不起,卓小姐,本官失态了!”
卓文君轻轻抬起臻首,她本是冰雪聪慧的女子,又生的貌美如花,平素不知多少男子向她示爱,她却从未对他们瞧上过正眼,本来她心中的如意郎君该是文才飞扬,诗赋皆通的翩翩儒者,可是在这一刻,她忽然觉得能被眼前这个男人照顾似乎也很不错,至少他是如此的温柔。
红着小脸,卓文君好久才道:“大人,后日十月十七,小女子与一众姐妹在临邛东山以文会友,还望大人到时能来!”
“哦!”李云不明白的应道,虽然他对于这个什么以文会友的性质不是很清楚,但料想也不过是一群文人和一群读了点诗赋的小姐聚在一起,附庸风雅,以显示自家的学问而已,现在还需拉拢卓家,这面子不能不给。
却不知,这个临邛的所谓以文会友乃是大汉近年兴起的相亲,各家有女待嫁之小姐与正欲娶妻之公子,三三两两在此名义下聚首,遇上合适的,便可使人说媒,两家家长同意,再于春季举行婚礼,正式迎娶。
太阳悄悄的升上了半空,吉时已到。
李云忙走到那立碑之处,在几名持着王仗的乡老指点下,按照自古的传统与众人一起祭祀后土等上古神邸,宰杀符合数量的生禽之后,几名乡老将这些宰杀的羊,猪,鸡的头颅和鲜血端上香台,嘱咐大家必须按照礼节,和顺序先后对上天的诸神邸祷告。
然后,一名巫师打扮的男子,跪到香案前口中念念有词的好一阵,一边念一边令人端来火盆,将一张龟壳放到火盆上一直烤,烤到它有断纹,才将龟壳拿出,对卓王孙道:“恭喜,大吉大利之徵!”
卓王孙一边笑呵呵的道:“同喜,同喜!”一边令人备足赏钱,他现在心情可说大好,那里会吝啬那几个小钱。
接着自是令人将石碑上的布揭开,看着石碑上用正统纂字刻着的“卓王孙渠”一边还有小字写的介绍,大意是说这捐款之人的生平,以及劝戒子孙后世须在用此渠道得利时,想想今日开凿者的艰辛,总之是标准大汉万金油,属于很常用的那种,但也是看的卓王孙心花怒放,高兴不已。
李云自是又陪着笑脸用过午餐这才告辞脱身而去。
与杨谋等人回到县衙之时,曹寿已站在院中候他,一见面,曹寿就高兴的道:“李大人好才干啊!今日小侯算是开眼了!”
李云道:“什么开眼了?小官不知侯爷所指?”
曹寿现在精神十足,十分兴奋,拍着李云的肩膀,亲热的很兄弟一般道:“小侯今日可算真开眼了,小小一个临邛县,光是小侯看到在修的渠道就足有十条之多,其余桥梁道路更是无数,李大人在这临邛任上不过区区数月就已有如此成绩,待小侯回到长安,定然回禀陛下与太后,小侯要告诉他们,这次真是选对人了!”
李云奇怪的问道:“太后?太后选下官做什么?”
曹寿此时已把李云当成同宗之人,闻言嘿嘿的一笑,诡异的道:“这个,李大人无须多问,待明年三月春开之时,天子会昭示天下的,到时候也可算给李大人一个惊喜,现在嘛。。。保密!”
保密?李云不懂了,但是想想那些庙堂之上的高官与皇族,他们做事不可用常理推测,反正看曹寿样子,也对自己无半点坏处,由他吧。
便不再追问,令杨谋备来酒席,与曹寿对饮到下午不提。
第二日曹寿便向李云告辞回那长安去向天子与太后汇报,此时他已可肯定,这南月公主下嫁一事已是万无一失,只消到明年春节天子在月令之时,赏赐天下孤寡老弱之后,再降诏与李云,那么这李云就可成为与他曹寿一般的皇市成员,天子也有了借口将他快速提升,而不虞有百官弹劾之灾。
当然,昨夜李云与杨谋也费了好大的劲,赶出了上奏给天子的奏章,再三叮嘱曹寿请来务必递交给天子,但不可被他人看到,否则李云担心自己成为出头鸟,遭到百官弹劾!
卷二 新札县令
第三十五节 情愫(2)
这日,太阳很暖和,气温也较昨日略有回升,北风也都很少刮起,李云特意多加了一件内衣,他还是有些不适应这个时代的冬季,倘在现代这个时节,应还是艳阳高照的时候。
司马相如这几日迷上了张正范的四女儿,张萱,整日的往张家跑,凭借着他那名动千古的诗赋水平,以及俊俏的外貌,那张家女儿如何抵抗的了,三两下就败下阵来,乖乖的做了俘虏,那张萱李云也见过几面,确是长的温宛尔雅,一副美人之像。
不过李云却是很奇怪,为何他不像历史上所说与卓文君两人一见钟情,然后私奔,演绎那一出当卢卖酒的千古佳话,而是选择了才华与相貌都不如卓文君的张萱。
不过看着司马相如幸福的笑容,张正范的全力撮合,李云也不敢派下指标,硬要他却追那卓文君,毕竟李云并不喜欢包办他人的事情,一切随缘才是他的本意。
走在临邛经过整修过后的官道上,一身便服的李云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也更无什么人可认出他来。
今日他是应那卓文君的邀请,去赴在城东举行的那个什么以文会友,一想到文字,李云就头疼,他不仅仅不会写那复杂的纂文,更加的不会作什么赋,到时候自然免不了装腔作势,敷衍一番。
。。。。。。。。。。。。。。。。。。。。
尽管已经是冬天,但是坐落在临邛城东的这个小庄园却比以往更为热闹,来自临邛周边,甚至于成都等地的名流之子,贵胄之后,大家齐齐的聚在一起,翘首以待从庄子里出来的那早被誉为蜀地第一美人的临邛卓文君。
几名拜读过诗经的公子,口中念着那“窈窕淑女,君子好俅!”静静的坐在一旁。更有贵族之后,排场大的惊人,前后护卫数十记,个个穿的是绫罗绸缎,手中拿着的是十分名贵的美玉,在护卫的簇拥下早早的挤在前头,翘首以待。
李云老远的瞧着这阵势,暗道,早知如此就该带杨谋前来,以杨谋的才学与见识至少可为他解决不少问题。
只得硬着头皮走进这可称的上人山人海的庄园。
走到门前与下人轻声说明身份,那人早得卓家小姐吩咐,只待一到李云前来便立刻通知,忙急急进去通禀。
此时卓文君正在庄园中与几名闺中密友亲密交谈,几人正有月余不见,姐妹之间自是有无数的私密之话,怎么说也说不完。
卓文君闻得李云前来,却是一阵手忙脚乱,又是整理衣物,又是问姐妹自己今日脂粉可曾擦匀,这种不适应的慌乱表情被人瞧在心中哪还不知?
一华服少女取笑道:“卓姐姐,人说‘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优哉游哉,辗转反侧’说的就是你哩!”
卓文君羞怒道:“李家妹子找打!”便做势欲扑,众人欢笑成一团。这李姓女子来头自然也是不小,她乃拢西李家女儿,父为右北平太守,大汉最为勇猛的将军之一李广,她祖上更是在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当年奉始皇帝命令,孤军追着燕太子追杀到辽东的著名将军,李信将军是也,虽然最后李信兵败项燕之手,自己也落的个枭首的下场,但是统一天下后,始皇帝念在拢西李家为秦忠心数代,李信更曾是他最喜欢的将军之一,故特赐了一套秦国绝不外传的青铜弩与李家,更允许李家拥有制造该弩的权利,不过此事在李家属于机密,非嫡系子孙不可知。
岁月沧桑,即使始皇帝估计也想不到,数十年后的今天,曾经强悍到可抑制骑兵冲锋,拥有对骑兵最震撼杀伤力,设计独特的秦青铜弩制造技术已消失在历史的沧桑。即使是李家也仅仅是掌握到它的皮毛技术,想要完整的复制出来,几乎已是不可能,李家也仅仅是将自家所知道掌握的技术用来改良弩机,饶是如此,右北平太守李广麾下的精锐弩机部队也依然是匈奴骑兵的噩梦!
而这李广的女儿名叫李雁,军人不会给自家女儿取什么风雅的名字,因是李雁生的那日,天空中刚好飞过一群大雁,李广粗人一个那里还用思考,立即就将女儿取名为雁。
李雁闹腾了一阵,才笑呵呵的停了下来,道:“好拉,我的好姐姐,无须这般害羞,以你的容貌,自然是看上哪个就可抓住哪个,还是让姐妹们去见见你的那位郎吧!”
不待卓文君反对,李雁已对外道:“百武!百武,进来!”
一名长的十分健壮,一看便知是在沙场上浴血无数,战功显赫的大汉跨步进来,此人生的倒还算十分俊俏,虽然皮肤也些黑,但是他只稍稍一抬头,就令人感到一股锋芒般的寒冷。
他双手一掬,对李雁道:“末将在,敢问小姐有何吩咐?”
李雁自小在军中长大,显是与这汉子熟识,很不客气的道:“百武,你便给小姐去外面将一名叫李云的人给我带进来!”
那人得令而去,根本不问原因。李雁却是望着他背影,狠狠的咬牙道:“这个死呆子,死家伙,每次都是这样,为什么不敢看我呢?”
在军中长大的女子,显然有不少男儿习性,李雁又望向卓文君道:“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丑哩?为何那个呆子总是不敢看我?”
卓文君扑哧一笑,此事她当然知道,刚才那人名叫梁百武,乃李广将军麾下第一猛将,他杀过的匈奴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端的是厉害无比。
李雁在军中长大,耳闻目濡之下,自然也是有着英雄情节,自古美人爱英雄,于是一来二去,李雁便瞧上了此人,谁知此人居然在知道后就变了。每次都故意躲开李雁,害得李雁不得不不和她父亲请求,将这个傻大个放到她身边。
李广也很喜欢这个叫梁百武的年轻人,认为这个年轻人有继承自己事业的能力,自然乐的帮忙,可怜这梁百武在前线面对成千上万的匈奴骑兵,眉头也不曾皱过,但惟独对这李雁惧怕如虎,并非是不喜欢,而是他觉得,似他这样的人,迟早会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他不惧怕死亡,但惟独惧怕死后,有人为他哭泣。
很多男人都是如此,不畏惧死亡,惟独畏惧死后留下的孤儿寡母无人照顾,因他们都是有责任感的男儿!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一节 故人
李云无聊的依在栏栅上,放眼望着这满庄的名流贵胄,抬起头来仰望冬日的太阳,并不是很刺眼。
暮然间,李云只觉得有人的背后轻轻的拍他的背,回转过头去却是大吃一惊。
不是女扮男装的淮南王郡主刘陵又有何人?
这刘陵虽说今日穿着一袭普通的男装,显得英俊潇洒至极,但是李云只是略一注意她耳朵,便已肯定她是女扮男装,出来游玩的。
大汉绝不会有男儿在自己的耳朵上打洞!
正要张嘴行礼,刘陵已压低声音,凑近李云的耳朵边上道:“李兄,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在下淮南国世子刘旬。”
李云笑了笑,勉强抵抗住这美丽女子身上传来的阵阵香味,心中暗道:看来这刘陵也知我已认出她来,故先行提醒注意她现在的身份。
眼睛却是扫向周围。
李云敢发誓,凭借他昔日看福尔摩斯时锻炼出来的第六感,他已可肯定在他周围至少有七名装扮各异的武士,正对他虎视眈眈,稍有不对,恐怕他李云就会立时血溅四步,成为大汉历史上死的最冤枉的县令。
李云秉住呼吸,勉强挤出一丝苦涩的笑容,望着刘陵,只感觉全身发冷,心想:“该不会是我那日没有理会这女子,现在她便来报复了?看来孔夫子诚不欺我啊!这世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刘陵看着李云胆小的样子,又看看周围,忽然扑哧一笑,贴近李云的耳边,轻轻的道:“李大人不必担心,若要取你性命,吾麾下勇士雷被足可!”顿了顿又贴近一点,任凭她那动人柔软的温暖躯体紧紧的贴上李云的身体,加重语气,故作阴狠的道:“而且,可保证大人死的很慢,慢到大人可清楚的知道,没了呼吸,没了心跳,甚至假如大人同意的话,我还可在大人还活着的时候挖出您的心脏,让您的眼睛看看,到底它是红色的?还是黑色?”
李云浑身打了个冷战,一方面刘陵那动人温暖的躯体贴在他的身上,在这个寒冷的冬季,足以令他想起他在现代的那台电脑的C盘,那些美妙的日本动漫中经典致极的场景,另一方面刘陵就如同毒蛇一般紧紧的缠绕着他,说出口的任何一个字,都令他心神动摇,在这美色与威胁并用的情况下,李云想,若无强大的意志的人,恐怕早已拜倒的此女的石榴裙下。
李云虽无什么出人的意志力,但是历史上的事情他还是知道一些的。
淮南王叛逆注定是失败的,而下场也是可悲的,这对李云而言便已足够成为他抵抗力量的源泉!
回想起电视中刘陵的下场,李云忽然觉得这个女子是如此的可怜与可悲。
现在正意气风发的她又可曾知道十数年之后,她那动人娇艳的香躯被人捆在一张大床上用开水不停的烫着,一遍又一遍,直到白骨累累!
一念至此,李云推开怀中的娇躯,盯着这个智慧与美貌皆具的美人,良久才道:“郡主请自重,鄙人荒野蛮荒之人,何德何能可劳动郡主芳驾?”
刘陵脸色陡然剧变,看着李云眼中那似乎永远存在着的对她的那不知是可怜还是可惜的神色,她心中总有说不出的愤怒!
想她刘陵,平日里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功勋之后,见着了她,那里还有二话,只盼一亲芳泽,她说什么,都无人会有半点反对,招徕他人更是无往不利,但自在梁国招徕李云起,她百试不爽的美人计却屡屡失败,更加令她难受的是,方才她已是做出了她招徕他人以来的最大牺牲,却不想得到的依然是这样的结局。
心中不由的自是怒火中烧,心道:“我乃皇族血脉,身份高贵,屈尊招徕你这小小县令,你居然还如此慢待于我?若不是为大局计,看本郡主如何折磨于你!”
此时,梁百武恰好刚从屋子里出来,在那下人的带领下奔着李云而来。
那下人老远瞧着李云正与一年轻公子聊天,便忙喊道:“李先生,李先生!”
李云正要答应,刘陵已抢先对站在一旁的一名青衣男子吩咐道:“雷被,帮我拦住他们!”
那男子应命一声,跨步而出拦在了李云身边,头上戴着的一顶帽子迎风吹落,面对梁百武道:“我家主人正与李先生交谈,你们还是不要打扰的好!”
梁百武见了此人衣着,仔细瞧了一会,才轻轻笑道:“淮南国雷被?”
“哦?”雷被笑了笑,惊讶的道:“你是?”
梁百武向前一步,跨道:“吾乃右北平梁百武,早有听闻淮南国有一剑客,号为雷被,剑术精湛,不知是否就是阁下哩?”
雷被怔了怔,盯着梁百武,好久才道:“可是那号称‘大漠无敌’的梁百武,吾早有耳闻,今日一见果是非凡,这样吧!改日吾再与你探讨剑术,今日便不再奉陪了!”
刘陵听到梁百武之名,显然也有顾及,将小嘴凑近,似咬着牙齿般吹着香气道:“李大人,但愿你总是有如此好的运气!”
李云见到刘陵等人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之外,才长长的舒出一口气,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倘若她是个男儿身,李云已不敢想象她还可可怕到何种地步!
不过她方才居然会被这名叫梁百武的男子吓退,也不知此人是何方神圣?
忙对梁百武道谢道:“今日多亏了兄台,否则。。。。。。”
梁百武闻得李云感谢的声音,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灿烂的笑了笑,道:“先生不须谢我,方才雷被所俱者,吾家将军是也!”
李云好奇的问道:“敢问兄台,你家将军是?”
梁百武骄傲的道:“右北平太守,李广李将军是也!”
“哦!”李云肃然起敬,李广的大名可说是如雷贯耳。心道:“原来是‘飞将军’李广李大人啊!难怪刘陵如此顾及,当真是人的名儿树的影!”便随着梁百武挤过人群,径直进了那庄园中,此时大部分人尚不知方才所发生的事情,即使看到方才那场景的人也因为被刘陵的手下隔着,并未听清楚此间的热闹,只得心中自己去揣测其中的内幕。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二节 考验
李云跟着梁百武步入庄园的一间装饰的极为别致的小房间中。
这是一间由竹子搭建起的房子,蜀地本就多竹,一般农户也有用竹子建房的,但是似这般讲究的竹房,李云尚是第一次见着。
每一根竹子的材料大小都几乎是一致的,这些大小一致的竹子,按照建造者的顺序,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几乎没有丝毫的缝隙。
房子的两角,整齐的摆放着一些竹简,可以想见这间房子的主人应是十分喜好读书的。
脚步声自隔壁房中响起,听声音沉稳而有力,李云心中暗自揣测,这该是一名孔武有力的大汉,身高少说也在六尺以上。
定睛看过去,却是一名身材高窕,当的上美人二字的年轻女子,她瞧年纪不过十六七岁,却已长的与李云一般高大,纤细的腰部不同于其他女子,显得格外坚实,李云毫不怀疑这她那纤细的腰部拥有着在马上自由敏捷的优势,走起路来也是沉稳而有力,显然是一名常年锻炼身体,甚至经常在马上活动的女子。
这美人不是李雁还有何人?她瞧了瞧李云,又看了看呆呆的站在一旁,似木头一般的梁百武,小脸上泛着微微的怒色,心中暗哧一声“呆子!”
迅即她便又恢复到本来的面色,因她已想起此来的目的。
按照这种形式相亲的不成文规矩,男女双方见面,若是女方对男方感兴趣,那便会叫上这个男子来到这小屋中,由一名该女子的亲密闺友出面,考核那男子的学识,人品等。而女子则坐在隔壁小房中聆听这边的对答,若是满意,女子再出来与这男子交谈,双方均认可对方的话,便互赠随身之物作为定情,待得明年三月春开,男子再带上那女子所赠之物,提上得体的礼物上门求亲。
李云却显然不知这其中的弯弯绕,傻傻的站在那里,只是感觉很不舒服。
因他被这美女盯着很不舒服,李云感觉他便好象那市场中待售的货物一般,这感觉李云着时不喜欢。
便出口问道:“这位小姐是?”
一旁的梁百武答道:“此我家将军之女,李雁小姐。。。。”
梁百武话尚未说完,便被李雁的眼神给盯了回去。
李雁盯着这个她心目中的呆子,暗地里垛着小脚,她不喜欢这呆子在别的男人面前介绍她,因为这会让她非常不舒服,事实上似她这般的女子,一旦看上一个男子,那么便是终生不悔,不离不弃。
而恋爱中的女人是这世界上最敏感的女人,她会为心上人的一个小动作而开心,也会因为那人一句不小心的话而伤心,动怒,胡思乱想。特别是李雁这种尚未确定关系的女子,她心中总会有担心和不安全感。
李云闻得这个少女乃是飞将军李广的虎女不由的肃然起敬,情绪激动起来,再忘却了思考这其中的许多不合理处。
他就是有这样一个毛病,一见到名人便会激动,一激动大脑通常就会出现暂时的短路。
李雁好久才恢复本来的面色,将梁百武赶了出去,再令人在地上铺上一层上好的毯子,正式开始了测试。
而隔壁的卓文君也自是心脏开始扑通的跳动起来。
李雁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李云坐下,又令人端上茶水。礼数作到十足,而此时大脑暂时出现短路情况的李云也是下意识的附和着李雁的要求。
此时他脑中正在幻想着名传千古的飞将军李广,在那右北平顶着塞外的寒风,带着他那支精锐的弓弩军队,傲然巡视着边境的丰采。
两人坐定下来,李雁瞧了瞧李云的坐姿,心中暗暗点点头,心道:“此人倒也知些礼数,看样子也还长的不赖,而且年纪轻轻就被天子征辟为县令,想必才学也是有的,如此倒也还不辱没了卓家姐姐,不过,我还须试他一试,看此人到底如何?”
便临襟正坐,道:“李大人,小女子这边有礼了!”
李云忙回了个礼,点头示好,对于这名李广的女儿,他很有好感,因李广的脾气出了名的好,其家教再差也差不到那里去,不是有句话说‘虎父无犬女’吗?再者方才若不是有她,刘陵如何肯轻易离开?
李雁点点头问道:“大人受天子令治一地之县,想必才学自是渊博,小女子愚钝,平日拜读《韩非子》《老子》等治世经典时,有许多问题不甚了了,还请大人不吝赐教才是!”
李云却是傻了眼,你问他什么医学之类的问题,或许他可张口就给你来一段中国数千年历史上那些名医的语录,直把你堵住,其他的说说三国,吹吹水浒,他也是十分拿手,但是涉及到先秦法道两家精华淬练而来的《韩非子》《老子》这两部有着划时代意义的巨著,他就自是无从谈起。
因他根本就没看过。
只得老实的承认“鄙人自小长于山中,并未识读那《韩非子》与《老子》之言,出山也不过数月时间,鄙人委实是不知这其中的道理,李小姐还是另问高人罢!”
虽然说诚实是一种美德,但李云还是感觉脸红的厉害。
李雁也是扑哧一笑,堂堂大汉县令,没有拜读过那两部经世治国的经典,这让她如何笑不出来,不过转念一想,此人倘然承认自己并未知那两部巨著,由此可见这男子属于诚实的那种,而一个女子,选择夫婿,首选的自是诚实,若是一个男子连这点气概都无。李雁想,那他就连她们这般的女子也不如!心中自是暗暗肯定的点点头,隔壁的卓文君也是芳心暗喜。
李云有些不好意思的抬起头,道:“让小姐见笑了。”
李雁摇摇头道:“小女子并非是在笑大人,而是。。。。。。”双眼不停的向里面示意。
李云纳闷了,那里面有什么好笑的?
其实李云若是知道这种所谓以文会友的本质与后世的舞会类似,也就豁然开朗了,可惜自始至终他都是一无所知。
李雁掩着脸,笑着对隔壁道:“卓姐姐,你还不出来,更待何时!”
回头对李云道:“你们男人啊!一个比一个呆!”说完便气冲冲的出去想要找梁百武算帐。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三节 天子
卓文君轻轻的推开门,瞧了瞧端坐在那地上的李云,小脸不知怎的就有些微红。
李云望过去,也是眼前一亮,若非是今日被那刘陵吓了一大跳,对漂亮女子有些防备,说不准就会被卓文君俘虏,成为那无数卓文君追求者中的一个。
因卓文君此刻的举止着实太过迷人,站立在门的她穿着一袭件厚厚的衣服,但是这似乎也不能遮掩住她那曼妙无比的身材,在这个寒冷的冬节反是令李云生出怜惜的感觉。
卓文君终是大着胆子走到李云对面,坐了下来,轻声问道:“不知大人觉得小女子如何?”
此话一出,她已是心如鹿撞,坎坷不已。一双惹人怜爱的眼睛直直的看着李云,期待着李云的回答。
李云乍闻此言,心下也是猛跳,但是随即又释怀了,大汉民风开放,或许她只是来询问自己对她的看法。
李云压根就不相信,他与卓文君仅仅见过几面,聊过几次,就可发展到恋人的地步。
一念至此,李云就已在心中打定腹稿,道:“卓小姐,才学相貌自然俱是一流。”
卓文君闻言脸越发的红了,好久才抬起头来道:“那大人有没有什么东西送给奴家的哩?”
李云对这些规矩并不懂,全然不知一旦交换了礼物,那便相当于定亲,只觉得人家一个女子第一次开口问自己要点东西,若是不给那便是太不礼貌了,于是便找遍全身,才从内衣里掏出一条项链,这不过是一条李云在现代一个市场的地摊上用四块钱买来的仿水晶项链,一直戴在身上当摆设。
现在李云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好东西送人,身上唯一勉强拿的出手的便是这条项链了。
卓文君看到那条项链却是幸福的不行,心中暗想“原来他早就对我。。。。。。”
确实按照汉代的审美观点来看,这条由塑料仿制而成的项链的确是十分名贵的,而且可以说是世间唯一的一条。
李云却是茫然若知。
卓文君郑重的接过项链,欢喜的拿在手上看了看,便用一条丝帛将之包裹起来,贴身收好。再从身上取出自己自小便戴在身边一个玉佩,递到李云手中,羞着小脸说了句“请君珍重,莫不辜负了奴家!”
李云呆了,此时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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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临近十一月的长安,异常的寒冷。
就连一向节俭的未央宫也烧起了数盆火炭,以供天子取暖。
这几日,随着天气的寒冷,天子身体越发的开始虚弱,上朝时更是在强打精神。
但是今日,本应躺在床上的天子却亲自披上衣服,接见刚从外归来的女婿,平阳侯曹寿。
天子端坐在龙床上,刚刚才喝过药的他,脸色已经好了很多。
年少的太子坐在一旁替天子锤打着背部,父子二人关系十分融洽。
曹寿在两名中官的引领下,进得殿中,依足规矩行完礼节。
天子勉强坐起来,对曹寿道:“平阳侯此去,可有收获?”
曹寿抬起头,看了看他的这位岳父兼帝国的顶梁柱,欣喜的答道:“臣此去临邛所见,所得颇多,臣要恭喜陛下与太子殿下为国得此良臣!”
太子闻言眼睛都笑眯了,谁人不知平阳侯出了名的不喜欢夸赞他人,但他若是出言夸赞某人,那么此人就定是有些门道。
天子高兴的道:“如此,平阳可与朕分说,那李云在临邛都干了些什么?”
曹寿奏道:“启奏陛下,仅臣双眼所见,双耳所闻,此李云于那临邛之治,有三条可入陛下耳!”
天子直起身子,对中官道:“快给平阳侯赐座!”
又对曹寿道:“你我翁婿,今日便可算聊些家常,无须管那些繁礼!”
平阳侯点点头,也不推脱便坐到天子面前,说了起来:“此李云于那临邛所做,其一为兴修水利,以臣双眼所见,便是足有十余条足够灌溉数万亩田地的水渠正在修建,更有其余整修河道,修建桥梁者无数!”
天子听了高兴的点点头,忽然又问道:“如此多的工程,那临邛小县那里来如此多的钱物?若朕记得不差,临邛今年结余不过四十万钱,如何来的如此大笔钱财?”
曹寿笑道:“此臣所要恭喜陛下之二也,那李云在临邛发动商贾市籍,募捐了大笔的款项,足够修建的费用,甚至还可结余不少用以为来年之用!”
“哦!”天子,面容一下子来精神,好奇的问道:“据朕所知,临邛商贾虽富,但却是一毛不拔之辈,那李云有何本事可令那些人放血,平阳快快说与朕听!”
太子也是端坐好了,聚精会神的听起来,对于李云,刘彻有种很亲切的感觉,记得初次见他,便从他眼中读到了忠诚二字,刘彻第六感很灵,从李云的眼神中,他感觉此人对自己绝对的忠诚,甚至还些盲目的崇拜。
后来又在与这李云交谈中,对他那些奇思怪想很感兴趣。这次又有李云的事情可听,太子自然不会放过这机会,再说了,李云还是他推荐的,若是李云做的好了,自然是往他太子的脸上贴金。
曹寿行了个礼继续道:“李云曾与臣言,天下之事不外乎一个利字,又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之所在,即使杀父之仇也可不顾,故臣下治理地方,需导民之利,使民皆可得利,而那些商人之所以同意捐款,原因就在于,李云答应将那些渠道的名字以捐献者命名,还将报请朝廷,为其请得嘉奖,彼商人好名,又有利可图,利之所在,千金已是不惜,而陛下却仅仅只需要付出一道微不足道的嘉奖令,如此民得利,商得利,朝廷得利!”
话未说完,天子已拍手赞道:“妙策也!”
曹寿接着道:“此李云更还说动那些商人,减免了大量的田租,臣以为越明年,临邛大治可期!”
天子脸色更加的红润起来,他自小在孝文皇帝的教育下长大,自然听说过民间的疾苦,平日闻民间有人无食,他都会自责一番。
现在听说,一直以来被称为毒瘤的临邛也有大治的趋向,心情自然大好。
曹寿从怀中取出李云给他的那份奏折递上去,恭敬的道:“陛下,此李云所奏之折,恳请陛下御览!”
天子接过奏折,看了看,上面的油漆并未松动,就知道这份东西连曹寿也未看过。
便拆开来,阅读起来。
“臣临邛县令李云于临邛要服之远,遥望长安,恭祝陛下,威德震慑四海。。。。。。”标准的奏章开头。
再读下去却是耳目一新,再难放下。
“臣窃以为,天下之事无非有三,其一,农耕,其二,兵甲,其三商贾也。农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陛下耕作田地,交纳赋税者,此国之根本,当全力扶持,不可使农无其田,不可使民无居所”
“其兵甲者,陛下之剑也,天下百姓之所庇护者。而百姓陛下之犁也,陛下的剑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庇护百姓黎民,为陛下的犁获取土地,此诚千古之变真理!”
“商贾者,世皆以为其祸害甚于利,然臣不以为然,何也?商者,陛下之车马也,往来于四方,驰牝于天下,流通商货也,前人之所以惧者,因是无可管辖,然今天下承平,陛下可立一法,与天下商贾约之,如此即可免商贾之弊,又可为陛下伟业建功,何乐而不为?”
天子一口气读完,虽然这其中有许多地方说的有些不现实,但是却着实说到天子心坎中去了,特别是关于军队那一段。天子与他父亲孝文皇帝一样,都是属于表面文静,内心好动之人。
他们又何尝不想亲自指挥大军扫平匈奴,想当年孝文皇帝穿着军装,在禁宫中演练士卒,为的就是想要洗那高皇帝白登山之围的耻辱!
若不是多方考虑之下,那时帝国远未做好准备,否则孝文皇帝便真的挥军北上了!
天子几乎完全继承了孝文皇帝的性格,他内心很想与匈奴一战,但是他的情况与孝文皇帝一般,帝国内部才刚刚平静,诸侯国依然有着强大的实力,在没有消除诸侯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之前,他不敢也不能冒这个风险,以国运作赌博。
天子看了看年少的太子将奏折给他,对曹寿道:“那李云还说了什么?”
曹寿想了想答道:“臣曾问那李云有何理想,陛下您猜他是如何回答的?”
天子好奇的问道:“哦,他是如何回答的?”
曹寿道:“李云说道。起初他只想平淡的过完这一世。。。”
天子笑着打断道:“平淡?他这个人,会平淡吗?会甘心平淡吗?平阳侯还是接着说吧!”
曹寿点头道:“但是现在他的理想却是很有意思,他说他现在的理想便是,行在路上,行人皆以大汉子民为荣,九服之内有敢犯我大汉天威者,其虽远在天涯海角,亦必诛之!”
天子楞了,太子也楞了,这个理想的确是太和他们胃口了,天子玩味着那句“有敢犯我大汉天威者,其随远在天涯海角,亦必诛之!”良久才抚掌大赞一声“好!”
太子也得意的笑了起来。心中自是浮想连连。
天子又问道:“那平阳侯可曾与那李云说了明年之事?”
曹寿尴尬的笑了笑道:“还未,臣想待明年再给他一个惊喜!”
天子还未开口,太子已跳了起来道:“平阳侯怎如此糊涂!”
天子也赞同的点头道:“是啊,如此好的佳婿,下手若是不够快,朕怕有人捷足先登!”
曹寿抹抹额头,摇头道:“陛下请放心,臣在那临邛所见,此李云尚未与其他女子相识,现在距春开不过数月,臣料他人下手,怎么也快不过陛下,陛下就无须担心了!”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四节 煤矿
戊戍年已将成过去,新的已亥年翘首在望。
北风吹打着临邛的城墙,快要下雪了。李云还是无法适应这汉代寒冷的气候。
他站在城墙上,翘首看着临邛的官道。此时这条官道承载着他太多的希望。
因一个多月前上山寻找煤矿的几名商人,在距离临邛偏远的一个深山中,发现了大规模的露天煤矿,属于那种一个人拿上一副工具,带上一个挑斗就可挖掘的露天煤矿。
从他们带回来的样品中,李云已可断定,这是最优质的煤矿!
煤是黑色的黄金!
有了煤,太多的事情可以着手,煤矿的出现,将使得目前产量极为贫乏,效率极度底下的生铁冶炼,出现质的飞跃。
只要大规模冶炼生铁成为现实,那么铁农具的价格势必下降,而在军中大量换装铁制军械也将成为现实。
甚至有可能的话,烧制出焦碳,那便可将钢铁的产量与质量提高不少。
因此在得到这个消息后,李云趁着修建水渠时,各商家雇佣的工人还未解散,便又说服他们,将这些工人用来挖掘这个露天煤矿,而今天首批挖掘回来的数百车煤将运回临邛。
李云相信在尝试过用煤来冶炼生铁的好处之后,卓家将进入暴走的阶段,整个临邛的深山将会被他们翻个遍,而且还很有可能将手伸向周围郡县。
卓王孙静静的陪着李云站在一旁,他此时已把李云当成他的女婿看待。
他自然清楚他卓家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介商人,即无那国士出生的身份,也无功勋的荣耀,因此与权贵豪门结交,便是他保住家产的唯一手段。
因此他的两个女儿先后许给了当世名流,小女文君更是与那皇族之后定亲,本以为就此可鱼跃龙门,挤身当世门阀之一。
谁知天意难测,那皇侄孙一命呜呼,顿时就击碎了他卓氏门阀的梦想。
本来他以为他卓家本就命该如此,谁知上天又给他准备李云这般的上佳女婿。
现在回想起来,上天对他卓家当真是不薄,既赐予了他家崛起的机会,更令那皇侄孙一命呜呼,要知现在大汉的天子,对他那些个诸侯兄弟可不是很好,诸侯的势力被一再压制。
现在的大汉平凡家族若想挤身世家豪门,与皇族交好已是下下策,最好的策略自然是与天子近臣扯上关系。
而李云无疑符合着这全部的要求。
从长安传来的消息说,天子打算在明年开春之后有大赏赐与他。
大赏赐,此三字足可证明李云的价值。
因此李云此次雇佣民夫,开凿一种黑色的矿石,他是全力支持,在他看来,李云已是自家之人,帮李云也就是帮他卓家,那里还有什么废话?
一辆辆牛拉,马拉的车子出现在临邛城外,那些装满了李云希望的煤矿,此刻在李云眼中是如此的可爱。
在马车进城后,李云已是迫不及待的命令民夫将煤矿运往卓家一间冶炼作坊,指挥起工人开始当场冶炼起来。
卓王孙披着厚厚的皮衣,站在一旁观看,作为冶铁业中的行家他自然是可分辨出这些黑色的东西投进那火炉中,所产生的温度是何等的高了。
那些什么上等的木材根本就不能和这些黑色的石头相比!
卓王孙瞪大着眼睛盯着冶炼炉,心中兴奋不已,他心中已是迅速算出这些黑色的东西,该可给他的冶铁生意带来怎样的利润。
而且听李云说,这些黑色的石头,在那山中,地下有着无数的蕴藏。
卓王孙听的此话,彻底的陷入了幸福与喜悦中。
此时,他已在盘算着明年该开上多少间作坊来进行运作,那些黑色的石头在他眼中已全是黄金,铜钱。
李云却是皱着眉头在一边看着,那些铁矿石逐渐的融化,现在的冶炼炉还是太落后,太原始了,效率太低了!
就算有再多的煤矿,也经不起这般折腾啊!
李云已决定这几日好好的和卓家的工匠谈谈,令他们改进改进这炉子。
或许烧制耐火砖是可选的项目,虽然这种技术李云并不懂,但是李云知道,他要做的不过是一个指点者,而不是一个技术人员,有些事情只需要稍稍点拨一下,奇Qīsuū.сom书李云相信已这些常年工作在冶铁炉边经验丰富的工匠的水平来说,区区耐火砖,烧制成功不过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但是这个煤矿的事情还是需要敲诈一下卓家等商人的,毕竟这世界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一念至此,李云笑呵呵的望向已钻进钱孔中的卓王孙以及在周围围观的商人,道:“卓先生,诸位!请听我一言!”
卓王孙等人从钱财的海洋中爬将出来,齐刷刷的看着李云,他们恨不得这个县令立刻就答应将那些发现的煤矿,卖给他们,无论多少钱,他们都拿的出手,哪怕倾家荡产!
因为掌握了这些煤矿,就意味着掌握了一座大大的金矿,谁人不可算出,这些黑色的石头今日之后,价格将飚升至何种地位?
李云笑呵呵的瞧着这些商人,良久才道:“诸位,我宣布,发现了这座煤矿的三位老板将获得此矿一成的所有权!”
立时那三名商人狂喜起来,他们去那山中找寻煤矿,不过是为讨好新县令,谁也未曾想到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好处,他们现在那里不知那一成的所有权能给他们带来怎么样的利润,或许从此临邛的商业格局就将重新洗牌,不过他们并未高兴多久李云就捅破了他们的梦想。
“今后凡是有发现新的矿藏之人,无论是谁都可在申报本官后获得该矿藏一成的所有权!”李云这话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彻底的激发了商人们骨头里的那种天生的好利习性,纷纷盘算着回去马上就不惜一切代价网罗探寻矿藏这方面的能人,只要随便找到几个大型矿藏,那么他们就会立刻暴富,这可比辛苦的做买卖强太多!
却不想,矿藏岂是如此好找?否则大汉早就派出大量的人手去找了,李云相信以这些商人的手段,必定可为他李云找到不少地质方面的专家,有了这批人,那么便可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大汉的地质学基础。
李云挥挥手示意大家安静,接着道:“现在我们便来谈谈剩下的那九成该如何分配!”
众人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秉住了呼吸,等待李云的话。
李云看了看众人,略一整理便道:“此九成,本官认为当是拍卖最好!”
“拍卖”众人你望我,我望你,不明所以。
李云点点头道:“对,拍卖,价高者得!本官将在后日于县衙举行拍卖,将此九成,分为九份进行拍卖。大家到时可带足钱财或证明抵押前来,田契,地契都可,但本官还是要忠告大家一句,量力而行,千万不要过于冒险将价格飙的太高!”
众人听了口上虽是说好,但无不在心中暗暗想着后日定要拿下这九成中的一成,否则明年若无新的矿藏发现,岂不是眼巴巴的望着他人赚钱?
更有人自知自家财力不行,便已在盘算与其他人联手,怎么说也要拿下一份。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五节 仿制
已亥年春,天子诏天下“农,天下之本也。……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又诏“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又曰:“老者非帛不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
这两道诏令的发出,宣布了临邛自去年年底刮起探矿潮,得已暂时停下脚步。
已经进入狂化状态的众商贾,在这道诏令发出后,纷纷开始停下来,添养自己的伤口,并开始为今年秋冬季节的又一轮疯狂探矿,做着准备。
虽然去年年底发现了那有座煤矿之后,再无任何的进展,众人甚至连ρi股大的煤矿也再无发现,但是煤矿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彻底的刺激了商人存在在基因中的那种对巨大财富的占有欲望。
仅仅以拿下那座煤矿所产矿石二成的卓家来说,由于使用了煤矿冶炼,再加上县令自己掏钱办的那个烧制耐火砖的作坊,所提供的新式耐火砖所砌成的高炉。
其生铁产量至少提高了一倍,生铁质量也大有提高,打造出来的铁器即美观又耐用,成本更是下降不少,因此在市场上极受欢迎,虽然价格有所下降,但即使按最保守的估计计算,卓家今年在铁器这一项上至少比之去岁多出一半的收益,更惶论使用煤矿铸币带来的巨大的收益。
而另一家巨富,张家在拍下二成的所有权后,仅仅一个转手,将之分散成数十份卖与想要的商人,也至少赚了一倍。
有远见的商人已经敏锐的留意到了拥有探矿和寻矿经验的工人对自己帮助的重要性,因此市井中拥有这方面特长的墨家学子被一扫而空。
卓家甚至在李云的指点下,开始培训起这方面的子弟,以为将来着想。
李云也是很得意,在用那座煤矿换来的大量金钱的支撑下,他一口气就在乡村找到了数十名失去双亲无人照顾的孤儿,与司马相如等人当起了老师,每日向他们讲授《伤寒杂病论》以及一些基本常识,这是华夏历史第一次集体性的医学教育,李云相信从他手中走出的这批孤儿将成为火种,将他所知道的超越这时代上千年的医学知识普及,传递下去。
除了医学方面,他还重金聘请了一些有着几十年经验的冶铁师傅,由他们带头,组建起了一个简单的冶炼技术研究所。
按照李云的观点来看,这个研究所启动时,异常的寒酸,全所仅仅有不到十名老师傅,以及找来的二十多名对冶炼有兴趣,流落在民间的墨家子弟。
这个小小的研究所甚至没有一件可拿的出手的东西,两座新搭建的融炉就是他们的舞台,数十堆煤矿就是他们的原料,几十车废铁是他们的实验品。
唯一可以拿出来见人的东西便是从李雁那讨来的一把她家珍藏的秦青铜弩。
但这已是目前来说最先进的东西,他们谁也靠不了,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李云承诺他们,绝对不会中断资金的扶持。
这就是大汉日后最显赫的临邛兵器研究制造与冶炼监的原始模样。
而李云交给他们的任务无疑是艰巨的!
那便是不惜一切代价,仿制出秦青铜弩的铁器版本,再现战国时期那横扫六合的优质秦弩的原貌。
秦弩制造的艰难,不是这时代的人根本无法想象,这种勘称战国时期最先进的兵器,代表了秦青铜冶炼技术的颠峰,而它那在冷兵器时代独一无二的标准化零件制造,更是世界独一份,当年的秦国精锐弩兵便是凭借着这种可迅速更换零件,具备强大穿透力和精确性的优质弩机,硬生生的在匈奴骑兵手中抢回了河套地区。
秦帝国崩溃后,懂得制造这种史上最强大杀人机器的工匠不是死于战乱,便是流落四地,到得现在,已几乎无人知道,当初秦人是怎么制造它的。
而李云现在要做的不仅仅是仿制,而是超越。从青铜到铁,这本身就意味着超越,青铜冶炼技术在秦已达到颠峰,秦国的青铜武器甚至比之六国大量使用的铁兵器还要好。
而现在的大汉,生铁冶炼技术尚是起步阶段,这其中的差别只有行家才可知道一二。
从现代来到这个时代的李云自然知道,一旦拥有了这种杀人机器的大汉军队,在草原上将处于何种强势地位。
而且这种弩机的制造技术即使是对于现在全世界制造技术最先进的大汉而言也是一个高科技的难题,也就是说即使敌人得到了这种弩机也是无用。
这也是为什么项羽虽然歼灭了巨鹿的秦军主力,缴获了大量的青铜弩,却逐渐的不敌高皇帝的原因。
因为这些弩机,项羽麾下的楚军中压根就没人会制造,会制造的秦人早被项羽坑杀了!
一殆这些弩机的零件磨损耗光,楚军失去了这种杀人利器后,战争的天平就逐渐向高皇帝倾斜。
望着忙碌的工匠,李云想,若是可以在数年内仿制出来并大规模的批量制造,那么匈奴人面队的就将不再是一支由马镫组成的骑兵,而是一支持着比曾经在河套地区带给他们噩梦的由马镫,秦弩武装起来的大汉军队。
再加上卫青,霍去兵,李广等匈奴人命中的克星,可以想见这场战争的对大汉国内的影响将降到最低点,历史上汉武将文景两代积蓄打光的局面,或许就将不再出现。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六节 匈奴
春风从川西平原顺着邛崃山脉,吹入临邛的每一个角落。
休养了整整一个冬季的小草儿纷纷开始冒出绿尖儿,整个临邛的农民也开始忙碌起来,一年之计在于春。
李云端坐在县衙,平静的看着从各乡送上来的报告。
由于去年修建了大量的水渠,并且再加上大量水车的投入运营,这使得今年临邛各乡的报告充斥着大量的赞誉以及对今年收成的高估算。
李云毫不担心这点。
他现在所需要监督的就是,各地里正是否完全执行了他关于贫民调查的命令。
根据李云颁布的这道命令,各乡里正必须完整的统计出该乡生活困难,卖不起农具的农户名单,他李云在得到名单后才可向卓家订购铁器,购买耕牛与耕马。
然后再将这些铁器与牛马以官府的名义,以一定的价钱租借给这些贫穷的农户。
他现在担心的就是这些里正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谎报或者乱报辖地贫农的数量或者名字,以此来谋私。
这样的担心并非多余,中国官场一直以来都不缺少这样的事例。
而李云唯一可做的就是尽量核实名单的实际情况。
正头疼时,杨谋轻轻的推开房门,见着李云,道:“老师,卓小姐求见!”
“哦。”李云站起身来,这几月他与卓文君相处的久了,自然而然的有了感情,也再无以往的拘束。
李云走入后院,卓文君已在那等他。毕竟冬天才刚刚过去,卓文君还穿着厚厚的衣服,见到李云,卓文君热情的迎了上来。
杨谋则迅速的离开去教授他的那几十名学生去了。
“云,你又瘦了!”卓文君看着李云的脸心疼的道,美丽的小脸上更是带着些令李云心醉的红晕。
李云轻轻的拉过她的手,静静的拥抱着卓文君动人的娇躯,或许只有这时候他的心灵才会得到暂时的安宁,而不需要去想那些烦恼的事情。
“假如有可能,我真想带着你去游历四方,去看看那西湖的美景,站在泰山眺望大海,在海边看大海潮起潮落,在黄山看雾。。。。。。”
卓文君听着这些羞人的情话,将臻首埋入李云的胸膛,女人最大的幸福不正是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郎君吗?
。。。。。。。。。。。。。。。。。。。。。。。。。。。。。。。。。。。。。。。。。
梁百武带着他的几百名士兵,沿着汉匈边境一如以往的开始巡逻。
远处的草原上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生气。
梁百武登上一座不高的小山丘,眺望远处。与匈奴打了好几年交道的他,自然知道草原从来都是不安静的。
而今天却安静的不同寻常,这里面肯定有鬼!
梁百武当然知道,在匈奴人里有着极端仇视着大汉的人存在。
他曾经听李广将军说过,当年秦国崩溃之后,一队忠诚于赢家的骑兵护送着始皇帝的血脉杀出了重围,他们最后消失的地方,正是这茫茫草原。
而现在在匈奴王庭,军臣单于的军师就姓赢。
梁百武没有理由不怀疑那个赢姓军师就是当年逃出中原的秦国王族后人。
而他的存在,对于大汉是十分危险的!
之前,匈奴人并不了解大汉国的地理风土,环境风俗。
而现在这个赢姓军师却可为匈奴单于详细的介绍大汉国的主要要塞防御,兵力部署以及弱点,毕竟大汉是几乎完全继承了秦国修建的军事要塞,长城甚至连士卒的训练也是照搬秦人。
塞外的北风吹打着不远处的长城,梁百武极尽目光所望之处,也没发现一丝的动静,若换别人,肯定就会以为平安无事。
可是梁百武却知,越是安静,就越是有鬼。
轻轻将手一挥,早已知他意思的数百名士兵立即散开,分成三条标准的狙击线,弓弩尽开,隐蔽在山丘之后,草丛之中,几名娴熟的探子更是向前跑出几百米,将耳朵贴在地面,静静的听着远处可能存在在一举一动。
一个时辰过去了,草原依然安静如斯。
两个时辰过去了,还是安静的不像话,整个草原上连鸟儿都没有一只,更别说人影了。
此时梁百武已可肯定这其中必然存在着某种他不知道的阴谋。
但是他联想到几个月前草原曾经传说,新任匈奴左谷蠡王伊稚邪在军臣单于面前发下了誓言,声称将再次要求与大汉重新订立和亲条约。
假如是真的,那么按照匈奴人一向的惯例,定是先袭击右北平,渔阳,上郡等地,向大汉展示他们的战争决心以及实力,再以此为要挟,强迫大汉重新厘定和亲条约,增加送给匈奴的黄金,丝绸以及瓷器数量。
他悄悄的退了下来,与几名校官交换了下眼神,众人心领神会,各自带着士兵缓缓的撤离这即将发生暴风的地方,朝长城退去。
他们现在要做的便是立刻回去通知长城边军,加强戒备,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果然,就在梁百武回到军中通知了李广,下达戒备令不久,匈奴左谷蠡王那代表着死亡与鲜血的大旗在草原的地平线上出现了。
随之而来的是包括左谷蠡,右谷蠡的大军,足足有六万之多,号称十万,一时间整个右北平狼烟四起,战鼓嘹亮。
在同一时间,渔阳,上郡同时生起了狼烟,数个时辰后便依着长城上的烽火台传回了长安。
长安震动,天子紧急召集了在京官员商议对策。
三日后,匈奴使者抵达长安,向汉人宣布了来自左谷蠡王的意志:和亲的条约必须重新厘定!
同时到达的还有来自右北平等地的战报,匈奴并未有攻入这三郡,但是损失也是很大的!
望着奏章上那些初步记载的阵亡战士数字,以及平民死亡数,天子真的很想就这样对匈奴人宣战。
但是满朝官吏却无一不是在附和着和亲,帝国也还未有能力可对匈奴造成致命的打击。
天子不得不狠下心来,同意匈奴人重新厘定条约的要求。
但是在谈判使者的选择上,天子作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
他否决了大臣提出的数个人选,选择了临邛县令李云。
已亥春,匈奴左谷蠡王伊稚邪领军寇边,众臣皆曰:和,天子许,诏临邛县令李云入长安,赐爵关内侯,出使匈奴。《史记——李云传》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七节 尔虞我诈
初春的长安,依旧带着些许的寒冷。
大司农领大将军职魏其侯窦婴静静的坐在院子中,抬起头来便看到了天子的那份诏书,安静的躺在他面前。
窦婴很想,非常想动用自己的否决权,否决掉这个天子的命令。
大汉向来就有这样的传统,三公九卿拥有着否决天子不合理诏书的传统。
想他魏其侯,二十岁从军,初为武骑侍郎,于军中爱兵如子,整顿军务,历三年军中胜赞曰:贤。先皇孝文皇帝闻知,以功赏为中史大夫,至本朝天子一直是兢兢战战,坚决的忠诚于大汉,做事领军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当今太后也就是他的姨妈,以他为骄傲。
七国之乱时,大汉天子的权威受到了诸侯的强力挑战,天子遍寻大汉宗族,也就唯他一人可与周亚夫统军而已。
周亚夫脾气暴躁,虽知兵懂势,但其为人过于固执。寻常将领的意见他根本听不见。
在整个大汉也就只有他窦婴才可凭借三寸之舌,晓之利,多次压住了这头蛮牛。最终也为天子平定了这场大汉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叛乱。
他窦婴也凭借此军功官拜大司农,封为魏其侯。
魏其侯不敢说自己没有过徇私之事,也不敢说他没有做过坏事,但是有一点他可打下十二万分的保证,那便是对于大汉的忠诚。
可是为何他最近总觉得天子在企图削弱他的权利?
就以这份诏书来说,以一个小小的县令,未有立下寸功,却授关内侯之爵,以使节之重任交付。
魏其候不傻,他心里比镜子还清楚,天子在开始布局。
天子身体已经日益虚弱,而太子年幼,倘若不为太子准备些什么强势心腹,天子如何可保证在他百年之后,太后会不会是吕后第二,他魏其侯会不会琢磨着想当个王?
所以天子在动作。
去年戊戍年冬十一月,天子诏右北平太守李广进京述职,君臣二人在崇明殿屏退左右谈了一整晚,第二日李广就迅速离开了长安,谁也不知道天子和李广谈了什么?
正月,天子以中史大夫田汾献玉有功之名,加封右中史大夫,食禄三千石。
想到这窦婴就不禁好笑,比起李云,那田汾更令他紧张。
田汾此人有着和他窦婴相同的出身,他乃是当今皇后王夫人之弟,太子的亲舅舅论血缘关系,比他窦婴还近。
太子刘彻的这个太子之位更是在这田汾与王美人的共同策划下,将他魏其侯,太后一同拉下水,发动了那场政变,结合太后,他魏其侯等宗室力量,一举击跨当年的太子和皇后。
可笑那时田汾不过小小一个曹侍郎,论官职连个县令都不如,每逢节日,更是亲自执下人之礼见他窦婴,态度比伺候亲爹还诚恳,连他倒杯酒与田汾,田汾都是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可如今,人家田汾贵为国舅,右中史大夫,离三公之位只差一步,当年后宫中毫不起眼的王美人如今母凭子贵,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
世界上的事情啊!真是难以预料。
现如今长安稍有见识的都知道,魏其侯的位子已经摇摇欲坠,许多他魏其侯门下的食客都开始另寻出路。
自然而然的,右中史大夫田汾成了热门对象。
所以窦婴知道,现在他的敌人正如同一条毒蛇,静静的躺在草丛中,只要他魏其侯稍有差池,走错一步,可能就会同当年的皇后,太子一般,下场凄凉而悲惨。
他不能奢望天子会看在他是太后亲人的面上而特意为他留下退路。
天子是这世界上最无情的人!
周亚夫,梁王,哪一个不比他魏其侯地位显赫?势力强大,可是天子想要他死,还不是一个动作而已?
虽然天子的私下心中很愧疚,但是明知道会愧疚,他还是毅然做了!
因天子并不能只看一个地方,他要照顾全局,这点魏其侯自然知道,同样也很佩服,他常把自己换到天子的位置去揣测天子的举动,他发现天子的许多决定若换他来下达,恐怕将是无比艰难的!
窦婴不是不知道现在应是急流勇退自保一方的时候。
但是,他现在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而是整个窦氏外戚家族的利益。
窦氏合族数百人,贵胄数十都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与窦氏的利益已经完全连接在一起,想退又岂是如此容易的事情?
窦婴拿起诏书,看了看坐在他对面同样一言不发的将军灌夫,这位与他同甘共苦,刀头添血走过来的老朋友,郑重的拿起自己的大印在诏书上盖上,算是内阁的通过。
当年他窦婴为了利益,眼睁睁的看着田氏一步步发展到今天,那么今天他窦婴为什么就不能为了利益,放出另一位强势人物。
政治从来都是赌博。
窦婴现在赌的就是这个李云爬上高位后,为了上位与田家发生冲突,那么他窦家就可坐山观虎斗,那边弱就帮那边,绝不会让另一边崛起。
而现在毫无疑问,窦婴打算扶持李云,借这位与太后,天子,太子关系都还不错的新人之手去与田家博奕。
而窦家所需要做的便只是全力扶持这个目前没有丝毫势力的李云,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大开方便之门。
一旦这个年轻人爬到足够的高位,他就不得不和国舅产生冲突,权利的诱惑任何人也无法逃避,即使是与天子关系最亲,自小最好的梁王,在权利面前不也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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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殿中,皇后靠在一个亭中,看着他的弟弟,刚刚就任右中史大夫的田汾,问道:“弟弟,你说魏其侯会同意吗?”
田汾冷笑一声,摸摸自己的胡子,对姐姐道:“肯定会!”
“哦?”皇后笑了,有些阴冷的笑容,很难连人联想起这个女人在皇室中拥有的贤淑名声。
田汾站起来,看着自己的姐姐,道:“姐姐,你想魏其侯何许人也,他就看不出他现在的境况吗?天子也正是看准了魏其侯绝对会扶持起这个李云,平衡啊!果然是帝王不二之法,我的这位大舅子玩的真是越来越神了!”
田汾接着道:“姐姐,我们现在唯有先静观其变,试探试探太子,天子还有太后对这个人到底是何态度,你我再做计较!”
皇后恢复平日的端庄贤淑,点点头,大声道:“人来,送右中史大夫回府!”
“是,夫人!”两名早在外侯着的中官应了声急忙进来。
皇后将嘴凑近田汾耳边压低声音道:“魏其侯那边绝不能操之过急,在太后还在的时候,绝不可表现出对窦家的丝毫不满!弟弟,你最近有些得意忘形了,太后有些不高兴。”
田汾嘴角一阵颤抖,太后?那可是可随时剥夺掉他田家一切的强力人物,忙点点头,心中暗暗提醒自己以后绝对要保持低调,低调,至少在太后没过世之前不可对窦家有丝毫明面上的不满。
转念又想,有这个李云掺和进来也好,就暂时让此人风光一阵,让他去吸引太后的注意。
他老田家反正凭借着与太子的血缘关系,迟早有一天将会在大汉的土地上显赫至极!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八节 长安
李云接到天子的诏书后,忙将临邛的大小事务尽交与杨谋处理。自己一人带着那个研究监连夜打造出来的几把陌刀赶赴长安。
陌刀又名长刀,是千余年后大唐帝国得以击败突厥人的关键。
唐代的兵制是府兵制,人民平时为农,战时为兵,武器需要自己准备。但是唐帝国却将陌刀列为官造兵器,有着专门的制造和管理部门,由此可以想见当时帝国对陌刀的重视。
陌刀这东西李云自然很熟悉,那首著名的《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说的正是这种陌刀演变后的产物——大刀。
陌刀轻便而长,即适合步兵用之战斗也可为骑兵的制式武器,更可成为弓弩手的近战武器,平时可背在背上,一旦开战,可迅速取出,而且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陌刀将是近战武器中无可替代的霸主,而陌刀的制造技术对于严重缺乏生铁以及冶炼人才的匈奴等游牧民族而言,无疑是一个无法跨越的障碍。
李云相信,天子在见了这种超越这个时代的兵器之后,肯定会立刻下令军工生产部门全力制造。
因为大汉军中目前普遍装备着的剑,戈等兵器,相对于陌刀而言,它们的缺点是十分明显的。
托秦人一丝不苟建设的直道之福,十天后,长安那独特的四方城池便出现在李云的眼中。
一队早在城外候着的羽林军迎了上来,一名身着戎装的将官上前,问道:“可是临邛县令李大人到?”
李云忙从马车中出来,一边回答道:“正是!”一边将自己的文书以及证明身份的物件交与那将官。
那人接过东西,仔细的核实与检查之后,看了看李云道:“奉天子诏,李大人先可至未央宫外的行宫落脚,待明日召见!”
“是,下官知道了!”李云在这长安城自然知道谁都得罪不起,莫看这名军官才不过二十来岁,顶天了也就是一武骑常侍之职。
论官职自然远低于李云这个食禄五百石的县令,可是人家是羽林军,天子近臣,其家世更不用说,肯定是功勋之后又或者窦氏外戚,那可是丝毫马虎不得。
那人瞧了瞧李云的样子,脸上也立刻堆上了笑容,心中暗想此人倒也还算知礼,也就有了些好感,便提醒道:“李大人一会便有中官前来,大人不可轻易慢待,惟恐人言啊!”
李云一听中官之名,自然知道那是汉代的太监,天子身边的人,也知历史上不知有多少人栽在这些宦官手中,忙感激的瞧了一眼此人。问道:“不知将军高姓?”
那人笑了笑,扬扬食指道:“末将窦士奇。”
“哦!”李云肃然起敬“不知大司农窦大人与将军是何关系?”
窦士奇道:“正是家叔!”
李云点点头,心想看来窦家的人也并不全是纨绔子弟嘛,却不知,窦士奇此人实在是窦家的异类,在窦氏年轻一辈中当的上年轻才俊,已隐隐成为窦婴全力扶持的窦氏新一代领导者,若非是他早已娶渔阳太守程不识之女,恐怕太后便会将那南月公主许给了他。
未几得到消息前来的一名中官,急忙的赶来,其实在汉初中官的权利被三公九卿牢牢的牵制和制约住了,毕竟秦国赵高之祸尚只过去不到百年,宦官之痛已铭刻人心,再加之大汉历代君主俱是能人,就连吕太后也是那心机厉害无比的人,那里有给中官空子钻的,因此此时中官的权利十分小,他们还不敢如后世般肆无忌惮。
那中官问过窦士奇,已查证完李云的身份,确认无疑之后,便快步走了上来,对李云道:“李大人,请随洒家前来!”
李云不敢怠慢,回了一礼便跟上那中官,进得长安城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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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是当年高皇帝在秦兴乐宫的基础上增扩建成的,它北城墙依渭水而建,南城墙依宫殿而变化。
毫无疑问,整个长安最大,最耀眼的建筑便是天子的未央宫,它足足占了长安城的七分之一。其此才是长乐宫。
长安的建筑现在依稀依然可看到当年秦国建筑布局的影子。
譬如李云落脚的地方,据说便是当年商鞅曾住过的上卿府,李云无暇感怀古今沧桑,在那中官的安排下,住了下来,辞谢了几名府中人员想向他提供侍女侍寝的推销后,他便开始一面泡在水桶中沐浴,一面细细的思量自己的未来。
他自然知道出使匈奴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想那苏武等人出使匈奴,无不是历尽沧桑,数十年后才返转,真的是令人望而却步。
可是不去不行,天子的命令是不容质疑和拒绝的,再者说,不入虎|茓,焉得虎子?
大汉对匈奴了解的实在太少,即使是来自后世的李云亦对匈奴这个先后纵横亚欧大陆的强者缺乏了解,对于他们的信仰,文化,军力构成,制度模式,一无所知。
他唯一可做为筹码的便是现在匈奴的单于还是军臣,军臣单于现在的阕氏正是当今天子之女,太子刘彻的亲姐姐,南宫公主,想来军臣看在阕氏的面子上不会过份为难。
唯一可虑者,乃军臣之弟,野心极大的左谷蠡王伊稚邪。
对于伊稚邪,李云可说没有丝毫的把握得知此人到底想要做什么?
李云从木桶中站起,长长叹了一声,心道:“想这许多做什么,谈判?不就是扯皮吗!”
便穿上中官为他准备好的衣服,走出这个浴室,深深的呼吸起长安初春的气息。
还未来得极休息,便有下人来报,太后派中官来命他立刻前去长乐宫中觐见。忙快步走出跟着那名中官前去长乐宫,至于太后为何要见他,李云心中却是实在没底。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九节
长乐宫中钟鼓齐鸣,十数名乐师卖力的吹奏起他们最为拿手的乐曲,为的就是令太后满意,以便在待会多得些赏赐。
数十名宫女往来穿梭其间,为宴席做着最后的准备。
李云在一名看样子有些官职的中官引领下,步入这大汉国太后专门居住的寝宫。
长乐宫自吕后起,便一直是历代太后颐养天年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可对天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治场所。
这豪华的宫殿,自它建成那日起,便一直围绕在大汉权利的最中心,阴谋,宫廷斗争,罢黩官员,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
今年已经有六十多岁的太后,早已厌倦了这些,因此自梁孝王崩,太后将其爱女南月公主接入长乐宫中后,已很少干涉政治,专心在这宫中每日与公主为伴,若非是长公主刘骠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时不时的入这宫中与太后交谈,不少人早已忘记了,这里居住着大汉权利仅次于天子的强力人物。
李云紧了紧身上的衣着,按照臣子的礼节,恭敬朝着殿中帘后那端坐着的尊贵老人,屈下自己的身子,拜了三拜,奏道:“臣,临邛县令李云奉旨觐见太后千岁!”
过了一会,便只听得太后道:“平身吧,李卿!”
又对中官道:“快给李卿赐座!”
李云受宠若惊,能在太后面前有坐的地方,这对于他一个小小的县令,无背景亦无尊贵身份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上天掉下的馅饼。
李云虽不知太后为何对他如此青眼有加,令他觐见,又赏赐座位,却也是规规矩矩的站起身来,稍稍抬起头看了看,却见殿上早已坐了数名贵夫人,一看衣着便知是那公主之类的尊贵身份。
不由的心中暗自紧张起来,一名中官恭敬的将李云带到殿中,指示他坐到一角,定要遵守规矩,李云点点头,拘谨的跪坐下来。
正坐李云对面的是一名四十许的贵夫人,她头戴代表守寡的白花,雍容华贵的衣着显示着她身份的尊贵,身边更是带着一名模样与她酷似的少女,那少女看样子在十五岁上下,长的还算美丽动人,一只小手无聊的敲打着桌面,小眼睛瞅着李云,似是十分好奇。
良久那少女冲李云问道:“你便是刘彻弟弟说的李云吗?我怎么如何看不出你的本事在那里哩?”确实是大胆至极,居然敢当着太后如此提问。
李云尴尬的笑了笑,望了望那贵夫人。
贵夫人揽过那少女,傲慢的看了看李云,不经意的道:“李卿无须多心,小女阿娇向来顽皮,小女的话大人就无须放在心上了!”
李云听着阿娇这个名字,心头猛然乱跳。
阿娇却是撅起嘴巴看了看太后,大着胆子继续问道:“你这小官,见了我母亲长公主和本小姐也不行礼,真是大胆至极,一会本小姐便去叫刘彻教训你!”
太后终于忍不住了,在帘后咳嗽一声,轻轻的道:“阿娇,到皇奶奶这来!”语气充满着令人不容置疑的口吻。
李云听了阿娇之话,忙对那贵夫人行礼道:“小臣李云见过长公主殿下,见过阿娇小姐。”
此时他已知道坐在他对面的竟然是天子的亲姐姐,长公主刘骠和日后刘彻的皇后,那个著名的成语金屋藏娇的主角,心中暗暗为刘彻叫苦,摊上这么一个难缠的主,难怪他以后会罢黩皇后了。
李云心中虽然是这么想,但脸上却不敢表露半分,只得装出一副春风笑容,坐在一旁。
陈阿娇听得太后的话,忙掂起脚尖,撅着嘴巴走了进去,临行前还给了李云一个你等着瞧的眼色。
李云摇摇头,这等小孩子心思,他早已在十年前就猜的熟透无比。
太后停了一会,又道:“李卿无须将此小孩家的言语放在心上,安心吃酒便是!”
李云岂敢而话,忙点点头,道了声遵命。回转过头,却见着左方端坐着着的林滤公主在向他示意。
李云忙对这个曾在睢阳帮他解过围的公主感激的一点头,他在这长乐宫怕也只有林滤公主这样一个熟人了。
林滤公主瞧了瞧太后,无言的端起酒杯自饮一杯,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太后又问道:“李卿今年几许?”
李云那里肯放过如此好的一个向太后表明自己忠诚的机会回答道:“小臣今年二十有二,得蒙天子不弃,用之为一县之令,小臣诚惶诚恐,唯有为大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报天子知遇之恩!”
“呵呵!”太后笑了起来“李卿果然有些文才,好一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大汉正是世代辈有似李卿这般忠诚不二的人才,才有今日昌盛之世!”
太后话锋一转,接着又凌厉的问道:“那么李卿以为,我大汉对那匈奴该是战,还是和哩?”
李云心脏猛的跳动,太后笃信黄老学说,一生信奉清净无为以治国,反对对匈奴持强硬态度,这代表了目前大汉国内高层政治人物的主流思想。
李云若是在太后面前高调主战,虽然是满足了刘彻的好战心思,可是却与在大汉根深蒂固的主和思想以及黄老派大臣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比如令太后不快,从而麻烦无数。
可是李云若阿谀奉承,大肆宣扬主和,那么刘彻和天子听了,将是会大大的不满,天子之怒天下缟素!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李云心中暗叹太后果然厉害,单单一句话就将住了自己,令他几乎方寸大乱。
李云思虑良久,才慎重的道:“小臣启奏太后,臣以为匈奴者,之所以年年犯我大汉,乃是因为匈奴单于不读黄老之书,不习黄老之术所致,所以臣以为若要解此困局,一部老子足可!”
李云此话立时就引来太后侧目,任何一种信仰以及学说的虔诚信徒,都在骨子里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将自己的信仰向他人传播的想法。
即使信仰黄老之学的太后也不例外,否则她就不会日日教导宗室外戚中年轻一辈必须钻研黄老之学,李云这话可说是说到太后心里去了,太后一听此话,老怀大开啊。
在心中想道:“对啊,匈奴人之所以年年犯边,蛮横无理,不就是因为单于以及单于的大臣不读黄老之书,不尚黄老之学吗?若是匈奴单于也是个黄老之学的信徒,那里会有这许多事,大汉与匈奴也就可偃旗息鼓,各罢刀兵拉!”
太后想着想着,眉头渐渐充斥着喜悦,点头赞道:“卿大善也!”
太后都说好了,其余人那里肯放过这样大好的机会,纷纷毫不吝啬的将自己的赞美之词说了出来。
林滤公主也赞赏的看了李云一眼。
太后高兴了好一会,又问道:“卿可有良策令那匈奴单于也读我黄老之学?”
李云想了想,试探着道:“太后,小臣以为若要匈奴单于也信我黄老治国之策,须有三途!”
太后好奇的问道:“何三途,卿可直言!”
李云恭敬的答道:“此三途者,一为我大汉派出专人去那茫茫草原,找寻牧民,传播我黄老之学,此途为慢,少则十数年,多则数十年,才有见效。二者,大汉须先击败匈奴,那匈奴败了自然会去寻找原因,而这原因无非就是我大汉举国信奉黄老之说,上天眷顾,百姓拥戴,军民鱼水交融,所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那匈奴稍有见识者,便会谴人来我大汉钻研黄老之学,带去以治其国,如此匈奴之祸永绝也,三者,此策最难,须遇匈奴内乱,我大汉全力扶持一人,但此人须读黄老,待那人为单于,自然以黄老治其国。以上小臣浅见,自然入不得太后之耳!”
李云这一席话,可说是打着传播黄老学的幌子,来实行那侵略之计,现代人谁不知文化侵略远甚于军事侵略,一个民族若是连文化都被他人所灭,那么它也就离灭亡不远了。
历史上因文化被灭个国家与民族更是数不胜数,譬如那奥斯曼,罗马无不是文化已被它人侵略,最终民族失去凝聚力而瓦解。
纯种的罗马人更是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留给后人的不过是几跟矗立在荒郊的柱子,而中华民族之所以一直屹立不倒,原因就在于,我们的祖先守住了自己的文化,捍卫了自己文化的纯粹性,即使满清入关,也不得不尊崇儒家,重用文人。
太后仔细的将李云的话回想几遍,心中虽然感到这个李云每话都带着进攻性,没有黄老之说的精粹,可是太后心中却不知为何十分欢喜,十分喜欢这样的论调,将黄老之学传播到已知世界的每一个文明,这样的美好未来,即使是一向不喜刀兵相见的太后,也是心动异常。
李云见了太后的神色,心道:“看来不管哪种学说,都有攻击性,只在于使用者的方法,儒家本是攻击性与平衡性最强的学派,可是历经千年演化,到那宋朝居然成了严重鄙视武人的学说,甚至武将不能立功,更不能立大功,功劳一大,立即有文官弹劾。”
规范,如何规范和整理这百家学问,并且将杂乱的思想统一起来,这才是帝国下一步要做的。
罢黩百家,历史已证明它的错误性。
从后世知道这许多儒家犯过的错误,走过的歪路,李云已绝不愿历史重演,百家虽然可以保留,这样可形成良好的竞争范围,但是思想却必须得到一统。
否则,每日朝会上就将变成各派学说的吵场。而如何去伪存真,淘汰不适合时代需求的,保留那些学派中值得借鉴的东西,便是汉武帝的责任了!
李云心中百转千回,他需要做的角色不过是一个在旁的提醒者,提醒刘彻某些不该做的事情,绝不能做,并为他分析那样做的后果。
良久太后又问道:“卿可曾有婚配?”
李云闻言,随口答道:“尚未有!”复又陷入了沉思。
“哦!”太后点点头,满意的道,又回转过头看了看着羞红了脸的南月公主,她心头的宝贝,到此时她才真正放心下来,不虞一朝一日她归天,留下这孤单单的弱女子在这世上挣扎。
“卿先去吧,明日还需上朝与天子策问,待卿从匈奴归,哀家自有赏赐与你!”太后挥手宣布了李云的离场。李云那里敢说二话,忙俯地拜了三拜退去。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节 匈奴
塞外的春风吹打着这个千万年来不变的大草原,李云坐在马车中,掀开车帘端详着这个即带汉民族荣誉又带给汉民族灾难的大草原。
春天的草原是如此的美丽,纷纷从泥土中钻出绿色细芽的小草,顽强的撅起它们那脆弱的叶子,草原上的民族就如这些小草般,在汉人强大时顽强生存,一但汉民族开始衰落,他们便成群结队,冲进长城,劫掠人口,抢夺他们需要的生活物资。如此周而复始,永远都如一个不变的轮回,这是历史的局限性也是必然性。
李云想假如汉人不能彻底的占据这个大草原,在长城之外再建一道屏障,那么即使今天汉人打败了匈奴,甚至将匈奴灭族,明天柔然,鲜卑等族又会站起来,拿起武器,重复着匈奴人的老路。
这是历史的困局,他李云有能力解开这个局吗?
历史上诸如唐宗明祖这样战功赫赫的不世帝王也只能将游牧民族对中原的威胁暂时的抑制住。
他们才智无不远高于李云,心机更是不可同日而语,连他们都没有办法,他李云又有什么豪气敢说,要一次性解决这个千古麻烦?
李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回想起长安城中天子接见他的时候,身体已经十分虚弱的天子,看着他献上的那把陌刀,久久不能言语的神色。
从天子的眼神中,李云看到了无奈,也看到了颓废,更看到了这个表面上冷静平和的天子,其实内心火一般的燃烧。
大汉的天子从来都不是胆小之人,他们何尝不希望提军百万,北上河套,收复故土,一雪高皇帝之耻辱,可是无论是先皇还是当今天子在面对匈奴一次又一次讹诈时,每一次都将和亲的条约订的更加的耻辱。
耻辱并不可怕,一时的忍让也说明不了问题。
知耻而后勇才是天子的本色!
孝文皇帝将扫灭匈奴的希望寄托在了当今天子身上,当今天子又将这个希望寄托在了年少的太子身上。
在河东郡的马场,已经有十万匹战马正在驯养,在军库中,大汉已经准备了三十万大军三年用的弓弩,剑盾。在粮仓中,大汉的两代天子已经囤积了足够二十万大军三年食用的粮食。
可是即使在有如此巨大的储备,国内诸侯的势力也被大幅度削弱的今天,天子依然不敢对匈奴用兵,只能采取委曲求全的方式,用黄金,用宗室之女甚至天子自己的女儿,换取匈奴暂时的安静。
战争的准备依然没有做好,匈奴也依然强大!
李云记得在长安拜别天子的时候,天子撑着身体,只对他说了一句“卿务必要回来,朕在这等你!”
一句话就将李云说的感激不已,李云不是那种容易感动的人,可是那一刻,李云望着这个历史上有着极高赞誉的皇帝,竟然有些哽咽。士为知己者死,天子的知遇之恩,他李云唯有用这一生来报答。
作为这次和亲使团的护卫将官,梁百武骑着战马紧紧的跟在李云的马车后。
他知道,这次的差使是李广将军为他争取来的,成为和亲使团的随行军官,这意味着将在天子心中留下印象,大汉的武将若想得到重用,甚至提升,就必须令天子对他有所印象,否则当晋升令摆在天子的案上,而天子却不知这此晋升的人是谁,有过些什么功劳,那岂不是会令天子怀疑有人谋私?
梁百武伸了伸自己的腰部,这次去匈奴,他很高兴。本来他早就想来匈奴看看了,他想看看这个大汉最大的敌人了,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可是他梁百武与匈奴人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了,却依然不知道这个民族究竟统治着多么大的土地,他们究竟有多少的兵力?
顺着这辽阔的草原行走了三天之后,匈奴人终于派来他们的使节来接李云前去匈奴王庭。
匈奴人派来的人是一名左大当户,匈奴自冒顿单于统一草原击败死敌大月氏之后,就确定了左右官职。依次是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骨都侯,左右大当户。
这其中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具是王族,拥有着自己的军队和部族,各自统辖着一片辽阔的草原。
而当初跟随着冒顿打天下的四姓家族,须卜,呼衍,蓝,丘林。这四姓则成功的窃据了其他位置的大部分,并经常可与单于家族通婚。
这此来的左大当户姓呼衍,单从这个尊贵的姓氏已可令他受到李云的注意。
这名叫呼衍次的将军,长着草原人特有粗旷脸形,一脸的胡子密密麻麻的环绕着他的嘴唇,头上戴着代表他信仰的一顶羊皮帽子,匈奴人信仰长生天,这种宗教信仰也为日后的游牧民族所继承并逐步发展成萨满教,这一古老的宗教。
呼衍次有着一口流利的汉话,据说是他家一个曾经是汉人的老奴教的,也还懂得些汉人的礼节,这也令李云有了些好感。
这人似乎对汉人很有好感,一路上都跟着李云问长问短,每当李云说起中原的美食以及秀丽的山川时,他总是有这抑制不住的向往,再仔细一套,李云才知道这呼衍次乃是正宗的呼衍家族子嗣,但是大草原上讲究实力,而他却喜欢汉人的文化,喜欢研究汉人的东西,故没能当上一部之首,只能凭借家族的威望捞了个大当户的虚职,平日里就闲着,这次接汉人的使者,家族的长老觉得该是用他的时候,便在单于面前进言为他捞得这样一个可立功劳的机会。
却不知此人心机全无,在李云与梁百武热情的套问下,他几乎将匈奴这些年来他所知道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
真是白白的便宜了李云,也让李云知道不少现在匈奴的政治格局。
在中央王庭虚职的单于军臣不思进取,在十年前放任死敌大月氏西迁,这令匈奴对大月氏充满着仇恨的不少贵族部将不满。
草原上讲究的是斩草除根,而大月氏现在在匈奴人眼中远比大汉可恨,当年冒顿单于更是屡受大月氏人欺凌,一再的用美人和黄金妥协,直到有一天,大月氏对冒顿提出领土要求,已经忍无可忍的冒顿被迫背水一战,最终击败了这匈奴最大的敌人,成为这大草原新的主人。
大月氏王的头颅更被冒顿之子老上单于割下来当酒壶,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月氏并未就此灭亡,他们依然顽强的生存在这大草原上,直到十年前才西迁。
对此匈奴各大部族对当时军臣单于的缓慢反应大为不满,再加之军臣单于的弟弟呼韩邪,亦不满军臣不将左贤王之位授他,而开始明里暗里的动作,总之现在的匈奴已如一个火山,随时都有政变的可能。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一节 困局
大草原的夜色是如此的美丽,即使是在这依旧寒冷的初春。
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整个辽阔的大草原在黑暗中寂静,偶尔有一两只野狼仰着天空嚎叫,嘶鸣。
春天确实是它们觅食的大好机会。
夜黑风高月,杀人放火时!在毡房中的李云没由来的想起这么一句话,不知为什么自打昨天进入这大草原的腹地时,李云就感觉很不安全。
茫茫草原前后纵横数千里,辽阔至极,在这个大草原上,匈奴人勿庸置疑是当之无愧的霸主,挟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浑邪王,休屠王以及王庭大军在内,合计共有数十万铁骑,这样一支强大的军队,在大草原上不说无后,至少也是空前。
按照呼衍次提供的说法,王庭也和其他游牧部落一般逐水草而牧,分为冬夏二庭。
而现在无疑单于当是在冬庭。
由于涉及到了军事机密,呼衍次没有具体的说明,匈奴王庭一般按照什么方向游牧,但是这些对梁百武而言已经足够在脑海中留下印象了。
李云披上呼衍次为他提供的一件动物皮毛编织成的衣服,走出毡房,深深的呼吸一口这草原晚间的空气,驱散内心的不安。
这次出使应是万无一事的,李云已从呼衍次口中探知,阕氏也就是南宫公主在旬前为单于诞下了一子,取名于单,这名有着匈奴和大汉王族最纯粹血脉的幼子诞生后,军臣单于很高兴,下令全部匈奴王庭的巫师必须为这个新生儿向长生天祷告,祈祷长生天赐予这个小家伙强健的身体,坚强的性格。
受到阕氏为单于诞下一子的影响,军臣单于似乎很有些想要撤消这次重订条约的表现,不过碍于草原上的规矩,而不得不罢手。
这些都是李云从呼衍次的口中挖出来的。
李云走近梁百武的毡房,一边走,一边想。按照他的记忆,记得看汉武大帝时,伊稚邪应该是军臣单于的儿子,于单是最小的儿子,最后于单死于乱军中。
可是在这里,他听的事实却是,伊稚邪乃军臣单于的弟弟,手握十万铁骑的左谷蠡王。
匈奴向来就有传统,长亡弟及。大草原上最是讲究实力,而现在看样子伊稚邪的实力早已超越了他左谷蠡王的实际实力,而历史上也是他继承了单于之位。
可是现在军臣单于似乎想将单于之位留给他的爱子于单,那么未来的匈奴单于伊稚邪究竟是凭什么力压于单成为草原上的主人?
政变?阴谋?还是谋逆?李云想每一个皆有可能。
历史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李云茫然若知,他现在大概已可把握到,伊稚邪绝对不会让他李云平安的到达的王庭,与单于会面。
他也已经知道不安的来源,自进入这茫茫草原起,李云就已敢肯定,伊稚邪的斥候一直在绕着使节团打转,而大队的骑兵肯定早已埋伏在险要的位置,只待李云等一到,便立刻以雷霆之势,一举歼灭,这样一方面可向王庭伪造出汉人拒绝派出使团,藐视匈奴的现象,另一方面他伊稚邪肯定会借李云等人的头颅挑衅和激怒大汉,这样王庭与大汉势必一战,他伊稚邪邪也就可火中取栗。
即使再退一步,阴谋被人识破,或者失败,伊稚邪也可将事情朝草原上游荡着的强盗推卸,反正茫茫草原,谁也不敢保证没有一支强大的土匪存在。
想通这些,李云忙拉开梁百武的毡门,钻了进去。
却见梁百武与呼衍次早已一身戎装,坐在那里,看到李云进来,梁百武笑道:“李大人,我还以为你还要迟些才明白,却没成想明白的这么快啊!”
呼衍次用流利的汉话道:“呵呵,李大人真是个聪明人!”
李云坐到他们面前,不明白他们不是后世来的人如何知道这个,疑惑的望着他们。
呼衍次笑着解释道:“此次来接大人之前,单于就早已提醒我,需密切注意大草原上的动静,所以本大当户,每过一个地方,都会立即派出斥候,将周围三十里探的仔细清楚。可是今日我派出的十一名斥候一个也没回来,要知他们都是草原上最骁勇的勇士,有能力将他们全部干掉的也就只有我匈奴最无敌的射雕手,而射雕勇士非王族不能驱使。”
“哼,我呼衍家若无些真本事又如何的在这大草原上长盛不衰?”呼衍次哼着鼻音道,接着又问梁百武“梁将军往日我就听说过的勇武与草原上的雄鹰一般,可是没想到您居然也还有着灵活的脑子嘛!说说,将军一没派斥候,二没得到我匈奴大单于的指点,你又是如何知道的!”
梁百武笑道:“我早已知之,事实上自进入这个草原,我就发现很多异常,比如为何一连数天,连个人的影子也未有见到,虽说大草原千里无人,可是我等此去之地乃是王庭所在,贵国王庭一直是在水草最为肥美之处,按道理不可能没有牧民,可是某一路看过,却是了无人迹,由此就可推断,定是有些问题!”
“而且呼衍将军你看此地的地形,前后宽阔,没有任何的遮掩,不正是追杀的好地方?”梁百武指着外面道。
“恩!”呼衍次点点头,望向李云,问道:“李先生又是如何知道的?”
李云尴尬的摸摸头,难道告诉他们自己是来自未来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只得道:“感觉,感觉而已。”
忙岔开话题道:“我等虽是各奉一主,但现在已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必须同心协力,以策万全,想出一个好点的主意,摆脱危机!”
梁百武两人点点头,齐齐望着李云,问道:“先生(大人)是有学问的人,可有什么好主意?”
李云沉思好一阵,才道:“二位附耳过来!”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二节 黑暗中的战斗
大草原晚上的夜色,一片漆黑。
贺渠彦勒住战马远远的眺望着他的目标,那个被篝火照的明亮的汉使营帐。对于左谷蠡王交代下来的这个任务,贺渠彦显得很兴奋。
他坚信伊稚邪大王将个任务交给他们贺渠家的人来完成,这便足可显示伊稚邪大王对他们贺渠家族的信任,假以时日,伊稚邪大王登上那大草原的主人之位,那么他贺渠部落就可成为似蓝家,呼衍家那样的大部落,享受着最肥美的牧场,最舒服的草原。
这一切对于草原上的人来说是多么的令人向往。
为了完成伊稚邪大王的任务,此次贺渠部落所有可以作战的勇士都来了,足有一万精骑,伊稚邪大王更从自己的亲卫军中抽调了八十名匈奴最骁勇的射雕勇士,这可是足足相当于目前左谷蠡部族中射雕手一半以上的名额。
而对面的汉使营帐中根据内线的回报,仅仅只有呼衍部族的一千骑兵和三百名汉骑,简直还不够他贺渠部落的勇士塞牙缝的。
按他贺渠彦的看法,呼衍部落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追随着冒顿单于冲锋陷阵,无所畏惧的勇士部落了,曾经那个只用七千骑兵就击败三万大月氏骑兵,更曾在将汉主刘邦包围的白登山战役中担任主力,一举扬名的呼衍部落。
现在的呼衍部落已经如那西下的太阳,他们曾经尖锐的爪子,坚强的身体,娴熟的马技,早已被纸醉金迷的优厚生活所一一消磨。
大草原上也不可能有永远勇猛的部落,现在,今天就拉开贺渠部族向呼衍部挑战的序幕吧!
黎明前最后的黑暗,人伸手不见五指,从东北方向猛然刮过一阵寒冷的大风,贺渠彦紧紧身上的毛衣,黎明,只等待黎明的光明从那大草原上的地平线降临,那个已经陷入了他贺渠彦合围的营帐必定被毁灭。
猛然间,对面汉使的营帐中,忽然冒起了冲天的火光,映的贺渠彦即使是隔了这许远,也生出一种想要冲过去取暖的冲动,其他已忍着寒冷,埋伏在这的许多贺渠部落的战士更是骚动不已,在这火光中,他们挪动了一下身子,撮撮僵硬的四肢,幻想着明日杀光那些汉人后,围在篝火前,吃着烤羊腿的舒服时刻。
人在黎明前的这时候是最容易松懈下来的,更何况这些已熬了大半夜的匈奴战士。
仅仅是稍微的一松懈,团团围着猎物的贺渠部落忽然发现,对面的篝火熄灭了,如同它忽然冒起冲天的火光般,又忽然熄灭。
贺渠彦想叫不好,再联想起汉人的狡猾,忙急急从旁边的吹号手手中抢过号角。
“呜!呜!呜!”象征着进攻的号角声响彻整个草原。
但是心急的贺渠彦却犯了一个大错误,原本他给麾下的将领下达的攻击令是在黎明时分,太阳初升之时,可是他由于心中紧张,害怕使团逃脱他的包围圈,提早吹响了进攻号。
贺渠部落的骑兵不能不说不勇敢,可是乍一听到这号角声,许多将领还在整顿着等会进攻的队伍,一听到主帅的进攻号令,他们便开始乱了起。
原本按计划应当充作狙击从第一波冲刺中逃出的残余敌人的骑兵,冲到预定地点一看本应进攻的部队还呆在原地。
前军挤压后军,后军又想向前冲。
此时,贺渠部落的劣势一显无疑,若换了长年征战,世代过着战争生活的呼衍,蓝,丘林等部族,压根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他们有着丰富的战争经验。
再加之四周一片黑暗,许多人还没来得及跟上自己的部队,就被潮水般躁动的骑兵给冲散。
呼衍次带着他的一千精骑远远的看着对方的躁乱,连李云也是惊诧不已,原本他只想让对方提前行动,导致某些方面脱节,再利用黑暗乘机冲出重围,可是现在对方却是乱成这样的一副场景,虽然眼睛根本看不见,但李云听这声音就已可想象出对方已慌乱至何种地步!
呼衍次哈哈大笑,一手抄过马奶袋,与他的骑兵一饮而尽,抽出武器向前用匈奴话大喝一声“勇士们,让那些杂种见识见识我们呼衍部厉害!狼!狼!狼!”
“狼!狼!狼!”潮水般的冲锋号在黑暗中陡然响起,迅疾就压过对方的声音,一千条嗓子齐声呐喊,一千匹战马如闪电般闪击。
这一刻呼衍部的战士将他们祖先的勇猛发挥的一滴不落,他们忘记了懦弱,忘记了退却,因为在大草原上懦弱只能带来毁灭,退却不是一个勇士应该做的事情。
李云跨上战马,有些颤抖的感觉。
事实上他从未骑过战马,而且还是这种没有马鞍和马镫的原始战马,但是现在他能依靠的也就只有跨下的这匹战马了!
他深吸一口气和梁百武交换一下眼神,给他一个我能行的暗示。
梁百武郑重的点点头,抽出武器,大喝道:“大汉的勇士们,冲吧!大汉国万岁!大汉皇帝陛下万岁!”
“万岁!”大汉的三百精骑也开始了冲锋,紧紧的跟在前面的呼衍部骑兵之后,朝着西北方向发动了决死般的冲击。
假若这次不能成功,那么他们就只有死亡的命运,每一个人都十分的清楚,在这种形势的袭击战中,敌人是绝对不会留俘虏的,他们只要死尸和人头!
因此无论匈奴人还是汉人,无论他们之间的敌视与仇恨曾经是多么的强烈,至少在现在他们为了生存,紧紧的团结在一起,趁着黑暗,趁着敌人还未整理好队型,疯狂的冲击进去。
“呜!呜!呜!”贺渠彦看着越来越接近的马蹄声,发出了弓箭手准备的号令,一千多名弓箭手在黑暗中蹲好站位,用耳朵仔细听着对面奔腾过来的洪流,一千步,五百步,三百步,一百七十步!
唆!唆!唆!箭石划破了黑暗,直直的射向黑暗中奔腾过来的战马,此时贺渠部骑兵才将火把点燃,在朦胧的火光中,对面的骑兵的身影渐渐的清晰起来。
呼衍次大喝一声:“杀!”一面娴熟的躲避着对面射过来的箭石,一面弯下腰将武器提在手中,扑向最近的一名敌人。
第一波箭石并未给呼衍部带来多大的损失,相反由于是在黑暗中摸索射出的箭石,有不少误伤了靠在最前面的骑兵。
锵!金铁击鸣声响彻不绝,骑兵开始正面的冲击,呼衍部的骑兵与敌人一触而过,对方没有整顿好的战阵在这时被冲出一个大口子。
虽然不时有骑兵落下战马,发出临死前的惨叫,但是后面的骑兵根本不管,他们迅速的补上前面战友的位置,疯狂的冲击着贺渠部脆弱的防线。
骑兵本就应该是进攻的,用来防守他们的作用也许连一个最普通的步兵也比不上!
呼衍部再次用铁的事实向对他地位发出挑战的贺渠部给予了清晰的回答,仅仅是一瞬间,电光火石的瞬间,一千呼衍精骑就完整的冲进了对方的防线,紧紧跟上的汉骑再次撕破这本已破裂的伤口,如潮水般死死的钳制住,再冲击而过。
在这密集的疯狂冲击下,所有的人都忘记了生死,忘记了疼痛,双眼变的通红,鲜血,死亡不过是刹那的事情,大家无暇为战友的死悲伤,擦去眼角的眼泪,挥舞起手中的武器,砍向一切敢于阻挡自己前进的敌人。
当阳光渐渐照耀到这个平原的时候,整个草原已经被鲜血与尸体所占满,贺渠彦悲伤的坐在地上,双眼没了半丝的神色。
他望着对方远去的马蹄,无言以对,贺渠部完了!
昨夜一战,贺渠部落倾巢而出,足足有一万名男儿啊!可是现在却只余下六千多完整无损的骑兵,至少有二千多勇士在乱军中战死,其余伤残者千余,像他这般的部落损失如此多的战士,这简直就是灾难!
更严重的是任务失败了,敌人从他眼皮子底下冲击而过,此事若被人知道,一万贺渠部阻击不到二千的敌人,不单单被人跑掉,自己还损失惨重,那么贺渠部从此就不要在草原上混了!
况且左谷蠡王的怒火可不是他小小的贺渠部可以承受的,贺渠彦咬咬牙,跨上战马,他发誓要将这些带给他耻辱的敌人一个个全部杀死,这样才可在左谷蠡王面前将功赎罪,他贺渠部落也才有机会,继续作为一个部落生存在这大草原上。
否则,贺渠部落的草场将被瓜分,战士与女人全部将变成他人的奴隶,草原上将再无贺渠这个部落。
而他也知道,他现在唯一的机会便是赶在敌人与驻扎在卢朐河的王庭骑兵会合前,将他们全部杀光!对杀光!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三节 大月氏?
阳光从天空中直直的照射下来,几十名骑兵,策着战马游荡在这个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李云勒住跨下的战马,抬起头来望望太阳,以判断他现在所处的位置。
还记得七天前当他与呼衍次等冲出重围后,整顿残余的兵力时,发现合汉骑在内足有一千五百人的队伍只剩下不到八百人,另外五百人已在那晚的混战中倒下,而追兵却越来越近,大有左右包抄歼灭的事态,而要想从数倍于己的敌人包抄中脱困而出,唯一的办法便是化整为零,分散出逃。
于是李云,呼衍次,梁百武等人各领一队骑兵,分别朝东,南,西三个方向突围,三人约定三日后在卢朐河附近会合,而卢朐河驻扎着绝对忠诚着王庭单于的丘林部族,那是匈奴第三大部族,足有七万战士的大部族,只要到达卢朐河再向丘林部落求援,那么他们也就安全了,除非左谷蠡王决定现在就向强大的王庭挑战,否则他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阴谋的破产。
可是追兵是如此之多,单单李云这一队二百多骑兵在经过这数日的纠缠,到现在也就只剩下目前的这区区数十人,经过这连日来在大草原上的追逐,剩下的这数十骑也早已人乏马疲,假若再遇上一队百人左右的追兵,李云就可以想见他的下场了。
现在卢朐河已不知在那里,骑兵中最后的几名匈奴战士大都是初次跟着呼衍次出来历练的新兵蛋子,虽然经过这几日来连日的血战,他们已光荣的晋升为老鸟,但是面对这陌生的草场,他们也是一无所知,在这大草原上失去了向导就意味着很有可能迷路,尽管李云一直是朝着西北方向前进,可是茫茫大漠,再加上其间又与追兵相互追逐了好几次,李云等人早已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脚下的草原又是那里?
李云摸摸手中的武器,这把梁百武给他的铁剑,至少已救过他三次,确实是他得以存活到现在的关键,而战争也是最容易训练战士的时候,经过这几日的战斗,在生与死的边缘,他已可熟练的骑着战马进行战斗,虽不敢说可以一敌三,但至少在一对一的搏斗中,他活了下来,更取走了那人的性命。
走着,走着,忽然跨下这匹陪伴了他数日的战马发出一声嘶鸣,李云只感觉身体像踏空似的,直直的掉落下去,半空中盯住神一看,却是早有人挖出了陷马阱在这等着他。
忙机灵的一个腾空,跃向左边。
蓬!李云的身体与草地进行了一次亲密的接触,只震的头昏眼花,李云强打起精神托着身体站起来,右手紧紧的握着那把铁剑,抬起头来却见那数十骑兵大都也同样的落入了陷马阱。
西北方向传来了战马奔腾的声音,李云绝望的扔下手中的武器,早就疲倦不堪的身子再这象征着死亡的战马奔腾声中,再也支撑不下去,软软的瘫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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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冬庭,和煦的阳光照在这个美丽的牧场,大单于军臣很生气,就在他的大草原,他拥有着至高无上权利的大草原,那长生天赐予他的大草原上,“一股凶残的强盗”袭击了汉人派来与他谈判的使团,这无疑是在他的脸上狠狠的甩了一个大耳光。
军臣单于来回的跺了好几步,望着跪在地上哭泣的呼衍次,还有那站在门口抽泣着的汉人使团的护卫们,狠狠的将手中名贵的青铜酒杯砸向地面,怒不可抑的咆哮起来“命令左谷蠡王迅速来王庭见我!”
“命令蓝部,丘林部对整个草原的所有非匈奴部落进行清洗,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部落,我还真想看看究竟是谁有这么大胆子敢对本大单于的权威挑战!”
军臣恶狠狠的发出一道道命令,虽然他明知道所谓的强盗根本就不存在,可是做为大单于他必须做点什么,来挽回他的面子,至于那个汉人的使者找不到就找不到了嘛,反正汉人人那么多,再多派一个来就是,唯一需要伤脑筋的就是今晚他该怎么哄他那心头的宝贝——阕氏。
要知道阕氏可是盼着他父亲的使者盼了好多天了。
至于这事情是谁做的,军臣心中自然和镜子一样,军臣转过头去看着放在他帐中的那个大月氏两代王的头颅制成的酒器,心中长叹一声:“弟弟,你想向我挑战吗?那么你就来吧,我真想知道,你究竟得了父王几分本事,居然想和我抢这草原主人的位子!”
“既然你想当这大单于,那么你也就得做好当这酒器的准备,我的弟弟!”军臣望着那两个酒器,眼中精光暴涨,杀气腾腾。
“报!”一名军臣的亲卫将领掀开毡门,跪拜到地上,报道:“报告大单于,前去搜救汉使的人传回了消息,他们在卢朐河以东四十里发现了汉使的战马和配饰,据丘林部落的人说,目前已可确定在那附近活动过的应是大月氏的侵袭骑兵!”
“大月氏?”军臣的眉头皱到了一起,大月氏与匈奴乃是死敌,但是自十年前大月氏举族迁徙到西边去了之后,就很少有大月氏的人过来与强大的匈奴勇士搏杀,据说他们在西边与一个叫大夏的国家正打的不亦乐乎,但是自前年起又逐渐的有大月氏的骑兵越过边境,跑来长生天赐予匈奴单于的草原上骚扰,他们不敢与强大的匈奴军队碰面,却专拣一些弱小缺乏防御的小部落袭击。
军臣冷笑一声,心中道:“大月氏?真的是好巧啊,我的弟弟这下你就可将责任推的一干二净了!”
嘴上却再发命令“命令丘林部全力追踪,汉使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那人领命而去,军臣却在心中苦笑,作为大单于,他需要注意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虽然明知道这事情和大月氏人无关,他们可能是凑巧,也可能是有人放出了消息,但是他却不得不将所有的责任往大月氏人身上推。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四节 大月氏四王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处在一个陌生的毡房中,一名身材魁梧,脸型与中原人或匈奴人完全不同,反是有些类似现代哈萨克族人的高大男子,坐在他对面的地上,饶有兴趣的盯着他看。他年纪大约在三十许,身上带着草原民族浓厚的马膻味,看到李云醒转过来,他竟然用汉话问道:“来自中原的使者,你醒了吗?”
李云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个奇特的男子,问道:“你怎么会中原话?”
那男人笑了笑,李云这才发现,其实这个男人还是蛮好看的。“我的故乡在你们中原的附近,我的祖先曾经是这个大草原的主人,所以我会你们中原话。”他笑着说道。
接着狞狰的看着李云道:“来自中原的使者,我不知道你们为何要和这草原上最凶残的匈奴人为伍,假如你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答复,那么即使你不是匈奴人,我也将把你的头颅割下来,献祭给我那惨死的父王和子民!”
李云虽然是一个史盲,但是听到‘惨死的父王’这句话,他就惊呼起来“你是大月氏的人!?”
那人楞了楞,看着李云好一会才笑道:“你居然听说过我的族名,要知道中原可没几个人知道我的族名,作为对你的奖赏,我决定告诉你我的名字!”
“我就是在这大草原上有着‘孤狼’之称的阿度拉,大月氏先王的四王子!”那人得意的望着李云,希望从他的脸上看到听到他名字后露出的惶恐,害怕以及恐惧等神色,不过很显然李云并未露出他期待的神色,反是一脸平静的看着他。
这就让他很不满意,要知道他的名字即使是匈奴大单于听了也会睡不着,自三年前他独自一人带领着七百名绝对忠诚于他的骑兵,从长生天赐予大草原的祁连山渗透进这个草原,并成功的找到了在大草原上依旧顽强的抵抗着匈奴人并挣扎着生存的残留族人后,得到兵力补充的他就如这草原上的狼一般四处狩猎,匈奴人,乌孙人每一个大月氏民族的敌人都在他的打击范围内,而且被他袭击过的部落,至今为止不曾留下半个活口,所有的物资拉不走的就就地销毁,绝不会有半头活着的牛羊留下。
等暴跳如雷的匈奴(乌孙)军队赶到,留给他们的只是满地的尸体和狼籍的牧场。
乌孙昆莫恨不能食他之肉,悬赏千金求他的踪迹,更发下誓言,谁若可将此人头颅取下,他就以左大将之位许之。乌孙人以左为尊,乌孙左大将职位相当于大汉的大将军,由此可见他的厉害,此次若不是李云手中紧紧纂着的节和他身上带着大汉国书被他无意间看到,否则他阿度拉可没这么好的耐心,直接给李云一刀就是。
他阿度拉不是没有韬略的莽夫,在这大草原上游荡的这几年,他已深深的感受到了匈奴人的强大,而他的活动范围在匈奴人的强力打击下,日渐萎缩,他知道若再无援军,迟早有一天他和追随着他战斗的部下不是战死在这大草原上,就是不得不退出草原,回到那群不思报仇,只顾全力西征大夏的懦夫中去。
而无疑中原帝国是他很好的选择,若非是匈奴人严格的控制了边境,而他也无把握可让中原人相信他的身份,恐怕他早就去中原了,因在他的记忆中,也就只有中原人曾经打败过匈奴,虽然后来他们的王也曾差点被冒顿围杀在白登山,但是至少在这已知的世界中也就唯有中原人有实力与匈奴人一战。
李云对他用大汉的礼节拱手道:“原来是阿度拉王子,久仰大名啊!”心中却盘算着,张骞出西域时,原因好象就是因为大月氏与匈奴有血海深仇,所以汉武帝才派他出使西域,联络月氏夹击匈奴,最后却因为月氏击败了大夏,将当地的塞族人驾御在自己的统治之下,月氏王安于平和的生活,不想再起纷争,而不得不返回。
心中再一想,便知这阿度拉之所以留下他的性命,恐怕也是想联合大汉夹击匈奴,毕竟无论对于月氏人还是大汉现在的匈奴都如一个巨人,以单人之力抗衡恐怕即使胜了也是惨胜。一念至此,李云又道:“王子殿下,我大汉皇帝陛下对于贵国的遭遇也是深表同情,对于匈奴人的残暴行为也是深恶痛绝,大汉与月氏本就是邻居,兄弟之邦,若王子殿下同意,贵国能否与鄙国结成同盟,两族合一夹击匈奴。。?”
阿度拉眼睛中闪过一丝兴奋,接着却又陷入了颓废,他望着李云好一会才道:“大草原上的勇士从不撒谎,我目前不能代表大月氏,我的族人大部分被匈奴人打怕了,再也胆子向匈奴人挑战,他们放弃了对故乡的眷念,现在我只得到了残留在这大草原,对故乡充满着思念的族人支持,我的兵力甚至连匈奴休屠王的一半也不到,所以月氏与大汉结盟一事,我无法做主。。。”说完他竟是无限的感慨。
李云看着这个情绪几乎跌落到谷底的男人,拍拍他的肩膀,心中却又再想到一计道:“那么假如王子殿下是大月氏的王,不知道殿下可否做主哩?”
阿度拉听到‘王‘这个字眼,眼中闪过无穷的欲望,接着又失望的道:“我本就是父王最得宠的儿子,倘若我父王没有战死,那么现在大月氏的王肯定就是我,可惜我父王战死时,我还年幼,在族人推举王位继承人的时候,我没有入选,否则我早就领着大月氏最勇敢的勇士杀回这片大草原!”
“即使死,我也要死在故乡的土地上!”阿度拉双眼望着大月氏曾经居住过的敦煌等地无限感慨的道:“我父王曾经和我说过,故乡的天是那么的湛蓝,故乡的水草是那么的肥美,故乡的牛羊是那么的壮,可惜现在那片曾经属于我大月氏的故乡,安息着我大月氏祖先灵魂的圣洁天山,被万恶的匈奴人霸占着!”
李云待他感慨完,才安慰道:“王子殿下无须悲伤,依我来看,殿下若真想重新夺回属于大月氏的土地,可分三步走!”
阿度拉盯着李云,急切的问道:“哪三步?”
李云笑了笑道:“第一步,王子殿下须先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将您的战士和族人安置在那,然后再秘密带上数百勇士回转月氏王庭,再将现在的昏王。。。。”李云做了切的手势,无毒不丈夫,在这大草原上,若狠不下心来如何可成大事?而这个计划一旦成功,匈奴人就将陷入两线作战的厄运中,想在现代米国人也不敢冒两线作战的风险,更何况匈奴?即使失败大汉也是没有半丝损失的。
阿度拉浑身一战,双眼盯着李云,拔出一把骨刀架到李云脖子上道:“你这汉人,居心何在?居然想挑起我大月氏的内乱!”
李云被他用刀顶着脖子,心知若一个回答不好就很可能送了小命,只得咬咬牙,无视他的凌厉眼神,厉声道:“殿下,自古成王败寇,想那昔日匈奴冒顿小儿,那也是弑父自立,可是人家成就了一个强大的部族,所以现在匈奴人无不以他的名字为骄傲,殿下仔细想想若您带着大月氏夺回故土,并且将匈奴人曾经施加于大月氏人身上的痛苦百倍送回,那么到时候整个大月氏没有一个人会提起您曾经做过什么事,他们只会记得您的功劳,而会自动忽略您的污点,更何况现在的月氏王简直就是一个昏王,不思复先王血仇,更不思夺回故土,此等昏庸无道之王,要他为王有何用处?更何况殿下乃正宗的王族血脉,血液中流着最纯正的大月氏血脉!”
阿度拉望着李云,眼神忽而充满欲望,忽又似在挣扎,李云知他已到天人交战之时,知是要再加一把火彻底的摧毁他最后的矜持之时,便推开他早就已软下来的持刀之手,站起来盯着他道:“殿下若再不下决心,恐怕即使殿下战死沙场,到得地下恐怕也没有丝毫颜面去见那大月氏的历代先王吧!”
阿度拉听到此话最后的底线终于崩溃,他整整身上的衣着,对李云用大草原上的礼节,深深的一鞠躬道:“今日阿度拉得蒙先生开解,指引,这才从迷雾中恍然惊醒,若日后阿度拉有幸带着我大月氏的子民重新回到故土,这一切都是先生今日的指点之功!”
李云这才将心脏放回肚子中,暗自拍拍胸膛,多亏了刚刚那一把赌对了,事实刚才他也只有死硬到底,他刚才若是迫于刀剑改口,恐怕现在已是一具死尸。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五节 金蝉脱壳
阿度拉将跟着李云一起被俘的三十多名汉人全部释放,以示自己的诚意,但是匈奴战士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他们的生命虽然得到了安全的保证,但是却必须永远留在月氏的部落中,以防止消息的外泄。
李云却没有再和阿度拉说接下去的两步,阿度拉也未再问,李云不说是因为接下来的两步计划,他甚至想都没想,对于大汉来说一个敌视着匈奴的强大民族是有利的,但是这个民族却也不能太过强大,以至于超出大汉所能制衡的范围。而阿度拉则是因为第一步计划,他自己也无成功的把握,他想等第一步计划成功了再说也不迟。
李云在月氏部落住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中,李云命令幸存的汉军全力学习月氏人擅长的射术,大月氏能在草原上生存下来,并曾繁荣昌盛,这其中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
转瞬就到了五月,太阳逐渐的火辣起来,算算时间,李云已出塞近三月,脸上也长满了厚厚的胡子,每日在马背上奔波更是让他身上也逐渐充斥起马膻味。
五月十五,是月氏人传统的祭天节,在那日月氏几乎所有的士兵,子民都会乘着那个美丽夜晚尽情欢呼。
阿度拉已决定在那日之前返回月氏现在王庭的所在,趁着这个大家都松懈的机会,一举发动政变将反对他的人统统送到死亡中去。
他与李云早已推演过许多次,每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在推演的预测中,每有种可能的意外都被两人尽量想到,这个计划结合月氏人的实际情况,基本上已是万无一失。
阿度拉与李云相处久了,自然而然的兴起了招徕他的心,并向李云暗示了几次,但每一次李云都装傻充楞。阿度拉火了,无论李云怎么请求,都坚持不派人送李云离开(奇*书*网.整*理*提*供),在他看来似李云这般的人只须好言相待,到得他阿度拉手握大权的时候,再给予他优厚的地位和巨大的权利,再辅美女与黄金,自然有软化的一天。
他不限制李云等汉军骑的自由,每日随他们在这草原上游荡,因为他所选择的这块牧场不仅仅远离大汉,也远离匈奴,寻常人若不识路,懵撞的想要独自出这大草原,想要找到回大汉的路,那简直就是妄想。
。。。。。。。。。。。。。。。。。。。。。。。。。。。。。。。。。
两名负责看着李云的大月氏斥候躺在草丛中远远的看着那三十多名汉人,他们正在一遍又一遍的练习着射箭之术,这几日这些汉人天天在练习,他们的忍耐力即使是身为游牧民族,每日在马上骑射的月氏人也是惊诧不已,他们仿佛不知疲倦,每日一练就是大半天,直到他们再无力气拉开手中的弓,才会罢手,回营帐休息。
赤则将头露出草丛仔细的盯着远处的汉人,认真的数起了人数“。。。31。。32。。。哎?还有一个那里去了?”
赤刀是赤则的哥哥,他兄弟奉王子的命令监视汉人,这任务在他看来实在是无聊的紧,听到弟弟的惊诧,随口回了一句“大概是去方便了吧!你看看那个手中拿着那奇怪的棍子的家伙在不,只要他在就行拉!”复又躺下去,将头埋在草丛中,酣酣大睡起来。
赤则仔细的看了看,在草原的远处,那个汉人的头头,依然拿着那奇怪的棍子,背向他的眼睛,骑着战马在那里哩!便不再理会,将头埋进草丛中,与他哥哥般睡了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正在梦乡中甜蜜的做着春梦的两兄弟,只觉得身子好像被人提起来,“啪!”两个耳光将他二人从睡梦中惊醒。
正要张口怒骂,睁开眼睛却是见到王子阿度拉正怒气冲冲的看着他二人,眼神中净是吃人的火光。
“汉使哩?汉使那里去了?”阿度拉咆哮着怒吼。
赤则顾不得脸上的疼痛,指着草原哭丧着道:“不是在那里吗?我刚刚还看见汉使拿着他的棍子在那里射箭!”
阿度拉双眼喷出怒火,一脚就将这个不开眼的家伙给踹出好几十步。“混蛋!”阿度拉怒道。
又转过头对身上穿着李云衣服,很显然是冒充李云的汉人用汉话问道:“你告诉我,我对你们的使者大人如何?为什么他要不辞而别?”
那人从怀中掏出李云留给阿度拉的信件——一个用羊皮写成的信卷。不卑不亢的道:“王子殿下,鄙国使者李云大人出塞已经近三个月,李大人日夜思念着鄙国的皇帝陛下,以及鄙国的土地,这次不辞而别他也深感抱歉,希望殿下能看在汉月两国的美好未来的份上原谅李大人。”
阿度拉接过羊皮,看着上面的汉字,脸色阴晴不定,在信上李云用他那难看的文字,向阿度拉道歉,然后又是请求他派人将这剩下的汉人送回大汉。
阿度拉楞了好一阵,权衡利弊之后,才无奈的对左右道:“明日就派人将这些尊贵的客人送回去吧!”
。。。。。。。。。。。。。。。。。
李云骑着战马,绕过月氏斥候的警戒线,顺着河流一口气奔了好几十里,在确定了无人会跟上自己后,才找到一个背阴的地方,将战马牵在河边,好好的休息起来。
他现在已可想象到阿度拉惊诧的嘴脸,并可肯定明天他就不得不派人将跟着他的汉骑全部送回去,因为他李云已逃了出来,再留下或者虐待其余的汉人,只会令汉人不满,从而破坏他的计划。
李云将头探到这清澈的河水中,美美的喝上一口从未被污染过的甜甜清水,事实上阿度拉早就有了想要夺回他王位的想法,他李云所起的作用不过是催化剂,将他心中的恶魔提前释放,仅次而已。
夕阳从草原的地平线照射过来,大草原上的这一刻显示着它最美丽的一面,如同温柔的女子般让李云不觉间痴呆了。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六节 初到乌孙
太阳从东方升起来,大草原上的牧民开始赶着自己心爱的牛羊,惬意的在这长生天赐予他们的宽广牧场放牧,今年的雨水较往年更为充足,水草也格外的肥美。
塔吉是乌孙一个小部落中出了名的勇士,他的父亲曾参加了昆莫领导的对月氏人的复仇战争,而他本人更是以勇武著称,无论力气还是射术,在这方圆数百里的数个乌孙部落中,他塔吉认第二,再不会有人敢称第一。
塔吉扬起手中的鞭子,一边驱赶着他家的牛羊,一边幻想着三日后的篝火宴会,那是祭祀这草原上唯一的神邸——至高无上的长生天的重要节日,那天不仅仅是乌孙人的盛宴,更是整个草原的盛宴,介时信仰着长生天的人们将各自举行盛大的宴会,来自各个部落的姑娘也会一个个走到篝火边,向着她们看上的勇士,毫不吝啬的献出她们动人的笑容,甚至有可能还可一亲芳泽,一想到那些温暖的肉体,塔吉身上就只觉得火热。
顺着太阳升起的地方,塔吉赶着牛羊来到了他早就选定好的牧场,这是一片水草最为丰盛的地方,孕育着乌孙民族的河流从圣洁的圣山蜿蜒流淌到这里,然后绕了一个大湾,继续向前,这个地方是塔吉去年就盯上的,然后他按照乌孙人的习惯,在这块牧场上立下了他的标记,这就意味着在没有得到他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人敢于将他的牛羊赶到这里放牧,那么他就必须做好接受他攻击的准备——乌孙人的传统,凡是做了标记的地方,那就意味着那里属于私人所有,其他人若是想要在那放牧,那么就必须得到主人的同意,又或者在决斗中击败那地方原来的主人。
这套规则已被草原上的人所广泛接受,即使是强大的匈奴人,也不得不在乌孙强大的军队面前接受这个传统。
因为现在的乌孙可不是几十年前,被狡猾而凶残的月氏人差点歼灭的乌孙,在长生天赐予乌孙族的王者,伟大的昆莫猎骄靡的领导下,逐渐强大起来的乌孙军队在十几年前一举击败了曾经给予他们耻辱的月氏,用月氏王的鲜血洗刷了乌孙先王的耻辱,到现在拥有三十多万铁骑的乌孙国已是草原上仅次于匈奴的强大部族。
当然这一切都得感谢长生天赐予了乌孙人一个完美的王者,无所不能的勇士——昆莫猎骄靡。
提起伟大的昆莫,塔吉想着就格外的激动,据说昆莫出生的那日,伟大的长生天给予了当时匈奴人的王,大单于冒顿以明确的指示,于是冒顿单于连夜挥军赶到月氏人攻陷乌孙最后一个据点之前,解救了当时还在襁褓中的猎骄靡,并将他收为义子带在身边抚养,教他骑射,行军之术,更令他的儿子,后来继承了单于之位的老上单于全力辅佐。
终于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准备后,伟大的昆莫带着他训练出来的勇士一举从月氏人的手中夺回了属于乌孙的牧场,夺回了乌孙祖先安息的圣洁王庭,更从月氏手中抢来了大片牧场和无数的牛羊,奴隶。凭借这一战,乌孙人奠定了这大草原上霸者的地位,环顾四周除了匈奴和最东边的中原帝国,就再无敌手。
在塔吉看来大草原上没有永远不变的霸主,匈奴人风光的够久了,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就像草原上的狼一般,再勇猛的狼也有老去的一天,匈奴人现在再也没有当初在冒顿和老上两位大单于领导的时候,那种如骄阳般不畏惧一切的勇气,他们拥有了太多的牧场,太多的牛羊以及太多的奴隶,这些都使得他们行动再无以前般无所畏惧,他们锋利的爪子已被富足的生活所磨钝。
而反观乌孙,却是一个朝气勃勃的部落,乌孙人勇敢,不畏惧死亡,更有着长生天赐予他们的王,迟早有一日乌孙将取代匈奴成为这草原上的共主。
塔吉知道现在昆莫之所以不向匈奴人发起挑战,是因为昆莫还惦记着冒顿与老上两位单于的养育和照顾之恩。
昆莫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草原上有恩必报,昆莫当然不会忍心对恩人挥出武器,这一点塔吉十分赞同,可是在大草原上一个部族的崛起从来都是伴随着鲜血与屠杀,在部落的利益面前,昆莫应该先把个人的感情放到一边,全力争取属于乌孙人的霸权!
在乌孙的各个部落,有着和塔吉相同想法的不止一个,而是一大群一大群,甚至昆莫身边的许多大当户,大将,千户等都有着这样的想法。
向匈奴人挑战!这已逐渐成为乌孙人共同的声音,塔吉相信昆莫迟早有一天也会生出这样的想法,到那时候战争的号角必定在这大草原上再次吹响,而他塔吉也一定会吻别部落的美丽的少女,跨上大家为他准备好的战马,跟着昆莫的战旗,进攻!进攻!再进攻!
将牛羊驱赶到那片水草丰盛的牧场中,塔吉轻轻的吹了个呼哨,头马立刻奔到他面前,塔吉从怀中掏出一把早就准备好的精料塞到头马的嘴中,再轻轻的拍拍它的头。
吃到主人奖赏给它的美味精料,头马欢呼的低鸣一声,带着马群奔到一处草场,悠闲的嚼起嘴下的绿草。
塔吉再按照同样的办法,将牛群和羊群分别放牧好,他自己则跳下马背,跃入河流中美美的洗上一个澡。
等塔吉洗完澡上来,却远远的发现有一个男人骑着马正向他这边走来。
他想干什么?塔吉握紧了手中的武器,乌孙人一直就信奉着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武器这句草原上千古不变的明理。所以另一边塔吉也骑上爱马,冲着那人微笑的用草原上常用的匈奴话喊起来“喂!朋友,你来这干什么?”
那人见到塔吉,嘴角露出灿烂的笑容,满腮的胡子显得他的脸型较为粗旷,此时塔吉才发现那人的长相与草原上的民族有着根本的区别,尽管他穿着羊皮编织的衣服,尽管他的马是匈奴人常骑的战马,可是塔吉却感觉他不是草原上的人。
那人整理了一下衣嘏,极有礼貌的用不是很熟练的匈奴问道:“朋友,请问这里是那里?”
塔吉笑了,他果然没有猜错,这人肯定是迷路哩!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一个人单独行走是很容易迷路的。
“朋友这里是乌孙族的地方,你来自那里,要去那里?”塔吉骑着马走到那人面前回答道。
那人托着下巴看了塔吉好一阵,才道:“我是中原人,在这草原上迷路了,请问朋友,这里离中原有多远?”
草原上的民族都是很好客的,听到这人来自这在传说中听过的中原帝国,塔吉的心肠一下子火热起来,同情的看了他一眼,塔吉拍拍他的肩膀热情的道:“中原?很远的地方,离我们这大概有半个月的路程,而且路上很危险,你一个人不行!”
接着又道:“这样吧,你先到我这住下,等过几天我带你去王庭那里,在王庭经常会有商队去匈奴,你就可以顺道和他们一起回中原!”
那人感激的看了看塔吉,道:“谢谢你了,我叫李云,不知道你朋友你叫什么?”
塔吉不好意思的摸摸头,憨厚的笑道:“我叫塔吉成,你叫我塔吉就好了!”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七节 圣女
到接近黄昏的时候,李云跟着塔吉返回他所在的部落。
这是一个纯朴的小部落,人口不到三千,牛羊却足有十余万头,另有优质战马上万匹,李云看着都有些乍舌,这些牛羊和战马若是拉到大汉足可换上无数的黄金和粮食,可是在这遍地牛羊的大草原,这些牲畜却仅仅只能维持着乌孙人日常的生活用度,属于极为廉价的东西,李云想若是有人从中原拉上大量的陶瓷,布料以及盐等大汉普遍存在的生活物资来这大草原上以物易物,一个来回至少就可获得数十倍的暴利。
部落中的人都十分的好客,见到来了客人,部落的首领,有千户官职的一名乌孙老者,更是亲自接见了李云,摆下宴席款待乌孙历史上宴请的第一位来自中原的客人。
三日后,月圆之夜,这个夜晚是乌孙乃至整个草原的重要节日,传说草原上唯一的神邸,至高无上的长生天就是在这个夜晚降临圣洁的圣山,点化当时依然过着游荡生活的草原人民,长生天赐予了人们强健的身体,这使得他们可以勇敢的挑战一切草原上的猛兽,更教会了人们放牧牛羊,使得大家可以吃牲畜的肉,而不再需要去冒着危险猎捕野兽,使得大家有暖和的皮衣御寒,而不再有人在那寒冷的冬季被严寒冻死。
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草原上的人们便在每年的这个月圆之夜,人人围着篝火,大口吃肉,大口饮着马奶酒,少女则在篝火边上跳起了她们最拿手的舞蹈。
大家用这种方式纪念长生天,缅怀自己的祖先,而据说在所有草原民族的圣洁圣山,有着天山之称的祁连山上,匈奴单于还将举行更加隆重的祭天仪式。
李云就跟着塔吉部落的人静静的坐在篝火边欣赏起这些美丽的少女跳着的古老舞蹈。
明日他便会在塔吉的陪伴下,踏上去乌孙王庭的道路,这次到大草原上,他可说是收获很多,不仅仅和月氏人取得了联系,更到得了草原上仅次于匈奴的第二大霸主,强大的乌孙部落,若有机会可与乌孙昆莫相见,那么。。。。。。。
李云摸摸紧紧的收藏在怀中的国书,这是他身份的证明,假如他想的话,他就可拿着这国书直接找到乌孙昆莫,可是他现在却无把握肯定乌孙人是否真的对匈奴有所不满,乌孙昆莫的态度又是如何?
所以国书不到万不得已,李云是绝不会拿出来见人的。
不过即使无法与乌孙昆莫见面,有两样东西若是找到,李云此行也可说是大大的成功,这两样东西,一为棉花,一为西域各国的地图。
棉花关系到民生的问题,而西域各国的地图更是会使得大汉对这个陌生的草原以及他的环境有更深刻的认识,更可在将来对匈奴人的战争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李云已问过塔吉和他的族人,他们都没有见过那种叫棉花的东西,不过在据他们说,在王庭附近确实有人种植这种神奇的植物,至于地图李云想在乌孙王庭应该会有的。
篝火忽然间明亮起来,整个宴会上无论男女老少,在这时全部站起来,将眼睛望向中央。
塔吉拉着李云站起来,在他耳边道:“这下你有眼福拉!草原上最美丽动人的花朵,我们乌孙昆莫的七公主来哩!”
李云跟着站起身来,将眼睛望向中央,问道:“七公主怎么会来这里?”
塔吉兴奋的道:“前月七公主到康居去哩,回来的时候,恰好就赶上今天,所以。。。嘿嘿,明日我和你可以跟着公主一起去王庭拉!”
康居是草原上另外一个强大的部落,虽然无论实力还是军力都远远不及匈奴以及乌孙,月氏等强大部族,但是再怎么说人家也是拥有“控铉之士十余万”的大国,自保足足有余,再加之它处在草原的最西边,毗邻着大夏和月氏,可说是乌孙人监控死敌月氏的前哨,所以乌孙和康居的关系现在可说十分的好。
李云点点头,在草原上度过的这些日子,已使得他对草原上的基本力量构成有了大概的认识。
匈奴人在草原上实行的是类似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后期的管理模式,西域三十六国共尊匈奴为主,每年必须交纳足够的贡品,而匈奴人则不发兵去骚扰这些弱小的部落。
而乌孙则因为强大的实力以及由于乌孙现在的昆莫猎骄靡和匈奴大单于军臣有着亲密的关系,而处在这金字塔的第二层。不过据李云的发现,乌孙人中有着取匈奴而代之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这对于大汉来说,不缔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昆莫猎骄靡老了,迟早有一天他和他代表的亲匈奴政权将进入坟墓,而新兴的年轻人并未和匈奴有太亲密的关系,到那时随着利益的冲突,乌孙与匈奴这两个强者间将难免一战。
在李云看来,大汉直接出兵和匈奴人进行大规模的战争,实在是太不划算了,不单单后勤会将帝国拖跨,更为严重的是汉人对草原了解的太少了。
与其自己直接出兵,不若学那米国人,在草原上扶植起代理人,进行一场代理人战争,而大汉就可乘草原上打的你死我活的时候,忽然出兵夺回河套地区,甚至有可能还可将草原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
介时,真正的民族大融合将提前到来,不同于外族主动融合,这次汉民族将担当起主角。
正彷徨的时候,李云只觉得鼻子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这香味似是芳草的香味,又似是鲜花的香味,当真是诱惑至极!
一旁的塔吉则是兴奋的叫道:“没错,传说是真的!呼伦靡公主真的是受到长生天祝福的圣女,天生就带着大草原上最香诱的味道!”
李云稍一回头,就只见一个身上穿着即使是在这大草原上也是极为罕见的雪貂衣服的少女,从自己的右手边走过,那香味居然是从她的身上传出来的!
李云不敢相信的望着这个美丽的少女,在一身雪白的貂衣之下,她就宛如是这大草原上最耀眼的明珠,李云不是没见过美女,本来他以为似卓文君那般天生丽质的美人,在这世上生出一个,已是老天的破例,却不料在这草原上又见到另外一位可与卓文君相媲美的美人,犹为难得的是,这个美人身上居然有着天生的香味,看来香妃之说并非夸大,而是真有其人!
她便是乌孙大昆莫猎骄靡的爱女,是猎骄靡最宠爱的妃子所生,她出生的那日正巧是乌孙人击败月氏,夺回祖先王庭的时候,正凯旋归来的昆莫得知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他的爱妃居然为他诞下爱女,而且这个女儿一出生就带着满室的香气,除了伟大的长生天,谁还会将如此的神迹降临到乌孙人的头上?
因此她被取名为呼伦,在乌孙话的意思中呼伦是神奇,天赐的意思,更由于她身上带着天然的香气,符合了匈奴人传说中关于长生天在人间的圣女的记载,因此当时的老上单于听说后,将之收为义女,赐公主之号。因此呼伦靡公主无论是在乌孙还是匈奴都有着超然的地位。
她走到人群的最中央,轻轻的眺望着在这的周围数个部落上万的子民,极有仪态的将双手放在她那饱满动人的胸脯上,令李云看的心脏直直的乱跳。
“窈窕淑女,君子好俅!”李云以此来掩盖自己的色狼本质。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八节 遭遇袭击
呼伦靡将双手环在胸脯上,用着乌孙族的礼仪,向在场的所有牧民用李云听不懂的乌孙话说了好一大堆。
而牧民们则个个是一个激动的样子,在篝火边一边拜着一边口中还念念有词。
塔吉见李云傻傻的楞在那,忙一边拖着他也拜下去,另一边在他耳边道:“朋友,公主在向长生天为我们祈祷哩,多拜拜,长生天就会多保佑你的!”
“哦!”李云明白过来了。原来这是一种宗教仪式,所谓入乡随俗,尊重其他民族的信仰和传统,这个基本的道理李云还是知道的,忙也跟着装模做样的拜起来。
礼毕,早就准备好迎接公主到来的几名看样子是贵族的男子,恭敬的带着他的奴隶拜到那美丽的公主面前,几人说了好一阵,那公主好象答应了,带着他们进入一间毡房中不知是商量什么事情去了。
等公主离开,篝火盛会进入到了最Gao潮,无数美丽的乌孙少女在篝火边上尽情的跳起了乌孙族传统的舞蹈,此时乌孙男子可自由的选择他看重的女子,并向她邀舞,若那女子同意,那么今日晚上他便有福了。
塔吉向李云解释完这乌孙人的传统,并揣动李云去找一名美丽的乌孙少女,可惜李云对于─夜情这东西实在不是很喜欢,而假如要他娶一名乌孙女子,这在感情上也无法接受。就婉转的拒绝了。
塔吉对这楞楞的中原人实在不是很了解,在他看来,大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多找女人,女人越多,那么这名勇士的后代也就越多,像他塔吉自成年以来在这篝火盛会上至少已带了七名妻子回家,这即是他勇士身份的象征,更是一个草原男子汉应该具备的本色。
塔吉摇摇头,便不再管李云,自个兴冲冲的围着篝火边的少女,仔细的寻觅起来,见着心仪的人儿,立刻冲上去,向她发出邀请,不得不承认,在这大草原上塔吉强壮的身体和他身上穿着的代表勇士身份的衣服,成了他最大的本钱,不多时便有一名少女接受了他的邀请,两人绕着这美丽的篝火跳起了暧昧的舞蹈。
今晚的大草原注定是一个激|情的夜晚!
李云走出篝火的人群,独自一人走到一处宁静的地方,躺了下来,仰望漫天的星辰,大草原虽然美丽,可李云却总觉得风景还是大汉的好。
阵阵凉风吹过,李云渐渐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日一早,李云爬起来的时候,就见塔吉从一个临时搭建的毡房中走出来,脸上还带着得意的满足笑容,想必昨天晚上他的妻子至少又增加了一个。
草原上就是这样,有能力的勇士即使娶上一百个妻子,也决不会有人说他半句,相反还会夸赞他的勇猛,可是一个人若连一个妻子也没有,那么这人只会招来他人的白眼。
塔吉见着李云,得意的拍着李云的肩膀,用匈奴话道:“李,你昨天晚上亏大拉,你是不知道,我们乌孙族的女人,那不仅是个个都长美丽,而且在床上可令你尝到那最消魂的滋味!”
李云尴尬的笑了笑,道:“我们中原习俗不同。。。。。。”
塔吉伸了伸懒腰,冲李云道:“好拉,吃过早餐我们便要走拉!”
。。。。。。。。。。。。。。。
乌孙王庭赤谷城位于伊塞克湖南岸,毗邻草原上最圣洁的神圣天山,是全乌孙最大的军事要塞和政治文化中心。
李云和塔吉收拾好干粮,等塔吉将家中的事情交代给他的奴隶以及妻子后,便紧紧跟上呼伦靡的护卫队伍,顺着在现代应是被称为伊犁河的河流一直向西走。
一路上,跟上公主车队庇佑的人越来越多,到三日后已有数百人之多,大家都想借着有强大的骑兵保护的时候安全的走过这段有着危险潜伏的路程。
原因就在于乌孙的邻国莎车最近局势很不太平,据说莎车王被他的大将杀掉了,而莎车又与乌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纽带,被杀的莎车王还在名义上是乌孙昆莫的侄子,因此为了乌孙人的威信,昆莫猎骄靡已经派出了由右大将率领的数万铁骑进入莎车,要重新确立莎车王的正统,恢复乌孙对莎车国的领导。
而篡夺了莎车国的那名大将自然不会坐等死亡,因此他也派遣了大量的游骑潜入乌孙人的牧场,四处骚扰,这是草原民族惯用的以弱敌强的手法。
因此最近这月余,乌孙骑兵和莎车游骑之间的战斗经常发生,更有不少乌孙商队在去王庭的路上被莎车人追上,全部杀绝。
相比商队自己那微薄的实力,毫无疑问跟着公主那有着上千精锐骑兵的护卫队,安全至少可得到保证,因为莎车人的游骑没那个胆子进攻有着强大骑兵保护的公主车驾,即使有他们也绝不可能在援军到来前,尽屠这支千骑骑兵,更何况七公主呼伦不单单是乌孙人的公主,她更有着匈奴先单于老上所封的公主号,动了她不就是等于向匈奴宣战?
匈奴数十万无敌铁骑可不是摆在那里给人看的,乌孙人进攻车莎,多少还会顾及到同宗同源的感情,不会赶尽杀绝,顶多只是剪除首恶,重新确定新的车莎王,可是一旦换上匈奴人,那可是会将身高高过车轮的人统统杀掉,见村屠村,见城屠城的恐怖存在。
除非现在的莎车人都疯了!否则绝不会有人会如此大胆的冒天下之大不讳,悍然向草原上最强大的两个存在发起挑战!绝不会!
所有的人都是抱着这样的想法,紧紧的跟在公主殿下的后面,公主的车队停他们也停,始终保持着一段适当的距离。而呼伦靡似乎也并不介意她的子民借着她的保护,前往王庭。
这日中午,呼伦靡的车队再次停靠在一个背阴的地方,数十名骑士呼啸着朝着四周散去,作为保护公主的亲卫队,他们有着神圣的责任,他们必须确保公主不会有丝毫的闪失,否则昆莫的怒火不是他们可以承受的。
所以每到一个地方停下,他们总会派出斥候将前面数里的地形以及可能存在的全部危险给摸透,这几日来李云早已熟悉了这种乌孙人的谨慎。
李云和塔吉找了个比较好的位置,升起火来惬意的烤着肉干,有了公主的强大武力保护,他二人自然不怕在野外生火可能会招来危险了。
大概敢在这么强大的骑兵面前挑战的强盗团还不存在吧!
李云学着塔吉的样子,翻烤着一块肉干,看着那树枝上滋巴滋巴烤的香喷喷的肉干,他就不由的流起了口水,等肉干烤到五成熟,他便从怀中掏出收藏着的一包盐巴撒了些上去。
塔吉见着盐巴也毫不客气的抓过一些撒上,对于草原民族而言,食盐实在是很奢侈的东西。
李云咬过一口熟肉,站起身来仔细观察着这四周的地形。
进入这盆地以来,地形就开始逐渐复杂起来,李云放眼远眺,发现这里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埋伏地,他想若他手上有二千人,那便可在东边的山谷中埋伏下数百弓箭手,只待车队一过,便立刻从山谷中杀将出来,数百人的齐射足可造成骑兵的混乱。
另可再埋伏千骑在正对面的平原,趁着敌人的注意力集中在弓箭手的时候猛然发力,那么在千骑的当面冲击下,已经混乱起来的骑兵将无可能冲出这盆地,被迫困守这里等待援军或者后退。
那么到时候只消将剩余的兵力布置在后面,堵死这条唯一的退路,困在这里的骑兵就只有全力突围一途。
纵使成功突围,那实力也将大大的打折,至少在这盆地里将损失一半,而在辽阔的草原上,追逐战是最容易杀人的战斗,只消令那千骑狠狠的咬住这突围的骑兵尾巴,而另外一支则乘机绕到对方突围的方向去,到时候前后一击,则大事可成。
李云摸摸头,暗道自己果然有做土匪的潜力,不过这支乌孙骑兵的指挥官也是一个很有经验的人,单看他将营帐设在这里,而不是按常例等出了这盆地再休息就可看出,此人早就预料到此处可能有危险,因此他将营帐设在山边,千余骑兵成环形警戒,这样一来除非对方有大型攻城器械,否则单靠骑兵很难在一两日内冲破这铁臂般的防守。
而他派出的斥候更多的是绕着那个山谷方向前去,如此一来就可保证清楚的知道那里究竟有没有埋伏。
过了约莫一刻钟的样子,李云远远的看见了那美丽的呼伦公主走下车驾,来到一棵大树下面,似乎在观察着什么。
而周围数十名粗壮的骑兵,则在瞬间就举起了盾牌,将公主牢牢的守护住,由此可见乌孙骑兵的谨慎,虽然从理论上这时代除非有人拥有射程在三千米的狙击枪,否则根本不可能有武器危险到呼伦靡,可是他们还是紧紧的按照着早就训练好的姿势,将呼伦靡护住。
又过了一段时间派出的斥候三三两两的从四面八方赶了回来,一名穿着万户样子的军官从营帐中走出,开始一一询问起来。
李云看着那些斥候的样子,心中生出不妙的感觉,却不知这感觉从何而来。
忽然异变突生,那万户在走到一名高大的斥候的面前时,一枝冷箭从旁边一名斥候的袖子中射出,那万户反应也是相当的快,一个翻身就从马背上滑下,躲过这忽然的刺杀,他面前的斥候抽出武器迅速的砍向那暗算的人,就在众人尖叫的时候,那人却忽然一个转身,反砍向落地的万户。
在电光火石的瞬间,那万户滚向上方,反过身来一脚踢在那人的腹部,险险躲过刺杀,令李云也不禁为他的勇武喝采,此人无论胆识还是武技,怎么说也都可算是上上之选,居然可在如此凶险的情况下活命,李云想若换了自己,恐怕早已是刀下之鬼。
此时周围反应过来的斥候迅速冲了上来,一阵乱砍就将那两名刺客砍成一堆肉泥,其中一人更是砍下一人的头颅,高高的举起来。
众人立刻毫不吝啬的向他发出欢呼声。
那万户站起身来,一个扬手,便发出了紧急的命令。
“呜!呜!呜!”数名吹号手将号角吹的嘹亮,营帐中早就准备好的骑兵迅速行动起来,他们纷纷跨上战马,更有不少人从营帐中奔出,迅速的在一些角落中翻出大量的木盾,仅仅是一个眨眼,他们就布置好了防御。
而李云这边却是慌乱起来,大家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有人敢在强大的乌孙骑兵面前,进行刺杀,而毫无疑问,这支暗中的敌人肯定有着超过这里乌孙军队的实力,否则他们绝不会派出刺客,李云再傻也知道,那两名真正的斥候肯定被人杀了,然后穿上他们的衣服回来,企图先击杀对方的主帅,破坏敌人的指挥中枢,然后再乘敌人失去指挥的时候一鼓作气,擒住乌孙公主,以此为要挟,强迫乌孙退兵。
而对方敢冒着天下之不讳,公然在乌孙境内袭击在乌孙和匈奴都被视为圣女的呼伦靡公主,这说明,他们已到了不顾一切的时候,这是一场不成功便毁灭的死亡袭击战!李云和塔吉连忙扔下手中的食物,抓起武器准备随时应战,塔吉脸上全是兴奋的笑容,对于他而言即使是战死在这里,那也是一种荣耀,在乌孙不知道有多少勇士梦想为美丽的呼伦公主而死,而他塔吉却是如此的幸运,他扬起手中的武器,和许多同样的年轻人高喊着乌孙昆莫猎骄靡的名字,手中的武器迎着太阳,气势高昂的整起队来。
李云却是不得不接战,因为在这种形式的袭击战中,对方除了目标人物绝不会留下其他人的命,除非他有命突围,否则留在这里便只有死路一条!
正午的太阳直直的将它的光芒从正中央洒落下来,一面绣着狼型图腾的大旗在太阳下出现在了盆地的出口,无数的轻骑围绕着盆地嘴中叫嚷着,呼喊着。
在那大旗下面,李云居然见到上千名重骑兵,那浑身披着厚厚重甲,手中拿着重型武器的重骑兵!
在盆地的另一面,另外一只骑兵同样出现,他们虎视眈眈的注视着盆地内的敌人。
两边的敌人加起来,至少在四千以上,更不说其余埋伏的敌人,敌我对比四比一,绝对的劣势!
若对方接受投降,李云真想就此扔下武器,向这些人投降,毕竟这是乌孙人和莎车人之间的战争,关他李云什么事?
一名将军策着战马走了上来,对盆地内的人用匈奴语发出了最后通牒“留下呼伦公主,你等可留一命,否则全部格杀!”
回答他的是一阵箭雨。
那名乌孙万户骑着战马对着盆地外的人哈哈大笑起来“莎车人,你们知不知道你们已经大难临头了,居然敢对我乌孙大昆莫与匈奴大单于共同的公主,圣洁的呼伦殿下动武!哈哈!儿郎们打起精神来,我早与左大将术虎大人商议好,在此结网捉贼,大家只要坚持三个时辰,驻扎在卢朐河的左大将十万铁骑就将把这里的贼人统统杀绝!”
“伟大的昆莫万岁!”乌孙人发出了对他们领袖的忠诚呼喊,在大草原上,再没有比本民族伟大领袖的名字这般可鼓舞人的士气。
塔吉等人更是狂热的叫嚷起来,看那阵势即使是有人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绝不会离开这个即将发生惨烈战斗的地方。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九节 死战
明晃晃的武器,夹杂着盾牌直直的背靠着山边,形成一个三角形的防御圈,李云等临时兵则拿着武器躲在防御圈的后面,大家都使劲的呼吸着空气中的氧气,双手稳稳的抓着手中的武器,双腿夹紧了跨下的战马,怒目瞪着那些越来越靠近盆地中的敌骑。
至于山顶上的制高点,那自然有一百多名弓箭手把持着,这大概是目前大家唯一的胜算,凭借弓箭手居高临下的射程,死死的钳制住敌人。
这也是为什么敌人一直徘徊在盆地外面的原因,制高点被对方的弓箭手把持着,而盆地的两个入口却只能容下数十人顶多上百人同时进入,这对于进攻方是极为吃亏的事情,即使他们人多,却也只能眼巴巴的在盆地外耗着。
不是没有胆子大的试图冲进来,可是无一例外的都被迅速发觉的弓箭手在瞬间射成筛子。
李云想对方的指挥官怕也不是不想抢先占据这个盆地中至关重要的制高点吧!只是因为顾及怕被人发觉而不得已作罢,原以为护卫军这边怕是一时半会也不会派出太多的人去抢占这个制高点,却不料此次乌孙人的指挥官居然早就派上一队百人弓箭手在刚一进入这盆地的时候就每人带着数捆弓箭牢牢的把持住这个生死点。
看到这里李云也不得不佩服这名万户的指挥水平和战场素养,看着三角形防御,看那抢先占据的山顶,这些都足以说明这位万户在防御方面有着相当高的造诣。
对方在山谷外徘徊了好一阵,终于明白若不能解决山顶的弓箭手,那么他们想在乌孙驻扎在这附近的援军赶到之前完成任务,那么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在刚刚乌孙人已经点燃了狼烟求援,那是乌孙王族才会用的狼烟,十道袅袅升起的粗大烟柱足已令在这附近的乌孙人立刻整军前来。
莎车人咬咬牙,黑色的大旗变换了位置,只留下那一千重骑牢牢的看着盆地的猎物,其余骑兵开始掉转马头,奔向那山前,看样子莎车人准备强攻山顶,不惜代价在最快的时间拿下这个至关重要的制高点。
“呜!呜!呜!”号角吹得嘹亮,隐约间李云还可听到莎车人的主帅在向他的士兵用训话,大概是为了对敌人产生更大威慑力,这名主帅用的是匈奴话“杀敌一人赏奴隶一百,封百户,第一个登上山顶的勇士赏奴隶一千,封万户!。。。。。。。”
乌孙这边也没闲着,那名万户迅速的做出了决定,瞬间就又有一百名骑兵跳下战马,拿起弓箭开始攀登这座陡峭的山崖,虽然他们明知道上去是有死无回,但是每人脸上都看不见一丝的悲伤,全是一副热血的样子。
而李云等临时充当起士兵的平民则接替了他们的位置。
现在的乌孙人必须把每一个可以发挥作用的战斗人员都派上用场,那万户现在想必已下了死守的决心,因为要想这地势极不利于突围的盆地安全突围,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战斗即将打响,那名万户策马到李云身边盯着他看了好一阵,用匈奴话问道:“你不是乌孙人吧?”
李云看了看他疑惑的眼神,点点头道:“对,我是中原人!”
“中原人?”万户笑了笑“我听说过你们的国家,去年我在到单于的王庭的时候还见过阕氏,阕氏确实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哦!”李云肃然起敬的道:“鄙国公主殿下还好吗?”
那万户露出神往的眼神道:“阕氏很好,她很精神也很精明!”忽然又用草原的礼节介绍道:“本将是昆莫麾下万户那颜乌日,欢迎你,来自遥远的中原的客人,为我们能同在一个地方战斗举杯吧!”
那颜乌日扔给李云一袋马奶酒,自己仰起头就将将另外一袋喝尽。
李云也不多话,撕开口子就将那袋马奶酒饮尽,一抹嘴巴笑道:“好酒!”
那颜乌日冲李云笑了笑道:“你是来自中原的尊贵客人,大草原上最骄傲的乌孙人不会让客人为他的荣耀战斗,所以你退下去吧!不到最后一刻,你可以不必战斗!”
李云没由来的对这个豪爽的大汉有了好感,挺起胸膛道:“并不是只有乌孙人才有勇士,我们中原也不缺乏,战争是男人的天职,所以你无法剥夺我的天职!”
那颜乌日和周围的乌孙人闻言个个竖起大拇指赞道:“好汉子!”
塔吉更是差点抱着李云欢呼起来“桑达,你这个桑达我交定了!”桑达的乌孙话中是兄弟的意思,而按突厥语系的匈奴语演变后的蒙古话就是安答的意思。草原上的民族都是很容易被感动的,对于真正的朋友他们从来就不吝啬他们的友谊,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即使西汉覆灭后,东汉时的班超能不依靠朝廷的力量就在西域重新树立起大汉的威望,多次率领西域联军击败匈奴的原因,你用你的友谊就绝对可换他们的友谊!
那颜乌日举起武器大声高喊道:“让我们为了昆莫,为了乌孙战斗吧!”
“为了昆莫!为了乌孙!”上千条嗓子瞬间就高喊起来,再没有比民族感情更可激发起战士的血性的!
“呜!”战鼓猛然间大作,号角更是吹的嘹亮,莎车人的进攻终于开始了,他们首先对山顶的乌孙弓箭手发动了猛烈的攻击,在强弓和不知是从何渠道弄到的强弩的掩护下,数百莎车战士开始了向山顶的冲锋,他们时而匍匐在地上,用手中的弓箭射击山顶的乌孙人,掩护前面的人,时而冒着山顶的箭雨冲锋。
这座山并不高,也就一百多米的高度,尽管它很陡峭,但是毕竟不是华山那样的天险,很快就有不少的莎车人冲近了山颠,但是乌孙族的勇士也不是吃素的,没了山腰石头的掩护,暴露在第二排弓箭手视线的莎车人无不是在瞬间就被箭枝穿透胸膛,滚落下去,而第一排的弓箭手则不管这些,只顾不停的瞄准那些山腰的敌人,射击,拉弓射击,一时间山上箭石横飞,不管是放守的乌孙人还是进攻的莎车人,都在这短短的接触下付出了惨重的损失。
渐渐的登上山顶的莎车人越发的多起来,弓箭手已不能完全的照顾到每一个点上冒出的敌人,不得已的情况,不少乌孙弓箭手咬咬牙,站起身来用手中的弓箭砸向敌人,将他砸下山去,但是很快山下的敌人就将利箭穿透了他的胸膛,那名勇士拔出带着血肉的箭,瞧准一个敌人死死的抓住他滚落下山。
乌孙人狠,莎车人也不例外,一些杀红了眼睛的莎车人刚一冲上来,就死死的扑向乌孙弓箭手,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和骚扰乌孙人,为后来的人争取更多的空间。
鲜血不一会儿就将山顶染红,更不时有战士惨叫着掉落下来。
而为了牵制乌孙人继续向山顶派出援军,正前方和后面的莎车骑兵也开始了牵制性进攻,在手中拿着木盾的步兵掩护下,身着重甲的骑兵开始缓缓的压向盆地入口。
紧迫的压迫感压的李云喘不过气来,那颜乌日当然知道若让重骑兵乘机冲进来,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无奈之下,他只得命人迅速的将他本打算在最后时刻才拿出的重型武器提前动用——那三辆一直停放在营帐中,康居人不知从那里得来的巨弩。
“嘶!”这种李云一眼就可认出的,带着强烈大汉制造气息的冷兵器时代前期,最佳的防守武器划破空间的阻拦,向着几名并排站在一起莎车骑兵露出了它狞狰的一面。
“啪!”巨弩射出的重箭穿透两名莎车人厚厚的护甲,挂着第三名骑兵的尸体摔出好几步才停顿下来。
这一轮巨弩的齐射虽然仅仅干掉了不到十名莎车骑兵和二名步兵,但是它的威慑性是巨大的,在草原上除了匈奴人还从未有人见识过这来自中原上千年战争技术制造沉淀之后发明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它的射程,它的威力,无论是发出它的乌孙人还是承受它攻击的莎车人,都目瞪口呆。可惜草原上落后的金属冶炼技术在现在是没有制造出这种要求有极高冶炼和制造技术的大威力武器!
良久,乌孙人才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在山顶的两军短兵相接中,见到此情况的乌孙人,士气陡然高涨,而莎车人则不免迟滞了瞬间,但仅仅是这一迟滞,他们用数百条性命换来的优势,顿时荡然无存,刚刚好不容易才用人命累积抢夺到的几个位置又被乌孙人夺回。
莎车人的主帅望着这一切,气急败坏的摔下手中的武器,狠狠的骂了一句“混帐!”这次他暗中带着这四千多人潜入乌孙,为的就是在这里狙击住乌孙人的心头肉,再以其公主为要挟,向乌孙大昆莫乞降,他和他的主子当然明白,凭莎车人的力量压根就连乌孙一半的实力也不及,更别说匈奴,他们只是希望得到乌孙的承认,哪怕依然是臣属也无所谓,只要自己是莎车的主子,那就可以慢慢积蓄力量,纵观草原上哪个强大的民族不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可是原本应该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却忽然遭遇到乌孙人的顽强抵抗,若再拿不下这些乌孙人,在乌孙大军到来前擒住他们的公主,那么事情就将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将再无活命的可能,一想起乌孙人那些对付月氏人的手段,他就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
现在他唯一的出路就是不顾及一切,两面进攻,一面进攻山顶,一面进攻盆地中的乌孙人,哪怕全部战死,只要擒住了乌孙公主,那么一切就都有了缳转的余地。
咬咬牙,他就发出不惜一切死攻的命令。
“呜!呜!呜!”号角声再次吹响,在长官的鞭子驱赶下,一队队莎车步兵举着盾,冲向了盆地,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消耗,消耗掉乌孙人的弓箭和力气,为接下来的骑兵接战服务。
几轮之后,那颜乌日就看破了对方的企图,忙命令道:“节省弓箭,节省弓箭,瞄准了再射!”
并硬生生的将一队骑兵撤了下来休息,他现在知道他们必须有生力军,否则在对方这般不要命的冲击下,很可能等到骑兵对冲的时候,己方就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而山顶的战斗更是残酷,这一次莎车人出动了上千人冲锋,密密麻麻的人头将整个山腰填满,乌孙人甚至不用瞄准就可射住一名敌人,可是山顶上的乌孙人才不过两百,弓箭上箭又需要时间,再加之刚刚的战斗折损了不少人和体力,此时许多乌孙人也不得不扔下弓箭,拿起近战武器,随时准备与敌人短兵相接。
终于第一名莎车人站到了山顶,虽然他很快就被乌孙人砍成两半,但是紧跟着越来越多的莎车人冲了上去。
乌孙战士别无选择只得站起身来,用血肉与敌人硬拼,一剑下去,不是敌人被砍成两半,就是自己被射成筛子,但很快又有新的力量补充到他的位置。
而盆地里,重骑兵开始从两边冲击乌孙人的防御,他们在前面死命的用厚厚的重甲挡着敌人的弓箭,不时更有轻骑兵三五成群的迅速接近乌孙人的防御外围。
乌孙人也毫不怯弱,迅速的就有骑兵迎了上去,两边人马在防御圈外展开了撕杀。
方才李云还觉得至少可坚持一日的防御竟然在莎车人这般不要命的冲击下,已经险象从生。
冒着箭雨逼近的莎车重骑兵,终于狠恨的撞上了乌孙人的钢铁防御,发出金铁击鸣的声音。
此时,那颜乌日方才撤下的骑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出其不意的从侧翼绕到敌人的后面,一瞬间就配合着步兵将冲到面前的莎车人砍成碎片!
但是莎车人实在太多了,骑兵一波接一波不要命的冲击,撞击着乌孙人的防御,乌孙勇士虽然勇敢,但也架不住这般玩命的冲锋,李云等二线人员很快就直接面对了敌人的冲击。
“杀!”红了眼的塔吉骑着马跟上周围的骑兵就冲入了敌人的海洋,手中的武器划破空气的阻隔,瞬间就割下了几名莎车人的头颅。
看的李云也是热血沸腾,正要策马上前,却被那颜乌日一把抓住,拖到后面道:“朋友,你和我的亲兵去保护公主!”
“。。。。。。”李云正要抗议。那颜乌日已扯住他道:“记住一定要护住公主,假如真的不行了。。。。”那颜乌日咬着牙齿道:“那你就用这把刀帮帮公主,我乌孙的公主绝不能落入他人之手,草原上最美丽的花朵更不容人亵渎!”那颜乌日一把将一把骨刀塞到李云手中。
李云望着他,问道:“为什么是我?”
那颜乌日笑了笑,整理下衣嘏,道:“乌孙族的勇士永远也不可能对呼伦公主下手。。。。”这一瞬间他竟然有了种解脱的感觉“我本是昆莫最看重的勇士,有着乌日家族的血统,可是为了保护公主,我甘愿放弃本可取得的荣耀,你明白吗?”
李云看着他,用力的点点头。这那颜乌日想必也是这美丽的公主的追求者,看来红颜的杀伤力实在是大啊!
那颜乌日别过头,指挥着最后的生力军填充进前方的缺口,为后面不断射击的弓箭手提供掩护——血肉的掩护!
李云提着手中的骨刀,看了看已唯他马首是瞻的十几名骑兵,再望望依然处变不惊,安静的呆在车架中的呼伦公主暗自惨笑一声,难道他李云就可硬的下心肠来辣手催花吗?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二十节 胜利
鲜血和横卧在各处的尸体交织成一副人间炼狱的惨景,李云喘着粗气望着已经被冲的支离破碎的防御,山顶上已只剩下不到数十人还在尽力支撑着,而盆地内的减员更是达到了令人恐惧的五成,其余人身上有多少带着伤口。
可是乌孙人依然在战斗,莎车人只得无奈的暂时退去,留下满地的尸体。
那颜乌日仗着剑带着一群骑兵飞快的奔到箭枝Сhā的最多的地方,抓紧时间能拣多少是多少,塔吉和一众骑兵则相互依偎着,警惕的注视着盆地外的敌人,大口的喘着粗气,心中不停的诅咒着那该死的援军,为何行动如此迟缓。
仗打到这份上,双方都已经筋疲力尽,任何一只新加入的生力军都有可能成为战斗的转折点。
“咚!咚!咚!”莎车只休整了不到半刻钟便再次敲响了进攻的号角,比起乌孙人,时间拖的越久对他们便越无利。
这一次莎车人再次调整了主攻的方向,从前后夹击过来的骑兵比上次至少多了一倍,而山顶似乎已经不再重要,所以只派了百余人进行牵制性的进攻。
密密麻麻的挤压过盆地口的莎车人,个挨个的小心着接近乌孙人的弓箭射程。
这一次乌孙人的巨弩箭终于消耗怠尽,再也发不出那恐怖的巨箭,箭雨的数量也显得很稀疏,毕竟相对于莎车人可轮流进攻不同,乌孙人已经再无生力军,他们每人身上都带着大小不一的伤口。
那颜乌日将最后所有能骑马战斗的骑兵召集到一起,现在他只能行险一搏了。
李云背靠着呼沦靡的马车,鼻子中闻着那从这美丽的乌孙公主身上传出的香味,定了定神,用匈奴话问道:“尊敬的公主,你害怕死亡吗?”
呼伦靡在车中道:“昆莫的子女没有畏惧这个词语,既然长生天注定让我们死,那么与其窝囊的死在屈辱中,不如轰轰烈烈的战死!”
她竟然掀开车帘大踏步的带着她的两名侍女走了出来,不知在何时,她已经换上了一套甲胄,在太阳的斜照下,显得格外的迷人。
那颜乌日回过头来就见着这副画面,心中暗暗发誓道:“公主殿下,你放心吧!我那颜就算拼尽全力也会保护你冲出重围的!”
他对那最后的两百名多名骑兵吩咐一阵,便策马来到李云身边,凑到他耳边道:“朋友,听着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
“看,太阳已经开始向西了,一会当太阳光线正好照射到那些杂种的眼睛的时候,我会和这些勇士向那些莎车人发起进攻,而你就带着公主混在我们的中间,冲过这重围一直向西冲,那里是左大将术虎的驻扎地,我相信左大将的援军应该就在这附近了,可是我们却已经无法抵挡住他们的下一波攻击!”
李云看了看地形,再看看太阳的方向,确实这已经是最后的机会了,只要冲出重围,那么一切就有了转机。
那颜乌日又对呼伦靡的两名贴身侍女道:“公主平时待你们一向不薄,现在是你们为公主尽忠的时候了!我那颜乌日命令你们穿上公主的衣服,留在这里!”
接着他又扔出两副刚刚从莎车人身上剥下的盔甲,对呼伦靡单膝跪道:“公主殿下,臣恳切您带上这两副莎车人的铠甲,相信在必要的时候,它会对你有用的!”
李云在这一瞬间终于明白了,他是要用这里所有人的性命,换取呼伦靡的生存,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计谋,因为即使大家都继续呆在这里也是死,不如用所有人的命行险一博。
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也是一个愚蠢的选择,李云心中暗暗为这个男子叹了一口气。
呼伦靡轻轻的咬着她那薄而红润的嘴唇,又看了看陪伴了她十几年,已情同姐妹的两名侍女,含着眼泪对她们道:“你们放心我会为你们报仇的!我呼伦靡今日在此对无所不能的长生天发誓,若我可活着回到王庭,定亲自领军踏平莎车,若有违此誓,便如此剑!”
她随手抓过一把青铜剑,狠狠的砸在地上,再愤然举起另一把重剑,劈了下去。
镪!那剑断成两半,这已是草原上最重要的誓言了,对着长生天起的誓言,即使是匈奴大单于也不会轻易违背,哪怕它搀杂进了政治。
那颜乌日带着那两百多名骑兵,将李云和呼伦靡牢牢的围困在中间,为了掩盖呼伦靡身上的天然香味,李云强制性的在她的箭筒中放入了带着恶臭的几团粪便,呼伦靡虽然很不喜欢,但是也知道这确实是唯一的方法。
太阳逐渐西下,斜斜的照射下来的光芒在这一瞬间就几乎令正在瞄准射击的莎车弓箭手视线出现失明。
一个优秀的将领最是擅长抓住敌人的弱点,和那一瞬间的忽然变化,那颜乌日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立刻挥出了手中的武器。
“为了乌孙!勇士们杀啊!”二百余骑顿时就如潮水般趁着对方弓箭手出现的暂时性哑火发起接战以来的第一次大规模的骑兵冲击。
由于之前乌孙人生力充沛的时候也很少发动骑兵冲锋,所以莎车人理所当然的认为现在已经筋疲力尽的乌孙人更不会有大规模的骑兵冲锋,所以遂不及防之下,他们第一排正在前进的步兵和少量骑兵立刻就得到了乌孙骑兵马蹄的亲密照顾。
此时山顶的乌孙人见到自己人开始冲锋,他们像早有默契般扔下纠缠着自己的莎车人,全力将弓箭射入盆地的入口,数十具强弓发出的利箭从山顶居高临下的直直射向莎车人,它们像长了眼睛似的专找莎车人最具威胁的弓箭手。
而随后可到的乌孙骑兵则发出了生命中最绚丽最耀眼的一次集体冲锋,排成三十人一线的乌孙骑兵集团趁着敌人尚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狠狠的嵌入重骑兵的中间,利用战马的冲撞力将几乎没有准备的重骑兵从马上冲撞下去,而掉落到地上的莎车重骑兵无一不是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因为他们身上笨重的铠甲已成了他们的催命符!
就在此时盆地外传来了隆隆的战鼓声,“呜!呜!呜!”似有上百人在吹的号角将整个大地震的响亮。
滚滚而来的马蹄声更是将大地震的隆隆作响,无数的乌孙骑兵扯着嗓子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叫喊。
盆地内外的莎车人无力的开始撤退,可是他们永远也退不了了。
来自乌孙左大将术虎将军指挥的四万乌孙铁骑从东西南三个方向死死的包围住了莎车人,至于东方,那里更是死路一条,由附近十数个部落首领率领的乌孙勇士正死死的把守在那里。
那奔流而来迅速粉碎莎车人抵御的乌孙铁骑,此时在李云眼中变的如此可爱,现在李云感觉自己就像是二战中的斯大林格勒战役中见到最后胜利的苏联士兵,这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二十一节 质问
乌孙左大将术虎带着他的亲兵一阵乱砍,在上千名精锐的轻骑兵的保护下直直的杀入盆地中,见到公主的护卫骑兵只剩下了这么点,不禁额头上冷汗淋漓,他若是晚来一刻,那么。。。。。
后果他已不敢想象,尽管他是术虎家族的当代家主,但是在他的辖地昆莫最心疼的公主被人硬生生的虏走,他想不用昆莫动手,暴怒起来的王庭贵族就会把他大卸八块。
他擦擦额头的汗,心中暗骂一声,难怪了!难怪那从不对他言笑的那位莎车美妾昨天晚上一直缠着他胡闹,他原以为这美人转了性子,谁知道。。。。。。
“贱人!”他向地上啐了一口,转身对部下命令道:“杀,一个不留,见到活人就杀!”
早就已经双眼喷火,感觉受到天大耻辱的乌孙骑兵立刻发出了如山呼般的喊声“杀!将军有令一个不留!”
术虎带骑兵冲进营帐中,慌手慌脚的跑到已换回公主服饰,高雅的骑在战马上的呼伦靡面前,将呼伦靡团团的保护住生恐出现什么变化,那他这个左大将就当到头了!
塔吉在两名骑兵的搀扶下,躺到一个背阴的地方,李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仔细的查看了他的伤势,这家伙实在命大,身上少说有十几处伤口,最为严重的一处是一枝敌人的箭Сhā在离心脏不远的肋骨处,幸亏射的不够深,否则他这一百多公斤就得交代在这里。
塔吉深深的呼吸一口空气,忍着剧痛道:“桑达,我没事,这点小伤,就当是被女人咬了一口,还要不你桑达我的命!”
接着他又得意的将衣服解开露出身上其他的伤疤,兴奋的数了数道:“在我们乌孙,衡量一个勇士的标准不在于他的力气有多大,而在于他身上的伤疤,这下好了,我又多了十几个,真是好啊!”
李云无奈的摇摇头,对于这个真诚的汉子,他彻底的无语了。只得默默的蹲下去,扶着他胸口的箭头,道:“忍着点!”
塔吉不以为然的道:“拔吧!不就是一枝箭!”
李云猛然将箭头拔出,扔在一边,又连忙用早有人给他的一些草原上常用的止血草敷上去,并用布将塔吉的伤口包扎好。
是夜,夜色很美丽,塔吉早已酣然入睡,身上带着大小不一的伤口的他实在是太累了。
李云也正准备解衣入睡之时,一名身着甲胄的士兵推开毡门,进来道:“来自中原的勇士,公主殿下有请!”
李云不敢怠慢忙应了声,便跟着他走向那戒备森严的公主毡房。
尽管白天的大战已经过去,几乎所有的莎车人都被砍下了脑袋,尸体也早被扔到一个大坑中,深深的掩埋,可是草原的空气中依然充满了血腥味。
整个临时搭建起来的营帐更是气氛紧张,不时的有大队的乌孙骑兵绕着营帐外巡逻而过,马蹄声将地面踏的哒哒作响。
作为最重要的保护人,呼伦靡的营帐自然是设在正中央,周围由数百名精锐士兵团团保护着。
在经过几名士兵的贴身搜查,确定李云身上没带利器后,李云才被允许进入帐中。
在帐口,李云和那颜乌日擦肩而过,或许是白天同肩作战有了些感情,那颜乌日很高兴的冲他笑了笑,李云亦回以一个灿烂的笑容。
进得帐中,李云由于并不是乌孙人,所以他不必对乌孙公主行什么大礼,只是按照草原上的礼节,冲坐在正中的那美丽公主轻轻的弯了弯腰。
呼伦靡见着李云,淡淡的笑了笑,忽然问道:“来自遥远的中原的客人,听说你叫李云?”
李云不知所以的点点头。
呼伦靡见到李云承认一边把玩着手中的一把骨刀,一边道:“听说前二个月,中原派到匈奴的使节也叫李云,而这位使者最后消失的地方有月氏人出现的痕迹!”
呼伦靡忽然站起来盯着李云道:“朋友,我希望你老实的告诉我。”
李云浑身打了个战,想不到这美丽的公主,消息居然如此灵通,而他使节的身份也不宜隐瞒下去。
便挺挺胸膛,从怀中掏出国书,递到呼伦靡面前,轻轻的屈下膝盖,用郑重的礼节道:“大汉国使者,李云见过长城外所有国家的共主,伟大的匈奴单于之公主殿下!”
李云这样说是有依据的,根据高祖皇帝和冒顿单于当年达成的协议,长城之内归大汉天子管理,匈奴不得Сhā手其中,这是为了防止出现再出现像韩王那样的叛国者勾结匈奴,作为回报大汉承认长城之外归匈奴单于。
呼伦靡接过国书,随手翻了几下,轻轻的威胁道:“来自中原的使者,我希望你不要骗我,说,你和月氏人达成了什么协议?”
李云看了看左右,并无士兵,由此就可断定这呼伦靡是在诓他,于是迎上她的眼神,淡淡的道:“大草原上的勇士从不撒谎,难道我们中原人就会撒谎?”
李云站起身来,接着道:“不瞒公主殿下,我确实是落在了月氏人手中,但是我逃了出来,趁着他们庆祝一个看样子很重要的节日逃出来的!”
呼伦靡点点头道:“是的,每年这个时候的月圆之夜是月氏人的祭天节!”接着却又盯着李云问道:“可是你如何让我相信,你说的都是实话?”
李云无奈的摇摇头道:“没有,因为可证明我的,就只有我自己!”
呼伦靡把玩着手上的骨刀,不知在想什么,忽然道:“好了,你先去睡吧。明日再跟我去王庭!”
李云应命一声,拿回国书就回帐休息,可是他心中却老是平静不下来,也不知那呼伦靡是在诓他,还是真的收到了什么消息,总之这个女人并不简单!
她并非仅仅是只有美丽那么简单,能稳稳的成为乌孙昆莫最心疼的女儿,能在那么多姐妹的竞争中始终稳稳的独占鳌头,这就意味着她是一个女强人,很强的那种!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二十二节 威胁吗?
赤谷城外的风景十分美丽,顺着天山流下的雪水蜿蜒着流入城边的伊塞克湖。
湖的两岸已有人种农作物,与草原上其他地方不同,这里有着险要的地形,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堡垒,城中更是常年驻扎着上万铁骑,是典型的易守难攻。
李云跟着呼伦靡进入城中立即就迎来了大批的乌孙人的欢呼。他们没有理由不高兴,在莎车前线强大的乌孙铁骑势如破竹,已经成功的将莎车叛军驱逐到一个狭小的地域,大昆莫猎骄靡将他的四子任命为新的莎车国国王,重新奠定了乌孙对莎车国的绝对统治,而叛军也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只消强大的乌孙军队再一次进攻就可立即瓦解。
在这样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他们心中的骄傲,草原上最美丽的公主从康居回来,这无疑再一次证明了呼伦靡公主是乌孙人的幸运公主,至于公主殿下在归途遇到的小小困难,那自然在左大将的刻意低调下显得微乎其微,再不会有人提起曾经有数千莎车人潜入乌孙差点虏走公主的事情。
整个赤谷王庭人人欢天喜地庆祝着这难得的日子。
也不知呼伦靡是出于什么原因,总之她并未公开李云的身份,这就使得李云得已以一个客人而不是使者的身份,留在这赤谷城中。
女人心,海底针,李云想他永远也无法了解女人到底想做什么?
并不知他身份的那颜乌日却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邀请李云到他府上做客,李云自然欣然答应,和塔吉一起住进了那颜乌日在城中的豪华住宅。
赤谷城的建筑与其他游牧民族的王庭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城中的住宅基本上是由石头搭建而城,此时并未受到佛教和伊斯兰教文化影响的赤谷建筑,向着李云展示了即使是在博物馆中也很难见到的乌孙建筑风格,这些建筑在现代早已掩埋在历史的河流中,再也无法见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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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住在那颜乌日家中已有三日,塔吉这个勇士进了那颜乌日眼中自然成了难得的爱将,没几下就被说动参军,担任了那颜乌日军中的一名百户,这便让他乐了好几天。
而李云也在那颜乌日的帮忙下顺利找到了十来斤棉花种子和几张西域的地图,尽管这是一种商人经常用来寻路的地图,上面并未有详细的记载西域各国军力部署,但是这对于大汉来说已经足够。
顺利的完成此行任务后,李云已决定跟着商队经大宛到匈奴回国,顺便找找大宛的汗血宝马,这种历史上记载最早的优质战马。
他已在那颜乌日的帮忙下联系到了一队常年在乌孙和大宛,匈奴间来回的商队。商队的老板是那颜乌日一个部下的父亲,那人见到万户出面,那里还有什么话说,当即就答应一定安全的将李云送到匈奴靠近中原的地方,至于再接下去,那自然就得看李云的运气了,匈奴人对中原的封锁很严格,商队不允许靠近大汉和匈奴互市的地方,匈奴人更是将中原的瓷器,丝绸垄断,以此谋取暴利。
一切已准备就绪,只待商队打点好货物,李云就可跟上商队的脚步,回到大汉。
这日清晨李云早早的起来,用过早餐。那颜乌日和塔吉这几日呆在军中,因此偌大一个宅子只有他一个人,至于那些眼角带媚的乌孙侍女,李云本着传统的美德,尽量少去招惹。
昨天商队已有消息过来,说是还有三日就可起程,李云现在心情自然是大好。
正要出去好好的再看看这赤谷城的风景,就有人来报,呼伦靡公主请他去行宫见面,看着那下人的羡慕神情,李云心中却是猛地一跳,他现在最顾及的就是他和月氏人的约定被人发觉,特别是呼伦靡。
虽然那事情做的可说天衣无缝,但总还是有破绽的,比如那些关押的匈奴人,比如那几十名汉骑,一旦让人知晓这秘密,不单单他李云小命难保,暴怒的匈奴人很可能就会撕毁和亲条约悍然南下,那时候他李云可就真的成了民族罪人!
怀着这样坎坷不安的心情,李云跟上来请的几名骑兵,绕过大半个赤谷城,来到位于美丽的伊塞克湖边上的一座宫殿,这是昆莫猎骄靡特意为他的掌上明珠,呼伦靡修建的,据说修建这座宫殿动用了十万奴隶,历时一年多才建成,平时就连乌孙贵族也不被允许进入这宫殿。
在大理石砌成的一座临湖的小亭子中,呼伦靡身披着一条雪白的狐皮,静静的坐的石板上,放眼望着这和她一般美丽的伊塞克湖。
她见到李云来了,便屏退左右,独自站了起来,在石亭的一个类似桌子的上面,放着几盘鲜艳的水果,有石榴,有葡萄干。乌孙人所处的地方确实是一个宝地,李云也下定了定要带几株葡萄回到大汉的决心,不说旁的,葡萄酿制的美酒就足可卖到天价。
呼伦靡轻轻的坐到石桌边,冲李云嫣然一笑道:“先生,你们中原人是这样称呼的!”
李云点点头道:“是的,公主殿下!不过您还是称呼我的名字好些。”
呼伦靡狠狠的瞧了李云一眼,却不知在乌孙只有最亲密的爱人,才会称呼异性的名字,李云对这些具体的东西实在知之甚少。
说实话呼伦靡长到这么大,敢似李云这般大胆的要求她直接称呼名字的男子,还真的没有,即使是匈奴的贵族,慑于她的美貌和她父亲强大的军力,也只得按下心中的焦躁,而不敢逾越半分。
呼伦靡压下心头的火气,对李云挥挥手道:“先生请坐!”
李云看了看四周,知道这呼伦靡不是找自己摊牌,就是来危险他的,因此也不客气,一ρi股就坐到呼伦靡的对面。
呼伦靡轻轻捏起一粒葡萄干,放入嘴中,看着李云道:“李先生,你们中原还真是狡猾啊!”
李云心中咯哒一声,嘴上却不动声色的道:“公主殿下此话何解?小使并不明白!”
“不要妄想欺骗我!”呼伦靡眨着一双凤眼道:“欺骗我对你没有丝毫的好处,草原上的人也不是那么好骗的!”
她盈盈站起身来,李云立刻就又闻到了她身上那独特的动人香味。“你今日若不老实点说出来,那么你就永远留在乌孙吧!”呼伦靡威胁道:“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告诉别人你身份的原因。因为我即使将你在这里杀了,也不会有人出来证明你的身份!”
李云脸上青筋阵阵,果然是黄蜂尾后针,越毒的女人就越漂亮,这些前辈的经验还真是准啊!
呼伦靡却避开李云的眼神,依旧平静的道:“在这赤谷城,我呼伦靡杀上几百几千人,都不会有人反对,可是我并不想杀你,至少在你没有告诉我事实之前不会!”
她挽起袖子,露出雪白的玉臂,从石桌底下拿出几样很小的东西,那种类似针,却又细长不似针的东西。她笑了笑,犹如天使看着魔鬼般的笑容,接着道:“知道这个叫什么吗?这个叫骨针,是我们乌孙人最擅长的东西,它是用草原上最凶猛的狼的牙齿磨成的,再用这圣山上一种长的最美丽的蘑菇浸泡一月,在月圆之夜才可取出,这是长生天赐予我们乌孙人的利器!”她把玩一阵解释道:“知道它是干什么的吗?专门用来对付那些撒谎的人,我只要将它从你的额头Сhā下去,顺着脸皮Сhā下去,你肯定会感受到这世界最舒服的滋味,那种如千万蚂蚁在啃咬的感觉,这世界上还无人可以抵挡!”
呼伦靡说完坐了下去,看着李云,事实上她刚刚全是在胡扯,她始终不信任李云,也始终感觉李云有什么瞒着她。
本来她可以将此事告诉她的父亲,昆莫猎骄靡,可是她太自信了,她自信在她的美貌面前,无人会反抗,而在她的智慧面前,也无人能逃出。
这就是她,从来没有失算过的乌孙公主,呼伦靡。
她与和她同样美丽的卓文君有就着本质上的区别,同样是两位绝世美人,卓文君无疑是缺乏足够自信的那种,自小的经历使得她对未来充满了惶恐。
可呼伦靡不同,她是草原上的天之骄女,享受着匈奴人和乌孙人的共同爱戴,更有不少狂热的追求者,这使得她自小就养成了骄傲的习惯,虽然远不是目空一切的那种,可是她依然还是太过自信。
李云脸上泛出一阵阵青色,他虽然是君子,虽然不喜欢辣手催花,可是人总有穷途末路时的疯狂一面。
曾有人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魔鬼。
李云这些日子在草原上的经历足已将他的心志磨砺。此时他瞧着从容不迫的呼伦靡,又看看四周,连个苍蝇也无,呼伦靡手中拿着的骨针此刻的他的眼中竟然是一种诱惑。
李云此时竟冒出一个极不成熟的想法:或许抓住她,以她为要挟就可安全回到大汉。
而且这想法越来越强烈,逐渐的占据了李云的大脑主要思维。李云猛的站起来,瞧着呼伦靡那美丽的脸蛋,道:“既然你想知道,那么我就告诉你!”
“事实是。。。。。”李云接近呼伦靡的身边,用话吸引她的注意力,呼伦靡反应过来,正要叫不好时,李云一双大手已经闪电般的击出,左手牢牢的抓住了她的双手,右手则捂紧她动人的小嘴。左手用力一反,呼伦靡刚刚还得意洋洋的拿在手中的骨针已经转到李云手中,李云将之顶上呼伦靡的喉咙,轻轻的她耳边道:“想要命就不许声张,否则我不介意在你的脸上划几下!”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二十三节 刺激的暧昧
呼伦靡给李云用骨针顶着雪白的喉咙,心底自然不免恼怒,她原本只是想要凭借她的智慧耍耍这个中原人,却没料到偷鸡不成反是蚀把米。
脸上却依然故自镇定,平静的道:“中原人就是这么对待草原上的民族吗?”
她又加重了声音道:“你可知你现在在做什么?假如本公主有一丝半毫的闪失,哼!不单匈奴人有了向你们中原进攻的口实,我乌孙铁骑亦会紧跟着进攻,这后果你一个小小的使者可以承担吗?”
呼伦靡的每一句话都如一个大大的锤子,狠狠的砸在李云心中,但是李云深知现在若无法与呼伦靡达成妥协,那么无论他放与不放这女人,后果都是一样,自他将骨刀抵在她脖子上时,这结果便已经注定。
既然如此,他索性不再理会后果,挨近呼伦靡的身子,以更好的控制住这女人,而这样一来两人几乎是完全贴在一起了。
李云只觉得鼻子中满是这美丽少女的天然香味,呼伦靡的发丝不时从他的脸上擦过,李云甚至可清楚的看到她那洁白无暇的俏脸是如此的滑腻。
呼伦靡的眼睛中首次闪过恐惧的神色,因她已可清楚的感觉到这中原男人的身体正暧昧的与她身体的一些敏感部位若有若无的接触,而这男子鼻中喷出的热气更是直直的喷在她雪白的脖子上。
她努力的镇定下来,伸伸她那如天鹅般修长的脖子,她那如梦如幻,像荡漾着这大草原最美丽景色的眼睛,轻轻的瞟了一眼李云。
忽然极具媚惑的道:“你这人太无理哩!你若现在放了我,我可担保将今天的事情完全忘记,不再提起,你回你的中原,我在我的草原,如何?”
李云被她这说辞给说的心神动摇,再加之近距离的瞧见这美人儿难得一见的媚态,手上一松。
呼伦靡何等聪明,李云双手的劲刚刚稍一松懈,她就立刻挪动起她那柔软纤细,弹性十足的柳腰,论身体的灵活,特别是腰部的敏捷男人永远无法与女人相比,就如女人无法去和男人比力气一般。
呼伦靡在这一瞬间充分发挥了她的全部优势,先是身体忽然向后,腰部猛然发力,犹如一个合格的体操选手般在瞬间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腰部,用力的向前倾,有如一个被弹簧忽然弹起来的物体般狠狠的撞向李云。
而她的脖子早趁着身体向后倾的时候摆脱了李云骨针的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若换了未经过在草原上的这数场恶战的李云,恐怕早被这美人撞的找不着北。李云不能不说反应快,在他察觉到呼伦靡的脖子摆脱他控制的时候,他便迅速将右手抽回,左手依旧紧紧的握着呼伦靡那对羊脂白玉般雪白的双手,同时身体向前,几乎是在呼伦靡撞向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叉开右手,绕到呼伦靡的后面,将这女人的身体跟着向后拉。
“啪!”呼伦靡到底是女儿身,论力气远远不及男子,更何况她是将力气集中中最不易发力的腰部,因此即使是李云豪无准备,也还是依然牢牢的控制住了她。
不过由于呼伦靡是全力向前,而李云则是绕到了她身后,因此在冲击力的作用下李云还是被震的一ρi股坐到地上,臀部不可避免的和地面发生了亲密接触。
不过呼伦靡也好过不到那里去,她被李云在落地之前死死的抱在怀中,虽然李云的ρi股由于承载了两个人的重量,而格外的疼。不过李云却也因此尝到了软玉温香在怀的享受。
呼伦靡那丰满的臀部恰好就落李云的跨间,初时李云还只顾着一面抓紧呼伦靡,一面去暗暗叫疼。
但是只过了一会,他就立刻察觉到了他的小兄弟的兴奋。
呼伦靡俏脸大红,她只觉得一根火热的硬棒直直的顶进了她那丰满圆润的臀部,而身体更是被这无理的中原人紧紧的抱在怀中,她努力的想要挣扎,却怎么挣扎不出,反是由于腰部不停的摇曳,令这中原人跨下那硬物越发的兴奋,高昂,逐渐的顶入更深。
大草原上的女子对男女之事很开放,虽然呼伦靡由于身份的特殊,所以未有任何男子似李云这般亲密的与她肌肤相接,更别提作出这种羞人的事情。
但她多少还是知道那东西是什么?
此时李云一手放在紧紧的抓住呼伦靡那纤细,滑腻的腰部,只觉得入手香滑无比,定是长期用牛奶洗澡,才会有如此滑腻的肌肤。
另一手却依然抓着那骨针威胁着呼伦靡的脖子,手臂自然是紧挨在呼伦靡那饱满的胸脯上,只感觉到这美丽的女子,胸脯起伏不定,心跳的厉害。
李云又不傻,他立刻就发现了小兄弟的异常,老脸不免一红,想要安抚下它的兴奋,可是男人就是这样,你越叫它安静,它便越是兴奋。
此时李云脑海中偏偏出现了在现代他的那台电脑用BT下的RB经典动漫,好象很多SM场景的开头都是这个姿势。。。。
这一想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无数曾经半夜偷偷遐想的场景一一在脑海中打转,那些汝优动人至及的娇嗔似一个个紧箍咒,仿佛就在李云的耳边不停的呼唤。
李云的小兄弟那里经的起实质和思想的双重诱惑一瞬间陡然又涨大了起来,再次挤着呼伦靡温暖的软肉向前前进了一步。
李云此时真想冲那些AV的生产商竖起中指,大吼一声:你们这些人渣!可是下体却越来越兴奋,李云脑海中只想更进一步,再向前挺进一步,哪怕只是小小的一点,他也满足了。
呼伦靡憋红着脸,她已感觉这男子越来越兴奋了,没由来的心中冒起恐惧的感觉,那种从未有过的恐惧一下子占据了她的心房。她已不能再沉默,于是强作镇定的怒斥道:“你干什么?还不快放开我!”
李云从幻想中惊醒,右手再次抵住呼伦靡的脖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我不能放开你,因为我一放开你,我就完了,大汉也会因此受到牵连!”
呼伦靡轻轻摇晃一下身子,想以此来将李云那可恶的东西挤出去,却不知这样却更好的令李云那东西更进一步。
草原上的服装实在是太利于男人干这种事情,李云只觉得下体仿佛失去了全部阻碍般,紧紧的贴在这美丽女孩的臀部中。
那种温暖,柔软的挤压,以及嗅入鼻子中的香气都令李云的肾上激素分泌速度一下子加快一倍不止。
当真是未曾真个已消魂。
呼伦靡慌了,未经人事的她虽然聪明无比,却又怎么会料到刚刚那么一动,非但没有将那东西赶走,反是令它顶在她那从未有人入侵过的禁地。
她的眼角流下一滴泪水,几乎是带着哭腔道:“你放开我!我什么都答应你,你快放开我!”
李云正要回答,外面听到响声的侍女已在外面问道:“公主?出什么事情了?”
李云一慌,再次紧紧的抓住呼伦靡,几乎是咬着她的耳朵道:“快告诉她,没有你的吩咐谁也不能进来!否则。。。。。。。”
呼伦靡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点点头答应了,对外面道:“没事,没有我的命令,你们谁也不许进来!”
“是!公主殿下!”侍女那里有胆子敢反驳。
呼伦靡在吩咐了侍女后却再次迷茫了起来,以至于忽略了她的禁地还顶着一根凶器,她在心中喃喃道:“我这是怎么了?我应该马上叫人进来的,即使是死,也不应该妥协,妥协的呼伦靡就不再是呼伦靡啊!”
李云见她还算配合,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努力的想要令那斗志高昂的兄弟安静下来,可是他总是联想到他怀中这个女子的高傲,现在的这种环境。
再没有比一个高傲而美丽的女子瘫倒在一个男人怀中更可令那男子生出征服感,也再没有比在这种环境下强行搂着一个国家的公主进行那畏亵的事情,可引起一个男人深埋在心底的犯罪心理。
李云当然知道这事情总要找出解决的办法,于是轻声道:“公主殿下,今日我冒犯了您,这实在是罪该万死!”
呼伦靡抓住李云的话道:“的确是足可杀万次,也不足以饶恕你性命的大罪!”
李云垂下头颅道:“我这样做也是迫不得以,全是为了保命!”
呼伦靡冷哼一声道:“迫不得以?”她几乎将声调提高了一半“你这样也是迫不得已?”
李云无奈的摇摇头,这情况实在是超出他的想象,他轻轻动了下身子,想将那该死的家伙纠出来,孰知他这一动立刻就让呼伦靡感觉到,她以为这男子想干什么更加丑恶的事情,忙慌张的将大腿用力一夹。
李云立刻舒服的哼出声音来,这感觉实在是太让人堕落了!呼伦靡还不知她这一夹已使得李云再不愿离开她那地方,只是狠狠的道:“你别乱动!”
李云点点头,他那里敢再动,若再来这么一下,李云可很难再控制住他那本已将要崩溃的理智,就地就将这诱人的妖精正法,对!妖精,这世界只有妖精才可如此令男人能以自拔!李云心中叹道。
李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保持着与呼伦靡依旧暧昧的姿势,继续道:“这个不是我可以控制的好不好?公主殿下,这是正常的反应,若一个男人抱着你连这样基本的反应都没有,那就只能说明你这个女人做的实在太失败了!”
“。。。。。。”呼伦靡虽然聪明但对李云这套歪理一时间也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只得又问道:“那么勾结月氏意图对我乌孙不利,这也是迫不得已吗?”
李云摇摇头道:“这你就错了,我从未做过勾结月氏意图对乌孙不利的事情,更未有过这想法,相反我还打算回中原后,向我大汉天子建议专门派出使节到贵国,向贵国出售大汉精良的武器甚至有可能我还想请我大汉皇帝陛下选派一名公主与乌孙昆莫和亲,以此进一步加强贵我两国的关系!”
呼伦靡怒道:“你说谎,你要没有勾结月氏人,那么为何我稍微一激,你就这样。。。。”
李云盯着她道:“我从不说谎。你我之所以弄成现在这样的情况,全是因为你欺人太甚!”
“什么?”呼伦靡瞪大了眼睛,转过头来看着李云。
李云坚定的告诉她道:“对!你实在是欺人太甚,你仔细想想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是不是过了?”
呼伦靡谔然,仔细想想似乎确实有些过了,可是她是乌孙公主,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子,寻常男人与她交谈几句都觉得是莫大的荣耀,说话过了点有问题吗?
李云见她的模样,也知是时候了,忙赶快放开她,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是若再这样下去,李云可管不住下半身。
呼伦靡见李云放开她,忙跳了起来,摆脱那羞人的接触,她很想立刻就叫人进来将这个无理的家伙砍成几段,可是不知为何,心中总有些不舍,真是奇怪的感觉!
李云站起身来,将那骨针扔到地上,道:“公主殿下,我愿意为我刚才的冒犯负担全部责任,你就算再怎么惩罚我,我也心甘情愿,我只想请求您不要将我的身份泄露,也不要罪及中原!”
他转过身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道:“假如你想杀我,就叫人吧,我绝不反抗!”
呼伦靡却是默不作声的看着李云消失在视线中,好几次她都忍不住要叫人来杀了这无理的家伙,可是每当她嗅到身上李云残留的男子气息,回想起刚刚那场景,她又将话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这个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中原真是奇怪的国家!”呼伦靡背靠在室亭,整理好衣着,望着那湖面上不断飞起的天鹅,心中不免想道。
阳光顺着天山,照耀在伊塞克湖上,一波波涟漪就如呼伦靡的心一般,不知道要去那里,也不知道该停留在那里。
一对恩爱的天鹅从远处飞到湖中,它们那雪白的脖子相互磨蹭着。现在应该还是春天吧!
卷三 出使匈奴
第二十四节 归来
李云一口气走出那宫殿,奔出好几百米,跑到湖边用清水使劲的往身上泼,刚刚真是太荒唐了,他居然做出了那样畏亵的事情。
躺在草地上,好好的喘出几口气,李云想这件事情绝不会就这样完了,以乌孙人的骄傲,呼伦靡肯定会有报复。
李云现在只能祈祷呼伦靡不要让他死的太惨。
可是很奇怪,接下来的三天李云预料中的报复并未来临,三日后商队准备妥当,李云自然是逃命般的跟着这个商队离开乌孙,他再不愿意在这多留一日。
顺着乌孙境内的伊犁河只过了几日就达到了那传说中有着汗血宝马的大宛,商队在那里停留了一日,补给物资,顺便买卖些东西。
李云趁此机会也知道了汗血宝马是真有其事,心中暗暗记了下来。
经大宛国只用七日的时间就穿过了浩瀚的戈壁,到达匈奴休屠王的地界,过了这片草原就是渔阳,大汉赫赫有名的勇将程不识将军的驻扎地,李云与商队分别,望着大汉真想大声高喊“我回来了!”
。。。。。。。。。。。。。。。。。。。。。
六月的渔阳正是一年中最警惕的时候,因这时候匈奴人正是草肥马壮之时,虽然三个月前汉使李云失踪之后,新派的使节与匈奴大单于重新达成了新的和亲协议,大汉再一次用一名公主和大量的黄金,丝绸换取了短暂的和平,但是渔阳正对面的匈奴人的首领是桀骜不训的休屠王和浑邪王,这两人皆是匈奴单于军臣的叔伯,论辈分远大于单于,因此单于庭的命令,他们偶尔违背已是家常便饭,更何况是到中原人身上取点东西。
而六月又恰恰是高皇帝,文皇帝等与匈奴人定下的互市时间,匈奴人经常会携带着大量牛羊来自与中原商人交易,这是两国和亲条约中的约定,可是匈奴人却经常趁这个大汉商人云集的时候猛然派出大量铁骑掠夺这些商人带去的物资,这种事情渔阳守军根本就是防不胜防。
正午的阳光从天空直直的射在渔阳那坚固的土砖结构的城墙上,一队骑兵从城外巡逻而过,他们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在大汉假如说另一位著名的将军李广治军是用宽厚,善待士卒的话,那么渔阳太守程不识则是以严治军,在他的治下没有徇私舞弊,也不可能有人在没有寸功的情况下就不断升职。
相比儒家思想浓厚的李广将军,程不识很显然代表了先秦时代的法家将领的风格,所以历史上程不识无论名气还是赞誉度都远远不及李广,在儒家思想独大之后,指望他们为死对头法家的将领叫好那简直就是不可能。
#奇#李云牵着两匹驮着他从乌孙带来的棉花种子以及地图还有葡萄藤的战马,远远的望着渔阳心中未免有些感叹,他曾有一段时间视程不识将军为偶像,因此仔细的看过他的简历。
#书#在李云看来程不识尊崇法家,治军严格,士卒犯错必罚,立功必赏的风格并不是缺点相反而是优点,可是在中国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程不识始终是作为一个李广的对立面来教育将领。
#网#儒家的学者们无不是唾液横飞,指责程不识的残酷,反面印证出李广选择儒家治军的正确。
可是他们却自动忽略了程不识守渔阳,匈奴人不敢轻易进犯的事实。
这世界上本就没有不好的祖宗,有的只是不孝的子孙!
若是换上经过现代思想洗礼的李云,他反而是十分欣赏程不识的治军风格,在他看来世界上任何一只能征善战的军队,都无不是功必赏,过必罚的那种铁军。
他抬起头来,忽然想到二十几年后那颗忽然陨落的将星,那名与程不识有着同样治军风格的冠军侯,他又是为何会在风华正茂的年龄忽然间陨落?
冠军侯任人唯贤,他治军严格,他喜欢千里奔袭,喜欢以战养战,喜欢残酷的杀戮匈奴人。可是他拒绝学习儒家,拒绝掺和到政治中去,更加的拒绝将亲人或者朝中大臣的子嗣安Сhā到他的军中。
李云双手忽然颤抖起来,猛然间他就已经醒悟了,冠军侯绝不是死于瘟疫,而是他挡着太多人的升官之道,他与儒家格格不入,所以亲贵集团,新近击败百家享受到独尊待遇的儒家集团联合了起来,给冠军侯设了一个套,一个大大的阴谋。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尤闻侠骨香!”王维写这首少年行的时候大概怎么也想不到正是他推崇的儒家一手在背后操纵了他梦中英雄的生死吧!
李云仰起头来,既然他已来到这个世界,那再怎么艰难,他也会全力阻止儒家的独尊,甚至他已决定抢的某董之前将《公羊春秋》篡改,因为自古没有不好的祖宗,有的只是不孝的子孙,某董的理论完全背离孔孟之道,它只是为一家一姓来服务的,而且它在很大程度上歪曲了中国自战国时期培养起来的尚武精神。
而且此人处处要求他人有崇高的道德,高标准的追求,自己却只是为了当官,为了自己的利益。
也正是由于有董圣人的先例,所以朱先生可以一边将尼姑娶到家中玩弄,一边小丑一样喊着“存天理,灭人欲!”
最后‘天理’保住了,而大宋也灭亡了。“崖山之后无中国!”在蒙古人铁骑进入的时候,这些‘君子’‘大儒’一个个把文章写的天花乱缀,大力证明蒙古人杀中原人的合理性,合法性。
而再之后的明儒更绝,他们不但赞扬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是为了民族大融合,更使劲的帮助满人奴化教育汉人,文字狱不是满人皇帝搞的,正是这些儒家学者拼命弄出来的!
所以历史也就变成了某董不孝于孔孟,朱程不孝于某董,而明儒又不孝于宋儒一个比一个孬种。
既然如此那么我就在这个祸根还未有长出来的时候,就将它扼杀在摇篮中!李云暗暗的想着,不知不觉间,他就已经走到渔阳城的城脚下。
那队骑兵注意到李云,忙立刻策马过来问道:“你是何人?”
李云抬起头来,他三月出塞,回来之时已是快七月,胡子都已留出老长了!
他从怀中取出国书,从马上一个包裹中取出使节,那长长的节在风中迎风飞舞,他眼角早已憋不住泪水的奔涌,跪在地上泣不成声的道:“大汉使节李云有辱使命!”
已亥年七月,临邛县令李云自西域归,其出塞有近四月,历西域十余国而回,天子闻之急诏入长安,问其西域各国之势,李云皆对答如流,天子赞曰:遇险而不惊,至夷仍念汉,此真汉使也。乃赏黄金千两,李云谢辞不受,天子复许临侯爵,再辞之,李云曰:未有军功不敢受侯,愿仍为陛下牧守临邛。天子许之。——《史记——李云传》
卷四 风云
第一节 宫廷
七月的长安,正是一年风景最美的时候,这个月份雨水不是很多,塞外顺着西北风吹来的风沙也是极少。
李云从未央宫昭明殿跟着天子走到皇家花园中,后面自然是跟着大量的中官,侍女。
天子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只能靠两名中官搀扶着走动,他的脸已经开始浮肿起来,李云见了只能摇摇头,天子已经病入膏肓,不是药石就可以挽回的。
天子看了看满院的鲜花,轻轻的咳嗽两声,叹道:“朕老拉!”
李云忙道:“陛下。。。。。。”
天子摆摆手道:“朕知道,朕很快就先去见先皇,孝惠皇帝和高祖皇帝了,这个世界已经是你们年轻人的世界,太子年少,血气方刚啊!这就需要你们这些做臣子的尽力辅佐,拾遗补缺!”
天子看着李云,自己靠在花园的石栏上道:“卿曾经说过‘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朕希望卿可成太子的镜子!”
李云忙跪地道:“臣必定鞠躬尽瘁!”
天子含笑点点头,复又努力的独自站起来,摸着腰间的宝剑,感慨万分的道:“宝剑不磨不足以杀人,良才不励不足以成栋梁,卿这次在西域受尽磨难,也算是一种磨砺,朕读孟子的书,见那书上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卿已受过,只是太子还未有过挫折,所以朕希望卿。。。。”
天子颤抖着从怀中掏出一份丝帛交到李云手中,极力的撑着身体道:“朕知太子与卿一见如故,朕也很欣赏卿的才干,但是朕却不能马上就将卿诏入内阁,卿先到临邛好生经营,他日若朝中巨变,有人想学吕后,卿便执此诏书,寻到平阳侯,右北平太守李广,渔阳太守程不识,四诏合一,则可拼凑出调天下兵马的虎符,匡扶社稷!”
天子说完,哇的吐出一口鲜血,旁边的中官忙扶住天子,用力的拍着他的背部。
李云用颤抖的双手接过诏书。跪地道:“臣万死!”
天子擦去嘴角的血迹,笑了笑道:“卿之才朕知之,所以朕也有礼物送卿,本来在今年三月春开的时候,朕就打算诏告天下,将南月公主许与卿,可惜卿去了匈奴,这一去就是近半年,现在卿回来了,朕也就可以实现当初和太后的约定了,明年春天卿就执女婿之礼来长安向朕提亲吧!”
李云目瞪口呆,他万万想不到刚一回来就遇着天子赐婚,而且这政治婚姻中还掺和进了太后,正想说自己已与临邛卓王孙之女早有约定,天子已不容质疑的挥手道:“朕累了,卿且先退下吧!”
说完他在中官的搀扶下大步走回了寝室。
李云再不好说什么,只得无奈的退下去。
天子躺在榻上,看着屋子里的几名中官,这些他最亲近的心腹,用力的咳嗽几声,一名看样子与天子最亲近的中官忙轻轻的扶住天子,天子笑了笑道:“太子的未来朕已经为他安排好哩!南月公主嫁与李云,如此太后就算知道李云有那份诏书也不会对他怎么样,渔阳程不识,右北平李广,此二将乃先皇为朕准备的勇将,十几年来忠心耿耿,为朕牧守一方,手握重兵之人。太后无法威胁到,平阳侯曹寿这几年来虽说在家养病,可也依然拥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朕故意将此四人排斥在新的内阁之外,为的就是太子能平稳的度过最初执政的几年啊!”
天子转过头,看了看从小就一直在他身边伺候他的中官张明,这张明与他相处已有近四十个春秋,黑头发都变成了白头发,很少有人知道张明一直就是天子的智囊,天子遇事最先询问的人也是这张明,因为张明虽然是中官,但是他有一双善于识人的眼睛和老道的眼光,对政治上的事情有着特殊的直觉。
天子对这个亦师亦友的忠仆道:“张明啊,朕不是无情之人,可是朕是天子,必须为天下着想,所以朕算计过自己的亲姐姐,亲弟弟,现在又算计母亲,张明你说朕是不是多心了,太后不是朕想象的那样?”
张明扶住天子道:“陛下,您这样做是对的,太后虽然与吕后不同,但是太后毕竟在吕后身边呆过,防范于未然,陛下这样做天下幸甚,苍生幸甚!”
天子从怀中掏出几颗药丸,吞了下去,看着屋子里的这些中官,全部是他的心腹,他在这宫中的眼线,他们负责监视皇后,妃姘甚至太后,在这深宫中作为天子他需要防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天子撑着身体,闭着眼睛,吞下药丸后他逐渐的又舒服了些,过了一会他又道:“这几晚上朕老是梦见晁错晁爱卿,梦见梁王,梦见吴王刘濞那个被朕杀死的儿子,梦见孝文皇帝,还有被孝文皇帝杀死的淮南王刘长,有人说当一个人要死的时候,就会梦见那些他生命中重要的人,朕想朕怕是没多少时间了!”
那几名中官全部跪到地上啜泣起来,他们虽然是中官,但是他们和天子的感情是真挚的,他们伺候了天子这么多年,相互间的感情早已超越了主仆更似朋友。
天子躺下来,半闭着眼睛安慰道:“你们无须悲伤,朕已下了旨意,在朕去后你们就各自回家吧!每人赏黄金百两,赐关内侯爵,有侄子的可自选一人过继,在你们百年之后,继承你们的爵位,这是朕唯一能为你们做的了!”
张明带着中官们哭着道:“陛下,老奴不会离开陛下,也不会离开长安,老奴会一直等,等到太子真正掌握了大权,老奴就会下来找您!”
“这又是何必呢?”天子摸着张明粗糙的手,叹着道。他渐渐的沉沉睡去。
长乐宫中,太后在南月公主的伺候下换上了南月公主为她新做的衣服,欢喜的在铜镜前端详起来。
此时她的一名心腹中官走了进来,跪在地上打了个眼色,太后动了动身子,转过头来慈祥的对南月公主道:“南月,你先下去吧,待会哀家就去把那李云撵来,让他和你好好聊聊!”
南月公主小脸红了红,嗔道:“皇奶奶!”
太后拍了拍南月公主道:“好了拉!我的小孙女!”
南月公主轻轻的蹲下身子道了个万福,浅浅退了下去,那中官待左右无人,将嘴凑近太后耳边嘀咕了一阵。
太后听了,手上不停的摩挲,好久才叹道:“好啊!刘启,你果然有孝文皇帝的心思,可惜哀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哀家只想为南月找到一个好靠山,你这不正合了哀家心思吗?”
挥挥手便命令那中官退下去。
卷四 风云
第二节 蛊惑
李云走出宣明殿,抬头就见着了刘彻,几月不见年轻的太子又长高了许多,渐渐的也有了些英武的样子。
见着刘彻,李云忙跪下来道:“臣李云见过太子殿下!”
刘彻点点头,扶起李云,道:“卿不必多礼!”他到底是少年心性,向左右瞟了两眼,拉着李云就往僻静的地方走,一边走一边问道:“孤听说那西域有很多珍奇的东西哩!卿快给孤说说!”
李云点点头道:“殿下,西域确实很美丽也很有许多好东西!”
李云那里不会抓住这机会,向刘彻推销他的理念,因此他一边走,一边在心中打好了腹稿,接着说道:“殿下,臣这次在西域算是见着一个好东西!”
“哦!”刘彻好奇起来赶紧的问道:“什么东西?”
李云小声的道:“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刘彻不解的问道:“比之匈奴的战马如何?”
李云摇头道:“匈奴人的战马怎么也比不上这汗血宝马,臣在大宛听人说,其国有一宝马,名曰汗血,可日行千里,其疾如风,动如电,奔跑时有红色的汗水流出,故名‘汗血’该国将此马列为国宝,臣想我大汉若可得此良马,引入河东与我大汉战马交配,如此我大汉战马必不逊色于那匈奴战马!”
刘彻听完立刻拍着大腿动容道:“孤会将这汗血宝马弄回来的,卿说说看,孤令人打造一个纯金的战马,派上使节去那大宛与其国国王交换,如何?”
李云摇摇头道:“殿下,此下策也!大宛人将此马看成国宝,连匈奴人也不给,绝不会为了黄金而将此马献出!”
刘彻冷笑道:“黄金不可,那就刀兵开路,我大汉现在可足有十万铁骑,孤令一将领着大军踏平那大宛,如何?”
李云摇头劝道:“此下下策也,大宛其国与我大汉相离较远,所过之处又有匈奴浑邪王和休屠王的十万铁骑驻扎,凭我大汉此时国力与军力即使胜了也是得不偿失!”
刘彻低下头沉思怒道:“这也不可,那也不行,卿说说到底该如何是好?”
李云安慰道:“殿下息怒,臣早有定策,我大汉可不动一刀一兵就可令该国臣服,乖乖献出汗血宝马”
“哦!”刘彻动容道:“计将安出!”
李云将嘴凑近刘彻的耳边道:“臣此次在西域与一名曰‘月氏’的部落中人见过面,此部落原是匈奴人死敌,因被匈奴人击败,连国王的头颅都被匈奴单于用来当酒壶,因此该国人人狠不能食匈奴之肉。。。。。。”
李云将他在草原上就已经想好的计划一一说出来,这计划无非就是借月氏人的手,首先将汗血宝马的事情捅出来。
这汗血宝马大宛人将之当成国宝,秘密的桊养着,而只要与月氏人取得联系,令他们借口索要汗血宝马,发兵攻打大宛,不需要很多人,只需要将这事情弄到神乎其神,汗血宝马的能力夸大上几倍就行了。
当然乌孙昆莫和匈奴单于是必须知道这时候的,到时候匈奴人和乌孙人都知道大宛有此宝马,嘿嘿作为草原上的民族,他们自然知道这种宝马的厉害和作用,到时候乌孙人和匈奴人必定拼命的想将这汗血宝马独自占有。
想想看乌孙有铁骑三十万,匈奴更是号称‘百蛮之国’。那大宛到时候不管有没有汗血宝马,交还是不交,交给任何一国都是灾难,给了匈奴,乌孙人就会灭掉该国,给了乌孙匈奴人自然又会不满。
两边都是得罪不起的,到那时候汗血宝马就会从国宝变成祸害,匹夫无罪,怀壁其罪是也,拥有着这宝物的大宛会因为没有保护宝物的实力而被灭国。
而到底最后是乌孙人得到还是匈奴人得到,这已经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不管谁是最后的胜利者,乌孙和匈奴都再也不会如以前般亲密,甚至两族可能就此分道扬镳。
这时候汗血宝马就算大汉没有得到,它就已经发挥了最大的作用,因为它成功的离间了匈奴与乌孙,激化了两族的矛盾。
此时就只需要月氏骑兵假扮成匈奴或乌孙人相互的袭击一番了。
到时候大汉就可稳稳的在长城中观看一场好戏,草原上的民族就打吧,打的越激烈越好,大汉就负责将军中的淘汰下来的青铜武器还有仓库中剩下的粮食使劲的高价卖。
想那米国人也不过是卖了两次大战的军火,就成了全世界第一霸主,这大汉卖上几年军火怎么说也可将国库再次狠狠的充实一把。等到草原上的人打累了,动不了了,大汉就可学那米国人站到正义与光明的一边,狠狠的揍那落水狗。
至于是一战的模式还是二战的模式,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借这个机会,大汉可乘机用最小的代价击败匈奴人,打通丝绸之路。
这可比历史上汉武帝用一国之力,两世积蓄与匈奴人火拼划算太多了!
刘彻听完,眼睛中尽是欢喜的神色,动容的赞道:“卿此策妙也,只是为何要卖武器与那两方,还连匈奴人都卖?”
李云笑着答道:“殿下,铁器是很贵的,我大汉百万大军全部换装成铁兵器就更贵,但是假如有人愿意用比铁兵器还贵的价格来卖我大汉那些本来应该扔到仓库的武器,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卖呢?”
“哈哈!”刘彻几乎是搂着李云道:“卿果真是孤的张良!”
李云忙道:“殿下赞誉了!”又提醒道:“殿下,我大汉买卖武器,应该有个规矩,那就是绝不将最好的卖别人,大汉武器应是这样买卖最好,最好的武器咱自己用,次点的高价卖属国,最差的随便卖,但是我大汉永远只卖武器,不卖技术!”
刘彻疑惑道:“为什么?”
李云解释道:“技术是比武器更加昂贵的,是我大汉真正的瑰宝,殿下大概还不知道吧,在这世界上我大汉的生铁冶炼和锻造技术是最先进的,其他国家和民族许多还连青铜技术都没有掌握,所以我大汉才会如此富足!”
李云跪下来道:“殿下,臣希望殿下多多注意和注重提升我大汉的各种技术,因为只要我大汉始终是这世界上技术最先进的国度,那么大汉就将永远是这世界的霸主,说一不二的霸主!”
刘彻沉思一阵,说实话他对技术这些东西不是很感兴趣,他也对李云说的那些关注技术的话有多大共鸣,不过他也不能扫了李云的兴致,帝王拉拢人心的最好办法就是永远对臣子的话表示极大的热情。再说这李云事事不离朝国家,刘彻也就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道:“孤知道了!”
李云抬头瞧着刘彻那不自然的样子,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违心的话,但是只要他李云将技术的好处的实实在在的拿出来,摆在刘彻面前。那他想不重视技术都不行了!
卷四 风云
第三节 乌龟的道理、拉拢
刘彻转过身子,复又对李云道:“好了,孤就不打扰卿了,再打扰下去,南月姐姐就该怪孤不懂事拉!”
“。。。。。。。。”李云不知该说什么好,那南月公主与他只在睢阳见过一面,只觉得她与李云在现代的妹妹有些相似,却不想被天子和太后这太极拳一打,就有了婚约。
刘彻却是推搡了李云一下,亲密的道:“卿为何如此?孤那南月姐姐可是长的国色天香,人见人爱,而且出身高贵,上有太后宠溺,下有诸侯照拂,卿与她成亲有莫大的好处!”
李云摇摇头叹道:“殿下,臣在临邛已与一女子有了白首之约,如此岂不是对不起那女子?”
刘彻闻言,不怀好意的笑了笑,看着李云道:“卿这就不对了,想卿大好男儿,有个三妻四妾这应属正常!”
顿了顿刘彻又严肃的警告道:“此话卿与孤说,自是没有大碍,孤怜卿之才,也就不会责备卿,只是在南月公主和太后面前,卿万万不可提起,要说也得婚后再说,否则太后动起怒来,于卿那爱人无益啊!”
李云听了心里猛然醒悟,当然知道刘彻在说什么,大凡皇家最是忌讳这些,忙点点头叹着气道:“臣知道了!”
刘彻挥挥手道:“好了,卿自去吧,孤就先会寝宫了!”
李云告退一声,恭敬的走出去。走了没多远却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敢问前面是否就是李云李大人?”
李云忙回过头却见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正满面笑容的向他走来,那人身佩宝剑,腰缠着代表侯的标识,李云不敢怠慢,忙拱手道:“下官就是李云,不知侯爷是?”
那人随和的笑了笑,双手提了提朝服很有礼仪的道:“本侯窦婴,李大人就无须多礼拉!”
李云闻言却是如雷贯耳,来人正是大司农领大将军职魏其侯窦婴,大汉为数不多的即有才能又有胆识,即可文治天下又可领军作战的外戚,若非日后出现的卫青,霍去病锋芒实在太过,否则魏其侯在历史上留下的印记将会更加耀眼。
李云曾看过汉武大帝,对于他所处的这个时代,他感到最惋惜的人只有三个,一个是霍去病,英年早逝,而且死的不明不白,而且霍去病更是他心中长久以来的偶像。
另一人是李广,想飞将军李广一生为大汉鞠躬尽瘁,可到头来却连个侯也没捞到,他的子嗣杰出者如李陵却投降匈奴,李敢更是成为导致霍去病早逝的导火索。
再者就是眼前的窦婴了,虽然李云承认他对窦婴一无所知,但是当他在电视上看到窦婴被人陷害,最后自杀的时候,心就直直的疼,眼角还留下了泪水,虽然李云在这个时代亲身体验过电视的荒唐,但是至少写剧本的人也还是有一定历史素质的,不至于把东西改的乱七八糟,人对于英雄,特别是悲剧性的英雄总是有着莫名的好感。
李云压抑住心中的激动,浅浅的对这位他的顶头上司,行了个见礼,道:“下官不知大司农大人在此,失礼了!”
窦婴却是忙拉起李云,热情的道:“李大人多礼拉,大人用不了多久就可和本侯同为宗室中人!”
扶起李云,窦婴仔细的端详一阵,赞道:“果然是一表人才啊!南月公主确实找了个好夫君,即能干又英俊,啧啧!不错啊!”
李云被人这么夸赞而且夸赞他的人还是当朝最有权利的三公之首,脸上不免有些红了,谦虚道:“大人过奖拉,下官何德何能,竟可得公主青睐,又有大人提携,真是惭愧啊!”
窦婴眼中闪过精光,他已对这李云有了些好感,可是他现在一见李云谦虚的样子,就不免想起以前田汾的样子,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魏其侯虽然不是一个心胸狭隘的人,也不是没有容人之量的人,可是高处不胜寒,只有到了似他魏其侯这般高度,在天子之下,万人之上,才有体会到他的难处。
天子驾御群臣,唯平衡二字,同样他魏其侯辅佐天子,现在更被指定为托孤大臣,他魏其侯自然也要把握平衡。
现在的大汉,可以说是风雨欲来。
天子时间不多了,虽然自去年梁王过世,诸侯力量已经大大削弱,但是淮南王,衡山王无不是兵强国富的大诸侯。
而在长安的政治体系中,就等着天子一去,自己就可母仪天下的皇后王志和她的家族也不是省油的灯。
未来几年长安的政治形势很可能就在窦氏与王(田)氏之间的展开。
若是寻常人等,目光短浅之人,自然是趁着自己势力强大的时候全力打压对手,可魏其侯不是,他早就已看出天子的计算。
天子虽病入膏肓,但是他布的局正在一步步慢慢的起作用,王家成不了气候,这个天子早已看出,天子之所以全力在暗中支持皇后的家族,为的可不是什么宠溺,而是平衡。
窦家这些年圣宠太过拉,在长安执兵马大权的又是他魏其侯,天子可不会不做好万全的准备,所以王家就是天子用来制衡窦家的,有王家在窦家就绝不敢趁着太子尚还年轻的时候轻举妄动,等到太子长大,能够独立的处理朝政,那么无论是王家还是窦家当权统统都不再重要了,那时候已经成为大汉真正主人的太子,有能力将一切不规矩的家伙送进地狱!
所以窦婴才会任由田汾做大,表面上是新的外戚压倒了窦氏外戚,可是实际上这正是以退为进!
也只有这样才是上上之策,才是保全窦氏合族数百人利益与生命的良策,否则天子就会认为窦家想独揽大权,想自己当天子!
窦家的权利与荣耀来自天子,同样也只有天子才有能力摧毁,其他人统统办不到,哪怕他的权利再大,他的势力再嚣张,只要天子还爱护窦家,窦家就不会灭亡。所以窦家要做的只有一件事:让天子明白,窦家永远忠诚!哪怕是委屈,窦家也认了!
乌龟虽然不好看,也不好当,但是这世界上最长寿的却是乌龟!
虽然说窦婴已决定放任田氏做大,但是放任并不代表不制衡。所以窦婴已经私下联络了平阳侯曹寿这样一位权势人物,可惜平阳侯的身体还是那样,永远都半死不活的,他只能在平阳偶尔的给天子上两封指责田氏为所欲为的奏折,帮助不大。
这时候李云来了,这位大汉官场的新宠,凭借布衣之身硬是得到了天子,太后,太子的青睐,可以想见在未来,田氏与他之间的斗争会很精彩,哪怕他不想卷进来,窦婴都已决定暗中推一把,所以窦婴已经答应了乐浪郡郡守常明,在明年将他调回中原,安排一个好去处。
空下来的新郡守职位嘛,自然就得做个人情送与这李云,相信不管是天子还是太后对会对这项任命感到满意的!
窦婴脑海中百转千回,定了定神对李云道:“李大人,本侯今日在府上设宴,不知道李大人有无兴趣来与本侯饮上几杯?”
李云那里敢推辞,忙道:“大人有请,下官不敢不从,只是不知回否叨扰大人?”
窦婴浅笑道:“那里会!”又做了请的手势道:“李大人请!”
魏其侯的府邸灯火通明,宾朋满座,一队美丽的歌女在大厅的中央随着乐师的伴奏,跳起了时下最流行的窄袖舞。
窄袖舞顾名思义,就是一群正值风华正茂的年轻女子身着带有修长而窄的袖子的华丽衣着,以袖为舞,这样的舞蹈不仅好看,更可令富贵之人在欣赏舞蹈的同时注意到那些跳舞的歌女那丰满苗条的身材,动人至极的容颜,时是上流社会的贵族挑选小妾的好时候!
酒过三旬,魏其侯带着李云向他介绍起在座的宾客。
“李大人,这位是左光禄大夫,窦秉常大人!”
“幸会,幸会!”李云忙客套的冲那人行礼。
“李大人这位是。。。。。。。”魏其侯一连介绍了七八人后,李云就感觉到不对了,因为在座的宾客居然没有一个不姓窦!统统是窦氏外戚集团的显贵,李云心中不免揣测起来,魏其侯想干什么?李云无从得知,但是没吃过猪肉,李云还是见过猪跑的。
他心中自然也明白,魏其侯至少是在他炫耀窦氏集团的肌肉,单单是今天在座的显贵加起来,就足可令天子见了都不得不动容,窦家确实是家大业大。
魏其侯亲切的拉着李云坐到他面前,松动一下身子,眯着眼睛笑道:“李大人,不要多想,本侯带你来认识这些大人,是因为本侯喜欢你,若不是本侯没有女儿,说不准就会让天子赐婚了!”
“呵呵!”李云笑着打起了哈哈,这些显贵他一个也得罪不起,既然得罪不起,那就只有奉承了,中国官场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各中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那是暗流涌动,一般人根本就看不出其中的道道,更何况李云这从政尚不到一年的小白,小白生存手册第一条:不懂就太极,不管别人说什么,李云已打定主意做白痴。
旁边一人举起酒樽道:“李大人从西域归来,一路上受尽风雨,本官提议为大人平安归来,干了这樽!”
魏其侯也笑着举起来“干!”
李云那里敢不举,忙对那人道谢“下官多谢!”
魏其侯将酒饮尽,凑到李云耳边亲切的道:“李大人放心好了!你就先安心的回临邛,本官在长安会为你铺好前程的,谁叫你就快和我窦家成为一家人了?”
李云忙谢道:“如此多谢大人!”
窦婴又饮一樽,脸上泛起了红晕,笑着道:“本来本侯是打算在明年将大人升调颖川或者上党郡,但是奈何朝中有些人故意搅局,本侯也没办法,只好委屈大人明年到乐浪郡去历练了!”
说完他又迅速的拍拍李云的肩膀安慰道:“大人无须心急,乐浪虽然环境恶劣,但胜在人少,只要大人在那里好好治理,而本侯定会在朝中为大人周旋,不出三年,本侯就绝对可以将大人调入中枢,担任三公九卿!”
李云忙道:“三公九卿?下官何德何能可任此等高职,大人实在太抬举下官哩!”
魏其侯佯怒道:“李大人这话就见外了,本侯和大人什么关系?那将来大人娶了南月公主,那就和我窦家是一家了!”
李云尴尬的笑了笑。
魏其侯借着酒力又道:“说实话本侯与大人一见如故,本侯一直就将大人看成亲侄子。假如大人不嫌弃我这糟老头,那么大人可叫本侯一声叔父!”
魏其侯都这样说了,李云那里敢给脸不要脸,忙跪下来朝魏其侯拜了拜,甜甜的道:“叔父在上,请受小侄一拜!”
“哈哈!贤侄快快起来!”魏其侯满面红光的扶起李云。
周围的窦氏显贵也全都站起来向魏其侯恭喜道:“恭喜大人今日得佳侄!”
魏其侯重重的拍拍李云的肩膀,道:“好侄子,今后你的事情就是我窦家的事情!”
李云知道现在,至少现在他已经和窦家达成了盟约,虽然不知道要对付的人是谁,但是自他被魏其候拦住请回家来,他就已经落入了魏其侯的算计中,任他再如何挣扎也是逃脱不出,所以他才索性任之由之,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再说窦家的权利是很大,现在和窦家达上线,那么他以科技振兴大汉,用技术代替儒家地位的梦想就又快了一步。
但是李云当然也知道,儒家之所以那么得到帝王喜欢,最重要的原因是儒家适合他们的统治,所以李云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写出或者创立一个新的学派,这个学派即可有利于皇帝的统治,又有利于思想的开放,更有利于于科技的进步。
洗脑并不是儒家才会,至少在李云的认知中,就有一种更好的办法!
一念至此李云已决定尽快将现在的粗糙的黄纸改良成为白纸,至少先将雕版印刷术弄好,只有纸和印刷术才可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他将他的学说影响力迅速扩展到天下,影响每一个有志青年!
卷四 风云
第四节 迟来的成|人礼
入暮时分,李云带着酒意拜别窦婴径自回府去了。
看着李云的身影消失的门外,早就按捺不住的窦家权贵们一涌而上,团团围着窦家当家作主的窦婴询问起来。
“侯爷!您真的要给这李云表字?”发话的是窦秉常,去年他长子加冠礼,想找窦婴为他表字,结果却只得到一个冷冷的婉拒,要知道在大汉按照传统表字需在一个人加冠礼之时由他最亲近的长辈为他表字,这通常意味着一种承认,承认那人为家族的核心成员。
所以那时候窦秉常可说是拉下了老脸,纠缠了魏其侯老久,可是却依然没有成功,今日在这宴席上,魏其侯却只是听说了那李云还未有字,就兴冲冲的说要为他表字,还要禀报天子,这不就是在告诉大家,魏其侯打算全力扶持这李云吗?这自然就让窦秉常心里老大不舒服,很不平衡,若非是魏其侯当家作主这么多年,威望早已建立,否则当时窦秉常就翻脸了。
其余人更是关心这个问题,特别是一些嫡系成员,他们想不通魏其侯不过是拉拢一个小小的县令,顶天了将来也就是一个大夫,有必要这么搞吗?
窦婴推开众人的手,挥手示意大家安静,含着笑道:“这是太后的意思!”
太后!窦家的显贵们听到这位带给他们荣华富贵的强势名字,一下子就收声了,太后要做什么,他们那里有多嘴的余地!
窦婴扫了一眼安静待着的族人,继续道:“知道太后为什么明明知道本侯钻研《春秋》《孟子》这些儒学典籍,还将窦家家主之位给本侯?”
众人对望了几眼,道:“不是天子器重您吗?”更有人酸溜溜的小声道:“要是没有天子器重,这家主之位。。。。。。”
窦婴看着这帮不成器的家伙,叹了口气扬了扬手中的《春秋》竹简道:“不是这么简单的,本侯在三十岁前不曾读儒学,缘何三十岁后就读了儒学?”
窦婴站起身来怒道:“你们还真是。。。。。。难道就想不通这其中的道理吗?”
众人你望我,我望你,皆不知所以。唯有窦婴的亲侄子,他那早夭的大哥的独子窦士奇在一边含笑不语,窦士奇刚刚并未有参与宴席,大凡窦家对外的宴席他几乎从不参加,作为窦婴选定的继承人,他自然知道这是因为窦婴爱护他的缘故。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道理他自然明白的很。
窦婴见着自己的爱侄,朝他点点头,扔下众人一边走回自己的内宅,一边道:“士奇,你告诉诸位叔伯,这到底是为什么?”
窦士奇点头道:“是的,叔父!”又对他的这些个长辈笑道:“各位叔伯,小侄是这样想的,叔父学习儒学太后并不反对,相反很赞赏,很赞同。只是表面上吭几声给天子看而已,否则叔父怎会在这三公的位子上如此的惬意,难道太后就真的管不了天子吗?”
众人更加的不解了,太后不是最恨人学儒吗?怎么还会赞同窦婴学儒的?可是窦士奇说的却又隐隐的点到点子上了,他们似乎摸到了什么,再想去抓却又什么也没有。
窦秉常一甩手怒道:“这什么跟什么吗?我就想不明白了,贤侄,你快快解释下!”
窦士奇笑了笑道:“倘若天子见了太后和叔父关系融洽,天子就必定找不到理由来为叔父加官进爵,人言可畏啊!数十年前吕后之鉴犹不远也!”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瞧着窦婴身影的目光也越发的尊敬,此时他们才真正知道他们与窦婴之间的差矩也明白了窦婴为何如此的看重李云。
窦婴在门外听得窦士奇的回答,暗暗点点头,一个家族特别是大家族的领头人不是那么好当的!同时他也稍微感到些欣慰,至少在他之后窦家还有人可继续带领着这个庞大的利益家族继续前进。
。。。。。。。。。。。。。。。。。。。。。。。。。。。。。。。。。。。。。。。。。
天子吞下一颗药丸,在张明的搀扶下听完中官的秘密报告,嘴角露出满意的笑容,天子者,上天之子,天之骄子,受天之权,行大汉水德统御天下,自然是希望事事地在他的控制中,特别是在这个他即将离开世界的时候,他的心中更是有一种强烈的想要控制一切的感觉,毕竟太子还年轻,比他当年登基的时候还年轻。
当年天子登基之时,太后是大汉少有的贤良太后,端庄贤淑从不干涉政治,所以孝文皇帝可以很安心的去,可是轮到他的时候,他却很不放心。
天子刘启当然知道这是因为他母亲窦太后曾经在吕太后身边呆过,这个阴影始终在天子的心头,他不得不防。
不过现在他已可很安心的去了,因为他已为太子铺好了前进的道路,在庙堂之外他赐下了四道诏书,给予了身份不同的四人,这四道诏书分散的时候就是一道没有半点用处的诏书,根本就不足以产生任何杀伤力,可是一旦集合到一起那就是可直接竖起勤王大旗。号召天下诸侯,统帅四方兵马的天子遗诏,而且天子还故意令太后知晓,为的就是警告。
毕竟太后是天子的生母,而这种诏书最好还是不发挥作用的好!
在内廷中,天子扶持起田氏抗衡窦氏,这样一来窦家即使有野心也需要先扫平田家,这样就可为太子赢得宝贵的时间。
这些个布局,一环扣一环,太子无忧了!
现在中官又想他报告窦婴府上的情况,他自然很高兴,窦婴他果然没有看错。
“忠臣啊!”天子叹道:“窦婴是大大的忠臣,朕知他身为窦家家主,能做到这点已经很难得了,朕在求平衡,魏其侯也在求平衡,我们君臣还真是般配!”
张明扶着天子点头道:“魏其侯的确是忠臣,可是陛下,魏其侯家中的其他人就未必了!”
天子坐下来点头道:“对,所以朕才千方百计的削夺窦家的权利,让魏其侯暂时受些委屈,等太子长大,他就会知道朕给他留下了什么样的遗产!”
张明道:“陛下英明,可是奴婢怕就怕魏其侯对的起您,对的起大汉,最后却对不起自己!”
张明服侍了天子许多年,平时几乎不说什么,但是他一开口必然有他的道理,天子自然知道这点,忙问道:“此话何解?”
张明叹了口气道:“陛下想想,太子性格急噪,心比天高,而魏其侯虽然有些小毛病,但是他是最关心大汉民生的,因为魏其侯小时候吃过不少苦,深知民间生活的艰难,一旦有一日太子要与匈奴开战,魏其侯必然拖延时间,已作更多准备,如此一来魏其侯危也!”
天子听了,手指不停的在腿上弹起来,思虑良久天子才道:“朕已有定策,魏其侯对朕忠诚,朕不会对不住他的!”
张明自然知道天子想做什么,太子对天子极为孝顺,天子只需要赐魏其侯一道免死诏书就可在将来保住一命。
天子忽然又捂住腹部,汗水从脸颊流了下来,连衣服都有些湿了。
张明忙从怀中掏出几颗丹药塞到天子口中,天子吞下丹药舒服了些,靠在塌上道:“朕不行了,朕现在只希望看到太子加冠的那一天!”
张明眼中满是泪水,终于还是忍不住说道:“陛下,那李云医术还可,不如。。。。”
天子猛然打断张明的话怒道:“不要说了,朕和你说过多少次了!此事不可提起,上天要朕去见先皇,朕又如何阻拦的了!生死有命啊!”
张明背过头去,咽下泪水,他当然知道天子不是真的就相信‘生死有命’只是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身体,倘若在三年前有这李云,天子二话不说就会同意,可是现在天子已经病入膏肓!
“病入骨髓,司命之所属也,无奈何也!”张明反复的背着这句韩非子的名言,泪水流的满脸都是。天子生性仁慈,不忍连累无辜,要知道现在天子连御医都已不再召唤,只是靠药石度日,因为凡是天子看病,最后却没治好的人,自古以来都难逃一死,纵使那人命大,有人庇护,此事也将终身影响那人的前途,天子现在把李云看成太子的晁错,他又怎么会毁掉他的前途?
天子拍拍这忠仆的肩膀,道:“张明啊!朕想出去走走,你扶朕起来!”
“是,陛下!”张明扶起天子一步步的走向花园,记得四十年前他二人也这样认识的,当时张明也是这样扶着从树上跌落下来的天子一步步的走。
长安的夜空,星星一闪一闪的,仿佛都在为这个大汉贤德的天子哭泣,弯弯的月亮躲进乌云之中,也不肯见到这为大汉百姓操劳十几年的天子,步入他生命最后阶段的样子。
天子回头摸摸张明白发丛生的头发,道:“年轻啊!年轻真好,张明你老了,朕也老拉!”
张明忍着泪水道:“陛下!”
。。。。。。。。。。。。。。。。。。。。。。。。。。。。。。。。。。。。。。。。。。
阳光很明媚的天气,现在虽然是盛夏,但是今天的天气很不错,偶尔经常有凉风吹过,令人心情格外愉快。
李云早早的爬起来,看着窗户外的唧唧喳喳的叫着的喜鹊,心情别提有多高兴,当真是人的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连从未在早上见过喜鹊的他也有机会享受到这等待遇。
今日对李云来说,是他生命中极为重要的一日。
今天他刚拜的叔父魏其侯窦婴将为他补上加冠礼,并且赐一表字,姑且不说魏其侯想怎么着,单单是这个加冠礼和表字就可让李云兴奋了。
因为这意味着他彻底的融入了这个时代,这个风云尽显峥嵘的时代。
记得有人说过,一个人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唯一可生存下去的情况就是:融入那个地方的社会!
因此也就是说过了今日,李云就是堂堂正正的大汉人,再非是时空偷渡客。
爬起来在这临时提供给他的官邸中草草的吃完饭,便忙叫上下人收拾好马车,前往魏其侯府。
今日的长安格外热闹,比过节更加的热闹,许久不曾大摆宴席的魏其侯今日广撒请贴,邀请长安的显贵,大臣齐聚魏其侯府。
接到请贴的大臣和显贵看着魏其侯的帖子差点以为今天是什么黄道吉日,要知道魏其侯在当今的贵族圈子中一向做事低调,有君子的赞誉,平时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是密不外宣。
可是今日却是将请贴撒到几乎所有够身份的官员手中,这不免就让人大大的好奇,再看帖子的内容居然是为了给一个干侄子补上不曾有过的加冠礼。
于是显贵们大吃一惊,再看下去,却是这一年来在长安颇有些名气的李云,更有消息灵通之人相互谈论,只差未把这李云到大汉后做过的每一件事情捅出来。
于是显贵们一面嫉妒李云的好运气,一面携带着合家大小,抓住这难得的与魏其侯拉关系的机会就往魏其侯府上去,这些人个顶个的精明。
田汾挤在赌场中,他穿着一身便服,因此无人知道他田汾的身份,再加上他手中捏着的大块金子,因此赌场中谁不瞧着他双眼放光,无不希望从这肥羊身上榨出点什么来。
田汾喜欢赌博,这毋庸置疑,但是他很少下注,他自发达后就极少下注,因为田汾知道,要嘛不下,要下就要瞧准了,一口气压下,嬴钱他已不再在乎,他在乎的是输嬴瞬间的快感。
现在他已在这赌场逗留了半个时辰,却没下哪怕一个铜板,周围人只能流着口水看着他手手拿着的黄金,那种有十足成色的金子,足可令这些赌徒疯狂。
他们都热切的期盼田汾下注。就在一局要开始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人在田汾耳边轻轻道:“大人,时候到了,魏其侯的那边就开开始了!”
田汾嘴角露出纳人寻味的笑容,他那并不英俊的脸此时竟让人觉得有些阴冷的感觉,他动了动身子,将手中的黄金扔到赌局上道:“我赌单!”
其余人见了纷纷将赌注压到双上面,这是一种很流行的赌博,庄家将一百根竹签放在一个筒里,在开始时由庄家摇,任由其中的竹签摇晃,在规定时间内以竹筒中掉出的竹签为凭借,赌单双。一般来说这种赌博方式在现在的赌博技术条件下,很难作弊,庄家也一般不会作弊,但是今天这位看上去很普通的男子,一压就是近五两金子,庄家想不作弊都不行,因为他输不起,所以早知道这样的赌徒无不是将赌注压到了田汾的对面,想稳嬴一把。
那庄家看了看田汾的笑容,只觉得背后发冷,定了定神,忙按规矩用一块黑布盖住竹筒,自己暗暗定神摇了起来。
规定时间是半刻钟,所以他必须用他贤淑的技巧控制住竹筒的速度,在心中企求老天。
这庄家很显然是个新手,可能还不会作弊或者说太紧张不敢作弊,只是控制着速度,却瞧的另一边的老板直叹气,心想等一会就开了这人。
时间到,庄家掀开黑布,落在地上的竹签不多不少,正好是七根。
田汾笑了,伸出手道:“我嬴了,拿钱来!”
那庄家眼巴巴的望向老板,老板却是怒火中烧,又瞧田汾身边只带了一人,恶从胆边生,叫上几个打手就上来喂住田汾道:“你作弊!居然敢在大爷这作弊,不想活了?”
那庄家抹抹脸上的汗有些结巴的道:“老板,他没作弊!”
老板横了庄家一眼,田汾却笑着道:“年轻人,你很像我,很聪明,可惜这世界只要有一个我就够了,不需要第二个了!”说完才怀中掏出一块令牌砸在那老板面前“看清楚了,你拦的是谁?”
那老板看着那令牌上的虎印和田字小纂,双脚就不停的颤抖,扑通跪到地上,死命的嗑起头来“大人,小人真不知是您啊!您就饶了小的吧!”
田汾理也未理这些人,在外面迅速赶到的一队武士簇拥下离开,末了还抛下一句话对小人道:“你在这给我把该收的钱收了,然后想怎么办,随便你!”
田汾坐到马车上,抽了一口气道:“真扫兴,本大人想好好赌一场都找不到好地方,这些赌场的人要嘛作弊,要嘛就是看出老子的身份,故意放水拍马,哼,这些事情本大人在二十年前就干过!马屁不是这么好拍的!”马车向前动了起来,田汾在心中道:“魏其侯啊!这世界也许就你可做我田汾的对手了,那么就让我看看大汉到底是我田家掌权还是你窦家长青?”
。。。。。。。。。。。。。。。。。。。。。。
李云跪在地上,激动的看着正给在头上加上冠帽的魏其侯,这一刻他才知道古人这种礼仪的重要性。
可惜在现代早被人破四旧破掉了。
魏其侯将最后一个程序完成,将手摸在李云头上道:“吾以汝之长辈之名,赐汝字之为‘子全’”
子全,李子全,李云这一刻越发的激动起来在地上恭敬的磕了几个头,真情的道:“谢谢叔父!”
在宾客席上看到这一幕的田汾摇摇头叹道:“以后有的精彩的看了!”
窦婴扶起李云道:“子全,今后大汉的未来就在你们这些年轻人手中拉!”
卷四 风云
第五节 温柔
李云躺在榻上,很累很累,脸上泛着因酒喝多了而引起的红晕,中原的酒度数一向不高,可它到底还是酒,连啤酒喝多了也会醉人,更何况是真正的酒?
迷糊中渐渐的李云就进入了梦乡,明天他就要离开长安回到临邛,没由来的他一些恐惧,他不敢回临邛去见卓文君,虽然在大汉男人多娶几个老婆,这并没什么好惊讶的。
可是李云到底是现代人,一夫一妻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男女平等的思想早就扎根在他脑中。
一夜无事,第二日李云睡到日上半空才爬起来,刚梳洗完毕就有下人来报有客人来访,看着小人那吞吞吐吐的样子,李云就已猜到来人身份很高,也顾不上吃饭了,直直的走到客厅中去。
进得客厅只见一身便服的太子刘彻陪伴着一个年轻的公子哥正在等他。
那年轻人看上去不过十六七,生的比刘彻还白净许多,身子骨更是似一个文弱的书生,看样子是属于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公子。
奇就奇在这里,以刘彻之尊,居然还陪着这样一个公子哥,这着实让人难以想象,李云疑惑的多瞧了几眼,总觉得这公子有些面熟,一时却也想不起来。
刘彻见到李云忙一面示意他无须多礼,免得暴露了他的身份,一面笑着道:“在下刘彘,这位是在下的哥哥,恩。。。刘敏,对刘敏!”
“哦。。。。是刘彘公子啊!”李云一边配合着道,一边又将所有的下人赶出去,吩咐他们没有命令任何人不得进来。
刘彻一待下人尽退,就一脸严肃的凑近李云耳边道:“李卿,你昨日加冠礼,孤正有些事情要办,没有看到,真是可惜,今日孤的这位哥哥硬要孤带他来看看卿。。。。”刘彻一边说着,一边使劲的使着眼色,似乎在提醒李云该注意点什么。
李云瞧了瞧刘彻,又瞧了瞧那有些尴尬的站在一边的年轻公子,恍然大悟。来人正是梁孝王的遗女,敕为南月公主的刘玟,他李云下半辈子的伴,脸上不免就有些羞涩。
刘彻见李云明白了,嘿嘿的笑了声道:“好拉,孤就不打扰你们了,阿娇还在等孤去陪他玩哩!”做势就要走。
李云忙拉住刘彻道:“殿下,臣还有事情要向殿下禀报!”
刘彻坏笑道:“卿有事情就快说,一会阿娇发起火来,孤就有麻烦拉!”很显然年轻的刘彻现在和阿娇的关系还不错,很有些符合金屋藏娇的味道,可惜日后难免有些摩擦,李云回想起陈阿娇和他母亲倌陶长公主的叼蛮,皱了皱眉头,不过这皇家的家事作为外臣是绝不可Сhā手的。
李云想了想凑到刘彻耳边道:“殿下,是这样的,臣在临邛未经禀报就私自开设了一个弩机等武器的研究作坊。。。。”
刘彻挥手道:“卿不必说哩!此事孤早知,父皇亦知之,临邛那里父皇说了,随卿怎么办,只要不危害大汉,危害社稷,不扰乱百姓的生活,那么卿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孤和父皇是全力支持的!”
李云忙谢道:“臣多谢殿下和陛下的信任,臣万死难以报答殿下的知遇之恩!”
“恩,孤知道拉,卿的忠诚孤早知,好了,孤真的要走了,再不去阿娇那里,孤今天就真有麻烦拉!”刘彻撒手就往外跑,看来现在阿娇还是把这刘彻吃的死死的。
刘彻走了,留下男扮女装的南月公主和心脏扑扑乱跳的李云,李云现在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在他看来,男女的感情应该是要靠自己,所谓心动,所谓爱情,那都得靠自己来接触,可是奈何天子就是天,天子的旨意不是他李云可以抗衡的,所以这桩婚事属于典型的包办婚姻。
过了好一会,南月公主终于大着胆子问道:“听说昨天君加了冠礼?”
“恩!”李云点点头道:“臣今年已二十有二,而且臣出身布衣,可得魏其侯垂青,臣真是幸运!”狠了狠心,李云又道:“公主千金之躯,下许臣这布衣小官,委屈殿下了!”
南月公主听着李云的话,心中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她感觉她这未来的郎君好象不是真的很喜欢她,年轻的女子总爱幻想自己未来的郎君是如何的英俊,如何的疼爱她,作为皇族中人,南月公主刘玟自然也不例外,她虽然生性安静,温柔,可是那个少女不怀春。
今日她来这的目的就是想在婚前再看看这她未来的郎君,可是却听到李云这样有些推脱的话,一双凤眼难免泛起了泪珠儿,小脸上更是楚楚可怜。
李云见了,不知该如何是好。南月公主刘玟虽然不是卓文君那样的绝色,可是每一个女人都有她最动人之处,南月公主就是属于那一种令男人见了格外会生出怜惜感觉的女子。
再加之她的样子又有几分与李云在现代的妹妹相似,李云记得他最疼的就是他的妹妹,每次见了妹妹不高兴,他总会千方百计的哄她,逗她。
现在他再也照顾不到妹妹了,可老天却在这隔了二千多年时光的这世界,将一个与他妹妹长得十分相似的女子送到他面前,而且这女子还将陪他度过下半辈子。
李云叹了口气,心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他走到南月公主身边,将这柔弱的女子拥入怀中,在她耳边轻轻道:“好了,别哭,女孩子哭了就不漂亮了!”一手在她长长的秀发上轻轻的抚摩着,就像他在现代安慰亲妹妹一样,温柔,体贴。
南月公主靠在李云宽敞的胸膛上,只觉得阵阵温暖从这男子的身上传来,她可清楚的感觉到这男子对她的温柔,体贴和爱护,心中泛起一阵甜蜜。“做女人的一生唯一的要求就是找到一个会疼她的郎君”这话是皇奶奶和她说的,此时刘玟觉得她已找到了一个会疼她的郎君。
卷四 风云
第六节 回到临邛
太阳高高的挂在正空,李云挥手辞别窦婴派来送行的几名窦氏家族的成员,踏上了回临邛的道路。
从关内回蜀郡无疑是一段漫长而又艰苦的道路。
李白就曾说过‘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虽然托秦始皇的福,从关内到蜀郡的道路被修整的十分平坦,法家严谨的作风使得这条连接着大汉中枢与聚宝盆的道路至今依然平坦,开阔。
而几乎完全继承了秦帝国官僚体制和运转的大汉也极为重视这些秦始皇动用无数民夫修缮的道路,年年有着整修。
因此道路可说还算通畅,只是颠簸自然是免不了的。
沿大道顺着渭水到武郡,然后再进入四川平原,再到广汉,一共用了七八天时间,临邛也眺首在望了。
许久没有回临邛,李云看着这座熟悉的城市都有些陌生了。
在马车中李云可看到,临邛的河道由于在去年被清理了一次,因此水波荡漾,善良的农民正忙着给田间拔草。
看到农民手中的铁农具和牵着的耕牛,李云暗暗点头,赞许着杨谋的处理能力,确实是十分出色,在他走后,临邛失去有足够威望和制衡能力的人之后,依然有条不紊的处理着一切事务,只是不知他身体现在如何了?
至于司马相如,他现在应该是正和张家的女儿卿卿我我,以他蜀郡第一才子的风头可以想见这司马相如现在应该是正在群花丛中,不亦乐乎。
几具水车将河中的水吸到水渠中,清清的河水顺着渠道蜿蜒流向四面八方的田地,临邛的城墙也已经在望了。
几名农民见到李云的马车和随行的护卫骑兵,脑中就迅速猜到了来人,纷纷涌了上来,围着李云的马车跪在地上,纷纷要求要见李云,要向他道谢。
农民永远是这世界最质朴和最纯真的人,他们只要当官的可以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他们就会拥戴那位官员,即使那位官员离开,几十几百年后,这片土地上的人依然会制出歌谣称赞这位官员的行径。
李云虽然不是农民,也并未当过农民,可是看着这些朴素的人,他也十分感动。
至少他已经为这些农民在他可能做到的地方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铁农具,耕牛,犁,水渠,河道这些都足可保障这些农民可依靠自己的土地富足的生活下去。
临邛的土地兼并虽然厉害,可是现代的许多国家社会矛盾不是一样深刻?
李云相信只要有得当的措施和政策,矛盾是可以缓解的,甚至逐渐将危害缩小到最小,农民与地主并不是天生的死敌,就像现代的企业与工人一般。
企业剥削工人,这无庸置疑,做老板的不赚钱,那才不可思议。可是为什么现代的工人明知道老板赚的钱是他们的几十甚至上百倍,却没有一个反抗的?
原因就在于资本阶级和工人阶级妥协了,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一个即可让老板赚钱,而不会令社会动荡的协议。
在李云看来中国每二百年一次的社会动荡就来源于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但是这个矛盾并非像有些书中说的那样不可调和,而是可以控制的。
就像他李云在临邛做的一样,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完全可以妥协,在官员的监督下达成一种类似的协议或者约定,将租子控制在农民可以承担的范围内。并且还可适当的引导农民和地主流向手工制造业,毕竟对于地主而言,收租子是赚钱,可是做买卖不也一样是赚?更何况自古商人的利润就远超租税。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司马光说了这句千古名言,可是限于他的局限性,他却没有看破这句话。
李云知道,他这样做是会动摇皇帝的统治基础,而大汉现在最需要的却又恰恰是封建统治,而他也知道任何一种制度的消亡都需要几个世纪的过程,只能慢慢来。
所以他不会奢望马上就大搞工业,也不会马上就要将工商业放到和农业相同重要的位置。
所以在与那些热情而朴素的农民拜别后,他一直在思考,在思考大汉未来该采取什么政策。
首先这个政策必须重农,并且有利于天子的统治,并且带动起一批新的特权阶级,只有在尝过政策带来的利益的人才会真心的拥护一个政策,否则就是竹篮打水。
李云知道历史上儒家之所以长青,压根就不是因为它提倡的仁义,而是它能给学习它的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它有着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个集团的力量甚至连灭亡中原王朝的异族强大军事力量也无法摧毁,只能选择融合。
可是儒家却并不适合大汉,从历史的残卷中李云看到过太多的耻辱以及无奈。
儒家虽然在现在依然是适合统治的,可是他就是一只猛虎,一旦放出来,它就会慢慢的变异,这是儒的本质所决定。
君子不言利!忠孝仁义信!即使连唐太宗那样的人杰也被儒家的条条所束缚,李云读历史知道,当时唐帝国击败突厥,俘虏了大量的降兵,可是李世民一时心软,尽放之,结果几年后,突厥又再次成为了帝国的心腹大患!
宋代够发达了吧,可说人才辈出,王安石,司马光,苏家父子,欧阳修,可是最后还不是覆灭,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些人无不被儒家的思想束缚住了,放不开手脚。
当然这些儒都是经过某董篡改后的儒家思想,可是李云对于大汉现在的儒并不了解,不了解就没有发言权,所以他决定找杨谋好好问问,现在的儒学到底是怎么一个情况,问清楚之后再做打算。
临邛才城墙已在眼前,李云与护送他的骑兵辞别,自己整理一下衣服,走向那正列队迎接着他的乡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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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与这些乡绅招呼完,又各自答应了去他家的作坊看看之类的应和话,便带着杨谋回了县衙。
几月不见,杨谋精神了许多,身体也结实了不少,走路的时候步伐也稳多了。
司马相如则依然是那副风流佳公子的样子,李云见了也只能摇头,拉着杨谋进了李云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将司马相如赶出去,这一切都只在瞬间完成。
杨谋见李云的反常情况,自己端坐到一旁问道:“老师,您这是?”
李云跪坐下来道:“没什么,有个事情想问问你!”
杨谋道:“老师我也正要向您汇报这几月的情况!”
李云道:“这不急,杨谋,我先问问你,你自小读百家书长大,对儒学有何看法?”
杨谋见问到学说问题,严肃起来道:“老师,学生自小在家父教导下,读法,道,儒各家之书,也算有些小得,学生以为法家重权,儒家重利,黄老重清净,此三家之不同,但是百家学说最终殊途同归,还是要用到治世上面才行!”
李云却是惊讶的张着大口问道:“儒家重利?儒家不是最是看不起重利之人吗?”
杨谋摇摇头道:“老师所说的儒家指的是公羊那一派系的清道夫吧!”
李云摇头道:“我不知道什么公羊派。。。。”
杨谋笑道:“没读过儒家学说,没看过儒家典籍的人,是不知道这其中的道理,秦始皇焚书,将儒学典籍几乎全部焚毁,世上所留者极少,所以我大汉龙兴后,各派儒者便依据先人口口之传,各自修纂着自家经典,但是老师应知道即使是同样一句话,语气不同,理解的意思也就不同,再加上有些有心人故意写错,或者篡改,于是在当今之世合有公羊派,端木派还有其他一些小派,公羊派主张着君子之道和忠孝仁义信,学生对这些不是很感兴趣,所以没有过多的接触,相比之下,端木派虽然学者很少,但他们无一不是当世真正的儒者,他们铬守着孔孟之道真正的精髓,所以当今之时出仕为官的也大抵是这一派系的学者,譬如颖川大儒黄道明,便是其中佼佼者!”杨谋停了停又继续道:“端木派思想核心就在于重利,他们始终认为三人行,必有我师,因此他们也经常和法家的学者进行沟通,询问权势之用,只要有利益的东西他们就会学习,但是这一派名声不好,因为虽然这派中有不少的杰出之人,但也经常出现一些道德败坏之人,学生常想这世界大概没有一种学说是理想的完美学说!”
李云听了却是双眼放光,道德败坏?道德高尚对于内部来说是一个好人,但是若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对外族也同样高尚的话,那对于大汉来说就是灾难,同样道德败坏对于大汉来说是坏人,但若有人将他好的一面展现在他的人民面前,将他狞狰的一面展现在外族面前,就像17,18世纪的殖民者那样,那么就是民族的福气。
李云抓住杨谋的手,道:“谁说这世界没有理想的学说,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建立一个理想的学说,一个符合现实的学说?”
杨谋听了,心中自然激动,建立一个学说,这过程必定艰辛,可是纵观历史上那些黄老,法,儒等派的创建者哪一个不是留在历史的上面,许多与他们当世的诸侯的名字却早被人忘却。
忙重重的点点头。
李云却是暗自叹了一口气,要想建立一个真正完美的学说,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承认这个学说的不完美,再交给后人不断的完善,否则这个学说便是一个不完美的学说。
卷四 风云
第七节 商议(上)
太阳顺着屋檐照了进来,临邛兵器研究监的几名老师傅升起了冶炼炉中的火,一天的工作又开始了。
他们带着几名年轻的工人生好火,加好碳后,便吩咐这些年轻人一声,自己跑到屋里面去打铁去了。
这几名年轻的工人是刚刚招来学习的,习性没有老人那么稳重,见了这些老师傅都进屋子里了,便聚到一起聊起天来。
聊着聊着,一个人忽然问道:“哎,你们说这些铁矿石放到这个炉子里就可以烧出铁来,那么那些石头要是放进去,能烧出什么来?”
年轻人总是好奇的,这人这么一说,不懂冶炼的年轻小伙子们,心思就开始动起来,纷纷将目光望向那人指的一堆石头。
那是一堆很常见的白色石头,在这临邛周围的山上,有的是。寻常人家通常用这种石头砌屋子。
其中一人想了想,摇头道:“不能烧出什么来,这些石头很常见嘛!张二,你想太多了。”
张二就是刚才问话的那人,穷人家的孩子取名一般都是很随便的,张二自小家境不好,他父母自然也请不起有学问的人来取名,就只好按排行叫张二了。
张二摇摇头道:“怎么不可能,同样都是石头,我张二就不相信了,偏烧给你看!”
那人笑了笑,激道:“张二,你就烧嘛,要是真烧出什么来,我就服你,不过你可别什么也烧不出来,还把炉子也烧坏了,到时候县令大人可要你赔的!”
张二是性子急的人,本来这事他是说着玩的,不过被人这么一激,一股牛脾气上来,跑到那堆石头面前捧起几块就往炉子里扔,一边扔一边道:“你看好了!要是烧出什么来,你得输点什么给我!”
那人见张二真的往炉子里扔,立刻就慌了神,怒喝道:“张二,你疯了!”
张二被这一喝,也冷静了下来,觉得自己刚刚真的疯了,要知道这份工作可不容易找,一个月就有三石粮食和一匹布的酬劳,在这临邛可是一份工钱很高的工作了,要是刚刚他做错了,很可能就把工作给丢了,这可是很划不来的事情。
忙哀求道:“各位大哥,求你们别去和管事的说,刚刚可能什么事也没有的,真的,求你们了!”
那人却摇头向里面走去,一边走一边道:“张二,不是我们绝情,而是假如我们现在不报告,等出了事,大家就都完了!”
。。。。。。。。。。。。。。。。。。。。。。。。。。。。。。。。。。。。。。。。。。。。
临邛的县衙里,今天宾客满座,来自各乡的乡绅和商人,团聚在一起,一边品着美酒,一边等待着会议的开始。
今天这个会议是李云要求召开的,为的就是集合临邛地面上所有的声音,一起制定一个比较好的策略,并为未来打算。因为李云知道他最多在明年冬天就会卸任临邛县令一职,未来的临邛将不再在他的掌控下,虽然他已决定举荐杨谋为临邛新县令,但是他还是觉得有必要在离开前把临邛的发展规划下来,他不希望出现人走茶凉的事情。
对于临邛这帮子商人,他很了解,有钱不赚是王八蛋,他们现在虽然在李云的高压和利益的刺激下勉强将田租下调,可是他若一走,就难保这些家伙又和新县令打太极。
张正范和卓王孙对视一眼,这几也他二都忙着赚钱,顾不了争斗,可这并不就意味着和好了,商人间只要有利益冲突就会有争斗,卓张两家就是这临邛的两大势力,即使没有以前的恩怨,那也迟早是会火并的。
张正范故意装作没看见卓王孙,将眼睛瞟向一边,他现在心情很不错,对这个县令李云的政策也很满意。
当然假如这个李云不喜欢卓家的女儿,再多偏袒他一些的话,他就更满意了。
作为商人张正范自然是想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本来李云叫他减免租税,还用他捐出来的钱买了不少农具和耕牛租借给那些穷人,他很不理解。当时他就在嘀咕这个新县令是不是想断他们这些人的财路。
不过现在他已准备在明年再减免些租子,不用李云招呼,他自己就会多建水车,多卖耕牛,因为他已经尝到这些东西带来的好处了。
由于新的农业工具和大量耕牛的投入使用,农民耕作的效率大大的提高了,以前需要四个人好几天才干的完的活,现在只需要二个人一天就可以完成。
如此一来就空余下了许多的闲置劳动力,而这些闲置下来的人又纷纷进了他张家的作坊作工,而且由于不再需要妇女也参与田地的农活,所以今年丝绸的产量大大增加,价格却较去年下降不少,他张家仅这一项就获得了比去年同期利润的一半还多,更别说那些到他家盐池工作的人增多,直接导致的今年盐产量大大增加,他估计到年底他张家的财富就又会增加至少一半。
商人永远都是这样,能带给他好处的好事,他永远都不介意多做,既然现在只需要付出一点点的租子和微不足道的钱财来购买农具,租给佃农,而到明年却可成倍的获得利润,这样既可赚大钱,又能有赢得赞誉的事情谁不做?
现在张正范走到街上,都有老农向他行礼,这要换在以前,那些农民可是恨不得吃了他张某人的肉。
其余的人也大都是这样的想法,他们都期待着今天这个李大人又给他们出什么好注意。毕竟李大人可是刚从西域回来,见了不少的东西,或许今天就又会有什么好点子了!
特别是几名在去年探矿的时候赚了四五倍利润的铁器商人,和那几名只是找到矿藏就狠狠的发了一笔,因此暴富的家伙。都把脖子伸的老长,等待着李云的到来。
卷四 风云
第八节 商议(下)
李云带着杨谋,司马相如走进客厅中,正各自打着自家算盘的商人乡绅,见了他三人,忙热情的站起来,打着招呼。
“李大人,李大人,您辛苦了,鄙人听说那塞外风大沙大,您在那着实受苦拉!“张正范由于位置好,所以在第一时间就迎上李云,亲热的问候道。
李云握住张正范的手,道:“不辛苦,本官身为大汉天子的臣子,为天子效劳是本官的福气!”
卓王孙凭借着自己肥胖的身躯硬是挤过人群,走到李云面前道:“就是,就是,旁人想为天子效劳,天子都还不答应哩!大人这次在塞外受了苦,想必天子也会有重赏的!”卓王孙顿了顿又凑到李云耳边道:“小女文君托鄙人带话,说是炖了些东西给大人补身体,大人今晚有空的话,就来寒舍看看,您也知道,我那女儿性子倔强。。。。”
李云点点头,也是,回来了是该去看看她,也不知那一别之后,她是否瘦了?
李云和众人寒暄完,便各自坐下来,唤来下人上好酒菜,李云举起酒樽道:“各位,来,让我们为临邛今年的丰收干杯!”
众人纷纷举起酒杯嚷着道:“干杯!”
李云带头将樽中美酒尽饮,放下酒樽,看了看都望着他,在等待着他说话的众商人,道:“诸位,其实今日本官请大家来,是有事情商量的!”
张正范和卓王孙带着众人齐道:“大人有什么事情就说吧,只要我们这帮子乡绅能办到的,大人就尽管吩咐!”
李云笑道:“此事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就不知诸位是怎么想的?”
卓王孙道:“大人不妨说来听听!”
李云郑重的道:“卓老板,想必您也知道,自古富不过三代。可是本官去想啊,为什么富不过三代呢?”
众人忙将耳朵的毛孔张的大大的,以仔细来听。
李云接着道:“本官在西域这段时间一直在思考这问题,终于本官想清楚了,究其原因不过以下几点,其一:子孙不孝,即使今日诸位攒下了这偌大的家业,可是子孙若是懒惰之人,兼又好酒好赌好色,纵使您留下再大的家业,也是保不住有一天会被挥霍一空的!”
“其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时候一场火灾,一场天灾,或者人祸就可摧毁诸位一世的辛苦,其三生意亏本,一时判断失误,就可导致诸位全部的心血付诸东流,这三点确实是最最主要的原因啊!”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李云说的当然全是事实,临邛这块土地崛起过太多的家族,也飞快的陨落过太多的富豪,究其原因不正好似李云所说的那三点?
卓王孙问道:“那大人可有预防此三条的计策?”
李云点点头,张正范急道:“计将安出?”
李云浅浅的笑了笑道:“对于第一条,子孙不孝,本官想唯有从源头防止,因此本官决定设一官学,广招各位家中八岁以上,十六岁以下的子孙,尽量授他们道德之教,学百家之书,品青史之事,如此一来诸位就可高枕无忧!”
李云说完,暗暗的看了看在座各人的脸色,他其实可不止是想招收商人的子弟,有可能他还想招收大量贫穷人家的孩子,这样他假如一创出新的学说,就立刻拥有了大量的学子和传播者,再加上这些人学成之后,自然只会拥护他的思想,这样只消十几年就可改变现在的学术局面。
可是谁都知道,教育是一项远比战争开支更大的款子,李云又没有大笔的启动资金,所以没办法,只好把主意打到这些冤大头身上,狠狠的刮上一笔学费,作为未来的启动资金。
再者无论李云是想自立门户,重新立一学派,还是集合百家思想,以内儒外法,道墨为辅,靠他一个人,单枪匹马,或者说只依靠平民那是万万不行的。
要知道现在的大汉还是世家大族的天下,所谓得道多助,所谓得道第一个要争取的就是这些手中有钱或者有权的人。
无疑临邛的商人是他的第一个目标,接着就轮到了长安的王侯和天下的诸侯,只要得到了这些人的支持,那么李云的计划就成功了。
众商人听了李云的话纷纷交头接耳的讨论,张正范却只是略一思考就问道:“不知这个官学是谁来作主教授哩?”
李云道:“当然是本官当主教,再从本县或者其他地方择优聘请名家为师,全力教导了,不过这学费是有些贵!”
张正范听了高兴的道:“好!有大人这话,鄙人家中的两个不成器的儿子和四个侄子就交托给大人教导了,至于学费,大人您难道不知道鄙人现在穷的就只剩下钱了吗?”
“呵呵!”李云笑道:“张先生果然是重视教育啊!”
张正范嘿嘿的一笑道:“自然,有大人教导,鄙人还怕他们不成才吗?哈哈!”
此时众人立刻明白了,对啊,这不正是将自家和这很可能飞黄腾达的李云李大人绑在一起的好时机吗?先前他们还在琢磨着该怎么才可和这李大人拉上关系,现在可好了,人家主动的收自家弟子,机会难得啊!
众人立刻就将家中的子弟一古脑的全部交出来,甚至有几位家中早过十六的孩子也给硬说成刚刚十六,至于学费,他们在乎那么点小钱吗?
待商议完官学,李云又道:“至于这个天灾人祸?本官也无什么办法,只想到了一个不算好的主意,只是依然是需要诸位的大力支持啊!”
卓王孙这下可不敢再落在张正范的后面,忙道:“大人,有话就说,反正我等自然都知大人是和我等商人一条心的,不会有害人的道理!”
“就是,就是。大家都是这么说的!”众人也附和着道。
李云装作很难为情的样子道:“这个,本官是想,借诸位的财力成立一个保险会。”
“保险会?”张正范不理解的问道:“什么意思?还请大人赐教。”
李云道:“保险者,保诸位风险也!。。。。。。。。。”
李云又鼓动着三寸不烂之舌向他们解释这个保险会的意义,总之,意思就和现代的保险公司有些相同,除了暂时不经营担保寿命以及一些难以控制的项目外,其余统统有涉及,譬如财产保险等。
当然这个担保费也不是一点半点,比如一些高风险的东西,比如易燃的作坊等,那可是要拿出相当于作坊总价值的一成半来作为担保金,而且还不赔偿故意纵火引起的损失。
尽管李云已经把话说的很详细了,但奈何这来自现代的保险理念还是难以被人理解,直说了三个多时辰,才将此事敲定,不过却已经大变样了。
这个保险会将由卓张两家挑头,其余散户入股,每年各家按各自财产的多寡和比例交纳一定保险金,一旦出了事故,由临邛官府确认属实后,保险会将按在册的损失,和事先约定的比例赔偿,赔偿比例更是按交纳的保险金多少分为好几等。
然后每年年底再召集所有的股东参加一次分红,按当年的利润额和各自的股份多少分红。
不过这样也好,李云想,毕竟这个世界还是在公元前,事情不可能做的很好,他们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错了!
讨论完这些事情,太阳就开始下山了,李云也就与这些得到满足的商人告别,正准备去卓家见卓文君时,武器研究监来人找他,叫他去一趟,看样子是出了大事。
李云忙带上杨谋火速赶去,应该不是坏事吧!李云想。
卷四 风云
第九节 石灰石
李云匆匆赶到兵器监,远远的他就见到了兵器监的冶炼场聚集了几乎所有的工人和师傅,大家脸上都是喜孜孜的,李云见就知道准是好事,难道是秦弩有了结果?李云满怀希望的想着。
走进冶炼场,众人见了他来了,忙恭敬的齐齐行了个礼。
李云挥手道:“免了,诸位师傅到底是什么事情?”
负责管理兵器监的人是李云高薪从卓家作坊聘请回来的一名叫铁锤的师傅,铁锤在这临邛地面上是一名很有名的铁匠,他替卓家打了十几年铁,技术精湛,卓王孙若非是看在李云的面子上是绝不会放人的。
铁锤走到李云面前道:“大人,今日早晨咱这作坊有一名新来的长工,他是新来的,所以不懂事,将几块石头扔进了一口炉子。”
李云惊讶的问道:“几块石头?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的吗!”
铁锤点点头道:“是的,寻常的石头扔进炉子里顶多是冶炼出来的铁多些杂质而已,这并无大碍,可是大人,也不知今日他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总之在下开炉的时候,发现那口炉子冶炼出来的生铁非但没有增加杂质反是质量好了许多!”
“本来小的还以为只不过是这炉所用的矿石质量好了些,但小的还是绝对做个实验,于是又冶炼一炉,并且在这炉中增加了许多那种石头,却不想生铁的杂质真的少了许多!”铁锤兴奋的道:“大人,小的敢担保以后若是用这种石头混合铁矿冶炼,我等就不再需要将冶炼出来的铁再去一次杂质!”
溶剂!李云猛的就知道那石头是什么东西,虽然李云不懂冶炼,是一个纯粹的门外汉,但是他也知道在现代冶炼术中,有一种关键的东西加了进来,那便是溶剂,溶剂可在冶炼过程中去掉大部分杂质,想到这里李云就忙欢喜的问道:“是什么石头?快带本官瞧瞧!”
铁锤指了指堆放在角落的一堆石头道:“大人就是这种寻常人家用来砌房子的石头!”
李云顺着铁锤的指点,看过去,不是石灰石又是什么,李云见到这石灰石,脑袋中一下子就冒出了这东西的无数用途。
李云虽然不懂工业,但他也知道像水泥,玻璃,显微镜,望远镜在制作都需要这石灰石,却不想连冶炼都要用到这东西,石灰石还真是个好东西!李云暗暗想道。
“大人!这些石头您知道有什么用?”铁锤问道。
李云兴奋的点点头道:“这些石头叫石灰石,用处太大了!总之今后咱临邛人都要发财了!”
他以前在网络上看大大们的YY文,多少也知道一些,石灰石和粘土高温煅烧就可以烧出水泥,而水泥是当之无愧的铸城利器,想那秦始皇修万里长城修垮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可是若秦人有水泥,那么秦帝国必然不会被大量的工程所拖垮,李云想别的不说,单是这水泥一项,他就得先垄断了,水泥可以大规模的生产,而且不需要太多成本,在大汉各地最不缺的就是粘土和石灰石。李云想烧出水泥后,他就用水泥好好的将渔阳等地的城池加固一翻,而游牧民族要想攻克一座由水泥铸成的防御设施齐全的城市,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合围,困死城中的士兵,可是持久战中最有利的永远是农耕文明。
而石灰石又可和其他一些东西混合烧出玻璃,李云记得好象是和沙子吧,这个可先不管,暂时将这个东西交给手下人去摸索,但是这玻璃不烧则已,一烧就不得了拉,有了玻璃,李云就可将廉价的东西制造成镜子,器皿等奢侈品,大量贩卖给西域各国,这样大汉就可凭空多出一大笔收入。
李云相信当玻璃制作的镜子,器皿等奢侈品开路,相信那些草原上的民族见了这些在他们眼中堪称宝贝的东西,一定会乐的不可开交,什么价钱都愿意出。
而这些玻璃则可在他李云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工成为原始的望远镜,有了望远镜,大汉军队便等于多了一双千里眼,敌人要想埋伏或者突袭,再非是以前那般的容易了。
总之正像李云说的那样,临邛人这次真的要赚大发了!
李云拍拍铁锤的肩膀,大声对所有的工人道:“本官决定为奖励诸位的辛苦,和鼓励诸位继续工作,今天每人的工钱加倍,铁锤师傅,发现这石头的那工人呢?”
铁锤从人群中拉出幸运的张二,对李云道:“大人,这是张二,今日便是他发现这个石头的用处的!”
李云看了看站在他面前有些怯生生的张二道:“张二,不必紧张,本官要奖励你,你说说,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张二想了想,鼓足勇气道:“大人,小的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娶一个媳妇!”他红了红脸小声的道:“小的今年已经十八了!”
李云笑了笑,拍拍他肩膀道:“好!本官答应你,给你说门好亲事,另外再奖励你黄金五两,同时本官今天就在这当着大伙的面立下章程,日后若是谁再有发现,或者发明,本官同样的奖励!”
大家相互看了看,心中都无不在嫉妒这幸运的张二,黄金五两对于穷人来说实在是一笔他们无法想象的巨大财富,而县令帮忙说亲,那女家的家境至少也是不错了。
而在他们看来张二完全是运气,因此特别是一些老师傅,他们见了张二的榜样,都暗暗发誓一定要搞出更好的东西来。
李云吩咐完张二的事情,又命人迅速的通知卓张两家,要他们组织起人力来在这几天帮他李云尽量的多运些石灰石到冶炼场来,李云已决定先将冶铁所需溶剂的最佳比例和水泥制出来。
另一方面他又准备着从世面上召集一批懂得造纸的工人来,此时大汉已有了纸的制造,只不过这种纸杂质太多,纸质发黄,因此不便于使用。
但是李云却知道造纸术只需要略微改进就可以造出白纸来,虽然他不懂造纸但是李云想只要有足够的人手,弄出白纸是很快的,想当年爱迪生发明电灯还失败了好多次,失败到他自己都麻木了的地步,可最后还不是成功了?
在李云看来发明创造最最需要的东西就是持之以恒的态度和坚忍不拔的性格,有了这两样就什么都好说了。
卷四 风云
第十节 分配
卓文君喜孜孜的蹲在火灶边,闻着锅里香喷喷的肉香,她的小脸就泛起了羞涩的红晕。
蜀郡的女儿个个都是厨房中的高手,卓文君自然更是此道的佼佼者,记得她那过世的母亲也曾烧的一手好菜,而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年少的时候据说是一名风度翩翩的少年郎,之所以现在变的如此发福,泰半是被卓文君的母亲给喂肥的。
卓文君一边往灶里添着柴火,一边幻想着心上人的样子,几个月不见,他是瘦了,还是胖了呢?
卓文君想塞外风沙那么大,条件又那么差,他肯定是瘦了,一想到这里,卓文君就又往灶里添了把柴火。顾不得烟火的熏陶,揭开锅盖,闻了闻,看火候差不多了,她蹑着手轻轻的将放在锅中蒸着的一条兔腿捞出来,放到早就预备好的盘子里,撒上盐和一些自制的调料,一盘清蒸兔腿就已经做好了。
兔肉是很补的东西,卓文君看着这盘她亲手做好的美味,不禁就有些出神,今天她已经央了去县衙的父亲和心上人打招呼,一会心上人就应该要来了,卓文君将兔腿放好,看了看自己的小手,黑漆漆的。
这时外面传来了她小弟卓文鸣的声音“大人,这边请,家姐等候您多时了!”
“恩,好的!”是李云那熟悉的声音。
卓文君看了看自己的小手,慌张起来,这可怎么办,我还没整理干净哩,他怎么就来了?
卓文君忙从水缸中打好水,就要梳洗,李云已在卓文鸣的带领下走到厨房门口,卓文鸣笑着道:“大人,家姐在里面给您炖东西哩,我就不打扰了!”
卓文君听着李云推开门走了进来,忙转身背对着李云,心中如小鹿乱撞。
李云推开厨房的门,他很难想象似卓文君这样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居然会为了他下厨,心中一阵感动,走到卓文君身后,将双手搂着她的纤纤细腰,在她那白玉般的耳朵边轻轻道:“文君,我回来了!”
卓文君垂下臻首,羞涩的点点头,轻轻的道:“人家现在很脏哩,你先出去嘛!”
李云将卓文君的头轻轻的转过来,发现她那白皙的俏脸上有着点点烟熏过的痕迹,美丽的睫毛一眨一眨的,轻轻的将她的娇躯搂进怀中,道:“文君无论是什么样子都是这么的好看,我李云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文君的青睐。”
卓文君听着李云的情话,她那里抵挡得住李云这接受过现代电视培养的情话高手攻击,三两下就被说的面红耳燥,只得将头埋进李云的怀中。
过了一会,卓文君从李云怀中跳起来,打好清水,梳洗了脸颊,将那盘兔腿放到李云面前道:“李君,这个是我做的,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李云用筷子挑起一丝肉丝放入嘴中,只觉得香甜可口,赞道:“文君,真好吃!你以后天天给我做好不好?”
卓文君羞涩的点点头。道:“李君,走,到客厅去吃,在这里吃多不象话?”
李云跟着卓文君走向客厅,一边走一边道:“文君,有件事我想有必要和你说!”
卓文君道:“有什么事情等吃完再说好吗?”
李云摇摇头道:“不,我再不说出来,会憋死的,我对不起你!”
卓文君不解的看着李云,不明白他说什么,李云叹了口气将天子赐婚的事情说了,卓文君听了却并无什么反应,依旧是那样的看着他,过了一会才笑道:“李君,此事你不说,文君也知道,男儿志在四方,君终究是要大展抱负的,文君只要你不辜负我的心意就是了!”接着卓文君又道:“李君,那南月公主君可见过?”
李云点点头,卓文君问道:“那她怎么样?”
李云老实道:“很漂亮,很文静!”
卓文君又问道:“她今年芳年几许?”
李云道:“十六了!”
卓文君拍着手道:“好啊!文君早就想找一个妹妹了,可惜一直没找到,这下好了,文君有伴了!”
李云没想到他一直担心的卓文君竟然是如此的大度,心中一直感动,伸过手将她软软的身子搂进怀中,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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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儿女私情之后,李云信心爆满,第二日就在县衙外贴出告示,广招有各种技术的人才,待遇写的丰厚至极,足以令大多数人心动。
比如一名技术精湛,擅长机关制作的工人每年可拿到不低于四百石的薪水,另外还有年终奖金,季度奖,优秀奖等写的诱惑至极的条件,当真是令许多人红了眼。
李云当然知道要想养成|人们学习技术的热潮,必须是金钱开路,只要学技术的都能拿到优厚的待遇和社会地位,那么大汉就永远不会在愁没有发明创造,而华夏民族也就可以永远领导着世界科技的发展方向。
但是为了避免有人说他李云在临邛任上,不重农本,舍本求末,因此他同时还招聘那些有种田技术的人才,一来是为了摸索出在大汉现有条件下可以实现的新农业技术,二则是因为他从西域带回的棉花种子和葡萄需要有人种植,推广。毕竟中原人并不知道该如何种植这些从未有过种植历史的农作物。
李云的告示一贴出来,整个临邛沸腾了,各家作坊中的老师傅见了那优厚的待遇,难免心动,不少人纷纷抛弃了原来的东家,跑到县衙报名。
一时间临邛的各家作坊中,有经验的工人纷纷向东家递交辞呈,各大作坊慌了神,忙将工人的工钱向上调,以此来留住这些工人,也是从这时候起许多有眼光的商人开始注意到人才的重要性,以及假如垄断人才将给自己带来的暴利,比如卓张两家便开始下力气培养新的技术工人,而由此引发的影响,甚至连李云也想不到最后竟然影响了整个大汉商业发展的走向。
技术人才,原料,开始成为商人们重点关注的项目。
在短短的四天时间里,李云就一共招到了二百多名技术精湛的各行各业人员,这些人不仅有临邛本地人,更有从邻近县听到消息跑来的技术人才。不过在这其中农业和冶炼型人才占了绝大多数,另外还有三十来名木匠,十多名陶瓷匠以及七名李云最想招到的造纸人才。更有数名炼丹方士被入选,李云希望靠他们的手可以先一步将火药弄出来,虽然李云知道黑火药的威力不大,但是至少黑火药可以用来当恐吓品,试想一下,假如两军对阵,一方在关键时刻忽然引爆大量发出巨响的火药,纵使不能杀敌,至少也可在心理上狠狠的打击对方,甚至可成为扭转战局的关键,更何况大汉的主要敌人是纯骑兵作战的草原民族,而火药爆炸发出的巨响,无疑是可有效惊吓对方马匹,扰乱敌人攻击秩序的不二良器!
李云花了大半天时间将这些招徕来的技术人员各自分好工。
农民主要负责实验性的种植李云带回来的棉花,葡萄,并且摸索出类似代田法的耕作技术,李云和他们详细的解释了一下现代的农业技术,譬如多打牲畜的肥料到地里做底肥等,又分给他们几十顷属于不可耕的废地,嘱咐他们务必先施肥。
所谓不可耕之地,这种土地一般属于农民的废弃地,这些土地由于靠近大道,或者肥力不足,所以产量极为低下,没有农民愿意在那些土地上耕作,所以大汉律也有明文规定,不可耕之地,经核实后,可不收取任何赋税。
但是这些常人眼中的废地,在李云眼中却是完全可以改造成良田的好地,因为大汉现在还未有人知道应该将牲畜的粪便做底肥,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废地,和每三年一次的休耕,这在李云看来实在是大大的划不俩,且不说废地,单是土地大面积的休耕,就是一笔巨大的损失,任谁看了都会心疼。
所以他迫切的希望改变这个局面,但是强迫农民用底肥,显然是极不可取的做法,这样做只会引来传统势力的抗拒,强迫永远也不如引导,李云希望这些招徕来的人成为榜样,将这个技术传播到大汉的各地,这样一来,每年粮食的产量就至少可提高三成到一半,足可应付未来百余年人☐爆涨所带来的粮食危机。
而冶炼工人自然是被全部分配到兵器监,李云更投下十万余钱的巨资,扩大兵器监的规模并增加了好几口冶炼炉,李云不是冶金业毕业的,所以他也只能做到这么多,尽量为冶金科技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其他的也只能靠这些技术精湛的工人来努力了。
那十多名陶瓷匠则是承担起了烧制出水泥和新式瓷器的重任,水泥很好办,大汉现在的瓷器在李云看来太过原始了,李云希望至少可烧出成熟的青瓷来,这样单单是靠卖青瓷,临邛人就可大赚一笔。
至于那些方士和有造纸技术的人才,则是李云亲自带队,李云想自己亲手制造出历史上第一张白纸,第一份黑火药,这个荣耀他当然不会放过。
卷四 风云
第十一节 双雄会
长安的七月,雨有些小,阴沉沉的天空上始终郁积着一片厚厚的乌云,公孙弘抬起他那有些苍老的脸,望了望天空,不禁有些感叹命运对他的不公。
公孙弘乃字川国薛地人,年少的时候家境贫寒,连生活都难以维持,那时候他靠着放牧些家猪过日子。
后来他走运的得到家乡一名朋友的举荐,得以到薛县当任狱吏一职,可是奈何他自小学识微薄,不懂法令,不久就因为犯罪而被免职。
旁人若是遭了这般变故,不说自暴自弃,怎么着也会再无心思向官,可他公孙弘不是这样的人,知耻而后勇,是所谓真大夫也!秉承着这样的信念,当时年轻的公孙弘毅然在麓台村苦攻学识,四十岁那年更拜入当世大儒胡呣子门下学习《春秋公羊传》。
几年后得到老师的赞许而出师,公孙弘至今依然记得当时他的豪情壮志,他立志要用自己的所学来为儒家争取地位。
可是十多年下来,他不得不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低头,方才他冒雨去魏其侯窦婴府上自荐,因他早听说当朝三公之首,大将军窦婴素喜儒家,可是他信心满怀的去,却连门都进不了,魏其侯的下人听说他是一名儒者之后,立即就将大门关了,冷冷的回了他一句“你还是去读读黄老之学再来吧!”
为何为官之路会如此的坎坷哩?公孙弘摇摇头,摸摸了怀中的盘缠,只剩下不到三百钱了,倘若在这些钱花完前他依然不能找到一名肯赏识他的贵人,那么毫无疑问他不得不再次踏上回家的道路。
可公孙弘不甘心,他已是第四次来长安,每一次他的运气都很不好,特别是前年,那年他刚来长安恰好就碰上了太后对儒家大发雷霆,长安城中所有的儒家学者具被扫地出门,他自然只得收拾包袱打道回府。
可是这次他已决定不再回去,因他今年已经六十岁了,人道五十知天命,六十花甲,他已不能再等下去,否则到他死亡的那天,他也无可能完成光大儒学的志愿。
公孙弘走到一家酒肆中,叫上一壶浊酒,两份小菜,一边吃,一边听着这酒肆中客人的谈话,他希望可以从中听到些什么有用的信息。
跪坐在公孙弘对面饮酒的是几位衣着华丽的贵公子,看年纪不过十五六,他们今天显然兴致很浓,几人一边对饮,一边说着话。
公孙弘只听得一人道:“杨兄,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可再见,我等兄弟今日就敬兄一杯,愿兄学业有成,早日飞黄腾达,那时可勿要忘记了今日我等的兄弟之情,朋友之谊!”
另一人道:“是极,杨兄真是好福气,生在那临邛可得到李云李大人的亲自教导,我等羡煞不已啊!”
而很显然是今日的主角的那名少年却道:“张兄,范兄,二位兄长如此抬举小弟,小弟实在惭愧!”
那几人起哄道:“杨兄,现在长安谁人不知,李云大人圣眷正浓,又有太子照拂,杨兄拜入李云大人门下,自然也就是上了升官的捷径,杨兄却还在谦虚,要不杨兄你我换换如何?”
那杨姓少年晒道:“别的东西,小弟或许会答应,但是这个机会嘛,可遇而不可求,纵使千金亦不可换之!”
那杨姓少年是临邛城南杨家的独子,今次来长安本是见他那嫁与长安勋贵的姐姐,因此也结识了这些长安城中的公子哥,却不想还未玩出兴致,他父亲就急书于他,令他快快回家,说是临邛县令李云已答应收他为弟子。
本来一个小小的县令,是怎么也入不了他那姐夫的眼睛,可是李云却又不同,现在长安的勋贵谁人不知这李云正是棘手可热,不仅仅得到天子的赞许,太子的欢心,就连魏其侯也认之为义侄,当真是红的发紫,因此见信后立刻就将正在长安嬉戏的小舅子拉回来,着他立刻准备好回临邛。
可他到底是少年心性,一时忍不住偷偷跑出来,在伙伴面前炫耀,而知道了此事原委的少年,自然是立刻就起哄要他请客,于是就有了酒肆中的一幕。
公孙弘听了这些少年的话语,心头剧动,他们说的临邛县令李云到底是何许人也,公孙弘并不清楚,毕竟他只是一个游离在政治决策圈之外的人,对于圈内的事情并不清楚。
可他很奇怪,因为一个县令收弟子,这并未有什么大不了的,可这些少年却比拜了一个有名的学者为师还高兴。
公孙弘当下心头就冒火,想他公孙弘苦读儒学经典数十年,论学问当今之世也就唯有广川董仲舒可在《春秋公羊传》的造诣上远胜于他,其余人哪会放在他眼中。可如今他却依然没有半个追随者,而广川董仲舒的弟子却早过百人之众,如今在这酒肆中更是听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令也可引来这些少年的崇拜,人人似乎都想拜他门下。
公孙弘并非是心胸狭隘的人,可是任谁到了六十花甲,苦读半辈子学识,却无一人赏识他的才华,心理都难免扭曲。
公孙弘压下心中怒火,他本就是极为善变之人,多年来的磨砺将他性格磨的极为圆滑。他露出一个慈和的笑容,问那名杨姓少年道:“这位小哥,老汉我糊涂问一下,那名县令李大人,究竟是什么来路?是当世文豪还是贵胄之后?”
其实公孙弘虽已经年有六十,却依然非常健壮,有些苍老的脸也难以遮掩他年轻时的英俊面容,生的精神非常,令人一看便知是那种具备着慈和魅力的老人。
那少年看了看这个看上去很慈祥的老者,依照礼节施了个礼道:“老大人,这李云大人可是当今天子都赞许过的才子,他那句‘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更是无人不知啊!”说罢他又自顾自的去和同伴说话。
公孙弘却再也坐不住,站起身来付了酒钱,他迈动自己的大腿,沿着长安的街头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嘀咕道:“以人为镜?以人为镜?想不到我公孙弘苦读儒学这么多年,却还不及一个后生晚辈,也罢,李云李子全,就让我公孙弘来试试你的斤两好了!”
这一刻,公孙弘战意充沛,他只想找到那李云好好的和他辩论一场,倘若可辩倒李云,那么他公孙弘的大名岂不是可令天子知道,到那时候他再入主内阁,抢在董仲舒之前将光大儒学,那么他公孙弘的名字也必定可和孔孟一般响亮。
雨慢慢的打起来,公孙弘将手伸向包袱,想要拿出蓑衣戴上,一辆马车从后面驶来,停在公孙弘身边,公孙弘转过头去,晒笑一声道:“仲舒兄,你也来长安了?”
马车中人在两名年轻的弟子的搀扶下,冒着雨走出来道:“次卿兄,四年不见兄还是风采依旧啊!”
在雨中那人的面容渐渐清晰,他年纪与公孙弘相差不大,可是皮肤很白,可见保养的很好,身上却穿着很朴素的布衣,这意味着他生活过的很节俭。
他推开弟子的搀扶,向公孙弘伸出手道:“次卿兄,四年前你我在长安相识,我还记得那时候的约定,兄还记得否?”
公孙弘看了看他伸过来的大手,却没有搭理,来人与他很熟,应该说是志同道合之人,本来对于儒家学者,即使是端木派的人他公孙弘也很有好感,可是对眼前这名全大汉都有名气的大儒,他却怎么也提不起好感。
公孙弘想,这大概是同行相嫉的原因吧!
因为来人正是在世上对《春秋公羊传》最具权威的学者,广川大儒董仲舒,同是这世上对《春秋公羊传》有着深深了解的两人,本因是最好的朋友,可是公孙弘也不知道为何会发展到今天这连见面都不想的地步。
这大概是因为对《春秋公羊传》的了解吧!公孙弘叹了口气想道,因为只有真正了解《春秋公羊传》的人才会懂得这些,因为《春秋公羊传》其实根本就不是儒学,它记载的事情和想要说明的道理,压根就是一本披着儒学外衣的黄老之学!
公孙弘敢用人头担保,真正的《春秋》根本就不是他所学的,可是他却不能说出来,因为一旦说出这个事实,那么也就等于断了他最后的希望。
董仲舒笑了笑,收回自己的手,也只有他才明白对方的意思,一山不容二虎,两人俱是这世上研究《春秋公羊传》的翘楚,但是能留名青史,争取将儒学的地位提高的名额却只有一个,所以在这条竞争道路上不是他消失,就是公孙弘失败,不会再有第三个选择。
董仲舒极为优雅的收起自己的手,走了几步又回过头道:“对了,次卿兄,弟要去临邛见那县令李云,不知兄意欲何方?”
公孙弘淡淡的道:“我也正要去临邛!”
“呵呵!”董仲舒笑了,他很有气度的登上马车,回望着公孙弘道:“那么次卿兄要不要和弟一起去哩?”
公孙弘戴上蓑衣,一言不发的从董仲舒的马车边走过,他用他的行动告诉董仲舒,他不会放弃!
董仲舒看着公孙弘远去的身影,摇摇头道:“次卿啊次卿,你终归还是不如我!”
旁边的弟子恭敬的问道:“老师,此人是何来头?”
董仲舒舒服的靠到马车的坐位上,不经意的道:“字川公孙弘!”
“哦!”弟子恍然大悟,原来是他?怪不得这样大的脾气。对前面的车夫道:“去客栈,明日雨停再走!”
车夫答应一声,正要赶车,董仲舒却摇头道:“直接出城,直奔临邛,我倒要看看这次谁输谁嬴,次卿啊,你算上这次应是第五次和我交手,希望你不要再败于我!”
卷四 风云
第十二节 第一张纸、东方朔
这日艳阳高照,八月初头的阳光很是火辣,人们纷纷躲进屋子里纳凉,摇着芭蕉叶,在这火热的天气,即使是最辛勤的农民也无法继续工作。
李云却闲不下来,他得趁着这难得的几日放晴尽快将白纸弄出来。
其实此时大汉已经有非常原始的纸张,李云也见过,不过那些纸张太过粗糙,纸质发黄,而且一遇潮就很容易腐烂。
而这些纸张的制作价格却极为高昂,因为最初的纸张是丝絮在水中打击而停留在凉席上的薄片,人们把这种纸称为郝蹄,郝蹄纸的原料是极为昂贵的丝絮,因此价格十分高昂,一般人家根本就用不起,而且质量低劣,所以人们宁愿用难以携带的犊简或者干脆用丝帛来记载文字,也不用这种即高昂质量又不行的郝蹄纸。
李云不懂得造纸,但他却知道廉价的纸张将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影响,廉价的白纸配合印刷术制作而成的书籍将使得整个大汉的读书人至少翻番。
知识改变命运,技术成就未来,这是现代一句很老土的广告词,可却又是最贴切的广告词,来自现代的李云当然知道,有了书籍,无数人的命运将被改变。
而李云有了纸之后最想印的东西即非他自己要写的新学说,也不是技术类的东西,而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俱影响力,放在任何一个行业皆准的两大奇书《孙子兵法》与《孙膑兵法》。
李云通过刘彻的关系已在长安的皇宫中弄到了皇室珍藏的这两本奇书的完全版,在现代这两套奇书由于在纸出现之前一直珍藏在皇家或者豪门家族的书阁中,历史的沧桑掩埋了它们大量的篇幅。
《孙膑兵法》更是几乎失传,直到有考古学家从一个诸侯的墓地中挖掘出一些残留的竹简,这才令这战国时期集兵家大成的奇书重见天日。
一堆堆从各地搜刮而来的麻头,树皮,破布,烂鱼网被几名衙役抬着扔到一个大水缸中,李云虽然不懂造纸,但是著名的蔡侯纸的原料成分他还是记得的。
原料他找到了,但是接下来如何用最好的方法造出质量最好的纸张,就只有看那几名工匠的了,李云已在另一个地方聘请了十几名擅长印刻印章的老师傅,着他们务必要迅速的雕刻好那《孙子兵法》与《孙膑兵法》的雕版。
李云现在已是用最具实用性和进攻性的这两本兵家典籍做为他学说还未成立之前的课本,来教授那些将要拜在他门下的临邛商人弟子。
至于如何讲解,那根本不是问题,在现代《孙子兵法》早已作为商场,战场,官场的通用典籍,其使用的方法和各项注意早被人摸的清清楚楚,理论上不存在任何问题。
那些原料一倒入几口大水缸中,早就准备好的工匠带着几名工人一涌而上,用他们娴熟的技巧搅拌,击打着水缸中的原料,并不时加入清水,人人忙的大汗淋漓,这天气实在太热了!
李云见了忙令人煮好茶水,为这些辛苦的工人解渴之用。
说到茶叶,就又是一个赚大钱的行当,要知道现在大汉依然是用着最原始的茶叶加工技术,那些制好的团茶不仅仅质量较差,而且成本高的惊人,但是李云却知道若是弄出炒茶,那么大汉的贵族就将为此发狂,更遑论那些塞外民族,这一刀砍下去,少说也可在几年内就为大汉赚到整整十万匹优质战马。
因为去过西域的李云清楚,现在的匈奴已经达到了他所可以达到的颠峰,号称着百蛮之国的它,辖地广阔至极,而其领地内的贵族千户,万户之流更是多如牛毛。
自白登山战役后,匈奴人已再也未发动过大规模战争,他们的贵族已经开始习惯攀比,奢华的生活是他们唯一可做的事情,为了可享受到最好的生活,他们愿意付出他们所可以付出的价钱,而毫无疑问战马是他们最值钱,而大汉也最想要的东西。
此事唯一需要防备的就是在最开始将度控制好,毕竟炒茶对茶团而言是毁灭性的打击,而大汉目前全部的茶农都是依靠贩卖团茶生活,一旦这个度没把握好,很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打击他在刘彻心目中的形象,对于李云来说,笼络好刘彻就意味着他的一切新的举措都可以得到实践,毕竟这天下姓刘,将来的时代也将是刘彻的。
大约到了正午的时候,工匠们搅拌的差不多了,便开始敲打,并加入石灰水,这些技术都是现成,因此他们干起来也格外的熟练。
譬如处理次茧的漂絮法就是现代造纸术的打浆,而加入石灰水则来自日常为丝麻脱胶的工艺,这些技术都已经很成熟,因此工人们很快就完成了前期的工作,将原料彻底的敲碎,脱胶,并去掉杂质之后,几名老工匠小心翼翼的将水缸中的液状纸浆倒在早就准好的凉席上,轻轻的铺平。
一切就只待太阳将水分晒干,假如留在凉席上的是一张完好的白纸,那么造纸术便成功了,反之则仍然需要继续努力。
半个时辰后,这个小小的院子中发出一阵欢呼声“我们成功了!”世界上第一张白纸出现在李云的眼前,尽管它依然不是美观,但是有廉价,实用这两个特点就已经足够,剩下便由人们慢慢的去摸索好了。
许多许多年,人们谈起这段令他们感到兴奋的历史之时,他们总会记得这个小院子中的那一阵欢呼,正如两百余年后,大汉帝国科学研究院院长张衡说的那样“纸将我们带入了崭新的时期,文明取代了落后,科学与技术开始成为时代的主流。”
这一天是汉元七十四年,距离汉高祖刘邦称帝已过去整整七十四个年头,最多还有一年,刘彻就将正式登上天子宝座,开始他那漫长而又充满着辉煌的统治时期。
杨谋急急的推开这院子的门,跑到正和众工匠庆祝的李云身边,凑到他耳边低语一阵。
李云听了脸色微微的有些变化,良久才道:“就说我不在,着他明日再来,今天不谈这些!”
“哦”杨谋点点头,又推门出去。李云向正诧异是不是发生什么大事的工匠笑道:“大家不必停止,本官决定今日每人赏钱三百,同时永久录用你们为这作坊的工人,待遇每人每月一百八十钱!”
“谢大人!”得到好处的工匠纷纷欢呼起来,将刚才的疑问咽回肚子里。
十来名早得到李云吩咐的下人在这院子旁边的屋子早摆好了酒席,李云便带着这些辛苦了的工匠一起进去犒劳犒劳肚子。
坐在自己座位的李云逐一客套的敬了这些工匠和衙役一轮,他心中却是翻江倒海,思绪根本难以平静,因为方才杨谋告诉他,有一名六十上下自称广川董仲舒的老者正气呼呼的在衙门要找他李云理论。
理由就是李云非但没有大力打压商人,反而和他们混杂在一起,这个在重农轻商思想严重的现在的确是一个令人指责的话题。
杨谋本已不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指责,但这一次来的人居然是闻名全国的大儒董仲舒,杨谋感觉自己拿不定主意,又不好打发他,只好来求教李云。
李云还能有什么办法,一个字:拖!因为李云很清楚的知道这些保守的大儒会怎么样看待他这个异类,更何况来的是李云最为讨厌的董仲舒,李云没有叫人立刻干掉他,已经是网开一面了。
见?有这么容易的吗?
事实是这样的,董仲舒从长安出发,一路冒着风雨来到临邛,本来他看到临邛到处是渠道,人人脸上都挂着笑容,问起乡民,乡民都说这县令是个大好人,人人对李云赞不绝口。见了董仲舒这样一个外乡老人更是将李云吹上了天。
董仲舒听了那些乡民的话,还以为这李云是孔圣再世,想也不想就将李云归入儒家学派,毕竟那些利农的措施和政策大部分都符合先圣的倡议。
可是他再一打听却火冒三丈,他将之归入儒派的李云居然和商贾之流肆混,甚至为他们出谋划策,为他们做政策的铺垫。
在董仲舒看来,李云和商贾肆混就是大逆不道!
“他怎么可以和商人在一起?商人是这世界上最懂得经营和投机之人,若这李云被他们影响了,那我儒学岂不是难有光大的一天?”董仲舒当时就顾不得许多,撒开脚丫子就往县衙跑,在他看来这李云目前还有救,他要将他从商人的包围中弄出来,他要用天人感应的学说警告这李云,需知道人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和天有所对应,李云大人你若是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上天会发怒的!假如你看到地震,火山爆发等一切自然灾害,你就得小心了,这是老天认为你的德行不行,你得忏悔,得自责。董仲舒得意洋洋的想着,在他看来这李云说到底也不过二十许,年轻人总是禁不起惊吓的,这世界上最能吓人的无疑是那虚无缥缈的苍天。
却不知道李云是这世界上少有的无神论者,更加的清楚他的这套把戏,而且到现在为止李云一直认为商人的怀抱远远好过儒家的怀抱所以李云一点也不担心的喝着小酒,听着乐声,惬意十分。
杨谋笑呵呵的推开县衙的大门,对正等着李云急急出迎,等着看李云诚惶诚恐样子的董仲舒行了个礼道:“董先生,我家老师不在家,请您改日再来就可!”
董仲舒看了看杨谋,双手不禁颤抖起来,他自然知道这是逐客令,可是这怎么可能?那李云怎么会这样说,一定是这人没有说清楚,董仲舒这样安慰自己,摸了摸胡子,他也只能无奈的先走,临走时依然再三的道:“你家老师回来,一定要告诉他,就说广川董仲舒来到,唉,你肯定不知道我的名字!”
杨谋一边点头,一边道:“小侄曾听父亲说过您的大名!”
董仲舒得意的看了一眼杨谋问道:“你父亲是?”
杨谋不动声色的道:“江夏杨泛。”
董仲舒忙收起傲慢的态度,摆摆手从前门气冲冲的走了,江夏杨泛的名声并不弱他几分,不同的是杨泛身兼数家,尤以法家思想更为浓厚,真要比起名气,谁胜谁负还不知道。同时也在心里凛然,这李云居然连杨泛的儿子都收之为弟子,看来自己依然是低估了这人,需要重新规划规划。
公孙弘背着他的包袱,在临邛的一家酒肆落下脚,现在的他很矛盾,他现在只剩下不到一百钱的盘缠,一百钱顶多只够他一个多月的花费。
他刚刚已经在临邛的县衙前看到了官学的招聘告示,老实说他很想去报名,不单单是因为优厚的待遇,更因为那是官学,学子足有百多人,想当年孔子门徒不过七十二,他想以他的才学折服那些个少年是不成问题的,这样他就可和广川董仲舒相提并论了。
可是这官学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它不仅仅聘请儒家的学者,更聘请法家,兵家甚至墨家的学者,甚至连精通经商的人也聘请,儒学还排在商人之后,那告示上用显目的大字写着的“凡有精通经营之道者,优先考虑”就像一把刀子狠狠的扎在公孙弘的心中。
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大汉国难道就真的没有儒学的立足之地吗?公孙弘喃喃的自问。回想起他这十几年的求官之路,每一次他都是带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归。
“夫学者,学以致用也,盖兴盛之道,在于实用二字也。昔楚之吴起,秦之商鞍,韩之申不害皆以事实出发,以现实为量,故变法之后,其国之势大,一时无两。故本官上从古贤之鉴,下以民众之需,广请天下能人……”公孙弘喃喃的念着那告示上的字,望着窗外的临邛的街道,他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远远的公孙弘就见到了董仲舒那辆马车静静的停在另一家驿站的门口。
他也来了!
公孙弘咬咬牙,下定了决心,他决定明日就去报名,不为别的,只为有一天风头盖过这董仲舒。
……
李云拿起菜刀,对着粘板上的肉,挥舞起他荒废已久的厨艺。
小时候他母亲就和他说过,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就必须要上的了厅房,入的了厨房。对于母亲的教导,他坚定不移的听从了,故他长大后也烧的一手好菜,也正是这手艺最终令他和那名温柔的教师相爱。
李云想想他收藏在一个箱子里的那 张爱人的照片,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如今已是物是人非,两人相隔着二千多年的时光,只能在思念中寄托祝福,虽然他现在已重新好到了爱情,可那毕竟是他的初恋!
杨谋推开厨房的门,现在他已没有刚和李云相处的拘谨了。他早已摸清李云的脾气,笑着哂道,“老师,你快点,相如都喊肚子饿了!”
司马相如在外面嚷道:“老师,那个红烧肉快点上,等下师娘就来哩!”
李云假怒道:“相如,你这谗鬼,要吃自己动手。少在我这蹭饭!”
司马相如厚着脸皮道:“老师,相如是文人,不下这厨房,相如所学,经国治世也,这厨房,嘿嘿,不下也!”
李云正色道:“你这呆子,今天本师就教导你们一下,省得你们出去丢了老师我的脸!”李云抄起一块肉,得意的指着它道,“看好了,治大国如烹小鲜。做一道菜和治理地方,国家道理一样,需要考虑到它的每一个方面,譬如现在这块肉,肥肉较多,所以要先去肥,免得腻人,再切成片状,这样调料才会渗到这肉的每一个地方,这和治理天下一样,你要先弄清楚这天下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政策,再规划好步调,为政者最忌讳激进的政策,就算你知道某些地方需要革新,也不能马上就革新,需要慎重再慎重,徐徐而图之,就像这红烧肉,表面它需要燥火烹炒,实际上却不能将火弄到太大,否则就失去了它原来的味道!”
杨谋受教道:“老师教诲,学生谨记!”他眼睛一转又笑ⅿⅿ地道,“老师,不如这道菜就让学生来做吧,您就先去休息,如何?”
李云一脚假蹬过去,杨谋惊呼一声,就向外逃。
李云摇摇头,这杨谋做事虽然稳重,谨慎。可是在日常生活方面却越来越向司马相如靠拢,难道近墨者,真的会黑?
随即又摇摇头叹道:“相如是墨,难道我不是朱吗?为什么他们不学学我哩?”却不想正是他自己带着杨谋等人成天开玩笑。
想想一会卓文君来做客,李云便又将心思重新融入厨房中去,他要为卓文君做出一道美味的爱心菜。
……
太阳照在临邛的大道上,一辆豪华的马车的车盖上躺着一个衣着华丽的少年,他看样子不过十三四岁,生的英俊非常,略微带着些稚气的小脸,嘴角总是露着令人难以捉摸的笑容。
周围行人见了这可爱的少年,纷纷想道:“这是谁家的孩子啊!就这么的躺在车顶难道不怕掉下来吗?”
更有善良的人追上那马车,喊道:“喂,那小孩快下去,你这样很危险!”
那少年坐起身来,盯着追着他的人,笑了笑,令车夫停下来,对那些关心他的人道:“为什么危险呢?”
一个年长的老人持着拐杖道:“孩子,你这样做在马车顶上,要是掉下来,那会很疼的!”
“是啊,是啊,多可爱的小孩,他家长在那里?怎么也不管?”旁人纷纷附和道。
那少年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道:“这位老人家,晚辈东方朔有礼了!”
老人呵呵的笑道:“孩子,真懂礼貌!”
东方朔露出一个灿烂的天真笑容,问道:“老人家,有劳您的关心,晚辈在这没事,就是您得当心了,您站在那里很危险!”
老人不解的摇摇头,道:“危险,老汉我在这平坦的大道上有什么危险?”
东方朔摇头道:“非也,非也,老人家您想啊,晚辈在这马车顶上危险吧?可这马车是在这大道上走的,所以您也很危险啊,走路多多注意,留神拉!”
老人被这小孩天真的话语给蒙住了,下意识的点点头。
东方朔却是哈哈大笑,令车夫快走。等马车走出好远,老人才反应过来,暗自摇摇头,自叹人心不古了。
东方朔跳下马车顶,翻入车中,笑个不停。
车夫看着这个调皮的家伙,暗自摇摇头。这东方朔乃是从平原来临邛投奔他舅舅的,他的父母乃平原一个富裕的家庭,东方朔是家中独子,本来这一家三口应该是齐乐融融,共享天伦。
可是这东方朔实在太聪明了,打小就顽皮的要命,每日不是掀邻居家的屋顶就是伙同一帮一般大小少年在平原嬉戏。
父母为他伤透了脑筋,可是他却总能找到理由反驳父母的训斥,而且那里有还光明正大,不知道的肯定还以为他掀别人屋顶,完全是为他家着想。
十岁时,父母将他送到平原有名的学者家去读书,可是这东方朔实在太顽皮了,也太聪明了,那些来教授他的老师全被他给吓跑了。
因为东方朔实在太喜欢问问题了,也太喜欢质疑了。
他不仅仅质疑老师,更质疑孔子,孟子,韩非子,老子,庄子。一切他可以质疑的东西他都质疑。
这对于那些对先贤极为崇敬的学者无疑是不可接受的,也不能允许的。可是这小孩偏偏却总可说出理由来,是训斥也训斥不得,无奈之下,他们自然只有选择放弃了。
上个月东方朔在临邛的舅舅听说了他的事情,觉得是该尽尽做舅舅的责任,再加上李云要收十六岁以下的学子,但是他舅舅的儿子却都已十七八岁,早就成年。
因此这才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写去书信要来了东方朔。
本来东方朔的父母想陪他一起来,可是东方朔却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坚决的拒绝了,一副他们来他就不来的样子。
父母没有办法,又不想断了这孩子的前程,这才在家中的下人中挑选了一名最忠厚的人作为车夫,将他送来临邛。
车夫摇摇头,一边赶着车,一边劝道:“公子,您就老实点吧,像您这样胡闹,若被人知道还不定会说什么哩?若是被您的新老师知道了,不收您可怎么办?”
东方朔笑嘻嘻的道:“怎么办?还能怎么办回去呗!像我这样天姿聪慧,英俊不凡,可称天下第一神童的学生他不收是他的损失,我东方朔这一辈子注定就会是不平凡的,这在我七岁那年,那个方士算命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啦!”
车夫摇摇头,这孩子其实心地很好,也很为人着想,就是太自信,太喜欢捉弄人。若没有这些缺点,他应该真的就会像那算命的人说的那样,惊天动地!
东方朔将头伸出车外,观赏着这临邛的风景,第一次来蜀郡的他很好奇的注视着这个新的地方,脑袋中却不知又在思考着什么样的奇思怪论。
卷四 风云
第十三节 官学选拔
三日后,艳阳高照,得到消息的蜀郡学者将临邛县衙挤的满满的,今天是正式报名参选临邛官学的日子,这些来参加选拔的学者,有的是为名,有的是为自己的理想,更有的是看重那丰厚的待遇和福利。
但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至少在现在,竞争的气氛十分浓烈,人人都是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出乎李云的意料,在吃了几次闭门羹之后,董仲舒并未离开临邛,而是在临邛的一个酒肆中定下一间位置极好的房间,大有一副赖着不走的样子。
据几个见过他的人说,这董仲舒每日在房间中捧着竹简,专心钻研先圣孔孟的文章,经常可听到他房间中传出他教导弟子的声音,俱是引用昔日孔子周游列国的事迹,李云听了好笑,他董仲舒还把他自己看成孔子了?
李云现在可不是刚来大汉的楞头青,这几日与杨谋交谈,他也知道了一些董仲舒的事情,至少现在董仲舒的学说依然未被正统的儒家所接受。
即使是同为公羊派儒家,也有不少人指责他的学说,比如前年董仲舒在广川开始修纂《春秋公羊传》时,就有公羊派大儒用图讳攻击他。
图讳是大汉很流行的一种封建信仰,这在汉初的历史上也经常被人利用攻击政治对手,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几年前天子宮廷中发生的那场政治变动,当时的太子和皇后被人指责图讳乱政,最终下场凄惨,而当时才五岁的刘彻正是通过这场政变才最终从胶东王一跃成为大汉太子。
攻击董仲舒的人,选择的方法也很直接,他利用图讳造谣,以孔子的名义向天下人说“董仲舒,乱我书!”
这个帽子对于董仲舒来说太大,那次他差点崩溃,要知道在儒家,先贤的话,先贤的预言是具备着最强大的杀伤力。
董仲舒很幸运,非常幸运,当时的广川县令是一位难得的贤明官员。再加上图讳攻击他的那人实在太不懂得隐藏,最终那件事情被证实为造谣。
而攻击他的人,也因为触犯大汉律,而被腰斩弃市。但即使是这样,董仲舒的名声也打受打击,直到现在依然被人诟病。
在李云看来,那人还真有先见之明,历史的事实证明了他的话。“董仲舒,乱我书!”这或许真的是孔子发书的声音吧!李云不怀好意的猜测,那个官员可能并非贤明,而是收人钱财,与人消灾。
随即李云就摇摇,自己实在太过多心了,现在大汉的官员基本上来说,是历史上最清廉的,贪污舞弊的现象很少很少。因为他们大多数是大家族出身,又或者是道德极为高尚的学者。
总之不管怎么样,在县衙这挤得边人山人海的时候,董仲舒就在离那不远的酒肆中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李云也不知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公孙弘挤在人群中,默默的按照衙役的安排排着队,一头白发的他在这些大都还是三十,四十的学者中间,样子显得极为突出。
大概是本着越老学问越高的普遍认知,几名衙役给了他最好的照顾,不仅仅替他找了个位子,更替他弄来了些茶水解渴。
终于轮到公孙弘了。他对那几名照顾过他的衙役笑着点头致谢,走到前面。
李云作为主人,见了这名年纪有些苍老的老人,肃然起敬,如此年纪的学者还肯来教授他人,单单是这份心就已经很难得了。忙依足礼节,对他行了晚辈见长辈的礼,笑着道:“老先生,是来报名的?”
公孙弘点点头道:“是的,李大人。”
李云笑道:“老先生不必多礼,今日这里只有官学的李云,没有县令李云。”停了停又问到,“老先生高姓?所学何派?”
公孙弘裂着嘴笑了笑,他公孙弘的名字也就在儒家内部的那几名与他有过交道的大儒知晓,其余人或许还未有听闻,否则他也不至于狼狈至此,说到底他与董仲舒差的不仅仅是学问,更有做人的手段。
“老汉乃字川公孙弘,所学者《春秋公羊传》。”公孙弘想了想还是低调一点的回答。
李云却下巴掉了下去,公孙弘的名字旁人或许不知道,但李云怎么说也是现代人,这位鼎鼎大名的丞相,主持过盐铁会议的汉武重臣他不可能没听说过。
唯一的差异是他以前总认为公孙弘是法家的代表,此刻直到他亲口说出是儒家学者,李云才不得不再次对自己可怜的历史成绩哭泣。
公孙弘见了李云的异状,问道:“李大人,怎么了?”他可不会以为李云听说过他,因为他来临邛有些时间了。李云的举措虽然说很多他看不上眼,可是效果却是实实在在的,农民,商人都得到了利益,而且社会也很稳定,公孙弘也第一次对自己之前所信奉的三代之治产生了怀疑。
按记载,三代之治,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临邛的土地兼并很严重,大部分的土地都属于商人所有,可是这李云却不知道使什么手段,竟然劝服了这些商人减免租税。
这在公孙弘看来极不可能,因为在他的认知中,想要在商人身上拔下一根毛都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同样忘记了,孔子七十二门徒中有位叫端木赐的名人,而这端木赐恰恰就是一位商人,他乐善好施,而且每次出去排场比贵族还大,可他却在儒家的典籍中,无论是端木派还好似公孙派的典籍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
公孙弘更不可理解的是,这些租种着他人田地的农民,日子过的比其他地方自己拥有土地的农民还惬意。
水车,耕牛,犁,这些新式的工具让公孙弘目瞪口呆,其他地方需要好几个人辛苦大半个月的农活,在临邛仅仅需要两个人几天就轻松搞定。
而遍布临邛的水利网络则为这些田地提供最好的灌溉,佃户们多下了许多空闲时间。
而李云鼓励工商,又使得这些闲置的劳动力进入各个商家开的作坊工作,女子则在家养蚕,仅此一项收入竟然超过了农田的收入,临邛的农民小日子过的极为舒坦,时不时的还可吃上肉这样奢侈的食品。
这在公孙弘看来简直比三代之治还理想,他有时候也不禁在心中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若天下交给这年轻人治理,那么会不会出现超越三代之治的盛旷?
虽然很快他就否定了,在儒家的思想中,三代之治意味着永恒的盛世,是不可能有人超越的。但毕竟他曾冒出过这样的想法,以后也会继续出现,堡垒通常是从内部攻克的。
李云定了定神,对历史上的公孙弘他说实话,了解很少,但能做到丞相,这就意味着此人是极为难得的人才,而他又是学《春秋公羊传》的,那么这就意味着他手上多了一张攻击董仲舒甚至打跨他学说的王牌。
他稳定下自己的情绪,装作淡若清风的道:“老先生,请去那边在这张纸上将简介写好,您的生平,经历还有理想,以及希望教授什么样的课程。”说完,李云从杨谋那边取来一张白纸,一支毛笔递给公孙弘。
公孙弘却是惊讶的看着这张白纸,嘴巴张的大大的,这张纸他凭手感就可以肯定属于质量很好的纸张,按照估计至少也要几十钱一张吧,而这李云却将之用做日常用纸。
他的手颤抖起来,他本就是节俭的人,看了不免心疼因此问道:“李大人,这张纸如此昂贵,您怎可如此浪费?”
李云笑着道:“公孙先生,不瞒您说,这种纸的廉价制造方法,鄙人已经弄出,现在纸的价格已经变的很廉侩了!“李云满怀骄傲的告诉他,“将来大汉的竹简将全部为这种纸所取代,而我们临邛官学的学子和老师每人都可领到一套由这种纸装订的书籍,也就是说,今后即使是贫民也有念的起书的时候,知识将被完整的传递下去,而大汉也将进入崭新的时代,一个不亚于春秋时期,诸子纵横的时代!”
公孙弘颤抖着双手,做为学者,不管是那一派的,教书育人,传授更多的弟子,始终是他们的梦想,虽然方法不同,主张不同,但是目标却是一致的。
而李云如此一说,毫无疑问的立刻就引来了其他人的兴奋表情。
作为学者这些人当然知道,廉价,生产简单,传播容易的书将给这个世界带来怎样的变化,而他们居然有幸作为第一批使用者,传播者,那么毫无疑问,青史留名并非再是难事。
因此人人兴奋异常,除了几名来应聘的商人满不在乎之外其余人哪个不是双眼放光,斗志昂扬。
李云见了只得摇摇头,因为他知道现在一场激烈的角逐再也避免不了了,为了争取留名青史的机会,这些儒,法,道的学者将会拼个你死我活。
董仲舒推开窗户,远远的看着临邛县衙那边的举动,双眼闪着不知名的精光,也不知他到底在思考些什么。
“子曰:生而知之者上,学则亚之,多闻博识,知之者次!”董仲舒轻轻的吟唱着这句孔子的话,白花花的胡子随着风轻轻的飘荡着。
卷四 风云
第十四节 一举两得
李云随手的翻了翻几张试卷,上面洋洋洒洒的动辄上万字,看的他头都大了。一万字就一万字呗,干嘛还尽是通假字?这分明就是在欺负他,李云恶狠狠的想。
提起通假字,李云就想到了一笑话,随口道:“本官从不写错字!”
旁边的杨谋差点笑的把卷子都给喷飞了。从不写错字?对,每次都是他这个冤大头帮忙修改,润色,否则堂堂县令的告示贴出去,第二天大帮的乡绅就会拿着告示上门询问这其中的意思到是什么了?
李云瞪了他一眼,继续道:“我只写通假字!”
杨谋无语,大汉的文人不管什么派别,确实都有这个写通假字的嗜好。
李云拿着卷子又看了看,满卷的篆体,他确实不想看,这些复杂的字体,他也不是很会写,想到文字,李云灵机一动,问杨谋道:“谋,你觉得假如大汉统一使用隶书如何?”
杨谋听了,摇摇头道:“老师,隶书是囚犯和奴隶才用的,贵族与文人是不屑于使用的,推广起来难免被人诟病!”
李云摇头道:“谋,你这就想错了,秦以篆书为正式文字,之所以迅速流通是因为篆书比以往的文字更加简单,易写,文字是用来传播知识的,不是用来显示身份的!”
李云扬起手中的卷子,继续道:“这样的篆书,你拿给一个平民他看的懂吗?这样复杂的文字很难写地书写方式,我敢打赌,一个小孩若要做到完全识字。七年已经可以被称为神童了!”
李云看着杨谋又道:“知道为什么奴隶和囚犯喜欢使用隶书吗?”
杨谋摇摇头,李云道:“这不是因为他们自甘下贱,这世界上没有人会自甘堕落,而是因为隶书比篆书简单,更加容易被人认识,文字是用承载知识的,不应该由知识来承载文字!”
杨谋认真的想了想。也确实,想他杨家也算的上高门大户,他父亲更是有名的学者。他也天资算的上聪慧,可他在父亲的教导下,识文断字也用了四年之久,到十岁那年才可说可以独立地看书。
而由此可以推断那些一般人家的孩子想要清楚的认识每一个文字,该花费的心思要有多少了。而隶书虽然现在还属于低层民众所用的文字,可是它确实简单易写。写隶书也远比写篆体容易,倘若真用隶书来取代小篆,那确实可以加快小孩的识字步伐,间接的刺激大汉文化的昌盛。
杨谋想到这里心脏忽然剧烈的跳动,当年李斯力主以小篆取代大篆,结果他凭借此功,广受赞誉,若非他晚年犯下太多严重的错误,否则现在的史书就会为他大书特书。
而现在倘若他和李云为首提倡使用隶书,那么一旦成功,青史之上他杨谋岂不可排在那些古贤之后,享受到万代子孙的赞誉。这个老师,还真是不简单啊。看似随口的一句话,却掀起了新的文字革命。杨谋敬重的看了李云一眼,眼神中尽是崇拜的光芒。
李云受不了杨谋那近乎火热的目光,挥挥手道:“别这样看我,我也是不会写小篆,就想写写简单点的东西!”
杨谋掩盖中眼中的崇拜之色,转移话题道:“老师,此次录取的标准是什么?”
李云想了想,道:“你就看着办吧,这些事情你比我在行,总之你觉得可以的,就把他名字写下来,好了,我先去睡觉,你辛苦点!”
杨谋点点头,继续跪坐下来批阅试卷。
李云步出那有些闷的房子,漫步在县衙的院子中,这几日发生的事情仿佛就和做梦一样,先是纸张顺利制出,接下来雕版印刷技术印证完毕,已开始雕刻《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只需要不到半个月就可以雕刻完成进入实质印刷阶段,尽管雕版技术不如活字印刷,可是在现在条件下,雕版是最佳选择,因为活字印刷的最佳材料铅的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用泥活字印刷的话,质量难以保障。只能待铅找到后或者提炼出后再进行铅活字印刷了。
而水泥的烧制也出乎寻常的顺利,已经初步烧制出原始的水泥,只需要再进行几次实验摸索到最佳的配方,那么水泥就将大规模地烧制。
临邛那帮字钻进钱眼中的商人亲眼见到水泥瞬间凝固的神奇以及它坚硬的特性,早就已经准备只待李云将这个技术放出来,他们就将蜂拥而上,在这块肥到不能再肥的蛋糕上咬下一口,尽管李云已经告诉他们想取得水泥的制作权利和销售许可,那么就必须付出足够的代价。
但是这些商人那里还顾及什么代价不代价,水泥这种简单而又经济的东西,在他们的眼中那就是金钱,就是数都数不完的金钱。
虽然他们知道水泥的迅速普及不可避免,但是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它和日常或者军事有关,那么首先销售它的人毕竟获得暴利!
而另一方面玻璃的研究也出现了突破性的进展,几名临邛的工匠在李云的提醒下,已经在实验中制作出了苏打,苏打李云还是知道的,这种化学名称为碳酸纳的白色粉末,在工业中始终是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而苏打由于是发面用的,所以李云知道它的制造流程。
而苏打有一个很响亮的工业名字:纯碱!
现代工业的基础必备原料,说起纯碱,这东西的用处实在太大了,玻璃,肥皂等李云最想造出的东西,都必须有这种原料的存在。
不过它的大规模人工制造依然受到了极大的牵制,原因就在于制作纯碱的两大必须石灰与盐,石灰石好说,满山都是。
惟独这个盐,假如用它来制作纯碱的话,那么消耗实在太大,目前大汉的盐本来就少而贵,若再拿一部分来制作纯碱的话,那么无疑消耗是巨大的。
因为李云并不晓得现代纯碱普遍采用的索尔维法或者更先进的侯氏制碱法,因此他不得不用极为消耗盐料的原始方法制碱,这其中可浪费的盐料,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大了。
不过幸好李云以前喜欢旅游,因此他知道在蜀郡附近的不少湖泊都是提取天然碱液的好地方,他更知道在河南吴城,正静静的躺着一座蕴涵量巨大的碱矿,记得曾有在那里工作的同学开玩笑的告诉他,那里的碱矿碳酸钠含量世界第一,达到了惊人的百分之四十几,简直就可以直接拿出来稍微加工下就可以用了。
不过李云知道即使他找了那个碱矿,他也需要劝服大汉的决策层,进行大规模的提炼,所以他现在必须先奢侈的用食盐和石灰石合成出纯碱,再用这个纯碱制造出玻璃、镜子甚至可令贵族疯狂的肥皂,最好是香肥皂,李云记得肥皂的技术好象很简单,假如一切顺利的话,那么至多一个月后,他就可以将制作出来的镜子和香皂当礼物送往长安,相信天子和内阁的大臣会对这个感兴趣的。
李云很清楚他现在在做什么,想要做什么,事实上自他从草原归来就明白他要做什么了。
他已决心改变大汉文官历来对技术满不在乎的状况,他要结束商人长期处于被打压地位的尴尬局面,为这个民族这片他深爱的土地,培养起将来进行工业革命的土壤为资本主义的诞生提供土壤。
中国历史曾有好几次差点就再次抢先步入了资本主义,一次发生在宋代,开明的政治,良好的社会氛围,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些都为宋朝商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可惜儒家当权者的轻视和外族的入侵彻底的打碎了这个梦想,另外一次便是明朝,明朝中期开始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几乎成型,可惜同样的满清入关,扬州七日,嘉定三屠,资本主义最后的希望破灭,黑暗开始笼罩,直到英国人的大炮轰开国门,以及随之而来的民族觉醒。
资本主义最后没有首先出现在中国,这虽然有外族入侵的原因,但究其根本,还是儒家当权者严重鄙视工匠,仇视商人。
欧洲虽然也有过黑暗的中世纪,但是至少欧洲的商人还有喘息的地方。
而李云到了这个时代,他觉得必须要做点什么来改变历史的轨迹,毫无疑问,培养起重视工匠的社会环境和提供商人地位,是他需要为之奋斗的。
虽然这条路注定坎柯,但他已决定坚定的走下去,为民族保留下一次继续独领世界发展潮流的权利和机会。
而另外,李云想,假如有可能的话,他会坚定不移的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技术保密计划,在李云看来,假如欧洲人没有得到从中国传过去的四大发明,那么他们恐怕永远也发展不起来。
这两条政策是李云的终极目标,在李云看来只要实现这两个条件,那么大汉等于是即为自己找到进一步崛起的道路,更是堵塞了欧洲人唯一翻身的机会,一举两得!
卷四 风云
第十五节 思考
经过大半个月的准备,临邛官学终于赶在九月秋收之前开学了。
这是一个采取了前所未有的教育形式开办的官学,同时也是历史第一个官办学院,虽然在此之前孔子,孟子都曾以私人身份广收门徒,但是那毕竟是私人办学,以一己之力来教育弟子,经济上难免出现问题。
而官学则扭转了这种局面,新的临邛官学采取了百家并教的方式,按照李云的规划和设计,临邛官学将开设儒,兵,法,道,墨,商等功课,入学的学子不仅仅要求专心攻读一门功课,更要求全面发展,当然也要因人施教,因材施教,毕竟人总有偏好,譬如有人对兵家很有天分,可却偏偏读不进其他学派的书。
强扭的瓜不甜,李云对此有深刻体会,他在以前上学时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他考大学,本想报考历史系,可是最终却因为英语功课实在太差,而不得不放弃。
到现在李云还怨念深重,他一直不明白,历史和英语有什么必要的关系。
作为范本的教科书《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李云在杨谋的提醒下,最终还是先请示了天子,天子的回复很简单,只有两个字:“许之!”
有了天子撑腰,李云胆气也足了,下令那个雕版印刷作坊连夜赶工,在开学前印出了三百套《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大部分作为教科书发给了聘请到的老师以及那些即将上学的学子,其余的李云连夜将之打包,送往长安,给天子御览。
杨谋提醒他之后,李云就已经意识到了,此事将来难免授人以柄,成为他人攻击的口实,为防范于未然,李云当然知道。现在就得到天子的赞许是最好不过的事情。而他送的这些书籍,为的就是给天子找到一个赞扬他的口实。
在开学之前,天子的赞许没来,太后的使者就先到了,使者先是赞扬了李云发明印刷书,制作出书籍的功德。接着话锋一转,严厉斥责了他没有先印黄老之学反是印那些兵家书籍的过失。
李云听了诚惶诚恐,忙不住的向使者解释,并一再保证一定立刻迅速的印上几套黄老的典籍送往长安给太后,并且还将把黄老之学作为官学最最重要的课程,下大力气培养学子学习黄老之学的热诚。
经过这次事件,李云知道要想平安无事丝将这个官学办下去,那么毫无疑问必须将黄老之学放在首位,做为主要课程,至少表面上必须这样,否则不用别人动手,太后就可先废了他。
毕竟现在的大汉还是黄老的天下。无为而治依然是社会的主流。
作为一个根基不稳的小县令,到现在为止李云凭借的依然是运气,以及天子的维护,这才一直顺风顺水,若换了别人这样做,恐怕早被那些保守的大臣的弹劾给罢免了。
李云现在回过头来想想,他做的那些事情,无论是与商贾合流。还是鼓励工商乃至现在的开办官学,虽然都是走在时代的前头,可自古以来枪打出头鸟,他做的这些事情,也许在某些保守派的眼中是很刺眼的,他们或许已经视他李云为眼中盯,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可是现在李云依然受天子照顾,他们无论是明还是暗,都动不得李云半分,可是一旦天子去世,太子即位,那时候主少臣强……一想到这些李云就浑身的打了个冷战,所以太后那边他必须稳住,这样至少可在刘彻正式掌握大权之前,他可僻护在太后的羽翼之下,他所推行的新政也可得到太后的保护。
现在李云特别感谢天子的安排,天子虽然强行将南月公主赐婚与他,但天子确实是为他着想,有了南月公主为妻,看在梁王的面子上,太后怎么说也要护他李云,有了太后的保护,他李云就可高枕无忧,纵使有些风浪,那也不碍事。
李云现在迫切的希望阿度拉可以成功的夺取大月氏的王位,并派出使者来到大汉。这样他才可趁此机会主导大汉与大月氏的谈判,为他将来进一步推广新政打下基础。
可笑的是,当初李云不过是希望草原上越乱越好,最好打成一团,可现在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心理鼓动起来的阿度拉却成了李云正式进入政治决策层的希望与契机。
因为李云知道阿度拉一旦掌握大权,为了报仇他必然会派出使者,穿越匈奴人的封锁,到大汉来寻求盟友。而毫无疑问,作为唯一对月氏,乌孙等形势有发言权的李云,必然会被诏到长安,负责起谈判事项。
而李云则可借此机会用利益的诱惑将整个大汉可以拉拢的贵族,全部拉到他的战壕。
所用的办法自然无非是赠送股份,共同经商,有钱大家一起赚,李云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会放着巨大的财富不要,而专门与他作对。
而塞外的草原,在李云看来并不是汉民族的梦噩,相反是上天赐予汉民族的巨大宝藏,那里矿产丰富,资源多多,是上天赐予汉民族腾飞的基础,那离更加有现在大汉急需的牛,羊,战马等关系到民生的资源,而这些都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一一得到。其中巨大的利润李云想也足够让那些参与到其中的人,获得他们满意的东西。
至于采用什么手段来得到?正常的交易也好,倒卖军火也好,甚至战争也好,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对西域的经营,在大汉培养起侵略和进攻意识。
人需要有利益,才会重视,历史上两汉对西域的经营曾一度达到颠峰,可是过不了几十年就又迅速的衰落,究其原因是大汉并未从西域获得利盖,反而劳民伤财,拖累国家民生。
当然儒家那些腐儒成天的叫嚷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班超的遭遇在李云看来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儒家短浅的目光,最终葬送了汉民族对西域的领导权,也最终导致了五胡乱华的悲剧。
李云想既然他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他就决不会允许悲剧的再次发生。
记得伟大的革命导师曾说过,“资本自从它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它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充满着血鲜!”李云对这话深以为然,不过与其让别人的身上充满自己的鲜血,那还不如自己变成一个屠夫,既然资本主义代表了最先进的社会方式,那么就干脆让西域首先成为大汉的殖民地,养分供养处吧!
毕竟现在不是后世儒家独大的时候,人们并不需要顾及到几个儒生的梦呓,而李云也可营造出一种适合的政治与学术氛围。事在人为,李云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
……
最后一个敢于反抗的月氏部落,终于打出了白旗,向新的王者阿度拉投降。部落的首领割下了躲避在他这旧王之子的头颅,连同一万头牛羊,献到了阿度拉的王庭,这标志着自五月开始的这场月氏王权战争的彻底结束,阿度拉最终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为此阿度拉很宽容地饶恕了几个在战争期间摇摆不定的部落。并宣布赦免了他们的罪行,同时也宣布了月氏对西方的塞族进攻的结束,驻扎在塞族地区的数万月氏铁骑纷纷东撤,他们一路沿着圣山的方向撤到了康居附近。
阿度拉手执长剑望着那曾经属于月氏的圣山,眼中尽是无边的欲望。
回想起这几月的经历,阿度拉只觉得长生天是站在他这一边的,若非长生天保佑,他又怎么会仅仅以数千精骑就横扫月氏先是在王都袭杀了拒绝对匈奴作战的旧王。他的叔叔,接着又在几个决心对抗匈奴的部落的支持下,先后击败了挑战他权威的兄弟,最后登上了这月氏王的宝座。
可是战争的消耗也给月氏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由于是部族内战,死的都是月氏自己的战士,无敌的勇士。
这场持续了四个月之久的王权之争,带给月氏的打击是巨大的,整个月氏经此一战,损失了数万的战士和十几万的人口,到现在月氏可以作战的骑兵已经不足十五万,根本就不足已支持他向匈奴与乌孙发动复仇战争,甚至连单挑乌孙的实力也不足。
阿度拉知道,他要想夺回圣山,为自己的祖先洗刷耻辱,凭借月氏自己的实力是没有办法做到的,他唯一可以寄托希望的,就是那个东方的帝国如那个汉使说的一样强大并且对匈奴充满了怨恨。
他走下王座,来回跺着,终于他下定了决心对左右道:“本王已经决定了,我将派遣使团穿越草原去中原帝国,与他们的皇室和亲,至于使团的人选,你们说说该派谁去的好?”
木合力是阿度拉的心腹将领,同时也是极端主张报复匈奴的年轻将军,他想了想道:“大王,我推荐万户离乐,离乐本来是匈奴人,但他的父亲和母亲全是死在匈奴浑邪王的手下,与匈奴王族有不共戴天之仇,所以他绝对信的过,而且离乐是匈奴人,由他去,大王就可以放心,不需要担心被人发现!”
阿度拉想了想,月氏人在外貌上虽然与匈奴人没有多大差别,可是在生活习惯和语言上有极大的不同,所以可派遣一名匈奴人去自然最好,因此他点点头道:“好!就按你说的去办,马上叫人把离乐叫来,本王还有些话要和他说!”
卷四 风云
第十六节 阴谋?
几棵长青树相互依偎着耸立在一旁,十数间用烧制出来的青砖砌成的房子围成一排。这种用临邛最新烧出的新式建筑材料,水泥和青砖结合建造出来的房子,即有着美观的外表,更加坚固结实,它的出现立刻就惹来了全临邛富豪的侧目,大家纷纷向李云打听这种材料的造价,当听到价格仅仅为同类建筑的一半时,商人们眼睛都掉出来了,纷纷掏出自家的钱财,向李云挥舞起来,要求参与到这种新材料的经销与制造中。
在这排房子的背后,是一栋两层高的建筑,这栋模仿当年齐国的稷下学馆风格的建筑,向人们昭示着,这里是属于教育的天堂。
这里便是临邛新建的官学建筑群。
对于教育,李云有着比这时代儒家学者更清醒的认识,在现代一个国家的强大与否几乎与它的教育投入比例成正比。
比如米国,比如欧洲等传统强国,其教育预算几乎占到了全年度预算的二成多,米国更是达到了恐怖的三成,由此可见教育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
所以李云现在是将自己所可以为这官学准备的,都准备齐当,甚至他还准备在将来将这些房子上的窗户统统换成玻璃,百年大计,教育为先,李云对这点毫不怀疑。
他不仅仅要在官学中培养文化人才,更准备将一些贫穷但对技术有兴趣,心灵手巧的少年开绿灯,免费提供他们的学费以及食宿,打造出大汉第一批成熟的技术工人,系统的传授他们必要的知识。
但教育无疑是一个烧钱的项目,李云仔细算了算。假如临邛官学要形成规模,并且对历史造成影响,那么学生数量至少必须要达到三千人,老师数量必须达到百人以上。
这样一个规模的学府才有可能在未来发挥重要的作用,李云相信假如他可将官学办到这等规模,那么日后的改革就等于凭空多了一支最忠诚的支持着他的庞大力量。
可是李云算了算,现在入学的这百多名学子,虽然从他们的身上敲诈出了一笔丰厚的钱财,可即便如此,这笔钱财也只是刚好将这个学院建好。并勉强凑出了印刷书籍和支付老师薪水的钱财,其余的就不得不从临邛的库府中抽出一些。
若是再算上要招收的贫穷少年,以及要提供给他们的食宿,这笔钱不算则以,一算之下,李云眼睛都瞪出来了。按三千人算,每年每人需要投入至少一千钱,三千人就至少是三十万钱,这相当于临邛去年全年赋税收入的四分之三强,这还不包括为他们提供衣服,以及其他的各项杂费,以及每年新进地学子的费用!
李云看了只觉得头都大了,可是教育却是非办不可,因为李云知道。他必须在十年内为大汉培养出第一批具备着新思想的学者,否则当汉匈矛盾按照历史的轨迹最终激化的时候,纵使他李云再厉害也不可能凭借他一个人的力量来扭转乾坤。
所以李云现在迫切地想要钱,大量的钱财,越多越好。而临邛的商人则需要李云所掌握地技术,于是两方一拍即合,几次酒宴之后,以卓张两家为大头的临邛商人们与李云签下了协议,按照协议李云以水泥,玻璃以及青砖技术和商人们合作,李云向他们开放这些技术资源,以技术作为股份入股。每年收入四六分成。李云四成,商人们得到六成。
对于这个最终的协议,双方都很满意,商人们又找到了新的赚钱路子,而李云则用本来就要拿给他们的东西换来了每年可用在教育上的巨额资金,李云相信这些东西赚到的钱肯定不会太少。
……
公孙弘自然是顺利的入选官学老师,并在李云特意的安排下,担任了官学的教导老师,主要负责着管理官学日常的工作,安排和学子的日常生活。在将来,李云还计划通过潜移默化,转变公孙弘的思想,将他拉到自己的阵营中,这样李云在集合百家思想或者创立新学派时就可最大限度的吸收儒家的正确思想,为自己的理想服务。
处理完公孙弘的事情,李云便请来了几名巫师卜算开学的吉利日子,毕竟教育是百年大事,丝毫马虎不得,而可得到上天的祝福,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算是一种心灵的安慰。
巫师经卜算得出,九月一日是最适合开学的日子,李云便将日子定在九月一日。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九月一日,这天果然和巫师说的一样,风和日丽,初秋的阳光照在临邛的大地上,一片金黄|色的景色,今年将是一个大丰收的年岁。
东方朔赖在舅舅的身上,一边数着他下巴的胡子,一边嬉笑的看着他的几个表哥,这半个月来他已与他的几个表哥玩的很熟,几乎已是成了最要好的兄弟。
而他的表哥们也很喜欢他这个聪明可爱的表弟,虽然他有时候调皮了些,但毕竟年纪相仿,共同的话题也多了不少。
今天便是开学的日子了,东方朔撅着小嘴巴,不得不跟着舅舅去临邛官学报道,老实说他很不喜欢上学,因为他曾上过那些所谓名家的学,结果那些年纪一大把的老师只是被他随便两个问题就给问倒了,这在东方朔看来,实在太无聊了,一点意思也没有。
东方朔的舅舅张正铭是张正范的堂哥,在临邛也是属于那叫的上字号的大商人,他可不管东方朔喜欢不喜欢,商人看重的永远是利益,在他看来,现在李云可给他带来利益,那么他就要想办法搭上李云的线。
而毫无疑问,自古师徒的感情最是亲密,所以他可不管东方朔怎么想,直接做了再说。
好说歹说,张正铭才把东方朔哄上牛车,带着他朝官学的方向走去。
穿越几条街道,临邛官学那独特的建筑便出现在了东方朔的眼中,老实说东方朔很喜欢这样的房子,高大结实,比舅舅家的土砖屋子好看多了。
但愿这里的老师比其他的人有意思些,东方朔想着。忽然牛车急忙刹住,在强大的惯性作用下,东方朔小小的身体几乎都飞出了牛车,假如不是他舅舅死死的抱着他的话,东方朔现在肯定躺在地上呻吟。
东方朔看了看前面,忍不住骂道:“谁家的车子这样无理!”
原来方才牛车转弯的时候,从前面的街道路口猛然窜出一辆飞快的跑着的马车,牛车的车夫为避免两车相撞,自然不得不立刻刹车。
张正铭脸上也有些挂不住,正要张口骂人,猛然间却发现了那马车上雕刻着一个张牙舞爪咆哮着的龙形雕刻,他立刻就禁住了声。皇族的人确实有这个嚣张的本事。
马车似乎也发现了牛车的情况,稍微在前面停顿了下,马车车帘中掀开了一角。露出一个美丽的女人面孔,她长的雍容华贵,仿佛天生就带着一丝动人眼神的眼睛,一袭如云的秀发挽在了手上。
她轻轻的瞧了瞧张正铭,露出一个令人胆寒的眼神,才复又向前。
张正铭却已吓地浑身冷汗,因为那女子他认得,去年他去淮南国贩卖生丝的时候,曾远远的隔着人群见过她一面,她便是淮南王刘安的爱女,郡主刘陵,有着大汉宗室第一美人之称。
在淮南国,永远不会缺少关于这个水灵的像花般的郡主的花边新闻。
雷被何等样的一个英雄。在见了这刘陵,不到半日就宣誓效忠,放弃了他坚持了十几年决不为官的誓言。
而拒绝她的,几乎没有,即使有也早下了地狱,在淮南国男人永远都在谈论着这个即有着仙女般的美丽,又有着蛇蝎般心肠的女子。
张正铭是一个商人,他当然知道这些宗室的事情不是他可以管的,可是这刘陵郡主来临邛是干什么的?难道她是代表淮南王来的?如果她是代表淮南王秘密来见李云大人,那么今天她又为何要在我面前暴露身份?张正铭一想到这些,就只觉得自己似乎卷入到了一个他根本不想卷入的旋涡中。
东方朔瞧着舅舅失魂落魄的样子,又瞧了瞧那远去的马车,心中也明白了个大概,或许那马车中的女人是一个地位尊贵而且带着杀机的女人,否则舅舅绝不会有这样的表情。
东方朔年纪虽然小,但他自小就读过苏秦等人的书,对苏秦的事情非常了解,所以他鬼点子也是最多,见到舅舅这样苦恼的样子,他嘿嘿一笑道:“舅舅,那个女人是不是很危险?”
张正铭点点头道:“对,这个女人不是我们招惹的起的,而且舅舅担心我们卷入了一场不是我们身份就可以卷入的事情,她刚才是故意的,故意让我们注意她,以此达到某些目的,而我若在日后不配合她,以她的身份,杀你舅舅,举手之劳而已!”张正铭说完一脸苦恼,样子都憔悴了好几岁。
东方朔却是眼睛一转,凑到张正铭耳朵边道:“舅舅,你可这样这样……”张正铭听了,脸色渐渐的好起来,疑惑的看着东方朔问道:“朔儿,你这招那里学来的?”
东方朔笑道:“舅舅,这个嘛,当然是从苏秦的书上看到的,像你外甥我这样英俊潇洒,聪明过人的神童自然是可以举一反三,将此计用上,包可保我们无事!”
张正铭点点头道:“好吧,我就试试看!”
卷四 风云
第十七节 刘安的后路
当刘陵直直闯进临邛官学的时候,李云正和公孙弘在讨论着儒家对于武将的看法。
公孙弘提起毛笔,在一张白纸上用小篆写下一个大大的武字,道:“武者,持戈也,止在于下,戈为上,解其字义,止乃址也,意为基础之意,止下基也,象草木有址,故以止为足,所以以力协止乃为劫。止戈的意思就是说‘立国之本是戈’而非大人所理解的止息干戈!”
李云却是听的目瞪口呆,心中大骂董仲舒,好好的一句止戈居然被他歪曲成了完全相反的意思,由此可见真正的儒家,在后世蜕变成了什么样的学说。
虽然李云也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董仲舒篡改的,但至少李云可肯定在现在大汉的儒家大都还这样理解着这个武字的意思。
李云尴尬的笑了笑,有了公孙弘这位当世大儒,他确实解决了不少学术上的问题和疑惑,公孙弘学识确实很渊博啊,几十年的苦读,他自然对儒学有着深刻的认识。
正要再与公孙弘讨教,刘陵已是站在不远处,直直的看着李云,一袭青色的丝绸衣服着在她身上,说不出来的动人,微微有些怒色的小脸带着些少女的红晕,更是平添了她几分动人气质。
她的左手牵着一名看样子不过七八岁的小男孩,那小孩生的粉雕玉、啄,可爱至极,酷似刘陵的一双小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奇的注视着这个人流逐渐多起来的地方。
刘陵复杂的瞧了李云一眼,有些轻吟的道:“李大人,可否借一步说话?”
公孙弘见了得体的告退一声,找杨谋说话去了,他一看这女子的来头,自然知道这些事情不是他可以搀和的。
李云却是苦笑一声,他感觉刘陵就像是他天生的克星。对于这个美丽高贵,但心思却狠毒至极的女人,他是一点办法也无。
刘陵贵为郡主,身份高贵,她父亲淮南王刘安更是手握十数万大军,自梁国瓦解,淮南国就已隐隐是大汉第一大诸侯国,即使天子在这,恐怕也得笑呵呵的接见,丝毫也怠慢不得。
李云想不通了。这刘陵三番四次的找他,到底想干什么?
若说是招徕,李云早用行动告诉了她,这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刘陵自己也不明白,她对李云有着莫名其妙的感觉,对于这三番四次拂了她面子的男人,她按理来说,应该是派出刺客将之杀掉。如此一来才可解心头之气。
可是刘陵每次想这样做的时候,心头总是浮现起在睢阳的那个夜晚,李云那双看着她的眼睛,即有着怜惜又有着叹息的眼睛。
而自上次来临邛被李广的手下给挡了之后。刘陵就已经明白,这个男人已正式踏进了政治权利的中心,再派刺客已经属于自找麻烦,可是不知为何本应死心的她,却在这几个月来,一直对李云念念不忘,每日脑海中尽是浮现着这个男人那双看着她的眼睛。
本来刘陵已决定从此永远不会再来找李云,因为她怕那个感觉在她脑海中越来越重,最后主导她的全部思想。
可是上个月,她的父王忽然交给了她一个任务,这个任务令她感觉到有些不可思议,甚至她开始怀疑自己的父王是不是不想报仇了。
大汉的宗室都知道淮南王刘安与当今天子的恩怨,这一切都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注定。
刘安的父亲刘长,乃高皇帝最小的儿子,高皇帝平定了英布之乱后,将刘长封为淮南王,代替英布牧守淮南。
刘长生性暴戾,贪得无厌,他为淮南王时,整个准南国被他搅得鸡犬不宁,但高皇帝去世后,当权的是太后吕氏,吕太后可不管这些,她想做的不过是将这天下从刘姓改为吕姓,所以也不去约束刘长。
到得平灭吕氏,孝文皇帝登基,刘长的毛病与过往犯下地罪责一一暴露出来,孝文皇帝出身民间,自小就很节俭,那里容得下这样一个昏王。但念在兄弟感情,孝文皇帝一忍再忍,最后终于忍无可忍,废渎刘长,将之贬为竖人,发配蜀郡,当时正是冬天,寒冷至极,刘长堂堂一个王爷,怎么受得了这样的苦,未几就暴毙了。
作为刘长的长子,刘安那时候还年少,但他目睹了父亲的惨死,发誓要报复孝文皇帝,但是那时候没有势力,只能隐忍。
后来孝文皇帝见了刘长死的凄惨,又念起了兄弟之情,过了几年将刘安又封为淮南王,继承他父亲的国位。
本想以此化解这段恩怨,但仇恨的种子已经种下,想要清洗,又岂是那么容易的?
刘安成为淮南王后,表面上勤勤恳恳,对朝廷忠心不二,甚至在七国之乱时还支援过朝廷,可是谁又知道其实背地里,他正谋划着一举复仇!
可是刘陵却也并不清楚她父亲的想法,事实上刘安也很害怕,他怕一旦事情败露或者失败,那么刘长这一系诸侯,势必断子绝孙,所以他想到了一招很聪明的计策。他并未立他最宠爱的孙子刘旬为世子,而是立下了他的另一名孙子刘健为世子,他将刘旬分出门去,另立了一支,这样即使他失败了,按照惯例由于刘旬已另立一族,所以天子就算很恼火他,也不能再怪罪到刘旬的头上,否则大汉其他诸侯宗室势必不满,而他假如成功的夺得了天子之位,那么到时候再迎回刘旬改立他为继承人也不迟。
而自梁王一死,刘安就知道。他已无什么胜算,除非发生奇迹。
所以他加紧了部署计划,一面宣布立刘健为世子,另一方面他打算着将刘旬尽快的送出去。
可是刘旬今年才八岁,他一个人独自在外,刘安确实不放心,所以他取消了将刘陵送到长安迷惑天子顺便大量套取情报的计划,而是准备由刘陵负责起照顾刘旬的责任。
到时候一旦失败,天子见了这弱质女子与年少孤儿,也就不会再为难了。
解决了这个问题,刘安自然是谋划着托一个有实力的人照顾刘旬,最好是傍上一个为天子喜欢的人,而毫无疑问的李云最终进入了刘安的视线。
李云虽然现在官职卑微,可刘安相信只要天子还是文帝一系,那么他最终势必将成为大汉新的贵族,而且官职卑微的李云更符合他的计划,这样天子也不会疑心他的做法,毕竟县令与诸侯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所以刘安早在临邛布下了眼线。一收到临邛开办官学的消息,他就立刻让刘陵迅速带着刘旬来报名,这样刘旬就可名正言顺的脱离他的接触,纵使日后再发生什么事情,也绝牵涉不到刘旬,而他这一系的诸侯,也可至少在这世上留下血脉。
刘陵到底年轻。她尚还想不了这么远,所以她想不清楚父亲为何令她迅速放下手中负责的全部事情,带着自己的小侄子远赴临邛,并且还要洗干净她参与那些储备军械,秘密招徕死士的事情上留下的痕迹。
但父亲的命令,她从来就不敢违背,刘陵也只能奉命而来。
李云走到刘陵面前,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压低声音道:“郡主,您又要做什么?”
刘陵见了李云那紧紧皱在一起的眉头,心头一疼,轻声道:“李大人,奴就这么令你讨厌吗?”声音幽怨中带着些挑逗的味道,令李云几乎把持不住。而她的嘴角则轻轻上翘着,与脸部形成一个非常好看的弧度,李云忙将头底下,不再看这个足可诱惑他犯罪的女人。摇头苦笑道:“郡主,下官不过是糠槽之人,蒙天子知遇之恩,不以臣卑微,授臣以最大信任,臣报答还来不及,怎么会讨厌郡主您?郡主可是当今天子的堂侄女,金枝玉叶,而下官自然是忠诚于天子的!”
李云故意将天子两个字咬的特别重,意在提醒,不管她说什么,他李云都绝不会动摇。
刘陵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绝美的小脸上泛着丝丝无奈,她忽然道:“李大人,南月妹妹就真的有那么好吗?她对您就真的这么重要,重要到大人连看到不看我一眼!”
李云尴尬的笑了笑,他只能沉默,事实上这种事情他也只能沉默,他不可能告诉刘陵其实他早就知道她的事情已经她代表的身份。
刘陵却是抱起他的侄子刘旬,轻轻道:“大人,其实奴家这次来是想让您收下这个孩子,让他在这临邛快快乐乐的长大,奴家今后就住在临邓照顾他!”说完刘陵竟然觉得有些解脱的感觉,她竟然冒出了就住在这临邛好了的想法,委实令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李云却是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的看着刘陵,他甚至有种要跪下去恳求这个美丽的郡主放过他,李云怎么也想不到淮南王居然将他地孙子送来临邛,刘安这样做委实太过诡异,李云打破脑袋也想不清楚这样做对刘安有什么好处。
李云想不到的事情,自然下意识的归纳到阴谋中去,但是他又不好拒绝,因为一个王室子孙到他这念书,这本身就是巨大的荣耀,若李云拒绝了,那么淮南王只消上一个折子,弹劾他李云目无宗室,歧视王族。这个罪名可就足够李云死上一百次了!
李云叹里一口气,只能点点头道:“郡主要住在临邛,下臣自然高兴,欢迎都还来不及,只是郡主,大汉律有严令未有天子的准许,宗室子弟不得私自在郡县停留过长时间……”
刘陵嫣然一笑,宛如最美丽的鲜花,她从怀中掏出一张丝帛递给李云。
李云接过那卷尚还带着刘陵身上动人的体温的丝帛,打开一看。天子那熟悉的字迹就已跃然入眼:“准南王奏朕,欲以孙寄与卿教导。卿乃良臣,淮南王乃贤王,朕久思之,最终许之,望卿勉励而为,与淮南王多多沟通。”
李云再三看了看这道准许诏,最终确定确实是天子的亲诏,只能无奈的笑了笑,做了请的手势,他知道从此临邛这地方该热闹了!
卷四 风云
第十八节 诱惑
忙活了一整天,李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县衙,今天可把他累坏了,安排学生的寝室,发放书籍以及带领那些家长参观官学的建筑,这些事情他都必须亲历亲为,再不可和以前般推给杨谋去处理。
而且今天还出现了似刘陵这样一个不请自来的主,李云一想起这美丽的郡主,就头都大了。
他实在捉摸不透,这刘陵到底想干什么?
回到自己的房子,用热水舒服的洗上一个澡,李云忽然觉得,应该去看看刘陵,毕竟人家的身份是郡主,地位尊贵,不是他现在的身份就可以怠慢的主。再者说,这次刘陵好象是一个人带着刘旬来的,身边连个侍女也未多带,他怎么说也得为她安排两个伺候的,否则堂堂郡主在他管辖的地方要是受了罪,传出去面子上也挂不住,毕竟现在淮南王的名声很好。便又穿上官服,急急的赶去刘陵落脚的地方。
刘陵由于刚来临邛,还没有落脚的地方,所以现在她暂时被李云安排在县衙一个较为僻静的院子中住下,李云远远的望着刘陵那个灯火通明的房子,暗自叹了口气,这辈子他碰上刘陵就算他倒霉好了,但愿这个女人快快厌倦这里,又或者被他父亲召回,送去长安,这样他李云就可解脱了。
蜀郡的月色很是迷人,幽幽的月光从窗户中射进来,刘陵推开窗户,一手托着下巴,欣赏着这平静的夜晚,她已不知有多久未有如此平静的欣赏月色了。
家族的重任,复仇的责任,压地她几乎喘不过气,她今年才十七岁不到,却背负了太多的东西,今天当她脱离那一切恩怨与是非时,她才发现,原来安静也很好。
刘旬一手拿着一个木头雕刻的玩具,一手攀上刘陵的肩膀,小小的可爱眼睛,不住的眨着。他并不知道他的父亲和最疼的爷爷已经准备将他从宗室的名单上除却,令他另立一户。
刘陵转过头来,抱起这个侄子,在他额头上亲了亲,道:“旬儿乖,听姨的话,去睡觉吧!”说罢抱起他就向床边走去。
这是一张李云特意令人制作的木床,其造型仿制自现代农家人的木床。相比起目前大汉民间普遍存在的木塌,这种床更加的舒适也更加的宽大口刘陵为刘旬盖上被子,哄着他睡觉,待看到刘旬的小眼睛安静的闭上,她才站起身来,放好热水,美美地洗上一个澡。
她坐在浴桶中看着自己身上白皙的肌肤,玲珑的身材,暗暗地叹了一口气。旁人的女子总是羡慕他们这些宗室之女,生活奢侈,衣着鲜艳。可是又有谁知道似她们这般的女子,命运根本不在自己手中,或许有一天,天子一道诏令就将她作为和亲的公主远嫁那寨外蛮荒之地。
纵使不被远嫁异乡,宗室的女子,特别是像她这般漂亮的女子,也难免不了被男人玩弄的下场。刘陵虽然才十七岁,也从未和男人有过太过亲密的接触,但是她的两个姐姐都已做了她的榜样,为了维系淮南国的强势地位,她那两位生的几乎与她同样美貌的姐姐,都早被她父亲嫁给了手下的将领,用此来维系人心。而在此之前,她们更是不得不为了家族,和许多男人有着特殊的关系,虽然在大汉这样的事情很普通,譬如天子的姐姐,馆陶长公主就在家中公然养了许多的面首,可刘陵还是对这些有些抗拒,从心底里她不希望这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她身上,可是宗室之女,这个由不得她不想。
洗浴完毕,刘陵刚穿上衣服,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郡主,下臣李云求见!”
刘陵穿好衣服,打开门,道:“大人进来吧!”
李云抬起头,就只闻到一阵发香,刚洗浴完的刘陵浑身都散发着一种迷人的神态,她那如云的秀发挽在腰间,湿漉漉地头发上还有着清水的痕迹,那一袭单薄的衣服,根本无法掩盖她动人的玲珑身材,李云咽了咽口水,他发现他来这里看刘陵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天知道他能不能抗拒刘陵的诱惑。
李云感觉,刘陵就像是鸦片,美丽却又有毒,是天生就会诱惑男人犯罪的尤物。
刘陵嫣然的笑了笑,对有些尴尬的李云道:“大人为何站在门口哩?难道还怕奴家吃了你不成?”说完竟然大胆的将李云拉进屋中,关上门笑嘻嘻的看着这个竟然还会害羞的男人,调笑道:“大人脸皮可真薄!”
李云无奈的摇摇头,道:“郡主,下臣来此只为问问郡主在这可住的安心?还有,郡主您的身份十分需要公开?”
刘陵瞧着李云喉咙上那一吞一吐的喉结,她忽然发现其实逗逗这个男人也挺不错的,于是一边将手靠近李云,一边答道:“这里嘛,还行,至于本郡主的身份,李大人最好还是不要公开了,否则你就有麻烦哩!”
刘陵暧昧的抚过李云的手臂,极具挑逗之色,李云鼻子中嗅着刘陵的发香,低低垂下的头更好似瞥见了刘陵那露出衣服的白生生的粉嫩小腿肌肤,喉咙再次咕咚一声咽下一大口口水,他知道自己若再不走,很可能做出错事,而且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错事,忙告辞道:“郡主,既然这样,下官就不打扰了!”转身就要走。
刘陵一把拉住李云,幽幽的看了他一眼,叹道:“奴家就这样令大人讨厌吗?”
李云挣开刘陵的手,尴尬的回道:“郡主,夜深啦,下官不便再多打扰了,就此告辞!”
刘陵急了,狠劲的拉住李云,逼问道:“大人,难道奴家就这样令大人讨厌。大人连多留一刻也不行?”
李云一楞,心道:“难道我要告诉你,我再不走就很可能侵犯你吗?别以为狼披上羊皮就很善良,披上羊皮的狼也是会吃人的!”
刘陵趁着李云这一恍惚,忽然将身子挨近了些,刘陵虽然未真个与男人有过,但没吃猪肉,她总是见过猪跑的,作为宗室女子自小更是有专人教导她如何刺激和挑逗男人,如何才可在最小代价下嬴得男人地屈服。
李云却只觉得,刘陵那具对他充满了诱惑了娇躯几乎已是贴着他身体的敏感地方,他甚至可以感觉到从刘陵身上传过来的温暖体温,甚至还可感觉到刘陵胸前那对饱满动人的椒|乳的柔软程度,李云忽然想,那里摸上去一定很舒服。
刘陵忽然又拉开与李云的距离,吃吃的笑道:“大人,千万记住不要说出我的身份哦!”
李云点点头,推开门夺路狼狈的奔出去,生怕再留在这里他就会再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刘陵确实是他的鸦片,含有剧毒却又充满诱惑,可他偏偏还不能铲除,这感觉着实窝囊到极点。
刘陵走到门口望着李云的背影,轻轻的道:“我缠定你了,李云!”
关上门,她靠在门上,回味着刚才那个害羞的男人的样子,嘴角泛着得意的笑容,她终于可确定这男人并非是瞧不上她,而是出于某个原因在躲避着她的引诱,方才李云的尴尬表现已足已证明这些。
董仲舒轻轻的给自己的酒鳟中倒入一弘清酒,举起酒杯看着那闪烁着的油灯,一边自酌自饮,一边想着这些日子以来打听到的事情。
就他目前的了解来看,这李云想的恐怕是依靠商人与手工工作者带动大汉发展。
事实上,这条路,儒家的前人早就进行过尝试,在战国时期,法家占据着秦、魏、楚等国的绝对主导权,而儒家则成功的在齐国扎下根,劝服了姜齐和田齐的主人,实行他们那一套治理天下的手段。
不管是管子还是婴子,董仲舒始终认为他们都属于儒家的代表性政治人物。
而在齐威王时期,伴随着稷下学院的开设,儒家成功的占据了齐国的领导权,那时候的儒家学者,以儒治国,结果齐国国力强大,民众富裕,而那时候儒家也强力推动着可富裕百姓的重商路线,可是这样一来,由于大量的农民参与商业事业,再加上儒家的学术多少有些吹嘘的成分,结果使得齐国虽然国力强盛,富庶天下,却培养了一大批软弱的将领和官员,他们不愿意与秦人交恶,更加不愿意出兵争夺天下,只愿意偏安齐国,结果秦国采取远交近攻的政策,逐一消灭了其余诸侯,当轮到齐国时,秦军居然长驱直入,兵临临淄城下,齐国上下彻底的丧失了抵抗心,齐王建投降,儒家的辉煌过去了。
而现在这李云居然想再次振兴商人,难道他没看到齐国的下场吗?
在董仲舒看来,农民,土地才是这个社会的主流,农民与土地无法合理有效的利用,那么即使这个国家再强大,也终免不了灭亡o可是李云的做法又与齐国不同,他在鼓励商业的同时,还大力开挖河道,水渠,减免田租一副重农的样子。
可他又同时鼓励商业,难道他想即实行商业兴国也实行农本固国?
这在董仲舒看来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当年的齐人不止做过一次这样的尝试,但他们都失败了,难道这年轻的县令有把握可超越那些贤者?
董仲舒摇摇头,花白的胡子一摆一摆的,良久他才轻轻的自语道:“既然这样,那么我把学院搬来临邛,老夫倒要看看,你有何本事可商农并重!”
站在董仲舒的立场,他说的没错,商业与农业在这时代是天生的死敌,商人流动性大,追求利益,而且花花肠子多,商人一兴,势必在社会上大量招聘工人,从而导致农民不种田,土地荒芜,人心思安等弊症。
可是董仲舒和他的前辈一样,自动忽略了技术与工人的作用,事实在这以前,技术与工人除了在秦国被重视过之外,其余各国无不是怀着鄙视之心的,认为这些东西可有可无,就算没了这些仗也照打,田也照种,却不知技术正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大利器,而李云正是知道这点,才会如此大胆的双面齐抓,否则他也只能选一项努力了。
卷四 风云
第十九节 卓文君与刘陵
清晨的朝阳从东方升起,卓文君早早的做好了点心,带着那些她亲手做好的东西,坐着自家的马车,朝县衙走去。
小女人脸上泛着幸福的神采,对于男人来说,他们永远也不会明白女人的想法,在卓文君看来,李云的生活过的太邋遢了,每日通常有时间就大吃特吃,没时间就随便就着一点饭菜,囫囵的吞下,就当是一顿。
这些情况卓文君看着就心疼,自然而然的卓文君就时不时的做出些好吃的东西,往李云事实那送。
马车在县衙门口停下来,卓文君轻轻的跃下马车,她已经可以想象到李云的那两便宜徒弟嘴角正流着口水的样子。
由于杨谋与司马相如是李云的入门弟子,所以卓文君自然而然的将自己与他们的辈分提高一个等级,将他们当成了小一辈的孩子,虽然事实上他二人的年纪都远远大过卓文君。
早早起来守在县衙门口的两个衙役见着卓文君,忙恭敬的行了个礼。眼中尽是尊敬的神色。县衙的人现在大都已经对卓文君与李云的关系心知肚明。而卓文君有是临邛出了名的美人儿,温柔善良,平时就将这些衙役当成了自己的兄弟看待。
想要别人尊重自己,自己就需要先尊重别人,以心换心之下,这些十分淳朴的衙役,自然而然的肯为李云卖命,更在心底对卓文君产生了好感。在他们看来临邛也就只有似卓文君这般的女子配的上县令大人,其他庸脂俗粉自然无须提起了。
卓文君见这二人的样子,掩嘴一笑,从篮子里取出几块点心,递给他们道:“二位大叔辛苦了,这是奴家的今日做的点心,大叔就拿去尝尝,看看奴家的手艺是否过地去!”
两名衙役受宠若惊的相互看了看,其中一人摇摇头拒绝道:“谢谢卓姑娘。我二人已用过早餐了,姑娘还是给大人拿去吃吧!”
另一人接口点头道:“是啊,今日是官学第一天上课,一会儿大人还要亲自授课,姑娘还是拿去给大人吃吧,大人吃饱了才有力气为我们这些人寻些好处。听大人说明年我们这些人的子弟也可以免费去上学哩!”
他接着叹道:“小的这辈子亏就亏在没读过几天书,识不得《大汉律》的条文,否则小的今日怕怎么说也可做个里正之类,大人开了这官学,明年还免费教授我等的子弟。小的没别的报答方法,就为大人做好事情吧!”
“对了卓姑娘,您什么时候嫁过来给我们大人做夫人哩?”他终于还是好奇的问道。
卓文君小脸一下子就红了,低下头羞道:“李郎还未有向我父亲提亲……”声音弱不可闻,卓文君说到最后,忙拿着篮子直直的奔进了县衙,她到底还是少女,脸皮薄。受不得旁人这么敲问。
那两名衙役却是相互看了看一眼,笑了起来。
“你喜欢他吗?”卓文君进了县衙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有一个悦耳的女声道,回转过头来,却见一名身着华丽衣裳的少女站在院子中。那少女看年纪与她相仿,生的是国色天香,更难得的是,那少女身上总是带着令卓文君感到有些窒息的气质,那应是一个常年身处高位之人才拥有的。
那少女很随意地摸了她那性感动人的嘴唇,小巧的鼻子微微的颤抖动着,幽幽的瞧了卓文君好一阵,令卓文君感到后背有些发凉。这感觉很不好,察觉到对方身上的浓烈敌意,卓文君心想:“难道他就是南月公主?也是,只有公主才有如此的气质和容貌。”
“他是我的,你不许和我抢!”那少女骄傲地道,语气中充满不容质疑的味道。
卓文君听了,更加的将他当成南月公主,心中不免大受震动,摇摆不定,她不是那种对自己充满信心的女子,相反在知道了南月公主的事后,她总是处在患得患失中,现在见了“南月公主”明确的让她退出,她心中一急忙屈下身子,盈盈的对她施了一个礼,哀求道:“翁主,奴家不敢和您抢,奴家只希望在他身边,看看就行了,求您了!”
那少女瞧了瞧卓文君的样子,暗自叹了一口气,事实上她从未见过似卓文君这般美丽的女子,再想到李云不仅仅和南月公主定亲,更在这临邛有了这样一个情人,却不肯对她假以颜色,心中醋海顿时如潮起的大海,一发不可收拾。
她走到卓文君的身边,加重语气道:“我说,不许和我抢!否则我就令人在你这美貌的小脸蛋画上几朵鲜花!”
卓文君抬起头来,用着哭腔道:“你是南月翁主吧,奴家真是很喜欢李郎,只要您答应让奴家和李郎在一起,奴家什么都愿意做!”
那少女瞧了瞧卓文君,一时禁也有些心软,毕竟她并非真正的南月公主,只是在生李云的气。而卓文君又是如此的低声下气,同是女人她当然知道一个女人想要找到一个好点的郎君实在是太难,而要和那个意中人厮守在一起就更难。
她伸出小手,扶起卓文君道:“我不是南月公主,我叫刘陵,所以你不该求我,但是……”她盯着卓文君道,“李云,这辈子我要定了!”
卓文君擦去眼角几乎流下的泪水,只要不是南月公主如此对她,她就可以承受,再说不就是多了一个姐妹吗?
卓文君是那种欢喜与感情都会很快的表现在脸上的女才子,是那种没有什么心思的女子。因此她也没多想,就拉着刘陵的说道:“刘陵姐姐,您也喜欢地话不如……”卓文君大着胆子,凑到刘陵的耳边说了些令她自己觉得脸红的话。
刘陵听完,心中一动,喃喃地笑道:“三女共侍一夫?你还真是天真。你知道我的身份吗?”
她见卓文君摇头,叹息道:“你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确定,李云会答应?”
卓文君看了看这个令她感到莫名其妙的女子,大着胆子道:“姐姐,李郎是这样和我说的啊。他说南月公主那边,他会劝服她,既然姐姐也喜欢李郎,小妹自然乐地多一个姐妹。”
卓文君一口一个姐姐,自称妹妹,这样的说法令李陵亦对这个刚刚还在敌视的女子生出好感。事实上这也正是卓文君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她一见这刘陵就觉得很危险,但是似她这样的女子,并不会玩那些宫廷中人常用的阴谋和勾心斗角地手段,既然无法当成敌人,那自然只有成为朋友了。
刘陵看着一脸真诚的卓文君,怎么也提不起敌对的心思,但是他又想到李云对她的冷漠和无情,一口小碎牙顿时就咬的咯咯直响。冷冷地道:“你愿意帮我吗?”
“帮你?”卓文君不解的问道,她不知道她又什么地方可帮上这神秘的女子。
刘陵点头道:“对,帮我,帮我得到李云,然后你们怎么样我绝不Сhā手!”
卓文君俨然一笑。终于是雨过天晴,不过她却很奇怪,以刘陵的美貌和气质,李云怎么会有舍弃的道理? 居然还要这刘陵来寻求她的帮忙。
不过卓文君是很大度的女子,在这时代男人多几个老婆并无什么不妥,只要李云不辜负了她就行,因此点点头道:“好的,姐姐,我帮你!”
刘陵盯着卓文君道:“真的?”
卓文君点头道:“真的,姐姐,我不会骗你的!”又盈盈弯下腰来道,“姐姐,妹妹卓文君有礼了!”
“刘陵!你在干什么?”李云气烘烘的从内院奔出来,直接呼着刘陵的名字,因他瞧见了卓文君瘦弱的身子正被卓文君硬逼着弯腰,更隐约瞧见了那眼角尚未拭干的泪痕,心里一疼,也顾不上许多,也顾及不了这刘陵的身份,因此直接就呼着她的名字,气冲冲的跑出来。
一到院子里,李云就忙将卓文君搂入怀中,狠狠的瞧了刘陵一眼,他下意识的自然认为刘陵又在施行某个不可告人的阴谋因此气道:“请你不要欺负文君,有什么冲我来,不要对我的女人下手!”
刘陵咬了咬嘴唇,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男人敢在她面前如此的大呼小叫,更未尝试过男人如此不礼貌的责备,瞧李云的样子,就差未打她了。心头自然冒起了怒火,威胁道:“李云!你信不信我马上写书与太后,告诉她老人家,你背着她私自在临邛与身份不明的女子关系暧昧?”
李云冲动的道:“你敢?”
刘陵冷笑道:“我有何不敢的?我现在就去写书与太后她老人家!”说罢转身就走。
李云气的脸上尽是青色,此时卓文君才在他怀里轻轻道:“李郎你为何对刘陵姐姐发这么大的火?”
“她不是在欺负你吗?”李云愕然,事实他现在也有些后悔,就这样与刘陵撕破脸皮,若真的被她捅给太后,恐怕卓文君就该有难了。
卓文君幸福的依偎在心上人的怀中,轻轻的道:“李郎,刘姐姐并未欺负我,我只想和她说说话,还成了姐妹,你快去和她道歉!”
方才刚答应了刘陵,现在卓文君就开始帮她忙,完全忽略了最初的不愉快,只能说卓文君确实是那种没有心机的女子。
“她真没有欺负你?那为什么你眼角上还有泪痕?”李陵疑惑的问道,在他看来想要刘陵不欺负人,太阳就得从西边出来。
卓文君将头埋进李云的怀中,道:“人家以为她就是南月公主嘛!”
李云不能相信的道:“难道我真的错怪了她?”
卓文君离开李云的胸膛,推了他一下道:“李郎,快去向刘陵姐姐道歉,为何你会这样的看她哩?”
李云无奈的道:“文君,你要记住,这个女人最好少接触,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
卷四 风云
第二十节 演讲
临邛官学的院子的草坪里,密密麻麻的跪坐着二百多名学子,几乎是人人临襟正座,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等待着李云上台演讲。
东方朔却并不管这些,他好奇的注视着这个采用了最新材料建造成的学院,打量着那些挂在四周房子的墙壁上的那些百家格言。
这其中有不乏有孔子的“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等儒家格言,也有孙子兵法上的“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查也”更有韩非子等法家贤哲的格言。
这一切在东方朔的眼中都显得如此的不同寻常,东方朔自然知道现在各家派系间的明争暗斗,彼此间几乎已是势成水火,可现在居然有人将这些百家诸子的格言汇集到一处,这就不能不让东方朔年轻的心灵,大受刺激,只觉得肯定会很有趣。他现在已可想象到今后上课时的精彩镜头,特别是当法,儒,道等学派间那最不可协调的思想开始冲撞时,那些为了自己信仰而战的老师,该是何等的愤怒。
李云紧紧了身上的衣服,由于今天的特殊日子,他特地请来裁缝为他量身制作一套了学者常穿的衣服,以此来显示他对于教育的重视。
“走吧!相如。”李云笑着拍了拍同样身着盛装的司马相如,作为最具资格教授学子纂写诗赋以及学习音乐的他,自然毫无悬念的成为了临邛官学的音乐老师,司马相如弯下身子,十分得体的鞠了个躬,很严肃的道:“老师先请,学生跟在您后面就可!”
李云笑了笑,带着官学上下的十几名老师,一同走进了官学内,早在那等候的众学子的家长见了,忙向李云打起了亲热的招呼。过了今天。李云就是他们地孩子名义上地老师了。
李云忙一边予以回应,一边也扫扫了跪坐的这块草坪上的学子,满意的点点头,走上正中央地位子。同样跪坐下来,而他的身后则依次跪坐下了公孙弘,司马相如等老师,杨谋则留在县衙,处理日常公务。
李云端坐好身子。严肃的扫了扫场中的学子,一边的司仪清着嗓子念起了开学贺词,大体是一些感恩地话,以及对学子的期望,待他念完,便清了清嗓子又道:“下面请临邛官学第一任院长,县今李云李大人为诸位学子致词!”
场上二百多名学子皆低下头对李云与众师长行了一礼道:“老师好!”
李云等人点头。回了一礼。算是正式的打过招呼了。
李云抬了抬手,示意众学子不必拘礼,才清了清嗓子道:“诸位,可能有些疑惑,为何在这文学之地。我还要贴上兵家的格言!”李云指着不远处墙壁上孙子的那句名言道:“事实上,本人开办这所学院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军事服务,不管诸位将来是文官还商人,又或者是工匠,在本人看来,假如诸位最终没有为大汉地军事贡献自己的力量,那么诸位便等于没有真正的念过书,不是一个合格的学者!”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学生们倒还没什么,公孙弘等人的脸上就开始挂不住了,特别是公孙弘,他一直信奉地孔孟之学,虽然也有重视军事的地方,可是在儒家看来,文治才是最终的王道啊!
李云扫了扫场中的反应,事实上他已决定从现在开始就为在场的人的洗脑,因为这些学子大都是十六岁以下的年少者,更有十岁以下的小孩子,思想正是最为活跃地时候,任何人只要在此时为他们开启一个新的窗户,那么凭借着少年的强大可塑性,将来成年之后,他们的作为将远远的超越自己以及现在的诸多大家。
因此他也不理会他人可能的反感继续道:“在本人看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何况诸位正是年少风华者,将来前途不可限量,至于为何本人要说这所有的一切最终都是为军事服务,且待我一一说来。”李云别过头,看了一眼有些坐不住的公孙弘和远处紫青着脸的董仲舒,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接着道:“在本人看来,文武皆为我大汉的剑盾,就如我大汉天兵可为我等抵御匈奴,维护天子威严般,也如我大汉天兵可惩戒宵小,铲灭奸妄般,我等读书之人也是如此,学好了知识,我等进可用我所学,为大汉百姓谋取利益,讹诈土地,退可治一方土地,造福一方百姓,至于何时为盾,何时为剑,在于当时情况,在我看来,凡是有利于大汉人民,有利于大汉利益,有利于天子威严的事情,我等都需要全力去做,哪怕为此背上千古骂名,也在所不辞,毕竟在个人荣耀与利益面前,大汉的利益高于一切!”
李云这番话一说完,不仅位公孙弘,就连董仲舒也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听觉冲击,李云所说的这些,他们从未有听说过,即使是先秦诸子也从未在这个角度——国家与民族的角度来诉说过政治诉求与道德操守。
而众学子,年幼的还不明白李云说的话,而听的懂的少年则无不露出沉思的群子,东方朔更睁大了眼睛,仔细的听了起来,在他看来,李云所说的话正合了他心中的思想,所有的少年都是热血而冲动的,他们可以为了一句简单的誓言而发誓用终生来完战。东方朔就是属于这样的一类人。
李云满意的看了看少年学子的表现,他看到了他们眼中的火光,曾何他少年时期的愤青心态是一样,他满意的点点头,接着道:“在我看来,大汉国的结构就如那水车的构造,有负责提水的,有负责转动的,更有负责支撑那水车架子的,文与武,商人与农民,农业与工业,缺一不可,文乃武之根,武乃建立在文冶的基础上。而农已为商之本。无农则无商,此间种种,我等可待日后探讨,今日我所要说的便是。我大汉当今的状况!”李云严肃的接着道:“本人在年初曾至西域,在那浩瀚的戈壁上游荡了数月时光,诸位可能还不知晓,当今我大汉正面临着自立国以来地最大危机!”
李云指着匈奴地方向道:“那西域合计有三十六国之多,绵延数万里。其中以匈奴最为强大,其拥有骑兵数十万,曾灭国无数,号称百蛮之国,实为我大汉最强劲的故人,现在虽然巳被我大汉凭借长城天险阻挡于边关之外,可是匈奴人虎视眈眈,狼子野心,若我大汉不能击败他,那么一旦我大汉陷入虚弱中,那么他们将再无顾及,长驱直入。到时候天下黎民将难逃一场灾难,而我炎黄民族则将可能就此断绝了自上古以来的纯正传承!”
李云这番话说的危言耸听,虽然有不少是他自家揣测,可历史上不是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在东方有五胡乱华,在西方强大而辉煌的罗马文明也因外族入侵而断绝。
而众学子有不少正是年少方刚者,听了自然气血沸腾,更有热血者一下子就站起来对李云道:“老师,学生不欲学文了。学生要去参军,前往雁门边关,追寻英雄的足迹!”
他们的家长见了,急的不得了,这些少年可都是家长地宝贝,可不能到那边关苦寒之地去受苦的。
“投笔从戎!”李云心里对这些学生赞了一句,忙叫住他们道:“你们先坐下,听我说完,再做决定也不迟!”
“想要从军作战,你们以为就凭一股热血就可以吗?”李云待他们坐下才缓缓的问道,接着又摇头道:“热血之人我大汉从不缺少,我大汉最缺的乃是熟悉军事兵法,又或者擅长管理后勤运作之人,需知‘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尔等现在无须想急,只可先坐下来好好学习兵法,以及知识,为我大汉之崛起而读书!”
他们想了想,忙点头道:“学生谨受教,誓为我大汉之崛起而读书!”
李云点头赞道:“这才是我大汉的好儿郎,临邛人的骄傲!”他又对其余人道:“你们也不可懈怠,为师者只希望你们将来无论从事那一个行业都需要谨记,你们是为我大汉之崛起而读书的,所以大汉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当然在大汉利益未与个人冲突时,自然需要多多考虑个人利益了,毕竟大家都是人!”
众人发出一阵哄笑,那些开始还有些紧张的家长,也眉头松了开来,只要不让他们的宝贝去当兵,那什么都好说,当然假如是将军那就另当别论了,而李云现在则是摆出一个要培养将军的架势,他们那里会不高兴?
有一个学生问道:“老师,若是大汉利益与大汉利益冲突时,我该如何抉择?”
李云笑了笑道:“自然是选择那个最有利于大汉地利益,需知凡事有大小,轻重,缓急也!”
那学生点点头,坐下去思考了。
卷四 风云
第二十一节 辩驳
李云的话对于董仲舒和公孙弘这两位当世大儒的冲击最为厉害,因此散场之后,两人都想找李云问问,特别是董仲舒,这些年来他一直在找寻一个可弘扬儒学的机会,虽然他并不在乎篡改孔孟的言论,可是到底在他心中仁义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
因此他散场之后,就急急的找了上来,拦住李云道:“老夫广川董仲舒,有个问题想问问大人,不知大人可否借一步说话?”
李云听得是他最为厌恶的家伙,眉头微微一皱,抬起头来看看这位开启了儒家篡改先河的所谓“大儒”,说实话李云从心底里对董仲舒感到厌恶,他知道正是眼前这位看上去慈眉秀目的老人,将本该是积极与先进的儒家思想生生的篡改的面目全非,而他这样做却只是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以及名声,满足他那可怜的虚荣心。
李云虽然对历史了解不多,但他也曾在某本书上看到过董仲舒得势后的故事,话说董仲舒得到了刘彻的欣赏,成功的罢黩百家,并宣扬天人感应的思想,一时间风光到了极点。
可是他却人心不足,居然借着天人感应的旗号和图讳之说,Сhā手皇家内部事宜,妄图以此来与刘彻夺权,甚至分庭抗礼,幸亏刘彻机灵,当即以大不敬的罪名将其割去一切职位,最后在公孙弘的推动下将之发配到地方,否则,李云祥,儒家恐怕就不止后世的那样。而将彻底蜕变为宗教,类似西方基督教般的地位,而他董仲舒也将成为教皇。
董仲舒满脸笑容的看着李云。却发现这个年轻人地县令眼中尽是不屑与鄙视,他茫然若知,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原因得罪了这位县令。
但他连篡改自己信奉的儒家经典那样无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也就不在乎区区白眼了,依然满脸笑容的道:“大人?”
李云冷冷的回到道:“有什么问题,你就说吧。本官还有许多重要的事情要办!”
董仲舒愣了愣,虽然他早对这多次令他吃闭门羹的县令地冷淡有所准备,但他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冷淡到这般田地,他差点以为他与李云有什么深仇大恨。但作为他这般的人,脸皮已不是一点半点的厚,或许可以说的上“厚颜无耻”了。因此他一面用“成大事不拘小节”这样的他的徒子徒孙用过无数次的话安慰自己,一面问道:“大人方才所说。老夫确实不理解,老夫以为教书育人,当以道德教育,使人向善,而大人似乎是在向。。。。。。”
李云冷冷地笑道:“那依老先生之见,应是该如何?是否是应全部用先生的儒家来教导他们?”
董仲舒大喜道:“是极,当是以儒家先圣的典籍教导他们,教育他们。以仁义教化天下!”
“哈哈!”李云冷笑道:“用仁义来教育,怎么个教育法?”
李云狠狠的瞧了他一眼,董仲舒已察觉出火药味,不敢做声。李云冷哼道:“仁义可当饭吃?仁义可以令匈奴人不再进攻,仁义可以治理天下吗?”
董仲舒抓住李云的话,急忙道:“大人。若天下人都是仁义之人,这天下岂不是可稳当的治理?”
李云看这董仲舒天真的样子,摇头喊道:“天下都是仁义之人?这可能吗?老先生难道认为这天下人都是全无私心之人?我看就连老先生自己也是自私至极的人吧!”
董仲舒反驳道:“大人,您怎么可以这样污蔑老夫?老夫活了这么大岁数,从未为自己存过私心,一直信奉者孔孟先圣的理论,矢志以仁义教化天下!”
此时公孙弘等人被李云这边的热闹吸引过来,公孙弘更是站在前面看着自己老对手。嘴角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李云摇头问道:“那么老先生,您看这大汉还有许多人未有得温饱,不若这样,老先生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交出来,为天下的穷人稍微尽一点仁义之心!”
董仲舒老脸胀地通红,李云接着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自古以来的明训,想要追求人人为公的社会,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再者说即使这天下人人为公,人人仁义,倘若百姓依然衣食无着,那么仁义不要也罢,本官也不会去盲目的追求什么三代之治,在本官看来,假如可解决天下老百姓的温饱,那么即使是用最无耻的手段,即使解决这问题的人,是道德败坏之人,本官也会为他叫上一声好!”
李云说的是事实,人人平均的社会,李云不是不知道,那段历史离李云也不远,可就是那段历史,许多老百姓连吃饭都是个问题,到了李云这一代,虽然社会上各种弊端不断,贪污不断,可是老百姓到底有肉吃,有房子住,还饿不死。这样的情况,在李云看来远比什么空洞的口号要实际太多。
李云接着又道:“而且这仁义的地位。。。。本官冒昧的问一句,老先生的仁义是大汉讲,还是对这世上所有的人讲?”
董仲舒听到这话,就立刻来了精神,兴奋的道:“自然是对全天下的人讲,老夫常想,那匈奴人之所以野蛮,粗鲁全是因为不知仁义二字,若他们也学会了仁义二字,那么这天下岂不是太平了?”
李云冷哼一声,又问道:“那么倘若我大汉与匈奴开战,某位将军一战杀其俘虏数十万,灭其部族十余个,在老先生眼中他是仁义,还是残暴?”
董仲舒激奋的道:“此人畜生也,与白起无异!”
李云睁大了眼睛怒道:“白起将军,本官最为欣赏之人,怎可被尔侮辱?”
董仲舒被李云吓了一大跳,他看了看李云的样子深知自己已激怒了这人。忙一边向外面走去,一边大声道:“李云,你这等不学仁义。不顾礼法之人,老夫定会上书天子,将你革职查办,白起者,天下最为凶残之人,坑杀战俘。天地不容,你要知道,国虽大,好战必亡!大汉若被你这般的人掌握,迟早会陷入崩溃的!”
李云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液,狠狠地用了一句国骂道:“垃圾!真正的垃圾!”接着高声回答道:“岂不闻,国虽小。好战必兴乎?”
公孙弘虽然看到董仲舒受辱,心情大好,但听到李云居然推崇白起,心中未免有些不舒服。于是走上前来问道:“大人当真推崇白起?”
李云点点头,拉起公孙弘的手一边走,一边解释道:“白起将军虽然坑杀了赵国四十万战俘,可是他却间接地避免了更多人的死亡,在本官看来这便是他的功劳!”
“哦?”公孙弘不解的道:“老夫愚昧。还请大人赐教!”
李云道:“先生可这样想,若白起不杀那四十万赵军,凡是按照着仁义之道,尽数释放,那么赵国实力犹存。战国的纷乱将继续下去,秦赵的战争也会一直延绵下来,那么当时地变数就实在太大了,或许到现在战国还将存在,其死亡者何止四十万?恐怕是四百万,四千万也说不定!”
李云又道:“在我看来,白起做的一点也没错,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对待敌人我们就要像秋风扫落叶般,迅速,不留余地,对待自己人,我们才该用仁慈的心肠来看待,自己人与敌人,应该有两套完全不同的标准,这才是真正的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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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地长安,秋风飒爽,随着秋令的到来,各地的赋税又开始进行统计,大司农的官员们个个喜笑颜开,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看来得多修建点仓库来存储收上来的赋税了,更有人打算建议天子,明年是否该回复孝文皇帝时期的全免政策。
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似孝文皇帝那般大胆的举措,当年为了恢复生产,同时休养生息,当时的孝文皇帝曾在数年地时间里,减免了全大汉所以土地的赋税,那是一个黄金般的时期,知道现在依然有不少的人对那段历史念念不忘。
这几日由于秋天的到来,天气转凉,天子地身体也出人意料的好了许多,甚至天子还可亲自上朝,听取大臣的意见和批复奏折,看着天子的身体好转,许多窦家的大臣都笑开了怀,他们现在最怕的就是天子忽然去世,到时候太子年少,主持政治的就成了皇后王夫人。虽然说太后依然拥有着最大的权利,但到底太后年纪也大了,迟早会离开这人世,到时候王皇后就该让他们尝到厉害了。
而天子继续在龙椅上撑着,一直撑到太子成年,这对于窦家来说是最好不过地事情,到时候成年的太子,自然不需要皇后的干涉。
天子在亲信张明的搀扶下,步出未央宫,看着这在他直接统治下的秀丽江山,苍老的眼里,充满着喜悦。
天子轻轻的长叹了一口气,道:“张明,这几日你派在临邛照看淮南王郡主与王孙的人,有传来消息没?他们可还老实?”
张明点点头道:“有,小李大人的官学已经开课,不知是什么原因,郡主目前住在小李大人府上,小王孙已经入学,可他们却隐瞒了他们的身份,奴婢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天子笑了笑道:“狡兔三窟,我的堂兄,居然也有怕的时候,说实话,朕的父亲有愧于他的父亲,所以朕虽然明知道他在干些偷偷摸摸的事情,朕也一直未有Сhā手,只是打了几个钉子进去而已!”
张明笑道:“陛下仁慈,陛下圣明,奴婢看来,那淮南王再怎么折腾也是无用,若他稍微有些反抗,他就会发现,表面上忠心于他的几名大将,其实早就向陛下效忠了!”
天子摸了摸手,道:“朕实在不想再对任何一名宗室兄弟动手,但愿我的堂兄保持冷静,不要乱动的好,到底他当着淮南王,也做了不少好事,使得淮南国年年丰收,朕实在不忍心,亲手杀他!”
张明道:“陛下已经完全控制了淮南国的军队,淮南王若要造反,那么他就将难逃灭族的命运!”
天子笑道:“看他现在将他最喜欢的王孙与女儿送离他的身边,朕就很担心,担心他会自找死路,到时候朕也就只好对不住了!”
卷四 风云
第二十二节 科举
第二日,董仲舒就气乎乎的背起背包走了,在李云看来,他所生气的不过是因为他知道李云明确的拒绝了他,假如李云对他表示点什么的话,恐怕董仲舒立马就会修改他的思想,自古文人多投机,董仲舒就是一个标准的投机者。似他这般的人,为了自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的,不过相对的也最容易背叛别人,所以李云不敢收下他,他可不想整天还得防备着别人的暗算,而且还是来自他自己团体内的人的暗算。
没了他人打扰,临邛的官学很快就上了轨道,在各家典籍都通过雕版印刷出来后,这些质量与价格都极为便宜的纸张迅速的走进了千家万户,以临邛为辐射点,开始向四周传播,很快天子就来了旨意,要去了十几名工匠到长安为皇家制作典籍,顺手奖励了临邛那帮子干巴巴的望着希望得到社会承认的商人,按照他们的贡献度,依次授予了大小不一的爵位。
官学上了轨道后,李云自然又开始当起了甩手掌柜,将事情扔给已经越来越熟练的公孙鳌,自己每日带着卓文君潇洒的花前月下,当然假如没有刘陵时不时的蹿出来搅局的话,就更加的完美了。
很快的到了秋末,秋冬交替毫无疑问是伤寒的高发期,为了避免出现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李云又开始操起自己的老本行,在县衙开起诊所,为临邛人免费诊治。
而《伤寒杂病论》和《千金要方》自然在李云几个晚上的奋斗后,成功的默写出来,并交付给印刷作坊,印刷了出来。
有了这两本书的出世,李云也算彻底的奠定了他天下第一神医的地位,甚至有医生大老远的从南阳等郡跋涉到临邛来,为的就是见见李云,李云自然是来者不拒。统统将他们招徕下来,他打算着在明年利用这些跑来的拥有着丰富经验地医师,成立类似于临邛官学的医学院,以此来系统性的培养医师,使得医师这一职业摆脱依靠家族传承的弊端。
而上了轨道的临邛官学,李云给它立下了一条令公孙鳌头疼的规矩:言者不罚,多问多看。
这条规矩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很显然是一个异类,开始那些学子还没什么问题。还是老老实实的听老师讲,可偏偏其中有东方朔这样一个异类,很快的官学里面地情况就变得十分好看,东方朔首先掀起了对老师质疑的热潮,在他的带领下,同年的许多少年纷纷受到启发。他们纷纷提出了自己对问题的看法。
“老师,三代之治的时候,人口几何?土地几何?”
“老师,周天子既然仁义,那为何最后丧国?”
“老师,宋襄公仁义,为何依然大败,以至于灭国?”
“老师……”公孙鳌现在甚至听到这些学生地问题,头就开始大了,他也好几次与李云说过这问题。其实李云也知道站在老师的立场,特别是大汉现如今的体制之下,乖乖的学生才是好学生,可李云并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是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傻瓜,他并不希望就这样打击学生的积极性,因此直接的否决了公孙鳌的提议,甚至还专门为此找过所有的老师一起谈心,向他们解释一个好问地学生的重要性。
人毕竟是会变的。思想也是一样,虽然这么多年下来,一些思想已是根深蒂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会改变,慢慢的习惯了这些地老师们也开始对历史上的事情和法,儒,道的典籍进行反思,甚至顺着学生的提问。对某些荒缪的事情进行质疑,这仅仅是开始,任何事情只要一开始,几乎就会瞬间泛滥成灾,这点李云自然相信。
不过当李云得知名动千古地东方朔居然也在官学,他差点把下巴嗑下来。
在得知东方朔今年才十四岁不到的时候,李云不得不佩服某些电视编剧超强的想象力,居然把一个十来岁的少年,编纂成了一今年纪远远大于刘彻的智者,事实是刘彻比东方朔大了至少两岁。
有了这个例子,李云就不由的揣测着张汤,主父偃等人的样子,他们是七老八十似公孙鳌般的老人还是如东方朔般地小孩子?李云不得而知。
而李云一直想着的要修改或者自立一个学派,以为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务,在得到了公孙鳌这个对儒学拥有最大发言权之人的支持后,终于进入到了实质性的准备阶段。
不过学说这东西,不动它的时候觉得它很简单,不就是几句口号以及纲领吗?
可到了实际纂写的时候,李云才真正知道这其中的困难,它要考虑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涉及的范围实在太广。
在李云的想象中,这样一个学说即要可以得到封建统治者的喜欢,暂时有利于他们的统治,而且必须迎合上位者的想法,又要可为日后的工业发展留下后路,为将来兴起的资本主义贵族提供崛起的机会,而不会似儒家那样硬生生的掐断资本主义的萌芽,以及断绝科学技术的普及机会。
这样的事情,李云在历史已经看过太多太多,见过的例子也实在太多。远的不说,就说东汉,张衡的那些发明,流传下去的有几个?
即使是那充满了神奇色彩的地震仪,这样一个于国于民都有好处的东西,却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以至于人们只能在博物馆中看着那个地震仪,从张衡发明它到外国人发明类似仪器,整整有一千多年的时间,可是在儒家的齐声讨伐声中,在那些名流的鄙视中,整整一千几百年,中国的地震学未进寸步,反而倒退不少,甚至连东汉人会制作的地震仪也无人会作,这若放在西方简直不可想象,说出来都是整个华夏民族的耻辱!
所以虽然李云明知道这条路很艰难。但他还是决定义无返顾的走下去,哪怕是要他花上这一辈子的时间,他也绝不后悔。
………………………
若论富庶,在大汉还当真没有几个地方比地是临淄,这个曾经的商业之都。
繁华是这里的真实写照,密集的人群是这里最贴切的事实。挥汗如雨这句成语说的就是婴子时期的齐都临淄。
虽然管子,婴子这样的千古贤相早已经做古,但临淄却依然矗立在大汉地东边。它依然是大汉最为重要的城市。
时到今日,临淄城的面积不仅仅扩大一倍,人口更是达到了骇人听闻的一百五十万之多,单单是临淄这样一个城,便足可抵的上其余地方数个郡人口的总和。
人多地地方,自然就有生意。说到做生意,临淄人向来是拍着胸脯说第一的,因为土生土长的临淄人,有着似临淄这样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做后盾,他们就不需要为资金发愁,只要能在临淄城中混出头的商人,无论拿到大汉的任何一个地方,那都是巨富。
而同时临淄也是学派最多的地方,这里不仅仅是儒学发源地,更加是战国时期苏秦与张仪的主要战场。在临淄的一些古老的街道,至今依然可听到老人们说起那两名凭借嘴巴周旋在诸侯身边,甚至恐吓诸侯地大人物的事迹。
毫无疑问,这样惊心动魄的故事对于年轻人来说。是最具诱惑力和向往的。
所以临淄到现在最活跃地学派并非是儒,也非是法,而是更加实用的纵横学,虽然现在天子并不怎么在乎这个学派,因为现在并非是战国时期。纵横学早已无用武之地,至少天子是这样看的,但这依然不妨碍临淄人学习纵横学的热情。
主父偃就是这临淄城中那无数热血时学习纵横学的人中地一个,不过今年他已三十余岁,却依然家徒四壁,老婆都跑掉了好几个,人说三十而立,可他却是空空如也。每当想起这些,他就唏嘘不已。
毫无疑问的,每一个学习纵横学的人都无不牙尖嘴利,擅长言辞的人,他们一个个都擅长审时度势的学者,都是最最现实的人。主父偃当然也不例外,而且更难得的是他还有着一副俊美的相貌,因此凭借这些优点,主父偃在临淄地大小妓院中混的十分吃香,甚至有姑娘不要钱财也愿与他欢好,当然这是他身为男人的骄傲,无论哪一个男人倘若可做到令女人倒贴的程度,那么他就会感到骄傲。
主父偃从身下的雪白肉体上爬起来,在这个无怨无悔的跟了他几年,并为他倒贴的女人的额头上亲了一口,说说话她长的并不漂亮,仅仅是普通而已,但主父偃却相信,她才是他唯一的亲人。
“偃兄,快出来!”楼下传来了主父偃死党孔车的声音。
主父偃在那女子身上亲了一口,拍拍她额头道:“绿儿,我出下!”
那女子笑了笑,从自己衣服中掏出几十钱,放到主父偃手中,饱含深意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主父偃感激的点点头,这个女人虽然出身风月,但对他实在是太好,谁说表子无情?
主父偃拉开窗户问道:“孔车兄,什么事情?”
孔车高声欢呼道:“你下来看就是了,绝对好事!天子已经正式诏告天下,采纳临邛县令李云建议,将在明年于长安设下科举之试,广招天下有贤者!”
主父偃蒙了,全大汉的人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蒙了。
然后就是一片沸腾声。
在此之前,大汉用人采用推荐制度,若想当官必须上面有人,或者品行端正,得到孝廉的推荐,否则任你如何厉害也是无用。
而科举一出,世家大族就得好好想想了自己的前途了,天子在没有和内阁商量的情况下忽然发诏,这在大汉还是第一次,长安城现在已经乱成一团……
卷四 风云
第二十三节 秋冬
已亥年十一月初三,天子诏天下:朕尝闻,盖有非常之功,必用非常之法,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驾之马,拆跅之士,亦在御之而已……朕尝自问,无高祖之能,更无先皇之明,十数年来不敢有丝毫懈怠,恐有差池之危。然当今之世,异才能者,或隐于山林,或隐于市井,此朕之失也……朕决然,将于庚子年三月初三至三月十三,于长安广请天下有能者策士,其法者,道者乃至儒,墨等家,不以出身论士,唯在于有才也……
这样一道诏书颁布,顿时就令平静的天下局势一下子沸腾起来。
在广川,董仲舒收拾起自己的包袱,喜孜孜的踏上了去长安的道路。
在杜陵,张汤迅速的抛下手中的法家典籍,将家产变卖,独自一人朝着长安走去。
在临淄,主父偃手中紧紧的纂着他四处凑来的三百多钱,口中念着张仪苏秦的事迹,亦急急的赶往长安。
全天下的士子都紧紧的抓住了这样一个机会,或变卖家产,或四处借贷,向着长安的方向走去。
即使是在临邛,这次风暴的发起者,李云怎么也估算不到天子下手如此快,如此狠,根本未在事前透露半点消息,在世家大族还没来得及提出抗议的时候,天子就迅速的将生米做成熟饭。
本来李云认为科举之制,怎么着天子也不会出台的,这个政策牵扯到了太多家族的利益,甚至牵扯到了诸侯的利益,这些人都是需要安抚地。必须要在事前先给予长期的策划,缓解世家大族的不满,所以李云开始还认为这样一个政策至少需要十年的时间进行准备。
却不想天子几乎是没有和任何人商量,也没有做任何的策划,就这样的颁布了诏书,这令李云感觉几乎不可想象。因为天子早已不是似刘彻般热血冲动地少年,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照理来说,他是不会如此莽撞的。
可他还是依然出手了。
李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瞬间就又对天子更加崇拜,天子这一手,看似莽撞。实际上则正是他圆滑之处。
科举一出,虽然必然招致大量贵族的不满,但天子毕竟已在龙椅上坐了十几年,威压早已形成,在现在的大汉,天子想做什么,几乎没有人可对他形成压力。
所以世家大族虽然不满,但也只能打掉牙齿和着血往肚子里吞,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可要挟天子的地方。
而科举一出,那么这个先例就开了:而且还可培养出一批在这个新制度下诞生的官员,虽然天子在诏书中只是说“令有能者,选一县治之!”。但相信天子会给他们安排一个好地地方,这样一来这些新兴的官员势必从老势力中崛起,到时候世家大族更没有力量和天子唱对台戏,他们唯一可做的就是拼命拉拢那些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官员,防止他们进一步冲击自己的势力,从此之后世家大族的作用将逐渐减少,天子也可正式的摆脱这些大家族的羁绊。不用再担心几个大家族的联手制衡。
倘若此事换成刘彻即位后再进行,李云已不敢想象,刘彻的性格冲动,带着所有少年共同地盲目,他一上位。用不了几天肯定就会耐不住寂寞来搞这科举,而那时候,皇后,太后以及联合起来的大臣将势必一起反对,主少臣强,刘彻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进行牵扯面积如此大的工程,也没那个威望来压制不满的声音,与其让刘彻撞墙。还不如让天子趁着他威望依然存在的时候猛然发力,快刀斩乱麻。
天子已没有多少时间了,这点李云清清楚楚,也许他坚持不过庚子年了,所以天子要做的仅仅是由他来承受那些世家大族的怨恨,等刘彻即位,那些世家大族也就将失去攻击的矛头,只能想想该怎么在这场风暴中最大程度的保留他们地利益。
高,实在是高!李云不得不对天子竖起大拇指佩服起来。
不过此事也给临邛的官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得了消息的公孙鳌等学者无不是一个跃跃欲试的样子,李云费了好大地力气才挽留住了大部分人,但依然还是有几名师长毅然决定抓住这次机会,踏上了去长安的道路,对此李云也只能欢送他们的离开,幸亏现在已快到了放假的时候,那些学子很快就将离开官学,回到家中与亲人一同欢庆新年,勉强的挤挤时间还是可以应付的过来。
李云真正头疼的是明年,明年按计划,临邛官学将开始扩大,将招收大量贫寒子弟入学,并且还将正式开设医学与技术学院,这些都需要大量的钱财以及招聘大量地教师。
医学院的教师倒是现成的,可问题就出在技术学院,在大汉要想找到一名技术精湛又可识文断字的人,实在太难,李云没有办法,就从兵器监等作坊中抽出了几十名技术精湛的年轻工匠,将他们交给公孙鳌等人,务必在明年三月之前使得他们可简单的写写字,否则明年开设技术学院的事情,肯定泡汤。
而另一个问题钱财,也一直困绕着李云,毫无疑问办教育就是比烧钱。
虽然他通过将技术转换成干股,参与临邛商人的经商,并从中分到了巨额的钱财,水泥,书籍的印刷,还有铁矿和煤矿等项目都属于暴利性行业,但一来李云参与的时间不长,二来临邛商人还未真正的将他们的触角辐射到全国,乃至于塞外,真正的暴利时代还未有来临,所以李云现在不得不计算他口袋中的每一个铜板,节约每一个可能不必要花的钱。
饶是如此,明年的教育预算依然是一个无底洞,李云的那点分红连预算的三成也没达到,现在李云几乎快被那些庞大的教育预算给逼疯了。
幸亏这几个月好事连连,给了李云不少安慰,首先是有人在蜀郡发现了一个大型的碱湖,这个湖中蕴藏的碱已足够临邛未来玻璃与肥皂业十年的不断发展之用。
有了原料之后,第一块玻璃终于被烧制出来,这意味着单筒望远镜的可能,并将给李云的教育投资提供真正的资金来源。
而另外一个喜讯则是兵器监的几名工人在李云提醒后,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制出了焦炭,这一划时代的冶炼原料,由上等煤炭烧制出的焦炭将意味着大汉的生铁冶炼技术将瞬间跃升好几台阶,而钢铁的批量冶炼也将成为现实,质量上佳的铁兵器将正式取代风光了二千多年的青铜兵器。
对于焦炭,李云自然知道这个东西的重要性,他得到消息后迅速封锁了焦炭的制造技术资料,并对那些参与烧制的工人下了严令,绝对不允许这个技术的流出,李云可不希望匈奴人也会烧制焦炭,毕竟在李云的认识中,匈奴那边的煤炭储存量也是十分丰富的。
而焦炭则自然被李云视为尖端科技,重点保护对象,李云甚至想只将焦炭用于兵器制作,防止它流入民间,但想想李云就放弃了,因为只有民生产品的迅速发展,才有可能推动军工技术的进步,这是常识。
为此李云不得不开始谋划如何在可保证焦炭技术不外传的情况下,还可令民间掀起焦炭制造的狂潮。
这个计划确实有些庞大,甚至可以说无法完成,因为要想保护焦炭技术不外传,那么毫无疑问,那些商人的嘴巴就得闭住,而且得闭的死死的。
可是要想让这帮商人闭嘴,在目前来说,是极为困难的。
李云没有办法,只得先找卓王孙与张正范,先商量着办个商会,用行业准则约束他们的行动,但是毫无疑问的,这两人很快就为谁当商会会长扯起了嘴皮子,两人各自带了一票人开始唱起了对台戏。
李云不得不选择一种民主的方式——投票,来选择临邛商会会长。当然有投票的资格的,自然是必须对临邛做出过一定贡献的商人。经过激烈的角逐,张正范最终以三票的微弱优势当选,为此当天张正范据说多吃了好几碗饭,相应的卓王孙的减肥计划造效,他一下子瘦了好几斤。为此李云不得不安慰安慰他,跑了好几次卓府才将他的怒火平息。
商会成立之后,李云便开始着手与商人们制定规则,当然这是一场激烈而漫长的辩论,为了利益以及更好的赚钱,商人们实在不想头上有太多的约束,李云却想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约束,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最后双方终于在过年前达成了妥协,即商会成员可享受到临邛官府提供的新技术,但商会成员禁止向非商会成员透露哪怕是半点内容,否则就将面临全体成员以及官方的联合制裁与打击。
其余的条款自然就不关李云的事了,由得他们去吵,他李云不过顺手就又从各家敲来了三十万钱的资金,这笔资金当然是用来研究新技术的,但李云现在实在没钱了,就一转手就将这笔钱用作了教育经费。
卷四 风云
第二十四节 学说
窗户外的小雪,飘零着洒落下来,外面的世界是一片白色的海洋,下了足足一天一夜的大雪终于有了平静下来的意思。
现在的蜀郡可不是二千年后那个数十年也看不到雪的地方,气候远还没有变化到那种程度,冬天无疑是很寒冷。
李云揉了揉冻的几乎有些发紫的手,看了看他面前那张还未写下半个字的白纸,自昨天到现在,他没有写下半个字,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一如所有开宗立派的学派一样,纲领无疑是整个学说的总纲,同时也是这个学派的政治诉求,而李云到想要写时,却发现他是那么的苍白和无力。
在这个时代任何学派都避免不了要阐述自己对君权的看法,李云苦恼的也正是这个。
虽然有无数前人的经验,可是他却依然找不到感觉。
到底是写下‘君权神授,这个只要是皇帝,看了就会喜欢的东西还是约束君权?李云根本不知道。
毫无疑问的李云相信假如是写下君权神授,那么这个学派就将很可能迅速得到天子的青睐,从而一飞冲天,可君权神授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没有约束力的君权无论对那个民族都是灾难,皇帝好还可以令百姓少些灾难,但一旦遇上似杨广那样的暴君,又或者晋缗帝那样的傻瓜,那么这个民族也就彻底的完了。
而最大的限度的对君权进行约束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天子会很不喜欢,任何一个学派失去了当权者的青睐,那么它将永远没有发展的机会,甚至会被扼杀,尽管李云目前和天家的关系很不错,但是李云相信倘若他对天子的权利构成威胁,那么第一个要杀他的就是天子。
李云站起身来,无奈地摇摇头。这世界上鱼和熊掌的选择永远都是如此的残酷,凭良心说,李云很想写点关于自由以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可是这样的东西,在现在的大汉一出现,势必就将引起天下人地围攻。这不仅仅是对天子的挑战了,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信仰的挑战,所以这个只能选择放弃,留待后人去解决。
李云一直认为,自己的角色就是开启新的窗户,将新的价值观念慢慢的传输给他周围地人,而不是主导历史的进程,毕竟历史不是一个人就可以主导的。历史应该由无数人共同推动,否则即使天子同意,而天下人反对。那么这就会和历史上汉武帝地强硬战争姿态一样,只要他一倒下,立刻就有无数的人出来抹杀这一切,甚至是抹黑,根据李云的认知。刘彻在历史上的评价一点也不好,甚至可以说相当的糟糕。
李云坐下来,他终于理清了思路,君权地问题,绝对是红线,万万碰不得的。即使是他写下君权神授也会招来天子的不满,没有皇帝愿意将自己的问题交给别人讨论,哪怕这个人是为了他着想。
所以李云想通了这点后,他迅速的做出了抉择,他不去碰君权,那么剩下来的问题就简单了,系统性地阐述一个简单的国家与民族的概念,这时于李云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李云在纸上大力的写下这样一句话,作为全篇的开篇以及中心。
………………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东方朔在伙伴们的簇拥下高声念出这句话“有国才有家,大汉国的荣耀需要所有的大汉子民共同维护,我们都是华夏族地子孙,血脉中流淌着的是炎黄的血脉,这个血脉是高贵的,神圣的,不容亵渎的,伙伴们,大汉国万岁!”
与他一般的少年眼中闪烁出火一般的热度,声嘶力竭的呐喊着“大汉国万岁!”
不远处,一群年幼的小孩子,他们是临邛官学最为年幼的学生,目不转睛的瞧着他们的学长,虽然他们不明白这些大哥哥说的什么意思,但这一幕已在他们的心中留下了烙印。
刘旬跑到小姨的身边,使劲的爬上亲人的怀抱,亲亲问道:“姨,那些大哥哥说什么啊?”
刘陵轻轻的摸着自己这个侄子的头发,自进入庚子年以来,临邛官学的变化,令她目不暇接,李云首先是写了一本《论国家民族之根本》的小册子,并大量印刷,发到了学子们的手上。
这本小册子迅速的在这些学子中掀起了狂热的讨论。
册子上说的那些民族,国家的概念彻底的颠覆了目前的人们的常识。
在此之前,孟子说过“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将道德的标准凌驾于一切之上,并且认为战争只有正义与非正义。
可李云的这本小册子似乎一开始就定位在针对儒家,它首先提出了民族与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战争凡是大汉需要的,民族需要的,那么战争就是正义的,反之这个战争就是邪恶的,至于用什么手段实现战争,李云明确的指出了,战争最终为政治服务,为国家的利益服务,所以用什么手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大汉获得足够的利益。并且首次提出了要为在历次战争中为国捐躯的战士建立国家祭祀地,并要求其地位等同于祭祀五德大帝。
刘陵不得不承认,李云的鼓噪手段实在太过老辣,纵使是她看了,也经常在心中怀疑自家的目标,一切违背国家与民族黎利益的行为,不管它是因为什么原因,也不管它如何的具有正义性,只要它伤害到国家与民族的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叛国,就是邪恶的‘当天下人共诛之!’
“当天下人共诛之!”刘陵喃喃的念着这句话,她知道假如这本小册子上的东西为大汉所有人共同接受的话,那么她父亲将永远没有成功的希望,因为一旦她父亲举起叛乱的大旗,第一个杀他的不是天子地军队,而是淮南国自己的军队。
………………
天子望着摆在他面前的那一张大地图,死死的盯了好久好久。才站起身来,原本需要他人搀扶的身体,现在居然独力站起来,他的双眼尽是火一般地欲望。
太子刘彻更是双眼几乎喷出火来,死死的看着地图上一个又一个的名字以及山川,从大汉这边看过去匈奴。乌孙,康居,月氏,安息,大秦甚至还有一个叫埃及的地方。
地图上一个又一个的黑色字体在山川与河流间标明。刘彻放眼看去,单单是在匈奴境内他就看到至少十几处铁矿,铜矿,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些地方他发誓,要将它们全部纳入大汉的版图。
天子复又坐下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道:“江山如画。如画江山,倘若是朕年轻地时候得到此地图,定然不惜一切也要将这些财富统统的纳入大汉的国库,可惜……朕老了,彘儿。就看你地了!”
刘彘信心满怀的道:“父皇,彘儿一定为大汉将这如画江山尽数收入大汉的版图!”
这副地图毫无疑问是李云的作品,多亏了他当初带着那张旅游指南上有清晰的矿藏分布示意图,他所要做地不过是将那地图临摹下来,再标上现在的地名与字体。
而这张地图自然是李云用来争取皇族对他的学说的支持而献上的,李云不傻。他当然知道要想要天子支持他,那么单凭空洞的口号,那简直就是不可能地,他必须拿出让天子相信的证据。他当然也知道临邛是天子给他的实验场,倘若他不能在临邛证明工商确实可以令国家兴旺的话,那么他的新政势必废止,而临邛的商人也将从辉煌的颠峰跌落谷底。
不过还好,临邛去年上交的赋税足足抵地上前年的两倍。再加上工商业的发达,从而带动了全县经济的飞速发展,据说临近临邛的两个县已经向天子提出了要求与临邛一般进行工商化的要求,毕竟没有人会放着这样一个可以大捞特捞政绩的机会于不顾。
既然临邛的新政过了关,李云自然是要趁热打铁,借着天子生日即将临近的机会,他首先将这张地图送上,作为贺礼,先看看大汉的高层对此事的看法,争取到天子的支持后,李云才可进行下一步计划。
刘彻与李云本就是同穿一条裤子的人,李云当然知道将一切对这未来天子坦白的好处,所以李云那发生什么事情,第二天李云就会写上折子送来长安给刘彻知晓。因此在送这地图之前,刘彻也知道此事,可他万万没有想到李云所说的‘从西域所见,辅臣所得之西域地图,草画一图,居然画的如此的详细,甚至还有矿藏的分布图。
刘彻平静下自己的心情,想到还有事情要和他父皇说,忙道:“父皇,儿臣听说,李卿在临邛写了本小册子,这小册子上说的东西很新鲜哩,不知父皇可有听说?”
天子笑了笑,从袖中拿出一本小册子,道:“彘儿,你说的是这个吗?”
刘彻看过去,赫然就是他这几日天天看的小册子,于是兴奋的道:“是的,父皇,您认为这册子如何?”
天子含笑道:“李云很聪明。非常的聪明,倘若这册子上他敢写上半个类似孔孟对皇家的评价,不管是赞扬还是贬低,朕就已经命人取来了他的首级!”
刘彻不解,问道:“父皇只是为何?”
天子道:“天家的事情,哪里可轮到他人说话,彘儿记住了,天子之所以是天子,是因为权利来自自己,而不是上天,更非是别人的嘴巴,通常别人神化天子,不过是想分享天子的权利,而别人贬低你,也无非是为了借此夺你的权,这个是高祖皇帝的遗训,刘家历代天子口耳相传,彘儿千万记住了!”
刘彻点头道:“高皇帝的遗训,彘儿不敢忘却,一定铭记于心!”
天子的笑着点点头,对刘彻道:“李云是大大的忠臣,单从这事就可以看出,换作旁人,自然免不了或赞扬,或含蓄批评,可他却完全没有论极君权,朕看非是他没有这个想法,而是他真正的忠诚于大汉,只有真正的忠臣才会想到,一旦论到君权就不可避免的阐述君权的来历,从而对君权构成威胁!”
……
卷四 风云
第二十五节 曹寿的反对
渭水河,蜿蜒着绕着长安缓缓的向东流去。
寒冷的冬季,气温低的惊人,负责戍卫长安的禁卫军士兵,一边挺直了腰,注视着过往的行人,一边努力的令身体多有些活动,以此来取暖。远远的一辆马车缓缓的驶近长安城的城门。
马车的主人掀开车帘,苍白的脸上泛着丝丝的红晕,明眼人一看就知此人定是带病之躯,只不过身体最近似乎有了些好转。
他抬起头来轻叹一声道:“陛下,臣回来了!”
在这马车的周围,数十名高大的骑兵紧紧的护卫着,领头的是一名十几岁的年轻骑兵,他生的较常人更为高大,而且眉宇间隐隐透着一丝忠厚的老实样子。
他见了主人掀开车帘,忙策马奔到车边,关切的道:“候爷,您别这样,小心伤风!”
那人笑了笑,平淡的道:“这点小事,还碍不着本侯,所谓病久自医,本侯自己的身体,自己如何不知,更何况本侯这几日正拜读了李云所送的《伤寒杂病论》已颇有所得,卫青,你太过担心拉!”
卫青憨厚的笑了笑,还是将车帘给放了下去,他自然知道这车中人的身份是万万不可有闪失的,因为车中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卫青的恩人,平阳侯曹寿。
曹寿无奈的一笑,卫青确实是一个尽职的下人,这点毋庸质疑,否则他也不会事事将此人带到身边,虽然到目前为止,卫青依然是一个骑奴,倒不是他曹寿不想恢复此人的平民身份,正是因为看重卫青,所以曹寿才将他带在身边,希望尽这残身好好培养,将之培养成一名合格的将军。
曹寿这次进京。实在是有重要的事情,否则他也不会抱病冒着寒冷的冬天跋涉来到长安。
作为大汉到目前为止,高皇帝所封的一百五十侯的实际代表人,他必须进京,向天子进言:科举的规模不能太大,否则天下必危。
曹寿与天子相处多年。他自然知道天子的想法。天子是想将所有的过失一个人承担,给太子留下一个完美地政治气氛。
但这世界上本就没有完美之事,科举牵涉到的利益实在太过庞大,仅仅是十天,科举昭示发出仅仅十天的时间,就有十七家侯写来书信与曹寿,言辞间尽是不满。
曹寿看着那些书信,他当然知道。这些人可不是为的什么‘天下苍生’而是为了自家那一亩三分地着想,因为天下的名门大族,纵使他府上如何风光。能继承爵位的始终只有一人,而剩下地子孙,自然是要靠举荐之类的方法,弄到一个爵位或者官位来平衡,否则家中斗争势必越发的激烈。再者说,科举虽然明眼看过去,实在是好。可实际上哩?
大汉目前的用人机制无非举荐与征辟,举者,举孝廉,举贤良。举方正。怔者,征有才。这样的方法虽然难免出现遗漏,可效果却是实实在在,它不仅仅避免了一家一派的独大,更加有力的保证了官员的道德地操守。
倘若科举大兴,那么势必将出现官员徒有学问,却无道德的尴尬局面,到时候由于官员只需要学问。而不需要道德,那么势必将导致真正的道德沦丧,礼乐崩坏,官员贪污成风。
所以于公于私,他都必须向天子提出反对地意见,虽然他也知道科举是良策,是大量一起用人才的好办法,可是在没有有效的保障官员廉洁的措施之前,科举实在不应该匆忙的拿出来,提上议程,在他看来,科举至少需要十年以上地准备和精心谋划,更需要大量的相关措施出台,以此保障官员的廉洁,纵使那样也需要逐步实施,以此来减轻世家大族的反对,并作出一定的补偿来安抚那些家族的不满,否则纵使科举最后成功地贯彻下去,但是作为科举之制的提出人李云势必将落的和商鞍一样的下场——自古以来首先打破旧制度的人,都无一例外的有此下场,曹寿实在不愿意李云也有这个下场,毕竟他还年轻,前途依然不可限量。
为人臣子者,不仅仅是为天子提供计策,更是在天子做出某些危险动作时,及时的阻止他,将危害降低到最小,甚至不惜直接顶撞,此所谓之为:真丈夫!
马车驶过城门,见了马车上标记的禁卫军士卒,忙一就激灵,手中地武器高高举起,向马车中拥有着世袭侯位的尊贵人物敬礼。
………………
刘彻带着一队骑兵飞一般的扑向林中的一头野猪,红通通的眼睛中闪着兴奋的神色,千万不要以为刘彻是那种娇生惯养的软弱公子。
刘彻四岁就开始和人学剑,十岁骑马,十二岁就单独的射杀过几只野狼,到今年十五岁的他已是生的结结实实,平日里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斗兽,越是凶猛的野兽他便越喜欢斗。
而野外的东西毫无疑问的更加凶猛,而他也更加喜欢。
这队骑兵很有默契的四散而上,死死的盯住这头野猪,公孙鳌更是冲在最前头。
公孙鳌的年纪与刘彻相差不大,在随身保护着刘彻的数十名骑兵中以他的骑术最为精湛,也最得刘彻喜欢,他自然知道巴结好年轻的太子对自己的重要性,因此每次出猎他总是冲在最前面。
今天他运气实在好,居然在这冬天远远的就看到了猎物——这头倒霉的野猪,刘彻见了自然高兴,虽然野猪没有熊那么凶猛,也没有熊那么耐玩,但是有总好过没有。
公孙鳌怪叫一声,首先将这头倒霉的野猪的退路村住,手上的武器死死的挡在了这野猪的后面,接着十来名骑兵呼啸而来,将这野猪团团围住。
刘彻大叫一声“干的好,公孙鳌!”他迅速的从马背上跳下来,拔出腰间的利器,双眼死死的盯上这头野猪。
这是一头还算壮实的野猪,体重大概有二百多公斤,长长的獠牙惊恐的拱着地面,不安的注视着这些充满了危险气味的人类。
刘彻狞狰的一笑,嘴角露出残忍的笑容,一步步的逼近这倒霉的野猪,宽大的剑刃上反射着死亡的寒光。
野猪盯上刘彻,它咆哮着吼着,企图威胁这人类,但刘彻又岂是可被吓退的?
刘彻接过边上骑士递来的弩箭,对着这野猪就是一箭。哧!箭芒一闪而过,末入野猪的头部,进的不深,却严重的刺激了野猪的神经,死亡的恐惧令它疯狂的冲向了刘彻,鲜血更是不停的滴落下来。
刘彻怪笑一声道:“来的好!”
轻松的一个转身,避开这野猪的冲击,手中的长剑却实实的砍进了野猪的脖子,直接砍断了它的颈动脉,带起一泓血雨,倒在了地上。
刘彻见了躺在地上不停的发出嚎叫的濒死野猪,摇摇头道:“一点都没意思,一剑就死了,孤记得上次那只还多砍了几剑哩!”
公孙鳌拍马道:“殿下,是您剑术又有了进步,否则怎么会一剑毙命?”
刘彻摇头道:“不用拍马,公孙鳌,你那点小心思,孤清清楚楚,你们一点都不好玩,看来孤真的得去找李卿了,你们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李卿多给孤想点有意思的实在的东西?”
刘彻又叹道:“好了,听说今日平阳侯进京,孤好久没和平阳侯见面了,今日便早些回去,找平阳侯聊聊!”说罢他骑上马,带着这队骑兵再次呼啸而过,至于那野猪,自然有人来收拾,抬回刘彻的寝宫。
公孙鳌跟在刘彻后面,心情也是很开心,方才他听说平阳侯进京,自然而然的马上就想起了他的好兄弟卫青。
公孙鳌与卫青打小就相熟了,那时候卫青不叫卫青叫郑青,他的父亲郑季与公孙鳌家是邻居,这两人自然从小就在一起放羊,不过卫青因为出身低贱,被他父亲看不起,经常被刁难,所以在十二岁那年就毅然回到了母亲身边,宁可在平阳侯府做个奴隶,也不肯回去。
他的父亲哪里敢再到平阳侯府去要人,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卫青也发誓不再姓郑,而是冒卫姓,改为卫青。
虽然卫青去了平阳候府,不过两人的联系并未有断绝,经常的还抽空一起掏鸟蛋,再后来公孙鳌来到长安当了个骑兵,随身护卫在太子身边,两人才渐渐不再通来往。
不过这几月,随着卫青被平阳侯看重,他的生活稍微舒畅了点,两人便开始了书信来往,通过书信,公孙鳌知道卫青现在小日子过的不错,跟着平阳侯随身伺候,所以他在听说了平阳侯到了长安后,自然也知道卫青也来了,想想两人怕有三年多时间没有见面了,不知道好兄弟现在过的怎么样了?
公孙鳌看看身上的行头,和跨下的战马,不怀好意的开始猜测着卫青见到他的反应,心想,他怎么着也该羡慕一番吧!
……
卷四 风云
第二十六节 杨谋的春天
宽敞明亮的宣明殿,曹寿已记不起这是他第几次走进了,天子端坐在高高的龙座上,含笑看着他。两人君臣十来年的相处,早有了很好的默契,曹寿理了理衣服,跪奏道:“臣,平阳侯曹寿见过陛下,愿吾皇万岁!”
天子挥挥手道:“免了,都是一家人,些许个俗礼,不要也罢!”
曹寿拜谢一声,跪坐到一边,他抬起头就与窦婴的视线相交。说起来窦婴与他可算的上不打不相识,早在孝文皇帝时,曹寿就曾弹劾过窦婴,年轻不足已担当大任。
这是大汉由来已久的风气,自吕后之乱后,大臣对于外戚有着特殊的敏感,不弹劾弹劾,怎么可以作为警示?
不过窦婴确实是一名能干的臣子,这些年来他的政绩早打消了曹寿的不满,所以两人现在私底下可算极为密切的朋友,更曾联手与袁盎一起制止过立梁王为皇太弟的荒唐闹剧。
窦婴对曹寿露出一个信任的目光,他知道现在能阻止天子执意将科举进行下去的人,也就只有曹寿了。
算起来,当年孝文皇帝留给天子的辅佐大臣中,太尉袁盎在梁王事件后成为太后的眼中钉,去年更是在家一病不起,带着他尚未来的及施展的抱负,离开了这个世界。
大将军周亚夫前年饿死家中,剩下的老臣,够的上分量的也就渔阳程不识,右北平李广这两位领军大将,文官方面也就只剩下自己和这个一只脚在坟墓的曹寿了。
可以说正是由于旧的辅佐大臣所剩无几,才最终推动天子决意推行科举,为太子寻觅到新的辅佐大臣。
曹寿回以窦婴同样的笑容,由于并非是正式的朝会,在坐的大臣俱是宗室亲族,皇亲贵胄,所以曹寿并不担心会扫了天子的面子,出列奏道:“陛下。臣此番上京只为一事,恳请陛下恩准!”
天子依然平淡地笑着,他点点头道:“卿之来意,朕已知晓,卿无须多说,朕意已决!”
“陛下!”曹寿挺直了腰杆子。严肃的道:“陛下,臣闻姜子牙说于文王,所以周兴。吴起怒于楚王,是以楚强,臣虽不才,愿效此二贤者,谏于陛下……”
天子咳嗽一声,打断曹寿的话道:“朕已说过。朕意已决,卿多说无益!”
天子眼中闪过一丝精芒,继续道:“卿之所思。朕这几日也在思考,科举者,其实弊大于利,但国家用人,唯在于才。任人唯才,方是上上之策,其道德虽也为要,但仍然不及有能!”
天子继续道:“卿之所思无非有二,一为天下大族之利,一为科举所选之才良莠不齐。恐其害于地方,朕在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诸位,科举在将来十年之内,只此一次,朕之所思,无非也是为天下打开一个新的用人窗口,开启一个新的机制,使天下人不再拘泥于举荐。征辟!”
天子无力地靠在龙椅上,很显然方才他太过激动,用力过多,现在身体已经虚弱下来了,不过他依然带着笑容道:“难道卿认为朕已经糊涂到了,这般简单的问题都想不到?”
窦婴欣喜的出列道:“陛下英明,臣也认为科举之制,不可操之过急!”
另一边,这几年如火箭般窜升上来,已经官居右光禄大夫的田汾也松了一口气,这是天子首次对科举之制的正面回应,总算天子不会决意将这科举常态化,他田家的势力还可继续风光,因此他难得的附和起窦婴的声音道:“臣亦赞同!”
朝堂上最有力量地两位大臣都表了态,那些先前不管是支持的也好,反对的也好,都一同跪拜道:“陛下圣明!”
天子挥了挥手道:“朕累了,要去休息哩,你们都各自散了吧!”
………………
朝堂上地事情自然远非是其他所能知晓的,更何况是这种宗室内部的会议,所以在长安的宗室们都得到了保证,而天下的名门大族也都迅速从自家在长安地代言人口中得知了这一消息,心头的一块大石头落下,只要这个科举不是每年都来这么一下,只要他们的利益还可保住,他们就不会再去理那些东西,专心将心思重新投入到怎么巩固自家的实力上去,一场大风暴在它还未来的及成型的时候,瞬间消失。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般。
处在风暴范围之外地李云自然也不知道这些情况,他这些日子忙着重新厘定官学的学科,细化官学的科目,他还要为医学和技术学院的事情奔波,委实有些辛苦。
而由于随着春天的临近,换季季节的来临,伤寒的病人又有了上升的趋势,杨谋不得不担当起了诊所地主大夫,与那些来自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大夫一起承担起了为平民看病的重任。
其实,事实上,学了《伤寒杂病论》以及《千金要方》之后,杨谋在医学上的认知早已经远远的超越了李云,杨谋所差者,不过是由于缺乏对病源以及细菌等方面的认知,不过若要真的动起手来比较,杨谋在实际运用上无疑远远的将李云抛在了脑后,毕竟中医讲究的是一种传统上的继承以及知识,而作为半个现代人,李云对中医的基础存在以及《黄帝内经》《素问》等典籍的认识与杨谋这土生土长的大汉人自然有了上万八千里的差距,再加上官所内无论找出哪一个大夫,他们在传统医学以及偏方上的造诣都远远的超过李云,对于君臣佐使等用药基本知识,以及阴阳五行辨证理论的理解更是足以令李云望尘莫及,虽然表面上李云依然保持着足够的神秘,令那些人以为他显露出的不过是冰山一角的实力。
这日,阳光温暖,天气晴朗,正是正午时分,诊所中的其余的大夫不是去吃饭了,就是约好了人去下棋。只留下杨谋一人照看诊所。
这倒并非是杨谋好欺负,实在是他本性如此,他不喜欢热闹,只愿意一个人默默的坐在一边看书,处理事情,冷静客观而沉着才是他本来的性格。
这点即使是李云也不得不自叹自己简直运气太好。随手就收了这么一个能力丝毫不亚于公孙鳌,而且极为好应付,更不用付工钱的好帮手。
无论是县衙地事情,还是官学的事情,又或者是诊治他人,杨谋已经日益的成熟起来,每一件事情都处理的丝毫不差,恰到好处。
而另一名便宜弟子司马相如的表现却不可与杨谋相论。杨谋乃世家大族的子弟,良好地教育使得他心思缜密,做时滴水不漏。一言一行都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司马相如与之相比不过是才学好了些,文章做的好些,还有就是弹的一手好曲子,似乎还会舞些剑技。一两个等闲之人根本就不是他对手。不过杨谋若非是身体原因,恐怕剑术也并不会弱于司马相如,这点李云并不怀疑,因为李云曾亲眼见到公孙鳌那样的一个老人,六十多岁了,居然舞起剑来也丝毫不较年轻人逊色多少。难怪陈汤说一个大汉士兵足足抵的上五个匈奴人,此言并非虚假,原因就在于民间自下而上的尚武风格。
杨谋轻轻的放下手中的书本,至今他依然为父亲那日地决断佩服,令他可拜在李云门下,不仅仅学会了如何医治自己的沉疴,更学到了许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譬如石头为何会掉下地上,又譬如为何冶炼生铁时加入石灰可去掉杂屑,这些不仅仅先圣地典籍没有记载,更没有哪个神话传说中说过,不过老师却在实验中用事实向他们说明了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听老师说,他将开设格物科,将这些知识告诉每一个大汉人。
正思索着,忽然杨谋听到门外一个俏生生的声音道:“请问,有人在吗?”
他知道有病人上门了,忙站起身来道:“请进!”
门开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扶着一名衣着华丽的贵夫人出现在了门口,在冬日地阳光下,那少女显得亭亭玉立,一张红通通的小脸令杨谋生出怜惜的感觉。
“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勾。头上倭堕鬓,耳中明月珠。”杨谋轻轻的吟上这首诗经中的名句,暗赞一声道:“即使那罗敷想来也不过如此,怕是唯有师母可与此女相较上下!”
嘴上杨谋却很亲切的道:“姑娘?不知有何事可为你效劳!”
那少女扶着那夫人坐落下来,四处张望一下,一双俏生生地眼睛才盯上杨谋有些苍白的脸,问道:“大夫哩?”
杨谋尴尬的笑了笑,自嘲道:“在下就是,不知是姑娘看病,还是这位夫人?”
那少女大胆的盯着杨谋,生生笑道:“你就是?难道你就是李云,不过看样子你好像是病人,并不是大夫!”
杨谋潇洒的道:“我是病人,也是大夫,姑娘不知久病人自医吗?”
那夫人对那少女斥责道:“敷儿,不可无理!”又对杨谋道:“先生,烦请先生请出李云大人,老妇这病已有好些年头,可说是日日折磨,若非听说临邛县令李云有些能耐,老妇可不会走这几百里地,来这临邛!”
杨谋望了望那少女,忽然决定不请李云出来,他轻轻的道:“夫人,李云乃在下家师,公务正忙,不若这样,让在下给夫人先看看,倘若不行,再请老师出来也可!”
那少女忽然笑道:“瞧你这人,说的如此好笑,我听说那李云今年也不过二十余岁,怎么就有你这般大的弟子,你这人分明是在胡说!”
那贵夫人横了那少女一眼,对杨谋道歉道:“先生,小女无知,还请先生不要挂记在心中!”
杨谋却并不以为然,他现在不知为何,只要听到这少女说话,他就觉得很好,因此他洒脱地一笑道:“无妨,在下觉得令爱很是可爱哩!”
那少女冲杨谋做个怒状,杨谋只觉得如沐春风,施施然中,杨谋伸出手来,对那夫人道:“夫人,我们是否可以开始?”
卷四 风云
第二十七节 川西罗阀
杨谋的手刚一搭上这贵夫人的脉上,就立刻知道事情有些麻烦。
《素问一阴阳应象大论》中早就言道: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天癸竭,地道不通。
意思说的就是女子由盛而衰时的身体变化,女子不同与男子,天癸的至与衰主导着她们身体的健康,当七七之时至,随着她们身体各脏腑功能的下降,必然引发身体的一系列不适应。这是任谁也无法阻止的事情,历代的先贤都曾对这种病症有过详细的记载。
先贤们将女子天癸衰弱因起的一系列病症统称为‘绝经前后诸症’其病因自然是由于天举衰竭,从而引起各脏腑特别是肾,心功能急剧下降,从而导致的各种病症。
在十二天干中癸为水,天则是与生俱来的意思,所谓天癸实际上就是肾精。
杨谋又仔细的问了这夫人的病情,果然与他猜测的一分无二,正是由于天癸衰竭,肾虚精亏进而导致阴虚火旺,从而引起的人体阴阳水火失调,所以这贵夫人自然是经常自汗,盗汗,耳鸣头晕,一发作起来就只觉得天悬地转,浑身脱力,这虽不是什么痛苦的病症,但它却是经常发作,一发作起来,就有一股子蛮力。
若是寻常人家,这种既不防碍自己工作,又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小毛病,自然是连找医生的兴趣都无。可是眼前这位……
杨谋仔细地打量她一翻,凭他的眼光,一眼就可看出这贵夫人家中肯定是巨富,家世也不见的比之临邛卓家少多少,而且很可能是属于那种由她做主的家族。
女性当家作主的家族,在大汉并不少,虽然这些家族也有男丁,但是由于家族中某位女性实在太过强势又或者背景十分厉害,所以这家族掌权人的身份的自然是落在那女性手上。
这条。是大汉律明文予以承认和明确的。
而这位贵夫人虽然已早过风华正茂的年龄,但依然可媚惑众生,身材更是生地苗条丰满。浑身上下的衣饰无不是名贵之物,平静的脸上隐约透着股镇定地神情,杨谋毫不怀疑她就是某个家族的当家人。
杨谋又看了看那名令他一见就不敢忘记的少女,心中砰然而动,取过纸笔就写起方子来。这种病症根本没有治愈的可能,大夫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调和阴阳,缓解病人发病地次数,纵使越人在世也只能如此。
未几杨谋就写好了药方,无非就是龙骨粉搭配牛漆,生地。知柏,白术,五味子之类,幸好李云极为重视开发新药,譬如龙骨,白芷。芍药等新药物的出现,大大增加了杨谋治病的容易度。
杨谋将药方交到贵夫人手中,叮嘱她道:“此药方中有些白色的粉末,切记先用布包好再煎,否则将会难以下咽!”
那贵夫人将药方递给那少女,一双美眼却是盯着摆放在一边的纸张,有些惊讶的问道:“这些纸,你们有多少?”
杨谋笑道:“这些纸乃家师所做。目前倒是做了不少,不过一来,官学用纸很多,二来,大都已被本地商家订购,夫人若是想卖,怕是得和家师去说!”
杨谋说地是实话,临邛造纸的作坊目前已经是全力开工,却根本追不上那些商人的贩卖速度,再加上官学印刷用纸,以及印刷作坊用纸,至少在一两年内,纸张的生产是根本跟不上消耗的速度,即便将目前的作坊规模再扩大十倍也是如此,因为纸实在是太好卖了,它成本很低,即便是目前商人们以一钱十张地价格的贩卖,那利润也是十倍之多,更何况大多数人是以一钱一张的价格贩卖,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上一句,纸已经被临邛商人垄断了。
那贵夫人皱了皱眉头,其实她这次来一为看病,二为打开临邛商人对纸和铁器之类商品的垄断,要知道自去年起,由于煤炭炼煤技术的采用,临邛商人的铁器就开始以低廉的价格横扫整个蜀郡,她地家族也受到了重大波及,但没有办法,人家的成本比你低太多,产量却高了好几倍。
接着去年,纸和纸制书籍开始风靡整个蜀郡,即使郡守也为能卖到一本纸制书籍和一捆白纸而沾沾自喜,其余学者,百姓更是疯狂抢购,在成都一本临邛印刷的纸纸《道德经》竟然高达一千钱,而据她所知,成本不过仅仅四十钱,这其中的利润,已令她足可疯狂。
可是没办法,临邛那帮肥头大脑的商人,平时装的大方无比,见了她一副即使倾家荡产也要一亲芳泽的样子,可是每每她一问到这纸的制作方法以及其他问题时,他们或是顾左右而言他,又或者是干脆直接告诉她,县令已经和他们签了一个约定,非是临邛商会的人,不能得到纸张的销售权,而纸以及其他一些关键技术,更是被列为头等保护对象,即使是他们也不知道制作方法,即使知道,也不能说,因为一说出来,就将面临官方和商会的集体制裁。
对于临邛商会,自她知道有这个机构存在的那一天起,她就一直很好奇,这个商会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它不仅仅约束了商会成员的举动,更有效的避免了同行的相互倾扎,从而导致恶性竞争的发生,确实是维护商人利益的不二机构,更令她奇怪的是,提出这个创意的县令李云居然撒手不管商会的事情,将所有的事情统统交给选出来的会长,虽然那些商人总在抱怨什么商会会费很高,一年要交多少多少科技使用费给官府,但是一说利润,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改口。
在她看来,没有足够的利益,想要这帮商人拿出一年几十万钱的会费和科技使用费,即使是天子也办不到,商人最重什么?利益!
为了利益,他们什么事情做不出?
不过他们命好,碰到了一个喜欢钻研一些生财之道的县令,而且这个县令对于他捣鼓出来的东西看的很紧,不给钱就甭想从他嘴里掏出点什么,更难得的是这个县令后台实在硬,即使以她家的实力,在长安想要在天子面前说这个县令点什么坏话,那些平日里和她家关系铁的不行的大臣,一见是要说这县令的坏话,立刻就走人,否则她就不会来了,而是先扳倒这县令,然后趁着临邛人没有人做主,把那些技术工匠统统挖走。
可惜,她的家族没有成功。
这世界上的事情,从来都是假如打不倒,那么就做朋友,既然家族奈何不了这个县令,那么就只有先试着接近这个县令,甚至将他拉上自己的战车。
蜀郡的大家族能从战火纷飞的秦末一直风光到现在,不是没有他的道理,审时度势一直就是他们生存的不二法门。
贵夫人浅浅的笑了笑,露出一个令人感觉阳光的笑容,轻身施了个礼,谢道:“那么先生,能否请您为奴家了见尊师?”
杨谋弹了弹手指,事实上他早知道这夫人根本不是为看病而来,为的无非是临邛商人们日进斗金的利益,不过看这贵夫人的着装和仪态,他也不敢怠慢,忙问道:“不知夫人称呼?”眼睛却又不由自主的望向那少女。
贵夫人泯泯嘴,道:“奴家张罗氏,这是小女,罗敷!”她自然看的出此人对自己女儿的意思,因此顺便介绍了她的女儿,‘先生是否感觉和有些熟悉哩?呵呵,小女的名字确实和《诗经》中《陌上桑》的罗敷一样!”
杨谋眼角一翘,对两人行了一礼。道:“原来是广川罗叔叔家,小侄杨谋有礼,请夫人代小侄向贵府罗至叔叔问好!”
张罗氏凤眼一亮惊呼道:“你是江夏杨泛之子?”
杨谋点头道:“小侄正是,家父曾与小侄提起,当年与罗至叔叔曾同拜一师,想来已有十几年未见,不知罗叔叔现在可好?”
张罗氏低下臻首道:“先夫已于四年前过世,只留下我这未亡人在这世上与小女相依为命!”
杨谋忙道歉道:“小侄失礼了,不想家父还曾说要亲来蜀郡看望罗叔叔,却不想,如今已是天人两隔,实在是遗憾啊!”
杨谋心中却是大惊,要知道广川罗家,那可是一个大汉数一数二的大门阀,其先祖靠经商起家,后来以一万金贿赂秦始皇的宠臣赵高,得到了秦始皇亲自接见,更被任命为广川令,秦末大乱,罗家见到高祖皇帝入关,立刻差人以十万金犒劳,高祖皇帝得了天下后,念及罗家的功劳,乃封为关内侯。
孝文皇帝时期,罗家更多次捐赠了大量钱粮用于孝文皇帝恢复民生,休养生息,到当今天子时期,七国之乱时,罗家又一次出钱出力,帮助天子筹集粮草,因此得到了天子的赞赏,封彻侯,由此奠定了罗家川西第一阀的名声,影响力自然远非是临邛这些商人可比。
因此杨谋哪里敢怠慢,忙站起身来,做了请字,在前面带路,领着这两名同样美丽的母女朝县衙走去。
卷四 风云
第二十八节 欺骗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騏骑骥一越,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李云放下手中的书,深深的感激战国时期那些思想家,给后世的子孙留下了如此伟大的精神财富,荀子的这段话他尚是首次看见,李云深以为此段文字足可做目前的官学思想道德教育的标准。
事实上李云这一个多月来,扎在诸子百家的典籍中钻研,可说收获颇丰,使他进一步对诸子百家的理论有了深入的了解。
事实上无论是黄老学,还是法,儒,墨等各家先贤在创立自己学派时均针对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以及自己的理想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无不是切合社会弊端,要求改革求良的学说。
譬如黄老派就针对了社会上种种肮脏的事情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法。《道德经》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自朴’”。
而这些思想在李云看来,统统是可吸纳的,放下荀子的书,李云又拿起韩非子所做的法家典籍看了起来,还没看完几页。就有敲门声响起,杨谋地声音在外面道:“老师,有客哩!”
李云忙过去开门,问道:“杨谋,来的是谁?”
杨谋对李云解释道:“川西罗阀的主人,张罗氏和她女儿,看样子是为老师的新东西来的!”
杨谋简要的向李云解释了一通这川西罗阀的实力。
事实上在大汉有资格成为门阀的家族,绝不会太多,即使是当今皇后的田氏家族也远不能被成为门阀。门阀不仅仅是一个地位地代表。更对其地方的控制力有着严格的要求。
当今大汉地大家族,大门阀,很多都没有人在朝廷做大官。掌握大权,可是他们的一举一动却直接关系到大汉的未来政策走向。
因为十里一乡,一乡三老的传统,使得这些大家族可轻易的控制住乡一级的地方,大汉最缺乏控制力的恰恰就是乡一级的政权。因为这些乡老并非天子委派的,而是由族中符合标准的老人担任,而大汉同宗同族的人在一起的实在太多,某个姓氏假如团结到一定密度,就可直接的掌握到地方的真正权利。
而门阀正是诞生在这种基础上的,门阀势力往往需要数十年的累积才可成形。但是一旦成型,这个门阀的势力就在当地扎下了深深地根基,所以寻常官员根本就掌握不了门阀势力庞大的郡县的地方真正实权,只能选择归附到该门阀门下。
而地方的举荐人才等通往权利颠峰的道路,自然也被大家族大门阀所控制。
李云听完杨谋的解释,眉头不由的皱起来。说实话,似罗家这种可称的上川西第一阀的势力,他和临邛的商人根本得罪不起。
因为从广川到临邛的官道以及周围绝大部分地方,几乎全是罗家的势力范围,在这个范围里面,罗家虽然说还不敢起兵造反,但若是惹毛了他,给你来个封锁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临邛这巴掌大的地方。若被某个大门阀封锁起来,那损失可就不是一点半点,而且这种事情,即使是天子亲自出面,怕是也讨不到什么好,毕竟人家完全可以将责任推卸给几个无关重要的人,而最后你却依然不得不答应他们的条件,这就正是门阀势力的可怕之处。
李云想了想,对杨谋道:“走,我们去见见这罗家的人,看看他们有什么要求?”
两人走进客厅的时候,张罗氏已跪坐在一边,静静的饮着还是去年摘下制成的茶团,杨谋见了忙对她介绍道:“夫人,这位便是家师临邛县令李云大人,夫人有什么问题,尽管和家师说!”
李云也呵呵笑道:“久闻川西第一阀的名声,本官新任不久,一直未与贵阀中人见面,实在有些过意不去,却不想居然还要劳动夫人芳驾,委实有些惭愧!”
罗夫人轻轻的张开她那双迷人的凤眼,泯了泯茶水,寻常一个县令,哪里有资格够的上进我罗家的门,这蜀郡每年新上任的县令何止十余,而来我罗家要求见面的又岂在少数,可是非高门大阀的子弟,又岂是那么容易就可进的去?
若非是罗家看重了李云手上的发财玩意,恐怕就算李云亲自去罗家的大门口,也会被轰了出来。
罗夫人笑道:“大人言重了,民妇的那点小家小业,怎上的了大人高眼,民妇不过是大汉一个小小的子民,罗家亦只是大汉一个普通的小家庭,怎可劳动大人亲自上门?”
罗夫人这番话以一种不咸不淡的口吻说出,配合上她的身份,令李云生处不知所措的感觉,根本不知她想要说什么,也不知她这番话是谦虚还是威胁,又或者两者皆有。
李云平淡的一笑,令自己的心情放松下来,跪坐到罗夫人的对面,轻轻笑道:“夫人实在太过谦虚拉!”
“本官还不知夫人这次前来有何贵干哩?还请夫人指点!”李云替这美丽的夫人倒上一盏茶,他实在不喜欢这样和人捉迷藏,干脆挑明了直接杀奔主题,手指轻轻的敲打着桌面,就等着这罗阀的当家人开价,他再落地还钱。
罗夫人凤眉轻扬。赞道:“好!爽快!大人果然够直接,民妇也就不绕弯子了,民妇以及民妇的家族愿开价三百万钱,全面买断大人手上所有的全部技术!”
李云心脏猛地一跳,暗道,真是有够黑的,三百万钱就想买断我的全部东西。
要知道这几月光是铁器和纸等方面的收入,李云就直接进帐一百万钱,虽然这些钱已全部投到了新技术的开发和官学上面。而这罗家居然只想用三百万钱就买断全部,这也太霸道了吧!
却不知,这罗夫人的开价已经够地道了。因为不是临邛商人,根本不知道纸和生铁冶炼新技术的成本,以及制造程序,罗家开出三百万钱是建立在对最近几月纸张销量的统计上,在罗家看来。整个临邛地作坊这么日以继夜的开工,每天所生产的纸张却是这么少,甚至连临邛自己商人地销量都满足不了,由此推断纸张的制造工艺肯定很困难,而且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却不知。临邛的萨那个造纸作坊每日所生产的纸张至少有七成是用于官学教科书的印刷,以及替天子印刷那些皇家藏书阁中地典籍。所以罗家认为,开出三百万钱的高额价格,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李云轻笑着摇头道:“夫人,请恕本官直言,这些技术。本官一个也不能卖,因为这些技术早就以股份的名义并入了临邛商会,所以本官只有监督权,而无买卖权!”
事实上也是如此,李云岂会做杀鸡取蛋之事?好好的细水长流的钱不赚,赚这一次性地钱,除非他傻了。而且临邛的商人虽然不比罗家,但是若要他们出个五百。六百万钱买断这些技术,相信还是有人的出的。
罗夫人有些失望的道:“可惜了,大人!”在她看来,这李云分明是和她作对,因此眉头皱了皱,抬起头道:“大人,难道您就真的不把我罗家放在眼中?”
李云嘴角微微上翘,面对威胁,他依然从容不迫,事实上他早就知道刚刚那番话一出口,势必就会惹恼这个长期处在发号施令位置上的女人,因此他早已准备好了应对计策,从容的道:“夫人稍安勿躁,本官只是说将这些技术并入了商会,并未说商会不许人进,假如夫人的同意的话,下个月临邛商会的月会上,本官会提议增加罗家进入商会的资格!”
“哦!”罗夫人望着李云,事实上这种假怒假吓的把戏她很不想玩,不过似她这样地位的人,不得不每天背负起一张面具,游走在各种势力中。“假如我罗家加入商会,有些什么好处?”
李云得意的一笑,道:“夫人,是这样的,临邛商会基本上都是一些临邛本地的商人组成的一个民间组织,不过商会只收对本县作出过贡献的商人,所以按照惯倒,假如夫人的家族要进入商会需要先向本官交纳三十万钱的捐款,用于临邛官学的建设!”
杨谋听了对李云搜刮钱财的能力,立刻再次上浮数个百分点,要知道其他商人入会时的标准可是只有不到十万钱,到了李云这,见了人家罗阀一钱,居然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是三十万钱,难道不怕对方翻脸?
罗夫人并未翻脸,而是平静的跪坐下来。她的女儿罗敷却有些坐不住了,好几次想张嘴说话,被罗夫人的眼睛瞪了回去。
罗夫人威胁完罗敷,对李云道:“那么大人也知道,您开这么大的价钱,就必须提供点符合这价钱的条件来,否则罗家不会答应的!”
李云笑道:“商会自然有商会的好处!”
李云现在仿佛已经又见到了三十万钱入帐,人也十分的有精神,兴奋的介绍道:“夫人,临邛商会的好处实在太多了,可以平价享受到本官提供的新东西,可以与其他成员约定相互间的交易价格,而且最重要的是,商会运作本官概不干涉,而商会会长每年选一次,今年的会长是张正范!”
李云瞧了一眼罗夫人,鼓噪道:“夫人的罗家若是进来商会,想必可在明年的选举击败张家,成为商会会长,直接管理临邛的大小商人,拥有约束他们的行动的权利!”
罗夫人的意志在听到这诸多好处时终于崩溃,她罗家想要操控临邛的商人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但奈何这些商人不仅仅有钱,更有不少人巴结了朝中大臣,因此罗家一直没有机会。而现在一个可正大光明的控制临邛商人的机会就在眼前,她怎么会不动心?
罗夫人张大眼睛,望着李云道:“此话当真?”
“当真!”李云说话十分爽快,他说的也确实是事实,不过似乎他还忘记了其余的许多许多限制条款。
那些条款恰恰就是限制会长权利泛滥的条款,此时李云为了三十万钱,自然发动选择性失明,装作忘记了。
卷四 风云
第二十九节 媒人
庚子年开始的这个月,整个临邛的富商都陷入了疯狂的建设豪宅以及攀比中。
由于水泥以及青砖等新的建筑材料的出现,临邛人一觉醒来,忽然发现自家那栋用土砖搭建的房子已是那么的落后和穷酸。
人有了钱,不外乎吃穿住行,而房子的豪华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家人家的风光与否,关系到面子上的事情,手中早纂了大笔钱财的商人们自然就开始将目光投向了自家的房子。
于是大家纷纷抓紧春耕前大量农民闲暇的时间,开始破土动工,将自家的房子重新修饰一遍,用上水泥,砌上青砖,再附庸风雅的请回几个学者,题上几行字,这样一个新的豪华宅院便落成了。
很显然此事得利最大的人,自然是那些农民,由于是春耕之前,又由于是大家一窝蜂的建造,所以农民的工钱陡然攀升了好几个档次,当然要让临邛那些齐啬的家伙拿出真金白银支付工钱,这显然有些勉强,于是这些富豪大手一挥,将工钱折算成租子钱,这样一来,临邛的农民得了个大便宜,他们仅仅是替这些商人盖了大半个月房子,就得到了一年甚至两年全免租税的大便宜,这样一来他所需要负担的赋税就只有摊派到人头上的口算,至于田税,那自然是田亩的主人支付了。
而临邛的商人也觉得很不错,仅仅用一点要到年底才收上来的,还不知道到底可折算成多少现钱的租子,就换来了一栋漂亮的房子。这买卖很划地来,要知道这几年大汉风调雨顺的,他们家仓库里去年的余粮都快发霉了,哪里还有地方来放粮食,谷价是一年比一年低,他们可不想又收上一大堆廉价的粮食,现在这样很不错了。
作为地主阶级,他们想的并非是风调雨顺的年景,风调雨顺的岁月靠粮食赚钱?不亏本就不错了。
而农民则几乎没有用钱的地方,对于他们来说。给他们钱,远不如给他们粮食来的实在,吃饱饭,过上舒服的日子,才是他们想地。
张正范坐在自家刚刚建好的豪宅中,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这用着最上等的水泥和青砖搭建而成的房子,极为宽敞明亮,而且非常舒服。
这几月张正范的鼻子都几乎翘到了眼睛上面去,他成功的在去年年底的商会会长选举击败卓王孙。成功的担任了商会会长后,现在他已真正的感觉到了这个商会带给他的好处。
简单一点来说,临邛商会就是一个对外封闭,对内团结地机构,虽然会长没有强行要求别人怎么怎么的权利。但至少他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他说的话,别人怎么也要听。
而且商会也有着严格的条例来约束其余人地行为,在具体的执行方面,他这个会长还是最具话语权的,即使是死对头卓王孙在平时见了他,也不得不拱手道上一声“张会长!”
因此他这个商会会长的名头抬出去,那是走在大街上见着其余商人,也可将鼻子稍微的那么抬高一点点的。
当然有权利也有责任,临邛商会可不是任命制度。而是选举制度,每一个成员都拥有选举权,不过被选举权则只有那些似他这般舍得每年花上一大笔钱用来支持县令的各项计划和举措,特别是官学运营的大富商,拥有被选举权的人,在去年只有他和卓王孙。不过今年就说不准了,在看到会长这个头衔带来的巨大利益和荣耀之后,不管是为面子也好,为利益也罢,其余各家都有着股子蠢蠢欲动地样子,看来今年年底的选举,铁定有一轮血拼。
所以张正范会长的架子赶紧扔掉,见了那些商会成员。那是一个亲切,简直就将他们当成了亲兄弟,谁家儿子成家,谁家新宅落成,他是第一个提成礼品上门的。
张正范的算盘打的砰砰响,自他去年年底当了这商会会长后,到现在不过短短二个月时间,他就大赚了一百万钱,这样丰厚地利润令他乍舌不已,这已是可抵的上往年一年利润了。
虽然这与纸和水泥的热销密不可分,但张正范清楚,若是没有商会的调节功能,以及消息互通的条款,恐怕纵使拿出再多的赚钱门道,也会在瞬间就被各家的恶性竞争,将价格迅速的滑落。
张正范放下手中茶杯,此时下人来报,县令李云来访,他连忙站起身来到门口去迎接,对于这个带给临邛商业兴旺发达地县令,他是打心底佩服。
商人天性就是赚钱,因此难免落下各种毛病和缺点,以至于被上流社会瞧不上眼,虽然他张家家大业大,富甲蜀郡,但是他也知道,他终究是入不了贵族与门阀中人的眼。
而在底层社会,那些被他张家剥削的农民以及工匠自然也是恨透了他这个吸血鬼,甚至还有人发誓要杀他张某人,眼看着已经势成水火,似乎再无挽回的余地。
可这个新会令一来,先是软硬兼施,诱惑了临邛的商人们,使他们乖乖的答应拿出钱财整修河道,又减免了赋税。
本来这样做是会伤及商人的利益,可是这个县令又拿出不少赚钱的主意和技术来弥补,使得商人的利益不仅仅没有受到丝毫损失,反而越发的昌盛,赚到的钱也是一天比一天多,譬如他张家,现在可说的是一个时辰就要进帐好几万钱,有时候他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家的帐面上又突然多了一笔巨款,这日子过的可是真舒服。
而这两年来,由于减免了大量的租税,并且有着新的农业工具的投入,而河道什么地也年年修。所以农民的日子过的很好了,居然有了大量闲暇的时间给他张家做工,这样一来又间接的加快了他张家的敛财速度,而农民也得到了大量的实惠,不再和以前那样怨恨他家了,甚至有一次,他在作坊中撞见那个曾发誓要杀他张某人的农民,那农民居然把什么都忘了,见了他一个劲的感激,仿佛他张某人是大大的好人。以前干地那些事,自然再无人记得。
事实上,每一个人都喜欢被人拥戴的感觉,张正范在不知不觉中已自觉的开始维护自己的形象,譬如过节的时候发给佃农们一些腊肉,又譬如见了某家的老人有些孤苦,而家中小孩还没有能力照顾的时候,大手一挥,又是送钱,又是送衣服。更减免了他家的租税,将小孩送到作坊中当学徒,感激那家子人又是磕头又是流泪的。
张正范现在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的变成好人了,虽然他地本性依然贪婪,依然喜欢钱财。但是在李云的影响下他觉得,每年拿出那微不足道的小小钱财,就可换来地方上的巨大声誉以及良好的名声,这买卖实在太划地来了。
事实上这种情况正是李云一直引导下的结果,李云一直以来就希望,临邛的商人们将他们的眼光放到工业上去,农业是国之根本,至少在未来几百年内它将主导着大汉国的运势,直到机械化,自动化工业的出现。他一直想追求的结果就是商人们将自己的钱财用来发展工业,而不再去囤积粮食,买底卖高,大斗进小斗出,然后再利用商人们好名的心理,引导他们将一部分赚来的钱财用于农业与教育基础建设。而喜欢时不时地捐赠点钱给农民和教育的巨富。一个两个,统治阶级或许会觉得是他们的人品问题,但是当这些人以千万记,源源不断的出现时,那么商人的政治地位就可牢固的树立起来,或许到了那个时候,大汉就可提前一千多年,率先在世界免除农民地赋税。而没有了农民与地主的尖锐矛盾,大汉就可屹立不倒,中国历史上每两百年一个轮回的战火或许就可避免,李云每当想到这里就激动非常,一个开明的没有内乱,而又积极进取的汉民族,在这世界上应该没有任何可威胁到它的力量,而只要子孙争气,那么未来几百年,大汉或许就可全面控制住世界上每一个战略要地,每一个资源产出地,到时候东方式殖民统治就该让西方人尝尝了。
人说发财立品,大概指的就是我这情况吧!张正范心中默默的想道。不知不觉中他已走到前院。
李云身着一身丝绸做地便服,身边带着司马相如,正笑ⅿⅿ的看着他。
一见面李云就热情的拱手道:“张会长,张翁,有些日子没见,张翁神采更胜以往!”
张正范回了一个礼,道:“李大人也是哈,这几日不见,大人似乎又胖了些!”
李云点头道:“张翁记挂拉!”
张正范向里面做了个请的手势,对李云和司马相如道:“大人请,司马公子请!”
三人依次步进张正范这栋新近落成的豪宅,李云看了看四周的景色,赞道:“如此宝坻被张翁得了去,本官甚为羡慕啊!”
张正范令下人速速上茶,一面招呼李云坐下,闻言笑道:“大人,这话怎说的,大人若喜欢,这房子,张某人奉送又有何不可?”
李云摆手道:“张翁,你这是看准了本官不会要才说的吧!”
两人对视一笑。李云坐定下来,严肃的对张正范道:“张翁,实不相瞒,本官今天来贵府是来向张翁讨一个宝贝!”
“哦?”张正范惊道:“何物?大人若要,张某人岂敢不给啊!”
李云笑道:“张翁客气了,这样吧,本官也不说二话了,本官这弟子司马相如,张翁熟悉吧!”
司马相如忽然有些拘束的上前,恭敬的给张正范跪了下来。
张正范忙道:“司马公子这是为何,鄙人可担当不起啊!”
李云笑道:“如何担当不起,我这弟子看了上张翁的掌上明珠,我这做老师的今日当的就是媒人的身份,还望张翁应允!”
卷四 风云
第三十节 商量
张正范耐心的听完李云的话,手指轻轻的敲打着手上的茶杯。
说实话,司马相如虽然长的英俊潇洒,人品也还过的去,但绝对不是张正范心中理想的女婿,要知道,他张某人可就那一个宝贝女儿,平常看的相当的紧要,不是高门大阀的亲事,他还真不愿意答应。
可是一来,李云现在的情况他很清楚,飞黄腾达那是肯定的,而司马相如作为他的弟子,将来的成就,自然也不会低。
二来,他女儿张萱对司马相如确实是情根深种,他若是不答应,以他女儿的性格,很有可能就会选择私奔,到时候他的面子可就丢光了。
一念至此,张正范还能有什么选择,只能点点头露出灿烂的笑容道:“小女与司马公子的感情,张老儿我自然知道,既然大人都为这些年轻人的婚事开口了,张某人自然也无反对的意见,只是,连老师都未有成家,弟子就先成家了,后果似乎有些不妥!”
很显然张正范还有些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就这么便宜的嫁了,想等到李云的官职再进一步时,那时候嫁了他弟子,说出去脸上也多有些光彩。
李云笑道:“这个不急,本官只是先为他二人定下名分,否则令爱如此美丽,我这学生还真怕被人半路抢去!”
“大人说笑了!”张正范有些苦笑道,说实话,若李云不上门来求亲,他还真有可能在今年给张萱定下亲事。
既然这个婚事已经谈妥。那么接下来,司马相如自然是恭敬的给张正范磕下几个响头,再约好时间去请巫师占卜,算好良辰,只待双方互赠信物了。
谈完这些私事,司马相如自然高高兴兴的去找张萱了,多日来的石头总算落地,先前他还有些怕张家不答应,现在有老师出面,如此顺利地就敲定了一切。他自然是要去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张萱,省的她每日愁眉苦脸的。
李云待司马相如离开,就笑着对张正范道:“张翁,接下来,咱们就要谈谈公事了!”
张正范自然知道是商会的事情,点点头道:“大人请说!”
李云道:“张翁这几月在商会的功绩这个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本官要先感谢张翁这几月来的辛苦操劳,正是张翁的努力使得目前商会收入月月攀升,大家都得到实际的利益。”
张正范听到李云的夸奖,摆摆手道:“哪里哪里。这都是大人领导有方!”
他当然知道,李云不是单单来说这些夸奖地话的,于是索性问道:“大人有话不妨直说,张某人可不是外人!”
李云点点头道:“张翁果然快人快语,本官也就不拖拉了。是有两件事情需要得到张翁的支持和认可!”
“这第一件事情就是广川的罗家似乎对商会很感兴趣,他们的家主已经和本官说过了,下个月的商会月会上,本官会正式提议加入罗家,这个希望张翁能够理解和支持!”李云看着张正范小心的说道。生怕这爱财如命的家伙忽然就变脸。
张正范听了脸上有了些阴晴不定,李云忙解释道:“张翁无须担心罗家加入进来会影响您的生意,这个本官可打包票,事实上罗家的加入,将使得商会得到更迅速地发展!”
张正范点点头道:“大人说的,张某自然清楚。明白。罗家的势力在这蜀西风光不是一天两天了,有了他的加盟,商会假如利用的好,运作地好的话,那么相信用不了几年,商会人人都可成为当今世上数一数二的巨富。可是……”张正范抽了口气,继续道:“可是大人您是不知道啊,那罗家势力庞大,在这蜀西的权利连郡守大人也是比之不及,临邛这块肥肉他们可是一直想着吞下,所以我们这些商人不得不每年花上大笔钱财,用于和长安的世家大族联系,这才险险偏安一地。若是让罗家进来了,张某怕会引狼入室,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李云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他自然知道张正范的担忧正是其余商会成员的担忧,虽然是以他张家和卓家最为担忧,毕竟先前有足够实力竞选商会会长的,就只有他张家和卓家,现在却要横Сhā一个罗家进来,这确实会使今年年底的会长选举蒙上一层不确定地因素,毕竟相比起罗家,临邛的所谓大家族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无论是人脉还是实力都远远不如。
不过,李云却并不这么想,因为临邛商会实现的是选举制度,每一个成员都拥有一票,而罗家进来了,未必就真的是张,卓两家的对手。
而商会新增入罗家,不仅仅会使得商会的覆盖范围遍及整个蜀西地区,并渗透到周围郡县,而且借助罗家地世家地位,商会也将拥有一定的政治话语权,并可将罗家捆绑上李云的战车,为了共同的利益,罗家势必将全力保护和护卫商会的利益,这样一来就又可使商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因此这事情在李云的角度看来确实是两全齐美的事情,更重要地是,他知道他在临邛的任期快到了,去年他的干叔叔魏其侯就曾透露,乐浪郡郡守或许是他的下一个职位,所以他已经决定举荐杨谋为临邛下任县令,而在走之前,他自然希望将临邛的一切打点清楚,为杨谋留下一个比较好的局面。
因此李云只能解释道:“张翁,其实加进一个罗家并不是什么坏事,罗家固然势力很大,可是他们家族的庞大更是商会的发展契机,要知道这世界上的钱是赚不完的!”
“张翁可知道去年在下让您去找地那个有碱水的湖泊吗?”为了说服张正范,李云不得不提前透露点什么。
张正范点点头道:“记得,只是大人。那种东西……恕张某愚昧,我丝毫也看不出那东西能卖出什么价钱?”
李云笑道:“呵呵,张翁有所不知,那东西确实是赚大钱的玩意,有了那东西,张翁的帐面上至少可多加一个数字,总之一个月后,本官就会将制作出来的成品弄出来给张翁的商队拉去贩卖,到时候……”
张正范对李云的话自然是不会怀疑的,商人嘛。自然是钱就赚,那里还管其他?因此他也附和着李云奸笑起来。
李云收住笑声,道:“张翁现在可知道我为何说罗家加入进来绝对大有好处了?”李云得意的接着道:“因为罗家的势力遍及蜀西,人称蜀西第一世家,这样一个庞大地家族,自然是万万不能为敌的,只能拉拢,与其被他打压着,不如大家一起赚钱,张翁想想。罗家的势力若成了您的保护伞,那么到时候在这蜀西还有谁敢窥视您的家业?”
张正范自然清楚这些,只是他很愿意会长的职位又多一个强力的竞争者,因此他才有些不满,现在看样子。李云已经绝对执意拉拢罗家了,他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只能笑笑道:“既然大人这么说了,张某人自然没什么意见了!”心中却悄悄的盘算着该怎么利用接下来的这几个月时间,拉拢一些小商人地心,为年底的会长选举战发力。
“能得到张翁的理解,本官真的是非常感激,不过……”李云话锋一转,又道:“还有一件事情,本官希望张翁可以支持和理解!”
张正范见了李云的神情。心中猛地一跳,生怕李云又说出什么事情,来惊吓他那已经非常脆弱的神经。嘴上却不便表示不满,只是尴尬的道:“大人请说!”
李云一些勉强的看了看张正范的样子,问道:“张翁去年该是赚了不少吧!”
张正范点点头道:“托大人的福,小赚了一笔!”言下之意。似乎在说,你千万别在打我的钱的主意!
李云打的却正是这些商人口袋中的主意,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撮撮手道:“张翁去年一年,本官已经可大致的估算出您的收入,综合铁器,盐池以及其余收入,张翁至少赚了四百万钱,这个本官没有说错吧!”
张正范牙齿一哆嗦。脸上一阵颤栗,道:“您是如何知道的?”
事实上他去年的收入应该是在五百万钱以上,这个事情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不过商人嘛,永远不希望别人清楚的知道自己地实际收入,因此他下意识的演了一出戏。
李云笑道:“张翁别急,本官是在为您今年和以后赚更多的钱出主意!”
张正范放下心来,生怕这李云开口和他要花红,出大血的事情,他是万万不干的,除非实在没办法。
李云见他脸色好了些,于是给他解释道:“是这样的,张翁,本官决定在各项技术上狠下工夫,开发出更多更好的技术,来为诸位赚钱,可是这个技术的开发是需要大量地钱财的,而诸位却只是按项从本官这买技术,这个很显然,资金难免周转不过来,所以本官想成立一个技术开发场,这个新的机构将负责为诸位发明新的技术,可是这样一来自然又需要大量的金钱,所以本官想请张翁带个头呼吁一下!”
李云说的正是他早就想实施的事情,之前因为时机未到,他无法决定,现在随着各项新技术的使用,得到利益的商人也开始重视起技术的开发了,所以他决定趁热打铁,将重视技术的开发与使用的种子撒下去,改变中国自古以来不重视技术的开发与使用的帽子。
张正范脸色缓下来,点点头道:“这个事情,张某人自然是大力支持,不知道大人需要多少钱财来筹建这样一个技术开发场?”
李云定了定神,很小心,很小心的告诉他道:“三百万钱的启动资金!”
张正范“…………”
卷四 风云
第三十一节 月氏来人
春风轻轻的吹拂着长安的街头,一队精锐的骑兵小心的护送着几名衣着极为怪异的外族人,沿着长安的街头安静的向前走着。
这些外族人有着奇特的服饰,他们头发披散着,挂在脑后,结成一条条看似张狂的辫子,有些近乎奇特的身上穿着的是一种由羊皮编织成的衣服,这种衣服很紧,几乎将他们的身材包裹的十分严密,令长安人感到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脸上似乎是出于某种特殊的宗教信仰,而画上了一些花花绿绿的东西。
总之见到这些外族人的样子,大汉帝国的子民,几乎以为是见到了这世界上最奇特的东西,纷纷推开自家的窗户,远远的观望着,指点着。
很快人们就发现了今天的不同寻常,因为护送这些外族人的居然是天子的亲卫骑兵,只从长安本地居民中挑选的禁卫军!
要知道即使是匈奴使者来了,天子也仅仅是派出这样的阵容迎接,不过这些外族人很显然不是匈奴人,稍有些年纪的人一眼就可看出这些人与匈奴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首先,他们的皮肤有些白,前额也并没有匈奴人的标志性突出,身上的衣服也根本不像匈奴的装饰,即使是同样披散着开来的头发也和匈奴人完全不同,匈奴人的头发虽然也披散着的,但却十分的紊乱,而不是像他们这样,扎成一条条细小的辫子。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似乎与匈奴相同却又完全不同地民族。
看到这些外族人的样子,不少嗅觉灵敏的人已经从中闻出点什么来了,纷纷开始低下头来揣测着这些外族人的来历。
事实上也只有执行这次护送任务的武骑左侍窦士奇才清楚的知道这些外族人的来历,他们正是应李云的邀请,跨越了乌孙和匈奴那漫长而充满了危险的国土,在他们残留在草原上地族人的接应下,才在上个月成功到达武威的大月氏使团,他们肩负着联络大汉,合击匈奴的任务。
在另外一个时空的二十多年后。一个大汉的官吏,曾带着同样的使命,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穿越整个草原才找到大月氏,可惜事过境迁,那时候的月氏已经安于享受,不肯也不敢再直接面对匈奴人强大的铁骑。
现在时空倒转过来,月氏主战派掌握了这个民族地大权,那个对匈奴人极度仇恨的国王决心在他有生之年击败匈奴,重新杀回他的故乡,享受到祁连山上那秀美的风景。而毫无疑问的,大汉成了他必须争取的对象,历史因为一只蝴蝶的翅膀扇动,终于开始改变了它原来的轨迹,未来是怎样,无人可知,唯一可知道的是,大汉再非原先那个对草原一无所知地大汉,也再非是那个独自战斗了几百年才彻底击败匈奴的大汉。有了熟悉着草原的月氏人,大汉这一次将轻松地多。
正是因为知道这个使团的重要性,所以天子在得到武威郡守的急报后。一边严令小心护送,更派出了禁卫军接应,一边快马令人诏回李云,让这个熟悉月氏,熟悉草原的人主导谈判,而对于这些外族人的来历,天子十分聪明的没有透露半点。只是告诉太后这是一支来朝贡的使团。
…………………………
帮司马相如完成了他地心事,又顺便的和临邛商会的各成员打了个招呼,告诉他们罗家已经决定入主临邛商会的消息,一时间,狼来了的声音不绝于耳,这些商人一边盘算着有了罗家加入后,自己能多赚多少钱,一边却又害怕罗家太过强大。以至于完全控制他们,甚至将他们的财富变成罗家的财富。
这种心态李云很了解,也很清楚,就像中国加入WTO前一样,那种既害怕又期待的复杂心理。因此他也不想过多地去管,一切就顺其自然,不过他不理会,并不代表其他人不会准备,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这些商人就迅速的通过了七条新的限制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了进一步限制会长权利,进一步确定各成员间互不干涉的精神,同时明确了制裁的限制以及制裁的内容,毕竟谁也不希望将自己的财富与未来交到别人手上。
但是尽管如此,商会会长依然拥有着包括提议制裁,领导制裁,以及管理和约束成员对于技术的保密,还有那最重要的权利——兼任临邛保险会会长,这意味着有成员发生什么意外,那么赔偿标准的高低完全掌握在会长手中,而商会会员实际上也是保险会成员,虽然这个所谓的保险会到现在还没有一起赔偿案倒,但有了这个保险会,大家心里总是有了些保障不是?万一将来发生点什么,这个保险会可就成了救命的东西和东山再起的依靠。
正是由于会长的权利并未受到较大的限制,只是限制了他一些可能的蛮横行为,而这世界上的商人,几乎没有喜欢蛮干的,所以今年临邛商会会长的竞选依然将是十分残酷和严奇的。
半个月后的三月初一随着众人表面上热烈而浓重的欢迎声,蜀西最有势力的家族,号称蜀西第一问的罗家,正式宣布加入了临邛商会,这表面了临邛的商业体系正式得到了主流社会的认可,至少现在是这样。
不过加入了商会之后,罗家的人一面对这个商会简单而有共刚口涅机制赞叹,并慷慨的捐赠了三十万钱,作为对李云教育事业的支持,同时拿出十五万钱交给商会,作为会费和技术开发用途,这样一来罗家州一开始就拥有了被选举权。他们捐赠的金钱,刚好达到了拥有被选举权地指标,这进一步的刺激其他人的神经,使得李云的资金缺口得到了暂时的填充,甚至还有了余钱,不过这世界上最花钱的事业毫无疑问就是军事和教育,这两个项目哪怕是给再多的钱,也永远无法满足,更何况是在大汉这样一个缺乏传统义务教育的地方。有了这笔钱,李云迅速的决定了准备扩建学院,他觉得,学生们地业余爱好少了些,所以他决定推广和普及蹴鞠这样一个传统而丝毫不亚于奥林匹克竞技的体育活动,而蹴鞠就是未来的足球,尽管它现在还很原始,但李云丝毫也不怀疑自己这样一个忠诚的球迷的教导水平,以及对于规则的熟悉,所以很快的。在官学和医学院的中间,一个宽敞的球场开始整修。
李云有时候觉得,现在的人们实在太缺乏娱乐活动了,他想着有时间搞点什么话剧或者戏剧之类,或许更可丰富人们地业余时间,充实大家的活动,更重要的是,这简直就是另外一个敛财手段,李云相信只要这戏剧或者话剧能得到上流社会的认可。那么这钱就会像流水一般流进他的口袋,当然前提是这些戏剧和话剧的表演者都得是他的工人。
很快的一向财大气粗的罗家就觉得尴尬了,因为他们望着商会那么亢长而又繁多地条款。开始皱眉,不过还好,这些条款这限制成员随意传播技术,或者限制会长的一些可能的疯狂举动,对于赚钱那是丝毫没有影响地,反而更有利赚钱。
而且罗家的人在蜀西经营这么久,自然清楚的知道。这世界上根本没有无懈可击的条款,条款制定出来的意义只是为防御,但是大多数条款在实际操作上,假如有心的话,随便就可挑出大把的漏洞予以利用,所以他们将这些条款统统扔给门下地食客去研究和找寻漏洞,以方便将来的用处。
不过罗家的人对保险会感到很不理解,因为要知道。他罗家的家业实在太大了,假如真的按保险会的要求,每年交纳那么大一笔保险金,很显然虽然这个可有力的保障罗家的财产,但是罗家地产业遍及各地,虽然有些地方多点,有些地方少点,但是加起来就是一令如何人都要感到吃不消的。
在看到罗家人的苦瓜脸后,临邛的商人们自然很得意了,这段时间他们感受到了太多罗家的压力,现在能看看他们苦恼的尴尬样子,实在是享受。
不过李云很快就解除了罗家的尴尬,李云看在罗家的人提供了这么多钱给他肆意挥霍的份上,很有善意的提醒和暗示他们,其实这个保险会可以选择产业进行投保的,罗家的人听了自然欢喜的告辞,临走时还塞了三万钱捐赠给李云的官学。
看他们的样子,似乎以为李云是借官学的名义在受贿,其实李云是真的想好好的建设教育,虽然他也喜欢享受,他也喜欢钱,更喜欢奢侈的生活,但是,民族与国家显然在他心中拥有更高的地位。
于是罗家的人仅仅为他们认为值得投保的主要产业进行了投保,至于其余的那些不疼不痒的产业,他们可并不在乎。
很快的,一件事情令所有的人都觉得保险会的设立实在是太好了,原因就在于临邛商会的一名商人在离开蜀郡到滇国和夜郎等地去做生意,剥盘那些外族的时候,发生了极为不幸的事情,一伙夜郎人抢劫了他全部的财产,他本人在几名护卫下夺路而逃。
他很幸运入了临邛商会,也为自己的这些财产投了保,虽然这次损失很大,但是在得到了保险会支付的赔偿后,他发现,其实他的损失并不打,过个一两个月就可缓过劲来,不过他发誓他再也不去那些蛮荒之地了。
李云不得不安慰他一番,并向他保证迟早有一天会替他讨回这笔债,不过也建议他在大汉军队没有能力照顾的地方,他最好还是小心点,李云可不想把这人的胆子吓破了,毕竟以后还要靠他们这样的商人对敌国进行经济侵略哩!
安抚完这个倒霉的商人,世界上第一块完整的玻璃从实验中制了出来,在李云看来,它是如此的美丽,动人,以及令他赞叹,这将是他又一个具备强大敛财能力的王牌,不过李云并不想将这个东西过多在现在制造,他要留着它去剥削外族人!
就在这时候,李云接到了天子的密旨,表面上是叫他去长安与南月公主完婚,可实际上呢?李云当然知道肯定发生了点什么,否则天子绝不下密诏,因为似乎掌管宗室婚配的应该是太后,而不是天子。
……
卷四 风云
第三十二节 天下大势
大月氏的使者离乐现在日子过的非常非常的快乐,他在长安享受到了草原上根本无法享受到的东西,美酒,美人还有那些制作精美的器皿,当然最最重要的是长安的繁华,长安那些华丽的宫殿以及大汉皇帝陛下对他的优待。
你要知道,天子今年快五十岁了,从孝文皇帝开始,哦,不,应该是从高祖皇帝落败白登山开始,大汉国的历代天子都无不以击败匈奴,一洗前耻为目标。
但是,汉匈的实力对比是摆在哪里的,经历了秦末战乱,中原帝国无法也没有能力对匈奴人形成大的威胁,更何况游牧民族本身就拥有着对农耕民族的巨大战争优势,所以七十多年来,大汉一直隐忍着,一次又一次的满足匈奴人越来越蛮横的要求,大汉的军队只能依托秦始皇建造的用来对草原进攻的跳板——长城进行积极防御。
但是隐忍并不代表着退缩和害怕,相反即使是吕后时期,这位在历史上评价很差的女强人也曾愤怒过,但是她最终还是屈服了。
要知道吕后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物,她的性格是如何的刚强,可是在面对冒顿单于那样无理甚至可以说可令任何一个女性愤怒的要求时,她忍住了,因为她清楚战争一旦开始,大汉绝对会吃上大亏。
而孝文皇帝那样的一个在历史上斯文的帝王,这个从他的庙号,你就可以看出,庙号为文的人都那些,周文王,魏文侯……这些人无论哪一个都是都是文治出名的帝王,而且孝文皇帝身体很差。但是你要知道,即使是他这样的一个帝王也亲自穿上了战甲,拿起了武器在禁宫中操练军队。你就可以想象大汉实际上在骨子里早就策划着对匈奴的复仇战争,仇恨地种子早已经埋下。只不过在这之前大汉没有能力击败匈奴人而已,一个对子民负责的皇帝,并不会为了一时的畅快而发动战争。
但是到了现在,历经了孝文皇帝地十几年盛世,而当今天子也是少有的明君,大汉地国力已经累积了足够的资源,而且最重要的是当今天子成功的瓦解了困扰大汉多年的诸侯过强问题,环顾天下也只有淮南王一族可构成点点危险。可是这点实力对于天子来说不值一提,你要知道,一支军队是否精锐,可并不是看数量的,而是他是否经历过战争。而天子直接掌握着驻扎在武威,右北平,渔阳,上郡等地的近三十万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地精锐边军,与此相比淮南王的那不到十万军队,简直不值一提,更何况这十万人还有泰半已被天子控制。
攘外必先安内!
解决了国内的隐患。天子自然将眼光投向了死敌匈奴的身上,可惜的是他地身体已不能支撑到他看到匈奴单于搬来长安居住的那天,不过他有一个好儿子——大汉历代太子中最具攻击性的太子刘彻。
刘彻从小意志就很坚定,而且很聪明,他喜欢战争,准确的来说,他就是一把锋利的武器,也唯有战争才可安抚住他那颗悸动的心。他的出生似乎天生就是为了击败匈奴。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天子有时候觉得这个儿子和秦始皇有太多相似地地方,一样热爱战争,一样的坚强,一样的固执。
这样一个皇帝毫无疑问对于未来的帝国的辅佐大臣而言实在是有些困难,所以天子不得不将绛侯排挤出政治决策圈,却不想他因此丧命,可是天子不得不这样做,因为假如他一去,年少而固执的皇帝和权利以及威望都足够大的丞相,偏偏这个丞相还相当的固执,很难令人相信,这样一个丞相可以和皇帝和平共处,所以为了大汉地未来,这个坏人只能由他来做。
而余下的辅佐大臣中,魏其侯性格平和,为人圆滑,虽然有些小小的毛病,但是无庸质疑的他是一个真正的君子。假如窦家不是那么的令人注目,那么很显然这会是一个很好的丞相。
当然假如平阳侯曹寿的身体和他的文字一样的坚挺的话,那么天子至少可放心不少了,因为在这一代的老臣中,也唯有平阳侯的话,刘彻才会认真的去听。曹寿的作用事实上就是调和剂,当丞相或者内阁与未来的天子出现严重分歧时,他的话将起到调和的作用,不过很可惜,这位才华与品格都极为出众的贵胄,他的身体实在是太差了点,让他偶尔的关心下国事还好,但若让他待在长安天天处理公务的话,天子实在很担心他会很快的就跟上自己的脚步。
不过还好,现在上天不知从哪里给大汉送来了一位年轻的官员李云,有时候天子甚至觉得,上天之所以降下李云,为的就是辅佐太子,击败匈奴。
天子当然知道年轻的太子和李云简直只能用一见如故来形容,他们两人拥有着共同的话题,那就是对匈奴的战争倾向,而且又都是那种热血沸腾的年轻人,不过这李云非常的冷静,也非常的清楚大汉与匈奴的差距,他并不会鼓动刘彻迅速的对匈奴开战,甚至天子有时候竟然还以为这李云不想要大汉军队与匈奴直接开打,看他的意思似乎是想要别的民族来替代大汉的主力位置,至于大汉军队,只管顺着匈奴人战败的马蹄向前开拓疆土就是了。
一想到这,天子就觉得好笑,别的民族会替大汉打仗吗?这个想法显然在天子看来很可笑,甚至有些天真。
不过李云倒还真有些本事,居然联络上了月氏人,天子在听了月氏使者的话后,在得知月氏现在拥有十五万骑兵时,他忽然间发现其实这个想法似乎并不天真。
事实上李云一直就想这么干,历史上这样的事情也不在少数,譬如一战的时候。英德两强打的难解难分,最后胜利的果实被一直在旁边大卖军火,大量购买两个集团债券地米国人给拣了,靠着战争米国不但没有损失什么。反而迅速的成为了世界第一大军事强国,他的舰队开始在五大洲的角落浮现出来,而二战更绝,在珍珠港事件发生前。米国国会还在讨论着是不是该再卖点军火给日本,好让他们加大劲。把战争继续升级?
正是这种以本国利益为最高利益,将其他一切抛地脑后的实用精神的指导下,通过两次大战,米国成功的将自己地势力渗透进五大洲的每一个角落,它地舰队取代了日不落帝国,星条旗取代了圣乔治旗成为世界的警察。
而现在的大汉的位置以及地理环境与一二战时的米国实在太相似了,秦始皇修建的长城防御体系和直道快速反应体系,足够使大汉有效的遏止匈奴或其他民族的进攻,长城相当于另一个大西洋。它将保护大汉的本土不被战火波及。
而在地图上看过去,强大地匈奴帝国就是日不落帝国的翻版,它的强大足以媲美那些横跨亚欧大陆的强国,这点从即使是它的残余力量也毁灭了罗马帝国最后的希望地可以看出。
而野心勃勃的乌孙人则像极了德国人,同样的和匈奴有着不可切断的联系,却又同样想要挑战他的地位。现在乌孙人所欠缺的不过是一个理由。一个令他们自己觉得足够的理由,一旦拥有了这个理由,即使是昆莫与匈奴单于关系再好,战争也将不可避免,君不见德皇于英皇还是表兄弟,可他们同样的打了起来。
而月氏人则似乎和俄国人很像,非常地像,他们与乌孙。匈奴都有着不可磨灭的血仇,这种仇恨甚至已经扎根在他们的骨子里的每一个细胞中。
这一切的一切,都令李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大汉将完全的彻底的借用草原上的力量来击败自己的敌人,并获得最大的利益,从老百姓到贵族都将从这战争中得利,而不是和历史一样,惨胜!
所以李云在半路上知道了月氏人终于和他希望的一样,加入到这乱世的棋盘中时,你可以想象他心中喜悦,所以他顾不上休息,一路上几乎是狂奔着向长安快速的挺进,令迎接他的中官吃尽了苦头,不过看在他现在得宠的份上,中官也就没有了怨言,毕竟他可不是张明那样的一直深得天子宠信的中官。
不过现在,月氏人的使臣离乐已经深深的臣服在大汉文化的崇拜中,在他看来,大汉无疑是已知世界最文明,最强大,最富饶的帝国,这也更加的坚定了他联合大汉夹击匈奴的想法,虽然他从前也是匈奴人,但是当他的妻子,子女以及父母被浑邪王杀死的时候,他就已经与他曾经的民族,国家结下了深深的仇恨,你要知道,要想让游牧民族真正的了解一个民族的含义那该是多么浩大的一个工程,事实上,匈奴,月氏以及乌孙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民族,他们靠的抢掠别族的人口来发展的,实行的是奴隶制度,而匈奴事实上有着一大半血统是来自华夏族,最初的匈奴族就是夏朝的遗民迁徙发展而成的!所以民族的概念对于他们而言等于没有,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大汉的军队中有那么的将领和士兵实际上就是匈奴人!
卷四 风云
第三十三节 龙虎际会(上)
刘彻最近过的挺不错的,在公孙鏊有意无意的推荐下,这位大汉未来的皇帝陛下在一个午后见到了卫青,当然是穿着便服,用小名刘彘以一个王公子弟的身份见的,毕竟要是让卫青知道这位来见他的少年是当今大汉的太子殿下的话,估计这位未来的大将军肯定得紧张的说不出话来。
而这世界上偏偏有一缘分叫一见如故,穿着便服的太子殿下,一看见卫青就喜欢上了。
恩,毫无疑问的卫青是属于任何人见都会有好感的人,他个子不高,却长的很壮实,年轻的脸上总是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当然最重要的是卫青几乎完全继承了大汉勇士的完美性格。
他谦虚,得体而又极为礼貌,说话不卑不亢,从不主动发表对局势的看法,这样一个拥有着传统作风的人,毫无疑问立刻引起了刘彻的好感,只是碍于此人乃他姐夫平阳侯的贴身保镖,所以年轻的太子才没有立刻开口向平阳侯要人,要知道抢自己姐夫培养起来的人,这对刘彻而言面子上是很过意不去的。
当日后刘彻知道,卫青是平阳侯专门为他培养的将军时,自然而然的对他姐夫多了几分感激,可惜平阳侯的身体永远和他的能力成反比,令人担心!
那么就让我们回忆下年轻的太子和他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第一虎将,大将军卫青的第一次面吧!
这日春光明媚,刘彻一身便服在公孙鏊的指引下,悄然来到一家酒厮,这时候由于已经临近了科举策士,所以长安十分十分的热闹,来自大汉各地的学子们。按学派划分,严格在待在各自应该待的地方,因为假如不同学派的人凑到一起地话。厄,那很容易发生恶性事件。对于这些学子之间的争执,长安城统管治安的魏其侯有着非常非常浓厚地兴趣,他麾下的禁卫军和卫戍军地牢房据说已经特意腾空了不少,恩,长安城一些犯了小错的人真应该感谢这些学子,若不是这些学子来了这么多,魏其侯又舍不得拿出国库的钱扩建监狱,那么他们想必还得在里面蹲上一阵子。当然任何一个似魏其侯那样的官员,都绝对不希望历史书上扩建长安监狱的人的名字是自己,大汉是以无为治天下,并非严酷的法律,人治重于法治是现在的主流认识。
不过魏其侯身为天下百官之首。他自然希望这些参加策士地学子是谦谦君子,假如这些人连学派间的分歧都打大出手的话,那么魏其侯自然有足够的理由的相信,这人即使通过了策士,当了个官也绝对不是好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魏其侯认为官员地素质远远比官员的能力重要。所以他借着他管辖长安治安的权利,顺手帮天子淘汰了点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最先到长安的几派学子由于相互间学术的不认同,而在长安大打了起来,而魏其侯的禁卫军官兵则忙了大半天,最终将这些学子统统关进了监狱,在科举最后地策士结束前,他们得在监狱中好好反省了。
要知道现在可是大汉的统治时期。并非后世那样的极为重视文治的时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武现在远比文得到大汉天子的重视。你要清楚,大汉的创立者高祖皇帝是靠着军队得到天下的,所以武将自然比文官权利大,这点不需要怀疑,单单看那些在大汉创业阶段那些闪烁着光辉的名字吧!萧何,张良,曹参,周勃父子,全是武将体系出身,而日后地卫青,霍去病等也无不是靠着武将的光辉掩盖了文官体系的光辉,当然说到这我们就得感谢战国以来民间培养起来的尚武精神,在大汉即使是司马相如那样弹的一手好琴的翩翩儒者,舞起剑来也是十分厉害,等闲一两个人根本是对手,更何况朝堂上的大臣,据说即使是好赌出名的右光禄大夫田汾,那也是可一个挑三的好汉,所以一个大臣尚武并不是新闻,只有似平阳侯那样因为身体原因而不会武的贵族才会被人所关注,而且那也只是因为身体原因,事实上平阳侯曹寿十分十分的想拿起剑来骑上战马去边关戍边,你要知道,他的爷爷就是曹参,标准的武将世家,所以正是在这种自上而下的尚武精神的熏陶下,大汉的学者人人腰间有把剑,而且这把剑并非是用来装饰的,在必要的时候,它很可能给予那些企图对主人不利的家伙一点小小的教训。
刘彻的腰间现在就佩着一把宝剑,这把剑同样不是用来装饰的,而是随时可取人性命的宝剑,到现在为止刘彻用他腰间的这把间已经斩下了数十只凶猛的野兽的头颅,对于年轻的太子来说,斗兽的乐趣远比在卫绾的教导下,看那些无聊的竹简来的有趣。
卫青跪坐的酒肆的一边,独自喝着小酒,等待着好朋友公孙鏊的到来。今天有了空闲,平阳侯去了馆陶长公主府上作客,所以他被撇下了。
平阳侯倒不是有什么见不得的人的事,而是要保护卫青,你要知道馆陶长公主殿下在大汉的贵族圈子里的名声十分的好,她最喜欢的就是似卫青这样即年轻又英俊而不失结实的男子,毕竟她的丈夫去的早,长公主也是女人啊!
所以出于保护的考虑,卫青被撇下了,这也让他有了和公孙鏊叙旧的机会,却不知公孙鏊出于为好朋友创造机会的心理,鼓动了刘彻和他出来。
当刘彻年轻而又挺拔的身影步入这家小小的酒肆的时候,整个酒肆的人都为之侧目,刘彻本就身的很是壮实,年纪不过十五岁的他,早已长的和李云差不多高大,而他身上则不时的散发出一种令人不自觉的就生出畏惧的气息,这就是常年身处高位的人才有的气势。
事实上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贵族标准的礼节,毕竟他是大汉未来的天子,对于礼仪方面的培养那是从小就抓起来的,而这家酒肆却是一家平民酒肆,很难想象里面的平民见到这样一个贵公子出现时的惊讶表情,不过惊讶归惊讶,众人只是一楞就又自顾的聊天去了,毕竟在长安有权有势的贵族弟子实在是太多了,随便一盆水泼下去,总能泼到一个贵族身上,大家早已见怪不怪,只当他是某大家族的公子。
不过卫青眼睛很尖,他一眼就看到了跟在刘彻背后的公孙鏊,大手一招,亲切的呼唤这斯的小名“乌龟!这里!”
厄,要知道,鏊这个词语的解释实在太多,有褒义的也有贬义,而农村出身的孩子,自然不可能去想到鏊头啊什么的雅俗的词汇,所以乌龟这个十分亲切的称呼自然归属了公孙鏊。
公孙鏊一脸苦瓜相的抬头看了眼刘彻,刘彻十分的开心,他用力的拍了拍脸色很难堪的公孙鏊的肩膀,笑道:“以后你就叫乌龟!”
厄,可怜的公孙鏊伺候了刘彻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被他亲切的拍着肩膀,虽然理由令他脸红,但是这也是突破不是?
所以公孙鏊一面复杂的看了看卫青,这个可恶的家伙一见面就揭他老底,偏偏他为了塑造形象,不敢去揭他的老底,不过也要感谢他,要不是这一声乌龟,他哪里可得到被刘彻拍肩膀的殊荣,不过他却没有想到,这‘乌龟’的绰号伴随了他一生,即使他日后当了将军,也被人成为乌龟将军,因为他的谨慎,他的胆小还有他那举世闻名的防御战打法,更因为这是大汉天子的赏赐!
公孙鏊只得无奈的点点头,带着刘彻走到卫青面前介绍道:“仲卿这位是当今……厄……这位是刘彘公子!我的……朋友!”很显然公孙鏊差点说漏嘴了,不过在刘彻狠狠的目光的注视下,他很快就改口了,不过因为他擅自‘高攀’成朋友的原因他不敢看刘彻,只得面对卫青又道:“刘公子这位是我和您提过的好朋友卫仲卿卫青!”
刘彻仔细的打量了卫青一遍,赞道:“好汉子,这样的人定是一员猛将,怪不得孤姐夫执意将他带在身边!”
卫青很有礼貌的对刘彻拱手道:“刘公子好!”他现在跟随着平阳侯这样一个在大汉贵族圈被赞誉为最儒雅的贵族的人,自然也学会了不少上流社会的礼节,以及曹寿那平易近人的优点和随和的性格,可以说这一年多来,曹寿用他那极高的人格和道德修养在潜移默化中改造了这个本来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许多许多年以后,卫青年老的时候,有人问起他这一辈子最佩服的人时,他想也没想就吐出了当时早已被忘记的平阳侯曹寿的名字,而这也成为了后世无数历史学家和八卦人世争相讨论的话题,你要知道,卫青后来可是娶了平阳公主……
卷四 风云
第三十四节 龙虎际会(下)
三人依次跪坐下来,相对而言,刘彻的表情最为兴奋,作为太子的他,鲜有得到非太子身份和他人,甚至和平民一起交谈。这一切的一切都令他感到新鲜以及刺激,而卫青恰到的好处般的尊敬也令刘彻对这个和他年纪一般无二的年轻人产生了足够的好感。
事实上卫青早从好友公孙鏊拘束的神色上看出这个叫刘毒的少年的身份非比寻常。
首先公孙鏊这家伙平日里自吹自己乃天子亲从,禁宫卫士,一般的贵族在他眼中不过蚂蚁,可是他却对这名叫刘毒的少年恭敬异常,这种恭敬就如他对平阳侯般绝非做作或者应付而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恭敬。
再者这神秘的少年姓刘,大汉的天子也姓刘,所以卫青没有理由不怀疑这名叫刘毒的少年就是皇族宗室中人,当然他打破脑袋也想不到坐在他面前的这名笑嘻嘻的贵族,就是当今大汉的太子殿下,所以卫青也就将少年当成一般王公子弟对待,仅仅是用肢体表达了他对这名疑似大汉勋贵的公子的敬意,并未冲动的行礼,跟着平阳侯卫青学到不是一点半点。
而卫青这样的态度正是刘彻喜欢的。事实上一名即保持着他身份的尊重,又可令他毫无顾及的游玩的聪明人,一直就是刘彻所希望出现的。
因此席间,两人交谈亲密,公孙鏊自然是不敢Сhā上半句嘴,只得在一边默默的喝着酒儿。
刘彻却是很高兴,他畅所欲言,年少的太子对卫青很青睐,他从北方匈奴对大汉的威胁一直说到百越之地那些多次对大汉宗主地位表示藐视的蛮族,卫青被刘彻勾起自己心中久藏的铁血热情,自然也是随声附和。但他很聪明的没有说出自己地半点见解,毕竟这个少年到底是何方神圣他还不知道。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不觉的时间就溜过了一个多时辰,这时候酒肆也起了点风波,很快的就闹的人尽皆知,刘彻别过头去,只见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被几名凶神恶煞般的男子团团围住。按在地上就是一顿乱揍,言语中得知原来这男子在这酒肆中已欠下了上百钱的酒钱和房钱,对于赊债地人,酒肆的老板自然不会多言。一顿暴打已经算是这酒肆的老板心肠相当的不错了,要知道大汉律规定,欠债不还者,割手!
所以那男子也只能缩在地上,用双手护着头部,任由这些人踢打,嘴中哀求着道:“老板,请再宽限几日吧。待科举之后,鄙人若可得上个官职定然连本带利,全部归还与您!”
刘彻听了,心中不免动了恻隐之心,要知道这科举可是李云提出来地良策,就是为大汉选拔优越人才的制度,而李云的意见。刘彻自然非常的喜欢,因为他的父皇认为,李云就是他刘彻的晁错,更因为刘彻很欣赏李云的才干,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而现在就在他眼前,一名极有可能是大汉未来的人才地学子因为付不起钱。而将面临暴打,甚至移送官府的命运,这是刘彻所不愿意见到的,但是他摸摸口袋,有了些尴尬,要知道刘彻身上从不带钱,这可真不是一个好习惯。
这时候酒肆的老板,一个有些矮胖的中年男人说话了“你要知道。这种情况,我还没把你送去给官府,已经是做的非常地道了,但是行有行规,你今天若不留下点什么,那么我的生意以后可就麻烦了!”很显然他对于怎么处理这样地事情有着足够的经验,他一边令那几名大汉停下手,一边走到那人身边。
“给你两个选择,一:你给我在这里干三年,用来还债,期间没有我的允许,不许踏出店门半步!”这个胖子掰着手指道:“二:留下一条腿,你就可以走了,放心,我这个人很仁慈不会彻底打断你的腿,只会让你受点苦!”
刘彻怒了,本来这种事情,那酒肆的老板完全是占了理,暴打那人一顿,然后再将之扔出去,这样事情就可一笔勾销,可是现在看样子,这老板根本是出于好心,而是想威胁这男子给他当三年的免费佣人,如果不从就打断他一条腿,虽然这事情在大汉律上面来说,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但是刘彻却依然怒不可抑,因为他察觉到了这世界上他一直没有察觉过地来自社会最底层的阴谋,他甚至怀疑这老板之所以一直容忍着这人欠帐到现在,为的就是免费使用他三年,合法合理的使用,而且这人还找不到半点反驳的理由,大汉国最神圣的法典,天子亲自制定的大汉律就在他眼前被这些人用来讹诈用来欺压老百姓,这对于刘彻这个有着极为强烈自尊心的少年,无疑被人在脸上舌了一个响亮地耳光,他的双眼中已经是喷发着吃人一般的红光,令一直注视着他的公孙鏊胆寒。
公孙鏊看着刘彻,跟在太子身边一年多的他自然知道,太子很生气,不过他可并不知道刘彻的想法,不过太子生气了,那还了得,他赶紧站起来,想要替太子出气,不过他却不知道太子是生那些打人的人的气,还是那个欠债者的气,厄,公孙鏊是军人,想要一个军人明白大汉律是怎么被人利用的,这无疑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等公孙鏊站起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好朋友卫青早就走了过去,看样子他马上就会Сhā手了,他哪里还敢懈怠立刻就跟了上去。
不过两人走到半道已经是迟了一步,有人比他二人更快出手了。
一直以来一个人默默的坐在一个角落喝着小酒的年轻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Сhā进了人群中,挡在那几人的面前,他手中还拿着一把锋利的长剑,就这样拦在了那些人之前。
“够了!大汉律虽然有规定,但是也不能如此对待一个来长安参加科举的学子,鄙人虽然是韩非子的门徒。但是也不得不管上一管了!”这年轻人扫了那几人一眼,从怀中掏出一大把钱,问道:“他欠了你们多少钱,我帮他给!”
那矮胖的老板推开他地打手,冷笑道:“此人在我店中白吃白住一共十四天,总共欠了本人一百五十钱,算上利息。一共二百钱!”
那年轻人面部肌肉一阵颤抖,很显然他的钱也并不是很多,但是他看了看其他人,还是从怀中数出了二百个大钱。扔到地上,道:“好了,两清了!”
那老板没了借口,只得悻悻然的拣起钱,带着人退到了后堂去,临走还狠狠的盯了那年轻人一眼,可以想象,若非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他很可能就会杀了这破坏他好事的年轻人。
刘彻站起身来,竖起大拇指对那年轻人赞道:“好!果然有我大汉男儿的侠义之风!”
众人自然也跟着叫起好来,毕竟一个肯为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交付二百钱地人,无论如何也是值得大家赞扬的。
那年轻人弯下腰拉起对他一脸感激的中年人,拍拍他的肩膀道:“同是来赴科举地,你以后自己多多小心了,我只能帮的了你这么多了!”
那中年人拉住年轻人的手感激的道:“多谢恩公。在下临淄主父偃,未知恩公高姓!”
那年轻人将剑收回鞘中,淡淡的道:“杜陵张汤!”
这时候刘彻对这张汤可说是大有好感,来到两人面前,热情的道:“二位可否赏脸,到鄙人哪里一坐?”
这两人瞧了瞧刘彻,虽然不知道这贵公子的来意。但是看他的神情,料也无什么大事,而且若可趁此机会结交个世家公子,对于他们地仕途也是大益处,因此两人点点头,跟着刘彻到那边的酒席上去就座。
公孙鏊现在那个恨啊,他在心里不住的自责着,多么好的巴结太子殿下的机会啊!可他的眼前。可却就这么平白的浪费了,他发誓下次若再有这机会,他不用看立刻就出手!
几人坐了下来,相互介绍一番,刘彻自然依然叫刘彘,除了公孙鏊外地其余人自然顶多猜想他是某王的子弟,哪里可想到坐在他们对面的那个少年公子就是当今大汉的太子殿下,他们未来的皇帝陛下,但就算是这样,张汤和主父偃也觉得今天运气实在太好了,特别是主父偃,他觉得可结识上这样尊贵的王公子弟,今天这顿折磨值!
张汤虽然也有些高兴,但他乃韩非子的坚定信徒,法家地忠实信仰者,性格自然十分内敛,轻易不表达出自己的感情。
而卫青则是标准的军人,他才不会去关心一个王公子弟,在他看来,长安这么多王公子弟,根本不可能人人都结交,所以他也显得极为轻松。
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而然的没人过问刘彻的身份,这令刘彻很满意,也在心中暗暗记下了这几人的名字,等到明天李云来了,再找这个他最信赖的人一个一个的过去拜访。
却不知在坐地三人的名字,无论哪一个说给李云听,都足够他呆上半天。
几人又闲聊了一阵,直到太阳渐渐下山,才相互告别,刘彻自然与他们约定了三日后再相见,那时候李云也到了长安了。
刘彻在公孙鏊的保护下喜孜孜的回了未央宫,而卫青自然得回去等待平阳侯的归来,而张汤则与主父偃在东街找了家廉价的酒肆住下。
……
卷四 风云
第三十五节 撒谎
长安城已在眼前,这恐怕是李云用时最短的一次了,从三月初到今天,不到半个月时间,到了城外的驿站,他的干叔叔魏其侯窦婴已在那里等他。
说起来,魏其侯现在对李云还算满意,当然最主要还是看在曹寿的面子上。
两人寒暄过后,魏其侯拉着李云的手道:“子全啊,你这次来长安,就要和南月翁主完婚了,今后你也算的上是大汉的皇亲了,大汉的未来就靠你们这些年轻人拉!”
窦婴满脸笑容的拉过自己的亲侄子,窦士奇的手介绍给李云道:“这是我大哥的儿子,窦士奇,年纪与你相差不大,你们年轻人好好的认识一下吧!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李云和窦士奇相视一笑,事实上他两人早就认识了,在李云第一次来长安时,窦士奇还曾特别关照过他,李云自然对这个英俊的将军很有些好感。
李云伸出大手,握住窦士奇的手,笑道:“叔父,其实小侄早与士奇兄相识哩!”
“哦!”窦婴点点头道:“那就好!那就好!”
窦士奇自然知道李云现在与窦家间的关系,他热情的握住李云的手对窦婴解释道:“上次子全兄来长安时,正是小侄负责接引的,因此也可算是熟人哩!”
窦婴忽然问道:“子全这次来长安,有否带上礼品?太后她老人家可是在等着你带礼物去提亲哩!子全若是手紧地话。我这做叔叔的就帮你出了!”
事实上窦婴早就估到李云根本拿不出向皇家提亲的珍宝,要知道他不过一个小小的县令,俸禄不过八百石,压根就不可能有节余,更何况听说他还办起了官学,那可就更是吃人的买卖,所以他窦婴自然会趁这个机会帮他料理了。也可让他进一步偏向窦家。
李云笑道:“不敢劳烦叔父,小侄已备了点临邛特产,希望还可入太后与陛下的法眼,不若叔父可先帮小侄看看。看这些东西是否合乎规矩?”
窦婴不自然的笑了笑,他怎么也估算到,这李云居然拿地出礼品。但他也只好笑道:“那就请贤侄拿来瞧瞧?”
李云也是很不自然的笑了笑,事实上他送给太后的礼品委实很寒酸,很廉价,当然这是以他现代人的身份来看地,但是那东西放在现在的大汉却是独一无二的,至少现在是这样!
他爬上马车,从里面取出两个檀木匣子,郑重地拿了出来,摆在地上,将其中一个打了开来。窦婴走近仔细看了看,只见里面是一块用丝绸牢牢包裹住的方块东西。
李云笑了笑,将丝绸层层解开,露出来的,赫然是一块玻璃制作的精美镜子,是的,这是一块用黄金做框。珠玉点缀的镜子。包括黄金,珠玉在内,李云制作它的成本不过三千钱,当真是廉价的很,堪堪算的上他一年的俸禄,不过这块镜子却是这世界上第一块人工制作出来地镜子,李云倘若拿它去和罗马那些嗜好龙阳的皇帝交换,肯定可以换来一个足够他炫耀的贵族身份和大批的奴隶。
魏其侯的眼睛已经瞪了出来。他不敢相信,这世界上居然有如此清晰的镜子,和这块镜子一笔,那些所谓的铜镜,统统都是垃圾!
无价之宝!窦士奇抽了一口冷气,地确,这的确是一块可比的上无价之宝的瑰宝!
窦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问道:“贤侄,此物你从何而来?”
李云笑着答道:“不敢欺瞒叔父大人,此物乃小侄与一帮工匠所作,目前虽然只有这么一块,但不出半年,小侄可担保此物必然进入大汉各贵族家中,介时小侄定送几块与叔父仔细观赏!”
窦婴抽了一口冷气问道:“此物贤侄会作?”
李云点头道:“是的!”
窦婴伸出手来仔细的摩挲着镜面,叹道:“天衣无缝!天衣无缝啊!贤侄可真是神人!”
李云关上匣子,拿起另外一个匣子,道:“叔父请看此物,此物乃家师所做,在这世界上只剩下最后一个,小侄欲以此物献与陛下,以铭感陛下知遇之恩!”
李云将匣子打开,露在窦婴眼中的是一个有着双筒地东西,即使以窦婴的见识也丝毫猜不出那东西是什么?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它又有什么用?但光从外表,窦婴就已经可以肯定,这东西单单是从艺术性上来说,就已经是无价之宝!
窦婴努力令自己心跳平稳下来,问道:“贤侄,此是何物?”
李云将那东西拿起来,放在眼前,将盖在那双筒上的盖子打开,一个类似镜子的东西出现在窦婴眼前,那个有些凸凹的镜面,竟然仿佛天生般嵌在那筒状物中,这不是李云从现代带来的德国进口夜视望远镜吗?
这款由德国人制造出来的高倍望远镜,采用了多项最新科技,在同类的望远镜中一直就以质量和耐用著称,想当初为了这玩意,李云花了一个多月工资,现在想起来都心疼,却不想现在居然可成为自己政治路上的助力,李云想要做的借助神话传说的背景,来刺激大汉的统治阶级。
这样一个东西,李云若不说是天神之物,恐怕整个大汉无人相信,虽然李云一直认为封建迷信和神话传说不利于科学发展,但是在历史上,西方的文艺复兴正是借着古希腊神话传说起步的,西方人可做到的,中国人同样可以!
李云想做的就是借仿造神器之名,发展起大汉自己的制造与研究体系,因为在现在无论是黄老,还是儒学,都对工匠和技术没有好感,倘若他李云执意要推广这些东西,势必遇到层层阻力,既然这样,李云想,不如借助神话传说的力量,首先说服那些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贵族,那些黄老学的忠实信徒,比如太后,比如魏其侯,只要李云告诉他们,神话里的东西也可以由人制造出来,虽然效果差点,但是也勉强可用,那么黄老学的忠实信徒们势必将全力支持他,谁不想有神话中的神魔器?谁又不想拥有长生不老之身?
从秦始皇到汉武帝,历史上这些为了神话传说而疯狂的典型君王绝对不是偶然,而是因为有着根深蒂固的思想,以及适合它生长的土壤!
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虽然这些疯狂迷信长生不老的人有着相当不利的一面,但是这个东西若利用的好,却可成为科学发展的助推器,君不见火药正是炼丹师的发明?
李云淡然的放下望远镜递给窦婴道:“叔父,此物名曰:千里眼,乃家师偶然间得到广成子遗方,按上古法门所做,虽不如天神所用的千里眼可窥视千里之外的场景,但是等闲几十里内的动静还是可一览无余,而且它还可视夜间如白昼,当今世上,也许就只有这样一个了!”
李云左思右想,说实话,也就只有一个广成子可足够当挡箭牌了,谁叫他老人家名气那么大,不拉他当挡箭牌,又拉谁?
窦婴颤抖的接着那望远镜,在李云的指导下,有些紧张的放在眼前,他睁开眼睛倒吸一口凉气,数十里外的田地,宫殿一览无余,他甚至还可看到他家院子里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一切如在眼前,这不是传说中的千里眼又是什么?
“神明之器!”窦婴吐出这样一个字眼,将望远镜递给一旁等的不耐烦的窦士奇,窦士奇看完,同样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窦婴将望远镜归还给李云,事实上他早就通过杨泛得知李云的来历,先前他还以为李云所说的老师不过是一装神弄鬼却又稍稍有些学问的老人,现在他才知道,他错了,而且错的离谱,李云所说的老师白日飞升,看来也非是撒谎,而极有可能是真的!
李云接过望远镜将它放回匣子里,静静的看着诧异不已的窦家叔侄,他当然知道这一切对于这叔侄,简直就是梦幻一般的东西。
良久窦婴才道:“贤侄,你可还有其他的类似物品?”
“没了!”李云摇摇头道:“但是,若给小侄足够的时间,人力,以及物力,小侄可担保造出一些可喷火的东西,甚至可爆炸的东西,可百步穿杨的箭石,可投掷巨石的机械,这些老师都曾和小侄说过。”
窦婴听了自然更加惊讶,忙急急的问道:“可有长生不老之法?”
李云苦笑道:“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长生不老的方法,唯一可做的就是养生养气,延长寿命,否则小侄早向陛下献上了!”
“哦!”窦婴点点头,也是,不过他很快就又疑惑的问道:“那么贤侄的老师又好似如何飞升的?”
李云头都大了,对于窦婴的好奇心他感觉有些难以满足,因为事实上他刚刚说的话已经自我矛盾了,但是没办法,他只能选择圆谎,硬着头皮解释道:“修仙之路,小侄也只听家师略微提起过,修仙危险重重,分为筑基,练神,心动,元婴等数个阶段,这个小侄也并不清楚,想小侄的老师在山中苦修七百年才飞升而去,就可想见这其中的艰难了!”
事实上李云其实是以他在现代看到的修真小说设定来打发窦婴的,因为这神仙之说,只有传说根本没有人见过,更无人经历,所以任何人都没有发言权,有发言权的早不知道在那个位面去穿越了。
……
卷四 风云
第三十六节 谈判之前
当太后接过李云献上的镜子时,她早已经笑的合不拢嘴,虽然她老人家这辈子什么东西都已经见过了,但是这镜子,她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要知道,在周代的时候,一个质量相当差劲的杂色玻璃珠子,那也是成了周天子的至爱,更何况似镜子这般高科技产品。
而得了望远镜,在看到这东西的神奇之后,天子更是笑的合不拢嘴,天子哪里不知道有了这千里眼,就等若凭空生出了一个非常的探子,可随时随地得知敌人的举动,这可是真正的克敌制胜的法宝。
自然的,皇家觉得李云送上的聘礼已经十分的足了,也值得上南月公主的嫁妆了。因此天子很快就与太后达成了一致,当场下旨,赐李云关内侯爵位,决定在春令时再宣告天下,将南月公主许之。
李云自然是忙谢过不提。
拜见完太后,宴席散后,天子令人叫住了李云,说是令他速去未央宫相见,李云哪里敢怠慢,慢答应一声,只等无人注意的时候,便去未央宫。
……………………
月氏使者离乐正在大汉提供给他的房子里关起门来,好好的欣赏那些身材苗条,皮肤细滑的歌女那优美的舞蹈。
说实在的,离乐真想马上就扑上去就地解决,可是在他的旁边还端坐着奉天子命令陪伴他的几个官员。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个道理大汉的君臣自然是清楚的很,所以这些天来,美女什么的是轮流上阵,却不给机会吃到。好酒好菜的招呼着他,就是不提半个谈判的字,这样做为的就是趁着这段时间,在李云没来地时间里。更多套取月氏以及匈奴的军事情报,这个是战国时期就培养起来的用间气氛,这种气氛甚至一直延续到了唐朝,历史唐太宗时玄奘西游。本是去交流佛经的和尚却带回了远比佛经多的东西--西域各国形势与历史,风土人情,玄奘大师的情报甚至详细到了西域各国的主要城池。兵力多少,仿佛他并非是去交流佛经的,而是去做间谍的,当然也幸亏玄奘大师如此详细的记载,否则印度阿三的历史就只好去传说中追寻,所谓的文明古国自然也和印加帝国一般成了水中月。
而派来的歌女自然个个都是相貌出众,而且擅长套问的美人儿,离乐一个刚从草原到大汉的匈奴人,如何禁的住大汉多年培养的这些最是擅长套问,离间的歌女的诱惑。通常这些歌女稍稍摆弄一下,诱惑一下,离乐就将月氏与匈奴,乌孙间的仇恨,以及他所知道的匈奴兵力调动,王庭迁徙方向,一古脑的说了出来。
这些情报和信息当然迅速的就存入了大汉国的档案中。它们将成为大汉到目前为止直接从草原人身上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草原上气候的问题,成了天子最想要的东西。
天时,地利,人和,儒家的战争三要,天子还是知道的。
离乐色眯眯的看着那些腰肢轻摇,|乳波臀浪的美貌歌女,而陷入了遐想中。他离乐在草原上还从未见过如此美貌,皮肤细滑的美人儿,可惜,这些美人总是若有若无地与他保持正距离,除非他说出点什么有用的东西时,那些陪伴他的官员才会笑嘻嘻的将一个最性感的美人推到他怀中关上门离开。
他离乐再傻,也知道这是中原人在套问他的情报。
不过他离乐本就不是月氏人,作为匈奴人的他又与匈奴王族有着血海深仇,巴不得匈奴明天就灭族,单于的脑袋被人砍下,至于是谁消灭的匈奴,这似乎与他并无太大干系。
中原人也好,月氏人也好,甚至乌孙人也行。总之只要灭了匈奴,杀掉单于的全族,他离乐就算报了仇,至于是谁,并不重要,只要可给他足够的好处就行!
显然,现在唯一可给他好处的就是这些中原人,所以他也几乎是顺水推舟的毫不隐瞒的将他所知道的一切说了出来,譬如草原上雨季的变化,牧场的迁徙,以及他所掌握到的匈奴内部矛盾,甚至月氏的内战以及现在的力量组成。一切他能说的都说了。
若是他这样子被月氏王阿度拉见了,恐怕免不了一剑吧!
因为阿度拉交代给他的任务之一:观察大汉的力量,甚至弄到大汉的情报,他现在不仅没一点行动的意思,反而将月氏人自己的情报都说了出来,这也是阿度拉根基太浅,根本没来得及培养好自己的坚实班底的原因。事实上阿度拉不应该希望一个连自己民族都可出卖的人,会为他月氏族卖力。
这时候门开了,一名大夫模样的官员走了进来,对离乐行了个礼,用匈奴话道:“离乐先生,大汉国皇帝陛下有请!”
离乐楞了楞,忙站起身来,跟周围官员告了声退,便跟上那官员走了出去。他知道,晾了他许久的大汉国皇帝终于舍得与他谈判了,不过他却并不希望谈判马上结束,因为他实在舍不得离开长安这样一个繁华的城市,偏偏一旦谈判结束,他就得重新回到草原上过着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有时候他甚至希望自己就出生在大汉,而不是草原上。
……………………
太后兴致勃勃的拿着那块李云献给他的镜子,走回自己的寝宫,她虽然年纪已经六十好几,但这并不妨碍她如同一个少女般喜欢一件女性专用的贵重装饰品,事实上即使李云给献上再好的宝贝也不如这块廉价的镜子,可讨她欢心。
本来太后看在南月公主李玟的份上,对李云已经十分的有好感了,现在再加上李云投其所好,献上这块珍贵的镜子,太后更是对这个她选种的孙女婿欣赏不已。
其实说到底,太后也是一个女人。即使是强如吕太后般的女强人。心底里也有容易欢喜的地方。
寝宫中南月公主正在妆台前轻轻地梳理着自己那如云的秀发,见到太后回来,忙浅浅的行了个礼,道:“皇奶奶,回来拉!”
“恩!”太后点点头,令中官将那镜子小心的装上自己的梳妆台,带着李玟一老一少,在那明亮的镜子前,端详起来。
太后欢喜的看着李玟道:“哀家的宝贝可真真是生的好看。当真是便宜了李云那小子!”
李玟轻轻地垂下臻首。小脸红通通的,轻声问道:“皇奶奶,您见到他了?”
太后哪里不知道李玟的想法,疼爱的搂过自己的心头肉,俗话说的好,小儿子最是得母亲的疼爱,太后说到底也是个母亲,而且还是十分疼爱自己儿子的母亲。如今梁王已死,留下的这个女儿自然而然的成了太后的全部爱心倾注点。
太后轻轻的哼了声,故作生气道:“玟儿,好啊!你有了夫君就忘了哀家了!”
李玟如何受的了太后的戏逗,虽然明知道是笑话,但她到底脸皮子薄,小脸蛋煞时就更红了。
太后无奈的摇头道:“见到了。他很好,也很会讨哀家喜欢,这不,这个玩意就是他献给哀家的,说起来,这小子心地还不错,很对哀家胃口,而且看上去挺老实地。哀家想,他大概和曹寿那小子是一路上的。”
事实上在天子的几个女婿中,最以孝道,贤德和忠厚能干闻名的便是平阳侯曹寿,曹寿与信阳公主结婚这近十年来,夫妻恩爱非常,平阳侯甚至没有纳娶小妾,单从这点上,太后就十分的欣赏的曹寿,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平阳侯的身体实在不怎么样,即使想纳妾也是有心无力。
不过,若是太后将某人比作平阳侯,那么这个人无疑也是太后十分看重的。
所以刘玟一下子就幸福起来了,虽然她知道李云还有一个红颜知己,但是未来地夫君可得到自己最尊敬的太后的赞赏,这便已经足够欢喜好一阵子了,毕竟女人终究还是以夫为主。
刘玟很欢喜的看着那个可清晰的映出她美丽的小脸的镜子,她虽然很单纯,但出生帝王家的她如何不知道,这镜子就是她的聘礼,自然对这镜子更加的喜欢。
喃喃的道:“这宝贝他是从哪里得到的?”
太后笑着轻轻摩挲着爱孙的秀发,道:“听说,是李云那小子自己做的!”由于太后已经把李云看成孙女婿,自然是毫不客气的将之称为小子了,一如她对窦婴,曹寿的称呼,事实上太后发火的时候是直接称呼名字的,譬如曹寿,窦婴。而她欢喜的时候,却是微有怒色的称呼小子,这个习惯实际上早就被大汉的贵族们所熟悉,那些有幸得到觐见太后机会的贵族们无不希望自己可得到被太后呼为‘小子’的殊荣,可惜直到现在,可得到这样荣耀的人,相当的少,即使是现在朝堂上如日中天的右光禄大夫,皇后的亲哥哥田汾也没这样的待遇。
刘玟小眼睛瞪的圆圆的惊呼一声,小手轻轻的摩挲着镜面,不可相信的道:“他做的……他居然作出如此奇物!”
少女的心顿时就如蜜糖般甜蜜,谁不希望自己的夫君是多才多能的哩?而她自然也直观的将这个镜子当成了李云特意为她作的,心里如何的不高兴?
可惜太后与刘玟都不知道,李云制作这镜子的初衷并非是为了博取美人的欢心,而是剥削塞外那些手里纂着大把牛羊的外族贵族。
卷四 风云
第三十七节 谈判
当离乐在几名司礼中官的带领下步入大汉国最辉煌的殿堂,昭明殿中时,天子已经和李云谈了一个多时辰,尽管天子也为李云的疯狂建议和荒诞说法感到不可思议,但天子最终还是坳不过李云,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让李云去和这大月氏的使者说说。
是的,在大汉国看来,李云的想法简直太过于荒诞和离奇了,天子若不是知道李云现在绝对很清醒,说不定就拿他当神经病看了。
在李云向天子提出的谈判要求中,他居然想用大汉国存放在仓库中,几乎都要生锈的青铜武器以及大汉比较普遍的丝绸来与月氏人交换战马,耕牛等大汉最紧缺的物资,而且要求月氏人打通一条到大汉边境的通道,大汉国不负责运送,最让天子感到荒诞的是,李云提出的交换价格居然是一匹半米长的丝绸外加一把青铜武器,就换一匹上等的战马。
天子承认丝绸算的是奢侈的东西,但是它再怎么昂贵也不可能贵过上等战马,以大汉国去年从匈奴哪里走私过来的战马价格来看,这样的交换价格简直是天方夜潭,是的,很荒诞的想法。
但是李云告诉天子,实际上大汉国存放在仓库的青铜武器,虽然在逐渐以铁兵器为主的大汉军队中绝对属于下下品,但是在那些草原民族眼中,却是一等一的利器,至于丝绸,李云相信靠近着安息的月氏人绝对可以用丝绸换到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包括黄金,粮食还有奴隶!
要知道现在丝绸这东西全世界只有大汉国才有,属于绝对的垄断产品,罗马帝国那些嗜好龙阳的皇帝,和那些追求奢侈与豪华的波斯人想必会不惜一切拥有它。
李云清楚的记得。公元二世纪地历史上。罗马帝国那个著名地戏剧皇帝甚至以能穿上丝绸衣服登台演出而感到骄傲,而西方的历史书上也是这点来指责和夸大那位尊敬的艺术家皇帝是如何的奢侈和荒诞,这其中的利润李云不用脑袋去想也知道有多大,正是建立在这些条件上,李云才会如此大胆的提出这样的要求,而且这个要求在李云看来,占了大便宜的应该是月氏人,因为实际上丝绸地价格就远远的超过了战马的价格。而那把武器,自然是当作赠送品增送给月氏人,这样就算是尽到盟友的责任了。
所以李云才会让月氏人自己来交易,因为占了大便宜的就是他们,难不成还要吃了大亏的大汉国替这些月氏人作运输队?
至于月氏人怎么来到大汉国的边境附近,这点李云丝毫也不担心,因为大汉的边境线实在太长了,匈奴人即使再厉害也不可能完全控制住,譬如靠近辽东等地的草原,哪里匈奴人可没有这么大能力控制。在那块草原上。羌,东胡的残余还有扶于人,正是紧张刺激地争霸哩!
恩,虽然这样子要绕上好大一个圈子,但是李云相信,为了优质地武器和盾牌,为了大汉国最美丽的丝绸,那些月氏人肯定会排除一切困难的。
至于因此而耽误了月氏人对匈奴的复仇战争?
李云并不认为这会有什么耽误的。阿度拉才刚刚平定族内的战争,月氏族需要一段休整的时间,李云可并不认为月氏刚刚大乱后,他们的民族还可支撑一场更大规模地战争,月氏需要至少四年的休整时间,它需要在这段时间中,多买大汉的军火,多吞并一些小的游牧的民族。以此来增长它的力量,相比庞大的匈奴帝国,月氏人的实力实在太小了。
离乐走进昭明殿中,这是他第一次进入到这集了中原帝国数千年建筑艺术颠峰地辉煌大殿,尽管他在进来前看着宫殿外的华丽外型就已经知道这天子的殿堂一定是十分豪华的,但他真正走进来才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王者殿堂。
光洁的可清晰的映出他面容的大理石地面,令他无边的赞叹,这辉煌的殿堂里燃烧着的蜡烛令他感到神圣,他发誓即使匈奴单于的王庭也无法与这华丽的大殿相媲美,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庄严,豪华的大殿,不知道他若知道眼前这个大殿还是大汉天子顶着众臣的劝进,坚决不肯再往豪华中修缮的结果,否则这大殿将远现在豪华,宽敞。
离乐忽然嫉妒起大汉人来,这些生活在如此富饶美丽的国家的人是何等的幸福啊!他心中默默的想着,现在的他几乎和历史上在一千多年后来到中原的意大利人马可一样,他将这个文明而古老的国家当成了天堂的存在。
事实上,现在的大汉的文明发展程度确实是全世界最先进的,不仅仅在制度上,更在生产科技,农业水平以及所有可能的存在的领域里全面领先着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国家。
对于那些生活在奴隶制度中的人来说,大汉确实就是梦想中的天堂。
离乐定定神,将自己从羡慕和嫉妒以及崇拜的复杂心理活动中拉了出来,他匍匐到地上,对着端在最上的大汉国皇帝陛下施了一个草原上拜见他国君主的礼节。
他用匈奴话恭敬的道:“月氏国国王使者,离乐拜见中原帝国皇帝陛下!”
天子微微的笑了笑,事实上,离乐做的很不够,按照周天子制定的天朝制度,月氏人属于荒服体系,而他大汉国的天子,自然是宗主身份,所以这使者应该照足规矩三拜九叩,以表达荒服对天子的敬意。
但天子并不生气,因为自白登山一战后,中原天子就已经实际上失去了对塞外民族的领导权,而随着战国末年兴起的新的九服理论,即使大汉国也不过占世界的八十一分之一,而九服理论的出现也在客观上改变了大汉国对世界的认识,人们开始以一种谦虚地心态来看待世界,而不是傲慢和无理。也正是九服理论地出现。才有历史上的张蹇出塞,因为大汉迫切的需要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平身吧,来自月氏的使者!”天子轻轻而不失威严的道。
一边的翻译官员忠实而平淡的向离乐传达了天子地旨意,离乐听了自然恭敬的站起来,在中官的安排下,跪坐到李云的对面,不经意间他望了李云一眼。
李云依然身穿着县令的官服,这令离乐感到很不解。事实上在这段时间他对大汉的官员品级也有了些认识,可他怎么也无法将对面的那个年轻人与高官联系到一起,甚至从他的官服上来看,这今年轻人的官位怎么也无法超越他所见到的品级最底地官员,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低级官员却可参加到如此重要地会见,这令离乐打破脑袋也想不到此人究竟有什么特殊的?
一名中官在离乐坐下后,站到前台上,开始程序式的询问起来“大汉国天子问月氏使者:尔来之前,吾王可安?”
翻译再次传达了这句话。离乐点头道:“我大月氏王一切平安!”
在又经过了几次烦琐的程序后,天子终于说话了“李卿可以开始了!”
李云点点头。对天子行了个礼。又朝离乐用匈奴话不快不慢的道:“贵国国王陛下应该和贵使说过,在下李云!”
离乐一惊,李云的名字他可是知道的,月氏王阿度拉就告诉过他,之所以派他来中原,很大原因是受到李云的点拨,阿度拉甚至说,连这兵变也是李云教地。嘱咐他到了中原一定要向李云问好。
离乐忙善意的向着特殊的年轻的官员点头,恭敬的道:“我王曾在令我来前说,着我向先生问安!”
李云笑道:“在下一切安好,请代在下以及我大汉国皇帝陛下向归国国王转达问好!”
离乐点点头,李云又道:“贵使可准备好了,假如一切准备好了,那么我们就开始商议如何合作击败我们共同的敌人吧!”
离乐听到要对付匈奴人,心里很是兴奋。但嘴上却依然保持平静的道:“一切都早准备好。”
李云看了看天子,翻译已将刚才的谈话完整无误地复述给了天子,天子听完朝李云点头,示意他可以开始。
李云朝天子再行一个礼,才对离乐道:“那么请使者将贵王的要求说说吧!”
离乐点点头,回想起阿度拉送别他的时候,说过的话“这一次我大月氏能否击败匈奴,血洗前耻,你能否报合家被灭之仇,就全在于你了,离乐你要记住,中原人有着优质的武器,有着非常好的器皿,这些我们草原上的根本没有办法制作,所以你要想办法允许中原人将他们的武器卖给我们,当然最好是搞到工匠,另外中原人多,兵多,虽然不如草原上的勇士般熟悉骑射,但他们依旧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强大力量,所以你要尽量与中原的皇帝说清楚,一定要他们在我大月氏铁骑东下的时候派出强大的军队牵制匈奴浑邪王和休屠王以及右贤王的大军,这样我们才有机会战胜匈奴人!”
离乐将阿度拉的话稍稍加工一下,复述出来道:“我王有两个要求,第一,要求贵国赐予我国可熟练的锻造兵器的工匠以及大量的武器,第二,在我国大军东下时,贵国需要派出一支不少于三十万的大军牵制住匈奴在草原西边和东边的四个大部族,为我大月氏军队的进攻提供有利的条件!”
李云听了好笑,这要求实在太天真了,看他的意思,是要大汉派出工匠扶持月氏人的锻造业还要在他们进攻的时候牵制住匈奴的绝大部分主力,为他们血洗匈奴王庭创造条件,简直就是他妈的放屁!李云忿忿的想,这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好的事情!
“不,不,不,我想贵国的条件实在太奇刻了!”李云站起身一边摇头一边掰着手指“第一贵国没有足够的原料,即使大汉国提供足够的工匠,贵国也无法生产出优质的武器,第二。大汉的武器自己用都少了。贵国倘若要用,那么大汉就必须得到点什么补偿!”
李云掰出第三根手指道:“第三,大汉国不可能派出一支如此大地军队牵制匈奴人,我想您也知道,如此庞大地一支军队,实在不适合派到草原上,所以大汉国到时候只能尽可能的削弱或者拖住匈奴大军的力量,所以贵国的方法。大汉实在无能为力!”
离乐的眼神一下就暗淡了下来,他虽然也知道这些有些苛刻,可是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嘛,中原人可以提出修改嘛,这样直接的驳回,令他感到沮丧。
李云见了离乐的样子,心里偷偷地笑翻了天,shit!当中原人是白痴啊!这样的条件也只有后世那些讲面子的大儒才会答应。
不过表面上李云却依旧是笑呵呵地,他轻了轻嗓子,安慰起来“使者不需要沮丧和灰心,其实大汉有一个更好的提议,不仅仅可有效的削弱和牵制匈奴主力,更可令两国受益!”李云地表情就像童话里地大灰狼诱惑小红帽一样,要多真诚有多真诚。
而离乐听到李云的话,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样。问道:“请说说贵国的提议!”
虽然离乐表面上依然是平淡的很,但李云知道,他心里已经心动,因此李云也就毫不避讳的道:“其实贵国现在不适合去和匈奴人直接拼杀,因为现在的匈奴就是一只熊,而贵国却只是一只狼,您想,在大草原上的狼打的过熊吗?即使打赢了。贵国恐怕也会元气大伤,不如这样!”
李云将他早就想好在心里地如何挑拨乌孙与匈奴,如何令这两个实力超群的大族大打出手的计划一一说了出来,听的天子都是冷汗直冒,这样的计策确实够毒,而且简单,但却是最实用也最有见效的,利用两个民族间渐渐累积的仇恨,从而达到挑拨他们的目地,最终将局势弄到完全失控,这个方法一旦成功,匈奴人与乌孙人势必一战,而且是不死不休之局,因为这就是草原上的规矩。而汗血宝马自然是其中的关键!
离乐这个草原上的人听了却是双眼光芒尽现,兴奋的道:“先生,您的睿智可比长生天!”
李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使者过奖拉!这个方法您没意见吧,您没意见的话,那就成了,那么我们接下来再讨论如何合作!”
李云现在觉得自己已经离成功不远了,因此他加大一把劲道:“您看,我大汉有武器,而且都是上等的优质武器,比草原上的强太多了,但是您也要知道越是好的武器,价格就越高,我想英明而慷慨的月氏国王陛下肯定不会让他最坚实的盟友吃亏的!”
“好的,您是说,英明的月氏王非常慷慨,就是嘛,大汉国一直就认为这世界上最慷慨的就是月氏王了,那么好,慷慨的月氏王既然如此慷慨,那么大汉国也不是小气的帝国!”
“您看,如此锋利的一把武器,再加上一匹如此美丽的丝绸,您看看,这些简直就是长生天的杰作,而如此美丽的丝绸和一把质量如此好的武器,我想慷慨的月氏王一定不会和那些匈奴人一样不识货吧,您知道的,匈奴人也卖不到这么好的武器和这么好的丝绸,是的,那些贵族会为这丝绸疯狂,他们会把他们最后一个铜板拿出来购买这样美丽的丝绸,而大汉国与月氏国是最好的盟友,如您所知,如此好的东西,我们伟大的至高无上的大汉国皇帝陛下,仅仅是希望贵国用一匹在贵国的牧场满地都是的战马来交换,当然,牛羊也行!”李云一手拿着丝绸,一手拿着一把武器,向着离乐推销起来,他鼓动七寸不烂之舌以远比商人还要煽情的口吻说出,让天子的看的差点笑喷。
听完翻译天子摇着头叹道:“这李云想不到还有这样的一面,今日若非亲眼所见,朕还真不相信,李卿居然和一个商人一样,用商人的办法谈判,年轻人啊,就是喜欢弄点新鲜的想法!”
离乐听着李云的话,作为草原上的人他自然知道丝绸对于贵族的诱惑的巨大,他也同样知道,牛马等物在草原上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们每年都有着大量的牛羊和战马出生,所以这些东西在草原上很廉价的,而武器和丝绸却是草原上没有的,照李云这样说来,这买卖还真的划的来,因此他点头道:“此事我还须与我国国王商量!”接着他又提出了疑问“但是怎么交易?要知道贵国与我国隔着匈奴,乌孙啊!”
李云笑道:“这不是问题!”他令人将早就准备好的地图拿上来,摊在地上,指着也氏的所在道:“您看这是月氏,这是匈奴,这是乌孙,虽然乌孙和匈奴阻隔了贵我两国,但是您看,从这里绕到扶于再绕到高句丽就到了大汉国的辽东郡了,您知道的,扶于人和高句丽都是小族,对于强大的月氏军队来说,这不过是一段愉快的旅途,您回国后可以和贵国国王陛下说,就让他穿过这两个族的领地,直接来辽东交易,我相信,这只不过存在时间的问题,所以为了贵国着想,我建议,固定时间交易,这样交易量大,而且风险小!”
离乐最后不知道他是怎么离开那金碧辉煌的昭明殿的,总之他满脑子都被李云的话塞满了,事实上当他离开昭明殿后,天子就已经笑的弯不起腰来了。
天子能不笑吗?在大汉国设在长安的仓库里,囤积着自高祖皇帝以来生产的数十万件武器,本来天子以为随着铁器的全面普及,这些武器都已经成了废品,可今天天子忽然间发现这些武器居然都可换成优质的战马和大汉国最缺乏的耕牛,这等若大汉用一些本就应该销毁的东西和一点微不足道的丝绸就换来原本数十倍丝绸也换不到的东西,这简直是太好了!
卷四 风云
第三十八节 花街柳巷
既然谈判的任务完成了,月氏的使者离乐也不得不告别长以,怀揣着大汉天子写给月氏国国王的亲笔信,以及达成的协议,离开长安,返回草原。
由于达成了一个对大汉如此有利的协议,天子显得很高兴,又由于是春天,他的身体本就处在最后的兴盛期,所以这些日子来,天子的身体有了不少的好转,但是李云知道,这不过是回光返照而已,即使有现代的医疗设施和技术支持,天子也绝撑不过今年秋天
不过年少的太子刘彻除了偶尔表现出对他父亲身体的担忧外,似乎并未意识到他将承担起的责任,整日喜欢游玩和结交一些他感兴趣的人,譬如上次便服出行后,刘彻就喜欢上了这种生活,每日缠着李云与他一起出宫,去和住在一间小酒肆的等待着科举的主父偃,张汤说话,在市井上看商人叫卖,这些对年轻的太子来说,显然对宫中沉闷的气氛有趣的多。
不过李云下意识的不想和主父偃,张汤有太过亲密的接触。因为李云虽然对历史不是很了解,但他也知道张汤,主父偃最后的下场,虽然说死的都有些冤枉,但是,政治从来就不讲究这些,而且历史上这两人的名声并不好,李云可不想自己成为他们的跳板和垫脚石。
不过他也没有干涉刘彻与这两人的交往,因为在历史上这两人确实有些能干,尽管他们得罪的人很多很多,但这依然不妨碍他们成为汉代最有名的官员之一。
这日刘彻又拉上了李云,两人偷偷的换了衣服,走出未央宫。
今天刘彻并不打算去张汤哪里,因为再好玩的事情,也终究有厌倦的一天,而且和张汤这个张口大汉律,闭口韩非子的人在一起。开始虽然挺有意思的,但是很多事情,刘彻却做不了。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有张汤在,李云才不担心刘彻会闯下什么乐子,因为张汤这个韩非子的忠实信徒会一丝不芶地提醒刘彻。那些事情属于法令禁止的,那些事情又和大汉律有冲突。
事实上,刘彻现在才十五岁,正处在叛逆期,他喜欢的是刺激。而不是墨守成规,他的胆子远比大汉过去历史任何一个太子更加大胆,也更加富有攻击性。
而且由于早熟的原因,刘彻早早地就发育成熟了。心中的悸动,自然是十分的强烈的,他已不止一次向李云抱怨。他的姑姑馆陶长公主殿下实在太不给面子了,原因就在于馆陶长公主自己虽然名声不好,但对于女儿陈阿娇看地十分紧,几乎没给刘彻任何机会,馆陶长公主可不傻,虽然看的紧点,刘彻和陈阿娇这两个同处青春期的年轻人现在有些抱怨,但那也好过在刘彻的新婚之夜。前去检查地中官发现皇后居然已不是完壁来的好,要知道,大汉虽然风气开放,并不是很在乎这些,但是人们的心底终究还是有一个道德标准。
对于刘彻地抱怨,李云除了苦笑,就没有任何的表示。
刘彻第一个溜出皇宫,抬起头来看天色。今天确实是一个好天气。
李云似作贼一样的溜到刘彻身边,问道:“殿下,今天还是去张汤他们哪里吧!”
刘彻摆摆手道:“不去拉,不去拉,天天和他们一起,很闷,李卿昨天孤的舅舅告诉孤,这长安城最好玩的地方就是一个叫章台的地方,李卿知道哪里是什么地方吗?”
李云并非是长安人,他在长安待的时间也很短,自然不知道这些,只得摇摇头道:“殿下,下臣不知,可是殿下,您最好还是别到处去乱逛,您知道的,现在长安城地外地人很多……”
刘彻打断李云的话,道:“李卿,你怎么也啰嗦起来了,孤只是去看看,看看这长安城,卿就不必多言了!”
说完刘彻就拉着李云一直向前走了去,出了中城,到得热闹的大街上,刘彻一会好奇的跑到几个推着小车的农民哪里仔细的看着,一会又跑上铁匠铺好奇的看着那些工匠打铁,上跳下窜的,李云没有办法,只好跟着他到处跑。
终于刘彻也觉得有些累了,蹲到地上,擦着额头上地汗水,李云蹲到他面前,轻声劝道:“殿下,这里没什么好玩的,咱还是回宫去吧!”
刘彻裂着嘴笑道:“没事,对了,李卿,你去找人问问,那个章台怎么走?”
李云劝了几次,最终还是坳不过这个倔强的太子,他也不好直谏,因为他清楚的知道,刘彻不是可以直接顶撞的,这个倔强的太子,在历史上一意孤行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对他不能用强,只能春风细雨的慢慢劝服,否则很容易令他对人产生反感。
李云心想“他不过是好奇,喜欢新鲜,现在就由他玩吧!迟早他会腻的!”
这样一想,李云也就放开了,点点头,就走向街边问人,刘彻见到李云屈服,兴奋的大叫一声,差点扑到李云身上来,李云回头看了看刘彻,摇摇头,毕竟他才十五岁啊!喜欢玩是正常的,再想他自己十五岁的时候,那可是标准的混混,这样一想李云对刘彻的好感就陡然再升了几个高度,觉得刘彻和他是一类人,迟早他会成熟的。
李云走到一个店铺里,对站在柜台上的年纪在五十多的掌柜行了个礼,问道:“请问老大人,章台怎么走?”
那掌柜一楞,抬起头来见了李云,眼角忽然露出了十分亲切的笑容,令李云觉得,他好像看自己是同道中人一样。
老掌柜撇了撇胡子,笑道:“年轻人,第一次来长安吧,我和你说,来长安不去章台,那就等于没来,这个章台离这里不远,你从这里一直向前走,看到第三个路口向左去。看到牛车和马车最多的地方,哪里就是章台拉!”
李云虽然觉得掌柜的口气有些不对劲,但也依然礼貌的向他道了声谢,便转身走出去。
那老掌柜待李云离去,老脸都笑的眯起来。摇头道:“现在的年轻人,唉,还是我们以前一样,一样的急啊!”
刘彻见李云出来了,忙迎上去问道:“怎么样?问出来了没有。昨天我的舅舅可是一直和我说章台最好玩哩!”由于是在大街上,刘彻自然不敢再称孤,改口称我了。
李云点点头道:“是的,公子请跟我来!”
又小声地凑到刘彻耳边道:“殿下。今天中午之前,你我可一定要回去的,过几天就是春令了。然后就是科举,全天下的眼睛都盯着长安拉,您可千万别玩的太火!”
刘彻低声道:“这个孤自然知道,不会太玩的过火地!难道卿认为孤是那么不识大体的人吗?”
李云忙道:“臣不敢,臣只是提醒殿下而已!”
刘彻缠着李云的手,道:“好了,现在起,孤叫……叫文彻。卿就叫李全,卿记住了,卿现在的身份是孤的表哥!”
“走了!表哥!”刘彻拉着李云跑了起来,李云摇摇头,表哥?无形间两人地身份又进了一步。
按照老掌柜的指点,李云和刘彻两人走了约莫大半柱香的时间,走到第三个路口,向左拐。先前的人流似乎一下子就不见了,这条大街上满大街都是喘流不息地马车,牛车,其中更有世家大族,功勋贵胄的影子。
李云皱了皱眉头,显然这里很容易碰上熟人,但是刘彻却仿佛见到了最新鲜的东西一样,兴奋地向前狂奔,李云没有办法,只好紧紧跟上刘彻,生怕他一个不小心,就自己一个人跑了。
越向前走,李云就越觉得不对,这里的景色与长安其他任何地方都不同,越向前走,就有越多的马车,大街的两边竟然还有人别出心裁的栽下了各种花卉,有牡丹,有效瑰,有杜鹃,更有掬花,现在正是春天,百花尽放的时节,因此这条大街几乎就是花和马车的海洋。
街边各条小巷子里,更栽上不少杨柳,渭水河的一条小河道似拦腰截断般横跨在这,一条石桥连接着大街地两边。
在桥的另一边,花卉更多,车流也更多,最让李云赞叹的是,那边的建筑与整个长安的建筑风格截然不同,那些房子大都是两层,甚至三层的房屋,几乎没有平房,更让李云觉得好奇的是,那些房子竟然有着同样的风格,它们大都有着一个宽阔地院子,院子里隐约更可见到露出围墙的绿叶,李云觉得自己仿佛来到了一个艺术般的天堂。
停下脚步,李云的耳朵更听到了轻笛,古筝以及郧的合奏声,远远的更有一些年轻的贵族男子推开楼上的窗户,高声吟着一首首新鲜出炉的诗赋,声音或抑扬顿挫,或婉转激昂。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李云不知道,但他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却说不出来到底哪里不对。
刘彻却是兴奋的搂着李云道:“表哥,舅舅没骗我,这里真的是很好玩!”
他指着远处一个外观很豪华的房子道:“表哥,我们就去哪里看看,方才我还看到了有美人在哪里出入哩!”
美人???李云心中一惊,难道这里就是传说中的…………
但刘彻没给他任何的思考和说话的机会,在李云尚还未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刘彻就已经拖着李云奔到了那间刘彻看到美人的房子面前。
萱花阁,这个房子的名字真有意思,有意思到李云已经控制不住的苦笑起来,这里不就是后世大家常说的红灯区吗?
…………
章台,历史上长安最有名的红灯区,成语花街柳巷的发源地……嘿嘿……
卷四 风云
第三十九节 阔绰
刘彻轻轻的迈进那萱花阁中时,李云就已经知道今天这乐子大了,若被认识的人看到,那么明天满长安城都会传遍他李云带着太子殿下诳妓院的话题。
人们自然不会去指责年轻的太子,因为他还太年轻了,而且太子的身份也不容他人议论,可是绝对会有人指责他李云,引诱太子,带坏大汉国未来的天子,这顶大帽子根本就不是他李云可以戴的起的。
虽然俗话说,人生在世有三铁,同窗,同嫖妓,同贪污,可和未来的皇帝一起嫖妓这个荣耀绝对可堪比救驾,即使数十年后,刘彻会忘掉李云的许多事情,也绝不会忘记曾和他诳妓院,好处自然是大把,可是李云认为这样的风险也是很大的,一旦被人发现,明天内阁看他李云不顺眼的御史就会把弹劾的奏章堆满天子的案台。
可事情已经容不得李云阻拦了,刘彻早就撇下他溜进了这很有可能是Se情场所的地方。李云没有办法只得跟了进去,一边上专门跪在地上迎接着客人的俊男俏女忙垂下头,对李云和刘彻行礼道:“欢迎您,大爷!”
刘彻看的目瞪口呆,身为太子的他从未见过眼前的场景,在这房子里面他怎么也想不到是这样的。
一群年纪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的男女,穿着一些极为宽大的衣服,跪在地上,刘彻甚至可以见到那些女孩胸前的那一抹嫣红,而这些男女抬起头来,无不是姿色中等之人,眼角不停的对着刘彻和李云抛着媚眼。
女人还好,李云和刘彻还勉强可以接受,但是男人,事实上当几名生的十分的标准的男子,用模仿着女性的动作和姿态向一个性取向绝对正常的男人抛着媚眼,撒着娇的时候。可以想象,任何正常地男人都会忍不住呕吐的。
李云现在就有种想吐的感觉,这些男子的声音听在他耳朵里,令他感觉全身上下都起着鸡皮疙瘩,李云当然知道。大汉的社会风气很开放,好男风地贵族并非只有战国时的龙阳君,而是一大群,这主要是因为社会越来越稳定,大汉越来越富饶。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的贵族,以及有些心理变态的家伙,忽然觉得,女人已不能满足他的需要。于是美貌地男人成为了他们的目标,尽管主流社会一直认为好龙阳是一种非常不好的习惯,但依然有着大量的贵族积极投身进来。
有利益有钱赚地地方就有商人。那些开妓院的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赚钱机会,于是男妓应运而生了,而现在在李云和刘彻面前这些‘千娇百媚,地男子,毫无疑问就是传说中的男妓了。
李云看了看刘彻,年轻的太子脸上净是尴尬,虽然他长年在深宫中长大,而且自小就被天子带在身边教导,他的老师卫绾更是当世最富清名的大儒。但是他有一个好舅舅,出身市井的田汾不仅仅是一个赌徒,他更是一个出了名的风流大臣,自然而然的,他也和刘彻提起过这世界上某些看似不合理地存在。
李云看着他,希望这个小祖宗看到如此变态的场面,扭头就走,但是李云的希望很快破灭了。年轻的太子尴尬之后,张开双手,脸上露出高兴的表情对李云兴奋的道:“难怪舅舅说这里是长安最好玩的地方,原来是这样啊!表哥,走,今天我做东,请你的客!”
说完就往地上撒豆子一样扔下了大把地金钱,而且是比起黄金还要坚挺的半两钱。那些男女见了地上的半两钱,忙道谢一声就扑到地上挣抢,他们已知道出手如此阔绰的人,绝不会看上他们,要知道现在大汉货币极为紊乱,有官造钱也有私铸钱,各种形状和洋貌的钱币流通在世面上,甚至在某些不发达的地方,还用布匹和丝帛做钱币使用,但是无论哪一种钱,都没有秦帝国铸造的半两钱来得的坚挺,在世面上一个半两钱甚至可抵的上十个以上其余钱币,当然有能力使用半两钱的自然大都都是贵族,大家族的成员,一般人连半两钱是什么样子也很少见到。
李云脸上露出极不自然的笑容,凑到刘彻的耳边道:“殿下……这里非是您身份可以来的!”
刘彻却不回答他,反是拉上李云的手,就直直的奔进这装饰的极为特殊的地方。
李云知道,自己已无办法在这好奇的太子,满足下来前劝服他,只好心里将自己所知道的神明的名字重新念一遍,希望他们保佑自己和刘彻不要被人认出来,保佑太子快快的玩够。
掀开一层帘子后,刘彻和李云就正式的进入这萱花阁中,一股扑面而来的花香顿时充盈了两人的鼻孔,倘若李云不是知道这里是妓院,十成十会以为自己进了一个花卉的展销地,整个的房间的角落都摆放着各种盛开的花卉,被人精心布置好的楼层上甚至还留有不少的墨宝,李云抬起头来,司马相如那手优美的小纂字体映入眼中,李云立刻就火了起来,这家伙,平时装的挺清高的,却不知早就已经堕落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首落款是蜀郡马长卿的诗赋虽然是刻在一块木版上,但李云依旧不得不赞扬司马相如的文风。
“花香闻兮美人来,折柳送美兮,月下环美兮!”李云已给这赋评上了满分,要知道这放可是他在二年多前写的,虽然有些幼稚却不失为一首好的情赋。不过司马相如啊司马相如,你以为换个名字我就认不出来?李云忿忿的想着,其实司马相如早已经在落款中承认了他的身份,马长卿,司马相如字长卿。
主事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生的肥头大耳,一脸的和气,见到李云两人出手阔绰,自然知道来了金主,忙笑嘻嘻的迎上来,因为是妓院的缘故。也因为是在长安,而大汉律在妓院工作的人身份是底下地,即使是平民的身份也比他尊贵,虽然军功勋爵制度事实已经名存实亡,但这里是长安是天子脚下。所以他忙跪下来,对两人行礼道:“两位大爷有什么吩咐的?”
刘彻学着他舅舅的样子,挺了挺腰,鼓足底气道:“给本公子准一个最好的房间,找几个最好地美人。上最好的酒,来最好的菜!”说完,刘彻从怀里掏出一把半两钱撒在他的怀里,装作纨绔子弟的样子道:“这个是给你地赏钱。伺候的本公子舒服了,这个赏钱还会更多!”
那人得了这么多钱,自然欢喜的点点头。忙招呼一个小斯带刘彻去楼上,现在的刘彻在他眼中已经是大金主了,要知道即使是那些大富豪来这里,也不过是赏几个小钱,哪里如刘彻这般把半两钱不当钱地?
李云苦笑着摇摇头,看了看刘彻的怀里,不知道他到底从皇宫带了多少钱出来,可惜他根本不知道半两钱的坚挺。凑到他耳边问道:“殿下,您刚才地话从哪里学来的?”
刘彻得意的笑了笑,道:“不告诉你!”看到李云有些怀疑的样子,刘彻还是服软道:“好拉,就告诉你了,卿不许说出去!?”
李云用力的点点头,对于刘彻的这个八卦说实在的他很有兴趣。
刘彻贴着李云的耳朵道:“孤地舅舅经常这样在孤面前打赏那些下人!”
李云听了哭笑不得,这个田汾。好的不教,尽教刘彻这些东西,不过从此事也可看出田汾与刘彻的关系十分的亲密。李云暗自给自己加了个小心,要知道田汾的手段可是很厉害的,今后与他相处千万不能留下把柄给田汾,否则很容易成为田汾攻击自己的口实。
在小斯的了领下和刘彻地死缠硬泡下,李云不得已,只好跟着走到楼上去,同时在心中企求这小祖宗快点厌倦。
走到楼上,那小斯将李云和刘彻带到一间装饰的极为别致的房子中,唤来下人送上茶水,小斯又请刘彻稍待片刻,说是那些美人立刻就来,刘彻自然又是赏了他几个钱,得了赏钱,小斯干活也卖力了,立刻就另隔壁的乐师们演奏起时下流行的乐曲。
悠扬的音乐,别致的房间,还有那些鲜艳的花卉,这一切令李云放下心来享受着眼前的时间,实际上李云知道,其实最初的妓院并非是烟花卖身之地,最初在春秋时期,妓院只不过是一个卖艺的地方,纯粹的是艺术的展览地。不过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才逐渐的演变成|人们口中污秽之地,这一方面是因为出来卖艺的女子大都是贫寒之人,没有大的背景,所以不得不卖身,而令一方面自然也要感谢齐国名相管仲,这位名传千秋的大臣,是历史上第一个以官方的名义来推动和发展妓院的,在他掌管着齐国大权的漫长岁月中,他经营的官妓在最颠峰的时期曾达到了七百人之多。
再后来到了春秋末年,吴越争霸,越王勾践进一步将这官妓的买卖做大,从这之后官妓开始出现在各国,而到了战国时期更是出现了家妓和私妓,那些拥有着巨大财富和实力的贵族,将一些童女从小就养着,教她们怎么诱惑男人,怎么套取情报,到现在家妓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于是妓院逐渐开始了私有化,这也就有了章台,长安最富盛名的烟花场所。
卷四 风云
第四十节 章台头牌
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年艳妇领着十几名姿色上等的美人儿,鱼贯进入刘彻包下的房间,这些美人或向刘彻和李云尽显撩人的神态,或背着一个古筝,作出一个清高的样子,以求被两人看中,她们刚刚已从管事的人口中得知这两俱是有钱的金主,连赏钱都是半两钱,若被他们看中,那么今天这一票生意就足可抵的过往十几日了,如何不能令她们兴奋?
可惜李云早已见惯美人,卓文君,南月公主,甚至刘陵等俱是当世不二的倾城美人,所以这些女子丝毫也勾不起他的性致。
刘彻更是在皇宫中见惯漂亮的女人,他要追求的无非是新鲜和刺激,所以这些女子同样无非勾起他的笑容,值得一提的是两人至今仍然是处男。
那中年艳妇丝毫不知她带进来的美人,两人丝毫也看不上眼,仍然笑容可拘的道:“女儿们,快向两位公子问安!”
霎时,这些美人儿齐齐的弯下腰来,任由自己胸前的雪白肌肤袒露在刘彻眼中,娇生生的行礼道:“奴家给二位公子问安!”
李云忙低下头,避过这非礼勿视的场景,他现在只希望刘彻快点闹够,早点走人,离开这尴尬的地方。
却不知他这样瞧在刘彻眼中,却被刘彻下意识的以为李云是看不上这些女子,一时间刘彻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本想和李云一起玩玩。也只是想看看这传说中地男人欢场,玩玩就会离开,毕竟他还是知道自己的身份的。
可是今天是他作东。堂堂大汉太子请他最喜欢地大臣玩乐,撒了大把的钱出去,可是得来的却是这样的货色。
刘彻感觉颜面尽失,在李云面前丢尽了面子,而他恰恰是最重面子的,太子的尊严不允许他在没有找回面子前就离开这里。
因此刘彻一拍桌子,对那中年妇女怒道:“本公子要的就是这样的货色吗?难道你们认为本公子给不出价钱?”
刘彻大手一挥,一大袋鼓鼓的金光闪闪的东西堆在了桌子上,赫然是当今世面上最最值钱地金叶子。
那些女子看的眼睛都直了,这些金叶子。随便拿出一点就可抵的上她们的身价了,更何况是这么大一袋。
那艳妇使劲的吞了吞口水,她知道今天这么大的金主若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跑了,那么毫无疑问,老板会很好地,奖赏,她。一想起背后势力地手段,她就浑身打了冷战。忙笑着劝道:“二位公子。稍安勿躁,稍安勿躁,都是奴家的错,奴家马上就去给二位公子换上最美丽的姑娘,保证是原封未动的Chu女!”
刘彻听了这才心情稍微好些,大手一挥道:“快点去!”
那艳妇忙带着那群眼巴巴的望着台面上那些金灿灿的东西。极不甘心地美人儿退了出去。
李云待房中无人了,凑到刘彻耳边问道:“殿下,这些东西,您从那里得来的?”
刘彻得意的一笑,极为自豪的道:“卿不知道吧,孤就知道,这些东西绝对是好东西。昨天孤的舅舅拿着这袋金子的时候,孤就知道这些东西绝对可以派上用场,所以就顺手从舅舅手里拿了过来!”
李云苦笑一声,道:“殿下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吗?”
刘彻摇摇头,很显然要让一个深居皇宫,从未见过市井,更未亲自买过东西地太子了解到金钱的兑换概念,这无疑是一个复杂的工程。
李云叹了一声道:“殿下,单是这些东西就足可抵的上大汉一个富裕家庭的全部财产了!”
刘彻嘴巴张的大大的,他在拿这些金子的时候,他那一向大手大脚的舅舅可没有告诉过他这些金子到底可以做些什么事情,现在李云告诉他,这些金子居然是一个大汉国富裕家庭的全部资产时,他如何不会惊讶,要知道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出了名的节俭天子,连吃饭的时候都会盘算着这顿饭怎么省,所以他的骨子里自然是带着那遗传的节俭基因,看着台面上的金子,刘彻心中难免肉疼,不过好面子的他,还是倔强的道:“这又如何?”
刘彻小心的看了一眼李云,说实话他还是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底气也不是很足,李云却是联想到这没有金钱概念的太子在历史上的那些荒唐事情,眉头皱到了一起,他不知道该怎么劝这位太子殿下,而又不会令他不高兴。
刘彻见了李云的苦脸,心中更是心虚,忙道:“算了,算了!孤答应卿就只有今天挥霍一次,以后再也不来这些花钱的地方!”
李云听了高兴的道:“殿下此言当真?”
刘彻爽快的点头道:“当真,孤什么时候骗过卿?”他想了想又道:“不过在今天离开这里之前,卿不可再劝孤,也不可再这样愁眉苦脸的。让孤看了不好受!”
李云努力令自己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道:“好,君无戏言,殿下说话可要算数!”
………………
涟漪在梳台前轻轻的梳理着自己那如云的秀发,望着铜镜中的自己,她轻轻的长叹一声。论相貌,她涟漪自以为当世可超过她的只在少数,论才学,她更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更跳的上一套极为优美的窄袖舞。
可是她的命不好,十四岁那年父母双亡,家中更欠下一ρi股的债务,为了养活她那年幼的弟弟,她不得不投身到萱花阁中,凭借着她那美丽的相貌,动人的仪态,一时间整个章台的男子为她疯狂。
虽然一直以来她都是卖艺不卖身,可是她心里清楚的知道,已经踏上这条路的女子是绝没有回头路可走,前些年她是为养活弟弟,和还清那些高利贷,而不得不强颜欢笑。
现在虽然债务已经还清,弟弟也渐渐的大了,可是她却依然无法离开这个地方,因为她欠下了这萱花阁背后人的人情,这份情由不得她不还。
她心里清清楚楚的知道,在章台这样的地方,到现在她依然可保持完壁之身,并非是因为幸运,而是这背后的人一手扶持了她,保护了她,虽然当时她不知道这背后人究竟想要她干什么,但这人情却是实实在在的欠下了,她现在若抽身离开,这背后人表面上是不会做什么的,但背地里……
她并非是孑然一身,她有弟弟,有亲人,所以她从不敢生出离开这里的想法,为了亲人她必须留下。
现在回想起来,涟漪已经知道萱花阁背后的人在打什么主意了,由于她清官人的身份,也由于她美丽的相貌,那些手中纂着大把钱的年轻贵族和高门大户的人对她追捧不已,为了可见她一面,以得到一亲芳泽的机会,那些有钱的男人通常是一掷千金。
但她早已不是初进这风月场所的雏儿,那些男人的脾气她早已摸清,越是得不到的他就越喜欢,花了千金却不能得到,这个男人下一次绝对会再来,带着更多的金钱来。
自她成名起,无数贵族和富豪带着大把的金钱来到,又带着得不到的沮丧离开,这些人当中有贵族有权臣,更有皇亲。
发展到现在,涟漪忽然间发现,即使她现在答应和某个贵族共度春宵,那人也没这胆子,这全是因为平衡,那些贵族或者富豪绝没有背负所有人怨恨的胆子,所以这一年多来,来见她的大臣贵族以及富豪一下子老实起来了,比书上说的君子还君子。
想到这里,涟漪轻轻的挽起自己的头发,苦笑一声,男人确实不是女人可以看透的,正如男人无非看透女人一般。
她看着铜镜中的容貌,轻轻的摸着自己那滑腻的小脸,她今年已经双十年华了,女人的青春过了就绝不会再有。
“砰!”敲门声响起,门外传来了令她熟悉的声音“涟漪乖女儿,我的宝贝,快出来,来金主拉!”
涟漪站起身来,懒懒的披上外衣,赤着一双玉足走到门口,打开房门,这萱花阁的老鸨走了进来,见到涟漪身上那单薄的衣裳,忙心疼的将门关上,急道:“我的乖女儿,你怎么可以这样哩?要知道现在外面的男人可是眼巴巴的盯着你……”
涟漪穿上衣服,摇头道:“陈姨,他们看了去又有何妨?我都不在乎,你怕什么?”
这老鸨叫陈姨,据说在十几年前也是这章台大街上的一角,可惜现在已经人老珠黄了。她听了涟漪的话,自然也知道涟漪的想法,倘若一个人整日被人要求端庄娴熟,温柔体贴,纵使她本性如此,也会有厌倦和叛逆的一天,更何况是被人拿她的端庄和贤淑卖钱!
陈姨将一件厚点的衣服塞到涟漪手上道:“涟漪啊,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吃这门饭也吃不了多久拉,所以趁着现在还可赚钱就多积攥点吧,不为你自己也要为你弟弟着想啊!”
涟漪听陈姨提到弟弟,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迅速的穿上衣服,为了弟弟,她就是受再多的苦又怎么样哩?
……
卷四 风云
第四十一节 棋局
时间慢慢的过去了,李云坐在这风月场所,不免有些焦躁,他只希望刘彻快点玩够,快点离开,也好让他早点解脱。
刘彻却是一点也不急,听着耳边的音乐声,他忽然诗兴大发,站起身来,轻轻的拔出腰间的配剑道:“表哥,今日你我如此快心,不若你我同作一赋,也不虚来此一趟!”
刘彻的文学造诣可不是吹出来的,自小就得到天子教导的他,在诗赋方面的造诣在刘姓宗室子弟中可说出类拔萃。
他不等李云答话,已是轻抚手中的长剑,低沉着声音吟道:“巍巍长安白云兮,春风来兮草木盛,兰有秀兮菊有芳,得君子兮双携手。望关山兮执长剑,愿提千军兮击北方。古筝鸣兮庆盛世,欢乐多兮我益发,少壮志兮指山河!”
刘彻这一赋可说表达了他的志向,一句愿提千军,更是完整的表达了他希望亲自领军北击的愿望,而他以兰菊比喻李云为君子,更是令李云感动。
士为知己者死!
刘彻一赋吟完,笑嘻嘻的看着李云,道:“表哥,该你拉!”
李云忙摆手苦笑着轻声道:“臣可无殿下这番文采,殿下要知,一年许前,臣尚不识斗字,如何敢在殿下面前献丑!”
李云说的确实是实话,虽然现在的诗赋的意思他大体上看的懂,但他若真的去做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刘彻听了脸上有些不快,今天他兴致很高,这一首赋随兴而作,水准却大大出乎他自己的意料,正想找一人来伴唱,一起讴歌这太平盛事,却不料碰到了李云这样的诗痴,令他大觉扫兴。
李云见了刘彻文心甚高。也不好拂了他面子,灵机一动之下,他硬着头皮道:“殿下,臣虽不知诗赋,但刻下也有一陋文献与殿下。愿与殿下共赏!”
刘彻将手指放到嘴唇上做个嘘状,小声的凑到李云身边道:“卿不可太大意了,从现在起卿就唤孤文彻表弟,孤唤卿子全表哥,如此可好!”
李云同意的点头道:“臣愧受!”
刘彻亲密的挪踹下李云的胳膊。笑道:“子全表哥有何雅文还不速速道来!”
李云站起身来,望了望这满室地花卉,心道一声“周老夫子,对不住了!”张口轻轻吟道:“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番,魏信陵君喜菊,自盛世以来世人盛喜牡丹,予独爱莲花之出污泥而不染,濯清连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渎焉。予谓掬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菊之爱,魏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人也!”
李云将宋代周老夫子的这篇千古《爱莲说》稍事修改,几乎是完全的盗版下来,不过配合他一向以来在刘彻心中的形象,顿时就令刘彻大赞道:“好一句‘出污泥而不染!’表哥好文才!”
李云不敢接受这赞扬,忙谦虚道:“区区小文,怎能入文彻表弟法眼!”
刘彻没有说话。掌声却在门外响起,李云只听的一个极带女性魅力地声音赞道:“先生如此好文,幸亏奴家早来一步,否则便失之交臂了!”
李云与刘彻望向门口,只见在数名侍女的簇拥下,一名生的极为美丽的女子,缓步踏进这房中。
假如说卓文君是属于这世间最为清纯,柔弱,令人一见便生怜爱的美人地话,那么这名女子就应是这世间最为妖艳的女子,在一身名贵的丝绸衬托之下,这女子恍如九天之外,神话传说中那些最是诱惑男人的狐仙,纵使是妲己复生,恐怕也不能与之相比。
虽说当世淮南王之女刘陵也有如此相貌,也有如此可勾人眼球的身材,可是在这女子身上,李云感受到最多的却是一种纯净的美。
真的是奇怪的女人,妖艳之中带着一股子令人一见就会生出不忍亵渎的纯净,李云轻轻地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今天可见一个妖艳与纯真并存的美人儿,也算不枉此行。
刘彻更是眼睛都掉了出来,他在禁宫中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可却偏偏没有见过一个似眼前人般的矛盾结合体,不过他乃当今太子,自小就有着良好地培养和教导,所以他很快就恢复了过了。与一边的李云相识而笑。
那女子轻轻的对两人施了个万福,浅浅的道:“奴家涟漪给二位公子问安!”
在美人面前,刘彻充分的发挥了他太子的素质,他轻轻地将手向上一抬,道:“姑娘不必多礼,快快请坐!”
涟漪再次弯腰致谢,然后才带着自己的琴筝和棋盘,坐到李云两人的对面,轻启朱唇道:“不知二位公子有何雅兴,是听小女子奏乐哩,还是和小女子手谈这棋奕之道!”
李云望向刘彻,今天他是老大,当然得听他的。
刘彻哈哈一笑道:“涟漪姑娘,那些音乐什么的就不必了,不如你我手谈一局如何?反正孤……我也好久未和人下过了!”
涟漪伸出白玉的小手,迅速而熟练地将棋盘摆好,对刘彻笑道:“公子执白,先行!”
刘彻推脱道:“还是姑娘执白,不若说出去,人们会以为本公子欺负弱质女流。”
涟漪抿住小嘴,极为诱人的笑了笑,她那浅浅的眉毛轻轻的向上扬着,令处在对面的刘彻只觉得心神荡漾。差点便把持不住。
涟漪放下小手,轻声道:“不瞒公子,奴家在这萱花阁遇到过似公子这般的少年郎已不下于十位,可惜啊。他们到最后无不是在一百手内认输。公子还要勉强吗?”
刘彻被她一激,笑道,‘既然姑娘执意,那么到时候输的太惨可别怪我!“
刘彻这点自信还是有的,以他现在地棋奕水平,即使他老师卫绾那也是自叹不如,若让他相信自己连一个女子都下不过,那肯定是不可能地。
涟漪轻轻的瞟了一眼李云。从开始到现在,这年轻的男子从未开口说过话,这不免令她好奇,于是开口问道:“那么这位公子又想与奴家玩点什么哩?也是棋奕?”
李云轻轻的笑道:“你们继续,不必理我这粗人。在下即不会棋奕,更不会欣赏什么音乐,你们随便吧,我就在一边看看!”
涟漪轻轻的一笑,说实话,以往那些年轻公子哥见了她哪一个不是争相结交,以求可与说说话,哪里有人似李云这般全然没有半点追求的意思。
其实李云不是不想得到美人的青睐。哪个男人不希望被漂亮地女卢的惦记,但是追求美人也得看时间,现在他一来与刘彻在一起,不敢抢了太子的风头,二来,很快他就要结婚了,秉着一个男人最后的责任,他不想也不希望在女人的事情节外生枝。要知道这里可是长安!
“公子,不如这样,奴家不自量力,一人独战二位如何?”涟漪不死心地道,事实上她是希望将李云亲手打倒,在她看来李云实在有些孤傲,都到了这种地方,还装。真正的君子是根本不会进这烟花之地的。
她哪里知道,李云是不得不装,伴君如伴虎,更何况他陪着的是最善变的刘彻。
刘彻听了涟漪的话,只感觉自己的自尊受到了打击,倘若这样说的是一个大汉,那么毫无疑问,刘彻伸手就会给对面人一巴掌,可惜,对面地是一个令他心神荡漾的美人儿,男人的天性使他怎么也恼怒不起来,只得尴尬的道:“涟漪小姐,既然你如此自信,那么在下也就不得不先行一步了,不过事先说好,小姐若输了,可得拿出点利钱与我!倘若在下输了,那么这袋金子就输与小姐吧!”
刘彻将那袋金子放到棋盘上,大大咧咧的。刘彻打的可是偷香窃玉的好算盘,事实上,一亲美人芳泽这种事情不需要人教,每个男人天生就会的。
涟漪如何猜不出对面人地心思,不过她却是好笑,心道:“这是那家公子,居然如此大胆,难道他就不怕其余人找他麻烦?不过这样也好,待我逗他一逗!”一念至此,涟漪点头道:“好!假如奴家输了,那么奴家今日便任由公子处置!”
刘彻大喜道:“好,君子一言,驰马难追!”
执白先行的刘彻开局是中规中矩的抢占中心点,再以此基点向四周扩散,虽然这种下法在李云这不懂围棋的外行人看来,也是大有漏洞,因为现代围棋一般都是先抢占边角,再到中局撕杀,不过现在到底是西汉,围棋水平远没有现代发达,而且规则也与现代的不同,不仅仅是执白者先行,更要先在棋盘的四个角也就是星位先摆下一字,另外即使是算子也是完全不同,因为大家认为一块棋的两眼必须是活的不能算空所以在数子地时候,必须还给对方一个子,这就是还棋头规则,相较于现代围棋,还棋头规则更为公平。
不过开局没多久,刘彻就发现自己的对手真的很厉害,双方在中盘好一阵撕杀,你来我往,一点也没有相让的余地,很快的年轻的太子就因为经验方面的原因被对方困住了一大片子,中上角那一块,他更是全线溃败,被涟漪的凌厉攻势打的几乎没有还手的余地。
李云心疼那一大袋金子,终于忍不住Сhā手,在刘彻手心写了几个字后,刘彻缓过劲来,成功的以杀止杀,在中盘拖住了对方的一条大龙,并成功的切割完成,一时间,两人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上,涟漪虽然知道是李云在捣鬼,但她没有证据,不好开口,再者说,就这样赢岂不是太没意思了,要玩就玩刺激点。
其实李云并不是很懂围棋,不过他在现代医院工作的时候,医院的院长可是一个专业棋手,闲暇的时候也和李云说过点东西,再加上李云是一个旁观者,自古下棋大抵都是旁观者清,所以他看刘彻这样的样子,知道他已经快守不住了,于是硬着头皮在刘彻手心写下了几句现代围棋的揭语,无非是一些绞杀之法,不过刘彻天性悟性很高,很快就领悟到了其中的道理,战稳阵脚后,立刻挥师围杀对方的大龙,而不理自己被围的棋子,整一个以攻对攻的样子。
卷四 风云
第四十二节 洛阳宁家
达一局棋杀的难解难分,刘彻是何等聪明的人,只是经过李云稍微说说关键,他便已迅速领悟到其中的关键,而此时更遇上涟漪这等高手,且是丝毫也不相让的高手,以战养战之下,刘彻渐入状态,越战越勇。
而涟漪遇到刘彻这样一个怪胎,不惊反喜,执着黑子不但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反而是神采奕奕,大呼过瘾,两人战了约莫有两个时辰的光景,落子速度也从最初的每刻钟数十手到现在的一刻钟下不了一手,两人的心思也自然是全神贯注到了棋局中去,再不愿理其他人。
李云见了连连摇头,心中懊悔不已,他本来是心疼那一袋金子才指点刘彻的,现在他却宁愿刘彻落败,把钱输光,这样他也可早点陪这小祖宗回宫交差。
不过现在看来,这一时半会的,刘彻根本不会落败。不败你也胜啊!李云跺着脚叹道,可是同样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取胜,这棋局即使以李云这外行人来看,泰半也是一个僵局,属于那种谁也无法令对方屈服的棋局,可偏偏对局的两人都是好胜心极强的人,谁也不肯让下半步,李云也不好在此时劝刘彻,只得一个人听着音乐,喝着小酒。
慢慢的他也逐渐的无聊了起来,索性撇下刘彻,独自一人站到这房子的窗台前观赏起这章台的景色来。
刘彻的赏钱确实起的十分有用的作用,至少卖到一个位置极好的房间,这个房间的窗口刚好正对着章台大街上,李云站到这窗台上看着这繁华热闹的章台大街。
不得不说,大汉对于官员和贵族嫖娼并未有设下限制,大汉律中也没有关于此类罪行的判定标准,唯一提到妓院地法律还是根据秦军功勋爵制度衍生出来的,既达到一定爵位的人。在妓院享有一定的特权,这条法令据说在秦帝国时期曾被严格执行,尚武以及崇尚法家的秦人大概是希望他们地政策能约束到每一个人,令每一个秦帝国的子民都遵守它,并努力立下军功。以此来获取相应的社会地位。
这条法令现在虽然已经随着军功勋爵制度的瓦解而变的名存实亡,但是这依然不妨碍那些顶关内侯,公大夫等爵位地人将他们的马车或者牛车涂上代表他们爵位的标识,异词来拉开自己与平民的距离,向众人显示他们的身份。
李云放眼看过去。不得不心叹一声长安的贵胄还真多!关内侯,公大夫等爵位的贵族在这章台随便都可到数位,不仅如此李云甚至见到了高祖皇帝所封的一百五十侯中数位侯爷的马车,照理来说,这些侯爷家中应该不缺乏歌女以及侍女,貌美者更是不计其数,犯不着跑来这烟花之地寻乐,不过李云看看刘彻,这大汉当今最显贵的贵族,他也就释然了。这些侯爷可都是来寻求刺激或者疯狂地,在这里他们不必顾及名声,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即便闹出人命。那也只消一点赔偿就可打发的,而不需像家里一般,一旦乐子闹大了,天子闻到风声,必然拿他开刀。
历史上刘彻当了天子握了大权后,被罢黩和免去爵位的侯可不在少数。其中甚至还有刘姓诸侯,他们倒下的唯一原因或者说借口,无一不是道德败坏,欺男霸女,鱼肉乡邻。
李云随便地扫了扫,举起手中的酒鳟。轻轻的喝了起来,忽然他似发现了史前生物般,死死的盯着一辆正飞奔来的马车。很显然如无意外,那马车的目地地应该就是这萱花阁。
那马车很普通,也就和这章台大街上的马车一般无二,不过它的车顶上去绘着两个令李云胆战心惊的图案。
一个是彻侯的标志,彻侯乃当今大汉勋爵制度的最颠峰存在,属于地世袭罔递的,虽然这在现在已只是一个荣耀爵位,可大汉开国以来所封的彻侯却是寥寥可数,除去那些被历代天子夺去爵位的,剩下的人不过双十之间,而这双十中诸侯的子嗣占去绝大部分,剩下的人全是大汉炙手可热的大家族,大门问,全然是因为他们家族对大汉的贡献和忠诚得到了天子的认可,才被授予这个荣耀爵位。而车顶上绘着的另一个图案才是令李云惊讶的地方,那是周代国人的标志。
国人,周天子最强盛时期手中最大的王牌,最强大的军事打击力量,他们曾经甚至可直接操纵天子的废立,数百年前发生的‘国人暴动’便是这其中的典型代表事件,当时愤怒的国人将昏庸的周王赶出都城,胜利后的国人推举了召公和周公共同执政,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国人暴动’史称共和元年。
可是历经了数百年风雨之后,曾经强大的国人集团早已失去了当日的威风,他们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权利,而现在在李云眼前却出现一个有着国人身份的彻侯。
这就足已经说明了这位彻侯的家族必定是延绵了数百年的大家族,而越是古老的家族,其势力越大,这样一个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家族,在当今大汉除了洛阳宁家,李云再想不出第二个了。
宁姓确实是一个有着光辉历史的姓氏,关于它的起源,有人说是赢氏演化而来的,也有人说是姬姓演化而来的,但不管是赢姓还是姬姓,这都已足够说明这个姓氏的资格。
与洛阳宁家更是宁姓始祖宁俞的直系后代,而宁俞正是周文王之弟康叔的直系子孙,所以从这点是可以很肯定的说,宁姓是姬姓的后代。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的宁姓乃大汉最最有权势的三大家族之一,清河窦家,洛阳宁家,河东曹家。宁家尚还排在河东平阳侯曹寿之前,仅仅次于当今太后的嫡亲家族,清河大族窦氏,由此便可想而知这个家族的厉害。
以连出两位名臣。皆贵为丞相的周家之显耀,以当今皇后嫡亲的田家之尊贵尚且不能位列当世大户,甚至连当今最有权势地侯之称的曹家也排在这宁家之后,可想而知这个家族的昌盛,宁家之所以有现在的地位和权势。李云自然清楚,因为宁家是大汉军队最大的战马和兵器供应商!
在河东,上郡以及洛阳等地,宁家至少喂养了十万匹战马,至少拥有着四百多个大型兵器作坊。虽然皇家也有Сhā手,但真正拿大头还是宁家。
关于宁家地权势,李云也有耳闻,但今天见了,他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高门大阀,这辆挂着宁家招牌的马车一路横冲直撞,但是路上的马车见了丝毫也不敢有怨言,纷纷将他们的马车赶到一边,静待这辆马车地通过,而紧跟着这辆马车的是一队全副武装的护卫。这些护卫个今生的极为结实,一看就是那种多年训练出来的猛汉。
当世第二大家族,宁家果然不凡!
马车在萱花阁前停了下来,跟上来的护卫迅速的跑到马车前。将一捆丝绸铺到地上,然后才请这车中主人出来,李云看了直直的摇头,这实在是太奢侈了,用丝绸做地毯,难道他宁家就当真不怕被人知道告诉天子。要知道天子生平最不喜欢奢侈浪费之人。
对于如此张扬和跋扈的大家族,李云没有半丝的好感,在看到萱花阁中管事地人急急的出来迎接之后,李云便离开了窗户,走到刘彻身边,凑到这正战意浓浓的太子耳边道:“表弟。时间不早了,该回去了!要不家里人会急的!”
刘彻丝毫也不理会李云,他定了定神,将白子摆到一个他认为很好地位置上,撇撇嘴道:“不急,表哥,待我下完这局棋,马上就走,用不了多久拉,我已经见到美人的香塌在向我挥手!”刘彻说完对涟漪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他添了添嘴巴,完全无视李云的存在,直直的盯着涟漪道:“美人,你准备好了吗?”
涟漪抿嘴笑了笑,她在这萱花阁待的时间也不短了,哪里看不出刘彻分明就是一个未知男女地初哥,可笑的是他偏偏还要装出一个风月场中的老手,怎能令她不笑。
刘彻见了美人的笑容,更是将李云抛在一边,轻轻的道:“怎么?涟漪姑娘不相信?不过在下今日即使输了,可看到美人的笑容,也算值得!”
他端起酒杯,对涟漪道:“美人香兮花来伴,英雄出兮佳人倾,草木悦兮花为衣,美酒醇兮不醉人!此赋涟漪小姐觉得如何?”
涟漪轻轻地伸出玉指,在棋盘上放下一子,极为动人的笑道:“公子赋是好赋,可惜就快输哩!”
刘彻还要说话,李云再次凑到他耳边道:“我的表弟,宁家来人哩!是洛阳宁家!”李云为了让日注意场合,特别将洛阳宁家二字咬的极重。
刘彻听了脸上也极不自然,正想告辞,涟漪耳朵尖,她已听到宁家二字,以为刘彻二人与宁家有怨,宁家的势力她自然知道,生怕这二人出去撞上宁家的人,落的一顿羞辱,便好意道:“二位是否与宁家有旧,若怕尴尬,不如到小女子房中藏上一藏,待那宁家人一走,再出来也不迟!”
说实话,她对刘彻这名英俊的公子哥已有了些好感,这大概是因为刘彻生的还算英俊,和她也算谈的来,又或者是刘彻与她弟弟一般大小,不想为难了他。
却不知此话听到刘彻耳中,却是大大刺激了这天之娇子的虚荣心,刘彻心道:“孤乃堂堂大汉太子,他宁家算什么,居然还要孤躲!”再者在这美人面前,他刘彻也丢不起这个脸,躲到女人的房中避祸?假如刘彻会答应,那么他就不是那个出了名的固执的刘彻了,那个执意北伐匈奴的汉武大帝!
李云听了涟漪的话,心中已叫要糟,果然刘彻冷冷的道:“涟漪姑娘务须担心,有我在宁家小儿掀不起浪花来!”
语气已是不容置疑!
令李云生不出再劝的心思,涟漪更是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个忽然发难的少年,显然有些诧异,当今世上可对宁家说不的人,几乎数的出来,而似刘彻这般年纪的少年几乎没有。
李云苦笑一声坐下,事到如今,他也只有走步看一步了,只祈求这宁家的人千万千万不要找上刘彻,更准确的说是涟漪。
可惜他的想法很快就落空,楼下一阵热闹过后,一名男子的声音在下面道:“涟漪小姐,我家公子今日特来请教,还请小姐出来一见!”
……
卷四 风云
第四十三节 传说中的同性恋
刘彻很倔强,非常的顽固,这一点再次在李云面前展示了出来,无论李云怎么劝,好话说尽,刘彻依然坚持。
在他看来,涟漪现在是在他的房中等若是在他,当今太子的羽翼下,倘若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生生的被人用武力或者胁迫的手段夺去,那么他这个太子也不用当了。
事实上这也是大汉历代天子的遗传。
李云没了办法,只能任由这小祖宗折腾,他知道对于刘彻太过只能刺激他的神经,令他觉得你是故意扫他场子,而且刘彻也不是小孩子了,他知道该怎么做。用不着李云像保姆般呵护。
于是他索性不说话,坐到一边,安静的等着刘彻自己来解决目前的问题,假如刘彻连这种事情也摆不平的话,那么他就不是刘彻了!
涟漪却是知道宁家的厉害,以为刘彻是在逞强,依旧劝道:“公子,这宁家的势力很大的,您犯不着为此得罪了宁家的人……”
刘彻冷哼一声道:“涟漪小姐无需多言了,本公子今天就坐这了,我倒要看看,他宁家是否就真的可以一手遮天?”
接着他又大胆的抓住涟漪白玉般的小手,握在手心,和颜悦色的道:“涟漪小姐就安心的和在下下完这局棋,鄙人保证,他宁家绝不敢动小姐半根毫毛!”
一边的李云点点头,确实,刘彻若发起狠来。以他太子的身份命令禁卫军和羽林骑兵以大不敬的罪名打击宁家的话,可以想象,宁家势必灰飞湮灭。
宁家权势虽大,但他的权利也是来自于大汉天子,宁家虽已屹立数百年不倒,但这样一个家庭势必有着许多的仇家。先前这些仇家因宁家势力庞大,敢怒不敢言,但是一旦宁家失去了天子的支持,那么这些人想必丝毫也不介意痛打落水狗。
历史上多少大家族就是这样的在内外的打击下,土崩瓦解。更何况区区宁家。
涟漪被刘彻这足足小了她五岁的少年郎抓着小手,她也有些慌张,不过在风月场中阅历,已使她从刘彻从容的神色中判定这个少年郎的出身必定是属于可威慑宁家的家庭。
不过当今大汉国,排第一的窦家地那些公子哥她大部分都见过。好象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一个少年成员。而排第三的平阳曹家,似乎平阳侯曹寿的小公子今年才不过七岁,应该是还在信阳公主的怀中嬉戏,不可能跑来长安。
而现在如日中天,飞一般窜升地田家似乎与宁家属于合作关系,这两个家庭地交情似乎相当的不错。
涟漪打破脑袋也想不出这少年公子到底是何来历。
刘彻抓着涟漪柔软的小手,只觉得十分舒服,鼻子中闻着这美人的香气,更是浑身都有了力气。他暗自道:“难怪人家都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连那雄才大略的吴王夫差也因西施亡国!”
此时楼下传来了‘蹬,蹬,蹬’的上楼声音,这萱花阁的管事,一边向上爬,一边喊道:“涟漪小姐,快出来。宁公子来哩!”
涟漪正要站起身来答话,刘彻手上稍稍用力,便将涟漪拥入怀中,在她耳边轻声道:“涟漪小姐不必理他,本公子今天只想和小姐说说话,旁人的事情,自有人去打点!”
涟漪一时不察被刘彻搂在怀里,说实话,这么多年来,她尚是首次碰到这样大胆的公子哥,偏偏她却生不出反抗地心思,因她感觉到这少年公子实在不是她可以反抗的,甚至就连这萱花阁背后的人也没有实力反抗,但她到底还是完壁之身,少女的矜持令她不安的挣扎了几下,小脸也泛着红通通的神色,但她哪里是刘彻这日日习武可击杀野兽的男子的对手,刘彻只是稍微用力,涟漪就定在他大腿上动弹不得了。
刘彻感受着涟漪那动人成熟地温暖的娇躯,心也开始荡漾起来,他大着胆子香了这美人一口,对李云道:“表哥,麻烦你去帮我将那些碍事的家伙赶走!”
语气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口吻,李云没办法,站起身来道:“好的,我的表弟!”他将表弟这词咬的重重的,意在告戒这小祖宗不要玩火,谁知听在刘彻耳中,却成了李云在嫉妒他可坐拥美人,这令刘彻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同时他也在心里小声的嘀咕道:“李卿啊李卿,你别以为孤不知道,你可不仅仅有南月姐姐,更在临邛有个小情人,据说那小情人还生的十分漂亮!”
李云无奈的一笑,推开房门,走到楼梯口正巧拦在急急的上楼的管事人面前,那管事的见了李云一眼就认出来,急急的对李云道:“公子,真是不好意思……您看……楼下的宁公子……”
本来他以为抬出宁家,就万事大吉了,谁知李云得了刘彻的命令,他的任务就是不能让宁家的人和刘彻见面,否则到时候他就有好果子吃了!
大臣的弹劾,百姓的唾骂,李云现在已经可以想象到历史上会怎么记载这件事,他可以想象他和太子逛妓院的事情铁定会被人吹出无数个版本,而此事也将成为他政治生涯上一个难以抹去的黑点,成为他人攻击的不二口实。
诱拐太子,引诱太子,这两个大帽子可是会砸死人的!
李云没有说话,只是从怀中取出一个玉佩,塞给这管事的,在耳边道:“你将此物给楼下人看,就告诉他,这东西的主人在这里,叫他给点面子,快快离去,休要打扰!”
那管事的还要说话。李云已挥手道:“快去!记得他看完了,再把此物送回来!”
那管事的狐疑地看了李云一眼,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东西可阻挡宁家的人,他掂了掂手中的东西,有点沉,仔细一看。这看上去有些年岁的玉佩上雕刻着一个大大的古纂字,很遗憾他识字不多,更别说这战国时期的文字了,但他也知道能有这样地玉佩的人,绝不是易与之人。忙点点头跑了下去。
事实上李云给他的是曹寿当送他的信物,有了这玉佩等若是曹寿亲来一般,但凡认识此物的,都不得不给这影响力举足轻重地平阳侯一点面子。
李云怀里其实还有他那干叔叔魏其侯窦婴的信物,不过李云却不敢拿出来。因为对窦家他本能上有些防备。他可不想什么时候这事情成了别人要挟他的把柄。
而平阳侯曹寿,李云却是从见这随和的侯爷第一天起,就已经彻底的信服了他,这是一种直觉,也是曹寿地人格魅力所在。
不过人太好了也不行,譬如现在,李云想要找人背黑锅时,第一个想到地就是曹寿,反正这事情若说出去。打死大汉的大臣们也不会相信,一个家中连妾室都没有的人会来这烟花之地。
那管事的又蹬蹬蹬的下楼,急忙将那玉佩交到宁家手里。
李云正期待着宁家人的主动离去,谁知楼下人在见了这玉佩后,不但不走,反而向楼上冲了上来,一大队护卫跟着宁家的公子气势汹汹的跑了上来,李云听了声响。知道对方已问过这管事的,知道了自己和刘彻地年纪,所以不相信是平阳侯的家人,所以自然想上来看个清楚。
李云急了,忙拦在楼梯口,看着那些冲上来的人群,怒道:“难道宁家的人连平阳侯也不放在眼中!真的是好胆,你们以为大汉国就只有你们宁家了吗?”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名衣着华丽,俊美的不像男人的公子,他年经在十七八岁,一身名贵地丝绸衣服显示着他家庭的富裕,连头上的冠帽也是用着最名贵的质料纺织而成,连李云见了只能暗叹这宁家的奢华程度已经是大汉第一了,要知道即使是魏其侯窦婴身上的全部衣服的价值加起来,恐怕也抵不上那冠帽的价值。
那公子瞧了李云一眼,眼中满是厌恶,他冷冷的道:“涟漪小姐是我的,谁也不许和我抢,包括平阳侯,更何况那房中的不是平阳侯本人!你那里来的,回那里去,若被我知道你和你房中的主子动了涟漪小姐半根毫毛,那么本公子就剁下你主子的双手!”
李云听了好笑,大汉国有谁可敢动刘彻半根毫毛?这宁家的人口气未免太大了!
不过他也有了些疑惑,瞧这宁公子的身段,嗓子,实在有些娘娘腔,虽然他在故做声势,但是终究还是让李云听了出来。
李云这人斯文的时候比谁都斯文,但一旦发起火来,那么国骂将脱口而出,不过现在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可不想自毁名誉,因此只是冷冷的回道:“娘娘腔,别以为大汉就只有你宁家有能力,我劝你还是走吧!”
那宁公子被李云就成娘娘腔,脸都气紫了,拔出手中的剑对着他的护卫道:“挡者杀无赦!出了问题本公子负责!”
不过由于他这话是对着后面说的,被李云不小心看到了他的喉咙。
李云一下子傻了眼,长长的抽了一口气,女的!这宁公子的喉咙光滑的和墙壁一样。李云实在很难相信,一个家财亿万的富家小姐跑到妓院来嫖女人,这只能说明这女人要嘛是疯子,要嘛就是传说中的同性恋。
而且看情况,这女人铁定属于后者,而且是深深的恋上涟漪的那种。早在现代,李云就听说过那些同性恋者对Xing爱对象的占有欲远远超越了其余,而且对待情敌也更为残忍。
想到这里,李云不得不为刘彻担心起来,现在他已可十成十的相信刘彻正搂着涟漪亲热,若被这疯狂的女人撞上,那么……
“宁公子,能否给在下一个面子,今天的事情就不必追究拉,在下待会就会带这位朋友和他的朋友离开!”窦士奇带着一队禁卫军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这烟花之地,那宁‘公子’转过头去,看了看那些全副武装的士兵,又看了看李云,将那块平阳侯的信物交还给李云,强压住心中的怒火道:“好!今日我便看在窦将军面子上,暂不追究,但若下次再被我看到,那么定不轻饶!”
卷四 风云
第四十四节 四个愿望
日正中午,窦士奇带着他麾下的士兵团团护着刘彻,走到一个僻静的巷子里,窦士奇命令所有的士兵全部退出这巷子,在外面守着。
自己走到刘彻面前,跪下道:“臣禁卫军武骑常侍长窦士奇见过太子殿下!”
刘彻笑嘻嘻的扶起窦士奇,亲热的道:“士奇表哥,你怎么知道孤在那里的?”
窦士奇站起来,笑道:“回禀殿下,臣乃是奉陛下命令,保护殿下,事实上殿下出了宫门那一刻起,臣的手下就一直没有离开过殿下,后来臣接到手下回禀,殿下进了这烟花之地,臣责任在身,不得不立刻点起本部人马,赶到章台。”
刘彻楞了楞,问道:“是父皇派表哥来的?这么说父皇都知道了?”
窦士奇摇摇头道:“臣尚未来得及回禀陛下,所以陛下现在应还未知道,不过很快陛下就会知道了!”
“表哥,不要告诉父皇好吗?”刘彻一听天子还不知道,立刻就来精神,刘彻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了病重的天子发火。
窦士奇摇头道:“殿下,此事瞒不住陛下的,殿下知道的,陛下也有自己的耳朵和眼睛,这些事情用不了半刻钟,就会传回宫中!”
刘彻听了自然耷拉下了脑袋,他当然知道天子有着专门组织的眼线,不过平时那些眼线都只是负责打探一些有问题的大臣或者家族的事情,并不干涉他太子地生活,却不想今天天子将他的眼线撒了出来。
李云走到刘彻身边。安慰道:“不要紧的,陛下那边,臣会担起全部责任来,臣会想办法不让陛下生气的!”
“真的!”年轻的太子一下子就活跃起来,说实话,他真正担心地是他父亲的身体会因为听到这个事情而变坏。现在李云可给他这个保证。他当然高兴了。
“真的,臣什么时候骗过殿下!”李云苦笑着点头道,事实上他也未想出什么好主意来令天子高兴,不过办法总会有的,谁叫他今天好死不死被刘彻拉了出来?
………
萱花阁一个十分僻静的房间里。一个四十多岁地男人听完管事者的描述,他回过头来,竟然是一个十分好看的男子。
“呵呵,这么说来,那两位公子的身份就值得推敲了!”他自话自说着。
管事的忙笑道:“是地。主人。可得到平阳侯信物地人,必定不是等闲之人,而更可令窦家下一代继承人出马的人,身份自然非比寻常,主人,您说说看,那两人到底是何来历?”
管事的虽然已经隐约的猜到李云两人的身份,但他还是聪明的没有自己说出来,因为在这个男人面前。他绝不能将自己的实力完全暴露,就如这个男人从没有告诉过他,他到底是什么势力的一般。
这男人笑了笑,很满意管事者的表现,从身上掏出一大袋钱币扔给管事地,道:“这个是赏给你的,你先退下吧。对了,从今天起涟漪的事情你们不需要再Сhā手,她想去那里就去那里,不许干涉,只需要将她弟弟看好了就行,懂吗?”
“遵命,我的主人!”管事的那里敢废话,拿了钱恭敬的退了出去。
那男子待室中无人,自顾自的饮起酒来,嘴角的胡子微微上翘,形成一个十分好看地弧线。
“真是有意思啊!李子全???不就是日前进京的李云吗?那么可令这现在如日中天的年轻县令马首是瞻的少年,呵呵,太子殿下吗?”这男子轻轻的低吟道:“太子?想不到我本来只是想钓一条小鱼,结果却上勾的却是一条大鱼,涟漪这丫头还真不罔我这么多年的栽培!”
…………
刘彻和李云坎坷不安的站立在昭明殿外,等着天子的宣进,事实上自他们回宫起,心里就七上八下的。
自小看着刘彻长大的中官张明,看着这君臣二人,摇摇头,对刘彻道:“殿下,您这次可把陛下气坏了,您啊,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顽皮!”
刘彻拉住这自小照顾着他的中官,低低的撒着娇问道:“张叔叔,父皇真的生气了?”
张明老脸上满是慈祥,由于他中官的特殊性,所以他没有子女,而一直照顾着长大的刘彻自然被他倾注了全部的爱心,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将刘彻当成了自己最亲的人,而刘彻也从来没有轻视过这名对天子有着莫大影响力的中官,可以说他叫张明叔叔并不是讨好,而是在事实上承认这名中官的地位。
“殿下您又来了,老奴可担当不起!”张明虽然知道刘彻是真心唤他做叔叔,不过他可没有这个胆子应,忙摆手道。
不过他听了刘彻这一声‘叔叔’心情自然大好,低声对刘彻道:“陛下的病刚刚又发作了,现在吃下了药丸,正在休息中,一会殿下进去了,要主动认错,千万不可再惹陛下生气,知道了吗?”
刘彻忙用力的点点头,道:“知道了!”
这时候一名中官从里面走出来,对刘彻和李云行了个礼,道:“太子殿下,李云大人,陛下宣见!”
李云和刘彻忙跟上这中官的脚步,走进天子的寝宫。
一走入寝宫,李云就可清楚的听到躺在病床上的天子,那剧烈的咳嗽声。刘彻听了,他知道自己父亲刚刚显然很生气,否则身体绝不会有如此大的变化,他一个箭步扑到天子的床塌上,哭着道:“父皇,儿臣知错了,您千万别生气,儿臣自己会给自己处罚地!”
李云亦忙跪地道:“陛下,臣有罪!”
天子摸摸刘彻的头,勉强坐起来,苍白的脸色挤出一丝笑容道:“那个少年不怀春。谁家公子无冲动,你们的事情,朕知道,朕也年轻过,也冲动过。也有犯猎的时候。说起来当年朕可比你们厉害多了!”
天子这番话根本没有责怪的意思,李云听了反而好像是在鼓励他们犯错一样。
天子对李云道:“李卿起来吧,很快就都是自家人了,这些繁礼就不必和以前那么古板地死套了!”
李云忙道:“臣有罪,不敢起来!臣……”
天子打断他的话道:“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一味的自责没有半点用处。先皇当年就曾说过,与其对过去的事情的忏悔,不如将眼光放到以后,朕时刻记着先皇地这句教训,现在朕再将此话转告给你们,朕撑不了多久了,大汉的未来靠的就是你们这些年轻人了!”
李云感动的眼泪直流,天子这样比直接训斥他一顿,甚至砍下他的脑袋更令他记忆深刻。李云相信,天子今天地话将被他和刘彻永远地记在脑海中,成为他们日后座右铭,因为这话已经深深的刻入了两人的骨髓,灵魂当中。
李云含着泪站起来,他那里不知道,天子的生命已经走到了他最后的旅途。秦越人说过,病在骨髓司命之所属也!
天子的病已经深入到了他骨髓的每一个细胞中,现在对于天子来说,他每一秒的清醒时间都必须紧紧抓住,他知道或许有一天,他一觉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天子从怀里掏出药丸,闭着眼睛吞下去,用他粗糙的大手抹去刘彻眼角地泪水道:“不要哭,有什么好哭的?朕一时半会还死不了!”
天子训完刘彻,又对李云道:“李卿,你过来,朕有话和你说!”
李云点点头,擦去眼角的泪水,他恨自己没有办法可延缓这大汉国历史最仁慈最宽厚的帝王的生命,他恨自己当初在现代没有能好好学习医学,以至于现在束手无策,他甚至连减轻天子病疼的方法也没有。
天子见了刘彻和李云一脸的苦瓜象,怒道:“朕还没死,你们哭什么!大汉国的未来难道就是交到似你们这般哭哭涕涕,不成器地东西手里吗?凡事要向前看,当年先皇故去之时,朕一滴眼泪也没掉,因为朕知道,要报答先皇的养育之恩,朕就只有努力的治理好先皇留下的这个江山!”
李云和刘彻听了,强忍眼中的泪水,努力令自己镇定下来,两人对望一眼,李云跪地拜道:“臣必鞠躬尽瘁,辅佐太子,大汉变的更加强大,更加富饶!”
天子点点头,赞道:“这才是我大汉的真正的儿郎!”
他回过头望着刘彻道:“先皇故去之时,曾有四个心愿交托与朕,朕不孝,此四个心愿至今没有完成,却不得不面见先皇,现在朕将这四个心愿说与彘儿你听,李卿也听好了,这是朕和先孝文皇帝的共同心愿,希望你们可以完成了,这样朕即使在九泉之下也可安息了!”
李云和刘彻忙恭敬的跪下来,而周围的中官早在张明的指挥下尽数退了出去。
天子伸出一个手指道:“第一个心愿就是,天下诸侯势大,严重威胁到了大汉国的利益,这就像一个火药桶,随时可令大汉重蹈周天子的覆辙,到时候生灵涂炭,战火四起,此乃朕和大汉历代天子所不愿见到的,朕无能愧对先皇,到现在为止,大汉的诸侯势力依旧庞大,所以彘儿,在不伤害到宗室同族感情的前提下,削弱天下诸侯的实力,使他们大国变小国,是你的第一个任务!”
天子伸出第二个手指道:“自大汉立国以来,钱币混乱,各方诸侯以及商贾私铸成风,朕虽多次下诏,禁止私铸钱,但是朕无能,一直没有找到一种即可大量制造,又不会引起民众不信任的钱币,所以彘儿,你登基后务必寻找到一条可靠的铸钱道路,统一这杂乱的货币市场,使得商人和野心家再也无法利用这个漏洞掠夺农民的财产,李卿,你脑子灵活,这事情上多多帮忙!”
李云忙答应一声,道:“臣誓死效命!”
天子伸出第三根手指道:“自春秋以来,百家共鸣,各派思想杂乱无章,相互矛盾,甚至同一学派也有不同见解,诸如儒、法等家更是相互攻击,势成水火。这样下去不利于大汉的未来发展,同样也不利于百姓的生活,所以统一各派学说,使他们团结在一起,用一个声音说话,这是先皇的第三个愿望!朕无德不能令天下归心,所以到现在此事依然毫无进展,李卿,你的小册子朕看过,很好!这样发展下去,确实是一条良策!”
李云道:“陛下!您过赞了,臣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
天子笑道:“你不必过谦,这条路很难走,建立一个新的拥有着各派学说理念却有着同样思想的学说,卿敢这样做,就已经很不错了!假如未来实在不行了,卿就选一家为主,将其他学派统统打倒吧!不要太勉强自己了!”
李云感激的道:“臣知道了!”
刘彻在一边道:“父皇,儿臣会全力支持李卿的,不会让您失望!”
天子欣慰的看着两人,点点头伸出第四根手指道:“北方匈奴本是夏族后人,可是长年居住在荒野之地,他们已经忘记了祖宗的血脉,年年侵我大汉边关,杀我大汉子民,更可恨的是还曾侮辱大汉国太后千岁,此仇不共戴天,大汉与匈奴注定有一个倒下,所以先皇的第四个愿望就是击破匈奴,收复秦末被匈奴人抢夺的河套地区,朕无勇,不能令三军威服,将士同心,至今依然和匈奴缔结着对大汉耻辱的和亲条约,彘儿,李卿,你们有信心帮助大汉国,帮助高祖皇帝,孝惠皇帝,孝文皇帝,还有朕洗刷这耻辱吗?”
刘彻站起身来,拔出身上的宝剑,锵!寒光闪过,那剑直直的指向北方,刘彻朗声道:“此仇不共戴天,儿臣定在有生之年割下匈奴单于的头颅献祭于大汉宗庙之上,大汉国的旗帜必定Сhā上匈奴王庭的中央,令那些野蛮的家伙知道,抢夺了大汉国的东西,杀死了大汉国的子民,敲诈了大汉国的财富,美人,这些都是需要鲜血才可偿还的!”
李云也被激发起血性,发誓道:“臣定不负陛下知遇之恩,辅佐太子殿下,将匈奴人彻底的完全的赶出大汉国的边境,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嘛离开,要嘛死或者臣服!”
卷四 风云
第四十五节 科举第一试
庚子年三月底,带病在身的大汉天子刘启发出了登基以来的最后一道春令诏:“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老者非帛不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
这无非是秉承着自先秦以来的传统,鼓励农桑,赦免一些罪行较轻的人的罪行,并督促各地官员对符合大汉律规定的老人赐赠酒肉,以章显孝道。
不过这道诏令之后,天子紧接着就连发三道诏书。
第一道,诏告天下,科举策士将于四月初如期举行,并且将科举正式定为非常之试,告戒子孙不得在条件没有成熟的时候,随意开举。这令天下诸侯和各大家族大大松了一口气,有汉一朝,历代天子都是极为重视孝道的,既然现在天子拖着病体说,科举是非常之试,在条件没有成熟的时候绝不能乱开,那么就说明至少在以后十几年时间里,科举不可能常规化,大家依然可以自顾自的风光。快活。
不过科举的开试也给各大家族门阀敲了个警钟,他们一时间也知道收敛了许多,再不敢和往常般肆无忌惮,因为科举地存在就意味着大汉国可以在不用这些家族势力的举荐下,启用大批官员,科举成了悬在这些人头上的一把利剑。有效的制约了家族门阀势力的膨胀。
第二道,则是昭示天下,将梁王之女。御封南月公主的刘玫许给临邛县令李云,这道诏令瞬间就在各地引发了大规模的议论,自高祖皇帝开国以来,大汉国尚是首次将一位公主下嫁给一名没有任何背景和尊贵出身的县令,一时间妒忌者有之,羡慕者有之。当然最主要地是,令李云的名字传遍了每一个官员和家族的耳朵。
刚刚加入临邛商会。交纳了大笔会费和捐赠的罗家成员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欢心鼓舞,为自己的又一次明智选择而高兴。因为即便是交了那笔钱,他们分文也得不到,只要李云成为大汉国公主的夫婿,进入政治决策圈,那么这笔交易便是大大地值钱!
更何况临邛商会本身就是一个赚钱地机构,一时间得到消息的蜀地家族和商人迅速放下观望地态度,纷纷向临邛商会的实际负责人,会长张正范提出入会申请,生怕自己迟了一步,便在商会中没了立足之地。
不过张正范如何的肯将自己的钱财分与外人去赚,虽然有些家族他得罪不起。但他躲地起,这位视钱财如生命的商人索性就将生意上的事情交给他家的几个管家去处理,自己窝在商会里,内外由数十名护卫保护着,死活也不肯出来说话,急的那些想要入会的到处托关系找路子。有人找上了卓王孙,也有人找上了杨谋,更有甚者和罗家眉来眼去。
不过卓家和罗家出奇的和张家站到同一战线,对于所有来说情地一概不见,谁会愿意自己的碗里多一双吃饭的筷子呢?
而杨谋则被潮水般的人群淹没过几次后,为避免再被人打扰自己的公事,他也只好动员起县衙的衙役阻拦这些想进来说情找路子的人,杨谋可不傻,他清楚的知道,这些事情不属于他管理地范围,一切得等老师回来处理。
天子的第三道诏令则是命令驻扎在上郡的细柳营骑兵回调长安,天子以科举的名义动用边军,其实际意义就在于借助这支对大汉绝对忠诚的骁勇精锐,在这政局即将更替的敏感时候,警告那些企图浑水摸鱼的人,大汉依旧强大,中央政府的军事实力不是他们可以挑战的,这种事情没有饶幸!
尽管各地对这三道诏书反应不一,甚至有消息说,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两人在东海相会,言谈不详,但这都并不妨碍科举的如期举行。
庚子年四月初一,随着未央宫门口那口大钟的钟鸣之声,大汉国历史上第一次科举终于拉开了帷幕。
作为历史上首次科举,大汉的内阁官员和天子以及太后在经过了长时间的商讨后,决定了科举的范围和题材。
李云提议的百家并举被反对,原因就在于,诸子百家所涉及到的内容实在太过庞大,大汉国的内阁官员们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在短时间内完成制卷工作。
所以在经过各派势力和学派的激烈辩论后,一个妥协的产物产生了。
本次科举只考四科,分别是综合科,道家,法家,兵家。儒,墨,纵横等派由于实力或者不得大汉国某些强大势力所喜被统一集中在综合科中,这显然不利于这几家的学者,特别是儒家学者,因为学儒的大儒大都只看本家思想,而直接忽略掉了其余学派,这导致了大量儒生的怨言。
不过太后说了,能给他们策士的机会已经是格外开恩了,长安城的贵族们可是至今依然记得那一年太后的震怒。
科举开考后,李云抱着好奇的心理跑去看过,大汉科举与后世的科举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每一个应试者,不管他的学派是什么,第一关便是射箭,不合格者将被直接淘汰。当然年纪五十以上,以及身体有残缺者不在此列。
魏其侯窦婴就特别针对这点说过“一个人身体能行,手能提,却不能射箭,此学者之耻也!”当然他是军人出身,自然是站在战争的角度考虑问题。
不过这个提议是唯一没有遭到任何反对和阻拦的,因为大汉地民风和社会主流认识决定了大汉人看不起那些懦弱的人,再说。那些门阀势力的代表,恨不得这次科举一个士子也应考不上,这样就省了他们去拉拢的力气了。
不过魏其侯的这个提议显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科举第一关,应试的上千名学子,人人在校场表现神勇。几乎少有射不住箭靶的,大部分地人顺利过关。张汤和主父偃的成绩更排在了前面的一百位,这令李云不得不对他二人刮目相看。
而李云也在人群中看到了董仲舒,不过这位历史上儒家的罪人。由于年纪早过六十,因此免去了上场射箭的这一关,令李云无从得知这位将儒家向着文治方向腐化的,大儒,到底可否射中箭靶。
接着,科举进入第二轮分试,张汤自然是以韩非子学徒地身份应试法家科,主父偃和董仲舒则只能参加综合科。
综合科的试卷,李云也有参与制卷,因为科举所有试卷地纸张都是由他从临邛派来长安的工匠制作的,带着这样地关系和南月公主准夫婿的头衔。他参与制卷并未受到非议。
李云只出一个题,他承认他很不厚道的将题目设为家与国家,虽然这样一个题目有些标新立异,但是他依旧坚持,在他看来,假如一个官员连这样的道理都无法了解,那么即使他做的再还又有什么用?
历史上那些饱学之士干出来的卖国行径可远远超过了一字不识的武将!
当然不能否认,他也存在着私心。这无非是为他以后推广和普及自己的理想,寻找到最初的同道,并打下基础。
知道他想法地天子没有半点反对,反而是大力支持,因为天子看过李云的小册子,对哪里面所说的国家概念深表赞同,于是在天子的点头下,所有科目统统要求作答这一题。
不过李云的私心却害苦了那些捧着试卷的学者,他们如何的知道家与国家的基本概念?特别是儒家,由于早期儒家地特征,他们并不以为其他国家效劳为耻,他们是仁义道德做评定标准,只要是仁义的,他们就理所当然的认为是好的,反之则要打到!
不过他们显然大都忘记了孔老夫子也有着华夏与夷族的双重标准,大概他们认为那个孔子赞扬管仲尽屠外族的事迹影响孔子的光辉形象,所以下意识的回避了这个问题。
不过有时候他们认为错的,其实是真正的真理,仁义也要看对象!难道对着禽兽也想要用仁义来感怀吗?
李云可不是农夫与蛇故事中的主角,大汉也不是,至少现在的大汉
虽然考生们对于这个新奇的题目有所不解,但考生永远是这世界上适应力最强的种群,很快的他们就找到了自家典籍中的记载,以这些记载为根基,阐述出属于自己的观点出来。
法家的学者从韩非子着手,他们模仿着先贤韩非子的笔锋,在纸上将法家的理论阐述的淋漓尽致,洋洋洒洒。
而儒家的学者抓破了脑袋,才有人相继以自家学派的观点开始阐述,公羊派,端木派,这两种完全不同却又同根同源的思想开始在纸上碰撞出耀眼的火花。
兵家的学子最为简单,因为孙子早就用在孙子兵法中阐述过国家间的战争关系和武德的重要性,这些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换个名称而已。
伴随着黄昏时分的钟声,第一天的考试结束,负责警备和防止作弊的御林军士兵开始入场收集试卷,并检查考生的衣物,假如被他们发现作弊的情况,那么依照天子的命令,他们有权直接扣押甚至击杀嫌疑
不过现在的学者大都十分高傲,作弊的现象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御林军并未有任何发现。
李云看着这整整有一千多人的士子,他不清楚这些人当中究竟有多少可成为大汉国的有用之才,不过有一点无庸置疑,这批学子的含金量是非常之高的!
不过他很快就没有时间再来操劳这些事情了,因为三天后,他就将正式在他干叔叔窦婴的主持下应娶南月公主刘玫,明天南月公主的母亲梁王后还有他的哥哥们将陆续到达,他得准备着去见他的丈母娘和舅子们。
……
卷四 风云
第四十六节 新婚之夜
庚子年四月初三,宜嫁娶,破土,出行,忌丧葬,天气很好,温度适宜,不算太热。
一大早的整个长安就沸腾起来,今天是南月公主下嫁李云的好日子,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不让人在今天这个大好的日子捣乱,刚刚调防长安的细柳营骑兵顾不上休息,他们与禁卫军共同承担起长安的戒备工作,各条人流密集或者提亲,送亲队伍将要经过的主要路线均加强了巡逻力度和巡逻人数,巡逻的士兵也全部换成了在上郡与匈奴人血战数年的细柳骑兵。
由于李云没有亲人,所以魏其侯窦婴以他干叔叔的身份担当起了家长的责任,按照传统,一大早魏其侯就身着起了侯服,在领着李云一同祭拜过天地之后,他便着人将李云带去斋浴,而他则领着窦府的下人,带着早准备好的礼品,以家长的身份前往长乐宫向居住在哪里的太后,粱王后,提亲,并交纳礼品,钱财,这叫做采纳。
辰时三刻许,太后接见作为家长的魏其侯,魏其侯献上采纳清单,接着太后点头应许,梁王后亦点头,这样就算完成了采纳。
已时一刻,天子下诏,准许婚礼的进行。
这时候,接到诏书的李云才身着关内侯的衣服,在窦家为他准备的迎亲队伍的簇拥下,喜孜孜的来到长乐宫面见太后,并且迎娶南月公主回家。
这也是很有讲究的,李云必须按照传统先向太后献上代表着吉祥的丝绸若干,得到太后准许后。他才可将南月公主迎娶回家,这个程序叫纳币。
长乐宫中,南月公主身着淡青色地丝绸衣服,头戴着象征着富贵如意的大簪,在几名宫女的服饰下,点妆着自己那美丽的脸蛋儿。
对于这次婚礼,大汉国上上下下都极为重视。这不仅仅是大汉历史上第一位下嫁非功勋之后的公主婚礼,更是自信阳公主嫁平阳侯后,天子最为重视的一次婚礼。
而大汉的大臣们也希望借着这次婚礼,来冲淡目前由于天子身体日渐衰弱所带来地沉闷气氛,所以至少最高统治阶层对这次婚礼抱以了乐观的态度。
来自大汉各地的诸侯们纷纷向长安派出了携带着重礼的使者,向太后和天子表达了祝贺,大汉的诸侯们谁不知道南月公主是太后的心头肉?虽然他们对太后将南月公主下嫁一名出身普通的官员有所不满,但巴结还是必要的,毕竟目前大汉国的宗室中。最有权威地人就是太后!
林滤公主面带笑容的走了进来,她走到正在梳妆的南月公主面前,将手搭在这个正处在幸福中的小女人肩膀上,有些酸酸的道:“南月妹妹真的好福气,可得这样一个好夫婿!”
她也不知道她为何要这样说,但潜意识里她知道若非是这个得到太后欢喜的妹妹,恐怕今天成婚的就是她,因为她清楚的知道,下嫁一名公主给大臣,这向来是大汉国天子拉近大臣关系手段。就如她姐姐下嫁平阳侯一般。
本来她看到李云逐渐的得到她父皇地欢喜,以及她弟弟的信赖,前途自然不可限量,那时候她可说是在背后出了大力气。她刻意的制造了许多令她弟弟刘彻注意李云的机会,不就是希望今天成为新娘地是她?
这倒并非是她有多喜欢李云。又或者所谓的一见倾心,而是一种政治地联合,也是她无奈下的产物。
因为她林滤公主再厉害,心思再缜密,她也终究是一个女人,虽然贵为公主,但也要有她发挥的地方!
而大汉的公主要想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的用场。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在背后和夫婿一起操纵政治,而李云无疑是一个理想的对象
他年轻,有见识也有胆量,更难得地是他对大汉并不是很了解,而且没有任何的势力背景,这样一个的人,无疑是最佳的夫婿人选。
当然最重要的是。林滤公主嫉妒她的姐姐信阳公主,非常的嫉妒,谁叫号称大汉国第一的好男人,最得女人心地平阳侯曹寿娶了她姐姐,而且至今恩爱非常,所以她选择了李云,她要用自己的选择来向她的姐姐示威:并不是只有你才有幸福!
可惜她的一切努力都成了他人的果实,就在她以为这事情十拿九稳,她的父皇和弟弟都喜欢上了李云这个初入官场的年轻人的时候,南月公主出现了,为了更大的政治利益,她的父皇和奶奶联手将她为自己准备的夫婿给夺了去。
这世界上再没有比自己辛苦准备好的一切被他人多谢一声也不说就拿走,更令林滤公主难受的是,她还必须向这个抢走她夫婿的女人祝福,而且李云根本也不知道,这个只和他见过几面的公主曾为了他做了大量的精心准备。
南月公主将一枝簪子戴到头上,听着林滤公主的话,幸福的道:“谢谢你,林滤姐姐,玫儿今日出嫁,姐姐还特意赶来祝福!”
林滤公主本名刘萱,她比南月年长二岁多,今年已是十八岁,她听了刘玫单纯的声音和话语,竟再也提不起对这个小妹妹的恨意,她无奈的摇摇头,这就是命啊!
刘萱怀抱住刘玫小巧的额头,对她道:“妹妹今日就要出嫁为妇了,姐姐也没有什么可以送的,这个玉佩姐姐带在身上已经十多年了,今日就送与妹妹,希望妹妹年年如今日,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刘玫接过礼物,欢喜的将这东西贴身放到衣服里,幸福的依偎到刘萱温暖的怀抱中,道:“谢谢姐姐。玫儿能得到姐姐地祝福,玫儿很高兴,希望姐姐也可快快找到意中人,到时候妹妹一定和夫君来祝贺姐姐!”
刘萱别过头去,苦笑一声,一个好的人选岂是那么轻易就可找到的?这不仅仅要看机遇,更要看运气啊!
这时候。长乐宫中钟鼓大起,司仪中官那独特的尖声嗓子开始了呐喊“太后有旨,宣关内侯李云进晋!”
刘萱拍拍刘玫的肩膀,道:“好了,妹妹,你的夫婿来了,快点准备吧,可一定让他看到妹妹最漂亮的一面,一下子就抓住他地心!”
刘玫乖巧的点点头。目送林渡公主的离去,单纯的她可想不清为什么这个姐姐的声音那么的不稳定。
……………………
正如大家在电视经常看的一样,在走完全部程序,拜完天地之后,李云便携着南月公主刘玫进了魏其侯为他准备的新房中。
由于是公主下嫁,所以闹洞房和其他一些民间的礼节给省略了。
此时已是华灯初上之时,夜色无比迷人,在红蜡烛地衬托下,一脸微红的刘玫显得格外迷人。
两人进了新房中,其余使女之类的人。自然识趣的离开,不再打扰这对新人的初夜。
刘玫坐到床塌上,小手紧张的抓着身上的衣裙,心里即高兴又害羞。一想到太后在婚前安排人和她说过的那些伺候男人的要诀,她心里就羞的紧张极了。
李云同样也很紧张,也很期待,虽然在现代他看过不少H片,但是实际上阵这还是头一遭,根本就没有任何经验,他可不想在这新婚初夜就弄疼了这个娇滴滴地美人,因为在现代作为医生他看过一些心理方面的书籍,据那些专家说。好像许多新人都是在第一夜过于粗暴,所以给对方留下了对性的恐惧,直接导致了性冷淡。
李云努力的令自己露出一个灿烂地笑容,执着酒瓶倒下两杯清酒,走到刘玫面前,温柔的道:“夫人,我两来喝这交杯酒!”
刘玫羞涩的点点头,接过李云递过来的酒杯。两人目光相视,交杯而饮。
喝完交杯酒,李云也注意到了刘玫的紧张,这使得他不敢过于大胆,因此他坐到刘玫的身边,揭下她头上的盖布,轻轻的搂住这温暖的娇躯,很温柔地道:“夫人,过了今日,你我便是夫妻,应相亲相爱,你放松下来,没事的,这种事情是很快乐的事情,夫人,看着我,相信我!”
在李云的循循善诱下,刘玫大着胆子,抬起臻首,仔细的端详着李云。
在红色的蜡烛下,刘玫那美丽的脸蛋儿泛着丝丝的红晕,她那白皙修长地脖子更是微微的缩着,嗅着这美人身上如兰的处子香气,李云一时间怔了,忍不住轻轻的吻上刘玫细滑的小脸,只觉得入嘴香甜细滑,再舍不得挪开半步。
刘玫被李云亲吻上脸颊感受到对方的温柔,她也渐渐的放松下来,瘫软在李云怀中。
李云见她放松下来,胆子也大了些,搂过这动人的躯体,轻轻的吻住刘玫那小巧动人的丰满香唇,大舌温柔的撬开刘玫雪白的贝齿,伸入那温暖的腔道里,追逐着那条湿润的香舌。
一双大手也老实不下来,松开刘玫的衣裙,轻轻的握住了那弹性十足的动人地带,一只手竟然握不过来。
刘玫只觉得一只手伸进了自己的衣服里面,抓住了自己那从未展现在别人面前的雪|乳,小嘴又被这男人封住,发不出任何声音,略微挣扎一下后,她彻底的陷入了情yu之中,浑身上下一丝的力气也提不起来。
李云见时机成熟,轻轻的褪下这美人身上的衣服,而他自己的衣服则早被他刚刚解开,只消稍稍用力,便尽数掉落在地。
“夫君……羞……别看!”瘫软在床塌上的刘玫,一手羞涩的遮拦着身上雪白的肌肤,在红色的蜡烛光下,迷人至极。
那粉脸雪颈,纤腰酥|乳,粉弯雪臀,无不令李云生出最灼热的情yu,早就按捺不住的小兄弟更是昂起了头来。
李云抚上这美丽公主的雪臀,一手握住那动人的椒|乳,亲吻着她的脸蛋,天鹅般修长的脖子,咬着那动人的耳朵,轻轻地道:“不羞,夫人,女儿家这时候是最美丽的!”
他放过刘玫的动人椒|乳,将手抓住这正在到处遮掩的刘玫的芊芊玉手,放到自己的小兄弟上面,温柔的道:“你看,它已经为你高兴了,它这么大了,夫人你摸摸,对,就这样!”
刘玫这觉得小手碰到一个火热坚硬的东西,小脸更是羞的通红,如发烧一般的令她感到羞愧,她知道那就是男人的凶器,可是,它怎么那么大啊!
李云一边不住的挑逗着刘玫的情yu,一边半闭着眼睛享受着美人那温柔的抚弄,刘玫很聪明,也很温柔,在李云这老师的指点下,她很快就找到了男人的快感点,羞涩而生疏的抚弄着,令李云几乎喷薄而出。
动情的刘玫羞涩的贴着李云的肌肤,轻轻的道:“夫君,吹灯……”
李云抚摩过她雪白的背部,轻轻的道:“不,我的夫人,你不觉得,这样很好吗?”
李云大手抚过刘玫的雪白股低,只感觉哪里已经潮湿了,于是他轻轻的褪下这美人的亵裤,将头压到那少女最神秘,最动人的地方,手口并用为她服务起来。
刘玫却是慌了神,连连推着李云的头,羞道:“夫君,哪里那么脏怎么可以?”
李云抬头笑道:“为夫人服务,我的荣幸!”再不理她,自顾自的工作起来。
终于刘玫不再挣扎,她的雪白股间,也流出了动人的花蜜,更奇特的是居然还带着丝丝香味,这些花蜜甚至流满了垫在她股间的白绫。
李云知道时机成熟,温柔的扳正这动人的娇躯,俯下身子,亲吻她的身体,刘玫只觉得自己被融化了,她从李云灼热的眼神中看懂了一切,情至浓处,白生生的动人香躯,宛如染上了一层粉腻,双腿不由自住的张开。雪白的双臂紧紧的勾住李云,轻轻的道:“妾身芊芊弱质,夫君千万疼惜!”
有花堪折直须折,李云吟着这句风流的诗儿,轻轻的凑近刘玫那美丽的眼睛,刘玫知道,自己那保护可十六年的花儿,终于迎来摘花客。
当李云的硕大抵住刘玫之时,刘玫动人的呻吟出声。李云轻轻用力,贯穿进去,大嘴吻着刘玫的脸蛋儿,看着这因破瓜而疼的秀眉紧拧的美人,李云不敢动弹,只好轻轻的她耳朵边上咬着道:“夫君疼你,玫儿乖,很快就舒服了!”
刘玫在李云的温柔安慰下,渐渐的适应了过来,在李云耳边轻轻的道:“夫君怜惜!”
李云哪里听不懂这意思,闻言一喜,轻轻的挺动起来,刘玫处子的激|情被彻底激发,开始缓缓的迎合着。
在红色蜡烛之下,这对幸福的新人开始了他们生命中最动人的一夜疯狂。
………
卷四 风云
第四十七节 赏赐
翌日清晨,李云早早的起来,穿好衣服。轻轻的在床上的四八脸颊上亲了一口,尚还带着幸福过后红晕的刘玫,令他瞧的心神荡漾,联想到昨夜的几度索取,李云爱怜的摸了摸这单纯少女的小脸,不忍再打搅她的美梦,替她盖好被子,便轻轻的走出房门。
魏其侯窦婴是军人出身,十几年的军队生活,使他养成了良好的作息习惯,一大早魏其侯便领着窦家的几名少年郎在庭院中舞起了大汉国最流行的剑技。
他见到李云出来调侃道:“子全昨夜过的可舒服?”
李云老脸一红,对这操办了他婚事,可算的上半个叔叔的名臣,行了一礼,答道:“有劳叔父关心,小侄一切安好!”
窦婴扔下手中的剑,对李云笑呵呵的道:“好,子全也成家了,从今往后咱就是真正的叔侄关系了!”
李云点点头,他自然知道魏其侯乃梁孝王的表哥,论起辈分来,他李云自然要真正的唤上声表叔父。
窦婴接过下人递来的上衣,披到身上,带着李云一边走,一边道:“昨天晚上,有司来报,今次科举首关录取名额已定!”
李云心中一动,问道:“敢问叔父,本次科举录取之数几何?”
窦婴眉头一皱摇头道:“本侯也曾参与过批卷,不得不说,这些所谓的学者名家大都没有什么真本事,本侯至今尚未发现有学识和见闻超越晁大夫的学子,真真是令本侯疼心!”
魏其侯有些苦笑着道:“孝惠皇帝时。我大汉有周勃等名臣崛起,先孝文皇帝时,大汉亦有贾宜博士等名臣辅佐,本朝更是文有袁太尉,晁大夫,武有大将军周亚夫,李广。程不识等人,可是现在,环顾大汉,却再无此般人才兴起,若非贤侄的出现,老夫就还真地担心,我大汉回出现人才青黄不接的厄运!”
李云谦虚的道:“叔父过赞了,依小侄看,士奇兄文武双全。他日定可当大用,叔父不需如此愁眉!”
窦婴被李云说到痒处哈哈一笑,说实话,他对自己的眼光还是很有把握的,窦士奇确实是他这么多年苦心栽培的杰作,端的是一个冷静而不失干劲地上佳人才。
遇事知进退,处风浪而不惊,这是天子对窦士奇的点评,之所以一,直压着不给窦士奇升官,并正式承认他继承人地位。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窦婴骨子里的军人习惯。
作为一个军人,窦婴永远也不会将自己最后的实力暴露在敌人面前,所以作为隐藏实力,窦士奇的存在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不过现在不同了。天子的身体随时可能崩溃,大汉即将面临新的换代,在这个风尖浪口地时候,再藏着掖着,显然是错误的。
而且天子昨天刚给他窦婴一张新的王牌:免死诏书!诏书上天子令他窦婴日后假如遇到与刘彻意见相左的时候,而那事情又触及大汉国的根本,那么他窦婴可持此诏书,以便宜论之,更重要的是凭此诏书,他窦婴可免除谋反外的任何死罪一次,包括大不敬。
有了这新的底牌。那么窦士奇就不再适合藏着了,所以他琢磨着是不是授予窦士奇一个将军的职位,令他到他岳父程不识麾下,单独领一军作战,也好早日立下战功,名正言顺的成为窦阀继承人。
但是很显然,这个提议不适合由他这个身为大将军地魏其侯来提,也不适合由窦系派问的大臣提议。所以这个重任就只能交给李云了,这也是他一大早的等候李云的原因所在。
李云自然知道窦婴地想法,不过他倒没有想到窦婴已得到了天子的免死诏书,他只是猜测到在这个重要的关口,窦士奇必然会被派出长安单独领一偏军,毕竟出身军人的窦婴自然知道,有了军队才有权利,没有军队的支持,他窦家将被田家压着打。
不过李云并不点破窦婴的想法,而是笑着故意问道:“敢问家叔,今次科举初试,共有多少人通过?”
窦婴摇摇头道:“不多,大概只有不到六百人,总之本侯一个人就淘汰掉了数十名学者,贤侄治理过地方,就应该知道,治天下靠的不是理想,而是实际的努力,可那些学子居然还幻想着上古的社会制度,本侯也略有学过各派典籍,得出地结论是,一味的按照书上说的去做,甚至古板的按照大汉律行事,是万万治理不得地方的,这样的人与其让他去治理地方,最后弄的不可收拾,不若现在,就干脆点淘汰掉!”
李云听了自然深表赞同,大汉律完全是秉承着秦代的法律修订而来,虽然这几十年来修改和完善了不少地方,但是其中地许多死板之处,确实不能依从,因此他点头赞同道:“叔父此举大善,让那些学子好好反省也是好的!”
窦婴笑道:“对了,贤侄,你认为士奇那小子,现在可担当起什么样的责任?”
李云心道,来了。不过此事于他也有益处,因为现在他和窦家可说有着共同的利益,在此事上稍微襄助,自然是举手之劳,再者说,窦士奇确实是一个人才,这样的年轻将军放到边关磨砺一番,日后不说成为似卫青那样的名将,少说也是一个不亚于现在的李广般的英雄将军。
因此李云笑着道:“士奇兄这般的人才,委居一个武骑常侍长,确实不是很适合,小侄看来,士奇兄即便独自当个偏将又或者先锋将也是可以的!”
窦婴听了哈哈大笑,拍着李云的肩膀亲热的道:“贤侄太看地起这小子了,不过上月他的岳父。渔阳太守程不识曾写来书信,说是军中有一个偏将的空缺,希望他这做女婿的去补上,可是贤侄理应知道啊,涉及军中事务,这个事情,我们这些他的亲人反而不好说话!”
窦婴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李云哪里还敢推脱,忙拍着胸脯道:“叔父请放宽心来,待今日小侄携夫人入宫谢恩,定与天子说上一说,不过是否能成,小侄也不敢保证!”
窦婴哈哈一笑,道:“这个就麻烦贤侄拉!”
事实上这个事情,天子其实早就或明或暗的点头了,他窦婴只是怕给人授以把柄。才迟迟没有上奏,今日他借着这个机会,不过是试探一下,李云到底和窦家的关系如何?
不过结果显然他很满意,事实证明,他这几月地付出没有白费,至少现在李云和他窦家是同一战线。
当日,新婚过后的李云携带着南月公主刘玫进宫给天子和太后问安的时候,顺口提了提窦士奇的事情,早就和窦婴有默契的天子自然欣然应与。
而随后。李云就彻底的陷入了感激之中,天子借着南月公主下嫁的喜庆气氛,宣布将临邛县作为南月公主的食邑赏赐与他。
虽然大汉国的公主出嫁,全部都有一个县地食邑赏赐。不过大都都是些不是很富裕的地方,而平阳侯曹寿由于祖辈的封地就是平阳县,天子才未再新封土地,而现在天子居然将临邛县赏赐与他,这不得不令李云感动和兴奋。
要知道临邛即使在李云未去之前也一等一的富裕县,经过李云这两年多的治理,更是一日比一日繁华,人口明显递增,更重要地是临邛的工业已经初步步入轨道,哪里发达的铸铁和锻造业以及丰富的矿藏,这一切地一切都是巨大的财富。
虽然说作为食邑。李云不能拥有军队,也不能很诸侯般可世袭传递,但是至少在他在世的时候,他对临邛县的一切有着否决权,包括县令的任免以及赋税的征收,这可是等若将一个基地送与了他。
天子看着李云感激的样子。他欣慰的笑了,事实上临邛县的赐予在他决定了将南月公主下嫁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决定了,而现在赏赐下来,自然是希望在他还有能力掌握一切的时候,培养起李云对大汉和刘彻的绝对忠诚。
另外他当然也想看看,这个小小的临邛在李云手中到底可以发生多少奇迹,到底可以令大汉改变多少。
他唯一的遗憾就是,这一切地一切,他可能永远也没有办法看到了,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之所以一直坚持,是因为他想亲自给心爱的儿子加上冠服,亲自看到科举的举行,亲眼看到他弟弟的爱女出嫁。
现在科举已经过完一半,他深感愧疚的亲弟弟之女也被他亲自嫁出,那么剩下的,便是夏天刘彻地十六岁生日。
因为大汉国的传统,天子只有在加了冠礼后才有权利亲政,在此之前,政事将由太后或者太皇太后主持。
天子对他的母亲现在可以说放心不少,可是对于枕边的王皇后,天子实在没有底,历史上吕后的教训近在眼前,天子可不希望那个可怕的灾难再来一次,所以他一直坚持着,不敢有丝毫的松懈,每日用药的剂量和次数都不断的增加着,他在透支着他生命的最后精力。
谢完恩后的李云自然得带着南月公主踏上回临邛的道路。
太子刘彻亲自前来送行,并拨下了他最喜欢的一队御林骑兵护送,经历过了同逛妓院的遭遇之后,刘彻已把李云当成朋友看待,而不是臣子。
至于那名叫涟漪的美人儿,据说窦士奇派了整整一队的禁卫军,手拿着窦家的腰牌,不许任何人接近或者说伤害她。
不过经过那次事件,刘彻虽然对那美人念念不忘,可他再不敢跑去那种地方,以免令他父亲的病情恶化。
至于那宁家的假公子接近不了涟漪,整天跳着脚上下暴走着的有趣事情,就再不关李云的事了。
卷四 风云
第四十八节 广川
已是四月中旬,整个蜀郡被一片绿色所掩盖,到处都是农h。丹下的庄稼。
由于李云的鼓励,所以临邛出产的水车以临邛为中心点覆盖到了几乎整个蜀郡,虽然与临邛不同,这些地方的农民得自己出钱买来水车和铁农具,但这并不妨碍水车这种先进的农业工具的迅速普及,它伴随着临邛商人的脚步,向着四周扩散。
而且水车简单的结构注定了它很容易被人仿制和改进出来,所以各地稍有些木工技术的人,再找来一辆水车,经过简单的分析之后,很快就仿造出来了|Qī-shu-ωang|,这更加快了它向四周扩散的速度。
李云带着刘玫从长安出发,刚一入蜀郡的地界,就看到了有农民正请几名工人在自家的田地上安装水车,虽然做工有些粗糙,但到底还是可以用。
李云随便打听了下,原来水车早已在蜀郡的中等家庭中普及,甚至有人将这个技术传播到了南阳等地。
李云听了自然很高兴,粗略的算了算,水车自打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到现在不过一年多时间,就已经迅速的传播开来了,看来对于可大量节省劳动力的东西,农民永远是喜欢的。
而和以往的任何一次回蜀郡不同,这一次,李云是携着大汉国公主回蜀郡,所以蜀郡郡守和广川县令以及蜀郡的名门家族纷纷云集广川,为李云接风。
蜀郡郡守和当地官员前来接风,李云还好理解。毕竟大汉国公主及其丈夫的身份非比寻常,可是那些个名门大族也用不着全来吧!
李云看着广川城外密密麻麻的人头有些头疼,连负责保护他和南月公主地御林骑兵也勒紧了战马,警惕的注视着一切,毕竟现在大汉国最有战斗力的军队是禁卫军和细柳营骑兵,在那名恒古第一将军出现以前,御林军在外人眼中不过是一群装备比较好的骑兵,不过是大汉太子的御用骑兵而已。
蜀郡郡守窦常是窦婴的堂弟,他早得到了本家兄长的提醒。并且也清楚的知道南月公主对于太后的重要性。所以他也忙指挥着蜀郡地方地兵士维持起秩序来。
窦常令士兵在城外立起两道人墙,并且加派了盾牌手进行防御。一切收拾妥当,确认万无一失后,他才整理好自己地官服领着麾下大小官员,来到李云的马车前给南月公主行了个礼,道:“下臣蜀郡郡守窦常,领全郡官员恭喜南月翁主殿下,恭喜李大人!”
说实话,这窦常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和他堂兄窦婴相象,若非是窦婴亲口告诉过李云,蜀郡郡守地职位一直都是由窦家人担任,而本届郡守更是他堂弟,李云怎么样也不会相信。眼前的这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是他干叔叔窦婴的亲堂弟。
窦婴生的那是成熟而有魅力,浑身上下都有着健美的肌肉,高高大大的,虽然年纪已经四十好几,但李云依然敢打赌,窦婴走到大衙上也可勾引起无数少女的尖叫。更何况男人越大,便对女人越有杀伤力。
可是身为蜀郡郡守的窦常,李云却没有看到这个胖胖地中年男人和普通人有什么不同,胖胖的身材,完全没有一个身据上位者该有的威严,一双眼睛也是暗淡无光,哪里有窦婴那样的气魄。
不过人不可貌相,大汉国每一个郡守都是厉害无比的人物。而可在蜀郡这样的各大古老家族盘踞,各方势力纠缠不清的地方稳稳的坐好郡守职位的人,想来也不是什么等闲人物。
所以李云不敢轻视,不过现在他和窦家是一条线上地蚂炸,所以他倒不需要防备,所以也就笑呵呵的和窦常说道:“窦大人,您亲自来看下官,可真是折杀小官拉,下官上任以来尚未拜见过大人,这确实是下官的不是,还请大人原谅则个!”
窦常摆摆手笑道:“无事,大家都是一家人,听说李大人还是家兄的义侄,本官唐突的叫上一句世侄,大人不反对吧!”
李云被他这样一说,倒还真不好意思了,说起来,自上任临邛县令到现在,他李云从未去拜访过自己的顶头上司,却还安稳的坐在县令位置上,这应该是全大汉的第一人了。
倒不是他不想去拜访,而是通常在蜀郡地时候,李云就得忙这里忙哪里,抽不出空来,而有时间的时候,他却被天子一张诏书给诏走,根本就没时间跑到成都去。
李云借这个机会忙拱手道:“叔父在上,请受小侄一拜!”
南月公主刘玫也掀开车帘,露出脸来对窦常行了个礼道:“侄女刘玫见过表叔大人!”
窦常得了这么大一个面子,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线,不过他可不担当大汉国公主的拜礼,忙扶起两人,道:“贤侄,翁主,这个太客气了,下官可承受不起,快起来,快起来!”
三人寒暄一阵后,窦常将随行的官员一一向李云介绍,李云将南月公主送回车上后,也一一对这些官员作鞠,算是打了个招呼。
随后在大量官兵的保护下,李云带着刘玫在广川县衙落下脚来,广川县令也是窦氏家族的成员,今年三十多岁,由于是本家亲戚,所以他不敢有丝毫怠慢,将县衙自己住的房子腾了出来,让给李云夫妇居住。
不得不说,大汉的官员相当的廉洁,至少这位广川县令便是如此,在他的县衙卧室里面,李云还真没看见几样奢侈的东西,怎么说他也是当世第一大阀,窦阀的成员,这样子也未免太那个了。
到现在李云才不得不承认,魏其侯和平阳侯的主张是正确的,一个清廉而有道德地官员确实是国之大幸。科举制度的确需要大量的时间来完善,而且必须保证人才的道德操守过的了关,否则还不如让世家大族操纵官员的举荐,至少这些家族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会将一些没有能力和道德素质的官员送上官场,因为这些家族大都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们门下的官员都有专门地资金地照顾,而使得这些官员不需要依靠贪污来满足自己的生活也不需要去巴结上司。因为他们地上司就是家族本身。
安顿好刘玫。李云在这个刚成为他另一半的女子额头上轻轻吻,温柔的道:“夫人。你先歇息,我还要去和窦大人商量一些事情,另外外面那些来给咱们接风的客人也是需要面见的!”
初为人妇的刘玫乖巧的点点头,温顺的替李云整理好衣服,然后自己一个人坐到床头上带着一同陪嫁的几名宫女一起说话去了。
这些宫女都是太后特意赏赐下来地,个个生的水灵灵的,身资丝毫也不亚于刘玫,而且更为成熟,令李云在马车中经常心猿意马。
不过太后赏赐下来的本意就是让她们伺候李云。所以刘玫看着她们并不觉得有什么。反而有些欢喜,没几天主仆几人玩的很熟了。
不过李云可再没有猎艳的心思了,现在他单单是有一个刘玫,还有一个卓文君就已经觉得很满足了,也再分不出心力去和别的女子勾勾搭搭,所以他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甚至在马车中也一直不敢和刘玫有太过亲密的接触,他现在正寻思着找个机会把这些女子给推销出去。
不过刘玫可不这样想,虽然她很单纯。但她也知道闺房之中总要找个说地上话的贴心人,否则一个人孤单单的,而男人通常都是忙于工作,那岂不是连个说话的对象也没有了?而那卓家小姐也不知是否靠的住,也不知是否怨恨她抢了她的夫婿?刘玫现在这感觉心里乱的很,不知道她到底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而那些争风吃醋地手段,她也根本玩不来,也不会去玩。所以她迫切的需要一个同盟。
不知道妻子想法的李云,只觉得现在自己很幸福,他轻轻地关上房门。走到大厅中去。
李云一见窦常,行了个礼,唤了声叔父,便直接问道:“叔父,外面那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小侄愚昧,不清楚这些人不辞辛苦的跑来,所为何事?小侄清楚,他们绝不是为了接风的,定是有所图谋,还望叔父交我!”
窦常嘿嘿的一笑,上下打量着李云,道:“贤侄当真不知?”
李云更加摸不着头脑,他是真的不知道,于是摇摇头,肯定道:“当真不知!”
窦常拍了拍李云肩膀笑道:“贤侄既然不知,那么我这做叔父的倒是知道一些,一切都是因为贤侄那个赚大钱的商会啊!”
“啊?”李云张大了嘴不敢相信外面那些提着重礼守侯的人统统都是想入商会的人。
窦常简单跟李云解释了一下,原来由于在临邛这些家族统统吃了闭门羹,特别是一直以来和罗家争当蜀地第一望族的王家,这些家族在临邛找到门路了,却又巴巴的想加入,特别是罗家的一些成员在外面喝嘴了酒,将这几个月来的收入给漏了出去,结果更加令这些家族眼红。说到底大家族之间的拼斗最终拼的还是钱,养人要钱,养家族中的孤寡要钱,培养势力要钱,培养官员更加要钱,所以有钱赚的事情,他们自然想要Сhā上一脚。
李云听完却陷入了沉思,一直以来他都希望将商会的规模扩大,这样影响势必加大,不过目前商会还在实验性阶段,各项规定和条例都没有来的及完善,所以若是外面那些家族统统吸纳了进来,虽然短时间里会使商会一下子膨胀数倍,影响大大增加,可是这样子也会使得商会中不完善的地方彻底暴露出来,而且人多嘴杂,各派矛盾难以调和,所以在没找到合适的时机之前,商会不宜太快扩展,在这点上,虽然商会的三巨头是为自家利益着想,但不得不承认这点他们做的对,应该奖励!
想到这里,李云对窦常请求道:“叔父,小侄能否请叔父出面,对外面的人说说,就说请这些家族中于五月初头到临邛一聚,到时候有什么问题可直接提出,现在小侄还未考虑仔细,至于那些礼物,小侄不敢受,请他们带回去吧,心意方面,小侄承受了!”
卷四 风云
第四十九节 河南卜式
天气阴沉沉的,眼看着就要下大雨了,呼啸着而过的狂风卷起漫天的风沙。天空中的积云越来越厚,到最后整个世界仿佛一下子黑了下去,有如黑夜般的朦胧。
谁也料不到上午送走临邛县令李云和他新婚的妻子,南月公主刘玫,下午天气就忽然变化,整个广川霎时就陷入了慌乱中,家家户户忙着收衣服,关上房门。
卜式抬起头来看了看天色,知道大雨将来,忙加扬起鞭子,赶着牛车迅速进城。
说实话,不认识他的人假如看到他赶着牛车进城,下巴铁定就得掉下来,因为他可是河南郡首屈一指的大富商,有名的牧羊商人,他的名字被业内的同行所熟悉,他是当今大汉为数不多传奇商人之一。
说起来,当今大汉可当得上传奇二字的商人,恐怕就只有他卜式了,其他与他齐名的莫不是祖上就有着丰厚的家产,或者良好的家庭环境,放眼天下,也就唯有他一人是白手起家,在短短二十年不到的时间里,就攒下目前的偌大家业。
想当年,他的双亲故去之时,他还只有十六岁,刚刚加完冠礼,留下的财产不过一百亩土地,几间土砖屋,可他却还有一个弟弟正等着他分家,看到弟弟那渴望的眼神小式二话没说,将全部的家产全部给了弟弟,他只要了十八只羊。
本来他以为像他这样一个大字不识,又没有什么背景的农民,这辈子注定是平淡的过下去,可是谁知道,他天生就有一个善于分析的脑子,那十八只羊在他辛勤的放牧下,慢慢的繁衍开来,而他则利用母羊产下的小羊羔做买卖,一来二去,不到三年时间。他的羊群从十八只变为一千多只,他也成功的挤身当地富豪之类,首战告捷小式信心大增,他一面细心照料羊群,一面积极留意生意场上的变化,看准了机会就狠下手笔,一次次买卖下来。整个河南郡都知道了他地事迹。河南的世家大族全都对他青睐有加,想要拉拢他,甚至一些家族想把家族中的女子许配与他,以将这个天才般的商人拉入他们家族。
可惜卜式就是卜式,虽然他一字不识,可是他却有着农民骨子里倔强的固执。他坚持不肯答应这些家族的招安,虽然当时的情况来,他假如不选择一个靠山的话,那么在河南郡那么多家族地联手打压下,他可能会粉身碎骨。
可他依然坚持不加入任何家族,最后娶了一名农民地女儿为妻,这无疑惹怒了河南郡那些盘踞了好几代时间的大家族,这些家族纷纷对他,的生意和事业进行全面阻击和抵制。
可是卜式从未退却,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出身,说起来也是讽刺小式的祖上可是风光的很。他地祖先乃儒家最有名的学者,孔子七十二弟子之一的子夏。
卜式虽然大字不识一个,但是他的父亲的教育还是成功的,他死死的认准了他是子夏的后人,绝不能背弃祖先的名誉,加入到其他家族,因为这意味着他彻底地放弃了自己的祖先,在卜式看来。尽管那些说客说的天花乱坠,但加入其他家族,就意味着背弃自己的血统和祖先的荣耀,一个连祖先都背弃的人,怎么可能有人格,又怎么可能有信誉?卜式这样回答那些说客,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卜式永远坚守着自己最后的尊严。
最后他胜利了。那些家族为他的勇气和坚韧所感动,不得不说河南郡的人,大都都有着好义地古风,忠勇的热血流淌在每一个河南郡人的心中,不分贫贱和高低,所以河南郡的人对于那些有着独特人格的格外欣赏,所以那些家族在抵制一阵发现他确实是一个坚持自己理想的人之后,非但没有敌视,反而大都和他成了朋友,成了知己,而他的财富在这些知己的帮助下也迅速地累积起来,到现在他卜式可称的上河南郡最富裕的商人。
不过河南郡的商人与大汉国其他任何一个地方的商人都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虽然大家都同样是经商致富,但河南郡自古就有着好义的风气,即使是一些大家世族,也绝不会摆什么高架子。
穷人并非是一个受歧视的团体,相反的经常还可得到一些有钱人自发的帮助,平时乡里邻居遇到什么难处,也尽可以和乡里的富人说,通常情况下,只要那人不是懒惰之人,一般开口和富人借上点钱应急,或者说借他家牛用用,几乎没有人会拒绝。
也正是在这种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培养下小式身体里流淌着远胜于任何人的沸腾血液,他虽然富了,可每年他都会拿出一定比例的收入来购买农民急需的种子,农具等发放下去,照顾孤寡老人和年幼的少年,更自发的和几家平时关系较好的商人一同出资修整河道。
临邛那帮子在李云威逼利诱之下,才施施然的拿出少许钱财来进行公益事业的商人和这卜式一比,估计卓王孙那个大胖子得羞的不敢见人。
当然这次卜式来蜀郡为的自然是临邛的水车,铁器还有纸张。
卜式虽然半字不识,有辱祖先的威名,但是他却绝不愿意他的儿子,孙子也同样的不识一字,而大汉现在的知识承载工具——简牍并不##知识的传播,所以当卜式在河南郡见到几张临邛商人卖过云的白纸的时候,他就在心里和自己说“这才是真正的教育工具!”他发誓一定要将这个纸张的技术弄到,但他同样知道纸张的垄断对于临邛商人来说是有着重大利益干系的,轻易不会让出,但目前世面上纸张的价格实在过于昂贵,普通人根本用不起那一张十钱的白纸,所以他决定即使是将全部家产拿出来,也一定要将纸张的制造技术公开开来,这样他就可完成祖先的遗愿,为大汉国做出点贡献。
而至于水车,那个东西他卜式并不是很在意,也并非一定要买。因为水车的构造实在太简单了,他在南阳看过,他只要一天的时间就可完整的做出一个新地水车,他去临邛只是要看看哪里的水车与其他地方的水车有什么不同?
至于铁器,他听说临邛的铁器价格低廉,而且质量上佳,所以他想向临邛的同行们请教怎么才可将一件铁器锻造的即实用又廉价小式别的优点没有。就只有一个。无论什么东西,只要是需要手来做的,他只需要在旁边看上几眼,就立刻领悟到其中地要决,再回家努力地炼炼,别人家的技术也就到了他自己的手里了。
这也是他执意要去临邛的打算。即使临邛人不卖,那么他偷偷的躲在一边,只需要多看几天,那么这技术也就成了他的了,之所以要拿钱去卖,是因为他骨子里地骄傲不允许他那么做,当然假如对方执意不肯,那么他也就只好对不起了。
不过卜式可并不知道,连队于那些技术,李云早想好了周密的保密计划。他将各项工作流程都给分工了,而一些关键的工作,譬如焦炭的烧制以及玻璃的制作还有纸张的生产,他都用着围墙和房屋将外人的视线堵的死死的。
而临邛商会那帮即得利益的商人更是不惜血本,将家中地护卫派去大半,严密的保护起了那些关键的作坊,一天十二时辰轮流看护,就连一只苍蝇也飞不进去。
牛车刚驶进广川城中,一名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就迎了上来。对卜式恭敬的行了个礼道”义父,您来拉!“
卜式欣慰的点点头,此人乃他十年前收养的一名孤儿,名叫卜勇。两人关系比亲父子还亲,这次卜式就是先派他来广川等临邛县令李云,因为卜勇和卜式完全不同,这个当年落魄的孤儿在卜式的精心照顾和培养下,已熟读法。儒等派典籍,说起话来那也是躬谦有礼,颇有战国遗风。
而卜式深恐自己不懂上流社会地礼节,从而得罪这刚刚娶了公主的临邛县令,所以先派自己的义子卜勇来打好交道,培养好关系。
卜勇跳上牛车,坐到义父的旁边,对于养育了他的义父,他早把卜式看成亲生父亲。
卜式理了理头发,问道:“勇儿,你可曾与那临邛县令见上面?”
卜勇沮丧的摇摇头,道:“父亲大人,今次来的人委实太多,几乎整个蜀郡的大家族都有派人来,所以为了安全起见,那临邛县令并未见任何人,只是说请大家下月去临邛!”
“哦?”小式笑了起来“这些蜀郡地商人是怎么拉?即使是巴结诸侯,也用不着这样啊!“
卜勇点点头道:“是的,父亲大人,据儿子所知,他们全都是为了加入临邛商会而云集到这里的!”
“商会?,小式尚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一个机构,立刻兴趣大增“勇儿给为父说说,这个临邛商会是什么意思?”
卜勇点点头,将自己所知道的和打听到的事情统统说了出来。
卜式听完,哈哈一笑道:“为父原以为,这大汉国恐怕就只有咱河南郡的汉子慷慨好义,却不知什么时候,临邛人也变的如此慷慨了,既然这县令喜欢带着商人修水利,建设利民事业,还办官学,那么就说明他和咱河南郡的汉子是一路人,这样倒省了为父不少心思了!”
卜式拍拍卜勇的肩膀,问道:“那么这县令大人是何时起程的?”
卜勇答道:“已时左右。”
卜式扬起鞭子,催赶起马车来,高声道:“既然如此,那么为父现在追上去,应该可在日幕之前追上这县令大人的车队!”
卜勇惊呼道:“父亲大人,马上就要下大雨拉,您真的要去追?”
卜式哈哈大笑道:“为父虽然不识字,但也还是知道人生得一知己足也,更何况是这样一个少年知己!”
牛车迅速的向前狂奔,轰隆一个闪电下来,顿时大雨倾盆,不过卜式并不以为意,反而高兴的呐喊着,仿佛前面是一个大美人在等他一般。
卷四 风云
第五十节 归来
喘流而过的小河边,一株株棉花的绿叶,舒展开来,小小的棉花植株,看在李云眼里,格外的好看,而在棉花地的旁边,黄瓜爬着竹木架子,开出许多小小的花朵,在绿叶之中,偶尔下两根小巧的黄瓜直直的垂落在一边,令李云看的食欲大振,轻轻搂过同样好奇的注视着这一切的刘玫那小巧的香肩,李云在她耳边轻轻的道:“夫人,再过半个月,这些黄瓜成熟了,我便亲自下厨,为夫人做上一顿鲜美的黄瓜大餐,如何?”
刘玫并不知道李云所说的黄瓜是什么,不过想来定是那些她从未见过的瓜类植物,而听得李云居然亲自下厨为她做饭,刘玫就感觉到无比牵福,静静的躺在丈夫怀中,用她的温柔来回答爱人的柔情。
马车缓缓的驶过一个石拱桥,负责护送李云的御林骑士们勒住战马,眺望着远处的临邛县城。
李云见马车停了下来,拍拍刘玫的香肩,两人携手走出马车,李云指着远处的城墙,对刘玫道:“夫人,这便是我们的家了!”
不远处早等候着李云归来的杨谋领着临邛的大小乡绅,一脸笑容的走了过来,再没有比今天更让他们高兴的事情了。
本来临邛的商人们还担心,李云在临邛任上任期一满,便调去他地,换上一个根本比上李云的官来胡乱指挥。
现在大家是彻底的放下心来了,天子的一纸封赏诏书,将整个临邛作为食邑赐了下来,所以他们不再担心会有不懂行的官员来瞎指挥,逼的他们走上老路,说实话,张正范和卓王孙这些富豪们,早已经习惯了人们的尊敬以及百姓的拥戴,偶尔花些小钱来为平民买点农具什么的。又或者免去他们的租子,这些钱财对如今地他们来说,不过九牛一毛,或许连他家的一顿平常的饭钱都赶不上,不过却可换来有钱也卖不到的东西——百姓发自内心的尊敬。
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是坏人,也没有一个人的心,永远喜欢黑暗,能得到乡邻的爱戴,更可大把赚钱,这样的事情。只要不是疯子就绝对会同意,更何况那小小的支出不仅仅可换来乡邻的尊敬,更可换来作坊工人高涨地干劲,现在临邛所有的商人都早已有一个共识,那就是作坊生产的越多,自己赚的就更多,所以大家拼着命想出各种各样的花样,甚至张家的作坊在上个月开始实行了休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假如某工人在这个月生产出的东西达到一定数量,并且质量过关,那么下个月他将获得整整半个月的休假,而且这个月他的工钱翻倍。
当然张正范不傻,他将标准定地非常高,不过很显然在金钱与物质以及精神的三重奖励下,上个月他的作坊中硬是有十几名工人达到了标准,兴高采烈的领到了奖金和休假。
张正范现在已经高兴的合不拢嘴了。因为他名下的盐池,丝绸以及其他作坊上个月的产量是过去任何一今生产颠峰期的一倍多,张正范这几天高兴地手舞足蹈,他深深的为自己的英明感到骄傲,同时也决定了全力扶持和照顾好为他想出这个点子的人:他的亲外甥。东方朔。
在和李云相处地这些年里,他早已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脑子聪明的人,就是无价之宝,而东方朔的才智,他深有所知,这孩子实在太聪明了,假以时日,他的成就未必会少于他的老师李云。
不过很显然,在商会的圈子里。几乎没有事情可以隐瞒,很快的整个临邗的商人都知道了这个事情,也都迅速的仿照了他地奖励办法出台了大量的新措施,条件一个比一个优越,整个临邛的作坊工人都几乎同时发起狠来,发誓要将那丰厚的奖励得到。
不过得益最大的永远是东家,这点毋庸置疑。
御林骑兵们见到临邛的人来了,知道任务完成。于是齐齐向李云和刘玫行个礼抽身而去,对于这些最忠诚于大汉的骑兵来说,赶紧的回长安才是第一要素。
杨谋领着众人来到李云面前,齐齐地跪下去,道:“临邛大小官员乡绅,恭迎翁主殿下!”
李云笑呵呵的扶起他们,道:“都是自家人,不必如此多礼!”
刘玫亦表现出了她良好的修养,跟在李云身后,和这些当地乡绅一一点头,算做是见礼。
杨谋站起身来,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道:“老师,您总算回来拉,这些天可把学生累坏了!”
李云笑着拍拍他的肩膀,由于调养得当,现在杨谋的身体已经基本痊愈,身子骨也变的结实起来。
李云哪里不知道这家伙抱怨的原因,无非是看到司马相如与张萱两人卿卿我我,大事定下来了,而他与罗家小姐依然进展缓慢,希望他这个当老师帮忙说情,将此事推推。凑到他耳边道:“杨谋啊,你辛苦拉,这样吧,等秋收之后,我便写书一封与你父亲,着他速速带人前来向罗家提亲,反正你们两家是世交,然后我再和你师母出面说情,此事可成也!”
杨谋被李云瞧出原因,尴尬的笑了笑,道:“有老师这句话,学生便是累死也是值得!”
李云重重的拍拍他肩膀,对在一边陪着笑脸的商人拱手道:“诸位辛苦拉,走,今日本官在县衙设下筵席,与诸位一醉方休!”
大家自然轰然答应,便裹胁着李云和刘玫一同走回临邛县城。
……………………
回到县衙,李云一边令杨谋速速去招呼客人,一边挽着刘玫走回自家的卧室。
卧室已和李云走之前大不一样了,由于知道南月公主下嫁的事情,所以整个临邛县的商人们都兴奋起来,纷纷拿出家中的东西就往县衙送。
杨谋没有拒绝,因为李云经手的钱财虽动,自己却没留下多少,帐面上是有出无进。所以李云平时的生活过的很单调。但是现在公主下嫁,那么这个丝毫也大意不得了,卧室不仅仅要豪华更要处处显示出高雅的气氛,所以杨谋将收到地礼物全部精心布置到了李云的房间之中,更指挥工人将整个县衙用水泥整修一番,又花了大量的钱财将后花园的花花草草给重新布置一遍,花园中栽下了不少名贵的鲜花,当然这些县衙是一分也没有出,全部的钱财都由张,卓,罗三大巨头一同承担。
卓王孙虽然对于自己的女儿没能成正房,郁闷了好一阵,但是有公主下嫁,他也不好说了什么,毕竟他卓家虽大,但怎么样也大不过天子,再加上卓文君对李云一片痴心,他也只有认了。
刘玫看着这满院的春色,小脸很是高兴。轻轻的依偎在李云怀中,喃喃的念叨着。对于这个小女人地幸福,李云感到很有成就感,不过很快他便没了高兴的神情,因为在花园的尽头,那位令他感到恐怖的郡主刘陵正挽着卓文君的小手,在哪里静静的看着他和他怀中的刘玫。
刘玫自然认识她的表姐,见到刘陵,可是她并不知道刘陵是怎么到的临邗。于是惊讶地看向李云。
李云苦笑一声,在她耳边道:“刘陵郡主是带王孙殿下来临邛求学的,不过这里还无人知道郡主的身份,所以夫人。你也千万表往外说,郡主身边的那人,便是我曾和你提到过的文君!”
刘玫听了乖巧的点点头。对于卓文君她早在心里想象过这个夫君提起过的情人无数次,不过现在一见,她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美人,难怪可令夫君深深眷念,刘玫暗自低下头来,不过她已打定主意试着和卓文君和平相处,所以很快地她便抬起头来,露出满脸的灿烂笑容,对卓文君浅浅的弯下纤腰来,施了一礼道:“这位想必便是文君姐姐吧,小妹刘玫有礼了!”
卓文君开始看着心上人和依偎在心上人身上的那小女人,心里没由来的就很酸很酸。她虽然不是个什么恶毒的女子,更不是泼辣之人,但是一想到要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爱情,她便很是无奈。
但社会上哪一个当官的没有三妻四妾。她深知,不管嫁给谁,都是一样,所以她早已认命,不过心里虽然早有准备,但当她看到依偎在李云身上的刘玫那幸福的样子,她还是觉得很酸很酸。有种想哭的感觉。
但是刘玫一声文君姐姐令她心头的乌云散去,最后一丝阴霾消失了,她最最担心的始终还是这公主殿下蛮横无理,到时候她连见李云一面的权利也势必被剥夺。
但是很显然,这位公主殿下很好相处,至少她不会阻拦自己见李云,卓文君是一个很善感地女子,她很快便破涕为笑,走到刘玫身边,弯下腰来道:“民女卓氏见过翁主殿下!”
刘玫哪里敢当的起卓文君的一礼,事实上她也很怕,怕这个深得丈夫之心的女子,属于他父亲以前宠溺的那些妃子的一类,蛮横,粗野心思缜密。
不过现在看来,她知道她和卓文君是同一类人,她不需要担心这深得夫君之心的女子给她设圈套,给她下黑手。
刘玫扶起卓文君,看了看正怒目看着李云的刘陵,她忽然间想起去世地父王说过的那句话“你皇姐姐林滤,刘陵,此二人皆是心思缜密之人,幸亏她二人不是男子身,否则大汉以后就好看了!玫儿,你记住为父假如故去,你皇奶奶定然看在为父的面子上收养你,所以玫儿,你千万不要和这两人接触过多,你只会是她们的牺牲品!”心中没由来的一慌,对于这位皇姐,刘玫天生可感到畏惧,她连忙拉着卓文君的小手就往房间去,边走边对李云道:“夫君,妾和文君姐姐说话,不许来打扰哦!”
李云见这二女相处的很好,也就放下心来,看了看刘陵他无奈的摇摇头,走上前去,行了个礼道:“下官李云见过郡主千岁,假如郡主无事,下官还有要事在身,先行告退!”
李云转身欲走,刘陵却是急的眼睛都红了,她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要逃避她,甚至连见面都和逃命。
“你就这么讨厌我吗?”刘陵一急,拉住李云的手,哽咽着道,身子早不由自主的扑了上去,紧紧抓住这个一见她便逃跑的男人,她不愿意他再这么见她就跑。
卷四 风云
第五十一节 会议(上)
李云最终还是挣脱开刘陵的双手。事实上他现在已不再是初到这个时代的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伙子,他从大汉的整体实力上看,淮南王若想要造反,那成功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大汉国的历史上从未有过像今天这般强盛,富饶,数十年与匈奴之间的不间断冲突,在血与火的淬炼下,大汉总共拥有着将近三十万直接归属天子掌握,也是绝对忠诚的精锐边军,这些边军的单兵战斗力即使是匈奴人也是望尘莫及的,即使淮南王的十万军队完全听命于他,也完全效忠于他,但是这十万人在面对那些从边关迅速回援的军队时,就会如绵羊面对老虎般软弱,更何况现在的大汉国,效忠中央王朝,效忠天子的风气深入人心,可以想象假如不出现一名暴君或者大汉爆发大规模灾荒,那么淮南王今天举起叛旗,下午他的军队就会立刻哗变。
清楚的知道未来历史走向的李云现在已不再畏惧淮南王对他使什么小辫子了,更不惧怕阴谋诡计,因为李云现在已可相信,刘彻就目前来说绝对不会怀疑他的忠心。
所以面对刘陵李云不再畏惧,相反的他还有所同情,同情这个成为父辈政治斗争牺牲品的可怜女子。
他想,有必要和刘陵以及她所代表的淮南王势力谈判了,毕竟刘长死了那么多年了,天子也做出了补偿,难道淮南王就真的想和同根而生的宗室玉石俱焚?
李云根本不相信有这样的人,更不相信淮南王会白痴到明知道必死依然坚持着一条道走到黑?
其实淮南王刘安确实是一位难得的贤王,抛开政治斗争地残酷不算,单单凭他用不到二十年时间就把那个原先经受过太多战乱与饥荒的淮南国治理成如今富甲大汉。首屈一指的强盛王国,李云也觉得有必要制止他的冲动行为。
而且观其书可知其人,在读了淮南子之后,李云抛去对这个淮南王地最后一丝顾虑。李云认为可写如此包裹农业,科学,人文,政治等诸多领域的当代典籍,那么这个人的心胸即便再狭隘也狭隘不到哪里去,他不过是被父辈的仇恨蒙蔽了双眼,更何况他的父亲刘长本来就该死!
其实这些都不是李云最主要的理由,他真正的理由还是利益。
无数人用鲜血的教训告诉李云,政治上没有绝对的朋友。也没有绝对地敌人,有的,只是绝对的利益。
而现在李云迫切的需要一个除却大汉国高层统治者之外的强大王族盟友,来帮助他在地方上摇旗呐喊,李云很清楚的了解大汉的政治权利构成。
而一位实力强大的王,则是他所需要的。
所以李云想尝试着劝说淮南王放弃军队地指挥权,只保留少部分王府卫队,而作为补偿,李云将会和刘彻一起保证他这一系诸侯的权利。
反之。假如淮南王不愿意主动解散多余的军队,那么长痛不如短痛,李云只好逼迫他立刻造反,当然这个悲剧是李云所不愿意看到的。
但是为了少流更多地鲜血。以杀止杀是唯一的途径,这样虽然有些阴狠也有些毒辣,但是总比日后用更多的鲜血来挽救强。,
李云长长舒了口气,看着眼前这个如同小女儿家样子的刘陵。事实上,他也不知道他对这个郡主地心态到底是什么。有时候他会觉得这个女人很毒辣,并强迫自己不去接触,有时候他又会觉得,这个女人很可怜,孤单单的行走在政治权利斗争中心的她就如一只没有翅膀的蝴蝶,虽然美丽但却距离死亡很近。
李云收定自己的心神,凑到刘陵耳边道:“郡主,今夜官学梧桐树下,下官有些问题想和您说说。假如您有空,请到时一定前来!”
刘陵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许多她从未想到过的问题一一浮出水面,李云一直以来的冷淡,在睢阳城的畏惧,在那年的坚持,这一切地一切原来是这样。
聪明如她的女子怎么会象不到李云这一切的原因。她茫然的点点头,心里的思想混乱到了极点。刘陵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一切都是天子或者刘彻的提示,她没由来的身子颤抖了几下,感到前所未有地恐惧。
她和她的父亲一直以来都以贤德的身份出现在公众的眼前,演戏的工作不可谓不好,可是今天她忽然间发觉这一切早被他们所提防的对手知道,阴谋早成了他人公认的事实,计划的一切被人统统知悉。
再没有比这个可以给她带来的打击大了!
李云整理好衣服,再次看了看这个已经惊呆着的女子,长叹一口气,带着复杂的心情向外走去,事实上他不知道,他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他不过是凭着良心在做事,他问心无愧!
……………………
李云来到县衙的大厅时,司马相如正带着衙役们招呼着客人,而经他亲手调教出来的乐师也正在演奏。
早等候着他到来的众商人见了他来,忙齐齐起身迎接。
李云平息掉方才的沉闷感觉,努力露出一个笑脸,对这些将为他改革计寺,提供大量金钱的乡绅们拱了拱手,示意不要多礼。
司马相如拿起他岳父交给他的帐本,走到李云面前,恭敬的道:“老师,这是商会这两个月来的进出帐目,还请老师查阅!”
李云接过帐单,放到一边,对司马相如道:“相如啊,看来你这两个月跟着张先生学到不少真本事,日后恐怕也将是这商场的风云人物啊!”
张正范脸上立刻得意起来,司马相如本就非是作官的料,让他当官他根本干不来。可是这小子在商场上却是如鱼得水,在他张正范的指点下,目前他已经承担起了张家好几个产业和作坊的管理任务,凭着他地学识。凭着他的诗赋水平,在参加商会会议时那也是一个叫厉害,通常三言两语就压的对方说不出话来,为他张某人争了不少气。
现在张正范恨不得这司马相如立刻就入赘到他家,因为他越来越觉得两人本应是亲父子,一样的奸诈,一样地厚脸皮还有一样的喜欢黄白之物。
司马相如回头看了看他岳父,厚着脸皮笑道:“老师过奖了,学生惭愧。在政务上帮不上老师丝毫,却累的师兄一人从早忙到晚!”说完向一边的杨谋鞠躬道歉。
李云知道这是他潜意识里的鄙视商人的习性在做遂,拍拍他肩膀道:“相如啊,你也不需如此责备自己,每个人都有他的特长,譬如你师兄,他便干不来这商场上的事情,你他做商人的天赋,便好好地做商人。日后待大汉国为商正名之后,说不定你还可成为首位因为在商业上为大汉做出杰出贡献而封侯的人物!”
听到公侯的字眼,司马相如心脏猛的一跳,其余人也是如此,虽然他们早知道李云在为他们积极的争取地位,可是经商有道而封侯,这个可是从古未有的事情啊!
卓王孙胖乎乎的身子站起来,盯着李云问道:“大人。经商之人怎么可能封得公侯之位?大人莫非是戏言吧!”
李云笑了笑,他当然知道这个事情未免有些太过惊世骇俗了。要知道现在的大汉真正的王侯极度难封,因为大汉秉承着地是无军功或者重大功绩,绝不封侯。想那历史上李广将军何等的威名,为大汉鞠躬尽瘁几十年,这样的大臣放到其他任何一个朝代,都是出侯入相的绝对大将,可是他终一生不得封侯,而大汉国从开国到现在除去那高祖皇帝所封的一百五十侯之外,其余之人是少之又少。单以双手就数的清。可以说。自高祖皇帝盟誓,非刘姓不得封候之后,大汉国权利最大的便是侯了,能得到封侯,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荣耀,一种你的成绩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地荣耀。所以才有那么多的人,天天梦想着有朝一日被天子封侯。因为一旦被封,那么他的名字也就将永远记载在历史上,他的事迹将被千万人歌颂。
所以这些商人才根本不相信,单单靠捐点钱,做点好事,就可被封侯,可李云不这么认为,来自后世的他自然清楚的知道,商人的用处,两国交战其实打的就是国力,而商人却可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不仅仅是经济上,商人更可成为间谍,更可成为开路的急先锋,殖民者。以及战争地挑起者!
历史上的英国,法国都是这么崛起的,而且他们的那些商人也无不最终成为议会中的议员。
李云一直认为,商人才是这社会发展的最大动力,原因就在于他们够贪婪,对财富有足够的野心,大汉国要想对外扩张,就必须先发展起商人阶级,因为只有他们才是对外扩张的最积极支持者。
李云认为假如商人可为大汉国最终击败匈奴做出重大贡献,那么天子就绝不会吝啬一个公侯之位,而一旦大汉国天子正式赐予一名公侯之位,那么由此将彻底地奠定商人的地位,什么抑制商人的政策将不再出现,而得到荣耀和承认的商人也将更加贪婪的为大汉国的扩张努力,资本将用它最血腥的方式出现在大汉,而未来的大汉也将率先出现资本主,义。
想想现在的欧洲,依然是奴隶制,而大汉却已经是封建制,再过几百年,当他们从愚昧的奴隶制度觉醒的时候,他们会惊讶的发现,大汉国的商人拿着火枪,开着战船甚至鸦片,将他们带入无底的深渊,一如另外一个世界,他们对这个古老国家做的一样。
一想到这些美好的未来,李云就兴奋无比,再没有比报复令他觉得更有意思的事情了。因此他现在不能打击这些已经具备了初步资本概念的先进商人的信心,他清清嗓子,反问道:“卓先生,您为什么会认为商人就不能封侯?”
李云满怀自信的道:“将军用他的剑,而保护大汉国的子民,作为奖赏,天子封他为侯,官员用他的脑子治理天下,给大汉带来和平,带来富饶,所以天子封他为侯,奖赏他的功绩,我们商人用自己的财产周转天下,冒着风险以有易无,更可将触角伸到已知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为大汉国带回准确的情报,有时候我们甚至可以策反敌对势力的将军,在敌对国投毒,散播谣言,为大汉的军队创造有利的条件,提供向导,指引大汉军队的进攻方向,做为奖赏,难道天子会吝啬区区一个公侯之位?”
众人楞了楞,呼吸也开始急凑起来,的确,按照李云的说法,他们确实可以立下重大的战功,只要再有人在天子面前进言,那么区区一个侯爵,这么多人一定可有一个是那幸运儿。
罗家的代表更是激动的双眼通红,谁不想封侯,谁不想成为后代歌颂的对象,本来他们以为作为商人,作为目前社会地位最底下的族群,封侯实在是一件遥远的事情,他们已经不敢想象了,但是李云却为他们开启了一扇新的窗户,新的世界在他们眼前豁然开朗,前途一片光明,至于那些什么道德问题,商人从来就不重视,为达目的他们从来就不择手段,这点全世界的商人是共同的!
罗家的代表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是罗张氏的亲侄子,罗家第二顺位继承人,年轻人总是充满着对未来世界的幻想,他也不例外,更何况他罗家本就有着誓要封侯的祖训,因此无数的罗氏家族的年轻人被送上边关,企求着其中出现一名有封侯潜力的大将,可是大汉国的大家族实在太多,而侯又是如此难封,所以罗家基本上绝望了。
可是就在他们绝望的时候,却从李云这里听到经商居然也可封侯,这怎么不能令他兴奋?要知道罗家族规,一旦家族出现一名有被封侯潜力的人,又或者已经是侯的成员,那么家族当家人的身份立刻转移到此人身上,这同时也是全大汉门阀家族的共同族规,为的就是让家族更好的得到光大。
而他若可封侯,那么家族族长之位立刻就是他的,这怎么不可令他兴奋?
李云看了看一脸兴奋的众人,微笑着点点头,道:“明日我抽空写点东西,送与诸位,名字我都已经想好,叫做《经商封侯指南》希望可对大家有些帮助,下面时间不多了,我们先抓紧时间讨论下商会未来的发展!”
卷四 风云
第五十二节 会议(下)
其实,这个会议从一开始就已经从接风宴会演变成了分赃大会,各家商号开始在李云的主持下,瓜分未来的利益,特别是当李云令杨谋将这两个月玻璃作坊中造出的几套玻璃器皿摆上来的时候,所有的商人眼睛都开始冒起炙热的火光。
只要不是傻瓜,就知道这些东西随便拿出一套出去,那就是价值连城,足够买下大半个临邛的土地了,大汉国有那么多的诸侯,那么多的公侯,他们会为了这几套完美的器皿不惜任何代价。
而在座的人,没有一个是傻子,大家都聪明的很,齐齐将眼睛盯向李云,那炽热的眼神,令李云颇有几分得意。
现在天子将临邛作为食邑赐予了他,也就意味着临邛不必再向天子交纳赋税,而改为李云个人向天子缴纳固定的赋税,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意味着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临邛的赋税将由他来制定,而这其中的绝大部分将被他私人占有,李云不必再为没有金钱开展各项工业和教育计划而发愁。
但坏处也有,年就是今后临邛不管是受灾还是遇到其他危机,只要没有发生叛乱,天子以及大汉国的财政将不会拨下半个铜板来,所以李云得未雨绸缪,先把红薯,南瓜等全面普及,而经过去年一年的全力栽种和繁衍,今年的红薯以及南瓜种子已足够全临邛的土地全面改种这两样农作物。
李云已计划好在适合栽种红薯和南瓜的季节全面改种这两样作物,这样临邛的土地就可在秋收之后再迎来一次收获,大大充实临邛县的仓库。
但是随着粮食的增产,问题随之而来,由于一年一收变为两收,本来就会余下无数粮食的农民这次将获得更多。
显然让这些粮食烂在仓库里,是李云所不愿意看到的。
李云清楚的知道,南瓜即可作为蔬菜,也可在灾荒季节作为主食,更可成为战马的口粮。而红薯,则可在稍作加工之后。制成片状或者条状地干粮,混合肉类。成为军队出征的标准口粮。
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大量的金钱,除去教育的投资和兵器地开发。李云现在又将需要一笔用来大量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地金钱,毕竟假如粮食多了。谷贱伤农地话。那么毫无疑问将打击农民种田的积极。农业才是目前国家的根本,这点李云自然清楚的很,所以他需要一面扶持工商,将大量农村的闲置劳动力解放到城市的作坊中,另一方面他还得尽量提高农田产量,争取使粮食的产量不断提高,用最少的人力,创造出最大的产量,同时还得小心提仿谷价地下跌。甚至有时候他必须用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世面上多余的粮食,这就是所谓的宏观调控。
所谓治大国如烹小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治理天下最重要的便是平衡,李云现在十分庆幸自己可从基层做起,而不是直接平步青云。一出来便是郡守之类地官员,现在积累了足够基层治理经验的他已逐渐成熟起来,不再抱有任何急躁的想法。
而玻璃制造业,这个一开始便被李云视为聚宝盆的行业,自始至终都包含了李云大量的期盼,李云自然希望这个东西可为带来更大的利益,而玻璃制造衍生出来的肥皂等民生用品更可为李云解决太多的麻烦,并带来巨大的声望。
虽然肥皂现在还是没影子的事情,但李云相信,迟早可以将之大规模的制造出来。
当然现在他得勾起在座的商人最大的热情,并最大的程度的从他们身上取得最大的利益,所以他故意拿起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酒樽,往众人面前一晃,自顾自的说“这东西,临邛的官营作坊已可全面生产,杨谋,你和诸位说说,现在月产此物几何?”
杨谋点点头道:“官营作坊中目前全力工作的话,每月可产整整一千套此物,一套四个大小一致的酒鳟,成本每套合计……。”杨谋看了看帐本,咽了咽口水,颤抖着吐出三个字“一百钱!”
众商人面面相窥,口水大口大口的往肚子里咽,月产一千套,每套成本一百钱,张正范迅速的得出一个结论,他只要每月从官营作坊得到一百套,那么一年之内他有信心将自己目前的财富番上一番,赚了大半辈子钱,张正范第一次发现,原来钱是这么好赚的!
他和卓王孙相识一笑,迅速的在私下达成协议,尽管两人过去有很多的不快,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卓家是竞争对手,但是在罗家##大家族影响力和竞争能力的刺激下,两人知道必须携起手来,共同应付这个危机,共同排挤罗家的影响力,钱,当然是自己赚了的好,饭,假如有可能,那么绝不能让别人抢去一口。
秉着这样的心思,卓王孙微笑着看向李云,他这位未来的乘龙快婿,希望李云可以看在他的面子上将这每月千套的产量全部或者大部分卖与他,当然他自己也觉得有些奢侈了。
李云故意装作看不到,将头转向一边,问杨谋道:“杨谋,这两月作坊中一共生产了多少套?”
杨谋点点头,翻开帐本,朗声道:“过往两月作坊一共生产出二千一百套,其中三百套报废,现余合格产品一千九百套!”
李云点点头,回过头来,摆摆手示意大家落座,道:“这个玻璃器皿的价值,相信大家是知道的,本官将这个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看,也是希望诸位都从中得到实惠,得到利益,说到底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诸位赚了钱,也就相当于本官赚了钱,但是大家也都知道的,这东西就这么点,要扩大生产一时半会也行不通,所以有限的数量只能按配额提供,这个配额的标准就看诸位的了!”
李云说完含笑着看着这些有钱人,他已看到了无数的金钱流进他的帐面,官学明年的预算以及今年大量收购余粮,将之制作成各种干粮和零食的资金基本上已经有了着落了。
罗家的代表那位还在封侯梦想中沉迷的年轻人在旁边家族成员的提醒下,忙举手问道:“在下罗文成,敢问大人,这配额的标准是?”
李云微笑着看了一眼,漫不经心的道:“配额的标准自然是按照各位对本官以及官学事业的支持度!”
李云从杨谋手中拿过帐本,摆了上来,又从另一边将早准备的算盘拿出来,噼里啪啦的一拨打,道:“这个配额的分配是这样的,本月的这一千九百套成品,将按照诸位对本官的支持比例分配,因为本官计划再次扩大官学,技术学院以及医学院的规模,并为下月的新型农作物的推广播种作准备,大家都知道的,官学,技术学院等现在大部分都是烧钱的买卖,单凭本官以及诸位的热情捐赠,维持现在的规模已经很吃力了,更别说将这个规模扩大一倍了,所以这个资金方面需要诸位不齐支持,另外下月本官还计划购买耕牛以及农具,用租借的形式发放给农户,所以这又是一项重大开支,资金缺口非常大,所以本官没有办法没,只好按照诸位提供的捐赠比例分配这些,而且以后每月的产量都将如此分配,不知道大家有意见没有?”
李云说完,好整以暇的看了看已经惊鄂的商人们。
事实上假如李云开始不将成本说出来,这些商人现在会死命的认捐,因为他们知道这个东西绝对可以帮他们赚回来。
可是偏偏他们知道了成本才一百钱,而看李云这架势,这扩大官学,购买农具等物资铁定是一笔巨款,他们要拿出这么大一笔款子,心里实在觉得难受。
这是人之常情,换做谁都是一样,这个道理李云自然明白,因此他见众人沉默下去,自然不好让气氛僵持着,于是劝道:“大家应该都清楚这个东西流到世面上会有什么样的冲击,那些手里纂着大把钞票的公侯和诸侯会不惜一切购买,罗文成先生,你说说,这个东西最少可以卖到什么价钱?”
罗文成咽了咽口水,答道:“十万钱!最少不少于10万钱!”
众人顿时被惊醒,10万钱,十个就是一百万钱,一百套就是一千万钱,那么临邛的官学和其余事情即使再怎么费钱也不用一千万钱吧,也就是说,大家只需要用十分之一的成本就可得到其余九成的利润。
李云满意的点点头拿起一个酒樽道:“这个东西,我希望大家不要集中在一个地方贩卖,因为这很容易造成它的贬值,大家可以将它贩卖到江夏去,贩卖到百越去,甚至贩卖到塞外去,而回途却可稍上江夏的特产,百越的药材,塞外的战马,这一来一回又是一笔巨额收入,本官相信,诸位有钱知道怎么赚!”
很快,李云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用一千九百套成本每套顶天一百多钱的东西,换来了将临邛官学以及技术学院的规模扩大一倍的资金,更换来了他全面种植红薯所需要的资金,可惜的是,以后要再找到这样赚钱的买卖实在很难了。
卷四 风云
第五十三节 霍去病
夜色如雪,皎洁的月亮当空挂着,照的大地一片银光。
刘陵俏生生的小脸半依偎在临邛官学内的一颗树上,那特意为学生课余活动而修整出来的操场上,她依稀可回忆起自己的小侄子刘旬在那里可爱的跳跃着的模样。
小小的年纪的他,根本不知道祖辈的计划,也早忘记了他的身份,现在的他活泼,可爱,天真,单纯,完全没有王族子弟的跋扈和嚣张,更没有世家大族的娇气,在这个小小的临邛县,他远离了一切纷争,就这样幸福而单纯的生活着。
刘陵不知道这一切的经历对于刘旬来说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但有一点她可以肯定,刘旬的童年比起她的童年,以及刘陵那位已被正式任命为世子的大侄子刘健要快乐的多。
刘陵也觉得这样平淡的生活下去,委实不错,她甚至不再愿意回到过去那种生活,那充满了狡诈,欺骗,诱惑以及斗争的政治生活。
当暮时接近尾声的时候,李云消瘦的身影出现在官学前。
李云从未如此自信,有着天子的支持,当世第一大家族窦家的全力协助,更得到大汉下一代天子刘彻的鼎力支持,此时他充满了自信,他不认为说服淮南王刘安放弃他那不切实际的幻想有什么困难。
事实上,他相当的清楚,政治就是利益的斗争,当政治手段无法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时,那么战争必然爆发。
虽然淮南王有着高明的政治手段,虽然他的军队相比其他诸侯更为精锐,虽然他的封地十分富庶。
但是无数的事实证明了他的一切努力注定失败,吴楚七诸侯时他没有响应,这便足以说明他对自己的实力相当清楚,他对吴楚七国那么声势浩大地叛乱行动都有着极度悲观的看法,更惶论现在他独力对抗中央政权了。
李云知道。准南王之所以念念不忘对大汉的仇恨,无非就是他父亲的悲惨经历。
毋庸置疑,刘安的确是一名孝顺的儿子,但孝顺地人通常对他的子孙更为仁慈,这点从他将最心爱的孙子送来临邛躲避可知一二,事实上行动还未开始。刘安便已经持了最大的悲观。
基于这一切判断,李云相信,其实刘安也并不想更没能力在这大汉国国力强盛的今天公然叛乱。
既然没有实力,又缺乏断然的决心,那么现在刘安唯一缺乏的便是一名高明的说客,他需要一个理由来放弃他心中坚持了几十年的理想或者说幻想,哪怕那个理由是虚伪的!
而李云所需要做的便是将这个理由提供给他。
刘陵浅浅的挺起胸膛,迎了上来。现在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尔虞我诈的岁月。她必须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所以在她挺起胸脯的那一刻,她已经下定决心抛弃掉一切对于李云的感情。
李云走到刘陵地身边,在边上的草地上坐了下来,仰望着天空,李云道:“郡主,您真的很守时!”
刘陵努力令自己心态平和下来。事实上她这一生从未对其他男子产生过类似对李云的复杂感情,可以说李云是她的初恋,可是她的身份,她的地位又限制了她的一切举动。刘陵幽幽叹了口气,坐到李云地旁边,小手从地上拣起几颗石子,玩耍一阵,不知道为何。她很不愿意在现在就和李云摊牌,她心中竟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或许他什么都不知道,或许他只是有其他的事情,或许他只是在试探我!”虽然天真。但她却强行命令自己接受这些判断。
“郡主,您和您的父王太过执着了!”李云却无情地击碎了她最后的幻想,他叹着气道:“自先孝文皇帝至今,什么仇恨和怨恨都早已经随着时间流逝的干干净净,郡主,难道您认为,淮南国的军队比之吴楚七国联军更为强大,难道您认为在和平刚刚开始不到十年的今天。天下诸侯和百姓还会支持一场只为复仇的战争?更何况您和您的父王现在就已经在走钢丝,若非当今天子仁慈,您的父王恐怕现在已经去见高祖高皇帝了!”
李云一连串地发问令刘陵措手不及,事实上她虽早已猜到天子知道这一切的事实,但是当李云亲口胡掰出这一切时,她依然感到慌张和恐惧。
其实天子虽然早知道这一切,但他从未透露出半点,因为天子深知,在这多事之秋,此事不能外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天子掌握了淮南国的军队控制权后,他便已不再对淮南王计划的成功抱有任何的提防。
天子现在最迫切需要做的事情,便是全力稳固好刘彻登基之后五到十年的形势,使得新旧权利顺利交接,同时也使得刘彻顺利的掌握大汉国的全部权利。
到那时候,区区淮南国根本不足为患。事实上自梁王这文武双全,手握重兵的诸侯一去,整个大汉可对中央政权构成威胁的最后一个诸侯国瓦解了,即使是三个淮南国也不如一个梁国的战争潜力。
这一点在大汉得到了主流社会的认可,所以淮南国,天子从来就没将之看作一个对等的对手,只有北方的匈奴,才会被天子一直关注。
而李云现在贸然的假借天子的名义,敲打刘陵,这件事情若让天子知道了,恐怕天子就得好好考虑下,是不是该多磨砺一下这个年轻人,免得他做事如此冲动。
尽管李云是出于良心和大义来敲打淮南王,并且希望用自己的力量来消弭一场刀兵,可是政治永远不需要仁慈,更不需要人情,即使是亲兄弟,夫妻之间,一旦到了政治性的层次上,那么这一切的感情都应该抛弃,也只有做到在政治上六亲不认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政治家,因为政治不是私人的事情。它关系到全天下人的利益,所以从这点来说,李云的政治智商依然不合格。
刘陵强忍住心中地惊讶,依然巍自不动的道:“李大人,您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李云轻轻的瞥了刘陵一眼,很轻易的就发现了她那美丽的嘴角肌肉正在轻轻的颤抖着。眼神有些惊讶。他知道,刘陵不过是在做最后地挣扎,因此他站起来轻轻笑道:“富贵如烟云,功名似浮华,纵使您的父王成功了,大汉国也崩溃了,到时候匈奴大军长驱直入,遍地白骨,据在下所知,匈奴人最是喜欢割下人的头颅。制作酒器,他们部族中勇士的评定标准不是力气多大,而是谁家门前挂放的头骨多少,难道郡主和您的父王希望全大汉的子民的头颅被他人割下做勇武的炫耀品?”
李云从怀中将自己写的那个关于国家,民族之间定义地小册子取出来,递给刘陵。道:“下官希望郡主在看完这个小册子后将此物送与王爷观摩,假如王爷依然没有所悟,那么……“
李云说完,长长的抽一口气,转身离去,留下依然在那里惊呆着的刘陵,那小册子从刘陵手中划落到地上,在皎洁的月光下。书中开篇的那行显目的字格外触目“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
相同地一个夜晚,距离着临邛数百公里之外的平阳县。平阳侯府的一个小厢中,卫青和他的姐姐卫子夫在门外焦急的跺着步。弟弟卫步广则和母亲卫温在一边祈祷着上天。
因为今天卫青的姐姐,卫少儿已到了临盆之日。可恨的是孩子的父亲霍仲儒却好像丝毫也不关心地跑去喝酒了。
卫青虽然气愤,但也无计可施,毕竟霍仲儒大小是个衙役,身份比起他们这一家不知道荣耀多少,卫青紧紧的纂着拳头,他可以想象,当年他母亲产下他的时候。他那该死的父亲在干什么?而他母亲地心又碎成什么样子了。
卫青发誓,这辈子他一定要带着他的家族争出一口气来,他一定要做出一番成绩来。
本来这一切卫青根本不敢想象,可是侯爷告诉他,当年秦国的宰相也当过奴隶,齐国的管子曾是囚徒,而秦国另一名名将白起更是平民出身,一代兵法大家吴起出身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是这些人全部都名垂青史,掌一国之兴衰。
卫青相信,这些人可以做到的,他也一定能,为了让他的子孙不再被人歧视,为了他的亲人不再被人看不起,为了他这尚未出世的外孙不被人看扁,他发誓他会用他的双手努力做到这一切,然后再狠狠的去嘲笑那些现在无视他这一家的人。
卫子夫捂着小脸,漂亮的脸蛋上尽是泪珠,她在这平阳侯府姿色绝对是上上之选,所以她平时的待遇很好,而且她很好学,跳起舞来并不比他人差,可是今天见到姐姐的样子,她已猜想到她未来的结局,少女最后的幻想在现实面前剥落,再没有比这个更令她痛苦的事情。
可是大汉人永远不会向命运屈服,她也一样,绝不会向命运屈服。
“啊!…………”一声响亮的婴儿的谛声划破这夜空的寂静。
卫青和弟弟卫步广相视一眼,双双张开肩膀拥抱到一起,高兴的道:“生啦!生啦!”
卫步广更夸张的跳着道:“我当舅舅啦,我当舅舅啦!”
不是大汉国的人,根本不会知道这时代女子的第一胎是何等的艰险,通常孕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一半以上,呣子平安的事倒只能说明是命运的眷顾。
卫子夫迅速的冲到门前,和母亲一起欣喜而焦躁的问着推开房门的老婆婆:“张婶,怎么样?”
张婶和卫温是多年的好朋友,她慈和的笑了笑,道:“恭喜啊,呣子平安,孩子很可爱,是一个大胖小子!”
说完不久,同一复入房中,卫家大小立刻急急的进去,只见躺在塌上的卫少儿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
卫青轻轻的抱起姐姐的孩子,充满感动的道:“上天保佑,这孩子真是可爱!”
张婶道:“这孩子是很可爱,对了,你们还没给他取名字吧,快点取个吉祥点的名字,好让他健康成长,平平安安!”
卫青点点头,略一沉思回想起小时候那些伙伴生病时的情况,他打了个冷战,他绝不希望自己的亲人也遇到任何病痛的折磨:“就叫他去病吧,但愿他这一辈子无病无灾,有病自去!”
这时候的卫青绝没有想到他取的这个名字在十七年后大放异彩,成功的超越秦将白起成为历史上的第一名将!
卷四 风云
第五十四节 新的目标
随着铁在军事和农业上逐步的大规模使用,大汉国皇帝陛下甚至下决心用四到七年时间将全大汉的军队换装上铁制兵器,用比之青铜更为优质,更为坚硬,也更为锋利的铁兵器来全面取代已在中原军队中使用近二千年的青铜兵器。
毋庸置疑,由于用于军事用途的铁的数量在近年大量增加,这给大汉的炼铁业和铁器商人带来了庞大的定单和利益,但随之而来,如何大量提高铁的产量摆到了冶铁业商人的眼前。
毫无疑问,目前普遍采用的老式木材冶铁,是极不成熟也极为浪费的方法,生铁的产量遇到了瓶颈,大汉国去年的铁产量根本跟不上军事和农业的庞大缺口,由此带来了铁器价格的节节攀升,为了平抑铁价,满足更多农民对铁器的需要,天子不得不暂时停缓了全面换装铁兵器的计划。
而临邛的冶铁技术毫无疑问的走在了世界的前面,采用焦炭炼铁之后,生铁的质量和产量产生了飞跃性的进步。
仅去年一年,全临邛的冶铁作坊一共产出生铁一百万斤,相当于大汉重要产铁地蜀郡的一半多。
但是问题依然存在,相对于全国庞大的生铁缺口,这一百万斤无疑于杯水车薪,根本不能有效的降低市场上生铁的价格。
去年一年蜀地一件标准的铁农具价格上涨了几乎半成,这对于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件昂贵的工具,所以大多数农民不得不舍弃质量更好的铁农具,重新使用早用了上千年的青铜农具,甚至木制农具。
李云不得不将目光暂时转向扩大临邛生铁冶炼规模和提高生铁冶炼效率,避免更多的浪费上。
要知道,去年一年临邛的冶铁作坊产出了一百万斤生铁,却用了数十倍于此的铁矿石,李云虽然不懂生铁的冶炼。但是看着那堆积如山的废渣,他心里也很痛。那些若可充分利用,就全是钱啊!
可是在没有平炉炼钢地今天,那些废渣已无可能重新回炉,因为成本实在太高,还不如用矿石来炼的好。
不过劳动者地智慧永远是高超的。在大额奖金和福利的刺激下,来自临邛一个偏远地方的铁匠张一全,在李云去长安的时候成功地发明了搅拌式炼铁术。
所谓搅拌式炼铁术。其实是一种牺牲质量来换取效率和数量的方法。
这个新的炼铁技术是用一根钢棒在炼铁时,当炉内矿石融化之后。将钢棒放进去,不断搅拌,原理李云自然清楚,这样将使炉内的溶液在不断的搅拌下,更多地接触到空气,从而更好的使生铁脱碳。提高生铁的产量。避免废渣的产生。
不过代价就是炼出来的铁几乎没有锻铁(熟铁),清一色的可锻铸铁,也就是生铁。
但是这个技术对于现在地大汉来说无疑于生铁冶炼技术地再一次飞跃,毕竟大多数农具和兵器并不需要锻铁,生铁就可满足这一切的需要。
而采用这个方法炼铁之后,生铁产量再次增加一倍,仅仅三月份,临邛的生铁实际产量便达到了惊人的三十八万斤。
为了奖励这位铁匠的功绩,李云奖赏了他整整一万钱。以及三顷土地,并将这个搅拌式炼铁术以他的名字来命名‘张一全搅拌式炼铁术’被载入了临邛技术学院的课本,他的名字迅速被人们知晓,很快原本打光棍的铁匠就得到了数名临邛美人地青睐,最终他人财两得,一时间令他的同行们红了眼睛,大家拼着命的尝试起各种各样的炼铁方法,虽然很多都失败了,但是至少人们不再喜欢拘泥于古法,转而思索起新的方法,这个现象李云自然十分希望看到。
但是这种炼铁技术很快就遇到了瓶颈,原因就是目前采用的百炼钢技术根本不能满足越来越庞大的炼铁搅拌的钢棒需求。
要知道即使是一名技术熟练的工匠一个月也只能锻打出一到二根适合搅拌的钢棒,目前的百炼钢技术显然已经不适应越来越庞大的钢棒需求。
这个倒还难不倒李云,毕竟他好歹还是个现代人,灌钢法他还是知道一点的,于是很快的,兵器监的工匠们开始采用生铁混合熟铁的灌钢法,虽然是很原始的一种方法,但它胜在简单,不需要像百炼钢一样反复锻打,效率大大提高了,暂时缓解了目前的钢棒需求危机,但是李云知道,在五月过后,扩大至少一倍的临邛商会,将再一次迎来新一轮的钢棒需求危机,所以这种原始的灌钢法,他必须予以改良。
不过他很丧气,因为他不是冶金系出身,所以他帮不上任何实质性的忙,而要让工匠们懂得一氧化碳与二氧化碳的存在,这无疑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只有等数年之后,临邛技术学院那帮学员毕业,才有可能逐步向人们揭开空气的奥秘。
不过那几名几乎被李云遗忘掉的方士却在这时忽然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这些方士在白吃白喝了一年之后,终于在丹炉中按照李云提供的配方制出了黑火药。
其实火药早已经存在,早在先秦时期,炼丹的方士在炼丹过程中就没少受过这古怪的东西的骚扰,只是怀着对神明的敬畏,人们并不知道这其中奥妙。
当然李云可并不清楚火药的配方和最佳比例,他只是依稀的按照中学历史课本上的说法,告诉他们主要原料是芒硝,木炭,硫磺,至于最佳的配方就得他们去摸索了,按照李云的说法,没有制出威力最大火药之前,这些方士便不需要来见他。
很显然,他们做到了,这一年来他们不断的摸索着,终于摸索出了一硝二磺三木炭这个最佳的配方,不过他们却并未制出炸药来,他们显然完全违背了李云了意思。火药首先的作用居然不是军事,而是被他们制成了烟花。非常灿烂和绚丽的烟花。
当李云挽着刘玫和卓文君的小手,目睹了那冲天而起的绚丽烟花,看到佳人脸上灿烂而幸福的笑容时,他觉得,好像这样挺不错地。而且烟花好,这个东西假如卖到草原上去,李云敢打赌匈奴单于会为了几捆这样的烟花,而不惜一切代价。
而李云则可用从匈奴人手上赚来地钱财和物资,扩大火药的生产规模。到时候给匈奴人在雁门关外点燃一场最灿烂最绚丽的烟花,李云想,在雁门关外的某个地方埋下一万斤火药,不知道点燃后,可以杀死,多少匈奴人?
而用匈奴人的钱来打败匈奴人,用匈奴地战马践踏匈奴人的王庭。这个确实是李云一直以来的希望。
而且火药的用处实在太大了。它可以用开矿,在某个铁矿山脆弱的地方放上一堆火药,比派一万民工人去凿山更为实际和划算。
它制出烟花可以用来送给太后养眼。进一步增加太后对李云的好感。而其余的烟花,李云并不打算卖多少给大汉国国内的贵族,他决定全部倾销到草原上去,毕竟这玩意,放过之后就不再拥有,白白的耗掉大汉国自己地资源,这极不划算,玻璃器皿也是一样处理,昂贵而无实用的东西。只会带来门阀间的攀比,而不会有任何的实际作用,这点李云清楚的知道。
而这些东西倾销到西域去,倾销到匈奴去,则可以为大汉带来庞大的税收和无数以前用钱也买不到的战马,牛,羊。
这些东西在草原上的价格很低,可是在大汉却是昂贵的很,譬如战马为倒,现在大汉国的许多商人出行,根本就用不起马车,他们只好选择更为廉价的牛车,这是因为马匹的稀少,而当塞外地牛马大量涌入之后,大汉国将迎来它经济上的一次腾飞。
当然大汉国永远不可以受制于人,草原上有着大汉所需要的一切,包括牛马,更包括大量廉价的资源以及深埋地下的丰富矿藏,这些都已可令大汉国有足够的理由的全面,彻底的占有这块历史上一直给中原带来困扰的土地。
更何况草原上的民族本来就是华夏族的后代,他们只不过是因为战争的关系流落出去,他们在草原上颠沛流离,大多数人在疾病与战争的困扰中悲惨的生活着。他们被上层贵族无耻的剥削,奴役。
原先大汉元气没有恢复,没有能力照顾这些迷路的同胞,现在大汉国元气逐渐恢复了,那么也是时候张开自己的双臂将这些流落在外的子民抱入大汉国最温暖的怀抱。
至少大汉不需要他们当奴隶,只需要他们为大汉放牧,至少大汉可以将他们当作亲人一般看待,受灾了有中原的粮食赈济,遇到侵略了,大汉国的精锐军队将保护他们,至于什么乌孙,匈奴,月氏,东胡,羌,难道他们在这样的温暖下,还会记得这些名字吗?
他们只会有一个民族——汉!李云看着漫天的烟花发誓道,同时他也觉得有必要调整下目前的学说范围,大汉国不应当仅仅只保护好长城内的子民,大汉的疆域也不应当受到长城的羁绊,凡是大汉军旗到达的地方,那么就应当属于大汉国!
理由嘛,自然是至高无上的大汉律!是的,李云觉得大汉律有许多不足的地方,至少它没有指出大汉国的军队应该怎么对待新征服的土地,而且李云觉得刘彻会非常喜欢这个主意,立志扫平匈奴的刘彻可不仅仅只是要打败匈奴,对于君王来说,再也没有什么比开拓万里江山,并稳当的将之传递给后代子孙来得更加吸引!
卷四 风云
第五十五节 排外风波
成子年的五月对于李云毫无疑问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月份。
因为五月临邛商会将迎来它自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扩张,事实上很多原本的商会成员十分的不满意李云扩张商会规模的举动。
原因就在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临邛商人们开始拥有了浓厚的本土意识,可能是由于财富的迅速赚取,也可能是由于全临邛兴兴向荣的发展局面,总之李云从长安回来感觉到了临邛从农民到商人再到衙役之间充斥着浓烈的骄傲感和自豪感。
事实上他们没有理由不骄傲,去年一年是临邛历史上发展的最快的一年,得到利益的不仅仅是商人,更有农民,工匠,走在临邛的大衙上,整洁而干净,乡村中再也看不到挥舞着木制锄头,带着十三四岁的孩子在土地里干活的老人,事实上为了面子,也为了赚取更大的名声,发家了的商人们忽然觉得,让老人干活实在是一种罪孽,让孩子年纪轻轻的就从事高强度的劳动更是耻辱,所以他们拿出微不足道的金钱来建立一些养老院,集中照顾这些失去了儿子照顾的孤寡老人,而那些年纪不满十四的孩子要嘛就免费进了官学或者技术学院,李云承担了他们全部的费用,要嘛就被偶尔良心发现的商人到到作坊中当起了学徒。
造成这种景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那些商人在官学中念了几句李云思想的年轻富豪们,他们比他们的父亲热血,更加容易冲动,简单的一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就被他们牢牢记住,而中原一直又有着赈济孤寡的良好传统,而且公孙鏊也充分的发挥了他实际掌门人的作用,他成功的按照李云的意思将李云的写地册子和经他改良后,并得到李云首肯地儒家思想完整的传播给了他的弟子们。
当然。临邛良好的经济状况是这一现象最有利的支持者。商人们现在也并不吝啬那么一点小钱了,因为他们早被李云敲诈惯了,更何况这样做可以为他们赢得乡邻的称赞。
总之,当五月来临的时候,那些来到临邛的外地家族以及大商人们惊讶地发现,临邛和几十年前覆灭的秦帝国有着惊人的相似,不同的是,秦帝国是全民皆兵全民作战。而临邛是全民皆工全民赚钱。
这里有着发达的灌溉系统,有着先进的农业工具,更有着庞大地手工作坊系统。
每一天从作坊中流落出来的产品都被迅速的装运上车,紧接着被贩卖到大汉国的其余地方去。
在衙道上,他们看不到别的地方穿的破破烂烂衣服地孩子,临邛地四千多名孩子都穿着官学。医学以及技术学院制作的干净的整齐的衣服,那些的衣服的质量十分的好,假如不仔细询问,别人压根也不知道,这些孩子在二年多前还是无依无靠的放羊童。
这一切的一切都令临邛人觉得自豪,觉得骄傲。当他们面对着那些蜂拥而来地外乡人时。全临邛从工人到农民再到商人,统统觉得李云将临邛人的利益分给他人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临邛不需要外来资金的干涉,临邛商会是临邛人自己的商会!,类似的话,李云已不止一次听老人们说起,是有人挑唆的也罢,是他们自己自发的也罢。
李云敏感的鼻子已经嗅到了一丝浓烈的火药味,针对即将召开的扩大会议,以及那些越来越多的外乡人。即使是先期加入的罗家也受到了严重的排挤,临邛的张卓两大巨头放弃了以往的恩怨,在临邛人共同的利益下紧密的团结起来了。
到五月初三,扩大会议召开前两天,风暴大有越演越烈之势,感觉到自己的利益将被其他人侵犯的老实农民们云集在县衙之外,黑压压的来自临邛各乡的三千多农民就那么的静静的围住县衙。
当然对于给他们带来幸福的李云,他们不敢指责,也不会指责,他们就那么的静静的围着,静静的抗议着。
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全临邛的酒肆,驿站拒绝接待外乡人,他们将这些不速之客扫地出门,在临近大会召开的时候,所有的酒肆在清理完人之后,统统关闭,挂上了休业牌。
面对这一切,李云感到很吃力,也很无奈,他推开窗户,看着外面那些炙热的眼光,那些忠实的爱着他的农民,他很无奈。
他自然知道,这是由于临邛的飞速发展带来的本地优越感引起的,同样的他也知道,卓张两家在这背后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临邛发展的太快了,单单是那些用水泥和青砖砌成的豪宅就足够令那些远道而来的外地商人吃惊和羡慕。更何况全临邛现在已经几乎摆脱了贫困,人人不说餐餐有肉吃,至少老人孩子餐餐有鱼有肉。
但是李云清楚,他要的是一个富裕的大汉,而不是一个富裕的临邛县,临邛县再富裕,充死人口也才五万多点,而大汉国有着上千万人口,区区一个临邛富裕了,根本不算什么,也不能改变什么。
临邛商会从它成立那天起,它的扩大和全国化,就已经在李云的计戈中,李云计划把商会推向全国,用这个民间组织来协调国内商人的举动,抵制外来商品倾销,并组织起对敌对国的经济打击和制裁,甚至为军队募集军费,发展民用和军用科技。
可以说商会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将成为李云政治改革的有力助推器。
可是现在,在他人有意无意的推动下,一场本地优越感引起的保守主义风暴开始席卷全临邛。若非李云是亲手带来这一切利益的人,若非他的背景实在恐怖,后台够硬,否则现在外面出现的就不会是静坐,而是声势浩大的倒李运动,逼迫他放弃扩大计划。
李云摇了摇头,关上窗户,转过头去对一旁正恭敬的站着的司马相如咆哮道:“去!,去把张正范那个老匹夫叫来。我想要问问。他给我演这一出是什么意思?”
李云的双眼红通通地,看地司马相如背后冷汗直冒,他第一次发现,他这位平时温和的老师发起火来是这样的恐怖。
他不敢多言,忙点头答应一声,告退而去。
李云不用脑袋去想,也知道这个事情,张正范起到了关键作用。李二胳愤然的想道:“这个老匹夫。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别以为老虎不发威,你就当我病猫?”
张正范现在早已不是以前那个冷血被临邛人指背皮的张正范了,他这一年多来兴修水利,照顾孤寡。收养孤儿,俨然一个大善人,在临邛的地方上,他的名声仅此于李云,被老百姓亲切的称呼为 “张三叔”。他现在随便动动嘴皮子,就有数十名得过他恩典地人愿意为他鞍前马后。甚至不惜性命。
在临邛地方上。声望唯一可与他相抗衡的便是李云,其次才轮到卓王孙。
卓王孙在这件事情,李云敢打包票,他没有参与,但是他肯定默许了,不然这场风暴也不会来的这么迅速,李云也不会收不到任何消息,无法提前作出预防。
…………………………
司马相如坎珂不安的走到岳父家门前,事实上他也知道。这事情和他岳父脱不了干系,他了解他这位岳父,平时随和的像个老好人,可是暗地里,鬼才知道他打什么主意,商场如战场,用些计谋自然不算什么。
可是他一回想起老师暴走的样子,他心里就后怕,他自然知道,现在临邛地一切是李云给的,李云自然也可轻易摧毁,简单的摧毁,因为现在在名义上,临邛的一切都属于他的老师,李云的妻子南月公主刘玫所有!
他深吸一口气,轻轻地敲了敲门,不久就有人来开门小司马姑爷,您来拉!是找小姐吗?“开门地是张府的管家张二,这个已经六十岁的老管家已经整整为张家服务了四十今年头,是张正范的心腹。
司马相如擦擦额头上的汗,摇头道:“二叔,我找岳父大人,这下子事情大了!”
“哦?什么事情?”张二一边客气的将司马相如带进去,一边问道。
司马相如急道:“我老师发火了,我从没见过老师这样子动气,现在老师叫我来叫岳父过去,唉,这事情大了!”
张二听了,自然司马相如说的是什么,立刻就带他去张正范的房间。
司马相如见到张正范时,这临邛当之无愧的大富商正饶有兴趣地品着新酿的美酒,见了女婿来了,他微微一笑,抢先道:“相如,你老师叫你来的吧?”
司马相如恭敬的点头道:“是的,岳父大人。老师叫我急传您去,现在老师很生气,岳父大人,难道这次的事情真是您做的?”
张正范放下酒鳟,轻轻的点头,他笑道:“在临邛,可操纵这一切的除了我,便只有你老师和卓王孙那死胖子了,卓胖子自然不会扯女婿后腿,所以这个坏人就由我来当了!”
司马相如不明白的问道:“为什么?岳父大人,若惹火了老师,是没有半点好处的!”
张正范笑道:“为了更多的利益!”
他走到司马相如面前,拍拍他肩膀解释道:“我们也不是没有远见的人,更不是井底的青蛙,李大人的意思和意图我们清楚,也了解,并且清楚的知道临邛商会扩大了,只有好处。可是……这还不够!”
张正范仰起头接着道:“在商会最初的时候,我们付出了很多心血,也付出了很大代价,我们用金钱帮助李大人树立政绩,建立学院,事实证明,我们的眼光没错,回报也很大,可是现在李大人一句扩大,就让那些完全没有经历创业的家伙搀和进来,和我们分享成果,这极大的损害了我们临邛人的利益,所以我们要李大人对我们临邛人有足够的重视,要李大人明白,其他人都不可靠,最可靠的只有我们这些和共同走过来的老人,只有我们才会全力帮助他,协助他,也只有我们才会尽全力的帮他,其他人不过是为了利益,为了钱!假如有一天,李大人遇到了困难,他们绝不会帮忙,能帮他就只有我们啊!”
司马相如算是明白了,心里暗叹一声“姜还是老的辣啊!”。他岳父这招可以说是一箭双雕,即给了外地人一个下马威,又令李云不得不在分配利益的时候尽量倾向临邛本地人,更借机让李云知道临邛人的决心。
“高!实在是高明!”司马相如赞道。
“呵呵……年轻人,你要学的东西还多哩!”张正范得意的笑道:“现在,就让我去和李大人说清楚吧,毕竟后天就要正式开会拉!”
最后闹剧在李云和张正范代表的临邛本地商人势力达成妥协后收场,李云自然清楚临邛人想要什么,想得到什么,这些想法事实上是人之常情,天下本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想要加入临邛商会,并得到利益,就不可能不付出些什么,所以李云答应了临邛人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了:一,新入会的成员只能算是预备成员,预备成员在没有对商会作出足够贡献前,不能转正,而且他们每次通过商会的渠道获得的利益,必须有一成贡献出来,交与老成员分享,一旦发现虚报或者谎报,立刻开除!
第二:老成员拥有新技术和新商品的优先购买权,譬如现在的玻璃,譬如即将推出的烟花,这些东西暂时不能提供给新成员。
第三:每半年一次转正机会,在没转正之前,预备成员只能得到商会提供的成品,而不能得到技术支持。
条件虽然苛刻,但是却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新加入的成员依然可以平价得到铁器,焦炭以及纸张的物品,虽然不能得到技术支持,但是却依然有着足够的利益吸引。
其实这些条件和现代的贸易协定一样,都属于一种自我保护意识的驱使,李云自然可以接受。
于是在得到满意答复后,张正范和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卓王孙等人,劝退了外面的百姓,衙道上,紧紧关上的房门逐一打开,大小酒肆重新开张,总算没有要那些远到而来的客人露宿野外。虽然老板和伙计的态度依然是那么的冰冷。
……
卷四 风云
第五十六节 蹴鞠比赛
庚子年五月初五,在闹剧过后,临邛商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如期召开。
这日阳光明媚,天气很好,来自蜀郡各地甚至其他郡县的富商们云集临邛官学前的大草坪,准备观看东道主临邛人为他们奉献的开胃菜:一场蹴鞠比赛。
不管是临邛人,还是外地人,大家对于这场蹴鞠比赛都有着浓厚的兴趣,甚至还有外围庄家开了赌局,竟猜比赛结果,而且生意十分火爆。
原因就在于,大汉国上上下下对蹴鞠有着近似狂热的爱好,无数的文人雅士纷纷写下了无数的赞扬蹴鞠比赛的诗赋。
蹴鞠比赛源于战国时期,它一出现就得到了当时社会主流文化和统治阶级的追捧,贵族们以观看蹴鞠比赛为乐,甚至有的人自己养起了大批蹴鞠球员。
有人这样形容蹴鞠比赛的盛况“球不离足,足不离球,华庭观赏,万人瞻仰!”就可以想象蹴鞠在那个时期的鼎盛情况。
而流传在民间的一个故事更从侧面反映了蹴鞠比赛当时万人追捧的盛况:名医淳于意给一个叫项处的人看病,叮嘱他不要太过劳累,可是他根本不听,依然到处比赛,最后吐血而亡,项处也因此成为有史记载的第一个因蹴鞠运动而亡的狂热球迷。
到大汉高祖建国,高祖皇帝将他的父亲迎到长安,好酒好菜招呼着,好玩的随便他玩,可是太上皇陛下依然闷闷不乐,原因就在于太上皇乃民间出生,酷爱蹴鞠,可是深宫中。太上皇看不到蹴鞠比赛,因此一直很不开心。
太祖皇帝没有办法,只好命令大臣在长安仿沛县的样子建立一个蹴鞠比赛场,叫来一群球员。每日比赛给太上皇看。
而现在大汉国经历了七十多年的太平日子后,蹴鞠运动随之发展到一个高峰期“贵人之家,蹴鞠斗鸡,寻常百姓也是,康庄驰驱,穷巷蹴鞠,而大汉国的历代天子也敏锐的发觉到了蹴鞠提倡的团队精神以及可带来地军队士气磨合,因此无不将蹴鞠运动在军中大力推广。先丞相。大将军周亚夫甚至写下了《蹴鞠二十篇》将之看成兵法,列入细柳营的日常训练之中。
而李云自然也知道蹴鞠就是足球,而他恰好在现代是一名狂热的球迷,曾经为了看欧洲冠军倍半夜爬起来,守着电视机,结果第二天只能请假,不过他单位的领导恰好也是一名球迷,两人惺惺相惜,所以也没有什么大事。
作为一名标准地现代球迷,李云一直以来都致力于改革蹴鞠规则,改良蹴鞠用球的努力,甚至在这方面他花下的心血丝毫也不亚于其余项目,
在他的倡议下,蹴鞠比赛场地已经接近现代了,按照他的提议。现在的比赛场地由长一百步,宽六十步地长方形草坪构成,两边不再由围墙组成鞠室,而是用一个长方形地球门代替,并且有了守门员这一职业,比赛用球则用十二块香皮砌成,原料主要是熟硝黄革,要求缝制的时候不留线角,且重量在一斤左右,球体为圆形,这已是历史上宋代最好的球体标准。
比赛人数也相应地由每方六人,增加到九人,其中一名守门员,其余人等各司其职。
今天比赛的主角是有右张卓两家为代表地临邛蹴鞠队,对阵罗家的球队,比赛将分为上下两个半场进行。每个半场时间为三刻钟,以进球数多少为胜负标准,比赛还首次出现裁判执掌比赛进程,同时这次比赛的奖金也是很高的,胜利的一方将得到一万钱的奖金。
随着裁判的一声锣响,比赛正式开始,其实裁判的作用并不大,他只需要负责监视双方球员,防止恶性斗殴的发生,并对可能出现地手球进行判罚,按照规则一旦出现手球,裁判员最高可判罚一个手球地的类似任意球的处罚,当然也可以仅仅是警告。
李云认为现在的规则远不理想,没有越位规则,也没有黄红牌,更没有联赛制度,实在是太缺乏公平竞技精神了,他打算向天子进言,创办一个全国性的联赛,使得大汉国成为真正的足球帝国,不仅仅在制度上,更在球员素质上领先全世界,这样他就可在这里寻找回属于中国足球的光荣与荣耀,当然,虽然说体育无国界,但是李云始终认为大汉气息浓厚的蹴鞠比足球好听些。
但是不管李云怎么想的,到场观看比赛的百姓以及商人们从比赛一开始就陷入了狂热的状态,大部分人为本地的球队嘶声纳喊,甚至卓王孙这个大胖子也站起来为临邛队奋力呐喊,完全没有了以往的风度。
李云甚至想,假如这次比赛临邛队输的话,那么这些上场比赛的球员将不敢走出这个场地,因为卓王孙会现场就撕了他们。
不过现在看来,卓王孙完全不需要撕了这些球员,因为比赛的节奏已经被临邛队控制住,毕竟无论是比赛场地,还是比赛规则,临邛人都先一步了解了,也已经适应了,再加上是在家门口,有了无数球迷的疯狂助威,他们士气大振,没有丝毫理由会输掉这场比赛。
事实上这世界再没有其他运动比蹴鞠更可令人们着迷,李云也不例外,很快他就被场上队员高超的技术所折服,同样没有风度的高声呐喊起来。
事实上,除了规则不与现代相同外,大汉的蹴鞠技术水平丝毫也不亚于现代顶极足球联赛,比赛进行到一刻钟的时候,临邛队的一名高个子队员在中场接到队员传递过来的球,他很快就显示了大汉国蹴鞠技术的迷人之处,随着众人的呐喊,他巧妙的盘带着球,穿越到对方门前,一脚劲射破门得分,为临邛队首开记录。场上比分1∶0
李云很快就为他的技术折服了,就在刚刚的突破中,李云仿佛又见到齐达内高超地盘带技术。
“他是为蹴鞠而生!”李云对张正范感叹说,事实上就是如此。那名队员在刚刚的进球中展现了他完美的个人技术,他那具有爆发力的双腿,他那丝毫也不亚体操运动员地韧性腰部,无论是盘带还是颠球,他的技术都是完美的,唯一的不足就是场上的队员缺乏足够的配合。他们之间并未有什么出色地配合以及手术刀式地穿Сhā。大都拿球后就直接攻门,完全凭借的是个人出色的技术。
而且守门员也缺乏足够地意识,刚刚那个进球。守门员根本没有反应,这令李云有些沮丧。他决定比赛后,狠狠的教训这帮球员,蹴鞠是九个人地运动,不是一个人的!
张正范听了李云的赞赏,得意的道:“当然,他叫张福,是我亲自监督训练出来的,大人,在下的眼光准吧!”
李云点点头。忽然赛场上再起变化,罗家的球队在边路得球后,直接一脚传到中央,一名罗家的矮个子队员迅速冲上前点横Сhā,在离球门四十步的地方,一脚大力轰门,这一次临邛队地守门员成了笑柄,这个球的球速虽然快,可是打的角度很正,可就是这样,他完全没有反映,球擦着地面进了球门1∶1。
罗家的人迅速站起来挥舞着手臂,作为和罗家关系亲密的杨谋也站了起来。李云看着目瞪口呆的张正范,笑道:“球是圆的,在蹴鞠场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刚才那些家伙太大意了!”
卓王孙脸上满是失落,他在场边大声的吼着“进球!进球!进球!这场比赛输了的话,你们统统给我滚出临邛!”
很快的无数的临邛人跟着卓王孙呐喊起来“假如输了的话,滚出临邛!”
场上临邛队的队员们相互看了看,滚出临邛!再没有比这个更严厉的惩罚了,他们现在只能进球!
于是杀红了眼的临邛队迅速的开出球,那名叫张福的队员,成了比赛的最大亮点,他一个人盘带着球将罗家球队的防线冲的支离破碎,不过他运气差了些,四次射门全都打在门柱上,或者偏出球门。
此时比赛的上半时已经只剩下最后一刻钟了,场上的两队也杀了红眼,两边你来我往的轮流攻击。
可惜都没有什么出色的配合,而两边的守门员也开始进入角色,做出了几次扑救,这令李云多少有些安慰。
这时候裁判敲响了上半时结实的锣声,双方比分依旧是一比一,气红了眼的观众不停的诅咒着球门柱还有边线,纷纷说要不是那些碍眼的东西,球都进了好几个了。
张正范和卓王孙更是立即跑到场上训斥起来,看样子,下半场肯定是一轮火拼,不过李云想假如不配合的话,临邛队还真有可能在家门口被对方逼平甚至输掉比赛。
果然下半场一开始,临邛队就开始了狂轰滥炸,甚至连守门员也跑出去参与了进攻,对于他们来说,在家门口这场比赛输不起,甚至连平局都是噩梦!
进攻很快产生了效果,面对已经拼上身家性命的临邛队,罗家球队的大门很快的连连被攻破,那名叫张福的队员更是上演了帽子戏法,在下半场他一人攻入两球,加上上半场一共三个球,最后临邛队以五比三的绝对优势击败了对手,赢得了胜利,也赢得了全场的掌声。
………
卷四 风云
第五十七节 天子驾崩
熙熙攘攘之后,一切复又归于平静,商会的扩张顺利结束;共有来自各个地方的数百家商号成功的加入了临邛商会,这个统一性的组织。
而商会也决定在成都,广川,河南等地开设分行,对分布在附近的成员进行统一的管理。
成都的负责人是成都最大家族,本次扩张加入的最大财阀,成都王家,广川自然交给了当地地头蛇罗家管理,而河南则由新加入的卜式执掌,对于卜式真心希望造福当地的想法,李云自然是全力支持,而在看到了临邛官学的规模后小式也决定回乡后集合当地的资金,开办河南官学,当然在这之前他必须先得到官方的支持,不过李云写了封亲笔信与他,着他去长安找窦婴疏通这其中的关系。
而那些观看了新式蹴鞠比赛后的商人们,也都决定回去后好好训练自己的蹴鞠球队,在来年的年度会议上,他们将带着家乡的球队来挑临邛的场子,这令李云感到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蹴鞠球队将正式得到大商人大家族的财政支持,可以预见,联赛制度的实施或许已经不再遥远。
当然每新增加一个成员,就意味着李云得到的发展资金越多,一下子增加几百个成员则意味着他不再会为官学的建设资金发愁。
李云大手一挥,大把资金砸下去,一栋栋新的教学楼落成,一台台专门用来实验的工具进了技术学院,一名名学者被请来当老师,最后当临邗本地的生源不能满足学院的规模时,李云的爪子伸向了周围地区,由于和窦家的关系良好,所以这些事情并未遇到多少阻力,很快就付与了实施。
六月的时候,在得到了卓王孙点头之后,卓文君最终嫁了李云。婚礼办的很热闹,全临邛的商人几乎都带上了厚礼前来参加,这令李云再次收获不少。
就在李云以为一切都朝着正规渠道发展地时候,一个晴天霹雳从长安传出,打的李云措手不及,庚子年七月,刚刚亲眼看到刘彻戴上冠帽的天子刘启,终于还是崩溃了。
六月底刚过。天子的身体就迅速的衰弱,不停的剧烈咳嗽,药石根本不能制住他的痛苦。七月初三清晨。在与病魔奋斗了整整三天之后,大汉历史上第四位帝王永远的闭上了他地眼睛。
天子的功绩无疑是伟大的,在他统治地这十六年里安定天下,使大汉迅速地积蓄了强大的国力,人口数量迅速增加,他彻底的遵从了其父孝文皇帝勤俭节约的个人素养。在位十六年,没有早朝的时间不过一百天。这其中还包括了他晚年身体衰弱,多次病重。
他平定了大汉建立以来最大的叛乱——吴楚七国之乱,为将来地进一步削弱诸侯势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他还是一位善于用人,宽宏地帝王,他一生没有增加过百姓半点赋税,他一生没有吃过什么奢侈的饭菜,更没有睡过半天安稳觉。
他的政绩令后来的帝王叹为观止。
同时他也是一名伟大的父亲,他培养了一名优秀的接班人,一名风格与大汉前四位帝王完全不同的太子——刘彻。
天子驾崩的消息传出,举国缟素,即使是深深仇恨着他的淮南王刘安也披上白素,哀号着奔向长安,大汉的百姓自发为他戴孝。
第三天,天子葬于阳陵,大汉宗庙认为他功绩前无古人,一生恭谦得体,治理国家从无懈怠,所以庙号为景!于是世人皆称之为孝景皇帝。历史上将他与他的父亲孝文皇帝的统治并称为文景之治,后世的历史学家一致认为汉景帝统治时期为大汉帝国的最终腾飞创造了最好的基础,他统治的最后一年,大汉帝国国库岁入达到了六十亿钱,创下了大汉帝国成立以来的一个新的高度。
李云得到天子驾崩的消息时,只感觉天地有种要崩溃的样子,虽然他早有准备,也早就知道天子绝撑不过今年,可是他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天竟然来的这么快。
李云一个支撑不住,昏倒在地,事实上在潜意识里,他早就天子当成了他在这世上的亲人,如同父亲一般的存在。
当李云醒来时,他立刻披上白布,与南月公主刘玫一同奔赴长安,为天子奔丧,想要在他陵前给他恭敬的磕几个头。
一路上,所有的郡县官员,皆身披白素,所有的城市上挂满了象征着哀悼的白布,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根本无法了解这种天子崩而举国素,全国哀号的样子。
事实上一直以来天子就是大汉的天,就是大汉的掌舵手,他在世的时候,人们只有畏惧和敬怕,可是当他离世的消息传出,所有见过这位大汉国历史最出色的帝王的官员,无不感到没了主心骨与李云一般生起了世界末日般的感觉。
当然作为宗室,刘陵也和李云一起戴上白孝带着她侄子刘旬一起奔赴长安,当一行人刚出蜀郡的时候,消息再次传来:新登基的天子刘彻将他的老师太子太傅丞相卫绾罢免,理由是孝景皇帝卧病时期,身为丞相,太子太傅,他未能尽到职守,致使许多无辜进监狱的人不能及时得到审理。
紧接着,刘彻再次下诏,敕封他的舅舅,左光禄大夫田纷为武安侯。
一朝天子一朝臣,大汉国的最高政治层在不声不响间实力的平衡迅速被打破,李云听了不得不加快脚步赶往长安,因为他知道,地震就要来了,暴风正在积蓄着力量,假如不及早阻止,那么太皇太后将不得不出面,把刘彻手中的权利收回,到时候他就会夹在太皇太后和刘彻之间,左右得罪不起。
李云很清楚,卫绾的罢免仅仅是个开始,接下来大批支持黄老之术的官员将被刘彻赶回老家,再接下来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建元新政,旧贵族的利益将被触动,那时候为了稳定政局,太皇太后不得不将刘彻的权利回收,这对于李云的计划来说,简直就是灾难,所以他必须在地震之前劝服刘彻,放弃一步登天的想法。
…………
卷五 牧守辽东
第一节 任命
当李云见到天子的陵寝时,整个阳陵已经完全封闭,大队大队的骑兵围绕着这座宏伟的陵寝,警惕的注视着一切。
由于大汉国正是新旧接替之时,而丞相被免职,所以驻扎在渔阳的程不识将军忠实的遵从了孝景皇帝临终的遗诏,他麾下的精锐步骑兵迅速进驻长安与早期留守在长安的细柳营骑兵,禁卫军共同承担起了长安的防御,而渔阳的防御则由上郡军队接管,至此长安城现在的军队数量达到了大汉高祖皇帝去世以来的颠峰,而且俱是大汉战斗力最强的军队,这足以震慑国内某些不安分的势力,足以成功的稳定长安的局势。
李云作为宗室成员,自然被允许和其他诸侯王孙共同祭拜先皇,场面悲哀,沉重。
来自大汉宗室的诸侯,公侯沿着阳陵长长的祭台,跪成一地,白色是这里唯一的颜色。
咚!咚!咚!周礼中祭祀天子的哀乐随着十二口青铜钟奏鸣在一起,宗庙的太常大夫跄着眼泪,宣读着早就拟订好的祭词。
刚刚登基为皇帝的刘彻跪在最前面,他比任何人都更有理由哭泣,可是他没有,因为他牢牢的记住了父亲的临终训斥,大汉国的天子没有眼泪。
太皇太后比任何人都更有理由悲伤,这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事情,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令一位母亲悲伤,更何况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她已经失去了她的两个亲生儿子,悲伤的泪水沿着这位苍老的母亲的脸颊滑落下来。
祭祀完毕后,刘玟扶着已经说不出半句话来的太皇太后。走进内室,现在这位母亲并不想去管什么政治,什么家族,她只想好好的哭上一回。
刘彻又长高了许多,身体也越发的壮实了,一袭白色的孝服下,是一个坚毅而郑重的年轻皇帝,李云感觉他真的成熟了。
刘彻走到李云身边,挥挥手,道:“卿随朕来!”
李云跟上刘彻的脚步,恭敬而有分寸的跟着他,走到早已建好的宫殿中。刘彻一ρi股坐到龙椅上,眼神忽然间透着无限的哀伤。
李云依足礼节跪拜下来,奏道:“臣临邛县令李云拜见吾皇万岁!”
刘彻挥挥手,屏退左右,道:“卿务须多礼。都是自家人,私底下不需要注意那些个俗礼!”
“臣惶恐!谢陛下恩典!”李云站起说道。
刘彻苦笑一声道:“卿还记得那日先皇的训斥吗?”
李云点头道:“先皇训斥。臣不敢有丝毫忘却,只是陛下,您似乎有些操之过急!”
刘彻自然知道李云指的是罢免丞相的事情。他苦笑一声,道:“卫夫子之事,乃父皇安排,不然何以以当今大汉文有魏其侯,武安侯,武有李广,程不识等人才,那里会轮到卫夫子当丞相?”
刘彻见李云不明白继续解释道:“卿终究还是不了解大汉的传统,卫夫子也早已知道。从他继任周亚夫丞相之位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丞相的官职是他仕途的最后!这样说,卿是否明白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李云立刻就明白了,卫绾失官根本就不是那个所谓的丞相失职,而是孝景皇帝早就计划好的,新皇登基总是需要一个立威的对象,而卫绾就成了刘彻掌握大权的踏脚石。
卫绾的能力,大汉国的贵族谁都知道,自他为孝文皇帝驾车开始,他一直以来就是一个老好人,即没有什么重大的出采的功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过失,而丞相这个官职必须是大汉国一等一的有能之人担任。
而综观整个景帝朝,比卫绾有能力的人多去了,之所以选他当丞相,根本就不是看上他的能力或者德才,而是要为大汉保留一名有能力的官员。
因为卫绾现在已经六七十岁了,他再厉害也只有这么年日子过了,而刘彻新登大宝,年少不稳,孝景皇帝担心有人对刘彻的命令阳奉阴违,所以准备了卫绾给刘彻开刀,杀鸡儆猴,令人们知道,刘彻可不是个好欺负的主,这便是政治。
李云在周亚夫死后,孝景皇帝就已经决心把下一个丞相作为刘彻掌权的牺牲品,而卫绾即符合丞相这个官职的要求,又不会犯错误,典型的一个中规中矩的官员。
这样的官员,是绝对不会有野心,也绝对不会贪恋权位,更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从而导致朝中政治失衡,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念至此,李云全明白过来了,刘彻已不是历史上那个懵懂的毅然发动建元新政的刘彻,他已经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如何平衡朝中势力,历史已经偏离了他原来的轨道,未来会怎么样,李云根本不知道。
刘彻长叹一口气,道:“先皇临去前,下了最后一道诏书,着有司和大司农将辽东郡与乐浪郡并为一郡,在这个新的郡,成立一支新的军队,以此辅佑李广将军,稳定边关!”
刘彻看了看李云,接着道:“而这个新的郡守人选,朕思来想去,便只有李卿可以令朕放心了,所以,卿是否愿意到那苦寒之地为朕,为我大汉训练出一支强大的精锐部队!”
李云自然答应,这个机会他等了很久很久,可是对于辽东他真正是一无所知,而且对于军队他也并不了解,他的强项在建设,在提供后勤上,因此他跪奏道:“陛下信任,臣不敢有所推脱,但请求陛下与臣三人襄助,因为臣委实不习军事!”
刘彻点点头应许道:“这个朕答应卿,说吧,卿都需要那几个人?”
李云点头道:“其一者,右北平太守李广之子李敢!”
刘彻点头赞道:“卿有眼光,都尉李敢确实是难得的人才。其父李广更是大汉最优秀的将军之一!”
李云老脸一红,其实他也是按历史上说的想的,李敢在目前来说确实是他迅速建立一支军队的必须,因为他很了解目前的军队训练以及组织。
“其二者,陛下亲从公孙鳌!”李云有些厚脸地道。
“哈哈……朕没听错吧?公孙鳌????”刘彻有些不敢相信,因为公孙鳌的能力,刘彻很清楚,他虽然老实,但是却并不得刘彻欢喜,因为刘彻喜欢进攻,也崇尚进攻,而公孙鳌却只懂守,根本不知道进攻。
李云却没想那么多,他要公孙鳌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卫青,历史上谁不知道公孙鳌打仗经常闹出大笑话,但是每次都是卫青保下来。可以说有了公孙鳌卫青就跑不了。
李云硬着头皮点了点头,刘彻见李云坚持。摆摆手道:“好吧,朕答应你,同时朕再到禁卫军抽出一队精锐与卿。这样算做补偿!说说你的第三个人吧”
李云大喜没想到要了个公孙鳌顺手敲走了一队禁卫军精锐,这买卖划算。当即不假思索的道:“第三人乃平阳侯亲从卫青!”
刘彻楞了楞,随即笑了,赞道:“此人确实不错,朕本想将之用为亲从,不过既然卿开了口,那么朕也就答应了!”
刘彻忽然站起来,严肃的道:“但是卿要记住,你的时间不多。只有三年,假如三年内没作出点什么成绩的话,那么……”
李云郑重的点点头,三年?有三年时间足够了,三年内,临邛商会将扩大一倍,三年内他的官学和技术学院以及医学院的学生都将毕业,三年内秦弩的仿制应该可以完成,到时候……
但是他却并不知道那个成绩指的是什么?因此开口问道:“敢问陛下,三年内臣需要做什么证明自己?”
刘彻点点头道:“朝鲜,征服它!三年内征服朝鲜,卿有信心否?”
李云低下头仔细想了想,朝鲜现在虽然分裂成了三个国家,可是它地处朝鲜半岛,那里的气候和地形中原士兵很难适应,而且朝鲜是奴隶制社会,这个地方地统治者根本不在乎死人,因为那些军队都是奴隶组成,死了他们并不心疼,只要有钱,他们就可以从扶于等族买来新的奴隶,要征服朝鲜就必须先征服在乐浪外围的高句丽,扶于这两个中等的游牧民族,彻底断了朝鲜的外援,再逼迫它投降,难是难了点,可是李云不怕,因为他手里已经有了一张王牌--卫青!
李云不认为高句丽和扶于比起匈奴厉害,因此他点头道:“臣领旨!”
刘彻喜道:“好!有卿此言,朕就在这等着卿将那朝鲜收入我大汉版图,并带回一支无敌雄师!”
李云笑道:“陛下过赞了,那么敢问陛下,臣何时上任?”
刘彻想了想,道:“待此间事了,卿便去上任吧,至于临邛的事情,那是卿的家事,相信卿可以处理的!”
李云彻底蒙了,这么快,他怎么也想不到竟然会这么快,不过好在杨谋早已经适应了没有他在日子,临邛的一切都已经走上正轨,因此他倒还可以放心,而且他并不打算带着南月公主去那辽东之地,因为那里实在太危险了,留她在临邛便可在关键时候左右大局。
唯一的问题便是之前他根本没有准备,现在忽然间得到这个消息,他有些慌张,还没准备好怎么安排临邛的大小事情,还有就是在短时间里筹集到大批建设资金,这也确实是一个难题,不过刘彻是天子,他都这么说了,李云也没办法,只好跪道:“臣遵旨!”
……
卷五 牧守辽东
第二节 淮南王交权
大雨倾盆而下,整个长安笼罩在乌云之中,淮南王的贴身侍卫,淮南七杰之一的雷被挺起胸膛,站在行宫之外。
雷被在三年前被刘陵招为淮南王的幕僚,当时他已是淮南国最有名的剑客,接连击败了当时淮南国剑术最好的十名武士。
大汉国的传统,对于民间有着盛名的勇士,一向都是招徕,所以很快的他便接到了淮南王的亲笔信,但是他拒绝。
这倒不是他执意要做什么民间侠客,而是因为他恰恰很想当官,不过他不想给淮南王当食客,因为诸侯毕竟是诸侯,诸侯永远也不是天子。
雷被希望自己能被天子看重,这样他就可以立下军功,拜为公侯。
可惜在大汉,人才辈出,他根本未被重视,这时候他见到了刘陵,刘陵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谈判专家,再加上她绝美的容貌,很快雷被便屈服了,最后答应了淮南王。
可是这些年下来,雷被发现了不少淮南王的隐私,其中就包括了私自募集士兵等足够砍头的谋逆大罪。雷被现在很迷茫,一方面,他想将这些情报透露给大汉天子,以此来获得天子赏识,另一方面他又在心里侥幸的希望淮南王成功,这样他也可以凭借功劳封为公侯。
正犹豫的时候,远处一名年轻人头戴着斗笠,走了过来。
出于职守,雷被拦住了他,道:“准南王行宫,不得冲撞,速速回去!”
那年轻人摘下斗笠,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笑道:“雷兄,是小弟!”
雷被抬起头,迅速的就认出此人,正是上次随刘陵郡主前去找的临邛县令李云,当今大汉国最幸运的家伙。
李云对雷被笑道:“小弟约了淮南王殿下见面。雷兄应该知道吧!”
雷被在这里,自然是按照淮南王的吩咐等人,具体是什么人,淮南王没说,不过想来也是这李云了,雷被点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带着李云走进行宫。
李云进了行宫,脱下蓑衣。跟着雷被一直走向淮南王的寝宫,他知道这次来有些危险。可他不怕,因为他来之前已经和刘彻招呼了,刘彻告诉他,假如一个时辰之内,见不到他出来。那么禁卫军就将强攻淮南王的行宫。
事实上,刘彻当了天子后,知道了许多事情。其中就包括了淮南王的秘密,李云和刘彻商量了许久,最终劝服了他,刘彻答应李云,再给准南王一个机会。
雷被将刘彻带到淮南王的寝宫,便立刻告退,他甚至猜测两人有什么秘密,但这些不是他可以知道的,他只需要记住今天。李云来过就可以了。或许将来还可以成为手中的王牌,雷被不怀好意的想。
李云进了殿中,淮南王刘安和刘陵早在等他,事实上淮南王也必须等他,因为这关系到他身家性命!
李云先给淮南王施了一礼,道:“小臣见过大王,郡主!”
淮南王刘安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事实上当他从女儿口中得知一切的时候,他就已经准备做好最坏的打算,不过好在他的爱孙和女儿都已经和他没有了关系,他的家族还不至于会被灭族。
刘安的脸色一下子仿佛苍老了许多,他摆摆手道:“李大人不必多礼!请坐!”
“大人今天来是否是奉了上意,取我这老命?”淮南王闭上眼睛平静地道,他这辈子什么风浪没见过,临到现在,死亡已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
李云坐定下来,摇摇头道:“陛下仁慈,念在同宗,着小子来和大王说,上曰:若王叔肯弃军弃,那么今上必不会追究大王,并保证绝不侵犯大王的财产,还允许大王择一子承业!”
刘安摇摇头,道:“说吧,天子有什么条件,陛下绝不可能只需要我这老家伙交出权利这么简单!”
李云笑道:“大王高见,今上只有一个要求,那便是明日早朝,大王需当众提出请陛下派下官员管理淮南,放弃一切军权,将权利交还天子,这样陛下就保证大王的子孙都可以在大汉当个安乐王!”
刘安闭上眼睛,想了想,站起来颓废的道:“我输了!”
下了整整一天一夜的大雨终于停止了,阳光透着未央宫宫墙的缝隙照射进来。
年轻的天子刘彻威严的端坐在龙椅上,先皇葬礼过后,他越发的成熟起来,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帝王该有的样子,太皇太后见了,将全部权利放弃,自己进了长乐宫,决心不再问政事,失去了两个儿子的她,再也不愿意牵涉到政治中去,只想着安度晚年。
刘彻扫了一眼跪了满殿的诸侯公侯以及宗室弟子,没当皇帝之前,他根本想不到都是一姓的宗室诸侯中有着这么多肮脏和危险的事情。
他在翻阅了太常司的绝密记录后,心里阵阵绞痛。
乱仑,霸占民田,诬陷官员,这一桩桩的肮脏事情远远超出了他的估计,在诸侯公侯中,没有沾上这些时期的少之又少。
这些还不止,他父亲留下的秘密竹简中显示,至少有七名诸侯存在着私自招募兵员,私自建造攻城器械,其中最为严重的是淮南王刘安,根据潜伏在刘安身边的人报告,这位刘彻一直以来十分尊敬甚至敬重的长辈,在他的淮南国私自招募了超出高祖皇帝规定的一半兵力,其战斗兵力总计达到了十万余,对大汉构成了严重威胁,可以说,淮南王刘安的强大军队已经构成了对大汉中央政权的威胁。
若不是他父皇早有准备,先一步完全的控制了淮南王军队大部分军官,若不是现在杀了他,会令其余诸侯不满,若不是看在同宗的份上,若不是李云直接劝戒他,请求他不要内耗,那么他现在就会令羽林军将这位看起来和善睿智的诸侯拖出去砍了。
可是他不能,除了上面这些原因外,最重要的原因便是他是天子。他要掌管四海之内,更要击败匈奴,一雪大汉帝国自高皇帝以来的奇耻大辱,所以他必须忍耐,必须蛰伏,因为他现在登基还不到半月,人心不稳,帝国的真正权利尚未完全掌握,所以现在过分的刺激诸侯的神经,是不可取的。
若你不能主动点交出军权,自己去做个安乐王。那么我的叔叔,你可不能怪我!刘彻脸色不变的想道,其实心中杀机早起。
“诸位爱卿,有事请奏,无事退朝!”刘彻开口了。同时也在暗中看着准南王的表现,这是他答应李云的,给淮南王的最后一个机会。倘若他不能抓住,那么不出三年,刘彻便会处理了他。
刘彻不是孝景皇帝,更不是孝文皇帝,对于淮南王,他并没他的父亲和爷爷那种情节,那种负疚感,唯一的感情便是刘彻小时候被来长安的准南王抱在怀里的时候,那时候刘彻还不是太子。所以淮南王很喜欢他,经常带刘彻到未央宫的御花园玩耍,那时候的淮南王是一名叔叔,是一名和善的长者,更是一名慈祥的智者。
淮南王刘安,嘴巴动了动,最终还是屈服了,他上前奏道:“臣淮南王刘安有奏!”
刘彻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他终于放心下来了,看来一场风波在它未形成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刘彻到底对淮南王还有一丝感情,当然最重要的是淮南王刘安是少数可以直接陪伴太皇太后的诸侯,要动他,就必须先过了太皇太后那一关。
“准奏!”刘彻点点头,脸上露出欣喜的神色,淮南王见了,心中最后一丝侥幸终于溃散,心道:“罢了,罢了,孝文皇帝死了,孝景皇帝对我一家也不薄,现在看样子,新的天子也不想赶尽杀绝,父王,不是儿子不努力,而是他们没有给儿子机会!”
刘安收起心中绝望的感情,奏道:“臣淮南王刘安,蒙孝文皇帝不弃,念在同宗,赏臣以一国之尊,数十年来,臣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忘却孝文皇帝之恩,今吾皇登基,而臣年老力衰,无法再掌一国之生死,图百姓之安乐,而臣膝下双子皆陨,世孙年幼,所以臣惶恐,请陛下助臣之治,下派官员,以治臣国,谴天兵,以安臣民!”
刘安的话有如一颗重镑炸弹在诸侯间响起,衡山王甚至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将眼睛看过去,只见刘安双目无神和他两眼相对,衡山王刘赐是刘安的弟弟,两人密谋了几十年,那里不知道兄长的情况,他见了两腿一软,知道若不赶快交出权利,那么他势必将死的很惨,忙急急出列奏道:“臣衡山王刘赐附奏,岂请陛下许之!”
刘彻很高兴,在经过几次礼节性的推脱后,刘彻假做被逼无奈只能同意这两位长辈诚恳的请求,同意派官员和军队去接受这两个诸侯的治下,同时同意了淮南王其余的请求,包括同意立他的爱孙刘旬为世孙,同时从国库中拿出大量钱财赏赐刘安兄弟。
李云在后面见了,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对于刘彻来说,他没有将一个隐患消灭的无声无息,而对于刘安来说,他保全了他一家大小的性命,更得以安享晚年,最重要的是,他不再需要日日担心,更不再需要处心积虑的谋划各项事宜。
卷五 牧守辽东
第三节 高句丽
高句丽是一个极为古老的游牧民族,它的起源众说分坛,历史学家们各自持着不同的看法。但在大汉的传统看法是,高句丽民族出自我国东北的秽貊族,秽貊人很早就生活在松花江流域。《诗经大雅韩奕》有“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这是周宣王将韩侯封到东北松花江流域的最好证明。
但是不同的看法也依然存在,也有人认为,西周初年,周成王营建洛邑之后召开诸侯大会,参加会议的东北高夷是高句丽族之源。也有学者根据高句丽王族出自北扶余,而将扶余说成是高句丽的族源。还有学者根据先商出自幽燕之地,当大部分商人入主中原之后,余部留在东北,成为东北少数民族的祖先,也就是成了高句丽人之源。无论高句丽出自秽貊、高夷、扶余,还是商人,都是古东北民族,因此,认为高句丽是东北的古民族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这些便是李云所知道的东西,对于后世某棒子国叫嚣的所谓祖先,曾在网络上参与过辩论的李云很清楚,大量的事实以及科学考古研究证明,真实的古高句丽民族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彻底的完全的融入了汉民族,成为汉民族的一部分,这一点毋庸置疑!
至于棒子所说之高句丽,其实压根也不是真正的高句丽民族,唐代高丽王国是辽东汉人叛徒所建立的,而且也并不叫高句丽。而是叫高丽。对于棒子们地YY,李云只能说,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而李云在翻阅了大汉国历代辽东,辽西郡守关于对高句丽民族的研究和报告后,他再也不想也不需要对这个古老的民族动武了。
原因很简单,根本不需要他动用武力,只需要大汉天子的一旨诏书。这个一直以来居住在辽东附近的民族以及他的数万铁骑就将成为他李云的力量。
按照历代郡守详细的报告,高句丽这个游牧民族一直以来受到了来自他北方的强力民族扶余的打击。
有道是一山不容二虎,在漫长的长白山和广阔的草原上,这两个民族已经撕杀了数个世纪,双方的战争已经达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
而靠近大汉辽东和乐浪郡的高句丽人。却偏偏的和所有的游牧民族不同,他们坚持认为自己是被周天子驱逐的罪民,现在周王朝倒台了,因此他们在大汉成立之初就一直不懈的努力着向辽东当地大汉官员表达了强烈的要求回归中原的决心,他们认为几百年过去了,他们祖先的罪责已经成为过去,因此大汉应该按照五服体系中侯服的待遇将他们接回中原。
但是此事在被当地郡守直接上报给大汉天子后,出于避免刺激强大的匈奴。以及另一个游牧民族扶余的考虑,历代天子只好按下不发,却悄悄命令辽东和乐浪郡官员好好对待这个心向大汉的民族。按照天子的指示,大汉国边境的驻军对于这个民族十分友好,多次开放边关允许他们进入城市中躲避严寒,并在灾荒年月多次接济这个民族。
这样一来高句丽的历代单于更加心向大汉,这些年下来,在乐浪和辽东两郡内甚至遗留了大量不愿意回到草原的高句丽人。
在竹简中蹲了几天,彻底的弄清楚了高句丽是友非敌这个事实后,李云兴奋的直接冲进刘彻的寝宫,对刘彻挥舞着手中的竹简奏道:“陛下。臣还有一个条件,请陛下务必答应,只要陛下答应,那么朝鲜指日可平!”
刘彻不敢想象地看着完全没了以往冷静的李云如同一个拣到最心爱玩具的小孩子一般,心里偷偷的笑了,若不是他现在已经是九五之尊,大汉的天子,恐怕他早就跑上去抢了李云手中的竹简了。
刘彻停下正在构思新赋的笔,对李云笑道:“卿何事如此高兴,快快说与朕听,朕听了后再做答复!”
李云将事情完完整整的说出来,最后奏道:“臣恳请陛下下旨,安抚此心系大汉之族,这样即可昭显吾皇仁德,四海归心之势,又可不费吹灰之力,凭空得到数万精锐,此于大汉百利而无一害之举!”
刘彻听了,脸上喜孜孜的,扔下手中的笔道:“此诚天助大汉!”
随即奋笔写下了一道诏书,交与李云,着他前往高句丽族中宣读,这道诏书中,刘彻先是大大的赞扬了高句丽不忘祖先的优良品德,接着封高句丽王为护辽东将军,品秩五千石,这便相当于一名御史大夫的品秩,更封高句丽王为辽东侯,世袭罔递,若不是高祖皇帝遗训,非刘姓不得封王,恐怕刘彻就直接赏下一个辽东王了。
但是在诏书的最后,刘彻暗示说,假如高句丽一族表现的好的话,那么刘彻并不吝啬赐其王为刘姓,这就意味着高句丽的王极有可能成为大汉历史上高祖皇帝灭英布后第一个非宗室弟子而为诸侯的人。
李云得了诏书,自然信心满怀,此去辽东之行,成功已经在握。
而刘彻更加高兴,他认为他登基不到一个月,就将有一个蛮荒之族归附,这对于刘彻越来越尖锐的侵略心理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大的鼓励。
君臣二人四目相对,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亲密无间,如兄弟般的时候。
…………
四日后,李云带着卫青,李敢以及公孙鳌在数百名精心挑选的禁卫军士兵的保护下,踏上了奔赴辽东上任的道路。
在这之前,临邛的一切事务他都已经交托给杨谋管理,嘱咐他在明年开春的时候至少为李云的辽东建设准备好人力和物资,当然清单得李云到了辽东实地考察后才可列出。
另一方面,自然是商会的问题,这次李云上任辽东郡守,由于毗邻高句丽,所以李云令商人们准备好各种货物,其中包括玻璃等贵重物品,随他去辽东,用这些大汉普通的货物,交换大量大汉国紧缺的牛,马,羊等牲畜。
因此在禁卫军的后面,跟上了几十家大商号的运输队,大大小小的牛车,马车上堆满了丝绸,布匹,铁器以及盐等草原上难得一见的东西。
李云已经铁了心要在草原上赚大钱,而商会的商人们也乐的在军队的保护下经商,若是这次成功的赚到了大钱,他们甚至已经决定出钱向李云雇佣一支军队护送。
而事实上李云早已计划好了组织一支保镖队,专门用来护送商人,同时赚点军费。
李云本来就并不打算向大汉国库伸手要辽东的军赋,因为他要培养起商人们的责任感来,李云相信,有卫青指挥的辽东铁骑,一定可以为大汊赢得足够的荣耀和土地,到时候卫青势必和他的金主们保持良好的关系,李云深知卫青的性格,此人有恩必报,到时候这位注定不平凡的将军的将成为李云推动商人获得平等地位的有力伙伴。
但是当半个月后,李云一行从右北平城门出来,望着眼前的景象时,李云才发现自己原先估计的实在太乐观了。
出现在李云面前的是一大片的沼泽地区,据向导说,这片沼泽覆盖了整个右北平到辽东的主要的通道,唯一可直接到达辽东的办法便只有从朝阳县绕上一个大圈,才可以到达。而朝阳那边的路旷很不好,只有一条狭窄的道路供人们出行。
李云望着这片阻塞了自己财富道路的沼泽,恶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液,咬牙道:“要想富先修路!”
他已决心不惜一切代价将朝阳那边的辽西通道修好,修宽,钱财自然有急于发财的商人搞定,可是人手的问题,却限制了李云修路的计划,因为他已经知道,整个将由他管辖的辽东郡,包含乐浪郡,总人口不到十万。
李云现在才知道了大汉天子为何屡次不同意高句丽的内附请求,原因并不是表面上说的怕匈奴发怒,而是辽东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口决定了大汉不可能在这个广阔的地区派出大军,因为朝阳那条辽西通道实在是太窄了,根本不可能承担起大军的后勤消耗,所以历代天子不得不压下此事。
不过现在势成骑虎,李云即使想要刘彻收回诏书也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刘彻根本不了解这里的情况。年轻的天子早已经陷入了疯狂的兴奋中,是的,他没有理由不兴奋,登基才一个多月,就有一个小族要求内附,这足以说明,上天都站在他这一边,站在大汉这边,至于匈奴?刘彻什么时候怕过!
李云抬起头,他知道修上一条如此长度和整齐的大道,需要的人力不是一点半点,他估计至少需要动用十万民夫,才可以在半年时间初步修建完毕。
而大汉的朝臣根本不会答应动用这么多民夫,因为这很容易令他们想起秦始皇,李云咬咬牙,下定决心暗想“不知道朝鲜有多少奴隶?”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四节 倭本是棒
从朝阳故道穿越到辽西地区,依托着长城的防御向东北走上七天,便到了合并后的辽东郡政府所在地,辽东城。
目前大汉在辽东这广阔的领土上,仅仅只有不到一万名驻军,其中骑兵不过二千余。由于辽东所需要的面对的来自游牧民族的攻击极少,所以辽东城的防御并不如大汉国其余边境要塞般严密,整个辽东城总记只有不到四千驻军,加上周围的平民,偌大的城市仅仅只有不到三万人口。
矮小的用土木搭建起来的城墙,看在从长安来的禁卫军士兵眼中,简直是一个不设防的城市。
“给我一千骑兵,我就可以突破辽东城的防御!”已经被刘彻亲自任命为护辽东都尉的卫青指着辽东简陋的防御,不无担心的道:“大人,末将简直不敢相信,仅仅四千驻军在如此简陋的城防下就为大汉牢牢的守住了如此重要的渠道!”
李云对卫青的担心深以为然,辽东城位于大汉内地连接辽东数百里国土的最关键位置,它西靠长城,北瞰乐浪,是大汉军队进出辽东大地的最关键地区,因为出了辽东城,就是宽敞的东北平原。
可是在这之前,狭窄的辽西通道就像一根利刺,死死的抑制住了大汉国内地军队对辽东地区的大规模支援,假如辽东城被敌人占领,那么大汉将不得不面对丧失数百里辽东国土的厄运。
现在已经官升护东中郎将,辽东郡守食禄三千石的李云,眉头深深的皱了进去。
他现在才真正明白大汉历代的天子的苦衷。在辽东这样一个大汉军队鞭长莫及的地方,进行一场指在刺激匈奴,扶余。纯粹挑起战争的军事行动,毫无疑问的大汉几乎没有胜算,因为辽西地区漫长危险的沼泽,极大的钳制了大汉军队的行动规模,而草原上的骑兵则没有这种限制,匈奴人若想,那么十万甚至十数万骑兵将纷涌而至,辽东国土就将岌岌可危,一次性丧失数百里长的国土。这是大汉国任何一个天子都绝对不愿意承担起的损失。
想到这里李云摇摇头。对左右道:“进城再说!”便扬起手中的鞭子,策马进城。
李云知道,孝景皇帝留给了他一个大大的难题,当初和月氏使节商议的时候。孝景皇帝明知道辽西沼泽将成为大汉运输和军力调动的死结,却没有透露半点,李云真不知道孝景皇帝是相信他的能力,还是忘记了辽西沼泽的存在。
但是现在辽东城单薄的防御问题必须得到解决,一进郡守衙门和辽东上任郡守完成交接后,李云特意挽留了这位上任郡守,同时召集起包括卫青在内的十数名随行官员,商人一起讨论辽东面临的险恶处境。
上任辽东郡守谭铭现在已经被调任为李云副手,由于李云实际的三千石品秩以及护东中郎将的头衔。再加上谭鸣本是窦家的人,所以对于这个任命,谭铭这位出身兵家的中年将领秉承了大汉将领一直以来的传统,默默的接受了,而且由于窦婴答应他,此间事了,便调他去和匈奴接壤的边关任一地将军,对于这名从骨头到血液,都充满着战斗细胞的兵家将领来说,再没有比和匈奴人较量更令他满意的事情了,而待在终年没有战争的辽东,他都快闷出鸟来了。但是很快他就将发现,其实不需要去其他的方,辽东的战火已经足够令他兴奋!
因此会议一开始,这名性格有些张扬的将军便在得到李云同意后,开始向众人介绍起辽东面临的军事威胁:“在辽东西北,这块宽广的大草原上,高句丽与扶余人的战争已经打了几百年,现在相对来说,扶余单于莫西由于得到了匈奴军臣单于的支持,所以实力远超高句丽,扶余人喜欢将头发剪掉一部分,只露出中间一下撮,这个部族的人十分残忍,好杀,他们无论男女都喜欢在身体上纹下一些奇怪的图案,据说这样可以为他们带来好运,而且更加奇怪的是,这个部族的人以牙黑为荣,大人请恕末将直言,这样一个部族的存在绝对是对大汉国的严重威胁!虽然现在他们可战之兵不过七万,可是常此以往他们必然窥视我大汉富饶的土地,极有可能成为第二个匈奴!”
李云听了很奇怪,扶余在他的记忆中从未威胁到中原政权,但是看谭铭的样子不像夸大,而窦婴更曾说过谭铭“稳重坚韧,办事小心。”便问道:“谭将军此话怎么说?”
谭铭长叹一口气道:“扶余人可不仅仅是在草原上,他们更渗透进了马韩,辰韩等地,积极的扩张势力,据说更有一部分人坐着木板漂到了海的另一边去,由此可见这个部族的野心绝不仅仅在草原!”
谭铭深吸一口气,望着不知道他要说什么的众人,指着地图道:“他们真正的目的我想最终就是从马韩,草原以及海上三面夹击我大汉,迫使大汉三线作战,宽广的草原将成为他们的天然掩护,广阔的大海将使得他们可以从任意一个登陆点偷袭我大汉腹地,而马韩复杂的地形则可成为他们撤退的倚仗!”
在其余人看来,谭铭说的虽然有点道理,可是从大海上攻击大汉,这根本就是说笑话,谁可制造出可承载数万甚至十数万大军的庞大远航舰队?要知道即使徐福的庞大远洋舰队也不过是搭载几千人而已。
李云却有完全不同的感觉,断发,纹身,黑齿,远航,飘洋过海这些从谭铭口中透露出来的事实毫无疑问地告诉了李云扶余族的后代是谁!
除了杀千刀的倭族还有何人?
而且铁一般的事实也准确的告诉李云。棒子和倭寇的共同祖先极有可能就是扶余。
此时国仇家恨累计到一起,李云眼中瞬间就冒出了吃人的火光。谭铭说的扶余三条进攻点,草原和马韩攻略相继失败,但是飘到了海上一个岛上的扶余人的后代倭人却实现了他们祖先的梦。庞大的倭人舰队趁着中原虚弱时满载着战机,军队,侵略中原,在那个血与火铸就的八年间,中原流了太多的鲜血。
燃烧的长沙,哭泣的南京,悲伤的上海,无奈的武汉,这一个个中原战略要地相继被摧毁。死亡人数不可累计。
现在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既然已经被找到。那么李云绝对不会介意背上一个屠夫的名号,不过现在他得做好屠杀的准备,把刀剑擦亮了,把弓弩上铉。将战马养肥了。
当然在这之前,他得将辽东城打造成天下第一要塞,高而厚的城墙,饱和繁多的守城器械,这样一个辽东要塞才可以最终成为不破的第一要塞。成为彻底消除隐患的最佳进攻点,以及复仇战争攻击发起的。
李云努力压制住心中的怒火,平静的对随行商人徐岩道:“徐老板,看样子得麻烦您带一份采购清单回临邛了!”
徐岩是蜀郡成都人,自小喜欢经商。对于冒险犹为喜欢,他认为这世界上的每一个钱,都最好是冒险得来,他有时候甚至幻想着指挥一支不亚于徐福远航舰队的船队远航到大海上,去赚取那些其余八洲的金钱。
听了李云的话,徐岩点点头,在商会中这么久了,徐岩清楚的知道,李云绝不会亏待商会的商人们。
果然,当李云将写好的庞大物资和人员清单交给徐岩时,这位细心的商人赫然发现,李云用来支付报酬的东西就是一个年产煤矿二十万万斤的大规模煤矿。而且上面标明了是露天的,徐岩当然知道一座如此大的煤矿意味着什么,虽然他不知道李云要到那里去找一座这样的煤矿,但是他却毫不怀疑李云的支付能力。
因此当他看到清单上罗列的技术人员,资金以及海量的物资时,只是轻轻的惊讶了一声,清单的规模和范围虽然大,但是对于商会数百家大财团来说,这不过是九牛一毛。
这些物资和技术人员都可以想办法弄到,但是煤矿却不是轻易就可弄到的,徐岩自然清楚一座年产二十万万斤的煤矿,足够令所有经营铁器的家族,打破脑袋。
李云自然是有十足的把握找到一座这样大的露天煤矿,根据他的了解,相对于在辽东大地下埋藏着大型露天煤矿,一座年产不足5万吨的小煤矿,简直不值一提。(汉代一斤约合现在228.28克,也就是两汉斤不足500克,20万万斤仅仅相当于5万吨)
徐岩接过清单,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接着李云便令商人们回去准备明天在辽东的贩卖,而他和谭铭,卫青,李敢等武将则开始针对目前的情况商议整编军队。
作为天子委派的护东中郎将,李云自然拥有着对整个辽东全部军队的直接指挥权,因此在整编方面,众人并没有多少意见。
于是在商议过后,李云正式决定了初步的整编计划:
任命谭铭为乐浪地区最高军事和行政长官,李敢为副将,两人带从长安来的一半禁卫军前往乐浪城,密切监视乐浪附近的朝鲜人的行动,同时收拢分散在各地的军队,进行初期训练,一切暂时按照禁卫军的训练方法进行,同时组织人手,砍伐木材,积极建造防御器械,加固城墙。
而卫青这位千古名将自然是留在李云身边,以保障他的个人安全,李云可不想在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之前,就被人给喀嚓了!
不过这情况看在卫青眼中,却变成了李云在刻意培养他,栽培他,因此越发的积极整编训练辽东军队。
而李云则乐得其成,自己躲到辽东郡守府开始研究起如何配置军队器械以及冷兵器时代的最佳小组作战方式。
……
嘿嘿……倭人的祖先确实绝大部分是扶余人,至于棒子嘛,估计有大半血统是……
卷五 牧守辽东
第五节 大汉的打手(上)
假如有人问李云,他认为这世界上最可爱的人是谁,那么他会毫不犹豫的告诉那人,是庚子年下半岁,他在辽东遇到的高句丽人。
毫无疑问整个高句丽民族哈汉风气严重,高句丽的贵族每生一小孩,首先想到的不是和其余游牧民族一般请来巫师,宰杀牛羊,乞求长生天赐福,而是想方设法的从长城内的汉人地区请来一名汉人老者,按照汉人的礼节,洗浴赐福,抓周,更以取汉姓汉名为荣,至于寻常小民则只能羡慕这名贵族的阔绰,因为辽东汉人实在太少,而够资格主持这些礼节的老者更是稀少,所以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可奢求的。
就连高句丽的单于,也不喜欢族人唤他单于,而是喜欢摆弄着已经不知道转过几次手的那个周天子赐予原高句丽祖先韩侯的公侯证明,而高句丽的单于的名字更是早就改成了汉人的韩姓,高句丽现在的单于叫韩鲍,他的家族改韩姓已经足足有上百年历史了,以至于连他自己都忘记了他原先应该叫什么名字。
毋庸置疑,任何一名大汉官员对于高句丽人中蔓延的这种普遍存在的友好风气十分赞赏,也正是因为高句丽人喜欢汉文化的原因,所以他们进出长城并不受到刁难,甚至有时候遇上雪灾,大汉的天子还会亲自过问高句丽人的生活问题。
而对于高句丽如此友好的态度,李云犹为欣赏,他带上一百名禁卫骑兵,统一穿上最好的盔甲拿上最优质的武器,以天使的身份前往高句丽人在草原的王庭。
一路上,听说这队骑兵是大汉天子的使节团后,高句丽人迅速用行动表达了他们的立场。许多高句丽牧民自发的为使节困送水,送干粮。以得到汉使赞赏为荣耀。
在这样一种被羡慕的气氛中,禁卫骑兵们对于高句丽人好感大增,见了高句丽人也不再那么紧张,甚至有几人还迅速的和高句丽牧民结成朋友。
高句丽人由于亲汉的关系。所以他们的王庭并未有离开长城多远,大概在长城以北约七十里的地方,那是一个水草丰盛的大牧场,而且四周是丘林地形,典型的一个可以凭险防御敌人进攻的地形。
一个中等的湖泊在高句丽王庭附近,湖中水草涟漪,这里实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好地方。高句丽单于韩鲍听说汉使前来,早带着王庭的三干多骑兵在这里恭迎汉使,他们这个民族想成为汉人的一部分。已经幻想了几个世纪,可是战国时期,中原人内讧无暇分身来管他们,大汉建立后也由于种种原因以及限制。使得他们回归的梦想落空。
其实高句丽的要求不高,他们仅仅是想要大汉赐予他们一个空头身份,承认他们属于汉人的一部分,这样他们就不必再用高句丽来称呼自己了,也不必在面对汉人的询问时扭扭捏捏的说出自己的民族,他们可以挺直了腰杆,对汉人说“我也是汉人!”
当然了,他们是游牧民族,永远也不会被人束缚和管辖,他们不喜欢这样,相对于汉人的生活,他们更喜欢自由,所以他们一直恳请着辽东郡守替他们向大汉天子转达他们希望成汉人。却并不希望大汉派官员管理他们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按照五服体系来管理他们,他们希望大汉承认他们的身份,然后他们按照五服中侯服或者要服的规矩,向天子进贡。
李云自然知道他们的想法,也理解他们的想法。
对于游牧民族,对于一个离开了中原几百年的部落,能做到这点已经相当的不错了,更何况他一直以来都希望找到一个代理人,大汉在草原利盖的代理人。
他考虑过月氏,可是月氏这个民族很难控制,李云可不敢保证月氏人的击败匈奴后,会不会和大汉反目,假如真是那样,那么大汉岂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他也考虑过乌孙,相对于月氏,乌孙人这个在他所知道的历史上比较亲汉的民族,同样令他不放心。李云可不想有一天乌孙骑兵取代匈奴骑兵成为大汉的心腹大患!
正在他难以抉择的时候,高句丽人送上门来了。
再没有比这个民族更符合李云心意的了,他实力小,总人口顶多不过十几万,能战之兵最多二三万,所以比较容易控制,更难得的是这个民族十分哈汉,十分的仰慕汉文化,甚至有不少贵族甘愿放弃高句丽的身份,带着全家跑到辽东城赖着不走,过了十来年,大汉政府也就只好在户口本上登下他一家大小的名字,简直和后代的偷渡客一个样。
于是在双方都心甘情愿,甚至高兴的气氛下,李云当着高句丽人的面对韩鲍宣读了大汉天子的诏书,册封他为护东将军,辽东侯,并将准备好的公侯服以及象征公侯身份的印信交与他。
韩鲍是一个真正的汉人通,他的汉话比高句丽话说的更为流利,因此这道诏书他听的明明白白,于是他在接过圣旨后,立刻向作为使者的李云道谢,在得知李云的官职和品秩和他这个护东将军一样时,深知大汉传统的他立刻喜孜孜的请李云到王庭做客。
李云正巴不得他亲自邀请,因为他不让其他人来的原因就是想借这个机会先试探试探高句丽人对于大汉的底线。
两人肩并肩的骑着战马,在高句丽骑兵和禁卫骑兵的保护下,进入高句丽人居住了上百年的王庭。
高句丽的王庭有着浓厚的大汉气味,依山而建的防御点和岗哨,无不是学自大汉的军队,而王庭中更整齐的用木材而不是和其他民族般用牛羊的粪便搭建起的一排排房子,令李云感觉这个民族是真心的仰慕中原文化。
房子中不时有几个穿着羊皮衣服的小孩蹦蹦跳跳地跑出来,好奇的注视着李云一行人,其中一个穿了丝绸的小孩子更是尖声道:“是汉人!我见过的。汉人就是这样!”
李云不免注意起来,这个孩子看样子不过七八岁。一口汉话居然说地如此流利。
韩鲍跳下战马,跑到那孩子面前抱起来,向李云解释道:“天使,此乃吾儿羽。吾之继承人,还望天使向天子多多美言,准许此子继承吾业!”
李云自然知道他的小九九,其实在周时似侯服和要服这样的特殊环境,族中继承人的问题天子是不予过问的,很显然,这名看上去很普通的高句丽男人,大汉国刚册封的辽东侯,护东将军大人并不是傻子。他在用这个话套李云的话,假如李云告诉他此事还需要请示天子的话,那么这名大汉新晋地公侯很可能就会怀疑大汉并不想赐他高句丽一族自由,而是想和国内的诸侯一般进行强力约束。
李云可不上当。虽然事实上他很想将整个高句丽现在就全部吞并,但是一个名义上独立实际上属于大汉控制的高句丽显然更符合他的期望,因此他摇摇头,道:“侯爷。此事乃侯爷族中之事情,本使无权Сhā手!”
韩鲍哈哈一笑道:“天使言重了,此事天使如何过问不得?”
李云摇头不语,反是指着那一百名禁卫骑兵问道:“辽东侯觉得本使地这一百亲卫比之贵族骑兵如何?”
韩鲍看了看那一百名全身上下皆是精良兵器的禁卫骑兵,又看了看自家的骑兵。禁卫军人人身上着了一副大汉国最好的护甲,这种用上等皮革编织地护甲比起高句丽人身上仅有的一点羊皮实在是好太多,更令韩鲍觉得惊讶的是禁卫骑兵们人人背上背着一副上等桑木制的角弓,角弓的制造技术对于游牧民族来说简直是高科技武器,根本无从仿造。而箭筒中的羽箭也俱是用上等雁羽制作。箭头采用清一色的锋利好铁打造,比起高句丽人用的青铜箭头甚至木箭头好的自然不是一点半点。
但是韩鲍并不愿意服输,他倔强的道:“天使亲卫装备虽然厉害,但是弓马之术必不如我高句丽骑兵!”
“哦?”李云笑了笑,朝一名骑兵挥了挥手道:“高远,你给侯爷露一手看看!”
高远本是大汉民间的一个游荡的侠客,有道是侠以武犯禁,这小子在当游侠时经常上演一人戏弄几十名衙役的事情,当地的官员对他无可奈何,因为这小子据说背景挺坚硬的,通常上午抓进去,下午就有高官亲自过问此事,而他又从不干什么坏事,只喜欢当当英雄,勾引勾引俏寡妇,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一来二去的,高远成了当地典型的牛皮藓,已亥年的时候,禁卫军招募新兵,出身长安的他被当地官员一纸推荐书送到了禁卫军。据说他当兵去那一天,他所在那个县有七名富豪因为他去当兵而大摆酒席,祝愿高痞子在禁卫军被人喀嚓,更有十几名俏寡妇哭着送他。
但是很遗憾,在禁卫军中他凭借着非常好的身手,和幽默的话语,很快就和那些同样来自长安的贵族青年以及痞子打成一片,甚至刘彻都觉得这高远实在很不错,所以才将他配备给李云当贴身保镖。
高远听了,嘴巴一翘,拱手道:“卑职遵命!”
抬起头来了看了看天空,几只大雁排成一字向北飞去,他标志性的一笑,从背后抽出角弓,在高句丽人的惊诧中连上四枝箭。他看都不看天上一眼,转过头对伙伴一笑。
“嗖!”四支箭直直的射向天空,令人惊讶的是每一支箭的方向都不同,各自射向一只大雁。
扑!中了,韩鲍揉了揉眼睛,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事情,像膜拜神明一样的眼睛直直地盯着高远,因为他实在太变态了,刚才那一箭,居然射下了七只大雁,也就是说每一支箭几乎都是一中二。
可是这家伙却吐了口唾液,不满的摆摆手,骂道:“妈的,又失手了,本来我以为是八只!”
韩鲍“……”
李云见目的达到笑道:“候爷想不想您的军队也和本使的亲卫一样呢?假如想的话,咱们进去仔细谈谈!”
已经被高远那一手弄的迷迷糊糊的韩鲍一听说这位汉使居然有办法可令自己的骑兵和那高远一样,那里还想其他,忙笑道:“请,请,天使请随小侯入内!”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六节 大汉的打手(下)
“侯爷,据本使所知,贵族在草原上有一死敌,此族坐拥数万铁骑,实是大汉在辽东的最大隐患,也是贵族的不二劲敌!”一进房,两人坐下来,李云便开门见山的说道。
韩鲍点点头,在这片草原上,扶余人确实是他高句丽族的死敌,但是这个部落的实力远远大于高句丽的实力,若非是高句丽的战士十分勇敢,而且情况不妙时他们可依托长城的防御,退入坚固的汉人要寨内,恐怕高句丽早就被这些断发黑齿之人灭掉了。
其实,在很久以前,高句丽才是这个草原的主人,那时候匈奴并非什么强大的部落,大草原上是月氏和东胡的天下。
那时候高句丽人和东胡的关系很好,两族曾有过联姻,高句丽最鼎盛的时期,其麾下骑兵曾赶的扶余人到处乱窜,可惜匈奴的忽然崛起打破了这一切,和匈奴关系较好的扶余人在匈奴大军的帮助下,多次击败高句丽。压缩高句丽的生存空间。
也正是在东胡自保无力,高句丽面临生死存亡的压力下,他们才想起自己的祖先是汉人的一部分,于是高句丽人开始举族迁徙到汉人的长城附近,谁知道这一迁,从未见过中原文化魅力的高句丽人深深的迷恋上了中原的一切,更想起自己原本是汉人的一部分,而驱逐他们的周王朝早已经崩溃,于是高句丽族中出现了回归中原的呼声。并最终压倒一切成为其全族人的共同声音。到韩鲍这一代高句丽人的梦想终于成为现实,新登基的天子向他们张开了双臂,人们可以到想象这个民族的兴奋。
韩鲍沉思一阵,向李云请求道:“天使在上,请容小侯回禀!”
李云自然点点头。再没有比亲手诱导一个亲中原的游牧民族成为大汉的剑更令他兴奋的事情了。
“天使,小侯常年居住在草原上,全族饱受扶余人的骚扰,因此小侯恳请大汉天子发天兵助小侯扫平扶余,以彰显天朝威风,震慑宵小之徒!”韩鲍终于说出了高句丽人回归大汉的真实想法,李云当然知道,似这样一个脱离中原管辖几百年的游牧民族,绝不会仅仅只是喜欢中原文化,就甘愿当大汉的附庸。借强大的汉军彻底的击败扶余才是他们真正的目地。
不过李云是什么人,他可不会如此幼稚的向天子奏报请求大军支援,虽然按照五服传统,做宗主大汉确实有义务派兵帮助附庸族击败敢于藐视大汉天威的扶余人。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但是这显然不符合大汉地真实利益,更完全违背了李云的初衷。因此他淡笑着摇摇头道:“难道侯爷不觉得由高句丽的勇士亲自击败扶余人,将他们单于的脑袋送去长安更好吗?”
韩鲍露出难色道:“天使明鉴,小侯合族可战之兵不过三万,可是扶余族至少可动员七万,高句丽委实敌不过!所以才厚颜恳请天朝发兵草原。替小族解除大患!”
李云略做思考道:“侯爷,倘若贵族士兵人人披上本使亲卫的护甲,人人拥有方才本使那亲卫的射术,那么可否击败扶余?”
韩鲍动容道:“若是有如此精良的武器装备。如此优秀的士兵,那么区区扶余不在话下!”他看了看李云又无奈的道:“可惜小侯族小人少,不可能与大汉天兵相比!”
李云笑着爽快道:“侯爷何须如此?这样吧,本使代表大汉天子向侯爷承诺,在未来的一年里大汉将向贵族提供大量上等武器装备,以及一支精锐如本使亲卫的教导骑兵帮助贵族迅速的提升战斗力,不过……”李云抬头看了看韩鲍欲言又止。
韩鲍听说汉人居然答应向他提供武器以及派遣精锐的骑兵帮忙办练士兵,只觉得这名使者大人实在是上天派下来帮助他高句丽的。一想到汉人那完美的武器,那可一弓七鸟的恐怖射箭技术。他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在草原上混了这么多年。韩鲍自然知道精锐的士兵加优良的武器装备可给他高句丽的战士带来什么样的进步。在草原上说到底谁都靠不住,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自己的实力!
见李云犹豫的样子,韩鲍以为他有什么难言之隐,忙道:“不过什么?还请天使明说!”
李云装做很舍不得的样子道:“侯爷您知道的,大汉的精锐俱是重金训练出来的,而大汉的武器也俱是金钱堆积而成,而且上等武器数量稀少,大汉天军自己都没有装备多少,所以本使不能将大汉国珍贵的东西白白送人,即使本使对贵族十分喜欢,也是不能啊,因为天子面前其他大臣会有意见的,所以本使必须收点什么做补偿!”
韩鲍听了,无奈的摇摇头道:“天使,小侯族小,除了牛羊马匹,再无什么东西了,根本付不起啊,还请天使可怜!”
李云双手撮了撮,面带难色的犹豫一下,旋即像下了很大决心一般,咬牙道:“侯爷这样吧,本使也不想为难您,一头羊换一件装备,一头牛换三,一匹马换四,至于教导骑兵本使就自己垫了侯爷觉得这样如何?”李云心里却乐开了,虽然说这个价格和提供给月氏人的一样,但是这次提供给高句丽的可不是青铜啊!而是铁制兵器,不过却依然是大赚特赚,更令他高兴的是,高句丽人并不排斥他派骑兵帮忙训练的要求,嘿嘿,教导骑兵,其实说穿了,就是洗脑骑兵。他们虽然无法指挥高句丽人,却可稳稳的将忠于大汉,服从大汉天子地思想灌输给高句丽人。再加上高句丽本身的亲汉气氛以及李云以后将要推出的少数民族政策,用不了几年,高句丽骑兵就将彻底的变成大汉的骑兵。
综观历史上,无论是曾经威风八面,号称一个士兵顶三个外族士兵的大汉还是曾经被所有少数民族共同尊为天可汗的唐帝国。他们在草原上都无法长久的立足,究其原因除了帝国实力的衰退之外,最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帝国缺乏一个简单有效的少数民族政策,帝国的军队和官员始终用着不切实际的骄傲态度对待少数民族,这才最终引发帝国西域政策的全面失败。
在这一点上,做的最好的无疑是新中国了,五十六个民族平等的国策以及对少数民族的照顾政策使得全国上下基本消除了民族间的歧视以及仇恨。
当然现在假如若李云要偏袒少数民族的话,那么无疑将受到主流社会的抨击,但是平等对待少数民族,挥舞同是华夏族这面大旗。毫无疑问的,李云十分精通。
韩鲍听了李云的条件,他并不傻,他自然知道在草原上满地可见的牛羊口在大汉国属于极为昂贵的资源,可是大汉的丝绸,铁器以及皮革同样在草原上属于紧俏和昂贵的战略物资,实际上来说,高句丽并没吃多少亏,因为李云允许羊也作为交易单位,要知道羊在大汉并非什么要紧的牲畜。而草原上最多的却是羊,最容易抢掠的牲畜也是羊,这样一来他高句丽就可用几万牛羊换来三万精锐,这买卖划算的很。要知道几万头牛羊或许对汉人来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可是相对于高句丽而言,这不过是九牛一毛。
至于教导骑兵团的问题,韩鲍并没有多少意见,他也不认为这里面有什么花招,于是得到满足的两人迅速的就大汉武装高句丽的具体细节达成协议。
按照李云与韩鲍的协议,高句丽用四万头牛羊以及七千匹战马的代价,换来了大汉国整整两万套标准骑兵装备以及五百名教导骑兵帮忙训练,当然这个协议还涉及了战利品的瓜分。譬如当高句丽征服一个小部落时,俘虏以及掠夺到的牛羊需要优先提供给大汉,当然大汉将用丝绸,粮食,食盐以及铁器,菜刀等日用品交换。
整个协议完全是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签定的,表面上高句丽得了宗主国莫大的便宜,要知道以往高句丽掠来的牛羊以及人口大部分都被浪费掉了,譬如俘虏,大多数被廉价的处理给了马韩等国,其余的只留下年轻的女子以及小孩子作为高句丽人的奴隶。
而现在大汉国居然开出了一个成年男性奴隶折算为一头牛的天价,要知道马韩人开出的价格是十个男性奴隶仅仅一头羊。两相比较之下,韩鲍不由的在心里大骂马韩人的无耻,同时对大汉国的富庶更加心仪,虽然他不知道这位使者要奴隶干什么,要知道大汉国早就明文禁止了大规模奴隶的买卖。
却不知李云心里早乐开了花,他自然知道奴隶的价格十分低廉,之所以给出如此价格,是因为他需要用高额的利益刺激高句丽人大量的去掠夺其余民族的人口,使之成为大汉战车上第一个跟随者,更可为他提供大量用于开凿道路,开垦荒地的壮年奴隶,要知道草原上的男子普遍比较强壮,这样的一个壮年男子,基本上可顶二个大汉的民夫。但是大汉国人口明显不足,大量的耕地尚且缺乏足够的种植者,所以征发民夫的行为无疑于自掘坟墓,这也是历史上汉武帝被人诰病的原因。可是有了廉价的奴隶的话,那么即使死上十万,大汉国也仅仅是失去了一笔烂在仓库里的钱财,历史上也绝不会有史官写下他李云残暴的记载。
两名各自得了想要的东西的大奸人在签下协议后,相视而笑,历史上第一份军事援助协议就这样诞生了。
建元元年八月,有汉七十四年,辽东高句丽请奏内附,上曰“许之!”特赐其辽东侯爵,许护东中郎将李云前往宣诏,其族闻天使至,出三百里而迎。越三日,护东中郎将回报天子,言其族可信,请天子许卖大汉兵器与之,上闻喜曰:离乡不忘故,此诚谓之曰:真,至远而不忘其君,此可言之曰忠,乃下诏许之。——《史记一一辽东高句丽传》
卷五 牧守辽东
第七节 大雪
通常人们常说,商业是政治的延续,这话一点不差。
高句丽回归大汉后的第一个月,跟随着李云来淘金的商人们就把手上的货物全部出手了,大汉的丝绸,临邛特产的铁器,草原上最好的调料食盐,这一切都令高句丽人发狂。
而高句丽人用来当主食的牛羊,廉价的战马以及奴隶也同样令大汉的商人着魔。
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商人,徐岩率领的商队怎么也想不到在大汉根本花不多少钱的一斤食盐竟然可以和高句丽人换上一只羊,甚至一头牛!
这些牲畜拉回大汉内地,至少可以赚取几十倍纯利润。
至于奴隶的问题,大草原上最不缺乏的就是蚂蚁般廉价的奴隶,特别是青年男性奴隶,因为没有哪个部落会在征服他人后还留下壮年男子,通常是杀掉,将头颅割下来当成个人勇敢的见证,但是李云来了,这位大汉的高官一边挥舞着手中的钱财,一边大肆购买高句丽人手上的奴隶。
仅仅一个月,受到大汉物资诱惑的高句丽骑兵就出动了十次之多,共消灭了七个扶余人的附庸部落,抢来了七千多俘虏以及二十几万牛羊,战马,全部被高句丽人换成了汉人的东西,丝绸,食盐,铁器,军械等平常高句丽贵族才用的起的东西,纷纷涌入了高句丽战士的家中,而贵族则深深的迷恋上了临邛最新的主打产品,水晶杯以及烟花。
当李云派遣的军队护送第一批商人从辽东返回大汉时,奴隶们赶着二十多万头牲畜引发了整个长安城的骚动,虽然战马早已经被边关驻军买走,但是如此多的牛羊依然引起了长安贵族们的眼红。
这些牲畜被长安的商人一抢而空,特别是耕牛。这种大汉国最最缺乏的战略物资,仅仅几万头根本不能填补它巨大的缺口,所以相对于长安羊肉价格的下滑,耕牛地价格根本没有下跌的趋势。反是因为临近春耕时节,其价格向上涨了七十钱。
新登基的天子刘彻见了区区几百车丝绸以及其余物品就换来如此多的牲畜。心里大为高兴,下令重重褒奖了这些将耕牛带回长安的商人,要知道本来大司农估计,明岁耕牛价格将上涨一半,刘彻正愁怎么缓解因为耕牛紧缺带来的农业危机,这下可好,几万头耕牛进入长安,而且看样子以后陆续的还会有更多牲畜从辽东运回来,大汉再也不用缺乏耕牛而烦恼了。
从这一天起。大汉国的有识之士正式感觉到了草原对于大汉的重要性。以至于许多年后,大汉国丞相在朝会上向天子提出了“帝国的利益在于草原,危险亦来自草原,是以大汉不可有一日放松对草原的控制……”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草原奏折,经此之后。大汉帝国更加把大草原看成自己的私人物品,任务人不得把势力Сhā进来。
但是在汉元七十四年的八月底,李云却想不了那么远,当务之急,他必须在冬天还没来临之前,折掉辽东城简陋的城墙,并建立起完善的水泥生产体系。
现在的辽东城全然是在一片繁忙之中,一千名辽东驻军从军营中走出,按照李云的命令。他们必须扔下武器,拿起鞭子驱赶那些廉价买来的奴隶,争取在冬天来临前拆掉城墙,并构筑起新的城防体系。
李云始终认为,资本完全是血腥而肮脏的,一如后世历史上欧洲人的贩奴运动,奴隶注定将成为大汉崛起的垫脚石。
但是李云到底不是欧洲的贩奴头子,传统的道德理念深深的扎根在他脑海中,所以他并没有欧洲人那种将奴隶身上最后一点利用价值榨干的狠劲。
事实上李云永远也没有欧洲人那么狠,他仅仅是命令奴隶们限期完工,他并不吝啬食物,也并未死死的限制住奴隶们的自由,至少他们并不需要一天十四小时的工作,至少李云承诺在完成这次拆迁工作后,给予这五千奴隶自由,准许他们加入大汉国,成为大汉的子民。当然是地位十分底下的隐官,并且他们必须承担起沉重的赋税,直到他们为大汉立下足够的功劳,才可正式得到承认。
在这之前,他们有两个选择,一是加入大汉军队,在战争时期按杀敌数计算功勋,二是成为大汉帝国天子的私人牧民,按每年贡献和驯养的牲畜数目计算。
之所以这样,除了李云道德上的顾及外,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来自他心底最深处的资本主义情节,事实上这些奴隶都是优秀的牧民,人人熟悉弓马,而且都是来自大草原,他们生在草原,了解草原,思想单纯,容易控制和洗脑。
所以那一千名士兵除了监督奴隶的施工速度外,他们还必须承担起将大汉至上,成为大汉人光荣的理念灌输给奴隶。
按照李云的说法是,这些士兵必须一手拿着鞭子,一手拿着肉饼,鞭子抽过之后再奖赏几个听话的人,给他们肉吃。
毫无疑问这项工作是艰巨而复杂的。假如这些士兵无法完成任务,李云并不会感到惊讶,毕竟他们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令人惊讶的是他们几乎是完美的完成了任务。
在鞭子和食物的刺激下,奴隶们分为两班日夜施工,在付出了仅仅七死十伤的代价后,整个辽东的城墙被折掉了,与此同时一座座按照临邛标准建造的水泥生产作坊拔地而起,在残酷的寒冬来临前,在大雪封住辽东的道路前,五千高句丽人买来的奴隶出色的完成了他们的任务,到来年只要有足够的水泥,那么一座冷兵器时期几乎不可攻破的要塞就将落成。
作为奖赏,李云兑现了他的承诺,他命令士兵砍断了奴隶的枷锁,并向奴隶们提供冬天必须的御寒衣服,燃料以及食物。更动员士兵帮助他们盖好过冬的房屋。
对于这位仁慈的主人,本来以为必死地奴隶们感激不尽,要知道即使在草原上,一旦冬天来临。他们的部族也绝不会如此阔绰的对待他们,他们只能挤在牛羊的身边。哆嗦着颤抖着企求老天可怜,而事实上老天通常是残酷的,零下十几度甚至几十度的寒冻通常每年都要带走一大批族人的生命,在自然面前,人类通常是渺小而脆弱的。
但是现在,汉人给他们搭建木制房屋,使得他们不需要再担心风雪刮到身上,汉人给他们食物,使他们不需要挨饿。因此汉人教他们忠诚于大汉。教他们说汉话,并鼓励他们努力工作,争取早日成为帝国的合法子民。
草原上的人,通常是容易感动的,哪怕对方仅仅是在利用他们。但是一想到成为汉人后,就可分到土地,就可住进汉人坚固的房子,就可舒服地过着小日子,许多年轻的奴隶一夜未眠,他们在火笑着幻想着自己成为汉人的那一天。
大雪终于还是来了,庚子年十一月的大雪特别大,也特别的厉害,呼啸地北风刮的整个辽东无人敢出门。深达半米的积雪令李云感到害怕。
由于事先采取了大量的措施,这一年,辽东无人冻死,但是在大草原上,忽然而来的大雪造成了各个游牧民族巨大的损失,高句丽人被迫退入长城,凭借李云提供的住所和房屋抵御这百年难遇的寒冬。
尽管如此,残酷的自然天气依然造成了高句丽数十万头牛羊冻死或者被大雪掩埋的惨重损失,更有至少四百人死于雪灾,假如不是李云允许他们退入长城,并且积极为他们提供食物和燃料的话,这一损失还将无限的扩大。
同样的扶余人的损失也十分的大,尽管这个部族在雪灾之年就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准备好了足够的帐篷以及食物,并全面收缩了自己的活动范围,但是据高句丽人估计,这次雪灾至少给扶余人的战马和牲畜造成了不可磨灭的打击,损失至少是高句丽人的十几倍。
在高句丽人安顿好后的第二天,大雪再次来临,这一次下的比上次更大,也更猛烈,即使是待在房子里,坐在火堆边,李云依然感到彻骨的寒冷,幸亏在雪灾之前,他发动奴隶和士兵采集了足够数量的燃料,否则这个冬天辽东势必难以度过。
如此大的雪灾,如此频繁的大雪,令韩鲍感到恐惧,也感到害怕,李云也十分担忧,明年受到如此大规模损失的草原民族,势必按照惯例来中原抢掠,对于目前的渔阳和右北平的防线的安全,李云不需要担心,他担心的是扶余人的反噬,受到如此大损失的扶余人势必在开春雪融之后进攻高句丽,甚至极有可能进攻辽东,以填补他的损失。
不过李云从来就不是喜欢防守的人,他的性格注定了他永远喜欢进攻,既然扶余人肯定会在明年进攻辽东,那么在他还没有缓过气来,准备妥当的时候,高句丽的军队必须对其发动猛烈的攻击,主动出击,御敌于国门之外,将隐患消除掉。
不战则已,一战消灭,这是李云的想法,而再没有比现在这种天气更不会令扶余人怀疑的了,在大雪过后,面对厚达数尺的积雪,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军队袭击他,而这个时候也是他们最松懈,最没有战斗意识的时候,想到这里,李云忙令人去叫来韩鲍以及卫青,准备商量这次行动。
……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八节 战争开始之前
庚子年十一月,大雪封住了整个辽东和大汉国的联系,但是在大雪封山之前,李云派出一名骑兵飞报朝廷,请求刘彻密切注意匈奴人的一举一动,他猜测明年假如不出意外,匈奴大军将全面进攻大汉国,以抢掠到足够的人口和食物。
但是他完全猜测错误了,大雪给匈奴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特别是靠近渔阳一带的匈奴浑邪王和左谷蠡王伊稚邪部,损失尤为惨重,单单是冻死的战士在短短七日内就达到了数千之多,其余老弱牲畜无数。
而位于祁连山的王庭以及直接归属单于的部落却由于远离雪灾中心,所以损失微乎其微。
匈奴人的政治构成与大汉截然不同,大单于类似中原以前的周天子,而浑邪,休屠,左,右贤王则类似周王朝的诸侯,这些年来左谷蠡王伊稚邪实力暴涨,隐隐有盖过大单于统属的王庭的象征,而其与匈奴另一位实力派诸侯浑邪王关系密切。
自去年大单于军臣将其幼子于单任命为匈奴左贤王后,矛盾进一步激化。
伊稚邪认为自己才是左贤王的理想人选,在去年底的匈奴万族会议上,伊稚邪当面斥责了大单于的这种不合理任命,令军臣大为恼怒。
要知道匈奴以左为尊,单于任命的左贤王即相当于大汉国的太子,属于事实上的单于继承人,伊稚邪以于单身上有汉人血统为理由,在全匈奴公开反对军臣单于的不合理做法,他公开叫嚣,单于必须由纯粹的匈奴冒顿单于血统的后人来继承。
基于这一切。军臣单于开始向办法削弱伊稚邪部的实力,但奈何伊稚邪与右谷蠡王,浑邪王结成了同盟,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大单于也不能把他怎么样,除非左谷蠡王公开举起叛旗,他才可以调动休屠以及左右贤王的至今依然忠诚于他的军队。否则他便是在公然和匈奴自冒顿单于以来的传统叫板,他将得不到其余部族的支持!
所以当席卷大半个草原的特大暴雪降临之时,大单于军臣不但没有不高兴。当左谷蠡部的加急求救使者冒着生命危险来请求大单于迅速派出军队,拨调牲畜时。军臣以此事属于左谷蠡王管理,本大单于不便Сhā手的理由,拒绝了左谷蠡和浑邪王的求救。
本来军臣以为这样一来,来年左谷蠡部落的实力至少下降一半,伊稚邪在未来几年内都无法给他造成任何困扰。
但是军臣低估了伊稚邪。也忽视了匈奴人的传统——子轼父,弟杀兄!
左谷蠡王伊稚邪地大帐内,人头涌动,一个个伊稚邪的大将身着厚厚地羊皮大衣,肃然入内。
伊稚邪坐在他最为喜爱的一个虎皮高座上。环视他的将军们,伊稚邪今年才三十余岁,一张带着匈奴人明显特征的黄脸上,几道刀疤告诉他的对手,他不是好惹的!
“大王,大单于这样做明显已经违反了冒顿大单于制定的祖制,大单于这样做等于是见死不救!”伊稚邪闻言看过去,是他麾下的第一大将牙丹。
牙丹此人本是奴隶,但是天生神勇。曾在进攻汉人的长城时立下赫赫战功,他曾经亲手在一次战斗中斩杀了一百多名汉人,其中包括了一名汉人校尉,因此得到了伊稚邪的赞赏,这些年来跟着伊稚邪南征北战,忠心耿耿,被伊稚邪视为左右臂膀。
牙丹见伊稚邪没有反对,胆子也越发大了,他本就不是什么闷地住的话,今天终找到机会,走到中央向伊稚邪跪下来,高呼道:“大王,反了吧!当年老上大单于晚年犯下的最大错误就是将军臣任为大单于,现在这个错误是应该得到纠正的时候了!”
大帐中篝火烧的劈啪作响,窜起的火苗陡然升高,红色的火光映在伊稚邪的脸上,显得无比狞狰。
他站起身来,扫视其余将领,一双足可噬人的眼睛仿佛魔鬼一般紧紧的锁住众人。
其余将领相互看了看,在大草原上实力才是一切,即使是大单于倘若没有实力,那么他明天便会被人取代,想当年冒顿单于崛起之时,是踏着他父亲,兄弟的尸体走上单于之位,难道今天又将有一位大单于踏着他亲哥哥的尸体上位吗?
众人心里迅速升起了战斗的欲望,要知道当年跟随冒顿大单于弑父杀兄的五大将领如今已经俱是大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大部族,只要这次他们成功了,那么五大部族就得换人了。
忠诚吗?见鬼去吧!大草原上勇士的忠诚只献给最强大的单于,说到底谁的拳头大,谁就是王者,一如月氏,又如东胡,一旦衰落,那么便只有投降或灭亡的份!
“大单于!大单于!伟大的伊稚邪大单于!”大帐中的将领迅速的就做出了选择,其实他们也是不得不选择,因为他们的地位,他们的军队全部来自于站在那里大笑的伊稚邪,左谷蠡的战士只会跟随他们大王的大蠡前进,前进!即使前面是匈奴大单于的王庭!
“长生天告诉我们,雄鹰在飞翔于蓝天,狼群奔腾在草原,勇士的箭永远是用来奠定新的辉煌!”伊稚邪满意的看着他的将军,神态严肃的指着外面的白色雪地道:“这场大雪是长生天用来考验我的勇士的,我很满意,因为我的勇士没有被吓倒,现在王庭已经不再纯粹,来自中原的汉人妄想通过卑鄙的手段来篡夺来霸占大草原上的一切,我的勇士们你们答应吗?”
“不答应!”牙丹带着将领们齐声呐喊,是的,冒顿单于建立的功业怎么可以被外来的汉人夺去?
“牙丹,你下去,命令勇士做好准备。只等冰雪消融,左谷蠡的勇士将用鲜血洗刷王庭的肮脏,使它重新回复原来的纯洁!”
“萨多,你立刻准备出发,去浑邪王的大帐,告诉浑邪王,就说吾意已决。来年开春,就将亲手向王庭讨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
伊稚邪接连发下两道命令,牙丹和萨多领命而去。他并不担心浑邪王的态度,因为浑邪王伊多力乃他的亲弟弟。而军臣是他二人的哥哥,不过假如若真要分个亲疏的话,那么军臣的母亲乃老上单于的正阕氏,而他二人地母亲却仅仅是一名卑微的贵族出生。
时隔将近一百年,大草原上最强大地部族——匈奴再一次吹响了王庭战争的号角。伊稚邪经营多年的计划终于得到了实施的机会!只是这一次不知道倒下的是哥哥还是弟弟?
而就在匈奴人精心准备着内讧地时候,同样大雪满天飞的辽东,却是另外一个样子。
护东中郎将领辽东郡守李云,命令他麾下可以结集的三千辽东军人迅速的行动起来,他们接到的命令是砍伐靠近辽东城周围地树木。将之削成一板状。
同时战争的号角在全高句丽人的耳边响起,所有可以战斗的年轻士兵被召集,其余妇女和老人则被命令日夜赶工,缝制羊皮大衣,为即将出征的战士缝制。所以衣物被统一要求染上白色。
而李云麾下的禁卫军则忙着在卫青和公孙鳌的监督下,日夜训练,虽然他们不知道将军要求他们如此训练是干什么,但命令依旧被一丝不芶的执行。
他们被要求,在短时间内掌握到如何在雪地敏捷的滑动用木头制成地板状物。对于出生长安的他们来说,这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但是幸好,这种叫雪撬的东西,滑起来挺有意思的,有着许多的乐趣,所以辛苦点也不算什么。
但是当他们辛苦的学会在雪地运动之后,新的任务下达了,他们被要求迅速的学会在急速滑动时可以精准的用弓箭瞄准敌人,并可抽出武器与敌人战斗。
卫青按照李云的建议,将四百名禁卫军战士分成四十个小组,日夜在雪地里分组用木剑和木弓相互攻击,因为李云知道,现在他们多流一点汗,就意味着在不久后的行动中,他们中将有不少人因为残酷的训练而活下来。
同样的任务和命令下达给了高句丽人,不过相对于汉人,高句丽人的任务相对简单,他们仅仅被要求学会滑雪,至于战斗,李云相信战争是最会刺激一个人的潜力的事情,从辽东出发,一直到扶余人的领地,这中间至少有半个月的路程,足够他们学会一切东西了。
而禁卫军不同,李云希望用他们为基础打造一支精锐的雪地作战部队,所以对他们的要求是极为严格的,更何况这四百人将是这次战争的指挥官。他们除了进攻的任务外,还将担负起指挥一队高句丽人的任务。
在经过一周的周密准备以及部署后,一万四千名高句丽战士全部合格的学会了滑雪,与此同时全辽东的干粮全部拿了出来,作为他们路上的食物。
四十万支箭,一万把弓以及一千多把弩是他们的武器。
大汉国天子亲自任命的辽东都尉卫青是这次战争的实际指挥官,他们的任务便是彻底的完全的消灭遇到的一切扶余人,杀掉所有可以找到牲畜,烧掉所有可以看到的帐篷以及草料。
由于害怕大雪融化过早,所以在十一月初八他们就必须出发了,一万四千四百名汉高联军,滑动着脚下的雪橇,背上是满满的箭以及粮食,可以想象,一万四千四百名战士同时滑动雪橇,在汉人指挥官的协调下,同时前进的壮观景象。
而这一战注定将成为历史上第一例雪地偷袭经典战例,尽管他们的对手,现在应该已经彻底的放松了警惕,大雪和严寒已经磨去了他们最后一点力气。
卷五 牧守辽东
第九节 长白山下
经过数天的跋涉,卫青率领的滑雪大军终于穿越了险峻的长白山,出现在了扶余人的背后。
在出发后,卫青从和高句丽战士的攀谈中得知,扶余人的王庭在冬季最喜欢扎在长白山附近,因为这样一来既可以背靠长白山天险,躲避来自未知的危险,更可在见势不妙的时候退入马韩等国。
卫青立刻就从中敏锐的捕捉到了决定战争胜负的气息。
在得知长白山脉有一条平坦的小道从中间Сhā向长白山的侧面后,卫青毅然放弃了计划中从前向后一直进攻到扶余王庭的作战计划,而是选择了先歼灭其王庭主力,再一路扫荡回辽东。
尽管有人这个计划的周密性表示不满,但卫青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为理由驳回了其他人的反对,坚持带大部队从长白山的缝隙穿Сhā而过,对扶余人的王庭进行一次致命性的打击。
事实说明,卫青的决定是正确的,由于要保持滑雪板的平衡,所以所有战士身上所携带的武器占去总携带量的大半,而干粮仅仅携带了十天的用度。
但是战士在这寒冷的雪地中前进身体热量消耗很快,所以相对的食物消耗量迅速加快,事实证明,若按照原计划,恐怕在大军还没发现扶余的粮食存储地时,全军就得首先和饥饿做斗争。
还有一点影响着大军的行动,那就是夜间的取暖问题,虽然长白山地树木众多。燃料随地可取,但是适合的燃料依然难以找寻,万余人晚上的燃料问题自始至终困扰着卫青。为了可以减少不必要地非战斗减员。卫青不得不在下午就命令战士原地休息,组织人手寻找干枯地柴禾,以及适合大量军队休息的洞|茓。
而第二日天还没亮,大军就得开拔,尽管做了如此多的准备,但是依然有数百名战士永远的躺在了白茫茫的长白山脉中,其中包括十几名汉人军官。
不管怎么说,一万四干名战士最终还是出其不意的出现在了敌人的背后,出色的完成了穿越长白山天险的任务。
经过此事。卫青地军事才华尽显无疑,汉人军士对他出色的指挥和协调调度能力钦佩非常,这便是大汉的传统,只要你有才华便可得到所有人的认同,而不会考虑你的出身。便如当年白起以一小卒身份最终位居秦国最高军事长官,便如周勃以一编织贩卖的小民身份最终位列三公,高居丞相之位。
而此事带来的另外一个影响便是高句丽人对汉人天才般的指挥艺术五体投地。大草原永远是强者的天下,勇士也只为强者服务。
而在这次穿越长白山之前,高句丽人只是对汉人先进的文化钦佩,但是穿越长白山之后,汉人坚毅的性格。丝毫不亚于草原上任何一名勇士的勇敢精神,以及对高句丽人亲切地态度,这一切都迅速的折服了高句丽人。
于是这一万多高句丽战士迅速的用行动表达了他们的心,他们纷纷以自己的指挥官的姓为自己取汉名。
譬如高远麾下的高句丽战士便统统将自己的汉姓定为高,但在取名和表字的问题上,高句丽人显然缺乏足够的智慧。
大家为了自己到底应该叫高一,还是高森喋喋不休。
但是问题最终被一名叫燕小七的汉人军官解决,燕小七是来自大汉国长沙国的一名年轻战士,出生在孝文皇帝晚年的他立志以扫平天下与大汊帝国叫板的声音而努力。
所以他曾多次拜访名师,学习武艺,更曾拜入当世法家大学者的门下学习法家经典,颇通权势利诱之术。
他见全军为了取名而烦恼,高句丽人大有不取好汉名,表好汉字就绝不前进的样子,为此他略微思索过后,便得出了答案,他将汉人常用数百个字,譬如忠诚勇敢,信仰荣耀等分别列出,任由这些高句丽人选择。
于是很快问题得到解决,他麾下的三百多高句丽人莫不是取作燕忠,燕勇等名,至于表字,燕小七告诉高句丽人,表字在大汉是极为隆重以及特殊的仪式,必须回到大汉后,按照他们的功绩来评定,这样一忽悠,所有的高句丽人满意了。
按他们来看燕忠远比叫什么牙可台,忽都好听,而且有了汉名汉姓那么就意味着他们也真正的成了汉人中一员。
燕小七没有想到的是,日后他指挥的这三百多高句丽战士人人杀敌奋勇,与其余姓高句丽战士一样,自始至终认为自己是汉人,当他被匈奴大军团团包围的祁连山时,他麾下的战士没有一个投降和退却的,最终随他一起战死在祁连山颠,谱写了一曲英雄的挽歌。
解决了高句丽人的事情后,大军最终在长白山脚扎下营来,卫青一面令燕小七,高远二人速速带着麾下士卒,在几名曾去过扶余王庭的向导带领下,作为先锋,先去侦察扶余主力的具体位置,一面令伙夫速速做饭,大军准备饱食一顿后,只待探子回报,全军立刻对尚未有准备的扶余王庭发起致命的攻击。
燕小七和高远领命一声,各自带着麾下士兵分开前进,这是因为游牧民族通常喜欢将王庭不住移动的原因,谁也不知道在这次大雪灾之前,扶余人的王庭究竟在那里。
而擒贼先需擒王,打人先打脸,这个道理大汉自然是无人不知。
燕小七带着麾下三百名燕家子弟兵,斜着眼睛看了看高远。说起来在禁卫军中时,燕小七和高远就已经是竞争对手。
原因无它,燕小七乃法家弟子,骨子里深深的烙着法家的血液,铭刻着韩非的教训。他认为这世上的一切都应该按照法律的标准进行,不得有丝毫偏差。
可是高远这斯却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平日里最是喜欢干些擦法令边的事情,譬如休假之时流连妓院,调戏长安美女,于是在某次被燕小七抓个正着后,两人迅速的发生了纠纷,并大打出手,但是谁也奈何不了谁,从此两人一直的较劲,无论日常训练,还是分配任务,两人都大有不打倒对手,绝不松懈的味道。
这样一来二去,两人早已从最开始的理念之争发展到今天的纯粹为了打倒而打倒,不过喜欢间竟然也有了些惺惺相惜的感情。
高远横了死对头一眼,晒道:“小七,这次的任务你肯定会输!”
燕小七戴上羊毛绒的手套,系好衣服,冷笑道:“那要试过才知道,高痞子,你有种就先我找到看看!”说完带着麾下的士兵一个呼哨,划着脚下的滑雪板,在雪地上滑出一道道流畅的线条。
高远撇撇嘴对手下人用还不是很熟练的高句丽话问道:“他大爷的,兄弟们,你们说谁才是最厉害的?”
“大人,我们,我们高家军才是!”众人用嘹亮的汉话给出了回答。
高远拄上滑雪棍,向前一指“前进!”三百人向南滑出,速度竟然丝毫也不亚燕小七那一队,而且更为整齐。
……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十节 完美的偷袭战
高远匍匐在一个小山颠上,和身下厚厚的积雪作着亲密的接触,在他的身后,密密麻麻的匍匐着三百多人,稍微抬起头,便可看到不远出扶余人的帐篷,那扶余人标志性的用猎杀的人头颅作为装饰的帐蓬。
在大草原上还以如此古老而残酷的方法来炫耀武力的部落便只有扶余和匈奴。
高句丽人见了那些白生生的头骨,一个个把拳头攥的紧紧的,高远知道那些头骨绝大部分属于高句丽人,从和他手下的战士攀谈中得知,扶余人确实是一个十分野蛮的部落奇Qīsuū.сom书,他不仅仅是喜欢将战败者的头颅当作炫耀自己武力的装饰,更喜欢将战败投降者的尸体当成食物,分而食之,据说扶余人的单于最是喜欢将敌人首领生擒后,在他尚还活着的时候挖其肉当着那人的面烹而食之。
所以高句丽人每每与扶余人遭遇,即使是数量上有着绝对的劣势,也绝不会有半个人投降,因为投降的待遇大家都清楚,那便是成为扶余人口中的食物。
一想到此处,高远便摇头,暗骂扶余人一点也没战争艺术细胞,在他看来扶余人这样野蛮的做法无疑会使得对方生出拼死战斗的决心,兵法有曰“上兵伐谋”看样子扶余人也不过是凭借野蛮才在这草原上称雄。
他仔细的观察了对面扶余人的营地后,他已判断此处绝不是扶余人的王庭所在,顶多是外围营地,而细数其营地帐篷,不过几百个,这样一来对方战斗成员顶多在七八百上下,高远回转过头来,心中已做出决定。
本来似这样的小部落,他根本不需要处理,绕过就可,不过一来他想到这样一个有着几百个帐蓬的部落横在自己归去的路上。终是隐患。
二来则是,他年轻好胜,方才心中又有些对扶余人的藐视,自不把这些缺乏脑子的家伙放在心里。
高远挥了挥手,已和他心意相通的两名高句丽军官迅速的凑了上来。
高远撇撇嘴,向二人问道:“有没有信心在一刻钟内干掉这里的所有人?”
那两名年轻的高句丽军官是高远在这一路上提拔的,他看重的便是这两人敏捷的身手,长的瘦点的年轻人汉名高天,生的矮点的汉名高乐,是一对高句丽兄弟。据说兄弟两的父母皆在数年前遭遇扶余人的时候战死,所以此次出征两人发誓要杀尽扶余人,为父母雪耻。
高天咬着牙齿探出头看了看山脚下不远地扶余人营地,仔细的观察一阵后,道:“将军。若我猜的不错,此营地中即使没有扶余人的王族中人,也该有扶余单于的亲贵,所以兵力应该较多!”
高乐亦附和着点头表示赞同,一听说这个小小地营地里有条大鱼,高远就撮起了手来。兴奋的问道:“快说说,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情急之下,高远也顾不了那么多搂着两兄弟兴奋的问起来,也难怪他,大汉的军功勋爵制度在民间虽然早已名存实亡,但是在大汉国的军队中,这套来秦帝国十几代霸主不停思索才最终确立地制度却一直得到了有效而严格的执行,即使是皇族进了军队,那也不可能一步登天。
因此在大汉国的军队中,要想得到晋升。除了天份外,更要求有足够的战功,否则大将军绝对不会在晋升的文件上签字核准。
高远的家族,说实话,在大汉怎么说也可排的上号。但是却没有半点办法影响到军队,所以单从这点上来看,大汉国的军官无不是有着真才实干的能人,比之文官系统更为精干。
“大人您看,那营地中央的大蠡,扶余人只有王族或者左大将以上地贵族才有资格在自己营地挂起那黑色狼头大蠡,我们将之成为黑狼旗,这是仿照匈奴左贤王的大蠡而来的!”高天指着飘扬在营地中那面大蠡狠狠的道。
高远狞狰的笑了起来,一口雪白的牙齿露出来。无比自豪的喃喃自语背着大汉国军队的战功勋爵制度道:“一个万夫长等于一百个人,一个右大将等于十个万夫长,一个左大将等于三个右大将,这下真真是赚番了!”
“大人,您在说什么?”高乐显然没听懂高远的话。
“没……没什么……”高远摸摸了背上的陌刀,这种李云大人亲自设计的近战武器属于禁卫军才有资格的配制的强力先进武器,比剑好用多了。略一恍惚他便命令道:“传令下去,按训练计划五人一组,十五人一队,十队一营,突袭,战斗命令是不留一个!”
稍一停顿,他着重指出道:“不留一个活口,哪怕他已经失去战斗力,突袭完成后立刻前进!”
高乐兄弟欢呼一声,领命而去,不留一个,这就等于即使是见到婴儿也将毫不留情的予以杀戮!而高句丽和扶余地仇恨已经累积了这几百年,其中的恩怨已不能用语言来形容,因此高远的命令得到了全部高句丽战士的欢呼。
大家立刻行动起来,将滑雪板熟练的套好,弓弩从背上取出,按照这些天的训练方法,五人一组为基本进攻单位,其中两人掩护,三人攻击。这套进攻方法本是李云从现代三三制陆战中得来的灵感,被用于辽东驻军的日常训练。
而在穿越长白山的时候,这套灵活有效的基本训练方法被卫青在前进途中完成的教给了高句丽人,虽然还不太熟练,但是再没有比战场更好的训练地点了。
三百一十五名战士迅速的分成三组,高远带一百人迂回到敌人的对面,高乐带一百人移动到左侧,至于高天他则带着余下的全部人在正面等待高远和高乐的进攻部队完成攻击准备,然后就是全力的狂射,不留一个活口,至于后侧,那是茫茫的长白山。那陡峭的山壁将成为任何试图逃跑进去地敌人的地狱!
高远带着一百名高句丽战士轻松的从山坡的左侧如洪水般划下。和高乐打个招呼,他便迅速的带着人向着敌人的后方迂回。
三百一十五人对至少八百敌人,高远唯一的胜算便是敌人根本不知道‘客人’的存在,他必须做到在攻击发起的前一刻敌人还在篝火边烤火,所以掩藏声息是这次进攻的重点,好在高句丽人在草原上混了这么久,深谙其中的道理,人人尽量避免发出过大的声音,只有前进时滑雪板与地面雪地摩擦时产生地轻微声音。
饶是如此,高远依旧是提着胆子前进,不过幸好,由于距离比较远,再加上依托山地的屏障,即使偶尔有扶余人从帐篷中出来,也不可能发现高远这支迂回的部队。
不得不说,高远的对手其实是一个很精明的人,单从或者营地的布置来看,深谙兵家道理,依山而建。右边是陡峭的山壁,若在平时,山上必然有上百弓手,再配合营地颇为巧妙的布置,即使是数倍的敌人进攻,也可支撑到援军到来。
可惜一场史上罕见的大雪使得山上无人敢上去警戒,大家伙连出门都不敢,这场大雪同时截断了营地与王庭的联系,援军根本不可能到来。
大雪却给了高远一个机会,一个立功的机会。
不多时,两翼战斗人员已经就位,高句丽战士人人紧咬着牙关,将手中的弓张到最大,他们仿佛已经看到扶余人浑身上下Сhā满箭头地样子。
高远从怀中取出一块布料,拿在手心以试探风向,按计划他这便是进攻的发起点,接着是左侧,这样一来就将迫使敌人狼狈的逃向前方,在那里早已等待的高天部将给任何试图逃命的扶余人一致命一击,而他和左侧的部队只需要,射箭,在射箭!
至于近战,可以在远处射死的敌人难道需要靠近给他们一个反水的机会吗?
风向东南,高远露出一个自认可迷死数名俏寡妇的笑容,到现在为止一切依然顺利,那么就意味着他的处子战将是完美的没有任何瑕疵的!
他仿佛已经看到天子为他亲自下诏表彰,家中的兄弟姐妹为他的勇敢和成绩而自豪,再没有比一夜间令人将他视为英雄更好的感觉了!“从花花公子到大汉国的英雄将军!真是不错的转变!”高远得意的摸了摸下巴,至于老对手燕小七,高远已经期待他成为自己的部下了。
“杀!”高远迅速的滑动脚下的滑雪板,潇洒的大吼一声,带着部下入潮水般从山坡上加速,冲击。
“杀!”一百人齐声呐喊。
“杀!”左侧的高乐亦带着部下准时出现,迅速的向后一用力,所有人从山坡上冲下,借助惯性的力量,如闪电般靠近敌人的帐篷。
五百步,四百步,三百步!敌人的营地越来越近,高远已经可以清晰的看到敌人营地中惊恐的人头,扶余人根本没有想到敌人会把他们包围,更没想到这样恶劣的天气居然还有敌人的存在。
长生天啊!他们是从那里来的?扶余人惊恐的抄起武器,准备战斗。
但是高远丝毫没有给他们机会,在到达弓箭的有效杀伤射程后,领头的几十人迅速的放出了死亡的弓箭,接着向左一闪,后面跟上的战士亦放出早已拉满的箭,紧接着这边的人已经补冲完毕再次开射。
左侧也是如此,熟练简单而有效的射击,一阵阵箭雨迅速的射入扶余人的营地,带走惊恐的扶余人的生命。
隐约间,扶余人长官的怒吼响起,他们拼命的组织人手,对外面的敌人进行反击。但是很遗憾,恶劣的天气和忽然而来的袭击给扶余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士兵们匆匆拿着弓箭出来,却发现外面是如此的寒冷,早上才清理过的积雪,现在又已是如此的厚,不时有人跌到积雪中,痛骂出声。
饶是如此,反击被很快组织起来,扶余人的营地开始有组织的向外面反击。
高远见了。一个呼哨带着手下的士兵向后滑动。大汉的弓箭远比游牧民族地射程远,威力大,敌人地反击根本射不到自己,而自己的箭却每每可轻松的带走敌人的生命,收割他们的生命!
这根本就是单方面的屠杀,高远和高乐带着麾下地士兵。机械式的射击,瞄准再射击,甚至有时候根本不需要瞄准。
与之相对应的是带来的三筒弓箭被迅速的消耗,仅仅一刻钟便消耗掉了一筒,不过高远毫不害怕。因为他就是要如此刺激敌人,逼迫他们向高天埋伏地地方逃跑。
是的,再没有比一边追逐敌人,一边射杀跑慢了的猎物更令他兴奋,更令他血管爆涨的事情了。
很快,扶余人便发现了前面没有敌人的生路,而在经过几次尝试突破到这股袭击者面前的失败努力后,鲜血给了这些人以最好的指示。
尽管看样子。这里的扶余人最高长官看出了前面有生无死,但是生地希望还是令很大一部分扶余人努力摆脱长官的控制,嚎叫着奔向前面的山坡。
督战的军官砍下了几个逃跑者的头颅,但是依然有几十人开始向山坡奔跑,看到敌人的崩溃,高远立刻命令加速射击,甚至命令几名带了火油箭的士兵开始用火箭射击敌人的帐蓬,务必加大敌人的恐惧。
命令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尽管此时是冬季,积雪厚厚的积在了帐篷顶上,但是帐蓬的四面显然是纵火的好地方,而偏偏高句丽人就喜欢往那里射火箭。
总之几十支火箭射过之后,十几个帐篷燃起了浓浓的烟火,扶余人最后的精神防线崩溃了,天知道那些白色的偷袭者还有多少火箭?
几名可怜的扶余人被火箭射中,大汉国特制的火油迅速地在他身上的衣服上燃烧起来,由于扶余人的身上大都穿着厚厚的羊毛衣服,火势一发不收拾。他们在地上翻滚着,号叫着,悲惨的呼号声,令他的同伴感到来自心底的恐惧。
见到这种惨状的扶余人,谁也不希望自己成为第二个被烧死的人,抬头看了看已经冲到山脚边地逃跑者,他们依然没有受到攻击,尽管在逃跑的过程中好多人多次被积雪拌倒,但至少那是希望。
于是逃跑的呼声开始成为主流。有些督战军官甚至带头逃跑,扶余人的抵抗开始变的稀稀落落,高远和高乐见状立剂向前一步,加大了攻击的节奏,带来的十几捆火箭被要求迅速的射出。
同时第一线的士兵已经将身上的箭支交给掩护者,他自己则拿起了刀枪,准备冲入敌营,给敌人最后一击。
高远在见到扶余人的营地中反击已经微弱,而逃出去的人至少有三百多的时候,毅然下达了攻击令,高乐那边的弓手则全力靠近掩护他这边的近战,同时五人战斗小组被严格而紧密的执行,开战到现在,己方尚无一人死亡,却至少杀伤了数百敌人,这样的战果充分显示了这段时期训练的成果。
高远带队,第一个推到扶余人脆弱的木护栏,冲入营地中,同时身后越战越勇的弓手精确的射击了他前进的几个危险点,不时有企图躲避在附近的敌人发出被箭射中关键部位的惨叫。
高远撇撇嘴,骂道:“他大爷的,竟然敢偷袭老子!”同时右手猛一发力,迎上忽然从左边杀上来的敌人。
锵!陌刀准确的砍到了敌人劣质的武器上,竟然生生将之断为两截,高远也不客气,手起刀落准确的从他的颈部刮过,掠下他的头颅。
这是一名年轻的扶余人,他到死也不明白这个敌人怎么可能将他的武器一击之下断为两截,高远斜着眼睛看了看这个死在他刀下的第一个敌人,摇摇头道:“你不行,不是我的对手!”便将刀抵住雪地,向前滑动,同时身后的士兵紧跟上了他的脚步,而左侧的高乐弓手也接近了木护栏,开始对里面残余的敌人进行最后一轮掩护射击。
于此同时,当逃跑者冲到半山腰时,高天圆圆的小脸从山上露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百余支强弓的短距离劲射,根本没有想到有敌人存在的扶余人纷纷中箭,绝望的向后倒去,由于是逃跑,他们早丢弃了一切护盾和武器,因为那些东西实在太沉重了,实在太拖延他们的逃跑速度了!
高天命令士兵在一轮劲射过后,迅速的分为三个射击梯队,这同样是来自汉人的教导,在阻击敌人时效果明显。
果然这种简单而有效的阻击方法有力的阻击了扶余人的垂死挣扎,三个梯队居高临下的射击,使得失去武器,单凭勇力的扶余人全部成了靶子,他们根本无法再前进到半山腰,通常只要进入射程就会立刻中箭。
渐渐的高句丽弓手将战斗当成了日常刮练,敌人就是训练的靶子,同时扶余人也绝望了,那积雪的山顶成了他们死亡的山顶,而然后试图从侧面迂回逃跑的人都无一例外的被迅速发现。他们彻底的崩溃,彻底的失去了战斗的意志。
与此同时营地的战斗迅速的结束了,在五人基本战斗组合的配合下,高远和高乐两人仅仅付出了十死三十伤的细微代价就消灭掉了营地内全部可以战斗的人,而投降的一百多俘虏则被集中捆绑到一起,等待他们的将是战斗结束后的处决。
高远解决完营地的战斗,只留下五十多人看守,他带上其余百多人,滑动滑雪板,向敌人发起了最后的进攻。
早已绝望的扶余人不得不卑微的跪到地上,向这些滑着神奇东西的白色军队投降,高远也不说二话,命他们集中到一起,用将双手放到头上,集中押回营地。
……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十一节 决断
战果丰硕!
高远从未想过自己的第一战就有如此丰硕的战果,在战后迅速的审问中得知,这个营地本是扶余人王庭的东南哨所,担负着王庭冬季的东南警戒任务,本来这不过是扶余人一个完全不重要的据点,可是在大雪降临前,扶余单于萨多的爱子离木合带在他岳父扶余左大将可力木其的带领下来长白山游猎,不巧遇上这百年一遇的特大风雪,整个长白山附近积雪深达数尺,没有办法,扶余王子只能在这个小营地委屈一阵,待风雪消停,积雪消融之时再行返回王庭,却不想在这个不起眼的小据点丧掉了自己性命。
在审问俘虏得知自己竟然一战干掉了扶余单于的儿子和其左大将的后,高远和他麾下的士兵一个个笑开了怀。
高远现在扳着手指头也可以猜到,自己离升官的时候不远了,甚至极有可能凭借这功绩升为武骑都尉,深悉大汉军队传统的高远自然知道,武骑都尉意味着什么。
虽然武骑都尉这个官职仅仅相当于旧秦时的军侯,但是无论是秦的军侯还是大汉的武骑都尉,都是武将崛起的垫脚石,因为一旦位列武骑都尉一职,就意味着可以拥有了实际指挥一个千人队的实力。
不过接下来的审讯犹如一盆冷水将高远从兴奋中泼醒,俘虏告诉审问他的高句丽人,扶余王庭仅仅离这里不到三十里,那里驻扎着扶余人的主力,合计达到二万余战士。
高远深深的倒吸一口冷气,距离这里不到三十里,两万多战士。这就意味着他方才地纵火行为所引起的浓烟极有可能被扶余人知晓,这也意味着扶余人极有可能派出搜索斥候来这里调查,一想到这,高远脑袋里迅速的冒出了大汉军令:凡畏敌不前者,斩!凡贻误军机者,斩!凡不听号令,擅自行动者,斩!
他仔细一数,今日他已至少犯下这三条斩立决中的两条,贻误军机以及不听号令。
他连忙的哆嗦着抓起那俘虏。厉声问道:“王庭在那个方向?”
旁边的高句丽人迅速的做出了翻译,俘虏恐惧的道:“大王……在那边!”
高远扔下那人,抽出武器,顺手给了那人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转头面向俘虏所指的方向,深深的倒吸一口凉气。那里应该是同僚燕小七部的搜索点。
“高天,你带本部人马在这里善后,干净点!另外地上的箭全给老子拣起来!”高远对高天吩咐道。
转过头对其余战士挥手道:“其余人跟上来,全速前进!”
……
是的,燕小七现在遇上了很大的麻烦。他带领的三百余先锋在滑过崎岖的山路后,出现在广阔的平原出口,站在最后一座雪峰上,他极目之处,隐约可看到远处扶余王庭中的大蠡。
在叫来高句丽向导仔细确认之后,燕小七已可判断出此处必是扶余人的王庭所在。
他心中大喜过望,幸亏出身法家的他,早已有足够的矜持来稳定自己的心神,事实上再没有比先高远发现敌人踪迹更可令他兴奋的。
但是很快一个变化便打断了他预备带人返回的主意。就在此时扶余人地大营,忽然打开,从里面依次走出数百名扶余战士,他们人人全副武装,朝着燕小七这边走来。
燕小七大惊,以为被扶余人发现,忙下令全体隐蔽,但是观察了一会后,他才发现这些扶余人根本不是发现他所部的踪迹。
事实上这么冷的天气,又由于大雪消停不久,而燕小七所部人人身着白色的服装,与雪地几乎一个颜色,所以相隔了至少两千多步,绝不可能有人发现。
唯一的可能便是远处出了状况,燕小七扭过头去,不禁大骂出口“高痞子,你大爷的干什么啊!”
在东南方向的一角,几股轻烟袅袅升起,燕小七一眼就可判断出这烟必是中了大汉军队不外传的火箭引起的,而东南方则是高远所部的搜索方向。
“痞子就是痞子,永远也成不了将军!”燕小七嘴上骂骂咧咧的嘟囔着,出身法家的将领一般都是眼里绝容不下沙子的古板之人,所以高远某些不良习惯自然被燕小七看不惯,不过回过头来,燕小七有时候也经常想,假如高远少勾引点寡妇,少逛点妓院,那么未尝不是一员大汉帝国的干将。
骂归骂,燕小七的法家特征永远注定了他绝不会将私人恩怨扯到正事中来,于是他迅速的做出了最有利于目前局势的决定。
“燕忠!”
“大人请吩咐!”一名高句丽战士高声应道。
燕小七拍拍他肩膀,道:“你迅速带十名战士用最快的速度的返回大营,告知卫青将军,将此处事情完整的告知将军!”
“大人您????”燕忠终究不是汉人,尚不懂得一名将领的责任,按照高句丽人的传统,任务完成之后,就该立即撤退,毕竟这里离扶余主力太近,可是燕小七是汉人,而且是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汉军人,春秋战国的火在他血脉中燃烧,项燕,李牧等名将的光荣是他一生的追求。
“我?本将是军人!军人有他应该做的事情,同样的燕忠,你也是军人,军人就该立刻马上执行本将的命令!”燕小七严肃的命令道:“立刻回报卫青将军,倘若本将不能活着回去,那么请转告将军,我燕小七要葬就葬在战死之地!”
他跨前一步道:“吾即使死,也要死的光明磊落,纵然一死,吾也要像军人般死去!”
他转过头问其余人道:“尔等可是男儿?可是军人?可愿与本将同生共死?”
“诺!”高句丽人用标准的大汉军队领命声,高声齐道。
“很好!你们是个军人!”燕小七满意的点点头“那么准备战斗吧!”
燕忠含着眼泪,再一次看了看这个相处不到一个月的汉人军官,这位训练严厉,一丝不芶的汉人军官早已在每一个经他手训练过后的高句丽战士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高句丽人最是崇拜英雄,现在燕小七在他们眼中已经是一个英雄,所以人人都知道此处伏击极为危险,因为出来搜索的扶余虽然不过数百,与己方相差不多,但要命的是,这里离扶余王庭并不远,一旦一击之下不能全数歼灭,只要有一个漏网之鱼,那么等待自己所部的将是死亡的道路。
虽然滑雪板可以令大家迅速拉开与扶余人的距离,但是燕小七既然已经决定留在这里,那么就意味着绝不会逃跑,因为他必须将全部责任揽上身来,他必须让扶余人确信,袭击者只有他这一点,从而保证最后的总攻击的突然性,用一小部分人的生命来换取更多人生存,这是每一名将军的必修,可是却很少有人将自己当成牺牲者,至少高句丽人从未见过!
……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十二节 有惊无险
这见鬼的天气!可力要力的紧紧自己身上单薄而可怜的衣服,顶着寒冷刺骨的北风,艰难的跟上大部队前进,两只脚上不时从破烂的羊皮鞋缝隙中钻进来的冰雪冻的他直打哆嗦。他一面诅咒着这该死的鬼天气,一面不得不跟上万户的脚印前进。
可是这该死的大雪将整个草原都覆盖上了,积雪足有他膝盖那么深,可以想见在这样的天气和这样恶劣的环境走到野外是什么样的一个情景。
可力是扶余族的一名毫不起眼的战士,和许多扶余人一般,他笃信长生天的存在,他认为这么大的风雪是长生天在发怒,他同样的跟随目前族中普遍的潮流,对强大的草原霸主匈奴有着莫名的崇拜。
扶余不过是草原北方的一个贫穷而弱小的民族,与强大的匈奴人相比,扶余人的力量简直不堪一击。
“精神点,打起精神来,二殿下的营地里肯定发生了些什么!”万户见手下的士兵陷在泥泞般的雪地里拘捕唯艰,于是狠狠的抽起鞭子,厉声训斥起来。
可是不同以往,士兵们在听到鞭子的呼呼声音,并没有加快多少速度。万户也没有办法,因为在这样寒冷而严酷的天气,根本就不适合出门,假如不是单于亲自命令,尊贵的万户大人这会应该在帐篷中暖暖的烤起篝火,搂着去年抢掠来的美人,使劲的做些活塞运动。
万户抬起头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前方起烟的地方。忽然间浓烟不复存在,连一丝痕迹也未留下。
万户眼睛一转,心道。或许是王子殿下在那边抓到什么野兽。在烤着吃哩。
至于敌人,他不相信在这样寒冷的天气,和恶劣的路况下,还会有敌人的出现,特别是那个方向还背靠绵绵的长白山。
他认为右大将派他带队出来,纯粹是因为前几天他在宴会上的不佳表现,当时右大将刚娶不到一年的新美人从内帐出来,所有的扶余将领都忘记了继续吃肉,呆呆的看着那个天仙般的年轻美人。而他由于刚好坐在美人出来的地方,口水哗哗的流了好多。
当他回过神来地时候,他可清晰的看到右大将不满的神色,更看到那美人丰满诱人的小嘴在右大将耳边说着话,他当时的直觉告诉他,这下完蛋了。
现在右大将的报复终于来了,派他出来执行这样一个单调而无聊的任务。纯粹是折磨他。
这么冷的天气,这么厚的积雪,别说是他,即使是匈奴最精锐的军队,也绝不可能在天黑前步行到王子的营地。
既然想清楚了是右大将的报复。又觉得这样地天气,绝不可能有人徒步出现在扶余人最安全的大后方。
那么睿智的万户眼角轻轻撇了撇不远处崎岖的山丘,一个主意冒上心头。
……
燕小七带着麾下的高句丽战士匍匐在崎岖的山路两边,尽量隐藏起了自己的身形。
这是一个天然的有利伏击地点,只有一条勉强可供三人并行的小山路蜿蜒着向东南方向蔓延开来。
燕小七令手下的士兵人人将弓弩准备好,做好了敌人一进入这条崎岖的山路,就迅速进行突龚,争取在一剂钟的时间解决战斗,不留一个活口。
一个,两个,三个……三百零九……整整三百零名扶余人顶着风雪来到了燕小七等人刚刚待的小山背后,整齐的列着队,却并不愿意再向前半步,而是三百多人紧紧的围成一团。
燕小七眉毛皱了起来,难道他们发现了自己的踪迹,他心里不免揣测起来。
但是很快,扶余人给出了答案,只见在一名似乎是头领的扶余男人的命令下,这三百多人迅速的散开,他们将手里的武器Сhā向地面,开始挖掘起地上的积雪来,并用积雪磊筑一个四面的雪墙。
燕小七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满脑子都是问号。
但很快答案揭晓了,这三百多扶余人拼命的挖掘和垒筑,使得那背山的地方很快就出现了一个可挡风雪的矮小雪墙,这些扶余人在长官的命令下,飞快的钻进这个临时搭起来的雪屋中,只留下一人趴在山顶远远的看着远处的王庭。
燕小七嘴角浮现出一个轻松的微笑,心中自然立刻明白这些人想干什么,事实上燕小七认为假如带队的扶余人是高远那斯,他也绝对会这么做。
毕竟这么冷的天气,能偷懒就偷懒啊,再说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一个民族可以在这么恶劣的天气发起一次大规模的进攻,因为厚厚的积雪,和严寒的天气使得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都无法在一天内前进三十里。
燕小七嘴角浮现出残酷的笑容,战争永远不是可以预测的,很显然这队扶余搜索兵这一会的偷懒已经丧失了他们逃过大难的最后一次机会,接下来,他们将在寒冷的黑夜迎接死亡的到来。
作为卫青较为看重的禁卫军人才,燕小七自然知道一些都尉大人的进攻计划,其中最关键的一点便是黑夜,整个攻击集群将在草原上的夜晚到来时对扶余王庭发起致命一击,不求杀死杀伤多少扶余人,只求焚毁他们的一部分大帐,造成他们营地的动荡和绝望,从而迫使扶余单于和他的军队从王庭撤出。
到时候,根本不需要军队的攻击,大草原上的黑夜和寒冷的天气就将成功帮助大汉取得这一次突袭的完美胜利。
对于这个严谨而周密的计划,燕小七十分赞同。这个计划不仅仅可以使远征大军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更可占据扶余人的王庭,为远征军进行一次补给。
既然敌人放弃了继续前进,那么燕小七自然也不会傻到去打扰他们休息,现在当务之急便是悄悄的撤离这个地方,撤到更远的距离,学学扶余人的样子搭几个雪墙来帮助部下抵御严寒,因为老是呆在雪地里一动不动的话,极有可能还没有进攻,自己这队人马就得因为伤冻而失去战斗力。
这不是燕小七所愿意承担的损失,更何况这个损失根本就不需要。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十三节 艰难的选择
卫青接到燕忠的报告后,迅速的召集所有的军官进行商议。
很快当得知有可能已经提前暴露了攻击的禁卫军士兵立刻的议论开来,事实上他们中绝大部分的人都是第一次指挥数百人,第一次参加战斗,第一次需要临敌作出判断。
不得不说大汉自高祖皇帝以来一直致力于提高禁卫军战斗能力,务求其成为大汉国最后也是最强大支柱的努力没有白费。
几乎所有的禁卫军士兵的选拔到目前为止依然遵从了非长安人不要,非精锐不要,非出身良好者不要的三不原则。
绝大部分士兵来自常年居住于长安,或者其家人乃长安人的家庭,自然教育水平远高其他军队一筹不止。所以几乎所有禁卫军士兵都或多或少接受过教育,基本上可以识文断字,在这人均识字率不足百分之一的大汉,实属高文化团体。
相对的,由于文化水平的提高,禁卫军的士兵基本上接受过系统的军事理论培训。而刘彻亲自拨调的这几百禁卫士兵又皆是精锐中的精锐,基本是俱是其主官认为相当优秀,有足够潜力成为军官的士兵。
所以一时间主意百出,有人建议立刻强攻,这样做的好处是明显的,即可以在已经暴露的前提下给敌人以最大的打击,更可趁天还未黑之前狠狠的咬上敌人一口,然后迅速转移,分散。利用己方灵活多变的攻击点和良好的隐藏性似一条条毒蛇般彻夜骚扰敌人,使得敌人无法安眠,从而为新的决战创造条件。
但是这样做的坏处明显。在还未确认敌人是否已经警觉的情况下。贸然放弃原计划,在这冰天雪地的时候,在敌人还可一战的时候出击,姑且不论是否可以最终达成作战目标,单是彻夜的激战,骚扰所将造成的非战斗减员也是目前远征军所不可能接受的。
毕竟接下来大军还需要沿着草原一路扫荡回辽东,这其中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也许就是即使彻底的完全的击败并消灭了扶余主力,那么高句丽的实力也将大大受损,倘若是在中原。这还不算什么大事情,只需要休养生息,即可慢慢恢复,但这是草原,草原上势力的变更往往出乎人们地想象,今日的一个小部落,也许在明天凭借一个强大部落形成的真空就会迅速发展起来。并最终超越原先的强者。
所以这个建议在战术上是成功的,但是战略上是失败的,卫青显然并不是一个看重一时得失的将军,已得知李云庞大的战略构想的他不得不放下这个充满诱惑的建议,因为他这次的任务是在最大程度保存自己实力的前提下。给予敌人最大程度的打击,能否消灭其王庭主力根本不重要!
不过他还是满意的看了看带头建议的那名士兵,心中暗暗记下了这个反应迅速的同年人,因为“发现一名有着远见潜力的士兵,并将之培养成独当一面的将军,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大汉将帅的本色。”
行前平阳侯的教诲至今仍在卫青耳边回响,从某种程度上说,李云也并不希望这支年轻的军队取得似霍去病初战一般的战绩,能在这样一场战争中迅速的发现发掘一批年轻的将军。并使之迅速成熟起来,比什么战绩都更令李云高兴。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而可独当一面的将领更比什么都重要!
这名来自长安一个勋贵之后名叫纪任的年轻士兵,浑然不知自己已经在主将卫青心中留下良好印象,还以为自己建议不被重视,但他也没作什么表示,家族良好的教育和从小培养起来的牲格使得他向来都十分服从主将的命令。
而令一个建议同样需要考虑,这个建议与纪任的建议完全相反,按照这个建议,大军应该迅速的在集合前锋斥候后,绕开扶余人的王庭,趁着天还未黑,迅速穿Сhā到扶余各部的缝隙中去,采取当年楚汉相争时大汉猛将彭越的类似战法,大鱼吃小鱼,并放回部分落网者回王庭报信,迫使扶余主力冒着风雪出击,这样一来远征军就可从容不迫的布下口袋,蚕食掉任何掉入陷阱的扶余人。
不过这个建议依然没有考虑到天气和非战斗减员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可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赌博,赌的就是扶余各部之间距离较近,远征军可在穿Сhā到敌人中心后,迅速消灭一个到两个中等部落,取得休息补给点,否则不用扶余人动手,远征军就将被自然天气拖跨。
但是否决了这两个建议,卫青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好办法,可以两全其美的处理好这件事情。
为将者,最需要谨记的一条便是,当断则断,在战场上任何的犹豫,都将给己方带来灭顶之灾。
卫青反复考量再三,深知此事应该速做决断,一旦拖延,后果不堪设想。
他猛的站起来,心中想起了战国时期诸多经典战役,魏伐河西,名将吴起以五万魏军连破数十万秦军,成功的奠定魏在战国初年的霸主地位。
秦将白起大破魏韩联军的华阳之战,同样也是以少胜多。
项羽破釜沉舟最终击败强大的秦国军队,韩信背水一战,奠定大汉的崛起。
他的胸中燃起无限的火焰,毫无疑问,进攻才是大汉军人的本色,畏惧根本成不了大事。
可是他却又没有把握确认一旦全面进攻开始,自己可稳操胜券,并成功的在天黑前达到预定作战目标,逼迫敌人撤出王庭,毕竟说到底他是第一次指挥军队作战,更是第一次需要自己作出决断,全军将士性命的重担压在他一个人身上,纵使他是卫青,也到底年轻了些。
数百双炙热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卫青,只等待他作出决定,攻击还是绕开?
卫青闭上眼睛,他这一辈子最崇拜的将军便是司马骧且,他在脑海中回想起这位齐国名将的事迹,司马骧且兵法中的条条目目一一出现,他幻想着假如司马骧且处在自己的位置该怎么办?
“传令全军,整军备战,攻击!”卫青作出了判断。
……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十四节 可怜的高远
随时攻击的命令迅速的下达,得到命令的大汉军官开始回到自己的部队中,大声召集麾下的士兵,整理弓弩,擦拭武器,对于高句丽人单纯而简单的大脑而言何时攻击,怎么攻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杀死更多的扶余人,为他们的兄弟,父母报仇雪恨。
一万多战士在数百名军官的指挥下,随着卫青带头的出击,如同一条白色的洪流,奔腾着杀向扶余王庭的方向。
以我之长,击敌之短,卫青已经做好假如真的被敌人发现,那么便利用己方在雪地的灵活而敏捷的速度,不停的攻击,挑衅扶余人,迫使其出营决战的准备。
作为全局的指挥者,卫青无疑十分的清醒。
面对可能存在的暴露风险,他已不再抱敌人还未发现的侥幸心理,事实上,在战场上依赖敌人的大意而取得胜利的将军,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将军。
但是当大军行进到半途之时,前方燕小七派来的士卒与卫青的大军相遇,在得知了敌人的大意后,卫青命令大军暂时停下攻击的脚步。
他也暂时的放下心来,毫无疑问,假如扶余人就这样放弃了他们最后一次可能的生存机会,那么卫青丝毫也不会介意再等一等。
抬头看看天色,离天黑应该只有不到二个时辰了。
于是卫青一面令大军就地等待攻击命令,一面又派人去轮换燕小七的先锋,毕竟人家在雪地里已经呆了这么许久。人肯定早已冻的发抖,卫青可不希望再在非战斗减员的册子上添上几百号人。
同时高远那部分人也是必须派人去联系的,到现在为止。卫青还不知道他们那里发生了什么。不过对于高远部,卫青认为即使不能消灭掉他们所遇到的敌人,那么全身而退并不是问题,毕竟在雪地上,装备了滑雪板的远征军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
高远带着他的二百多号部下,一路急急的滑行,尽量走宽敞的大路,他心急如焚,生怕自己的大意引来燕小七所部的全军覆灭。
这例并非是害怕因此带来的处罚。假如他真的已经惊动扶余人,那么他现在身上的罪名就足够他死上好几回了。
“小七啊,小七,你这家伙可干万顶住,你死了,谁来和我吵架,你死了。我诳妓院没带钱的时候谁来救我?小七,千万顶住!”高远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脚下滑雪板的速度加到极致,仿佛就像一只灵活的雪狐。
却苦了跟着他的高句丽人,他们很勉强的才跟上高远的脚步。勉强还不至于被甩开。
以至于高乐有理由怀疑高远和燕小七之间存在某种非正常的关系,脸上不由得一阵后怕,高乐摸摸自己地脸,按照高句丽人的审美观点,他确实算的上一个美男子。
“哎呀,难道长官提拔俺,就是因为看上了俺?”高乐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怯生生的看了看拼命前进的高远“罢了,罢了。假如长官真的要俺,那么为了报答长官的提拔之恩,俺就忍了!”
正拼命滑行的高远忽然浑身起了个哆嗦,从脚指头到额头,仿佛被电流麻住一般。只感觉到身后有些异样,却不知这感觉来自哪里。
还好万幸的是,一路狂奔的高远等人在路上终于看到了前方整戈待发的远征主力,看样子远征军并不打算立刻攻击,这使得高远提到嗓子口的心又放了回去。
但他也知道主力部队都到了这里,那就说明肯定发生过些什么,只是祸事已经消弭而已。怀着坎坷不安的心,高远带队迎上大军,硬着头皮通报道:“先锋斥候高远归队,请都尉大人准许!”
大军中军,卫青听到高远的声音,也放下一颗提着地心来,他生怕高远懵撞的跑到扶余王庭那边去,打乱全军的计划。
对于高远这个武艺和胆识都十分出众的家伙,卫青是又爱又恨,爱的是他的才能,恨的是他那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卫青每每看到高远那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样子,就恨不得先给他两百军棍,但看到他那手出色的箭技以及过人的胆识的时候,卫青又希望将这家伙培养成自己的左右手,当真是矛盾至极的心态。
倘若今次的指挥官是渔阳程不识老将军的话,即便老将军对高远十分器重,那么这家伙也决逃不了先挨三十军棍再进来说话的处罚。
但是所幸他碰到的是有着平阳侯曹寿宽厚心态的卫青,所以卫青也只能暗自摇摇头,对左右吩咐道:“叫高远进来!”
“高远,都尉大人叫你进去说话!”负责传令的士兵严肃的传达了卫青的命令。
“诺!”高远朝中军大帐拱拱手,自然知道这对自己已经是莫大的宽容了,便硬着头皮走进中军。
“高远,你这斯当真是好胆啊!”一进门卫青就装出气愤的样子,就差没被手指指向高远的鼻子了“不听号令,擅自行动,啧啧,你还真山比场是你家的后花园啊。”
为将者,奖罚分明,即使是卫青十分喜欢高远,有意栽培,他也必须遵守,有时候军人就该鞭打几下,不拿鞭子抽抽,根本就成就不了一支铁军。
骂了一通,卫青脾气也好了些,一ρi股坐下来,命令左右道:“先把这家伙给本都尉拖下打三十,不,二十军棍再上来说话!”
“诺!”左右的士兵闻言,低声对高远说了一声“对不住了,高兄弟。我们也是按规矩办事!”
高远知道自己的罪责,也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点点头。便跟着走这两人出去。
噼里啪啦!外面响起了结实的军棍揍上ρi股的声音。大汉军队中的军棍可不是那些衙门的杖责所可以媲美的,每一根军棍都是采用了最结实的柳木制成,执行的士兵也个个是五大三粗的大汉,一棍子下去,保证寻常人ρi股开花,普通人能挨上五十军棍不死就已经是奇迹了,即使是一个铁打的汉子,挨上一百军棍,他也得休息一个多月才能下床。
所以卫青考虑到这点才临时减去了十棍。若是这家伙的ρi股真给揍坏了,以后娶不了媳妇,岂不是要赖自己身上?卫青可没这么傻!
二十棍军棍打完,高远被两名执行军法的士兵又拖了进来,那勉强系到臀部的裤子下,隐约还可看到红白相间的血肉。
卫青有些不忍的皱皱眉头,横了横眼睛。冷冷的问道:“高远,你可知错了?”
高远咬着牙齿,忍受着ρi股上火辣辣的感觉,方才行刑的时候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有哼过半声。这令围观的人都大为佩服,伸起大拇指表扬。
但是现在一听卫青的斥责,他就死死地低下头,道:“末将知错,请将军责罚!”
卫青站起身来,威严的整整身上的衣服,道:“既然刚才已经处罚过了,那么现在你汇报一下是什么事情让你大动干戈,弄出这么大动静?”
高远老老实实的将事情经过讲了一遍。没有半点隐藏。
卫青听了,眉飞色舞,还未开战就做掉了敌人的一批重要将领,这自然是一个极好的预兆,特别是被杀掉的人中居然有扶余单于之子,以及亲信的大将,这无疑将令接下来的攻击行动十分顺利。
卫青拍拍高远的肩膀,问道:“你方才怎么不说这些,倘若方才你便说出这些战绩,那么也许本将心情一好,你就不用受这皮肉之苦了!”
高远答道:“回禀都尉,杀敌颇丰,斩杀敌酋,此小功,与敌警觉,破坏战局,此大过,末将不敢以小功抵大过!”
卫青嘿嘿的一笑,用力恶作剧似的一拍高远那红红白白的ρi股,引的这家伙惨叫一声。道:“倘若方才你稍有居功之色,那么本将定再赏你三十军棍!”
“啊?”高远张大了嘴,暗叫好险。
卫青用的力的一踢这家伙的ρi股,引的他再次惨叫出声,嘴角轻飘飘的道:“现在嘛?看你小子还算识相,这三十军棍就免了!下去好好休息吧!”
“诺!”得知自己脱离苦海的高远,忙忍着ρi股上的疼痛,挺直腰杆子道。
“都尉大人,燕小七所部的情况如何?”高远走到一半,想起还有那个经常在自己没带钱诳妓院时(多半是故意不带钱),揪出来的家伙,出言问道。
卫青点点头,答道:“燕小七啊,他很快就回来了……”
“禀报都尉大人,末将燕小七所部三百一十七人归队,请都尉大人指示!”话还没说完,帐外就响起了燕小七的声音。
卫青和高远忙出营迎接,只见这三百多战士人人冻的脸色发青,燕小七的眉毛上更是结起了薄薄的一层冰霜。
卫青见了忙道:“快快入营休息,小七啊,冻坏了吧!”
“诺!”燕小七得令一声,带着部队依次进入营帐中,不停的用地上的冰雪擦着早已冻坏的双手,卫青则令人生起几盘碳火放到营帐中间。
高远怀着愧疚的心,走到燕小七身边,看着他冻的几乎肿起来的大手,道歉道:“小七,对不起!”
燕小七听到高远道歉的声音,仿佛看到了奇迹一般,这家伙居然还会道歉?
习惯性的用死力一拍他的ρi股,看也不看这家伙道:“算了,这小小的一下惩罚,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但是我警告你,不要再去逛妓院,也不要再去和那些寡妇勾勾搭搭,你要真想娶老婆,其实小七家中还是几位妹妹到现在还未婚娶,具体的看你表现了!”
“唉!高痞子,你怎么了?不会是小七说的条件太好了,你幸福的昏了过去了?唉,真是脆弱的家伙!”燕小七用脚踢踢昏在地上,眼皮翻上的高远的ρi股,却浑然也没注意到这家伙那红红白白的裤子。
……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十五节 战机
大草原上的光线逐渐暗淡下来,呼啸的北风夹带着黑暗开始降临在这白色的世界。
温度开始急速下降,那对负责搜索的扶余人再也忍受不住这彻骨的寒冷,踉跄着开始往回走,负责监视他们的士兵已经换了三轮,尽管如此许多趴在雪地里一动不动监视着的高句丽人,在轮换者到来时,已经冻的浑身没有一丝气力,再接下来的战斗中,看样子接下来的战斗他们将无法参加了。
趁着天还未黑,气温也还适合人类活动,卫青果断的在这队扶余人回营之后,下达了准备进攻的命令。
一万多名养精蓄锐多时的高句丽士兵开始在汉人军官的指挥下,有组织的列队,依照事先安排好的次序,依次悄悄的潜伏到扶余王庭的两翼。
由于是雪地作战,所以尽管此时光线不是很明亮,但是大家依然可以看清楚的观察到扶余王庭的大概轮廓。
那绵延数里的帐篷和牛羊群,令卫青有些乍舌,仅仅一个在草原上根本排不上字号的扶余,就拥有如此多的牛羊,战马,就拥有数万骑兵,由此可以想象匈奴,乌孙等大族那遮天蔽日的骑兵规模。
若在平时,以一万多士兵攻击拥有地利人和的草原部落,这无疑于以卵击石。
但是现在厚厚的积雪使得草原民族最犀利的武器,骑兵变为最脆弱的兵种,而滑雪板则给己方的出征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使得己方反客为主,拥有了一切有利条件。
然而试图强行攻击并彻底歼灭扶余王庭的全部力量显然将给远征军带来不可估计地代价,所以卫青并不打算在战斗中杀伤多少敌人。他最大的目标便是将扶余主力驱逐出王庭。这样一来大草原的冰雪将帮助他完成彻底的歼灭敌人的任务。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扶余人并不傻,在这天寒地冻的时候,他们宁可战死,也决请不会逃出王庭半步,因为即使是傻瓜也知道,在这寒冷的夜晚弃营而逃的后果是什么。
扶余人决没有自大到相信自己强悍的身体可在这样的寒冷的夜晚,在没有火盆,没有挡风物的草原上生存下来。
所以这次攻击与其说是全面强攻,倒不如说是心理战。
整个远征军的目标便是尽可能的给扶余造成心理上的恐慌,使他们意识到,只有逃出王庭,才可能有一线生机,而留在王庭,则会比死的比冻死更为恐怖。
比冻死更恐怖的死亡,这个事情说起来容易。谁都明白,但是做起来就十分的困难了,更何况对方营地中有老弱青壮十数万之多,其中还不乏挥不畏死者。
不过熟知扶余人信仰的高句丽战士,倒是想出了一个办法。
扶余人对萨满教的信仰极度虔诚。他们和大多数草原民族一样,坚信长生天的存在,而高句丽也有不少信仰长生天的。
在无数关于伟大的长生天的传说中,自始至终的出现一个怪物,在传说中,这个怪物是长生天的死对头,它通常在冰雪漫天的时候出现,它身体像蛇,当它舒展开来。足足有祁连山那么长。
它生着一对长长的獠牙,传说它的嘴每张一下,就会吐出无数代表死亡的火焰。
在传说中,这个怪物与长生天派下的诸神战斗了无数个世纪,战斗将草原上许多的高山摧毁,最后这个怪物才被亲自出手的长生镇压在无尽的海洋中。
在传说中,这个怪物有着一个十分的恐怖的名字一一鄄霓,鄄霓是它的汉话谐音,在更古老的犬戎语中,它的意思是恐怖的巨蛇。
根据传说记载,这条恐怖的巨蛇,它可以在雪地中隐身,它前进的时候,会发出嚓嚓的声音,当它发现人类的存在,那么它的大嘴便会张开,发出一种人们无法想象的怪声,这种声音在传说中被看做死亡的声音,因为通常怪响过后,一个巨大的火球就将吞噬所有它看的见的活人。
而当几名对长生天有着虔诚信仰的高句丽人,在一个山腰的拐弯处,看到数百名身穿白色衣服的士兵,如同一条大蛇一般转弯时,配合滑雪板前进与地面的微弱摩擦声时,他们吓的一ρi股坐到地上,嘴中不停的惊恐的叫唤着“鄄霓!鄄霓!”
全身连忙匍匐到地上,向着伟大的长生天祈祷,祈祷他老人家大发神威,看在自己去年祭祀过他的份上,救他这卑微的信仰者一命。
在传说中,鄄霓即使是那些长生天麾下最厉害的战士和神兽,也奈何不了,它刀箭不入,水火不侵,即使强大如长生天也不能摧毁它,只能选择镇压。
鄄霓的呼喊声,在这天将黑之时,传到周围的高句丽战士耳中,人类对于未知的危险永远是恐惧的,在面对不可预测的未知事物时,神明无疑是最好的依赖。
于是受到恐慌的高句丽人纷纷停下来,不停的跪在地上,请求长生天的救赎,虽然他们大部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单单是鄄霓的名头,也足够吓坏他们的胆子。
汉人军官失去了对高句丽中这一部分信仰长生天的战士的控制,任你好话说尽,高句丽人也不敢靠近那条据说鄄霓的出现道路。
更有甚者,一些极度恐惧的士兵告诉他的汉人长官,前面的卫青等先头部队,肯定已经被恐怖的鄄霓吃掉了,被它那巨大的獠牙撕碎了。
后面的混乱引起了卫青的注意,他连忙将指挥权交给附近的副将,自己带上几十人回去查看,当他得知这些可怜的高句丽人恐惧的源头时,他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尽管问清楚这件事情,需要付出众多的口水,但是所幸当谜底揭开时,恍然大悟的高句丽人憨厚的摸了摸脑袋,很尴尬的笑了笑,一场小小的风波就这样过去了。
若换作一般将领,定然无法从这个小Сhā曲中感觉到什么,但是卫青本就是为战争而生的将才,对于战场上的细节他有着敏锐的嗅觉,尽管他依然不是很成熟,但他还是迅速的从这事捕捉到了重要的信息,一个新的想法开始在大脑中形成……
卷五 牧守辽东
第十六节 攻击之前
扶余单于萨多今日忽然间感觉到莫名其妙的烦躁,一股不知名的压力似乎始终压迫着他的神经,压迫着他的大脑。
萨多相信自己的感觉,这决不是无的放矢,因为在这之前他也曾产生过相同的感觉,一次是他二十岁那年在草原上遭遇当时草原上最厉害也是凶狠的强盗时——白狼。
白狼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在草原上有着相当历史的传统强盗团,有人说他们是来自当年被月氏人灭族的犬戎一个部落中的幸存者,也有人说,这个强盗团其实就是匈奴大单于的私人部队,但不管怎么说,白狼每一次出击,都绝没有有过失手的记录。
那一次他刚从匈奴右贤王的大营中出来,由于是瞒着当时的扶余单于,他的哥哥进行的秘密会见,所以当时他仅仅带了数十名最亲信的勇士。
那一次经历,他到今天依然记的清清楚楚,包括他带着的扶余骑兵,以及右贤王派出保护的数十骑,在短短的时间内被那些光着上身,手执简单武器的骑兵有如摧枯拉朽般解决。
他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些身材壮实的骑兵冲锋的样子,他们仿佛来自地狱的恶魔般,见人就杀,不怕伤痛,更不俱刀剑,那一双双火红的眼睛,宛如这世上最可怕的东西,在瞬间就剥夺了他的战斗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