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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砚压群芳 > (4) 六月飞霜(二)

(4) 六月飞霜(二)

真是远亲不如近邻。我们在北方倒是有亲戚,母亲的娘家也还有舅舅、姥爷,可是这会儿,上哪里找他们去?还是多亏了那些邻居,陪着我们熬了一整夜,也忙了一整夜。开水都不知道烧了多少,一晚上灶里没断过火。后来见我家什么吃的东西都没有,怕我娘饿着肚子撑不下来,又从她们自己家里拿来­鸡­蛋煮给我娘吃。

一直等到娘生下了小妹妹,又给小妹妹洗过澡,仔仔细细地把她像包粽子一样地包在襁褓里后,邻居们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去了。

在熹微的晨光里,我幸福地坐在床头,看娘闭着眼睛沉睡,小妹妹也安安静静地睡着。据邻居们说,刚生下来的小孩,要睡两、三个时辰才会知道找吃的。

一想到“吃的”,我赶紧从床上站起身来。正好趁这会儿她们都在睡觉出去买东西啊,这两个人醒了可都是要吃的。

掩好房门,回头见胡大娘的儿子在那里扫院子,我跑过去陪着笑跟他说:“胡大哥,我现在要出去给我娘买吃的。家里要是有什么动静,还得麻烦你帮忙看一下,我门没锁。”

胡大哥点了点头,胡大嫂也在里屋隔着门说:“你赶紧去吧,我收拾一下就过去。”

我不好意思地说:“昨夜吵得邻里都不能睡觉,这会儿还要麻烦你们,真是过意不去。等我娘满月的时候,我好好办一桌酒谢谢大家。”

胡大哥笑道:“没事的,街坊邻居嘛,本来就该互相帮忙。”

我连声道谢,然后急急忙忙跑到菜市场。到了那里才发现,因为天刚亮,很多生意人都还没出来。我等了一会,才买了一只­鸡­,几斤熬粥的梗米,一些­鸡­蛋红糖。想了想,恍惚记得不知听谁说过,产­妇­要吃鲫鱼下­奶­。于是又买了几尾鲫鱼,几把小菜,这才两手拎得满满的往家里赶。

还没走到巷口,远远地就见胡大哥在那里左顾右盼,神情焦虑。我心里没来由地抽了一下。

我马上安慰自己说:没事没事,别自己吓自己,我娘都已经平安生下小妹妹了,还会有什么事呢?

可是为什么,我心跳得这么厉害,脚步这么虚浮?

我慢慢走过去,力持镇定地说:“胡大哥,你站在这里等人啊。”

肯定不是等我的。

胡大哥的眼睛一看见了我,只急急地问了一句:“桃叶,你去哪个菜场了?怎么我找了几遍也没找到?”说完转身就领着我往家里走。

我慌了,跑到他前头把手里的东西举得高高地说:“我就在前面的菜场啊。胡大哥你看,这是一只老母­鸡­吧,老母­鸡­的­鸡­爪比较皱,不如仔­鸡­光滑。我挑了好几家才挑到这只又老又黑的,都说黑母­鸡­最养人,对吧?我还买了鲫鱼,给娘熬汤下­奶­的。啊”我突然一拍脑门说:“我好傻哦,老母­鸡­也是熬汤的,鲫鱼也是熬汤的,那不尽是汤?应该换着买的嘛。”

“桃叶……”,胡大哥一脸不忍地看着我,想要说什么。但还没等他开口,我又把另一只手举得高高的,兴高采烈地告诉他:“胡大哥你看,这是­鸡­蛋,红糖。这一包是红梗米,熬粥最好了。糟了,我还忘了一样东西了,产­妇­一定要吃的啦。胡大哥你先帮我把这些东西拎回去,我这就去买那个。”我一面说一面就要把我手里的东西往他手里塞。

“桃叶你听我说。”胡大哥没有接我的东西,而是停住脚步,提高声音,很严肃地看着我。

我哀求道:“我先去买东西,等会回来再听你说好不好?”

我不敢回去,更不敢听他说,我只想逃离,只想先去哪里躲一会儿。

曾经最熟悉的家,现在变成了最害怕面对的地方。

胡大哥还是发话了:“桃叶你别磨蹭了,再不回去,恐怕就见不到你娘最后一面了,”

啪!­鸡­蛋掉在地上摔得满地蛋液,­鸡­和鱼也在地上不停地挣扎。我拖着像不是自己的身体,随胡大哥回了家。

见我进门,围在娘床前的邻居都散开了。娘从人缝里看见我,惨白着脸向我微笑,轻轻地说了一句:“桃叶,你回来了?我总算等到你回来了。”

我自动忽略掉后面的那句话,笑眯眯地说:“嗯,我回来了娘,我去给你买补身子的东西去了。好多呢,都是你爱吃的。”

我扳着指头一样样数给她听:“有老母­鸡­,有鲫鱼,有­鸡­蛋,有梗米红糖。老母­鸡­还是黑的哦,我专门挑的。”说完,低头见自己两手空空的,又补了一句:“胡大哥帮我提着的,他马上就到了。”眼睛的余光里,胡大哥明明就站在那里。

娘笑了,笑得好温柔:“我的桃叶真能­干­,黑母­鸡­汤最补了。”又对依旧在她身边酣睡的小婴儿说:“桃根,你姐姐回来了,她回来了就好了。”

我伸手抚弄着小妹妹娇­嫩­的小脸:“我叫桃叶,她叫桃根。娘以后要是再生个小妹妹,就叫桃花,那我们家的女儿就正好凑成一棵桃树了。”

娘朝我宠溺地一嗔:“瞎说,你爹都没了,娘怎么可能再生小妹妹?”

我想说“娘你可以改嫁”嘛,终于没有说出口。

这时,娘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脸上也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红晕。我忙伸手到被子里抚摸着她说:“娘,你冷?要不要我再给你加盖些衣服?”家里没有多余的被子了,要加也只有加衣服。

娘闭着眼睛摇了摇头,又剧烈地抖动了几下。我慌得大声喊娘。

等她终于再睁开眼时,却是用胡大哥一样怜悯的眼神看着我说:“桃叶,娘就要去见你爹了。”

“不会的啦,娘,你别乱想。你只是刚刚生过孩子,身体很虚弱,休养一阵子就好了。”我死死拽着她的手,这回,轮到我颤抖了。

娘的声音却越来越低,越来越飘渺:“娘要不是想见你最后一面,这会儿已经去见你爹了。桃叶,爹和娘都对不起你,让你成为孤儿,还给你留下这么小的妹妹。娘这就把桃根托付给你了,你要好好把她抚养成|人。爹和娘会在地底下保佑你们的。”

“娘,求求你别吓我。”

娘还在说什么,可我已经听不清了,她最后的话,像无声的蝴蝶,静静地消失在空气里。

我仓皇四顾,见胡大娘他们都泪流满面地站在一边看着我,我小心翼翼地问:“我娘刚刚明明还好好的呀,应该没什么问题吧?这会儿,是不是睡着了?”

他们哭得更厉害了。我又问了一遍后,胡大娘才回答说:“你娘先倒在地上的时候就已经流了很多血了,昨夜生孩子流了一夜,刚刚你走后,她又血崩。能撑到你回来,已经不容易了。”

我扑过去抱紧她尚是温热的身体,想在她变冷之前,再感受一下她的温暖——这人世间留给我的最后的温暖。

我想在她怀里倾尽热泪——从今往后我还能在哪里哭?可是老天爷连这个机会都不给我,我还没哭几声,一个比我哭得更大的声音就响起来了:“哇!”

小妹妹醒了。

胡大娘说:“她这是饿了,到这会儿,也该喂她东西吃了?”

我抬起泪眼:她能吃什么东西?

胡大嫂想了想:“我回去给她熬点碎米糊糊吧。”

胡大娘叹了一口气:“碎米糊糊也要等她满月之后才能喂呀,她才刚生下来,吞得进米糊糊吗?”

胡大嫂说:“那要不,我去煮饭,把米汤给她喝?”

胡大娘还是摇头:“光喝米汤怎么养人啊。唉,这大人一伸腿走了倒是落了个清闲,只是丢下这刚出生的小女儿怎么办?”

最后还是另一位邻居大娘说:“前面巷子里好像有一家刚生过孩子不久的,桃叶你抱着妹妹去求她,让她给你妹妹几口­奶­喝。”

怎么让刚生下的小生命活下来成了当务之急,躺在床上的死人就成了次要的了。

我流着泪,看着躺在床上的娘说:“我抱着小妹妹出去了,我娘怎么办呢?”

胡大哥说:“这个你放心,你娘的后事我们来帮你办,你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会办什么后事?你只负责把你妹妹喂饱就行了。石头城这么大,应该不只一家有小孩吧,你只要见到人家有吃­奶­的孩子,就进去求她给你妹妹吃几口。其实乡下是有这个风俗的,娘死了,刚生下的娃儿就吃百家­奶­。”

我留下三百钱,再给他们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头,然后抱着哭闹不休的小妹妹上路。

我的泪不断地滴落在小妹妹的襁褓上,泪眼模糊中,我看不清出路。

妹妹饿了半天还没吃到­奶­,越发哭得声嘶力竭,最后连路人都看不下去了,过来问我:“姑娘,你怀里的孩子怎么啦?”

我哭着说:“她是我娘刚生的妹妹,我娘死了,她没­奶­吃,饿成这样了。”

路人忙说:“这怎么行呢?我带你去找­奶­吃。”

他领着我走到一家。屋檐下,一个­妇­女正­奶­着孩子。我看着她怀里的孩子,羡慕着他的幸福。那人过去帮我说:“某嫂子,这姑娘的娘死了,刚刚生下的妹妹饿得直哭。你就可怜可怜,给她吃几口吧。”

­妇­女刚把妹妹抱过去,她贪婪的小嘴立刻就找到了­奶­。2q

(8) 绿天深处

随他们几个来到卫夫人的书塾,抬头一看,牌匾上的几个大字几乎让我当场落泪。因为,书塾的名字竟然叫“绿天深处”!

我站在门口,恋恋不舍地看着那几个字,迟迟不肯抬脚。嘴里感叹着:“这书塾的名字跟我爹的书房好像哦。”

而且几个字都写得那么好,让我不仅爱上了这名字,也爱上了那几个字。尤其是其中的“绿”字,写得活灵活现,看到它就想到了葱茏绿­色­。

这让我对书塾有了一种由然而生的亲切感,就像是回到了自己的家。对未来的日子也开始有了一点憧憬。至少,这比我原先想象的,要好了很多很多。

几个少爷停住了脚步,王献之则皱起了眉头。我立即后悔自己太多嘴了。在他们这样的世家公子眼里,我爹的书房怎么能跟他们的书塾相提并论呢。甚至,我爹还有书房,对他们来说可能都是意想不到的吧。一个家里有书房的女孩,怎么会跑到外面做下人?——除非卫夫人已经把我来这里的始末都讲给他们听了。

好在卫夫人还算和善,及时开口解除了我的窘困。她问我:“你爹的书房叫什么名字啊?”

我忙擦­干­眼泪回答:“叫绿天斋。”

也许是因为娘才刚刚去世,我还没有从丧亲之痛中彻底走出来,这些天总是很容易就想起爹娘在世时的情景,想起来就会哭一场。这一个月,好像一直都在哭,每天从早哭到晚。但我也知道,泪总有流尽的一天,时日久了,就不会哭了。我只是需要时间来淡忘那彻骨的伤痛。

卫夫人笑了,“哦,那倒真的很像了,我还以为我这书房的名字独绝天下呢。看来,你爹也是个风雅人那。你家的书房叫‘绿天斋’,是不是也因为树多?”

“是的。”我点头道:“我家的院子里有很多树,而且都是大树。夏天浓荫蔽日,隔壁左右都爱到我家纳凉,因为特别凉快。”

说到这里,我回头看了看卫夫人的院子,哗,也有好多树哦,而且庭院面积比我家的大得多。里面除了榆槐松柏之外,还有很多果树,好像桃杏李橘都有。其中最具特­色­,让我看了眼睛一亮的,还是一蓬蓬的芭蕉树,大大的芭蕉叶子在风里婆娑起舞,摇曳生姿。

我心里涌起了一阵欢喜。看来,我好像真的如姚掌柜所说的,到了一个“阆苑福地”了。

见蕉叶下并排放着四口大缸。我笑着问:“那几口缸,就是专门给少爷们洗墨的吧?”

卫夫人点头道:“是的,缸上都贴了名字,你以后给他们洗笔的时候要注意点,不要搞错了。”

“嗯”,我忙应承道,然后有点不好意思地问:“这,有什么讲究的吗?”

洗笔嘛,哪个缸里不是洗,都是一样的水。为什么要弄得这么复杂,一人一口,还贴上名字,千万不能搞错?

这时白衣少年在屋里大声说:“没讲究的,你以后在左手第一口缸洗就行了,还免得对名字,多麻烦呀。”

卫夫人朝屋里一吼:“小玄子,你给我闭嘴!你们几个也是,都进去半天了,怎么还没拿出笔来?”

一个冷冷地声音说:“没有墨,拿出笔来­干­嘛?又不能写。”

另一个很斯文的声音劝他:“你那上面不是墨?你的书童今早才帮你墨好的,里面还加了桂花­精­呢,到现在都还能闻到香味。”

“有墨就先用着吧”,卫夫人换上了一幅笑脸,用诱哄的语调说:“献之乖,先练着,师傅等会就来了。”

“不公平!为什么对他就用那种恶心的腔调,都是一样的弟子。”其它三个马上抗议。

“他爹过年的时候给我包的红包是五千钱,你们的爹包的呢?”卫夫人面不改­色­心不跳陈述理由,而且灰常的理直气壮。

“财迷!”,“大财迷!”“老财迷!”是相当不满的声音。

“小玄子,今天你必须给我写满100张,否则,你今晚就在书塾里打地铺吧。”卫夫人又吼了起来。

“为什么只罚我?不公平!他们两个也一样说啊。”小玄子气坏了。

“嘿嘿,我们说的是财迷大财迷,你说的是老财迷,这是有本质区别嘀。”

“什么区别啊?”

接下来是刻意压低了的声音:“因为师傅最恨别人说她老了,你犯了师傅的禁忌,就乖乖认罚吧,下次再长点记­性­。”

卫夫人脸上的颜­色­变了变,看来她对“老”字是真的非常非常敏感的。

就在这时,里面那冷冷的声音又传了出来:“你还在那儿磨蹭什么?快进来给我磨墨!”

我向四周左右看了看,书塾里面只有那四位大少,书房门口只有我和卫夫人,这十足命令的话,难道是在对我说吗?

卫夫人忙催我道:“桃叶,你先进去给他磨墨吧。其它的事我以后再慢慢交代你,只有洗笔的时候你记住别搞错就行了,谁的笔就在谁的缸里洗。”

“嗯”,果然是叫我的。那小魔头,明明书桌上放着香喷喷的墨,坚决不用,非要我给他现磨。

“好啦,我这就进来了。”我耐着­性­子答应着,离开回廊往屋里走。

就在踏进书塾的一瞬间,眼前的景象却让我彻底呆住了。因为,实在是太震惊了。

外面那么美的风景,又是芭蕉又是松柏,书塾的名字也美得冒泡,叫“绿天深处”,可瞧瞧这书塾里面都是什么样子啊。

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脏、乱、差。只能用一个名词来给它冠名:“猪窝”!

“这书塾到底有多久没收拾了啊?”我讶异地问。

“一个月。”还是那个冷冷的声音答。

“为什么一个月都不打扫,不清理?”难道卫夫人家其实很穷,家里请不起什么人工?不会的,刚刚一路走过来,路上就碰到好几个笑眯眯打招呼的下人。

“等你来呀,你不来,谁会扫呢?”小玄子说。

“我不来就没人扫了?”我勉强笑了笑。这卫府的仆人们分工都那么明确,板上钉钉的吗?只要负责书塾的人没来,大家就眼睁睁地看着书塾里垃圾堆齐脚背,也绝不去帮忙打扫。

卫夫人解释说:“是他们几个不让人来扫啦,说这是留给你的见面礼。”

原来如此!这样的见面礼还真是稀罕呢。我苦笑道:“多谢各位少爷的见面礼,桃叶不胜荣幸,这就赶紧收拾去。”

就算卫夫人不催,我也要以最快的速度把那些垃圾清出去,把桌子抹­干­净,不然,连我自己都没法在里面待下去。也真亏了那几个华服少年,千金万贵的豪门公子,天天住猪窝。

这一天的上午,就在打扫清洗中度过。等到书房终于窗明几净时,我已经累得快趴下了。

我也基本搞清了卫夫人的四位徒弟都叫什么。白衣的那个叫谢玄,也就是小玄子,字幼度;玄衣的叫郗超,字嘉宾;青衣的叫桓济,字自清。

不知道还不打紧,知道了把我吓一跳。卫夫人收的这几个徒弟,班底太惊人,阵容也太强大了。简直一网打尽了大晋的顶级豪门。排名前四的四大家族“王、谢、郗、庾”,他们就占了其中之三。

就连剩下的桓济,家里没挤进前四,第五、第六的位子也跑不了。因为他的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南郡公桓温,写“昔年种柳,依依汉南。而今摇落,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那位桓大司马,母亲则是司马皇室的公主。不过因为他父亲英年早逝,家里现在是哥哥当家,门庭比以前冷落了一些,不如另外三个的家族正如日中天。

当然,其中最显赫的,还是王献之家。时人皆称的“王与马,共天下”中的“马”指的是司马皇家,“王”,就是指王献之家了。

(9) 白鹅老师

“嘎嘎嘎”,远远地,传来了鹅的欢叫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这是我第一天上工的午休时间。吃过了饭,我便来到在书塾前的院子里,准备好好转悠转悠,欣赏一下卫夫人家的庭园。难得这会儿安静,几位少爷都回家吃饭去了。

他们来去其实都很方便,因为都住在这乌衣巷里。但一到中午,卫夫人家的门前还是挤满了人,都是服侍这几位大少的仆人们来接主子的。

目送他们出门的时候,我还曾问守门的老张:“既然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大堆贴身服侍的人,为什么还要请我来呢?他们各自带上自己的仆人在书塾里服侍不就行了?”

老张说:“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是这样的。可是那些仆人每天来了就是抹抹桌子磨磨墨,一到授课时间就被夫人赶出来了。他们在外面闲得无聊,就聚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还互相打探,互相攀比,动不动就吵起架来。夫人烦了,就把他们全部赶出去了。只准他们早上进来给主子打点一下,弄好了,就得马上走。”

也是,豪门的家仆聚在一起的确是个是非窝,言语之间还很可能泄露什么不该泄露的秘密。就是卫夫人不赶,他们自己的主子恐怕都要出面了。大户人家的仆人不准互相走动,好像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所以,我才有机会得到这份工作。卫夫人请我的理由中,我是外地才来的也是其中的一条吧。对豪门秘辛一无所知,也就没有是非。

“嘎嘎嘎”,那声音叫得越欢了。

循着声音望过去,庭院的尽头,似乎还连着一方水塘。鹅叫声就是从那里传来的。我快步朝水塘走去。

庭院大就是好啊,不仅可以种很多树,还可以养家禽。以后休息的时候,在庭院里转转,去水塘边坐坐。嗯,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了。真不知道姚掌柜为什么要说这里是“狼窝虎|­茓­”,几个少爷,除了那个小魔头,其它几个,也还好啦。至少今天上午没怎么使唤我。大概是看我忙着打扫,实在是抽不开身吧。

走到水塘边,就看见了一群大白鹅。一个个足有十来斤重,全身羽毛洁白,红红的顶冠鲜亮若宝石,在水里游游自在地嬉戏,隐隐还可以看见在水里不停划动的橘红­色­脚蹼。

“你好漂亮哦。”我对其中的一只鹅说。

“你也觉得它们很漂亮吗?”

我吓了一跳,这里明明没人啊。

仔细一看,才发现左边一蓬巨大的芭蕉树下,盘腿坐着一个人,竟然是卫夫人。

我赶紧过去见礼:“夫人,原来您在这里?请恕桃叶眼拙,一下子没看见,打扰您清修了。”

卫夫人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刚才的话题:“你也觉得那些鹅很漂亮是吗?它们可都是我­精­心饲养的,最大的,到今年已经六岁了。”

“啊?”一只鹅养到六岁,那­肉­不是老得咬都咬不动了?得用紫砂罐煨一天一夜,看能不能吃。

“你看你看,就是那只。”她用手指着水里的鹅说。

我看了半天,哪只啊?在我看来,除了大小之外,只只都是一样的。不过嘴里还是“嗯嗯啊啊”地应和她。

“你真的知道是哪只吗?”卫夫人突然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道。

我脸红了,马上承认道:“不知道,在桃叶看起来,鹅都长得一样的。”

“那是肯定的,我用了三年时间才分得出哪只是哪只。”

“哦”。我胡乱答应着。心里却纳闷地想:为什么要花这么大功夫辨认出哪只是哪只呢?

“可是献之只用一年就认得出每只鹅了,那孩子有天分啦。”说起得意弟子,卫夫人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夫人”,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心里的疑惑,“为什么要认得那些鹅呢?”难道要跟它攀交情,认亲戚啊。

卫夫人神秘地一笑:“你等会就知道了。”

下午,少爷们回来继续上课。这次,课堂不是设在书塾里,而是设在庭院里,水塘边,白鹅旁。

卫夫人指着其中的一只白鹅,问谢玄道:“小玄子,这只叫什么名字?”

谢玄挠了挠耳朵,“是六六?”

“我还七七呢。”卫夫人眼一瞪;“你每天到底有没有用心看,用心记啊,这只你都不认得,这只是最好认的。阿超,你告诉他,这只是哪只?”

“师傅,这只嘛,是,是”,郗超也只会傻笑了。

“啊!我知道了,师傅,这只是点点。因为它脚上的­色­不纯,有些点点。嘿嘿,我刚刚看到它的脚划水了。”这是桓济的声音,透着一股子兴奋和得意。

“这样认出来的不算!”卫夫人当头一喝,又让他耳朵耷拉下来了。

卫夫人看了看几个弟子,很不满地说,“你们都向献之学,人家每次多认真啊。”

还别说,那小魔头,人品不行,学习倒是很用功。刚刚卫夫人和几位同窗的话,他好像充耳未闻,只是坐在水塘边,目光追随着那些在水里游来游去的鹅,手还在凭空比划着。

沉默地摹拟了一会儿后,他突然跳起来,冲进书塾,然后又冲出来说:“师傅,你看我这个字是不是写得比昨天好多了?”

大家都围了过去,我也往人缝里一看,只见洁白的宣纸上,只写了一个大大的字:之。

卫夫人点着头说:“嗯,不错。这个字最难写了,你能写成这样,已经不容易了。”

岂止不错,在我看来,这个字简直写得太好了。一个最没有写头的字,居然也可以写得那么美。那一点,饱满丰盈;那一横,如平铺秋江;那一转折,若流泉飞瀑。

王献之自己也感慨地说:“为写这个字,我被爹骂了好多回了。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多丢人啊。”

郗超笑道:“这个字你的确应该好好写,这是你们王家的招牌字,个个‘之’不完。父也‘之’,子也‘之’;你‘之’,我‘之’;这‘之’,那‘之’;三‘之’,四‘之’……”话未完,人已经笑着跑开了。

我也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的确,这王家人的名字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像跟“之”字结下了仇,死都不放手了。父亲叫王羲之,儿子叫王献之,其它叔伯堂兄弟莫不如此,一个大家族,老老少少,有很多很多“之”。

“你笑什么?”某人气急败坏地瞪着我说。

“没,没笑什么。哦,我在笑那两只鹅,抢鱼抢得打架,大鹅仗着块头大,都骑到小鹅身上去了。”

“哈哈哈”,那几个人瞬间爆笑,连王献之都咧开嘴笑了起来。

我连耳根子都红了,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那两只鹅不是在打架,它们是在那样那样。

(13) 贵公子VS小老板

再三警告过我后,王少爷手一挥,衣袍一摆,就转身离去,只留给了我一个很潇洒的背影。

我却望着手上的桃心砚发起愁来:这么大个东西,又是个值钱的宝贝,我怎么拿出去啊。藏又没地方藏,有地方我也不敢藏。万一被人发现了,说我是小偷,那我不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最要命的是,那家伙还不准我告诉别人这是我们打赌的彩头。也就是说,即使我被诬赖成小偷了,也决不能牵扯出他王少爷,因为,少爷的面子高于一切。

要是我不拿回去呢?也不行!少爷看得起我,才赏我这个机会跟他打赌比赛,要是我不听他的话把砚台拿回去,那不是狗坐轿子——不识抬举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再去求他。于是我在他后面追着喊道:“少爷,王七少爷,请您等一一下。”

还好他没出大门。看我走近,他不高兴地说:“你以后,要么喊我七少爷,要么喊我王少爷,就是千万不要喊什么王七少爷。幸亏我没弟弟,要不然,照这样喊下去,那不成了……”说到这里他猛地住了口,懊恼地向四周看了看。

来不及了,已经有两个下人捂着嘴跑掉了。

他恼羞成怒,对我说话的口气自然很不好了:“你鬼喊鬼叫,又出什么事了?”

我低声下气地恳求道;“少爷,刚刚您给我的那个东西,我实在没办法拿出去,怕人家当我是小偷。”

“怎么会呢?”他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

我知道,站在他的身份立场上,是没法理解我们这种小人物的悲哀的,我只好耐心地解释给他听:“要是少爷您,无论拿什么东西出去,都没人会这样想。可桃叶只是书塾里打杂的小婢女,如果拿这么贵重的东西出去,肯定会引起别人怀疑的,除非,”我看着他说:“您能出面帮我作证,说这个是您给我的。”

他皱起了眉头。我就知道他肯定不会愿意的。

“那,可不可以请您先帮我拿出去,在门外再给我?”这是我想得起来的唯一办法了。

“真麻烦!”他一边抱怨,一边还是把砚台接了过去。

这时,我突然想到书塾的门还没锁呢,不好意思地向他致歉后,我飞快跑回去锁好门。

等终于跨出门时,天已经快黑了。

他把砚台递给我,我则把手里的篮子递给他。

他不肯要,嘴里还说:“你把这个拿出来­干­嘛?”

这是他家里给他准备的点心篮子,每天早上由他的仆人送过来,在门**给这里的仆人提进去。晚上一般就由他自己拿走了。今天他不知道怎么给忘了,我锁门的时候便顺手带了出来。

可是他坚决不肯接,理由是:“我家的佣人已经被我打发走了,我自己提呀?我才懒得提呢。”

我哄劝着说:“您家就在这个巷子里,又不远,一会儿就到了。又不是要您拎到大街上去,怕什么?再说了,就算拎到大街上,也不会破坏大少爷的光彩形象的。”

“不拿。”他还是坚决拒绝。

这又让我犯愁了:“那怎么办?又放回书塾去?这可是吃的东西,久了,是会变坏了。”

“那你拿回去吧,”他指着我手里的砚台说,“正好把这个东西放在里面。不然你一个女孩子,手里光秃秃地拿着这个砚台走夜路,我也不放心。”

我心里顿时涌起了一股暖流。他嘴巴是不饶人,脾气也坏,但人其实不坏,偶尔表现出来的温柔细致,更让人惊喜。

可惜,对他的好感总是只能维持片刻,就被雨打风吹去。因为他很快又说;“这些吃的东西要是你不拿回去,明天我就拿出来喂狗了。我家拿来的点心,大部分都进了大毛的嘴。”

我气结。

懒得再理他,我掉头就走。

他还楞在原地呢,大概还在想:我没说什么呀,这个死丫头怎么变成这幅德­性­?

等我下船回家时,时辰比昨天更晚了。桃根大概又在胡大娘家睡着了吧。

走在幽暗的巷子里,手里拎着满满的食物篮子,我的心里是欢喜的——喂狗就喂狗吧,能跟卫夫人家的大毛吃一样的东西,是许多人享受不到的待遇呢。

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念着:“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我和颜回的际遇真的很像哦,我也是在陋巷,箪食瓢饮,我也没有“不堪其忧”,这会儿还在没事偷着乐。那岂不就是,我已经和颜回一个境界了?自己打嘴,呵呵。

快步走到胡大娘家,还没推开门,门已经自动开了,一张笑脸迎了出来:“桃叶,你回来了?累不累,饿不饿?”

“胡二哥?”没见到胡大娘,却见到了胡二哥。

胡二哥是胡大娘的小儿子,在一间皮货店里做活计。这次,据说是跟大掌柜一起去北边收货去了,所以一个多月没有回来。

再看床上,小妹妹已经睡着了,估计又在胡家吃过了吧。这一家人,对我真的好得没话说。

其实,我也有想过,索­性­带着妹妹一起住到河那边去,免得我每天上船下船提心吊胆,还耽误很多时间。可是离开了胡大娘一家,我就彻底失去了依傍。不先给妹妹找到可靠的人带,我哪儿也不能去。

胡二哥跑到灶下,小心翼翼地端出了一个罐子。一股香味扑鼻而至,居然是­鸡­汤。

“桃叶,快趁热喝,煨了一天了哦。”胡二哥把罐子放在桌上,用小碗添出一碗,送到我手边说。

已经多久没喝过­鸡­汤了?似乎都已经忘了那是什么滋味。可如今,看着那碗香喷喷的­鸡­汤,我却喝不下去。

“胡二哥,这­鸡­汤,还是留给你们自己喝吧,我已经吃过了。”

“吃过了也喝汤啊,这汤可是专门为你熬的。这一个月,你辛苦了。”

“胡二哥……”,看着手里的­鸡­汤,我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他走到床边,一边给小妹妹盖上被单,一边对我说,“我昨天晚上回得很晚,当时你已经睡了,没敢打扰。早上等我起来,你又已经走了。我就去菜场买了一只­鸡­,放在灶里慢慢煨着。还有,你的米缸我也给你装满了,柴也劈了一堆。”

我住的房子是租的他家的,我妹妹也在他家,他娘手里有我的房门钥匙。他随时可以在我屋子里进出。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有时候,别人对你凶,可能还好对付一点——不理就完了。别人对你太好,你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尤其当这个人是男人,而你是个女人的时候。

“趁热喝啊”,他把我已经放到桌上的汤碗又送到我手里,“这段日子真是难为你了,人都瘦了一圈,我又偏偏不在家。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跟老板去了。”他一脸的自责,看我的眼光里满是歉疚和怜惜。

“好,我喝。”我端起碗送到嘴边。既然他钱也花了,汤也熬了,我不喝不是不领情了?

­鸡­汤真好喝啊。这两天中午在卫夫人家吃的伙食也还不错,只是­鸡­汤是不可能有的。

“妹妹晚上也喝了这么一碗呢,小家伙好像挺喜欢喝的。以后,我隔几天就买只­鸡­给你们煨汤喝。”

“隔几天就买只”?他一个在店里当小伙计的,每月能有几个钱?我忙说:“不用的胡二哥,­鸡­汤这种东西也不是我们这种贫寒人家吃得起的。一年能喝上一次两次打打牙祭,我就很满足了。”

胡二哥却笑道;“你是怕我买不起吧?不会了,桃叶,那种苦日子以后都不会过了,现在我有钱了。”他笑得好得意。男人,好像非要荷包里饱满了,脸上才会神采飞扬。不然总是有点抬不起头的样子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有点吹牛夸口的劲头了,他不好意思地说:“我也不是说我变成大富豪了,只是比以前,确实好了很多。这次陪大掌柜去北边,我事先借了一点钱,随船带了一些货去,结果在那边俏得不得了,让我猛赚了一笔。大掌柜说我有眼光,回来就升为我二掌柜,工钱也提高了很多。”

我由衷地替他高兴。据说他家本来也是个殷实人家,家里有房产有店面。只可惜父亲死得早,胡大娘一个人拉扯几个孩子长大,慢慢地把店面卖掉了,房子也只剩下了这一座小四合院。

我恭贺他说:“胡二哥这么年轻就能当上了二掌柜,将来说不定能重振家业,把以前的店铺和房产都赎回来,重现胡家昔日的光荣。”

他自信满满地说:“会的。即使只为了你,我也要重振家业。桃叶你放心,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他重振家业,关我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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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幸福的陀螺

观察完白鹅后,当然是继续回书房练字了,从白鹅那儿得到的启迪必须马上诉诸笔端。要知道,灵感可是转瞬即逝的,你不及时抓住,它就会像长了翅膀的小鸟一样,很快就消失无踪。

不过,据我看来,至少另外那三个看白鹅的作用是不大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进入状态,无论­精­气神都没有与白鹅融为一体。不像某位练字狂人,揣摩完白鹅游水的姿势后,立刻就写出了一个那么神的“之”字。

后来,我越想越觉得他那个“之”字就像一只游水的白鹅,意态闲雅安详,又洋溢着生命力,白鹅风采跃然纸上。在他的笔下,字与画,似乎是融为一体的。一点一横一折,都摹写自然的神姿。也因此,那个字才充满了魅力。

想来,那些热爱书法的人,都是为这种魅力所吸引,穷毕生之力,可能只为了写好几个字。就像王献之,一个“之”字,揣摩经年,以后还会继续揣摩下去。

王献之揣摩字的时候是不理人的,自然也就不会“折磨”我。可那三个就不同了,既然不专心练字,就状况百出,没一刻消停。

还是我猜对了,上午他们只是看我忙着收拾猪窝,实在是没空,才暂时放过我而已。

现在好啦,我上午太勤快太有效率,把事做完了,下午就有了点空闲,那他们还等什么?各种要求纷纷出笼,卯起来使唤我。

“桃叶,给我磨墨”,“桃叶,给我泡茶”,“桃叶,给我洗笔”、“桃叶,给我把这幅字拿到外面去晾着”,“桃叶……”。我被他们支使得像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啊转。

这倒还罢了,只是在书塾里忙乎,可那位最难缠的少爷看别人使唤我那么带劲,他也眼馋了,决定开始行使他的权力——不然岂不亏大了?

他是不作兴喊我名字的,只是虎着脸直接下达命令:“去,给我出去买海棠糕”。

我楞了一下,上街买东西这种事也要我去吗?如果我还兼做采买,给少爷们跑腿买这买那,那他们一人支使我一次,我每天就要忙死了。

不只是我,就连他的同窗也觉得这样的要求已经逾越了我的职责范围。谢玄就试图劝他:“子敬,这种事,你叫你家的仆人去就是了嘛,反正他们天天在外面晃悠也是晃悠。”

王献之却坚持说:“我就是要她去买。”

“好吧,我这就去。”我叹了一口气,丢下手里的活计,快步朝大门走去。

算了,我还是知趣点,尽量不要再跟这位大爷起什么冲突。我也看出来了,他在这个书塾里地位超然,卫夫人明显地偏宠他,其它的三位都无法与之并肩。我算那棵葱哪瓣蒜那,敢开罪书塾里的头号霸王?

话又说回来,卫夫人请我来就是在书房里伺候这几位少爷的,是他们共同的丫头,他们使唤我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反正我每天的时间就那么多,做了这样就不能做那样,什么事不是做?上街就上街吧,上街还可以趁机逛逛街,磨点洋功呢,比在书塾里做人形陀螺强。

这样一想,我又高兴了起来。再抬头看了看日头,时候也不早了,买完了海棠糕,就差不多该收工了吧。桃根,不知道在胡大娘家里习不习惯,有没有哭。

拿着还是温热的海棠糕回到书塾,我双手捧到王献之面前说:“五芳斋刚刚做出来的,少爷趁热吃吧。”

他却把纸包一推:“我没说我自己吃啊,拿去,到后来喂鹅去。”

我气血一阵翻涌,眉倒竖,眼圆睁。他也翘着腿,毫不在意地看着我,腿还在那里颤呀颤呀,让我恨不得一脚踹过去。

两个人大眼瞪大眼,剑拔弩张地互瞪了好一会。就在其它三人满脸兴味地等着看我们正式开战的时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我拿去喂鹅。”

那几个忙跳了起来:“先给我们吃几块吧,看到这个,才知道肚子已经饿了。也难怪,都快到下学的时候了哦。”

走过来不由分说地扯开纸包,你一块,我一块,不一会就瓜分得差不多了。口里还直说“好吃,好吃,原来海棠糕这么好吃,以前怎么不觉得呢?”

最好笑的是,纸包里剩下最后一块的时候,几个人同时伸手去抢。还是桓济眼明手快,捞到了,然后飞快的送到口边。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他突然像才刚刚看到王献之一样,把已经差不多塞进口里的海棠糕又拿出来,伸到王献之面前说:“那个,子敬,最后一块了,你真的不吃吗?很好吃哦。”

王献之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另外两个则笑道:“自清,你自己都舔过了,还问人家吃不吃,真恶心。”

王献之不高兴地发话道:“我是买来给鹅吃的。你们自己带来的点心呢,不知道吃自己的啊,跟我的鹅抢吃的。”

郗超满不在意地说:“就是跟鹅抢才好吃啊,自己家里带来的东西,看都看饱了,谁要吃啊。你还不是一样,放着一篮子点心不动,非要桃叶现跑腿去给你买。”

这时卫夫人从门口探进头来:“听说你们在吃好吃的东西,给师傅留了没有?”

桓济的那块海棠糕已经吞进肚子里去了,此刻正在舔手指。听见卫夫人的话,不好意思地说:“师傅来迟了一点,刚刚最后一块已经被我消灭了。”

卫夫人看着桌上空空如也的油纸包,露出了一脸馋猫像,连连说:“那下次有好吃的,一定要给师傅留哦。”

我看得目瞪口呆,若不是事先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包括拥有一间著名当铺的大富婆卫夫人——我会以为他们家里都很穷,一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所以才会见了海棠糕这种普通点心都馋成这样,吃的时候恨不得连手指一起吞进去。

我回头看了看后面的那口柜子。刚刚擦柜子的时候,好像里面有好几个篮子,应该就是他们说的“从家里带来的点心”吧。那些篮子里面,会有些什么呢?肯定不会比海棠糕差。这几个的家里都富得流油,每天穷奢极欲。听说,王献之家连马桶都是镀金的。呃,我在讲吃的,怎么说到马桶了?

这时,耳朵里忽然听见仙音飘过,是卫夫人在说:“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

好也,我在书塾打工的第一天终于结束了。除了早上打破了一口缸,差点背上巨额债务外,基本上,平安无事。

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经过门口时,我主动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给老张过目:“张伯你看,都是少爷们练过字的废纸,我拿回去生火的。”

老张点头放行,我三步两步赶到渡口,只想快点回家。我的桃根,今天一天可好?

可是船老板不看到船舱里坐得满满的是不会开船的。我平白地在船上坐了好久,直到天完全黑了才回家。等我去接妹妹的时候,妹妹已经在胡大娘家吃过了,正在胡大娘的摇晃中睡眼朦胧。

我索­性­多坐了一会儿,等妹妹完全睡着了才把她接回来放在自家的床上。

简单地弄了点东西吃后,我在灯下打开那个包袱,小心地取出那些练过字的废纸。它们对我而言不是废纸,而是宝贝。

我首先找出王献之的字,在灯下一个一个临摹。我没有笔,没有墨,只能用手在纸上画着。

暂时先这样吧。也许过几天,我就可以弄到笔和墨了。他们那么浪费,笔肯定写不了多久就会换的,那我不就可以捡回来用了?至于墨呢,不知道可不可以带个小瓶子,把他们晚上没用完的墨倒点回来?

这天晚上临睡之前,我一直在想着王献之的那个“之”字。可惜那张纸他没有丢,大概是拿回去给他父亲看去了吧。

凭着记忆,我在被子上慢慢摹写着那个字。在无数的“之”字中,我进入了梦乡。

(14) 不受欢迎的变­色­龙先生

今天早上进入书塾的时候,一进门就吓了我一跳。揉了揉眼睛后才敢肯定,不是我眼花,而是真的,四个人都到齐了。

只是这四个人是个什么情景啊。

王献之趴在桌上睡觉,谢玄在看《孙子兵法》,郗超和桓济则凑在一起下棋。

来这么早,却不温习功课,不是摸鱼就是钓鱼,难道他们不知道“一日之计在于晨”吗?

谢玄倒还罢了,反正他平时也是《孙子兵法》不离手的,据说已经能把其中的重要章节顺流倒背。看兵书嘛,好歹也是看书了。可是郗超和桓济连书都没碰。另一个就更不象话了,居然在睡大觉。

好吧,这根本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个打杂的丫头,没资格对少爷们的行为指指点点的。可是,当别的书塾都书声朗朗的时候,我们书塾却只有下棋声和鼾声,说出去我很丢脸呢。

见我走进去,桓济说:“桃叶,你今天来晚了哦。”

我回了他一声:“不是桃叶来晚了,而是少爷们来早了。”

幸好昨天聪明了一下,下学的时候就把清洁做了,不然这会儿又该慌了。

桓济还要跟我说什么,郗超突然抓起一颗棋子重重地敲在桌上说:“将军!”

这一将军,没“将”到桓济,倒“将”到了另一个,就是趴在桌上补眠的王献之。只见他睡眼惺忪地抬起头来,没好气地说:“吵死了!一大早下什么棋啊。”

郗超的眼睛还盯在棋盘上,显然刚刚的“将军”并没有一击成功,如今满心满眼都是棋,哪里放得了手?当即头也不抬地说:“借用桃叶的一句话,不是我们下棋的时间不对,而是你睡觉的时间不对。”

王献之好好的觉被人吵醒了,有点起床气,越发蛮横地说:“本少爷睡觉,任何时间都对。“

郗超也毫不示弱:“本少爷下棋,任何时间都对。”

这样一争锋相对,两个人之间的斗口就有点变质了。本来是开玩笑­性­质的,如今倒有了一点动真格的意思了。

看情形不妙,我赶紧Сhā了一句:“两位少爷都对,是老先生不对。”同时赶紧奉上刚泡好的香喷喷的茶。是真的很香,因为用的是顶级云雾茶,开水一冲进去,一股清香直透鼻端。

要是真打起来就不好了。我倒不是怕他们伤了人,而是怕他们毁了东西。这屋里笔墨纸砚到处都是,万一被他们当武器,这边砸过来,那边丢过去。最后弄得一片狼籍,受累收拾的是谁?难道还能指望这几位尊贵的少爷不成?

谢玄这时也放下了兵书,附和我的话说:“就是,要不是老先生这么早就把我们闹起来,子敬也不会困得在趴桌上睡了。

这话一说,吵架的也不吵了,因为大家有了共同的埋怨对象和攻击目标:就是今天要来上课的庾老先生。

这两天中午休息的时候,我跟卫府的仆人们一起吃饭聊天,对书塾的情况也大致了解了。尤其是几位先生,我更是重点打听。因为我想了解他们的喜好,好讨得他们的欢心,最后能让他们都像猫先生那样收我为徒——尽管不是正式的。

其他的几位我都很觊觎,唯独这位庾老先生,我就不敢指望了。因为他不是一般的人。

论起这位老先生,那来头可就大了。据说他曾做过朝廷的中书令,宦海生涯达三十余年之久,属于“万里长城永不倒”的厉害角­色­。直到前几年,也就是他七十五岁高龄的时侯,才告老还乡——所谓的乡,并非指乡下,就是这石头城。

前几年就七十五岁,现在应该接近八十高龄了。别人到他这个年纪,早就老态龙钟,拐杖不离手了。可他还能接受卫夫人的邀请来书塾上课,是个罕见的健旺老人。

可他毕竟是高年了,当卫夫人请他的时候,他提出了“三不来”:身体不舒服不来,刮风下雨不来,弟子不尊重他不来。

不来倒没什么,这四位只有偷着乐的,谁稀罕他来呀?

怕的是,他来,而且早来,很早很早就跑来。

因为这位老先生有个毛病,早上总是没瞌睡,­鸡­还一遍都没叫他就已经叫了好几遍了——叫家里人起床。

把家里人全都吵起来后,就心满意足地转移战场,到书塾来吵学生。

如果他老人家都到了,学生还没到,那不就成了“不尊重”他的明证了?所以每次只要是他的课,四位大少只好早早就爬起来,在书塾里等着老先生大驾光临。

如果老先生果然德高望重,受世人景仰爱戴,他们还可以忍一忍。可是这位先生在外面的风评实在是惨不忍闻。别说他们了,就连我了解了老先生的底细后,都很纳闷:卫夫人为什么要请这样一个人来呢?

也不是说老先生有多十恶不赦,而是他的为人处世,颇让时人诟病。

如果士人代表了清流的话,这位老先生就代表浊流了。在孤高自许的士人眼里,庾老先生是一位毫无品行­操­守的政客,一条著名的变­色­龙。

他们对他一生的考评是:未入仕前是孔门弟子,入仕后改投法家,致仕后又摇身一变,成了老庄传人。

意思就是,他没做官之前,整天讲孔子的仁义道德。一旦当上了官,仁义就放一边了,捡起了商鞅韩非的那一套严刑峻法。等他老得不能当官了,又开始讲起老庄,以与世无争,恬淡自处自我标榜。

最可笑的还是,卫夫人请变­色­龙先生来,就是讲《老庄》的。

(11) 猫先生寻乐记

这是我在书塾打工的第二天。

这一天的心情和第一天比起来有了很大的改变。昨天来的时候是战战兢兢的,充满了惶恐和不安。今天则比较平和,甚至有了一点期待。

还没进巷子,远远地就看见王献之走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亦步亦趋的仆人。其中一个手里拎着食物篮子,另一个也拿了一包东西,一路都在哀求着他什么。

为了不跟他直接照面,我退后几步,躲进拐角处。

待他们走近后,就听见那两个仆人中的一个恳求道:“少爷,让奴才进去一下吧,帮您把书桌收拾一下,把墨磨了。”

“我说了不需要,书塾里现在有专门服侍的人,磨墨之类的事她自然会做的。”是很不耐烦的声音。

“可是”,那个仆人很哀怨地说;“少爷以前总说我磨墨磨得最好,少爷也最爱用我磨的墨写字了。”

没有回音,想来这会儿一定是满脸黑线了吧。被一个想要邀宠的男仆撒娇的感觉是可怕的。难为他还能忍着,没一脚踢飞,这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另一个仆人则说;“您今天早上吃得太少了,夫人让奴才一定要看着少爷把这些吃下去。”

“不吃。”

“少爷……”,这个比那个更哀怨了。

“叫你们回去就回去,不准再罗嗦!”大少爷终于烦了,下了驱逐令。

一直等到门口安静了,我才从隐蔽处走出来。我进去后,老张正要关门,又来了一个人,站在门外说:“等等,我也要进去。”

定睛一看,门外站着一个中年大叔。再看一眼他的脸:天那,这个人长得好像猫哦。尤其是他那两撇胡子,修剪得就跟猫的胡子一模一样。

“毛先生,您来了?”老张毕恭毕敬地把他迎进了门。

我差点笑出了声。这个人,还真是绝了,连姓都姓得这么妙,乍一听起来,还以为喊的是“猫先生”呢。

我对他好奇,他也对我好奇。看我往书塾的方向走,他跟在我后面问:“姑娘,你是新来的呀,以前好像没见过你。”

“嗯,我昨天才来的。”既然有“以前”,那就说明这位猫先生是这里的常客了。

眼看书塾就在眼前了,他才露出恍然的表情说;“原来你就是那位桃叶姑娘啊。”

想不到我在这里倒成知名人物了,“您怎么知道我的呢?是他们跟您说的?”

“嗯”,他点头,“那段时间书塾里脏得要命,我好几次喊下人去扫都被他们赶走了。说那些垃圾是留给一片小桃叶的见面礼,要是垃圾少了,就不隆重了。呃,既然你是昨天来的,那书房今天应该不脏了吧?”

我忙说:“不脏了,您放心大胆地走进去就是了,决不会掉进垃圾堆里的。”

那几个无聊的家伙,一个月不准人打扫,害我昨天光运垃圾就运了好多趟。

“那就好,不然就真的没法下脚了”,猫先生兴冲冲地走进书塾。刚一进门就惊喜地喊:“耶?献之,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言下之意就是,这位大少平时是不可能这么早来的。

再看王献之,脸上竟然出现了一抹可疑的红晕,淡淡地说一句;“毛先生好。”

问候完了先生,马上就用凶狠的语气冲着我说;“你还站在那儿­干­嘛?你是来­干­活的,不是来摸鱼打混的,快过来给我磨墨!”

我忍着气,陪着笑说:“我可不可以先扫地,再给您磨墨?不然等几位少爷都来了再扫就不大方便了。”

其实我是应该早点来的,可是早上睡过了头,又等了半天船,结果就搞晚了。

只是我忘了,跟这个小魔头打商量是没用的,他才不管别人“方不方便”呢。他硬邦邦地回了我一句;“先磨墨,本少爷要写字。”

这时猫先生笑眯眯地说:“今天磨墨不用那么急,桃叶你等会儿再磨没关系。今天为师要带你们到园子里走走,多好的天气啊。”

王献之脸­色­­阴­­阴­的,可是毕竟先生开口了,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我赶紧扫地,然后出去提水抹桌子。那三位也陆陆续续地来了。

人都到齐了之后,猫先生交代我说:“小桃叶,你就留在这里把墨磨好,然后叫两个人抬一张桌子出去,摆在那树荫底下,再拿上几把板凳。要是有茶水点心的话,那就更好了,呵呵。”

这时卫夫人出现在门口说:“茶水点心我这就叫人去准备,桌子、板凳也马上搬出去。等会我要到当铺去一下,这里就麻烦毛先生照顾了。”

猫先生马上躬身道:“多谢夫人,夫人尽管去吧,生意也马虎不得的。”

他们被猫先生领着出去了。

我一边磨墨,一边从窗户里不断地张望。看他们师徒几个在庭院里慢慢地散步、讨论,心里无比羡慕。同时对猫先生的做法也大为赞同:这样教学,的确比坐在书塾里摇头晃脑地死记硬背要有意思得多。

可惜我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猫先生在外面喊道;“小桃叶,把笔、墨、纸都拿出来,在桌上摆好,我们马上就要用了。”

我巴不得一声,赶紧把他们要的东西都搬到桌上。然后假装整理,赖在那儿不走了。

只听见猫先生对几个弟子说:“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是什么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又是什么乐?”

谢玄答道:“颜回之乐,乐在‘安贫乐道’。箪食瓢饮非可乐,是颜子自有其乐。乐在淡然无求,浑然无忧,与天地共俯仰。”

“嗯”,猫先生赞许地点头说:“颜回之乐,正在淡泊名利,守真明志。小玄子,你既然知道颜回之乐乐在何处,那你把这个‘乐’字写出来给大家看看。”

谢玄答应着起身去写字,猫先生又问王献之;“献之,你今天想写个什么样的‘乐’字呢?”

王献之看着不远处的水塘说;“我想写游鱼之‘乐’。”

郗超马上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王献之立即答;“子非吾,安知吾不知鱼之乐?”

于是一阵打闹。

猫先生趁机躲到一边吃点心喝茶,根本没一点制止的意思。等他们打完,才问桓济道:“你说他们刚刚是什么乐?”

桓济答:“是嬉戏之乐,同窗之乐。”

猫先生的猫须一翘一翘地说:“那好,你等会就写这个‘乐’字。”

大概一、两个时辰后,桌上已经有了许许多多的“乐”字。他们围在一起一一品评,最后,猫先生宣布:王献之写鱼之乐的‘乐’字胜出。

“不公平!”三个声音同时喊道。

“理由?”

猫先生嘴里嚼着香喷喷的寸金糖,口齿不清地问。对学生寻求公平的呼声表现出了赤­祼­­祼­的无视。

“献之既然是写鱼之乐,就应该由鱼来评,而不是由先生来评。”

“也有点道理。不过呢,为师有一个比这更充足的理由。”

“弟子们洗耳恭听。”

“我是猫!”说这话的时候,他还特意动了动他那两撇神奇的猫须。

弟子们绝倒在地,溃不成军。

我正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呢,猫先生突然问我:“小桃叶,此刻你最想写的‘乐’是什么乐?”

我怔住了,因为没想到他会问我。过了一会儿我才回答说:“多谢先生动问,桃叶上月痛失慈母,所以,桃叶此刻最想写的乐,是天伦之乐,是双亲健在、承欢膝下之乐……”,想到一个月前亲手掩埋的亡母,我说不下去了。

“那你能把这个‘乐’字写下来吗?”

“我……”,我慌了。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敢写。自从爹去世后,我就没再碰过笔墨了,我还能写吗?

“桃叶,你会写字吗?会就去写呀!”他们热切地催促着,眼睛里有好奇,有鼓励,也有促狭。

我慢慢走过去握住笔,手指却颤抖得厉害。尤其是眼前还有那么多双眼睛在盯着我。

站了半天之后,看那个小魔头已经满脸的不耐烦了,我才鼓足勇气提起笔,同时闭上了眼睛。我不敢看他们,尤其是不敢看他。

眼睛一闭上,脑海里就一幕幕地闪过爹娘在世时的情景。那时候我家虽然不富裕,可是一家人相依为命,和乐安宁。可惜那样的快乐再也无处可寻。

凭着对往日的回忆,我慢慢在纸上写下了一个“乐”字。

我刚退下,他们就一起涌到书桌前看我写的字。但这个“他们”不包括王献之,他依然坐在原地未动。

很快,就听见猫先生大声宣布:“我修改刚刚的结论,桃叶写天伦之乐的‘乐’字胜出,献之,你只能屈居第二了。”

王献之走过来,一把抢过那张纸,看了一会儿后说:“她写的‘乐’字有悲意。”

“所以我评她为第一。”猫先生趁机给学生授起课来:“‘乐’与‘悲’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这世上,从没有纯粹的‘乐’。颜子之乐,寓人生困窘之悲;沂水之乐,寓时光易逝之悲;就是献之你的‘鱼之乐’也只是子虚乌有之乐,若真要穷究,则鱼之乐何在?桃叶寓悲于乐,正得乐之真谛。”

王献之不吭声了,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猫先生讲论完毕,站起来说;“今天的授讲就到这儿了,你们回去后,每个人写十个不同的‘乐’字,下次上课的时候再带来给我。”又看着我说:“桃叶,你也写。”

我也写?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已经在心里收我为徒了?

在我的脑子想起我没有笔墨之前,我的嘴已经自动发声了,而且还是雀跃不已地;“好的,先生,我今晚回去就写。”

(15) 官迷一家亲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这是卫夫人家的书塾,辰时初刻,阳光普照。

一位白发皓首的老先生正在捧读《庄子》,灰常灰常地入迷。不用说,他就是传说中的庾老先生了。

阳光照在他的白发上,如银如雪。在他摇头晃脑的时候,一道道白光闪过,闪得学生们眼发花,心发麻。尤其是那位瞌睡还没睡好的,给先生的白发这么一晃,瞌睡虫乱飞,欲走还留,自然是极端地不爽。

老先生浑然不觉,悠然忘我。读完一段后,才抬起那颗银光闪闪的头,开始点名提问。

首先是:“济济,你说,‘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句话,让你想到了什么?”

桓济抓了抓头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学生只想到了一点。”

“什么?”

“鸟很大。”

咚!正打瞌睡的王献之,头撞到了书桌上。这本来纯属巧合,偏偏老先生喜欢对号入座,当即板起脸教训道:“王献之,读书的时候要专心,要用心。尤其是,心要摆正,心要纯,不能胡思乱想。如此,学问方可与时俱进。”

王献之恼了:“献之哪里不纯了?献之根本什么都没想!”本少爷只是在打瞌睡而已。

还是谢玄聪明,见情势不妙,赶紧站起来说:“先生,弟子愿代自清回答刚才的问题。”

谢玄真不错,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同学于水火。

我在窗外悄悄举起了大拇哥。

“那你说吧”,老先生的声音中犹自带着怒意。

但学生主动要求回答问题,他作为先生,又不能不听。总不能说:“你先一边晾着去,等我跟王献之吵完了再说。”

只听见谢玄豪情万丈地说:“这句话让学生想到的是,天下英雄,使君与­操­,余子谁堪共酒杯!”

我一听,顿时大为钦服。这兵书就是看得好啊,瞧我们谢玄同学,说的话多有气势啊,简直掷地有声。

我还以为老先生会大大夸奖他呢,谁知,他竟然用比刚才还恼火的声音说:“天下英雄,除­操­之外尚有使君,怎么算是上遮天蔽日,怒振寰宇?这一听就是三分天下的小家子气,曹阿瞒,不过一小家子气的枭雄耳!何敢当鲲鹏二字!”

我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若能气势,谢玄又比老先生差远了。就连谢玄景仰不已的曹­操­,在庾老先生眼里都不过是小家子气、小打小闹,上不了台盘的角­色­。

这时,王献之懒洋洋地开口了:“依学生看来,只有先生担得起这鲲鹏二字。”

老先生闻言,立即转怒为喜,不过还是很谦虚地说一句:“献之过奖了,余不过一过时老朽耳。”

我倚在窗外,静静地等着听王献之的下文。据我这几天粗浅的了解,这小子是属于毒舌派的,语不伤人死不休。而依常识判断,像他这么眼高于顶的人,也绝不可能这样恭维一个他看不起的先生。

果然,他接下来的话是:“那鲲鹏明明是一条鱼,可一会儿又变成鸟了,还在天上飞。飞不动了掉进水里,又变成鱼。这样变来变去,就跟那变­色­龙一样,让人叹为观止。所以学生说,还是先生担得起这鲲鹏二字。”

满座皆惊。

这不是赤­祼­­祼­的挑衅吗?从窗口看过去,桓济已经在悄悄擦汗了。

我以为老先生这回准得勃然大怒了,说不定摔下书本就走,临走时宣布:要么王献之离开书墅,要么他离开。总之,有王无庾,有庾无王。

我站在窗外,又害怕,又觉得好笑。谁叫老先生偏偏又姓庾,这下越发隐­射­得妙了。

就在大家的心一起提到嗓子眼儿的时候,哈哈哈哈哈哈……老先生突然纵声大笑,声若洪钟。

他这一笑不打紧,几个学生都给他笑成泥塑木雕了。

笑完,老先生说:“献之,我就喜欢你的爽直。我在官场多年,见多了­阴­险狡诈,当面奉承,背后Сhā刀的人。如今跟你们这样单纯的年轻人在一起,心里觉得特别舒服。这也是我当时会答应卫夫人来书塾授课的原因。”

他这么一说,王献之倒不好意思了,忙站起来道歉:“多谢先生不怪罪,献之也是一时口快,先生切勿放在心上。”

“没事没事”,老先生走到王献之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为师八十高龄的人了,难道还会跟一个十几岁的小辈生气吗?我看你们,就像看我的孙子重孙辈一样。”

老先生这么亲切,王献之脸上的桀骜不驯之­色­也彻底消失了。

老先生很诚恳地对学生说:“我知道世人都叫我变­色­龙,他们以为这是对我的侮辱,而实际上,在我看来,这恰恰是对我的夸奖。”

几位同学面面相觑,原来这还是夸奖?

只见老先生走到前面的案桌上,挥墨在宣纸上写上了一个大大的字,吹了吹,然后反过来朝向学生说:“你们看,这是个什么字?”

“权字”,几个人答。

“那你们是怎么理解这个字的呢?”

郗超举手,看先生点头后,站起来回答说:“权,就是权力,权势,权谋,还有……学生暂时只能想到这些了。”

老先生做手势让郗超坐下,笑着说,“不错,你们几位,还有要补充的吗?”

桓济站起来说:“还有‘权当’,这个时候,‘权’是姑且的意思吧?”

“嗯,这个也算,还有要补充的吗?”老先生继续问另外两位。

一起摇头。

老先生带点遗憾,也带点得意地说:“世人一般都这样理解‘权’字,并且只会这样理解‘权’字,实在是流于偏狭。这也是我一直被人诟病的原因。其实,权字还有一个——至少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意思,就是权变,权宜,权衡。”

讲课讲出新意,学生自然爱听了。这下,连王献之都收起了吊儿郎当的表情,认真听了起来。

老先生解释道:“为什么我认为权字的这个释意比权力更重要呢?因为没有权变,不会权宜,不懂权衡,就不可能掌握权力,有了也容易失掉。”

几个人听得直点头。

郗超再次举手发言:“学生明白了,所谓变­色­龙,其实就是权变,就是不断改变自己,以便能在不同的环境下求得生存。”

老先生含笑补充道:“不只是求得生存,还要求得更好的生存。”说这话的时候,他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八十岁的老人,眼睛里竟然­精­光四­射­。

郗超已经一脸折服了,又提出了好多关于从政方面的问题,老先生一一作答,见解­精­妙。

难怪他能在官场混几十年岿然不动的。据说,他出身并不高贵,虽然也姓庾,但与著名的豪族颍川庾家并无瓜葛。在讲究“九品中正”,“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朝代,他能做到中书令,已经是奇迹了。

能创造奇迹之人,必有其过人之处。想来,那些自命清高的士人门鄙视他,在名声上打压他,恐怕主要还是嫉妒心作祟吧。一个出身寒门的人,权势地位皆在他们之上,这对他们是太大的刺激了,看着就心烦。可是又扳不倒,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搞臭他的名声了。

讲论完毕后,庾老先生布置作业:“今天我们要写的字,就是这个‘权’字,你们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写这个字吧。”

写完了,交上去,老先生先看过,再和学生一起品评。这次,郗超胜出,王献之被评为最差。

王献之不服,提出申诉。

老先生说:“你心里厌恶权势,清高孤傲。所以写这个字的时候,无爱,有嫌,这样怎么可能写好这个字呢。”

大家马上笑郗超:“这么说,阿超对‘权’字最有爱了?“

郗超很大方地承认:“没错,在我看来,权势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手握大权的男人才是最有魅力的男人。”

“难怪阿超现在没魅力的,原来是还没有手握大权那。”

“我哪里没魅力?明明颠倒众生好不好?”

几个人打闹成一团。

这一堂课,从剑拔弩张,到师生欢洽,颇具戏剧­性­的。

而郗超,从此成了庾老先生的忠实拥趸,立志要将变­色­龙­精­神发扬广大。

下学的时候,他特意紧走几步赶上庾老先生,用恳求的语气说:“学生还有一些疑难,今晚可不可以去老先生家里登门求教?”

老先生欣然同意,于是师生二人亲亲热热地相携而去。

(12) 我们的秘密约定

昨天下学的时候,我只是关好门窗就匆匆走了。今天,由于有早上睡过头的教训,再看天­色­还早,就准备索­性­做完清洁再回去。

这样就免得像今早那样被动,少爷们都来了,我还没有扫地。

幸亏卫夫人没那么早起来,否则肯定要挨训的。一个在书塾里打杂的女仆,竟然比来上学的少爷们还晚到,那成何体统了?

也多亏了几位大少对卫生条件要求不高——他们一个月不扫地都可以的,甚至是故意一个月不扫地。枉费他们穿得那么光鲜,腰上挂着价值不菲的宝石,走出门去,谁不羡慕惊叹?尤其是那个谢玄,还每天弄得白衣飘飘的,偶尔街头一遇,你会以为邂逅了什么谪仙般的人物。

可惜,如果你求实­精­神强一点,把他的衣服下摆撩起来看看,就会知道,“神仙”是只宜远观的。就像诗人住在隔壁就会变成笑话一样。

我敢打赌,至少我没来的那一个月,他的白衣,只要在书塾里打上两个转就会变成乌衣——乌漆麻黑的乌字。这倒也妙极,乌衣巷嘛,可不就是穿乌衣的人住的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不挑剔不讲究对我是好事。遇上一个有洁癖的主子绝对是奴仆的灾难,何况我伺侯的还是四位。要是他们四个一起讲究起来,那我岂不是小命休矣!

一边收拾书塾,一边想着这些,我竟然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这份工作,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了。

人散后的书塾,显得格外的宁静,夕阳的光影还在窗子上跳动。嗯,今天也许能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吧。

抓紧时间扫好地,再把书桌上散乱的笔墨纸砚归类摆放。一切都弄好之后,我后退两步,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准备锁门离开。

就在这时,有两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一个是笔架上挂着的笔,一个,就是王献之书桌上的那方砚台——我家的桃心砚。

一个不好的念头鬼使神差般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他们每个人都有那么多只笔,我拿走一只应该没人会注意吧?

有了笔,墨就不成问题了。反正每天都有没写完的墨汁,我拿个小瓶子倒点,藏在怀里。守门的老张也不会搜我的身。

但很快,这个想法就被我否决了:那我不成小偷了?我桃叶可以穷,可以没有笔墨,但决不能­干­出这种偷偷摸摸的勾当。那我的爹娘在地底下都会不安的。

至于桃心砚嘛,我只是想趁这会儿没人,好好地看一看,摸一摸,这应该没什么吧?

主意打定,我走到王献之的书桌旁,拿起桃心砚,还没来得及好好看呢,就见窗外人影一闪。

我吓得手一松,差点把砚台失手掉在地上。还好另一只手及时护住了,要不然,天那,我不敢想下去了。

我昨天还没进门,就砸了他一口天价缸;今天还没出门,又摔破他的砚。难道我和他有仇啊,专门给他败家来了。

刚刚放好砚台,门外就传来了急促的叩门声。这会儿还有谁会来呢?

门开处,紫­色­的衣袍一闪,一个声音极度不悦地说:“你在我书桌上鬼鬼祟祟地­干­什么?”

原来刚刚的那个人影是他,那他有什么资格质问我?他自己还不是在窗外偷窥我。我也很不客气地说:“你才鬼鬼祟祟呢,你站在窗外­干­嘛?”

“我……”,他语塞了。想不到大少爷也有心虚的时候。

但他马上就转移话题,责怪我道:“我在门外等你那么久,你为什么在里面死磨蹭?害我脚都站酸了。”

这倒奇了,“你在外面等我?你又没事先跟我说,我哪知道你在外面等啊。”

他把我堵在墙与书桌之间,用低沉但饱含威胁的声音说:“本少爷是想告诫你一句话,今天的事,不准在外面说,一个字都不许提!”

威胁呢,我好怕哦。

“今天的事,今天什么事啊?今天发生了好多事,你不说清楚,人家怎么知道是哪一件啊。”我笑得惬意无比。咱们老百姓啊,今日个真高兴。

他却气得七窍生烟:“你明知故问!我告诉你,你少得意,你不过侥幸赢了我一次而已。等下次毛先生来了,我一定要再比一次,让你输得心服口服,哑口无言!”

看他气成那样,我决定不逗他了,真把大少爷惹火了可不是好玩的。我马上表示;“少爷您放心,就算您不交代,我也决不会在外面乱说的。桃叶不过偶尔一个字入了猫先生的法眼,这不能说明什么的。桃叶哪敢跟少爷您比呀,就少爷昨天写的那个‘之’字,就够桃叶学几年的了。”

果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此话一出,他的脸立刻由­阴­转晴,眼神也柔和了许多,声音中甚至带着一点隐约的笑意;“你很喜欢我昨天写的那个‘之’字?”

“嗯”,我猛点头,这倒不是假话。“少爷那个‘之’字简直写神了,我后来越想越觉得,它就像在水里游动的鹅,优哉游哉,潇洒自在。”他家的人拼命地用‘之’字取名,弄得家里那么多“之”,是不是也正是由于羡慕这份潇洒自在?

他眼睛里顿时光彩迸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只好低下头,以避开那灼人的光芒。

沉默了一会儿后,他伸手拿过那方砚,递到我面前说:“你要是真的很想要这个,我可以让你拿回去。但不是送给你。”

“那是什么?”借给我看两天?

“这个,以后就是我们之间的奖品。这次比赛,你赢了,这砚台暂时归你。下次毛先生来,再比,要是我赢了,你就得把这砚台带来还给我。”

“好!”我一口就答应了。这个游戏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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