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喂,看什么呢?”白皙纤长的手在荣靖毅眼前晃了晃,总觉得这男人神神叨叨的,看着她的眼神像见了鬼似的,她的长相穿着有没有这么惊人啊?
说他用眼睛吃豆腐又不是那么回事,她今天虽然穿了条修身的红裙,但外面还套了深色的小羊皮外套,很普通的打扮,并不算多么显眼!悌
而且他的眸色深处有她看不懂的痛和悔,虽然只是短短一瞬,但那种深切刻下的悲伤像是钻石划过钵后留下的痕迹,怎么抹也抹不掉,莫名地让她有些触动。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他仿佛透过她看到了什么人,一个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人。
荣靖毅如梦初醒般地轻声嗯了一声,勉强扯动唇角笑了笑,掏出皮夹道:“该赔你多少钱?一千,两千?”
女子骇了一跳,她可没打算敲竹杠,身上不过是些泥水,洗洗就掉了,干洗费不过二三十块,就算报废重买,这条裙子也就是她在香港的一家小店里买的,没有上千的价码。她在意的其实是手里被泥水污染的蛋糕,供不应求的美味,今天特意过来买,店里仅剩的最后两块就在她手里,吃不成了,有人会失望的。悌
赔钱也解决不了问题的,今天注定吃不上了。
“唉,算了算了,算我倒霉!你走吧,开车小心点啊,尤其这种天气!”
好熟悉的语气,蓝素曾经每天都这么叮嘱他——开车小心点,注意路面,不要喝酒……谀
简直太熟悉了,一切都像没有变过。
荣靖毅发怔,直到那红裙女子穿过马路他才不顾一切地追了上去,来往的车辆差点撞到他,发出尖锐的刹车声,司机探出头来骂骂咧咧他也像没听见一样,香槟色的宝马坐骑被他丢在路边,不管不顾。
他的目光追踪着那抹红色,大步上前拉住她的手臂拧转她的身体,吓了她一跳。
“你……你要干什么?”女子恼了,“都说了不用你赔钱了,还拉拉扯扯的干嘛?你松手!”
荣靖毅顿觉失礼,放开她道:“你别误会,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名字和电话,好请秘书送新的衣服和蛋糕去赔给你!”他注意到那个蛋糕盒上的店名logo,衣服的款式也印在脑海里,要买总是能买到的。
他不能就这么放她走,这个女人,从身形、声音、神态,甚至面容轮廓都像极了蓝素,虽然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不同,但他不相信世上会有这么相似的两个人,他一定要查个明白!
他宁可相信,素素没有死,她就站在他的面前。
女子只是戏谑地弯了弯唇角道:“现在还有人用这么老套的搭讪方式吗?这位先生我看你气度不凡,开最新款的B五系,是名副其实的高富帅了,如果只是想在猎奇名单上增加一笔的话,用不着找上我这样的吧!”她并拢右手的五指,手背朝他晃了晃,“呐,看到了吗?I’mmarried!”
TiffanyGrace铂金镶钻的婚戒圈住她漂亮的无名指,半环状的一串碎钻发出闪耀的光芒,却像针尖戳在他的心上。
她……结婚了?
又是那种表情,她轻轻叹了口气,望着他的眼睛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哦,我才回国不久而已,我叫Suzie,中文名叫舒娴!”
这么说,他应该能明白的吧?
果然,他露出失望的表情,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再纠缠,而是递了一张名片给她道:“这是我的名片,有事的话可以联系我!”
他没有一点猎艳的心思,也不相信自己会认错人,但是她看着他的眼神是个全然的陌生人,就算那是蓝素的眼睛,佯装也是装不了这么像的。
逼得太紧,只会让人家以为他是个登徒子。
舒娴接过薄薄的纸片握在手心里,看都没看,在他们各自转身之后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箱。
她没有什么事需要去仰仗一个陌生的男人,她有丈夫,那是她的大树。
荣靖毅回到车上,手脚都是冰凉的,大脑一阵阵发麻。
他重新挂挡,本应继续赶往目的地的,可是车头却像有自己的意识一样,一个流星旋往那个叫舒娴的女人离开的方向而去。
他想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以后……该到哪里去找她。
可是她早已消失在街角人海,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舒娴轻哼着歌在厨房忙碌,根本没有把今天发生的Сhā曲放在心上,她有太多需要在意的事了,光是丰盛的晚餐就花了她不少心思。
她扭头看向沙发上低头看报纸的男人,他也恰好抬起眸看她,黑发黑瞳,男人味十足的脸部线条因为微笑而柔和无比,是女人都无法抗拒的温情。他却只属于她一个,噢,不对,还有那个小魔星点点。
他是属于这个家的,而她恰好是家庭的女主人,何其幸运,她又有什么可奢望和不满的呢?
只是不知为什么,这一刻看到他的眼睛,她竟不由自主地想起下午遇见的那个男人。
“想什么呢?我等你的饭后甜点都快望眼欲穿了!”
男人不知何时来到她身后,离她一臂的距离,倚在门上,眼睛越过她的肩膀看着她忙于擦干盘子的双手。
舒娴有点沮丧地放下手里的碗盘,“别提了,今天本来买了你最爱的那个香芒慕斯的,谁知路上被一辆车子飞溅起的
脏水给毁了,点点的那份也连带着泡汤了!对不起啊,本来想补偿上回榴莲带给你的创伤的,看来只能下次了,今天还是屈尊吃抹茶豆腐好不好?”
回国要在香港转机,她没事就多留了两天,带着点点吃遍大街小巷,听说榴莲蛋糕很有名而且其他地方买不到,就特意带回来整蛊老公,她和女儿都知道这个大男人最受不了的就是榴莲味,可是妻女带回的礼物,怎么能不吃呢,憋着气吃了,瓮声瓮气说好吃,然后忍不住一口呛喷,女儿笑得趴在沙发上喊肚痛,还一直模仿他的糗样。
很不幸,她也遭殃了,不过是被他罚。他在黑暗粉饰的夜晚重重揉着她的身体,咬着她的耳朵说,作老爸的尊严全扫地了,她得赔给他,于是她只好委曲求全地去买了他和女儿最爱的蛋糕作饭后甜点。
唉,绕了大半个城区去买的呢,都怪那个奇怪的男人!
“没关系,不过可以考虑用别的方式啊!”
“都说了吃抹茶豆腐,我特意嘱咐人家多放红豆,你爱吃……唔……”
她的话没说完,唇已经被深深吻住了。软下身子,她的双臂自然地缠上他的颈,感觉到他的热度透过衣服传递过来,唇齿间的厮磨濡湿了她娇艳的红唇,不由迷醉地闭上了眼。
“我比较想吃你的豆腐,还有你的红豆……”他微喘着,声音沙沙的,跟平日里的冷静睿智完全不同,却/感丰润。
他的手抚上她的发尾,轻轻一抽,琥珀色的簪子拈在指尖,柔顺黑亮的长发倾斜下来,落在他的掌心,海藻一样蓬蓬的,用手一握就像流沙似的流淌而过,像撩在他心上一样。
她伏在他胸口抱紧他,贪婪汲取他身上甘冽清爽的味道和他惯有的温暖,那让她感到安心。
“靖轩,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好不好?”
“怎么了,突然又多愁善感起来了,你忘了医生的话?情绪不可以有太大起伏,更不能胡思乱想!是不是我最近太忙了,点点又开始上幼儿园,你感觉孤独呢?”他抚着她的长发,话语轻柔无比,没有一点责怪的意思,要说有,也是自责。
他最近陪她的时间确实少了,比起过去四年里的日夜相伴,他们现在简直算是牛郎织女了。
“什么呀,我只是觉得自己太幸杆,有时候……都幸福到有点不真实,好像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你,也没有点点,我很小气的,没有的东西就罢了,如果拥有了,就舍不得放手的!”
“傻瓜,那就别放手啊!抓紧我,这辈子,只要你不放手,我绝对不会先放开你!”
他拥抱得更紧,语气中却有一丝难以察觉的苦涩和无奈。
同样的话,四年前,他就说过了,迟早有一天她会懂的,懂得他的忐忑和矛盾,懂得偷到幸福的人其实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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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还有一更,补上昨天的~
蓝素番外:魂转清明天(2)
( 天气似暖还寒,荣靖轩身穿浅灰色驼绒外套,深色判裤,戴着墨镜,走进山庄院子里才摘下来。请使用访问本站。他的容貌更多的遗传自母亲,线条柔和俊雅,不像荣靖毅和荣靖霄的轮廓那么硬朗,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身形颀长,远远走来,明明有着成熟男人的风姿,却又散发着阳光的气息。悌
这么些年在商场上摸爬滚打,渐深的是城府,不变的是容貌,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印记,早已过而立之年的他看起来还是跟当初远走美利坚开创家族事业的时候一个样,多了几分深沉而已。
他跟荣靖毅打过招呼,就陪着父母在山庄里走走看看,偶尔拿出iphone来拍几张照片,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悌
他跟弟弟仍旧不热络,但也没有刻意的疏离,父母起了话题,他也会顺着说几句,不至于冷场和尴尬。
好在有荣靖霄夫妇,处于快要为人父母的快乐之中,他们的活跃开怀感染了其他家庭成员,一整天下来,还算是很热闹的。
荣靖毅的笑容也比平时多,不过他能感觉到大哥审视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在他身上,一定是有话要跟他说。
夜晚没什么消遣,老人们就凑在一起打打牌,金小瑜是孕妇容易困,荣靖霄十万分谨慎地陪她在房里睡下了。荣靖毅在院子的石桌边找到大哥,开门见山道:“大哥,你有话跟我说?”谀
“嗯!”荣靖轩也不拐弯抹角,示意他坐下,说道,“我消你能回公司来,荣氏现在是集团公司,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了,正是需要你的时候,二叔对你的期望仍旧很深,不要辜负了长辈们!”
荣靖毅苦笑了一下,“我没打算回去!”谀
“你是荣氏企业的继承人和当家人,这么多年却怠于履行你的义务和责任,现在该是回来尽力的时候了,逃避了四年,够了,你总不能逃避一辈子的!”
荣靖毅不说话,印象中这还是他们兄弟二人在蓝素死后第一次面对面地谈起这个话题,他以前也想象过有一天面对这种情形的时候两人是不是会扭打在一起,可是现在看来倒是十分平静。
但表面的平静并不代表内心没有暗潮汹涌,他们都很清楚伤口一旦撕开,血肉模糊的一团会有多么狰狞。
“大哥,我不是逃避,我只是想在这里陪着素素。荣氏有你其实挺好的,你比我更适合坐在龙头的位置上,而且你是我们这辈人的老大嘛,当初派你去美国分公司也是因为那里市场前景广阔,但棘手的问题也很多,现在一切都上了轨道,证明你的能力远在我之上,公司交给你长辈们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荣靖轩呷了一口杯中的龙井茶,淡淡道:“你也说了,美国分公司很重要,而且是我一手扶植起来的,在那边上学生活超过十年时间,早就已经习惯了,我迟早是要回美国去的,那国内的总公司怎么办?我还没有那个通天的本事可以两头兼顾,靖毅,我也有我的生活,消你能体谅!”
荣靖毅拒绝的话哽在喉咙里,改口问道:“大哥,你……结婚了?”
“嗯,两年前,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的!”
“怎么没听爸妈提过?大嫂怎么没跟你在一起呢,爸妈见过她吗?”
“我跟他们说过,但妈那个人你也知道,总觉得没有办仪式就不算是结婚,我们的质就跟私奔差不多,所以她和爸是心里认可了,嘴上却不肯承认。”
荣靖轩唇畔带笑,妻子仿佛是心内最柔软的部分。
荣靖毅跟着笑,羡慕,却也酸楚。
“你要回美国,也是为了她吗?”
“是啊,我答应过她,等安排好手边的事务要自驾车陪她玩转美国,然后去新西兰开个农场,也尝尝像你这样的悠哉日子!”
荣靖毅放在膝上的手掌蜷起来,是啊,他不能太自私了,让大哥牺牲和妻子的团聚来成全他的隐世。他也知道自己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不回去的,他只是太想念蓝素了,以为在最近的地方守着她就是最好的赎罪。
但事实证明,也许他这样守候一生,她也不会原谅他。
生前没有好好珍惜,死后懊悔又有什么用呢!
“你选的这个地方很好,素素会很喜欢这里!”荣靖轩抬头望了望星空,这里没有光污染,夜色深浓,星光璀璨,孤山远影在夜幕下黑色巍峨,与白天的旖旎秀丽不同。
“这丫头很喜欢旅行的,可是生前没什么机会去。现在看山看海倒是自由得很,你不用太过为她忧心。禁锢人的灵魂的只有肉身,肉身消逝,灵魂就是自由的,她不会固守在这片山上,你心中有她的话,走到哪里,她都可能在你身边!”
荣靖轩的一番话有些神学的意思,荣靖毅并非不懂得这样的道理,他只是放不下,甚至在这几年时间里因为刻骨的思念都有点迷失自我了,他不确定用什么样的方法可以找回自我,但回到过去那种忙碌的现实中去也许可以一试。
“好,我答应你!清明之后,就回荣氏去,目前的重要合约和项目请你的秘书整理一下发到我邮箱吧,我先看一看!”
他辜负过心爱的女人,不能再辜负这世上最亲的亲人们,有些责任,他责无旁贷。
********
清明时节的雨,绵绵密密的,下的不大,却好像总也不会停,烟雨江南,空气
中都满是潮湿的气息,更不用说总是湿漉漉的路面了。
荣靖毅开着车往高新技术开发区赶,午后跟客户有个会,是他会荣氏之后参与洽谈的第一个大项目。他花了不少功夫准备,大哥荣靖轩已经一点一点从各项工作中抽/身出来,把他重新拱上当家人的位置,但毕竟离开了四年,要全盘接管还是需要点时间的。董事会的老家伙们也没那么容易就重新接纳他,当初他不顾一切丢下个烂摊子,可是让他们费了很大劲才摆平的,再说靖轩能力很强,这几年作出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足以服众,突然要回美国,众人都会猜测是不是豪门争产,得宠的弟弟更得老董事长欢心。更有甚者传说靖毅不是大房荣启智的儿子,而是老董事长荣启明和大嫂私通的产物,所以才想把家业传给亲生儿子。
这些以讹传讹的谣言也到了荣靖毅耳朵里,他除了一笑置之,就只有拼命工作做出成绩来堵上悠悠众口。
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冲动、刻薄的富家公子了,也不是含着金汤匙理所当然享有一切的继承人了,他需要在质疑和毁谤中证明自己。
这条路不会太好走,却让他更深地体味到以前蓝素的无奈和委屈。
他明明贪恋她的明媚温暖,却又肆意践踏她的自尊,说她不过是个妓汝……其实她已经做的很好了,是很棒的学生和员工。
素素……
绿灯亮了,他还沉浸在思绪之中,后面的车不耐烦地按喇叭。
车子启动得很猛,积水飞溅起来,旁边传来女子哎呀一声惊呼,显然身上遭了秧。
“小姐,你没事吧?”荣靖毅从车上下来,时间不多了,他有些着急,如果只是弄脏了人家的衣服他赔点钱就是了,没伤到人就好。
入目是一抹玫瑰红,很美很正的红色长裙包裹着曼妙的身段,雨连绵的天气一切都像被雨水冲刷褪色,这抹鲜艳的红却像黑白布景中唯一的色彩,明朗得甚至灼痛了他的眼睛。
有那么一刹那的恍神,荣靖毅觉得身前这个剪影像极了蓝素。
可是怎么可能呢,他的素素早已在那场爆炸和烈火中离开这个世界了。
她也没有这么瘦,虽然跟金小瑜一样属于高挑型的女孩,她却稍微圆润一些,没有那么骨感。她也很少穿这么鲜丽的颜色,只因他曾说她的妆容穿着都太过俗艳了,黑白灰和蓝色成了她的选择和习惯。
只有在他床头的那张照片,她穿了玫瑰紫的裙子,那是她的生日,恰好在海滨城市游览,到处是热带风情,再艳丽些也没关系。
是不是这样,他才觉得随便一个女子都与之神似呢?
“怎么会没事啊?你看我的裙子全都溅满了泥,还有我的蛋糕……根本没法吃了!你别想赖啊,赔了才能走,不然我就报警,别以为你车牌牛就了不起了!”车牌1314,一看就是个闷***男啊,借着这么个方式向女朋友表忠心呢?
13号是他的生日,14号是蓝素的生日,他们的生日分别是西方和中国人眼里最不吉利的数字,放在一起却是一生一世的谐音,挑车牌的时候他没选那些8866,反倒是听从了蓝素这个恶作剧般的小建议,延用至今。
荣靖毅愣在那里,不是因为眼前这个女子的泼辣和车牌的细节,而是她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一样,带着微微粗砺和沙哑,像是声带受过伤,但这个声音无数次在午夜梦回时忆起,他死也不会忘记。
是蓝素,是他的素素回来了……
蓝素番外:魂转清明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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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荣靖毅打过招呼,就陪着父母在山庄里走走看看,偶尔拿出iphone来拍几张照片,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悌
他跟弟弟仍旧不热络,但也没有刻意的疏离,父母起了话题,他也会顺着说几句,不至于冷场和尴尬。
好在有荣靖霄夫妇,处于快要为人父母的快乐之中,他们的活跃开怀感染了其他家庭成员,一整天下来,还算是很热闹的。
荣靖毅的笑容也比平时多,不过他能感觉到大哥审视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在他身上,一定是有话要跟他说。
夜晚没什么消遣,老人们就凑在一起打打牌,金小瑜是孕妇容易困,荣靖霄十万分谨慎地陪她在房里睡下了。荣靖毅在院子的石桌边找到大哥,开门见山道:“大哥,你有话跟我说?”谀
“嗯!”荣靖轩也不拐弯抹角,示意他坐下,说道,“我消你能回公司来,荣氏现在是集团公司,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了,正是需要你的时候,二叔对你的期望仍旧很深,不要辜负了长辈们!”
荣靖毅苦笑了一下,“我没打算回去!”谀
“你是荣氏企业的继承人和当家人,这么多年却怠于履行你的义务和责任,现在该是回来尽力的时候了,逃避了四年,够了,你总不能逃避一辈子的!”
荣靖毅不说话,印象中这还是他们兄弟二人在蓝素死后第一次面对面地谈起这个话题,他以前也想象过有一天面对这种情形的时候两人是不是会扭打在一起,可是现在看来倒是十分平静。
但表面的平静并不代表内心没有暗潮汹涌,他们都很清楚伤口一旦撕开,血肉模糊的一团会有多么狰狞。
“大哥,我不是逃避,我只是想在这里陪着素素。荣氏有你其实挺好的,你比我更适合坐在龙头的位置上,而且你是我们这辈人的老大嘛,当初派你去美国分公司也是因为那里市场前景广阔,但棘手的问题也很多,现在一切都上了轨道,证明你的能力远在我之上,公司交给你长辈们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荣靖轩呷了一口杯中的龙井茶,淡淡道:“你也说了,美国分公司很重要,而且是我一手扶植起来的,在那边上学生活超过十年时间,早就已经习惯了,我迟早是要回美国去的,那国内的总公司怎么办?我还没有那个通天的本事可以两头兼顾,靖毅,我也有我的生活,消你能体谅!”
荣靖毅拒绝的话哽在喉咙里,改口问道:“大哥,你……结婚了?”
“嗯,两年前,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的!”
“怎么没听爸妈提过?大嫂怎么没跟你在一起呢,爸妈见过她吗?”
“我跟他们说过,但妈那个人你也知道,总觉得没有办仪式就不算是结婚,我们的质就跟私奔差不多,所以她和爸是心里认可了,嘴上却不肯承认。”
荣靖轩唇畔带笑,妻子仿佛是心内最柔软的部分。
荣靖毅跟着笑,羡慕,却也酸楚。
“你要回美国,也是为了她吗?”
“是啊,我答应过她,等安排好手边的事务要自驾车陪她玩转美国,然后去新西兰开个农场,也尝尝像你这样的悠哉日子!”
荣靖毅放在膝上的手掌蜷起来,是啊,他不能太自私了,让大哥牺牲和妻子的团聚来成全他的隐世。他也知道自己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不回去的,他只是太想念蓝素了,以为在最近的地方守着她就是最好的赎罪。
但事实证明,也许他这样守候一生,她也不会原谅他。
生前没有好好珍惜,死后懊悔又有什么用呢!
“你选的这个地方很好,素素会很喜欢这里!”荣靖轩抬头望了望星空,这里没有光污染,夜色深浓,星光璀璨,孤山远影在夜幕下黑色巍峨,与白天的旖旎秀丽不同。
“这丫头很喜欢旅行的,可是生前没什么机会去。现在看山看海倒是自由得很,你不用太过为她忧心。禁锢人的灵魂的只有肉身,肉身消逝,灵魂就是自由的,她不会固守在这片山上,你心中有她的话,走到哪里,她都可能在你身边!”
荣靖轩的一番话有些神学的意思,荣靖毅并非不懂得这样的道理,他只是放不下,甚至在这几年时间里因为刻骨的思念都有点迷失自我了,他不确定用什么样的方法可以找回自我,但回到过去那种忙碌的现实中去也许可以一试。
“好,我答应你!清明之后,就回荣氏去,目前的重要合约和项目请你的秘书整理一下发到我邮箱吧,我先看一看!”
他辜负过心爱的女人,不能再辜负这世上最亲的亲人们,有些责任,他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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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的雨,绵绵密密的,下的不大,却好像总也不会停,烟雨江南,空气
中都满是潮湿的气息,更不用说总是湿漉漉的路面了。
荣靖毅开着车往高新技术开发区赶,午后跟客户有个会,是他会荣氏之后参与洽谈的第一个大项目。他花了不少功夫准备,大哥荣靖轩已经一点一点从各项工作中抽/身出来,把他重新拱上当家人的位置,但毕竟离开了四年,要全盘接管还是需要点时间的。董事会的老家伙们也没那么容易就重新接纳他,当初他不顾一切丢下个烂摊子,可是让他们费了很大劲才摆平的,再说靖轩能力很强,这几年作出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足以服众,突然要回美国,众人都会猜测是不是豪门争产,得宠的弟弟更得老董事长欢心。更有甚者传说靖毅不是大房荣启智的儿子,而是老董事长荣启明和大嫂私通的产物,所以才想把家业传给亲生儿子。
这些以讹传讹的谣言也到了荣靖毅耳朵里,他除了一笑置之,就只有拼命工作做出成绩来堵上悠悠众口。
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冲动、刻薄的富家公子了,也不是含着金汤匙理所当然享有一切的继承人了,他需要在质疑和毁谤中证明自己。
这条路不会太好走,却让他更深地体味到以前蓝素的无奈和委屈。
他明明贪恋她的明媚温暖,却又肆意践踏她的自尊,说她不过是个妓汝……其实她已经做的很好了,是很棒的学生和员工。
素素……
绿灯亮了,他还沉浸在思绪之中,后面的车不耐烦地按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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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没事吧?”荣靖毅从车上下来,时间不多了,他有些着急,如果只是弄脏了人家的衣服他赔点钱就是了,没伤到人就好。
入目是一抹玫瑰红,很美很正的红色长裙包裹着曼妙的身段,雨连绵的天气一切都像被雨水冲刷褪色,这抹鲜艳的红却像黑白布景中唯一的色彩,明朗得甚至灼痛了他的眼睛。
有那么一刹那的恍神,荣靖毅觉得身前这个剪影像极了蓝素。
可是怎么可能呢,他的素素早已在那场爆炸和烈火中离开这个世界了。
她也没有这么瘦,虽然跟金小瑜一样属于高挑型的女孩,她却稍微圆润一些,没有那么骨感。她也很少穿这么鲜丽的颜色,只因他曾说她的妆容穿着都太过俗艳了,黑白灰和蓝色成了她的选择和习惯。
只有在他床头的那张照片,她穿了玫瑰紫的裙子,那是她的生日,恰好在海滨城市游览,到处是热带风情,再艳丽些也没关系。
是不是这样,他才觉得随便一个女子都与之神似呢?
“怎么会没事啊?你看我的裙子全都溅满了泥,还有我的蛋糕……根本没法吃了!你别想赖啊,赔了才能走,不然我就报警,别以为你车牌牛就了不起了!”车牌1314,一看就是个闷***男啊,借着这么个方式向女朋友表忠心呢?
13号是他的生日,14号是蓝素的生日,他们的生日分别是西方和中国人眼里最不吉利的数字,放在一起却是一生一世的谐音,挑车牌的时候他没选那些8866,反倒是听从了蓝素这个恶作剧般的小建议,延用至今。
荣靖毅愣在那里,不是因为眼前这个女子的泼辣和车牌的细节,而是她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一样,带着微微粗砺和沙哑,像是声带受过伤,但这个声音无数次在午夜梦回时忆起,他死也不会忘记。
是蓝素,是他的素素回来了……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0)
( 转眼就是春华秋实更替交接,日历一页页翻过,辛月已经离开快有两年。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七百多个日夜,竟也就这样过来了。
放在过去,沈驭风也许会说,瞧,爱情也不过是这样,生生分离,最终也会习惯,没有谁离了谁就不能活。悌
可实际上两地相思的感受让他觉得自己都变得不太一样了,把一个人惦记在心坎上的感觉其实很好,不会空虚,也更有人情味。悌
他没有一天忘记过辛月,临别时候的拥抱和亲吻总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清晰重现,甚至靠这份美好的回忆帮着他克服了最初的失眠。
他们共同生活过的影像更是常在不经意间就叩响他的心门,恍惚间他甚至还有错觉,那个温顺乖巧的女人从未离开过,听到他回家的脚步声就会系着围裙探出头来说“你回来啦!”。
沈驭风坐在书桌边,推开满屏幕都是预算表格的笔记本电脑,揉了揉眉心,拉开身前的抽屉,取出一摞精美的明信片,一张张翻看着,眉心的褶皱慢慢舒展开来,温柔的笑意也浮上眼角。
真是个遵守诺言的的丫头,两年来走遍10几个国家地区,无数个都市和小镇,只要有邮局的地方,她似乎都不忘给他寄一张明信片,标志的美景上盖着当地的邮戳,还有她娟秀的字迹,简单的问候语,是他每隔一段时日就会收到的珍贵礼物∧谀
厚厚一沓,已经颇有些分量了。
有两次他到国外出差,回来的时候新到的明信片已经在桌上躺了些日子,她竟然也在那个国家那个城市!或许只是她在街头喝咖啡,他站在结尾抽了一支烟,便错过了,没有美丽神奇的巧遇。
不是不遗憾的,可这也许是上天对他们的考验还没有结束。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不再单纯地等待她给的惊喜。
他拿起电话,按下烂熟于胸的那串数字,却在最后一个数字亮起的时候又飞快地摁断。她一定以为他不知道她的新电话号码,可实际上他早就知道,只是,没有拨通过,他们说好不用这种方式联络,隔着电波的语言太贫乏,他本来也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他们都怕面对大段的空白。
看到她的email和明信片就很好了。
他在等她回来,其实他有很多话要跟她当面讲。
周末,开车到城外去,清明将至,正是扫墓的高峰,沈驭风停在一座冰冷的孤坟前,把准备好的黄白花束放在碑前,稍稍打整了一下墓碑前后,没有多做汪也没多说什么,就离开了。
他原本不想来的,是辛月在email中拜托道,这是周暮的心意,他身体不允许长途跋涉地回来祭奠亲人,只能请沈驭风帮忙,就算是看在故人的份上。
周黎这个故人,他倒宁愿从不曾相识。
她一生争强好胜,贪慕荣华富贵,死后也不过是这样一方小小的安身之处,唯一记挂着她的是生前怨怼颇多的弟弟。
周黎自婚礼被许唐的义妹用刀毁了容貌之后,精神状况就每况愈下,生完孩子更是被诊断为严重的产后抑郁症,最终不堪负荷自杀身亡。
她没有坐牢,但精神的折磨摧垮了整个人,死的时候已经形销骨立,面上疤痕狰狞,披头散发犹如女鬼,曾经的妖娆风光也如烟云散尽。
只是可怜了刚刚出生的孩子,一来到世上就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他只见过孩子一次,健康漂亮的小男孩,安静乖巧,并不怎么哭闹,眼睛像黑水晶一样通透无邪。
荣靖霄和他一样同情这个孩子,但医院说孩子还有舅舅这样的亲属在,不能领养。想必周暮已经担起了养育的责任。
翻过一座山头,依山傍水的地方有一片山庄,荣靖毅守在那里,自打蓝素出了事,他有很长时间都不肯回城里去,执意要在这里陪着她。
其实她并没有葬在这里,她的骨灰由荣家大哥荣靖轩撒入大海,这片荒山不过是有她的一个衣冠冢,荣靖毅便买下了整座荒山,建了这个山庄,荣氏企业也撒手不管,扔给了大哥。
沈驭风和荣靖霄常会到这里来看看他,陪他聊几句。毕竟是男人,表面的颓丧早已褪去,但只怕心上的血窟窿是无论如何也堵不上了。
今天他到这里来,不过是跟荣家兄弟短暂地道别,他要暂时离开一段时间,
荣靖霄笑他,现在恐高症真是见好了啊,没事儿就到处飞,什么高山险峰也敢去,当时人就在身边的时候不好好拴牢,人跑了才上山下海去追。
沈驭风笑而不答,荣靖毅也只是笑笑。
爱着的人还活在这个世上能让你补偿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就怕连这个机会都没有了。
辛月远在苏格兰的毕业典礼,很庄重也很热闹。离开国内快两年的时间,经历了很多事,近一年来才把申请的学位读完,顺利地拿到硕士学位。
一路上旅行认识的朋友、同学和他们的家人都来观礼,还有小巧精致的礼物。周暮也在,拿着DV记录这珍贵的一刻,腿边有个小小的尾巴,穿着得体的小礼服,脸蛋粉嘟嘟的像个小绅士,面对人群并不哭闹撒娇,只在看到辛月的时候会摇摇晃晃跑过去求抱抱。
辛月抱起他,发现他最近好像又长胖了,逗弄了一会儿只能放下来用手桥。
所有人都以为她和周暮是夫妻,这孩子是
他们的宝宝,路过身边都会赞道“socute!Pretty!”
他们都不多解释,笑着接受这样的赞美。
“今天很漂亮,恭喜你!”周暮拥抱她,在国外这么长时间,辛月早已习惯这样的礼仪。
周暮之于她,比朋友还要亲近,像家人的感觉更多一些。
“谢谢你来参加典礼,还带着宝宝,真是难为你了!对了,礼物我收到了,干嘛送两份啊?不过我都很喜欢!”
周暮一愣,“又是两份礼物?我只准备了一份而已,就是刚才送到你手上的那个,你还收到过别的?”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去年她的生日,也是两份礼物,但只有一份是出自他的手。
辛月轻蹙起眉,心跳无端地快了几拍。
是谁呢?转交礼物的人明明说是一个东方男人,可偏偏不留姓名,没有线索可循。上回生日的时候,她在阿尔卑斯山麓滑雪,还有前一年的圣诞节她在哥本哈根看极光,礼物都像是长了翅膀一样递送到她手中,不是邮局或快递,而是身边的人转交的,就像是……
就像是送礼物的人亲自到了她附近,只是没有现身而已。
一致的是,都说那是一个高大俊朗的东方男人,温文有礼。
她曾经以为都是周暮,可后来才发觉不是。
不是没有想过沈驭风,但他平日工作那么忙,又怎么会随便跑到国外来呢?他记得她的生日吗?他们……好像还从不曾好好地一起庆生。
而且她在阿尔卑斯山的那一次,恐高那么严重的沈驭风要怎么坐缆车上山呢?
她打过一次电话给他,就是在北极看到极光的那一次,捧着神秘男人送来的礼物想问问他,是不是他来过。
沈驭风很快就接听了,可以听到风雪的呼啸,声音仿佛都卷入了雪粒,有点微颤。他在电话那端微微调整了一下呼吸说,我刚到东京度假,这里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很冷。
辛月的屋外也下着鹅毛大雪,只是觉得大概凑巧吧,他们都看到了雪,只不过不是在同一块大陆。
不是他吧?
应该……不是他啊!
周暮看着她脸上笼罩的淡淡忧伤,敛眸笑了笑道:“你觉得会是他吗?我想,他应该从来没有放弃过你,如果他来接你,你会跟他一起回去吗?”
他太了解她了,作为一个男人,当然也很了解沈驭风。
怀中小小的人儿依赖地揽住她的脖子,孩子特有的奶香触动了辛月心底隐隐的酸楚,她抱紧孩子摇头道:“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就很好!”
他们都没有留意到不远处那个挺拔的身影,温文俊朗的东方轮廓,一双深眸看着他们仿似家人的互动而黯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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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门有事,估计得周六才回来,周六更新可能会很晚,亲们见谅~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8)
( 沈驭风一整晚都没有合眼,坐在医院冰冷的走廊上,昂贵的礼服全被鲜血浸透,衬衫领带上也全是血渍,触目惊心。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他不动,身体像是僵硬了一样,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
也许一辈子他都会记得辛月倒在他怀中时心跳停摆的感觉,眼中的世界都是黑白的,只有她伤口那不断汩汩流出的鲜红在不断放大。悌
他不知自己有多久没有哭过了,今天破功,眼泪一滴一滴落在辛月的额上、脸上,和她的眼泪汗水混在一起。
他明明是最狼狈的新郎官,却没有人嘲笑他,辛月还陪着他一起哭。
手术室门上的灯还亮着,时间过得极慢,每一秒钟都像被拉长了百倍有余,而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坐在外面等。也没有人来劝他去换件衣服或者回家去休息,因为他一定不会肯的,不等到辛月平安的消息,他可能会保持现在这副模样在这里永远等下去。悌
手术指示灯终于熄灭了,医生和护士走出来,沈驭风攥紧的拳头松开,蹭地一下就站起来冲了过去。其实他的指尖都在发颤,他多害怕医生取下口罩会像电影里看到的那样严肃地说一句我们已经尽力了。
光是设想,他就已经紧张到发抖。
幸好,医生说辛月已经脱离了危险,只是失血过多,身体很虚弱,而且刚做完手术,麻药没有过去,人也不清醒需要休息,他们暂时不能去打扰她∧
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原处,却一点也不轻松,躺在病床上的人儿紧闭双眼,脸色苍白到近乎透明,没有一点血色,两只手上都挂了吊瓶,他想伸手碰一碰都不行。
沈驭风站在她的病床前,听着那些仪器平稳单调的声音,一而再地确定她是真的已经脱离了危险才敢走开。
他也不敢离开的时间太长,只是回去换了一身衣裳,就重新回到医院,仍旧什么都不能做,就坐在门外枯等。
医生说她最晚明早就会醒来,他想让她睁开眼就看到他。
辛月醒了,床边围了很多人,沈达夫妇,荣家兄弟,金小瑜,荣靖琪都在,沈驭风反而被挤到靠外的位置,看到她醒来,连忙倒了杯温水想让她润润喉,还是给金小瑜接了过去。
辛月抬眼看他,长身玉立,换了干净的衣裤,形容憔悴却是怎么遮也遮不住的,下颚的青髯都冒了头,也没去打理一下。
他一直都在这里吗?意识不清的混沌之中所感觉到的陪伴,是他吗?
所有人都在宽慰她,却绝口不提那个一塌糊涂的婚礼,沈达夫妇走的时候疾言厉色地训了沈驭风一顿,让他务必留下来好好照顾她,他也不恼不反驳,很平静,平静得就像此时此刻的她一样。
可惜她始终太虚弱,四包血输下去,一身的汗,疲惫不堪,很快又睡着了,除了微笑和简单的道谢,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讲。
然后是被米粥的香气唤醒的,睁眼的时候额上搭着热毛巾和修长干净的手,沈驭风在帮她擦汗,旁边的桌子上放了一碗白粥。
沈驭风小心地为她擦净脸和颈,又帮她擦手脚,一身的粘腻感顿时减轻了好多,辛月还没开口,又见他弯腰下去为她清理尿袋。
脸一下子就烧红了,辛月整个人直往被子里躲,养尊处优的沈家大少何时做过这样伺候人的工作?
“你……让护士来做吧!”一开口,她的声音像被厚厚的砂纸打磨过一样,嘶哑难听。
“没关系的,护士刚刚教过我了,很简单,我来就好!”
他说的那么自然,好像本就是他份内的事。洗了手,收拾停当,他才坐在床边捧着碗要喂她吃粥。
“饿了吧?医生说你刚做完手术还不能进食,只能喝一点流质!这粥是张嫂亲自熬的,我叮嘱她放很多很多水,煮得米都没了形才装来给你,多少喝一点,有了能量才能好得快!”
辛月也不推辞,乖乖地张口喝了,动作稍稍大一些伤口就扯得疼。她疼的蹙眉,沈驭风也跟着她蹙眉。
“是不是很疼?麻药效力过去后是会有点疼的,如果忍受不了你跟我说,我找医生来!”
辛月摇摇头,这点疼痛她还能忍受,她的耐受比他想象的要好。
“慕雨呢?就是……周暮,怎么没看到他?”
“他在楼上的病房陪着他姐姐!”
他不愿多说,她也不再多问,关于那场婚礼的后续她从醒来就没再提起过半个字。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人的一生真的很短暂的。
经此一劫,她受伤昏迷之前的事都仿佛是前世的因果了,不提也罢。
到底是年轻,辛月康复得很好,第三天就已经可以下床走动,沈驭风不能24小时在病房陪着她,便给她请了高级护工,她下地走动也是护工搀扶着。
沈驭风下班就直接赶到医院来陪她,站在门口看到她在走路,赶快上前从护工手里接过她身体的大半重量,扶着她一步步往前挪。她照例是乖乖的,冲他感激一笑,并不多说什么。
沈驭风不知这算不算一种接受,他对她说出我爱你三个字的时候她还是有意识的,心意应该表达的很清楚了,他很想乐观一点,消她是真的明白,也愿意回到他身边来。
她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没关系,他都可以等。怕只怕她有其他的打算。
辛
月看他的眼神和表情从没有哪一个时候像现在这般云淡风清。
他陪着她的时候,无数次想要把心中百转千回的情话跟她再说一次,可是她要么找个话题岔开,要么就困倦地睡去,再不然就是被来探视她的朋友给打断。
她在有意的回避,不想太早领受他的承诺,可能是对他还没有足够的信心,他都懂。
他不怪她,也舍不得怪她。
只要是像现在这样能陪在她身边照料她,给她递水喂饭,扶着她走动散步,给她带些书和小玩意儿来逗她开心,就已经很满足了。
辛乐风夫妇赶到医院来的时候,辛月的精神已经好了很多,医生也说再过两天就可以出院了。沈驭风正在为她削一个水梨,清火解渴,辛月就爱吃这个,他削皮的技术不错,果皮一圈一圈的都不会断,可是突然看到前岳父岳母走进病房,他刀下的果皮一下子就落在了地上。
沈驭风站起来,把削好的梨子递给辛月,她不接,轻声说,“这梨太大了,我吃不了的!”
他也没有多想,刀子下去一分为二,大的那一半给了辛月,转过身才心头突突一跳。
梨是不该分着吃的,分梨,分离,兆头不佳。可是辛月已经安静地细细啃着手中的梨子了,他只能无奈地低叹。
“爸爸妈妈,你们来了?请坐吧!”他打起精神招呼辛乐风夫妇,刚才那一幕在他们看来也许只是小夫妻之间的恩爱吧!他没忘记跟辛月之间的约定,他们离婚的事还要瞒着二老的。
辛乐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苏言已经心疼地跑到床畔拉着女儿的手问长问短了,边问边抹眼泪,反倒是辛月笑着安慰妈妈。
“什么时候启程的,我都不知道,应该安排司机去接你们的!”沈驭风心中有愧,无法正视前岳父大人的目光,稍稍别开了脸,“你们现在住哪里?我让老李去帮你们搬到沈园去住几天,家里毕竟舒服一些!”
辛乐风刚要开口,辛月叫住沈驭风道:“驭风,没关系了,爸妈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他并不擅长撒谎和演习,太为难他了,其实现在已经没有必要。
是吗?沈驭风苦笑,原来他们早就知道了。
辛乐风这才长叹一口气道:“要不是看在和你爸妈的情分上,我真的很想揍你小子一顿!我把女儿开开心心地交到你手上,是让你好好珍惜呵护的,你看看你把她害成什么样?还想瞒着我们,瞒着我们你就能逍遥快活、安心自在了吗?”
“爸,我们离婚的事瞒着你和妈妈是我的主意,你就别怪驭风了!”
“你还护着他!”辛驭风脾气再好,也忍不住埋怨。
“对不起!”沈驭风并不多加辩解,他欠辛家和月儿的并不仅仅是这一句抱歉。
“我们来这儿不是为了听你说这句对不起的,只是为了来带月儿走!阿言,帮女儿收拾下东西,明早我们就来办出院手续了!”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6)
( 沈驭风转身就走了。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他真的很受不了琵琶别抱这回事,无法也不愿想象辛月被另外一个男人拥入怀中。悌
可是现在,此刻,她的手就被周暮握在掌心,容不得他不去想,所以他只能转身。
辛月和周暮仍站在那里,辛月抽回手,冲周暮笑笑,“身体好些了吗?”悌
他也温和地笑,“好多了,但是不能陪你一起去埃及,始终觉得遗憾!”
“以后还有机会的!”
周暮敛眸,把脸转向落地钵门外的人来人往,轻叹了口气,还有机会吗?
但愿吧,上天能给予一个人的东西总是很有限的,有时甚至有些吝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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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靖霄再见沈驭风的时候,是在他的办公室,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一眼就扫到他的手边有一本《倾城之恋》,不由好奇地伸手拿了过来,啧啧称奇∧
“你也看张爱玲?我一直觉得你就一普通青年,什么时候变文艺青年了?”书页已经有翻阅的痕迹,看了差不多三分之二。
“写得挺好的,建议你也看看!”
“我还是比较喜欢《三国》、《水浒》和《盗墓笔记》!”荣靖霄把书扔回去,他没好意思说倾城之恋早已看过,不过看的是电影,当时坐在他左手边的是金小瑜。
她曾离他心脏的位置都那么近,却因为他的固执和偏见硬生生将她推离∧
电影的情节他看懂了,只是现实中不会有那样一场战争来让被宠坏的范柳原看清他们的爱情和自己的心。
沈驭风现在的感慨,没人比他懂,他们是难兄难弟嘛!
“你叫我来,不会就是为了推荐我看书吧!”
沈驭风面色一沉,扔下手中的水笔,道:“周黎的事,你有什么打算?”
荣靖霄挑眉,语带调侃,“我在等你的消息啊,她肚子里的孩子……”
“不是我的!”沈驭风打断他,声音没有太大的起伏,却像故意强调似的又说一遍,“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
周黎这个年纪怀孕算是高龄产妇,产检结果多少受高危因素影响而不理想,医生建议做羊水穿刺,沈驭风请秘书小姐全程陪同,顺带取了样本做DNA比对,结果可想而知。
得知孩子不是他的,沈驭风显得很平静,没有大喜也没有失落,照例不回沈园,也不再去***扰辛月,工作完了就窝在办公室后头的休息室里看书。
张爱玲的书买了一些,从埃及回来后,又买了一本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对他而言很陌生,却在辛月的书架上见过很多次。
《倾城之恋》看的他难受,繁华陷落梦易碎,押上自己作赌注的女人很傻,却很勇敢。
白流苏算是赢了吧,他的辛月呢?
就算孩子不是他的,伤害也已经造成了。他和她的婚姻,他们两个之间的问题,从来就不只是这一个桃色陷阱,这或许是个导火索,却不是让她心灰意冷、甘愿放弃的根源。
但光是觉得遗憾也没有用,他总得一步一步来,才能让她看到他的诚意。
“你好像对这个结果也不意外,那我们就可以按部就班了!”荣靖霄神色也严肃起来。
“好,说说你的打算!你想以牙还牙?”
荣靖霄冷嗤,“以牙还牙?她诬陷小瑜坐牢,又买通人手对她施虐,这是谋杀,坐牢是一定的,但我偏不想给她个痛快。她当初有个贴身的助理叫李意,是受她指示跟直接动手的人去联络的,算是重要证人,我已经找到了她的下落,她也答应帮我们。我要你瞒着周黎,给她幸福的错觉,放松警惕,然后揭开她的真面目!在此之前,我会让她明知牢狱之灾已经一点点靠近,却无从下手去阻止,尝尝惶惶不可终日的滋味!”
沈驭风眉头拧紧,“你的意思是我跟她婚事照旧?”
“距离婚礼已经没多久了吧?你就再将就些日子,虚与委蛇,免得狗急跳墙,又横生枝节。你大概还想不到她跟许唐暗中有来往吧,她现在向靖毅投诚出卖许唐,我查过了她说的不假,龙唐实业跟擎龙股份有那么一层关系在,她能和许唐搭上线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她常去的会所,其实都是许唐的会员卡,用于俩人的幽会,她肚子里的孩子……说不定也姓许!”
沈驭风觉得胃里一阵排江倒海,深呼吸几口才把恶心感给压下去,面上露出苦笑。
“怎么,舍不得?”荣靖霄有点同情他。
他摇头,“我那晚……”
“是中了药吧!这一招她几年前就在我身上用过了,然后把灌醉的金小瑜塞给了我!”差阳错,命运弄人,荣靖霄说起来也不知这是缘还是孽。
沈驭风彻底平静下来,他同意了荣靖霄的提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断得彻底,影才会随着周黎的离开而消弭。
既然他和辛月之间最大的问题并不是这个陷阱,就让他先从这个陷阱里爬起来,掸掉身上的尘土,用枯枝和泥巴填埋掉它,再重新走回她的面前。他已忍耐了没有她的一百多个日日夜夜,很难熬,但他必须再忍一段时间,也算是对他的惩罚。
他回到沈园,守着周黎不让她轻举妄动,在她欣喜又得意的目光里陪她一起准备婚礼的种种。她挑什么都附和说好,送来的礼服也配合的试穿,甚至还说
服了爸妈回沈园住一段日子。他表现得像个好丈夫,笑容却从不达眼底。
演戏很累,他天生不是这块料。
他很庆幸,以前在辛月面前从不用演戏。可惜她太了解他,不加掩饰的冷漠其实是发自于他的内心,所以她一直都明白,他不爱她,哪怕是有了一点点温情的依赖,也还是没爱上她。
他只是不想活得太累。
他是不会演戏的沈驭风。
所以当他那些温情的依赖、澎湃的思念、纠结的不舍累计到一定程度发生了质变的时候,他是真的爱了,想要对她好,想跟这个平凡的姑娘厮守一生一世的。
只不过这个质变的点偏偏是在辛月离开之后。
太累的时候他还是会偶尔打电话给辛月,也不算是倾诉,就听听她的声音,跟她讲一些工作上的动向,父母的唠叨和身体状况,逼着她也讲一点她的生活和朋友,善解人意的辛月始终心太软,不懂得怎么抗拒这样看似无害的他,总是如他的愿。
沈驭风一天天倒数着日子,那个婚礼会是他和辛月感情的分水岭吗?
她会理解他的苦心和无奈吧,这样有苦不能言的感觉,他真的已经受够了。
婚礼前不久,发生了一件大事——蓝素死了,跟许唐和他的几个手下一起,被爆炸引发的大火烧死。
这样的惨烈,所有人都有点难以接受,尤其是荣靖毅,整个人就像灵魂被抽走的木偶一样,每天都到蓝素出事的地方去,翻遍焦黑的废墟,没人知道他在找什么。
沈驭风跟辛月打电话,她在那头哭得像个孩子一样,他的心也狠狠拧痛,却没办法到她身边抱住她好生安慰。
在开罗的广场上,他用身体圈住她,只有一个信念就是一定要保护好她,不能让她受伤,现在也是一样。他很想告诉她,以后他仍然会保护她,不仅是出于责任,更是出于感情。
他没有勇气问她跟周暮的感情发展得怎么样,却总是从来沈园看望姐姐的周暮口中听说辛月的近况。
她又有新的小说发表了,她的系列书要出版上市了,她在申请英国一所高校的短期课程……
他没有宣誓主权,可在言语之间已把沈驭风排除在辛月的生活之外,站在她身边陪伴她经历这一切的已经是他周暮了。
沈驭风无法发作,因为面前有周黎。
高中时代倔犟好胜的漂亮女孩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样的蛇蝎女子?
沈驭风过去没想到,如今已不愿去深究。
周黎看他的眼神也早已跟少年时代不同了,那里面淬了一层毒,是媚是怨,无非都是索求他的爱情和一个承诺。
荣靖霄的计划是成功的,她狠毒,却也胆怯,也许是怕那些因果循环最后报应在她的身上。她想寻求他的庇佑,甚至不惜向荣靖毅投诚,两面三刀地玩无间道,害死了蓝素。
他能给她什么样的承诺呢?对于这样一个工于心计的狠毒女人,他只感觉到陌生和心寒。
婚礼是他们给她的最后机会,自首,或者等待死刑宣判。
蓝素番外:魂转清明天(3)
( “喂,看什么呢?”白皙纤长的手在荣靖毅眼前晃了晃,总觉得这男人神神叨叨的,看着她的眼神像见了鬼似的,她的长相穿着有没有这么惊人啊?
说他用眼睛吃豆腐又不是那么回事,她今天虽然穿了条修身的红裙,但外面还套了深色的小羊皮外套,很普通的打扮,并不算多么显眼!悌
而且他的眸色深处有她看不懂的痛和悔,虽然只是短短一瞬,但那种深切刻下的悲伤像是钻石划过钵后留下的痕迹,怎么抹也抹不掉,莫名地让她有些触动。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他仿佛透过她看到了什么人,一个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人。
荣靖毅如梦初醒般地轻声嗯了一声,勉强扯动唇角笑了笑,掏出皮夹道:“该赔你多少钱?一千,两千?”
女子骇了一跳,她可没打算敲竹杠,身上不过是些泥水,洗洗就掉了,干洗费不过二三十块,就算报废重买,这条裙子也就是她在香港的一家小店里买的,没有上千的价码。她在意的其实是手里被泥水污染的蛋糕,供不应求的美味,今天特意过来买,店里仅剩的最后两块就在她手里,吃不成了,有人会失望的。悌
赔钱也解决不了问题的,今天注定吃不上了。
“唉,算了算了,算我倒霉!你走吧,开车小心点啊,尤其这种天气!”
好熟悉的语气,蓝素曾经每天都这么叮嘱他——开车小心点,注意路面,不要喝酒……谀
简直太熟悉了,一切都像没有变过。
荣靖毅发怔,直到那红裙女子穿过马路他才不顾一切地追了上去,来往的车辆差点撞到他,发出尖锐的刹车声,司机探出头来骂骂咧咧他也像没听见一样,香槟色的宝马坐骑被他丢在路边,不管不顾。
他的目光追踪着那抹红色,大步上前拉住她的手臂拧转她的身体,吓了她一跳。
“你……你要干什么?”女子恼了,“都说了不用你赔钱了,还拉拉扯扯的干嘛?你松手!”
荣靖毅顿觉失礼,放开她道:“你别误会,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名字和电话,好请秘书送新的衣服和蛋糕去赔给你!”他注意到那个蛋糕盒上的店名logo,衣服的款式也印在脑海里,要买总是能买到的。
他不能就这么放她走,这个女人,从身形、声音、神态,甚至面容轮廓都像极了蓝素,虽然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不同,但他不相信世上会有这么相似的两个人,他一定要查个明白!
他宁可相信,素素没有死,她就站在他的面前。
女子只是戏谑地弯了弯唇角道:“现在还有人用这么老套的搭讪方式吗?这位先生我看你气度不凡,开最新款的B五系,是名副其实的高富帅了,如果只是想在猎奇名单上增加一笔的话,用不着找上我这样的吧!”她并拢右手的五指,手背朝他晃了晃,“呐,看到了吗?I’mmarried!”
TiffanyGrace铂金镶钻的婚戒圈住她漂亮的无名指,半环状的一串碎钻发出闪耀的光芒,却像针尖戳在他的心上。
她……结婚了?
又是那种表情,她轻轻叹了口气,望着他的眼睛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哦,我才回国不久而已,我叫Suzie,中文名叫舒娴!”
这么说,他应该能明白的吧?
果然,他露出失望的表情,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再纠缠,而是递了一张名片给她道:“这是我的名片,有事的话可以联系我!”
他没有一点猎艳的心思,也不相信自己会认错人,但是她看着他的眼神是个全然的陌生人,就算那是蓝素的眼睛,佯装也是装不了这么像的。
逼得太紧,只会让人家以为他是个登徒子。
舒娴接过薄薄的纸片握在手心里,看都没看,在他们各自转身之后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箱。
她没有什么事需要去仰仗一个陌生的男人,她有丈夫,那是她的大树。
荣靖毅回到车上,手脚都是冰凉的,大脑一阵阵发麻。
他重新挂挡,本应继续赶往目的地的,可是车头却像有自己的意识一样,一个流星旋往那个叫舒娴的女人离开的方向而去。
他想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以后……该到哪里去找她。
可是她早已消失在街角人海,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舒娴轻哼着歌在厨房忙碌,根本没有把今天发生的Сhā曲放在心上,她有太多需要在意的事了,光是丰盛的晚餐就花了她不少心思。
她扭头看向沙发上低头看报纸的男人,他也恰好抬起眸看她,黑发黑瞳,男人味十足的脸部线条因为微笑而柔和无比,是女人都无法抗拒的温情。他却只属于她一个,噢,不对,还有那个小魔星点点。
他是属于这个家的,而她恰好是家庭的女主人,何其幸运,她又有什么可奢望和不满的呢?
只是不知为什么,这一刻看到他的眼睛,她竟不由自主地想起下午遇见的那个男人。
“想什么呢?我等你的饭后甜点都快望眼欲穿了!”
男人不知何时来到她身后,离她一臂的距离,倚在门上,眼睛越过她的肩膀看着她忙于擦干盘子的双手。
舒娴有点沮丧地放下手里的碗盘,“别提了,今天本来买了你最爱的那个香芒慕斯的,谁知路上被一辆车子飞溅起的
脏水给毁了,点点的那份也连带着泡汤了!对不起啊,本来想补偿上回榴莲带给你的创伤的,看来只能下次了,今天还是屈尊吃抹茶豆腐好不好?”
回国要在香港转机,她没事就多留了两天,带着点点吃遍大街小巷,听说榴莲蛋糕很有名而且其他地方买不到,就特意带回来整蛊老公,她和女儿都知道这个大男人最受不了的就是榴莲味,可是妻女带回的礼物,怎么能不吃呢,憋着气吃了,瓮声瓮气说好吃,然后忍不住一口呛喷,女儿笑得趴在沙发上喊肚痛,还一直模仿他的糗样。
很不幸,她也遭殃了,不过是被他罚。他在黑暗粉饰的夜晚重重揉着她的身体,咬着她的耳朵说,作老爸的尊严全扫地了,她得赔给他,于是她只好委曲求全地去买了他和女儿最爱的蛋糕作饭后甜点。
唉,绕了大半个城区去买的呢,都怪那个奇怪的男人!
“没关系,不过可以考虑用别的方式啊!”
“都说了吃抹茶豆腐,我特意嘱咐人家多放红豆,你爱吃……唔……”
她的话没说完,唇已经被深深吻住了。软下身子,她的双臂自然地缠上他的颈,感觉到他的热度透过衣服传递过来,唇齿间的厮磨濡湿了她娇艳的红唇,不由迷醉地闭上了眼。
“我比较想吃你的豆腐,还有你的红豆……”他微喘着,声音沙沙的,跟平日里的冷静睿智完全不同,却/感丰润。
他的手抚上她的发尾,轻轻一抽,琥珀色的簪子拈在指尖,柔顺黑亮的长发倾斜下来,落在他的掌心,海藻一样蓬蓬的,用手一握就像流沙似的流淌而过,像撩在他心上一样。
她伏在他胸口抱紧他,贪婪汲取他身上甘冽清爽的味道和他惯有的温暖,那让她感到安心。
“靖轩,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好不好?”
“怎么了,突然又多愁善感起来了,你忘了医生的话?情绪不可以有太大起伏,更不能胡思乱想!是不是我最近太忙了,点点又开始上幼儿园,你感觉孤独呢?”他抚着她的长发,话语轻柔无比,没有一点责怪的意思,要说有,也是自责。
他最近陪她的时间确实少了,比起过去四年里的日夜相伴,他们现在简直算是牛郎织女了。
“什么呀,我只是觉得自己太幸杆,有时候……都幸福到有点不真实,好像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你,也没有点点,我很小气的,没有的东西就罢了,如果拥有了,就舍不得放手的!”
“傻瓜,那就别放手啊!抓紧我,这辈子,只要你不放手,我绝对不会先放开你!”
他拥抱得更紧,语气中却有一丝难以察觉的苦涩和无奈。
同样的话,四年前,他就说过了,迟早有一天她会懂的,懂得他的忐忑和矛盾,懂得偷到幸福的人其实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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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还有一更,补上昨天的~
蓝素番外:魂转清明天(3)
( “喂,看什么呢?”白皙纤长的手在荣靖毅眼前晃了晃,总觉得这男人神神叨叨的,看着她的眼神像见了鬼似的,她的长相穿着有没有这么惊人啊?
说他用眼睛吃豆腐又不是那么回事,她今天虽然穿了条修身的红裙,但外面还套了深色的小羊皮外套,很普通的打扮,并不算多么显眼!悌
而且他的眸色深处有她看不懂的痛和悔,虽然只是短短一瞬,但那种深切刻下的悲伤像是钻石划过钵后留下的痕迹,怎么抹也抹不掉,莫名地让她有些触动。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他仿佛透过她看到了什么人,一个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人。
荣靖毅如梦初醒般地轻声嗯了一声,勉强扯动唇角笑了笑,掏出皮夹道:“该赔你多少钱?一千,两千?”
女子骇了一跳,她可没打算敲竹杠,身上不过是些泥水,洗洗就掉了,干洗费不过二三十块,就算报废重买,这条裙子也就是她在香港的一家小店里买的,没有上千的价码。她在意的其实是手里被泥水污染的蛋糕,供不应求的美味,今天特意过来买,店里仅剩的最后两块就在她手里,吃不成了,有人会失望的。悌
赔钱也解决不了问题的,今天注定吃不上了。
“唉,算了算了,算我倒霉!你走吧,开车小心点啊,尤其这种天气!”
好熟悉的语气,蓝素曾经每天都这么叮嘱他——开车小心点,注意路面,不要喝酒……谀
简直太熟悉了,一切都像没有变过。
荣靖毅发怔,直到那红裙女子穿过马路他才不顾一切地追了上去,来往的车辆差点撞到他,发出尖锐的刹车声,司机探出头来骂骂咧咧他也像没听见一样,香槟色的宝马坐骑被他丢在路边,不管不顾。
他的目光追踪着那抹红色,大步上前拉住她的手臂拧转她的身体,吓了她一跳。
“你……你要干什么?”女子恼了,“都说了不用你赔钱了,还拉拉扯扯的干嘛?你松手!”
荣靖毅顿觉失礼,放开她道:“你别误会,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名字和电话,好请秘书送新的衣服和蛋糕去赔给你!”他注意到那个蛋糕盒上的店名logo,衣服的款式也印在脑海里,要买总是能买到的。
他不能就这么放她走,这个女人,从身形、声音、神态,甚至面容轮廓都像极了蓝素,虽然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不同,但他不相信世上会有这么相似的两个人,他一定要查个明白!
他宁可相信,素素没有死,她就站在他的面前。
女子只是戏谑地弯了弯唇角道:“现在还有人用这么老套的搭讪方式吗?这位先生我看你气度不凡,开最新款的B五系,是名副其实的高富帅了,如果只是想在猎奇名单上增加一笔的话,用不着找上我这样的吧!”她并拢右手的五指,手背朝他晃了晃,“呐,看到了吗?I’mmarried!”
TiffanyGrace铂金镶钻的婚戒圈住她漂亮的无名指,半环状的一串碎钻发出闪耀的光芒,却像针尖戳在他的心上。
她……结婚了?
又是那种表情,她轻轻叹了口气,望着他的眼睛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哦,我才回国不久而已,我叫Suzie,中文名叫舒娴!”
这么说,他应该能明白的吧?
果然,他露出失望的表情,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再纠缠,而是递了一张名片给她道:“这是我的名片,有事的话可以联系我!”
他没有一点猎艳的心思,也不相信自己会认错人,但是她看着他的眼神是个全然的陌生人,就算那是蓝素的眼睛,佯装也是装不了这么像的。
逼得太紧,只会让人家以为他是个登徒子。
舒娴接过薄薄的纸片握在手心里,看都没看,在他们各自转身之后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箱。
她没有什么事需要去仰仗一个陌生的男人,她有丈夫,那是她的大树。
荣靖毅回到车上,手脚都是冰凉的,大脑一阵阵发麻。
他重新挂挡,本应继续赶往目的地的,可是车头却像有自己的意识一样,一个流星旋往那个叫舒娴的女人离开的方向而去。
他想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以后……该到哪里去找她。
可是她早已消失在街角人海,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舒娴轻哼着歌在厨房忙碌,根本没有把今天发生的Сhā曲放在心上,她有太多需要在意的事了,光是丰盛的晚餐就花了她不少心思。
她扭头看向沙发上低头看报纸的男人,他也恰好抬起眸看她,黑发黑瞳,男人味十足的脸部线条因为微笑而柔和无比,是女人都无法抗拒的温情。他却只属于她一个,噢,不对,还有那个小魔星点点。
他是属于这个家的,而她恰好是家庭的女主人,何其幸运,她又有什么可奢望和不满的呢?
只是不知为什么,这一刻看到他的眼睛,她竟不由自主地想起下午遇见的那个男人。
“想什么呢?我等你的饭后甜点都快望眼欲穿了!”
男人不知何时来到她身后,离她一臂的距离,倚在门上,眼睛越过她的肩膀看着她忙于擦干盘子的双手。
舒娴有点沮丧地放下手里的碗盘,“别提了,今天本来买了你最爱的那个香芒慕斯的,谁知路上被一辆车子飞溅起的
脏水给毁了,点点的那份也连带着泡汤了!对不起啊,本来想补偿上回榴莲带给你的创伤的,看来只能下次了,今天还是屈尊吃抹茶豆腐好不好?”
回国要在香港转机,她没事就多留了两天,带着点点吃遍大街小巷,听说榴莲蛋糕很有名而且其他地方买不到,就特意带回来整蛊老公,她和女儿都知道这个大男人最受不了的就是榴莲味,可是妻女带回的礼物,怎么能不吃呢,憋着气吃了,瓮声瓮气说好吃,然后忍不住一口呛喷,女儿笑得趴在沙发上喊肚痛,还一直模仿他的糗样。
很不幸,她也遭殃了,不过是被他罚。他在黑暗粉饰的夜晚重重揉着她的身体,咬着她的耳朵说,作老爸的尊严全扫地了,她得赔给他,于是她只好委曲求全地去买了他和女儿最爱的蛋糕作饭后甜点。
唉,绕了大半个城区去买的呢,都怪那个奇怪的男人!
“没关系,不过可以考虑用别的方式啊!”
“都说了吃抹茶豆腐,我特意嘱咐人家多放红豆,你爱吃……唔……”
她的话没说完,唇已经被深深吻住了。软下身子,她的双臂自然地缠上他的颈,感觉到他的热度透过衣服传递过来,唇齿间的厮磨濡湿了她娇艳的红唇,不由迷醉地闭上了眼。
“我比较想吃你的豆腐,还有你的红豆……”他微喘着,声音沙沙的,跟平日里的冷静睿智完全不同,却/感丰润。
他的手抚上她的发尾,轻轻一抽,琥珀色的簪子拈在指尖,柔顺黑亮的长发倾斜下来,落在他的掌心,海藻一样蓬蓬的,用手一握就像流沙似的流淌而过,像撩在他心上一样。
她伏在他胸口抱紧他,贪婪汲取他身上甘冽清爽的味道和他惯有的温暖,那让她感到安心。
“靖轩,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好不好?”
“怎么了,突然又多愁善感起来了,你忘了医生的话?情绪不可以有太大起伏,更不能胡思乱想!是不是我最近太忙了,点点又开始上幼儿园,你感觉孤独呢?”他抚着她的长发,话语轻柔无比,没有一点责怪的意思,要说有,也是自责。
他最近陪她的时间确实少了,比起过去四年里的日夜相伴,他们现在简直算是牛郎织女了。
“什么呀,我只是觉得自己太幸杆,有时候……都幸福到有点不真实,好像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你,也没有点点,我很小气的,没有的东西就罢了,如果拥有了,就舍不得放手的!”
“傻瓜,那就别放手啊!抓紧我,这辈子,只要你不放手,我绝对不会先放开你!”
他拥抱得更紧,语气中却有一丝难以察觉的苦涩和无奈。
同样的话,四年前,他就说过了,迟早有一天她会懂的,懂得他的忐忑和矛盾,懂得偷到幸福的人其实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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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还有一更,补上昨天的~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1)
( 临别之前有一场留学生之间的聚会,在英国求学的差不多一年时间里,辛月认识了不少来自各个国家地区、不同肤色人种的朋友,毕业典礼结束,有的人选择留在英国求职或者继续深造,有的人跟辛月一样,选择回国发展,但不管怎么样,再要聚在一起就难了,所以临别前搞了一个冷餐会,算是做最后的告别。请记住本站的网址:。悌
辛月也参加了,说是冷餐会,她还是利用厨房做了几个中国菜,不仅色香味美,还照顾到了西方人的口味,得到一片赞赏声。悌
她只是谦虚地抿唇笑,让大家多吃一点,自己则不停地留意着时间。
飞机应该安全抵达了吧?
有没有顺利搭上出租车呢?
到学校附近这公寓来找她,不会迷路吧?
手机的叮咚声响起,辛月心头跳了跳,低头看着屏幕弯起笑弧,这算是一个惊喜吧!
她告别了一众朋友和同学,周暮带着孩子开车来接她,笑了笑,她坐上车子,小小人儿也从前排的安全座椅上改为依偎在她怀中。
“人到了吧?住在哪里?”
“嗯,希尔顿酒店!”辛月心情很好,脸色红润,一直在笑∧
周暮微笑着从后视镜看着她的笑颜,“你们很久没见了,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是啊,快两年没见了,她都有些不醉不归的豪迈了∧
周暮去停车,辛月桥孩子走进希尔顿酒店的大堂咖啡吧,熟悉的身影已经在幽静的角落等候了,看到她和身边小小的身影,怔愣了一下,但很快换上笑容走过去与她相拥。
“月儿,好久不见!比以前更淑女更漂亮了!”
“坏小瑜,你尽调侃我!”
辛月轻拍着好友的肩,一手还桥孩子,稚气柔嫩的小小手掌好像很怕她放开似的还紧紧拽着她的衣角,不哭不闹,黑而亮的眼睛带了点疑惑地看着两个大人。
“这是……这是……”落座之后,金小瑜望着辛月怀中的宝宝睁大眼,猜测却不敢轻易出口。
“你不会以为这是我的孩子吧?”辛月苦笑了一下。
金小瑜看了一眼远处走过来的周暮,道:“不知道的人真的会以为是你和慕雨的孩子呢!”
这么些年,她和辛月一样仍旧比较习惯叫周暮的笔名慕雨,这样会让她们忽略他与周黎的那层关系。
人死如灯灭,很多前尘往事随着周黎的离世其实已经慢慢淡去了,她们不会迁怒周暮,但终究是普通人,忽略他们姐弟之间的血缘,更容易心平气和。
辛月摇摇头,摸着孩子软软的头发道:“小树是他姐的孩子,现在跟他姓,学名叫周恕,宽恕的恕。”
《射雕英雄传》里郭靖给穆念慈的儿子取名杨过,是消他不要像多行不义的父亲,而要有过必改。
她们都沉默了一瞬,彼此也都明白周恕这个名字的寓意。
周暮坐在辛月和孩子身边,也对金小瑜笑着打了个招呼,轻声说恭喜。
“是啊,还没好好恭喜你,小瑜,这季的新作品在‘绯色’销量如何?”
金小瑜这次到英国来其实是公干,她跟潮牌名店“绯色”近两年的合作效果很好,几乎每季都有新作品在欧洲各个国家的“绯色”旗舰店上市,这回也是为了配合英国最大旗舰店的周年宣传活动,亲自带作品亮相,赚足了噱头。
恰好赶上辛月的毕业季,她就来探望一下好友,过去两年她们各自忙于彼此的事业和生活,几乎没有碰面的机会。
经过两年的历练和沉淀,金小瑜举手投足间更加优雅自信,俨然已是真正的知名设计师。对于名利她却一直抱有冷静清醒的认知,并不曾在鲜花和掌声中迷失自我。
“其实我最在意的是作品有没有达到我想表达的意思,销量已经不是我的技能所能控制的了,不过我想大概不会太差吧,否则老板也不会千里迢迢让我来丢人现眼了!”她冲辛月眨眼调侃自个儿。
“那要在这边待多久呢?你家那位……不会有什么意见吧?会不会追到英国来找南华堇要人?”
谁都知道荣检察官,不,现在是荣大律师,当年是追到美国的“绯色”总店去亲自把老婆大人追回去的,然后各种严加看管,出差都恨不得跟老婆绑定在一起,生怕她反悔就消失在这世界的某一处了。
据说为这事儿还没少跟“绯色”的老板南华堇讨价还价,连辛月这远在英国的人都有所耳闻了。
说话的间隙,几人点的咖啡和伯爵茶抬上桌来,周暮体贴熟练地为辛月的杯子里放了半包糖,给孩子的牛奶里Сhā上吸管,又细心地分好蛋糕。
金小瑜默默地看着,笑道:“哪有那么夸张啊,他最近工作也很忙,给他准备的晚饭常常都只能当夜宵了!我不在他说不定还觉得轻松一点儿,应酬喝酒回来也没人叨念他了,要有意见也是嫌冷清了吧!”
话虽如此,唇畔的笑弧却盛满温柔幸福,辛月搅动着面前的咖啡道:“我看他还是安全感不够,生怕你再抛下他跑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再嫁他一次呢?你设计了那么多漂亮婚纱礼服,好想看看你自己穿上婚纱的模样,一定美极了!”
“那你什么时候才要回国?你的婚事也还没个准儿,我还想等你一道呢,礼服也设计个闺蜜款。”
辛月的笑容收敛起来
,捏着小勺的手不经意和周暮碰在一起,触电似的缩了回来。
她知道金小瑜在问什么,可她不知该怎么回答。
“姨姨,糕糕~”还处于牙牙学语阶段的孩子口齿有些不清,指着桌上的芝士蛋糕要辛月喂。
“乖了,慢点吃,小心噎着!”母的光采笼罩着辛月,她极有耐心地用小勺刮下蛋糕喂到孩子嘴里,怕他噎着,喂两口就拿起牛奶让他喝两口。
金小瑜轻轻叹了口气。
“尿尿!”吃得差不多,乖巧的孩子自己懂得要求大小便,仰着头看她。
“我带他去吧,你们聊一会儿!”周暮抱着孩子站起来。
“姨姨……”孩子一刻也不愿离开充当妈妈角色的辛月。
“小树乖乖,跟舅舅去尿尿,你现在是男子汉了,姨姨把尿会羞羞哦!”辛月好脾气地劝导。
一大一小这才慢慢走远。
“看来孩子很依赖你!”金小瑜颇有些感慨,“你到底怎么打算的呢?跟周暮结婚吗?带着小树,然后再生一个自己的宝宝,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虽然这样也不错,但总是感觉不太对味。
辛月品咂着口中咖啡微微的苦涩道:“也许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吧,现在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好,周暮对我很好,我们有很多很多共同话题,在事业上能互相帮助。尿毒症差点夺走他的生命,这两年我一直陪着他治疗,找到专家和肾源做了移植,预后恢复得很好,一路走来他的坚强让我充满敬意,而且他和小树也需要人照顾。我现在毕业了,新书也快要上市,跟他们在一起,像一家人一样生活,生活很充实,不改变也是种幸杆!”
“那感情呢?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没有提到感情,你不爱他吧?”金小瑜一语道破,没有爱情的婚姻勉强维系,又怎么可能会有长久的幸福!
“还有沈少呢?你真的已经放下他了?见到他,会比见一个普通朋友还平静吗?”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不也过得挺好的!”辛月声音有些涩涩的。
金小瑜微微讶然,“没见到?之前几次是他不敢露面,怕你认为他扰乱了你的平静而彻底切断跟他的联系,这次他是下了决心来见你参加你的毕业典礼,然后接你回国的,他就住在这家酒店,你们没见面吗?”
她此行出门前听荣靖霄感叹最多的就是沈驭风这小子苦熬了这么久,终于要跟辛月修成正果了,勇气可嘉地独自前往英国,一心要给她一个惊喜,诚心诚意地接她回国团聚的。
他们都以为两人之间分开这么些日子和距离是一种修行,如今也该放下曾经的伤害和执念,重新开始了。
可显然辛月比她更为惊讶,“他……他怎么会在这里?他没来找过我啊,小瑜你是不是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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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还有一更,补上昨天的~关于偶们这个小杨过,也是个有故事的苦孩子啊,不知有没有可能写个他的故事。。。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4)
辛月最终还是决定自己睡一个帐篷,沈驭风的帐篷就搭在她的旁边。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也许第一次在这野外露营,而且是在广袤荒芜的沙漠,辛月多少还是有点紧张的。
熄灭了篝火,大家都回帐躺下睡了,黑暗中听得瑟瑟风声,辛月不由得裹紧了身上的睡袋和,人也蜷作一团,数着绵羊消能快点入睡。懒
偏偏人有三急,她挣扎了一会儿还是坐了起来,叹了口气。
明明睡前解决过的,大概是因为紧张和寒冷,这会儿又想上厕所了。她自然是不好喊那个女医生的,萍水相逢还没熟到那个份上。
她认命地拉开帐篷,抬头望了望月朗星稀的夜空,顶着夜风抱住自己。
虽然做了很多心理建设让自己不要怕,但是夜晚的黑暗就像一个会吞噬一切的黑洞,加上风沙的声响,还是令人感到害怕。
“月儿!”冷不防有人在背后叫了她一声,辛月颤了颤,但这个熟悉的声音很快让她冷静下来。
是沈驭风。
“你怎么起来了?”她转过身看着他。
他蹙起眉,“我也想问你呢,怎么了,睡不着吗?”
辛月羞得脸红到耳根,小声嘟囔了一句,沈驭风没听清,她又有些恼地重申,“我想小解!”
咳,沈驭风也有点尴尬地清咳了一声,但看了看四周和她抱紧身体的姿态,还是用商量的口吻道,“我陪你去!”虫
辛月想说不用了,可这点羞涩还是敌不过在在无边黑暗中的恐惧,况且他也已经跟上来了。
解决得很快,辛月有点不好意思地冲沈驭风笑了笑,两人往回走。
突然听到声响,辛月吓得几乎跳起来,拉着沈驭风的衣袖躲到他身侧,声音打着颤:“什……什么东西?”
沈驭风听出是动物的动静,勾身看了看,袖子还被她紧紧拉着,看清后弯了弯唇道:“别怕,是只小狐狸。”
狐狸?辛月的手指松了松,只在电视和书里出现的动物,她还不曾见过,不过前面加了个小字,看来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了。
这沙漠、这国家、这整个非洲大陆都很有意思,跟他们平时生存的环境完全不同。
辛月也稍稍放松了一些,走回帐篷缩了进去,却看到沈驭风欲言又止,没有离开的意思。
“你回去睡吧,我没事了,谢谢你!”
“不急,我陪你一会儿,等你睡了我再去睡!”
这怎么行?现在不是在城市里,也不是在山明水秀的世外桃源,这里是全世界最广最深的大沙漠啊,晚间又这么冷,他怎么能守在这里!
辛月不知怎么推辞比较好,索用行动来表示了,他被拒之帐外,应该能明白她的用意吧!
“你早点睡,你睡着了我就会走的!”他坐在门口,扬起头说道。他其实是有满腹的话想讲,却不知如何开口的。
如果她也睡不着,跟他有一搭没一搭随便说几句话,他也会觉得舒服点。
辛月无奈地在帐中静默了一会儿,见他真的挨着帐篷坐了下来,不由暗自叹气。
他怎么会以为他守在门外,她就能安心入睡呢?
“驭风,你是不是有话想跟我说?”
沈驭风无法否认,轻轻“嗯”了一声。
刚好,她也有话想跟他说。
她把帐篷打开,轻声道:“你进来说吧!“
反正都是萍水相逢的人,她也不去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们孤男寡女了,倒是明天还要早起看看日出然后赶路,他们不能打扰其他人休息。
本来一个人睡还挺宽敞的帐篷,因为多了一个身影而显得逼仄起来〗个人距离很近地坐着,近到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
“你……”
“我们不要再这样下去了!”辛月抢在沈驭风之前开口,一句话就封死了他想说的一切。
“为什么?辛月,我说过会想办法解决跟她之间的问题的,请你给我一点时间!”
沈驭风很难过,也很焦急,有很多事他现在还没个定数,也不好跟她讲,可是她竟然已经下定了这样的决心!
那一晚的缠绵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吗?
辛月苦涩一笑,他和周黎之间的问题不是已经想好要怎么解决了么,又还能有什么其他的方法!他若是薄情寡义,想用物质打发她们呣子俩走的远远的,她也会觉得这男人没有担当吧!
她深吸口气,故作轻松道:“因为我想真正开始一段新生活啊!到埃及来,看看撒哈拉沙漠,算是体验一下自我放逐的感觉吧!回去后,我会有新的事业、新的男朋友和新的人生了!”
沈驭风一听到新的男朋友头发都快竖起来了,声音紧绷地问道:“你交了新的男朋友?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最近啊,你也认识的!”
“周暮?”沈驭风觉得实在难以置信,“你不介意他是周黎的弟弟吗?他之前故意对你隐瞒这个身份,你难道不觉得生气?辛月,你不要为了跟我或者周黎赌气赔上自己的青春和幸福!”
“不是的,我没有想过要跟谁赌气,真的!我之前的确有生过他的气,那是因为他没有把周黎是他亲姐姐的事情告诉我。但是他的解释我能接受,因为换作是我,也不会无缘无故在喜欢的人面前说起谁谁谁是我的亲友,是很尴尬,也没有必要!他说的对,他是他,他姐是他姐,也许他姐姐做过一些不好的事,但并不代表他会是同样的人或者同谋!“
沈驭风觉得酸涩一直从胸口酸到牙齿,“他说他喜欢你?你也接受了?”
辛月一笑,抬眼仿似看向很远的地方道:“你知道林嘉恒和小瑜之间的事吗?”
“嗯!”他听荣靖霄跟他讲过,他上回去找辛月的时候也亲自提醒过金小瑜要小心林嘉恒的动机,但后来似乎还是伤到了。
“林嘉恒一直以为小瑜的妈妈是他父母之间的第三者,害得他妈妈一生都不开心,父亲最后还因此而出车祸身亡。他迁怒到小瑜身上,想让她爱上他然后再折辱她抛弃她,从而给父母报仇,让他妈妈开心。可是结果呢?父辈的恩怨有他们自己的说法,不过是他误会一场,他却因此失去了真正动心爱过的女人。其实父辈真的有什么不是,小瑜是小瑜,跟这些事没有关系的≈少做错了事,错过了感情,这样的教训放在我和周暮之间也同样适用。”
沈驭风握紧拳,“所以你就信任他,答应他的追求了?还是你只是为了避开我而找他当作借口?我不会相信的,如果他真的疼你宠你而你也接受他了,为什么他不跟你一起来埃及,你需要保护和陪伴的时候他人又在哪里?”
辛月心跳怦然乱了几下,她稳住声音道:“我跟他约好的,最后给我一点时间,我想一个人来旅行忘记过去,然后……”
“我不许!”
她的话被沈驭风打断,愕然地回头看着他,还没有看进他眸色深处,就被他俯身吻住了。
这个吻来得意外,帐篷里空间有限,辛月躲都没有地方躲,一下就被他摁住吻了下来,人也跌在简易的床铺上,沙子被扑腾起来迷得她睁不开眼。
他的舌头撬开她的唇齿,如一条灵活的蛇直往里钻,恨不能钻到她心里去似的,可要说强悍又不是那么回事,他很怜爱很温柔地吻着,她唇上和口腔的每一寸都细细刷过,把她的呼吸和挣扎都悉数吞进去,身体也顺势压在了她的身上。
两人穿的着厚厚的衣服交叠在一起,他却仍然可以感觉到她身体的柔韧。
不知是因为沙子还是因为这个吻,辛月的眼睛里流出了眼泪,她突然狠命地挣了一下,把头偏向一边,使劲推开了他和她的距离。
看到她的眼泪,沈驭风心头狠狠一拧,他伸手为她擦去,刚想开口安慰,又被她抢先道:“我不是开玩笑的,驭风,我们真的不要再这样下去了!我们已经离婚了,我也答应周暮跟他交往了,这样……是不对的!”
“月儿……”
“还是叫我辛月吧,就像以前一样好不好?”她声音沙沙的,目中凝着水光看他。为什么不能像以前那样呢?以前他可以眼里没有她,可以冷冷淡淡的直呼她的姓名,她只是要求回到过去,为什么好像有些事已经不一样了呢?
他能说不好吗?沈驭风拧着眉,眸色里一片讽刺和伤感,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总之对她……已再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或者真的是报应吧,他念着跟周黎的前尘往事而辜负了她,现在愿意给她幸福承诺的人竟然是周暮!
他想笑,却只挤出僵硬的表情弯了弯唇,理顺她额前细碎的短发道:“你早点睡吧,别害怕,我就在旁边的帐篷,有事你叫我!”
他放不开她,也不会把她交给别的男人!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9)
( 沈驭风无力阻止,辛月不再是他的妻子,却是辛家的女儿,辛乐风夫妇要带她走是理所当然的。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他没有完成他的誓言,没有在他们短短的婚姻中尽心去经营他们的感情,害她伤心,还受了这么重的外伤,辛乐风没有给他一耳光真的已经很仁慈了。悌
可是他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辛月走了,他们之间才刚经历了生死考验,好的生活还在后头,他已经有了信心能回应她的感情,他们还要生个可爱的宝宝……
可他们却要带她走,而她也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甚至他觉得这是她的本意∧
是了,她原本是瞒着她父母关于离婚的事的,如今他们知晓,必定是她觉得没有了隐瞒的必要,因为她要离开他了,彻彻底底的,离开他。
辛乐风和苏言走后,辛月做了最后一次检查,一切指标正常,身体指征良好,出院已完全没问题了。
随身的东西都收好,辛月笑了笑,明早醒来就要离开了,将来会是一番新的天地。
“月儿!”沈驭风不知何时站在身后,嗓音有点沙沙的,“你真的要跟你爸妈走吗?”
“我是他们的女儿,跟他们走也没什么不对呀!”她没有回身,故作轻松地说着。
“那要去哪里?去多久才回来?”悌
这回辛月没有立马回答,因为她的答案不会是他想听到的∧
“你不会回来了对吗?你要跟他们一起到国外去,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到这里和我见面了是吧?”
这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他几乎已经肯定了她的决定。
她会跟父母在一起,也许还有周暮,可唯独将他排除在未来的生活计划之外。
心中五味杂陈,已不仅仅是嫉妒一个词可以囊括的了。
辛月没有逃避,她总是要给他一个交代的。
“驭风,我想出去走走看看,把日子过得更生动和丰富一些!爸妈都是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亲人,是唯一无条件对我好的人,我想多花些时间陪陪他们,。不要怪任何人,其实这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可我没得选择,只能眼看着你走!为什么?是因为还有一个周暮吗?”
辛月并不恼,耐心道:“驭风,你别这样,我跟周暮之间有我们的约定,可是我跟你之间的事跟他没关系的,我说了,这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沈驭风有点激动地卡住她的肩头道,“你还在怪我吗?跟周黎的事,靖霄在婚礼上曝露的一切应该已经很清楚了,我跟她没发生任何关系,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没错,开始我是对她抱有年少时候的怜惜之情,还有一点点的愧疚,可我从来没在我们的婚姻里爱上其他人!”
“可是……”
“没有可是!我知道你会说我也不爱你,可世上哪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呢?我跟你没有多少感情基础就结婚了,我工作又忙,没有太多时间花前月下,而且我太骄傲自信,没想过好好投入去经营一段感情和婚姻,你的付出一直都比我多,可我并不是无动于衷的!你受伤倒在我怀里时我们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吗?如果不记得,我再重新告诉你一次,我爱你辛月,现在、将来都只爱你一个人!不要走,留下来,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辛月眼中聚集起水光,定定地盯着他看。
他这么矜贵骄傲的一个人,对着她这样一个平凡无奇的女人竟然袒露出请求的口吻,眸色有些许迷茫和期待,仿佛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恳求谅解和原谅。
不是不感动的。
她当然记得在昏迷之前说过的和听到的话,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可是……感情不是开车,说掉头就掉头,说转弯就转弯的,她想活得自我一些,就算要重新开始也需要有更多的勇气和自信。
现在这个时候跟他重新牵手,她仍会对他们的感情抱有质疑,如果不能天长地久,她宁愿就此海角天涯。
她再也经不起一次情伤分离了。
周暮来接辛月出院的,开车把她送回她租住的那个公寓,没来得及上楼,就被医院call了回去。
周黎的情况不太好,可以说一直在不断恶化,容貌毁了,时而狂乱时而沉默,又怀着孩子没办法用太多的药物,医生也非撤疼。他这个弟弟是唯一的亲属,有任何异样都是联系他的,纵然周黎有再多的不是,血缘亲情是剪不断的。
沈驭风就等在她公寓的门口,衣服笔挺干净,但眼下却有淡淡的黑影,看来他昨晚的睡眠又很糟糕。
辛月走路还有些微微躬着腰,护工小心地扶着她从电梯出来,沈驭风见状赶快上前帮忙,手搭在她的腰间,熟捻地接过她手中的包包,在最靠外的一个隔层找到钥匙开门。
她的小习惯没有变,什么东西放在哪里,还是老样子。
“还是要走吗?”他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多么消她能给出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嗯,机票都订好了,明天会跟爸妈先飞回加拿大住一段时间!”她让他失望了,答案还是一样,而且她没有告诉他下一站是美国芝加哥,关于她和周暮的约定,不可以再拖了。
沈驭风努力地让自己心平气和,“月儿,是不是今后你都不愿再回沈园了,因为那里有很不好的回忆?”
辛月笑笑,摇了摇头,“以后还是会去看望沈伯母他们
的,回忆……都是过去的事了嘛!”
沈驭风心中苦笑,她明明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却避重就轻。
“那你要记得你说过的话,如果回国了,就到沈园来看看!你出去走走看看也好,但是不要去太危险的地方。我工作忙,一年到头也没几次旅游观光的机会,你到了漂亮的地方就给我寄点明信片吧,就像在埃及的时候那样!”
在吉萨通往撒哈拉沙漠的那个驿站,他见过她给父母还有金小瑜他们寄明信片,浓郁的异域风情,背面是她娟秀的字迹,寥寥数语,全是浪漫情怀。
最重要的是,他能从中得知她身处何地。
“好!”辛月很干脆地答应了他。
沈驭风点点头,手心都出了一层汗,他的要求只要不是很过分她都爽利地答应了,他实在不知还能再说些什么。
“他……你们不会这么快结婚吧?”他指的是周暮,这是他目前最大的威胁,问得有点尴尬,只好进一步解释,“如果再婚,最好在婚前多恋爱相处一段日子,感情基础很重要!”
辛月失笑,心里酸酸的,但还是点头,“我知道了!”
今后的事没人说得准,但周暮的身体健康还需要手术和时间才能保证康复,就算真的结婚也不会那么快的。
沈驭风知道自己该走了,是时候说声道别,他吁了一口气,鼓起全部的勇气道:“我能不能……再抱一抱你?最后一次!”
辛月一怔,有些为难地回头看,护工还在呢……可是下一秒她已被他拉入身后的卧室,门啪的关上了,她落入再熟悉不过的怀抱之中,然后是温软的唇准确地落在她的唇瓣之间,卷走了她的呼吸和理智。
“不……别这样……”她在他灼烫的气息间挣扎。
“嘘,最后一次……月儿,我不会再伤害你了!”他的声音低沉而暗含痛苦,辛月心头揪紧,不意间他的唇已再次攻城略地。
这个吻跟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同,带着极深的眷恋不舍,轻重不一地啃噬着,却没有多少情浴色彩,纯粹是想要表达一份珍视。他像一条离开水面太久的鱼儿,贪婪地汲取她唇齿间的氧气,不,应该说,她就是他的氧气!
沈驭风吮着她的唇瓣,舌灵活地探入,碰到她的小舌就相抵着缠绵,他半闭着眼睛,投入的同时又舍不得放过她脸上的神情,手臂也揽得越发紧了,将她嵌在自己怀里。
辛月,月儿,月儿,月儿……
温柔的名字在他心头百转千回,她却还是要离开了。
亲吻缠绵激切,气息缠绕在一处,很久很久才分开,两人都微微喘着,沈驭风又在她的眉心和鼻尖烙下吻才把她抱在胸前,紧紧相拥。
“不要等我,驭风,不要总想着过去,往前看吧,好不好!”她伏在他胸口,有泪珠没入他的衣襟。
沈驭风没有回答,只是轻抚着她的短发道:“好好保重自己,记得给我寄明信片,还有……回沈园来看我,嗯?”
他当然不会在原地等,这一回,他要学着在感情这条路上赶超她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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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末的估计就会完结,接下来应该是素素的,很短,不长~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7)
( 这一天还是避无可避地来了。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肃穆的小教堂花团锦簇,有点小小的奢华感。沈驭风穿着铁灰色的礼服,不时低声与婚礼监理说话,目光有时扫过来观礼的宾客,眸深似海,看不清他的情绪。悌
他在等,等着对他而言最重要的那个女人,她来了,今天的这一切才会有所不同。悌
辛月也穿了一套白色的衣裙,肩头有象牙白的蕾丝拼接和流苏装饰,短发上别了水晶镶钻的发卡,年轻又娇俏,一点也不像个结过婚的女人。
沈驭风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追随着她,但是他必须克制自己,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了,毕竟今天的女主角还是周黎。
辛月踏进教堂的时候就有种想要转身逃走的冲动,那些早春中盛放的百合和玫瑰看起来热烈美好,所有的装饰和气氛都莫名的熟悉,因为她也经历过这样一番浪漫的婚仪吧,身旁挽起了她手的男人恰好也是今天最挺拔俊朗的男主角。
不过一年时间,恍如隔世。
她本是不想来的,但沈驭风意外地邀请了她,没有嘲讽或者炫耀,虽然看出他欲言又止,但他是真心诚意消她能去的。
也许她去了就代表祝福,祝杆他才能心安理得地投入新的生活?
还是为了成全他呀,辛月笑笑,君子有成人之美,她是不是应该好人做到底呢?谀谀
给了她决心的人是荣靖霄,他也说服她去参加婚礼,理由却是为了金小瑜。蓝素刚刚过世了,她沉浸在悲痛之中,就连他也没办法把她完完整整地解脱出来,他消辛月能去陪陪她,跟她聊聊天,不都说快乐与人分享会有加倍的快乐,悲伤与人倾诉之后就只剩一半的悲伤么?
辛月想了想,答应了,很久没去看望沈达夫妇,她也很想见见他们。
听说他们还是不赞同这门婚事,婚礼上沈伯母的心脏病不要又发作才是。
可是来了之后才发觉,许多事情说和想是一回事,真正面对又是另外一回事。
辛月迫使自己放松下来,尽力不去看沈驭风,而是走到沈达夫妇身边打招呼。许久不见了,他们也没想到辛月这么大度会来参加婚礼,连忙拉着她坐下,问长问短。
辛月笑着一一回应,可以感觉到有两道意味深长地目光追随着她,抬起头来却一切如常。
她稳住自个儿的心跳,陪沈达夫妇坐了一会儿,才走到金小瑜旁边去,看清了她的消瘦和憔悴,为情,也是为义。
看得出金小瑜很孤单,跟她一样。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金小瑜脸上稍稍有了些笑容,周暮就来了。
金小瑜对他并没有太多的偏见,与他们有恩怨纠缠的人是他姐姐不是他,只是也没有多少深交,见了面会点头打个招呼。
但她还是看出这个年轻男人对辛月有些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情愫在发酵。
辛月歉然一笑,跟着周暮出去了,不远处的沈驭风身子微微一僵,注意力也被他们给沁了。他都有点受不了自己,今天这24小时,像是攸关生死,每一个细微的情节时刻都好像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在商场上运筹帷幄,好像都没有这么累过。
周暮和辛月站在教堂门外的一个小的鲜花拱门下说话,“我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
辛月的心像一下子提到嗓子眼,通斥种情况她一个消息都不想听。
周暮笑笑,“还是先说好消息吧,Dr.Jonhson答应为我进行手术,不过地点一定得在芝加哥,他不习惯跨国手术!”
“真的?太好了,太好了!那是不是证明消很大,他不是不做没有把握的手术吗?”辛月激动地抱了抱他,动作不敢太大,好像怕弄伤他似的。
周暮仍旧笑着,抬手摸了摸她的头,“也不是这样说,哪有手术是百分之百成功率的,都有风险,只是我这个的风险特别高而已!不过Dr.Jonhson肯出面,就是给了我最大的消了,放心吧,我会努力的!”
辛月点头,“那……那坏消息呢?”
周暮转头看了看教堂里有条不紊的一切,叹了口气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坏消息,还是不说了,等会儿你就知道了!我……很抱歉不能按照约定陪你去看泰晤士河和苏格兰高地,圣安德鲁斯大学已经接受了你的申请吧?恭喜了!”
“傻瓜,当然是你的健康比较重要!我们的约定你不能只记得一半啊!”
“辛月,其实……你不计较我的身份我已经很开心了,你不用勉强自己去遵守那个约定,以前我们都以为自己没有未来,可是现在不同了,你还可以重新选择!”
如果婚礼不成,姐姐是要接受应有的惩罚,可沈驭风就还是自由之身,对辛月来说这不是一个坏消息,只是多了一项选择。
不是只有沈驭风和荣靖霄在查周黎的作为,他也在查,做新闻传媒出身的人,总有特别的触觉能挖到其他人意想不到的结果。
他知道那些往事不会被轻易掩埋,荣沈两家不会让这场婚礼成功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把美好撕碎给人看,尤其是给周黎本人看,将她打击个彻底。
他暗示过姐姐,她没能听进去。她现在已经对他怨怼极深,总觉得当初若不是为了供他读书成人,她也不用嫁个老头,如今在她面前摆
出文人的清高模样也不过是觉得二嫁是件丢人现眼的事。
周暮苦笑,他的姐姐从来没有试着去了解别人,她的世界从来都是唯我独尊。
甚至连他的病,她也一无所知。
罢了,就让今天的婚礼来敲醒她吧,今后换他来偿还她的恩情。
如果他的手术能成功,他还是有自信能给两个女人承诺的,一个是他姐姐,一个是辛月。
婚礼很快就开始了,辛月回到金小瑜身边的位置上,奇怪的是今天一直没有看到荣靖霄,大概是路上塞车来晚了吧!
钢琴版的结婚进行曲开始,仿佛一场人生大戏拉开了帷幕,辛月安静地坐在离沈驭风几步之遥的前排座椅上,安静地看着他从周暮的臂弯中牵起周黎的手,目光没有一丝散乱,全都集中到新娘的身上,仿佛这一刻世界只有他们这对新人。
眼睛酸酸胀胀的疼,心里的失落比任何时候都要深,可她没有落泪,反而轻轻弯起一个笑弧,看他和她面向证婚人宣读誓词。
她还爱他,不论深浅,心间总是有那么一个特殊的位置留有独属于他的印记,抹也抹不去。可是既然爱着,就该让他感到幸福和满足,像现在这样,跟他喜爱的人并肩站在一起,携手走完将来的路。
给她点时间就好,她一定可以慢慢把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忘记的。
她祝福他,消他可以从此美满快乐地生活下去。
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意料,沈驭风没有说出“我愿意”三个字,只是定定地看着周黎,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没有一丝感情。荣靖霄带着一个叫李意的女人出现,说出一段令人震惊的往事,婚礼被迫中断。
周暮疲惫地闭了闭眼,吁出一口气,金小瑜泪流满面,只有辛月抿紧了唇仍旧安静不语。
她担忧过的,周黎太有心计,不像表面那样无害,可好在她对沈驭风的感情似乎不假。如今看来她的狠戾已经超出能够忍受的范围了,而且她这样的人是不懂爱的,她只爱她自己。
周黎哭的梨花带雨,甚至歇斯底里,沈驭风的目光已经从她身上挪开望向一旁的辛月,刚才他的专注是因为他不敢看四周,辛月就坐在他的身旁。
现在,他的目光幽深,有淡淡的苦涩和释然,之前的欲言又止,她好像懂了一些。
谁都没想到会有后头的意外,周黎的无间道害死了许唐,他的义妹找上门来,不知在暗处躲了多久,捧着一把尖刀向周黎刺来。
沈驭风出于本能地保护推开了周黎,眼看尖刀就要刺入他的身体,预感的疼痛却没有到来。
辛月挡在他的身前,身上那件漂亮的象牙白衣裙一片血红。
她无怨,亦不悔,身体越来越冷,她却问他:驭风,我想做你的白月光,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我爱你三个字就这样顺畅地说出口,毫无怀疑和犹豫,沈驭风只是觉得深深的遗憾和无力。
第一次对她说爱,却差一点就生离死别。
这一刻的世界只剩他和她,他为她落泪,她用鲜血偿他。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2)
( “我很确定他就住在这里,三天前就到了,应该赶上了你的毕业典礼,不过……也许他跟前几次一样,没有出面见你吧!”
“前几次?”辛月想到两年时间里来自哪个神秘东方男人的礼物,心脏怦怦的在胸腔里乱撞。请记住本站的网址:。悌
真的是沈驭风吗?
金小瑜笑了笑,把微微烫卷的长发别到耳后,“你也应该有所察觉吧?没有想过会是沈少来看你吗?我也是听靖霄说的,沈少没跟你一起好好庆祝过生日和圣诞节什么的,总觉得很遗憾,而且你这么文艺浪漫的作家应该会很看重这些东西,所以想好好补偿。”
“我才没有……”辛月羞恼地低头戳着盘中的蛋糕,她哪有很注重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她在意的不过是陪在她身边的人罢了。
“你是没有啊,不过男人有时候就是有点自以为是,也真难为沈少了,他那个不咸不淡的子原来做起浪漫的事情来反而让人印象深刻的很!不过礼物他真的不是很在行,还是拉着靖霄和我一起陪他去挑的,选礼物可能就是一天,送礼物的过程却真的是千里送鹅毛了。前年生日你在阿尔卑斯山,他从山下坐缆车上去,你也知道他的恐高症有多严重,在缆车上吐到胆汁都出来了,下来的时候晕眩得站都站不稳,嘴唇都青了。他秘书给他请了个当地的向导,那男孩看到他千辛万苦上山只是为了看看你给你送个礼物,惊讶得嘴都合不滤。还有去年圣诞节,他知道你在哥本哈根就去了,遇上暴风雪,飞机在空中盘旋了两个小时才降落,这些,他都没有告诉你吗?”悌谀
相爱的人,为什么走了一条这么崎岖艰难的路呢,连老天都不断不断地给他们考验!
她还记得沈驭风跟她和荣靖霄聊起的时候说到,当时心想如果能平安地活着,飞机落地后他一定不管不顾地出现在辛月面前,带她回家。
也许末日和绝望的顶点,所有人都会有豁出去的冲动要弥补人生的遗憾。
可是后来平安了,他还是只能小心地在远处看着她,送上礼物,骗她说他在东京度假,只因她还没有准备好重新接纳他。
原来有时候爱真的比死还要难。
辛月怔怔地听着,手里的小勺无意识地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有小小的涟漪漾开,她一抹脸,才发觉自己在哭。
她没有勇气了解更多,否则她会觉得自己很残忍。
临走之前她跟沈驭风说过了,不要等她,也许他们本来就是没有交集的平行线,回到原本的状态并没有什么不好。
他配得上更好更美的女孩,他放下过去,对方也是一张白纸,简简单单地相爱相守,多好。
周暮带着孩子回来,辛月跟金小瑜说好了“绯色”庆典的时候去捧场就匆匆道别,她的心像化成了水,再待下去听闻更多跟沈驭风有关的事,她怕自己会失态大哭。
周暮去开车,辛月为小树整理好衣服,生怕冷风灌进他脖子里去会着凉。孩子搂着她脖子趴在她肩上有点昏昏欲睡,辛月的手轻拍着他的背。
她抱着孩子往酒店门口走,迎面差点撞上一个人,对方扶住她和孩子,站稳之后呼吸一滞,有略微嘶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月儿?”
辛月眼睛的焦距汇聚在那人身上,全身血液像凝固了一般,脸色白白地看着对方,步子都迈不开。
沈驭风!
金小瑜刚刚还告诉她,沈驭风三天前就到了英国,就住在这家希尔顿酒店。
诺大的世界他都可以追上她的脚步,何况是在这么小小的一个酒店,遇见好像也不稀奇。
他身上有明显的酒味,看来是刚刚从外头的酒馆买醉回来,看到她和孩子,眼底泛上意外和很多复杂的情绪。他的声线一如既往的温润,大概是因为酒精的作用有那么一点点沙哑,反倒更感成熟。
眼前的他是比两年前更有魅力的男人,辛月却没有对上他的视线,匆匆一瞥就移开了目光。
这种感觉不知该叫陌生还是别的什么,可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这种关系,又是在异国他乡,真的有说不出的难受,让人亟欲逃离,一秒都不愿多待。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柔声问她,目光落在她臂弯中的孩子身上。
“我来见见小瑜,她到英国来公干,住在这里!”辛月努力让自己平静,声音却还是有一点微颤。
沈驭风点点头,淡淡地失落,不是失望,他也不敢奢望她会是来找他的,她甚至根本不知道他来英国吧!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辛月问得很艰难,明明知道答案,却还是想听他亲口说。
“在德国留学时候的朋友说有合作计划,我就过来看看,顺便……跟他们聚一聚!”
他言不由衷,辛月的心也沉了沉。她不知想听到什么样的回答,但他在撒谎她能看得出来。
也不勉为其难,她看到门外的车灯闪了闪,周暮摇下车窗冲她挥手。
该走了。
“这孩子……”
“对不起,孩子想睡觉了,我们该走了!”
沈驭风也看到了周暮,扛不过心里的疑问,挣扎着想问问这个孩子是不是辛月和周暮的孩子,他们是不是已经注册结婚,可是话还没说完辛月就打断了他。
跟以前一样清澈好听的软软语调,却有着不容拒绝的坚定。
她头发长长了一些,在脑后扎了个俏丽的短马尾,化了淡淡的妆容,包臀羊毛短裙和长筒皮靴,不是当年宽松休闲的森女装扮,多了几分女人味和说不出的风韵。
她的确跟以前不同了,可从她的眼睛看进灵魂深处却又还是当年那个可爱善良的姑娘。
沈驭风一手抚着胃,感觉到那隐隐的抽痛从丝丝缕缕演变成剧烈的痉/挛,这么一恍惚间的工夫,辛月已经抱着孩子走了出去,拉开车门坐在了周暮的身边。
他无力阻止,摁在胃部的手心已沁出一层汗。
好痛,不知是胃,还是边上的心。
辛月魂不守舍地坐在副驾驶座上,一句话也没说,脑海里全是刚刚相遇的那一幕。
她没有忽略沈驭风一直摁在胃部的手和拧起的眉头,他一定是喝了酒胃不舒服了,小瑜也说过这几年他把自己照顾得不好,工作太拼命,烟酒的量不控制,身体大不如前。
她伤心,也忧虑,他这样分明是让她有罪恶感。
“见到沈大哥了?”周暮开门见山,他远远看到他们在酒店门口说话,从背影就知道那是沈驭风。
他会来找辛月,其实早在意料之中。
“嗯!”
“聊了什么?”
“没什么,他说来英国会会老同学!刚才可能跟他们去喝酒了,才回来就碰上了。噢,他好像以为小树是我的孩子!”
睡着的孩子在她怀中不安地动了动,轻声呓语:“姨姨……”
周暮笑了笑,“需要我去跟他解释吗?他不是来会什么老同学,是来看你的,看到我和你带着小树,可能误会了。”
辛月没回答,只小心又有点茫然地问道:“当初透析那么痛苦,手术后疼痛剧烈你是靠意志强撑过来的吧?就是为了健康要好好活下去,可你说人为什么总是肆意挥霍自个儿拥有的东西呢,健康、感情,都不当回事儿……”
“你是说沈大哥?他的胃是经不起折腾了,所以我听你说他跟朋友去喝酒觉得很意外,他算是个蛮自律的人,要喝也是借酒浇愁吧!”
“你知道?”辛月以为他会因为姐姐的事跟沈驭风再不相往来了。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过这只是开始时候的想法。时间长了,我发现我是三国演义里的曹孟德,你是关云长,封爵赐侯也动摇不了你要回到刘玄德身边的心思。我打探他的消息,了解他的近况也都是为你,因为你的心在他那里,却以为逃避就可以一劳永逸。小月,你既然懂得人生不该挥霍的道理,就该好好把握当下,你拒绝我不要紧,但是不要再放逐你自己了!”
辛月不知是怎么回到公寓的,哄睡了小树,她却睡不着,眼前总是浮现出沈驭风的身影。
想了想,她拿起手机拨给金小瑜,“小瑜,我今天见到驭风了!嗯,就刚刚,在酒店门口……他好像不太舒服,你能不能帮忙他好不好?谢谢!”
金小瑜很快回了电话,语气却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月儿你快到酒店来一趟,驭风的情况很不好!”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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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驭风远远地看着辛月脸上欢欣的表情,和那名姓叶的美女医生并肩站着,低声说着悄悄话。悌
贝多因人向导仍旧是像变魔术一样准备好了一顿可口早餐,大伙吃完就得上路往回赶,他还不忘把所有垃圾都收拾好带走。沙漠是他们的家园,他们首先要学会的就是尊重和保护。
仍旧是在那个美丽的驿站作别,沈驭风和辛月也要跟另外三位萍水相逢的朋友说再见了。
两个女孩子一再拥抱,依依不舍。
沈驭风出于礼貌,也跟他们握手道别。悌
“叶医生,珍重,我们后会有期!”
他跟美丽的女医生道别,说了两遍,她才回头报以微笑和珍重的话语。
回程的路上,辛月才告诉他,叶医生有一边耳朵听不见。
沈驭风沉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际遇和故事,没有无瑕的感情和人生,就算美丽如斯,也有残缺和遗憾。
他和辛月没有说太多话,到开罗之后休整一天,看完金字塔,他们便要改签航班回国了。
革命的浪潮还没有退去,但是景区已经限时开放了,沈驭风觉得这趟旅行无异于探险,但是经过这么几天的折腾,他也有些新的感悟∧
既然来过,就不要错过了,至少现在能陪在她身边的人还是他。
两人在酒店稍作休整就出发去景区,城区仍然是萧条的,只有小商贩仿似不认命的吆喝声,出/售工艺粗糙的纪念品。
她和他仍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遇到有人拦车临检的时候,他们会有互相保护和依持的姿态。
这种默契,不需要语言,只是源于一种本能。
游览还算是顺利,沈驭风帮她拍了很多的照片,他亦发现对她极为欣赏的一点便是她不管做什么事都很投入认真的态度,触碰那些跨越千年的历史积淀,她会由衷地笑,也会拧眉思考,喃喃轻语。
这样的她,很可爱。
可是回酒店的途中还是遇到了意外,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他们路过一片广场台阶的时候发觉有很多人聚集在这里,有不善的视线落在他们这些观光客身上。沈驭风当时就预感到不妙,拉着辛月想退出去,已经来不及了,有暴徒冲上来想抢他们的照相机。
单反相机是背在沈驭风身上,他来不及退出里面的记忆卡,辛月此行的所有照片留影都在里面,他当然是不能让这些人抢走的,只能拼命护着。
可是他身边还跟着辛月,他既要护住相机,又不能让辛月受伤,在人潮中拉着她尽力躲避暴徒的袭击。
面对这样的情况,辛月虽然也会感到害怕,但沈驭风的大手拉住她,就好象随时向她传递一种信息——他会保护她的。
“驭风,把东西给他们吧,你这样会受伤的!”她怕他会受伤,不安的人群受到一点刺激就会妄动起来,他们这样很危险。
“别担心,离酒店不不远了,没事的!”
她的心血都在他身上的摄影包内,他怎么舍得就这样便宜那些暴徒。不过她在关心他,倒是让他非常受用。
广场前方不知什么建筑的大门被闯开了,似乎聚集的人潮就在等待这一刻,纷纷往前涌,而沈驭风和辛月此刻像被困在大海中央逆洋流而行的小舟,举步维艰。
沈驭风不敢告诉辛月,他的一条腿刚刚被电击棒击中,现在几乎只能拖着走,根本使不上劲了,这样下去,他们两个都走不了!
“辛月,你先走!抓住这石阶的栏杆不要动,等人群散了你再回酒店去!”他用身体护住辛月往边上挪动,声音几乎要靠吼。
“不,驭风,我们一起回去!你的腿怎么了?”辛月已经看出他的腿不大灵光。
“没事……”
他话还没说完,身后的人潮已经将辛月推倒,他大骇,连忙使劲将她拉起来推到旁边的栏杆处,她跌坐在地上,他用手肘撑起一个小小的空间将她护在自己和栏杆之间,这样人群不至于踩到她,而追赶的暴徒也就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彻底失去了他们的踪影。
“驭风,你的腿……”
辛月眼睛红通通的,她看到沈驭风不灵活的那条腿已被踩踏了无数次,该有多疼啊!
沈驭风勉强地勾了勾唇,“别怕,过一会儿就好了!”
那电击棍让他这条腿好像没什么知觉了似的,也可能是疼痛累积到一定程度,麻木了。
人潮终于散去,他们相互搀扶着站起来,打了一辆车赶回酒店,他们甚至不敢这时候去医院,就怕路上再出什么意外。
两个人都很狼狈,尤其是沈驭风,裤管都磨破了,没有流很多血,被踩踏出的伤痕却很是惨不忍睹。相机没事,辛月也没有受伤,他也算圆满了,看着倏倏掉眼泪的辛月欣慰地笑。
“还笑……你别乱动啊,可能有骨折,我们还是得去趟医院的!”辛月擦掉眼泪,这时候切忌慌乱,他们都要镇定一些,把伤处理好再说。
“这个时间又戒严了吧,出门又要被盘问,我们现在这模样说不定还要去警察局,算了,明天回国再处理吧!我忍一忍就好,反正不是很疼!”
他在说谎,这会儿缓
过劲来,疼痛像由骨头里爬出来似的,蔓延了整条伤腿,甚至四肢百骸。回想起刚刚那样的情形真是后怕,如果他没有护住她,如果他们真的整个身体都伏在地上被人踩过去,会是什么感觉?
他低头看着半跪在身前处理那些皮外伤的辛月,庆幸他们像是捡回了一条命。
辛月无法放任他这样伤着直到回国,万一骨折极有可能在移动的过程中发生错位,那么他终身都有可能落下残疾。他是骄傲矜贵的沈驭风,他是玉树临风风流俊雅的沈驭风,怎么能因为在异国一场不算旅行的旅行中为了她而留下伤残?
不能冒险去医院,只能请酒店帮忙,看能不能联系医生上门医治。但现在这样的环境,出诊的医生也极少,一时根本来不了。
辛月突然想起了叶医生他们,他们今天去亚历山大看地中海,如果他们已回到开罗,也许可以碰碰运气。
很幸运的,叶医生他们三人都已经回到开罗的酒店,离辛月他们住的地方不远,听说这事儿之后索全到这里来了,他们是晚上的航班,过去也顺路。
经诊断,沈驭风的腿没有粉碎的骨折,但可能有骨裂和软组织伤,他们目前没有足够的条件给他治疗,也只能等到回国再说。
疼痛是没有好办法缓解的,叶医生临走的时候给他留了小剂量的镇痛药,只为熬过回国前的这段时间。
沈驭风晚上在半梦半醒间疼得睁开眼好几次,但每次看到趴睡在床畔的辛月,又安心地重新闭上眼。
飞机上的十几个小时飞行,她也坐在他的身边,不时问他疼不疼,要不要喝水或看报,比空中小姐还要认真周到。他总是摇头说不疼,她陪在他身边这样嘘寒问暖的,他很高兴,可是敌不过疲劳的睡意,他只能认命地闭上眼,手还握着她的,她也不会挣脱。
她知道他恐高症很厉害,长途飞行他很难受。
其实有她在身边,他觉得什么病痛都可以克服的。
温情总有终点,下了飞机,他们像从一个世界到达了另外一个世界。
沈驭风有司机老李来接,还有他的秘书小姐和老公也来了,知道他这趟中东行遇到很多事,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上忙。
没想到沈驭风连走路都要人搀扶,众人七嘴八舌地问情况,胡乱整理了一下行李就推着行李车要送他去医院。
“辛月,我送你吧!”沈驭风不肯走,他要把辛月平安送回市区才安心。
“不用了,你赶快去医院吧,有人来接我的!”
沈驭风顺着辛月的视线,很快就看到不远处走来的周暮,深灰色大衣、羊毛围巾,深色判裤配运动短靴,步伐轻快,斯文有礼地冲他们一笑。
笑得沈驭风心里的酸液直往外冒。
在撒哈拉的那一晚辛月所说的话配上这扎眼的一幕,像一根刺狠狠照准他心尖扎了进去。
“你跟辛月决定交往了?”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涩涩开口。
周暮眼中有诧异一闪而过,不过很快掩饰过去,看了辛月一眼,牵起她的手道:“对,我会好好待她,然后一起到国外去生活!”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0)
( 转眼就是春华秋实更替交接,日历一页页翻过,辛月已经离开快有两年。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七百多个日夜,竟也就这样过来了。
放在过去,沈驭风也许会说,瞧,爱情也不过是这样,生生分离,最终也会习惯,没有谁离了谁就不能活。悌
可实际上两地相思的感受让他觉得自己都变得不太一样了,把一个人惦记在心坎上的感觉其实很好,不会空虚,也更有人情味。悌
他没有一天忘记过辛月,临别时候的拥抱和亲吻总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清晰重现,甚至靠这份美好的回忆帮着他克服了最初的失眠。
他们共同生活过的影像更是常在不经意间就叩响他的心门,恍惚间他甚至还有错觉,那个温顺乖巧的女人从未离开过,听到他回家的脚步声就会系着围裙探出头来说“你回来啦!”。
沈驭风坐在书桌边,推开满屏幕都是预算表格的笔记本电脑,揉了揉眉心,拉开身前的抽屉,取出一摞精美的明信片,一张张翻看着,眉心的褶皱慢慢舒展开来,温柔的笑意也浮上眼角。
真是个遵守诺言的的丫头,两年来走遍10几个国家地区,无数个都市和小镇,只要有邮局的地方,她似乎都不忘给他寄一张明信片,标志的美景上盖着当地的邮戳,还有她娟秀的字迹,简单的问候语,是他每隔一段时日就会收到的珍贵礼物∧谀
厚厚一沓,已经颇有些分量了。
有两次他到国外出差,回来的时候新到的明信片已经在桌上躺了些日子,她竟然也在那个国家那个城市!或许只是她在街头喝咖啡,他站在结尾抽了一支烟,便错过了,没有美丽神奇的巧遇。
不是不遗憾的,可这也许是上天对他们的考验还没有结束。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不再单纯地等待她给的惊喜。
他拿起电话,按下烂熟于胸的那串数字,却在最后一个数字亮起的时候又飞快地摁断。她一定以为他不知道她的新电话号码,可实际上他早就知道,只是,没有拨通过,他们说好不用这种方式联络,隔着电波的语言太贫乏,他本来也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他们都怕面对大段的空白。
看到她的email和明信片就很好了。
他在等她回来,其实他有很多话要跟她当面讲。
周末,开车到城外去,清明将至,正是扫墓的高峰,沈驭风停在一座冰冷的孤坟前,把准备好的黄白花束放在碑前,稍稍打整了一下墓碑前后,没有多做汪也没多说什么,就离开了。
他原本不想来的,是辛月在email中拜托道,这是周暮的心意,他身体不允许长途跋涉地回来祭奠亲人,只能请沈驭风帮忙,就算是看在故人的份上。
周黎这个故人,他倒宁愿从不曾相识。
她一生争强好胜,贪慕荣华富贵,死后也不过是这样一方小小的安身之处,唯一记挂着她的是生前怨怼颇多的弟弟。
周黎自婚礼被许唐的义妹用刀毁了容貌之后,精神状况就每况愈下,生完孩子更是被诊断为严重的产后抑郁症,最终不堪负荷自杀身亡。
她没有坐牢,但精神的折磨摧垮了整个人,死的时候已经形销骨立,面上疤痕狰狞,披头散发犹如女鬼,曾经的妖娆风光也如烟云散尽。
只是可怜了刚刚出生的孩子,一来到世上就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他只见过孩子一次,健康漂亮的小男孩,安静乖巧,并不怎么哭闹,眼睛像黑水晶一样通透无邪。
荣靖霄和他一样同情这个孩子,但医院说孩子还有舅舅这样的亲属在,不能领养。想必周暮已经担起了养育的责任。
翻过一座山头,依山傍水的地方有一片山庄,荣靖毅守在那里,自打蓝素出了事,他有很长时间都不肯回城里去,执意要在这里陪着她。
其实她并没有葬在这里,她的骨灰由荣家大哥荣靖轩撒入大海,这片荒山不过是有她的一个衣冠冢,荣靖毅便买下了整座荒山,建了这个山庄,荣氏企业也撒手不管,扔给了大哥。
沈驭风和荣靖霄常会到这里来看看他,陪他聊几句。毕竟是男人,表面的颓丧早已褪去,但只怕心上的血窟窿是无论如何也堵不上了。
今天他到这里来,不过是跟荣家兄弟短暂地道别,他要暂时离开一段时间,
荣靖霄笑他,现在恐高症真是见好了啊,没事儿就到处飞,什么高山险峰也敢去,当时人就在身边的时候不好好拴牢,人跑了才上山下海去追。
沈驭风笑而不答,荣靖毅也只是笑笑。
爱着的人还活在这个世上能让你补偿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就怕连这个机会都没有了。
辛月远在苏格兰的毕业典礼,很庄重也很热闹。离开国内快两年的时间,经历了很多事,近一年来才把申请的学位读完,顺利地拿到硕士学位。
一路上旅行认识的朋友、同学和他们的家人都来观礼,还有小巧精致的礼物。周暮也在,拿着DV记录这珍贵的一刻,腿边有个小小的尾巴,穿着得体的小礼服,脸蛋粉嘟嘟的像个小绅士,面对人群并不哭闹撒娇,只在看到辛月的时候会摇摇晃晃跑过去求抱抱。
辛月抱起他,发现他最近好像又长胖了,逗弄了一会儿只能放下来用手桥。
所有人都以为她和周暮是夫妻,这孩子是
他们的宝宝,路过身边都会赞道“socute!Pretty!”
他们都不多解释,笑着接受这样的赞美。
“今天很漂亮,恭喜你!”周暮拥抱她,在国外这么长时间,辛月早已习惯这样的礼仪。
周暮之于她,比朋友还要亲近,像家人的感觉更多一些。
“谢谢你来参加典礼,还带着宝宝,真是难为你了!对了,礼物我收到了,干嘛送两份啊?不过我都很喜欢!”
周暮一愣,“又是两份礼物?我只准备了一份而已,就是刚才送到你手上的那个,你还收到过别的?”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去年她的生日,也是两份礼物,但只有一份是出自他的手。
辛月轻蹙起眉,心跳无端地快了几拍。
是谁呢?转交礼物的人明明说是一个东方男人,可偏偏不留姓名,没有线索可循。上回生日的时候,她在阿尔卑斯山麓滑雪,还有前一年的圣诞节她在哥本哈根看极光,礼物都像是长了翅膀一样递送到她手中,不是邮局或快递,而是身边的人转交的,就像是……
就像是送礼物的人亲自到了她附近,只是没有现身而已。
一致的是,都说那是一个高大俊朗的东方男人,温文有礼。
她曾经以为都是周暮,可后来才发觉不是。
不是没有想过沈驭风,但他平日工作那么忙,又怎么会随便跑到国外来呢?他记得她的生日吗?他们……好像还从不曾好好地一起庆生。
而且她在阿尔卑斯山的那一次,恐高那么严重的沈驭风要怎么坐缆车上山呢?
她打过一次电话给他,就是在北极看到极光的那一次,捧着神秘男人送来的礼物想问问他,是不是他来过。
沈驭风很快就接听了,可以听到风雪的呼啸,声音仿佛都卷入了雪粒,有点微颤。他在电话那端微微调整了一下呼吸说,我刚到东京度假,这里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很冷。
辛月的屋外也下着鹅毛大雪,只是觉得大概凑巧吧,他们都看到了雪,只不过不是在同一块大陆。
不是他吧?
应该……不是他啊!
周暮看着她脸上笼罩的淡淡忧伤,敛眸笑了笑道:“你觉得会是他吗?我想,他应该从来没有放弃过你,如果他来接你,你会跟他一起回去吗?”
他太了解她了,作为一个男人,当然也很了解沈驭风。
怀中小小的人儿依赖地揽住她的脖子,孩子特有的奶香触动了辛月心底隐隐的酸楚,她抱紧孩子摇头道:“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就很好!”
他们都没有留意到不远处那个挺拔的身影,温文俊朗的东方轮廓,一双深眸看着他们仿似家人的互动而黯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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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门有事,估计得周六才回来,周六更新可能会很晚,亲们见谅~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8)
( 沈驭风一整晚都没有合眼,坐在医院冰冷的走廊上,昂贵的礼服全被鲜血浸透,衬衫领带上也全是血渍,触目惊心。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他不动,身体像是僵硬了一样,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
也许一辈子他都会记得辛月倒在他怀中时心跳停摆的感觉,眼中的世界都是黑白的,只有她伤口那不断汩汩流出的鲜红在不断放大。悌
他不知自己有多久没有哭过了,今天破功,眼泪一滴一滴落在辛月的额上、脸上,和她的眼泪汗水混在一起。
他明明是最狼狈的新郎官,却没有人嘲笑他,辛月还陪着他一起哭。
手术室门上的灯还亮着,时间过得极慢,每一秒钟都像被拉长了百倍有余,而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坐在外面等。也没有人来劝他去换件衣服或者回家去休息,因为他一定不会肯的,不等到辛月平安的消息,他可能会保持现在这副模样在这里永远等下去。悌
手术指示灯终于熄灭了,医生和护士走出来,沈驭风攥紧的拳头松开,蹭地一下就站起来冲了过去。其实他的指尖都在发颤,他多害怕医生取下口罩会像电影里看到的那样严肃地说一句我们已经尽力了。
光是设想,他就已经紧张到发抖。
幸好,医生说辛月已经脱离了危险,只是失血过多,身体很虚弱,而且刚做完手术,麻药没有过去,人也不清醒需要休息,他们暂时不能去打扰她∧
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原处,却一点也不轻松,躺在病床上的人儿紧闭双眼,脸色苍白到近乎透明,没有一点血色,两只手上都挂了吊瓶,他想伸手碰一碰都不行。
沈驭风站在她的病床前,听着那些仪器平稳单调的声音,一而再地确定她是真的已经脱离了危险才敢走开。
他也不敢离开的时间太长,只是回去换了一身衣裳,就重新回到医院,仍旧什么都不能做,就坐在门外枯等。
医生说她最晚明早就会醒来,他想让她睁开眼就看到他。
辛月醒了,床边围了很多人,沈达夫妇,荣家兄弟,金小瑜,荣靖琪都在,沈驭风反而被挤到靠外的位置,看到她醒来,连忙倒了杯温水想让她润润喉,还是给金小瑜接了过去。
辛月抬眼看他,长身玉立,换了干净的衣裤,形容憔悴却是怎么遮也遮不住的,下颚的青髯都冒了头,也没去打理一下。
他一直都在这里吗?意识不清的混沌之中所感觉到的陪伴,是他吗?
所有人都在宽慰她,却绝口不提那个一塌糊涂的婚礼,沈达夫妇走的时候疾言厉色地训了沈驭风一顿,让他务必留下来好好照顾她,他也不恼不反驳,很平静,平静得就像此时此刻的她一样。
可惜她始终太虚弱,四包血输下去,一身的汗,疲惫不堪,很快又睡着了,除了微笑和简单的道谢,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讲。
然后是被米粥的香气唤醒的,睁眼的时候额上搭着热毛巾和修长干净的手,沈驭风在帮她擦汗,旁边的桌子上放了一碗白粥。
沈驭风小心地为她擦净脸和颈,又帮她擦手脚,一身的粘腻感顿时减轻了好多,辛月还没开口,又见他弯腰下去为她清理尿袋。
脸一下子就烧红了,辛月整个人直往被子里躲,养尊处优的沈家大少何时做过这样伺候人的工作?
“你……让护士来做吧!”一开口,她的声音像被厚厚的砂纸打磨过一样,嘶哑难听。
“没关系的,护士刚刚教过我了,很简单,我来就好!”
他说的那么自然,好像本就是他份内的事。洗了手,收拾停当,他才坐在床边捧着碗要喂她吃粥。
“饿了吧?医生说你刚做完手术还不能进食,只能喝一点流质!这粥是张嫂亲自熬的,我叮嘱她放很多很多水,煮得米都没了形才装来给你,多少喝一点,有了能量才能好得快!”
辛月也不推辞,乖乖地张口喝了,动作稍稍大一些伤口就扯得疼。她疼的蹙眉,沈驭风也跟着她蹙眉。
“是不是很疼?麻药效力过去后是会有点疼的,如果忍受不了你跟我说,我找医生来!”
辛月摇摇头,这点疼痛她还能忍受,她的耐受比他想象的要好。
“慕雨呢?就是……周暮,怎么没看到他?”
“他在楼上的病房陪着他姐姐!”
他不愿多说,她也不再多问,关于那场婚礼的后续她从醒来就没再提起过半个字。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人的一生真的很短暂的。
经此一劫,她受伤昏迷之前的事都仿佛是前世的因果了,不提也罢。
到底是年轻,辛月康复得很好,第三天就已经可以下床走动,沈驭风不能24小时在病房陪着她,便给她请了高级护工,她下地走动也是护工搀扶着。
沈驭风下班就直接赶到医院来陪她,站在门口看到她在走路,赶快上前从护工手里接过她身体的大半重量,扶着她一步步往前挪。她照例是乖乖的,冲他感激一笑,并不多说什么。
沈驭风不知这算不算一种接受,他对她说出我爱你三个字的时候她还是有意识的,心意应该表达的很清楚了,他很想乐观一点,消她是真的明白,也愿意回到他身边来。
她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没关系,他都可以等。怕只怕她有其他的打算。
辛
月看他的眼神和表情从没有哪一个时候像现在这般云淡风清。
他陪着她的时候,无数次想要把心中百转千回的情话跟她再说一次,可是她要么找个话题岔开,要么就困倦地睡去,再不然就是被来探视她的朋友给打断。
她在有意的回避,不想太早领受他的承诺,可能是对他还没有足够的信心,他都懂。
他不怪她,也舍不得怪她。
只要是像现在这样能陪在她身边照料她,给她递水喂饭,扶着她走动散步,给她带些书和小玩意儿来逗她开心,就已经很满足了。
辛乐风夫妇赶到医院来的时候,辛月的精神已经好了很多,医生也说再过两天就可以出院了。沈驭风正在为她削一个水梨,清火解渴,辛月就爱吃这个,他削皮的技术不错,果皮一圈一圈的都不会断,可是突然看到前岳父岳母走进病房,他刀下的果皮一下子就落在了地上。
沈驭风站起来,把削好的梨子递给辛月,她不接,轻声说,“这梨太大了,我吃不了的!”
他也没有多想,刀子下去一分为二,大的那一半给了辛月,转过身才心头突突一跳。
梨是不该分着吃的,分梨,分离,兆头不佳。可是辛月已经安静地细细啃着手中的梨子了,他只能无奈地低叹。
“爸爸妈妈,你们来了?请坐吧!”他打起精神招呼辛乐风夫妇,刚才那一幕在他们看来也许只是小夫妻之间的恩爱吧!他没忘记跟辛月之间的约定,他们离婚的事还要瞒着二老的。
辛乐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苏言已经心疼地跑到床畔拉着女儿的手问长问短了,边问边抹眼泪,反倒是辛月笑着安慰妈妈。
“什么时候启程的,我都不知道,应该安排司机去接你们的!”沈驭风心中有愧,无法正视前岳父大人的目光,稍稍别开了脸,“你们现在住哪里?我让老李去帮你们搬到沈园去住几天,家里毕竟舒服一些!”
辛乐风刚要开口,辛月叫住沈驭风道:“驭风,没关系了,爸妈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他并不擅长撒谎和演习,太为难他了,其实现在已经没有必要。
是吗?沈驭风苦笑,原来他们早就知道了。
辛乐风这才长叹一口气道:“要不是看在和你爸妈的情分上,我真的很想揍你小子一顿!我把女儿开开心心地交到你手上,是让你好好珍惜呵护的,你看看你把她害成什么样?还想瞒着我们,瞒着我们你就能逍遥快活、安心自在了吗?”
“爸,我们离婚的事瞒着你和妈妈是我的主意,你就别怪驭风了!”
“你还护着他!”辛驭风脾气再好,也忍不住埋怨。
“对不起!”沈驭风并不多加辩解,他欠辛家和月儿的并不仅仅是这一句抱歉。
“我们来这儿不是为了听你说这句对不起的,只是为了来带月儿走!阿言,帮女儿收拾下东西,明早我们就来办出院手续了!”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3)
( 辛月开车回到了希尔顿酒店,没有惊动周暮,他带着孩子就住在她公寓的对门,平时是方便照应,但他是对的,她和沈驭风之间的问题她还是要自己去面对,逃避和放逐都不是解决的办法。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路程并不远,她却觉得无比漫长,握着方向盘的手都沁出汗水。悌
金小瑜来大堂接她,跟她一同乘电梯上楼,陪着她去了沈驭风的客房。
他住的是一个套房,只开了两盏小灯,光线晕黄,沈驭风就躺在卧室的床上,盖着被子还是能看出身体微微蜷着,闭着眼睛,脸色苍白,表情很淡,眉毛却拧得极深,一看就是身在病中的样子∧
辛月轻步走过去,生怕惊醒他,拉过椅子在他床边坐下,看着那张温雅俊朗的脸,熟悉又陌生。
空气中还有淡淡的酸腐气味,是从卫生间传出来的,显然他刚刚才吐过,身子都没躺平,侧身对着卫生间的方向,好像随时准备起身接着跑过去呕吐。
这样虚弱的沈驭风辛月还是第一次见到,以前他工作虽然很忙,但是很懂得劳逸结合和养生之道,在办公室加班累了也会到楼下健身房去跑跑步、举举壶铃,在家会泡好茶来喝,冬天会吃进补的膏方……即使生病,也顶多是点小小的感冒,几乎都不用去医院。
可是现在,他却像个病人,像个孩子,被病痛折磨得躺在床上。悌谀
不到一个钟头之前,他们在酒店门口相遇,他还是好好的,那都是装出来的吗?
“他的胃不太好,今天又喝了酒,苏格兰这边的烈酒不少,可能不注意伤了胃,回到酒店就吐了好几次,胃也疼的不得了,幸亏他自己带了止痛片和胃药,我刚刚看着他吃了。今晚再吐恐怕还是要去医院的,这里不比在国内,有个闪失就麻烦了!”
金小瑜在电梯里就告诉辛月关于他的身体状况,他的胃这两年一直不太好,上回他在阿尔卑斯山的缆车途中呕吐不止,也是跟胃病有点关系的。
听到这些,辛月觉得心脏像被一只手紧紧捏握住一样,喘口气都觉得困难。
“你陪陪他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我也住在这层楼,房间在楼梯对面的走廊!”
“谢谢你啊,小瑜!我看他胃里估计是空的,想给他买点粥来,吃了药再吃点东西也许会舒服点!”辛月和金小瑜低声交谈,怕吵醒沈驭风。
“行,我去楼下餐饮部买,你就陪着他吧!”
金小瑜出去了,剩下的空间只有辛月和沈驭风两个人的呼吸。
她起身去洗手间拧了干净的热毛巾,轻轻拭去沈驭风额头上的汗水,温热的触感让沈驭风睁开了眼睛,看到辛月坐在身旁,他没有说话,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她。
“你醒了?胃还痛吗?”
沈驭风摇摇头,他其实一直都是半梦半醒的状态,知道金小瑜带她进来,他不敢睁眼更不敢吭声,怕这只是一个梦,稍稍一碰,梦就碎了。
现在也是一样,看着她拿着热毛巾为他擦汗,柔柔糯糯的声音问他话,感觉好不真实。
他看了她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开口道:“你的……头发长长了!”
这么看似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在刚刚他们偶遇的时候就想说了,长发也很俏丽,但是没有以前那细碎柔软的短发适合她。
辛月抿了抿唇,有点不知该怎么接话,把毛巾摊开来塞到他手里道:“擦擦脸和手吧,可以睡的舒服一点儿!”
看到她,沈驭风的精神好了大半,挣扎着坐起来半靠在床头。金小瑜也很快买了粥回来,感觉到两人之间宁静良好的相处氛围和小小的暗涌,心里一笑,放下粥碗就回房间去了,把空间留给他们。
出了门就立马给荣靖霄打电话,时差关系他还在床上睡觉,接起电话声音懒懒的,瓮声瓮气地喊了声老婆。金小瑜心情莫名地好,也不像平时那样嗔他谁是你老婆,跟他简单说了说沈驭风今晚的遭遇。其实他是早就知道的,沈驭风到英国来的行程和目的都是他告诉她的,只不过有了意外之喜,自然是要跟他分享分享。
荣靖霄听到八卦果然来了劲头,两人说了一会儿,他又甜甜蜜蜜地叫嚣着好想你,快点回来之类的情话,逗笑了金小瑜,才不舍地挂电话。
他那边已经是早晨了,他们都已习惯在彼此的怀抱中醒来,早安吻,一起吃早餐,然后一同出门上班,光是分开这一两天都觉得想念的紧。
小别胜新婚呢,分别两年的沈驭风和辛月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
实际上,沈驭风房间里平静得很,完全没有一点旖旎的气氛。他坐靠在床头吃着辛月喂到嘴边的粥,英国人的粥做的再好也不如中国的老火慢炖,米没炖开花,寡淡无味,可因为是辛月喂的,他吃着也觉得香甜。
突然很想念她做的饭菜,有家的味道,换了谁来做都不是那个味儿。
可他已经两年没吃到了。
“我想吃你做的蟹粉狮子头和绉纱鸽蛋!”他不自觉地把心中所想说出了口,表情渴望中带点委屈,像个要糖吃的小孩。
辛月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小树,心中一软,嘴上却说:“那些都太油腻了,你现在胃不好,只能吃点清淡的!”
“明天就会好的,你的公寓离这里远吗?可以去那里做饭,我可以去买食材!”
“你不是还有事吗?项目不谈了?”
辛月有种被得寸进尺的感觉,他不是说到英国是来公干兼同学聚会的么?
沈驭风咽下最后一口粥,艰难地说道:“我没什么事,到英国来是为了参加你的毕业典礼!”
终于肯坦白了,辛月有点恶作剧得逞的快意,不过面上还是淡淡的道:“我没看见你!”
“那是因为……”他该怎么讲,因为看见她和另外的男人桥个孩子一脸幸福?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还是转移话题吧!
“能有什么打算呢?我读书也不是为了镀金,纯粹是为了兴趣,之后该干嘛还是干嘛!可能会跟同学们有一个短程的旅行,然后就回国了,有新书要上市了,我得配合周暮的图书公司做一些宣传!”
“那……你父母呢?这几年,你为什么没陪他们留在加拿大?”
其实他想问的是,她回国之后还会走吗?她是乖巧孝顺的女儿,家庭观念很重,只有当一个地方有她的牵挂时她才会定居下来,否则就会像现在这样说的很无奈,好像回国只是一件她不愿面对的事。
“你以为我不想陪在他们身边吗?就算我不再是别人的妻子,我在他们怀里也永远是掌上明珠,被娇宠呵护的感觉一辈子也不会腻的。可是如果给他们造成了伤害和困扰就另当别论了,我毕竟是离了婚的单身女人,加拿大又有很多往来的亲朋好友,总是好奇我的遭遇,热心想给我介绍对象的,鄙夷说风凉话的,形形色色都有。我是可以一笑了之,可是我能感觉到爸妈的忧虑和伤心……中国人有时候还是很传统的是不是?”
离婚、二嫁这样的事在老一辈人眼里真真是翻天覆地的大事了。
她今天能笑着把这番话说出来就证明她已经长大了,只不过代价很沉重,心里的伤痛也还在。
原来《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不完全是虚构的,她能理解婚姻破碎后活在亲朋好友的闲言碎语之中是什么感受,可是她几乎没有勇气再像白流苏一样赌一次幸福。
她不想把终身再押给沈驭风,也没打算押给周暮,或者是没有打算押给任何人吧!
“对不起,月儿,是我的错!你能不能……”沈驭风心如刀割,是他让她受了这么多委屈。
“不能!”辛月不等沈驭风愧疚的话语说出口就断然拒绝,“我现在什么都不想改变,维持现状挺好的!驭风,你回去吧,以后也不要找我了,你不欠我什么了,离了婚就不再是夫妻也没有责任!”
“不,你跟我一起回去,我这次来就是接你回家的!月儿,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沈驭风很急切地拉住辛月,力道很大,拉得她一个趔趄跌入他怀里,两人交叠着躺靠在床上,两年来第一次距离如此之近,近到能感觉到对方有如鼓擂的心跳和高热体温,两人都愣住了……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1)
( 临别之前有一场留学生之间的聚会,在英国求学的差不多一年时间里,辛月认识了不少来自各个国家地区、不同肤色人种的朋友,毕业典礼结束,有的人选择留在英国求职或者继续深造,有的人跟辛月一样,选择回国发展,但不管怎么样,再要聚在一起就难了,所以临别前搞了一个冷餐会,算是做最后的告别。请记住本站的网址:。悌
辛月也参加了,说是冷餐会,她还是利用厨房做了几个中国菜,不仅色香味美,还照顾到了西方人的口味,得到一片赞赏声。悌
她只是谦虚地抿唇笑,让大家多吃一点,自己则不停地留意着时间。
飞机应该安全抵达了吧?
有没有顺利搭上出租车呢?
到学校附近这公寓来找她,不会迷路吧?
手机的叮咚声响起,辛月心头跳了跳,低头看着屏幕弯起笑弧,这算是一个惊喜吧!
她告别了一众朋友和同学,周暮带着孩子开车来接她,笑了笑,她坐上车子,小小人儿也从前排的安全座椅上改为依偎在她怀中。
“人到了吧?住在哪里?”
“嗯,希尔顿酒店!”辛月心情很好,脸色红润,一直在笑∧
周暮微笑着从后视镜看着她的笑颜,“你们很久没见了,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是啊,快两年没见了,她都有些不醉不归的豪迈了∧
周暮去停车,辛月桥孩子走进希尔顿酒店的大堂咖啡吧,熟悉的身影已经在幽静的角落等候了,看到她和身边小小的身影,怔愣了一下,但很快换上笑容走过去与她相拥。
“月儿,好久不见!比以前更淑女更漂亮了!”
“坏小瑜,你尽调侃我!”
辛月轻拍着好友的肩,一手还桥孩子,稚气柔嫩的小小手掌好像很怕她放开似的还紧紧拽着她的衣角,不哭不闹,黑而亮的眼睛带了点疑惑地看着两个大人。
“这是……这是……”落座之后,金小瑜望着辛月怀中的宝宝睁大眼,猜测却不敢轻易出口。
“你不会以为这是我的孩子吧?”辛月苦笑了一下。
金小瑜看了一眼远处走过来的周暮,道:“不知道的人真的会以为是你和慕雨的孩子呢!”
这么些年,她和辛月一样仍旧比较习惯叫周暮的笔名慕雨,这样会让她们忽略他与周黎的那层关系。
人死如灯灭,很多前尘往事随着周黎的离世其实已经慢慢淡去了,她们不会迁怒周暮,但终究是普通人,忽略他们姐弟之间的血缘,更容易心平气和。
辛月摇摇头,摸着孩子软软的头发道:“小树是他姐的孩子,现在跟他姓,学名叫周恕,宽恕的恕。”
《射雕英雄传》里郭靖给穆念慈的儿子取名杨过,是消他不要像多行不义的父亲,而要有过必改。
她们都沉默了一瞬,彼此也都明白周恕这个名字的寓意。
周暮坐在辛月和孩子身边,也对金小瑜笑着打了个招呼,轻声说恭喜。
“是啊,还没好好恭喜你,小瑜,这季的新作品在‘绯色’销量如何?”
金小瑜这次到英国来其实是公干,她跟潮牌名店“绯色”近两年的合作效果很好,几乎每季都有新作品在欧洲各个国家的“绯色”旗舰店上市,这回也是为了配合英国最大旗舰店的周年宣传活动,亲自带作品亮相,赚足了噱头。
恰好赶上辛月的毕业季,她就来探望一下好友,过去两年她们各自忙于彼此的事业和生活,几乎没有碰面的机会。
经过两年的历练和沉淀,金小瑜举手投足间更加优雅自信,俨然已是真正的知名设计师。对于名利她却一直抱有冷静清醒的认知,并不曾在鲜花和掌声中迷失自我。
“其实我最在意的是作品有没有达到我想表达的意思,销量已经不是我的技能所能控制的了,不过我想大概不会太差吧,否则老板也不会千里迢迢让我来丢人现眼了!”她冲辛月眨眼调侃自个儿。
“那要在这边待多久呢?你家那位……不会有什么意见吧?会不会追到英国来找南华堇要人?”
谁都知道荣检察官,不,现在是荣大律师,当年是追到美国的“绯色”总店去亲自把老婆大人追回去的,然后各种严加看管,出差都恨不得跟老婆绑定在一起,生怕她反悔就消失在这世界的某一处了。
据说为这事儿还没少跟“绯色”的老板南华堇讨价还价,连辛月这远在英国的人都有所耳闻了。
说话的间隙,几人点的咖啡和伯爵茶抬上桌来,周暮体贴熟练地为辛月的杯子里放了半包糖,给孩子的牛奶里Сhā上吸管,又细心地分好蛋糕。
金小瑜默默地看着,笑道:“哪有那么夸张啊,他最近工作也很忙,给他准备的晚饭常常都只能当夜宵了!我不在他说不定还觉得轻松一点儿,应酬喝酒回来也没人叨念他了,要有意见也是嫌冷清了吧!”
话虽如此,唇畔的笑弧却盛满温柔幸福,辛月搅动着面前的咖啡道:“我看他还是安全感不够,生怕你再抛下他跑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再嫁他一次呢?你设计了那么多漂亮婚纱礼服,好想看看你自己穿上婚纱的模样,一定美极了!”
“那你什么时候才要回国?你的婚事也还没个准儿,我还想等你一道呢,礼服也设计个闺蜜款。”
辛月的笑容收敛起来
,捏着小勺的手不经意和周暮碰在一起,触电似的缩了回来。
她知道金小瑜在问什么,可她不知该怎么回答。
“姨姨,糕糕~”还处于牙牙学语阶段的孩子口齿有些不清,指着桌上的芝士蛋糕要辛月喂。
“乖了,慢点吃,小心噎着!”母的光采笼罩着辛月,她极有耐心地用小勺刮下蛋糕喂到孩子嘴里,怕他噎着,喂两口就拿起牛奶让他喝两口。
金小瑜轻轻叹了口气。
“尿尿!”吃得差不多,乖巧的孩子自己懂得要求大小便,仰着头看她。
“我带他去吧,你们聊一会儿!”周暮抱着孩子站起来。
“姨姨……”孩子一刻也不愿离开充当妈妈角色的辛月。
“小树乖乖,跟舅舅去尿尿,你现在是男子汉了,姨姨把尿会羞羞哦!”辛月好脾气地劝导。
一大一小这才慢慢走远。
“看来孩子很依赖你!”金小瑜颇有些感慨,“你到底怎么打算的呢?跟周暮结婚吗?带着小树,然后再生一个自己的宝宝,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虽然这样也不错,但总是感觉不太对味。
辛月品咂着口中咖啡微微的苦涩道:“也许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吧,现在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好,周暮对我很好,我们有很多很多共同话题,在事业上能互相帮助。尿毒症差点夺走他的生命,这两年我一直陪着他治疗,找到专家和肾源做了移植,预后恢复得很好,一路走来他的坚强让我充满敬意,而且他和小树也需要人照顾。我现在毕业了,新书也快要上市,跟他们在一起,像一家人一样生活,生活很充实,不改变也是种幸杆!”
“那感情呢?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没有提到感情,你不爱他吧?”金小瑜一语道破,没有爱情的婚姻勉强维系,又怎么可能会有长久的幸福!
“还有沈少呢?你真的已经放下他了?见到他,会比见一个普通朋友还平静吗?”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不也过得挺好的!”辛月声音有些涩涩的。
金小瑜微微讶然,“没见到?之前几次是他不敢露面,怕你认为他扰乱了你的平静而彻底切断跟他的联系,这次他是下了决心来见你参加你的毕业典礼,然后接你回国的,他就住在这家酒店,你们没见面吗?”
她此行出门前听荣靖霄感叹最多的就是沈驭风这小子苦熬了这么久,终于要跟辛月修成正果了,勇气可嘉地独自前往英国,一心要给她一个惊喜,诚心诚意地接她回国团聚的。
他们都以为两人之间分开这么些日子和距离是一种修行,如今也该放下曾经的伤害和执念,重新开始了。
可显然辛月比她更为惊讶,“他……他怎么会在这里?他没来找过我啊,小瑜你是不是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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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还有一更,补上昨天的~关于偶们这个小杨过,也是个有故事的苦孩子啊,不知有没有可能写个他的故事。。。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6)
( 沈驭风转身就走了。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他真的很受不了琵琶别抱这回事,无法也不愿想象辛月被另外一个男人拥入怀中。悌
可是现在,此刻,她的手就被周暮握在掌心,容不得他不去想,所以他只能转身。
辛月和周暮仍站在那里,辛月抽回手,冲周暮笑笑,“身体好些了吗?”悌
他也温和地笑,“好多了,但是不能陪你一起去埃及,始终觉得遗憾!”
“以后还有机会的!”
周暮敛眸,把脸转向落地钵门外的人来人往,轻叹了口气,还有机会吗?
但愿吧,上天能给予一个人的东西总是很有限的,有时甚至有些吝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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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靖霄再见沈驭风的时候,是在他的办公室,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一眼就扫到他的手边有一本《倾城之恋》,不由好奇地伸手拿了过来,啧啧称奇∧
“你也看张爱玲?我一直觉得你就一普通青年,什么时候变文艺青年了?”书页已经有翻阅的痕迹,看了差不多三分之二。
“写得挺好的,建议你也看看!”
“我还是比较喜欢《三国》、《水浒》和《盗墓笔记》!”荣靖霄把书扔回去,他没好意思说倾城之恋早已看过,不过看的是电影,当时坐在他左手边的是金小瑜。
她曾离他心脏的位置都那么近,却因为他的固执和偏见硬生生将她推离∧
电影的情节他看懂了,只是现实中不会有那样一场战争来让被宠坏的范柳原看清他们的爱情和自己的心。
沈驭风现在的感慨,没人比他懂,他们是难兄难弟嘛!
“你叫我来,不会就是为了推荐我看书吧!”
沈驭风面色一沉,扔下手中的水笔,道:“周黎的事,你有什么打算?”
荣靖霄挑眉,语带调侃,“我在等你的消息啊,她肚子里的孩子……”
“不是我的!”沈驭风打断他,声音没有太大的起伏,却像故意强调似的又说一遍,“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
周黎这个年纪怀孕算是高龄产妇,产检结果多少受高危因素影响而不理想,医生建议做羊水穿刺,沈驭风请秘书小姐全程陪同,顺带取了样本做DNA比对,结果可想而知。
得知孩子不是他的,沈驭风显得很平静,没有大喜也没有失落,照例不回沈园,也不再去***扰辛月,工作完了就窝在办公室后头的休息室里看书。
张爱玲的书买了一些,从埃及回来后,又买了一本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对他而言很陌生,却在辛月的书架上见过很多次。
《倾城之恋》看的他难受,繁华陷落梦易碎,押上自己作赌注的女人很傻,却很勇敢。
白流苏算是赢了吧,他的辛月呢?
就算孩子不是他的,伤害也已经造成了。他和她的婚姻,他们两个之间的问题,从来就不只是这一个桃色陷阱,这或许是个导火索,却不是让她心灰意冷、甘愿放弃的根源。
但光是觉得遗憾也没有用,他总得一步一步来,才能让她看到他的诚意。
“你好像对这个结果也不意外,那我们就可以按部就班了!”荣靖霄神色也严肃起来。
“好,说说你的打算!你想以牙还牙?”
荣靖霄冷嗤,“以牙还牙?她诬陷小瑜坐牢,又买通人手对她施虐,这是谋杀,坐牢是一定的,但我偏不想给她个痛快。她当初有个贴身的助理叫李意,是受她指示跟直接动手的人去联络的,算是重要证人,我已经找到了她的下落,她也答应帮我们。我要你瞒着周黎,给她幸福的错觉,放松警惕,然后揭开她的真面目!在此之前,我会让她明知牢狱之灾已经一点点靠近,却无从下手去阻止,尝尝惶惶不可终日的滋味!”
沈驭风眉头拧紧,“你的意思是我跟她婚事照旧?”
“距离婚礼已经没多久了吧?你就再将就些日子,虚与委蛇,免得狗急跳墙,又横生枝节。你大概还想不到她跟许唐暗中有来往吧,她现在向靖毅投诚出卖许唐,我查过了她说的不假,龙唐实业跟擎龙股份有那么一层关系在,她能和许唐搭上线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她常去的会所,其实都是许唐的会员卡,用于俩人的幽会,她肚子里的孩子……说不定也姓许!”
沈驭风觉得胃里一阵排江倒海,深呼吸几口才把恶心感给压下去,面上露出苦笑。
“怎么,舍不得?”荣靖霄有点同情他。
他摇头,“我那晚……”
“是中了药吧!这一招她几年前就在我身上用过了,然后把灌醉的金小瑜塞给了我!”差阳错,命运弄人,荣靖霄说起来也不知这是缘还是孽。
沈驭风彻底平静下来,他同意了荣靖霄的提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断得彻底,影才会随着周黎的离开而消弭。
既然他和辛月之间最大的问题并不是这个陷阱,就让他先从这个陷阱里爬起来,掸掉身上的尘土,用枯枝和泥巴填埋掉它,再重新走回她的面前。他已忍耐了没有她的一百多个日日夜夜,很难熬,但他必须再忍一段时间,也算是对他的惩罚。
他回到沈园,守着周黎不让她轻举妄动,在她欣喜又得意的目光里陪她一起准备婚礼的种种。她挑什么都附和说好,送来的礼服也配合的试穿,甚至还说
服了爸妈回沈园住一段日子。他表现得像个好丈夫,笑容却从不达眼底。
演戏很累,他天生不是这块料。
他很庆幸,以前在辛月面前从不用演戏。可惜她太了解他,不加掩饰的冷漠其实是发自于他的内心,所以她一直都明白,他不爱她,哪怕是有了一点点温情的依赖,也还是没爱上她。
他只是不想活得太累。
他是不会演戏的沈驭风。
所以当他那些温情的依赖、澎湃的思念、纠结的不舍累计到一定程度发生了质变的时候,他是真的爱了,想要对她好,想跟这个平凡的姑娘厮守一生一世的。
只不过这个质变的点偏偏是在辛月离开之后。
太累的时候他还是会偶尔打电话给辛月,也不算是倾诉,就听听她的声音,跟她讲一些工作上的动向,父母的唠叨和身体状况,逼着她也讲一点她的生活和朋友,善解人意的辛月始终心太软,不懂得怎么抗拒这样看似无害的他,总是如他的愿。
沈驭风一天天倒数着日子,那个婚礼会是他和辛月感情的分水岭吗?
她会理解他的苦心和无奈吧,这样有苦不能言的感觉,他真的已经受够了。
婚礼前不久,发生了一件大事——蓝素死了,跟许唐和他的几个手下一起,被爆炸引发的大火烧死。
这样的惨烈,所有人都有点难以接受,尤其是荣靖毅,整个人就像灵魂被抽走的木偶一样,每天都到蓝素出事的地方去,翻遍焦黑的废墟,没人知道他在找什么。
沈驭风跟辛月打电话,她在那头哭得像个孩子一样,他的心也狠狠拧痛,却没办法到她身边抱住她好生安慰。
在开罗的广场上,他用身体圈住她,只有一个信念就是一定要保护好她,不能让她受伤,现在也是一样。他很想告诉她,以后他仍然会保护她,不仅是出于责任,更是出于感情。
他没有勇气问她跟周暮的感情发展得怎么样,却总是从来沈园看望姐姐的周暮口中听说辛月的近况。
她又有新的小说发表了,她的系列书要出版上市了,她在申请英国一所高校的短期课程……
他没有宣誓主权,可在言语之间已把沈驭风排除在辛月的生活之外,站在她身边陪伴她经历这一切的已经是他周暮了。
沈驭风无法发作,因为面前有周黎。
高中时代倔犟好胜的漂亮女孩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样的蛇蝎女子?
沈驭风过去没想到,如今已不愿去深究。
周黎看他的眼神也早已跟少年时代不同了,那里面淬了一层毒,是媚是怨,无非都是索求他的爱情和一个承诺。
荣靖霄的计划是成功的,她狠毒,却也胆怯,也许是怕那些因果循环最后报应在她的身上。她想寻求他的庇佑,甚至不惜向荣靖毅投诚,两面三刀地玩无间道,害死了蓝素。
他能给她什么样的承诺呢?对于这样一个工于心计的狠毒女人,他只感觉到陌生和心寒。
婚礼是他们给她的最后机会,自首,或者等待死刑宣判。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9)
( 沈驭风无力阻止,辛月不再是他的妻子,却是辛家的女儿,辛乐风夫妇要带她走是理所当然的。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他没有完成他的誓言,没有在他们短短的婚姻中尽心去经营他们的感情,害她伤心,还受了这么重的外伤,辛乐风没有给他一耳光真的已经很仁慈了。悌
可是他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辛月走了,他们之间才刚经历了生死考验,好的生活还在后头,他已经有了信心能回应她的感情,他们还要生个可爱的宝宝……
可他们却要带她走,而她也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甚至他觉得这是她的本意∧
是了,她原本是瞒着她父母关于离婚的事的,如今他们知晓,必定是她觉得没有了隐瞒的必要,因为她要离开他了,彻彻底底的,离开他。
辛乐风和苏言走后,辛月做了最后一次检查,一切指标正常,身体指征良好,出院已完全没问题了。
随身的东西都收好,辛月笑了笑,明早醒来就要离开了,将来会是一番新的天地。
“月儿!”沈驭风不知何时站在身后,嗓音有点沙沙的,“你真的要跟你爸妈走吗?”
“我是他们的女儿,跟他们走也没什么不对呀!”她没有回身,故作轻松地说着。
“那要去哪里?去多久才回来?”悌
这回辛月没有立马回答,因为她的答案不会是他想听到的∧
“你不会回来了对吗?你要跟他们一起到国外去,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到这里和我见面了是吧?”
这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他几乎已经肯定了她的决定。
她会跟父母在一起,也许还有周暮,可唯独将他排除在未来的生活计划之外。
心中五味杂陈,已不仅仅是嫉妒一个词可以囊括的了。
辛月没有逃避,她总是要给他一个交代的。
“驭风,我想出去走走看看,把日子过得更生动和丰富一些!爸妈都是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亲人,是唯一无条件对我好的人,我想多花些时间陪陪他们,。不要怪任何人,其实这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可我没得选择,只能眼看着你走!为什么?是因为还有一个周暮吗?”
辛月并不恼,耐心道:“驭风,你别这样,我跟周暮之间有我们的约定,可是我跟你之间的事跟他没关系的,我说了,这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沈驭风有点激动地卡住她的肩头道,“你还在怪我吗?跟周黎的事,靖霄在婚礼上曝露的一切应该已经很清楚了,我跟她没发生任何关系,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没错,开始我是对她抱有年少时候的怜惜之情,还有一点点的愧疚,可我从来没在我们的婚姻里爱上其他人!”
“可是……”
“没有可是!我知道你会说我也不爱你,可世上哪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呢?我跟你没有多少感情基础就结婚了,我工作又忙,没有太多时间花前月下,而且我太骄傲自信,没想过好好投入去经营一段感情和婚姻,你的付出一直都比我多,可我并不是无动于衷的!你受伤倒在我怀里时我们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吗?如果不记得,我再重新告诉你一次,我爱你辛月,现在、将来都只爱你一个人!不要走,留下来,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辛月眼中聚集起水光,定定地盯着他看。
他这么矜贵骄傲的一个人,对着她这样一个平凡无奇的女人竟然袒露出请求的口吻,眸色有些许迷茫和期待,仿佛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恳求谅解和原谅。
不是不感动的。
她当然记得在昏迷之前说过的和听到的话,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可是……感情不是开车,说掉头就掉头,说转弯就转弯的,她想活得自我一些,就算要重新开始也需要有更多的勇气和自信。
现在这个时候跟他重新牵手,她仍会对他们的感情抱有质疑,如果不能天长地久,她宁愿就此海角天涯。
她再也经不起一次情伤分离了。
周暮来接辛月出院的,开车把她送回她租住的那个公寓,没来得及上楼,就被医院call了回去。
周黎的情况不太好,可以说一直在不断恶化,容貌毁了,时而狂乱时而沉默,又怀着孩子没办法用太多的药物,医生也非撤疼。他这个弟弟是唯一的亲属,有任何异样都是联系他的,纵然周黎有再多的不是,血缘亲情是剪不断的。
沈驭风就等在她公寓的门口,衣服笔挺干净,但眼下却有淡淡的黑影,看来他昨晚的睡眠又很糟糕。
辛月走路还有些微微躬着腰,护工小心地扶着她从电梯出来,沈驭风见状赶快上前帮忙,手搭在她的腰间,熟捻地接过她手中的包包,在最靠外的一个隔层找到钥匙开门。
她的小习惯没有变,什么东西放在哪里,还是老样子。
“还是要走吗?”他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多么消她能给出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嗯,机票都订好了,明天会跟爸妈先飞回加拿大住一段时间!”她让他失望了,答案还是一样,而且她没有告诉他下一站是美国芝加哥,关于她和周暮的约定,不可以再拖了。
沈驭风努力地让自己心平气和,“月儿,是不是今后你都不愿再回沈园了,因为那里有很不好的回忆?”
辛月笑笑,摇了摇头,“以后还是会去看望沈伯母他们
的,回忆……都是过去的事了嘛!”
沈驭风心中苦笑,她明明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却避重就轻。
“那你要记得你说过的话,如果回国了,就到沈园来看看!你出去走走看看也好,但是不要去太危险的地方。我工作忙,一年到头也没几次旅游观光的机会,你到了漂亮的地方就给我寄点明信片吧,就像在埃及的时候那样!”
在吉萨通往撒哈拉沙漠的那个驿站,他见过她给父母还有金小瑜他们寄明信片,浓郁的异域风情,背面是她娟秀的字迹,寥寥数语,全是浪漫情怀。
最重要的是,他能从中得知她身处何地。
“好!”辛月很干脆地答应了他。
沈驭风点点头,手心都出了一层汗,他的要求只要不是很过分她都爽利地答应了,他实在不知还能再说些什么。
“他……你们不会这么快结婚吧?”他指的是周暮,这是他目前最大的威胁,问得有点尴尬,只好进一步解释,“如果再婚,最好在婚前多恋爱相处一段日子,感情基础很重要!”
辛月失笑,心里酸酸的,但还是点头,“我知道了!”
今后的事没人说得准,但周暮的身体健康还需要手术和时间才能保证康复,就算真的结婚也不会那么快的。
沈驭风知道自己该走了,是时候说声道别,他吁了一口气,鼓起全部的勇气道:“我能不能……再抱一抱你?最后一次!”
辛月一怔,有些为难地回头看,护工还在呢……可是下一秒她已被他拉入身后的卧室,门啪的关上了,她落入再熟悉不过的怀抱之中,然后是温软的唇准确地落在她的唇瓣之间,卷走了她的呼吸和理智。
“不……别这样……”她在他灼烫的气息间挣扎。
“嘘,最后一次……月儿,我不会再伤害你了!”他的声音低沉而暗含痛苦,辛月心头揪紧,不意间他的唇已再次攻城略地。
这个吻跟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同,带着极深的眷恋不舍,轻重不一地啃噬着,却没有多少情浴色彩,纯粹是想要表达一份珍视。他像一条离开水面太久的鱼儿,贪婪地汲取她唇齿间的氧气,不,应该说,她就是他的氧气!
沈驭风吮着她的唇瓣,舌灵活地探入,碰到她的小舌就相抵着缠绵,他半闭着眼睛,投入的同时又舍不得放过她脸上的神情,手臂也揽得越发紧了,将她嵌在自己怀里。
辛月,月儿,月儿,月儿……
温柔的名字在他心头百转千回,她却还是要离开了。
亲吻缠绵激切,气息缠绕在一处,很久很久才分开,两人都微微喘着,沈驭风又在她的眉心和鼻尖烙下吻才把她抱在胸前,紧紧相拥。
“不要等我,驭风,不要总想着过去,往前看吧,好不好!”她伏在他胸口,有泪珠没入他的衣襟。
沈驭风没有回答,只是轻抚着她的短发道:“好好保重自己,记得给我寄明信片,还有……回沈园来看我,嗯?”
他当然不会在原地等,这一回,他要学着在感情这条路上赶超她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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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末的估计就会完结,接下来应该是素素的,很短,不长~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4)(4000+字)
( 相爱的男女,能在对方的瞳仁里看到自己的倒影其实并不容易,一定要身体靠近心也靠近的时候才能如愿,偏偏这一刻,辛月和沈驭风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自己,然后是两束小小的火苗燃起,理智冷静什么的一下子都化为灰烬。请使用访问本站。悌
沈驭风俯身吻住了她,残存的烈酒气息混合着药物的苦涩过渡到她的舌尖,他的舌轻而易举撬开她的唇瓣,攻城略地,而她的唇舌也像有了意志一样,接受,甚至迎合。
他们的体温都是滚烫的,胶着在一处足以让血液沸腾起来。沈驭风只觉得快要疯掉了,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绷到极致,身上的衣服像是枷锁一样勒的他难受,恨不得它们立刻粉碎脱离身体。他伸手去扯,不仅扯自己的,还有辛月的衣服,毛衣、衬衫、素净带着一点点蕾丝花边的内衣裤……天啊,他是久疏战阵了吗,竟然解不开内衣搭扣!
急得背上都出汗了,呼吸也急促起来,沈驭风顾不得她在身下挣扎似的扭动,有些焦躁地将她的内衣直接推了上去,两团白软像小兔一样跳脱出来,比记忆中更为白皙,形状更加漂亮,沈驭风的喉结上下耸动了一下,低头吻住顶端,触电一样的酥麻感流遍全身,辛月逸出浅浅的吟喘,身体在紧绷之后又软成一汪春水,起伏间已经与他祼呈相见∧
沈驭风不能自已,那些灼热的吻带着七百个日夜的相思之情落在她最敏感的颈间、胸口、肩头和小腹,内衣最终还是解开了,她羞涩他亦然,那种急切有点像初尝禁/果的年轻男女,情潮汹涌澎湃,推挤着他跟她贴得更近∧
他好像从没这么专注地亲吻过她,脸庞挨得很近,手肘撑在她身侧避免身体的重量压到她,可是又像是张开羽翼笼罩住不让她逃离,然后唇一下一下落在她的唇间,耳垂和脸庞上,不同于刚才缠绵悱恻难解难分,是啄吻,间或抬眼看她,眼神迷醉却神智清明,好像要把她的反应和表情全都印在脑海里。
当然,也有些欲语还休的感觉。
最终他没有多说什么,最长的中指暧昧地在水泽口画圈,浅尝辄止之后蘸满了蜜汁,深入她的身体。辛月弓起腰,全部的感官都往小腹处集中,感觉到他的指尖温柔而有力,深深浅浅地动着,略为粗糙的指腹有意无意地轻抚着内里丝绒一样的内壁,带出更多的水润,也诱导出蛰居多时的ji情。悌
她有些害怕感情从身体里破茧而出的那种感觉,没有一点庇护,退缩做不到,投入又怕受伤,她咬着下唇想推开他,可是他抱得那样紧,恨不得将她融入骨血,又怎么推的开呢?
“别怕,月儿,放松一些……”他柔声诱哄着,低头欣赏着她媚眼如丝的样子,依旧吻着她,藉由身体的摩擦让她温暖放松,完全消除了她的紧张和抗拒才撤出手指,挺腰真正进入她。
他并不急躁,尽管心里已经渴望她渴望得像要滴出血来,但动作仍然不忘对她的呵护,给她充分的适应然后才一举进到最深,两人都舒服地喟叹出声。
“月儿,真好,你真好!”沈驭风将头埋在她肩窝咬着她的耳垂,有说不出的欣喜。
她紧致柔滑,像未经人事的小姑娘一样,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两年来她没有过别的男人,更别提生孩子的可能。
只有他,她只有他,他眼里也只能看见她了。
他有些控制不住了,紧握住他的丝滑简直是致命的诱人,只得微微撑起身体有力地冲撞起来,越来越快,越来越重,她软糯好听的吟声都被撞得支离破碎,可他好像觉得还不够似的,将她的手臂举过头顶,让她整个身子完全舒展开来,炽热的唇落下去,所到之处都留下鲜艳的红痕。
辛月感到身体原本的空虚感被填满,甚至填得太多她都有些承受不住了,只得轻声道:“慢一点,我……嗯……”
“慢不下来!”沈驭风额头有薄薄一层汗水,俊眸里幽深一片,粗粗的喘息着,声音沙哑得不像他本人的,“月儿你太紧了,好舒服!我想你……抱着我,相信我,嗯?”
辛月哪里见过这样狂放的沈驭风,平日习惯了他说话时云淡风轻的语调和表情,调/情的话都没听过,现在被他这些情话撩拨得面如红霞,身子越发柔软了,羞涩得想躲,却又不自觉地迎合,更近地贴向他。
酒店套房的床很大很宽,是真正的kingsize,雪白的枕头和被单被缠绕着的身体揉得皱了,印衬着男人的狂野温情,女人的娇媚柔软。空间很大,爱便没了极限,他力量很大,顶得她往床头缩,索将她身子横过来,自己跪坐在她身前,臂弯勾着她的腿,自如进出。
辛月仍然是敌不过他的力气,也拒绝不了他的入侵。他深入,她便只能本能地后退,到了床的边缘,头不得不后仰,她的长发散开了,刚刚铺泄在床上的黑柔悬空垂下去,在昏黄暧昧的灯光里有蛊惑人心的光泽。
这样的姿势让她腰身仰高了,俯身的沈驭风可以将她身体的所有反应,脸上的所有表情尽收眼底,她脸涨得更红,指节拧着身下的床单微微泛白,声音好像不受控制地溢出,她咬唇想压抑,可越是压抑,身体好像越是颤抖得厉害。
沈驭风也有些受不了了,他两年不近女色,满心想念的都是她,现在深埋在她体内,她从欲拒还应到羞涩无措,反应青涩却充满
魅惑,早已逼近他的极限。
他稍稍退离一些,感觉到她身体一冷,浅浅地动了动,就是不给她痛快,咬着她的耳垂用低沉的声音说道:“月儿,叫我的名字!抱着我,叫我的名字!”
“啊……”辛月不吭声,刚抬起头想说什么,又被他找准某个点一撞,立时又跌了回去。
他躺到她的身侧,把她整个儿裹进怀里,身侧的美腿仍在他的臂弯里,身下恢复了刚才的节奏。
“我想听你叫……叫我啊,月儿,快点!”
“驭风,驭风,你……别这样,嗯……”辛月靠在他怀里,背贴着他的胸口,快要被他的体温所融化,身体里的他更是滚烫如烙铁,她甚至能感觉到那些筋络的跳动。
环住她身体的手力道越来越大,勒的她快要喘不过气来一般,然后是那种疯狂的频率和他密密绵绵的吻,在她意识飘渺之际有岩浆在身体里喷发的灼烫感,而且燃烧的激昂延续着,她听见他在她耳边说着想她爱她,怎么也不肯从她身体里退出来。
出了汗的身体有点潮湿粘腻,贴在一起不太舒服,辛月想动一动,沈驭风却拉过被单遮住俩人的身体,紧密搂着她,一步也不让她动。
“驭风,你……胃没事吗?”刚才欢爱时他的不顾一切,有点吓到她了,她其实一直在担心他的身体是否受得了。
沈驭风撇唇一笑,“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还有点不舒服!”
“还是去医院吧,这样熬着不行的!”
“嘘~我们哪都不去,你就这样陪着我,明天就会好的!”他吻吻她的后颈和碎发,手圈在她身前揉着白软的小兔子,心里再安稳也不过如此了,心都不疼了,那点胃疼算什么。
“怎么会有胃病的呢?医生怎么说,严重吗?”她秀气的眉拧着,关切地问他。
“就是生活不太规律造成的,失于调养,中医还说我思虑过甚!月儿,我没骗你,我想你,这两年每天都盼着你的消息,一收到明信片就恨不得去那个地方找你!可是公司不能不管,所以只能在圣诞节假期和你生日的时候去看你!我不想给你压力,所以没有露面,我知道我错过了很多,你能给我机会补偿吗?”
辛月轻轻摇头,“你不欠我什么了,我们现在……不是夫妻了,你对我没有责任的!”
沈驭风抱紧她,“对,我们不是夫妻。可是你看不出来吗?我在追你!如果你真的觉得过去可以放下了,就想想我们的现在和将来,好不好?”
刚才那么畅快淋漓的欢愉,她对他不是没感觉的。他们遇到彼此还是会情不自禁,他满世界追逐着她的身影,她心里还是有他的位置,为什么不能重新开始呢?
辛月没有回答,只是低低叹了口气,身后满足安宁的男人并没有听到。
很快他又有了感觉,不舍得从她身体里出来的部分又在一点点复苏,他扣着她的肩吻住她,想要索取更多的温存,她却拒绝了。
沈驭风也不强求,她久未经欢爱,今晚又来回奔波了几趟,该是很辛苦了,来日方长,只要能拥着她入睡就很好了。
他用怀抱锁紧她,决定今晚就住在她温暖潮湿的小身子里,这样她就跑不掉了。可是半夜她还是挣开了他,起来给他喂了一次胃药和热水,再睡下的时候胃疼已经感觉不到了。
这是沈驭风两年来睡得最安稳的一个晚上。
早晨是带着笑容醒过来的,夜晚怀中的温暖和她浅浅的呼吸让他一夜无梦,一早醒来就伸手去抱身边人,却不想扑了个空。
一下子清醒过来,沈驭风撑起身,身旁的位置果然没人,床铺冰冷没了温度,看来她早早地就起床了,没有惊醒他。
昨晚温存而占有的拥抱也没能留住她吗?
沈驭风慌了,翻遍枕边的手机、IPAD和便条,没有找到她留下的只言片语,昨晚ji情燃烧得太过突然,他沉浸其中竟然忘了要她现在的联系电话!
偏偏这时荣靖霄打电话给他,接通的第一句话就是戏谑无比:“听说你怀孕了?”
什么?!沈驭风一时没反应过来,怀孕这个词却突然戳中了他脑海中的某根神经,他一下子呆住了。
“喂,怎么不说话,难道不是么?我听小金鱼说你昨天隔十分钟就吐一次,什么也吃不下,胃都吐空了,不是像孕妇么?你到底在搞什么?不是去参加毕业典礼顺道接人家回国吗,怎么把自己给弄病了?还是说这只是个苦肉计?”
沈驭风没理会他这个好奇宝宝的一长串问题,倒是经他提醒想到,“金小瑜呢?她有辛月的联系方式吗?她在英国待到什么时候,酒店房间是几号!”
“小瑜的手机号就是昨天跟你联系的那个,她今天就要去参加‘绯色’的新品发布会,下周才回来!我警告你啊,你别***扰她,她是我老婆,喂,喂……”
沈驭风不等他说完就挂断电话,拎起外套就往外跑。
昨晚那么好,他在她眼中看到心疼和快乐,以为她接受他的身体就等于重回他的怀抱,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她仍然潇洒地一走了之,什么都不说也不留,仿佛昨晚的一切只是成年男女间都会发生的事。
他毫无濒全情投入,没有做任何安全措施,她完全有可能怀孕!
她曾经那么想要一个他们的孩子,如今怎么能够带着这样的可能就转身走了?
胃又抽搐起来,但怎么也敌不过胸口窒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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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7)
( 这一天还是避无可避地来了。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肃穆的小教堂花团锦簇,有点小小的奢华感。沈驭风穿着铁灰色的礼服,不时低声与婚礼监理说话,目光有时扫过来观礼的宾客,眸深似海,看不清他的情绪。悌
他在等,等着对他而言最重要的那个女人,她来了,今天的这一切才会有所不同。悌
辛月也穿了一套白色的衣裙,肩头有象牙白的蕾丝拼接和流苏装饰,短发上别了水晶镶钻的发卡,年轻又娇俏,一点也不像个结过婚的女人。
沈驭风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追随着她,但是他必须克制自己,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了,毕竟今天的女主角还是周黎。
辛月踏进教堂的时候就有种想要转身逃走的冲动,那些早春中盛放的百合和玫瑰看起来热烈美好,所有的装饰和气氛都莫名的熟悉,因为她也经历过这样一番浪漫的婚仪吧,身旁挽起了她手的男人恰好也是今天最挺拔俊朗的男主角。
不过一年时间,恍如隔世。
她本是不想来的,但沈驭风意外地邀请了她,没有嘲讽或者炫耀,虽然看出他欲言又止,但他是真心诚意消她能去的。
也许她去了就代表祝福,祝杆他才能心安理得地投入新的生活?
还是为了成全他呀,辛月笑笑,君子有成人之美,她是不是应该好人做到底呢?谀谀
给了她决心的人是荣靖霄,他也说服她去参加婚礼,理由却是为了金小瑜。蓝素刚刚过世了,她沉浸在悲痛之中,就连他也没办法把她完完整整地解脱出来,他消辛月能去陪陪她,跟她聊聊天,不都说快乐与人分享会有加倍的快乐,悲伤与人倾诉之后就只剩一半的悲伤么?
辛月想了想,答应了,很久没去看望沈达夫妇,她也很想见见他们。
听说他们还是不赞同这门婚事,婚礼上沈伯母的心脏病不要又发作才是。
可是来了之后才发觉,许多事情说和想是一回事,真正面对又是另外一回事。
辛月迫使自己放松下来,尽力不去看沈驭风,而是走到沈达夫妇身边打招呼。许久不见了,他们也没想到辛月这么大度会来参加婚礼,连忙拉着她坐下,问长问短。
辛月笑着一一回应,可以感觉到有两道意味深长地目光追随着她,抬起头来却一切如常。
她稳住自个儿的心跳,陪沈达夫妇坐了一会儿,才走到金小瑜旁边去,看清了她的消瘦和憔悴,为情,也是为义。
看得出金小瑜很孤单,跟她一样。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金小瑜脸上稍稍有了些笑容,周暮就来了。
金小瑜对他并没有太多的偏见,与他们有恩怨纠缠的人是他姐姐不是他,只是也没有多少深交,见了面会点头打个招呼。
但她还是看出这个年轻男人对辛月有些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情愫在发酵。
辛月歉然一笑,跟着周暮出去了,不远处的沈驭风身子微微一僵,注意力也被他们给沁了。他都有点受不了自己,今天这24小时,像是攸关生死,每一个细微的情节时刻都好像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在商场上运筹帷幄,好像都没有这么累过。
周暮和辛月站在教堂门外的一个小的鲜花拱门下说话,“我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
辛月的心像一下子提到嗓子眼,通斥种情况她一个消息都不想听。
周暮笑笑,“还是先说好消息吧,Dr.Jonhson答应为我进行手术,不过地点一定得在芝加哥,他不习惯跨国手术!”
“真的?太好了,太好了!那是不是证明消很大,他不是不做没有把握的手术吗?”辛月激动地抱了抱他,动作不敢太大,好像怕弄伤他似的。
周暮仍旧笑着,抬手摸了摸她的头,“也不是这样说,哪有手术是百分之百成功率的,都有风险,只是我这个的风险特别高而已!不过Dr.Jonhson肯出面,就是给了我最大的消了,放心吧,我会努力的!”
辛月点头,“那……那坏消息呢?”
周暮转头看了看教堂里有条不紊的一切,叹了口气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坏消息,还是不说了,等会儿你就知道了!我……很抱歉不能按照约定陪你去看泰晤士河和苏格兰高地,圣安德鲁斯大学已经接受了你的申请吧?恭喜了!”
“傻瓜,当然是你的健康比较重要!我们的约定你不能只记得一半啊!”
“辛月,其实……你不计较我的身份我已经很开心了,你不用勉强自己去遵守那个约定,以前我们都以为自己没有未来,可是现在不同了,你还可以重新选择!”
如果婚礼不成,姐姐是要接受应有的惩罚,可沈驭风就还是自由之身,对辛月来说这不是一个坏消息,只是多了一项选择。
不是只有沈驭风和荣靖霄在查周黎的作为,他也在查,做新闻传媒出身的人,总有特别的触觉能挖到其他人意想不到的结果。
他知道那些往事不会被轻易掩埋,荣沈两家不会让这场婚礼成功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把美好撕碎给人看,尤其是给周黎本人看,将她打击个彻底。
他暗示过姐姐,她没能听进去。她现在已经对他怨怼极深,总觉得当初若不是为了供他读书成人,她也不用嫁个老头,如今在她面前摆
出文人的清高模样也不过是觉得二嫁是件丢人现眼的事。
周暮苦笑,他的姐姐从来没有试着去了解别人,她的世界从来都是唯我独尊。
甚至连他的病,她也一无所知。
罢了,就让今天的婚礼来敲醒她吧,今后换他来偿还她的恩情。
如果他的手术能成功,他还是有自信能给两个女人承诺的,一个是他姐姐,一个是辛月。
婚礼很快就开始了,辛月回到金小瑜身边的位置上,奇怪的是今天一直没有看到荣靖霄,大概是路上塞车来晚了吧!
钢琴版的结婚进行曲开始,仿佛一场人生大戏拉开了帷幕,辛月安静地坐在离沈驭风几步之遥的前排座椅上,安静地看着他从周暮的臂弯中牵起周黎的手,目光没有一丝散乱,全都集中到新娘的身上,仿佛这一刻世界只有他们这对新人。
眼睛酸酸胀胀的疼,心里的失落比任何时候都要深,可她没有落泪,反而轻轻弯起一个笑弧,看他和她面向证婚人宣读誓词。
她还爱他,不论深浅,心间总是有那么一个特殊的位置留有独属于他的印记,抹也抹不去。可是既然爱着,就该让他感到幸福和满足,像现在这样,跟他喜爱的人并肩站在一起,携手走完将来的路。
给她点时间就好,她一定可以慢慢把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忘记的。
她祝福他,消他可以从此美满快乐地生活下去。
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意料,沈驭风没有说出“我愿意”三个字,只是定定地看着周黎,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没有一丝感情。荣靖霄带着一个叫李意的女人出现,说出一段令人震惊的往事,婚礼被迫中断。
周暮疲惫地闭了闭眼,吁出一口气,金小瑜泪流满面,只有辛月抿紧了唇仍旧安静不语。
她担忧过的,周黎太有心计,不像表面那样无害,可好在她对沈驭风的感情似乎不假。如今看来她的狠戾已经超出能够忍受的范围了,而且她这样的人是不懂爱的,她只爱她自己。
周黎哭的梨花带雨,甚至歇斯底里,沈驭风的目光已经从她身上挪开望向一旁的辛月,刚才他的专注是因为他不敢看四周,辛月就坐在他的身旁。
现在,他的目光幽深,有淡淡的苦涩和释然,之前的欲言又止,她好像懂了一些。
谁都没想到会有后头的意外,周黎的无间道害死了许唐,他的义妹找上门来,不知在暗处躲了多久,捧着一把尖刀向周黎刺来。
沈驭风出于本能地保护推开了周黎,眼看尖刀就要刺入他的身体,预感的疼痛却没有到来。
辛月挡在他的身前,身上那件漂亮的象牙白衣裙一片血红。
她无怨,亦不悔,身体越来越冷,她却问他:驭风,我想做你的白月光,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我爱你三个字就这样顺畅地说出口,毫无怀疑和犹豫,沈驭风只是觉得深深的遗憾和无力。
第一次对她说爱,却差一点就生离死别。
这一刻的世界只剩他和她,他为她落泪,她用鲜血偿他。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2)
( “我很确定他就住在这里,三天前就到了,应该赶上了你的毕业典礼,不过……也许他跟前几次一样,没有出面见你吧!”
“前几次?”辛月想到两年时间里来自哪个神秘东方男人的礼物,心脏怦怦的在胸腔里乱撞。请记住本站的网址:。悌
真的是沈驭风吗?
金小瑜笑了笑,把微微烫卷的长发别到耳后,“你也应该有所察觉吧?没有想过会是沈少来看你吗?我也是听靖霄说的,沈少没跟你一起好好庆祝过生日和圣诞节什么的,总觉得很遗憾,而且你这么文艺浪漫的作家应该会很看重这些东西,所以想好好补偿。”
“我才没有……”辛月羞恼地低头戳着盘中的蛋糕,她哪有很注重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她在意的不过是陪在她身边的人罢了。
“你是没有啊,不过男人有时候就是有点自以为是,也真难为沈少了,他那个不咸不淡的子原来做起浪漫的事情来反而让人印象深刻的很!不过礼物他真的不是很在行,还是拉着靖霄和我一起陪他去挑的,选礼物可能就是一天,送礼物的过程却真的是千里送鹅毛了。前年生日你在阿尔卑斯山,他从山下坐缆车上去,你也知道他的恐高症有多严重,在缆车上吐到胆汁都出来了,下来的时候晕眩得站都站不稳,嘴唇都青了。他秘书给他请了个当地的向导,那男孩看到他千辛万苦上山只是为了看看你给你送个礼物,惊讶得嘴都合不滤。还有去年圣诞节,他知道你在哥本哈根就去了,遇上暴风雪,飞机在空中盘旋了两个小时才降落,这些,他都没有告诉你吗?”悌谀
相爱的人,为什么走了一条这么崎岖艰难的路呢,连老天都不断不断地给他们考验!
她还记得沈驭风跟她和荣靖霄聊起的时候说到,当时心想如果能平安地活着,飞机落地后他一定不管不顾地出现在辛月面前,带她回家。
也许末日和绝望的顶点,所有人都会有豁出去的冲动要弥补人生的遗憾。
可是后来平安了,他还是只能小心地在远处看着她,送上礼物,骗她说他在东京度假,只因她还没有准备好重新接纳他。
原来有时候爱真的比死还要难。
辛月怔怔地听着,手里的小勺无意识地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有小小的涟漪漾开,她一抹脸,才发觉自己在哭。
她没有勇气了解更多,否则她会觉得自己很残忍。
临走之前她跟沈驭风说过了,不要等她,也许他们本来就是没有交集的平行线,回到原本的状态并没有什么不好。
他配得上更好更美的女孩,他放下过去,对方也是一张白纸,简简单单地相爱相守,多好。
周暮带着孩子回来,辛月跟金小瑜说好了“绯色”庆典的时候去捧场就匆匆道别,她的心像化成了水,再待下去听闻更多跟沈驭风有关的事,她怕自己会失态大哭。
周暮去开车,辛月为小树整理好衣服,生怕冷风灌进他脖子里去会着凉。孩子搂着她脖子趴在她肩上有点昏昏欲睡,辛月的手轻拍着他的背。
她抱着孩子往酒店门口走,迎面差点撞上一个人,对方扶住她和孩子,站稳之后呼吸一滞,有略微嘶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月儿?”
辛月眼睛的焦距汇聚在那人身上,全身血液像凝固了一般,脸色白白地看着对方,步子都迈不开。
沈驭风!
金小瑜刚刚还告诉她,沈驭风三天前就到了英国,就住在这家希尔顿酒店。
诺大的世界他都可以追上她的脚步,何况是在这么小小的一个酒店,遇见好像也不稀奇。
他身上有明显的酒味,看来是刚刚从外头的酒馆买醉回来,看到她和孩子,眼底泛上意外和很多复杂的情绪。他的声线一如既往的温润,大概是因为酒精的作用有那么一点点沙哑,反倒更感成熟。
眼前的他是比两年前更有魅力的男人,辛月却没有对上他的视线,匆匆一瞥就移开了目光。
这种感觉不知该叫陌生还是别的什么,可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这种关系,又是在异国他乡,真的有说不出的难受,让人亟欲逃离,一秒都不愿多待。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柔声问她,目光落在她臂弯中的孩子身上。
“我来见见小瑜,她到英国来公干,住在这里!”辛月努力让自己平静,声音却还是有一点微颤。
沈驭风点点头,淡淡地失落,不是失望,他也不敢奢望她会是来找他的,她甚至根本不知道他来英国吧!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辛月问得很艰难,明明知道答案,却还是想听他亲口说。
“在德国留学时候的朋友说有合作计划,我就过来看看,顺便……跟他们聚一聚!”
他言不由衷,辛月的心也沉了沉。她不知想听到什么样的回答,但他在撒谎她能看得出来。
也不勉为其难,她看到门外的车灯闪了闪,周暮摇下车窗冲她挥手。
该走了。
“这孩子……”
“对不起,孩子想睡觉了,我们该走了!”
沈驭风也看到了周暮,扛不过心里的疑问,挣扎着想问问这个孩子是不是辛月和周暮的孩子,他们是不是已经注册结婚,可是话还没说完辛月就打断了他。
跟以前一样清澈好听的软软语调,却有着不容拒绝的坚定。
她头发长长了一些,在脑后扎了个俏丽的短马尾,化了淡淡的妆容,包臀羊毛短裙和长筒皮靴,不是当年宽松休闲的森女装扮,多了几分女人味和说不出的风韵。
她的确跟以前不同了,可从她的眼睛看进灵魂深处却又还是当年那个可爱善良的姑娘。
沈驭风一手抚着胃,感觉到那隐隐的抽痛从丝丝缕缕演变成剧烈的痉/挛,这么一恍惚间的工夫,辛月已经抱着孩子走了出去,拉开车门坐在了周暮的身边。
他无力阻止,摁在胃部的手心已沁出一层汗。
好痛,不知是胃,还是边上的心。
辛月魂不守舍地坐在副驾驶座上,一句话也没说,脑海里全是刚刚相遇的那一幕。
她没有忽略沈驭风一直摁在胃部的手和拧起的眉头,他一定是喝了酒胃不舒服了,小瑜也说过这几年他把自己照顾得不好,工作太拼命,烟酒的量不控制,身体大不如前。
她伤心,也忧虑,他这样分明是让她有罪恶感。
“见到沈大哥了?”周暮开门见山,他远远看到他们在酒店门口说话,从背影就知道那是沈驭风。
他会来找辛月,其实早在意料之中。
“嗯!”
“聊了什么?”
“没什么,他说来英国会会老同学!刚才可能跟他们去喝酒了,才回来就碰上了。噢,他好像以为小树是我的孩子!”
睡着的孩子在她怀中不安地动了动,轻声呓语:“姨姨……”
周暮笑了笑,“需要我去跟他解释吗?他不是来会什么老同学,是来看你的,看到我和你带着小树,可能误会了。”
辛月没回答,只小心又有点茫然地问道:“当初透析那么痛苦,手术后疼痛剧烈你是靠意志强撑过来的吧?就是为了健康要好好活下去,可你说人为什么总是肆意挥霍自个儿拥有的东西呢,健康、感情,都不当回事儿……”
“你是说沈大哥?他的胃是经不起折腾了,所以我听你说他跟朋友去喝酒觉得很意外,他算是个蛮自律的人,要喝也是借酒浇愁吧!”
“你知道?”辛月以为他会因为姐姐的事跟沈驭风再不相往来了。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过这只是开始时候的想法。时间长了,我发现我是三国演义里的曹孟德,你是关云长,封爵赐侯也动摇不了你要回到刘玄德身边的心思。我打探他的消息,了解他的近况也都是为你,因为你的心在他那里,却以为逃避就可以一劳永逸。小月,你既然懂得人生不该挥霍的道理,就该好好把握当下,你拒绝我不要紧,但是不要再放逐你自己了!”
辛月不知是怎么回到公寓的,哄睡了小树,她却睡不着,眼前总是浮现出沈驭风的身影。
想了想,她拿起手机拨给金小瑜,“小瑜,我今天见到驭风了!嗯,就刚刚,在酒店门口……他好像不太舒服,你能不能帮忙他好不好?谢谢!”
金小瑜很快回了电话,语气却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月儿你快到酒店来一趟,驭风的情况很不好!”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0)
( 转眼就是春华秋实更替交接,日历一页页翻过,辛月已经离开快有两年。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七百多个日夜,竟也就这样过来了。
放在过去,沈驭风也许会说,瞧,爱情也不过是这样,生生分离,最终也会习惯,没有谁离了谁就不能活。悌
可实际上两地相思的感受让他觉得自己都变得不太一样了,把一个人惦记在心坎上的感觉其实很好,不会空虚,也更有人情味。悌
他没有一天忘记过辛月,临别时候的拥抱和亲吻总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清晰重现,甚至靠这份美好的回忆帮着他克服了最初的失眠。
他们共同生活过的影像更是常在不经意间就叩响他的心门,恍惚间他甚至还有错觉,那个温顺乖巧的女人从未离开过,听到他回家的脚步声就会系着围裙探出头来说“你回来啦!”。
沈驭风坐在书桌边,推开满屏幕都是预算表格的笔记本电脑,揉了揉眉心,拉开身前的抽屉,取出一摞精美的明信片,一张张翻看着,眉心的褶皱慢慢舒展开来,温柔的笑意也浮上眼角。
真是个遵守诺言的的丫头,两年来走遍10几个国家地区,无数个都市和小镇,只要有邮局的地方,她似乎都不忘给他寄一张明信片,标志的美景上盖着当地的邮戳,还有她娟秀的字迹,简单的问候语,是他每隔一段时日就会收到的珍贵礼物∧谀
厚厚一沓,已经颇有些分量了。
有两次他到国外出差,回来的时候新到的明信片已经在桌上躺了些日子,她竟然也在那个国家那个城市!或许只是她在街头喝咖啡,他站在结尾抽了一支烟,便错过了,没有美丽神奇的巧遇。
不是不遗憾的,可这也许是上天对他们的考验还没有结束。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不再单纯地等待她给的惊喜。
他拿起电话,按下烂熟于胸的那串数字,却在最后一个数字亮起的时候又飞快地摁断。她一定以为他不知道她的新电话号码,可实际上他早就知道,只是,没有拨通过,他们说好不用这种方式联络,隔着电波的语言太贫乏,他本来也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他们都怕面对大段的空白。
看到她的email和明信片就很好了。
他在等她回来,其实他有很多话要跟她当面讲。
周末,开车到城外去,清明将至,正是扫墓的高峰,沈驭风停在一座冰冷的孤坟前,把准备好的黄白花束放在碑前,稍稍打整了一下墓碑前后,没有多做汪也没多说什么,就离开了。
他原本不想来的,是辛月在email中拜托道,这是周暮的心意,他身体不允许长途跋涉地回来祭奠亲人,只能请沈驭风帮忙,就算是看在故人的份上。
周黎这个故人,他倒宁愿从不曾相识。
她一生争强好胜,贪慕荣华富贵,死后也不过是这样一方小小的安身之处,唯一记挂着她的是生前怨怼颇多的弟弟。
周黎自婚礼被许唐的义妹用刀毁了容貌之后,精神状况就每况愈下,生完孩子更是被诊断为严重的产后抑郁症,最终不堪负荷自杀身亡。
她没有坐牢,但精神的折磨摧垮了整个人,死的时候已经形销骨立,面上疤痕狰狞,披头散发犹如女鬼,曾经的妖娆风光也如烟云散尽。
只是可怜了刚刚出生的孩子,一来到世上就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他只见过孩子一次,健康漂亮的小男孩,安静乖巧,并不怎么哭闹,眼睛像黑水晶一样通透无邪。
荣靖霄和他一样同情这个孩子,但医院说孩子还有舅舅这样的亲属在,不能领养。想必周暮已经担起了养育的责任。
翻过一座山头,依山傍水的地方有一片山庄,荣靖毅守在那里,自打蓝素出了事,他有很长时间都不肯回城里去,执意要在这里陪着她。
其实她并没有葬在这里,她的骨灰由荣家大哥荣靖轩撒入大海,这片荒山不过是有她的一个衣冠冢,荣靖毅便买下了整座荒山,建了这个山庄,荣氏企业也撒手不管,扔给了大哥。
沈驭风和荣靖霄常会到这里来看看他,陪他聊几句。毕竟是男人,表面的颓丧早已褪去,但只怕心上的血窟窿是无论如何也堵不上了。
今天他到这里来,不过是跟荣家兄弟短暂地道别,他要暂时离开一段时间,
荣靖霄笑他,现在恐高症真是见好了啊,没事儿就到处飞,什么高山险峰也敢去,当时人就在身边的时候不好好拴牢,人跑了才上山下海去追。
沈驭风笑而不答,荣靖毅也只是笑笑。
爱着的人还活在这个世上能让你补偿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就怕连这个机会都没有了。
辛月远在苏格兰的毕业典礼,很庄重也很热闹。离开国内快两年的时间,经历了很多事,近一年来才把申请的学位读完,顺利地拿到硕士学位。
一路上旅行认识的朋友、同学和他们的家人都来观礼,还有小巧精致的礼物。周暮也在,拿着DV记录这珍贵的一刻,腿边有个小小的尾巴,穿着得体的小礼服,脸蛋粉嘟嘟的像个小绅士,面对人群并不哭闹撒娇,只在看到辛月的时候会摇摇晃晃跑过去求抱抱。
辛月抱起他,发现他最近好像又长胖了,逗弄了一会儿只能放下来用手桥。
所有人都以为她和周暮是夫妻,这孩子是
他们的宝宝,路过身边都会赞道“socute!Pretty!”
他们都不多解释,笑着接受这样的赞美。
“今天很漂亮,恭喜你!”周暮拥抱她,在国外这么长时间,辛月早已习惯这样的礼仪。
周暮之于她,比朋友还要亲近,像家人的感觉更多一些。
“谢谢你来参加典礼,还带着宝宝,真是难为你了!对了,礼物我收到了,干嘛送两份啊?不过我都很喜欢!”
周暮一愣,“又是两份礼物?我只准备了一份而已,就是刚才送到你手上的那个,你还收到过别的?”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去年她的生日,也是两份礼物,但只有一份是出自他的手。
辛月轻蹙起眉,心跳无端地快了几拍。
是谁呢?转交礼物的人明明说是一个东方男人,可偏偏不留姓名,没有线索可循。上回生日的时候,她在阿尔卑斯山麓滑雪,还有前一年的圣诞节她在哥本哈根看极光,礼物都像是长了翅膀一样递送到她手中,不是邮局或快递,而是身边的人转交的,就像是……
就像是送礼物的人亲自到了她附近,只是没有现身而已。
一致的是,都说那是一个高大俊朗的东方男人,温文有礼。
她曾经以为都是周暮,可后来才发觉不是。
不是没有想过沈驭风,但他平日工作那么忙,又怎么会随便跑到国外来呢?他记得她的生日吗?他们……好像还从不曾好好地一起庆生。
而且她在阿尔卑斯山的那一次,恐高那么严重的沈驭风要怎么坐缆车上山呢?
她打过一次电话给他,就是在北极看到极光的那一次,捧着神秘男人送来的礼物想问问他,是不是他来过。
沈驭风很快就接听了,可以听到风雪的呼啸,声音仿佛都卷入了雪粒,有点微颤。他在电话那端微微调整了一下呼吸说,我刚到东京度假,这里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很冷。
辛月的屋外也下着鹅毛大雪,只是觉得大概凑巧吧,他们都看到了雪,只不过不是在同一块大陆。
不是他吧?
应该……不是他啊!
周暮看着她脸上笼罩的淡淡忧伤,敛眸笑了笑道:“你觉得会是他吗?我想,他应该从来没有放弃过你,如果他来接你,你会跟他一起回去吗?”
他太了解她了,作为一个男人,当然也很了解沈驭风。
怀中小小的人儿依赖地揽住她的脖子,孩子特有的奶香触动了辛月心底隐隐的酸楚,她抱紧孩子摇头道:“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就很好!”
他们都没有留意到不远处那个挺拔的身影,温文俊朗的东方轮廓,一双深眸看着他们仿似家人的互动而黯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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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门有事,估计得周六才回来,周六更新可能会很晚,亲们见谅~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3)
( 辛月开车回到了希尔顿酒店,没有惊动周暮,他带着孩子就住在她公寓的对门,平时是方便照应,但他是对的,她和沈驭风之间的问题她还是要自己去面对,逃避和放逐都不是解决的办法。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路程并不远,她却觉得无比漫长,握着方向盘的手都沁出汗水。悌
金小瑜来大堂接她,跟她一同乘电梯上楼,陪着她去了沈驭风的客房。
他住的是一个套房,只开了两盏小灯,光线晕黄,沈驭风就躺在卧室的床上,盖着被子还是能看出身体微微蜷着,闭着眼睛,脸色苍白,表情很淡,眉毛却拧得极深,一看就是身在病中的样子∧
辛月轻步走过去,生怕惊醒他,拉过椅子在他床边坐下,看着那张温雅俊朗的脸,熟悉又陌生。
空气中还有淡淡的酸腐气味,是从卫生间传出来的,显然他刚刚才吐过,身子都没躺平,侧身对着卫生间的方向,好像随时准备起身接着跑过去呕吐。
这样虚弱的沈驭风辛月还是第一次见到,以前他工作虽然很忙,但是很懂得劳逸结合和养生之道,在办公室加班累了也会到楼下健身房去跑跑步、举举壶铃,在家会泡好茶来喝,冬天会吃进补的膏方……即使生病,也顶多是点小小的感冒,几乎都不用去医院。
可是现在,他却像个病人,像个孩子,被病痛折磨得躺在床上。悌谀
不到一个钟头之前,他们在酒店门口相遇,他还是好好的,那都是装出来的吗?
“他的胃不太好,今天又喝了酒,苏格兰这边的烈酒不少,可能不注意伤了胃,回到酒店就吐了好几次,胃也疼的不得了,幸亏他自己带了止痛片和胃药,我刚刚看着他吃了。今晚再吐恐怕还是要去医院的,这里不比在国内,有个闪失就麻烦了!”
金小瑜在电梯里就告诉辛月关于他的身体状况,他的胃这两年一直不太好,上回他在阿尔卑斯山的缆车途中呕吐不止,也是跟胃病有点关系的。
听到这些,辛月觉得心脏像被一只手紧紧捏握住一样,喘口气都觉得困难。
“你陪陪他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我也住在这层楼,房间在楼梯对面的走廊!”
“谢谢你啊,小瑜!我看他胃里估计是空的,想给他买点粥来,吃了药再吃点东西也许会舒服点!”辛月和金小瑜低声交谈,怕吵醒沈驭风。
“行,我去楼下餐饮部买,你就陪着他吧!”
金小瑜出去了,剩下的空间只有辛月和沈驭风两个人的呼吸。
她起身去洗手间拧了干净的热毛巾,轻轻拭去沈驭风额头上的汗水,温热的触感让沈驭风睁开了眼睛,看到辛月坐在身旁,他没有说话,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她。
“你醒了?胃还痛吗?”
沈驭风摇摇头,他其实一直都是半梦半醒的状态,知道金小瑜带她进来,他不敢睁眼更不敢吭声,怕这只是一个梦,稍稍一碰,梦就碎了。
现在也是一样,看着她拿着热毛巾为他擦汗,柔柔糯糯的声音问他话,感觉好不真实。
他看了她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开口道:“你的……头发长长了!”
这么看似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在刚刚他们偶遇的时候就想说了,长发也很俏丽,但是没有以前那细碎柔软的短发适合她。
辛月抿了抿唇,有点不知该怎么接话,把毛巾摊开来塞到他手里道:“擦擦脸和手吧,可以睡的舒服一点儿!”
看到她,沈驭风的精神好了大半,挣扎着坐起来半靠在床头。金小瑜也很快买了粥回来,感觉到两人之间宁静良好的相处氛围和小小的暗涌,心里一笑,放下粥碗就回房间去了,把空间留给他们。
出了门就立马给荣靖霄打电话,时差关系他还在床上睡觉,接起电话声音懒懒的,瓮声瓮气地喊了声老婆。金小瑜心情莫名地好,也不像平时那样嗔他谁是你老婆,跟他简单说了说沈驭风今晚的遭遇。其实他是早就知道的,沈驭风到英国来的行程和目的都是他告诉她的,只不过有了意外之喜,自然是要跟他分享分享。
荣靖霄听到八卦果然来了劲头,两人说了一会儿,他又甜甜蜜蜜地叫嚣着好想你,快点回来之类的情话,逗笑了金小瑜,才不舍地挂电话。
他那边已经是早晨了,他们都已习惯在彼此的怀抱中醒来,早安吻,一起吃早餐,然后一同出门上班,光是分开这一两天都觉得想念的紧。
小别胜新婚呢,分别两年的沈驭风和辛月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
实际上,沈驭风房间里平静得很,完全没有一点旖旎的气氛。他坐靠在床头吃着辛月喂到嘴边的粥,英国人的粥做的再好也不如中国的老火慢炖,米没炖开花,寡淡无味,可因为是辛月喂的,他吃着也觉得香甜。
突然很想念她做的饭菜,有家的味道,换了谁来做都不是那个味儿。
可他已经两年没吃到了。
“我想吃你做的蟹粉狮子头和绉纱鸽蛋!”他不自觉地把心中所想说出了口,表情渴望中带点委屈,像个要糖吃的小孩。
辛月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小树,心中一软,嘴上却说:“那些都太油腻了,你现在胃不好,只能吃点清淡的!”
“明天就会好的,你的公寓离这里远吗?可以去那里做饭,我可以去买食材!”
“你不是还有事吗?项目不谈了?”
辛月有种被得寸进尺的感觉,他不是说到英国是来公干兼同学聚会的么?
沈驭风咽下最后一口粥,艰难地说道:“我没什么事,到英国来是为了参加你的毕业典礼!”
终于肯坦白了,辛月有点恶作剧得逞的快意,不过面上还是淡淡的道:“我没看见你!”
“那是因为……”他该怎么讲,因为看见她和另外的男人桥个孩子一脸幸福?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还是转移话题吧!
“能有什么打算呢?我读书也不是为了镀金,纯粹是为了兴趣,之后该干嘛还是干嘛!可能会跟同学们有一个短程的旅行,然后就回国了,有新书要上市了,我得配合周暮的图书公司做一些宣传!”
“那……你父母呢?这几年,你为什么没陪他们留在加拿大?”
其实他想问的是,她回国之后还会走吗?她是乖巧孝顺的女儿,家庭观念很重,只有当一个地方有她的牵挂时她才会定居下来,否则就会像现在这样说的很无奈,好像回国只是一件她不愿面对的事。
“你以为我不想陪在他们身边吗?就算我不再是别人的妻子,我在他们怀里也永远是掌上明珠,被娇宠呵护的感觉一辈子也不会腻的。可是如果给他们造成了伤害和困扰就另当别论了,我毕竟是离了婚的单身女人,加拿大又有很多往来的亲朋好友,总是好奇我的遭遇,热心想给我介绍对象的,鄙夷说风凉话的,形形色色都有。我是可以一笑了之,可是我能感觉到爸妈的忧虑和伤心……中国人有时候还是很传统的是不是?”
离婚、二嫁这样的事在老一辈人眼里真真是翻天覆地的大事了。
她今天能笑着把这番话说出来就证明她已经长大了,只不过代价很沉重,心里的伤痛也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