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比利离开我们一个星期之后,莫里斯家的人又意外地成了一条新狗狗的主人。
在冬天里一个寒冷的下午,它走进屋里,静静地趴在了火炉前。它是一条带斑点的斗牛猎犬,镀银的项圈上刻着“丹迪”的名字。它一晚上都趴在火炉那儿,无论家里谁和它说话,它都会摇着尾巴,显得很高兴。我开始还对它抱怨了几句,可它一点儿都不在意,只管在那儿打瞌睡,所以我很快也就不叫唤了。
它是一条调教得很好的狗,这让莫里斯家的人担心它可能是走失了。第二天,他们做了些调查,发现它是在夏天的时候和纽约的一个绅士一起坐着游艇到费尔伯特来的。它不喜欢游艇。一有机会它就会坐着一条小船到岸上来,如果它坐不上船,它就游泳。它的主人说,它是一条流浪狗,在哪儿都待不长。莫里斯家的人知道它是这个样子,觉得很有趣,他们没赶它走,但每天都会念叨:“明天它就该走了。”
然而,丹迪先生走进了这个安乐窝以后,它就没有走的意思了,最起码在一段时间之内是这样。它长得特别帅,又那么讨人喜欢,让这个家里的人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它。我向来对它不感冒。它拍莫里斯一家的马屁,假装有多爱他们,然后就扭过头去讥笑他们,那样子特让我来气。我时不时地会教训它几句,还为它的事和吉姆发牢骚,可吉姆总是说:“甭理它。你改变不了它。它天生就是坏蛋。它妈妈就不怎么样。它告诉我,它妈妈在它们那片的狗狗里声名狼藉。它是个贼,还是个逃犯。”虽说它经常让我气不过,但有时候它讲的事还是让我忍俊不禁,那些故事太好笑了。
有一天,我们都趴在屋子后面的平台上晒太阳,它比平常还要来劲,所以我就站起来走了。可它挡住了我的去路,花言巧语地哄我说:“别生气呀,老兄。我来给你讲几个故事吧,让你高兴高兴。你想听什么样的故事呀?”
“我觉得你的生平会比你瞎编的故事还要有意思。”我冷淡地说。
“好吧,是真是假,随你怎么想。这是个真事,原汁原味的。生于纽约,长于纽约。斯威尔马厩。斯威尔马车夫。斯威尔主人。我记住的头一件事就是戴着珠宝首饰的阔小姐的手在轻轻拨弄我。第一次痛苦的经历——被送到兽医那儿,把耳朵割掉了。”
“什么叫兽医?”我说。
“就是给动物看病的大夫。兽医没把耳朵割干净。主人又把我送回去。又割了一遍耳朵。大夏天的,有好多苍蝇。耳朵特疼,还化脓了,特别招苍蝇。马车夫让小儿子给我轰苍蝇,可他跑到院子里去了,丢下我不管。苍蝇太可怕了。我以为它们会把我吃了或怎么样,就使劲摇着脑袋要把它们赶走。妈妈本来应该待在家里,舔舔我的耳朵,可它却到街上逛荡去了。最后,马车夫把我放到了一个黑糊糊的地方,给我的耳朵上了药,这才好了。”
“他们怎么没把你的尾巴也割了呀?”我看着它那条又长又细的尾巴,说道。
“那已经不时兴了,老古董先生,给斗猎犬割耳朵是为了避免它们在打斗的时候耳朵被撕掉。”
“你又不是斗猎犬。”我说。
“对,我不是。那太劳神了。我觉得还是自由自在的好。”
“我就知道你是这样,”我很不屑地说,“我注意到了,你干什么事都没长性;但是,说到割耳朵,你是怎么看的?”
“这个嘛,”它狡猾地瞥了一眼我的脑袋,说道,“那可不是什么美事;但是,你要是落伍了,可能就脱离社会了。我不在乎,现在我的耳朵已经长好了。”
“可是,”我说,“想想看,还有好多可怜的狗狗要步你的后尘呢。”
“那关我屁事?”它说,“我会死掉,又不会去碍谁的事。人类可以割掉它们的耳朵、尾巴,要是他们愿意,也可以割掉它们的腿。”
“丹迪,”我气愤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自私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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