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文、庄帆见了熟人——在学校不十分熟的同学,出了校门外也会升级为熟人——也上前搭话。四人聊着天出了耐克店。
“你自己来的?”虞文问何旭,“没跟女朋友一起?”
“女朋友?她哪肯要我啊?”何旭自叹凄凉身世,206三人听来却像是幽默的自嘲。
“刚才那双耐克鞋,真不错!”庄帆叹息说。
“不能买啊,太贵了。”何旭惊叹,“一个褂子280多?!怎么会那么贵啊?”
“耐克一件外套啊,280算便宜了。”庄帆笑他纯真。
“我看到那件,四位数呢。”虞文说。
“不可思议,骇人听闻。”何旭摇头感叹。
庄帆又笑他少见多怪。
这时大家都不知晓何旭只有十四岁。十四岁上大学?没错。《206志》这样解释:看他一米九的身高,素朴的穿着。庄帆听说何旭只有十四,当做新闻告诉我,被我狠狠骂了一顿,“这样的谣言也信?真是胸大无脑”。第二天我们看到何旭的入学登记表,上面的出生年月——竟然真的只有十四岁。我以为必会被庄帆反骂,然而当我主动向他承认错误时,却发现庄帆已经忘记昨天被骂的事实了。这样的记忆力,很招人喜欢。——向远记
原来何旭天赋异禀,聪明异常,小学二年级直接跳级到五年级,随后又从初一跳到初二,使得高考提前四年。比周围同学小五岁年龄,也就比同学幼稚许多。十四岁正是青春期,何旭的心理敏感脆弱。而那个“不肯要他”的女朋友更令他每天陷入愁苦。
若问她是谁?请看下篇。
王梦梦
十四岁的男生自卑的不敢追女朋友是正常的,从可以站立到在女人面前真正站起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题记
虞文、施朗网吧归来,见到一袭黑衣——何旭正站在街角,一动不动地望着西面出神,西面有一颗法国梧桐。两人问:“梧桐树有什么好看?”
“那里,打电话的那个,就是王梦梦。”何旭一边说着,依旧一往情深地盯着西面,并不转头看他们。
梧桐树底下一个女生正在打手机,施朗上下打量她的样子:体格太瘦、眼睛太小、嘴巴太大、两颊凹陷很像枯木。再三端详,实在想不出何旭可能在看她的哪里。
“王梦梦是谁?”虞文问。
“高中,我们同一个学校。”
“老乡啊。”施朗说,“怎么不去打招呼?”
“哎……我不能啊。”何旭的语气中缭绕着无限的温柔与苦痛。虞文、施朗十分莫名,难道何旭与王梦梦之间有多么复杂的恩怨纠葛吗?
“她那么美!我能吗?不能的。”
三人说话时,王梦梦已经打完电话,向南走去了。何旭牢牢站在那里,伸长脖子,久久地行着注目礼,直到完全看不见她,仍旧深深叹息。
施朗回到宿舍迫不及待地把何旭的举动叙说一遍,向远、庄帆也跟着啧啧称奇。206热烈讨论一番,断定何旭暗恋王梦梦。由于对何旭十分好奇,对恋情十分好奇,206对何旭恋情的好奇程度达到了十的平方,一有机会便向何旭询问。何旭不想说的时候,问也不开口,有时来了兴致却主动倒一番“她到底爱着谁”的苦水。
于是断断续续,直到大一上学期将尽,206才大体弄清何旭的追梦里程。追梦不是追求王梦梦,而是追寻梦想。何旭在高中暗恋王梦梦两年,在大学还会继续暗恋四年,但没有追过她一次,而是把她当做人生的终极目标来追求。所以206怀疑何旭一往情深的王梦梦是否根本不是蓬大那个枯瘦女生、而只是一个从来不曾出现过的幻影。
“高中跟她一个学校,第一次注意她是在高二的一个中午,我骑着自行车走到校门,猛然抬头看到她刚到校门,就看春风吹起她的头发,停车下车走路进校门,举手投足太美了,她身上有一股英气,又有三分娇弱,就像林黛玉!我跟在她身后看着把自行车推进车棚,弯腰上锁,又轻轻地跑着进教学楼。那么轻盈,就是一个仙女,原来女生也会骑自行车啊,原来女生也会弯腰啊,原来女生也会小跑啊……”
何旭说完,施朗哈哈大笑:“她当然会嘛。不会成植物人了。”向远周一皱眉头,略带不屑地说:“你也太异性崇拜!她们也是人,也得吃喝拉撒。”何旭听了他们的实话实说,神情明显不悦。
“那一刻,我知道我的心里永远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人了。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只觉得她是完美的,世上其余所有的女生加起来也比不上。——施朗想到他的众多女性朋友中随便哪一个都比王梦梦漂亮,忍不住笑一声——仿佛世上所有的诗词都是为她写的,所有的歌曲都是为她唱的,从那时起,我就想对她好,却不敢奢求得到她,我感觉自己太卑微——他一米九三的身高居然感到卑微。——太卑微,甚至没勇气站在她面前,只敢低头在她身后,默默为她做点力所能及的小事,那种感觉很像张爱玲说的:‘在她面前矮下去,再矮下去,矮到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何旭严肃落寞的眉宇间透出一丝笑意,就像严冬中吹过一缕春风。施朗说:“可是花儿们都喜欢被摘的哦,何旭你既然爱她就应该去跟她表白嘛。”
何旭瞥了施朗一眼,颇为不屑的说:“大爱无言!真正爱花的人不会去摘花,只会去浇花,我只想默默关注她的成长,如果喜欢一朵花就一定把她摘到手,那是自私。自古以来的才子佳人都没能明白这个道理,犯了自私的错误。再说还要高考的啊,即便我自私一把,想去得到她,也不能影响她的学习吧。所以即便要表白也要等高考以后。”
施朗很喜欢摘花,现在被批作“自私”,忍不住反驳:“高考早结束了哦,你可表白了嘛?”
何旭支支吾吾:“高考后,我想过去跟她说……却最终没去……”
施朗:“这不结了!这可完全是你的问题了。高三暑假足有三个月吧,谈一场恋爱,咄咄有余啊。”对于施朗三天换一个女朋友的效率,三个月已经很长了。
“是绰绰有余,小朗。”虞文纠正。施朗白他一眼,见虞文在笑,又白他一眼。向远,庄帆跟着笑。
何旭却忙着解释:“在我知道她调剂到蓬大之前,我觉得表白之后立即异地恋,让她多辛苦呢。后来我听说她也被调剂到了蓬山大学,想一想不用急着表白了,大学四年,有的是机会啊!高考报考,她报的山大经济研究院,虽然她平时成绩从没考过那么高,但高考超常发挥,按往年的分数,她报山大没问题的,却不知怎么竟然没录取。更不知道怎么那么巧,竟然调剂到了蓬山大学。”何旭哈哈大笑,“她是先幸运再不幸,我却由于她的不幸而幸运了,能和她在一起上四年大学,多好啊!”
施朗说:“那你现在去表白,机会再好不过了啊。”
“不太好吧……”何旭吞吞吐吐的说,“我觉得自己还不够完美,等我修炼几年,变得完美的时候再去找她吧。”
向远已憋足了劲要否定他。何旭突然高声呼喝:“可千万别说!我真拿你们做朋友才告诉你们的,不要让别人知道啊,更别告诉她,虽然我很想让她知道……但现在还是不要了。”何旭说着语势渐弱,最后竟成了伤感的叹息,又说了许多诗句,每句都是“美人如花隔云端”的意境。
何旭的恨
当上天执意要把仇恨送给一个人,他可以推辞掉吗?——题记
一天夜里做梦,何旭梦到王梦梦死后,自己站在她的旁边,见她浑身皮肉溃烂,爬满了蛆虫。何旭心中不觉得恐惧,反而隐隐一丝快意。醒来后何旭吓得浑身冷汗,“我怎么会希望她这样?这到底是一种什么心理?”何旭深入剖析自己的灵魂最深处,直到天亮,再未合眼。
“我的心中有恨。”何旭自言自语。
为什么会恨?《206志》零星记了一点。我摘抄出来,集成一篇。
五岁刚记事那年,母亲由于一些何旭完全不理解的原因,收拾行李,去了一个何旭完全不知道名字的地方。抛下何旭与何父。何父是个转业士兵,为了表达对孩子的爱,何父坚定地对何旭进行军事化管理。然而痛苦于对妻子的恨,何父每日从工厂回家,随即沉醉进酒乡里。
何旭恨父亲不像理想中那么伟大,而父亲却是他最亲的人,恨自己最亲的人,更恨自己的“恨”,恨自己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阳光,恨自己的命运,恨整个世界的不合理。
恨不是讨厌,是爱的受伤,是爱的最极端。
青春期后,何旭把恨转向了王梦梦。因为爱她,恨她不爱自己。恨她却又舍不得她,除了她,何旭不像再爱任何人,而宁愿选择孤单。
何旭心中的恨来自对爱的渴望而不得,这恨令他放纵自己,做各种自以为恶的坏事:喝酒喝到烂醉,醉了就对着上苍和命运喷脏话,看*电影,吸烟呛得直咳嗽,仍坚持吸烟,灭一支再点一支。
有时睡梦中王梦梦会来找他,伤心地责备他现在的堕落。何旭冷冷地说:“我爱沦落就沦落,你是我什么人?莫来管我。”见王梦梦又难过又伤心又心疼,何旭心中暗爽,有报复的*,又有得到了爱的满足感。梦里下一个场景是何旭神情地对王梦梦说:“丫头。我爱你!”王梦梦被浪漫融化,温柔的忘了一切,依偎在他怀里,何旭眼前一片桃红。
这桃红灼醒了他的梦,夏日九点半的阳光催他去上课。“我爱沦落就沦落,爱逃课就逃课。”
但现实中没人因他堕落而伤心,何旭就像一个卖力表演的小丑,拿着自己的前途逗乐,却没人观赏,也没人喝彩,甚至没人注意到他在表演。大家都以为堕落了的何旭才是真正的何旭。
爱上,就放不下了,永远也做不到淡忘,除非今生能重来,不知道何旭还会不会选择暗恋她。
何旭一直不肯承认他在暗恋王梦梦,他说这是心与心的相知。茫茫历史,滚滚红尘,只有她才能慰藉自己的孤独。听来仿佛笑谈,而十五岁的何旭却坚信不疑。他知道王梦梦对他从来不曾有相同的感觉,而他的思想却总以她为终点。电脑里的情侣镜头,小说里的恋爱情节,古诗中的相思语句,都会令何旭不可抑制的地想起王梦梦。甚至一些不相干的事,比如有人说一声“蒙牛”,他也会蒙、梦、王梦梦,几个跳跃,而想起她。
把她当做北极星,重新构建了自己世界的方向。何旭爱这种爱的感觉,仿佛人生是假的,她的美丽才是真的。何旭太喜欢过去遇到王梦梦的场景,不理解那些过去随即忘却的人,怎么可以活的那样放纵。
这种恋爱,是一个纯粹的精神依赖。何旭不敢去表白,在自己绝对成熟完美之前,他不敢闯入她的世界。他只想把事业做的足够壮大的时候,可以把幻想中的世外桃源和贵族生活双手捧到她面前。而现在一无所有就去追,是对她的不负责任。
何旭绝不做不负责任的人。不能追她便只好尽力做些事对她好。怎么对她好呢?
被人喜欢被人想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吧,何旭觉得。自从三岁母亲离开,何旭从每日颓然醉倒的父亲身上不曾看到一些关爱。偏激叛逆的性格使他不曾从同学那里获得足够的友情,只强调分数成绩的教育制度下,没有哪个老师多关爱过这个孤独的少年,只剩他的梦中情人了。何旭想把自己的一切——那颗纯净的一尘不染的少年的心——全送给王梦梦。
“每一刻不想念她的时光,都是对生命的辜负。”何旭在笔记本上写道。想她的时候,乖张的何旭会变得十分温柔,温柔使他隐隐的猜想:有没有那么一丁点可能,她也有一丁点喜欢我?想到这里,更会格外温柔。
但不讲策略的付出,即便一往情深,也一无回报,这便是生活。所以毕业三年后,王梦梦在泗水老家结婚,嫁给一个小老板,做起了饭馆的老板娘,从此过上斤斤计较与烟熏火燎的日子。而那时的何旭却会在狱中念叨:“且留琥珀枕,且留琥珀枕”。他只觉得她纯美,像黛玉,像在哪里见过的,梦了很久的那个形象。
且留琥珀枕,或有梦来时。何旭对王梦梦的印象只有美好。她是世上最美的人,是他的唯一。三十八年的牢狱生活,“王梦梦”必将化作一个久远的名字了,而曾经有多少无情的岁月,“王梦梦”曾经在他的梦里飞翔过呢。
介绍四个人物给大家认识1
为什么《206志》这么多心路历程,却少见情节?没有情节我写什么呢?——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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